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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 《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出书版)》作者:漪微(已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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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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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北京,上海,台北,拉斯维加斯,巴黎。
不管在地球的哪个角落,只想和你在一起。
有很多人是青梅竹马,但他与她,一“青”就是二十年。
她陪他追过那么多的女孩,他也在她身边,看了那么多的男孩于她身侧来了又去。
**与花花少女,心底却都有唯一之人。
他们彼此爱着护着,一条路走到了黑,撞到了墙,也不言后悔。
青梅竹马到“我爱你”都失去了魔力,从绝世好友到“在一起”也显得太容易没诚意。
只因太珍惜与你共度的朝朝暮暮,究竟由谁来说破那句“不爱都可惜”?
留法双语作家漪微用1460个日夜,倾情打造令无数人共鸣的巴黎暖伤青春爱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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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1

    易微婉起身踢掉脚边的雪,这才发现脚趾都冻麻木了。今年巴黎很反常,现在已经是早春,居然还会下这么大的雪。

    天际微光初现,她在原地跺一跺脚,试图恢复脚趾的知觉。她超大号的化妆箱躺在旁边的长椅上,紧挨着的是个不停抽烟的高个子男人。为了这位莫名其妙失恋的主儿,她都没去参加她视若生命的学校舞会。从昨晚到现在,她留在楼上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所有人都会想念他们的party女王,奇怪她为什么没有出现。

    这个晚上她有无数次想开骂的冲动,但看汤毅凡静静地抽烟、神色落寞的样子,又想到认识他这二十多年来,她极少见他这么难受,于是她只好作罢。

    “您挪个地儿行不行?太阳都出来了,虞美人已经是昨夜星辰昨夜风啦,您把自己冻死也没用啊。”

    汤毅凡不出声,只是把烟掐灭。

    易微婉继续:“我可是连party都牺牲了,见证了你这苦等一晚的痴心。好了,你这也算是拉完屎,擦过屁股了,可以向前看了吧?”

    男人闭了眼,吐出来六个字:“你不懂,她不同。”

    易微婉望天:“你还说得出押韵的话,厉害死了。”

    她火大,汤毅凡每次失恋,都好像天塌了似的,连带着她的天也跟着崩塌。可能虞雪对他来说真的是与众不同吧,从他十五岁交第一个女朋友开始,这么多女人,她还真没见过他一定要带哪个来给她见见的。她也是这几天才知道自己隔壁的模范好学生虞雪,居然就是汤毅凡的神秘女友。她想起自己曾在学校里欺负过人家,心里面有点过意不去,于是她这才答应他,来做虞雪的化妆师,帮她打扮好参加舞会,顺便给她道歉。

    她没想到自己还是搞砸了。

    万一京城钻石王老五top one的汤少这次真伤了心,她还真担不起这个责任。

    二十二年前,她在汤家宅子里出生,汤叔叔一直将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尽管她此后另居他所,跟养父母和哥哥姐姐住在一起,但她与汤毅凡之间的友情却是无人能比的。他来上海必会来找她,她北上去帝都也都少不得吃他的住他的。她有难,他肯定第一个现身来救;他有难……好吧,他的难,她一般没本事救,但至少她能做到与他有难同当。零零星星、三三两两地算起来,他和她平均每年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在一处玩乐。汪宅是她长大的地方,而汤宅,于她而言,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处棕榈小岛,她可以随波而去,肆意开怀。

    如果问她,哪里是家?

    说老实话,她不太清楚家该有什么样的感觉。除了那两座房子,其实她花了更多的时间流连在世界各地的酒店中。

    圣诞的迈阿密伽蓝鸟的墙壁中嵌着的咸水鱼缸里,有她养的小鱼尼莫;巴黎的阿泰内广场,有她全世界最亲的人——“老管家”安东尼;常去参加的上海希尔顿的每晚不同的主题餐会,中学时每周四放学后,姐姐都会带她去玩。姐妹两人都藏起校服短裙,然后穿上丝袜,妆成冶艳的成熟女子……有美好回忆的地方是那样多,却从没有一处地方,真正像她的家。

    想哭的冲动在每天早晨惯性地袭来。

    本来她以为巴黎会有不同,可她错了。从上海到这里,掐指算算四年已经过去,可她却仍在原地打转。

    自由,有了;人生,却持续迷路,找不到家的方向。

    有时她希望自己能像毅凡一样,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目标明确,永不后悔。可他们朋友二十二年,她居然还是没有学到他的这一点长处。倒好像,她把自己的茫然传染给了他。瞧瞧这男人,她心疼了。

    易微婉看着汤毅凡点燃另一支烟,顿觉自己忍不下去了,她开始在他身上翻来翻去。

    汤毅凡终于有了反应,冲她咆哮:“你干什么?”

    “找你的车钥匙!”她吼回来,“你伤心,那就伤吧。咱们一次做一件事,行不?我先把你送回酒店,然后呢,您敞开了伤心,我帮您把酒都给点好,送您房间去;再给您点一个女人,脱光了,也送您房间去,您看怎么样?”

    汤毅凡听了这话开始笑,易微婉怀疑这厮是精神失常了。

    “易微婉,我这二十来年招你惹你了吗?我哪儿做错了,你倒说啊!”

    微婉嘿了一声,作势要他收声:“停!您可别把原因往我身上推。我对您女人简直就是低声下气了,我都准备好道歉了!是人家不让啊,我还要跪下来给她磕头吗?”

    汤毅凡这才安静下来,脸色却依然乌青,但好歹容她七手八脚地把车钥匙翻了出来。她把他从长椅上拽起来,拉他去停车场。一路上,这人听话得跟小羊羔儿似的,她恨不得啃两口——她的Gala啊,现在她心里还滴血呢。

    可没料到,车门刚被打开,他却突然从羊羔变回了野马。

    他径直从她手里把钥匙抽了出来,反手把她甩了个跟头。

    她毫无防备地跌坐在地上,晕乎乎的,看着他自顾自地上车,启动,然后扬长而去,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的手腕擦破了,风一吹,伤口跳着疼。


    咬牙爬楼梯回房间的时候,易微婉对自己赌咒发誓,这笔账她迟早要跟汤毅凡算清楚。但她深知真要一笔笔算起来,往事种种,他们两个互欠的账实在太多、太复杂,到最后她未必能占到好,于是她只好作罢。她卸掉为Gala准备的妆容,站在梳妆镜前用卸妆棉一下一下地擦着脸,心里想着该怎么收拾眼下的局面。如果有机会,她会让这对情人重归于好。

    一墙之隔的虞雪,她实在是再认识不过了。

    虞雪高她一个年级,但作为这所商校中为数不多的中国学生中的其中两个,她们不仅互相认识,而且也共同做过课业。虞雪和她有截然不同的活法,她深知自己绝不会像虞雪那样活,但她也绝不去评判虞雪。

    如果你不喜欢某些事,大可以不去做,但要尊重做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以一个二十二岁女孩的标准来看,她算识人多的。从小到大见过太多活法不同的人,这让她很难再钻死胡同般地认为,什么活法是“好”或“坏”,“正常”或“异类”,充其量,只是“不同”罢了。

    她们结下梁子的原因,大概是前几天她开party吵了虞雪睡觉。虞雪过来敲开了她的门,当时她心情不好,语气也极坏,但关上门后,片刻她就后悔了,于是蔫蔫地遣走了所有人。是时,汤毅凡恰好在巴黎,于是她打电话把他叫起来,问他明早可不可以帮忙送她同学上学。他痛快答应的时候,她还感激涕零地赞他够义气,结果他紧接着就下了命令,要她和虞雪处好关系。

    她真没想到汤毅凡现在喜欢的女人,居然就是隔壁的三好学生、王牌剩斗士——虞雪。

    世界果真小。

    既然虞雪是汤毅凡的女朋友,那么她总要给他三分薄面的。平心而论,虽然汤毅凡对她是猫一日狗一日,但对与她约会的男人,他可是从来都极给面子的。她N个前男友都被他约出去打过高尔夫或打过猎,据说这家伙还将这些球友和猎友集合成为“Vivien前男友俱乐部”。久而久之,圈子里的人都戏称,要想成为汤少的座上宾,就要先加入“Vivien前男友俱乐部”。

    不是从她身上踏过去的男人,他也不待见。由此可见,此人是十足的变态。

    想到这里,她顿时对虞雪产生了无限的同情——这个已经被学业和自我苛求压得直不起腰的女人,还要和变态约会,怎能不惹人同情?所以她昨天自告奋勇要帮虞雪化妆……天地良心,这女人真的是需要一个好的化妆师啊,好歹也算个先天条件不错的姑娘,她怎么能天天灰头土脸地出门,而且还安之若素?

    再然后,她就把事情搞砸了。看来,虞雪只要见到她就不开心,无论她有多卑躬屈膝。

    虽然她有种强烈的预感,汤毅凡和虞雪大概是吹了,但看他对虞雪这么上心,不像是玩玩的样子,也许,她应该帮他。

    卸好妆,她也下定了决心,叩响了隔壁的门。


    她闭着眼睛都能说出虞雪开门时的样子:黑框眼镜,把本来圆润通透的眼珠遮得光彩全无;长发在脑后盘得一丝不苟,平添了二十岁年龄,让她迈入中年妇女行列;嘴唇干裂,没涂过润唇膏;指甲修得短秃,从没护理过;上面抬头纹,下面脖子纹……总之,灰头土脸。

    虞雪不甚热情地问:“什么事?”

    对了,还有这冷酷刻板的声音。

    易微婉睁开眼睛,不想朝她微笑,就尽量放软了自己的语气:“跟你道歉。”

    “哦,好。”虞雪表示接受了她的道歉,然后她面无表情地关了门,显然是一句话也不想跟她多说。而从她摔门的那砰的一声来看,虞雪也不待见她,甚至连礼貌都省了。

    好吧,这下,即便她是汤毅凡的女人,她也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


    算她脑筋搭错,自己平白去找不痛快。憋着一肚子气回到房间,电话响了,她看看来电显示,结合他早晨的表现,掐指算到——今天的确是“狗一日”。于是她没接电话,衣服也不换,直接上床睡觉。偏偏电话不屈不挠地响着,她翻身抓过电话,设了静音,再设静音模式下不震动,世界终于安静了。半分钟之后,她的另一只手机也开始响。她无奈,翻身接起来。

    这厮吵了她睡觉,一上来还先吼她。

    “怎么不接电话啊你?”

    她向后倒在床上:“汤毅凡,你到底有什么事啊?”

    “收拾东西,明天之前搬出学生公寓。”

    “随你!自己去跟他说!你们兄妹的夹板气我受够了!”

    丫居然就这么把她电话给挂了。


    易微婉挂了电话思考了许久。有时候汤毅凡的话得打个半折听,时不时地,“狗一日”也会进化成欠收拾的、专门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一日。昨天那一出,虞雪再一闹,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折腾她来出气?而且,哥哥是不会来看她的,要来早就来了。

    她干巴巴地笑,要来的话,他当初就不会让她走;要来的话,他当初就不会比她先走。

    她越发肯定是汤毅凡故意捣鬼,这么无稽的谎都能撒得出来,居然拿哥哥撒谎。既然这么过分的事他都能做得出来,那这回不能随便算了,她必须严肃地告诉他,提起某些人是会让她很难过的。

    就在她认定了汤毅凡是在骗她之时,一条语音留言传送了进来。

    “Vivien,听我说,现在事情很紧急……”


    2

    接下来的事就真的由不得她了。要是让家里知道她没有住在规定的酒店房间里,而是私自出去找了别的住处的话,那她就会被剁成碎末,揉进过年的饺子里,然后被姐姐一口一个地吞掉——虽然姐姐从来不吃饺子,但她会很高兴地吃她。

    她敢保证,从13区搬到8区,这是她有史以来最迅速、最狼狈的搬家。她可以对汤毅凡的咆哮置之不理,但如果连安东尼也接到了电话,那么消息就百分百地可信了。一般的小事,哥哥是断然不会去主动联系她的,都是给毅凡打电话。这事挺合理,不管她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找到汤毅凡就是找到她的最快的方法。尽管眼下他只是每个月来一两次巴黎,赶上工作忙时根本不来。

    但这次,哥哥也打了电话给安东尼,这就说明事情很严重了,严重到需要汪敬哲先生拿出他监护人的身份来管。

    抵达蒙田大道的阿泰内广场酒店时,易微婉远远就看见了汤毅凡在门口的花坛边儿上坐着,手里一下下地玩着打火机。见她来了,他光抬头不起身。

    她拉他一把:“那石头凉着呢少爷,再坐一会儿当心您以后没工具泡妞了。”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势示意送她来的男朋友丹尼可以走了,该干吗干吗去。

    汤毅凡我自岿然不动,拿眼珠子瞄她:“怎么着啊?”

    “不就是一妞嘛,四十八小时之内帮你追回来。”见他露出不信的嗤笑,她竖了眉,“别不信,我最会做和事佬了,从小练的本事!那几年我哥跟我姐吵得天昏地暗的时候,你以为是谁两头捣糨糊啊?”

    汤毅凡啧啧道:“那倒是。那两位,还有您爹您妈都不是省油的灯,您安全长到这么大真是奇迹。”

    易微婉白他一眼:“废话就别说了,救命要紧。我哥什么时候到?”

    汤毅凡抬腕看看手表:“本来他的飞机应该在一小时三十四分钟后准时到达,但您大小姐运气好,伦敦大雪,他们这班转机的人都被困在机场里头了。”他笑,露出两排皎洁如贝的牙齿,“怎么样,算是给你个缓期执行了吧?”

    易微婉松了一口气,干脆跟他一起坐在了花坛边上。

    “这雪又不是你召来的,别像上帝般慈祥地微笑。”

    汤毅凡索性笑得更开:“我倒真不是上帝,不过是他老人家的大天使加百列,专门来负责给你传福音的。好消息可不止这一个,你没看今天晨报吗?今明两天戴高乐机场罢工,飞机得继续延误着。我刚才给你哥打了一电话,劝他找个不折腾的时间再来。他听劝了,所以你的警报解除了。”

    听到这里才发觉不对,易微婉跳起来。

    “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家都搬好了他才告诉她这是假警报,这不成心害她吗?

    “你看我横跨巴黎搬家觉得特好玩儿是吧?”

    汤毅凡满面笑意地点了点头。

    整蛊成功。

    这天杀的混蛋。

    她毫不犹豫地踢了他一脚,他嘿的一声不敢笑了。她想让他知道,拿哥哥开玩笑会让她很难过的,但不管说了多少次,他从来都没听进去过。而拳打脚踢这一招,从他们还都是十二三岁时她就开始用了,但从来没管用过。

    汤毅凡喘着粗气揉着他那倒霉的肋骨,面色发青:“不过你也真是惊弓之鸟。你不就是没听他们的安排,没住阿泰内广场,自己找了别的房子嘛。芝麻大的事,你姐能怎么你啊?”

    易微婉沉默了几秒钟。

    “我姐能怎么我,你可不知道。”

    汤毅凡继续揉着,但手的速度渐渐慢了:“不知道什么?”

    易微婉摇头,陈年往事,她现在不想提:“还有烟吗?给我一支。”

    “不给。”

    “那陪我喝一杯去?”

    “不陪。”

    “……那,肩膀借我靠一会儿。”

    “终于提对要求了,过来。”

    腮帮子放在汤毅凡的肩膀上,她看着安东尼指挥着搬家大队把东西搬回卡车上,准备运回13区的学生公寓。这时,她的眼睛突然有点湿润,她开始以为是自己哭了,几秒钟后才意识到,是天在下雪。就这样,她的心突然就清明了。从小到大,她会为自己设定无数的幸运符,无论多难过时,只要有幸运符的出现,那就意味着她会再次幸运起来。

    生日,放鞭炮吃饺子的红火中国年,城市日出,在跑道上滑行着即将腾空的飞机,还有覆盖一切的雪。

    感到幸运是一件重要的事。幸福总会伴随着惆怅感,好像它随时都会从你指间溜走一样。而幸运,却不是这样。你知道一切都在转好,你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准确无误,命运的指针会指向你想要的东西,就算你自己也不清楚想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命运终会让你知道。

    一言以蔽之,对于她这样无梦想无追求的人来说,幸运远比幸福重要。

    迎着雪,汤毅凡又掏出了打火机。

    易微婉把头抬起来,高声抗议:“不让我抽烟,也别让我抽二手烟啊!”

    “不想抽二手烟咱就得说话,你不说话我憋得慌。”汤毅凡哼了一声,“你怎么换香水了?我这一鼻子甜菜味儿难不难受啊,小婉儿同学?”

    这是除了“提起哥哥”之外,汤毅凡做的另外一件让她感到非常讨厌的事——叫她小婉儿同学。少时在汪宅,爸爸妈妈和姐姐都会高雅得体地叫她“婉儿”,一字一顿咬得极清晰。而在她真正出生的地方,汤毅凡每次都用称呼一只碗的心态,叫她“小婉儿同学”:“婉”和“儿”是模糊混沌地连在一起的,那么听来,自己本来很美的名字就被他给叫成了一种餐具。

    “你别这么叫我行不行?”

    他沉默半晌,用眼神送走了一辆泊在他们身边很久的车子,然后他说:“你哥是怎么叫你的?这么多年我都没注意过。”

    “他不叫。只要他说话,我总是会在他面前出现。所以他想对我讲什么话,只要说‘你’就够了,不用叫名字。”

    她胸闷,今天汤毅凡似乎执拗地想跟她谈哥哥。

    “一直是这样?”

    她忍不下去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们两个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只说‘你’?我觉得,汪敬哲不是这么没情趣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把打火机给掏出来了,夹在修长手指间的打火机噌噌地冒着火苗。这收起、掏出,掏出、收起的动作,让她想起小学语文课本中的一课,叫作《套中人》。当那个装模作样的人不停地重复穿脱外套这个动作时,你就知道他在掩饰内心极度的焦虑和恐慌。

    而他掩饰了这一整晚的焦灼,她到现在才看出来。

    她咬紧了嘴唇,站起身,疾步走进酒店大堂。那里只有飞快地吐着法语单词、不停地比画着的安东尼,根本不见哥哥的影子。

    “不用找,他已经走了。五分钟前停在我们旁边的那辆车就是他的。”

    她噔噔地走回来,瞪着他:“他跟你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这取决于你没跟我说什么。”

    “因为那些事都跟你无关!”

    “好,‘那些事’跟我无关,好多年前的事了,就算有关也没用了。那你在巴黎的事呢?上个月的事呢?你堕过一胎这事呢?”

    “这就跟你有关了?反正不是你的!”

    那一瞬间,易微婉为毫不顾忌后果地爆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而悔得心拔凉拔凉。

    她敢发誓,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忍住没扇她。

    其实也没区别,因为她的两只耳朵已经被自己震得嗡嗡响了,真的,什么都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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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3

    生平第一次,她的幸运符失了效。

    窗外还在乌泱乌泱地下雪,她把脸埋进枕头里,装作自己是生长在此处的一棵植物,期待着在这个冬春交替的时节里愉快地被冻死。她只是需要个地方来逃避,而碰巧还记得通向这个房间的路,她就二话不说地跑上来了。

    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在蒙田大道的阿泰内广场酒店里,保留了一间芭比公主房,墙壁是粉白相间的条纹,床脚是粉红色的丝绒圆地毯,赤脚踩上去很舒服。芭比套房是专为八到十四岁的女孩设计的。她一向觉得,养父母和哥哥姐姐规定她住在这么个地方,不是偶然的决定。

    就这样不知躺了多久,她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那人不会是汤毅凡,这厮长这么大还没有敲过门。有时候她把门锁上,他没钥匙,但那没关系,他有脚就行。

    那是安东尼。

    她勉强抬起头,眼线和睫毛膏的痕迹都落在了抱着的粉色枕头上,她这才知道自己哭得有多惨烈。

    “干什么?”

    “我这里有Vivien最爱吃的东西哦!”隔着门,她依然听得出安东尼扁平的南部口音。

    微婉干巴巴地笑了几声:“你买了Canalé?”

    这来自波尔多的糯米小甜点一向是她的最爱。

    “答对了!”

    “可我最爱吃的不是这个,”她故意耍脾气,“我想……Macaron……”

    “还是对的!我也有Pierre Hermé家的Macaron,还有Angelina家的Mont Blanc,Isafahan,Le N?tre家的柠檬塔,Fauchon的Eclair,Amorino家的华夫饼。”

    哇哦,安东尼还真是打了不少的电话,把他能想到的一切都买齐全了。易微婉小姐依然不甚满意,无聊,无聊,他就不能想到一些她想不到的东西?

    “还有,Jaqcues-Julien也在这里!”

    好吧,他打败她了。她知道安东尼一定会想到Stohrer,却没料到他直接把人家的首席甜品师给请来了,任她点餐。Stohrer大概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甜品店,1730年便开始为皇室制作甜品。

    “唉,可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奇妙的是,她开始认真地思索,自己此刻究竟想要什么。她抱紧沾满化妆品的枕头,灵机一动:“安东尼,我那个蛋糕形状的抱枕,你还记不记得?我从米兰带回来的,Maison Moschino,他们把那个抱枕送给我了的……”

    从米兰带回来的抱枕一直放在阿泰内广场酒店里,现在却没有了,大概是被老人拿去干洗了。

    “衣橱左下角的第二个抽屉,就在那里面。”

    她依言去找了,果然找到,这才稍微满意。就这样抱着它回到床上,她呆呆地坐了好久,窗外雪都停了,她才试探地喊了一声:“安东尼?”

    “在呢,宝贝。”

    “我还是很难受。无论吃的还是抱枕,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到底想要什么呢?”

    门外的人沉默了。

    她噘嘴。

    “宝贝,你……是想要一个不生气的毅凡吧。”

    “……跟他说,如果他现在来道歉的话,我就原谅他。”


    其实她不是这样的人。全世界,只有对汤毅凡,她才可以耀武扬威。反正他一逮着机会也从不惮以最恶毒的手段欺负她,两人总能扯平。来到巴黎之前的那十八年,除了汤毅凡,她对人生中的每个人,都不得不卑躬屈膝,哑忍委屈。

    她没有得到生母的遗传,学不会活得不畏人言。

    她的生母名叫易染,是80年代中国最有名的女演员之一,一生在香港和欧洲之间颠沛流离,但易染就是有本事能在废墟上走出步步莲花来。她对生母没有多少记忆,后者在她四岁时开车冲下了大海。但她记得自己曾问过爸爸是谁,生母让她重复那个答案无数次,直到她记住——你没有父亲。我独自生育了你。我就像那些植物一样,是雌雄同体的。

    在汪宅时,养母几乎每天都在对她说,她与生母出奇地像。但其实,她没有生母的清高,反而一直是没骨气、没主见的跟屁虫,怕被哥哥姐姐所抛弃。

    来到巴黎之后,她小心翼翼地踏出盒子,终于尝到了自由的滋味。现在,对任何人,她都能不在乎他们的看法,自我地活下去。她不评判别人,也不会让自己被别人的评判所影响。所以如果虞雪不让她开party,她就会直接叫她见鬼去。但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几个人,你会在乎他们的评判。堕胎之事是个无稽的谣言,你别指望精英商学院的女生有多成熟,她们无聊时一样会编排别人,而且她前段时间的确是玩的疯了点,弄得自己进了医院。只是她没想到这件事会传到毅凡耳朵里,她还不至于平白就怀疑到虞雪头上,但真希望自己知道是谁该死地多了嘴。

    过了好久,屋里才响起安东尼小心翼翼的敲门声。

    “宝贝,毅凡刚刚离开了,北京忽然有急事找他。”

    “安东尼,道歉这种事是不能等的。”她义正词严地谴责他,心里有座塔在逐渐崩塌。

    “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他呢?……你知道,这样他就可以隔着电话跟你道歉。”

    她觉得这主意不错:“我正这么打算的。”她一边拨号一边狡辩,“不是我一定要找他,是我总得给他个机会说对不起。”她朝安东尼赞许地道,“这样他就没有借口说是我不理他了。”

    她将听筒放在耳边,电话已接通,她仍自顾自地说着:“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给了每个人机会,对不对?只要他的道歉足够诚恳,我肯定马上……安东尼!”

    安东尼已经相当习惯这位小姐时常神经质的大叫了。

    “怎么了,宝贝?”

    “他不接我的电话!不,他接了,然后挂掉了!”


    随后易微婉就想起了戴高乐机场的罢工。无论如何,汤毅凡没这么快就飞出她的手掌心。然而就在她整装待发准备包抄2号航站楼的时候,安东尼从门缝间塞进来一张手写的小笺,说是毅凡走之前留给她的。

    她俯身拾起来看,一腔愧疚全都变成了熊熊燃烧的暴怒。

    那上面写了八个字:

    “罢工个头,你真好骗。”


    尽管安东尼百般劝说,半是哄半是吓,易微婉仍然执意地搬回了13区的公寓。她在阿泰内广场一向住得不舒服,现在毅凡走了,只剩一个唠叨婆妈的老保姆,这里就更不是她的久留之地了。

    她隐隐猜着了哥哥突击检查的意图——看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完全是对的。即使,这所谓的坏事根本没发生过,却莫名其妙地,闹得人人皆知了。事已至此,她有种隐隐的好奇,很想知道哥哥对她的堕胎传闻会有什么反应。毕竟,赶走她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回来找她。

    基于这桩完全荒唐的八卦,她倒生出了某种恶作剧式的趣味。

    毅凡那张小笺是在以他特有的方式告诉她——他相信她,相信她一向对他的诚实,多过相信她气头上的某句口不择言的话。更重要的是,他相信她没那个胆子在巴黎把自己的肚子玩大。汪家对叛逆孩子的那些私刑,她怕得紧。总之,他留了便笺是说,他不生她气了。

    可哥哥呢?他怎么竟隔着车窗看她一眼就放心地走了?

    看来,他所有的拒绝,都是算数的。


    人们比较喜欢的说辞是,过往发生的事情都太复杂。可是她一直知道,事情并不复杂。事情很简单,而她甚至没有为过往而伤心过,哪怕一秒也没有。她的人生没有因此而被打乱,尽管她是离开了家,独自飘零,但鉴于她本来就没什么人生规划,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被打乱。

    好像书里总喜欢写主角的人生轨迹,是如何因为一件事而被彻底地改变,而她,是可以证明那些书都是错的。

    长久以来,她只是从未得到过她想要的东西。

    你是否会一直对生活友好,尽管它是贪婪的掠夺者?


    易微婉知道,在汤毅凡突然回北京这件事上,有人知道的比她多。并不是说她有多好奇,但独自一人生活在大都市里,她总需要与别人来聊聊天。既然她搬回了13区公寓,那么有一件事是不能避免的——她和虞雪又同处一个屋檐下了。多交一个朋友总不是坏事,她又是一向看重有原则的人,因此她决定热情地与她攀交。几次假意在学校图书馆“邂逅”之后,她对虞雪讨好到近乎谄媚的攀谈,终于有了收效。不久后她就发现,虞雪对于毅凡去因的了解,并不比她多。出发之前,毅凡给虞雪打过电话(一个不知道虞雪小姐有没有接的电话),但他可是给她留了亲笔写的字条的。

    她赢了虞雪。

    如此,她一身轻松了。

    居于胜者的心理高度,她连虞雪的冷脸冰言都觉得可爱了许多。

    而至于虞雪何以屈尊与昔日鄙视的纨绔少女交朋友,她也很是明白个中原因,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有种纽带可以让女人们互相仇视,当然也可以将女人们联合在一起。而这个纽带,就叫作男人。

    “你嘴唇很干,用点润唇膏吧。”她掏出包里的唇膏递给虞雪,笑意盎然。那时她们正在一起温书,是啊,一起温书。后来回想起来,她还觉得这事十分的黑色幽默——她,竟然温书。

    那些她不会做的题目,虞雪会分外刻薄地数落她。而微婉报复的方式,就是毫不留情地刻薄地数落虞雪的灰头土脸。

    “你睫毛很稀,我有一个魔法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刷得很浓很密,要不要试试看?”

    最有趣的事,是她看着虞雪明明很想,但就是碍于面子,硬要拒绝她,而且还要一边咽口水,一边表现出自己对这些庸俗脂粉的高度不屑。

    什么都不重要!只有成绩单上的一串满分和出类拔萃的工作履历,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她何必否认自己内心真正的渴望呢?


    易微婉一直都想活得漂漂亮亮的,就是说,如果在她豌豆点大的脑子里存在过某种人生观或者座右铭的话,那么就是“要活得漂漂亮亮”。

    世界很小,人生很短,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下一个转角会遇到谁。所以,她想让自己每时每刻都是美丽的。

    养母将这作为她与生母神似的重要证据——在他们口中,那个黑白照片中不可一世的女演员,除去是个疯子之外,倒也的确是个绝代佳人。如很多美人一样,她也将容貌视为女人最重要的东西。坊间有言,即便在睡觉的时候,易染也不卸妆,从卧室走到浴厅都要穿着高跟鞋。但这不是真的,因为曾有记者偷拍下她的素颜照。可她因此而大发雷霆,命令身边的保镖砸了那记者的照相机,人则当场给揍到半死。

    无论在什么年代,传媒都是开罪不得的,那件事让她彻底地激怒了全港传媒。自那以后,他们再没写过她一句好话。从此她便成了娱乐圈里的一颗毒瘤:没演技的花瓶,无道德的恶女,水性杨花的荡妇,电影拍一部毁一部的扫把星。

    流言愈演愈烈,直到爆不出更多的料了,媒体便开始胡言乱语。他们说,1988年的圣诞,她在巴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吓坏了,更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仓皇地逃回香港,将儿子弃在了巴黎,完全不顾其生死。之后她连香港也不敢留,又直接北上。私生子的谣言当然不是真的,因为微婉生于次年的八月,时间上,太紧了点。而且,比起对那所谓私生子的秘而不宣,易染可是很骄傲地向世界宣布了她女儿降生的消息,尽管她依然不说其父亲是谁,这或许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

    那时易染身在大陆,说自己有一个私生女,这也是要有足够的胆量才能够说出口的。幸而,小微婉出生在汤宅,所以没人有那个胆子,敢将屎盆子扣在红色资本家老汤先生的头上。为这事,倒是汤毅凡成日地耿耿于怀:“要是您妈真给我生了个妹,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也许是因为汤太红星闪闪身份的特殊性,显然易染不是什么可以粘上他们家的人,所以不久她便遭他们友善地驱逐了。

    不管怎么说,易微婉的降生,在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还是颇具话题性的。二十年后,因为这个,在她贫瘠的人生中,她得以稍微拥有了那么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在她四、五岁时,她妈妈开车冲进了大海。她独自在那间破败的寒舍中哇哇大哭的声音,不知天国的母亲是否听到过。如果听到,她是否后悔过?在那之后,她又在汤家逗留了短暂的时间,直至被养父领去了汪家——凭着汪太与母亲的一些亲缘关系,她勉强算是汪家人。

    从那以后,易微婉有时还会笼罩在易染的光环下,但更多的时候,是笼罩在汪氏的光环下。

    每当听到对生母的热情洋溢或义愤填膺的追思慨叹,微婉都习惯性地不出声,只是默默地听着。

    在这你一涂我一抹的画布上,她大概可以笨拙而辛苦地勾勒出母亲的轮廓来。


    4

    二十年间,她算是在舆论的“看护”下长大的,得到过一些特权,也失掉了很多童年。二十年后,她坐在巴黎最著名的商科大学的图书馆里,听着虞雪老师咄咄逼人的教学。

    任何一节必须上的课,虞雪从不迟到,也从不错过任何一节可以不上的讲座,哪怕是最无聊的。虞雪有她的理由:“在这里,你要记得自己是中国人,一言一行都会被联系到‘中国’二字上去。如果我迟到,他们会说,中国人怎么会迟到?中国人是从不迟到,而且一向勤奋的。”

    国之名誉兴亡,匹夫有责。

    微婉实在不想打击她那澎湃的爱国热情,因为你所在乎的,于别人而言,他们并不一定在乎。就比如很多她所见过的中国学生,连同虞雪在内,他们都对名誉这两个字高度敏感。可是,有人喜欢你,有人不喜欢你,但你也只是你而已。

    周末,她也是完全程序化的生活。周五和周六的晚上,虞雪在晚上十点看两集美剧或一部电影,下厨烧一道荤菜,红烩羊肉或者可乐鸡翅。一人份的碗筷,一个人的晚餐,就着美剧或电影吃完。之后,她继续未完的作业。她有朋友,甚至有很多的朋友,但都是场面朋友,彼此并不亲近。

    她在她的世界里,像一座孤岛。

    她快乐吗?苦苦追寻到的东西,真的比得上这一路上曾失去的东西重要吗?

