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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蒲公英

[现代都市] 《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出书版)》作者:漪微(已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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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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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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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易微婉幸运地生于八月,因此庆生时都是在暑假,她可以尽情地外出玩乐。

    这十几年,她还真是走了不少的地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她的十七岁生日,和他一起去的拉斯维加斯,下榻的地方是Bellagio的顶楼套房。她像每个爱玩的姑娘一样喜欢维加斯,他也好似很贴心的,知道她那时的这个想法。他恰好从国内的大学毕业,在美国某所Ivy league办好了入学手续,继续深造,正好顺路。但最后仍然证明,那是一次整蛊——她那年还不满二十一岁,而且差得还很远,当地法律规定,她不能去赌场玩。

    她只能憋在酒店房间里,窝在床上,盯着电视中放送的西班牙肥皂剧发呆。真是的,她都来Bellagio住了,居然连太阳马戏团的演出都不准她看,这一趟维加斯不都白来了吗?

    “你明明早就知道!”她郁闷地拿枕头砸汤毅凡。那时他坐在床的另一边,正低头削苹果,把它削成很可爱的小球,放在她的冰激凌上面。

    见枕头砸来,他也没躲,只是稍微转身,以确保冰激凌的安全。他从容地用肩膀挨了一枕头,然后笑嘻嘻地将冰激凌递给她。

    “这您真冤枉我了,我是真给忘了,拉斯维加斯好多年没来了,谁还记得这些啊?”他转身去拿煎蛋。

    她俯身将枕头捡回来,皱着眉头看着煎蛋。冰激凌加煎蛋?这是哪门子搭配?但她还是接过来吃了。这么郁闷,除了吃东西她还有什么办法。

    他伸脑袋过来,看了一眼,随即皱了眉头:“蛋黄又不吃啊?”

    她没答话,但注意到这人脖子上挂了一条松垮着的领带,她登时来了精神,从床上跳将起来,赤着脚,半跪在床边,将他“牵”到了面前。她喜欢给人打领带。不知怎的,她总觉得,为男人打领带这个行为,应该是女主人的行为。她倒不奢求当女主人,只希望或多或少,成为他的一家人的一员。据她观察,妈妈和姐姐什么都会,但只有对打领带这件事,她们都不太热衷,每次爸爸和哥哥都要自己对着镜子弄很久。

    所以她决定,她要用心去学这件事情,而且一定要学好,一定要做得完美。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苦练打领带,单结、双结、温莎结、半温莎结、驷马车结、阿尔贝特王子结……除了领带,还有蝴蝶形的领结,她也什么都会。

    汤毅凡自然知道她擅长做这个,但并不想给她机会,让她在他脖子上练手。

    “我又不会勒死你。”她噘着嘴说。

    谁都知道她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

    “反正不行。你啊,别在心里头默默地把我跟你爸、你哥看成一种人,行不行?”他迅速地撤开几步,自己动起手来,“我瘆得慌。”

    “哎哟喂,这话我真不爱听。我爸、我哥是哪种人啊,就让您这么嫌弃?”她可是真生气,这厮不能随随便便地说人坏话。

    他挠挠头:“小婉儿同学,您这还真是伺候人伺候出职业病了,想给您放个假,您都不领情。得,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毅凡转身穿上外套。微婉不淡定地瞅他,这下一看,他通身西装革履,远远望去,还真是牛逼闪闪放光芒,谁让人家是男模的身材呢。她这才反过味儿来,这个下午他是够殷勤的,给她端茶送水,点头哈腰,合着这是要撇下她,晚上自己出去逍遥啊。

    易微婉真的郁闷了,黑着一张脸,不再理他。

    然后汤毅凡就在门厅浴室里晃了半个钟头,没出门。她假装看电视,但清楚得很,那厮每次经过她身边,都心里有鬼似的瞄她一眼。半晌,估计他是终于忍不住了,巴巴地凑了过来。

    “那,我今儿有个应酬……非去不可,您看,要不……”

    “有正事就去你的,问我干吗。”她捏着遥控器,白他一眼,“我这儿看电视呢,您看多有劲嘿!这男主真帅。”

    汤毅凡愤愤地跟着看了三十秒:“如今您连西班牙语都听得懂了?”

    “是呢,您看我天才不天才!”她彻底怒了,您要走就快走,磨叽什么?

    既然他都已经打算好晚上留她一个人在这里了,还装什么同情。她翻身下床,走进浴室,门砰的摔上。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让她开口求他留下?他还说什么不想被她看成是跟她爸爸、哥哥为一种人。

    不想的话,就别和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做同样的事啊!


    在大理石地板上坐了很久,她倒听见门外传来另一个摔门的声音。

    心真是登时就拔凉拔凉的,她气得想死。

    她早该想起,今天是汤毅凡的“狗一日”。


    既然这样,那她也就没理由再坐在地上,冰着自己。她走出浴室,赤着脚穿过起居室。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一边是山景,一边是海景。她想着门前那个很大的人工湖,也想再下楼去看看底楼大厅中的巧克力流。她还没吃正餐,那么是去Picasso吃西班牙餐,还是去Yellowtail吃日料?可一个女孩子,独自去吃饭,看起来会有多奇怪?别人见了,会觉得这姑娘是没有人要所以才会这样的吧?

    她越想越心烦,手边正好有酒店客房中配的iPod基座,刚好顺手。她兀地拔下来,猛地甩出。那东西撞在墙上,发出不响的一声。有了一点声音的陪伴,她终于舒坦了些。

    幸而她没有砸到电视,她茫然地盯着电视,想起和姐姐一起,玩得最疯的一次,她们曾把酒店房间的电视丢出窗外。人人都知道,有Lindsey Wong和Vivien Yip两位小姐在的地方,都如同被一支摇滚乐队席卷过。不错,她们是在模仿The who乐队。

    其实,是姐姐做的,她没那个胆子,她怕挨骂。但她看着姐姐去拆电视,她将电视夹在腋下走过起居室的样子,着实很有趣。姐姐先确保窗外没人,之后哈的一声,将电视推出了窗外。姐姐在笑,她却不敢笑。她胆战心惊地看着电视坠地,粉身碎骨。

    “婉儿,你可不能背叛我哦。”姐姐做完这件事后,拍拍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只得点头,她知道这话的意思——

    如果有人问起来,她必须说,是她做的。


    这么多年了,易微婉还是没有变得坚强起来。她没有胆子把什么东西扔出窗外,于是她折返回浴室。酒店配备的水晶器皿是Hermès,因此她认为这些毁起来会比较有档次。她越是难过,越不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浴室很快就变得一片狼藉,大理石与玻璃撞击的声音,让她得以在这之间安静下来,因为这让她感到了安全。她的灵魂,安稳地坐在旁边。而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糟蹋的。她得以开心地旁观自己,她再也不怕了。

    她终于知道了毁灭的力量,为什么人们深深地沉迷于此。

    后来,她身轻如燕。她决定洗个澡,化好妆,穿上礼服,下楼去找汤毅凡。既然她连酒店房间都砸了,还管它什么二十一不二十一岁的规矩呢。她总要去找他的,她总要去找什么人的。

    她总不能指望着有人会来找她。

    她伸出手去,想摸到淋浴喷头。可她的手刚伸出去一半,就被人掣住了。


    现在回忆起来,易微婉还能对灯发誓,汤毅凡这欠收拾的是把她夹在胳肢窝里夹出了浴室,然后直接把她撂在了床上。他也不说找人来清理她那摊杰作,就坐在床边,背对着她,开始抽烟。

    “有话就说,您沉默个什么劲啊!”她还故意激他,“好啦,您也别心疼钱,我自己赔偿就是啦。”

    汤毅凡果然就被激火了,噌地站起来,拾起手边一杯子,提起来就朝着她头顶墙上的那画框砸过去了。她吓得用被子蒙头,她百分百地确定,他是瞄准她的脑袋来砸的,只不过手偏了。幸好,碎玻璃没喷溅。她还特搞笑地从被里钻出来,回头看了看,觉得那画框比她砸的东西全加起来都值钱。

    她咽了口口水。

    “……这个我也赔。”

    汤毅凡冷笑:“对,我是心疼钱!我靠!我真太心疼钱了!”他再一抬手,把小圆桌给掀了,瓷杯登时就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易微婉,打今儿起,我要再心疼你一次,我不得好死!”


    直到睡觉,他俩谁也没再说一句话,但总归是她先认输。她蹑手蹑脚地爬到他旁边,软绵绵地叫了声毅凡。这位爷冷脸一张,叫她回她那边儿睡去。她也没办法了。

    第二天,她睡到很晚才睁眼。她知道床那边那家伙起得比较早,因为要叫客房部来打扫残骸。她一心装死,磨蹭到夕阳落山才起床。她依旧不能出去,于是就在房间里吃饭。汤毅凡好像消了不少气,至少面色比较温柔。她吃煎蛋,照例蛋黄丢给他。吃完饭,她看电视,他在一边翻报纸。她捅捅他:“你今晚不出去吗?”

    他眼睛不离报纸:“我好像没说过咱俩可以说话吧?”

    “拜托您,快着点,滚出我的视线吧。”

    汤毅凡终于装不下去了,鸡皮酸脸地揉了报纸:“易微婉,我居然忍得了你。你说我是得有多爱你。”


    [“爱你”这种话,拜托要在一个可以当真的环境里面说啊。]


    如果你来过拉斯维加斯,那么一定要住Bellagio,一定要住顶层。这家酒店最负盛名的巨型音乐喷泉就会在你的眼前,凿穿星穹,与月同辉。你能想象吗?一座喷泉,水柱竟可飙至那么高的天空,高过酒店大楼。无数游客围在水池周围,而他和她,在顶层套房俯瞰下去,水刃就像一排滑翔机,振翅起飞;又很像一个巨型的生日蛋糕,立着根根蜡烛,火苗舞蹈。

    微婉沉醉在这水景中,毅凡却在看表。在似乎等到某一个计划好的钟点时,他拉起她的手,飞奔到电梯中。

    她什么也不想,就跟着他跑。

    身边擦过酒店安保阻拦的声音:“先生,你们不能走到那里去,这是被禁止的……”

    后来微婉知道,喷泉是每半个小时一轮。毅凡拖她进去的时候,已经临近结束,因此水柱不强,不然他们会被强力水枪削成好几片。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尖叫了,但伴着大笑,因为她看到他也霎时成了个水人儿。水流喷射中,她听到他的声音。

    “许个愿!快!”

    她就那么吼回去:“你以后少气我点!”

    不过,她在心里说的是,毅凡啊,我再也不气你了。

    再也不了。


    水波散去,四下宁静。上一秒还有那么多游客,现在,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就像蛋糕上的蜡烛被吹熄,她的愿望已经许下。在幸运符的力量下,她相信会实现。

    她大笑着拥抱了他,两人全身都是湿的。她真开心,不管在疯狂之前、疯狂之间,还是在疯狂之后,都有他陪着,从抱着她的那双手的力度来看,他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是彼此的人,不论你用什么词来形容这关系,他们就是真真切切地,属于彼此的两个人。

    当你遇到这样一个人,你会知道。

    她就知道。


    “汤先生,我必须请您马上出来。”

    不远处,在一众保安陪伴下的黑发女士,是Bellagio国际大客户部的总经理Darlene Fitzgerald。相信她已经快要抓狂了,因为下一轮喷泉开始的时候会出人命的。毅凡笑,摇头,微婉也笑,当汤毅凡这个人孩子气的时候,你是没办法不被感染的。

    黑发女士无可奈何,索性也走下水池。到了这两人面前,她压低声音,央求毅凡:“Stephan,我说真的,你想让我被炒吗?”

    “真抱歉Darlene,”毅凡潇洒地擦了把脸上的水,“不过我家宝贝今天过生日。”


    Darlene仰天长叹后,转向微婉:“Vivien,看在上帝的分上,帮帮忙!”


    总经理D女士是汤毅凡的校友,也是他的好朋友。微婉一直觉得,她对他有点意思。那天晚上,他们赖了很久后终于走出了那个该死的喷泉池。游客们会记住拉斯维加斯Bellagio酒店历史上唯一一次的喷泉停喷。

    微婉对毅凡说:“我觉得Darlene挺喜欢你。”

    “那不好意思,我这辈子就只喜欢一个人。”

    “谁?”

    “你啊。”

    “行了行了,”她笑着拍了他一下,“我关心您嘛,您老拿我开玩笑。Darlene真的很漂亮哦,不比您那些莺莺燕燕差。”

    “……瞧瞧,我说真话,您老不信。”


    那是他们的拉斯维加斯之行,她和他一起过的最刺激的生日。

    在她来到巴黎之前,她和毅凡计划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台北。这次不会像去拉斯维加斯,不会是他本来有公干,又死活不想在她生日时撇下她,才仓促选定了地点。他们不会住晶华或君悦,而是Le Meridien,但还是会去六福皇宫吃丹耶澧的。他们要去泡温泉和去海边,还要吃路边摊。她会陪他去欣赏远雄U-Park,他对这个楼盘的建筑概念和运作概念赞不绝口。作为回报,他会陪她去FiFi茶酒沙龙,她和酒肉姐妹们聊鞋子和包包的时候,他至少可以对着仁爱路的林荫大道打个盹。

    他们计划了很久的台北之旅,被她突然的留学打断。其实她仍有暑假,可她也不会假装没有其他事情,让他们之间尴尬疏远,总之后来他们再没提起这回事。

    如今,在她二十三岁生日的当天,她学成回国前的最后一个生日,他将台北打包送到了她的面前。

    她知道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这场旅行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7

    幸而她还有真正的朋友,怡风赠了她一幅亲手作的画——《漂浮的假象》。怡风是很出色的画家,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选择读文学是因为她生来就知道怎么画画。这是事实,怡风在念中学时,就已经得过国际级的美术奖项,而如今她却走上了写作的道路,但对于有艺术天赋的人来说,门门科目都是互通的。

    微婉想起小时她曾被迫参加过一个画展,画展上全是这种假象的作品。艺术家高超地展现一些视觉误差。完全等长的线条可以在轨迹下看起来一长一短;盯住黑白圆圈足够长的时间,你会觉得它们在转动;盯住毫无意义的色彩组图三十秒,猛地转头看白墙,你会发现上面有完美的鬼脸形状;还有一幅作品,近看是爱因斯坦,远看是玛丽莲·梦露,真是性感的科学;或者,画中的人在爬一节阶梯,脸上露出虔诚而有希望的神情,看画的人却很清楚地发现,这些阶梯只是魔比斯环一样首尾相接的怪物。

    怡风所画的漂浮假象,便是这没有出口的阶梯。她对色彩的应用让这样一幅画透着诡谲的梦幻,黄的渐变中心却透出蓝的光源,盯久了,画面便动起来。微婉不免怀疑这是种讽刺的反转,一般人会用深蓝色代表毫无希望的夜海,金黄色则是希望的灯塔光源。

    怡风随后打来电话,兴致勃勃地想要听取朋友对她新作的看法:“这颜色怎样?有没有觉得,光色在远离,蓝色在漫延?”

    微婉没有回答,她仍然盯住面露希望的炭笔小人儿,她只想知道他们在前方看见了什么。


    [我们是否决定,喜高兴日?]


    把所有东西留在了阿泰内广场,微婉低头回公寓去,正好在楼下撞见提着很多装满无数塑料袋的针织购物袋的陆盛。他说:“两个小时后过来吃饭。”

    两个小时后,他将一个纸做的皇冠戴在她头上,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他的礼物是只在家乐福里面买来的床头灯。在法国的超市系统里,家乐福其实处于顶端,是比较昂贵的一类超市。他为她的生日,破格提升了档次。

    “床头灯!”她笑逐颜开,拥抱了他一下,“这是最好的礼物!”

    他安静地吃饭,她抱过来的时候,他则侧身把筷子碗错开了几厘米:“我本来想好的生日礼物是智商,可惜没有哪家店卖这个。”

    “那我很高兴你选了第二好的礼物!”她拍拍他的肩,“其实你能给我过生日我就很开心了。肯定是上次我填奖学金申请表格时,你偷偷看到记下了对不对?你真可爱!”

    “……对。”

    陆盛不动声色地吃他的宫保鸡丁,一副“随便你说”的样子。微婉知道他就是这样,哈哈一笑,将床头灯放在一边,坐回椅中,也大快朵颐起来。

    从小到大,尽管生日礼物并不能让她感到开心,但她依然喜欢过生日,因为“生日”也是她的幸运符之一。只要有幸运符在,事情就不会变坏。她开心地告诉陆盛关于幸运符的事情,后者却出乎她的意料,没有嘲笑她智商低或孩子气。相反,他吃饭的手停住了,他沉默在那里良久。

    她很忐忑:“如果你觉得很幼稚,可以说出来的,没关系。”她好脾气地笑着,“幸运符这件事,我从小就喜欢跟身边的人说,但他们都不理我。可他们越不理解,我就越坚信,这是上天赐予给我自己一个人的宝贝,我不用跟谁分……”

    “我更喜欢过年。”

    他突然就回魂了,好像刚才的短路根本没发生过,他自自然然地吃着饭。

    这次换易微婉呆住了。

    他继续:“……生日,过年,午后人不太多的公交车,不能是地铁,没有光。不喜欢旅行,但喜欢飞行。起飞的那一刻,惯性会把你向后抛,但你紧贴着椅背,就很安全。”他慢条斯理地说完这些,“他们不懂,是他们的损失。”

    微婉定睛看他,感动得想哭。

    “你怎么知道?你怎么都知道?”

    “一出生就知道。怎么会不知道?”陆盛耸耸肩,好像这并不重要,“那些不相信幸运符的人,居然也能生活下去。”

    他显然没意识到这听起来有多么奇怪,对他这样一个人来说,这样的话有多奇怪。他很快就会意识到了,因为他发现,易微婉同学正用一种把玩般的目光,饶有兴致地打趣他。

    他这才发现说出的话收不回来了。

    “快点吃,楼下还有其他人等着祝你生日快乐。”


    易微婉没有料到,会有这么一打蜜糖色皮肤的小伙计,在八月五日这一天,在燥热潮湿的空气里,用带口音的法语为她唱一首生日快乐歌。生日快乐歌在不同的国家都是相同的曲调,最神奇的是,每种语言的“生日快乐”,都能完美地合进它,音节不多不少。

    “试着让他们学用中文唱,没成功。”陆盛在她右边不满地嘟囔,“能说什么呢?汉语、政治和数学——智商准入制。”

    知道被他嘲笑智商的不止她一人,微婉从内而外地舒服。

    一曲歌毕,为首的高个子男孩面带羞涩地微笑,握了握她的手。她认得他,知道他的名字大概叫Amzar或什么,他曾经帮陆盛将在超市采购的杂货搬到楼上,在走廊里大肆炫耀刚刚在地铁抢来的iPhone。陆盛曾严肃地说,任何一个伟大的政治家,都必须擅长拉拢那些真正一无所有的人,因为他们才有最纯粹的勇气。她不确定他说的到底是政治家,还是黑帮老大。

    “真太谢谢你们了,这是生平第一次有人为我唱生日歌。”她满怀真诚地感激道。

    阿拉伯男孩耸耸肩,拨开额前的发卷,手有点抖。

    “Sam要我确保所有人都来这儿,他要我们记住你的脸。”有他们罩着她,她在巴黎就不会被抢劫了。

    “哇哦,这可绝对是殊荣!”

    微婉对陆盛做个鬼脸,后者装作没有看见,面无表情地走了。她目送他回楼上,刚要跟着回去,目光瞥见转角迅速驶来的乌黑闪亮的东西,定住了。

    车子停下,上了年纪的白人款款走出,Anderson & Sheppard定制西服在这片街区中非常不协调。

    安东尼面对眼前的一幕撇着嘴,表情很不屑。

    “这些是什么人?”


    孩子们赞叹着涌上前来,七手八脚地在阿斯顿马丁身上摸来摸去,胆子大的正拉扯着阿泰内广场的滑稽小旗子。司机大声喝令他们走开,数次未果,他气急败坏地露出别在腰间的另一件小巧得多的乌黑闪亮的东西,企图吓走他们。Amzar立马怒了,满嘴臭骂起来。微婉没有听清,但听到“你以为我没有吗?你想看看我的吗?想吗”时,她觉得事情大概不妙了。

    她飞速跳上车,一手将老人拉进来,关了车门,勒令司机快走。

    “安东尼,你从不来这边找我。”

    “别对我用那种语气,小姐,”他不太客气,更不像平常那样温言软语地叫她宝贝或公主,“你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人吗?”

    “给我唱生日歌的孩子。”

    “我敢说他们中的一半在警察局里有案底。”安东尼苛责道,“那矮子只顾着跟模特结婚,从不想着做正事,例如怎么把这些渣滓赶走,就好像这个国家还不够乱似的。”

    安东尼是极右派的代表,一直持“所有移民滚出法国”的政治观点。他总是对“平等对待少数种族”这类示威游行嗤之以鼻。用他的话来讲,在巴黎街头多走走,你会发现白人才是真正的少数种族,而他们一边被抢劫着,一边还要为所有这些抢劫犯交税,究竟什么叫平等对待?

    “这些孩子人很好。”微婉说这话时自觉底气不足。

    Amzar炫耀战利品的尖利笑声还在她脑中挥之不去。她听说过,一些抢劫犯会毫不留情地杀死不肯乖乖就范的人,而那孩子刚才威胁道,他也有“那东西”。

    安东尼响亮地嘘了一声,他白而发红的脸上很容易就能看见青筋隆起,因此她决定不再争论。

    “你必须搬回阿泰内广场。”

    “这不公平!”她倒没想到这会换来这么严厉的惩罚,“我很少和他们说话!从不跟他们接触!只是今天……”她本想说陆盛坚持要她下楼,但住了口。

    安东尼发怒时,脸上的皱纹会被带得一动一动的:“够了!这跟那些非法移民没关系!”

    “这是你哥哥的命令。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必须回阿泰内广场睡觉。”

    “可……”她茫然了,“哥哥是怎么知道的?”她一直以为这件事被瞒得很好。

    安东尼很是烦躁:“你以为他不知道?你是自以为聪明!你哥哥他什么都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打着仓促凌乱的手势,呵斥司机车开得太慢,仿佛有什么低等的瘟疫在后面追着。

    “清醒起来小姑娘,你的罗马假日结束了!”


    这世界上,为什么有哥哥可以把他的妹妹,在她的生日当天抓走,软禁起来的事情呢?而且他派别人来做这件事,他自己却连电话也不打一个,也不解释?为了证明这不是软禁,安东尼允许她每天出去七个小时,去工作。她争辩,不会有人需要只做一个月的实习生,而开学只在一个月之后了。安东尼随后证明有人需要,于是她每天被押着去上班,白天在香街某家精品店里保持高度可见,下班后由司机押回酒店。这份工作简直安排得太贴心了,在踩着高跟鞋站立七个小时之后,你拖着酸痛的脚,就很难再想费力气逃跑了。

    她应该感激涕零,哥哥还允许她出去工作以解闷。

    “想想看,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安东尼在她床边做冰激凌,他将血红的草莓酱浇在两个硕大的苍白圆球上,“你做的是你喜欢的工作,每晚回到舒适的家,有美食等着你,充实,而又安逸。有几个人,能这样鱼与熊掌兼得?”

    她躺着,电视里正在播放无聊的娱乐节目。奸猾的主持人和傻笑的观众,在转动傻乎乎的圆盘。当指针停在某个数字上时,欣喜若狂的人蹦跳着庆祝他得到了一千欧元的奖金,或者豪华的大不列颠之旅。

    安东尼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没错,白白地得到财富总是最幸福的,应该珍惜。”

    “是啊,我真幸福。”

    “快点吃完。”

    老人推着小车离开。

    微婉手里捧着小碗里的冰激凌,知道今天它还会被倒进马桶。想到这里,她稍微振奋了点,朝着安东尼的背影发问。

    “所以,今天还是不打算告诉我原因?”

    安东尼回头,露出的宠溺笑容中,有苍凉和无奈。她忽然感觉,他也不想这样,但不能抵抗。

    “太晚吃冰激凌会让你头痛的,宝贝。”

    他明知道她问的不是这个。


    就像每个犯人一样,她至少该有权力向至高无上的法官——她哥哥,申诉一下,但哥哥不接她的电话。这蛮合情理,毕竟这几年他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他们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

    于是她决定打给汤毅凡。每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对着手机,思考打通后要和他说什么,该怎么说,但每次都因为各种理由而放弃,直到睡着,她醒来发现手中还死死地攥着手机。后来她想,其实有很多事当初都没来得及说,现在,也来不及说了。她不知他是否在等,但想想,他也实是没有理由等。他上一通打进来确定她是否安好的电话,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一个月以来,他比哥哥还要不顾她的死活。

    某一天清晨,她鬼使神差地按下拨出键,却只是良久的接通音,他没有接。

    她被很多猜测轮番挤压,哭了一整晚,第二天虚弱得不想起床,不想上班。但看到安东尼欣慰而松口气的眼神,她咬着牙爬起来,肿着眼睛走出了房门。

    随后的一周,他也没有打回来。


    这次的实习中,工作牌子是高级定制,她做stylist。她看不到很多牛仔裤运动鞋的游客了,只有一些妖艳傲慢的It girl三三两两地结伴进出。通常她是她们之一,如今只觉得她们生活得空洞无聊,原因可能单纯的只是换位而产生的不平衡。可是,她觉得还有其他东西,让今天的她,不再那么满足于一成不变的生活。

    这时经理弗拉乔走了过来,她神经紧张地轰走面前的小飞虫。她是位高挑美丽的女士,非常迷人,正处于将老未老的最好时光,就像夕阳畔一杯仍泛着光晕的银橙色玛格丽塔。她将弯卷的发梢扫到肩后,撇了撇嘴:“美国人。”

    “怎么?”微婉漫不经心地接了话头,眼睛瞄向街转角熟悉的车子,那之中有严密盯梢的双眼。

    弗拉乔于公于私都是安东尼的至交,安东尼看重的人,她便一样看重;安东尼鄙视的人,她也会同样的鄙视。意大利人与法国人有臭味相投遂称知己的悠久历史,平生最觉有趣的事,就是奚落如今比他们富有得多的美国人,其中不无酸意。

    “美国人,他们会很有钱,但他们不会成为贵族。”

    关于贵族,有人说,三代之上,才出贵族。而安东尼甚至更加苛刻,他说,孕育了一千年以上灿烂文明的大陆,在不浮躁的年代,已经凭借精神与文化统领过世界的民族,才能生出真正的贵族。

    来自贵族家庭的孩子,至要紧不是给他们穿名贵的高级定制,使他们出席最高端的场合,而是给予他们最良好的教养。对女孩子,要教养她阅读、外语、高贵的运动和乐器,要使她喜爱孩子,关怀穷人。这些以外,很多人忽略的是,要使她尊重旁人,尤其是为她服务的人。她不能提太多要求,而只能提唯一的至精细的要求。话只说一遍,之前之后都要礼貌致谢。喋喋不休地要这要那的,是宠坏了的暴发户,而非有教养的上流女孩。对男孩子,除去上述外,还要教导他做女性最谦卑的仆人,永远礼让,将女性福祉置于自己之上。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有一点是最根本的要求——你不要那么努力地去赚钱,甚至不要太费力地生活,因为这是羞耻的事。

    就像他照顾小Vivien,是因为他真心想这么做,而不是因为小Vivien的家族付给他的公司一笔巨款。

    讽刺的是,在他家更得宠的Stephan,却从不认同他的所谓的贵族价值观。毅凡讥笑懒散的欧洲人的次数,跟安东尼抨击美国人一样多。毅凡认为人需要快速而有目标的生活,至少男人是绝不能让自己停下来的。迫切地想要什么东西并且为它而努力,一点都不下等。

    “可我都看不出你想要什么。”有一次她这样对毅凡说。

    “废话,那当然不能让人看出来。”他难得正经地回答她一句话,说的委实很认真,“如果让对手看出来了,他就会利用这些东西当作攻击我的武器了不是?”

    她努力回想他被什么攻击过,但想不出什么:“会吗?”

    “咳,您是不知道我被攻击得多惨。”他对着她笑,“算了,过去的事儿,老提也没意思。”

    他突然不笑,但还看着她。

    “吸取经验教训就行了。”


    午休时间,她可以进去坐坐,也可以出去走走。她缩在茶水间里面,打电话给不想再提名字的人,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

    漫长的等待音中,她哭了。哭了一会儿,她神经质地用手擦脸,飞快地将泪擦干。

    机会大概她会一直给下去,但这也就意味着,她不知道自己还会哭多少次。

    眼前白色的折叠门被拉开,同事姑娘探了一个脑袋进来。

    “你有快递。”

    她脑海中忽地窜出来一辆大卡车,心便嘭地起跳了。

    但她想到的和眼前见到的景象丝毫不沾边。

    出乎意料地,她见到了T恤、牛仔、运动鞋。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来这种地方。”

    “这种毫无创意、完全想得到的对话,就跳过去吧。”

    事到如今,微婉倒是完全能理解陆盛的想法了。他全身都透着格格不入的气息,倒不是因为他穿什么,而是因为衣服底下的他,他这个人,就不属于这里。她想,这其实是因为他比周遭的人都要更优秀,他这样毫不费力就做到了与众不同,这实在是件她想不到的好事情。

    装一次送外卖的小伙计并不算什么,她欣然地接受,尽管很久没见面,聊天还有点尴尬。

    难得的是,他每个中午都会来。

    “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吧。”她充满期待地问。门的外面就是蒙田大道。

    他低着头将饭盒里面的锡纸完全展开,小心地展平,不留一道折痕,又不至于将它拉破。他将上面的油迹饭渣轻轻地刮干净,之后又叠成一个完美的四方形,放回饭盒。之后,他站起,将它丢到外间。他坐回她面前,就是打死不抬头。

    “能不能……还是别出去了吧?”

    他来都来了,出不出去到底有什么区别?她想,这可能是他的一种坚持。

    这坚持对他来说很重要。

    她正这样想着,他却给了一句出乎意料的话,他似乎急于解释。这个把月来,他失去了她一直崇拜的淡定不乱,眼前的他,好像立在两块板中间,它们朝向他,狠狠地挤压过来。

    “我还是低调点好,有人……不喜欢我在你旁边。”

    微婉怔了片刻。她倒没想到,他怕的是“有人”。看来他失掉的不只是淡定,还有曾经的一身孤傲。他在他的世界中,向来看不到“有人”的,因为他有足够的聪明去漠视旁人,那么她荣幸地稍稍挤进了他的世界,并因此而开心幸福着。

    可现在,怎么会有“有人”呢?

    她无言以对,五脏六腑都堵得难受。她委屈地想,有坚持的不止他一个人,这些天,难道她没在坚持?想起安东尼把她的任何咆哮责问都当作是小孩子在撒娇,他那漠视的样子,让她终于觉得自己很滑稽。

    “你走吧,以后都别来了!”

    陆盛见她站起来,也急了:“你声音轻一点,如果你那上司发觉有什么不对劲,马上就会把话传给看管你的人,知不知道!”

    微婉挑衅地看着他:“我不怕,你怕?”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大概弗拉乔真的听到了他们的争吵,真的将话传给了安东尼,大概安东尼发现微婉仍和陆盛有来往,真的做了什么事阻止他再靠近她。总之,那天之后,她再也没吃到有人用锡纸包好的地道的中餐。可她心里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

    她的世界从不是这样运转的。

    陆盛的那些担心,从不是任何问题。她可以和任何人做朋友,只要她想,只要他们人品过关,安东尼甚少开红灯。虽然时至今日,她仍然不知道为何他对陆盛会反应这么激烈,但她敢肯定,这不是因为他不够有钱。那与她从小听从的教诲相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都是社会大机器中的一颗小螺丝钉。有的螺丝钉在高一点的位置,有的螺丝钉在低一点的位置,但少了任何一颗螺丝钉,机器都不能支撑下去,就会面临着散架的危险。那是爸爸和哥哥教她的话,然后是安东尼,只要是努力生活、专注上进的人,他都欣赏。他痛恨底层的小混混,因为他们不肯努力去改变生活,而对于少数成功突围的勇者,他一向尊重。

    一句话,安东尼从来都不是这种人。

    微婉越想便越觉得,这次他的表现,对陆盛异于常人的排斥,是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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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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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8

    开学前夕,安东尼将崭新的课本送到她手上,提醒她第二天要早起。如果你在欧洲,你会懂有钱的孩子并非是开豪车上学的那些,而是那些拿着新课本的。在欧洲,书的价格贵得名正言顺,若你是出版过书的作家,那么你就如律师、医生一样,是最受人尊敬的阶级,你会拿最高的薪水。

    学问是被尊崇的,有智慧的人,比有金钱的人更受人尊敬。

    微婉想着这个,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开口对老人说:“安东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心虚,“如果是因为那次我说了过分的话,我可以道歉。”

    “我不会生你的气。”安东尼答,“我只是不希望你被人迷惑,保护你是我的职责。”

    “为什么陆盛是坏人?”她一肚子的火气,“他亲手给我做饭!他还教我学习!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天!”

    “现在看来这些事都值得了不是吗?”安东尼换了一脸的冷嘲热讽,“你以为他是耶稣基督,白白地做善事吗?”

    “可他什么也没要过!”她就是不明白了,“唯一那次我想用医生帮他治病,还被你拒绝了!”

    “不是他什么也不要。”安东尼冷冷地道,“只是你还不知道他要什么。”

    微婉愣住。

    老人面上的神情让她十足十地想起哥哥,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错怪了他。安东尼的所有行为,都是哥哥意志的体现而已。她想求原因,应该去问那个遥远得望不到的人,那才是她隐形世界的主宰。安东尼猜到了她的心思,马上给她打预防针:“宝贝,一个是认识只有两个月,却无缘无故对你太过上心的人;而另一个是和你一起长大的男人,这选择本该十分容易,不是吗?”

    他将“一起长大的男人”这几个字,咬得死死的。

    微婉又有了那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什么事都不是她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安东尼缓和了面色:“至少现在,还有我替你分辨谁对你是真正的好,谁是另有所图。以后……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这一晚上的信息实在太多了,她觉得自己豌豆大的脑子几乎要承受不住了。

    “好吧,现在这话又是什么意思?‘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安东尼将所有课本塞进她的书包。巴黎的天气最好戏弄人,今天三十度,明天便会跌到十八度。他提醒她穿长靴,然后递给她冰激凌:“早些睡,明天下课后,我们会去弗拉乔那里定制你的伴娘服。”

    “这次我可以知道是要给谁做伴娘吗?”

    有钱人们总喜欢装作彼此是好朋友,所以哥哥经常把她外借出去,当别家姑娘大喜之日的见证人。不是说她做不到,站在一个陌生姑娘的身边,装作是闺蜜,流下喜悦的泪水,并祝她一辈子幸福,这点演技她还是有的,但如果有背景材料支持,她就能演得更逼真些。

    “宝贝,你永远不会了解你哥哥的,对吗?”

    就是说,和往常一样,哥哥省略掉了无关信息,她只要服从命令就行了,不许问问题。

    安东尼抚抚她的头:“好梦。”

    她参加了早餐会,返校大会,见证了上学年“啤酒之王”的揭晓,听见了欢呼声,口哨声,还有鼓掌声。这是她的最后一年,一年一年地过去,又一次地站在学校底层的大厅中,去C101或A312教室。易微婉忽然意识到,她从未如此恨过孤独作战。进门时,接待处的红发女士说有人在前台留了东西给她,是个黑色的皮革记事本。她翻开,看见熟悉的工整字迹,他几乎手写了一本书给她。

    她将会亦步亦趋地依照他的小书前进:主修国际金融之外的辅修市场营销,选修文学史与天文学;用几周的时间与教授做朋友;每节课至少提出一个问题;在教授设定的每个deadline之前,设定自己的deadline。他建议她适当地逃逃课,不勉强自己上糟糕的课,要让自己快乐地学习。

    下午四点钟下课,安东尼来接她去弗洛拉那里量身。虽然她觉得没必要再量一次,但他坚持,说她这一年的体型改变了很多。她翻着白眼想,应该是他想念老朋友了,所以拿她的礼服当幌子,就好像他和他的意大利女士见面还不够多似的。

    “Vivien,如果你最近在减肥……试着别太过。我和其他设计师一样喜欢零码姑娘,但我不希望这次的橙和紫上面是一张不够有光泽的脸。”

    设计师手指刮着皮尺,对她皱起眉头。

    微婉耸肩不语,她不是饿得没神采,只是没化妆而已。

    “我就这样了,想想办法。”

    这时弗拉乔走进来,碰巧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她笑对微婉道:“上个月你神色倒是好得很,我想是那家‘外卖’真的很棒。”

    微婉低下了头:“那不是外卖,是我的朋友。”

    弗拉乔漫笑浅言:“我真的怀疑。”

    微婉心中腾地升起一团火焰。她从来不是那种会发脾气的千金,她不是那种让整条香街唾弃的美国It girl们。她知道自己的举止该合乎欧洲的传统,要习惯于道谢与道歉。但现在,谁都别想她有好脾气。

    “他是我的朋友!我必须警告你们,看不起他,就是看不起我!”

