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他捶胸顿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她继续往死里瞪他,不说话。这时天黑了,两人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散步,她停了下来,抬头看他。旁边的白胡子流浪艺人抱着萨克斯风,吹的正是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以吻封缄。那一秒,她特别希望他低头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说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闭上。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