    或者,她从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吧?


    如果你没有真正地尝试过另一个人的生活,那你绝不会真正地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所以微婉告诉自己,虞雪肯定是乐在其中的。但另一方面,她也开始理解了毅凡会这样看重虞雪的原因——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追寻着的女孩,是会让人想要去悉心呵护她、照顾她,叫她少些辛苦的。

    像她,一个什么都不想要、不去追求、只知道天天尽兴玩的人,自然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不需要什么悉心呵护了。

    这学期,易微婉有一门用英语授课的课,是同虞雪一起上——这也是后者唯一的英语课。每门课都要分小组做作业,这门也不例外,而她有幸挤进了虞雪领衔的高智商小组,成员是她、虞雪、一个法国版虞雪和另一个法国版虞雪。

    在堕胎传闻余音绕梁之际,两个法国女生对她并不友善,但她并不介意。

    她的作业题目是《时尚品市场调查》,微婉沾沾自喜地表示,这个她比谁都熟。虞雪微微挑起眉头,斜视她:“是啊,我没闲钱买那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一次也不拎的包包,用了一半就扔掉的名牌口红。”

    “……我在蒙田大道一家店做过三个月的导购实习。”易微婉对虞雪这种奚落已是见怪不怪,她平静地解释,“我们中国人是各种奢侈品的大头主顾,所以他们很有兴趣雇一个会讲中国话的店员来为中国人进行专门地服务。”

    虞雪眉头挑上了额头,大概觉得“工作”二字之于易微婉,恰似芭蕾舞鞋之于肥硕大象一般——你左看右看,就是塞不进去。

    易微婉耸耸肩:“那时暑假,我又不想回家,正好看到了这个机会,就投了简历,然后面试,他们还挺喜欢我的,就这样。”

    看着虞雪那副难以置信的鄙夷样子,微婉终于忍不住烦躁了:“别这么惊讶行不行?我也没有一直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好吗?我住的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学生公寓,我不至于找份暑期工作还向家里伸手求助!”

    虞雪的面色有了柔和的变化,她张开的唇渐渐合上,眼睑也垂下了。但微婉并没有期待她们之间出现那种和解的美好场面,她们还没有彼此待见,更何况说得上是可以真正交心的朋友了。

    那天晚些时候,易微婉整理了下心情,开始为自己晚上的派对选衣服。细细看去,她还真是有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但这些并不是“闲钱很多”买来的。每一季各大品牌新品发布的时候,她都能得到很多还未上架,几乎是刚从T台走下来的新品。这些新品大多都还未定价,所以她并不能确定它们是否很贵。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直接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去的才是有记者有媒体的舞会,而她不过是混迹在大学里的各种夜会中,因此并不太会穿它们。对品牌们来说,她是没有所谓的名媛广告效应的。

    只有姐姐不喜欢的东西,才会通过安东尼转交给她。

    易微婉决定今晚穿这双印花踝靴,金属质感防水台和十八厘米的鞋跟都让她很有安全感;学院派小黑裙,遍布几何感十足的线条;戴蜜蜂蜘蛛耳环,左耳蜜蜂,右耳蜘蛛,这种不对称的隐喻让她感到刺激。

    出门之前五秒钟,她才想起一件事。

    上周的时候,她邀请虞雪一起去参加这个派对,而虞雪居然点头答应了。

    就在她打定主意当这个邀约不曾发生过时,世间最荒唐的事发生了——门被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个化过妆、做了头发、穿宝蓝色细肩带裙的摇曳生姿的三好学生——虞雪。

    “还不太差吧?”对方高傲地轻启粉唇。

    她单臂叉腰,下巴微抬,前挺胸后翘臀。

    真是个僵硬的性感pose,有点搞笑,但勇气可嘉。

    虞雪继续说:“准备好了的话,我们走吧。我已经查好地铁路线了。”

    “等等——”微婉转身回屋取来了自己的宝盒,递给她一支唇膏,“把这个涂上。樱桃粉色是给高中生用的,你这身打扮该配罂粟红色。”


    派对在一家名叫“Le Rosebud”的酒吧里举行,位于巴黎14区,Montparnasse,这里经常汇集电影明星和大牌作家,萨特本人就曾光临过此地。在那之后的数十载光阴中,它分毫没有改变过,而且这里调出的血腥玛丽和曼哈顿简直是一绝。

    和丹尼约会的话,你一定要熟悉这个地方。微婉还记得他们刚认识时,每晚都会在这附近游荡。他们走进一家酒吧,偷喝别人的饮料,然后飞速地逃窜,之后再去另一间酒吧。一整晚的疯玩,最后一站总是Le Rosebud。

    在他们认识的第五十五天,同样的夜游,丹尼却提出要改变线路,第一站就到了这里。

    那时才刚刚下午八点,夏令时让整个花都成为日不落天堂,此时酒吧里的人还不是太多。他和她坐在外面的吧台中聊天,一转眼便真正入了夜。

    丹尼斜睨着玻璃杯中薄荷味的黄金泡泡:“这里马上就要人多起来了。”

    “怎样呢?”微婉似笑非笑,啃咬着唇间的吸管。

    “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他眨眨蓝眼睛,“你想不想换个地方?人少的……”他俯身靠近她,轻轻抽出她嘴里的管子,“我是说……没人的。”

    那晚,他的酒是Sugar Bomb,她的酒是Cosmopolitan,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用某种方式尝到了对方的酒是什么滋味。

    如果你想在Le Rosebud和男友约会,一定要有点探索精神。吧台后面大概五米的地方,转个弯,会柳暗花明地出现一条走廊。走进去,便是情侣座。那里空间不大,但也不会过分拥挤。

    “这里还是公共场合,会有其他情侣过来的。”

    “嗯。”丹尼点头,“那我们就更得抓紧时间了。”

    后来微婉才知道,管理这间传奇酒吧的正是丹尼的叔叔。那天晚上他是早有预谋,大概他连“维修中,请勿进入”之类的牌子都准备好了。法国男人的吻让人无法拒绝,有人说女人总是相信第一个吻会告诉她们一切,微婉相信这是真理。

    总之,在那晚之后,他们约会至今。

    足足六个月了,真不容易。

    在这里她要引用汤毅凡的话来评价这个了不起的时间。

    那家伙的原话如下: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已经两桌又三缺一,这都六个月了,每次都刷下去三个,你说我这会长当得多遭人恨啊。

    您到底,什么时候分啊?

    她恨得牙痒痒,哪有他这种人,回回咒人分手。于是她喷他,非要我分手干吗?加上你不正好凑三桌嘛。

    他一脸严肃,不行,那些是你的前男友们,我可不能掺和进去,这阶级界限必须得划清。


    这厮完全满嘴胡扯,他们才不打麻将,他们的活动一般是高尔夫……狩猎是她猜的,但这两年汤毅凡频频往北非和南美洲跑,总不见得是去挖钻石吧。

    今晚,把尾随的虞雪同学安排在相对安静的吧台附近,微婉端了一杯Tropical storm,感受着齿间气泡爆裂的快感,开始四处搜寻男友。她很快找到,向他道生日快乐。

    “你迟到了。”虽然责备,但丹尼明显心情愉快。

    微婉吐舌,微笑:“胡说,中国人从不迟到。”心里默念,哎呀,虞雪小姐,你的爱国主义热血呐喊被我拿来调情了呢,真不好意思。

    丹尼笑,顺手拿了她的杯子放在一边:“在你到达之前,派对绝不开始。”

    他朝不远处的虞雪努努嘴:“你没说要带朋友来。”

    “喂,你不会没认出她吧?”微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虞雪在这种场面下很是局促,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摆了。而她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帮男生,吼叫嬉闹着。微婉咂咂嘴,把虞雪一个人丢在那边她有点不放心,毕竟这是后者第一次出来玩,而这群法国人有时候又玩得相当疯,这不是每个中国女生都能接受的。

    “让我想想……哦,对了,她是那个女生——赢了这学期的创新营销大赛,并且期末考试全满分的那个,对吗?”

    微婉右手食指悬空在太阳穴边画了几圈:“没错。聪明人那一群的。”

    丹尼故意逗她:“那怎么会和你在一起?”

    微婉嗔着捶了他一拳,随即又转头去看饮料桌。或者她该当个好朋友,去陪着虞雪,介绍些人给她认识。可这几天汤毅凡在巴黎,每天吆喝牲口一样使唤她侍奉左右,她都没有好好和丹尼在一起说过话了。

    “最近你都不在我周围……只要下课就找不到你人影。”丹尼显得无比沮丧。

    她心中一阵内疚,立时决定暂时不管虞雪了,她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13区到6区太远了。”她笑笑。丹尼-朱力安·德·费内这位正宗贵族后裔、现世资本家、巴黎富九代住在6区,塞纳河畔。他们结识的原因是在同一所商校读书,进一步相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使用同一家公司的私人服务。没错,他们同是“安东尼的孩子”。而在当年的某个关键时刻,他决定将安东尼让给她,他的绅士风度让她颇为受用。

    这是纯扯淡,13区到6区并不远,可她一时想不出别的理由来。

    丹尼果然没有买账:“我想,13区到8区也不特别近,可他们总在阿泰内广场见到你。”

    “因为我也住那儿。”

    微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其实她不讨厌男人吃醋,但此时此刻丹尼提起阿泰内广场酒店,她的脑海内瞬间就浮过汤毅凡的脸,心中好像突然滑进了一块冰。

    “我得去陪陪朋友了,她第一次来这种场合。”

    “Vivien,”丹尼拉住她,松了松表情,勉强笑道,“别同我吵架。别在今天,今天我生日,好吗?”

    “……你的狐朋狗友快把大麻塞进她鼻子了!这都是些什么人,混蛋!”

    他拍拍她的肩:“交给我,我有个绝佳人选陪她。”他左右看了几眼,朝旁边不远处戴眼镜但不失酷帅的男生打了个响指,“阿德里安,到这儿来!”

    微婉看着循声而至的男生,笑了。阿德里安当然在这里,他是丹尼的老伙计之一,也是虞雪赢得创新营销大赛的小组成员,去年期末成绩名列全级第二。虞雪应该会喜欢由他陪着她的。

    “聪明人阿德……他怎么会和你一起?”

    丹尼歪头耸了耸肩,看着朋友走来:“阿德,看看饮料塔旁边的美人儿是谁。”

    “……虞雪?她今天真漂亮!”

    微婉插嘴,调笑他:“阿德,你把人家的中文名字念的真完美,你喜欢她?”

    丹尼利落干脆地打断了她的八卦闲聊,迅速将阿德遣走。虞雪见到阿德时,眼睛顿时一亮,随即他们言谈甚欢。微婉相信,他们的话题一定会在五分钟内转到下周要做的论文上,但至少这样,虞雪会觉得度过了一个充实的夜晚,而不是在浪费时间。

    她很是满意,气也跟着消了:“不错嘛,德·费内。”

    “你从来不懂我的好。”丹尼刻意做可怜状,再次揽住她,“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

    “什么?”

    “如果我说,我想从自己的生日派对上消失一会儿……你怎么想?我敢说走廊那边的小房间还在,想不想去检查一下?”

    据说,聪明的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那么她是最不聪明的人,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生命中犯过的错。易微婉敢肯定地说,就在丹尼关上门的那一刻,她还在被那些不祥的预感又踢又打。跟她某些浪得的虚名不符的是,人们说她得到很多,但她得到过的只有空白和滑稽。

    他拥着她躺在一张窄小的沙发里,丹尼带着胡茬的吻让她痒痒的,又觉得很好受。她伸出胳膊回抱了他,他烙在她肌肤的唇瓣,越发灼烫,她后颈发麻,喉头干涩。

    “丹尼……”

    他喜欢她叫他的名字,他用髋部将她的双腿分得更开。她的心漏跳了一拍,难过的感觉将整个人吞没。不,不行,她不能这么做:“丹尼,我……”

    “宝贝,别说话……”

    她越来越难过。不是因为初次而紧张,而是单纯地觉得,不对,这一切都不对。她想要的,并不是这个吻得动情的男人,她没办法回以同样的吻,更别提回应他的其他动作了。

    “够了,放开我……我不想……放开我!”

    这不是她第一次拒绝丹尼,所以他应该知道,她是认真的。或许那天是他生日,所以他有些忘形,或许那天她放任他走到了最远的一垒,总之,他没有听从,他继续蛮横地吻她,并用双手制止住她的挣扎。

    易微婉倏地怒了,她用尽全身力气腾出一条腿,狠狠地对他当胸一脚。身体终于获得自由,她没顾得上看一眼骨碌碌滚下地的丹尼,而是迅速地理好了自己凌乱的衣衫。

    那时她忽略了一件事,男人们在这件事上,那些所谓的“因为你的自尊而甘愿停止”,其实都是“因为我的爱情而不甘不愿做出的牺牲”。

    但后来她想,六个月的时间,够了。

    丹尼是她忍的最久的男人。


    “你简直是疯了!”

    在被蛮横拒绝的时候,英俊标致的男人也会变成高额头蓝眼睛的魔鬼。可能至少她该再次温柔地拒绝,而不是在拒绝未果的状况下,将毫无防备的他一脚踢下了沙发。

    咆哮声震得她脑壳发麻。

    “告诉我,为什么!如果别人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其他男人,也都没得到过她。因为她就是做不到,只要稍微想想那件事,她就反胃加抗拒。事情就是这样,当然,她每次这样解释,也都没有人相信:“对不起。”

    “不,不要对不起。”他逼视着她,命令道,“说为什么!我不明白,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丹尼。我喜欢!”她站起身,不知是在嘲笑他,还是嘲笑自己,“我只是……不爱。我不爱,我从未爱过什么人。我以为我可以,但这次,我还是没有爱上你。”

    丹尼僵住,他像个失魂落魄的塑料袋,瘪在原地。稍微平复后,他开始在狭小的空间中踱来踱去,嘴里吐出因愤怒而发不清晰的字眼。

    微婉不怪他,她知道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地毁了他的生日。

    这时有人破门而入,她吓了一跳,缩进沙发角落。丹尼怒吼着叫那人滚出去,后者没从命,急忙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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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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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汤毅凡是必须认识易微婉的每个男朋友的。她嫌烦,但老安东尼不烦,他特别爱惯汤少爷这个毛病。丹尼的电话号码,是老人亲自口授给汤毅凡的。随后丫和丹尼联系过几次,言谈还算欢畅,两个男人就此成为点头之交。

    但即便这样,丹尼也不至于在巴黎过个生日,也把他汤毅凡大老远地从中国请来。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了,他是为了他女人而来。

    当她和丹尼从走廊那边回到走廊这边时,她看到了一个惊恐愤怒的虞雪,一个只是愤怒的毅凡和一个捂着右手、娘们儿般高声尖叫的阿德。阿德里安在流血,尽管离得不是很近,但微婉还是看到了他面前那一摊刺目的猩红。周围女生尖叫着散开,男生则或奸笑或怒骂。

    “这是怎么回事!”丹尼今晚已经不能再受什么刺激了,险些当场暴走。

    阿德扯着嗓子高叫:“那个疯女人捅了我!她捅我!用冰锥!”

    他用还完好的那只手,颤抖着指向虞雪,但没能指清楚,因为毅凡挡在虞雪前面,以保护的姿态,看着他冷笑。

    他说:“如果你还想留着剩下的那只手的话,就给我安静!”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你看到他便觉得安心,风雨暴烈,自有他扛?


    Le Rosebud于是就真的安静了。安静持续了很久,直到丹尼知道,作为今晚主人的他,必须站出来收拾残局——任何残局。

    “汤毅凡,好久不见。”

    汤毅凡点点头,握了对方伸出的手,环顾四周,似笑非笑:“地方不错,酒也上成,但人烂透了。丹尼,考虑一下要时不时地清理身边人,交些配交的朋友,这是个忠告。”

    丹尼英俊的脸空前扭曲,阿德仗势开始大叫,时不时地口出污言秽语。

    看到现在,微婉也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这种场合下,男生们总是会认为,这里所有的女生都是准备好被他们轻薄的。她居然以为阿德里安是什么好鸟,其实他也不过是个用下半身来思考的杂碎罢了,他肯定是对虞雪动手动脚了,虞雪躲闪不过,才会在气急之下用身后冰桶中的冰锥,捅开了他的脏手。

    活该!微婉睨着阿德,心底狠狠地道。

    丹尼也在同时刻猜到了事情的经过。

    事后她常常想,如果五分钟前她不是像刚刚那样一脚将他踢下了沙发,他不会脱口而出那样的一段话,那么就算他被汤毅凡当着众人的面“忠告”,事情也不至于,变得彻底无法收拾……


    但那时,丹尼不可能有什么理智,他转头看了微婉一眼,爆出大笑,再转头回看虞雪,对她出言羞辱。

    “老天,你们这些女人都是怎么回事?这是个派对,女人!你当自己是什么,嗯?你以为你是什么?那东西就这么值钱吗,嗯?你们这些……”

    他没能说完这些话,因为右侧砸来一只冰桶,嘭的一声,他被击中,随即仰面倒地。

    砰的一声,阿德的聒噪戛然而止,双眼因惊恐而被睁得滚圆。

    众人的目光聚集到了易微婉的身上——这女人刚刚朝她过生日的男朋友的右耳上,抡了一只铝制冰桶。之后她径直从虞雪手里夺来冰锥,咬牙切齿地将它架到了他的脖子边。她还记得,貌似自己当时直接坐在了丹尼身上。


    “试试再说一遍。来啊,我说真的,再说一遍!”

    事情至此,旁观众人倒有些恢复理智了。毕竟在场的都是同学,彼此之间都熟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血也流了,架也打了,他们便赶紧劝架,万不敢再火上浇油了。

    “拜托,有没有人叫救护车!快!”

    “Vivien,够了!停下!”

    她虽然手里持着那根冰锥,但她是不会下手的,她没那个胆子。可那时,没人拉得住她。每次只要汤毅凡这家伙在场,不需要他做什么、说什么,只要他在,这就会给予她无上的勇气和力量。老天作证,她很理智,虞雪是她带出来的朋友,谁想欺负她、羞辱她,那便都要从她的尸体上跨过去。

    “Vivien,住手!……他头在出血……快叫救护车!”

    她听不进别人的劝,直到汤毅凡把她像小鸡一样拎起来,拿走她手里的冰锥,很搞笑地塞回了冰桶里面。然后,他盯着她,好像看死人一般。

    “安东尼在外面,他送你们两个回去,这里让我处理。”


    “滚!”微婉甩开他的手,她跟她男朋友的事还轮不到他来管,“你带你女人回去,这里让我来处理。”

    “你处理?你就把她一个人留在外面,自己跟你男朋友亲热去了!你处理得真够好的!”

    易微婉瞪着汤毅凡,好像是他刚刚朝她脸上甩了一只冰桶似的,她感觉自己又冷又疼。不,他的话不像冰桶,而像是冰机关枪,突突地朝她扫射。所以,她对丹尼都不生气了,真的,还有什么气好生呢?为个女人,他居然教训她,他们的友情都被狗吃了吗?

    “汤毅凡,你女人她是成年人了,我不是她保姆。要是我当她保姆,以她那性子,不得先毙了我?”

    毅凡眸中似有什么东西被突然折断了,就好像他和她走岔了路一般。他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情绪已经冷静下来了。他直接再次抓住她,用手把她往门外送,一句话也不多说。

    “你别动手行不行?”她劲儿没他大,挣扎不开,只好指着不远处正痛苦但不呻吟的丹尼,说,“那是我男朋友,我和我带来的人把他的生日给毁了。你们都能走,但我不能走,我得去和他在一起。”

    “一起”这两个字她还没有说全,手腕就忽然空了。

    她一个重心不稳,跌倒在地。

    汤毅凡这欠收拾的,放手之前给个提醒会死吗?他怎么每次都这样,她又不是海绵宝宝,她是会受伤的。

    易微婉坐在地上,虞雪从她身边走过。虞雪毫发无伤,只是脸色发白。她低头看微婉,以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的姿态,神色复杂不明。半晌,她微微启唇:“谢谢你。”

    “谢个头。”微婉勉强抬头看她,此时她的坐姿狼狈无比,但她顾不得许多了,“中国人不能被欺负,对吧?”

    虞雪的眼角流出了泪,但她笑了。

    这时,汤毅凡在门外吼:“走!她爱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

    于是虞雪跟着他走了。


    幸而,丹尼的耳骨没被她砸断,到医院稍作包扎便无大碍了。然而易微婉却很丢脸地在丹尼的病床旁,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还是丹尼自己看不下去了,只好忍痛出言相劝。

    “亲爱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你砸了我,而不是我砸你吧?别哭了行吗?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呢。”

    微婉用护士给他预备的消毒棉擤了擤鼻子,声音大得特别夸张:“你干吗不直接回家啊?你家医生一个月好几万块地养着,好不容易受了回伤,你还不给他治。”

    “让我叔叔看见,他肯定要问凶手是谁。你肯定觉得我是疯了,不过我暂时还不想把你供出去。”丹尼说话牵动了耳朵,疼得他咧了咧嘴,“顺便说一下,那消毒棉不是用来擦鼻涕的。”

    微婉没管他,又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擦吧,我可以再向护士要。但帮我个忙,别再哭了,亲爱的。”

    “我们回阿泰内广场吧。安东尼可以叫我的医生来帮你看,公共医院总是要排队,那护士还一直唠叨我们没预约就硬闯了进来,烦死了。毅凡的医生也行,他一定肯借的。”

    最后这一句,她说得完全无心,然而丹尼的脸色却变了。他轻捏高挺的鼻梁,低声地说了几个词。她隐约地听出,他说的是,疼死了。身处医院,呻吟声和消毒水味,让她仿佛感同身受丹尼的痛苦,所以,她预备好了听他下面要说的话。


    丹尼缓缓开口:“Vivien,你是个不可思议的女孩,你真的是。过了今天,别人会有很多话说你。但我知道,我不后悔和你在一起的这六个月。只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微婉咬住下唇,消毒棉球在她掌心里握着,她从左手换握到右手,然后再换回左手。丹尼实在是个好人,他甚至留了沉默的空白,等着她先说这句话,可是……

    她含泪微笑:“丹尼,我不会在你生日这一天和你分手的,我毁的还不够多吗?”

    “阿德?是他活该。听着,替我也向你的朋友道歉。无论怎样,我刚才都不该说那种混账话。”他用右手触触额头,好像做了个笨拙的告别敬礼,“至于汤毅凡,我不道歉。我猜,我们两个是扯平了。”

    “Vivien,我的女孩,从这里开始,我只祝你以后幸福快乐,永远。”


    其实丹尼可以给她更好的分手祝福的,例如,祝你以后找到一个让你真正爱上的男人。

    可是当她坐在安东尼的车里前往阿泰内广场,回想整件事情时,她甚至琢磨不出他们分手的确切原因。因为她不肯跟他睡?因为她说了,她不爱他?拜托,这里是巴黎,这里是可以你爱你的女朋友,你去和其他的性伴侣上床,然后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的地方。

    “安东尼!”

    “我在这里,宝贝。”

    “我……被甩了,想不明白为什么。”

    “你考倒我了,宝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你呢?”老人的声音温如慈父。他微笑着看她:“不过,开心些。再过几个小时,太阳升起,你又将面临全新的奇妙的历险了。”


    安东尼·爱考特的名片上写着,Quintessentially公司大客户部资深经理。他任职于世界上最大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在全球范围内为位高权重的人们打理所谓的品质生活。但这对于公司客户易微婉来说,“保姆”这两个字似乎更加适合他。

    自从那年圣诞,她在阿泰内广场得到了老人从圣诞树上掰下来的姜饼小人儿后,他就成了她在巴黎最亲的亲人了。将她流放到巴黎后,养父母每年付给他几十万欧元,但他为她做过的事,却远远地超过了这个数字所能代表的价值。老人没有子女,他也照顾过其他孩子,他也娇惯过臭脾气的汤少爷和喜欢吹毛求疵的德-费内少爷,但他最宠爱的,就只有他从小看到大的Vivien小姐。

    微婉抱着丝绒做成的蛋糕,手抚着那颗粉红的丝质樱桃,甜甜地张了嘴,无比安心。

    “安东尼,我会长大的。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以吗?”

    老人却不再笑了,他看着她的样子,严肃而凝重。

    “宝贝,你长大的时候,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我一定会亲手将你交给那个对的人,然后再离开。”


    阿泰内广场的酒店大门外,黑白交加的扭曲形状的盖子出现在眼前时,微婉的情绪已经好了很多。然而,当她看见了两条长腿,以及它们连接着的身体后,情绪便又晴转多云了。

    汤毅凡正在酒店门口坐着,手里拿着的,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打火机,噌噌地擦着火。

    是啊,时不时地,你总看见那个住豪华酒店,但从来不喜欢坐沙发只坐台阶的家伙,在原地等着你。


    汤毅凡看见了一个抱着超大号蛋糕枕头,正在走下车子的易微婉。

    她昂首挺胸地走过他的身边,目不斜视。


    “下次,别为个女人跟我吼。你丫就不是这么重色轻友的人,装什么情圣。”

    “哎,小婉儿同学,每次我听你说脏话都有种被凌辱的快感。”


    6

    其实易微婉心里很清楚,汤毅凡还真就是个重色轻友的人。要不他怎么会先把虞雪安全送回家,说不定还温言软语地安慰了老半天,然后才来阿泰内广场等她呢?前半夜给女人,后半夜给朋友,这就是她二十年的老朋友汤毅凡先生啊。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她已经向安东尼打听过:“他上次为什么突然回北京?”

    老人面色凝重:“汤先生突发急病。”

    “什么?”她从座椅上弹起来,脑袋撞到了车顶。

    “是老汤先生。北京发来的急电,毅凡只得马上回去。”

    原来是汤叔叔,上次她见他时,他还完全看不出老态,身体很是硬朗,怎么突然就……

    在她自己的家里,是哥哥和姐姐一向不睦,时不时地搞出些战争来。而在毅凡家里,战争双方则被换成是一个年轻的继母和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倒不是她不担心汤叔叔的身体,但是在这种状况下,汤家只余毅凡这一个靠谱的人,所以远东董事会掀起的风浪实在是更值得她担心。

    作为中国最后一个神级的资本运营商,远东打一个喷嚏,整个金融界都会立马跟着抖三抖。

    一想到毅凡身上背的担子,她觉得自己的感情问题便不值一提了。


    当晚她赖在他的套房里不走,硬是说了一夜的话。

    “你爸怎么样了?”

    “暂时稳定,只要不再受刺激,而且要好好休息。我嘴皮子都磨破了,老爷子才终于肯退休。”

    “那你该多在家里待着,跑来巴黎做什么?”

    “在欧洲还有些没清的产业要料理,全是收尾工作。”虽然是午夜两点,但毅凡还是叫了酒到房间,是他们两个都喜欢的Cosmopolitan。她呷着甜丝丝的液体,不知怎样能安慰到他。

    “一定要你亲自来?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处理吗?”

    “可以相信的人只有我自己。”他看看她,见她皱眉头做思考状,失笑,“咱能别装聪明了吗?这些事你不懂,就别硬找参与感跟着瞎掺和了。”

    她笑了笑:“我又没说我聪明,我从来也不是聪明人,我就是关心你而已。”


    “你们家人的聪明已经被你哥占得全全的了,没剩一点儿给你跟你姐……不过,幸好是这样。”毅凡向后靠向沙发,将杯中酒饮尽,“说到这个,你都四年没回家了,你还想在巴黎赖到何年何月啊?”

    “是他们不让我回去。”微婉抿唇,做个笑颜,“再说我也不想回去。”

    毅凡静静地看着她:“何必呢,有些事,别记那么久了。再说,回去也不一定就是回汪家……可以住的地方还有一大把,任你选择。”

    微婉没再答话,他说有些事别记那么久,但记忆这东西哪里由得人来选择。她只是想快乐,巴黎的易微婉就是快乐的。虽然她在这里很孤单,但是她活得自由而舒服。

    她抬头,才发现他面色很白,嗓音也哑了。她担心地问:“病了吗?”

    “嗓子疼,最近北京的天能把人给呛死,幸好你不在。”

    汤毅凡就是这种男人,他只说嗓子疼,而不说自己是感冒了;他只说鼻子难受,而不说自己对什么起了过敏反应;他只说头疼,而不说自己是在发烧。他永远只说哪里哪里不舒服,打死他也不承认,那是因为自己病了才不舒服的。在他心里,自己永远不得病。

    微婉伸手摸他额头,他随即缓慢地闭上了眼睛,任她轻轻地抚。

    于是她知道,原来今天是汤毅凡的“猫一日”。


    她继续揉他,让这厮舒服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不早了,她说:“我走了,你睡吧。”

    结果他睁眼就急了:“易微婉,你有没有人性?”

    “哈?”今天从早算到晚,发生的所有事儿都是他比较没人性吧?