    全场立刻安静,她提着裙摆走下了那可笑的台子,大步流星地走向旁边的休息间,不管不顾地一屁股坐了下去,管那华美虚伪的伴娘服会不会出褶子。她甚至不知道要穿着这衣服去给谁做伴娘!伴娘应该是去为你最好的朋友做的,不是吗?她一直是这样想的,可哥哥才不会理她。在他看来,她不过是另一个的人情筹码,可以给人随意地拿去用。她髋间痒得要命,脚紧缩在十二厘米高的红底鞋里,肿痛不已。

    这就是她的世界,给她套上根本不舒服的衣鞋,将她送去给根本不认识的人,还要贬低她真心的朋友。


    许久,微婉听到丝帘被拉开的细微响动。弗拉乔慢步走进来,低头看她,轻轻地哦了一声,欲言又止地摇摇头。

    “安东尼不会喜欢我告诉你这个,但那男孩,他每次都穿戴着百乐轩的衣帽,从后门偷偷地溜进来,然后再迅速地脱掉。”她说,“有一次我看到他脱得太快,差点被裤子绊倒。其实那场景挺滑稽,但我当时只觉得……他很可怜。”

    微婉的脑子空白了几秒钟。她并不太怕在人前出丑,姐姐让她相信,她的人生就叫作尴尬。但陆盛不会落进这种画面里,他就像那种活在电影里的男人,永远纹丝不乱,不做傻事。

    弗拉乔沉浸在故事中,开始傻笑:“这真是个浪漫的男孩子。”

    微婉感觉到一只伸过来的手,她不想去接。她还需要手来撑着脑袋,捂着眼睛,她不想看这个假装友善的告密者。可如果她已经同情陆盛,为什么还要残忍地告诉安东尼。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弗拉乔坚定地将她从椅子里拉起来:“因为安全远比浪漫更重要。”

    这种话,她听了那么多次,早就听腻了:“他是连环杀人凶手吗?”

    “Vivien,我没有选择。”弗拉乔显然也对她有所隐瞒,“如果安东尼决定要隔离某个人,他一定有他的理由。”


    微婉特意查过陆盛学校的开学时间,于是知道他也该开始上课了,他会很忙。她没有再打电话给他,她想,如果自己不存在,他的生活可能会容易些。

    于是她开始回想,究竟为什么自己会与他发生交集。事情的开始像一团混沌,如同将一页纸从小说中撕下,蛮横地塞进了完全不相干的故事,但她居然从没觉得突兀过。曾有猜疑,但一瞬即逝,就好像发生的是一段很自然的故事,只是一个人,在多年后回到了原位。

    那么契合。

    她盯着他留给她的黑色笔记本,不可抑制地难过起来。

    她不知道是否该去见他一面,说自己很抱歉。可是,她为什么而抱歉呢?她还能想起一些和汤毅凡相处的细节,来巴黎之前的日子,在那些少数的日子里,她冲他发脾气后会搂着他的胳膊说:“对不起哦。”后者会不屑地甩开,说:“对不起什么啊!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有时他还不解恨似的补一顿臭骂,“看不得你这样!以后不许这样!”。

    揣测陆盛,是断不能用汤毅凡来做标杆的。

    这道理她懂,但总会忘。

    她辗转反侧地想,越想就越不知道该怎么做,好像做什么都会是错的。

    后来,她睡着了。


    优秀是一种习惯。

    当你成功地超出自己以往的水平后,你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变得更好。更好,更加好,但永远没有最好。总有观点认为,人不可能文科和理科同时优秀,或者一个掌握外语且能炉火纯青的人,自身的母语结构就会被瓦解,等等。但这些都不是真的,一个人优秀,他或她便什么都会优秀。一个出入各大party的漂亮姑娘,看似并不用功的姑娘,功课成绩却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节节攀升。

    不考不玩,小考小玩,大考大玩。

    这一次,她不再追求时间,而是追求效率。每次完成艰巨的学习任务后,她便会奖励自己做出格的事,越艰巨,越出格。完不成任务,她便将自己禁足、禁食、禁买衣服。

    安东尼并不乐于见到她的这种变化,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受折磨、受委屈。可他摩拳擦掌地想要找出那个折磨她、给她委屈的人,却发现这个人正是她自己。他好像不再认识自己的孩子了,但又无计可施。他疑惑地转了几个圈,但还是束手无策。

    于她,她感受着加诸己身的种种开合转变,就像来到一处新的境地,转念间,却能看见心中的那一条小船,在迷雾中渐渐靠岸。她得以平和地度过每一天,每晚回到阿泰内广场,静静地想念一些人。她还是有很多话想说,但学会忍过十二个小时再自问,要不要说,如是,终于也都安全地没有说。

    圣诞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她终于想起孤独这件事。却在某个清晨,拉开窗帘的瞬间,她看到了窗外的漫天大雪。蒙田大道依然幽焕绝伦,车轮将雪暖融,留下玲珑剔透如玻璃般的街道。她知道夜晚时,灯火会将这个地方变成美丽的金色水晶,有人徘徊流连,享受冬夜中的温暖。

    她喜极而泣,她重复着那些祈祷文一样的语言,随着每一个字的吐出,力量充盈了她的肺腑心田。

    脚下的路,会越来越顺。方向,是正确的。所有的惆怅和不安全,都会消失。她知道,自己会得到幸福。生活从这里开始,只会变好。

    这么久了,这么久了,她一直在想念着她的幸运符。

    冥冥中,她拾起了一条失落已久的纽带,目光落在窗边书桌的皮革记事本上,她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12号线Lamarck-Caulaincourt站,迷雾之径(L'allée des Brouillards)。

    这是蒙马特区人迹罕至的一隅,也是在这城市里,你能找到的最美的地方。这是印象派画家Renoir曾和妻女住的地方,Lepic街沿途,还可以看到许多安静读书的人。玫瑰,丁香,满眼的绿,这是它的春夏。如今深冬,你在早晨和黄昏还可以见到她神秘的雾,如同身在幻境。巴黎啊巴黎,最好的巴黎,不是香榭丽舍大街。最好的巴黎,都是免费的。

    易微婉深知如果不是她的幸运符,她永远不会想到来这里。陆盛留下的并不是一本学习指南,并不仅仅是。她怀揣着这温热的一小块,皮靴因疾跑而发出咯咯的声响。她越走越快,晨曦在面前一点点地穿透迷雾。在安静的周遭里,她的心跳至了喉咙。

    终于,在那许多长椅中的一把上,她看见了着白T恤的身影。

    她刹住脚步,不是为看到他而震惊,而是为看见他的那一刻,她脑中本能一般地跳出的那两个字而惊心动魄。她成功地合住了双唇,没有将它们发出。在这心有余悸中,她还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从何出现,怎么,就到了她的嘴边。

    她只知道,这将成为她永远的秘密。


    四个月的时间过去,陆盛并没变样子,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没因换季而增添多少。微婉兴奋得直想大叫:“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这里找你?”

    陆盛倒不惊讶,语气平板。

    “我每天都来这里,谁知道你怎么今天来了这里。怎么今天才来?”

    微婉露出得意的笑容,心想这次一定会得到她刻薄老师的表扬。她翻开了他的笔记本。


    法则119:找一处隐秘的学习场所


    找一个只属于你的地方,安静,独具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要求的,并不仅仅是图书馆里一个固定座位的这种东西。你的最佳学习场所,该是一个给你绝对安全感的地方,无论晴雨,冬天或夏天。在这个地方,你不再惆怅或迷茫。你知道现在做的事情都是对的,努力都会有回报。你该相信,这个地方是有魔法的,给你力量坚持跨过所有困境,最终一定会达到梦中的彼岸。告诉自己,在这里,你会得到所有的帮助,勇往直前。你不要说找不到,也别用自习室来敷衍。我曾费无数工夫遍寻不到,却因为一次在Lamarck-Caulaincourt下错站,而发现了迷雾小径。

    坚持不懈地寻找它,你要相信,智慧和勇气都在那里等着你。


    “那么,我这里写的是智慧和勇气,不是‘我’。所以,我长得像是‘智慧’和‘勇气’吗?”陆盛鄙夷地盯着她,“凭这个知道我常来这里?而且今天也来?你脑子里面有没有叫作逻辑的东西?”

    微婉含笑不语。

    如果不是早晨与幸运符偶遇,她也不会想到来这里。可他写得多么明显,他心中也有这样一个幸运符的存在,只不过他称为隐秘的学习场所。她多么惊讶,他心里的“智慧”与“勇气”,和她期许的“幸运”何其相似。他知道最幸福的感觉是什么,那感觉,和她的一样。他也有从小就信奉的幸运符,他说没有幸运符就没有办法活下去。

    她一不留神,刚才那灵异的两个字再上心头。

    她慌忙默念恶灵退散,睁开眼睛,却忍不住朝他的身边靠了靠:“你后来为什么不来看我了?”

    “我说过,我们不能在属于你的那些地方同时出现。”他抿了抿嘴,“事实上,在任何有很多人的地方,都不能。”

    “所以你并不是讨厌我了,只是不想被人看见。”她苦笑,“我特别丢人吗?”

    她满以为这句话会将他逼急,会让他吐出一些口不择言的真话来。然而,他非但没有情急,还换了一个温暖到让她心颤的表情。她察觉得到其中有不对劲的地方,但任她怎么想,也不知哪里不对劲。

    他看着她,那目光犹如看着手掌心里捧着的曾经丢掉的一颗珍珠。

    “以前是。不过渐渐地,我发现自己错了。”


    微婉只能停留很短的时间,因为这不能被安东尼知道,所以她并没叫司机开车载她出来,也没让那个长雀斑的红发年轻门童去帮她叫辆的士。她是乘地铁来的,距离着实不短,她应该要赶在安东尼发现她不见之前飞奔回去。

    她肩膀上忽然多了一只钢铁般的手,一回头,发现安东尼和他永远带着的那位穿蹩脚西服的保镖家伙,不知何时冒了出来。

    随后的事,快到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

    她一面被拖回车里,一面听到安东尼对着陆盛咆哮,法语单词像子弹一样朝后者扫射去。

    “限制令这三个字,你哪一个听不懂?你不被允许出现在离她五百米以内的任何地方,懂不懂?不要以为你是……就可以随便……”

    后面这些,她都听不清了,因为离得太远,她也没能听清陆盛的答话,只记得几个杂乱得不成章的碎词,关于“给了你们机会”“真相”之类的话,统统喷给了安东尼。她从没见过他如此愤怒,但她终于知道弗拉乔说的那张纸是什么东西,是一纸限制他接近她的限制令。因此他才一直说,他们“不能一起出现”,而不是“不能一起”。


    她茫然地望着窗外。车开得太快,她要拼命凝神才能看得见今晨街上的雪。

    “安东尼,请给我哥哥打电话,现在。”

    “不错,限制令这件事是我的意思。”

    他不解释,不表达关心,不因五年没有跟妹妹讲过话而有任何的尴尬。如果你认识汪敬哲,你会觉得他是个随和友好的年轻人;如果你与他一同长大,你会知道他是令人心生畏惧的“哥哥”。可能有什么人能走近他的心,可能他将温柔与爱留给了什么人,但那个人不是她,不是姐姐,不是他的父母。别人说他好,她都知道。可别人说他的好,她却并没有感觉到。

    “哥哥……”微婉攥着手机,将头后仰,舒服地枕在椅背上,如果她要说这话,就得舒舒服服地说,“哥哥……哥哥……”

    “婉儿,你现在是不是真的认为,你有资格质问我任何事?”

    安东尼惊恐地看着后座上神情恍惚的女孩,他最不希望看见的事,正在发生着。

    “不是。”微婉回答得响亮干脆,“哥哥,这是婉儿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从今以后,我们没有关系了。”


    9

    即便看不见电话那头的人,她也知道自己成功地惊到他了,让他愤怒了。她感到冷冷的狂喜。兄妹两个,总要有一个先走出这一步,就像他们那曾经震惊整个上流社会的所谓“畸恋”一样,就算是以荒唐的事情为根据,也该有一方站出来,主导这场皆大欢喜的分崩离析。只是结果迟来了一些,只是诱因是不曾预料到的其他。

    限制令,这手段倒还新鲜,他是第一回用。

    许久,汪敬哲才回答。

    “好。”


    安东尼曾说选择应该很容易,她发现果然很容易。这一次,她不再屈服。

    出乎她意料的,只有安东尼。这次,老人没有再唠唠叨叨地劝她,他只让她在房间里,用心思考这一整天发生的所有事。

    第二天的清晨,一名女佣走进她的芭比房,礼貌地请她尽快搬出去,给她的期限是一个星期。这是对她的慈悲,容她一段时间寻找新的落脚处。

    五天后,她搬出了阿泰内广场,这次是永远地离开。

    她想和安东尼道别,同样被礼貌地拒绝。女佣告知她,Q公司昨晚打来电话通知安东尼,他与易微婉的合同已经被解除了。显然,汪敬哲先生在第一时间切断了她的经济来源,与汪家有关的一切,都不再能使她受益。从今天早晨开始,安东尼不再是负责照顾她的保姆。

    “可你不懂,安东尼他会见我的。”

    女佣回答:“他料到你会这么说了,**。他说如果**这样说,就这样回答——”金发女孩清了清嗓子,背书般说出了下面的话。

    “他说,你在放弃你哥哥的时候,就该想到与此同时你也放弃了谁,放弃了什么。”

    微婉很难受,她不得不告别的蛋糕抱枕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她只是会想起安东尼乐呵呵地将它从米兰抱回来给她时,脸上那慈爱的表情。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对这冲动有那么一丝的后悔。可她本来觉得,安东尼不是他们中的一个。

    安东尼说,留下的人会越来越少。

    留下的人,果真越来越少。


    她只带了护照和少量自己的东西,将所有衣服、鞋子、包包一并抛弃。她找了一处地方,草草地住下。刚好暑假时申请的一笔奖学金到账,学费已缴过了,她可以勉强用这笔钱来维持生活。

    她的新公寓暖气坏掉了,床单与墙壁都有霉斑,家具陈旧还有潮味,窗户有两扇,一面没有窗帘,她用废旧报纸贴上。这里的条件,甚至比曾住过的学生公寓还要恶劣,但这是她能找到的离学校最近、房租最低的地方,她决定适应着住下去。

    穷人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只有在那段时间里,她才将曾经隐藏在纸醉金迷表象之下的那些价值与教育,悉数都取了出来,擦擦灰,爱惜地放在手掌心里,思考着它们的意义。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独立生活的这条路,她可以借鉴的先例实在罕有。她所做过的最出格的事,是在拖欠房东房租无力支付时,撩起衣服给他看了自己的胸罩。房东人实在很好,作为回报,他同意她三个月后再将房租一次补齐。事后,她克服了本以为难以接受的羞耻感,却可以从容地自嘲,嘻嘻哈哈,感到刺激。

    其实,脱离家族后的窘迫只有她预想的一半。

    她身边仅剩的朋友,又只有怡风了。在初试新生活的前几天,她与怡风通过电话,后者先是歇斯底里到抓狂,之后竟半含好奇地问她:“是不是很难?听说内衣都要翻过来穿几十次!”

    怡风的“听说”,是从她们共同认识的一位千金那里得来的。也是和家族决裂,想要独立创业,那姑娘本是信心满满的,因为她的姓氏毕竟还闻名遐迩,生意人都会同意见她,看似会给她机会谈事情。但不久后她便发现,这些人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理,才答应见她的。真正会给她生意做的人,少之又少。她很快败空了自己的积蓄,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服软,回归家族。

    内衣要翻过来掉过去地穿几十次,房间里蟑螂遍地,公寓马桶坏掉也舍不得花钱雇人来修,要自己动手,这些就是千金后来含泪讲述的经历。

    但根据微婉的切身体验,生活并非不能忍受。

    拿她现在来说,她懂几门语言,有着不错的商学院学历跟不算贫瘠的实习经历,想找一份课外兼职是不难的。即便只拿法国的最低工资,再加上奖学金的一些帮补,她也不至于饿死。除去不能再大手大脚地买东西以外,她还发现了廉价小超市的存在。蔬菜和水果很贵,在巴黎吃得起的东西竟只有不到一欧元一杯的巧克力,那么她就拿它当早饭、中饭和晚饭。事实上,这种食物还相当不赖。最让她难过的,是每月不再有杂志可读。她向学校交了押金,借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回到公寓后却没有网可上。

    这些都是没有办法的事。

    如果她每月只有一千块钱,那她就必须将生活挤进这一千块钱里面来,没得选。

    她再也不走蒙田大道那些华丽的门廊或大厅,她再也听不到阿泰内门童热情洋溢地叫她“Vivien**”,她也不再记得芭比房床上Moschino蛋糕造型抱枕的柔软丝滑。她再也没有机会挑选与一辆车价格相同的靴子、包包,她也不再去参加rich kids的party,她甚至再也没买过一件化妆品。

    但她从没像今天这样,感觉自己如此像一个坚强骄傲的公主。


    其实,一个年轻女孩子从原来的生活脱离,走向独立,所受的生活的苦,都是非常琐碎而让她感到毛骨悚然的那种。打个比方,从今开始她要乘地铁甚至步行上下学,这都没什么,反正她现在也没有好鞋可穿了。但很难适应的,是当她回到家,疲倦地倒在床上想睡觉时,却发现床垫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它正兴冲冲地到处游走。

    她惊得跳到地上,整晚都不会再去那张床上睡了。

    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长途跋涉的累就叫作减肥。但一只会爬的虫,和对没看见的虫的想象,确足以令她整个世界摇摇欲坠。


    她不再耍酷,因为这事一定要找人来帮忙。于是当陆盛来到这里时,他看见的便是一个站在椅子上,双脚不敢沾地的易微婉。

    “你要先出来,我才能开始打扫,喷药什么的。”

    站在椅子上的女孩头摇得如同拨浪鼓,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再碰这间房中的任何东西了。

    陆盛重重地出了口气,将工具箱放在一边。他(在易微婉看起来无比勇敢的)走近她的椅子,转身,半蹲,她赶快登船。从椅子到门口只是几步路而已,她盯着他后脑勺看了很久,现下她又在看他的耳朵。

    “你的耳朵生得很高……”她摸摸自己的耳朵。

    他没有接话。她不再摸,低头细数自己的悲伤和埋怨,将这些通通发泄给他,就算知道这关头自己说出的话无逻辑且不讲理:“你说,怎么会有人把妹妹丢下,管都不管?”

    “因为有人是亲生的,有人不是。”


    10

    以前易微婉也曾与自己所处的阶层有摩擦,但今时不同往日。那时她因畸恋丑闻而被人指摘,此时,却是她放弃了身为那个圈子一员的身份。她知道法则是什么,也知道底线在哪里,所以她知道,自己已经跨过了底线,坠下了悬崖。她做出的这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她不再是那一种人了。

    法则是这样的——上流社会的人,并不是因为骄傲才不和外面世界的人交往,而是他们要维持的那一种安全感,固不可破。事情不是你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那样。在纽约时,怡风或她都不会穿着张扬性感的华服,从上东区招摇地走到布鲁克林。她们所认识的曼哈顿名媛其实日常并不太着Chanel、Gucci,因为那是Ralph Lauren统治的世界。千金们大多低调保守,也不会走到大都会的另一边去。在纽约读书的几年间,怡风至多去过两次布鲁克林。

    她们并没有刻意地不和外人交往,但到了一天的最后,总是会渐渐移回圈子里面去。不是说她们刻意地去抵触圈子外的人,只是任何女孩都是跟那些与自己相似的人相处得更好。而男生却有所不同,至少她所认识的许多人,都有圈外的朋友,但其中有几分真,有多深,或者只是条框外的间或解脱,这些,她就不知道了。男性所拥有的一些特权,在这里亦然。但如果你是一个女生,那么你最好在这边乖乖地做人,你也可以在这边胡作非为,但绝不能走到另一边去,因为你没有这个选择权。

    除非你想被所有的人视为怪物。

    易微婉并不觉得自己被孤立了,上次被赶走的时候的确很伤心,但这次,她知道自己比他们都优秀。她甚至惊喜地发现,陆盛身上那种天生的不与周遭为伍的气质,她也有了。本来就该有,她得意地想。

    岁月是越过越绵长,她决定去发现新的幸运符。她决定从顺利毕业开始,好好规划人生,实现个人价值。

    “你以后要做什么?”她这样问陆盛。

    陆盛回答:“我学的是政治。”

    “可你又不能在这里从政,回国从政……难。”她皱眉道,“你也知道,体制很不同。”

    陆盛顿了顿。

    “好像我从没说过,不过——我出生在这里,我是法国国籍。”


    微婉和陆盛的来往必须藏在地下,偷偷摸摸地。即便她不再叫某人为哥哥,但那人依然是她的唯一合法监护人,他向法兰西高等法院申请的那张限制令依然有效。现在她知道陆盛是法籍华裔,真心觉得这事不可思议,居然也有这么一天,法国政府机关帮着外籍人对付自己人。陆盛倒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有人感觉他的位置被威胁到了,你不能怪他。”

    易微婉也确实没有怪他。事实上,她是没有时间去想太多关于别人的事。临近毕业,事情一桩一桩地砸过来。现在没有安东尼帮她打理,她就得自己动手。以前,她以为自己只是不懂烧饭,但现在独自生活,她才知道生活包括那么多的事,她想要生活下去,需要学的也不仅仅只是烧饭。

    房租、水费、电费、网费、医疗保险、住房保险、手机月租、银行、支票簿、账户余额,等等等等。她是外籍人,长居、签证、续签、非欧盟国人的工作许可证,这些都是她要学会做的。毕业后会怎样?如果想从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事情会棘手到爆。她在这里工作下去的机会微乎其微,因为政策是,如果任何一家法国公司想要给她工作,必须证明这份工作不能由任何一个欧盟国人完成。

    后面的这些,陆盛不能帮她什么。该死的他是法国人,他不需要见鬼的签证或去续签。他完全不了解这些东西,就算想帮她,也得和她一样从头学起。

    若是从前,她根本不用操心这些。从前,她来自一个姓汪的家族,那些事情都有人替她打理,凭借财力,这个家族可以帮她铺平道路。姓氏重要,金钱重要,可如今的她铁了心,要让易微婉这个人靠自己变得重要。


    你一定要在尽量年轻的岁月里,就知道你想要什么。

    不要等到快要成人,才发现自己的面前是片**,你没有船,连可以踩着过河的石头都没有。梦很大是可以的,梦还没有那么具体,也是可以的,但你要有梦。这话是陆盛说的,因此易微婉虔诚地认为这必须是真理。

    “所以,你想要什么呢?”

    但他这样问,她就不那么爱听了。如果一个人问易微婉**,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想要成为什么,这根本就是在伤她感情。

    “我不知道。”她嘟着嘴说,“不过你可别说教,我求你了。”

    于是他没有说话,她知道他失望了。他大概以为,经过这么久,尤其因为如今她的处境,她该对以后的路更清楚了一些才对。你总会认为,一个人总得是在有打算的情况下,才会砍断脚下的木板,跳入大海,但她只是做了在那一瞬间她认为是正确的事,以后该怎样,她还不知道。他问的不是“梦想”,他问的是,你该怎样养活自己。而对于“养活自己”这件事,她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新手,不只是新手,简直就是新生婴儿,除了瞪大眼睛看周遭,她什么也不懂。她有太大的眼睛和太软的骨头。

    她知道该去找工作,但找工作真的不那么容易,兼职和实习或许可以,但工作是不一样的。她也怕自己像那位千金友人一样,被人好奇地围观,到最后还是没有人肯给她任何事情做。

    她试着拖到最后一刻再付账单。她迟迟不愿再投简历出去,索性坐着等挨饿的那天来临。她想,或许那时被迫着,她将不再挑拣,不再害臊,从容地接受老天会给她的一切。

    “真的,这回你别批评我,现在我还不知道……”她轻松地笑,“但以后我自然就会知道的!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

    许久,陆盛才开口,但那种茫然让她惊呆,她不知道,他也曾寄希望于她,希望她会有办法。

    他说:“你这样,就是让我不好受。”

    她看见,他的嘴唇都干裂了。她忽然就烦躁了,拂袖起身:“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但她也不能否认,自从她独立以后,陆盛对她的态度有了一点改变。从前在那间小公寓里,她房间乱得像暴风雨过境。他每次来都要批评,非要盯着她整理好了才算。现在在这间小公寓里,她也依然到处乱扔东西,可他权当没有看见,有时还会默默地,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帮她整理一两下。她转过身来,他就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从前他不留情面地骂她笨、浅薄,现在他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戳着她。

    可她想让他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很辛苦很可怕。

    就算真的很辛苦很可怕,那也不是他的错。

    她走回他面前坐下,认真地看他:“听我说,如果这个选择是为你而做,那我在做之前,就会跟你商量,至少会先告诉你,对不对?我有告诉你吗?我有跟你商量吗?没有!所以,我只是为了我自己开心!”

    这话,听起来很让人振奋,但实际上,压根就不顶用。

    如果他是真心疼她,那她越这样说,他就越不好受。大冬天的他,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正常生活了。正常生活,就是冬天你该多穿衣服,不是你的错你就不要往身上揽。她打心眼里希望他恢复以前的法西斯面孔,变成在民主外衣下用尽强权手段的铁腕政治家。

    那样,她会好受。

    真的,他就必须在冬天只穿这么少吗?

    她低头看他,不经意间,见到了他右臂内侧有一排很淡的字,好像是刺青留下的疤痕,很浅,不细看是看不出的。她不能抑制自己,将他的胳膊扳过来看。他反应不慢,马上挣脱了,躲到一边。

    但微婉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排名字。

    一排大概有六七个,第一个叫作Favre,第二个是Dupuy,第三个她没来得及看清,但可以肯定是B开头。这人在胳膊上刺了一串法国人的名字?

    “都是谁啊?”她是不会料到,他会做刺青这类事情的。陆盛这个人,也不能说他是文静书生,但至少是万恶资本主义没有扼杀成功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而且他有洁癖,他才不会让别人接触过的针头在他身上进进出出呢。微婉问他:“你不会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吧?来嘛,讲讲。”

    “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话题就这么被打断了。明摆着,每次他用她的话来回她,她就没辙了。但易微婉心里有根刺,很不爽。而且这不仅仅是陆盛拒谈刺青这么简单,刺青也不仅仅是刺青,它象征着他心底比较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他从没跟她分享过。她的所有人生,他都了如指掌,但关于他,她却什么也不知道。

    虽然她一早打定主意,觉得这样下去也好,但每当这种时刻来临时,她仍是觉得不完整,她想了解他更多。既然他这么抵触,她决定曲线救国。

    “把你女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吧。”

    “说实话,不是很想。”

    微婉狡黠地看他:“我有她电话,你要是不介绍,我就自己去联系。”

    陆盛生病那次还是她打电话给那姑娘的,她记得那姑娘有很甜很萌的声音。人与人之间是要看缘分的,而她只是听了那姑娘的声音就觉得自己喜欢她。她想认识她,这就叫作缘分。

    陆盛倒是很淡定:“请问你,以何种身份联系呢?”

    “看你态度啦。”微婉顽皮地耸肩,“我这么善良,本来应该是‘捡到陆同学手机打给通讯录里第一个人的好心同学’,但如果你还是这么不配合,我就可以是‘堕过一胎的前女友’。你选哪个?”

    陆盛还真皱眉想了一会儿。

    “想打就打吧,说你是我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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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11

    于是她就认识了Jeanie Le Loarne,华裔,中文名叫佳霓。

    她是不知道陆盛随口说一个“我妹”时在想什么,但真正认识佳霓之后,她发觉无论她是他的什么人,都没有关系。因为只要他关心的,佳霓也就跟着关心,什么都不问。这姑娘长得颇衬她萌萌的声音,个子娇小玲珑,小鸟腿,有酒窝,很爱笑。她和陆盛一样,虽是炎黄子孙,但在巴黎土生土长。虽是在巴黎土生土长,但她汉语也说得字正腔圆,只是偶尔有想不起来的词时,她会夹生饭般转回法语去讲,窘迫的样子就越发萌了。

    她年龄和微婉相仿,暂时没有上学。

    微婉见到她时,她一身哥特系的打扮,闪亮的黑夹克衫上,一股机车汽油味儿,黑丝袜破了洞,一双靴子鞋带松松垮垮,头发挑染的粉红色,烟熏妆。但微婉知道她并不像看上去的这么叛逆,最显著的证据是,她脸上没有打洞打环。仔细看看,就连耳洞都没有呀,皮肤光洁得很。所以,她骨子里应该是个很乖的女孩,只不过赶潮流罢了。

    佳霓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印证了她的猜想。只不过她也没料到会是这个词,当时就懵了。

    “姐姐!”

    小姑娘手里面攥了一块吃到一半的铁板三明治,抹抹嘴边的酱汁,笑得很甜。她见微婉盯着她看,很紧张,又抹了好几下,忽然就惊慌地叫出了声。

    “糟了!Sam说我要给你礼物的。吃着吃着,就忘记了。”佳霓将它重新包好,笑容满面地递给她,“至少我现在可以保证它真的很好吃。”

    微婉拿着这半块三明治,无语了。她强撑着笑脸,将其放进包里,暗自用眼神寻找最近的垃圾桶,好扔掉它。但人家姑娘一番心意,她总得有个回礼,她记得学校旁边有个小店会做很棒的西班牙玉米卷,可以用来招呼小佳霓:“好像要到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饭吧。”

    “不行。”后者严肃地拒绝了。

    “为什么?”

    “Sam说,你现在不是富二代了,你很辛苦。Sam说不能让你破费。”

    微婉哭笑不得,一把拉过她:“不理他!姐姐以前也不是富二代!”

    打最开始,她认识罗佳霓的目的就是想进一步了解陆盛。微婉敢肯定,在佳霓眼中会有一个与她的了解所不同的他。果然,没几句话,佳霓就钦佩且兴奋地称他为巴黎的“地头蛇”。微婉汗颜之余,觉得佳霓也未必就真懂这词是什么意思。比她中国话还要不好的中国女生,她实在难得碰见,此时碰见一个,当然要好好地圈养起来,以待日后心情不好时围观。

    佳霓兀自聒噪:“我话是说,和他在一起,会感到安全!”

    这倒是真的。

    她也看网络新闻的。时下,如果看这些,你就知道中国女生大多没有安全感,于是她们才会要求男朋友有车有房。不要求这些的,至少固有意识中也会期待男友各方面强于自己。对她们来说,一个捉襟见肘的聪明人,是不如一个家财万贯的蠢蛋的。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人们会失去安全感,在心底想要一个拯救者。

    不过,在她来看,她的安全感来自、也只来自于与对方的心心相映。知道佳霓也是这样,她甚感欣慰。

    她忍不住问:“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听见这句话,佳霓做了个好法国式的嘴型,类似于噗的一声,她的意思是,谁还记得。

    “自从三岁开始吧,唔……两岁。咳咳,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佳霓重重地出了口气,眼睛盯住自己花花黑黑的指甲看,“在那种地方长大的话,你会比别人需要更多的安全感。”

    随后微婉才知道,法国国籍并不是关于陆盛出身的唯一的**,第二个来了——他是被领养的孤儿,人生的前段都在孤儿院中度过,随后被几个家庭领养过。

    他独立得很早,也不知是从几岁开始的。

    他受过很多苦,有些她想象的到,有些她想象不到。

    佳霓说着说着,突然停住,她诧异地问:“哎,姐姐你为什么哭了?”

    微婉没有答话,她也不知道。

    她总觉得自己该为什么事情负责。


    佳霓皱了眉,看上去不是很高兴。她严肃地说:“你不要可怜他。所有的苦难都将有回报,恩典终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身边。我们不像你那样的出身富贵,有管家有保镖,但我们也很幸福。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没有变坏,他还会越变越好。你对他应该只有信任和赞同。”

    佳霓说,他们也很幸福。后来微婉又知道了,尽管陆盛兼职做得不少,但赚下的钱大部分给了小佳霓花,买她喜欢的各种东西,看她开心,他也会开心,因此他还是过得很清贫。

    每年佳霓过生日,陆盛就来到她的小屋里,烧她最喜欢吃的菜,陪她看一部最爱的电影。每年的电影佳霓都记得,今年是《罗马假日》,去年是《公主新娘》,再往前的三年是《茜茜公主》的三部曲,都是关于公主的经典电影。她想,陆盛一定有办法让佳霓觉得,她就是他的公主。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吗?你找不出比这更像王子的举动了。

    如果她也有这些就好了。她不再要热气球,或游艇,或豪华的高空喷泉、地下皇宫,她从来也不关心珠宝、鞋子、包包,她压根不想去那些奢靡的大都会中游荡,空虚地观着夜景,兜着圈子。

    她深深地看着自己的心,却发现那其中无物可看。

    有人像亲人般疼爱过她,但最终也都放弃了她。

    她才是真正的贫穷,从以前到现在。


    就在微婉悄悄抹泪的时候,手机响了。她不想在这时被打扰,痛快地拒接了汤毅凡的电话。反应过来后,她叮嘱自己当晚要打回去,但最后也没有打回去,因为心里计较得很——如果她不打回去,难道他就不会打第二个吗?

    以前她不接,他就接连十个地打,但以前是以前,现在他怕是没那么多的感情再施舍给她。这时,倒是陆盛发来信息。

    “见到了?”

    她回复:“嗯,我很喜欢她。讲了不少关于你的事哦,现在我更了解你了。虽然晚了点,但还是很开心。”她在后面加了个笑脸。

    许久,陆盛回过来。

    “我也是。”


    后来,他也会谈很多关于佳霓的事。她一直深情不移地跟着他,这么多年,不管他是穷少年还是穷青年。她其实有点小虚荣,想要那些得不到的东西,但当你总是得不到,你也就习惯了,不是不再想要,而是学会了和这些无法满足的愿望共同生活下去。他很贴心地照顾着她的愿望,力所能及地满足一些。

    “怪不得,我老觉得,你允许我跟她做朋友,就像送给她圣诞橱窗里的小礼物一样。”微婉哈哈笑着,“以前你买不起。现在这个礼物是过气的旧货,你就想着,可能佳霓还是会喜欢的,于是你就把我像闪闪发亮的二手过季名牌一样,送给你的小佳霓了。”

    陆盛听了这话倒也不急,淡定地道:“我会比较倾向于,你别把我想得那么处心积虑。”

    “嗨,我也没生气啊,这样挺好的。”微婉要烧水,想泡杯茶给他喝,“这要是从前,我都怕带坏她,现在可不怕了。”

    “不会的。”

    “你这么相信我?”微婉用指尖按下电热水壶的按键,然后赶快闪得远远的。她特别怕烧水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那是爆炸的前兆。以前她是怕开香槟前的一瞬间,因为胆战心惊地等待嘭的一声。汤毅凡就喜欢拿那个吓她玩。

    陆盛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我是相信佳霓。”

    易微婉哦了一声。

    这时水烧好了,她耐心地等着呼呼声彻底消失后,才走过去倒热水。陆盛刚才说过,中午吃蛋炒饭,茶、蛋、米都是他买回来的,佳霓等下过来,会带油。这两口子炒的蛋炒饭堪称一绝,有他们给她做饭吃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她反复想着陆盛的话,他说,他相信佳霓。

    她也丢包茶到自己杯子里,正值冬天,全靠这暖暖的一杯热水来温手。

    “这么说,你们……那个过了?”

    陆盛这一口茶喝得分外久。喝完了,他说:“嗯。”

    “是什么感觉的?”

