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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旅游购物场所联合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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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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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旅游购物场所联合专检】五一前夕,市旅游、工商、物价、商务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对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休宁县部分旅游购物场所开展了联合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以下问题:未亮证经营,未及时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产品未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广告宣传夸大商品功效或使用绝对化语言;商品没有标价签,标价牌未标明计价单位;未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标价签摆放、粘贴不到位,会员价标示不规范;面议商品未标明具体面议内容等。检查组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经营者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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