    “我这都病了,你还留我一个人睡觉。”


    微婉有感觉,毅凡这次回巴黎,根本不是为了什么未清的产业,而是为了一个人。她向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头脑,从小懂到大的事只有两件,就是讨好人和谈恋爱。正因为这样,她看旁人时也总只瞧见那些感情——张扬跋扈的,若隐若现的,讳莫如深的。

    她不知道毅凡送虞雪回公寓的那一路上,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她现在看着熟睡中的他,出神。他将头搁在肘窝里,鼻梁与唇都重重地沉进阴影里,只余对一个男人来说长得过分的睫毛,那睫毛微翘地探进灰白的夜光中。她觉得,他今晚是被什么事伤到了。

    她甚至不能开口问他,究竟哪一天回京。她翻了个身,闭眼,试图入眠。

    睡意模糊中,某人从她背后凑过来,凑得很近。他居然没睡着,听他说话还特别精神,带着那股消遣她的无赖劲儿,他对闭着眼睛的她说:“死孩子,你躲到酒吧后台干什么去了?”

    她翻回身,揉揉眼,发现他正撑着头看她。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在黑暗中依然那么明亮。今天她挺伤心的,真没心情陪他玩,所以她说:“我什么也没干成……”

    “这么说,你还企图干什么来着。”他霍霍地磨牙,好像要咬人。

    “你别挤我,我要掉下去了。”她手摸着床边,一点点地让他,他却还得寸进尺了。这人今晚不太正常,这床这么宽,他睡得好好的非挤她干什么。眼看没多大空间了,他怎么还不依不饶啊?

    直到她半个身子都悬空了,这位爷才终于撤回去。他愤愤地道:“以后企图也不许有,明白?”

    “你管得着吗?你别老自以为是我哥。”她顶嘴归顶嘴,说实话,长这么大,她心里总会把他当成亲人看待。那感觉是在偷偷地幸福着,又好又安稳。

    他沉默良久:“是。如果我是你哥,就不只是管你了。我能对你干的事,估计会有很多。”

    这话将她的心生生地切了一块下去,那个把她赶走,从来不看她的那个男人沉默而决绝的背影,就像一把刀,狠狠地剜在她的心上。但就算全世界都对汪敬哲与她之间曾发生的事有了最难堪的猜测,她也曾希望,有一个人不会。她咬紧唇,翻身下床,回自己的房间。

    汤毅凡拉住她的手臂,不顾她喊疼地硬是把她给拽回来。

    她刚想发火,抬头却迎上一张求和的脸:“我不问了行不行……你别生气。”

    次日晨起时,他坐在两个枕头之外,手指在面前的平板上划来划去,大概是在收邮件。本来在她怀里的抱枕,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抢走了,跑到了他的背后去。一个卖相正经不赖的大男人,靠在一块草莓蛋糕抱枕上,还真是有种怪异的美感。她打了个哈欠,拨开面前凌乱的发丝。

    “醒得早啊你。”

    这才早晨六点,他们开始睡觉的时候都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她半梦半醒,想再多睡会儿,于是放下脑袋,翻身闭上了眼睛:“昨晚忘了问,你哪天的飞机回京?”

    尽管屏幕上面有时钟,毅凡仍然习惯性地转过手腕看手表:“……十五分钟之后。”

    微婉“嗯”了一声,之后,她这才意识到这话的意思。

    她一个激灵,翻身而起,瞪大眼睛看他:“什么?”

    “飞机是今天早晨六点十五的。”毅凡无动于衷,眼睛好像定在了液晶屏上。

    “那你还坐得这么稳当?”她蹬鞋下地,芭比房的粉丝绒拖鞋居然就在她脚底下。安东尼还真细心,估计他老早就觉着她不会让汤毅凡这欠收拾的孤孤零零地一个人睡。她知道一个人睡在空房子里的感觉有多坏,在她难过的时候,也希望身边能有人陪着。

    她飞快地拾起外套,甩在自己身上,而那个眼看就要误飞机的人却兀自岿然不动。

    他抬头看她:“反正怎么也赶不上了,着急也没用啊,我改签下午那班就是了。”他朝卧室外面一点头,“先去把饭给吃了,培根鸡蛋。这回别扔蛋黄,小婉儿同学,营养都在那里头呢,我特意让他们双面煎的。”

    “你怎么回事啊?知道飞机几点还坐着不动?”

    老天作证,她是一片好心,结果他倒先怒了,iPad往旁边一甩,好像那是个枕头摔不坏似的。然后,这人莫名其妙地站起来就朝她吼。

    “你到底吃不吃饭!”


    不过他吼归吼,到最后她也没吃蛋黄,打死也不吃。


    几个小时之后,易微婉就知道了汤毅凡故意误掉飞机的真正原因。

    她看到了虞雪出现在阿泰内广场的底楼大厅里,与汤毅凡一样的苍白的脸和沙哑的声线。虽然这是很恶俗的戏码,但她一直觉得,这是很浪漫的事。如果一个男人这样为她而留下,哪怕只是几个小时,只为让她赶得及再看一眼,说声再见,那她这辈子就会跟定他。

    可惜,没有人为她而留下。她的那些人,都走得比她早。

    她知趣地躲回了楼上的房间,让这对情侣独处。在楼梯拐角,她瞥见了虞雪身后牵着的一个行李箱。

    你瞧,女人就会这样的,跟定你。


    微婉又偷偷地问安东尼:“他改了几点的飞机?”

    安东尼答,一个小时之后。

    微婉想了想,那么在他出发去机场之前,他大概不会有时间留给她了。她突然不想在那里待下去,于是她低低地道:“那我回公寓去。”

    到了13区的公寓楼,她一入楼道就看见隔壁的房间已经清空了。服务人员正在打扫,房东说近几天就有新房客搬进来了。她恍惚了一会儿,随即笑自己后知后觉,虞雪肯定是和汤毅凡一起回国了。事情是这样的,他这次停留巴黎,就是为了争取她同他一起走,而她昨晚没有答应。天晓得,虞雪是个脊梁骨多硬的姑娘,断不肯受汤少的安排的。但到了最后,还是爱战胜了一切。她终于放下了心结,成全了彼此。

    微婉目光空洞地想将钥匙捅进锁眼,眼前却出现幻影似的什么都看不真切,与男朋友分手的阴影,竟拖延到这时才开始向她袭来。她连着打了三个喷嚏,喉咙也火辣辣地痛,她扶着墙咒骂起来。

    在这春夏交替的时节,欠收拾的汤毅凡带着他女人双宿双飞之前,居然还不忘把他的感冒留给了她。

    门终于打开了,她拖着双脚进屋,倒在床上,闭了双眼。分手后她总要例行地堕落一下,睡它个昏天暗地,可这次,她却失眠了。她想仔细地回忆丹尼的好,脑中却像有块橡皮擦,把好的坏的全部都擦了个干净。

    她竟然记不起丹尼的样子了。

    该死的欧洲人,那个骨骼结构除了让她记得那个大鼻子外,还能记起什么?

    她居然是在为一个连样子都想不起的前男友而痛苦失眠?

    这段时间以来,汤毅凡可不知道她有多么卑躬屈膝地给他女人面子。她已经很少带人来自己公寓了,都是尽量去外面玩。而就算她在外面玩,只要半夜回公寓,她连走在楼道里都轻手轻脚地不敢出声。她知道这是虞雪温书或做作业的高峰时段,一点声音都会让她分心。如果更晚,那她无疑更不敢打扰人家的睡眠了。她有时连鞋都脱了,光着脚踩在冰冷的石灰地上,就差没四肢接地地爬回房间了。

    这事很奇怪,她对汤毅凡本人可是一向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但对他的每个女朋友,她却都能相当容忍,尤其是这位虞雪小姐。因为是他亲口说了“她不同”的,于是她尤为容忍,简直到了讨好的地步。她在学校加入虞雪的智囊小组,出了学校还带着虞雪去和她的朋友们玩。最后,她几乎是因为虞雪而搅了丹尼的生日,直至她与丹尼分手。

    天晓得,她这么好,虞雪应该和她约会,而不是去跟汤毅凡。

    不管怎么说,现在那两个人消失了,她也要找回自己丢失的骄傲,做回那个巴黎的芭比公主。Vivien是整间学校公认的美人,天生她的工作就是把美丽撒播给尽可能多的男人,而不是为某一个前度男人而黯然神伤。

    在汤毅凡与虞雪离开之后,又逢假期,易微婉连课业的烦恼都随之没有了。易微婉颇为尽兴地过了几个星期,回公寓前所未有的晚,醒着的时间前所未有的少。

    她舒舒服服地告诉自己,这,就叫作春风化雨,劫后重生。


    易微婉不是那种会用很多时间来“探究内心”的女孩,她没有深度,也不觉得自己因此有什么损失。

    但即便是她浅薄的头脑,也都察觉得出,有些东西,在那些糜烂的日子里,崩塌到溃不成军。


    这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凌晨三点,当圣路易斯安那的季风吹过大西洋,到达她散发着酒精汗味的发丝中时,她被这突然意识到的改变而迎头痛击。

    因为就在她试图将舌头伸进对面那个帅哥嘴里的时候,她发觉自己做不到。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做不到那件事,但在这几个星期中,她连亲吻的能力也丧失了。

    她狼狈地逃走,跨越这个潮湿恶臭、遍地狗屎的城市,回到自己的那处蜗居。走廊中的灯已经坏了好几天,没有人来修,她一不留神就被绊倒在地。黑暗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挪到了家门前。楼道比从前干净了不少,她可以放心地坐着,不怕弄脏裙子。而如果此时有鬼魂在默扫门前雪,那她就更愿意留在这里了,因为她会让他带她回家。

    手机叮叮咚咚地响起来,是汤毅凡。

    绿幽幽的字恰好让她想起他猫一样的眼睛。她喝完酒晕乎乎的脑子,还能清晰地算出两国的时差:现在北京是晚八点,正是约会开始的好时光。

    她肯定是喝醉了,而他恰好这时候撞上枪口,那就别怪她拿他开涮。她不接,也不想挂断,就那样贪婪地盯着来电显示上他的名字,她倒要看看他多久会挂掉。于是,她幸灾乐祸地听着手机铃声响到停止,之后又响……

    七个未接电话,第八个正在响着。

    好嘛,好嘛,她邪恶道,有本事你打到十个,我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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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7

    她等,他也真的一个接着一个地打过来。就在她沉浸在整蛊汤毅凡的快感中时,正对面咔嚓一声,之后光线冲入了瞳孔。她痛苦地“喂”了一声,捂住眼睛,闭眼前的一瞬间,她看清了正对面的门牌号,这才知道原来真有鬼魂存在。

    对面就是虞雪的房间,而这个房间几周以来一直空着,不可能有人在。

    鬼魂开口说话,听起来是因为在酣睡中被铃声吵醒而非常烦躁:“拜托你接一下电话吧,整层楼都要被你吵醒了。”

    她响亮地打了个饱嗝,仍然不睁眼。

    看来那还是个男鬼魂,讲中国话的男鬼魂。

    恰在这时,第十个电话响起。

    恭喜你,汤毅凡先生!


    她接起来:“汤毅凡,约会还顺利吗?”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高得出奇,就好像刚才喝的不是一打的龙舌兰,而是半吨的肾上腺素一样。现在,她想小声说话都做不到,只能继续轰隆隆地大叫,“吵醒我睡觉了少爷,你这回国没多久,连时差都忘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希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喝酒。”

    干吗啊人类们,开心点儿不成吗?她喝多了这是常见的事,所以他就只问她身边是不是有人。

    真的,不仅耳朵根这人很怒,就连对面的鬼魂都不打算给她好语气:“如果你一定要在这里接电话,可以麻烦你声音轻一些吗?”

    她清醒了点,撑着墙试图站起来,还伴着汤毅凡粉饰太平的答话。他是个特别蹩脚的伪装者,跟她一样:“……这么说有人。不错,这下我对你放心了。小婉儿同学,介意让你男朋友接一下电话吗?”

    她直接把电话挂了,于是对方开始打第十一个,不过她死也不接了,管他打多少个。

    鬼魂彻底无奈,走过来几步,想扶她站起来,但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后,立刻退到了几米以外:“天,这是喝了多少酒……不像话……”

    微婉哧哧地冷笑:“你周五晚上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之后她便设法从手包中摸到了钥匙,然后开门上床,头昏脑涨地睡了过去。

    睡魔降临的前一秒钟,她尝到了唇间咸咸的味道。


    次日上午,微婉被门外锤钉钉子的声音吵醒。这是很久以来,她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居然才睡了七个小时就被打断了。她怒不可遏,翻身下地,拉开了门,果然噪音的来源就在她房间的正对面。

    比她还高的木制折叠梯两脚张开,上面有个穿白背心和蓝牛仔裤的年轻男人。他身材修长,肩膀很宽,正对着坏了很久的走廊灯抠抠弄弄。如果不是她头疼得厉害,再除去她的起床气,她还是能看清他有张眉目清秀的脸的。但现在,她只能揉着太阳穴,认为他有张欠揍的脸。

    “你在干什么?”这种大小姐专用的无理取闹的口吻,一向是她的姐姐用,她很少用,但她现在就是看他不爽。

    “……修灯泡。”对方居然心平气和地回答了。

    “我看不出来吗?”她继续发怒,“我的意思是,你就不能找个其他时间修灯泡吗?现在是周末早晨!”但看着廊窗外强得刺眼的阳光,她不得不在话后三思了一下,于是她尴尬地改口,“呃,周末上午……”

    陌生人抱了双臂,似笑非笑地看她。她没办法:“好!周末中午!总之,这个时间有人在睡觉,好吗?”

    陌生人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她的话。这时她盯住了他的白背心,真见鬼了,她一直最控穿白上装的男生。

    可白背心讽刺地开口了:“我想说的是,你周六早晨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微婉倒吸了一口气。

    原来他就是昨晚的那个鬼魂。

    居然拿她的话来回她,天,她这辈子都没被人堵得这么郁闷过。

    陌生人一步一步地重新爬上了折叠梯顶端,将灯泡不紧不慢地拧上,然后开始“嚣张跋扈”地敲第二轮钉子,那声音撞得她脑门子突突直跳。就在她处心积虑地想如何反驳时,他完成了他手中的工作,下来走开几步按下了开关。

    灯啪的亮了。

    “修好了。”陌生人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蹲下将锤子钉子装回旁边墙角的工具箱里,然后才抬头看她,“我煮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点?”

    这邀约来得太突然了,微婉实在搞不清状况:“呃,我要睡觉。”

    陌生人抬腕看表,那一瞬她心揪得厉害,好像这动作什么人做过。他盖上工具箱,起身:“那你继续睡吧,我下午一点出去,在那之前都行。”他拎上箱子,走回房间,临关门前回头朝她露齿一笑。

    “对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是你新邻居。”


    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地暴露在任何人面前,都足够让她撞墙自杀,而且她还会留下遗书要求立即焚烧尸体。更何况,这还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年轻男人,会修灯泡,会煮醒酒汤,说话会抖机灵……嗯,还真挺机灵,她喜欢。如果她是精心梳妆过的,刚才她就会直接与他约会。

    想到这里,她将最后一丝睡意甩在脑后。回到房间里,她开始洗脸刷牙,挑选衣服。

    一切都收拾妥当的时候,刚好下午一点五分,但约会略微迟到反而更显得女方矜持得体——女孩子都会迟到一点点嘛。在这五分钟内,对方会忐忑不安地思考她不露面的原因。然后在她露面的时候,喜悦之情会增加好几倍。

    临出门前,她接了汤毅凡的第十二个电话。她兴高采烈地表示,自己终于找到了医治失恋痛苦的良药——隔壁新搬来一个帅气的陌生人,她对易凡说他如何好玩如何体贴(“醒酒汤哦”)。汤毅凡忍俊不禁地叮嘱她,分手了可别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Vivien前男友俱乐部现在打牌正好够手,于是就没人在旁边递烟了。

    她酒醒之后,世界果然一片大好,连“狗一日”都分外可爱。

    微婉美滋滋地出门,轻触隔壁门铃,却没人应。她急躁起来,重敲几下,但门里依然一片沉默。她这才意识到,他人已经走了,他居然连五分钟都没有等她。你准备了一肚子的钓男人上钩的调情语句,完全没处使,这郁闷才真叫大发。

    这男人是死脑筋吗?拜托,她只是迟到了五分钟而已。

    那种“没人为我而留下”的落寞又袭上心头,她突然很想知道虞雪是到底怎么遣走落寞的。

    可能没有那么多男人会在马路上回头看虞雪,但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愿意为她而留下。她值了,夫复何求呢?

    微婉噘着嘴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下午,易微婉窝在阿泰内广场的套房里吃了好几份牛排,不是在她的芭比房里,就是在汤毅凡的套房里。她知道他在这里至少签了一年的合同,这间窗口位置很好的套房,只为他一个人留着。即便他不在,也不会订给别人。于是,她可以随意地霸占。毅凡并没在巴黎置产,他甚至说过他不喜欢法国这地方,软骨头多得紧,叫他看着腻烦,且,她援引他的原话——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地方。


    可是,这里正适合她这种没有前途的人待,于是他话又说回来:“既然您要在这儿长住,那我不来也不是个事。”

    于是这几年他频繁地来巴黎,并且择了处酒店——她的酒店。他订下了一个房间,算作他的“长期落脚点”。

    安东尼送甜品进来的时候,她正对着蒙田大道美如梦幻的街景发呆。

    老人微笑启口:“宝贝,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知道。你在想,‘今天下午过后,这姑娘会胖成熊猫’。”微婉恹恹地搅着碟子中香浓的奶油,“不过我不在乎,说真的,安东尼,漂亮又有什么用呢?”

    “不是。我想的是,你现在需要一个最好的朋友。”


    两个小时后,易微婉就坐在前往伦敦的班机上了。这是几周以来她头一次全身心地感到喜悦。

    刚才,就在她吃完最后一口松露之前,安东尼告诉她,他刚从公司总部得知,伦敦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三天前迎回了主人。如果她愿意,随时可以去拜访。微婉当即就决定,接受安东尼的这个邀约。

    “我马上打电话给Yvone,说你日落之前会到骑士桥。宝贝,周末玩得开心。”

    你可能认为,客户允许安东尼直呼他的名字,这会让安东尼感到很荣幸。但事实上,该感到荣幸的是该客户。因为能让老安东尼待见的孩子,世界范围内,十根手指就可以数得过来。而如果微婉这时还记得起新邻居的质问的话,那她就该感到解气,因为她在周六的早晨,其实是有事可做的。

    只要有一个Yvone Chang在她身边,她的周末上午就不会无聊。


    8

    蒋怡风,一个打破“单亲家庭孩子不幸福”谣言的最好范例。她是微婉在德微中学的同学,也是她的终极闺蜜。除了出生就见面的汤毅凡外,蒋怡风是她认识年头最久的老伙计了。微婉只读过几个月的女中,之后就回家请了私人老师。她中学唯一美好的记忆,就是交了蒋怡风这个好友。她们的友情由来久矣,说起来,她们的友谊还是从她们十二岁那年的那起欺凌事件而开启的。

    起因是,那时一个喜欢易微婉的男生,想要送玩具给她。男生被其他小孩子笑话,说他和养女混在一起。于是男生改换了主意,将玩具送给了另一个女孩。微婉很难过,下课时,她趁女孩不注意,将玩具偷偷地拿了过来。后来东窗事发,女孩恼怒地骂她是下贱的养女,将她推倒。她头撞到了桌脚,流了很多血。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这事被她的姐姐知道了。下课后,姐姐带着她的一帮手下,扣着那个小女孩的双腕,把她拉到了盥洗间里。姐姐按着她的头,要她在微婉面前下跪。小女孩挣扎着不肯跪,还咬了姐姐的手,于是姐姐大怒,叫跟班轮流地掴她耳光,直掴到她双颊都肿得高高的,哭着求饶才停止。

    微婉看不下去了,求姐姐停手:“也不至于这样对她吧,我也没怎么样,只是破了皮而已。”

    姐姐丝毫不为所动:“可我今天很无聊。”她想了想,“喂,你们有没有人带了剪刀?给我把她的衬衫剪烂。”

    有人带了剪刀,还不止一个人。姐姐坐在洗手台上,看着众人七手八脚地扒了女孩的衬衫,大笑着把它剪成碎片,丢进马桶。女孩白皙的皮肤裸露在外面,高声的哭叫变成了低沉哑忍的嘤嘤而泣。她颤抖着环抱住自己,连反抗都不敢了,只是拼命地向后缩。

    微婉僵硬地站在原地,双拳攥得紧紧的,她也在颤抖。

    姐姐这才一身轻松地从洗手台上跳了下来,蛮横地将衣不蔽体的女孩推倒在地。她还不解气,又踢了她一脚:“你嚣张啊!你再嚣张给我看!你不是很贱,很会勾引男生吗?那以后都不要穿衣服,再去勾引好了!”

    骂完这些,姐姐拍了拍巴掌,对跟班和微婉说:“我们走。”

    微婉没有听姐姐的话,本来一件很小的事,现在居然让姐姐给弄成了这样,她不懂这是为什么。一股灼烫的气流从她的胸中升起来,将她噎到窒息。那女孩蜷缩在地上痛哭,脸是肿的,衣服也没有了。这都是因为她,都是她造成的。这个女孩叫她养女没有错,她自己也听习惯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样叫她的,她不介意的。更何况,姐姐她自己,在家里面,在爸爸妈妈哥哥听不见的地方,也是这么叫她的啊,也没有人会打姐姐耳光,扒光姐姐的衣服来羞辱她。

    为什么汪凌茜可以做想做的事,而别人就不能呢?

    还有她的这些跟班,只是为了附和她们的汪女王,就不问原因地打骂别人。为什么这世界上有人可以随意地欺负人,都不感到一点内疚?打人的手,难道自己不会痛吗?

    “婉儿,你在做什么?我们走!”汪凌茜不耐烦地说。

    “不行。”微婉缓缓转过身,语气很坚定,“不行,不能这样走。”

    姐姐诧异:“你在说什么啊?”她一步步地逼近微婉,似笑非笑,“婉儿,你不会是……同情她了吧?她欺负你,你还同情她?”

    微婉咬紧唇,但没低头。

    汪凌茜翻了个白眼:“天,你还真是懦夫,你活该被欺负。不过呢,现在我命令你跟我走,你是不是不听我的话?”

    其实微婉怕得要死,她不敢反抗姐姐,从来不敢。她知道姐姐已经很愤怒了,可她不能丢下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孩在盥洗室里自己走掉,她不能这么做。

    下一秒钟,她开始脱自己的衬衫。脱下之后,她将它递给了女孩。女孩很害怕,根本不敢接。

    “你……”姐姐惊愕。她没有想到,婉儿真的敢忤逆她的命令,“好。好吧,随你,我们走。”汪凌茜军团集体走掉,只留微婉和女孩在原地。

    微婉知道盥洗室的瓷砖地板冰凉冰凉的,她也怕得想哭,她朝女孩吼,声音凶狠:“喂,你快点把衣服穿上啊!”

    女孩好像被她吓傻了,依然没有接。就在这时,几个大人从盥洗室的门口疾步走入。女孩家的保姆没有接到小姐,于是和几名教员一起,在满校园地寻她。这下他们可找到了,原来小姐正在受欺负。后面发生的事看起来都很自然,罪犯被当场抓住,她恶劣到打人还不算,还要脱光人家的衣服,小小年纪,心肠竟这样歹毒。

    事情愈演愈烈,没有正常的父母可以容忍女儿被这样地欺辱。他们对校方施压,要求必须开除易微婉。爸爸妈妈的态度倒也一样强硬,他们说婉儿不会做这样的事。做这事的,一定另有其人。爸爸叫她到书房里面,严肃地问她:“婉儿,不要怕,我们不会让人冤枉你。你说出真相,爸爸妈妈都会保护你的。”

    微婉在养父面前倔强地沉默了一整晚,不是她多么高尚,不想出卖谁,而是她知道,如果告发了姐姐,她以后的日子就别想过了。那女孩只有在学校里才会面对汪凌茜,而她却是不论上学还是回家,都在姐姐的手掌心里,任她想捏就捏,想抛就抛。所以最终,她什么也没有说。爸爸很失望,对她说,如果你真的欺负了别人,那我们是不会包庇你的。


    在整件事中,受害人完全没有提到有另外一帮人对她进行了欺凌。面对所有人将所有罪过都推到易微婉身上的事,女生一言不发。微婉猜想,她递过去的那一件衬衫,并没有让她和姐姐变得不同。她和那帮人一样,都是那么坏。她尝试过,在恶中保留一点善。可这善,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结果。

    如果她真的就这样被开除,她可能会从此堕落,真会将她最后的一点善也泯灭掉。

    幸好,老天将怡风赐给了她。

    就在她已经被定罪,一切即将尘埃落定之时,她遇见了怡风。

    那天,她在教学楼楼梯的底端,抬头看向宽敞的楼梯和大大的窗户。这所私校的校园很棒,楼梯宽得像大酒店的舞台。她看见透过窗户射进来的光,光海里有个娇小的身影站着,她刚刚从校长办公室里走出来。微婉认出,她是从香港来的转校生,叫作蒋怡风。当时的她们不是很熟,并没有说过话。

    怡风沿着光,走下楼梯。逆着光,她的五官渐渐明晰:她有极精致的鼻子,很大的杏仁眼,齐刘海,一头卷发像洋娃娃一般。她说:“我替你作了证。那天我在盥洗室里,我听到了整件事。欺负她的不是你,是汪凌茜和她的奴才们。”她声音软软的,但很有力量。

    微婉低了头:“可我没有阻止她们,我坐视所有事情的发生。我想,其实我也很坏,对吧?或许我是应该被开除的。”

    “你说得对。”怡风走到她的面前,“那样的话,我也是坏人,我比你还坏。在最后你至少脱下了你的衬衫给她,你做了正确的事。而我则全程躲在里面,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如果你该被开除,那我更该被开除。”

    微婉摇头,她很想哭,但这次是因为温暖:“不,你现在……就站出来了。”

    怡风很义气地拍她的肩:“所以说,想要脱离坏的成为好的,永远都不会晚。无论你几时站出来,最要紧的是,最后你选择站出来,你说对吗?”


    后来,姐姐受到了惩罚。姐姐认为,这是因为她那晚在爸爸的书房里告了密,所以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过得颇为悲惨:全体女生都孤立她;一些男生跟着远离她;另一些男生则恶毒地靠近她,因为他们知道这一个是可以用来随意取乐的,没有人会帮她。只有怡风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并肩反抗所有的恶意和敌意。

    后来她不得不退学,回到家请私家先生授课。但她想那些自己为此而付出的惨重代价,也都是值得的,因为她得到了一生的知己——怡风。


    十八岁来到巴黎后,她也没有和怡风断了联系。事实上,怡风是她唯一一个没有断联系的姐妹淘。其余朋友要么不知道她离开汪家的真实原因,要么是知道了,不愿或不敢再和她联系。只有怡风一个人,知道全部的真相,还始终站在她这一边,挺她到底。

    怡风的母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拥有一家IT公司,该公司市值已超十亿美元。每个女强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负心的男人,海德公园一号三楼的公寓,就是当年怡风爸爸送给她母亲的分手礼物。怡风念完小学时,离开了出生长大的香港,随母亲来到了上海。父母的离婚手续彻底办完的时候,她又对母亲表示自己没有兴趣跟某个卡塔尔首相做邻居,她想留在中国大陆生活。

    所以,海德公园便由此空着了。

    这次怡风决定开启这套并无任何幸福回忆的公寓,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

    微婉到达肯辛顿商务区时,已经傍晚。天空散发着香槟色的光泽,她的手机适时地响起。

    “婉儿你好快!我们直接去吃饭怎么样?我要饿死了!”

    听到老朋友声音的感觉着实不错,却也让那些或远或近的过往更加历历在目。微婉摸摸肚子,回望一眼人流攒动的骑士桥地铁口。

    “怡风,或者我们只叫个外卖,选部电影看吧……”


    电影是她们成长过程中的最爱。Pretty Persuasion,讲的是一个拥有美丽、智慧和野心的十五岁女孩,将世界玩弄于股掌之上,最终却被自己的贪念而反噬的故事。因为实在看过太多遍了,所以微婉和怡风都可以依样背出整部电影的台词。她之所以提议看电影,只因为微婉不想在诉苦时,声音一落就安静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不止讲了丹尼,还讲了自来巴黎后发生的所有事。

    在这个冗长枯燥故事的结尾,怡风只沉了下巴,眼神深深,语气半惋惜半费解。

    “这么多年了,你们居然还是没有在一起。”

    “……你说谁?”

    “你,毅凡,还有谁?你!毅凡!”怡风举起遥控器将电影静音,“易微婉,全世界只有你不知道,他爱了你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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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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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婉笑了,笑得很真心。

    她当然知道,她怎么会不知道?他一直都爱她,她也一样。自记事起,她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就好像从娘胎里走这一遭出来,就为见到他似的。可他对她特别坏,老惹她哭。他喜欢捏她鼻子,长大后还坚持地认为,她鼻梁之所以又高又直,都是他当年捏得好的功劳。她反唇相讥,那你也揪我耳朵来着,都被你揪成招风耳了!

    汤毅凡就厚颜无耻地笑:“那可不对,我揪的是你耳垂,所以应该是如来耳。多好,这是福相啊!”

    小时候,他还喜欢举着她在他家花园子里,从东头跑到西头,再从西头跑到东头。她长大后有恐高症,肯定也是因为这个。

    对这项罪行,汤毅凡也没有否认。他还表示,她应该感到幸运:“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想过,要是我滑行一会儿把你朝前一扔,你会不会像纸飞机一样,就飞起来了。”

    他还当她是纸飞机呢。

    “反正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往死里头折腾!”