    “我说,这种问题你不是应该去问另一个女生吗?”他警告地补了一句,“不过,我不是说你可以问佳霓。”

    微婉撇了撇嘴,算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她只不过是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罢了。今天意外提起来了,她惊讶自己居然从没问过任何人:“只是好奇而已……你不打算告诉我吗?”

    “当然不应该是我来告诉你。”

    这语气很微妙,好像他坚决又冷酷,但透着一种身份感在其中。他们两个都说不清,就像她不懂自己为何总对他有种莫名的愧疚感。

    但你会知道,这不是错误的,你不必小心翼翼。


    他接着说:“如果你有姐妹,还是去问她们比较好。”

    微婉语塞。她倒很想说,她唯一的那个姐姐,如果还算的话,却是真真正正跟她做过的。那个感觉她还记得,咳咳,那个感觉她不能再熟悉了。也是幸亏了这个姐姐,她以后都不知道怎么跟人解释自己不是处女。她只想知道和男人的亲热通常是会怎么发生,如果对方是个男人,会不会不同?但打死她,她也不会求助于汪凌茜来做这个启蒙。这么说来,好像问个年长女生会比较好,但她是没人可问。

    “姐妹都没有,就连妈妈也没有。我猜,我只有你了。”

    她双手捧着茶杯,看他,干脆而利落地说。

    他们两个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半晌后,陆盛投降。

    “好吧,你可以去问佳霓。”

    这个答案让她有些小小的扫兴。


    佳霓有个不太招人喜欢的小毛病——喜欢翻人手机。易微婉的两部手机,包括那部很久不用的,都被她翻了个底朝天,这也让微婉看清了陆盛所说的,她的小虚荣。因为她总是会盯住一些高定时装、鞋子和包包的照片,久久不移开目光。

    微婉不太会去删除手机里的照片,因此,多老的都有,老到她自己都不记得。现在回头看看,以前她真是做过好多尴尬的事。

    比如说她参加的为数不多的时尚秀。

    一次是在香港——Valentino,她却错拿了Alexander McQueen包包,回来被姐姐一顿痛骂,她也很懊恼,怎么连这个也搞错。不过今时看看那时,走在红毯时,她依然被拍得很开心,还大大咧咧地跟姐妹讲:“快把照片传我啦!有没有很美?”那张照片最美的却是身边,窘到涨红脸的V家设计师。

    还有一次是在台北,她陪怡风,走一位世兄的场。航班偏偏晚点,她迟到了,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更衣室,套上预先准备好的Oscar de la Renta低胸小黑裙。她当时很庸俗,觉得太简单的设计让她没有满足感,于是硬在胸口处已经很薄的布料上,缀了一枚Tiffany海豚胸针。在场设计师倒是觉得她搭配得很棒,结果就在她得意地走下试衣台的那一瞬,那直筒裙子,被华丽丽地坠掉了,双腿一下子被裙子绊住,她整个人连滚带爬地摔了下去。她爬起来时,差不多是裸体的。

    尽管衣服幸免于难,没有被撕坏,但在那个场子剩下的时间里,她都害臊得躲在了汤毅凡的西服外套下面,头都不敢抬。可谁知道,那次之后,名媛们便流行起了男外套下面穿直筒小黑裙,再配上一只很跳的大号胸针。


    佳霓又在乱叫:“哇,旁边的那个,是Carolee本人吗?”

    是啊,还有Carolee,那场是在纽约。她和怡风都喜欢这个设计师,设计很有灵气,而且并不昂贵,即便是全世界发行五十只的胸针,价格也不会很离谱。她的原则是,只给她愿意给的客人。她们是在VOGUE杂志的活动中见到了Carolee。本来见到喜欢的设计师是件超开心的事,可惜前一天,微婉刚在网上看到她的裸照,因此必须原谅她,她见到这位头发稀疏的老太太时,心里有那么点变态想法。怡风对着镜头开心大笑,她却瞪眼看向Carolee,一脸想吐的怪相。

    “但你还是很美。”佳霓安慰道。

    微婉干笑了两声,总之,那次的照片登了杂志后,Carolee再也不肯卖限量版胸针给她了。

    最后一件糗事,是在罗马,FENDI周年庆典,不是纽约,而是罗马那场。那年她才只有十六岁,她糊里糊涂地跟在姐姐后面,到了罗马市中心的Palazzo Fendi。云石楼梯和古董电梯她很喜欢,手里还提着经典的Fendi“Baguette”包包,突然瞧见张曼玉和后藤久美子,她兴奋得想大叫。于是在有镜头的地方,她用超夸张的语调大吼了一句,Auguri FENDI 100 anni!(百年FENDI,生日快乐!)

    呃,那不能怪她,她怎么知道Lanvin已经一百一十二周岁,连CONVERSE都有九十多岁,那一年的FENDI却只有八十岁?


    12

    顺便说一句,她的意大利语可是准到爆的,在这个上面,她绝没丢脸。

    那次,她灰溜溜地回国,刚下飞机,看到来接的汤毅凡,她就对他哭了鼻子。

    “姐姐又骂我啦,她说我什么都不懂,还到处乱讲话,让大设计师不开心了……”

    “她说以后都不会带我出去了,呜呜呜呜……”

    “她还叫我一个人坐飞机回来……过夜时舱里都没有人,好恐怖……”

    她悲愤交加地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醒来时身边冷冷清清的,没有人。她下床去找人,就看见汤毅凡在书房里打电话,他对着电话那头,很缓慢地说着。愣了一会儿,她意识到他是在讲意大利语。可他会讲的意大利语很少,大概仅限于“Il pieno, per favore”(请加满油)或“Quant'è il budget?”(预算多少)这种。

    那么现在,他在说什么?

    她勉强从这位爷蹩脚的语音里分辨出了一句,Vorrei fissure un appuntamento(我们来安排一个约会)。

    几天以后,汤毅凡红光满面地将一张小笺放在早餐盘里,端给了她。她在第一万次地拒绝吃蛋黄之后,接过了这张小笺。上面只有很短的一行字,两句话:

    Non è grave. Non si preoccupi.

    (没关系的。别担心。)

    这话叫她很费解。这时她看到了下面的亲笔签名,尖叫起来。

    “太牛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看她又笑又叫的,汤毅凡很快意:“你看见了,打几个电话嘛,不是什么难事。”在她的逼视下,他不自在地承认,“咳,帮你姐姐预订了套沙发,你别担心。”

    后来她才知道,他预订的是FENDI CASA为了庆祝八十周年而推出的以Edoardoi为名的限量沙发。据她所知,那价钱要八位数以上,但即便这样,还是有无数名流贵人苦苦排在等候名单上,求之不得。姐姐会开心死的。

    “你是不是花了好多钱?”

    “放心,不是。钱呢,肯定还得汪凌茜自己给,我只是帮她占了个靠前的位置而已。”他将蛋黄切碎,满怀希望地送进她的盘子,她嫌恶地挑掉。

    他无奈,放弃了努力。

    “你啊,回家就跟你姐说,是你求来的。好好巴结一下,再哭两嗓子也成,总之她以后还会带你出去玩的。”

    “哇,原来你对我这么好!”她感激地看他,“说吧,要我怎么谢你!”

    “把蛋黄吃了行不行?”

    “不太行。”她低头拿果酱涂面包,“您想个别的。”

    “那,亲我一下吧。”

    她嚼着面包,很含混地嗯了一声,接着把餐巾甩下膝盖,站起身,大大方方地搂住他的脖子,在他左右脸各亲了一下。亲完,她没放手,还搂着他,她眨巴着眼睛,凝视他满脸黏糊糊的面包渣、橘子酱,特别想笑。

    汤毅凡当然没那么想笑,他察觉到自己被她借机整蛊,很想发飙,他眼睛瞪圆:“你……”

    幸好那时老汤先生走进来了,她赶快弹开。汤叔叔的早餐是豆汁加《参考消息》。后来的一个小时里,她一面跟汤叔叔发嗲,一面幸灾乐祸地看着汤毅凡,意思是,有本事你就“造次”。后者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倒是没敢怎么样,一甩手走了。她嘻嘻哈哈地随他去,后来还喝了一直喜爱的老酸奶,完全忘记二十四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沮丧得如同世界到了末日。

    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当时生命里极为寻常的一天。她无所事事兼跟人邀宠,他白天上学,夜晚约会,回家以后,就是他们两个人的时间。那天他回来时,她正跟当时的男朋友讲电话。男朋友家里是做纺织业的大亨,人很好,是中规中矩的那一型,从来不会违反规矩。他按时写功课,按时交功课,考试也总是排前几名。他们的所有同学,包括微婉自己,都认为他会按部就班地留洋、毕业、回来接班,但很多年后,男孩却入了演艺圈,还做得很不错。人的轨迹是不能由出身决定的,后来她再见到他,知道他是真的爱这一行。他做得很开心,她也为他高兴。

    但那时,他完全还没有会当大明星的样子,只是个有点闷有点古怪的小眼镜。

    汤毅凡约会回家,正撞见她趴在床上,跷着脚,煲电话粥。他走过来,抢掉她电话:“你这是跟谁早恋呢?”

    她喂了一声,拿回电话看,电话已经被他挂掉了。她懊丧不已,早恋,这人居然说她早恋,她可没有早恋。曾经的学校对她来说是个活地狱,有哪个男生跟她走得近一点,同学们都会笑他和养女混在一起,谁还敢跟她早恋?在别的女生都有玩具收的年龄,她在旁边默默瞧着,默默眼馋。她曾抢来一个玩,就被玩具的小主人推倒。她受伤不说,后来还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事件,她现在想想她还心有余悸。

    那时的小孩子可真是残忍,幸亏,长大一点的小孩子会变得虚伪,这样,便没有人当面戳穿她是养女,她才可以和男生谈恋爱。虽然她不能再去上学,但仍有机会去看望怡风,因此,她也就可以碰见一些男生。

    “算是同学。”她换了姿势,盘腿坐着,“他跟我念叨法文课的新单词。当然,这些单词都是我早就会讲的,他还觉得很新奇,哼哼,幼稚。”

    “别笑人家。你给我写写‘魑魅魍魉’这四个字,写对了有重赏。”

    她叼着铅笔想了半天,落笔写了四个歪歪扭扭的字,噘着嘴给他。他面目狰狞地看了很久,将它揉成一团丢进废纸篓。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我赢了吗?”

    “别管了,今年生日想不想再去罗马?”

    “……这个就是‘重赏’?真无聊。”她翻翻眼睛,“我才刚去过。”

    “不是和我一起去的啊。”

    “不要。”

    毅凡蔫了,待在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微婉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也有过男生拿玩具来送给她的经历。那个每次都拿玩具送她的人,正坐在她的身边,在被她拒绝后,他好像失落。他从不计较她是养女,他总是想尽办法,拿最好的给她。

    “毅凡啊,其实我正要和这个男生分手。”

    汤毅凡转头看她,唔了一声。她兀自说下去:“因为他不喜欢你。”

    “啊?”

    微婉笑得眼睛弯弯:“你是传奇嘛。”

    真的,汤毅凡对于所有德微中学的孩子来说,都是传奇般的存在。在他念中学的时候,德微还如清教徒学校一般严格,甚至严格到,如果你在课堂上讲话,都会被罚到小黑屋里挨鞭子。他们说,这是全国唯一一所集中了所有富家孩子并且毫不留情地管教他们的地方,因此,大家都要规规矩矩的,所以没有人敢犯戒。而汤毅凡,他是离经叛道的典型,对他来说,没有规矩可以约束他。

    他们说汤毅凡目无尊长,因为这个孩子会在觉得老师讲课水平很低的时候,拍着桌子叫他滚蛋,货真价实的,他说了这两个字——滚蛋。

    那时,作为一所英国人开办的学校,德微还在要求所有学生必须有英文名字。毅凡是有的,但他不喜欢用,于是他拒绝回答称呼英文名字的点名。他对校长说,如果你想在中国工作,就最好学会讲中国的名字。如果你不会讲,那便不是我的问题。渐渐地,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起来反对全英文名的点名方式,没有人探究这事背后的意味,但大家都觉得,如果这件事是汤毅凡在做的,那么就是很酷的,应该跟着他做。后来,英文名的惯例便被无声地废除了。

    汤毅凡的传奇事迹还有很多,但他最被称道的事,其实是他在挨打的时候一声都不吭。打了几次,他仍不服,因为这件事,反倒让他被一众佩服他的同窗选为了学生会主席。校方无可奈何,却也不得不尊重民主的选择。元旦时,按照惯例,校长要发表新年词,汤主席遂呈上纸条:“校领导有什么屁要放?”

    校长接了,哈哈大笑。教导主任也扑哧一笑,随即拿下眼镜摇头:“这个小孩,真是有种!”

    总之,没有活在汤毅凡时代,与他同窗,易微婉感觉颇为遗憾。可就在刚才,她幼稚的小男友居然说汤毅凡的存在是个非常恶劣的榜样,会教坏后来人,他以为仗着背景,就可以为所欲为。微婉气不打一处来,仗着背景为所欲为的是姐姐那种人。更何况,德微有哪个学生是没背景的,可只出了一个汤毅凡。

    “因为我跟男朋友吵架啊?”汤毅凡挠挠鼻子,挺不好意思,“别介,人家说得也没错,我小时候是横了点,看谁都不顺眼。犯过错也不能不许人说不是?我虚心接受,虚心接受。”

    易微婉气得推他:“接受个头啊你。一小屁孩子乱指责你,你还接受。当初是谁挨打时,藤条断了两根都不低头?拿出点骨气来!”

    汤毅凡听到这话,跳起来了:“怎么这种事你都知道?”

    “您是传奇啊,今天的德微还遍地流传您的英勇事迹呢。”

    “谣言,绝对是谣言!”汤毅凡瞪圆眼睛,开始抵赖,“老子绝没挨过打!”

    微婉无语,对着这座气呼呼正在喷发的火山,也别说别人了,所有男人都是一样的幼稚。

    “你把电话还我。”

    “干吗?”

    “我这手刚分一半,让您给打断了,我得继续分啊。”

    汤毅凡哦了一声,乖乖地递还了电话,然后这厮也不走,还在旁边眯着俩眼瞧着,似要盯牢她。

    她不理他,拨电话。

    “……如果你了解我,就知道我不能容忍任何人中伤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了解我,爱我,就必须也爱我的朋友。那么你现在不爱我的朋友,就说明你不了解我,不爱我。一个不了解我、不爱我的人,我会觉得没有办法跟他沟通,因为我们的价值观是不同的;那么反过来,我也就不可能了解你、爱你。所以,我们不适合对方。这种局面,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因此,在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之前,我必须强忍巨大的悲痛,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在易微婉**结束了这个悲痛而艰难的分手后,她挂掉电话,发现传奇主席汤毅凡已经在她身边,光荣而决绝地睡死过去了。

    她把下巴撂在他肩膀上:“喂……听我说话很烦?”

    “别闹……让我睡,明天早晨八点的课……”

    那又不怪她,谁叫他上个大学还半住宿半走读,谁叫他明早八点的课,今晚还要跑回家来享乐,明天要一大早爬起来穿越半个北京城爬回学校去。

    “那你回你自己屋睡去!”她不依不饶地推他。

    “我这懒得动……床又不是不够大,睡吧啊……乖……”

    她放弃了。她也躺下,紧贴着他的背,合了眼。


    [好像,不管讲什么故事,最终都会讲到他的身上去。]


    “可是,你的照片里面都没有他。”

    是的,汤毅凡不喜欢拍照,但这里面每个没有他的场景,香港,纽约,巴黎,伦敦,罗马,拉斯维加斯,到最后都会有关于他的故事。她至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将他从生活中剥离的。

    再往前,佳霓还翻到她在北京的照片:美洲俱乐部,那是毅凡最喜欢的地方,海归派的天堂,他很多校友都在那里出没,那里有专门为他准备的名贵雪茄,他总喜欢在那里谈生意;中国会,一座本身就是重点保护文物的会所,什么都是古董,只有人是新的;中国俱乐部,不到六十秒便可直达五十层的电梯,落地窗环绕身边,北京的美,可以三百六十度入目;他只不太喜欢长安俱乐部,因为那里的会员都是老头子,不到四十五岁不准入会。

    “这里,简直太美了。”

    微婉的回忆被打断。佳霓赞美的这些照片全都是在美洲俱乐部拍的,夏威夷设计师将它打造得梦幻而风情万种。它很年轻,正在极致挥洒它的魅力。她也对中国会赞不绝口,因为古韵醇浓,就好像真的回到了古代中国,大唐盛世。

    佳霓说:“现在的中国,好富有。”

    可你看到的,都是浮华而已。你不会在那些地方得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你只会觉得,自己想要得到更多。

    “微婉姐姐,后来你有没有和他一起去罗马?”

    “去了。”想到这里,微婉笑了。果然,即便不能和他在一起,但能和什么人谈谈他,她还是很开心的:“他是想说,我不用求别人带我出去玩,我想去的地方,他都会带我去玩的。我们又去了一次Valentino老爷爷的派对。”

    佳霓显得有点落寞:“Sam都没有和我一起去过罗马。不,他没有和我一起去过任何地方。他总是说,没有时间。”

    “因为他用时间来拼命地工作,赚钱养你。”

    “可我希望他能明白,我想要的不是更多的钱,我们现在的生活,也很好。我想要他多在乎我一点,就像你的汤毅凡一样。”

    微婉心凉。

    她不希望佳霓因为她的故事而对陆盛产生任何的不满。她说故事的目的甚至都不是为了说汤毅凡的好!可这时强烈的辩解只会让佳霓留下更深的印象,她需要把话题转向陆盛去。

    “佳霓,你和他……那个过了,对吗?”

    既然她得到了陆盛的许可,那么不妨一问。佳霓漫不经心地点了头。

    “我想知道,那个……是什么感觉?”

    小佳霓这才真正转回了念头,不再去想对她家Sam的小失望。她定睛看着微婉,先是疑惑,后来显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来:“我倒没想过,你居然还没……不过,仔细看的话,看得出……是处女。”

    “不算是。”

    微婉比画了几个毫无意义的手势,随即意识到这无助于解释事实。其实,她也不是特别想解释:“别管了。跟我讲讲嘛,是什么感觉?”

    佳霓来了兴致:“你想知道的是什么?灵魂上的?总体概括的?动作技巧的?还是,第一次的?”

    微婉咋舌。这些词中,显然只有最后一个她有直观的理解。

    她欣然选择了,第一次的。


    小佳霓听到她的选择,居然有点失望。

    “好吧。是一个九月,下了小雨,是那种让你的衬衫变湿,但不至于生病的小雨。我们回到家里,很冷,于是就拥抱着取暖。事情发生得很自然,我们脱掉裤子,但保留了衬衫。雨越下越大,打得窗户哗哗地响。”


    易微婉仍是想不明白。

    她和他也有全身湿透,抱在一起的时候。上帝作证,那可不是什么小雨,而是货真价实的高空喷泉。小雨会让你的皮肤微微发痒,好像有无数细小的吻,在身上来回转合,喷泉就像**一样,让你只想尖叫着躲开。回想起来,那次她没全身瘀青真是相当的幸运。就因为这样,他们才从没有这种“事情发生得很自然”的机会。

    第一次就这样好了,那后来呢?

    佳霓说,后来,后来那就更自然了啊。你们睡在一张床上,还能做什么呢?

    她真是好绝望。她和汤毅凡从一位数的年纪开始,就睡在一张床上。还能做什么呢?睡觉啊,各自睡各自的,谁也碰不到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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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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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13

    小佳霓很自觉地将话题拐偏了。这姑娘好奇心实在是很强。

    “你们的床很大吗?有多大?是不是早晨一睁眼,就会有佣人来帮你们穿衣服?”

    床是很大,但只有两个人,要那么大的空间做什么呢?汪宅有保姆、保镖和司机,汤宅人员编制则要简单很多,而且绝不能说他们是佣人,因为她记得每次进出大门,都会看到笔挺的军人,纹丝不动。她好奇怪他们怎么可以做到四肢完全静止,眼都不眨,还好奇地去摸过他们的枪。后来她被汤毅凡连哄带吓地拉走了,说不要打扰人家执勤。汤妈妈——真正的那一个,还在世的那几年中,房子外面就有站岗的军人,房子里面有年轻的男人女人,他们是参赞、秘书。后来汤妈妈故去,老汤先生不喜欢住在原来的地方,便换了房子,因为他也不喜欢房子里的人多,所以能赶的,全部都他赶走。

    再后来,毅凡毕业、创业,也变得很有钱,但他依然住在家里,只是偶尔去Villa T短暂停留。无论哪边,都没有很多人,这可能也是微婉喜欢在他家的原因——汪宅里面总是有很多人,她要注意言行、举止;而在毅凡家,就只有他们两个,所以她特别放松。

    但无论身边是哪些人,衣服都是他们自己穿,哪有什么人会来帮他们穿衣服。

    “你们,就和我看过的中国电视剧中出现的镜头一样,那么无忧无虑,富丽堂皇。”佳霓向往地说。

    这两个成语毫无关联,放在一起还很荒唐。电视剧都是假的,她偶然看过一些,会觉得很好笑。

    “那些电视剧说,在你们这种人的家里,生活很复杂,会有各种明争暗斗,勾心斗角……”

    “你能不能别再看电视剧了?姑娘,想了解祖国文化,你能不能去听听京剧、读读名著?你知道电视剧有多假吗?那都是一些根本没有过过别人生活的人,在那里胡乱想象,误解别人!”


    佳霓沉默了很久,她将双腿抬到椅子上来,低头绑鞋带:“你知道吗,姐姐,我和Sam,我们俩都经历过好几个领养家庭。我有过一家,主人是叫作Sara Sediq的女人。她皮肤惨白,头发像黄稻草,眼睛是灰色的。她收养了很多女孩,但她收养女孩是为了装修客厅。如果油漆刷得不均匀,我就吃不到饭……她白天出去上班时,会把冰箱用铁链锁好,防止我们偷东西吃。她有一个男朋友,喝醉时会走进女孩们的卧室,随便抓一个他喜欢的,她也让他这么做,没有任何意见。后来我逃出来了,我撩起衣服给一个义工看我的肋骨,义工就什么都明白了,我全身只剩了一把骨头。因为吃不到饭,营养不良,我曾有六个月没来过月经。我想我是比较幸运的,遇见了一个年轻的义工,她还没有对这份工作失去热情,她还有那种愚蠢的正义感,以为她至少可以拯救一个孩子,不被贫穷和收养系统所谋杀。”

    “你知道吗?在那种时候,我可不会介意被人误解什么的。我只想有饭吃,有人可以照顾我,保护我。”


    陆盛后来只说,没想到你们连这个都聊了。他简单地讲了他这部分的故事。

    那时的他,很想一直陪在佳霓身边保护她,不离开她,但实在太难找到愿意同时收养一个亚裔男孩和一个亚裔女孩的家庭。女孩子总是比较受欢迎,大一点的男孩子,就没有那么容易得到信任。他和佳霓想,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宁愿不要被收养,至少在政府提供的有臊味有虫、漏风漏雨的房子里,两个人还可以在一起,且周围都是同样的孩子。

    但那样是不被接受的。他们总是极尽所能地把孩子送出去,让人收养,那会让他们的绩效表格上的数字变得好看,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奖金,更多的假期。

    “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快快长大。”陆盛说。他拼命学习,满了十八岁时,他成绩优异,申请到了奖学金,然后他开始拼命地工作。他做很多份兼职工作,赚到足够温饱的钱。他请求领养机构的人让佳霓和他一起生活,凭着些许贿赂和把柄,他带着佳霓脱离了那个地方。

    她终于明白了他手臂上刺的那一列名字是何含义。那是曾经领养他的家庭的名字,他将这些名字刺在皮肤上,希望自己不会忘记。

    “不是全部都那么悲惨的,我也遇到过一些好人,他们真的同情我,想要给我好的成长环境。只是到了最后……到了最后,事情都会比想象中的复杂。这些好人,都是好人,他们只是……不是父母。”

    她很想知道,他是否会责怪亲生父母,甚至,他是否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但她没有再问下去。就像她每次都会有一种感觉:近来,只要在他身边,她都会沉入没有灯光的海。她也会有其他的预感,是关于佳霓的,她想给陆盛打一个预防针,但她决定不说。

    很多事情,不说就不会成真。


    在这多线并行的时间里,依然会有地方突然出个岔子,叫她措手不及。

    一切都进行得太顺了,除了,二月份的某一天,她接到教导主任的电邮,让在两个星期后参加货币汇率课的补考。如果她成绩不及格,就不能毕业。

    可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挂过这门课!

    那大概是二年级的某门选修课,她有那么点稀薄的印象,但三年的时间中,为什么没有参加过补考,她完全不记得,更别提要她想起这门课的任何内容了。这可是实打实的五个学分,如果这门课不能及格,她就不能毕业。

    不能毕业!

    他们干吗不直接杀了她!

    手机屏幕突然大亮起来,叮咚作响。易微婉被吓了一跳,咖啡洒了一手。烫着倒是小事,她比较心疼的是,这杯东西本是她今晚的晚饭。某天某夜她坐下来细细地算账,一边算一边想,钱这么少,刨除水电费手机话费等等之外,以后我该不会就只能喝咖啡了吧?

    然后她继续算账,结果让她对几分钟前心存的猜忌感到好笑。

    你跟谁开玩笑呢你?以后你连咖啡也喝不到了哦。

    知道了吧?现在,她的咖啡可是非常珍贵的,洒一杯少一杯。她一边洗手,一边偏头去看叮叮咚咚的电话,手僵住了。她也没顾得上用毛巾擦一把手,慌乱地将手机攥起来,不过她没有接。

    她飞速地调了静音,然后后退三步,惊恐不已,仿佛那是个会爆炸的定时**。一想到今天“晚饭”没得喝,她更加感到身体发虚了。

    汤毅凡,下次你丫可以试试不害我。


    易微婉已经习惯了没有汤毅凡的生活,因为她别无选择,只能适应。

    日后回想,她相信那是一段值得纪念的时光,她每天都过得那么有规律:走熟悉的路,饮同样的低卡,吃同样的稀释巧克力杯。她也有了新的朋友,她喜欢陆盛,也喜欢佳霓,喜欢和他们在一起,用不多的钱做简单的事。这好像是一种永恒,你活在这一段凝固的时光里,你的生活再也不会变。你信或者不信,脱离云端,过平凡人间的生活,会容易许多。

    但就在春假的尽头时,她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好像那些她试图忘记的人和事,都要回来了。

    这预感的出现,是因为她在网络上读到的八卦新闻——汪凌茜被人拍到携明星男友来了巴黎。这季节并没有姐姐会喜欢的大秀,若她只是随意散心的话,微婉又深深觉得不会那么巧。与汪家断绝关系的事,从始至终只是她与哥哥的口头协议,媒体都格外安静,要么是秘而不宣,要么,是毫不知情。她始终不知哥哥拿她的走,当多重的一件事看,抑或是当作根本不值一提的事。她知道的只是,姐姐的出现,是个不折不扣的厄运符,是不会带来好事的。

    就算一直认为自己做得没错,但这段时间以来,她也不是没有悔意。她本可以不用对哥哥说得那么狠,想独立,你自己独立去,归根到底他养你,宠你,还供你念书,没做什么穷凶极恶的事而对不起你。

    何况,如今她也看财经版的新闻,知道汪氏最近的状况并不好,资金链出了很大的问题,又被国际炒家做低信用,融资艰难。新闻又讲,汪敬哲的心从不在汪氏,这些年,他对家族产业的漠视已经到了火山爆发的临界点。汪氏的死活,他是不顾的,汪凌茜就更指望不上,家族危机之时,还自顾自地拉着习远跑到欧洲来玩。

    由是,微婉默默地,竟也起了满嘴的水泡。她有点急,想知道汪宅怎样,想知道养父、养母是否安好。更要紧的是,她想知道汪氏是出了什么事,资金问题是出在哪里,又怎么会有恶意炒家来趁火打劫。

    除此之外,她又意外看到了对于蒋怡风在伦敦出席时尚party的报道。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被格外地着重报道,标题格外地挑衅,他们对住这世界第一贵楼盘的少女有颇多不善意的揣测。对怡风,微婉并不担心。她俩之间,怡风是恪己且低调的一个,她聪明善良,得神灵庇佑,什么事到了她身上,都会从大化小,从有化无。

    但这次她猜错了,后来怡风再被拍到,她一反常态,不再淡然微笑处之,而是极力躲闪,板着脸一副不肯配合的样子。她不给拍,不回答,但凡见到记者,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疾步走开。这种抵触的态度,让媒体只拣坏的写,很快,报道语言就变得极不堪起来。

    微婉诧异到不行,还有件很怪的事——内地娱记跟着港媒一同八卦汪凌茜的男友,而到了怡风身上,却都缄口不语了。即便他们某天将蒋怡风放上了娱乐版首页,可最晚次日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有只看不见的手将其强硬地拿掉。

    微婉不由得想念怡风,担心她最近遭遇了什么事,才会这样反常地避人。

    还有,汤毅凡,他的曝光度以前还算不低,近来却是一点风声都听不见了,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微婉酸酸地想,以前他交的女朋友都是名模名媛。现在换了个普通女孩,所以媒体都失去兴趣了吧?汤毅凡和虞雪在一起到现在,恰好一周年。

    她咬着牙,遥遥地祝他和他女人,周年快乐。

    所以他何必还给她打电话呢?抱歉,她以后不想再和他做朋友。


    同是一间商校的学生,有人可以全优毕业兼找到金龟婿,她却被突然冒出来的补考,迎头痛击。她必须要一面瞒着陆盛(实在是怕他失望),一面搜集资料,埋头苦读。本来已经进入实习阶段,她很久没有去学校了,现在她却不得不重回图书馆,拾起往日的定理公式。

    那时姐姐空降巴黎,哥哥被指不顾家族,怡风也因在媒体面前诡异的行为,而重回易微婉的生活。她一早就有预感,他们都要回来了。

    事实是,他们真的都回来了——

    不仅是姐姐、哥哥、怡风,连虞雪也是。


    她是在图书馆撞上虞雪的。

    就算是虞雪,也不至于在四目相接的时候装作完全不认识她。

    虽然她迟疑了一下,而且微婉敢肯定,那一瞬间她特想转身就走,但她最终还是决定屈尊,走了过来。微婉很怕她会像法国人一样,跟她来个贴面礼,她不想说刻薄的话,但虞雪的皮肤她真心是不能接受。

    可是……咦?面前这个三好学生圣女**好像变身过了!衣服她认得,Moschino经典款的改良小西服,黑白波点很跳;包上系着一只PRADA的限量版小熊;鞋子……她惊骇地发现是Sergio Rossi,孔雀绿的那一双,她当年很爱呢。她和其他女孩一样喜欢红底鞋,但如果给她自己用心去选,她一向爱的是SR的设计。这一身搭配得还不错,活像一个玲珑清秀版的杰姬肯尼迪。

    她以为这种天花乱坠奇思妙想的概念,虞雪是不会喜欢的。不过,但凡女孩子终于懂了打扮,她都是喜闻乐见的。更何况,这些很有可能是汤毅凡的杰作。不得不说,除了PRADA以外,其余东西选得还是很有品位的。

    在近处看,易微婉越发确定她皮肤都变好了很多,白皙水嫩,不像以前念书时那样透着一股子的灰黄。看来她现在连睡眠都是很好的,气色相当好。她一向给汤毅凡女人面子,于是她决定先开口讲话。

    “好久不见了啊。”

    虞雪点点头:“你在图书馆做什么?”看来她还记得图书馆不是Vivien会在的地方。

    往日依旧,然而恍若隔世。

    “温书。”易微婉很老实地交代了实情,“有门课要补考。”见虞雪表情有点扭曲,她想起三好学生对不及格者的鄙视,扑哧笑了,“是啊,我傻透了,会烂到考不及格。幸好这是学校,学校总给你无限次补过的机会,直到修正过去的错误……你呢?你怎么不在国内,回到这里了?”

    虞雪脸孔依然扭曲。她好像试图编个谎话,不然实在不能解释她这么痛苦的表情。她踌躇了半晌,挤出了几个字。

    “有些事情。”

    好吧,如果她决定不说实话,你也没什么权力追问,你们又有多熟呢?易微婉对自己这样说着,耸耸肩:“行。反正,如果你有空的话,你知道,我们也可以出来聚聚什么的。就是说,要是你想……嗯,就这样。”

    虞雪缓慢地开了口:“还是……不必了。”

    随后她转身消失了,踩着她孔雀绿的名牌高跟鞋。

    易微婉有点失落,因为几秒钟前,一个没来由的念头,差点让她脱口问出,虞雪回法国是否有人陪着一起来。

    顷刻易微婉很想哭,她饿了,真的,从内到外地饿。

    她不再温书,趴在桌上,眼泪止不住地流。她连咖啡都没得喝。她记得自己曾有崭新崭新的课本,现在它们和安东尼的其他宠爱一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已消失了,她现在只有影印的几张纸。公寓里面好冷,所以她来了图书馆。她会想起以前见到虞雪将煮好的意面,装在塑料盒里带来学校当作午饭。

    她现在也想这么做,但她不会煮饭。

    她还想起以前安东尼会来送饭给她,他笑眯眯地像个真正的爷爷,尽管乘礼车穿西服。他来送刚出烤炉的精致甜品给Vivien**,还会和学校里的教员打招呼,其中一些是他的老朋友。他还会在他们面前夸奖Vivien,说,这孩子最近很用功学习,你们看,她是很聪明的,只要用功,成绩就会提高得很快。她不是一定要他亲自来送甜点,她只是很想让他在老师面前夸奖自己,他就像个真正的家长。

    真的,她是真的很饿啊。

    她溜到图书馆的咖啡间,想打电话给安东尼。Vertu她已经很久不用了,但她记得安东尼的号码,可以用iPhone拨。这是少有的几个人,她不用在通讯录中找名字,把他们的号码随时随地装在心里。但电话那边是一个无礼的接线员,他拒绝把她的电话转给安东尼。显然,他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他也只是付费的管家,他现在有了其他的孩子要照顾。

    她蹲在咖啡机旁边,再也不想站起来了。


    天黑得很早。

    自从改了冬令时,她最恨的就是这个。她在冰冷的夜幕下飞快地跑回家,就像老鼠一样。下课后发现漫天艳阳,是她的幸运符之一,现在,对于为了复习而温书到天黑的人来说,是没有幸运符可言的。这段路并不长,但有很偏僻的部分,她很怕。她劝说自己,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想起他。他们说留学在外是个梦,有时美妙,有时恐怖,但无论哪一种,都是让你在非现实的思维中,瞥见自己心头最深的缺口。

    如果不是孤独一人在异乡,她敢肯定,她不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爱上了他。

    这是飓风季的巴黎,冷空气吹得人都失去了重心。她的小屋有四扇窗户,每一扇在不同角落都有关不严的缝隙,一直向里面漏风。她用报纸封了很多地方,但最后还是一样冷。

    她掏出手机打给佳霓:“你们今晚做什么?”

    “看电影,一起来吧!”小佳霓总是很高兴,她不等她回答,一定是在转过头跟陆盛吵嚷,讲的是法语,今天微婉来和我们吃晚饭!我来烧个Quiche,她最喜欢吃了!

    陆盛马上就回答了,好,那我们换部电影看。

    其实微婉想说,不必换的,她也很想看看那些关于公主的电影。

    陆盛和佳霓的小家很乱,杂物毫无条理,堆得到处都是。微婉很惊讶,他在这个环境中居然可以生活下去,但转念一想,若佳霓开心,他也就不多管。她进门脱下外套时,他正在用近乎修行的神态,擦着一只锅,估计是要运功发力,将洁癖元神弹射到外太空去。他们家永远在放着音乐,是佳霓喜欢的某支意大利黑金。轰隆隆的贝司里,她听见小佳霓咆哮了一句,你坐,饭马上好!

    “我觉得有东西糊了!”微婉不得不朝陆盛吼,音乐声实在太大了。

    陆盛向一个闪粉色的音响伸出手,调低音量。音响上贴的亮片稀稀疏疏地落了他满手,他抽了张纸巾把手擦干净。这下世界清静了一点,他回答:“她喜欢火大的。没事,你象征性地吃一口就行了。”

    佳霓又咆哮,你选电影看!

