每逢春节,小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小辈包红包,本是件开心事。可对于年仅11岁的涛涛来说,却成了件烦心事。原来,父母离婚后,78岁的奶奶分多次把涛涛卡里的4万多元压岁钱取走了,为了讨回这些钱,涛涛将奶奶告上了法庭。
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涛涛的奶奶返还涛涛压岁钱及生日礼金共计4.5万余元。二审法院支持原审判决,本案目前已经生效。
孙子多次讨要未果
对涛涛来说,一家人曾经其乐融融,每逢春节、生日,长辈们都会给压岁钱,尤其是奶奶,每次给的数额都不小。涛涛的母亲朱女士将这些压岁钱都如数存进了一张涛涛名下的银行卡,卡则一直由涛涛的奶奶施老太保管。
2014年7月份,涛涛的父母协议离婚,涛涛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眼看着涛涛的户口就要转出,也许是觉得孙子马上要成为“外家人”,短短几天内,施老太分多次把卡里的钱全取走了,共4.5万余元。
对于朱女士来说,这笔属于儿子的压岁钱显然不是小数目。涛涛和她多次向施老太讨要,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她带着涛涛把78岁的奶奶告上了法庭。
老太辩称是工资存款
法庭上,施老太辩称,涛涛银行卡里的钱并不是给他的压岁钱及生日礼金,而是自己的工资存款,她只是用了涛涛的名义开了户而已。不仅是取款密码,连存折也没有给过涛涛,所以这些钱仍然是自己的。
施老太的说法让涛涛和朱女士慌了神,却没能瞒住法官的“法眼”。细致的法官发现,该账户的存款时间十分有规律,都是涛涛的生日或者春节前后,施老太“这是工资存款”的说法,在逻辑上说不通。
何况,在自己有银行卡的情况下,施老太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孙子的卡里。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钱款存入储蓄机构后,个人便可凭有效证件随时进行支取、挂失等,并不需要凭借存折和密码。
因此,赠与的行为自钱款存入时就已经完成了,施老太未经涛涛同意擅自取走存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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