    “这您可冤枉我了!我啊,是长到十岁后才知道,您不是我亲妹妹。”

    这是事实。她也是到了好几年之后,才知道他竟然不是她的亲哥哥。这位小爷在发觉这个很软的小姑娘不是他的亲妹子以后,就问心无愧地,彻底地把她当作了自己的玩具。她可不想任他欺负,被捏疼了就歇斯底里地哭。他怕他爸听见,于是就披上羊皮,装作好人。

    他亲她一下:“别哭,我爱你。”

    她才几岁,觉得他突然变温柔的样子很好玩,于是就不哭了。现在想想,那可真是很没骨气的一件事。

    她经常哭,尤其在妈妈死后。但即便妈妈在世,她也从来不理小女儿。她想吸引妈妈的注意力,所以便想通过哭来实现这个愿望。结果妈妈的注意力没吸引来,倒引来一只会说我爱你的大灰狼。后来他们稍微长大一点,他渐渐改了口,但仍是说别哭,只是后面应该说的“我爱你”却没了。她很不满意,决定哭到他说“我爱你”为止,结果就因为这任性的举动,而被他打了屁股。

    那时汤毅凡的爸妈老不在家,他家的阿姨保姆又往死里惯他,所以根本没人来管这位混世魔王。她们看见他欺负她,也不帮她,还把嘴一掩咯咯地笑着躲出门去。她抓着阿姨的衣角哭诉,阿姨就说:“婉婉乖,毅凡哥哥不是欺负你,他是喜欢你呀。”

    她还想再反驳几句,结果便马上被从后面追过来的汤毅凡一把捞起来,像捧元宝一样地托在胳膊上走了。

    再后来,她要离开汤家去上海,汤毅凡当然不喜欢玩具被拿走。在她出发前夜,他把她劫到他的卧室,藏在了衣柜里,然后门死死地关上。他凶神恶煞地叫她不要出声,她在黑暗里坐着,不久就睡着了。

    据汤叔叔说,后来他们找到她时,她已经满脸紫青,离窒息而死仅一步之遥。当然事后汤毅凡被狠狠地抽了一顿,但他完全不后悔自己差点谋杀她的这件事。

    有人说,家猫会在你睡觉的时候,安静地观察你是否死了。如果它确认主人已死,那它就会开始吃主人的尸体。

    易微婉敢肯定,汤毅凡每晚都是这样看着她睡觉的。他这辈子最恨的事,就是当年没能成功地憋死她。

    当然,他加诸在她身上的所有暴力,她在更大一点的时候便悉数讨了回来,她踢他踢坏了好几双鞋。

    就算不再住在一起,他们还是彼此最亲的人。年岁渐长,他个子高高的,越来越帅气。早晨他把煎蛋切好,放在她的盘子里。她说不吃蛋黄,他却说这个有营养。她才不管,只把蛋黄全都丢回他的盘子里。


    自打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怡风就对汤毅凡的评价甚高。如果是一般女人,微婉知道原因,无非是他家世实在太显赫,而且人又长得帅,语言幽默,懂得讨女人的欢心,但怡风不是一般的女人。

    这个将超高智商和情商集于一身的天才少女对她说:“易微婉,你知道哪种男人最可爱吗?外表花花肠子玩世不恭,但心里却默默地抱着一个女生走到黑。这样呢,就叫作‘纯爷们’了。你的汤毅凡,就是这一型啊,你都不懂得珍惜。”

    微婉想,她当然懂,她一直都是懂的,不懂的是外人。

    “他当然爱我,我也爱他,但不是那种男女朋友的爱。男女朋友会分手,我和他却绝不会。我们会一辈子都爱彼此,就像爱自己一样。”

    怡风俨然准备好了一场辩论,她洗耳恭听想等微婉所有的歪理说完后,向她发动进攻。

    可惜她找错了辩论对手,因为微婉完全不是那块料,她在满脑子的糨糊中挑拣了半天,才有这么几句跟哲理贴点边的话。再让她找,抱歉,她真找不到了。她只好从脑海里翻出那本陈年的日记,笨拙地翻开来读。还没翻几页呢,纸就簌簌地成了碎片。

    中学时,蒋大哲学家曾经下过一句论断,专门帮助像她这样的无知少女拨开迷雾见彼岸——如果你和一个男生已经很好很亲密,但不确定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那就想象一下和他亲亲抱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这论断很在理,爱情和友情的最重要界限,就是性爱。

    微婉一直觉得怡风是聪明人那拨的。她跟虞雪不同,虞雪是凡人的聪明,有目标很清醒,懂得努力;而蒋怡风是会说那些听起来就觉得高深,就觉得分外有哲理的话的,比如那句“不喜欢的事便不去做,但要尊重做了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怡风说这话时,正是她父母离婚之际,她很轻松地盖章放行,从没责怪过父母。面对好友对父母的宽容,微婉不免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和以壮烈的方式自杀,只留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寄人篱下的母亲。她觉得,自己也该宽容些,无论亲生父母曾做过怎样的选择,那都是他们的选择,她怪不得他们。

    因怡风的话,微婉学会不再去恨很多人,这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快乐了很多。

    她一直最信怡风的话,认为她的话中很有智慧,所以她就依了怡风的话,想象和毅凡亲亲抱抱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事实上,关于这一点,这几年来她想得极多,说不定想的频率比来月经的次数都高,而每次都只有同一种的感觉——恶心。

    “和毅凡亲热让你觉得恶心?”怡风不知何时神奇地变出了两罐啤酒,拉开一罐正要递她,听到她这两个字,又嗖地抽回去。

    微婉抓了个空,无语了。

    “易微婉,不仅你是傻的,你的荷尔蒙也是傻的。毅凡人凶是凶,可就连我都会很想和他亲热啊。你有捏过他的手臂吗?他真的是有在健身啊。”

    “差不多行了!”微婉果断地抢过属于自己的啤酒,其实她该强制自己戒酒的,但她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又不知道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怡风笑:“他那方面呢,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我不知道,不幻想,却也会好奇地听别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了一大口,打出了一个响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啦,Joey啦,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道究竟情况如何。”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会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不成乱伦了吗?他就跟我哥似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又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的。”


    微婉被这句话噎得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谈过恋爱,根本没有……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她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激烈的一架,砸了那么多的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是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对付,她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 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 de Pa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10

    “什么狐狸精啊,说话注意点!这是复活节的狐狸好不好……那个,我的初衷是好的,就是挑的时候没看清楚,真的。要不,我再……”

    “行了行了,姑奶奶您消停点吧,别害我了。”他站起来,估计是憋着这口气懒得跟她说话。他出门之前回头,威胁似的看她:“要是下回再气跑我一个妞,干脆你就给我……”

    “我保证!再有下回,我肯定自觉地卷铺盖走人,不用您轰我!”她痛心疾首地对灯发誓。

    然后汤毅凡就被噎住了,那张脸黑白灰,灰白黑地变了好几次。

    “不是……睡了!”

    哐!他就将门给关了。

    她心想,这孩子还真是善良,瞧瞧,他这是愧疚对她发脾气了。


    其实她之所以很好意思地从汤毅凡身边撬女人,一则是因为她是没有朋友会死的女人,二则是因为他是不会少女人的男人,各色女人都是直接往他的身上贴的。就在那个难得的空窗期里,他作为远东执行董事以及青年企业家的优秀代表(啊呸!),去上海的几所重点高校做巡回演讲(呸!巡回广告吧!您这董事还出卖色相做男公关去呐),在提问阶段,就有女生直接递纸条求交往。

    该执行董事的确挺懂事,回来就将纸条交给她了。她翻来覆去地看:“啧啧,这还有一照片儿,长得不错嘿,要不您考虑考虑?”

    “吃什么醋啊你。”他脑袋伸过来,瞄了几眼,“话说回来了,长得还真不错。”

    “哎哟哎哟,电话号码都给您留了,现在的小姑娘不得了咯。我看我得约她出来谈谈。”

    他本来就拿这事当一笑话讲,所以听到她说这话时,他也乐得特贼。

    “您这还真挺有正室的范儿。”

    话说回来,那次他死乞白赖地张罗着带她回上海,还颇有几分卓绝而恶趣味的慷慨激昂。

    “要不我让公关部的同事们使使劲,给咱俩弄一绯闻出来,把这事给定了?”

    “您拿我开什么玩笑。”

    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关系,你们行走在界限边缘,若有若无地试探着?你以为你知道,可事实上,你又知道什么呢?你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暂且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怡风扁了扁嘴,分外惋惜:“易微婉,你可以去死一死吗?他都这样讲了,就是表白了啊。”

    “这算哪门子表白!说不定,他跟他所有女人都这么说过。”微婉晃着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子说。

    当时,如果他说下去,会怎样?她不知道会怎样,因为他从来没有说下去过,来来回回,他始终没有一次是说下去的。后来她想,在那段时光里,渐渐地,那些跨越了二十年友谊界限的冲动,都流失殆尽了。他们是都坚定了做朋友的决心的。

    “如果是认真的,就要直接说出来。暧昧啊、试探啊什么的,都不是认真的。他不是认真的,我又何必要当真?”

    男人如果真正爱你,是不会跟你玩暧昧的。

    怡风作深思熟虑状:“这就错了。男人哪,比你想的脆弱多了。他们在女人面前,要保留那些可怜的自尊。怕太直接地讲,被女人拒绝。你问问自己,如果他真的要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你会说不吗?”

    微婉摇摇头:“不知道。”

    怡风摊手,权当没听见:“根本不会对不对!你对他是有心的,只是,但凡他的试探,你都当玩笑给挡回去,他又怎么知道你的心呢?挫败许多次了,还被你当成笑话看,他当然不愿再问了。”她说完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你真过分!”

    微婉才真的是憋气得要命:“是你根本就不明白!”

    怡风不明白,毕竟怡风没有像她那样,曾经眼睁睁地看着毅凡一个接一个地换女朋友。她在他家住了那么久,他每天工作之后,都要去陪一个女人用了晚餐后才回家。然后他跟她打个照面,说上几句话。正室范儿……她分明是备胎范儿!女人对他来说,犹如超市里的货品,过了保鲜期就会被他抛弃。在虞雪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在任何一个女人身边停留超过半年。

    最终,这么多年他和她之所以一直亲密,中间经过一些波折仍打不散,她想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

    想到你因为向前一步可能要放弃的东西,你就马上没了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了。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去巴黎?

    她到上海来并没告诉家里人,她是低调又低调,绝没给任何人拍到。毅凡所谋划的“绯闻”,也在被她当头泼了冷水后无果而终。因此告诉哥哥的人,肯定是怡风。怡风说,你们兄妹两个,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是合是散,大家讲个清楚。却不曾想,哥哥一上来就讲得这么清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开一段时间,爸妈大概会消气的。这看似明摆着的道理,仍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是离开一段时间,婉儿,我希望的是你永远别再回来。”

    “……原来你生我的气,生得这么厉害。”

    “不是我生你气,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生你气。只是,你的人生不能再这样胡闹下去。”哥哥用刻板的语气向她交代了要她去读的那所学校的情况,并给了她安东尼的电话,叮嘱她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芭比套房里。那里有她最喜欢的城市,最喜欢的人,以及最喜欢的房间。

    她茫然地翻着那一摞厚重的印刷品,手指逐渐没有了力气。那上面有排列整齐的校舍,光洁象牙白的楼梯,学生们裹着蓝底黑带的针织衫,腋下夹着书本,看起来朴实而聪明的样子。可这上面的任何景象,都不像是会和她有任何的关系。

    “为什么要我读商校?经商什么的,我根本不懂。我不要学这个,我又不想做商人!”她惊慌地反问,她知道自己没一根骨头是为读书而生的。

    哥哥的喉咙中发出了一个轻到不能再轻的哼声,但在她听来,无异于五雷轰顶。

    “那么你想做什么样的人呢?你到底懂些什么呢?你连中学都没有念完,接下来的人生,你就准备每天吃喝玩乐了吗?”

    她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低声啜泣:“可是,姐她不也是这样……”

    “茜儿和你不同。”哥哥没有停顿,可见他不是刻意狠下心来编造谎言故意激她的,他只是在实话实说,“她姓汪,汪家便有责任养她,供她吃喝玩乐。”

    她听懂了:“所以说,其实是家里不愿再养我这个毫无用处的外人了。”

    直到这时,哥哥才有了一瞬间的迟疑。

    他苦笑。

    “婉儿,讲讲理,你已经十八了。”


    “哥,对不起,可我不想出去……”她突然觉得哭不出眼泪了,“就让我回家吧,我以后少花钱就是了……我……我不花钱了,只是吃饭睡觉就好,行不行?”

    “婉儿,你这样子,简直让我看不起你。”他说,“我们会支付你在巴黎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要你停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不要惹事。”

    惹事?她从来不惹事!被逼到绝路的人,总会生出莫大的愤怒力量,她就这样地血液沸腾了。她是被戳一千但不能被冤一个的那类人,她或许百无一用,不擅长读书,不醉心求学,但她至少是个听话的孩子,她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地跟在兄姊背后,唯他们马首是瞻,凭什么说她惹事?

    汪敬哲见她横眉瞪目,倒好像早等着她这样似的。

    “来之前就我知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你惹的事,你是一定忘光光了。”


    她遗忘那些恋情的速度,的确相当快。突然让对方戳穿,她才知道,说她惹事,也不冤枉。她本来空空的目光,这时就像被灌入两缸液化金属似的,轰然坠向地面。这几个月,同是被流放的人,她有汤毅凡陪着,哥哥却是独自一人在外露宿的;她依然吃得好喝得好,却不知道哥哥过的是什么日子。

    她从前的确不惹事,一惹就惹了个大的。

    “哥,对不起……”

    是否在重逢的那一刻,她就该先说这话?她怎么一闭眼,就可以当往事没发生过?可是,究竟发生过什么呢?谈起他们共同惹的事,哥哥淡漠的一如她。她常觉得那时他很好奇她,他想知道为何在家里默不作声的小妹妹,在学校里却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传闻。他想把她装进万花筒中,转动镜筒,让她简单的身体在不同的视角下反复、叠加、虚幻。

    他的意思并不是让她谈那件事,他飞快地打断了她,以示他根本不想谈。

    “说来说去都只有对不起,我也不愿听了。婉儿,从现在开始,你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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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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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11

    从任何角度来说,她都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没留一点财产给她,留下的倒有传说中的负债累累——钱债和情债;她一无所长,没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长大后,除去吃喝玩乐还有什么事可做。她唯一会做的事,大概就是谈恋爱了。男孩子们喜欢她,留她到适婚年龄,大约她会有跟哪家联姻的皮肉价值。但在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她愚蠢到将恋爱谈到了不应该谈的人的头上,还差点逾了大限。虽然他们没走到那一步,但这也已经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长子出走了。

    唯一可安慰自己的是,去巴黎是哥哥的意思。而爸妈、姐姐是否消了气,是否在盼着他们的小微婉回家认错,她并不知道。虽然她是个惹了祸的孩子,但也还不至于遭神憎鬼厌。这时,她惶惶地想抓住这个她依赖长大的“家”,就像被家暴的妻子,却比施暴的丈夫更加惶惶地惧怕离婚一样。

    哥哥离开后,她几杯烈酒下肚,依然不够压惊。她慌乱地决定,一定要尽快地证明自己的价值,不能就这么被流放。

    当晚回到汤毅凡在上海的栖身地Villa T后,她满楼搜找他。半个小时后,她才在地下游泳池里找到了他。这厮对地下空间有着病态地痴迷,人家都是房子越高越开心,就喜欢站在最高处俯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偏他总想着挖地三尺躲进防空洞里。比如在伦敦,怡风的房子在海德公园1号,毅凡的则在卡多根街23号,他花足心思在地下找寻荫庇。上海这栋别墅,他硬是在地下挖出了个深五米的空间,他说不然会有压抑感。

    她扶着白色的楼梯,仔细地看准脚下,不想一跤跌下去。她知道下面是粼粼的水,他就在水中间坐着,采光井引进来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着他,让他貌似有些不堪重负。他是全国最后一家神级资本运营商的掌门人,每天从他手中流入流出的钱以亿为计量单位。在房市尚不及今天汹涌的那几年,他便让其成为远东的经济支柱。并且,他是她最亲的朋友,她想要什么,他都会答应她。和他在一起,她就会成为最有价值的女人,所以她说:“汤毅凡,要是你娶我……”

    这话一出口,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就醒了酒。而且,她也真的就一脚踩空,一跤跌下去了。她最后清晰地看到的东西,是白阶上朱砂画一样的血印子。

    还没失去知觉的几秒内,她想起了童年时那辆车子冲进大海之前的一些事情。那些母亲说的话,她虽听不懂但其实她记得很深。直到今天,她才懂得那些话的含义。因为恶名,没有制片与导演敢再用母亲当电影里的女主角。而若她只是一个人,她还可以如花蝴蝶一般周旋在男人中间,活得潇洒自在。但她不是独自一人了,她有了负累,她要买奶粉和尿片给女儿,她甚至还想买很华丽的小裙子和会发声的字母书。比起演员,她一直认为自己更加像诗人,然而她不得不将写满诗句的纸片和自己的梦想,一起丢入马桶中,冲进下水道。

    出浴的母亲,在白色浴缸中留下了血痕。母亲在哭,却喝令幼女不准哭。

    “你到底懂些什么呢?”

    易微婉知道的,她生下来就是一个祸害,是别人的拖累。她是一只毒蜘蛛,织出恶毒的网,将萤火虫困在了其中,动弹不得。而母亲,就是那只萤火虫。母亲气的是,这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竟也有哭的权力;气的是,她们母女的哭泣,都对现实没有任何的帮助,她们一贫如洗,朝不保夕。

    “在你来之前,我有多美好的回忆。男人看到我的眼泪,他们就会赠我珍珠。我的眼泪,曾是珍珠。”

    母亲披着浴袍,对她喃喃道。


    易微婉醒来时总算没有躺在地底下,而是躺在了汤毅凡的床上。他坐在她旁边,问她怎么样了。

    她想了想,说:“我要去巴黎了。”

    他声音沙哑,看着她的眼睛说:“不对,刚才你说过另外一句话的,是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你娶我啊。”她揉揉头,确保这厮不是给她伤处贴个透明胶就了事了,他一向觉得她是海绵做的,软是软,但摔不坏,“您天天讲笑话,还不许我讲一次吗?”

    汤毅凡点了好半天的头,让她都觉得他再点下去,就会跟她一样脑震荡了。

    点好头,他站起来转身就走。她听着那砰砰砰下楼的声音,跟机关枪似的,她以为他像哥哥一样,就这么走了。

    可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小盒子。他把她右手拽出来,攥着她的手,用她拇指在上面按了一下,然后开始哔哔地按各种键子。

    “Entry Authorised.”机器女声道。

    她错愕一秒,忽然明白了他在干什么。

    每次进这房子,他都是在门口旁边的盒子上摁一下,然后门就开了,还有个巨温柔的女声说,Welcome back。

    她问:“让我帮你看房子是吧?”

    “嗯。”

    “好的。”她答。


    她卷被蒙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三十分钟之后。”

    “那您十五分钟之前就该去过安检了。”

    “湾流刚落地。”

    他的私人飞机是湾流G650,她极爱他的湾流,因为它有超大的窗和超小的空噪。他接手的时候,工程师介绍说,如果再快一点点,它就可以追上声速了,但这并非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们让它保持在声速以下。有时当湾流爬升到了万米以上的高空时,他会下令向下俯冲,然后在那瞬间追赶声音。她问,是不是大于声速就可以让时间倒流?他答,傻子,那是光速。

    他还说,让时间倒流干什么?过去的事,该忘的就忘,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又是这句话,她恨死这句了。

    “怎么这么急回去?”

    “我爸要结婚。下回你再去,就有个弟弟给你玩了。”他翻手腕看表,“得,我走了。好好爱护这房子,说不定我妈的幽灵半夜会来看你,反正我知道她总来看我。”

    原来是这样,父亲又要结婚了。他在母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对着水面,默不作声地怀念她。

    其实,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须记一辈子的。

    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这里。”

    他对她眨眼睛:“这话说的,我也不能一直在这里不是?一直在的就只有这房子。你让她知道你没事,这就够了。”

    那时微婉知道,他是在谈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不像她的母亲,他的母亲并非是困于蛛网的萤火虫,而像是卧室中几十年不曾走错一秒钟的古董钟,严苛但平和,永远面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说,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这房子里的什么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让她发现我住在这儿,我怎么说?”

    “不用说。”他答,“该说的,我都跟她说过了。”


    “行了,别婆婆妈妈的,就一婚礼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巴黎九月才开学,咱来日方长着呢。”

    说这话,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还是个孩子,相信自己所编造的谎言。但不知怎的,“来日方长”这四个字,却奇怪而悲哀地,始终最适合他们两个。


    毅凡走之后的第二天,微婉对怡风这样说:“我决定找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养活自己,不用家里养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风想也没想就回她:“你被认可的学历,大概是中学学历,可能连中学学历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陆认不认你的home school课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在中国是要考大学的。”

    十八年以来她都是姐姐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本来她觉得,只要努力地学习姐姐就不会错,可如今看来,这却是最大的错。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你就选错了方向,那么即使你努力了,错的依旧还是错的,甚至会连希望也是错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轻松的错觉,那么这绝绝对对是更错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规定的地方,读规定的学校,那么就算她在这里饿死,家里也不会再为她出一分钱的。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念书呢?我下个月回纽约,这里还有什么人能让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烦他了吧。”

    “虚伪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会对事情严肃认真地担心超过半个小时。

    她在经过了最初的沮丧后,这事马上就转变成了不可思议的历险。“我要找工作”这五个字,让她新鲜得喜不自禁。据说人在被虐后或多或少都有快感。她的快感就是,十几年后自己终于换了一种模式生活,真是太刺激了。在指责了她以后,怡风也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开始专心地帮她思考可以做的工作。不学无术的易微婉小姐,除了还过得去的端正脸蛋和妖娆的身材之外,会做的便是打扮、购物、玩乐和社交。另外,她会讲英语、法语、意语,还有一些别的。

    她没有深度,从不多想,却也因此而招人喜欢。她能在姐姐汪凌茜身边健康地长大,这意味着她对名流的怪脾气有着超高的忍耐力。她有跟各种名模影星打交道的经历,那些名模影星一半是姐姐的派对咖,一半是毅凡的前女友。她有个曾是传奇巨星的生母,她一生下,虽被剪断脐带,但是剪不断的是她与演艺圈的纽带。

    怡风建议:“这么说,你是很适合去那些商业电影里演花瓶角色啊。”

    “你想什么呢!”她咬扁齿间的吸管,“我适合做的是艺人助理!”

    之后,她便开始催促怡风翻开手机通讯录,怡风能说得上话的,一概让她打过去问是否需要艺人助理。她自己是不敢打的,电话是汤毅凡暂借给她用的,她可不想在他手机里留下这些绝望的呼叫记录。

    老天助她,也是怡风这个念戏剧文学的姑娘巧舌如簧,在M1nt打烊之前,怡风成功地将她推销了出去。对方是个半过气的男星,年近三十,几年前与一个半红不黑的女演员闪婚,后者没多久便将他吸空,随后将他一脚踹开,嫁了个洋鬼子。最近他拼命求上位,如今也颇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热的电视剧,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怡风从前跟他一起玩过几次,他虽然并不聪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这么爽快地一口答应给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风点的酒是“绝对惊奇”,Absolut Wonder,果然生活就这么惊奇!

    怡风忍不住地警告她:“这个人哪,我听说他最近想乘胜追击,搞出绯闻攻势来宣传新剧,说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诈。”

    “怡风你也不是没见过他,胆小的很,他不敢怎么样的。”

    这时侍者拿了账单过来,习惯性地递给了微婉。她愣住了,幸而怡风机灵,马上接了过去,掏包取卡。在侍者奇怪的目光下,微婉尴尬地无地自容,好像全世界都还有这样的记忆,无论是谁的场子,易微婉总是豪爽给钱的那个方,可她现在再也不是了。

    几周后,怡风离开上海的时候,微婉的助理业务已经干得有声有色。虽说人人都认为服务业从业者理应细心到位,被人打骂不还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是换了他们自己去做服务业,怕是他们会对顾客们咬牙切齿地诅咒,就好像自己不曾是这作威作福人中的一个似的。所谓的助理即是明星的保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命,没有上下班之说,而微婉还多了另一种麻烦。

    “Vivien?”在各种场子里见到易微婉都是正常的事,但见她提着大小包包跟在人后面,不停地接电话递电话,时而还端着热咖啡一路狂奔时,他们便觉得不正常了。

    她想了想,几个月前的吵闹和出走一直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秘密,家里不希望外人知道,于是她逢人只说,夏天无聊,想找点事做。其实她的新老板是知道些什么的,时不时地以同情的眼光瞥她。他还跟从前一样,心好。他坐在弹簧椅中,见她站在一边还会不好意思,便别扭地起身让座;有时夜戏出的早,大伙一起出了横店就去M1nt,每天轮番着装醉:“今天老大请客!”他也就讪讪地笑着,乖乖地掏腰包请客。他们去的常常不是低消费的地方,人多就更不好应付。微婉每每觉得他太好欺负,想替他回过去,却被他拉住。他低着个头说:“别别,他们也都很辛苦。”

    越好欺负就越容易被人欺负,世界对待好人就如同嫖客对待妓女,开始还带个虚伪的面皮,可后来,就越发地什么都不顾了。

    习远啊习远。习远是他的名字,在外面人看来他是高高在上的明星,可他并不富裕,他赚到的钱大多被经纪公司榨了去。他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在他那三流女演员前妻跟鬼佬跑掉后,他一个人在辛苦地抚养她。他学历亦只有中学学历,拍古装剧时因为念错太多字而被网友大肆地嘲笑。这次拍的又是古装剧,他偷偷塞了一本便携式的新华字典在身上,趁人不注意时就拿出来,迅速地查出某个字的读音,标在剧本上,然后再把字典小心翼翼地塞回去。

    “这字典是1998年版的。这几年,好像很多字都调整了读音。”这些事瞒得过别人,却逃不过助理Vivien的眼睛。

    当年汤毅凡高考的时候,她也往他身边凑过,她特喜欢看他做语文选择题。他低着头写字,她就数他的睫毛,到最后她倒先睡着了,于是他也学习不下去了,赶她去睡觉。

    那厮有两个变态的爱好——背新华字典和写GRE作文。当然,如果不是他,她根本不知道这两个是什么东西。

    “那怎么办?”习远着急了,“你……你帮我看看。”

    微婉于是接过他已经深耕过的剧本:“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她说得很心虚,因为她的语文水平并不比他高,“嗨,管它呢。谁都不是完美的,你演技好他们不看,一两个字念错他们倒抓住不放了。这些人闲着无聊,你就让他们讲去好了,干吗在意。”

    习远默不作声几秒钟,让她将手机递给他。他操作iPhone并不熟练,大多功能也是闲置着,但圈内人人都用,他只好也跟着用。这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她看见主屏和锁屏的壁纸,都是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桃子已经识字了,他们说现在的小孩懂事早,学习能力强,四五岁就会上网了,我不想让她看见那些谩骂我的话,这会让她觉得爸爸是个没用的人。”


    在那之后的某个晚上,汤毅凡会在半夜被电话从梦中吵醒。电话那边的易微婉哑着嗓子问他:“喂,上面一个‘明’下面一个‘空’念什么啊?还有那个缱绻,难道不念缱卷?”

    “……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你快说啊。”夜戏出到这么晚,她有什么办法。

    他给她正确的读音,然后道:“你干什么呢?”

    她已经挂了电话,拿着剧本去找习远。


    父亲。

    现在她知道,作为人类,母亲是不可能雌雄同体孕育她的,所以她是有父亲的。成长过程中她从没见过他,但她不遗憾,因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想象他的样子:父亲是个困在荒岛中的人,她曾开着蓝黄两色的小飞机去营救他。看到他的那一刻,她放下了绳梯,焦急却自豪地喊:“爸爸,我来救你了!”在别人看来这只是梦,但她自己确信无疑。每当做一次这样的梦,她都会让亲人脱离了一次险境。世界,就这样被她摆正了。

    对全中国的几亿电视观众来说,习远是个大牌明星;对横店这百号人的剧组来说,他只是个任人欺负的烂好人。他对谁都好,但他对谁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自己的小女儿。对小女儿来说,他是父亲,如果他被伤害了,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这伤害会不会被牵连到女儿身上?

    微婉仿佛见到了蓝黄两色的小飞机,脱离了梦境,来到了这蚊虫丛生的恶臭片场。她在心底决定,下次出去,她必须为习远出头,绝不让别人再欺负他。

    她的方法很简单——拼酒。你想叫老大买单吗,先跨过老大助理醉倒的躯体再说。虽然剧组不乏战将,但她依然在杀青前的日子中保持了不败的战绩。她的秘诀是什么?那就是喝之前吃饱饭以及只喝一种酒。几番下来,人们也大致明白了Vivien的蛮劲,所以不再欺负习远了。

    有人阴阳怪气地道:“老大,你这个助理,还真是很像你女朋友。”


    12

    习远是有女朋友的,这个人人尽知。但从没见她来剧组探过班,直到整部戏杀青。他保密工作做得极好,就连她这个保姆加保镖式的助理,都对他的神秘女友完全不了解,名字、年龄、高矮、胖瘦她一概不知。但剧组显然有人知道他神秘女友的来头,窃窃私语时有只言片语流出来,她只听到他们说“来头好大”,以及“果然复出还是要傍富婆来撑腰的”。当然只要她在场,闲话者们就会马上住口,怕“老大保镖”发飙。

    后来她才知道,见她就住口是另有原因的,而那句“还真是很像你女朋友”,竟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杀青宴上,习远的神秘女友终于现身。

    她不用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场的镁光灯都比她更记得来人的大红唇、尖下巴和倾城笑容。怡风那死丫头居然是万灵的先知,又叫她说中了——他重新上位,想找个汪家的千金来炮制绯闻。

    汪家不止她一个千金,但汪家只有一个千金。

    汪凌茜一袭墨绿鱼尾裙,头顶古典云髻,唇线精致,唇色炽艳。她挽着习远的胳膊款款而来,见到微婉愣在前方,汪凌茜一点意外的神色都没有,她朝她招着玉手。

    “婉儿婉儿,快帮我看看裙摆沾灰了没。”

    她和兄姊的重逢,都和平得近乎滑稽。


    汪凌茜的高调现身不仅让媒体笑收惊喜大礼,剧组也是空前地欢呼雀跃起来——大家都知道,这条消息明天会上八卦头条。如此一来,新剧想不抢人眼球都难。当然,汪大小姐方才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说的:“我与阿远是好朋友啦,大家不要误会。那不是我作为朋友才挺他,他是真的很用心在拍戏哦,到时大家一定要捧场。”

    微婉谢天谢地,她完全没有提见到妹妹一事。

    随后宴上,第一次示众的情侣被取笑打趣是例行公事。汪凌茜也大方应对,不冷面不生怒,被逼急了,她索性一搂身边微婉的肩膀,撒娇耍赖。

    “好啦好啦,有你这个厉害的妹妹在,我们可不敢惹咯。”好事者嬉笑着说。

    姐姐的手没有松开,两人用连体婴的姿势坐了好一会儿,沉默着。

    “这么说,你还在厚颜地到处跟人讲,你是我妹。易微婉,你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


    正如后来习远委婉揭露的真相那样,当初他会爽快地雇用她当助理,也是她姐姐的授命。虽然在赶她去巴黎这件事上,哥哥坚决冷酷,但就连怡风这个外人都知道,汪敬哲是面硬心软,而汪凌茜才是不折不扣的老虎,专门吃人。就算对姐姐的能量她有着十几年的充分认识,她也绝没料到自己接下来受的惩罚将惨绝人寰到什么程度。她没算到的只是,十几年来姐姐慢慢地凌迟她,日子久了她就进入了状态,不再有感觉。但当姐姐下定决心要将她一刀毙命时,她就连呜咽的份儿都没有了,更别说还手了。

    杀青宴结束后是例行公事的after party,他们正准备出发,汪凌茜却提议道:“阿远说你们每次都去同一间夜店,好无聊,我们换个地方好不好嘛。”

    习远倒也温柔:“你想去哪里?”

    “有地下游泳池的别墅呀!这个最有趣了。”

    微婉全身一凛,她希望自己是神经过敏。然而姐姐没给男友打电话询问哪里有的时间,她按下了他的手,看向微婉:“婉儿,你怎么做人家助理的?你不是有现成的,怎么都不出声?”