    微婉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才发现写字台上有个正在发光的东西,是台笔记本电脑。她看不清键盘,因为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带闪粉的Hello Kitty,打开的网页是佳霓的收藏夹,美国的、法国的、中国的电影都有很多,还有内地的、港台的各式偶像剧。她终于猜到,佳霓的汉语都是跟偶像剧学的。因此,价值观之扭曲程度应该不亚于国内的小萝莉。

    “你就选《泡沫之夏》吧。”陆盛轻声说,“反正她的收藏夹里的其他片子也没好到哪里去。”

    微婉表示遵命。

    电视剧开始加载,她漫不经心地继续扫视佳霓的收藏夹。一部香港电影忽然抓住了她,她从不知道这部电影,在网上会有资源,甚至,别人也会看。


    《幸运符》,The lucky Charm,中英字幕,1985年香港剧情短片,易染遗作。


    14

    它排在播放队列的第一个,让微婉莫名其妙地想到,陆盛听说她要来,便说,我们换部电影,他们原本要看的电影,是这部吗?

    可他又为什么要换呢?


    佳霓的鸡肉番茄小馅饼(或者叫它Quiche),饼底果然很糊。但微婉看陆盛吃得那么满足——是的,还像在修行,她也就都吃掉。她可不想挑拣,在图书馆饿了一天后,什么都变得容易入口。他们看了一集《泡沫之夏》,佳霓感动得稀里哗啦,她却觉得特别滑稽。一房子的佣人全部穿成酒店服务生的样子,站成一排对男主角欢叫“少爷”,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啊?她真不懂了。

    陆盛则安静地收拾桌子,洗碗。他把厨房擦干净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提议送微婉回家,小佳霓抢了过来,说她来送。

    两个年轻女孩子只会让他更加不放心:“那我和你们一起走。”

    “不用不用,我送就好了!我对这一带很熟啊,不用怕。”

    出乎意料的是,陆盛没再坚持。微婉想,大概他也知道,佳霓是想单独和她说说话,而且他决定,不必对此感到焦虑,就好像他决定容忍糊了的饼底、嘈杂的音乐和乱七八糟的家一样。

    于是佳霓送她回家。

    “你圣诞节要做什么?”佳霓问。

    微婉回答,她没有计划。她知道陆盛决定要利用圣诞假期来加班,因为那可以得到三倍的工资。她猜想,佳霓不会对此感到高兴的。

    “我昨天跟他说,想要去罗马。可他说,要工作。”

    从巴黎去趟罗马,大抵如同从上海去趟杭州,不会花很多钱,也不会花很多时间。如果佳霓欲望很大,她可以苛求他去纽约,去加州,去上海,但她最终也只是想,如果可以去罗马玩一玩,那样会很好,说不定还可以去维罗纳,再去威尼斯,听听船夫在水道之间哼的小曲子。现在季节不是最好,但她不在乎。

    “如果你的汤毅凡不想做的事,你很想,你会怎么办?”

    首先,她必须请佳霓停止用“你的汤毅凡”来称呼汤毅凡,他们两个完全不是佳霓和陆盛的关系,汤毅凡也不是她的,接着,她回答:“如果他不想做,我怎样都没用的。”

    反过来,也是一样。他们是那种拿对方没办法的类型。

    佳霓见惹她不开心了,有点后悔。她沉默地走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其实我也可以去加班的,圣诞购物的人很多,店里面需要人手。”


    万圣节的前一天,陆盛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在去学校参加补考的路上,微婉收到了佳霓的短信,她兴高采烈地说他答应了,他们两个会去罗马过圣诞。她踢踢靴子,鞋尖染了微微的雪。好,这下,一对情侣有着落了。

    易微婉继续向前走。

    万圣节大家都在放假,只有补考的才会被迫来到学校,灰溜溜地为之前某个学期的散漫埋单。她觉得羞耻极了,走路也低着头。她希望不要碰到任何熟人,再叫她解释一遍“不及格”这件事,那还不如杀了她。

    这可真是说熟人,熟人就来,好死不死,她又碰到了虞雪。虞雪正端着一杯咖啡,坐在大厅里阅读。长椅上铺着要在学校举行招聘论坛的广告,一连串响当当的雇主名字,让微婉只有肃然起敬的份儿。

    “想留在这边工作了吗?”她指指招聘海报。

    虞雪倒好像没想到似的,很惊讶:“什么?哦……对的。”

    “最近很难,签证政策又变了。试着看看communication方面,跟中国市场有关的职位,会讲汉语会是很大的优势。”可这些事情,虞雪肯定都已经知道了,不必由她来装前辈。她开始口干舌燥,找不到话说:“呃,我今天补考,那先进去了。祝你好运。”

    接下来发生的事,她一万年也想不明白。

    虞雪放下咖啡狠狠地拥抱了她。那不是冷冰冰地走过场,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拥抱,隔着她没来得及看清什么牌子但一定不平常的外套,虞雪给了她一个拥抱。她脑海霎时空白了,还用脸颊蹭蹭那领子。她都不记得上次穿这些衣服是何时何地了。一个女孩在图书馆里温书,一个女孩打扮得靓丽出众,曾经这是虞雪和她,现在,这是她和虞雪。

    在这拥抱之间,她突然对不同的命运释然了。

    角色可以对调,但你猜怎样,她一如往昔地不在乎,标签不会改变她易微婉。

    虞雪放开了她。谢天谢地。

    虞雪双眼——如今是画过眼线刷过睫毛的双眼,在透明液体的作用下,像玻璃球一样的澄澈饱满。这让易微婉想到幼年时圣诞树上挂的水晶球,除了安东尼的姜饼小人之外,水晶球也是她记得的。它们都代表圣诞节,是她的幸运符。其实虞雪的脸还是在扭曲、抽搐,但她开始觉得这张如今很美丽的脸更加美丽了,因为它不再刻意压抑,开始讲述一些由心而发的内容。

    虞雪说:“也祝你好运。”

    这笑,不虚伪,很真诚,是从心窝里掏出来的。


    拥抱是比亲吻更贴心的举动。

    易微婉并不想炫耀她有几多亲吻的经验,因为其实真的不多,但她吻过男人也吻过女人;吻过,也被吻过。她不会叫自己是专家,但她在此领域有话可说。每次亲吻,你们总是在一种亲密的形式中进行较量,你要入侵,要控制,要想尽办法占得主动权。而拥抱时则不会,拥抱是在彼此的臂弯中取得温暖,在你给予安全感的同时,也收获安全感。

    这也是为什么,舌头到舌头的亲吻,总会导致丑陋的**,而拥抱却致使双方达到和谐的境地。

    易微婉带着拥抱的温度走进考场,觉得有如神佑。她最想不到的,是这神佑来自想不到的人。她由此决定,一枚新的幸运符从此被开启,因为她喜欢拥抱,更喜欢被人抱。

    在这一天的最后时刻,她决定要彻底改变对虞雪的态度。她不再只因为她是汤毅凡的女朋友而对她友善,而是要真心地对她好。

    毕竟,给她幸运符的人,都是她的福星。

    三个小时后,从考场走出来的她,恰巧置身于万顷夕阳之下。

    考完这一门试,她有四天的假期可享受。

    飓风季中的巴黎,竟对她明媚地微笑。想着不到一个月就是圣诞,幸运符多到让她身轻如燕,心轻快地想飞,她几乎当街起舞。她刚交过房租,身上只剩了二十欧元,但她决定用这些钱来买糖果,这样晚上有装扮成吸血鬼或僵尸的小孩子来敲门时,她就可以让小恶魔们开心地过个节。在她的前世中,每年万圣节她都会准备糖果。如果孩子不来敲门,那她就去大街上找,给他们糖吃,看他们欢天喜地。在她的今生,她找不到理由为什么不能继续这样做。

    在糖果店收银台排队时,她再次收到佳霓的短信,小妮子心情非常不错。

    “来喷泉派对玩吧!我有衣服借你!”

    那晚微婉拿出了尘封已久的化妆品。离开阿泰内广场时,她一件外衣都没带,只带了化妆盒,连这个也放弃,她是做不到的。今夜她拿出来和佳霓分享,后者的哇哦声自然此起彼伏。但跟她易微婉的化妆技术比起来,化妆品根本不值一提。她让佳霓在镜子前坐好,在半个小时内,将她打扮成了美艳的白骨精,没办法,佳霓说一定要中国风的。小姑娘东一笔西一笔,用光了她所有的眼线膏、散粉和定型液。

    但微婉一点都不心疼,这些东西她本来就用不上了。万圣节的意义,就在于拿糖果哄孩子开心。她用限量版化妆品换来佳霓的笑靥如花,这比发糖果更美好。

    陆盛难得没有在写论文,没有在做项目,没有埋首在任何数据材料中。他看着微婉和佳霓吵闹折腾,互相在对方脸上刷油彩,散亮粉;他看她们化妆后,举着她的iPhone大肆自拍,摆出冶艳惊恐的造型;他看着,沉默却温暖。她敢保证,他一定听到了协和广场绮丽的节奏喷泉,盛大的露天派对。在这样的一天,人们可以忘掉生活中的限制,随心所欲地打扮,唤醒内心沉睡的自我。

    “晚上好,小妖精。你可真美!”易微婉勾住佳霓小小的肩,眼神挑逗,“我们两个肯定是今晚最美的一对!”

    陆盛这时才插了一句进来,将佳霓拉过来,往死里瞪她:“喂,你也不用当着我的面来吧?”

    她吐吐舌头,马上道歉。没办法,她看到漂亮的女人就有勾引欲望。

    佳霓依在男朋友怀里,咯咯地笑,忽然充满了担忧:“姐姐,可你是什么呢?你都没怎么打扮。你看我这里还有其他服装,呃,性感护士,神奇女侠,艺伎……”

    微婉一直不好意思说,但她真的不太想穿佳霓租来的服装。她敢说这些衣服都只简单过了水,根本没有好好消毒过,除非在出发前她还有时间将它们丢进锅里煮一煮,否则,别想让她碰它们。看来是没有时间了,她踌躇片刻,灵机一动,掏出了包包里面的睡裙,开始脱衣服。

    陆盛忍无可忍,闪身回避:“你们两个姑娘完全当我透明是不是?”

    易微婉哈哈笑着,继续脱掉所有外衣,只穿条丝绸睡裙,她打散长发,遮住大部分脸颊。这样造型就完成了,她得意地转了个圈。

    “我是贞子。怎么样?”

    “酷!”

    佳霓没忍住,伸手在她身上摸了好几下,陆盛的脸已经不能再黑了。佳霓啧啧地赞叹:“姐姐,你的睡衣……”

    “必须叫他们把胸围改大一些。”易微婉骄傲地昂首挺胸。

    “我就说,是定制的。”小佳霓眼珠子都挪不开,“我在杂志上见过这蕾丝,每寸要几万块……”她甩甩头,“不管了!今晚我会和穿着百万蕾丝睡裙的最美贞子一起过节!”

    陆盛郁闷地取来外套,送她们两个去协和广场。

    佳霓不满:“你都不打扮起来吗?这是万圣节,有点节日精神吧!”

    微婉拦住她:“哎呀,他本人就已经够恐怖了,还打扮个什么。走走走,今晚人肯定超多,我要离喷泉近一点!”

    巴黎的节日派对到最后都会变得特别激烈。真的是激烈,燃烧瓶,流弹,烧汽车之类的都是法国青年最爱的庆祝方式。一般来说,圣诞时的埃菲尔铁塔会相当危险,呈全城戒备状态。万圣节则稍微好些,毕竟传统没有很长,大家都还在揣测它的精神脉搏究竟几何。佳霓一路鬼叫欢呼,吓唬路人,微婉则注意看身边的小朋友,她把糖果塞在口袋里,见到就给孩子们一些。

    “谢谢你,**!”

    她会在小宝贝的额头上亲一下,祝他们节日快乐。

    有个小鬼趁机在她胸部抓了一把,她不满地对他父母说:“我可不会这样教孩子哦。”父母耸肩,善意微笑。

    小鬼做了鬼脸:“可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鬼。万圣节快乐!”

    “这样的话,我就原谅你了!节日快乐,今晚玩得开心!”

    能怎么说呢?她真的不要再沉湎于过往中,她要好好地享受生活。

    就连路过的吹口哨、喝啤酒猥琐的小青年,都不会影响她的好心情。他们对着她开猥琐的玩笑,她嘲笑他们,这辈子大概也就这么一次得到美女的问候,没错,她欢畅地问候他们的老妈,叫他们滚回娘胎里面去。一年一度,孩子们随意搞怪,年轻人之间用脏话来表达节日的快乐,而他们的父母则跟着微笑。

    电子乐迷幻到让人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她看到烟花在不远处的天空,升腾,崩开。象征法国八大城市的女神雕像,被恶搞的家伙喷出了巨大的三角裤,女神的屁股高高伫立在夜空。不知为何,微婉想起了妈妈。妈妈她说,你要记得,我们这些女人都是魔杖,是他们所不认识的神,所以他们要把我们放在火上烤,要折磨我们,要蹂躏我们。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我们,可他们都错了,烈火与焚烧都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我们要自尽,然后才能重生,艺术家都是涅槃的凤凰。

    是的,现在她记起来了。

    妈妈说,我们不会死,你和我,我们都不会死。每当你濒死时,你要抬头向天看,你会看到我。孩子,我在保护你们,我是你们的幸运符。


    她一定是喝太多酒了,天知道这些廉价酒里面都是些什么东西。

    透过喷泉与篝火,她居然看到了汤毅凡,远远的,但好好的他。跟虞雪一起走掉的他,居然也能这样专注而悲伤地看着她。她是有多傻,才会以为他最终会知道,她是爱他的。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她再也不想将这关系定义清楚。他们就是他们,他们是汤毅凡和易微婉,是彼此的二分之一,不需要任何定义。她蠢到以为能够一辈子没心没肺地,彼此陪伴,再不分开。

    妈妈说,你会看到幸运符,可自从他走后,她再也没有幸运过。

    “我们该回去了。”

    易微婉感到头痛,但她还能清醒地知道这是陆盛的声音。他之所以在这里,可不是来参加狂欢的,他是来确保这两个女孩的安全的。

    “你喝太多了,他们在酒里放了东西。走,我们回去吧。”

    陆盛说得对,他们在八十五分钱一杯的劣质酒中掺了东西。她昏沉地闭了眼睛。

    她看到很多人,就像倒带的电影一样,在她梦里播放。首先是妈妈,旗袍下身姿婀娜,她倾国倾城的精致五官,却是黑白色的。她在哭泣,将手中的金丝雀抛出窗外。然后是毅凡,他那么年幼,只是个孩子。他接住了金丝雀,他对它讲话,抚摸它的羽毛。金丝雀扑棱棱地飞走,他在后面追,追了很久,从男孩成为男人。金丝雀被哥哥接住,哥哥大笑,向所有人炫耀他的胜利,用一只完美的金碧辉煌的笼子,将金丝雀放在里面。毅凡还在,他看着金丝雀在笼子里唱歌。他伸手触碰笼子,手指腐烂了,直至整个人都像沙雕一样在风中分裂,崩塌。之后虞雪走来,她将沙子收入盒中,放在胸口。哥哥仍在笑,终于,他打开了笼子,给了金丝雀自由。

    金丝雀不回头地向前飞,越过一片火焰的海。它不是寻找家,因为知道她没有家,她不是寻找什么人,因为知道爱的人最终都会离开她。

    眼前的陆盛,渐渐真实。

    她揉揉眼睛,发现是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我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

    “所谓梦,其实是你不愿承认的现实。”


    “我梦见了最爱的人。”

    “那说明,他也正在想念你。”


    陆盛起身拉开窗帘,外面大雪漫天:“说不定,他比你想象的要近。”

    这时,他要去上班,告诉她饭已经热好,放在桌上。如果想有人在跟前,就打电话找佳霓,她会来陪她。微婉躺在床上看着他出门,觉得这人真够有病的,你能给他多少假期,他就能在假期里面找到多少活做。在他背影消失时,她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她将枕头挪到背后,坐起,看窗外的雪。她开始感觉胃酸,头痛,发烧,开灯都像有人在她耳朵旁边开枪。

    宿醉的感觉呵,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决定在床上赖一整天,什么也不想。棉被暖暖的,她双手捧着肚子,闭上了眼睛。白天睡觉她就会做各种各样有情节的噩梦,但也都比不上做到一半,被虞雪的电话吵醒来得恶劣。易微婉翻了个身,她当然会记得要接一下,不过是在梦里。让那些化敌为友的话都见鬼去吧,她没那么高尚,虞雪对她再好也没用,虞雪拥抱了她也没用,她就是不能原谅她和汤毅凡在一起。

    她舒舒服服地坠回梦里。在梦里,打来电话的是汤毅凡,他不停地拨,直到她的未接来电又累积到了十个,这时她将手机调成了静音,震动也关掉。

    你瞧,梦就是这么荒唐。

    她一觉睡到晚上八点,醒来时因为身体蜷得太紧而四肢酸痛。她把这条泛着酒精臭的睡裙脱下丢进了水槽,换了一条棉布套头裙——她在两元店买了这东西,穿在身上别提有多舒服了。她坐在床上欣赏自己的双腿,青紫的膝盖和脚背,但还是很好看。她挤了挤胸部,用手理顺长发,很好,她的宝贝们都在。她还有饭吃,如果寂寞,她还可以找一个聒噪虚荣但有趣的小丫头来陪。这生活,已经非常令人满足了。

    易微婉决定下楼去丢垃圾,活动一下经脉。

    她拉开门,期待着带雪的冷空气扑面而来,因为她敢肯定楼道里的窗户在万圣节的狂欢中被砸碎了。在她的噩梦里,会有蝙蝠飞来,吸干净她的血。今天是十一月二日,众神苏醒,鬼怪也复生的日子。在经历了一个神鬼丛生的奇幻夜后,今天,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以令她惊奇。

    就算她手里拎着一个散发着腐味的食品袋,却还是迎面撞上了汤毅凡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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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15

    那是她跟汤毅凡的又一次重逢。

    若干年后,她很想穿越回到那时,将自己拍死,因为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踮脚,抬头,越过他的肩膀看他身后,看虞雪会不会突然地冒出来。

    以前,汤毅凡说她有正室范,可是她是真不争气,越活越有了小三范。


    “哎哟,汤毅凡,你怎么还敢抱我了?你给我松开,松开!说你呢先生,给我滚一边去!我喊人了啊!”

    “不好意思,我最近内存有点满,您帮我重置一下记忆——从什么时候起,我不能抱您了?”

    “就打今儿起,话撂这儿了,您别想再碰我一下。听见了吗?我总要顾及我男人的想法,不能老跟您鬼混。”

    “小婉儿同学,那我话也撂这了,你想交多少男人随你的便,但那帮男人都不能对我跟你鬼混有意见,听见了吗?”


    听听,这根本就是混蛋一个啊,她真是懒得跟这变态混蛋多说一个字。他还说“那帮男人不能有意见”,抱歉,她现在没男人,她很久没男人要了。她就想问问,他这话,他女人有没有意见,当然她没那么问。几分钟前汤毅凡把她肋骨处勒出了青印子,从那秒开始,小三感就压得她只想自刎。女人哪,不带这么作践自己的。

    她原本是想干吗来着?哦对,丢垃圾。她不想理那位已经将他自己请进了房间的爷,捡起垃圾袋,干她该干的事去。

    她再次验证一件事,这男人真的一点心肝也没有,他就那么看着她走出去了,都没说帮把手。

    她在散发着异味的绿色垃圾桶面前,站定,这才能稍微控制一下心跳的速度。她不记得上次抱他是什么时候了,因此也就不知道,这感觉和从前是不是一样。但她怕,很怕,不知为什么怕,因为这么怕,所以才想推开他。她丢完垃圾,回房间,汤毅凡正在那把小塑料椅子里面,坐得无比高兴。

    他对她笑:“哟,回来了。我还以为您会借机逃跑呢。”


    她背对着他,把门锁好,用脚踢平贴在底端的报纸,不然晚上漏风能冻死她。

    “跑什么跑。这房子是我的,我每个月拿自己的钱交房租,能便宜你吗。”

    “我想也是。”

    汤毅凡用了好几秒的时间来环顾四周。一间狭长的小屋子,两个比较胖的人就不能并肩而行,衣柜没有门,用布帘子遮挡着,两扇大窗,外面没有防护的铁窗,一扇有窗帘,另一扇没有。她贴了报纸,有暖气,但窗户缝隙漏的风充分抵消了暖气的热度。

    总的来说,就是凄惨无比。

    他做出了评论:“您最近是改玩行为艺术了吗?”

    对她的境况,他明明什么都了解,但他不会说出来,就像她上次被扫地出门时,跟哥哥的丑事,在飞机上他一个玩笑就跳过去了。对于她的一切严肃的悲伤,他都习惯于用玩笑来遮掩。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二十几年鬼混在一起,到了现在还依然是鬼混在一起。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虞雪会出现在巴黎了,果然啊,他是携女人回来故地重游的。他是带他的女朋友,来观赏她有多么惨。

    她冷笑几声,羞愤地直想跟他同归于尽。可惜她没那么有种,她能做到的只有把门拉开。

    “滚吧,我不想再看见你。”怕他听不懂,她字正腔圆地说出了下面的话,“汤毅凡,以防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我没开玩笑。咱俩从今天起,绝交了。”

    他不再笑了。

    她谢谢他,这辈子第一次,他终于拿她当回事了。

    汤毅凡站起来。她预感到,他将会很痛快地滚。她一点都不惋惜,以后也不会后悔。

    过去这一年,有虞雪之后的一年,他们都不接对方的电话,他不再一个月一次来巴黎和她过周末,也不再陪她生日旅行,专属两人的传统已经全部被打破,被丢弃。他们吵架过,冷战过,决心再也不理过也推翻决心过,一会儿恨得要死,一会儿咬牙忍哭,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活该自虐的白日梦。如果你想,也可以称之为爱情。

    事已至此,她就只有最后一个希望——

    汤毅凡,我求求你。

    你千万别再问为什么。


    跟汤毅凡分手的第一小时中,如果有机会,易微婉也会这样写一本关于失恋的书,每一章都以“跟汤毅凡分手的第X天”开头。但转念想想,这书她没资格写,不是因为前夜醉时还梦见他,还亲口说他是她最爱的人,今晚就歇斯底里地赶走他。而是因为,她说了,我们绝交,她说的甚至都不能是,我们分手。她怕见光死,于是选择了不见光的死,至少技术上是这样。

    就让这一切都在岁月里头长眠,也好过当下多丢一分的脸。

    所以她仍会嘴硬地坚称,不后悔。

    这就是汤毅凡拂袖而去后,她的全部心理活动。好多年后,她都记忆犹新。她要感谢的是,某个人比她先丢脸。

    因为某个人他摔门回来,怒发冲冠,目眦尽裂。

    “易微婉,你再赶我试试!”


    小的时候,汤毅凡个子比她高,学习成绩比她好;长大后,他学历比她高,工资也比她高;还有别的,她是哥姊的妹妹,他是弟弟的大哥,但不知为什么,如果她看着他,认真地凝视到他眼睛里头去,她就会觉得,这根本就是个长不大的男孩,敏感得要死,脆弱得要死。他很迟钝,但你可别说他迟钝,你可别因为他迟钝就把他踢开,还不告诉他为什么,不然他跟你急。就比如说现在吧,他急得上蹿下跳。易微婉还真有点怕:“嘿,汤毅凡,您别哭啊。”

    “嘿,哭个头!”

    汤毅凡倒真没哭,只不过气得肾疼而已。他不顾她拦着,走回了屋里,坐回他刚才坐的那个地方。

    这少爷他不乐意站着,嫌累,但他发现自己仰视着小婉儿同学时,那感觉也很不爽,于是他把她拉过来,推倒在他面前的床上。这动作可真把易微婉**吓了一跳,一大跳。

    “你、你、你,你干什么啊?”

    “坐,今天咱们把话说明白。”

    你说这人有救吗?他一句话不说把你推倒,其实只是想让你坐下而已。

    面对一个这样的汤毅凡,易微婉开始后悔刚才把话说绝了。把他逼急了有什么好处啊?你想给他添堵,他必然把堵也添回你这儿来,堵来堵去,可能他会更堵一些,但他堵,还是她遭殃。她悻悻地爬起来,坐直,但不想看他。

    “我错了,我不该那么说,咱们不绝交。行了,您可以走了。您明天白天再来折腾我,成吗?爷?”

    “不成。”汤毅凡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所以你只有今晚,坦白从严,抗拒更严,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他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

    易微婉一点刚冒头的娱乐精神,顿时被剿灭于无声。贴上创可贴,就可以暂时看不见伤疤,现在创可贴又被撕开,风就来了。她心凉得像冰山,被铁达尼撞上的冰山。好啊,铁达尼是沉了,可没有人问问被撞的冰山痛不痛。他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他和虞雪的行程大约就万圣节这一个星期,在巴黎。在这段行程里,他挤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她。人家当常驻小三、首席小四的,还能分着一个星期一两天,敢情她就是个宫妃的级别,他得空了才临幸她。

    她到底凭什么要受这种侮辱?

    双手撑着额头,她让头发遮住脸。昨晚她还是贞子,是个性感而骄傲的女鬼。今天这人来了,就把她变回活生生、疼得想死的女人,“凭什么”这三个字压在她头顶,让她咬紧嘴唇,只能在心底痛骂自己——

    你要是再迁就他一次,你就去死。


    这时电话响了,她伸手到床头柜拿过来,接听,是陆盛。

    “起床了吗?饭吃了没有?”

    她只是嗯了声,之后停了十几秒钟。她怕声音里有哭腔,会被对面不远的汤毅凡听出来。她挥舞着大锤要自己镇定,不许哭,她回答陆盛:“才刚起,正准备吃呢。”

    那头陆盛居然也停了,就好像她的话是某种危险的信号。你最好事先和你亲人约定好一些话,当你说出这句话时,他就知道你是身在危险中,可能会被绑架,被胁迫,他会知道。奇妙的是,她从没和陆盛约定过任何话,但他就是知道。

    他停顿:“那肯定已经冷了,你记得要热一下……要我过去吗?”

    那是另一个奇妙的时刻,一个“不”字和一个“好”字同时在她心头萦绕。她心底最真最响的声音说,不,但她知道对面坐着汤毅凡,他会听到,于是她说了,好,你现在就过来。

    挂电话,她终于可以抬头看汤毅凡,她将腿搭起来,她给他“你可以走了吧”的不耐烦眼神。

    汤毅凡摸摸鼻子,他苦笑:“我听过这个声音。”

    对,上一次他离开她后,她醉倒在走廊里的时候,那是她跟陆盛的第一次见面。

    于是,第三个奇妙时刻坠入这间小得像蜗牛壳的公寓。

    汤毅凡被不知什么东西,迎面击倒了。易微婉没有想过用这种方式让他登时退缩,或认输,或任何一个蔫成这样的状态,她只是想要他离开。但出乎她意料地,他的手,也撑住了额头。两人受伤的动作,别无二致。可她,只是想用陆盛当个盾牌来遣走他。

    她不敢想,他是否也受了伤,他心中的话,是否也是“凭什么”。


    汤毅凡柔声地说:“婉儿啊,你是真的想让我走吗?”他说得极慢,他好像在拖延时间。她从不知道他可以把话说得这样慢。

    “我不缠着你。其实我飞机就是今天晚上的,想缠你也没时间啊,对不对?你说让我走,那我走就是了。”

    他刚才不是很牛吗?他刚才不是还说“你再赶我走试试”吗?

    他变的真是快。

    她痛痛快快地说了那句话,最后一次。他痛痛快快地从命,滚蛋。

    这次她想,他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陆盛让她在空洞的黑暗中独坐了好一会儿才出现,他将饭盒塞进微波炉,看着它在黄色的光线里,不断地旋转。等蛋炒饭热好,他说:“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他了。”

    “肯定不是他,”微婉答,“他都走了半个钟头了。”

    “应该没错。”陆盛用抹布垫着手,将饭盒拿出来,洗好勺子,一起放在她面前。他自己则对着她坐下。

    “穿长风衣,坐在楼对面的长椅上抽烟。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熄了烟,走了。我想,他应该是等在那里,想看看来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目的达到了,汤毅凡果然把陆盛当成了她现在的男朋友。微婉很想打趣陆盛,别急,接下来他还会问你要电话号码,他还要每天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然后他会把你请入他那个变态俱乐部。虽然他说这个俱乐部是打打小牌的地方,但其实就是一**男人聚在一起每天说她坏话。他就是有这种变态的爱好。

    但这些话她都没说出口,因为她知道,这变态的事,他以后都不会再做了。

    陆盛静静地等她吃完,洗碗:“佳霓和我这个圣诞会去罗马。”

    “我知道,她盼了很久。”

    “你呢?你做什么?”他将原本用来包饭盒的纸细心地折好,铺进她灶台的抽屉里,“别说你什么都不做。别忘了,圣诞节是最大的幸运符。”

    是啊,圣诞节这个向来无敌的幸运符,没有一次失效过。但她想,今年或许有例外,因为之前的所有幸福,都来自安东尼和他的姜饼小人。她一直以为,老人给她的疼爱是在那个社会中,真挚而纯粹的存在,但当她脱离了那个社会,这疼爱就不见了。她甚至都不够格,再和他在电话里讲讲话。对于这种境遇,她没有喜欢或不喜欢,因为只能接受。

    没有爱的圣诞节,还怎么能成为她的幸运符呢?


    时钟敲响十点的时候,陆盛依然在小屋里陪她。她知道,他怕她一个人难过。他猜也猜得到,长风衣抽烟男人和她共处的那几个钟点里,不会充满了喜悦。她不停地讲故事,她以前也对怡风讲过,这一次,故事更加长,对面的人也更加耐心。

    听完故事,陆盛摇头:“你的这个男人,还真是很辛苦。”

    微婉本来以为,至少他会和她站在一边。

    “你们都是怎么回事?”

    她以为,就算怡风这样说,安东尼也是这样说,但至少陆盛会站在她这一边,至少陆盛不应该觉得,是她对汤毅凡不公平:“他总是换女朋友,看都不看我一眼,你们倒都为他说好话。”

    “他是不停地换女朋友,但听起来,这些年,你也没闲着啊。”

    陆盛扳着手指跟她数:“有个丹尼,有个初中小男生,还有几个我没记住名字的。”

    “那些都只是暧昧,咳,连暧昧都不算,就是玩玩。呃,也不对,我只是……”

    他没理她,继续说:“还有个……”他不自然地停了下,面露尴尬,“你哥哥。这个相当严重,甚至可以说是轰轰烈烈的恋爱。在任何一个人眼里,这次甚至都可以被诠释为‘真爱”——你为了他,被养父母扫地出门了。这些是你提到的。”他再次停顿,“还有你没提到的,比如说,我。为了我,你可是跟你哥哥决裂了。在外人看进来,这也是相当真的爱了。”

    易微婉出声骂了句脏话:“我们两个又不是谈恋爱,你知道的,你是我朋友。决裂那件事,纯粹是我自己的脾气。”

    陆盛表示赞同:“对,我知道,但汤毅凡知道吗?”

    “他可不知道,对不对?最可能的是,他从你哥哥或者姐姐那里得知,你已经脱离了家族,于是他马上来找你了。在你哥哥姐姐的转述中,小微婉是为了一个男人,跟他们翻脸了,那你说汤毅凡会怎么想?他会想,她是有多爱这个男人啊。在他看来,小婉儿同学有可能爱的男人有很多,其中最有可能的是两个,但无论最有可能的,还是一般可能的,都不是他。”

    他用宛若柯南般的该死的推测,一步步地为她揭示出了真相。

    “如果我没想错,你对他的所有埋怨,在于你认为他花花肠子换女友,从来不顾及你——这么多年来,他对你的想法,正是与你的一模一样。

    “我敢说,他心里的痛苦,一点不比你少。”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而且作为男人,我必须说,他会更痛苦。因为你可以跟他耍脾气来发泄,他却被迫要维持男人的尊严。他,只能自己忍着。”

    这些话,她一点都不相信。

    因为陆盛忽略了一件很关键的事,一个很关键的人——虞雪。她理直气壮地重提了虞雪出现后的种种,然而这重要证据却被陆盛一语推翻。

    “微婉,凭你跟我讲的这些,我不得不说——所谓的他和虞雪的恋爱,根本全都发生在你自己的想象里。”


    16

    “什么!”

    “我只问你一句,你究竟有没有亲眼见过汤毅凡和虞雪在一起?”他语气越来越笃定,“或者,亲耳听他说他爱她,想和她在一起?有没有?”

    她终于开始动摇了,她有没有亲眼见过、亲耳听过?

    一切一切的开始,是她打电话叫汤毅凡来送虞雪上学。之前或之后,汤毅凡提过要介绍一个女生给她认识,后来呢?后来汤毅凡极力想让她和虞雪做朋友,他说,你应该和一个真正的好姑娘做朋友,而不是那些场面朋友。我不能一直在你身边,你要有朋友才行。可她理所应当地认为,那是因为虞雪是他女朋友,所以他才叫她们和平相处的。

    再后来,她带虞雪去参加丹尼的生日宴会,虞雪被骚扰,那时她和丹尼在包厢中缠绵,然后毅凡来了,大动肝火。

    “丹尼的生日宴会上,他的所有话,都是针对你。他气的是你,他难受是因为,在那个光鲜亮丽的派对上,你却躲过了所有人,和男朋友躲在里面偷偷**。那是他控制不住终于爆发的一次,可惜,却被你给忽视了。”

    “可他送虞雪回家!”

    陆盛耸肩摊手:“任何一个有点风度的男人,都会送同行的女士回家,何况她是一位受了惊的女士。虞雪是你带出来的,出了事,你收拾不清摊子,他当然会帮你一起收拾。更何况,他送虞雪回家之后,又赶回酒店,坐在门外等着你回来。哪个是风度,哪个是感情,你自己想。”

    微婉心跳,好像心里有座山即将要崩塌。

    可能吗?这么久以来,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个人的想象?

    事情还没有结束,后来,汤毅凡和虞雪一起回国,这又怎么说?

    话说回来,她是真的没有见到他们两个一起回国。

    从头至尾,她看到的只是虞雪拖着箱子来找毅凡,但毅凡是怎样回应的,她压根就没看到。她一心认为,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他回国后,她无时无刻不在认为他们两个是在一起的。时至今日,虞雪前脚出现在巴黎,毅凡后脚也出现,她便更加坚定不移地坐实了他的罪名。

    “我的想法是,这个虞雪**,她也有一段想象。想象的根源就在于他第一次送她上课,她从那次开始认为,汤毅凡喜欢她。但她不知道的是,那第一次根本就是你叫汤毅凡去帮她的。那之后的所有事,都是女孩子天生的浪漫情怀所致,她会顺着自己的心意,执意要把他的所有仅仅是善意的行为,都解读为爱情。就像你,**,你是正好相反,”他用下巴指指微婉,“你是执意地把他的所有行为都解读为,不是爱情。”

    “我不信,我就是不信!”

    易微婉跳起来。千万个声音汇集起来,撞击着她整个人:怡风的话——只有你不知道,他爱你这么久;安东尼的话——我认为你对毅凡不公平。

    现在,是陆盛的话——你把他所有的行为都解读为,不是爱情。

    所有人都认为,她误解毅凡,毅凡爱着她,她却有眼无珠,视若无睹。可怎么会有人这样做?怎么会有人将一个人的爱,确信为不爱?