    她斩钉截铁地说谎:“我没有。”

    姐姐露出了饶有趣味的神情,就像她们曾养的那只道貌岸然的苏格兰折耳猫,它在吃掉猎物前总要戏弄一段时间一样,而时间长短则视心情而定。她慢慢张开唇,声音不高但足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刚好听见:“这倒怪了,我听说,Villa T现在是你在住着。婉儿你和汤毅凡,倒是一向比跟哥姐更亲。”

    Villa T有不少人知道,汤毅凡的名字则是全世界都知道。

    “等等,你是说那个,有五米深的地下空间的Villa T?”

    “汤毅凡的家!?”

    “真的可以去吗?超想去的啊!”


    其实微婉很想说,大名鼎鼎的VT其实没什么了不起,只不过相当于将1号线地铁站多牵出一个路口来,截成封闭空间放在别墅地下罢了……呃,然后再开一个直径十米的天井取光,下设一个她目测不出直径的游泳池。打住吧,那就是个闹鬼的地方而已,只有汤毅凡那样的傻子才会整晚整晚坐在水池边上,等着母亲来看他。

    她轻描淡写地耸耸肩:“我可不知道什么Villa T。”

    姐姐闻言,若有所思地托着下巴,她满意于刚创造出的跃跃欲试的气氛,现在每个人都为可能去传说中的Villa T玩而兴奋不已,无限期盼地盯住Vivien,唯一的不满只在于——Vivien是个可耻的骗子。

    汪凌茜笑笑:“那你这些天,住在哪里?据我回忆,你没住在我家里。”

    微婉不假思索地朝习远递去眼神:“还不是看老大了,他哪里有通告,我就睡哪里的沙发。”

    姐姐闻言也转头看习远:“阿远,婉儿这些天,真的这么辛苦,一直风餐露宿?”

    在与习远四目相接的时候,微婉意识到自己选错了同盟。

    不用想,她也知道在她和姐姐之间习远会选谁。上帝知道,同有权势的恶人妥协这件事,比你想象的要难以抗拒得多。果然,习远在汪凌茜咄咄的目光下退缩:“Vivien,你……不是也回过几次家的吗?我还送过你一次。那个,古、古北……”

    “就是古北那个!”姐姐跟着叫道,她向后一靠,舒服地摊开手,“果然。”

    微婉死死地咬着牙:“可那是私人住宅。”

    “那又怎样?我敢肯定毅凡给了你所有权力,对那个房子你可以为所欲为。”她环顾四周,女王般地微笑,“得了,这都是朋友,别那么见外,把钥匙交出来吧。”

    “是啊Vivien,只是进去玩一下而已,又不会弄坏什么,不要这么小气嘛。”

    “对啊对啊,真的好想进去看看哎,是不是有传说的那么神奇!”

    “参观而已啊,就连总统府,也是许人参观的啊!”

    “既然你和汤毅凡是这么好的朋友,他都给你住了,一定不会介意你带朋友过去的。”

    微婉腾地起身,大概是这么多人在提他,也让她找回了和他在一起时所拥有的勇气和力量。有点骨气好吗人类们?你们一定要被汪大小姐牵着鼻子当枪使?连习远这点头之交的人她都为他拼酒省钱,更何况是她这辈子没分开过的汤毅凡?她可不能让这些闲得皮痒的人,糟蹋了他的地下皇宫。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们吵什么吵!”

    听这一吼,人群倒是不作声了,他们交换着扫兴和隐怒的眼神——

    哟,小小姐怒了呢,好怕怕哦。

    可有你耍大牌的份吗?大小姐还在这里呢。

    她知道自己这样急眼,不给人面子地怒吼,势必会将围观群众进一步推向姐姐的阵营,但在这个问题上,她没余地可转圜。事实上,听他们自说自话地自诩为她的“朋友”,她都感到恶心。这时,姐姐顺应民意地开了金口,她眼波温柔而包容:“好啦,大家就别逼婉儿了。毕竟是别人的房子,她也不至于拿自己当女主人,是不是?”她对微婉冷笑。

    “这样吧婉儿,你给毅凡打个电话,问问他,若他同意我们就去玩,他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这样,总可以了吧?”

    两个问句显示了汪小姐的平易近人与亲和耐心。当她语气越发娇滴滴时,那就说明她心里越发的不耐烦,但微婉亦越发坚定,反正已经撕破脸皮了,还能怎么样?她居然要她打电话给毅凡问这种无稽的事,想都别想。

    “不可以。”

    剧组开始冲着习远起哄,后者脸上立刻堆满了他最擅长的窘迫表情。但这也没有用,她心想,她对习远一直是尽心尽力的,但如果天平的另一端是毅凡,她还不至于掂不清对自己来说谁是第一位的这个问题。真的,他们差太远了,她一秒都不用思考。

    她等着姐姐再出新招。

    “阿远……就算她是我妹,我也不偏袒她了。一个助理,这样子真是好不专业。我看哪,你把妹妹还我,我帮你另找新人算了。”

    她的胃被抽空了。

    她敢肯定,这一遭以后,她在圈子里的名声会全毁。如果习远解雇她,也没人会再要她了。

    不行,她不能就这么死!她挺直腰板回视姐姐,别以为这么容易,就想让她死。


    大洋彼岸,纽约,一个清澈早晨,一所美丽的大学,更加美丽的图书馆中,马林巴琴铃声响起,人们不满地寻找着噪音的来源。一个娇小可爱的亚洲女生蹦起来,一路小跑。

    “喂,婉儿?”

    “喂,毅凡。我姐说要借VT来开party,可以吗?”

    “哈?”

    “真的不行吗?只是带几个朋友去而已哦。”

    “……你真的不觉得自己打错了电话吗!”

    “好吧好吧,那我也没办法了,你真小气!”

    怡风仰头望天想,搞什么飞机。

    “好了易微婉,我不知道你在演戏给谁看。可是我十个小时后有个考试,我读这个prep好辛苦好用功,你不知我prof多变态,我……”

    “好啦好啦,那你忙吧。Muaaaaaa,爱你。”


    在斗争中培养出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易微婉带着得意的笑容关上了电话,朝姐姐扬了眉毛。她忍不住要庆祝胜利:抱歉姐姐,谁叫你生生把我逼到了……完全不理亏的地步。这场姐妹斗法,她胜。

    汪凌茜显然感到其中有诈,但又挑不出明显的错处,这一回合她只得认输。她做足大度的戏码,笑着讲,算了算了,人家汤大少架子高,我们这些小人物实在不敢强求。随后她提议到另一家夜店,且今晚她埋单,大家随意玩。

    全场便欢呼了。

    擦身而过的一瞬间,微婉被姐姐揽住肩膀。她转脸,正遇上微笑女王倾倒众生的笑靥。

    女王道:“这事还没完。”


    13

    既然汪凌茜下了令不去M1nt,而Villa T又进不得,于是派对地点就改到了茂悦顶层的那家Vue。喜欢在高处看人间,是姐姐这类控制欲强的女子的标准体现,微婉却无甚感觉。她只想派对快快结束,回家去,躲在地下享受安静。真正内心强大的人,不需用俯视别人来获得尊严感。这话是怡风说的,她并不是很懂,但这个“内心强大”,至少是赞美之词,因此她也想沾沾光。

    而至于后来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其实并无多大惊奇。每个女孩都会在生命中的某一天,如胡桃夹子般地崩裂开来。至于方式什么的,只不过是无关痛痒的细节问题罢了,她还不至于矫情到对无关痛痒的细节而耿耿于怀。

    她一直都知道在这些场子里大家都会玩得很high,生活在社会顶层的压力,会让人做出很多在常人看来出格的事。更出格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一个破处而已。在他们圈子里,破处这种事在每个party上都会发生,说到最后便不值一提。在任何一个派对上,你总会带点无伤大雅的LSD,到场者也不至于贻笑大方到拒绝使用它。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只不过,那天晚上轮到她被崩开了。

    对女孩子来说这是早晚的事,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

    她一点都不伤心。

    可后来,她每次回忆起那一晚,都会感到有人扯着她的头发,将她一轮又一轮地朝墙上撞,鲜血四溅。


    如果怡风聪明,就该知道她打那通电话是被人逼迫的;如果怡风很聪明,说不定会警觉地迅速打电话给汤毅凡,然后这厮但凡关心她一点,就该马上打给她,看她是不是安全,对不对?怡风真是很聪明的,这点她可以相信。可两三个小时过去,手机还是安安静静的。她肚子里不舒服,她觉得汤毅凡无论如何都不该这样不管她。而莫须有的罪名,便也这样被她安了无数条。她坐在人群中,周围光怪陆离,她却只盯着手机看。

    伏特加本就是烈酒,伏特加再加蔊菜泥辣椒汁特辣酱油调成的这杯Bloody Marry,简直太合她心情。

    后来她才知道,姐姐趁她不注意在里面加了LSD。姐姐其实做了件好事,在接下来的事情中,这让她因意识模糊而少了很多痛感。

    大家开始玩转酒瓶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酒瓶嘴对着的人,要回答酒瓶底对着的人的一个问题,而且必须诚实回答;或者,做到一件他或她要求做的事。

    她可不怕。就算看见提出玩这个游戏的姐姐,对她放出诡谲的一笑。

    这游戏能将她怎样呢?

    “Lindsey! Vivien!”

    被叫到名字的时候,微婉浑身打了一激灵。那时,LSD已经开始控制她的头脑,她有种虚弱的漂浮感,伴着微抖的四肢,好像就要在空气里游泳起来。她看什么人都是影影绰绰的,对面姐姐的表情她也看不清楚,只听到轰隆隆的声音,迎面而来。

    酒瓶指向了易微婉与汪凌茜。

    汪凌茜发问:“婉儿,我还真是有个很好奇的问题想要问问看,究竟从几岁起,就不是处女了呢?”


    这问题很简单嘛,她这样想,不过如此。介于兴奋与模糊之间,她没感觉到太强的恶意。

    “我现在还是啊。”

    眼前和四周,同时爆发出了尖刻的笑声,如数把锋利的剪刀,从四面八方同时开剪她这块糙棉布。但没有人反驳她,于是姐姐再度愉快开口。

    “我可不信你呢。你有那么多男朋友,学校里的男生,家里的男生,都喜欢你。”

    她感到无奈:“我真的还是啊,干吗不信我?”

    “因为,你是个骗子。”

    这里,她清醒了一些,因为有人抢了她一直攥在手心里的电话,她一不留神,手机脱了手。她没看清那人是谁,只知道手机即刻被递到了姐姐面前,后者从容地审视着它。

    “就比如说吧,你刚才到底有没有打电话给汤毅凡呢?”姐姐饶有趣味地解锁了手机,开始查看通话记录,“哇哦,原来汤毅凡是在纽约哎。昨天他不是还被拍到在北京吗?怎么回事啊?”

    “还给我!”

    她想扑过去抢,姐姐灵巧地后退几步,两根手指捏着那手机,将它悬在了窗外。外滩在他们脚下,任何东西丢下去,都别想再找回来。

    微婉此刻终于明白了姐姐说的“还没完”是什么意思,而“会怎样呢”,将是她以后都再也不敢问的问题。

    “还给我。”

    姐姐笑,将这桩逼迫瓦解成一场在众人眼里过后就会忘记、不追究任何责任的玩乐。她要折磨的毕竟只有一个易微婉:“那你老实回答问题嘛,今晚在这里都是朋友,你有什么不能讲的。我才不信你是处女,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贱。”

    在酒精和药物的作用下,微婉感觉不到受伤,只觉得烦躁。她要她讲什么呢?讲她不是处女?这里的人都好烦,像苍蝇似的嗡嗡乱叫,自己能摆脱他们就好了。

    那好吧,她便讲了。

    “我不是,可以了吗?把电话还给我吧。”

    这语气大概过于敷衍,姐姐抿唇,摇了摇头:“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不是。嘴长在你脸上,真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哦。”

    “那你究竟要我怎样!”看着那部粉色电话在窗外摇摇欲坠,微婉大吼。其实这时她已经不能控制音量了,迷幻药关闭了她对自己所有机能的控制按钮。

    声音甫一落地,她就知道自己输了。


    “每次败兴的都是你,有这么玩不起吗?”

    “打个电话借个房子嘛,你也作假的。

    “真搞不懂你哪来的架子。”

    围观群众发出了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都很想看到她被宰杀。


    对微婉来说,这些声音都是噪音。她就只看着姐姐,她知道姐姐做得出,她是真的会把手机丢下去。微婉又问了一次,你究竟要我怎样?

    汪凌茜顽皮地吐了吐舌头,孩童般用眼神在四周搜寻一通,对习远道:“阿远,把那个酒瓶子拿过来。”她笑对微婉道,“说话什么的都不可信。不如拿这工具,试给大家看吧。”


    微婉用了大约三十秒钟,才明白了这话的含义。这时习远低头在她面前站着,手里捏着酒瓶子。他不敢抬头看她眼睛,但他更不敢回头对汪凌茜说,他不想这么做。环绕他的是被软药和酒精泡毒了的目光,似乎没人意识到这个提议有多荒唐,或者有多惨无人道。

    微婉将将要迸发出一个大笑,却被铃声打断了。她知道这铃声不可能是别人的,何况以她现在微弱的视力,仍看得到那纤纤玉指间的屏幕在闪,闪在窗外的万家灯火上,有如星辰。

    如果还有什么可以给这个场景多助一分兴,那么便是汪凌茜已经甜软成了巧克力猫的娃娃音。

    “哇,来电显示是汤毅凡哦!是不是很想接?想的话,把裙子撩起来吧。”她用空闲的另一只手上下翻飞,指挥习远,“阿远,你瓶子拿稳一点。你们其他人啊都躲远些,这是姐妹之间的真心话大测验哦,非礼勿视啦。”可旁边人都凑得近近的,这精彩一幕谁也不想错过。

    易微婉撩起了裙子,她义无反顾,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习远一步步走过来,手中的酒瓶子显出绿莹莹的光。

    不知道你会不会这样做,放任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本来有力量阻止,本来可以选择不让事情发生,但你却抱着双手,让坏的命运在你面前通行无阻。只因你想看看,如果这样下去,老天对你究竟会恶毒到什么程度。

    药力原来不够劲,她痛得晕了过去。她看见习远吓得停了手,瓶子坠地,摔得粉碎。他跌跌撞撞地走向姐姐,自她手中抽取了那引发血案的手机。

    终于回到她手上的时候,电话却不再响了。


    “Lindsey!她昏过去了!”

    “你急什么?你又不了解我妹。从前大家玩的时候,更出格的都玩过,这算什么。好啦好啦,何必叫救护车,好啦,我们走。”


    昏过去之后,易微婉在熟悉的空间与气味中醒来。

    她知道这是汤毅凡的房间,这张床她躺过好多次。无论在男人中还是女人中,他和她都是一对无人可比的话痨。她曾问怡风:“我讲话多,会不会很烦?”怡风鄙夷地答:“你话其实不多,只是当你跟他两人在一起时,话才会无穷无尽地多。”他们两个曾在Villa T中卧谈无数次,其实都是她在说,他在听。谈到困了,他们就分别睡了。现在回忆起来,也想不起他们究竟说过些什么。次日早晨看着对方醒来,彼此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总之有话说时,他们便一起兴奋;无话说时,他们便各自安安静静的,睡觉也好,静坐也好,毫不感到别扭。

    她知道这家伙终究还是会现身,就像她被赶出家门时,他现身将她劫走,劫回他的家一样。

    现在,她一伸手便能够到他。然后,毫无疑问,他会开始笑话她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真的狼狈,小腿肚子上都有咸腥黏稠的红色液体。

    她蜷了身子,伸手抹掉,想开口问他几时到的。


    她被Kenzo Flower的香气逼离了梦境,来到现实。

    毅凡没有来。

    她依然,活在这个名为汪凌茜的人间地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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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14

    “不得不承认,这还真意外。”

    汪凌茜倚在床的另一边,不再以小女孩般娇滴滴的假声说话。事实上,她吐字模糊困难。微婉艰难地爬起来,血已经凝固,不再顺着她的腿一路流淌。她仍一阵阵痉挛着,冷汗浸透了衣服裙子。痛是没有那么痛了,她只是被另外一件事骇得更狠,地下游泳池的超重低音从脚下传来,震得地板都轰隆作响,那里一定有很多人在疯狂地摇晃着身体。

    “你们怎么进来的?”

    “婉儿,你说哪件事是让我更意外的?是哥居然真的没有对你怎么样,还是汤毅凡真的将你的指纹印入了Villa T的‘主人’认证?”

    显然,在她昏迷的时候,她的手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她气得脸色越发苍白,极力想要翻身下床。

    汪凌茜没有拦她,继续自说自话。

    “不,最意外的是,你居然到了十八岁,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顺便提一句,刚才汤毅凡的电话,你一个都没接。我替你打回去了,可惜再也无法接通了。”汪凌茜拍拍床单,脸上有种想要笑却笑不出的样子,“打个赌怎么样?赌他是不是正在赶来的飞机上。”

    姐姐耸肩,偏头打量着妹妹。

    “我猜婉儿你要问那个问题了,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你,总是剪那些不适合你的发型。”

    微婉从来没有单独去做过头发。从五岁第一次理发开始,她就对发型师说,替我剪和姐姐一样的,因为她从不知道到底该要求什么,但跟着姐姐,就总不会错。她们长得其实很像,也适合一样的发型,如今都是大波浪,微泛褐色。有人说一家人总会越长越像,因为长年在同一张桌上吃同样的饭,同样的蛋白质摄入,必定组合成一样的轮廓什么的,她不明白这话确切的意思。

    照她的理解,这应该是说,如果几个人总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们就会慢慢地成为一家人。她心里发酸,她不应该在毅凡家里乐不思蜀,她应该在这边的家里,再多吃些饭。

    “我一直……想要和你一样。”

    “那你就真的太傻了。”


    光线做了奇妙的事情,明暗交织下,她看到姐姐衣领上面一根一根分明的骨骼和那之上,树根般瘦削的脖颈。她也看见了姐姐面容上的法令纹,据说这是因为微笑得太多而造成的。姐姐的左脸比右脸要好看许多,她拍照也从来只拍左脸。即便这样,她也要摆很久的光,让人看不见毛孔与瑕疵。姐姐不信任记者拍的任何照片,她参加任何活动后,都是叫助理发通稿给媒体。通稿有经过处理的照片,完美无缺。

    微婉看着窗外黑幽幽的,柏油马路一样的赭石色天空。她住在这栋完美的房子中,可房子不是她的,是毅凡的。就如同她住了那么多年的“家”,也不过是那么多年的鸠占鹊巢。她一直有完美的家人和朋友,而她自己,就好像光鲜丝绸上落的一只蜘蛛,在闪亮无暇之中,傻乎乎兴冲冲地织一张肮脏的网。他们一直容忍着让她织,直到某一天终于忍不下去了,便用扫帚一把扫断她的网。

    她装作不在意地抹了抹眼角,下体还隐隐作痛,但她想,她可以忘记了:“姐姐,你要知道……我在学校里很爱玩,是因为那些人不用我求,他们也肯带我玩。因为我是汪家的女儿,是所谓的上流。”

    “你不是!”姐姐腾地起身,在微婉面前踱来踱去,声音尖而哑,“你怎么可以这么傻?你怎么可以是汪家的女儿?你怎么还可以真心想做什么汪家的女儿?易微婉,你是你自己,你懂不懂!”

    微婉将头埋在双臂间,哭出声。她不再掩饰,因为姐姐也在哭,眼泪顺着双颊滚了下来,虽没有破坏完美的妆容。姐姐说,她是她自己,可她自己又是谁呢?有一件事她今天看懂了——若没有汪家的庇护,她只是人们可以随便欺负取乐的一个女孩而已。而姐姐又好到哪里去?难道姐姐没有和自己一起坐在这孤独的高处?地下游泳池的狂欢,与她们都无关。如果没有汪姓,她们都只是没有学识、没有工作、没有男朋友的废物。

    “婉儿,去巴黎吧。”姐姐转过脸去,不再看她,“哥一定已经冷酷地赶你走了。但你不知道的是,他为了帮你找一所学校,为了帮你将巴黎的一切都打点妥当,花费了多少时间,求了多少人,打通了多少关系。

    “几天前哥回家了,爸还是那句话,要他娶你。这次哥没有再一言不发地走,他对爸讲,婉儿应该出去念书,我们汪家……十几年没有把你当女儿好好管教,让你至今都这样无所事事,这是我们的责任。他要你出去读书,成为有价值的女人。这样的心,他对我都从来没有用过!易微婉,你明不明白!”

    “为什么你情愿放弃出去看看世界的机会,也要留在这里被我欺负?”

    “你说你想和我一样。”

    “可是婉儿,和我一样,又有什么好呢?”


    姐姐抓住她的双肩,但没有摇晃。那双手汗津津的,又凉又黏,散发着香水、氨和酒精混在一起的异味。微婉对这种气味太过熟悉,真的,太熟悉了。她们两人的脸贴得极近,因此她看得到姐姐眼睛红得不正常,瞳仁透出了奇异的淡琥珀色,穿过蓝色的透镜,眼廓周围是烟熏般的黑,跳在惨白的面孔上,好像朝着外面,脱离开来。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寂静占据了整间房间。

    有那么一瞬,微婉以为是自己暂时失聪了,所有声音都消失掉了,地下游泳池里也不再有声音传来。而姐姐则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说:“你的救星来了。”

    微婉这才意识到方才那是真正的寂静。而在Villa T,只有一个人的出现会引起这样惊恐的沉默。


    其实她会很想念那个时候,汤毅凡不是为了别个女人跟她生气的时候,他还肯认认真真,只是跟她生气的时候。其实她并没有输,无论是怡风够聪明,还是姐姐使诈成功,至少都证明了一件事,他是真的担心她的。他匆匆赶来,撞见了自己家里的,在那个他一贯跟已故母亲聊天的地方,一群陌生人的盛大的喷水狂欢。如果她不是那么害怕,面对这个情景,她会发笑的。

    她就看见他一个背影,但他就好像是神奇四侠里面那个会发射能量场的神奇女侠一样,用他的能量场,把面前所有人都冻在了原地。


河蟹。。

    她是不敢笑,汤毅凡却笑出了声,可惜是冷笑:“不好意思啊,打搅你们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她难过地挪到他的背后,想贴得再近些,又不太敢。

    “毅凡,那个……我……我找了个工作……”

    “嗯,看出来了,还是你以前那种工作。”他走了几步,打量这一片狼藉。他走过的地方,人们会自动退让到两边去,就像摩西分开面前的红海时一样。

    游泳池里漂着薯片盒,嘉士伯罐,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衣物。音响虽然被手快的人关上,但依然闪着张牙舞爪的光。她心里有只手在抠,那东西本来摆在他卧室旁边的小书房里,不知是谁居然把它搬到了楼下。他精心摆过的古董,现在全错了位置。她还看见一摊陶瓷的碎片,这险些让她昏厥过去。这房子里的任何一个瓶子,都值至少七位数。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些古玩都是他母亲生前珍爱的宝贝,它们对于他来说,每只上面都有妈妈的温度。

    现在,它们成了碎片。

    他俯身拈起了游泳池中正好漂至他面前的东西。她伸长脖子去看,全身登时起了鸡皮疙瘩,那是一件豹纹胸罩。他面部肌肉抽紧片刻,却大笑起来。这时,如果这三十几号人的恐惧可以转化成温度,那温度已然可以点燃大气层,毁灭掉全人类。

    毅凡的母亲是位严肃克己的女士,他自己倒是常拿这一点来打趣。他说,他妈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性感内衣。

    “都出去。”他将豹纹胸罩向后一扔,险些砸在她身上,“把你们的垃圾都带走。”

    所有人都在等他的这一句话,所以他的这句话一出,他们纷纷逃命般地离开。而胸罩的主人,到底也没敢去捡她那遗落下来的文胸。

    她难过地站在原地,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再换回左脚。

    “毅凡,我……”

    “你也出去。”


    15

    “可……可他们是把我弄晕了才进来的,真的。你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

    辩解了一句,她更加觉得自己无力。如果不是那几天她嫌下通告太晚,又不想睡片场,让习远的司机送她回家,那也就根本不会有人知道她住在Villa T了。

    他没有理她。一直到这一刻,他都背对着她,没有看过她一眼。


    “汤毅凡,好久不见。”

    声音从头顶响起,微婉不用抬头看便知道,是姐姐下楼了。

    “Lindsey?你也在?看来,是家庭聚会。”


    后来发生的事,被她认为是在与毅凡的友情岁月中,最令她难堪的一刻。堪比几年后,他质问她关于堕胎的传闻,而她则气得跟他吼,这就跟你有关了?反正不是你的!当然,不包括他们曾经略微超出朋友关系的那段关系。因为在那段关系中,很难找出不难堪的时刻。

    当时他还从游泳池里捞出了另一样东西,是他留给她的手机,是Constellation十周年庆典的限量版。她一定要选俗气幼稚的粉色,为此,还被他嘲笑了很久。自己的那个,她一直囔着不好看不好看,于是毅凡送了她粉色的。

    她顷刻不能呼吸了。她不知道它是怎么被扔到水底的,她只知道,他随后就拨出了给哥哥的电话,让哥哥来领走她,因为她不肯自己乖乖出去。

    毅凡静默地面对这一片狼藉的游泳池,微婉知道他是在默默地向母亲认错。她只希望他别忘记说,人是她招来的,跟他没关系。

    姐姐很安静地闭上了嘴,好像一切都跟她无关了。哥哥很快赶来,与毅凡打了个招呼,不咸不淡,镜片下透着很值得玩味的光。汪家这对兄妹,只在面对强于自己的气场时,才会弯下腰去。姐姐是知难而退,哥哥却是躬在暗处,暗暗打量着对方的实力,以便寻找弱点。他们和毅凡自小熟识,可微婉肯定,哥哥一定是观察了这么多年也没能摸出他的底细,还没有在“应对汤毅凡”这门自修课上,学成出关,因为他今天面对他,依然平和沉默。

    可是,微婉又很难过地想,其实毅凡那么孩子气,容易发火,也很容易受伤,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包括哥哥这样厉害的人,都对他如临大敌。

    “终于到齐了,汪敬哲,”毅凡终于转身,似笑非笑,这阴森的表情并不适合他,他做得很勉强,“看来你这两个妹妹都没把我当外人。我今儿真是受宠若惊了。”

    微婉又气又笑地想:汤毅凡,我什么时候把你丫的当过外人?可,我不是这个意思,今天的所有事,都不是这个意思。

    哥哥说:“真是很抱歉。”可他并没有抱歉的样子。

    他轻声叫姐姐和她出去,上车。

    她被姐姐推着向前走,听到身后哥哥似笑非笑的低沉声音。哥哥才适合这样的风格,毅凡不适合。

    “对了汤毅凡,忘记恭喜老汤先生新婚快乐。没能到场,真是失礼。我依稀记得,老汤先生与新夫人的第一次见面,正是在汪家的家宴上。还记得吗?就是婉儿执意要你和令尊来陪她的那次。当然,她也没想到竟会促成如此美事。”


    姐姐用胳膊钳着她向前迈步,听到毅凡噔噔跟过来的脚步声,她以为他是要抓她回去,亲手把她溺死在这游泳池里。因为那样的话,她反倒会安心一些。可他只是跟着他们走到了大门口,然后他在那个小盒子上面操作了几下,之后她就听到了如下的句子:

    “Entry authority revoked.”

    通行授权被取消。

    她有点想笑,真心的,汤毅凡,这就是你能做出来的最严重的事?

    又多一个人,用扫帚扫断了她的网。

    这是她最后的网。


    [如果你总有很多人可责怪,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勇气去责怪自己。]


    坐在哥哥的车上,她一直扭着头,看Villa T,直到再也看不见,因为她想看到毅凡走回房间里去。可他没有走回去,他就站在原地,垂着头,像刚才被他吓呆了的那些人。

    他和方向盘前面昂首挺胸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猜哥哥这是因为终于成功找到了对方的弱点。她不愿意去想哥哥对毅凡说的那番话的更深层的含义。多年后毅凡说,你家人的聪明都被你哥哥一个人占去了,她才隐约觉出,当年自己的猜测大约没错。而他还说,幸好是这样。在那件事上,他已然替她把她的责任给洗得一干二净了。

    她硬要他和汤叔叔来陪她的那次家宴,她并没有多少记忆。她执意要他来陪的事太多了,有他在,她就不会呆呆地看着哥哥姐姐在台上做主人,而自己在台下,孤零零的。而他也几乎每次都听话地来,他对她一直都是那么的有求必应。所以,时至今日,她真的很难每件事都想起。如果当时她要的是他,那一定有什么人对她说过,既然老汤先生恰好也在这个城市,那么不请是不礼貌的吧。


    她被允许暂时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只准洗半个小时,姐姐上好了闹钟。

    她木然地看着别人为她办理需要的各项手续,准备出国。


    16

    故事又告一段落。

    “我不在的时候,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怡风唏嘘。

    她们窝在沙发上,一边一个。怡风又说:“你们哪,发生这么多事,还不爱。不爱,多可惜。”

    故事一路讲着,天却悄悄地亮了。日出让她从记忆中挣扎了出来,游回了现实当中,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停在这里。回忆某些特定的事情,会让她好不容易才干燥的心,再度潮湿起来。汤毅凡成立她的“Vivien前男友俱乐部”,而他自己也继续游戏花间。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一个地换女友,她也一个一个地换男友。他都是在甩别人,可她却都是被人甩。

    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最讨厌。因为这不但让她想起了自己忘不掉的事,而且也想起了因他而忘不掉的某件事,心在隐隐作痛。

    怡风道:“可毅凡很快就原谅你了,不是吗?”

    微婉被这句话惊到:“不是很快……是半年。那半年,他就像消失了似的,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音讯。”

    初到巴黎,最寂寞的前六个月中,她几乎抑郁到死。她不是会摆架子的女人,不会难过到死还嘴硬。在落地的第一天,她就发短信给他报平安,她打电话给他,发邮件给他,一厢情愿地走到哪里都让他知道。可他从不接电话,从不回邮件。六个月的时间,六个月,他完全不理她,当她不存在。

    “想想看,比起这几年的时间,六个月不过是漫长时间中的一个点,微不足道。”

    可如果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那以后他也都不用在了。

    她渐渐走了出来,说服自己不再作茧自缚。

    怡风在落地窗放进的万顷阳光中,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像极了那些可爱的晴天娃娃。阳光照进黑夜,她想自己永远不会忘,珍贵的东西破碎后,他们小心翼翼去重建的步伐。嗯,至少她是小心翼翼了,而他只不过是在某一天做了决定,然后,若无其事地来找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你能相信吗?在那样难堪的场面之后,在一句Entry authority revoked之后,这个人,可以就这样地若无其事地出现了。好像他一闭眼,再一睁眼,乱七八糟的事就全都被抹掉了一样。他得是多孩子气的男人,才能把自己当成了时光之主,坐在他的湾流上,从从容容地跨越日界线,回复到那之前的样子。


    六个月后,巴黎黄昏中学校底楼的大厅外,夕阳肆无忌惮地搔首弄姿。

    汤毅凡,站在那里。


    如果用古人的话来说,他大抵可以称得上是貌比潘安什么的。但她可不敢被美色迷惑而贸然地走过去。如果他是来寻仇的,她要留出可以跑路的距离。

    他见她冻在原地,挠挠头:“刚在你们图书馆里看见一个中国女孩,特用功,那眼睛整整仨小时没离开过书本。你啊,也不跟人家学学。”


    他说的那个中国女孩,是不是虞雪呢?