    “因为你没有安全感,因为你认为,没有人会爱你。没有安全感的人,情愿相信幸运而不是幸福。你不信幸福,那想给你幸福的人,就必须为你的不信而埋单。”

    陆盛盖棺定论,做了他的结束陈词。

    “易微婉,汤毅凡就是埋单的那个人。他一直,在为你的没有安全感而埋单。”


    陆盛说,你不相信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你好好回忆,从头回忆,回忆你们之间的所有事。你是在将一个爱你的人推开。他爱了你二十多年,这次,他可能真的不再等了。

    易微婉再也听不下去,她耳朵嗡嗡地响,所有声音,都在这一刻失真。她不能再想这些事,不然她会失控地尖叫起来,脑袋会爆炸。她开口催促他回家,小佳霓可能会担心他。他知道今晚已经够她受了,不想再咄咄逼人,他终于开始动身。

    这时,她的电话又响了。陆盛穿大衣的动作僵在那里,她也惊恐得一塌糊涂。他意味深长地看她,说:“如果你真的那么笃定,就应该不怕接一个电话。”

    她听了劝。

    汤毅凡是打来告别的。他问她有没有吃饭,吃的什么。

    她说吃了陆盛做的蛋炒饭,超好吃。

    之后,她强硬地挂掉电话。陆盛用责怪的眼神看她,看了很久后,不看了。那样子好像在说,如果她这样,那他也认了。


    陆盛离开,她睡下。她又做梦了,近来总是做很有情节感的噩梦,她倒想试试今晚的精彩是什么。

    她梦见,黑暗中,有一条望不见尽头的长廊。沿着走廊,有两排高高的架子,上置琳琅满目的鞋子。她认得它们,这里面有你能想到的所有牌子、所有款型。这是姐姐的鞋柜,但她不记得架子怎么会被摆得只留这样一个狰狞的夹缝,就像要一点点地,将她挤死。她听到拍打木头的声音,有个女孩,在架子后面求救,她渐渐地认出了那个声音。

    是虞雪,她哭叫着要出去,好像有人将她封在了鞋架里。

    她想救她,她左右地跑着,想找一个通道绕到架子后面将她救出来。走廊好长,越来越窄,她听到的哭叫声也越来越响,但她就是找不到突破口。在不断地奔离后,她停在了一面镜子前,她看着那其中脸色苍白、汗流浃背的女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看到了虞雪——被束缚、被幽禁、哭叫着、拍打着,可最后,她跑着想去救的,原来是她自己。

    她,变成了虞雪。


    轰——

    巨响后,这木制的迷宫倾塌了,华贵的皮革纷纷坠落,镜子也哗啦哗啦地裂成了碎片。接着洪水滔天,她不得不相信那是因为天空正在破碎,大地正在下陷,堕入看不见的灼热地核。在这世界末日一样的场景里,她却奇迹般地保持完好,因为一只有力的手将她拉离了原地,她知道那只手是谁的。

    如同看着电影中的俯拍镜头,她看着自己,或者说是虞雪,成为大水中一处渺小的孤岛,随即被惊涛吞没,再也不见踪影。

    轰鸣声不断,崩塌在持续,这似乎是一个伟大的结束。

    这真是她做过的,最好的噩梦。


    易微婉猛地惊醒,冷汗浸透了睡裙。她意识到巨响并非只来自梦里,是她的门发出了响声。发生了什么事?她被入室抢劫了吗?她应该躺在床上装死,还是立刻跳到灶台前,摸出一把菜刀来自卫?她毛发尽立,坐起就不敢躺下去,但也不敢下床。

    一个黑洞洞的人影走近了她,她控制不住地尖叫。

    她被来人以光速捂住了嘴。

    “别怕,我在呢。”

    易微婉将他的手掰开,尖叫进阶为怒吼:“你在个头!你把我的门给砸坏了!”


    17

    汤毅凡回头看不远处纸片一样摇晃的门,门闩从中间折断:“哦,对,不好意思。”

    这时他才想起,破门而入的人正是他自己。

    “不好意思,你这门比我想的要结实一点,只能这样了。”他放开她的嘴和腰,走回门口,摆弄几下,但貌似一时半会儿弄不好,“别担心,明天早晨我再看看。”

    他毫不拘谨地打开了大灯,就跟回到了自己家一样。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刺眼光线刺痛了。他四处走着瞧,摸到了她的冰箱,打开,像偷腥的猫一样东摸西找,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根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更别说是在砸坏了她的门之后。

    易微婉噔噔地下床,站在了汤毅凡和冰箱中间,伸开双臂,犹如护着小鸡以防被老鹰抓走吃掉的母鸡。

    “汤毅凡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蛋炒饭呢?给我交出来!”

    她要被这个神经病逼成神经病了。

    “你大半夜的搞这一出,就为个蛋炒饭?”

    他倒很不像神经病,他不冒汗、不哆嗦,人模狗样的,整个一正常人。白炽灯灯泡嘣的一声爆了,整个房间就只剩冰箱里黄幽幽的光。这黑暗和光让易微婉想起要离开汤家时,她被他关在衣柜里的那次,同这次一样,也是黑暗中一线混沌的光,也是毫无理由地被胁迫。但汤毅凡,他可是自认为有完全正当的理由。她料想,这次他也是有个理由的。

    汤毅凡很平静,但从他灰白的嘴唇来看,这状态是极怒过后的骤然回落。

    “对,就为个蛋炒饭。易微婉,我用了二十年来劝你吃一口蛋黄,你拒绝了六百二十九次,你拒绝了我二十年!现在,你凭什么吃别的男人给你做的蛋炒饭!”



    Part III 幸运灵符

    这一年,他们在一起,所以哪里都是好风景。

    我不会用我的一辈子来告诉你们,名利金钱都是致命的幻觉。

    我只告诉你们,爱情才是。


    1

    很久以后回忆那一刻,易微婉指天发誓、捶胸顿足地指出,她那一哭,绝不是被汤毅凡吓的,更不是,像他自以为的那样,被他感动的。而是因为这货把她按在了冰箱前面,那冰箱门还是开着的。

    他还有心情吼,都把她冻成什么样了啊。


    汤毅凡倒还先生上气了:“我得问问,您怎么就跟您哥真掰了?而且,为什么我得是从别人嘴里知道这事?”

    于是易微婉蔫了。她不爽,讪讪地赶人,你没有飞机要赶吗?不是说,今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吗?这都白天了,你看这天都亮了,你怎么还不滚蛋啊?

    一年前,他还说不想再受她跟她哥的夹板气,这回彻底不让他受了,他倒不依了。

    事后她才知道,离开家族这件事,非但没有让毅凡不再受夹板气,反而让他受了更多的人、更加厉害的夹板气。养父母并哥哥,气是很气,但半数撒在毅凡头上,只要逮得到他,必定会念他;姐姐则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用“婉儿好像爱上了别的男人呀,这应该叫作**或红杏出墙吧”的那种表情,屡屡瞄他。得知他们有那么一点想念她,她比喝了蜜还甜。可能哥哥还是会很冷漠地对她,姐姐还是会想尽办法地欺负她,但失去了她,他们也会觉得生活不同了。这让她开心到爆。

    还有怡风,一个准作家,居然能对毅凡讲得出“若有人能改变婉儿的想法,那一定是你了”的这类俗话,并且讲个不停,真够她鄙视一万次的。

    “所以说,你是被念得头都大了,才不得不奉命来找我?”

    易微婉抱着棉被,前后晃悠,好像一个娃娃脸不倒翁。

    “不是。”汤毅凡一口否认,“我才不信你爱上别人什么的。搞笑了,你要是真爱上别人了,肯定会提前跟我打招呼的。”

    他沉默一会,掏出烟,点燃。在这期间,易微婉瞥了一眼墙上的塑料时钟,六点零八分。她(被迫)通宵了,但能听到这些话,还真是很值得。最近她经常分不清现实和梦境,她敢肯定,马上自己就会醒了。但在那之前,这样的话,她很想多听一些。

    “毅凡啊,别抽烟了,我想听你说话。”

    他放下了烟,开始讲那些这许多年来,从未讲过的话。

    “婉儿啊,我不想自夸,但你想要的而我给不了的,在这世界上,还真是不太有。所以,别再跑了,别再玩了,就给我个机会,试一下。玛莎拉蒂鸽子蛋什么的,都是咱玩剩的东西,我不稀罕,我知道你也不稀罕。每次我看着你,我都在想,我得给你点别的东西,更好的东西。但想着想着,我就没辙了,因为从小到大,所有的东西,只要我有的,我都分给你。要是你特喜欢,我就全给你。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我当初就留着点,现在还能拿出来使使。

    “但没办法啊,后悔也晚了。不过小婉儿同学,我跟你保证,追你时该做的那些事,只要你想,我必定给你补得齐齐的。

    “所以,你想让我怎么追,我就怎么来。超越自己比较难,但我绝对不会输给你的那些前度。


    “好了,我说完了。

    “你是不是也有话,得跟我说?”


    她的话特别简单。

    她的话就是,汤毅凡你看看,你真是让我成了一个傻瓜、白痴,**,还有混蛋。


    还有件事、有个人她想问清楚。

    “你还记得虞雪吧?那次,就是Gala没去成的那次。坐在公寓外面,你说,‘她不同’,为什么你会那样说?”

    毅凡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想起来了。

    “哦,那次啊……对,”他走了回来,“是我弟。虞雪的父亲是出车祸去的……是我弟跟人飙车出的事,我对她有愧。也是意外,我发现她也在巴黎,还跟你是同学。留学在外的都不容易,这女孩又特别要强,所以能帮她的我就帮了,就算不能补偿虞雪父亲的命,但至少能照顾好虞雪,这是我应该的。

    “这姑娘是真的特别好,我老想让你受受熏陶,你就不听。”他批评她,“对了,上学期末,她母亲突然生病,她就提早回国了,耽误了一门考试,好像最近要回来补考,估计你能碰见她。”


    这时,他看了一眼窗外,天气晴好。

    “那,你收拾收拾,去我那儿吧。”

    他第N次充满鄙视地扫了一圈行为艺术家的房间。

    就是在那一刻,易微婉才对这发生得太快的一切,突现心悸。她一向是信幸运而不信幸福的,而她现在没有感觉到幸运,一点也没有。但她知道如果说出来,以此作为不跟他回去的理由,他根本不会理解。毅凡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当她提到幸运符,他会迷惑地答,啊?

    如果回去阿泰内广场,她是不可能住回她的芭比房了。其实这不成问题,因为即便从前她还有芭比房住时,其实半数时间也是在汤毅凡的卧室里睡的。理论上来说,她甚至更喜欢他的床,房间面积有一百三十平方米,比她的芭比房还要大二十来平方,他们的房间都有能看见埃菲尔铁塔的落地窗,但他的多一个好大的阳台,所以她完全乐意赖在他的房间里。

    可问题就是,现在,他们怎么还能乱七八糟地睡在同一张床上?

    “我还没睡过觉呢,困得慌。明天再说吧。”

    “那你也不能在这儿睡。这门都坏了,你就不怕睡着睡着有人进来先奸后杀?”

    他还一脸无辜,好像门坏了跟他没关系似的。

    “所以你快点把门给我修好啊!”

    汤毅凡挠挠头,他显然不会修:“这样吧,你睡你的,我帮你看门。”


    那就这么办。

    微婉一面闭上了眼睛,一面心里乱七八糟的,也不知在期待什么。

    她终于睡着了。

    她例行地做了噩梦,这次穿越回到很多的前度场景里。梦醒,一觉从白天到傍晚。


    毅凡安静地在一边看门。

    他专心致志地对着那个iPad,好像在写邮件。见她醒了,他微笑地问:“饿不饿?”

    她没答话,直接跑下床去刷牙,行色匆匆。刷好牙后,她奔回愣在椅子上的毅凡面前,搂住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舌头送进了他的嘴里。她马上就得到了回应,在他强大的臂力下,她整个人跌进他的怀抱,一把塑料小椅子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行将塌陷。

    那个吻的具体持续时间,如果你问他们两个,他们是有完全不同的答案的。易微婉**会很认真地回想,然后很认真地答,不知道,反正松开的时候,她的脸都青紫了,窒息窒得。

    当然你也可以问汤毅凡先生,但他的答案会是臭脸不耐烦和“关你什么事”。

    总结下来,就是双方都享受得忘记了时间。

    区别在于,一个承认,一个不承认。

    唯一可以达成共识的是,是在那个吻结束之后,她抬起头来,发现他的表情中是前所未有的温暖。他从没这么细心柔和地端详过她,手还搂着她的腰,轻轻地抚着,好像再也舍不得放开。他笑说:“你啊,这是怎么了。”这却不是一个问句。

    易微婉没有解释,她其实怕自己失掉了爱的能力。一年时间没有人在她的身边,她已经忘了恋爱是怎样的,也险些忘了自己曾经无能力去跟喜欢的男人温存。她很怕,自己对毅凡也只是喜欢,不是爱。幸好,老天不是那么残忍。

    “我看你是真的饿了。”他收了体味的目光,宣告自己以强大的肺活量取胜,“走,吃饭去。”

    事后易微婉就经常索吻,起先汤毅凡还比较配合,后来他就恼了。原因是,她想亲,他都得接着;但他想要的时候,就得看她愿不愿意,愿意则赏他一个,心情不好则扭头躲开,理也不理。恼火之下,他单方面把接吻前要请示的条例给废了。

    他也对她想亲时提出“动议”的形式进行了修正:“想要的时候,你可以给个暗示。”

    他也需要考虑一下是否采纳。

    易微婉以手撑额,深刻地发出了“我靠”的感叹,然后这厮就飘飘然地将她手腕攥着,找准她的唇,开始缠绵。那吻她的姿态,犹如螺钉想将一件衣服钉在墙上。一来,这个姿势会让她后背被硬墙板硌得很不舒服;二来,她能做的事只是用自己的舌头按摩一下他的,她是完完全全地被入侵,根本不给她机会反击;最关键的是,强吻这件事,是男人不尊重女人的表现。

    但在她亲爱的男朋友的观点看来,这才是一个吻该有的模样。

    他揉揉她的头:“这个暗示就很靠谱。”

    微婉朝天翻了个白眼,天底下只有这位爷,会觉得女人骂脏话是种求欢的暗示。“你们这些王八蛋都有把女人按在墙上的爱好?”

    他倒表示拒绝讨论细节了:“晚饭吃什么?”


    将门稍微掩上,伪装一个完好无损的状态,他们就去吃晚饭了。不是巴黎治安好得可以夜不闭户,而是她着实没什么可给人偷的东西。

    她不想走得太远,于是在楼下一家小饭馆吃汉堡和薯条。以前他们都是面对面坐,这次决定,要并排坐。她喜欢吃酸黄瓜,他就把他的都拨出来给她。去和回来的路上,他都牵着她的手。那只是很短的一小段路,但她想说,在暧昧不明的黄昏下,楼与楼之间狭窄的巷道上,她隐约瞥见了爱情的真容。

    她又看见了幸运,当她用颤抖的手指去触碰它后,又猛地回缩,因为那不是幸运,而是某种她从不认识的东西。

    可能,那就是传说中的幸福。


    后来几天,易微婉对着散架的门满是怨念。

    她想起陆盛修灯泡时秀过的那个万能工具箱,遂掏出手机打给他。


    幸好陆盛不是一个人来,还带了小佳霓。他们正好在附近,于是顺路过来帮把手。佳霓很兴奋,给微婉看她刚采购好的各式旅行装沐浴品和一双全新的旅行靴,结实又舒适。她已经计划好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罗纳的行程。她掏出地图,维罗纳被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心,她打算去拜访朱丽叶之墓,还要在那面著名的墙上写下爱情誓言。

    “你可没跟我说这么多。”陆盛忍不住插了句嘴。他对佳霓这套详细具体的攻略感到吃惊,显然她没对他讲过。

    佳霓耸肩,噘起嘴:“说了你会嫌我烦的。”她继续向微婉展示速成意大利语的小手册。法语者学起意语来相对容易,她得意地讲了几句,都是些问路的简单词句,讲得还很不错,但法语者的问题在于语调较平,而意语有很夸张的抑扬顿挫。

    佳霓虽流着中国人的血,但在语言这件事上,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国人,她才不屑改掉法国的口音呢。

    在这活跃的谈话气氛中,毅凡却拘谨了,只站在一边,不太参与。佳霓大咧咧地对他讲话,对他介绍自己和陆盛。他礼貌地听着,给一些回应,但分明不热情。但这不是因为他在端架子,只是因为他没那么容易和陌生人打开话题。微婉眼睛不看他,心里却对他各种挤捏。

    她不懂为什么外人总说,在大家族里面长大的男生一定看惯了争斗倾轧,又或者,商人一定在各种时候都腹黑阴险、老奸巨猾。

    他,和她从小认识的很多男孩子都一样,在赚钱和生意的事情上,他们的反射弧很复杂,会飞快地计算,滴水不漏地回应,但论到感情和交友,他们就相当简单。第一眼看到时,有好感的,他们就玩得很好;第一眼不那么契合的,他们会顿时将疏离感写在脸上。这也是她对身边男生的感觉好于女生的一点——对于女生,她时常很难辨别对方是喜欢或讨厌,男生就简单直接得多。

    “汤先生,你觉得意大利哪里最好玩?”

    佳霓不知死活地开始问汤先生问题了……微婉不忍再看。

    毅凡沉默了几秒钟,佳霓依然充满期待地看他,他也终于预感到自己将不得不回答,于是他说:“他们喜欢讲笑话。”

    室温顷刻降到了零度以下,陆盛在拧改锥的手,明显僵住;微婉不由得仰天长叹,只有佳霓不知脸色地追问不停。

    “哇,是什么笑话?”

    “比如你买东西,买了六十欧,你把信用卡递过去,售货员就会说,好了,现在我要刷六百欧。”

    如果有什么能让场面变得更尴尬,那就是佳霓她真的笑起来了,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哈——

    这当真是意大利人的国民笑话,微婉不知道为什么,但的的确确,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一直能听到。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是个冷到不行的笑话。毅凡转头盯住微婉,脸色很难看,就好像在说:“这姑娘……是不是有点太白痴了?”她瞪回他,他轻轻举了双手,意思是可以投降。他将手插进了口袋:“其实你们可以去看欧洲第三大的斗兽场……”

    “哇!听微婉姐姐说,你们有乘坐一架私人的直升机俯瞰整个罗马和威尼斯,是真的吗?”即便是佳霓,也应该意识到打断别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微婉这时不得不和陆盛对视了,后者咳了好几声,加快了手上的动作,这门……应该快要修好了吧。

    毅凡的沉默已经把三个人中的两个冻死了。

    佳霓小心翼翼:“呃,汤先生?”

    那一瞬,微婉真是很怕他会爆发。

    “……还是别叫我汤先生了,感觉像在叫我爸。”他宽容地笑了笑,至少他在尝试,“不是我们的,是一个朋友,定居在那里。为尽地主之谊,他就借我们了。”

    “哇!可不可以也借我们?”

    陆盛简单干脆地结束了活计,将佳霓拉走了。微婉都没来得及谢他,只能偷偷摸摸发了条短信,和他道谢,下回请你们吃饭。发好短信,她抬头跟汤少爷请罪,希望他千万别生气。少爷倒很好说话,反过来怪罪她肚量不够大。

    “这话说的,我生什么气啊?她又不是我女朋友,我犯不着替别人操心。”

    微婉点头称是。

    看着窗外浓似拿铁的夜色,她知道到了要告别的时间,又落寞又难过。你瞧,这就是幸福最不可靠的地方:她知道明天还会见到他,从今天往后,只要想见,她总是可以见到他;而且,再也不是别扭的隐忍的暗恋,现在他们都知道彼此爱着对方。可隔着一道夜的诅咒,她总是忐忑难当,如果明早醒来,发现全是梦该怎么办?如果他突然反悔了该怎么办?

    幸福的开始,也是失去的开始。

    “还是一起回酒店吧。”毅凡又在劝,“下周一我就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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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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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欢你回国,这感觉,就跟守寡似的。”

    易微婉嘟着嘴,对电话那头的汤毅凡发牢骚。她走过雪覆的街道,耳朵里听着街边圣诞的颂歌,眼角瞥见合家购物的人**,这些,都更显得她很孤独。这时她才后悔,她不应该因为对同床的恐惧心理而拒绝与他共度最后一夜。他回去工作,她继续枯燥但紧张的实习生活。他们分居两地,都在工作,她深刻地预感到,这将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绵长异地恋。

    隔着七个小时的时差,他们还如何能同步感觉到彼此的心跳?

    毅凡第一万次要她住到阿泰内广场去,他向她灌输共同财产的观念,即是说,他的财产就是她的。何况,他续了约而人不在,房间空着也是空着。微婉嘟囔着不要去,“自己付房租”是她最近的幸运符,只要想到目前正自给自足,能够完全地养活自己,她就感到无比的骄傲,感觉自己像个无敌女战士。她渐渐对象征着独立自主的小屋产生了感情,不想离开。

    挂电话前,毅凡说他会休个小长假,来巴黎陪她度过圣诞季。这倒不错,就是说只要等待两周,他们就可以团圆了。至于圣诞之后,他还可以像从前那样,每月来度一个周末。他承诺,这是至少的。

    这听起来挺合理,以前也一直是这样。可她老觉着,现在,应该跟以前不一样了吧。


    “想想好的方面,你马上就要正式毕业,回国工作了。”

    陆盛这样安慰她。说这话时,他们正被迫看佳霓展示旅行新装,有三四条拖地的长裙,两件不同的泳装(“坐在水池边和泡在水里时,我总要穿不同的东西嘛!”)。微婉好心地提醒她,眼下是冬季,她不会想只穿泳装坐在水池边的。她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陆盛说不出,他不习惯禁止佳霓买东西,一向是她想要什么,他就付账买,因此总得有个外人来制止她那疯狂购物的行为。

    佳霓没听进去,开始展示她全新的行李箱。银色铝制箱子上束着顶级牛皮皮革带子,微婉诧异了。她见过这只,来自蒙田大道的某家名品店,不是限量版,凭她目测应该是2009年的单品,已经过季跌价。但就算这样,价格也不会低于五千欧元。她将惊讶的眼神投给陆盛,后者若无其事,还示意她没关系。这么看,他是知情的。

    趁佳霓去烧饭,微婉对着陆盛,压低了声音:“我就不信去趟罗马你们没现成的行李箱可用。”

    “她喜欢这个。”

    “我提醒你,巴黎银行透支的利息,扣得特别狠。”

    “没你想的那么狠。”

    见陆盛还是无动于衷,微婉急了:“你也太惯着她了。不是说喜欢的东西不能买,但这么大手大脚地透支很危险!搞不好明天你们的房子就没了!”

    陆盛也自知理亏,琢磨着息事宁人:“仅此一次,以后不会了。”

    微婉觉得,他还是没有听进去,但她没机会再多说,因为佳霓回来了。她开始炫耀她新买的三把阳伞,微婉咕咚咕咚地喝水,低头看手机。

    陆盛去洗碗时,佳霓凑了过来:“我的行头怎么样?”

    微婉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实话:“佳霓啊,其实一次旅行,用不了那么多东西的。”她思忖着如何劝她将那只H牌旅行箱退回去,事实上,佳霓买的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退掉,实在是浪费,“还有箱子……那箱子不太实用啊。”

    佳霓当她说笑,嘻嘻地推了她一把:“微婉姐,你去罗马时拖的是一只GOYARD限量版哪!我看过照片了啊。”

    微婉无言以对。不错,她手机里有张照片,摄于罗马,她提的箱子是GOYARD。那是美国时尚圣经杂志Visionaire和GOYARD联手推的一款限量箱,全球只有十只,每只颜色都不同,她的那只是芒果黄。但佳霓没看见的是,其实这限量箱并不昂贵,它甚至只是添头,真正让它有意义的是里面一到五十期的Visionaire杂志。对于她来说,那才是馆藏珍宝。相比之下,箱子本身不过是随刊的附赠品。

    可佳霓,她和很多向往奢华限量版的女孩子一样。她们看到的,往往只是闪亮的外壳,而从不会去在意内里是什么。


    “微婉姐,帮我问问汤先生,他的那位朋友是不是可以借直升机给我们玩?”

    哗啦一声,从厨房传来。两个女孩一起抬头看,陆盛手中洗净的盘子,直跌地面,粉身碎骨。听到这话,就算陆盛脾气再好,再纵容她,估计也不会坐视不理了。他也不发脾气,只是用怒容看着佳霓。后者不满地闭了嘴,但只是服软,而不是服气。

    送她下楼回家的时候,陆盛一路沉默着。

    今天,他会不会觉得,让她和佳霓相识是个错误的决定?


    微婉对此满心疑虑,毅凡给的答案则斩钉截铁:“绝对错误。”他对小佳霓没有好感,这是事实。他说自己见过太多这种女孩,物欲一旦打开,就没有终点,不要指望她有清醒的一天,除非身受特别惨痛的教训。可如果佳霓是这种女孩,她就怕任何惨痛的教训都是陆盛来受。

    “那我该怎么办?”

    “全世界的事您都得一人操心了是吗?”毅凡嗤之以鼻,“他们都是成年人,人生得由自己负责,你别掺和。”

    也对,可他们毕竟是她朋友,朋友就该互相关心的。被那股不知来自何处的强大愧疚感驱使着,她就是不能放手不管。陆盛不仅仅是她朋友,他更像是家人。

    “真拿你没辙了。”毅凡见她硬要往里跳,也只好跟着跳,“说实话吧,不怕人傻,也不怕人固执,就怕人又傻又固执。你这位朋友,他应该能找到更好的女孩。”

    他的意思是,早分早好。

    可分手是不可能的,陆盛和佳霓的情根在孤儿院里时就种下了。十几年互相保护、相濡以沫的感情,能说分就分吗?她对自己说,是毅凡小题大做了,佳霓虽然虚荣爱玩,但只是个想要得到好东西的小女孩,单纯简单得很。她自己以前不也是这样?那时她挥霍掉的金钱,可比佳霓还多得多呢。她坚信,这都是成长所必需的学费。

    道了晚安,她关灯睡觉,明早有一个工作面试。

    晚安即早安,毅凡即将抵达办公室,他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百分之八十的大学生,在毕业后从事的是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但易微婉想说的是,百分之百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想从事什么工作。如今她不是要找实习而是找工作,这比实习要难得多。经济不景气时,公司乐意雇佣几乎是免费劳动的实习生,但如果实习生升级成正经八百的雇员,那公司的成本就要翻很多倍。

    圣诞节前的一个星期,她又时常窝在陆盛家里,求他帮忙改简历和动机信。这家伙刚刚推掉了总理办公室的实习生职位。

    “这么好的机会你都拒?”

    “是无薪实习,这个我接受不了。”

    每年,总理办公室、市长办公室的无薪实习生,为法国政府节省下来的人力成本大概有几百万欧元。即便是不给钱,仍有很多学生乐意去做,因为经验是无价之宝。但最近陆盛的财政状况显然吃紧,他需要能赚钱的工作。

    “太可惜了。”她没忍住,嘟囔。

    “有家文化中心在办中国法语年的活动,需要会讲两种语言的人,我正好合适。”他将招聘的页面打开给她看。她粗略一读,报酬还真不错,但日期不大对劲。

    “上面说,活动要一直到12月23日,佳霓的计划不是21日出发吗?”

    “只少三天而已,她不会介意的。”

    说这话时,他自己也很没底气,他一定还没对佳霓说过。

    看到一个聪明人犯糊涂,而且是最近老在犯糊涂,她打心里难过。

    她旁敲侧击地跟佳霓讲,佳霓又很有道理:“我只是遵从内心的渴望而已,遵从内心是没有错的!”她也有很多其他的话说,例如,钱不是省出来的,而是赚出来的,或者舍得花钱的人才能赚钱。中国话没有学很深,这些话倒都背得溜。

    “巴黎银行对透支账户的利息收得特别高。”微婉忍不住重复一遍,直接将话警告给了她。这警告稍微起了作用,小佳霓垂了眼睛,脸色难看。

    “微婉姐,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让他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压力,我也在努力地赚钱。”她看看那个高贵的行李箱,它高高立着,如果有头可以转动,它会转动着看周遭;如果有嘴可以讲话,它会滔滔不绝地鄙夷这地方的脏乱破旧。

    “这笔钱,我一定会努力地还。为了你想要的东西,值得付出任何辛苦。我不会放弃想要的东西,以后,我都会靠自己的能力来支付。”

    微婉本来想问,你想怎么还,几千欧元不是那么容易赚的,但佳霓好像特别有信心,底气特别足。她没再多问,她不确定自己是否想知道佳霓的“能力”究竟是什么,但她有预感,那又会是一件她犹豫着该不该告诉陆盛的事情。于是,她退缩了。


    沉浸在别人世界里操碎了心之余,易微婉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规划。以前她没有,现在她有了,现在她逢人就骄傲地说,我男朋友要来陪我过节了。“我男朋友”这四个字,她怎么说也说不腻。陆盛喊她白痴花痴,也打不消她的这种肉麻热情。

    她和她男朋友,没错,就是要说,也是有过节的计划的!

    毅凡问她想不想出去玩,一个星期的时间,不算长但也着实不短。他曾经打包送她的台北,这次可以真的去,或者迪拜,她很想登上热气球,看看脚底无垠的沙漠与星星点点的绿洲。今年他错过了她的生日,那么就改到圣诞,还是一样可以结伴旅行。

    如果两人还是从前那个关系,她大概能做到随便选个地方,补过奢华之旅。可问题就在于,他们不是了。

    “毅凡啊,你就来巴黎,然后……嗯,什么也不用。我也不想去哪玩,我们每天待在一起就行了。”

    他好像松了一口气,由衷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后来她才知道,拉斯维加斯那一回,还真是他故意的。他想着她不到二十一岁,不能出去玩,这样两个人就可以窝在酒店里,看看电视,吃吃东西,一天就这么从早过到黑,别提多惬意了。她和他都不想再费心选择去哪里。

    这一年,他们在一起,所以哪里都是好风景。

    “那今年圣诞你就来记忆中的酒店度假吧,有我作陪,服务到位。”

    他就只能想到这样了,真没劲。

    “都这么多年了,您还没住腻吗?还是来我这儿吧,地方虽然小,但小得很温暖啊。”说了半天他不答应,她开始耍脾气,“还住以前的地方,还做以前那些事,那跟以前有什么区别啊!”

    “您别生气。”他赶快安抚,“跟您约会,这事我不正在学习中嘛,路总得一步一步地走。”

    这话她听着在理,这诚恳的态度让他也很受用。

    如何跟爱人约会,他们都还在学。

    吵嘴N久达成的协议是,白天一起逛街吃饭,至于晚上回哪边,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具体情况是指什么,她想了好久,后来赌气不想了。

    “婉儿啊,闲下来的时候,给蒋怡风打个电话。那姑娘说她现在不敢打扰你,苦都诉到我这儿来了,听着怪可怜的。”


    圣诞节这个幸运符还真神奇,微婉美滋滋地想,老天不但赐给她一个男朋友,也还给她一个好朋友。如是,她和怡风也恢复联络。后者等的当然就是今天,易微婉和汤毅凡终于在一起的一天。怡风以预言家和媒人自居,喜不自胜,忍不住地大呼:“所以我从来都不会讲错,对不对!”

    “可我们现在都很尴尬,不知道该做什么,就怕重复之前。”

    “不想重复之前,那只有一件事可做嘛——爱。”

    她就知道这丫头拿不出靠谱的点子。

    “可是怡风,我怕。”她头痛不已。

    “怕什么?”

    “如果这次我还是做不到怎么办?就像对丹尼,对之前所有人一样。如果我还是做不到,那是否说明,我对毅凡也不是爱?”

    “这……是你每次都想太多了好不好。哎呀,不要乱想了啦……”

    好了,现在就连怡风也默认,这真的会发生。

    怡风挂电话的速度超快,都没来得及让她讨教一些实用细节,但话说回来,怡风经验也不丰富。再话说回来,就算怡风经验丰富,在这件事上也指点不了她。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3

    12月20日,汤毅凡抵达巴黎。这人好死不死,乘了个红眼航班,过了凌晨才落地。易微婉穿越一座城,搭地铁去接机。她全程都用走的,在雪地中踩出一个一个脚印。经过星巴克时,买了杯香草拿铁捧在手心里,隔着棉手套杯身暖得恰到好处。她一路走一路瞧,见到一家春天百货就走进去,选了一副情侣手套,这个当落地礼会不错吧。她特意留出整个下午的时间,慢悠悠地走到戴高乐机场。这悠长一途,让久别重逢的喜悦发酵到浓烈。

    飞机没有晚点。

    毅凡穿了黑色大衣,递给她一朵好红的玫瑰:“我想了半天有什么没送过你,然后想起来,没送过花,所以了……”

    花就很好了,她最喜欢收到花。的确,他从来不送女朋友鲜花,她最了解的。当你跟男人要鲜花,他们会特别扫兴地说,花有什么好的?一点都不实用。男人就是男人,你跟他要浪漫,他就跟你讲实用。实用、实用,实用你个头!女人就是喜欢玫瑰,懂不懂?

    她心里很甜,但不满地问为什么不是一束。他回答,一个大男人捧束花走,他老觉得特丢人;而一朵花,他就可以藏在口袋里。可结果是,茎上的刺就把衣服里子给划破了。

    “回去我帮你缝!”微婉兴奋地大喊。

    “你……会缝?”

    “我学会了好多事呢!”

    时间不早,毅凡执意今天要回酒店。她同意了,毕竟是真的晚了。阿泰内广场酒店的阿斯顿马丁正候着,但她可不想坐,她怂恿他,我们乘地铁!

    人人都说午夜的巴黎地铁不安全,这是事实,但她有男朋友,所以什么都不怕。

    毅凡好多年不乘地铁了,被她牵着入站、买票、出站,还很好奇地东张西望。巴黎地铁建得比较早,设施都好似古董,进车厢要抬下脚,车厢里面则狭窄得好像一截截管子。是的,地铁没有被翻新过,翻新什么的,不是法国人会做的事。他们并排坐着,十指相扣,她累了就可以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在13号线Brochant站下车,距酒店的步行距离大概有三公里。不长也不短的步行距离中,他讲工作的事和家里的事,最近的投资收益很好,但继母和继弟让他头疼,而她则讲实习的事和学校的事。

    他攥着她的手,放进了大衣口袋。

    到酒店时已经凌晨,她碰到枕头就睡熟了,接近日出时醒了一次,他果然在床的另一边,那很熟悉的位置。

    再醒时芳香满屋,她洗漱好,披着他的衬衫走到厨房,发现这人正一本正经地烧蛋炒饭,兴致很高。见她过来,他骄傲地摊开一冰箱材料,说他有火腿、蘑菇、洋葱、虾仁,可以全加进去。

    “提前叫人准备的?”

    “没有!我今天早晨去附近的市场买的。”他扬了扬手里的锅,“这个是跟Ducasse先生(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名厨)借的。”

    “哟,您法语长进了嘛,都能买菜了。”

    他实话实说:“那倒没有,不过肢体语言全世界通用。”

    他买了一大包洋葱,和她一样,他也不知道一餐饭要用多少。他还很惊讶地发现,原来锅有这么多的尺寸。他掌握不好油的温度,于是第一锅冒了烟;第二锅,蛋打得不够快,结了块;这第三锅正做着,她就出来了。她索性就跟他一起做,在加不加味精这件事上,吵了回嘴。吵着吵着,他们开始对着罐子好奇地研究。

    他认真地琢磨:“你说味精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她也很怀疑:“不知道。不过,他们说汤有鲜味是因为加了这个东西。”

    两个人像偷吃的孩子,各自用指头蘸了点,放在舌尖,品了品。

    “没什么味道嘛!”

    他决定不加:“反正这东西不健康。”

    她使劲回忆,好像陆盛是加过味精的,不然,是盐?

    “不加的话,不鲜怎么办?”

    “鸡蛋本身的鲜味应该就够了。”这人还死固执。他一口咬定,在家里的时候请了名厨来教他烧饭,还请的是一般不轻易出山,要有交情才肯出山的名厨,所以他的决策肯定正确。她毫不留情地挤对他,名厨就教出这么个蛋炒饭炒了三锅才能吃的高徒?真给人家丢脸。

    两个人七手八脚之下,将近中午才吃上早饭,但别说,味道还真不赖。

    “哎,毅凡,我们真是错过了好多有意思的事。”

    “我不觉得啊。以前没干过的事,现在跟你一起学,多好。”


    饭后,她自告奋勇地去洗碗。看来,餐碟瓷碗什么的,他也一并跟Ducasse先生借了。她还记得这些水滴形状的小钵,瓷碟底隆起的蛛网般脉络。Alain Ducasse,这位大神级美厨常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内,有同名餐厅。旧日里,她还顶小顶小的时候,如果圣诞时在巴黎,她就会和养父母,哥哥姐姐一起去享受Ducasse先生的款待。圣诞夜和新年夜的晚餐,他对每位宾客要价一千二百欧,父亲有时会点一瓶Dom Pégnion。这样,则要额外再付三千欧。她只记得菜肴有阿尔巴白松露,浓汤焗小龙虾,还有瑞士甜菜小贝肉。

    如果你住在阿泰内广场,Alain Ducasse的餐厅是第一选择。但毅凡不太喜欢那里,这种强制宾客着西服打领带的地方,他都觉得太装模作样了。所以,自打巴黎成了他和他家小婉儿同学两个人的天下后,他们就挪了窝,去了另一家——Le Relais Plaza. 这家位于蒙田大道21号,离香榭丽舍大剧院只有几步的距离。这里的气氛就有朝气得多,没有着装要求且娱乐活动多多,有DJ助兴。他们吃黑木提亚海土豆配黄油菌,布列塔尼龙虾肠,枫露奶油慕斯,香梨派,金山干酪,价钱要便宜一半,而且还让他们吃得足够开心。

    那些东西虽好,但吃过就会忘记了味道。在这些顶级餐厅,吃什么都要配上里海鱼子酱。在父母兄姊面前,她总是吃得很开怀,好像很享受,但她都没跟他们讲过,生平吃过的最佳惊喜美味,其实是去纽约看怡风时,在街头买的玉米卷,那里面的炸薯条和番茄酱超级好吃!