    后来她多少次回想,都觉得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7

    他们的重逢,回忆起来好像在昨天。

    她无数次想象重逢时的场景,都是各种尴尬、惨烈或者涕泪交流,要么他冷冷地嘲讽她,用冷脸来逼迫她先道歉;要么赶上他的“猫一日”,他会安慰她,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她,这么多年的感情他还是念的,还是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这都是她清醒时想到过的景象,而在她的梦里,还有些别的东西,那些东西让她醒来就为自己感到害臊。

    总而言之,无论是清醒时还是在梦中,都不是像现在这样。和过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次碰面一样,不像吵架冷战六个月的和好,而像是他只是去转角的小天使给她买了一个双球冰激凌,还是覆盆子和芒果味的。就好像,他只从她的生命中走开了半个小时,而不是半年的时间。他拿着冰激凌回来找她,塞给她纸巾,鄙视地说,别又滴在衣服上,送给您的好东西都被您给糟蹋尽了。

    她是该觉得这是好事吗?她只知道,现在喉咙干燥,说不出话,还真很想吃个冰激凌。

    “走走走,那边拐弯就一小天使。我请你。”

    比谁看得开是吧,她就不信还能输给他。

    “什么时候到的?现在住哪儿?”

    “今天早晨,阿泰内广场。”

    “那咱俩是邻居。”

    “废话,必须的啊。”

    “哟,这我得问问。”她用小勺一下一下地挖着那倒霉的冰激凌,“您说给我听听,什么叫必须的啊?”

    这次,她很想把话说下去。

    他听这一句狠问,眼神缩回去几寸,不再触及有她的区域。海潮退下,你就看得清沙滩上面的沟壑纵生,还有穿进去的尖物与贝壳。她马上就后悔了,悔得要掉下了眼泪。他是那么脆弱的一个人,她何必欺负他呢?冰激凌被小勺挖到底,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手忙脚乱地将洞填平,希望自己从未挖过。

    最后,他缓过来了,语气故意很轻松:“住哪儿不是住。”


    你看,他依然是不会说下去的。她继续问吗,可她怎么敢。


    然后,她就在他看得见的地方,真把冰激凌滴裙子上了,绝对是不小心。

    “你怎么进我学校里面的?接待的大妈让您进来的?”

    “那哪能啊,这儿可没人认识我是谁。”汤毅凡眯眼扫描着她身上的衣服,确定不是他的资产,才没追究,只递过去几张面巾纸,“我说我探亲。”

    “哟,这我又得问问,谁是您的‘亲’啊?”

    她等着那个会让她很受用的答案。

    “我就指了一下图书馆里的那个姑娘,然后我给了她一个求助的眼神,人家就出来了,特配合,没拆穿我。”

    得,她等岔了,这混蛋。

    给我打个电话会死吗?用得着“亲”到别人头上去?她这次是真不爽了,没胃口再吃,拉长脸直接站起来就往外走。

    他这才急了,赶快跟上来,拉住她的胳膊:“怎么了?大冷天在外面站了三个小时,眼看要天黑了还不许我进去吗?”

    “那您三个小时一直盯着人家姑娘看,是吧?您还觉得人家学习特用功哪,嘿!”

    他捶胸顿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她继续往死里瞪他,不说话。这时天黑了,两人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散步,她停了下来,抬头看他。旁边的白胡子流浪艺人抱着萨克斯风,吹的正是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以吻封缄。那一秒,她特别希望他低头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说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闭上。

    嗯,就这么办。

    结果她刚把眼睛闭上零点零一毫米,就感觉到胳膊被他一拽,将她拽离了原处。

    那会儿她头脑一空,还以为他终于想起来了六个月前的仇,终于下手把她推到马路中间去喂汽车。那样的话,她会主动地死得很彻底,绝不留恋人间,然后在升天后先去找他母亲大人,磕头认错。可她还好好地活着,这厮只是把她推到内侧去了。

    一辆车将将蹭着他的衣袖,飞驰而过。

    睁眼,他神态特淡定,好像根本没看见她死皮赖脸的暗示。

    “您过马路能不能看看车?”


    [男人这种动物,你可不知道他们可以有多迟钝。]


    尴尬,尴尬,她气得想拿手里的包包抽他,但当然她没有抽。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那样就暴露了她的沮丧。但后来她一路冷脸,他还是看出来了。这下汤少又摸不着头脑了,他眨巴着眼睛盯着她看,想摸一摸她,她却躲开了。他“哟”了一声,这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他小心翼翼地保持三十厘米的距离跟着她,憋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了,问:“又怎么了?我不是怕您让车给撞了嘛?”

    “起开,别烦我!”

    “……不是,你让我死个明白啊。”

    “自己想。”

    “……那我还是不想了。不管怎么回事,算我错了还不成吗?”

    如果有人编一本女孩子最讨厌听到的话的集锦,那么“算我错了还不成吗”这句话绝对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如果汤毅凡在那个时候,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她一半的迷惑,她也觉得不枉自己那若隐若现的、貌似的、好像以前也曾朦胧有过的、如今又死灰复燃的,单恋。但他是真的迟钝,真的,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迷惑,真是迟钝。

    在那之后,他每个月都飞来陪她两次,通常是周末。当然,若他有时间的话。赶上月底公司最忙的时候,人家是连电话也没时间打的。那次,刚好是五一劳动节,他们在5区里游玩,碰上一个卖铃兰的摊子,摆摊的老人笑眯眯地想要揽生意,这在巴黎是相当少见的。汤毅凡停下脚步的时候,她心就开始怦怦跳,真希望这老爷爷说出她想听的话。

    “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花吧。”

    然后她脱口而出预备好的话,还装模作样的呢。

    “您看错了,我可不是他女朋友哦!”

    话一脱口,她就知道自己窘到家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汤毅凡爆发出一阵大笑,事实上是没心没肺地嘲笑了她一整路,直到她到公寓。

    老天作证,她曾像一个陌生人般,卑微而甜蜜地单恋他,而他还是拿她当老伙计,绑在一起都不会出问题。换句话说,他能原谅她犯的任何错,却没有喜欢她,更别说是深到爱的地步了。“不爱都可惜”这句话,好像就是专门用来笑话她这种人的。

    她是觉得不爱都可惜啊,可人家那里,拿她当什么呢?

    她想找到一个容器,将自己好好地装进去,结果到头来这容器是只杯具,而且这杯具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生气。

    “您最近不对劲儿。”

    终于有一天,汤毅凡迟钝的神经在她持续地撩拨下发出了“嘣”的一声钝响。那上面堆积的灰尘,差点没呛她打一个喷嚏。

    “什么不对劲儿?”

    “以前你偶尔跟我生气,我总知道为什么。可现在你总跟我生气,我是一次也不明白了。”

    “……”

    “本来我以为是赶上您大姨妈了,后来又想大姨妈不能每个星期来一次啊,所以,难道是更年期?”


    他在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而生气的时候,就买吃的给她。

    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巴黎都吃遍了。起初的时候,她觉得格外受用。她在这边吃,他在那边不错眼地盯着她看,直到确定她眉毛不皱了,嘴不噘了,脸不再拉长了,他才松了一口气。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就渐渐地懂了,这不过是他次次想不明白之下,干脆放弃了努力的表现——如果喂她吃甜点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干吗还要费脑子去思考答案呢?

    那天他们在卢浮宫旁边的那家Angeling吃Mont Blanc,褐色的栗子外皮中是柔软的奶油甜心。她很爱吃这个是没错的,但今天吃得格外不顺心,因为她得知,汤毅凡这厮背着她买了它送给了别人。当然她绝对不会透露自己的信息,来源于忠心耿耿的保姆安东尼,以及后者在她百般追问下仍没说出那个别人的名字。

    她想知道是谁,只有一个好方法,直接问他。

    汤毅凡倒脸不红心不跳:“干吗啊?又没少了您的,成天一捆一捆地吃。”他胆大包天到眯着眼打量她的身材,看吃胖了没,“非得吃独食嘛,小婉儿同学?我看你啊……”眼神落在她的胳膊上,挑剔地剥了她好几层皮:“……也该少吃点了。”

    易微婉惊得说不出话来。她没出息地也看自己的胳膊,一边拉袖子挡住,一边高声地辩解:“懂什么啊你!有胸的女孩子胳膊都会有点肉的!”

    这话说的,她自己不知是该悲还是该喜。

    悲的是,这厮立马摸杆往上爬,光明正大地盯着她的胸看了看;喜的是,这方面她还真没什么好自卑的。

    “男人。”她鄙夷地做了总结,片刻,心一横,“去找个女人吧,我看你是单身太久了。”

    他悠悠然地收了目光:“谁说不是呢。可问题是,我看上的,人家没看上我啊。”


    [别乱猜,别乱猜,乱猜害死人。]


    她不得不搅动奶油来掩饰手的颤抖:“是吗,谁啊?就是您拿Mont Blanc讨好的那位?”

    他点头。

    看在上帝与魔鬼和所有天使妖怪的分上,这混蛋,竟然在她的面前,点头了。这头点得真叫一个郑重,好像他在宣布的是一种真爱,一个婚约。

    她两只耳朵嗡嗡直响,那声音从牙根漫延到整个面部神经,让她感到疼。如果他知道她此时的这种当胸一脚似的疼,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这样,每天K.O. 她。

    “长得漂亮吗?”

    他仔细地看她,她心里忐忑——自己的嘴唇颤抖吗,眼睛含泪吗,脸色苍白吗,被他发现了当胸一脚的疼痛了吗?绝对不能暴露,她发狠地让自己镇定,振作,然后她吃了满口的奶油。

    老天保佑,他认定她不会又突然发脾气,终于放下心来。

    他摇摇头,却露出一个幸福的笑。

    “清爽自然的最好,浓妆艳抹跟熊猫似的,谁受得了啊?”


    微婉听了这话,刚逼下去的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上来。上星期开始,学校里面有人叫她熊猫。虽不是当面,可背地里的嘲笑更叫她难受,尤其是完美的优等生虞雪。她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虞雪最先开始这样叫她的。可她活她自己的,又碍着谁了?

    她翻出对汤毅凡前女友们的记忆,像洗牌一样,一个一个地过。

    的确,他喜欢的都是清爽自然的女孩子,还有饱读诗书的才女。即便是演员名模,也都是玉女派的。这么多年,她居然从没注意过。

    “那你还看我这么多年?你怎么就不明白告诉我,受不了呢?”

    汤毅凡在无数次地点燃炸药箱后,显然积累了一点经验。他警觉地坐直了身体,好像预料到自己一脚踩到悬崖边了,他眼睛不看她,话也答得吞吐缓慢。

    “拿你自己说什么事,你跟别人一样吗?你什么样,我还不都得受着嘛。”

    “那我真对不住您了,您受累。”

    她摔碗走人。

    他伸手拉住她的速度是那么快,这让她肯定,他在答话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最近她发脾气的频率实在是高了点。

    他好无奈又沮丧:“别闹了行不行?”

    “你找你不闹的去!”


    那是头一回,甜品没能让她停止胡闹。回到阿泰内广场,她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酒店的房间里。尽管半夜十二点,她还是点了份Isafahan,但她一口都不吃,盯着甜点畔的玫瑰花瓣出神。

    她知道汤毅凡此刻坐在门外花坛上抽烟,一边坑害自己的肺部,一边第一千次地纳闷她到底怎么了。而她也没闲着,她绞尽脑汁地去想,何以她让另一个女人,成了他喜欢的人。老天作证,那女人并不漂亮。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却让汤毅凡说出了他喜欢人家,人家却不喜欢他的话。别胡扯什么男人更爱女人的内在美,你可以道貌岸然地说一百次,漂亮女人只是暂时的,但你知道男人们除了脸蛋和身材之外,还想什么吗?什么都不想!

    要是让她知道是哪个女人……易微婉恶狠狠地撕碎了玫瑰花瓣。她现在毫无胃口了,于是推开碟子,走到窗户前,伸脖子朝下面吼。

    “上来睡觉!”

    汤毅凡抬起脑袋看着窗户里头的人,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哎!话音还没落地,窗户就哐地砸上了。他笑笑,一个鲤鱼打挺从原地跳起,奔回来的速度犹如超级玛丽刚摘下了一个硕大的蘑菇,得儿得儿地往外喷着喜悦的小子弹。

    于是,她必须赖在他房间不走,这事得说清楚。

    “名字,年龄,职业。”

    他揉揉眉心,作势又要点烟:“您是查户口的?”

    她把他未点燃的烟夺下来,用脚踩扁:“快说!”

    “你先说问了干吗。”

    微婉冷笑,是古墓丽影式的。穿紧身衣的婉吉丽娜·朱莉露齿而笑,满口都是锋利的刀光剑影:“那还用问。找到那女人,然后杀了她。”

    他“嘿哟”一声,前倾身体,将双肘搭在两边的膝头上,无奈地苦笑:“何必呢?我要是真找个女朋友,那还不是为了给您玩嘛。我记得,以前您特喜欢撬我的女朋友解闷。”

    她没料到是这个答案,愣在原地。她开始意料到,以前自己多么蠢,犯了多大的错。

    她对他产生了多大的误导。

    她腾地站起来,走到厨房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壶的白开水。这水真不少,够她喝一壶的了。她觉得都让自己喝了不公平,于是她端着壶回到起居室里,给汤毅凡也倒了一杯。后者理智地没敢碰,估计是怕她在里头下了药。

    要是真有药就好了,最好是春药,她今晚就把他给办了,看他还去找别人不去。

    “汤毅凡,我不喜欢你有女朋友。”

    她郑重其事地把话撂在他面前,手里还高贵典雅地端着一大壶白开水,企图让自己淹死在过去的种种弥天大错之中。

    这是一个奇妙的,很接近真相的时刻,因为毅凡他沉默了很久。他将手探进怀里摸出烟盒,烟盒空空如也。他于是想起自己的最后一支烟被她踩扁了,这下可好,他再没地方可以藏住一只细微颤着的手。

    “婉儿啊,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一件事了。”

    她屏住呼吸,等待着他即将要说出的那句话,甚至都没顾得上表示,她厌恶他对她的称谓。

    然而他不再看她的眼睛,他起身,去别的什么地方找烟。他背对着她,说出给她听的话,让她第二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你该知道,我不是重色轻友的人。永远不会是。”


    [如果要自我安慰,你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但内心深处,永远会有那个微小的声音说出真相——没什么理由,只是他,不爱你。]


    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什么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她故意等他整理好床才说,我要回我自己的房间睡。然后在他惊愕的神情面前,转身走开。以前她从容不迫地睡在他床的另一边,但以后不会了。从一开始,她就不该糊里糊涂地跟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该有的界限,对她和毅凡来说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搞得自己苦得像吞了黄连,还抽都抽不开,说也说不得。怡风这家伙每次都是对的,什么知己啊朋友的,都是男人们为不对女人负责而编出的动听词汇。

    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会发现她没有在原地等他来看她,他会郁闷好半天,嘀咕亲爱的小婉儿同学又生气了,可到底为什么呢?而那时,她将会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难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帮忙,而且她对住处的要求并不高。或许她搞不定一个汤毅凡,但她强悍到连专抢华人的美丽城地区的恶霸都丝毫不怵。最终她安顿在13区某处,一个大学生的聚集点,身边都是些生活乏味、毫无趣味且胆小如鼠的外国学生。这间小小的公寓,统共没有阿泰内广场芭比房的一间浴室大,没有空调,弹簧床咯吱咯吱地响,地板像被一把钝刀刮过。赶上雨天,还会有些昆虫来做她的室友。但她觉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汤毅凡下次来到阿泰内广场,发现人去楼空时脸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种为伟大事业壮烈牺牲的慷慨激昂,让她整个人幸福得像热气球般膨胀升空。她盘腿坐在麻布床单上,咬着超市买来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说,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机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但她说服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安东尼不在她的身边,而是在为一个名叫丹尼尔-朱力安·德·费内的无耻杂碎服务。

    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伤元气,最需要一个年长亲人的照顾的时候,她却不得不打电话过去,和丹-朱先生对骂。如果说易微婉是在巴黎开始变得强悍粗鲁,那么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她不得不在这失败的人生中,抓住别的亲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个Vivien?我们是同学不是吗?”

    “随便吧。总之您是否可以帮我这个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东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个别的什么人来帮您策划这次的沙漠之旅,买上一打镶满钻石的俗气到家的玛莎拉蒂来败光家产,拜访个把长得像猴子的酋长,参加食人典礼只因为您生活缺少刺激,没有某个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气说完。

    丹-朱该死地沉默了。“您说的这所有事,都跟我没关系。可是……我还没有听过哪个法国人可以把法语讲得像您这样快。”


    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瘆得慌。”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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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

    大不了,她就把真心话全都说出来。

    她就不信,拆不散他跟任何一个女人。

    她盘好腿,拨通了他的电话。

    “汤毅凡。”

    “哎。”

    “咱俩之间肯定没秘密,所以我觉得,有任何事,都得跟对方诚实地说明白,不管后果如何。”

    她听到他咽了咽口水。

    他说:“小婉儿同学,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听说!你别说下去!她在心里默念。


    “……我是一直忙,忘了跟你提这茬,这事也挺复杂的。总之,这回到巴黎,我得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以后,帮我多照顾她。”

    微婉盯着墙纸上的花纹,玫红色上面有一块暗疮色的斑,她得叫安东尼来处理一下,重新贴下墙纸。虽然上次老人抱怨这可不像女孩子换身衣服那么容易,但他总得为她做到。她会为那块暗疮而燥郁起来,原本下定决心的什么事,也因此而破产。

    他说,要她帮忙照顾她。

    好主意!她当然会好好照顾汤毅凡的新女友!

    他怎么知道她会买通巴黎的恶棍小阿们,一年洗劫那女人十八次?

    她不是想想而已,她用了整个夏天的时间,在流氓横行的午夜地铁中游荡,就像夜行的老鼠在污秽的地下水道里,吱吱乱撞一样,她有右臂上被11号线地铁门夹伤的瘀青来证明这件事。通常,她是享受汤毅凡的夺命连环call,最后心急如焚地来把她拎回去的感觉。现在,她只是一门心思地想使坏。

    在那个甚至还不知道虞雪名字的时候,她就对虞雪心怀恶意了。

    她最终没能把抢劫计划落到实处。但当你这样地厌恶一个人,用心本身就已经足够恶毒,这让做与不做之间,没有了任何分别。

    事实上,在知道隔壁三圣母就是汤毅凡要介绍给她认识的女人之后,她想起了自己更多的刻薄。所以,她相信现在的心碎是报应。


    19

    第一次和毅凡一起在学校走廊里与虞雪擦身而过,她兴高采烈地向他介绍了她。

    “瞧那黑框眼镜,她才像熊猫呢!”

    她的音量足够大,能让刚走不远的虞雪听见。她听见后者脚步屈辱地加快了,她为此开心了很久。毅凡随着她又尖又酸的话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瞬间,估计虞雪瘦小的背影在他的眼中分外惹人怜惜。

    “能不能别这么损啊?人家招你惹你了?”

    微婉不以为然,他可不知道是虞雪先在学校里叫她熊猫的。只要有机会,虞雪就会在课堂上对她翻白眼,虞雪还高调地对教授表示,她不愿意跟易微婉同组做任何作业。不过微婉刚刚决定要在毅凡面前装用功点,装作对自己的人生有完美的掌握,所以她决定不说。

    于是她撇撇嘴:“我就是讨厌她,讨厌死了。”

    “改改。”

    毅凡的严肃突如其来,让微婉有点吃不消:“哈?”

    “我说让你改改!”

    微婉不得不瞪住他:“怎么了这是?”

    欠收拾的汤毅凡,从那时起就已经向着他女人了,还说什么自己不重色轻友。他明显对她隐瞒了什么事,低头咕叽了半天,凝重地说:“你别总是这态度对别人,改改行不行?对别人好点,你得学着交朋友,尤其在这异国他乡。”

    微婉自然不爽,听这话登时就起了火:“我总是什么态度啊?我对谁不好了?”

    那次,他没直接带她去吃东西。那一架,他吵得相当坚决。

    “不是所有人都是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

    她有点懵,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叹了口气:“我想说的是,你老是自以为能照顾好自己,你照顾好了吗?你这样的人,没有朋友,让我怎么放心你?你老看不起人家好姑娘,其实你该找个真正的好姑娘当朋友,而不是那些……”他咳嗽两声,不说了。

    真正的好姑娘?

    她不懂为什么相貌平平、乏味无趣,而且其实跟她一样刻薄的虞雪,会让毅凡这么看重。直到今天,她依然不懂。

    “她那都是装的!不知道多阴险。”她恨恨地说,“为个一两分跟教授吵得面红耳赤,告同学的密,自己还说什么中国人在外国要有尊严,好笑。自动售货机吞她一个硬币,她都要守着一整天,找人给她抠出来。”

    她应该注意到,毅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种难看,不是生她的气,而是对她彻底地失望。她这才有点后悔……好像,这些话有点过分了。然后,她做了件更蠢的事——为了掩盖自己的出言不逊,她决定列举出虞雪更多的不是好姑娘的证据。

    “她就是那种什么都要搂着不放的人,容不得别人比她强。上学期有个同学小测成绩比她高,她就去假装作人家的朋友,其实是想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后来她就……哎,总之她只和成绩好的、工作好的人交朋友,这也太势利了。”

    她绝没料到,毅凡会为这事跟她翻脸,就算没持续很久,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翻脸。


    话出口后,想一想,她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可又死撑着不愿承认。也许她对虞雪那么生气,有其他原因——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对手。当她从平淡无奇的衣服堆里随意挑出一件穿上时,立刻她就会听到“这件在哪里有买?我也想要”的话,如是羡慕渴求的声音。也许妈妈说得对,她们真的是魔杖,似有慧眼,点石成金。

    有人说,易微婉并不算漂亮,只是有魅力而已。另外一些人说,是这姑娘“放得开”。后者不是真的,目前为止她只对一只酒瓶子放开过。

    在她看来,女生们愿意跟她玩,最大的原因是,易微婉是接近女王汪凌茜的最佳途径。事实上,在每个女生眼中,易微婉是一个平易近人版的汪凌茜。女生们跟微婉说话,她会热情地回答,然后代替她们去卑躬屈膝地转达给姐姐。这大概是她50%的女性朋友想让她做的事,另外的50%,则想通过她,认识她帅气的哥哥汪敬哲。从前她就想过,如果没有姐姐和哥哥,她到底是个什么。

    如今真相大白了,她什么也不是。

    巴黎是所谓的时尚之都,巴黎的商校却没几个女人懂得赏识她的天赋。商校中,人们赏识的是逻辑与勤奋。而这两样,她碰巧都不沾边。即便是亲密男友丹尼,也曾对她说,宝贝儿,离开电脑,这些数据不是你的事。男生们依旧喜欢她,但她前所未有地知道,他们喜欢她,是因为她胸大和胸无大志。

    拥有逻辑与勤奋的,是虞雪。

    天知道她用了多长时间,去愤愤地抱怨,但最后,她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

    而现在,获得汤毅凡口头支持的,也是虞雪。这次,无论用多长时间,她也接受不了。


    抱怨无用,抱怨能挖出刺在你心里的梗吗?不能。


    但即便那样,她都打心眼里想不到,汤毅凡苦追不得的女人会是虞雪。同情一些人可能是他会做的事,但真的爱上一个狼狈潦草的、毫无女性吸引力的女人?打死她也不能接受。如果那时有人告诉她,汤毅凡爱虞雪,那她还得说那人脑残。可最后,脑残的人是她。

    女人可以自欺欺人到什么地步?就算他早就明确表示了对虞雪的在乎,她都可以视而不见。

    如果不是汤毅凡把她带到了虞雪的门前让她道歉,她满可以骗自己到天荒地老。

    于是,汤毅凡把她和她的化妆宝盒带到了他正牌女朋友的门前,让她伺候他的女朋友时,她怎么做了呢?她乖乖地去了,热脸贴上了人家冷屁股,却被人家给扔了出来。她擦擦脸上的灰,还得继续犯贱地攀交,她还得带人家出来玩,她还得因为人家而跟男朋友动手、分手。

    然后你猜人家的男朋友汤毅凡是怎么感谢她的呢?他把她摔了一个跟头,然后带着他的女朋友双宿双飞,回国了。


    20

    今时今日,易微婉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端,就着水一样淡的啤酒,回头看着自己一路走来的过往,分外想笑。那么多的事,如果不是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怕是她都还会继续否认,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怡风问她后不后悔,她不确定后不后悔,若后悔,后悔的又是什么。

    但她最终决定这样回答,给怡风听,也给自己听。

    后悔的事多了,也就不在乎再多一件。她可以带着后悔,好好地活下去。

    她并不太伤心。


    “对了,还没问你,怎么你不在百老汇寻梦,跑来伦敦了?”

    怡风低头捻捻手指,收掉她们面前一堆的啤酒罐子:“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难道你想再读个学位出来吗?”微婉跷起脚,偏着头瞅瞅,决定等下换另一色的指甲油,“学历这东西好是好,但要是太多,就贬值了。”她装作很懂,实则连从谁那里听来的都忘记了。

    怡风耸耸肩:“我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作,纽约不是安静的地方。”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我对着密密麻麻的字就想睡,别提自己去写那么多字了。”微婉撇嘴。

    “……然后呢,也好为自己的人生做个打算。好多年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借这段时间,要想明白。”


    海德公园1号,是父母离婚的房子,怡风突然回到这房子中来,肯定不是随便为之。如果发生什么事,怡风知道,微婉是会永远支持她的。

    她没玩几天,春假就到了尽头,她不得不回巴黎。怡风不停地嘱咐她,若日后老天还肯安排,微婉要给自己和毅凡一个机会,和汤毅凡在一起的易微婉才不叫她担心。怡风并不喜欢她现在的状态,她看得出,怡风感同身受的忧心,更让她愧疚。怡风最后也说了,无论怎样,你还要为自己的人生也做个打算,依靠男人是不靠谱的事。到最后,只有依靠自己才得千秋万代。

    伦敦一行,微婉发现说话并不是件好事。以前觉得有悲伤,说出来才痛快,现在却觉得是加倍的劳累,而且还为挚友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可能她以后,不应该动辄就找人倾诉了。怡风还说了为人生做些打算的这种话,那么可能她也该这么做了。明年便要毕业,之后她会走到哪里去,成为何种人?

    此时此刻,她不知这些问题的答案,却肯定,人人都曾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迷惘过。现在她懂了,她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分别。

    飞机腾在云的上面,她猛地想起一件事——自己的幸运符之一,正是飞机的滑行起飞,为着这幸运的前兆,她登时心里畅快了。

    不管生活多悲惨,只要见到幸运符,就说明事情会从这里开始好转。她不会忘记,上次的幸运符是巴黎的雪。在那之后,有个人离开了她的生命。但她坚持认为,这是件好事,因为幸运符自有它的安排。

    她托腮,看着窗外,试图清空思绪,让自己冥想。

    海的这边与那边,都有和她一样担心这些事的年轻人,她忽然就觉得好多了。所谓青春与离别,其实表达了同一种意思。从前她总在想身边的人是谁,是爱人,是朋友,还是介乎爱人朋友之间的人。而现在她身边没有人了,她别无选择,只得在睡醒觉后,独自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她并没真的准备好,她实则怕得要死。

    但说不定,她仍能侥幸地在遇到下一个幸运符之前,保住小命,不致迷失。



    Part II 云燕之潜

    你知道什么叫智商守恒吗?就是在一个白痴的身边,必然会出现一个天才。

    无论梦中的男人如何,她觉得,都不及这一个,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1

    当晚抵达花都时,易微婉在一杯天使之吻(Angel's Kiss)的撩拨下,很有精神。可可甜酒和鲜奶油混合,加入一颗樱桃,悬浮的鲜奶如云朵一样轻盈柔和,强烈的奶香味使这杯饮料宛若玲珑可人的樱桃奶昔。既然她想过健康向上的生活,(尽量)远离酒精肯定是第一步。

    大包小包地回到13区公寓,恰好撞见外出而归的隔壁陌生人。她兴奋地打了个招呼,她早已肯定他和自己一样是留学生,因此寒暄的话题便很好找了。

    “嘿,我忘记春假是哪天结束了,明天,还是后天?”

    陌生人以同情的眼神看着她。

    “昨天。”


    新生活的第一晚,她就被这沮丧的消息而迎面打击到了。

    椅子还没坐热,她马上就看到了教导主任发来的邮件。后者满怀悲悯地提醒她,这一年以来的缺勤已经不能再被容忍了,更不用说,她的成绩已经降到了一条危险的警戒线上。法国的满分是二十分,及格是十分,而如果她想拿到学位,平均分必须保持在十二分以上。不管你相信与否,不擅于念书的易微婉小姐却是擅于考试的,她可以把只学到四分的水平,考出十分来。但这并不够,到了毕业的关口,她必须努力地将分数拔高二十个百分点。这阶段的期末考大约是在两个月之后,她得玩命似的赶上来。

    这就像要为这个站在深坑向上看的时刻,增添点喝彩的掌声一样。

    盯着屏幕上死人心电图般的成绩单,她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要是三好学生虞雪在就好了。

    不管有没有个汤毅凡夹在中间,也不管虞雪乐不乐意承认,她们两个都总算是有点交情的。她是她唯一认识,且可以死皮赖脸去求助的优等生了。

    然后,再一次地,易微婉提醒自己,虞雪跟汤毅凡走了。

    这件事的意思是,估计短时间之内,算了,不骗自己,长时间内,都不会再见着她了。


    次日早晨,易微婉准时去拜访了她的教导主任,她相信主任会给她非常有效的迅速提高成绩的建议。

    这位温和的夫人前所未有地严肃:“Vivien,我并不想为难你。但如果你想在这一年内,将平均成绩抬到十二分以上,那么你要……”

    夫人停顿,微婉伸长脖子等着听。

    对面珠色的唇平缓张开:

    “那么,呃……恐怕你必须要学习了。”


    你要知道,如果你是一个中国学生,每个人都会认为你得拿到全优,这理所当然。她碰巧知道丹尼中学时曾经相当纨绔,他指使其他班级的华裔孩子去帮他上数学、英语和所有的理科课,然后将对方的全优成绩据为己有。他谈及那段经历时并不感到骄傲,反倒颇有悔意,但易微婉却在这件事中感到了莫大的不公平。

    那么,叫她怎样找华裔的孩子为自己上课考试呢?她自己,就是那个华裔了啊。

    那么,呃,恐怕你必须要学习了。

    那么,恐怕她必须要这么做了。


    从那一天开始,易微婉没有再缺席一节课或者小组讨论,尽可能多地听课和读书。她至少可以模仿虞雪的行为,试试看能不能拿到虞雪的高分。人说,没吃过猪肉,至少也看过猪跑,她也没有看过猪跑,但她看过虞雪跑,所以她决定要学习虞雪奔跑的方式,觉得应该会有效果。

    这件事比她想象中要容易。后来某个周末,她到伦敦怡风那里去,怡风好一番分析。据怡风的看法,虞雪在时,微婉产生了极大的逆反心理,她嫉妒虞雪可以得到毅凡的爱,却又叛逆地用纨绔来拒绝成为毅凡喜欢的好女孩。

    怡风说,你越喜欢他,就越不愿遵从他的审美。因为那样的话,你会感觉得到他的喜欢,好像都是你跪下讨来的。

    不幸的是,蒋哲学家的哲理并不能帮她提高成绩,而蒋作家也对她商校的图表数据模型,爱莫能助。认清现实的易微婉,继续孤独地学猪走路。

    一个月后的期中成绩却叫微婉大跌眼镜。

    从前吊儿郎当的,她至少可以凑够十分及格,如今每天熬夜做数据写论文的她,居然连及格也做不到了。她不愿承认“学猪走路”计划的破产,只愤愤地想,以前那些都太走运了,现在这就叫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重看一个月来读过的所有的书,她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表面的忙碌并不能掩盖内里的得过且过。

    她骗谁呢?其实她根本没有学懂任何东西。

    而离期末考试,就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微婉不得已,可怜兮兮地在Google中键入了“I want better grades(我要考高分)”这几个字。

    屏幕上出现的第一个搜索结果如下:

    Find yourself a PARTNER.(给自己找一个搭档。)

    她饶有趣味地点进去看。

    尽管作者长了痱子脸和大龅牙,但他的话在理。他讲,成绩就像小宝宝,单亲家长很难养得好,但如果有个伙伴组成了“育儿小团队”,那么就会容易很多,宝宝会快乐地成长。她只读了第一段,因为这混蛋要求读者付费才可以读到全文,不过,她认为这一段已经足够有说服力。

    所以,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共同努力的伙伴。

    世界上有两位先生可以帮她得到想要的东西——Google,以及,安东尼。

    可惜这次的要求不像从Le N?tre订盒柠檬塔那么简单,安东尼面露难色:“宝贝,我很希望帮忙,可我不是辅导学校的教员。”

    她瘫在床上。

    老人殷切:“所以,你真的不想吃Le N?tre的柠檬塔吗?”


    “安东尼,你知不知道柠檬塔不能解决世界上所有的问题。”


    易微婉朝天花板怒吼。

    安东尼依然订了Le N?tre的柠檬塔。


    事实证明他很了解她。甜品让她放松了情绪,困在迷宫中的老鼠终于停止四处乱撞,开始理智地思考问题了。安东尼是名够格的管家,他试图了解清楚,她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能找一个同校的孩子做学习伙伴呢?”

    “我的同学吗……不会有人想做我的学习伙伴的。”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累赘,比起互帮互助的那种学习伙伴来说,她要找的伙伴恐怕得有无私的奉献精神,会一门心思帮她。而且,她不可避免地感到害臊,她现在的境况已经够惨,实在不想再让更多的同学知道她的绝望了。

    “安东尼,我想,我正在找的,是一个足够优秀的……呃,外校的学生。我是说,根本不认识我的。”他必须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安东尼再次面露难色,易微婉痛苦地揉头。是啊,她知道,安东尼能接触到的所有孩子,要么是她的朋友,要么是毅凡的朋友,要么是丹尼的朋友。总之,所有人都认识她,都是令她感到尴尬,不能做学习伙伴的人。

    “别担心,我保证会想出办法来。”

    尽管有安东尼的保证,易微婉离开酒店回公寓时,仍然悲伤地认为自己已走投无路了。

    从十分到十二分,她差得并不多,但任何人都有运气用尽的时候,如果在这最后的关头功亏一篑,那以前的所有好运,其实都是美丽的毒药。

    可她能做的,居然只是坐等安东尼“寻找家教”计划的结果。就算老天再次垂怜她,让她成功地毕了业,那以后将会怎样呢?哥哥叫她来念书,念完了书,又会叫她做什么呢?更坏的是,如果他不再告诉她要做什么,她会更加彻底地,不知道该做什么。

    混蛋。

    汤毅凡,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有时,你只希望有人来告诉你,下一步在哪里。]


    易微婉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临睡前还听到隔壁的电脑进入了系统的声音。尽管从XP变成了win7,她依然觉得隔壁好像没换过人一样。陌生人根本是个男版虞雪,生活规律紧张到渗不进一滴水。他跟虞雪最大的不同,是每周会出去运动三四次,她从他稍微沉重的呼吸声和轻快兴奋的脚步声可以听得出来。

    后院是有个篮筐的,平日里是小阿和黑人孩子们在玩。除了他们,就是住在13区这处学生公寓里的中国男生玩了。这两批篮球客通常各玩各的,只有隔壁陌生人,加入到了当地孩子们的行列之中。

    微婉之所以留心到了他去运动场,是因为一次放学回来时,恰好瞥见铁丝网那边,陌生人刚完成了一个精准的后仰跳投动作。她停下脚步,看了一会儿。虽然中学时念的是女中,但隔壁也有男子中学,她和姐姐一起去看过男生们的篮球赛,尽管姐姐用大半时间,以男子中学为蓝本给跟朋友们普及各种基佬笑话,但她是认真看了比赛的。

    原因是,那也是一个场上人人都在专注于一个目标的时刻。那种时刻那种人,都让她无法抵抗。

    所以看到隔壁陌生人打球的时候,她停下了。她就是摄魂怪,此时正是最需要汲取别人幸福能量的饭点。

    围在他身边的男孩子们,年龄从七八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三个莫霍克头,三个黑人,四个阿拉伯人,没有白人,个子都比他矮。这在巴黎是个很少见的怪状——亚裔男性总被视作力量不足的典型。但在这一群孩子中,他暂且算作高大,且肩膀很宽,脱去上衣,露出的居然是还不赖的肌肉。

    微婉用纸巾擦干净篮球场旁边的肮脏座椅,光明正大地参观比赛。他注意到她在旁观战,但没做任何反应,按惯例玩到了晚上八点。

    告别玩伴,他上楼回房间,她很自然地站起来,一起走。

    这也是陌生人比虞雪好的一点,他不会用轻蔑的眼光嘘开她,好像她是觊觎美味鱼肉的野猫。

    她问:“你怎么跟小混混搭上的?他们天天抢中国人的钱。”

    “上次被抢的时候,我追了他们三个街区。然后发现,他们住的房子和我们的居然只隔一个篮球场。防贼太费力,索性和贼做朋友吧。”

    可是……三个街区?她是觉得他很能运动没错啦,可他居然,追了三个街区。

    “要么你没事闲的,要么你是白羊座。”

    “都不是。只是他们不能平白借了我的钱,再还到警察局里。我没那个时间,追三个街区,要快一点。”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不转睛,语气平稳,微婉却叹为观止。人不可貌相,这种不打不相识的事情也做得出来,可见这平素沉默的男生是个奇人。

    “厉害啊。你追回了钱,还和巴黎的黑势力们搞好了关系。”

    她狡黠地咬了咬唇。

    “所以说,那你到底是什么星座呢?”

    “摩羯。”


    微婉留心听到了小混混用蹩脚的英文叫他Sam,她绝对不主动开口问他的名字,同时也懊恼地发现,她隔壁房间的邮箱上没有标注名字,但“Sam”也可以先将就着叫。她知道他是摩羯座,除了这些外,她能肯定的是他念的不是高等商学院,那么,多半是公立大学。

    法国公立大学不筛选学生,不收学费,这使其成为中国学生留学的首选。大多公立大学的学生,总是低有昂贵学费和精英师资的高商学生们一头。虞雪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巴黎中国学生联盟中,她从不和公立大学的学生有太过亲密的联系。或许她在Facebook上面加了他们做好友,但平时会打电话的,在MSN上聊天的,一起出来的,要么是高商的,要么是理工学院的,要么是政治学院的。

    Sam回答说:“你们高商的人,貌似都不怎么和其他学校的人讲话。”

    可见虞雪之流划分出的贵族学校与平民学校的等级制度,荼毒至深。

    微婉不太介意所谓贵族高商和平民公立的分别。从小到大,她汪家的哥哥姐姐尚且不做这种事,汤毅凡也是亲民的典型,且事实摆在眼前,高商不是人人都是精英,比如她,况且公立大学也不一定就没有人才。

    当然还有,她念念不忘某碗友好的醒酒汤。

    和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她依然需要那一个朋友。

    “中国人,也不会和小混混在一起打球啊。”

    Sam啊了一声,转了转指尖的篮球。

    “谁都需要朋友。”


    她倒没想到头回聊天,他们就这么有默契。

    微婉很开心。


    Sam又说:“对了,上次的醒酒汤我还冰在冰箱里。”

    从“那么默契”到“真的很默契很默契”,微婉开心得不得了,她欣然接受这种邀约,不忘加上一句:

    “现在我已经戒酒了哦。”


    2

    从那天之后,微婉和Sam成了朋友。给了她三个街区的惊喜过去之后,他也回归了男版虞雪的形象,简朴,刻板,一成不变。但就像修灯泡那次的小俏皮一样,他时不时地会让她眼前一亮。

    几天的观察下来,他家庭应该并不殷实,日子要锱铢必较地过,她见过他冰箱里排列整齐的,从最便宜的迪亚超市买来的土豆。他有他的人生理想要实现,她见过他白日里的课余时间都西服领带地贡献给工作面试。可当他拿到一些offer后,他又拒绝了,其中包括很多大牌名企。这让她不禁觉得,他有更大的野心。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也是个专注的人。

    这对她来说,就像吸盘一样管用。

    而且,他的原则性比虞雪还要强。

    例如,不管多累,也要一周运动五天,一、三、五是篮球这类有氧运动,二、四则是相对舒缓的心肺机能运动。他特别指出,周末可以休息,但在学习日中运动是绝对不可以停止的。

    “运动应该是喜欢才去做的事,为什么要定这种规矩给自己呢?”

    “因为‘是否要运动’这个问题,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为什么?”

    “你会不刷牙出门吗?”


    不久后,微婉就彻底摒弃了他是男版虞雪的这一看法。

    为了应付下周的课程,她在图书馆预习,猛啃教授布置的所有阅读书目。夜色渐深,她不得不把所有书借出来,带回公寓熬夜苦读。这次她可是立志好好学习,绝不被困难打倒的。

    Sam了解了她的情况之后,皱着眉头许久。就当微婉以为他会像虞雪一样,同情且幸灾乐祸地走开时,他不但没有,反而还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建议。

    “不要全部读完这些书。”

    “什么?”

    他坐在她书桌对面,翻开小山上的第一本,将书立在她的面前。

    “你听说过一个叫作目录的东西吗?”

    她睁圆了眼睛。

    他合上这本,又打开了下一本,极快地理好了所有资料,并娴熟地指导她道:“通读会磨掉你所有的兴趣。从现在开始,认真地精读目录,以及每章的绪论、结论,然后,粗读其他段落,遇到你感兴趣的句子,做个标记。”

    她不解:“可是这样的话,遗漏掉重点怎么办?”

    他回答:“你会,但你的老师不会。”

    “课堂上留意你没标记过的内容,做笔记,这样所有的重点自然会被补齐。”他朝那几十本书努了努嘴,“看大量资料的时候,要擅于留存注意力能量。通读是一种浪费。”

    微婉又一次叹为观止了。这理论她从没听过,但似乎很在理。

    不过……

    “嘿,说得挺像那么回事,可我又不知道你成绩怎么样……我连你在哪个学校都不知道。”

    Sam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张纸,他冷笑着转过来给她看。她面红耳赤,是小测验的试卷,她的成绩是七分。

    “我的成绩,教你足够了。”


    在Sam的理论中,课堂的一个半小时是最重要的,任何课前预习和课后作业都不能弥补课上的走神:“如果你是一个懒人,”他的原话,“就在课上好好听讲。课上聚精会神的五分钟,相当于课后发愤图强的三个小时,就是这么简单的数学道理。”

    警惕课上走神,因为时间长了你会习惯性地走神,这是最可怕的事。

    注意教授讲的细节问题,因为他们往往以个人不同的注意细节为傲,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会在这里出考题。

    后来,微婉就邀请他到商校的图书馆来和她一起学习。在她心里,像所有非高商的学生一样,他一定也想感受高商的学习氛围的。而事实正是如此,不然他不会答应她的邀约的。而她恰好需要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学习伙伴,于是他们恰好互惠互利。

    几周下来,微婉的学习效率大有提高,小测验成绩的显著提高给了她更多的信心。她开始真心地相信着,自己会顺利毕业。

    在毅凡、怡风之后,她身边又有了另一个聪明人。

    她知道毅凡是何种类型的聪明,也知道怡风,甚至知道虞雪,但Sam的聪明,总叫她觉得诡异莫测。

    此人气质若大地,胸中却有星空。


    为了回报Sam,做一个好朋友,微婉会自告奋勇地帮他去超市采购低价的土豆,这样他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去面试,还不用担心回家饿肚子了。另外,她也就可以蹭一点他做的饭吃。老天,Sam的饭真的是人间美味。但渐渐地,她发现买菜这事比她想象的要难,可她以前真不知道长芽的土豆不能吃,或者蘑菇和香菇不是同一种东西,或者一餐饭需要一个洋葱还是一袋洋葱。

    “你不是说要买虾吗?怎么空手回来了?”

    “他们只有青色的虾,没有红色的虾!我没敢买,怕买错了。”

    Sam盯了她几秒钟,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

    “小姐啊,虾在下锅之前……不是……红色的……都是……算了。”

    她渐渐发现自己也分不清鸡腿肉和鸡胸肉,再后来,她头疼地认识到原来煮菜的油也分很多种类,她也费解锅子家族的众多名字和形状。而分清不同的酱汁,则对她来说显得尤其困难。

    “这些玩意儿,我还在学。”

    她高傲地表示买菜不是自己的强项,转而担起洗碗的活计。

    Sam则不得不把她洗过的每个碗都再洗一遍,同时板着脸告诉她,她刚才洗两只碗用掉的水,他可以洗一头大象。

    “你究竟会做些什么呢?”

    “……我可以把饭吃得更干净一点!”


    Sam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会打篮球,会学习,会做饭。相比之下,易微婉自以为自己一无是处。他帮她这么多,教她学习,让她蹭饭,她总得想些办法来回报他。她试过买现成的饭菜给他,但他看上去并不开心,像每个自恋的聪明人一样,他只吃自己做的食物,不是怕被下毒,而是其余烹饪皆不入他的眼。

    她闷闷不乐。

    以前对虞雪愧疚,她可以找汤毅凡来送她上学(多蠢啊,可,她又怎么知道呢?),对Sam,她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他念的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家里有些什么人;不知道他有什么困难,她可以帮到;最可笑的是,她甚至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她郁结难解。

    既然想不出他需要什么,她转而去想自己可以提供什么。

    紧接着她想起了除去化妆外,自己的唯一特长——调酒。

    如果她可以在金融理论课的学期末小论文中拿到十五分以上,她不如就以此为借口,约他好好庆祝一下——在她看来,这事是相当有把握能实现的,因为她有Sam的全程指导。


    “用三天完成你的论文。”

    这是Sam给她的第一点建议。

    “可你也说过,如果接到新的任务,要马上着手,绝不能‘从明天开始’。那样,我就永远也不会开始了。”微婉表示,自己对他的话记得很清楚。

    Sam会说一些惯用的好方法,有着完全新颖的出发点。

    他对她说,在你即刻开始学习的时候,想一想你的同学们。他们沉溺在“还有时间”的假象中,被你甩在身后好几条街。这样,你会不会觉得很开心?

    事实是,她真的很开心,而且想再多甩他们几条街。

    那些叫她熊猫的可恶的同学。

    “我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不错,为了避免拖延症,你必须从今天就开始整理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见她作势要开电脑,他起身合上,差点夹到她的手。她嘿了一声,抽出双手,神经地揉着。

    “我说的‘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意思就是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读好之后,写出你想表达的论点以及提纲。”

    他丢了一支铅笔在她面前的笔记簿上。

    “在全部看完和列好提纲之前,不许碰电脑。”他叮嘱,“为了让你严格遵守,电脑就放在我那里吧。”


    这是Sam的三天论文法。

    第一天,完成初稿,必须全部完成。第二天、第三天,或者deadline前三个小时不是用来给你完成正文的某一部分的;提纲必须有;你的每个观点都必须在文稿之中。为了确保她没有遗漏,他要求她列出头脑风暴过程中的涂鸦草稿。她试图伪造一份出来,他像神一样马上就察觉了。

    最后的结果是,她冗长的初稿足足有二十页,而教授的要求则是八页。

    第二天,读这份初稿(“是的,我就是要你再去看那坨东西一遍……或者两遍……或者,我说多少遍就多少遍。”),把偏离中心的论点删除掉。每个分论点中,多于三个的论据只保留一个。她用在修辞上的时间仅次于读全部笔记。

    微婉郁闷地发现,原来世界上真有英语和法语都比她娴熟的人。而这个人他恰好是虐待狂,正嗖嗖地挥着鞭子,催她快点去跳上那个火轮。

    第三天,将论文打印出来,读纸稿两遍,用铅笔记下修改批注(“于是,电脑再交给我一次吧。”)。

    最后,Sam叫她调整页边距,为论文加上一个封面。监督她完成这份整齐漂亮的论文之后,他问她:“累吗?”

    她很不情愿地说了实话:“居然一点都不累。”比她拖延到最后,用一天中十二个小时来完成论文,当然轻松许多。

    “我知道。”他起身回隔壁去睡觉,“你的全部身体机能都会感谢我的。”


    结果是,她的论文得了十七分。

    这当然入不了Sam的眼:“这有什么好庆祝?只是十七分而已。”

    “咳咳,还非得满分才行吗?”

    “没错。”那边发出漱口水的声音,“即便是你,既然住在我隔壁,也不能不拿到满分。”


    无论Sam对她的十七分有多么轻蔑,微婉都决定庆祝。她很久都没有因为什么事,而如此地高兴过了。教授非常正式地表扬了她,真的,那都不再是一个鼓励的眼神或者轻微的赞许,而是货真价实的表扬,那是某种她从来没从长辈那里得到过的东西。小学时她大概因为先天的外语才能而被养父母拿出去炫耀过,但渐渐地,人们也认为那是她生来就有的东西,不再把它当回事。

    事实就是,她总是那个得不到小红花的女孩,但再也不会了。

    作为功臣,无论Sam愿意与否,都必须参与庆祝。她硬是去问他想怎么庆祝,后者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不知道,我没庆祝过什么东西。”

    你当然没有,你长了一张玩具火车被松鼠偷走的下垂脸。

    微婉很乐意接过这个小型派对的主导权:“那我来决定。我们吃顿好的,你会准备多点菜,我会带甜品和酒。这样可以吗?”

    “听起来蛮容易。”Sam松了一口气,算答应了。

    微婉露出更加得意的笑:“还没到有趣的地方呢。”

    她事先做足功课,编辑了一份相当华美的酒品清单,用铜版纸打印出来,裱得漂漂亮亮的。安东尼狐疑地问她要做什么,她骄傲大方地宣布了十七分的奇迹。上帝保佑她的老保姆,他开心摇晃得一如风中即将倒伏的芦苇。

    她将酒单递过去。

    “你来选一种酒吧。”

    Sam皱着眉头翻开了这份封面题为“Vivien调洒大全”的精美画册。他定睛看她:“你知道‘酒’字里面该有一横的对吗?”

    他没有再深究她蹩脚的汉字水平:“这东西哪里来的?”

    “我有朋友开酒廊。”微婉不眨眼睛地撒谎。

    Sam翻得极为缓慢,显然他是在试图琢磨陌生名词代表的含义:“这里面一半的东西,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微婉偏了头,见他正细细地打量“Grand Marnier(柑曼怡)”这个词组。她发觉自己没办法解释这些液体,她只能在调出酒后,让它们自己来表达各自的内涵。

    “随便选一个好了……只看酒的名称。”


    选酒是个很有趣的过程。她说的并不是观色泽或闻香气那些文雅范,她只是单纯地喜欢从别人选的酒来看他们的性格。

    比如说,怡风喜欢的Absolute Wonder(绝对奇迹),有香草,白巧克力,柠檬汁,樱桃,所以怡风的表里如一,都是温柔细腻。姐姐无疑最爱Grand Margarita(豪华玛格丽塔),有银特基拉与金万力,不金碧辉煌也就不是微笑女王汪凌茜。至于哥哥,她一直不确定,比较靠谱的推测是介于Flamingo(火烈鸟)和Manhattan(曼哈顿)之间,都是最最经典的简约搭配。他一向不喜欢花里胡哨,或者,“毫无意义的乱添东西”。

    丹尼喜欢Sugar Bomb(糖衣炮弹),金黄色的液体,气泡璨如星钻,同时延伸童趣与浪漫。

    最后,她和毅凡的最爱,同是Cosmopolitan(四海为家)。


    她不知Sam会选什么。

    她眼见着他前前后后翻了好多遍,认真研究每个字母,想做最周全的决定。她觉得有些好笑,但又在他盯视Cosmopolitan良久之时,忐忑不安。

    希望他不要选这个,她不想跟别的男人分享这一味。

    所幸,Sam在三十秒的权衡之后,从容翻到了下一页,他做了决定。

    “就这个吧。”

    微婉接过酒册,有种屏息接受神谕的感觉。第一个吻会告诉一个女孩关于这个男人的一切,她同时也坚信,一个人选的酒,如同她在佛祖面前为他摇下的第一根签。

    她闭目片刻。

    对面的人感到奇怪:“这是在干吗?”

    她睁开眼睛,定睛去看Sam的选择。


    那一瞬间,她做不出任何表情。酒册中的二十几种,每一种她都倾注了同样的心力去诠释,认为他有可能选到任何一种。但眼睁睁看着他做出的选择后,她忽而发觉,是了,只有可能是这个,就好像它是专门为他而生的。她真是太蠢了,他怎么可能去选别的?

    Swallow's Dive.

    云燕之潜。

    “这个看起来不错。”

    Sam此刻看着她。那眼睛让她想起岩石杯中,摇晃过的碎冰。


    3

    其实微婉不是没有对Sam问东问西过,而Sam的答案通常是,不要多问,陌生人相处起来比较容易。于是她不得不在迁就他每周准时准点买促销土豆之外,还迁就他对自己的守口如瓶。但就算再神秘的人,也会在几杯酒下肚后,变得好说话起来。

    那晚,她为Sam调了一杯Swallow's Dive,蜂蜜伏特加,尚博德利口酒,青柠檬汁,覆盆子四五颗。她偷偷地将伏特加的比例加重了些,将这所有与冰块混合,倒入摇酒器中摇匀。

    Sam看着她做这些,突然插嘴:“调酒师证可以去考的,你知道吗?”

    微婉耸肩:“何必呢?”

    Sam笑笑,接过色泽显然偏深的岩石杯:“对,不必的。”


    她给自己调的是万年不变的Cosmopolitan,道一声干杯,眯眼看着Sam一饮而尽。

    他倒比想象中好对付。

    当这男人脸上出现了红晕,她知道时机来了。她本来预备了一肚子的话想问,到头来却一个也扒不出来。她听到一个问句脱口而出,搞不太明白这问句是被谁塞到她舌尖的,郁闷起来。

    “你最讨厌怎样的人?”

    Sam思考。

    “我不知道,有钱且浪费的人吧。”


    次日Sam仍准备好醒酒汤,准时喊她过来一起喝。可她差不多能看出来,他昨晚根本没醉。有些人一杯酒下肚就会脸红,生来如此,但却不一定会醉。无论怎样,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仍认为自己听到了一点真相。试想一下,若是灌醉虞雪,虞雪会给出同样的答案。呃,对于虞雪来说,汤毅凡这个最大的富二代是例外的,而Sam的原则性没有任何缺口。

    这正如他的神秘性。

    此时的易微婉也没有想到,关于青年陆盛——又名Sam的很多事情,会在一个星期后,完完全全地呈现在她的面前。

    这还得归功于安东尼的神通广大,尽管他不是补习学校的老师,但他聪明地翻出了今年的艾奖名单。

    “如果我们要找的是聪明孩子,那艾奖俱乐部势必为第一选择了。”

    艾菲尔奖学金,法国政府颁发给优秀学生的丰厚奖金,每月千余欧元的数额,在通常情况下除了可以让该学生有充裕的生活外,还能可以多出来一点补贴家用。每年申请的人都有很多,而最终申请到的则少之又少。安东尼缩小了获奖者的居住范围后,惊喜地发现微婉隔壁正住着一位。

    “陆……盛……”微婉重复着这个名字,居然有点沾沾自喜。既然当初虞雪能拿到,那么更聪明的Sam当然也能拿到,这不足为奇。而她,比安东尼更早地挖掘到了这块大金矿。

    “那么,他念的到底是哪所大学?”她嘀咕。

    电脑屏幕跳出的页面让微婉瞪大了眼睛,登时又叹为观止了。好吧,早知道他不一般,但还真没往这上面去想。


    Science Po à Paris.


    就是说,这位陆盛同学,与法兰西共和国的四位总统,雅克·希拉克、弗朗索瓦·密特朗、乔治·蓬皮杜、阿兰·布埃尔以及几乎所有首相,全法80%以上的企业最高管理者,几乎所有非洲法语国家的国家元首,是校友。

    巴黎政治学院。

    想想看,她居然还曾因为身为高商学生而自觉高人一等,而陆盛来自这名校中的名校,却压根没想提它。这只云燕潜得可真够深的,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他早该告诉她的。

    安东尼慢条斯理地说:“我们的好消息是,他应该很缺钱。”

    的确,艾奖倾向于将奖学金颁发给那些经济条件贫困的学生。

    安东尼得意地认为,他已经为小宝贝锁定了这名男家教,他没得跑了。

    微婉发了好久的呆,才回过神来。这神回得并不安稳,反而有点神经兮兮。她拍拍安东尼的肩,拿包起身准备回公寓。

    “不。我们的好消息是,你什么也不用做,记住,不要联系他!什么也不要做!”


    尽管微婉始终与之格格不入,但高商教会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你足够有才,那么你就是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享有特权。这是大学作为一个小型社会,保持纯洁性的可贵之处。就在陆盛教会她“五十分钟最优时间段”的学习方法之后,她已经佩服到可以杀猪宰羊来祭他这座大神的地步。

    她没地方去买一头猪或一只羊,但她可以泡最好的草茶请他喝。

    三个星期之后便是暑假了,她问:“暑假你打算干什么?”

    她殷切地看着他,他却没回答,只是回问:“你呢?”

    “没想好呢。”她不留一点缝隙地飞快接上,而且松了一口气。

    陆盛喝完了茶,对她微笑:“所以,这其实根本不是你想问我的问题。”没等她反驳,他放下茶杯,接着说,“虽然你并不关心答案,但我还是会回答你。我会打工。很多学生需要家教,报酬高得吓人。”

    她稳稳地将茶杯放进水槽,奇怪他今天怎么没像往常似的,走过来主动要求洗餐具。

    “那正好,我也很想打工。”她大概不能在香街的哪家门店里做导购,因为她已经错过了招聘季,但如果她愿意找,机会总是有很多的,“正好一起。”

    “你?”陆盛嗤笑,“胡说八道。”

    “别看不起人。”他这种口气让她想起了虞雪,天知道她用了多大努力才不再将他视作男版虞雪。

    陆盛这时走过来,检查了她洗好的茶杯,难得地没有重洗。他用干净的白餐巾,沿顺时针将每只茶杯的内壁擦干净,将它们摆进橱柜,使每只茶杯的手柄完美地平行。做完这些,他看着她说:“比起打工,你更该利用暑假做个完善的学习计划。”

    微婉想想,他说的也对。毕竟,她要全力冲刺这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年。


    “可我完全没头绪。”

    “我当然会帮你一起做这个计划。”

    微婉松了一大口气,但隐隐过意不去:“可你要打工啊。”

    陆盛关上橱柜,瞥了她一眼,回到了他的电脑屏幕后面,挡住脸:“当然,又不矛盾。”

    “哎,萍水相逢的人,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微婉眉开眼笑。

    陆盛压低了笔记本屏幕,抬头看她。他还恶狠狠地眯了眼睛,显得不耐烦,似乎她提了个很蠢的问题:“萍水相逢的人,当然没那么好。你想问什么?”


    微婉被他回问得摸不着头脑,支支吾吾起来:“我就是想问……唉,没什么。”她按捺不住,跺了脚,“你从来不谈你,我想多知道点关于你的事,就这样!”

    然后她发现,他犹豫了。真的,这是几个月来,她第一次在这个聪明人的脸上看到了彷徨犹豫的神情。

    但陆盛没有犹豫很久,他看看手表,起身拿运动衫和篮球。她想起每周三、周四他都在下午五点半去打球。他不断地移动身体,声音也影影绰绰,但依然是那股说教的腔调:“微婉,可能你觉得,我像你那些女朋友一样,友谊的基础必须建立在无意义的隐私交换和八卦闲聊上……”

    他背对她脱了衬衫,套上运动衫。

    “……但对男生来说,一切都是越简单越好。互相了解太多,只会让我们彼此讨厌。”

    她不解。的确,她没想过他和她的女性朋友有任何区别:“可是……”

    他已经把门拉开了。

    “……现在,趁我们还没开始彼此讨厌,走吧。”

    她只得离开,愤愤地想,他真是个怪人。


    后来她态度强硬地逼问过安东尼,是不是背着她找过陆盛,对他说了家教之类的事,但安东尼用更强硬的态度否认了。尽管她仍觉得陆盛的话有很多蹊跷,但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安东尼。直觉告诉她,安东尼与此事无关。

    陆盛真的去打工了,而且真的是给人当家教,不过他的学生是法国人,上的是汉语课。这在巴黎很是走俏,他得到的报酬也的确很高。在详细询问了对方为他开出的时薪之后,微婉叹服地想,即便是安东尼给得也不会比这多了,陆盛真的很会赚钱。

    “所以你现在是有钱人啦!”她开心道,“要请客哦!”

    “不请。”陆盛浇她一头冷水,“我赚的钱凭什么要花在喂你吃饭上?”

    她被打击得特没好气:“你就这么对朋友的?”

    他皱起眉头,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好吧,我的确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你从一个没智商的草包,变成了XX高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是朋友了?”