    她也没讲过,比起在高雅地方因为等一道一道上的菜而开始发饿,或觉得不对胃口却不敢说,和朋友挤在小公寓里分享一块“私房菜”鸡肉馅饼,还有第一次亲手做出一盘蛋炒饭的时刻,才更能让她感到喜悦满足。

    这些,才是她一辈子不会忘的绝世佳肴。


    大概她不出声音地洗碗洗了太久,汤祖宗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让她放下,他来洗。眼见他穿着灰色的毛衣,个子高高,笨手笨脚地料理着锅碗瓢盆,她一时情不自禁,踮起足尖,但她还没够到他的嘴,他就躲开了。

    她气得跺脚:“你躲什么啊!”

    这位爷撂下碗碟,迅速地擦干净手,搂住了她的腰,拉近自己。幸好这厮没敢再把她按在墙上,不然被断子绝孙脚伺候的话,那可怪不得她。

    吻了几秒钟,他怒不可遏。

    “易微婉,你不咬我会死吗?”

    “你迁就我一下会死吗?”

    为接吻这点破事,他还要吵多少回啊?他都不许她主动,那她施展一下吻技又怎么啦?一个大男人皮糙肉厚的还怕咬,好意思吗他。

    见她不知死活地又要凑过来,他把丑话搁前头了:“我严肃认真地告诉你,你再敢咬我,我就咬回来。我要是咬你,那就不仅仅是嘴了,后果你自负!”

    她吐了吐舌头。

    谁知道丫奉行的是犬类动物的“你咬我我必咬回你”的政策呢……但其实,听起来还挺刺激。她回想起和怡风的对话,心狂跳起来。丑媳妇总要见爹娘,小情侣也得滚滚床,烂泥给它使使力扶上墙,说不定就床前大好明月光了呢,横竖横,不试是不会知道的。她老鼠一样滴溜溜地跟在他后头,他走进书房翻开了电脑。装什么正人君子,他勾引他前女友们的那些花招,还不都是她参谋的?她左晃一下右晃一下,索性跳到他的面前,表明了狼子野心。

    “毅凡啊,其实……那也不是不可以。”


    汤毅凡随即建议她,如果一身精力没处发泄,不妨回到厨房,继续洗碗。丫说这话的时候可谓冷酷到底,连眼皮子都不屑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看她一下。

    他在刷他该死的邮箱。


    他太过分了。

    她继续洗碗。这几个盘子,他们两个人洗了快一整天都没洗干净,真够出息的。凭她跟他某几个前女友的酒肉朋友程度,她碰巧知道他哪个都没放过,就连怡风都说,他不属于公子里面中规中矩那一拨的,怎么到她身上就兴趣全无了?她委屈地想找面镜子照照,是变丑了吗?

    又或者,是因为实在太熟悉而不能产生吸引力?她数学并不好,但粗略一算她得出了结论,人生中大概有那么十二分之一的夜晚,她是和他同床而眠的。好吧,如果他对她有过那么点兴趣,那该发生的早就发生了。错了,全错了,从一开始她就不应抱有希望,这爱是不会有结果的,他们早就注定了不该在一起……

    洗碗的三十秒钟内,易微婉**凄凄惨惨戚戚地将人生观爱情观推翻了无数次。

    汤毅凡毫无察觉,在书房里吼了一嗓子。

    “婉儿,给我倒杯茶!”

    “你没手啊不会自己倒!”

    她这么拧巴,这么纠结,这么伤感,他就没事人似的,什么也不担心。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半个小时后,汤毅凡发好了他的工作邮件,精神抖擞,肢体灵活。天色还很早,他问她想不想出去走走,说他刚刚查过租车的网站,他可以租一辆,带她穿越边境,去比利时探个险。她翻翻白眼:“您那车技,算了吧。”

    这位爷很不满:“对我怎么这么没信心?”

    汤毅凡出门在外时,需要司机是有理由的。他的驾驶技术加上她的方向感,那就是路痴二人组。易微婉又觉得人生悲哀了。

    “汤毅凡,我们俩要是有孩子,你千万得给他配个雷达部队跟着,要不然他得迷路迷到月球上去。”

    “你太高估他了,我觉着他最多到个怀柔,就得乖乖回家。这不是坏事,省得您生出来的那些孩子都爱跟家里决裂,离家出走。”汤毅凡为证明他长了手,开始动手泡茶,“那你说,今天下午干什么。”

    微婉耳边回荡着怡风的“你们就做一下午爱嘛”的恶毒建议,万般想不到他会拒绝跟她**,越发生出一肚子的火。她没接他递过来的瓷杯,起身去拿外套:“我想家了。”

    毅凡哟了一声:“这不太好办,下午没飞机回国。”

    微婉依然穿好了外套,将长发甩到背后,扣好扣子。

    “你想什么啊。我说的不是那个家,是我自己的家。”


    有一次,她的晚饭是红烩鸡肉意面,她吃什么都喜欢加番茄酱,刚动筷子,就发现冰箱里那罐番茄酱见了底。她吃得不舒服,想下楼去超市买,但冬天的公寓基本是个天然冰箱,如果不赶紧吃完,最后一口的面就会凉得像是隔夜饭。强烈的思想斗争后,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穿靴子披围巾,跑着下楼买好番茄酱,又跑着回到了家。

    意面还有点点余温,她心急火燎地吞咽着,吞到一半,面还是凉了,这就像人工抢救一个濒危病人,最终病人还是去了。她对着面前的残羹冷炙发呆,好像那是一具尸体,横陈着她的努力。救不了,走不到,那情那景,却从没让她难过过。

    她在收入和支出的差距之间挣扎,拼命找出可以削减的开支。房东威胁着要踢她走,她不停留心着是否有便宜安全的房子可以搬过去,今晚不知明天可能会睡在哪里。她数着衣柜里的衣服,如果那一天到来了,她要继续逃命,里面的大多数她可以扔掉,唯一重要的是自己,自己要在。那一天,她终于学会了这世间使人幸运的法则。

    她迎着每一日的晨曦,觉得生活更加刺激。面对未知,她已有了随时启程的力量。

    “我想我该说的是,你最棒了。”毅凡道,“但我发现我更想说,看起来,你好像根本不需要我……我有点受伤。”

    “我当然需要你!”她抱着他的胳臂,眨巴着眼睛看他,“等我毕业后就找工作,我特希望工作几年后,给你买一个大房子,然后你住进去。你不用上班,我养你。”

    她一激动声音就特别高。毅凡用威胁的眼神告诉她,幸好这家小饭馆有人,不然这大逆不道的话够他当场掐死她了。

    “小婉儿同学,不是我说你,‘给我买个大房子’……你可能低估了我的需求。所以呢,您就乖乖等着我给您买吧。”他对她的幼稚话一笑而过,“不过,我发现啊,不管生活多悲惨,你都能玩得特别开心。这态度值得表扬。”

    “那,我要奖励。”语气特别饥渴,一不留神,她又开始垂涎他的美色了。她觉得自己比求偶期的孔雀还明显,可惜他就是拒绝听出来。孔雀还是雄孔雀主动求偶的呢,他作为一个雄性人类居然这么没自觉性,混蛋。

    毅凡想了好半天,掏出手机开始Google地图。

    易微婉无语望天:“你在干吗啊?”


    4

    在一个气温暧昧、适合滚床的大好傍晚,汤毅凡先生把她带到了最有退休老夫妻饭后遛弯情调的地方——宜家,人家刚才就是找最近的宜家店面呢。易微婉忍无可忍之余,爆了粗口,然后她就遭了殃。谁知道她家男人迟钝到不接她同床共枕的暗示,却偏偏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突然吻她呢?

    那天,他给她的奖励是一床羽绒被,材料质地都是最优级,摸上去像丝一样滑。据说是什么高科技,她是没有听懂,但他和店员聊了很久,才得出了这个结论。他的法语是真的进步了很多,她听着那股流利劲,惊得一愣一愣的(什么时候学的啊,这家伙……)。

    这被子不是很贵,但很温暖。公寓很冷,她每天早晨都被冻醒。对所有的生物来说,冬季都是最难熬的,她缓慢地熬,熬到了有他的时光。上次她睡觉他看门,醒来发现他的大衣盖在了她的身上。

    今天,他给她添了一床新被子。

    “这样,您的小家里头就有我的一分子了。”

    她真的搞不懂,为什么其他女人会想要房子车子,硕大的钻戒,一辈子也穿不完的衣服鞋子。可在她看来,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好过这一床羽绒被的温暖。


    回到公寓,他动手帮她套被罩。她坐在写字台上,跷腿看着,笑得弯了腰。

    “再笑,再笑我咬你!”他见威胁根本无济于事,无奈,“哎,我说正经的,你再笑我真不干了。”

    她收敛了几分钟。他在安静的世界中飞快地抓住要领,四个角并齐,接下来就很快完成了。她赞:“不错不错,比我第一次套得快多了。这个办完了,再帮我洗洗衣服吧?”

    话刚落地,一个黑影就压过来了。她完全没料到他会突然急眼,二郎腿还兀自跷得欢畅。这下完了,她都没地方可逃。她坐在矮矮的写字台上,他轻松地罩住她,两手撑在她双腿两边的玻璃板上。他脸贴得特别近,呼出的热气烫得她直害怕。

    “呃,我想想……其实好像没衣服要洗……”

    她感到耳垂处湿润的一点,触电般颤抖,她想躲开,躲不开。

    “别介,我特喜欢看您得瑟的小样。您继续,有本事你就给我继续。”他手放在了她腰上,她又触一次电,全身开始痉挛。

    “毅凡……”她大着胆子答话。

    “嗯?”

    “你这算不算色诱我?”

    汤毅凡嘭的一声弹开了,千真万确,如果有人给这一幕配音,那真的是,嘭的一声。她回了魂,坐着没动。她还在回味他的吻,比起舌吻,当他亲吻她的鬓角时,她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感觉。毅凡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脚步烦躁凌乱。他停下来的时候,面色铁青。

    “我一直拒绝你,是想慢慢来,不要太急。我不想你觉得我超越朋友的关系,就只为了跟你上床。”

    原来之前她是误会他了,还以为他迟钝。原来,他跟她一样,又纠结又拧巴又伤感。汤毅凡先生啊,您着实过虑了,她心怦怦地跳,现在知道他在乎她的感觉,让她很欣慰,但……他也不用那么纠结吧。

    “汤毅凡,其实我超越朋友的关系,就只为了跟你上床。”


    话一出口,她就觉得听起来不对劲,特别毁气氛,尤其是把他气得不轻。现在她敢肯定,就算他再过来吻她,也没刚才那种温柔中略带力量的感觉了,而会是又一场刀刃见血的厮斗。

    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上帝响起了敲门声。

    她谢天谢地地跳下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小佳霓,她脸上挂着泪痕,哽咽着。

    “微婉姐,Sam说他不会带我去罗马了!”


    5

    如果由着毅凡,他当场就会冷脸叫佳霓出去,但当晚他生她的气还生不过来呢,实在无暇再生别人的气了。微婉想着,料理好佳霓再去撒娇,或者撒泼——求他原谅,于是好说歹说,先劝走了她。

    小佳霓眼睛红红的,望着毅凡拂袖而去的背影,好像很愧疚:“我打断你们了吗?在门外的时候我听到……”

    微婉迅速地打断了她,她要先搞清楚陆盛两口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佳霓等不及,开始哭诉。一开始,是陆盛告诉她行程必须缩短三天,这样一来她的计划就被全盘打乱了。她试图商量,他就彻底翻脸,说没得商量,除非她想自己去。

    微婉斟酌着恰当的词汇:“佳霓啊,他最近压力挺大的,你就顺着他一点,就少三天而已,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吧?”

    佳霓咬着嘴唇,擦干眼泪。

    “微婉姐,我知道你是觉得我不够体谅他,可我真的很想让他放松一下,不要把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生平第一次的,让他毫无负担地玩一玩,我做错了吗?”

    她倒没有想到,佳霓有这样的用意。微婉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她抚抚佳霓的肩。

    “你对他这样说了吗?”

    “如果我说了,他也只是会答,账单总要有人付的。”佳霓低头咕哝了几个法语词,笨蛋、讨厌之类的。她埋怨地说:“可这次,我真的会负起责任来,帮他分担压力,可他老是不信我。”

    她又是这句话,微婉抵不住好奇心,打算开口问她,到底打算如何分担压力。正要问,手机响了,是陆盛。他打来问佳霓是否在她这里,语气焦急,特别担心,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拜托她看住人,他马上就过来接。

    “你看看,他多好,这么晚了还来接你。要知道,现在外面很冷哟!”微婉挂了电话,继续做起她的和事佬。

    佳霓显然不那么满意,噘起了嘴:“回去他也不说话,他都不知道哄哄我。”她大大的眼睛里面忽然冒出一片星星的海,双颊泛红,“微婉姐,刚才在门外,我听到你和你的汤毅凡了。他可真好,大老远地跨过海洋,飞到这里,陪你过圣诞。不像有些人,就连走几步的路去趟罗马都不肯呢。”

    陆盛来得很快,佳霓故意板着脸不看他,但后来还是让他牵着手,跟他走了。微婉坐在窗边,托着腮帮子,看楼下慢慢走远的两个身影,一高一低,一前一后,前面的依旧冷脸,后面的状若赌气,但他们牵着手,走得那么稳,落下一串脚印。就算闹别扭,他们也还是会一起走一辈子。

    这多么好。

    可能是这夜色,也可能是佳霓的话,让她发了疯一样想念那个跨过海洋来陪她过圣诞的人。她关灯出门,走上了前往阿泰内广场的路。她独自乘坐午夜地铁,下车后好像经过了千山万水的跋涉,其间迷路几次,但人类要iPhone有什么用呀,不就是为了用Google地图去找你爱的人吗?到达酒店时,天边泛着微微的白,她一身风雨,狼狈不堪。

    她离开这里已经很久,他们换了新的门童,不许她上去。她报了汤毅凡的名字,但那个时间,门童不可能让女佣去问汤先生是否有访客,因为先生一定正在睡觉。她很了解,以前她也在这里住过,她想,那么就等到天亮吧。

    她走到门外的花坛边,坐下,等候。她知道毅凡喜欢坐在这里,她用手指拢拢花坛里的土壤,猛然发觉花簇中藏着好多个烟头,有几个甚至还没燃尽,吐着袅袅的黑烟。

    她讶然片刻。他喜欢坐这里,要么是等她回来,要么是被她赶出房间后,等她叫他回去。看来,刚才他还坐在这里抽过烟。

    她揉揉冻僵的手指,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Vivien**?”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是安东尼回来了,就好像还在昨天,一切都没有变。她回头看去,那不是白发老人,而是从前那个红发长雀斑的爱尔兰男孩,门童拉尔夫。他是来换班的,见她坐在门外,甚是惊奇。

    “Vivien**,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让我进去。”

    易微婉**可不是圣女,立马向拉尔夫告那位新门童的状。爱尔兰少年好一顿光火,大声训斥了那位门神,说他一定是把眼珠子跟早饭一起吃下去了。她实在是困到没心情幸灾乐祸,于是央求他带她上去。

    “我听说了**的事。以后如果**有任何需要,请直接找我,我一定尽力帮**。您知道,即使安东尼不再……”少年愧疚地笑,他没有说完那个句子,“但我会一直在的,请**一定别再像刚才那样受委屈。”

    上楼时,他们还遇到了曾经芭比房的女佣玛莉莎,她也很高兴见到微婉:“真希望您再回来住,现在的那个女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婊子。她一会儿叫我不要用‘脏手’碰她的衣服,一会儿又指责我没有将它们叠好。恶心的女人!”玛莉莎将白眼翻上了天花板。

    微婉听着,倒怀疑自己住芭比房时,她是否也曾在背后这样说过她。

    “谢谢你,拉尔夫。”

    微婉下意识地想从包包里掏小费给他。以前她出手阔绰,他们服务得又真的很周到,所以她总是给一百欧元以上。可现在,她只有一张皱巴巴的二十欧元现钞,跟还可以用六次的地铁票。她将这笔财产尽数分给了他们。玛莉莎翻了个白眼,碰都没碰,转身走了。微婉难堪得很,只好再递给拉尔夫。

    幸好,他没翻白眼给她。他弄来了毅凡套房的房卡,轻轻帮她开了门。这是违反员工条例的事,但他还是为她做了。

    “对不起拉尔夫,我没有更多的钱了。”她不好意思地道歉。

    “不、不、不,不需要说对不起。”门童骄傲地扬了扬手中那两张小得可怜的纸,“以前**给我一百块钱,是因为**拥有数百万;现在**只给二十块钱,但这是**的全部。我很遗憾,有人不懂得哪一个更珍贵。”

    微婉拥抱了他。这是很久以来她听到的,来自“前世人们”的最好的话。拉尔夫扶扶帽檐,恭敬地离开。

    她突然想起来什么:“拉尔夫!如果你见到安东尼,可不可以跟他讲……”

    红发少年已经消失了。

    她失落片刻,停止了胡思乱想。天还没全亮,他睡觉时忘记拉窗帘,室内泛着银辉,不远处埃菲尔铁塔显得灰头土脸。室内有很重的烟味,但凡心里难过,他就喜欢折磨自己的肺出气。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躺在了床上属于她的那一边——那里离他有八丈远的距离。她模糊地想,要不要挪近一些呢?但最终放弃了,她睡着了。

    她醒来时,腰上重重压着某人的手。他的肩包着她的肩,他的呼吸很近,均匀地撒在她的颈窝里。好吧,他说要慢慢来,他说不要太急,那么克服一张king-size床上两人之间的距离,也算是重要一步了吧?她迷迷糊糊地第二次堕入了梦乡。

    她再醒来时已经中午,姿势没变。她不用回头,单凭耳畔已然生龙活虎的呼吸声,就知道抱着她的这位爷已经醒了,而且醒了蛮久,但他没松开她。

    “嘿,醒了就吱一声。怕你不承认。”

    某人杀气腾腾地说。


    她蒙眬地哦了一声,自觉地想撤开一点。

    他却没松手,反而抱得更紧了。


    这个世界,充斥了太多爱作的女人和爱发牢骚的男人。下午三点钟,易微婉在汤毅凡“你等着我奸尸也是没有用”的恶魔声音中,悻悻地起床了。她满房间地搜,把能找到的香烟都丢掉:“以后别让我抓到你抽烟。”

    “那你以后别气我。”

    她凭着一股起床火,才不理他那套:“汤毅凡,我昨晚说的可不是气话,是真心的!”

    毅凡倒像得胜一般,气势很高,非要跟她犟:“小婉儿同学,你就这么急着脱处吗?”他看她在面前走来走去,特别心烦,探了身子将她一把拉到自己的怀里坐定。

    她推他一把:“谁跟你说我是处了?”

    “这还用谁说吗?”他假装着有万顷祥云扑面而来,“您浑身上下就透着一股叫作‘处’的气息,不会错。”

    她拍拍他的腿,站起身。

    “您看错了,我还真不是。”

    这样,毅凡出乎意料地晴转多云了。

    他问:“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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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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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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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婉这才后了悔。这她要怎么说?说是被一只瓶子砸伤过?她含糊吞吐起来,随便说了一个前男友的名字,心里暗暗祈求上帝原谅她的不诚实。上帝或许会原谅她,但汤毅凡就没那么容易打发了,他多云转阴,摇头。

    “你在说谎。”

    “没有!”

    “我说有就有,别狡辩了,说真话。”

    她脸红脖子粗地连蹦几个名字,但一点用也没有。对着汤毅凡犹如显微镜一样的犀利目光,她没得编了。他干吗不能装个傻,信她一回呢?

    “是不是第一次有那么重要吗?……你很介意?”

    她不想回忆,那实在不是什么好经历,但脑子就不听话地开始回忆。那是当众的撕裂,起因是玩笑加威胁。在那之后,她甚至是在他的床上,与罪魁祸首进行了一场从任何伦理纲常来看都该判死刑的欢爱。

    “不想说的话,就别说了。”毅凡将她拖回了现实,她看着他的脸,莫名地感觉他也在回忆相同的一天、相同的地点。

    他知道吗?他不可能知道的。

    她告诉自己要镇定。

    以前可以玩到多疯,毅凡都很清楚。逢场作戏的事,你如果不融进去,别人会叫你怪物。当然,如果汤毅凡选择不融进去,那会是因为他不喜欢,他不喜欢,那就没人敢勉强他。但她不是他,她可没有资格喜欢不喜欢,很多人都没有。

    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他都很了解他们的世界发生的事情。以前,他会想着她开心就好。现在,她希望他也还会说,你不伤心了就好。

    但毅凡回看她,没有表情:“没事,别说了。”

    这并不代表他就释怀了。他的语气不对,他没有释怀,而是更深的失望,因为她让他很失望。

    她不由自主地冷若冰霜:“明明介意就别装了。我是原装的还是别人用剩的,你特别介意,干吗不实话实说呢?”

    他的脸在扭曲,本来搭在她肩上的手现在很是僵硬,于是他干脆把手拿开了,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她。

    “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吗?”

    有的时候,本来可以好好说的话,两个人偏偏都选择了怎么歪怎么说。


    当晚易微婉回自己的家去睡觉了。当时那个尴尬局面,总要有一个人夺门而出才行。要是汤毅凡夺门而出,他还能去哪呢?于是只有她可以夺门而出了。你看,就算吵架,她都得这么让着他,某些人真是不懂珍惜。

    跟佳霓看了一些偶像剧,她偶尔也会想,怎么剧中的男主角都那么温柔,那么体贴,或者就算不温柔不体贴,是那种所谓的“虐”,那也会天天围着女主角转,好像他没别的事好做。他们都很轻松地说我爱你,我想你,我要你,汤毅凡呢,想他说一句动感情的话都得拿刀逼着。

    剧里还有这样的场景,女主角夺门而出后,男主角会来追她。

    这种事,她也不要指望那位爷会干。你想跑,那你自己再乖乖地回来,他才不负责追,他负责坐那等着。

    爷,您猜怎么着?这次她坚决不回去了,看你懂不懂哄。

    易微婉**正在她虚拟的世界中耀武扬威,手机响了。她得意地认为这是投降电话,拿过来一看,却不是汤毅凡打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她犹豫一下,仍然接起来。

    “你好?”

    “微婉姐,救救我!”


    她早该想到,当佳霓说会有办法帮陆盛分担经济压力的时候,她就该想到,那不会是什么勤勤恳恳挣钱的好方法!但她也没料到,小佳霓会牵扯到跨国走私的案件中去。

    昨夜一个位于13区的走私中国香烟的基地被巴黎警方给一举端掉,经查,走私活动已经持续两年,团伙中包括的六名中国留学生,目前都已被收监,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左右的**,并处罚金。在巴黎,一些留学生没有法律常识,也没有社会经验,所以走私大佬们通常就会以此来利用他们,让这些留学生为他们赚取暴利。

    知道了这个消息,微婉真是又急又气,血脉贲张。佳霓不是留学生,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巴黎姑娘,都算得上是半个巴黎的地头蛇了,怎么还会傻到这个地步?

    “微婉姐,你能不能来救我?警察说交了保释金就可以放人,我害怕死了……”她嘤嘤地哭起来。

    警察允许她打一个电话,她就打到微婉这里来了。

    “可……”微婉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保释金数目不小,更别说还有罚金了,她哪来这么多的钱?

    “佳霓啊,你先别急,我现在去找陆盛,跟他商量一下。”

    “别找他!”

    佳霓的尖叫几乎戳破她的耳膜。她隐约听到电话那头,警察凶悍地喝令她声音小点,佳霓压低了声音,本来哭腔浓重的嗓子,提到陆盛,忽然脱水了,直到这时她才哀求。

    “求求你,别告诉他。千万千万,别让他知道。”

    “这种事我怎么可能瞒得住?”

    “可他一定不会原谅我的,他再也不会要我了!”佳霓再次哭了,“我只是想帮他分担一点,他们说这个可以赚钱,我才做的。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他……”

    电话一定是被不耐烦的警察挂断了。


    微婉攥着手机,试图冷静思考。但老天不给她冷静的时间,有时男人太好,真是个大问题。她自己男人的电话她还没等到,别家男人的电话倒是先来了。

    佳霓没回家,陆盛打来问佳霓是否在她这里。他语气又安定又轻松,他完全没有想到此时佳霓会身在警察局。在他心里,佳霓能做出的最恶劣的事不过是把房子住得乱七八糟。他也不觉得娇惯佳霓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他理所应当地认定,他赚钱她挥霍,天经地义。他保护着她,认为在他的保护罩底下,她就能远离灾祸,万年安乐。

    每个聪明男人,都只会在面对他最爱的女人时,大犯糊涂,而且一边犯糊涂,还一边觉得这是幸福。

    微婉闭了眼睛。

    其实告诉他真相,的确没有什么好处,他必然拿不出那笔保释金或罚金。他自己也是有案底的人,她当然不想他也跑到警察局去,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他身上那条案底,甚至还是她哥哥的杰作。

    她捂住麦克风,深呼吸了几下。

    “嗯,我有件衣服,现在穿不上了。她刚好想要,就过来拿了。”

    “那她什么时候回家?”

    她头脑飞速地运转:“今天天气不好,就住我这儿。你也别过来接了,明天再说。”

    他嗯了一声,表示可以放心:“你把电话给她。”

    微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洗澡呢。”

    最后陆盛没再多问,简单嘱咐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好了,这就算是蒙混过关了,暂时安全。

    现在,她要开始想怎么把佳霓捞出来。


    7

    在汤毅凡身边长大,她对“外交豁免权”这个词特别熟悉。当然在大部分时间里,她搞不懂它是什么意思。这没关系,很多东西她不懂,但汤毅凡懂,这就行了。某年冬天,他们一起去美国,她记不清是哪一年,但如果那年是和他一起在美国度假期,那他们一定都还是顶年轻的孩子。长大后,毅凡甚少去美国,即便去也总是去纽约华府。她许多年没看过阿留申**岛的极光与雪原了,当年他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可以猎熊。

    那年他们在阿拉斯加,披荆斩棘,破冰前行。

    彼时应该还不到二十的汤毅凡先生,带了他家的小婉儿同学,一起去阿留申**岛猎熊。她之所以觉得不被重视,是因为他不是专门带她去玩的,而是带了他一帮朋友,都是年龄相仿、一起长大的男生,只有她一个是女孩。朋友们都在问他:“你干吗带这么个小尾巴,走哪儿带哪儿?”

    “拿她当诱饵,套熊。”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见她皱眉嘟嘴的娃娃脸,就笑得更厉害了。他用眼神暗示她,说着玩的,她绝对安全,不会被用来套熊的。如果有人再问,毅凡就斩钉截铁地叫他闭嘴,不说话没人拿他当哑巴。

    那时他们与当地的向导一路驶入极北区,从朱诺到安克雷奇,从草原到丛林,驯鹿开始一队队地从他们的身边擦过,就像正餐前的开胃菜,但他就是不肯让她摸一下枪。

    “那你带我来,到底是干吗?”她不满地嘟囔,用手去扯身边因纽特人毛发丛生的滑稽衣装。

    “看雪。我记得你说过喜欢雪覆盖一切的……什么来着?”

    无聊,无聊,她实在很无聊。

    她只被允许在车里等,于是,大概在两个小时的等待时间里,她干下了一桩犯法的勾当。可那不是她的错,你或许不知道因纽特人可以用几十个词来表达雪的意思,而当她已经跟向导学会了这所有的词时,她实在是无聊到必须溜出去玩了。

    下一件她记得的事,就是气急败坏的陪同人员对汤毅凡说,这小姑娘嚣张地叫醒了一头正在打盹的熊,只为给它拍张睁眼的照片。她一点不怕被熊一掌拍死,揪着它的耳朵,把它叫醒了。正巧那时汤毅凡的“猎熊”车回到了大本营,他恰恰撞上了这一幕,又惊又吓,魂都炸了。后来据当时同行的朋友回忆,他拔枪上膛瞄准的所有反应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秒钟。

    闪电一样地,他摆好了杀戮的动作,一触即发。

    幸好汤毅凡没开那一枪,因为无辜的熊根本没怎么她,只是摇摇头走开了,大约要另找个地方,继续睡觉。

    不管怎么说,问题不在于此,问题是——信不信由你,在猎熊是合法行为的阿拉斯加州,打扰熊的睡眠却是要坐牢的。

    汤毅凡当然没少教训她,但她不以为然。

    “嘿,难道你没有那个东西吗?那个,外交赦免权。”

    然后他跟她解释,所谓的外交赦免权,就相当于是外国使节在那一国所持有的免死金牌,但只有外国使节和其未成年的子女能享有。在他这里,他的外公在中国才享有,所以即便他装装嫩,算是未成年,但眼下在美国,他还是用不了外交豁免权。

    “那我真的会去坐牢吗?”

    其实她没听懂毅凡在说什么,但她听懂了他在美国没有免死金牌,于是她被吓得够呛。她可以去跟大熊道歉,她不是有意吵它睡觉的,她不想坐牢。

    “那倒也不至于。”汤毅凡安慰她,“如果他们一定要抓你,我跟你一起进去就是了。”

    这有什么用?

    后来她知道,这样的话毅凡的外公就会打几个越洋电话,叫人把他家孙少爷放出来。

    “但你记着,这事归根到底来说,是不正确的。”

    微婉点头称是,他原则性特别强,他要说“不正确”,那就说明他特别不想做这件事。可她心有余悸,她抱着他的胳膊问:“那要是我真被抓走了呢?”

    他眯了眼睛,觉得这问题特气人。

    “傻话。要是你真被抓走了,那我还管什么正确不正确。”


    如果那头熊再出现在她眼前,说不定,她还是会去把它叫醒。


    他的,或者他外公的免死金牌,他们从来都没用过。外交豁免权对她来说,也依然是那个难解的复杂词汇。所幸,眼下的事情并不复杂。在巴黎待了五年,她很了解这里的警察都是什么货色。眼下的事情,只要给足了钱,他们马上就可以放人。毕竟佳霓不过是该走私团伙里倒霉的新晋小跟班,实在犯不着拿她开刀。

    带着一颗在回忆下柔软的心,她打了求和电话。

    她跑,他不追,到最后还是她自己乖乖地回去,但如果她身陷囹圄,他会不管正确不正确。还有啊……现在她有求于他了。

    “……我没听错吧?你刚才跟我说,你要‘借钱’?”他赶来得倒快,现在愣在她房间里,摸不着头脑。

    她向他重复,没错,的确就是这么回事。

    “不、不、不,这俩字,我从没听您说过。您不介意的话,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她感到口舌干燥。

    “意思就是说……”

    “我懂借钱什么意思!易微婉,我就是不懂你怎么对我说得出口。”

    “其实我本来是想,最好是你在使馆有什么认识的人,可以说得上话。但后来想到,那也没用,佳霓她是法国公民,我们使馆甚至都没理由介入,然后我就……”

    “我还真没那么神通广大,欧洲这片,我没什么说得上话的人。”毅凡接住她的话头,“然后你就想到,如果我没人,那至少我有钱,是吧?所以你就颠颠地跑来跟我和好了。”

    什么事让他一说,就听起来特别不堪。

    微婉不服气地想,她可没这么不堪……可能她就这么不堪。

    “……那,行不行啊?”

    毅凡咕咚一声,落座在她的把手靠背椅里,他特别喜欢蹂躏那把椅子。他看着她,愁眉苦脸:“小婉儿同学,别人出事,你不去找别人的男朋友,你倒找你自己的男朋友。这是什么逻辑啊?”

    微婉支支吾吾地解释,她不能去找陆盛,因为佳霓要她保密。就算佳霓没求她保密,她也不忍心告诉陆盛,那样于事无补,只会让他干着急,还不如她把这事解决了,平平安安地帮佳霓渡过难关,从此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当然,在他的帮助之下,事情才有可能被解决。

    他第一万次地嗤之以鼻,认为她在犯傻:“到头来你只会两边不是人。”

    她央求:“你就帮我把小姑娘捞出来吧,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汤毅凡抬眼望望窗外,夜浓得像黑咖啡,于是少爷他决定先睡一觉,明天早晨再去捞人。微婉不想让佳霓在警察局里过夜,那地方不是女孩子待的。她又拉又拽的,威逼利诱,未果,他硬是不给脸,她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厮堂而皇之地霸占了她的床。“要么你过来一起睡,要么你就自己坐一晚上吧,反正我不会现在去警察局的。”

    天蒙蒙亮时,她睁开眼睛,看到他坐回了那张椅子。在阿泰内广场无数个轻松的同床之夜,她和他都发现很难在这张小床上实现。此刻,他似乎尴尬得话也说不出,看了她好半晌。

    “走吧,捞人去。”


    在赶往警察局的路上,出现波折。陆盛果然数着分秒钟,问他的小佳霓什么时候回家,微婉气定神闲地说她们在逛街。

    “白痴也听得出你在撒谎。”汤毅凡在旁边冷嘲热讽。她去捂他的嘴,他警告她不要动手动脚。

    这厢,陆盛已经不淡定了。

    “微婉,我不是白痴。”

    她架不住,只得将事实和盘托出。陆盛放下了石佛面瘫脸,情急之下怒斥她为什么不早说。她只得耐着性子,温言软语地让他不要着急,他们正在去救佳霓的路上,这事马上就会结束。她知道这样的解释于事无补,男人那些可恶的自尊什么的,让陆盛依然很受伤。他女朋友出了事,他居然全程被蒙在鼓里,理由是,就算告诉了他,他也没办法,还不如交给别人来办。

    “是佳霓让你瞒着我?”

    “对不起。”微婉实在想不出别的话,只能再次道歉。她想对陆盛说,这不是你的错,你别想太多。

    她听到了他冷冷的哀笑:“原来她对我这么没信心。”

    “不是的,她只是怕你不……”

    手心一空,电话被抽走了。汤毅凡结束了这通电话,面色不悦:“你道什么歉?你欠他的吗?你这叫什么样子?”

    她惊愕。

    这时司机的声音传来。

    “先生,我们到了。”

    毅凡径自开门下车,丢给她一个愤怒的背影:“你在这儿等着。”

    很好,她何止两头不是人?她头头都不是人。


    佳霓得以重见天日时,陆盛也神奇地出现在了警察局的大门口。被断线之前,她没来得及告知他具体地点,但想必不难推断。她很怕这两口子会当场怎么样,结果人家好和谐。陆盛不卑不亢地向毅凡道了谢,后者黑着脸没答话。微婉很恼他,耍什么脾气,难道是孩子吗?佳霓就夸张些,双眼噙满了泪水,跟在陆盛的身后回家,并转头对毅凡露出了一个感激略带委屈的笑。

    得,都谢谢有钱的主儿去了,真当她不存在。

    她想跟上去,该安慰的安慰,该劝的劝,结果被汤毅凡按住了。

    他手上使着劲,脸却特平静。他对陆盛和佳霓说:“不如你们用车吧,外面挺冷的。”

    陆盛礼貌地拒绝了,假装没看见佳霓正拼命地点头。路并不远,他们可以走回去。毅凡眯了眼睛,慢条斯理地说:“不问问你女朋友吗?”

    你女朋友,他说的格外字正腔圆。

    “你抽什么风啊?”微婉匪夷所思地瞪他。

    “我怕他分不清楚。”

    这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陆盛听见。


    多年后回忆那一幕,陆盛还会笑说,他跟你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孩子气,没有安全感。易微婉当然会辩解,我哪有他那么幼稚?