    她是没智商的草包吗……

    你可能觉得易微婉小姐会因此而产生愤怒或难过的感情,但事实是,这两个月来,他已经叫她草包、花瓶、绣花枕头、傻瓜、笨蛋、胸大无脑(这其实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无数次了,频繁到她差不多都麻木了。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是朋友,她是从一开始就认他是朋友了,而他却是从来没有认过她。

    她低着头,不答话了。

    过了几分钟,她见他又把头埋在电脑后面不说话,于是她忍不住问:“你现在在干吗?”

    “写一篇关于民主自由与国家机器之间悖论的文章。”

    “作业吗?”她转而想起现在是暑假,“投稿吗?或者参加什么比赛?”

    陆盛本来飞舞在键盘上的手指这时停了下来,他缓慢地合上了笔记本,严肃而轻蔑地看她:“不是,都不是。只是我发现,这个学期跟你这个‘朋友’一起这么久,我智商被拉低了几十个百分点,所以我必须思考一些磨脑子的问题才能补回来。”

    她没话讲了,张着嘴巴看他。

    所以,他是承认了他们是朋友吗?

    他跟她对视几秒钟,重新翻开电脑:“别再傻笑了。现在给我消失,七点过来吃饭。”

    “晚饭我自己吃。”

    “生菜沙拉不叫饭,本来就这么笨,不吃主食会更笨。我不想这个学期的努力都白费。七点过来,迟到的话有你好看的。”


    微婉有点觉得,她可能还是比较喜欢称他“陌生人”的那些日子。任何人第一面的印象总是具有欺骗性的。初见时,她认为他是个帅气、随和、有趣的男生,现在却觉得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他,完全是两个人。

    于是,你看到了,陆盛不幸再一次一言中地,了解越多,果然是会互相讨厌的。

    那么她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不再问任何事了吧。


    尽管她告诉自己,对陆盛要释然一些,但他让人忍不了的地方就在于,她没权力逼他说不想说的事,他却有权力强迫她做各种她不想做的事。

    就拿那天来说,他郑重其事地拎了目测大约两公斤的表格文件,走进了她的房间。他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把她面前的电脑拿走,腾出空间来放这坨纸,一份份摊开,伴着冷酷不容商量的话。

    “现在你要把这个、这个和这个,填好。”

    微婉痛苦地将头埋在了双臂中:“好,我知道你会忽略我下面的问句,但,这都是些什么啊?”

    “下一个学年,你要申请至少十项奖学金。”

    她瞠目结舌。这些表格五花八门,有国家级的,大区级的,校级的,还有一些企业的,她以前都不知道奖学金有这么多种类。可那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奖学金这三个字跟她从来不沾边,而且……要她申请至少十项?

    “你疯了吗?”

    陆盛显然早就料到了她的反应,但更显然的,是他的确忽略了她的问句:“反正你在看无聊的电视剧,那么还不如用这个时间去做点有回报的事。”

    “有什么回报?不会有脑筋正常的人肯把奖学金发给我的!”

    像往常一样,陆盛用“不幸遇到白痴”的同情眼神唾弃了她几秒钟。紧接着,他开始对她讲述一些关于奖学金的小秘密。

    你不要觉得奖学金是高不可攀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小奖,或者说,地区奖、企业奖。真正决定把这些奖金给谁的人,不是什么高等科学家或学者,而是生活无聊、工作任务过重的行政人员。他们的智商不比你我高多少,又被办公室里的劣质咖啡搞出了偏头痛,偏偏还要被迫从一群根本没多大差别的学生中挑出“优秀”的来,可怜至极。

    微婉不太理解他的话:“所以呢?”

    “所以,其实你够不够资格都没关系。只要你费点心,认真地填这些表格。在这些无聊的文书中表现出你的勤奋和热情,就有非常大的概率取悦到他们,把钱拿到手。”

    “真的假的?”她还是将信将疑,但被他说得兴奋起来,唰唰地翻这些纸,其中夹了宣传资料,她贪婪地盯着上面可观的奖金数额,“我能拿到这么多钱?”

    她情不自禁地探身把电脑搬回面前,开始浏览零食购物网站。有这些钱的话,她可以给自己买一座巧克力山了。

    陆盛见她两眼放出贪吃的绿光,冷笑不已:“你当然不能,没一个脑筋正常的人会把钱给你这种头脑简单又贪得无厌的小白痴。”

    微婉又无奈了。

    陆盛这才让笑容稍微带点温度:“但有我在,你就能了。”


    他解释说,他以她的专业、成绩、能力和兴趣为衡量指标,在百余项奖学金中筛选出了十个最有希望的,而即便是她这种“不学无术身无长物的女人”,只要按照他的指导去走申请流程,至少也能拿到个一两项。

    “一两项?”她顿时觉得索然无味,“那又没有很多钱。”巧克力山化为泡沫了。

    “钱不是关键,你的简历才是关键。”

    简历?

    她隐约想起应聘几年前的那份导购工作时,她勉强拼凑过一份简历,这些年她再没碰过一下。

    “对,你需要一份漂亮的简历。奖学金,不管多不入流的,都是最漂亮的点缀。”

    他接过她的电脑,在日历上逐一标记每项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不用说,他不需要再看表格,他都已经记在心里了。做完所有标记后,他在她的收藏夹里面添加了两个地址。

    “好了,这又是什么?”

    “专门介绍奖学金信息的网站。”

    “……还有这样的网站?”

    “我要你每周浏览一遍,我会不定期地抽查。如果让我发现你没看……别怪我没提醒你。”

    她听着就感觉毛骨悚然了,他的惩罚措施她已经领教过,绝对不是恐吓而已。这混蛋用他的电脑禁用了她房间的局域无线网,四十八个小时。天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好吧,陆盛同学,巴黎政治学院,艾奖获得者,而且还是IT精英?上帝你丫的真不公平。

    为了让惩罚措施形成一种震慑力,他甚至给它取了名字——网络监狱。每次忘记做作业,晚饭迟到,没有在他敲门三次之内应门,她就会被关进这个“网络监狱”,“服刑”时间的长度视她犯错的严重程度而定。最久的一次,她被“关”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不能上网的生活,什么十大酷刑都得靠边站了。当然她可以越狱到阿泰内广场去,但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缺口,拿过她的iPhone摆弄了大概三十秒钟,从此她的手机就只听他和他那台破惠普本的指挥了。

    她胆战心惊地看他,却发现他已经在动手删除她收藏夹里面的所有零食购物网站。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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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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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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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学政治的人才,陆盛一定是深谙统治本质的——民主和强权并行,或者,去他的民主,还是强权比较爽。他的法西斯本性一旦暴露,就再也收不回去了。似乎认为这些折磨还不够,在某一天的早饭中,他缓慢地将塑料叉子放在了塑料盘子的左边,定睛看她。

    微婉一激灵,如祥林嫂般哆嗦起来:“怎……怎么了?”

    他审视了这颗胸大无脑的单细胞生物片刻,重新拿起叉子,继续吃他的煎蛋:“没什么。”

    她谢天谢地,但他还没说完。

    “只是……你最近不怎么笑。”

    她赶快笑了笑,但没能成功,估计比哭还难看。

    陆盛惋惜地摇了摇头,看来他又多一件事要教她:“从明天开始,要一直微笑。你看起来压力很大。”

    他一定是故意这么说的,微婉咬牙切齿,最大的压力源就是他,他自己知道。

    “微笑有助于缓解压力。”话音落下,陆盛绽放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她看,示意她学着做。那血淋淋的微笑,犹如大灰狼对着小羊羔,蜘蛛精对着唐长老,奥特曼对着小怪兽。

    借她一千双钛合金狗眼,她也不会再觉得他帅了。

    他收了微笑,叉下一块蛋饼。

    “好了,笑给我看。”

    她在脑海中编织出一座巧克力山把他给砸死的画面,真心地笑了。

    “这就对了。”希特勒捋着他根本不存在的山羊胡子,一字一顿地说,“微笑会产生内啡肽,把与压力有关的荷尔蒙都赶走。”

    他收了她的盘子,放进水槽。

    “所以我对每个跟我在一起的人都建议,要多微笑,不然活不下去。”


    于是微婉就咯咯笑起来了。

    洗碗的人回头:“我是说微笑,不是傻笑。”

    微婉收住,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种受虐到极致所爆发出的精神失控状态:“虽然你不让我问,但我还是特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打哪儿来的呢?”

    陆盛嗯了一声,但更像哼了一声。

    “你知道什么叫智商守恒吗?就是在一个白痴的身边,必然会出现一个天才。”


    白痴寻找成功者,与他们做朋友。

    易微婉对陆盛的教导一向言听计从,但当他说出这句话后,她不得不表示反对了。原因很简单,他简直是典型的虞雪,以“与成功者做朋友”为准则,换句话说不就是势利吗?她可不会放弃那些不被世俗认可但才华横溢的好人。

    “我说的并不是只和成功者做朋友。但小姐,你的问题是,你只和失败者做朋友。”

    她反唇相讥:“如果你认为每天埋首在上课和作业里面、没有生活的人就是成功者,那未免也太狭隘了。成功最终是为了幸福快乐,如果不能快乐,那所谓的成功,就只是一些枯燥的数字而已。”

    “你何以就认为上课作业和幸福快乐是矛盾的呢?”

    陆盛随即指出,他身边有很多人可以兼顾所有的事。他们是学生会领袖,功课全优,亲身参与科研项目,在业余时间默默无闻地做义工,还热衷于戏剧文学,创作小说,有一个关系甜蜜稳定的女朋友,并且每周至少两次和死党们在一起完全放松地玩乐。

    这些人,才是大学中最成功的人。

    “这不可能,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你理科思维特别好,就意味着你有很多的思维条框,那么不可能写出在艺术上登峰造极的小说来。”她用足所有的脑细胞,跟他辩驳。

    “这你就错了。”他轻松地否认掉,“记住,优秀是一种习惯。成功的人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力争是第一名。”

    她暂时败下阵来:“好吧,可我从不认识这样的人。你介绍一个给我好了,你学校里肯定有好多……”

    她慌忙刹住车,差点露馅,目前他还没告诉过她,他念的是Science Po,照理她不知道才对。

    幸而陆盛没注意到,他摇头,眼神忽然又很深。

    “不,你认识。”

    微婉想了想,一个也没有:“你又不知道我都认识哪些人。”

    “我碰巧知道一些。”

    面对她质询的眼神,他轻松地将话拐了弯:“拜托小姐,你念的可是全法最好的贵族商院,牛人自然一大把,没有才怪。

    “九月开学,一个月之内,你至少要给我带回两个来。

    “找出他们最能激励你的地方,每个写成至少五千字的报告,要发自肺腑,有真情实感。如果办不到,你知道下场的。”


    有时候她是大雄,他是机器猫,他总有无穷无尽的点子给她用,教她用另一种眼光看待她看起来一成不变的东西,这让她犹如跳进了爱丽丝仙境的兔子,发现井下竟存在着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

    而在真实世界之中,她却会留心到窗外洗衣杆上挂着的他补过很多次袖口的衬衫,或者偷偷地看房东塞进他信箱的语气已经不甚友好的,催缴房租的信(他欠了好几个月的房租)。

    就是在那种时候,她会感到奇怪,一个像他这样有本事的人,生活却并不能安逸。她设想,他和虞雪一样,家里有很重的负担,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多年轻,他终究是个男人。他一定肩负着养家的重任,不然以他的家教薪酬和奖学金,他不至于过得这么清贫紧迫。

    从一开始她就晓得,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也不是一个公平的时代。

    在这样的世界和时代里,她可能遇见太多人,各种人,坏得多的人,可她都没有遇见。无论背后是否有别人在默默安排,她终究遇见了Sam。她做过很多次从汪洋大海中出现孤岛的梦,梦到的那个岛上,可能有男人在等着她驾驶直升机来救。但无论梦中的男人如何,她觉得,都不及这一个,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决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他活得舒适快乐,当然不是通过直接赠他钱物的方式。一来,她从电视剧里看到一种东西,叫作男人的骄傲,不能伤;二来,较真来说,她只有充裕的生活,而没有充裕的现金。她的一切开销都从安东尼那里得来,而安东尼既从哥哥那里拿钱,也要报账给哥哥。公平地说,汪敬哲绝不是个吝啬的兄长,他给妹妹最舒适的生活,并将此视为应尽的义务。

    他的义务可不包括养活妹妹的朋友。


    “安东尼,我到底可以为他做些什么呢?他对我那么好,做饭给我吃,什么都教我。”

    老人将被上海筛选后寄过来的新品一件件地平摊在微婉面前,听此问句,有些猝不及防。他手停了一下,继续摊开那坨丝巾:“可我以为你已经跟房东有过了‘和谐’的谈话,请他再宽限Sam半个月……而且是在Sam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看来,这就已经算是‘为他做些什么’了,不是吗?”

    “基本不算。”她简明扼要地否定,忍不住埋怨老管家,“尤其是你仍然不肯帮我从哥哥那里撬出足够的钱来,帮他付掉房租。”

    上次她百般哀求之后,安东尼仍只肯给她一点点现钱,以贿赂房东延期收陆盛的租,就好像哥哥缺这点钱似的,她愤愤不平地想。可她也知道自己没资格多要求什么,毕竟,这不是她的钱,她也还得靠哥哥养着。

    “我不喜欢对你哥哥撒谎,你也不该这样做,宝贝。”

    微婉吸了口气,很想说,她从小对他撒谎到大。

    “……你确定不要这对耳环?毅凡特地说希望你留着。”

    她哦了一声,赶快把刚才漫不经心地拨开的粉钻耳环重新收回怀里,然后又神经质地扔掉,怕烫了手。汤毅凡干吗规定她带什么首饰?就好像他还会来看她似的。她想象着每批新品送来之前,他一件件翻看然后做批注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如果不是他从哪个角度看都十分像土匪、海盗,以及非法猎户,你都会觉得他这种举动很不男人。

    “你很久没给毅凡打过电话了。”安东尼挑了眉毛看她。显然这不是个求证的句子,而是种不满的评价。

    微婉决定置之不理。凭什么要她先打电话给他?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原谅了他——他居然爱上了除她以外的女人。

    最近她突然觉得自己重新掌握了对他生气的资本。说真的,她绝对没必要对他强颜欢笑,假装两人还可以做朋友。她趾高气扬地想,自己有了新的朋友,再也不需要他汤毅凡了。


    嘟嘟囔囔之中,她挑完了东西,但其实她并没有不真正喜欢哪件,于是全部交还给安东尼。

    “就收在抽屉里吧,说不定姐姐什么时候又想要这些‘残次品’了,直接寄还给她就是。”

    “你最近都不怎么打扮了。”安东尼继续他平静到恼人的批判,“你一向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和甜食,现在怎么不着珠翠,而且每天吃米饭青菜了?”

    微婉抬高了下巴,现在的她很以自己为荣。

    “安东尼,我很遗憾你从未真正了解我,你们都不了解。其实,在所有装饰之下的我,是一个有深度的女孩。比起饱暖或淫欲那些虚浮的东西,现在我更追求内心的充实。”

    安东尼很配合地做了钦佩状。就在微婉准备回公寓时,他假装不经意地透露了一个小秘密。

    “宝贝,你知道吗,毅凡每次都会偷偷帮你留下最好的东西,而不是你姐姐挑剩的残次品。只要他能先于她拿到的,他便会全都留给你。”

    微婉低头,指尖划过那些闪亮但坚硬冰冷的东西。

    “可是,我需要的……却根本不是这些。”


    他给她最好的东西,但从不知她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安东尼平静的批判,此刻进化为愠怒的责问。

    “Vivien,你知道我怎么认为的吗?”

    微婉吃惊地看着他。老人从不对她发脾气,这可真是破天荒头一遭:“怎么?”

    “我认为你对毅凡从来不公平。”他叹口气,收敛了过于激动的口吻,放缓了语速,“而你之所以对他这么不公平,是因为你知道,他好欺负。”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好欺负?汤毅凡好欺负?如果汤毅凡好欺负,那她就是睿智娴雅的大家闺秀;如果汤毅凡好欺负,那虞雪就是骄奢淫逸的放荡女;如果汤毅凡好欺负,姐姐简直就是爱民如命的慈善家!

    若真存在着平行宇宙(陆盛曾解释给她听,她觉得很奇妙),而在每个宇宙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汤毅凡,那么她敢说,所有这些汤毅凡都是九岁就会用迷醉药对付无辜大灰狼的狡猾分子。

    “随你怎么狡辩,我是不会容许正义沦丧、人道失衡的。”

    微婉恐惧地看着安东尼,他下一句该不会说,代表月亮,消灭她?

    然而老人依然那么慈祥。

    “宝贝,记得我说过,我一定会亲手将你交给那个对的人,然后再离开吗?”

    “安东尼,你要……离开?”

    安东尼耸耸肩:“呃,我迟早会离开,这是一定的。不过和那无关,问题只是,对的人可能不会等你这个傻孩子这么久。我要替你快点行动。”


    她很想告诉他,汤毅凡已经有了对的女人,不是她。

    而事实上,在下一次彻底死心之前,她也再一次地自问过了那个问题:后悔不后悔?

    开始时,她后悔;然后呢,就不了;再然后,又后悔到无以复加。


    5

    陆盛开始强制她每个周日早晨八点起床——周日本来是一周中她唯一的被允许睡懒觉的一天。他要求她必须在周日的早晨做些事情,比如制定学习计划,或者干脆就学习。她一边做事,一边还要想象着别的同学都在甜美地睡大觉。

    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这种想象纯粹是自虐,后来却意外地相当开心。因为这下她会幸灾乐祸地想,自己比他们多学了多少东西,将他们甩后了多少。

    陆盛一直鼓励和助长着她的这种邪恶的心理,甚至会在她嘲笑别人时,跟着微笑。她从前不知道他会微笑,如今的每一天,她都发现他更可爱了。

    他这一笑,让她发现他有一对在视平线以上的耳朵。据说耳朵高于眼睛的人都极聪明。

    他的耳朵和她的几乎一模一样,尽管在聪明这件事上她自己是个反例。

    “我觉得你最近看我的眼神很怪。”一日午餐,陆盛这样对她说。他低着头夹菜,细嚼慢咽:“希望你别瞎想,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想起毅凡还在的时候,毅凡就是块砖,哪用往哪搬。

    这块砖最好的用处之一,是陪她逛街。于是微婉琢磨着,怎么能央得陆盛也陪她逛逛街,毕竟,她的生日快到了。


    陆盛当然拒绝:“你逛的那些地方,都不是我去的地方。”

    “可你根本不用担心的,这个季节,巴黎到处都是游客。大家都是穿T恤、牛仔、运动鞋去逛街啊!”她竭力想说明的是,和她做朋友不用他刻意改变什么,只要她瞧一个人顺眼对路,她才不会要他变成别的样子呢。

    陆盛回答:“别人不用和你站在一起。”

    她今天穿了撞色连衣裙,几何图案,走起来犹如一堆几何图形在跌跌撞撞地向前滚。

    “呐,你是要我也换成T恤、牛仔、运动鞋吗?”她有点扫兴,并不是说那样打扮就不好,只是,这不是她。

    “不是的。”他有点欲言又止的感觉,仿佛在权衡在这件事上是否应该像课业一样,对她高标准严要求。他仔细地看了看她,提出中肯的建议:“我说,你就别化妆了吧。”

    微婉听到这话,彻彻底底地伤心了。她老想着不改别人,别人却老想着改变她。

    “你们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他们说喜欢不化妆的女孩,其实是喜欢不化妆也漂亮的女孩。]


    那天晚上她没有去隔壁吃饭。陆盛来敲她的门:“我们每晚七点吃饭,你不会是忘了吧?”

    “我正在生气!你不会是看不出来吧!”

    陆盛面无表情:“你生气,怎么不在我开始烧饭前说?现在你又不吃,那多出来的叫我怎么办?”

    这话说得就好像她生气和他根本没关系似的,就好像她生气根本不是他惹得似的。

    “拿去喂狗!”

    他摇头:“附近没狗,你给个别的建议。”

    她将门甩上。


    让他倒倒霉,让他倒倒霉……她默念。

    陆盛是她用来填补那个如今空缺的“最好的朋友”位置的人。可她认为自己对陆盛有不同的期望,究竟怎样不同,她也说不清楚。她能说清楚的,只有一件事:在做朋友的时候,她或许给过毅凡很多东西;但如果换成陆盛,那些东西,会是远远不够好。

    因为她知道毅凡过惯了的生活——和她一样的生活。对这生活,他有和她一样的种种问题,她可提供给他她曾猜测的答案,可陆盛不是。如今她面对的这个男生,是一处迥异之境。她没有地图,只能凭着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一点点地寻找,猜测,摸索。

    她有这样的认识,来自于她对陆盛“诅咒”的第一次成真。

    陆盛看起来健壮,肩膀宽宽的,也有肌肉,她觉得他应该是很健康的,加上那如同清教徒一般严苛的饮食搭配、规律作息和户外运动。

    因此,她完全有理由认为,他的胃病是她诅咒而来。

    上帝保佑,学生公寓这些危房的墙壁薄得像纸,她都能听见他在床上翻身频率的不对劲来。她急忙忙地冲过去,他短硬的头发根根都是竖着的,眼睛很红,眼角还有不同形状的血丝,一边是树根形,一边是闪电形。他脸色应该比平时苍白,但她是真的看不出来,因为他一向都是那么白。他捂着胃,神情很痛苦。他可能在发烧,但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用体温计。

    幸好他还能说出话,发出指令:“灶台下左边第二格,把那些中药拿出来。”

    她马上取出了那些药,或者说她希望这就是那药,在她看来那药与一坨坨的草根无异。她用双手捧着,送到他的枕头跟前。

    “我不是牛,不能干嚼草根。”他连嘲笑她白痴的力气都失了一大半,话说得有气无力,“把药煎了。左手第二只盅,水加到三分之二。”

    她照做了。

    “等等!”他痛苦地闭了眼睛,“……小姐,先剁碎好吗?”

    “所以我一直都说,你早该教我做饭的!”她声音颤得很厉害,菜刀在手里直打滑。在草根上花了毫无意义的三十秒之后,她咒骂着丢下了那光滑闪闪发亮的东西,奔回自己的房间,摸出了手机。

    “安东尼,我需要医生!”

    安东尼的反应能力早在三十年的职业生涯中,修炼得炉火纯青了。他有条不紊地说出下面的话:“马修现在会去接你。路上不要挂机,描述给我你的症状,越详细越好。”

    她听着他拨通医生的电话,祈求老天保佑。

    “医生和马修都在路上了。”安东尼平静地报告,随后语调满是担忧,“宝贝,你怎么了?是感冒吗?这个季节,我早告诉你上学路上不要脱掉围巾……”

    “不是我,是陆盛。”她长舒一口气,为自己掌控了局势而感到欣慰。

    瞧,她是很能干的,陆盛一定会没事。

    “他胃痛得很厉害,我可以保证他从不吃任何没杀菌过的食物,所以一定是陈年痼疾。我就知道这么多,不能多谈了,我去待在他那里。马修到了请叫他上楼来,我自己不可能搬动一个男……”

    “宝贝。”

    有时,你会对这些为上流社会进行管家式服务的资深客户经理们,感到费解——他们能在五分钟内变换三种以上不同的语调,镇定缜密的,担忧害怕的,现在则是冷淡不满的。

    “怎么了?”

    “你没有告诉我,是别人生病了。”

    微婉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我隔壁有人在床上疼得直不起腰来,你关心的却是这个?我生病,他生病,这有什么分别?”

    “宝贝,听我说。我们医生的服务,只提供给与你家族直接相关的人,这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

    干得好啊老安东尼,现在是假温柔地哄孩子吧。他一本正经地跟她谈“合同”,真是太奇怪了,以前从没发生过。

    “好吧,那就说是我病了!”

    “我不喜欢对你哥哥撒谎,你也不应该。”安东尼严肃地重复了这句话,她开始觉得这是个讨厌的口头禅。

    “可陆盛他……”

    “很抱歉宝贝,我不能授权这件事。”

    微婉在电话这边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而安东尼已经打电话给医生,申明这是一场误会,他和他的客户现在并不需要服务。他还打了电话给马修,允许他回去,继续调戏阿泰内广场的客房女佣。她忽然发觉自己很虚弱无力,她一直有这种错觉——安东尼可以将全世界打包给她,现在她不得不看着整个王国在自己面前倾塌。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安东尼?”她意识到自己像个小女孩一样哭鼻子了。

    “这回事叫作合同,宝贝。你哥哥签署它们的时候,很明确地规定了服务所及的是哪些人。”

    “可毅凡呢?每次毅凡不舒服你都会请我的医生来……”

    她自己住了口。

    此刻她背上长出一只吸盘,将她像那些挂毯一样吸向墙壁,于是嘭的一声,她挂在上面了。

    安东尼等的就是她这句话。

    “你觉得那个跟下三烂们打街球的小痞子是毅凡——我敢肯定你已经这么以为了。再想想,宝贝,再想想!”

    “你怎么知道他和谁打球?”她听到自己在咆哮,“除了监视我之外,我哥哥也叫你监视我的朋友了吗!很好安东尼!我真希望他给够你养老金了!”

    话出口,她便后悔得想把舌头咬断。

    她一辈子都不可能说出比这更伤人的话了,还是对一个将她视若孙女的老人。


    易微婉落下几滴夹杂了委屈和愧疚的眼泪,快步走回陆盛的房间。

    他依然痛苦地拧着眉,灶台上杂七杂八丢着三四只锅碗瓢盆,她叫不出名字,说不出用途;几株被斩首的中药,她觉得有腐烂的味道,但真的不敢问他是否又为省钱而买了美丽城那些华人渣子的残次货。而她除了一支现在哑死的电话外,别无他物。

    她轻轻走到他床前,跪低身体,手肘撑着床沿。她意识到自己的脸色和他一样苍白了。

    “你女朋友的电话是多少?”


    微婉蜷在墙壁的这边,竖耳听着那边的动静。她很惊讶,陆盛的女朋友没有留下来过夜。十二点刚过的时候,她听到了她离去的声音。她安静地坐了一会儿,被突如其来的敲墙声吓了一跳。随后她意识到是陆盛敲的墙,她被自己的惊慌逗笑了。这一幕如此像巴士底狱的狱友们在传递信息,她走下床,过去隔壁“监狱”。

    他躺在床上,黑漆漆的眼睛很亮:“我得看你一眼,你没事就好。”

    “病的是你,我有什么事?我听到她熬药,烧开水,做饭给你了。”她总要问一下吧,“还需要别的什么吗?你知道的,反正我在这儿。”

    “从你靠着的那个柜子里,拿两个杯子出来,我想喝杯热水,给你自己也倒一杯。”

    好吧,这个她会做。

    将一杯递给他,她坐在床边喝另一杯。安静半晌,相视而笑,他们碰了下杯。

    “值得庆祝。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她语气里满是雀跃。

    “什么?”

    “为什么他们总是不选我。”


    陆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将白开水一饮而尽:“别对自己太苛刻,至少你是真的关心我,我认识的一些人甚至做不到这个。”

    “不。”微婉摇头,也将水喝完,接过他的杯子送到水槽里去,“我责成于安东尼让他去关心,而我甚至连安东尼都不关心。”她双手撑着水池,“我真该死,他对我那么好。”

    陆盛康复后的某一天。

    微婉说:“你女朋友……”

    “嗯。”

    “你有没有陪她逛过街?”

    中间不算短暂的停顿。

    “有。”

    “……其实,这事,陪朋友也可以做的吧。”

    “我不能和你一起出现在属于你的那些地方。”他说,“这事,和朋友不朋友的无关。”

    “可是……”

    “没可能,没商量。”


    八月初是易微婉的生日。她从不是一个典型的狮子座,因为姐姐也是狮子座,一家不容二狮,那么哪个被淘汰,显而易见。每年哥哥都会送她珠宝,今年也是,而且每年都是他的助理去相同的设计师那里定制,不同的只有赠语。他的助理包装好,他在上面亲笔写赠语,并签名,是Alexandre Zouari的蝴蝶发夹,Alexandre Zouari的镶钻轻发冠,她本觉得两件同一设计师且都是发饰,未免欠考虑,但转念一想,哥哥这次留了选择的余地给她,养父母的也是珠宝,Van Cleef&Arpels的天堂鸟耳环,Chanel的羽形项链。

    她察觉到这些皆为婚礼珠宝,但也仅在多年之后才明白个中寓意。那年他们在同样的时候,寄给汤毅凡定制钻戒的号码,以及礼服设计师的号码。她料想,不知他们为什么竟觉她配得上他,想迫不及待地将她脱手了。

    与哥哥和养父母相比,不得不说姐姐的礼物还是用了一番心思的。汪凌茜爱的设计师是Maurizio Galante,她央得后者为微婉设计了一套精致的刺绣沙发,每片花瓣与每条锦鲤都是他亲手缝制的,缝得栩栩如生,只是她不禁会想为何鱼会游动在花丛当中。不管怎么说,她根本没有地方摆放这套美丽的家具。安东尼苦思未果,只得突兀地将其插在芭比房里,与她睡床并列的地方,就好像有谁会坐在那上面,观看她睡觉似的。

    安东尼送她的只是一双靴子以及例行公事的,该品牌次年春夏新品发布会的前排位子。她有点失望,这本来就是他该给她的东西,怎么能当生日礼物呢?从前生日时,安东尼曾送过她中药,然后这个法国老头居然对她唠叨了半天的中国文化,教她药补的“养生之道”。相比于他一贯的唠叨,“沉默”还真不失为一件绝佳的生日礼物,微婉于是释怀。

    而且,光拆汤毅凡寄来的一卡车东西,就已经够她忙了,无暇再顾其他。千真万确,这厮弄了巴黎当地的一辆卡车,把东西运到了阿泰内广场的酒店门前。在所有人的围观下,卡车司机用杀猪般的声音当众嚎叫出了易微婉的名字。汤毅凡,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怎么整蛊她才最有趣。

    汤毅凡寄来的是Jean-Paul Hévin的冰丝巧克力,覆盆子、抹茶和松露口味。打开包装的一刻,她仿佛看见这厮捉弄得手的邪恶笑容,登时怒不可遏。那三条巧克力都呈硕大的某物形状,他一向会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开猥琐的玩笑。

    还有第二个来自他的鲜送包裹,是中规中矩的麻薯和包馅汤圆,“珠宝盒”烘焙小店的马德莲,百香果奶油,Brioche面包。

    到这里她开始疑惑,他用所有这些想说明的事。

    安东尼说:“等下,还有更多。”之后她便肯定且了然。

    Number 36的波点芭蕾便鞋,Secret Service的金属蝴蝶结项链,CUBE connector的复古玩具电话机,Jamie Chen的粉白丝巾,所有这些礼物看似五花八门,其实都在咆哮着同样的两个字——台北。

    于是她想起,其实毅凡并不太送她生日礼物的。

    每年她的生日,都是和他一起出去旅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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