    当时在警察局外的陆盛,是真真切切地笑出来了。要是搁别人身上,微婉会觉得面对冒傻气的汤少爷,你笑话他,那就有点不够意思,但陆盛就有这种本领,他表达心底的讽刺时,是用最温和的方式,就像化骨绵掌,被打的人当时不觉什么,走了几步才反过味来,哎,你丫刚才笑话我呢,是吧?

    陆盛被逗乐了。他深褐色的眼睛看向微婉,忍俊不禁,他用下巴指指正生闷气的汤先生,对她道:“你们两个还真像。”

    微婉一下子放心,耸肩表达无奈之情:“您多包涵,这我也管不了。”

    汤毅凡越发火大,开始拽她胳膊,活像超市里面没办法让妈妈买棒棒糖的小孩子——他觉得发脾气是获得注意力的方式。她抬头看他阴沉的脸,那一瞬,她忽然觉得自己好爱他。作为一个个子比她高不少的爷们,他这样可爱的时刻实在不多见。

    她踮起脚,给了他一个甜蜜的强吻。

    这也是给那对小情侣迅速消失的时间,她可不想把车让给他们。天这么冷,她才不要走路呢。

    松开唇,她用潮湿的声音问他:“这样可以了吧?”他露出那种终于得到果子吃的惬意神色,她就恼了:“你以后再给我丢人,我……”

    更丢人的还在后面呢。

    她至今仍不记得他们是怎么挪进,或者说,翻滚进车里的。她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司机老爷爷忙不迭地提醒的声音:“先生,小心撞到头……对,就是那里……好,好了,我们很近了,往左一点点……好嘞,我们进来了!先送**回家吗……我看,还是先给你们些时间吧。啧啧,真是多么漂亮,令人羡慕的一对。”

    宽敞的皮革座上,她舒服地向后蹭蹭,后脑勺刚好枕着他的掌心。三秒钟前,他在啃她的颈窝,但现在她要他凝视着她的眼睛,他照办了。

    “易微婉,以后每次吵架你都打算用亲热来补偿了,是吗?”

    她点头:“对,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高挺的鼻梁蹭着她的:“不错,我没意见。”

    车子启动,穿越平安夜之晨的巴黎。路上,她瞥见手拉手回家的陆盛和佳霓。她趴在窗户上,羡慕地看了好久。

    之后是例行公事的午饭,散步,圣诞艺术展,丽茨饭店的慈善晚宴。

    毅凡什么也不说,但她知道,他快要走了。圣诞过后便是新年,新年过后是春节,这个时段,通常是他最忙的时候,年底有很多人要见,要出席很多活动。这就像待结的账,一笔笔的在他待办事项里面记着呢。他还要抽出时间来和朋友聚聚,陪陪家人。但因为在她这里,这些事他都没法去做了,他独自住在一个酒店的房间里,有时候有她,有时候没她。

    他什么也没说,但她知道,他就要走了。

    “先送**回家吗?”司机问。

    “不,我们去酒店。”毅凡回答,“请让Caroline半个小时内收拾好我的行李。”

    她的心咯噔一下,这么急?

    他出行一向从简,因此那只旅行箱并不大,那但灰黑色的一块,还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这是平安夜,她得到的礼物将是一座没有他的空城,独自盼到黎明的空夜。

    “飞机是几点?”

    她想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但话脱口的当时,却还是泪流满面了。


    “什么飞机?”

    灯光下,他惊讶地发现她哭了,赶快放下箱子,捧着她的脸看。门童眼疾手快地将箱子搬进了车。毅凡愣了一会儿,恍然大悟:“你不会以为我要回国了吧?”

    她哽咽着眨眼睛:“你……你不是要回国吗?”

    他笑着推她进车,自己也跟着进来,揉她的头:“不就是一起回家吗,用得着在窗户上压扁了鼻子羡慕人家?好像我做不到似的。”

    他使劲拉上车门,一脸得意的战胜表情。

    那时,他们都傻乎乎地计较着这些最简单的小事。


    他整理行装,昂首阔步地进驻了她的小小蜗居。她开心得像老鼠,在房间里乱窜。她将他的衣服挂进自己的衣橱,他们讨论其中哪些可以留在巴黎。他非要占了她的书桌和椅子,叫她坐在床上用电脑。以后,他每次落地花都都会直接回家,再也不用住在没有人气的酒店里。

    “虚伪吧你,说实话,你是因为太爱我才情愿住这里的。”她笑嘻嘻地说。

    他摇头:“真不是。”

    她挑起了双眉。

    他严肃地纠正她:“我是为了跟你上床才情愿住这里的。”

    这就叫作扯平。


    用毅凡的话来说,她的这方蜗居,小到很性感。在酒店时他们同床而眠,他会小心地留开空间,让她睡得宽松舒适。在公寓的小床上,他就不必操这个心了,反正怎样都没距离可留。

    为了他们的初夜,她叫他提前二十四小时戒烟。

    “又不是要造人,事真多。”汤毅凡不满地嘟囔,但仍听话地照办了。

    他们面对面地坐下来,严肃地讨论了细节问题。她提出要保留上衣,他诧异地问:“你不脱上衣,前戏怎么办?”

    “前戏没意义,跳过去吧。”

    他瞪圆了眼睛:“你是不是女人啊易微婉?”

    最后,她做出了一点让步,只穿一件很薄的衬衫且里面无内衣,这样两人勉强达成了共识。她还提出,她想闭着眼睛,他不同意,说他需要知道她也在全神贯注。她还要进一步商榷,他不耐烦地说饿了,吃饭去。

    她本来想在楼下的小餐馆里解决,他却执意要换口味,吃中餐,说吃得好有利于他晚上的表现。

    晚饭间,她脸色渐转苍白,双手冰凉僵硬,握不紧筷子。她数着米粒吃饭,一个小时过去了,也没吃下几口。她双手攥着茶杯,眼神空洞。她坐姿过于端正,后背挺得笔直,勾起了小时候上芭蕾舞课的回忆。

    汤毅凡嘲笑她:“你这是在吃临刑前的最后晚餐吗?”他握住她的手,捂热,“害什么怕,也不是没做过对吧?而且这次是我,只会更好。”

    她咽口水,嗓子干得要命:“你确定?”

    随即她便后悔问了这句话。

    因为他面**沉之色,攥着她的手勒得更紧:“如果是我,不会更好吗?”

    她知道,他又开始纠结她的第一次了。

    “我又没问你的过去,你干吗老是揪着我的不放?”她没好气地说。

    “那是因为我的过去你都知道,用不着问。”

    “我的过去,你也都知道。”

    毅凡沉默片刻:“最好是这样。”

    气氛完全变了,但他们还要继续吃饭。他将每粒米,细嚼慢咽。他说出下一句话的样子,就像从怀中缓缓抽出上膛的**:“婉儿啊,我碰巧知道,俱乐部的所有人,都没得到过你。”


    8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

    她都快要忘了这个孽障的存在。原来这世上有第二个人相信这么多年她花花少女表象下的清白,而且,正是那个最重要的人,他相信她的清白。但她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开心,她不敢回答得太快,怕掉泪。

    “你又怎么知道了?”

    毅凡耸肩,动作并不自然:“就像我也知道明年的房市会跌,法国会丢了3A评级,苏丹和南苏丹迟早会再打起来一样。很多事,看得见说得出的证据只是一方面。有时我需要,有时我不需要,关于你的事,我就不需要。”

    “那你现在问什么?你自己去‘感觉’是谁好了!”

    哐的一声后,整个中餐馆都安静了。

    她一直说,汤毅凡发怒时摔碗的动作,就像清宫偶像剧里面的皇阿玛。安静只是一瞬间,几秒钟后,身边各种普通话、上海话、粤语、闽南语若无其事地重新涌起来,继续在觥筹交错中此起彼伏。只有易微婉和汤毅凡僵在了桌子一边,不看对方。服务员默默地收走了地上的碎瓷,一步一回头地,看了他们好几眼。

    易微婉跷起了腿,后背靠在丝绒椅背上。

    “咱们把这个结打开,再将爱情进行到底。打不开,什么也别计划,计划也白计划!”

    她终究是没淡定住,吼起来了。

    汤毅凡,你是不信任,还是不甘心?

    看她发疯他倒淡定了,拣条菜放她盘子里:“不说了,吃饭。”他招呼服务员,上酒。她气还没消,接腔道,服务员您给他上瓶酒精,谢谢!

    她绷着脸不吃饭,他也不劝,停了筷子,自己也不吃了,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没一会儿,一瓶酒就见了底。

    她这才瞟了瞟,眼珠子差点掉在地上,酒精度数65!

    易微婉直接把桌子掀了,叫老板来开骂。

    我叫你上酒精你还真上啊!


    搀着汤毅凡往回走,看着丫酗酒过后居然心情大好,她气不打一处来。他还傻笑,说好多年没喝二锅头了,够劲。

    回到家,她把他挪上床,将鞋脱掉,被子掖好。

    以后的日子里会有很多个夜晚,她一个人看着窗外,安静地想,这一切是不是错了。这样的夜晚,多到她数不清楚,想不起来。未来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或者更糟,会充满了平凡琐碎的争吵不睦。一个狮子座女人和一个白羊座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必然时刻准备着拧巴到底。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糟的恋爱。

    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借着并不光明的灯光,她端详着他熟睡的脸庞,在那一时,她的心是明澈而执着的。

    她没有一分一毫的后悔。


    手机忽然丁零零地响起来,她踮着脚跳到门外去接。就算她知道这厮睡得像死猪,她也怕吵醒他。她奇怪这个时间谁会打来,陆盛和小佳霓应该早就睡了。她连来电显示都不及看,就接起来。

    听到对方的声音,她的头顶像被开了一个洞,灵魂像小笼包中鲜美的汤汁一样,被那人用吸管一点一点地抽走了。真的,她都能听见虚空中传来的“刺溜、刺溜”的声音。

    下意识地,为了阻止这残忍的过程,她用不持电话的手护住了头顶。她踱来踱去,话冲口而出:“你想干什么?”

    “婉儿,没必要一讲话就这样剑拔弩张吧。”

    奇怪的是,好像姐姐娇滴滴的声音从没离开过,一切清晰地如同昨天。

    “对不起,我没时间,不想废话,请问你到底想怎样?”

    “你这是什么语气?”

    是啊,姐姐你当然不会习惯被这样呛声。

    汪凌茜用数秒钟的时间定了定神,命令道:“你现在过来见我们。”

    “对不起姐姐,我连坐飞机的钱都没有呢。”微婉讥讽道,这样肆无忌惮地反唇相讥,心里舒畅了不知多少。

    “易微婉,你给我清醒一点!就算你有胆子离开,也不代表你就有资格跟我大声讲话!”

    想必连她自己也知这话很没底气吧。

    当你有能力为自己支付房租,不依靠任何人坚强地活着,你就有资格跟比你有钱的人大声讲话。这叫作独立,独立的婉儿再也不怕你们了。

    正要挂电话,她听到轻微的杂音,似乎那边有人劝阻,那人劝阻无效后索性接过了电话。这次这人,没有用吸管饮走她的灵魂,他将灵魂还给了她,然后接着哐当一声用金钟罩关住了她。现在想想,她很难决定哪个更坏。

    “婉儿,我们在巴黎。”


    9

    易微婉让零点五秒的惊讶飞快稀释于空白之中。所以你们来了巴黎,那又怎样呢?

    “你们,在巴黎,想干什么?”

    汪敬哲沉默了良久。

    “我以为一家人打个电话问候,是不需要理由的,算了。”

    奇怪的是,他说算了,却不挂电话。


    虚伪,你有本事再虚伪点。

    易微婉二话不说地切断通话,走回房间。她用掌心试试某酒鬼额头的温度,他身体可没他假装得那么好。十岁时发过一次很严重的烧,他发着烧还在病床上活蹦乱跳,被护士按下来量体温,这才发现已烧到了39.9°。瞧,她身边就是一个又一个虚伪至极的人,连她自己也是。

    酒鬼在她的爱抚之下睁开了眼睛。她咧嘴笑,原来今天是“猫一日”。

    他状若濒死,语重心长:“你知道我这次喝多,跟以前的区别是什么吗?”

    “什么?”

    “我不忍心吐。”

    切,他这是瞧不起人,现在没人给打他扫,她自己难道就不会打扫吗?

    汤毅凡沉浸在自我的感动里,半天没吱声。反应过来,他问:“刚才你哥电话?”

    她答,嗯,他们不知道抽什么风,跑巴黎来了。


    汤毅凡用手撑住了额头,可能他在因为大醉且没能睡足而头疼。他靠着床背板,保持平衡:“他们想怎么糟践你就怎么糟践,糟践完了,只要假装给点甜头,你就心软,你就回去继续让他们糟践。”

    “我哪里心软?是我先挂电话的!”

    她忙不迭地嘴硬。

    他当然不信:“我就不懂了,从小到大,也没见汪敬哲对你多好,成天一张死人脸净把你往外轰,你至于吗?”

    “您讲点理,我说过我要去见他们吗?我连他们也住我们酒店都不知道!”


    其实她是真不知道,但总不会错的。


    汪敬哲倒没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签过长期约,但每次来,他们总是会合家出动,每次也都住同样的房间。易微婉在住她自己的芭比房,毅凡的埃菲尔铁塔房之前住过的另一间套房——Royal Suite,皇家套房,恰好四间卧室,分属父母和三个孩子。养父母并不太享受阿斯顿马丁,出行总是Cygnet的迷你小房车。当然,这也是由酒店提供。大女儿皱着鼻子,说丑死了,或者阳台不及克里翁酒店那样大,或者还是利兹酒店有教堂那么大的室内游泳池,旁边绵延无穷的鎏金装饰,那些,都漂亮得多啊。

    她总是对什么都不满意,逮着机会就发脾气。那首歌不是唱嘛,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但微婉知道,即便是习惯挑剔的姐姐,每次全家旅行到巴黎,也从不会真的去住别家酒店。她细心地记下那些意义非比寻常的旅行驿站——伦敦,全家一起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夏威夷,闺蜜的海滩婚礼。每次重游故地,都住一模一样的地方,这样美好的记忆就会被次次重现。

    对于爸爸、妈妈、孩子来说,他们每次走至皇家套房的黑红门厅,看到金托盘中Ducasse先生的亲笔欢迎信,以及伴信而来的香槟,就会感觉自己是到家了。这是难得的时间,一家人可以聚在一起,共同做些事情:去听歌剧,去逛街,去访亲友,或者不出去,只是坐在阳台上饮茶聊天,或者在起居室中看3D电影。这些相聚,都是在真正的“家”中,他们也做不到的。

    对于他们来说,只有相聚,才是旅行的全部意义。


    停!

    易微婉果断地喝止自己,别弄得矫情兮兮的。有时候你可以和人相处二十年,仍觉得彼此完全不了解,跟那边的人,她没那么好的情感联系。

    她正纠结着,有一只咸猪手偷偷地爬上了她的膝头。

    她抬头遇上咸猪两颗炯炯有神的贼眼。

    他笑得很贼:“我说,今晚的事还算不算数?”

    她看看表,这都快早晨了,没想到他还惦记着本来该干的事。作为一架正往外释放酒气的半喘747,他也真好意思当自己是战斗机。她瞪他,后者色心不死没有退缩。

    好吧。

    “你去洗澡,我考虑一下。”

    汤毅凡听话地去洗澡,易微婉坐在原地,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认真地想事情。思绪就像云朵一样漂浮在虚空里,那么轻,风一吹,就散了。她不能抑制地转回哥姊身在巴黎这件事上,猜测他们这一行是为了什么。

    他们可别说是为了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正前后纠结着,iPhone嗡的一声,一封邮件进来了。她料想是公司打折季的销售数据出来了,大概要她在复工前分析好,以便在下个月的股东大会上做报告。

    出乎意料,她看到了别的东西。


    发件人:汪敬哲Jason Wong


    我们看了你在面书上面po的毕业照,一张一张地浏览过了。爸、妈和我一起看的,你姐也是。她不承认,但我看见,她转身偷偷掉泪了。

    好像昨天你还坐在餐桌的另一头,瞪大眼睛。你说,哈?哥又要去三藩市了吗?这次几时才回来呢?为什么总要和哥分别?你是那么地怕被哥姊丢下,要独自面对事情。可转眼间,婉儿你已独自在异国度过了五个寒暑。昔日连读几行晨报商务版都要皱眉头的你,现在也成为精英商校的荣誉毕业生了。

    五年前逼着你离开我们,连飞机我也不去送。我告诉自己不必担心,用不上六个月,婉儿就会受不住寂寞哀求着要回家。我用心地思忖,到了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应对你。可我竟错了,你凭一己之力,挺过了我所知所不知的一切困苦。你唯一一次直接联络我,说的竟是,哥,我再也不需要你了。

    即便那时,我也不肯承认失算。我对自己说,她只是一时逞强,没有香车华服,没有分分钟听凭她差遣的管家女仆,她绝撑不过这个冬季。我还安慰爸跟妈,她只是孩子气,她比任何人都不懂生活的失意潦倒有多难受,给她几个钟头去懂,她就要回家了。

    最后知道这事的人,是毅凡。在所有人中,他是第一个失控的。他说,你错了,她咬断牙也不会再向你要一毛钱!

    二十多年,他次次看准你。这次,又是他胜。

    洪流与火焰,都不再紧要。

    你已成长为了真正的女人,姿态英勇,始终都靠两脚走天涯。

    婉儿,我们好为你骄傲。


    她大概有十几年没见过这个人用中文写任何五十字以上的东西了,更遑论一封不短的信。

    对她这位前度家兄来说,写东西是个极麻烦的过程,即便一条简讯,他也要改个数十次才发送出去。他说,任何东西只要发送出去就不能再更改了,而这不像面对面地谈话,对方看不到你的眼神,听不到你的语调,只有文字,所以它至关重要,必须精确地代表你的心意,一字不差。

    身后飘来一阵清新的肥皂味,她就知道汤毅凡不会使她的巧克力牛奶香型沐浴液……

    她没回头,即便知道距后脑勺不远处是个半裸的英俊男人,还香喷喷的:“毅凡,你说,他是真心的吗?”

    汤毅凡把手机拿过去看,面无表情。最终,他看看她殷切的脸,叹了一口气。

    “我要说‘不是’,你信我吗?”他烦躁地将手机甩开,后者轻轻地坠入棉被里。即便知道讨不着好,他也得说出来才痛快:“你知道你哥十二岁时,智商和情商测试就都是满分了吗?”

    “所以他一定在骗人?骗我回去有什么意义呢?”

    谁堵着都不舒服,她也是。

    汤毅凡摇头:“我不这么看问题。”

    易微婉暗自焦灼:“那你怎么看问题?”

    “我看问题是,易微婉,我这澡都洗好了送到您床上了,你还不痛快过来,你发什么神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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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10

    蒋怡风那个丫头是生活中的好姑娘,思想上的女流氓。在她们早年的友谊中,蒋哲学家一向倡导先试后爱。她说和谐是完全可以从肉体到灵魂这样实现的。灵魂和谐相处十年都不一定可以下定论,但肉体和谐一试便知。两个都和谐了,那这男人就是你要找的人。易微婉不无滑稽地想,怡风的理论,怎么无一例外全是由她用实践来检验呢!

    不过,这妮子一如既往地,说对了。

    蒋怡风**要用庞大字眼诠释的事情,到了易微婉**这里用两字便足以概括。

    哇哦……


    11

    清晨到来时,汤毅凡兀然提议去酒店与汪氏兄妹见面。她也没装作自己没意料到,因为他一定看得出她整晚都在想这事。车上他满脸严肃,仿佛不是去见熟人而是去见屠神。

    “你怎么压力比我还大?”

    他命令她安静:“我正在重启大脑,得换到谈生意的模式。”

    她乖乖地闭嘴,心里还挺好奇。没见过他谈生意什么模式,一会儿见识一下。

    本来一起吃早午餐是正好的时间,但汤少爷很牛气地说他没胃口,于是他跳过繁文缛节和虚情假意,直捣汪敬哲先生和汪凌茜**下榻的套房。女仆开门,汪敬哲在起居室读晨报:“信报”和“大公”。他眼镜加深紫色衬衫,第一、二粒扣子没有扣,好随意的打扮,不像准备见客的样子。

    易微婉条件反射一般地脱口而出:“哥。”

    汤毅凡拿眼角斜她,还不够解恨,声音不小地训斥了一句。

    “出息!”

    她这人是没什么出息,不用他说。

    汪敬哲折叠了晨报,对回家的两位绽放微笑,不先跟微婉讲话,却一上来就揶揄毅凡,指着晨报笑道:“那里面有写你。”

    汪凌茜跟着出现,黑色运动上装和热裤,波浪长发湿漉漉地垂在肩上,外面套了一件几乎透明的丝质长睡袍,微遮晒成了古铜色的修长双腿。她赤着脚,跟腱细瘦,呈青紫色。汪敬哲皱了眉:“茜儿,多穿点衣服不好吗?”

    姐姐耸肩,走过来拉住了微婉的手:“等婉儿替我选。”

    一切尽如昨日。

    他们这些人,总是一闭眼再一睁眼,就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被姐姐轻松不失力道地牵着进了卧房,留那两个男人在起居室里。女佣正在收要拿下去干洗的衣服,汪凌茜坐在了床的另一边,背对女佣,旁若无人地讲话。姐姐在滔滔不绝,她便习惯性地走神。

    过了大约十分钟,汪凌茜捅醒了她,大到吓人的双瞳轻悠悠地瞄她:“喂,易微婉,以前你至少会假装认真听的。现在,假装都不屑了吗?你有这么厉害?”

    如果是以前,她听了这话会有点害怕,就算不承认,也是诚惶诚恐地心跳加速。现在,抱歉,她比较容易烦躁。

    “你们来巴黎做什么?”语气很是不耐烦。

    巴黎虽不是她家开的,但她也想搞明白这事,问清楚他们的目的。这是属于她的自由之都,她还不太想被作威作福的上流社会所玷污。

    话音还没落,一个眼影盘子就夹着风声砸向了她的太阳穴。

    盘子弹在地板上散掉的声音很响,躬在不远处的女仆惊到扭住了汪**高定外套的衣领,目瞪口呆。只有一霎的功夫,她便又低下头,继续慢条斯理地对付那一排长裙,好像那就是她眼皮底下发生过的最严重的事。汪凌茜收拢了睡袍的领子,又松开。她食指轻触唇尖,示意她安静,好像那遭打的人刚尖叫过。姐姐冷冷一笑,声音轻柔:“婉儿,我们等等看,会发生什么。”

    如果不是疼得像被砖头砸过,易微婉自己都会觉得这是幻觉。

    汪凌茜继续袅娜地站起身,睡袍一脱丢在地上,一只脚跨入了浴室。这时卧室门被猛地拉开,汤毅凡和汪敬哲双双伫立在门口,都是惊魂未定的样子。

    汪凌茜再次耸肩,将长发甩至脑后。她撇了唇:“以前是一个,现在有两个,所以说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

    她关了门,浴室遂响起从莲蓬头流出的水声。

    易微婉傻乎乎地揉头,还记得转头可怜兮兮地看汪敬哲。后者回视,眼中透着从内到外的难受。

    这次省事,她都不用去跟哥告状了呢。顺理成章地拼出了这句话,她感到舒适而释然。这舒适和释然刚一冒头,她就嗅出了危险,猛地弹起了身,不再以那个仰视的姿势,央求地看向大哥。

    姐姐再一次得逞了,她让她回到往日,让她假想中的拯救者复活过来,让她看到,她根本没有变强,依然还是那么软弱无助。

    她不能再待下去,夺门而出。


    敬哲追至了起居室中,拉住她的手腕:“婉儿,你要给我们一个机会。”他额前的发,往日总是修剪得短而整齐,这次却凌乱不堪。比起五年来她世界的隐形上帝,他这次不再无所不能、为所欲为:“吵过架,睡一觉就当没发生,我知道我们家几十年都是这样做的,但现在不会了。再怎样,汪家都始终是你家!”

    见微婉不说话,他将求助的眼神投向了毅凡。这么多年,毅凡在他们兄妹俩之间总是当劝和的好人,眼下他却不劝了。

    毅凡咳了三声,他似是一面忍着气,一面忍着笑:“汪先生,把我老婆的手放开。”

    汪敬哲怔住,脸色突然变得苍白。毅凡静候了三秒钟,出手,但在肢体接触发生之前,她用尽全身力量自己将手抽了出来,抽身离开了这个噩梦般的地方。她没有等毅凡,在他用了那样的两个字后,她却没有等他,甚至在事情发生的从始到终,她都不想看他,不想在兄姊面前去配合他去演没有疑虑的、尘埃落定一般的亲密无间。

    她不是因为有靠山了,才是如今的她。

    不知怎的,汪凌茜那句“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在她的心头阴魂不散。

    就这样而已。

    冷静下来后,她开始后悔,她希望毅凡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些小别扭,那晚她在家里独坐着等他,看分针爬过了好多个圈。


    他没有回来。

    她就这么坐了整夜,直至天明。昏黄的灯光中,晨曦换了月光。她听见门闩的响动,还没见人影,已闻到浓到压人的烟味。她想,如果有这么多的尼古丁,那应该足够杀死一头大象了。他步子很重,听上去倒不像没力气。

    “你知道最近汪氏出的事吗?”他劈头问道,也不等她答,他自顾自地往下说:“中间的事很多,我懒得解释了。总之,是你家需要钱。现在,你哥管我借钱来了,要的还不少。”

    毅凡以前也会和她聊一聊生意上的事,也总习惯说得云淡风轻,就跟过家家似的。

    “借不借?”

    微婉避开了眼神:“你肯定有你的考虑,问我干吗?”

    “对,就是问你。”他没轻易放过她,“我就是想问你,你说。”

    “我怎么说?我又不知道汪氏现在需要什么,是钱不够还是管理不善还是惹错了人!”她放缓了激动的语气,试着公正,又重新跟他四目相接,“你量力而为,不值当的事不要做。”

    如果不是笔好生意,他大可不必因为对方姓汪,跟她易微婉有过关系而做什么人情。

    他看了她很久:“好,知道了。”可不是宽慰,是不能再接下去,“你……有没有什么事忘了跟我说?”

    她沉默了半晌。如果她都不知道问题是什么,她怎么给他答案?

    “没有。”

    “……好。”

    毅凡说完这话,留了好长的余白。他好像还等她回心转意,但她着实不知这意该往哪里转。他提了汪氏的事,但她看得出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没有提真正想提的事,他站在路口等着她主动走过去,但问题是她看不见他站在哪个路口。她看向他,希望得到一点提示。

    她怕错过了什么。

    就像很久以前关于堕胎的传闻,总要他说出来,她才知道有些事,关于她的事,只是捕风捉影的事,她自己都不在乎的事,居然也能让他这么放在心上。

    可毅凡没再说话,他低头,掏出一支烟点燃。

    她气得想哭,这就是他的防御机制,这说明他放弃了。

    她伸出手去,将那支烟夺了下来,跟打火机一起。

    他反应不慢,扣住了她的手腕,拉近他自己。她挣扎了几下,没能脱开,整个人在他手里脆弱得一折就断,但她紧紧地攥着打火机,就算身体被他捏碎也不能还给他。他眼中终于擦出愤怒的火花,噼啪作响。

    她毫无畏惧地抬头,与他四目相接,她索性等着爆发的那一刻。她不怕他发火,他不说话,她才怵得慌。

    他们对视了那么久。

    她看着火花熄灭,灰烬遍地。

    他放开了她,抓大衣出门,门砰的一声。他没说他要去哪里,她也没问。这一阵风似的离开,她哪里反应得过来。她身体转向门的方向,瞪着那门,仿佛后者既然留在了那里,就要负责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秒,两秒,三秒。

    这次他没有在走出去后马上回来,气急败坏地吼她。


    当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太阳终于慢吞吞地爬上来了。阳光冷得像冰水,夹枪带棒地泼了她一身。不是她把他当笑话,而是她的生活种种,原本就是个天大笑话。悲哀的是,她从不懂这笑点。

    所以她最终冲出公寓,失控地奔向阿泰内广场。她只是不想在毅凡走后空空的房间里,用虚空无根的猜忌将自己掩埋至死。

    开门的汪敬哲,耳边听着电话。见来人是谁,他僵住,飞快地挂了电话,定睛看向妹妹,又是那欲言又止的样子。她不懂为何所有人一下子都拿这副腔调对她,就好像做错事的人是她,而他们不忍批评一样。她一时也说不出话,挤在喉头的东西好多,悲伤,愤怒,还有懵懂不知的苦闷。

    泪珠这刻掉了下来。

    汪敬哲眉心随动,他将她抱进了怀中,轻声安慰。汪凌茜也在,本坐在沙发里,面色正为什么事而焦急。片刻,她走过来,本想说几句讽刺的话,然而嘴唇颤抖着,竟说不出来。她终于卸下面具,加入了这个拥抱。

    哥哥轻轻抽出一条胳膊,想同时圈住两个女孩。

    他一时忘记,右手攥的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某张不堪入目的照片。

    可惜的是,易微婉没有错过,她眼角扫到,顷刻间双眼发黑,天旋地转,剧烈地呕起来。


    12

    易微婉开始嘲笑自己,一分钟也好,一整晚也好,她费尽心思为他的转身而去罗织合理的解释。

    当晴天霹雳生生砸在了面前,她的第一反应也还是继续找理由。

    他看着她从三岁长到二十三岁,但没看过她满脸是LSD发作时的迷乱,也不知道她在夜店里曾玩过恶心的游戏,这张照片抓拍得很有技术,完全看不出痛苦,就是high得过了头;或者,她玩得多开没关系,但那是在Villa T玩的,他就不能原谅;最后,他不是恶心这样不堪的她,他只是伤心,在他无数次询问下,她仍不肯讲实话。

    她搜肠刮肚,搜刮出了血。

    你不必找任何理由,到了最后,不过是他不再爱你。


    哥哥已将手机没收,事实上,他将微婉身边的所有电子仪器都没收了,因为那照片在他们的简讯列中,电子邮件中,脸书私信中,无处不在。即使删掉,也还是会有人继续传进来。那敲诈的人,懂得如何让被敲诈的人分分钟地愈发焦虑。

    其实他大可不必,她已经将那张照片刻进脑子里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条件反射地出现照片中的场景。

    她只是没想到,酒瓶子在灯光下暗得要命,相反她身体的颜色充满镜头,白到刺眼。在场人那么多,当然会有那么一两个,认为这幕值得拍照留念。

    “是谁?”她看向姐姐,感觉不到问话的是自己。

    其实她已经知道答案。那天她便注意到,姐姐手机的壁纸不再是她和习远的合照,她还没来得及问,或者说,也不甚感兴趣去问,他们何时分手的。她为他拼酒,帮他翻着小字典纠正词语读音,当他保姆兼保镖的老大习远。

    “他要什么?”

    “钱,钱是问汪氏要的,还有问远东要的,要他投拍的两部大戏主角席位。”

    哇哦,她以前都不知道,远东也涉足了娱乐产业。汤毅凡将头脑换成谈生意的模式,却没想到,这生意是敲诈勒索。

    “姐姐是不是忘记了说,我是被迫的?”

    “你明明心里恨死我,还装什么圣母。”汪凌茜冷笑着答,她卖力想让自己听起来毫不难过,“你最近不是很厉害了吗?你不是有了汤毅凡撑腰吗?哦,我忘了你一直是有他撑腰的,可这回连他也不要你了!”

    话音未落,清脆的巴掌声在宽敞酒店的房间里击上四壁。

    汪凌茜将被打掉的笑容重新拢回,费力地不去理会眼底已有了两行清泪。

    “这一巴掌,还是要人替你打。你呢,你就哭着做小天使。易微婉,他们讲我是**,可他们都不知道,你才是真的虚伪!”

    “我拜托你,就这一次,你恨我就恨出来,你还不动手,你一定要憋着,你是要憋到死吗?”

    易微婉静静地听着汪凌茜的哭喊,石头般静止。她不会在哥哥动手之后,再亲自补一巴掌。她知道姐姐是在故意激她,硬叫她来发泄。可她发泄什么呢?她不恨任何人,被那张取光完美的照片恶心着,她只恨自己的每寸皮肤。

    姐姐泪止不住地流,她双瞳却干涸欲裂。

    哥哥的声音,远得好像来自天外。

    “婉儿……你说说话,你别这样。你别担心,会解决的……”

    一切都会解决的。这次是小人生事,他是同时惹到了两个家族,凭远东和汪氏加起来,不会摆不平一个小演员。那些照片最后一定会被消灭得无影无踪,绝不会在网络上流传。她听着这些话,却在想,曾有个男人相信她的清白,就算他集齐了她所有的前男友,也知道她还是干干净净的。他都不用证据,他就是知道。现在,他一定觉得自己被骗了,所以他才会一走了之。

    她的成长,亦是披荆斩棘,破冰前行,可并非全在他看到的地方。她能拿出来跟他笑谈的,并非全部悲伤。

    在今天以前,她竟是一直庆幸这一点的。

    “哥……别给钱。”

    “什么?”

    说出这话,她又要被骂虚伪至极了吧?可这是她的真心话。

    “别给那人钱,也告诉……他……别给那人什么主角。给了他这一次,他下次还会要别的,何必呢?我一个人,毁了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我这辈子再也不回国。”

    她不像妈妈,妈妈守不住寂寞,最终还是连滚带爬地回去拖累所有人。就算她这样讽刺地,像妈妈一样被名利场所埋葬,她也死不当累赘。

    “婉儿,毅凡他……”

    她用手势止住哥哥要说的话,现在听到那个名字,都像往她的脊梁骨里钉钉子。

    “别。”

    不远处,巴黎圣母院传来了晚八点的鸣钟声,不知不觉地,何时入了夜?这是周日,她周一可还要上班的,没那么多闲时间来明媚忧伤。她起身,套大衣,准备回到那处小小的蜗居,早睡早起,假装自己只是巴黎的Vivien,实习中的商校生,平凡散漫,自由不羁,假装她平生做过的最糟践自己的事,也不过是在图书馆里彻夜温习。

    她踏上了回家的路。


    次日,汪敬哲和汪凌茜离开了巴黎。他们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完结。

    她所拥有了半个月的亲人,再次离她而去。这次,离她而去的还不只有亲人。曾有一个爱护她的老人说,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但是否安东尼也早就知道,容貌神似母亲的女孩,终究还是逃不脱伶仃茕茕的命运?

    故事并未结束,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内含妈妈生前的日记,一封遗嘱,还有一份存放于瑞士苏黎世银行的账目明细。原来易染生前并不是分文不留,她留下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遗产,这些年因为置于能人手中保管,投资有道,这遗产如滚雪球般积累成了巨款。她在遗嘱中写道,希望在孩子年满二十四周岁时交给她。其实,她还没满二十四周岁,但转念想想,母亲大约也早就忘记了女儿究竟生于何年何月了吧。

    她读着母亲亲笔写下的字,想象母亲亲笔写信时的样子。风霜侵染了她的眉眼,岁月让她的娇躯佝偻。人们说,有那样容貌风华的女人,她本该是钢铁铸就才能抵挡命运的摧残,可她到底只是凡人血肉。

    微婉指尖抚着“to my precious children”这一行字,“孩子”,用的是复数。

    她没满二十四岁,这说明有另一个人满了二十四岁。关于母亲,最无稽的传言竟是真相。她也终于知道了,汪敬哲为何曾因某人的出现而如临大敌。她读着母亲的日记,拾回了她错过的宝贵亲情。

    汪敬哲亦随信附了他的亲笔便笺,只有一句话。

    “这是完完整整属于你的,无他。兄字”

    她只发了一条信息给陆盛:“你是我认为的那个人吗?”

    那是一条陆盛从未回复过的信息,但她想,答案已明。


    几天后,佳霓发来信息,简明的几个字,说她和陆盛已分手。她现在恨陆盛恨得要死,从天而降的巨款,够她买那么多个铂金包包,他居然毫无商量余地拒绝了。她彻底看清了,他们两人的性格不合,没有可能再在一起。

    在那段短暂的友谊中,微婉没来得及告诉他,“假装事情没有发生过”是他们世界的人惯有的处理方式。因此消失的母亲,可以在二十年后魂魄归来,用塞来的一笔钱,当作生前她并没有抛弃过他。

    现在,她很轻易就找得出人们不愿意和她在一起的理由了,说穿了,这都是熟练功。

    她依然关注八卦新闻,因此知道汪凌茜与习远分手了,现在正和其他公子来往,她蝴蝶般飞于林间。汪敬哲再次去了苏州,越发经常地消失于人前,但他找到了喜欢做的事,在平淡中享受快乐,甚至,他找到了他爱的女人。汪氏得到了一笔可观的注资,董事会聘请了一位精明强干的经营者,集团渐渐走出了危机,前景看好。蒋怡风则回了国,有人说,她正准备着一场婚礼。

    习远拿到了他想要的钱和角色,晋升为一线红星,他自己的工作室亦锣鼓上阵,有声有色。

    在她的时差七个小时之外,举世欢畅,众人和谐。

    还有一个人,只有那个人,他不好。时代正在用媒体言论来谋杀他们这样的人,哈哈镜内,折射的其实是每个人自己的绝望与梦境。

    他那些光怪陆离的事,她一心认定,跟自己无关。午夜梦回,她会想起少年时耳边曾有他的声音,长大后腰间曾有他的温度,他的存在曾像阳光与风,没有就活不下去。

    可那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那一年的春节,易微婉在13区的家乐福中将小推车填满了速食面。

    巴黎的超市中也尽是恭贺中国年的汉字标语,中国年是促销食品的嘉年华。她在亚洲食品专柜前徘徊很久,拿了一盒糖醋里脊,一盒速冻虾饺。她买了香米、鸡蛋、洋葱,回家就可以烧一个现在最拿手的蛋炒饭。她要好好吃饭,就算一个人,她还是要打定主意心存欢喜。跨年时13区会放烟火,她很想去看看,就算一个人。

    中国年是最永恒的幸运符。

    她会想起一些幸福的时光,那些她还相信幸运符的时光。

    大包小包地回到家,她掏出iPhone,昨天下载了一个模拟鞭炮声的App,虽然那声效听起来更像折竹竿,但她可以用幻想火药的味道来弥补。

    她听着咔嚓咔嚓的声音,开始向嘴里填米饭。不知不觉地,竹竿鞭炮转成了马林巴琴的铃音。谁啊,居然会在这个时候给她打电话?她放下筷子,匆匆地擦擦手,接起来。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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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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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冬 蒙特卡洛


    如果你曾设想过老年生活,是否也会将大海与沙鸥放在其中?

    海鸥翱翔而过,脚下流沙洁白如珠。老人坐在轮椅上,戴了一顶皱巴巴的黑底白色圆点帽子,穿了银灰色系的衬衫与宽松裤,卡其色外套,她以前不知道他也这么时尚来着。他试图端起一杯咖啡,但手抖得厉害,只得作罢。他笑说,过不了多久,双肩也会彻底地失去知觉,那时他坐着也难以保持平衡。如果没人扶着,他会像砍倒的大树一样,唰地倒下去。他可不指望照顾他的保姆有多让人满意,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受过最顶级的照顾人的训练。

    “所以有我啊,这次换我照顾你。”

    女孩骄傲地说着,她将老人的围嘴围好,在他的面包上涂抹黄油,喂给他吃。

    安东尼微皱了眉:“刀面与面包要保持25度。”

    “记住,你是法国人,你数学不好。”易微婉眨着眼睛说,嬉皮笑脸,“但你对食物的品位一定最好。”

    安东尼咬下一口面包,咀嚼中,口水不断地从嘴角淌下。微婉不动声色地轻轻拭去,她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只希望一开始就知道真相。

    当他发现身患怪病,想沉默离去,寻处地方孤独养老时,她曾误会了他,以为他和别人一样抛弃了她。他没有亲人,他也是她曾拥有过的,很接近亲人的人。

    她会照顾他,直至最后的黎明。

    稍微走神之时,老人已充满自信地伸出手去,试图将报纸放在面前细读。他最终成功了,但距离不佳,只得眯了眼,脖子前探,那样子颇为滑稽可爱。

    微婉笑问:“有什么新闻?”

    安东尼假装在读报。

    “新闻说,有一位年轻**,她刚刚得到了七位数的遗产,成为比以前更富有的公主。但她不去旅行、社交或做任何合乎她身份的事,而是在摩纳哥这个人口拥挤至极的欧洲小国,照顾一个满口流涎的老人。”

    琥珀色的眼睛,内含慈祥而严厉的神色,打量着她。

    微婉垂了头,轻轻伏在他的膝上:“我不会离开的。”她兀自接过了报纸,嗔怪,“撒谎!这上面说的明明是巴黎农业银行裁员!”

    安东尼夸张地耸肩。不久之后,他将不能再做这个动作。“我能说什么?谁曾想,经济坏到了这个地步。”

    “那你该为我骄傲,这样坏的经济,我还是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年薪六十千哦,我是不是很厉害?”她得意地炫耀。实习结束后她换了公司,顺利签下工作,每天做着平淡的事,过着安静而满足的生活。妈妈留下的钱,还是完整地封存在银行里,她一分没动。

    易微婉回过神来,发现安东尼又在野心勃勃地伸出手去够一份报纸:“差一点点,一点点……好嘞!”

    他指间捏着那张纸,哈哈地笑,眼角皱巴巴叠成了两坨。都说人老了越发像孩子,看来是真的。老人嘴里嘟囔着自吹自擂的词,饶有兴致地翻开了“世界报(Le Monde)”的政治版,时不时地鄙夷道:“这矮子!”。

    明年四月又是大选,衣冠楚楚的人再次自觉地走到镜头面前,许下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诺言。欧洲的天空在摇摇欲坠,每个人都在企盼着英雄出现,赐他们勇气,给他们信心,让他们能够走出这段满是阴霾的岁月。他们在这日出日落之间,等待危机过去,等待传说中会来的幸福。愿望大多不能实现,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你习惯了失望,就会学会和失望共存下去。失望时是很难熬,但从不会死人。

    没几分钟,他换了一份,报纸上居然是华文。这老头子什么时候开始懂中文了?易微婉正诧异,却定睛读到了正对她这一面的版面头条,心霎时紧缩。

    “汤氏兄弟 军火多过警察”

    她偏开了头,告诉自己,没看到,却用手机刷新北京的天气,晴,晚间多云,-5°~1°。让自己身临其境七秒钟后,她将手机拿开,随便搁在木桌的咖啡杯旁。已经结束的事,就不要再去想了;已经不想再见的人,也没什么可依依不舍。

    此刻午后,正是开始每天功课的时间,她在膝盖上翻开了母亲的日记本。


    我不会用我的一辈子来告诉你们,名利金钱都是致命的幻觉。我只告诉你们,爱情才是。



    Outro 虞雪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他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一切回到开始。这是属于她——虞雪的故事。


    跟许多女人不同,虞雪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与汤毅凡的关系不会走得很远。

    她深知自己不属于他的世界,或早或晚,她总要走出来。

    她可以在他想结束这段关系的时候,毫不拖沓地转身离开。


    世人眼中,他这样的男人寻找的是刺激,所以每一个年轻漂亮的穷学生都是他的绝佳目标。而她如此轻易就被汤毅凡追到手,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年轻英俊,家财万贯。暧昧是互相利用的事,如果双方都足够理智,不盼着所谓的真爱,这场游戏就是百分之百的愉快而没有悲伤了。

    因此,在分手之前,没人能阻止她品尝一段温馨而鲜艳的恋爱关系。

    现在,在每个为了上课不得不早起赶车的清晨,她都会有盼头。因为知道拉开门会发现他的小礼物,有时是一小瓶她从来买不起的香水,有时是一件高级时装,有时是她从来不舍得吃的精致甜品。

    更幸福的时候,那礼物甚至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他本人。他会突然出现,提出送她去上课,因此她不用在拥挤的巴黎地铁11号线中挤得满身臭汗。虽然从他们的关系开始至今,他总共只出现过一次。但她认为,至少有这么一次,就说明他足够有心,记得她不同于别人的课程——周六早晨的第一节,八点钟。

    从那一次开始,她才真有了点“恋爱”的感觉。当一个男人开始留心你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一个像他这样平日什么也不留心的男人,那就说明你在他的心目中有位置了。

    特别因为在那之前,她刚刚度过了特别憋气的一晚。

    这完全是因为她那个不可理喻的邻居。


    负责证券投资这门课的老师,是学校外聘的金融分析师,他只有周末抽得出时间来为商学院的学生上课,于是课的时间就被定在了坑爹的周六早晨。

    这位分析师在金融界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人,而他的课向来以难度大和强度大而闻名。他脾气乖戾,责骂起学生来从不留情面,她曾经很丢脸地被骂哭过。那一个星期她都过得畏畏缩缩,情绪低落,走在走廊里都觉得人们在经过她时,对她指指点点。负责选课的主任曾问她想不想退掉这门课,她咬牙说不。她是记仇的,期末她要拿一个满分给那老师看。

    而那个周六早晨有个很重要的小测验,她复习到午夜两点,头昏眼花地正准备睡觉,这时,隔壁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disco音乐声,直直把她从床上震下了地。五分钟之后,她确定自己听到了party开始的声音,在隔壁狭窄的小房间里肯定有不下十个人,至少半数是男生。啤酒瓶子碎裂的声音,此刻对她来说不啻于核弹爆炸。

    她怒不可遏,披头散发地冲进了隔壁房间,叉腰大吼:“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她尖叫的声音居然盖过了轰隆隆的音乐声,全场人都安静了下来。

    有那么几十秒钟,人们只听见Dirty Dance的主题曲不断地撞击四壁,鼓点乱溅。

    这时,一个金发男生朝着拥挤房间中心的一个女生问了句什么,于是她看到了自己的邻居。她坐在桌子上跷着超短裙下格外瘦长的腿,长长的波浪黑发披在她裸露的肩膀上,妆太浓,让她觉得自己看着的是一个瘦版的国宝熊猫——

    Vivien。

    很不幸她们上同一所商校,更不幸的是相比于虞雪的勤恳用功,Vivien是留学败类的典型:迟到,逃课;计入总成绩的作业敷衍过去,不计入成绩的作业想都别想让她做;小组讨论极少出席,除非有她正在约会的那个帅哥;不到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天,绝不碰书本一下。她在学校最主要的活动就是不停地与不同的男生玩暧昧,据说上个月她偷偷去堕了一回胎。

    此刻,Vivien将懒洋洋的眼神投向了怒发冲冠的她:“怎么了?”

    她居然问怎么了?

    “现在是午夜两点,你们这么吵,整层楼都听得见,别人还怎么睡觉!”

    一屋子各种国籍的男生女生似乎都懂了这位不速之客发威的原因,他们互相窃窃私语。Vivien拄着近旁男生的肩膀跳下了桌子,笑得轻松,示意他们继续进行,完全不把她当一回事。

    她深吸一口气,正要继续发火,感觉胳膊被人一扯,就被拽出了房间,她万万没想到Vivien会动起手来。

    Vivien拉她出来,关了门,将音乐声挡在门的那边,与她严肃地对视。

    虞雪打量了Vivien许久,翻翻白眼。实在不懂那些男人都瞧上国宝熊猫什么了,熊猫长得实在不算好看,气质就更没半点,还浅薄无知得要命。这样只会花父母钱的败家女在巴黎比比皆是,而在她们那所高等商校中,每个自尊自爱的中国女孩都无人问津,只有Vivien这样放浪形骸的才受宠。

    世界就是这样,你能怎么办。

    而Vivien站在那里,大概也知道自己被鄙夷了千百遍,她挤出个冷笑,左手叉腰右手撑门。

    “听着,你周五晚上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她完全可以当场吐血而死,但她要求自己克制,要表现的有教养,心平气和。

    “我明早八点有个很难的考试。你不是不知道,从这里乘地铁去学校要一个钟头,所以我……”

    Vivien拧紧眉头,给她个收声的手势,作深入思考状。

    “哦,原来你要考试,那还真是很重要……不过,这似乎不关我的事吧?你考试又不是我考试,我没必要为你的考试而牺牲我的生活,对不对?”

    她一口气没上来,气上来之后,她竭力抑制住了想抽这女人一耳光的冲动。

    趁这空档,Vivien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间,哐地甩上了门。

    于是虞雪次日早晨不出所料地睡过了头,七点半才睁眼。如果不是毅凡从天而降,开车载她去了学校,她真的会七窍流血而死。

    当然,那次考试她依然是全班第一,即便在熊猫Vivien害得她没睡好觉的情况下。

    眼下整个学期临近结束,她也即将顺利毕业,结束在巴黎的征程,回国找一份好工作,赚钱供养妈妈和弟弟。不久前,她的父亲死于车祸,他们一家都活得相当不易,母亲给人做家政的工资永远不够补贴家用。为了来到巴黎读书,她申请了每个只要有名字的奖学金。她还记得那段时光,发了疯一般地拼命写各种申请信,顶着上海的酷日跑学校院系办公室,所有实习过的企业单位,只为拿到尽可能多的推荐信。

    但每天只睡三个小时的辛苦都在日后得到了补偿——她拿到了所有申请过的奖学金,足够支付学费、生活费,同时还可以寄一部分回家,让弟弟可以买一双他喜欢的运动鞋。

    两年之后,她即将毕业,有完美的成绩,丰富的社会活动经验,前程一片光明。

    欢喜之余,只有和毅凡的事让她忐忑惆怅。讽刺的是,她甚至从不知道他每个月来巴黎一次是为了什么。有时他来看她,有时他并不来,只打个电话问她最近好不好,若需要他帮什么忙一定要开口,别怕麻烦他。

    远东的大名,在她还是高中生时就如雷贯耳。毅凡的家庭不是旁人随随便便可想象得到的。他的父亲是远东集团的创始人,他的外公则是U国驻华大使。他在帝都使馆区的花园别墅中长大,他见过的各式参赞与官员,多过漫天星斗。在毅凡生母病逝后,老汤先生不久再婚,这次的妻子则是圈中人。她离异后,带着一个小毅凡几岁的男孩嫁入了汤家。

    但对汤毅凡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她知道,“汤毅凡”这个名字甚至早于远东集团而扬名。他是那样优秀,几乎打破了人们对于他这类人的一贯成见。因姓汤,他毫无疑问地成为远东的执行董事。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夕,他接过了创立二十五年的中国第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危机之后,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成功走到前台,开始发光发热。事实证明,汤毅凡的前瞻性思维空前绝后。他还那么年轻,他让很多人看到了属于这个国家的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如果在十八岁时有人告诉她,汤毅凡会和你有这样一段恋爱关系,她肯定会兴奋至死。


    她从来不是出众的女孩,但她从不自卑,她希望有一天达成伟大的目标,与伟大的人物做朋友,然后自己有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人生,但她也知道,这有可能永远不会实现。到了最后,她会和每个人一样,有平凡但充实的工作,有平凡但殷实的生活,结婚生子,终老一生。

    然而那天她满腹怨气去图书馆温习时,邂逅了他。在小组讨论中被完全搞不清状况的Vivien惹得抓狂之后,她居然遇到了自己此生最大的恩典。

    当老天居然让她和汤毅凡走在一起时,她也没有失去理智。她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陷得太深,要冷静,要记住——她不需要一个社会地位高的男人来提升自我价值,不要表现得太需要他,因为她日后的生活多半与他无关。

    因此在这段恋爱关系中,更殷切的一方反而是毅凡。他一直很关心她,时刻想知道她的近况,他倒不会问她开心还是悲伤,只是说,有困难要告诉他。她想,这是在理的,一个像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感情总是克制而内敛的,他也会一直假装不经意地问她回国后的安排。

    她总在想,他是否会给她个惊喜,例如说突然出现在她回国的同一班飞机上,座位号恰好挨着她的;中途时他说不定还会开玩笑地对空姐说,我们正在度蜜月,可不可以升去头等舱,他会知道怎样用不伤她自尊的方式来浪漫。

    从他住的阿泰内广场酒店到她住的学生宿舍,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他仍然不厌其烦地来送礼物,或者亲自送她上课。

    尽管有时她总是忍不住想说,最浪漫的事会是我一觉醒来发现你搬进了我隔壁的房间,而且帮我赶走了愚蠢自大的Vivien。但退一步讲,飞机座位的惊喜比较合理,容易办到。

    他会这样做吗?不会吗?

    这种揣测是他们恋爱关系中最微妙的事,她知道自己是绝望,但不可否认未发生的甜蜜也是甜蜜。


    今晚是毕业舞会,也就是法国学生称为Gala的东西。毅凡已经答应会作为她的男伴参加,尽管他答应的时候有点勉强。她省吃俭用租了一件颇上档次的小礼服,虽没有钱买珠宝首饰,但这条裙子已足够夺目,她可以将就了。

    如果要谈什么认真一些的话题,不管是继续还是分手,她都要确保自己是美丽高雅的。

    如果继续,她会欣喜但不狂喜地抱他,告诉她,她已经准备好认真地爱他了。

    如果分手,她会高抬下巴,告诉他,这段时间你一直让我很快乐,我想我们都不会后悔曾有过的这一段。

    她最爱的名著一直是《简·爱》,她没有同等的财富,没有炫目的美丽,她和他来自不同的阶级,但她坚信,她和他是有同等尊严的。人人都平等,尤其是像她和毅凡这样有理想会奋斗的人,而即便是生活糜烂,如空壳一般的Vivien,也说不定也有她的可贵之处。


    电话突然响起来,吓她一跳。

    偷偷说别人坏话总是不好的,哪怕是在心里默默地说。那一刻,她有种被抓到的心虚感,不过转念一想,毅凡又不知Vivien是何方妖孽。而如果他知道,他大概也会同意她的论断。

    来电显示是他。

    她满面笑容地接起来:“喂?”

    “准备好了吗?我马上就到。”

    没错,她听到了车子发动的声音:“嗯。”

    “有个惊喜给你。”

    她无声地微笑,但马上收掉,板着脸,好像他正站在她对面:“你都说出来了,还叫什么惊喜啊。”

    “我又没说是什么惊喜。”他很容忍她的尖刻,依然温文尔雅,“等着好了,希望你喜欢。”


    十五分钟后,毅凡敲门。

    她正在洗脸,听到声音她兴高采烈地跳出了卫生间,对着狭窄的壁镜打量自己——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光洁的额头很完美,只着吊带衫和黑色紧身裤,不致太暴露但有种惺忪慵懒的小性感。

    拉开门,她呆住了。

    “Surprise!”

    叫着这词的女人,正是隔壁的Vivien,她一如既往地装模作样、花枝招展,手里拎着一只同样装模作样、花枝招展的化妆盒。

    她霎时作呕起来。低头的一瞬间,毅凡高大的身影从Vivien背后擦出,面上是本准备好绽放的笑容,却突然因她的反应而被冻住的尴尬表情:“怎么了?”

    她双手掩着嘴,再也遮盖不住的厌恶眼神,通通投向对面的恶心女人。

    Vivien翻了白眼,定定地看着毅凡。

    “汤毅凡,你欠我个大人情,给我记着点。”

    毅凡反唇相讥:“姑奶奶,要这么算账的话,下回吃饭没带钱别找我救您成吗?”他眼神离了Vivien,温柔地低头看她,“我可能没提过,微婉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今晚她负责帮你化妆打扮,任劳任怨。”


    世界在她眼前崩塌了。

    “为什么是她?为什么?”她厉声道。

    毅凡没计较她的责问,好像对两个女生的不睦心知肚明。他瞥瞥Vivien:“因为丫就这事儿特会干,要论其他就是一纯废物。”

    她以为他从来是温雅而有礼的,她从没见过他对任何人这样放肆不羁地说话。她瞪圆了眼睛看向Vivien,这个她用了大半年去讨厌鄙夷的女人。她会想,浅薄男人才会看上Vivien这种胸大无脑的败类,要是毅凡,肯定瞧也不会瞧一眼。毅凡这等男人,应该有慧眼,会分辨。

    她用了多少个夜晚,沾沾自喜地构建这项宇宙真理。

    可是——

    微婉,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她心脏怦怦撞击着胸腔,全身血液怒吼着狂奔入脑。

    她不敢相信,自己被他们两人联手骗了这么久。


    在她能够冷静地坐下来思考自己做了什么之前,那两人已经被她尖叫着赶出了房门。


    后来她一万次地想,为什么她会在那时那样崩溃。有关“爱”的字句,叛军般在她屡屡镇压之下仍然负隅顽抗。她开始想,是否真有女人可以潇洒地在一段恋爱关系中走进走出。她相信自己可以,就算别的女人不能,但她是特别的。人人都认为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个,你想了又想,分外确定了这一点。

    现在她知道了,她根本不特别,她只是个寻常女人,她依然是陷进去了。

    可他没有跟她分手,也没有做出什么背叛之举,他只是将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介绍给她。这甚至能说明他是认真待她,想让她融入他的人生中的。

    可她的世界仍然崩塌了,真正的原因,她用了很久才想明白。

    那晚她没有去参加Gala,也没有睡觉。她躺在床上,没有放下窗帘,看着巴黎13区的夜色,弥漫缭乱。这些灯火来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之间,以工作换得温饱生活。身边生活着辛勤的人让她有慰藉,让她知道自己不是独自的,让她有了信心,可以凭借信念和努力,赢得一个身份显赫的男人的真爱、尊重和稍微光明些的未来。时至今日她才明白,努力和回报从来不成正比,仍然有不付出任何就站得比她高的人,让她一辈子都无法超越。而声嘶力竭和歇斯底里,不过是会让她显得更加卑微而已。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毅凡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天明时,她开始收拾他曾送给她的所有礼物,只要还没用过,只要还能找到,她全部归还。


    几天后,Vivien搬走了,再也不会打扰到她。据她在房间里听到的声音,她知道那不是一场愉快的搬家,很明显Vivien是被迫的,她打了好几通抱怨的电话,但最后仍然不得不搬走。

    如果毅凡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什么,表达在他心中谁高过谁这种事,她也宁愿不懂。


    Vivien的故事,她拭目以待;而她自己的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Outro 汤毅凡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的结局,才是真的结局。

    这么说,听起来特俗。但他真就是这么想,改不了——

    在他眼里、心里,她从来都是个小孩。


    要是把这话搁在她面前,她还不乐意,还得拼死了反驳。她会说,你才是小孩呢。这是真的,他一直都知道。在她眼里、心里,她也这么想,改不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一开始,他气愤,怎么她就完全不知道要崇拜他,要听他的话呢!但渐渐地,他懂了。从小到大,身边朋友也都在说,易微婉这小姑娘心眼多,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一个外来者愣是把汪家人从上到下都收得妥妥的。在外,她名声更是比姐姐汪凌茜好得多,随和,亲切,没架子。圈子里头,亲爹都不知是谁的养女抢了嫡**风头的,可就她一个了。

    瞎了这些人的狗眼。

    这些年,她老在追别人,一打男人经过她的心,她好像很缺爱,身边没个男朋友就寂寞得慌。他看着她寻寻觅觅游戏人间,也不是没想过,哎,小婉儿同学,你这么缺男朋友,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老去外面找,多累。

    但话说回来,易微婉**身边来来去去好多人,只有他是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彼此一定大过天。

    阿拉斯加猎熊小分队中的一位老伙计,曾完全否认汤毅凡和易微婉这所谓的“绝世好朋友”的关系。用那位兄弟的原话来说:“你们这不叫朋友,你们这就是老夫老妻了!”

    他当时就这么说的。如果走到结婚那步,那就是两个人的事,他们必须忠于对方。提到结婚,说实话,如果他想象让那个小姑奶奶跟他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他会觉得挺别扭,但要让他想象每天没有小姑奶奶的生活,他脑子会霎时一片空白。

    后来的半年时间,他们朝夕相处。他无数次的表白,都被她当笑话听。他好歹是个爷们,也是有尊严的,于是他决定,让她自己想,想明白了再收拾。

    可惜,来日并不方长。


    她不是未经世事。

    恰恰相反,她经的世事,比她的同龄人多得多。但凡有一点脑子的,这坎坷历程都够让她长成满腹城府心机深沉的了,但这姑娘,她真就是一点脑子都没有。这只碗,她就每天往茶几上蹦,蹦上去了还左右摸摸看看。哎呀,这儿这么多杯具啊,真好玩,还挺乐呵。蹦着蹦着,她就掉下去了,摔个粉身碎骨。

    二十多年了,他得时刻搂着她,生怕稍微松松手,她就又蹦茶几上玩去了。

    他只有两次没搂住。

    第一次,老天慈悲,熊没吃了她,只不过让他为那把空膛的**后怕了十几年。那次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再不会让用来保护她的**少了子弹。

    第二次,事情却那样地无可挽回了。

    只要事情没发生在那天,没发生在那场婚礼之后,甚至只要没发生在Villa T里,他都不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忽略了她的伤,还将她丢出了家门,让她心灰意冷无人可依,只能去了巴黎。

    他去巴黎找她。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买冰激凌给她。冰激凌下肚后,他们,还跟以前一样。后来的几年,他每个月用一个周末的时间陪她。许是她真的长大了一点,开始有小心思瞒着他。只要他问,她就发脾气,轰他走。他并不太习惯女人对他发脾气,也就从来不擅长深究这其中的原因。

    况且,他是真的舍不得她皱眉头。

    阿泰内广场酒店里,她一气就轰他出门,他也不走远,就站在酒店门口。这样她气消了,一开窗户就看得见他,她可以叫他回去。

    其实每次他都气急败坏地想,不能这么惯着她。但每次看着她熟睡的脸,他想想便又算了,也就这么一个小婉儿同学,不惯她惯谁。


    那时他在家里并不轻松,汤毅琛,他这继弟弟,也是个吃饭不长脑子的货。他在闹市区跟人飙车,出了重大车祸。媒体大做文章,汤家的公子,一半血统红得像太阳,另一半富得像银行。他们这一辈的年轻人是不可以犯错误的,犯了就会被挂上绞刑架。那段时间他和他的远东都过得焦头烂额,但他从没觉着冤枉。人命是最大的事,死的是有一儿一女的父亲,你拿钱赔,你赔得起吗?让他拿汤毅琛的命去抵,他不是神,做不到,但除了这个,其他的事他都义不容辞。

    他就这么认识了虞雪,她还恰好跟他家小婉儿是同学。因此,每次到巴黎陪那小姑奶奶,他也要关心一下虞雪的生活,尽量帮助她,能帮多少是多少。

    因为二儿子的蠢事,父亲气得心脏病发。他飞回北京,紧接着就又是数月的连轴转,时间好像在他耳边擦过去了,快到他浑然不觉。可谁知,刚扑灭北京的火,巴黎又起火了。

    汪敬哲的原话是,婉儿跟家里决裂了,这次是认真的。或者用汪凌茜的原话说,婉儿又找到了一个新男人,为了他被赶出了家门。最后还是蒋怡风跟他讲了靠谱的版本,婉儿这几个月来很脆弱,她最需要你时,你却不在。

    他回想起,一次打电话给她,是听到个男人的声音。

    她还真的是一天看不住就红杏出墙了。

    结局嘛,当然是他再临花都,顺利搞定。终于,他和她,这两个拧巴的人,在对的时间跟彼此说出了对的话。

    打死他他也不会跟别人说,终于转正的感觉有多爽。


    要是他知道幸福只有那么短,他应该会更珍惜才是。


    其实她从来不懂,他并非霸道、独占欲强。他要是霸道、独占欲强,那么多年来他就不会看她和别人在一起,还悉听尊便,一言不发。其实直到转正的那一天,他也不知道在她心里,她到底是爱他,还是已习惯了,懒得拒绝。但他也都学会不在乎了,他在乎的更并非她是不是处女。他一直不依不饶地追问,全是因为触及此事时,她面容里写满的异样。那异样,是种彻骨的屈辱。

    所以他必须知道,是谁在她心头留下了这屈辱感。

    她以为他看不出,其实她根本就不会撒谎,他看得清清楚楚。

    但任他怎么猜测,也都猜不到真相本身的不堪。

    汪敬哲和汪凌茜忽降巴黎,待把她支走,将真相砸在了他的面前。


    很多事,即便是很严重的事,她都不知道要在乎。

    就是这一点,让他几乎每天都气得脑袋疼。

    他知道有种怪病,一个孩子一下生就感觉不到疼痛。这不是好事,而是能致命的事。孩子在幼年险些挖出自己的眼睛,长大一点,被火烧到了都不自知,因为感觉不到疼,就不知道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也不知道危险的临近或灾难的降临。

    她就是不知道疼的孩子。

    他都习惯了。

    他只能随时关注她的周遭,如果她挖自己的眼睛,他便抓住她的手,抱抱她,喂她点吃的;如果她身上着了火,他就马上赶去,帮她扑灭。

    他希望她懂,让她有这种意识——有什么异常,跑到他身边来。

    要么是她不够信任他,要么是他真的不够强大,那事发生之后,她没有跑过来。

    她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连告诉他都免了。


    知道真相的那天,他想要控制住自己,但还是没控制住。回去问她,她还是不提。她大概觉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可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那是一个女孩子被当众凌辱、强暴。她再迟钝,再不知痛,却怎么能可以连这种痛都不知?

    这次他不只是脑袋疼。

    他脑袋上的根根血管都爆裂了。

    那晚,他的愤怒压过了对她的愧疚。他破门而出后,却仍然没有走远。愤怒过后,就像以前在阿泰内广场酒店时,他在楼底下,等她叫他回去。

    可一整晚的时间,她都没有去叫他。


    从小到大,他从不怕事,若出了乱子,解决就是。他又一次突然地回国,这件事他必须解决得干净利落。他从不是思前想后的人,因为逆商不比智商低,并不怕可能的失败。这次也一样,他必须当机立断。

    只不过,这次不容失败。

    他不喜欢被胁迫,远东也不喜欢。至于解决的方式,他不想选谈判。

    少时,他曾随外公回美国的家乡,不是纽约,不是华府,而是中西部漫着黄沙的地方,那里人人有枪,以主动的姿态临世,他也有,直到今天。威胁生命并不是一件正确的事,但他以前也曾将所谓的正确置之度外。

    事情就地了结了,没有人会对着枪还口不服软,照片及所有副本都被销毁了。除了汪敬哲,汪凌茜和他,那卑鄙小人也还没将这艳照传播到第五人手里。在勒索成功前,知道的人越多,筹码就越跌价,小人很清楚这一点。

    他并不担心汪敬哲和汪凌茜。汪敬哲不会做伤害他妹妹的事,而汪凌茜,人所不知的是,在大是大非上,她永远偏向家人。

    远东所涉的娱乐策划中不会再出现习远,汪敬哲亦在他家旗下的所有企划中将此人拉入了黑名单,商演广告都再没有他的份。汪凌茜则在她的圈子里高调地宣称,再也不想与此人共处,有她的场,就不得有他,据说这一招叫作封杀。

    他知道习远有个视若珍宝的女儿。他去看望了那孩子,她很纯真,很可爱,尚不知世间的丑恶,也不应该被卷进任何的交易中。

    他留了口信,会经常来看望她。

    习远从此再掀不起风浪。


    但汤毅凡乃至汤家兄弟手里持有**的事,不知怎么竟走漏了出去。汤毅琛飙车的事本来就余波未平,现在汤家那个本不惹事的大儿子又多添了一把火,汤家的丑闻越演越烈,在无数添油加醋的扭曲下竟成为罪无可恕的事。汤姓的能量还在,因此大陆媒体的报道多数可被压下,但无论怎样都掩不住对岸媒体的口。他被父亲勒令消失人前数月,每天除了办公室不得去任何地方招摇。他知道这是在弥补损失。他自己亦去看那些报道,草草扫过一两页便摇头失笑,放下,再不去翻。

    他为某个人,不管正确不正确。

    这责任他会承担,他不会辩解。

    如今这时代,人人都将自己看到的碎片当作所有真相。软弱的人会在别人的评价中迷失自己,而坚强的心,清醒而不改初衷。

    你低下身躯,才不致在风暴中折断。

    他隐忍地等待。

    他在黑暗中,想着跟某人的相处时光,笑出声来,就好像今天有了光。


    那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巴黎变作一个空城,她不见了。

    就像上次从阿泰内广场酒店逃到学生公寓一样,她跑掉了。不同的是,上次她不但大大咧咧地告诉他,还趾高气扬地在新房子所有合同的保证人一栏中,都填了他的名字和电话。而这次,她却话也不说一句,走了。

    他不禁想起打过那么多电话,留了那么多言,她却从未回过一次。

    他心跳得厉害,几要炸出胸腔。

    他睁开眼,正对上窗外,满是阴霾的天。



    后记

    巴黎如同每个人的青春

    当我们笃定不移地坚信着更好的青春在别处,究竟在坚信什么?

    每天同样的去上课、去上班。你做了整整齐齐的笔记却对其内容毫不感兴趣。你唯唯诺诺的记下规则却一直在抵抗。你是那只在数据和图表中无所适从的小动物。当然,你并不是个懒惰的人,你试着把一切做好,你尽量完美的度过每一天。

    可你陡然发觉自己还是很难过。不和谐的调色盘,几乎将你吞噬。

    你突然的想,小时候说过要实现的理想呢?

    也曾是清凉奔腾的溪流,却在无数次撞到涧中黑硬的石头后,在被迫的揉进了水底污浊的泥沙后,变得蹉跎而缓慢。


    20岁,我在巴黎。

    这里的天好像并没那么晴朗。这里的甜品是美味的噩梦,带给你云端的美好感受后,让你变胖。左岸和右岸没那么多流浪的游吟艺术家,让白日和夜晚都在画画中度过。流浪的只有流浪汉而已。市区内不允许建造的高楼大厦,在不远处的拉德芳斯金融区中拔地而起。人人行色匆匆,他们黑色的西服和黑色的公文包,口袋都装着对工资和裁员可能性的焦虑。

    生活随性的流浪汉们,不工作依然可以赚到每月千把欧元的收入。而每周只需工作35小时的市民们,依然高举抗议牌抱怨工作太累,没时间生活。政府又要加税了啊,经济又这么差。

    生活艰辛,唯有罢工。

    这不是那个巴黎。

    可这的的确确是那个巴黎。

    同样的忧愁,并不因为在巴黎就变得浪漫。在为梵高和莫奈谁比较厉害发愁之前,最好还是赚到明天的面包钱,并祈祷明年的房租可以少涨一点。

    唯一不同的,是自己学会了拥有希望,我也知道,自己有选择的权力。

    在还不老的年华,去探寻这世界上尽可能多的可能性。

    于是我决定还是要离开。这次不是因为生活太累、房子太小,而是因为自己有更多的心愿要去实现。我知道,如果自己不想坐在一座银行里面计算数字,想好好的做一双鞋子,温一壶好酒,写一篇故事,那是可以的。想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大逆不道的。


    小时候想要实现的理想呢?

    那一年我们在一起聊天,我们一起说,会读最好的学校,找最好的工作,发现甜蜜的爱情,有让人羡慕的完美人生。

    今天我们计划着读的书,做的事,到最后可能也都没有做。

    但你知道吗?那些会带来幸福的改变,要么已经来了,要么即将到来。

    我们到最后都会幸福,如果不幸福,那是因为还没到最后。


    每隔一段时间,宇宙会清晰地说它想说的话。

    而我希望你也同样清晰的看到你想做的自己。

    其间产生的种种激进情绪,突如其来的想哭,阴暗嫉妒的恨意,可以将它们视作成长过程中排出的二氧化碳,一次心理上的新陈代谢。

    你要知道,无论今天的你如何消极,在你心底都还存在着那个勇敢强大的积极的自我,时刻抵抗着它。

    总有一种崇高的犯贱精神,让你再次拾起旅途,在前路未知的情况下,依然咬紧牙,向着明天进发。

    在巴黎,我见过太多人的青春。有人富贵奢华,有人贫困潦倒;有人叛逆不羁,有人循规蹈矩;有人醉生梦死,有人努力不懈;有人光芒璀璨,有人平淡寂寞……

    有的爱情甜蜜到花团锦簇,有的爱情燃烧到烈火烹油。

    有的爱情是深情而长久的陪伴,却也因为太怕失去,始终保持距离,只能不在一起的“在一起”。

    那些青春和爱情,被我写进了这本书里。

    欢迎来到花都巴黎,关于她的谣言多半属实。

    巴黎就如同每个人的青春。她浪漫到花团锦簇,也深情到烈火烹油。

    漪微

    2014-12-25

    于法国巴黎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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