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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汤圆儿

[玄幻网游] 《无心法师》作者:尼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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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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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懊恼的小猫

  史丹凤难得的和弟弟又有了联系,自然不能因为信号问题轻易中断。一双眼睛盯着对面正在大嚼的小猫,她一边摁键拨号,一边把手边的冰可乐推到了小猫面前。小猫吃得上气不接下气,腮帮子鼓得圆圆的。探头衔住吸管深吸了一口可乐,他打开汉堡盒子,手和嘴全都忙到了极点。史丹凤看着狼吞虎咽的小猫,越看越感觉他像无心,像得不得了。  
  电话连着拨了三次,第四次终于又接通了。她无暇寒暄,劈头问道:“你在哪儿呢?”
  史高飞的声音中夹杂着嗤啦啦的杂声:“我在昭通。”
  史丹凤没听明白:“什么交通?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千里之外的史高飞果然是一如既往的不耐烦了:“昭通!云南昭通!”  
  史丹凤听到此处,差点从椅子上溜到了桌子底:“你到云南了?”
  史高飞自顾自的继续嚷道:“姐,我钱不够用了。上个月公司的账目没有算,白大千手里至少还有我上万块钱。你替我向他把钱要了,立刻全打到我的银行卡里!”
  史丹凤恨不能在北京给他跪下了:“小飞,人是在北边丢的,你去南边找什么呀?你有力气也不能乱用啊!姐求你了,你快回家吧!”
  史高飞像头驴似的,开始在电话里咆哮:“你们懂什么?宝宝是被人当成鲑鱼抢走的!总之快把钱打给我,否则我要挨饿啦!”
  然后他气冲冲的挂断了电话,不屑于和凡人多言多语。而史丹凤直眉瞪眼的攥着手机,忽然发现自己也是蠢到了家,居然企图和弟弟讲道理。
  小猫吃得很快,史丹凤走了片刻的神,再清醒时发现自己面前的食物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七长八短的鸡骨头。小猫用油渍麻花的小手捧着一大杯可乐,垂着眼帘咬着吸管,吸出一片呼噜噜的空响。
  史丹凤不舍得放了他,于是正色问道:“小朋友,你真的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小猫抬起头,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没有。”
  史丹凤又问:“那……你有监护人吗?”  
  小猫怔怔的睁着大眼睛看她,满脸都是茫然。史丹凤立刻思索了一下,重新问道:“平时都是谁来照顾你的衣食住行呢?”
  此言一出,小猫的脸上现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自己照顾自己。”
  史丹凤感觉小猫可能还是没听懂自己的话:“谁给你钱买东西吃、买衣服穿呀?”
  小猫不假思索的答道:“衣服是捡的。”
  史丹凤上下打量了他,发现他的衣服的确是全不合身,统一的偏大:“那吃和住怎么办?吃什么?住在哪里?”
  小猫开始在座位上摇来晃去,是个小孩子无聊皮痒的模样:“没有地方住。”
  史丹凤不问了,知道这孩子应该是个小流浪儿。给小猫又买了一盒蛋挞,她在小猫大吃之时,偷偷去找了正在打扫厕所的保洁员。从保洁员的嘴里,她得知小猫仿佛的确是个无主的孩子,起码在近半个月里,他每天都会跑来餐厅一两趟,默然无语笑眯眯的行乞。又因为他实在是个漂亮的小男孩,所以保安和服务员都不忍心撵他,食客也像对待可爱的流浪猫狗一样,心甘情愿的匀出些许食物给他吃。
  史丹凤总怕小猫会突然消失,一边和保洁员交谈,一边用眼睛瞄着他。小猫吃蛋挞吃得兴致勃勃,忽然仰脸对着前方一呲小白牙,他似乎是在对着空气乐不可支的炫耀。  
  向保洁员尽可能的打听清楚了小猫的来历,史丹凤回到座位,对小猫说道:“小朋友,你今天晚上在哪里睡觉?”
  小猫咬着半个蛋挞抬了头,显然是又有点发傻:“唔?”
  史丹凤微笑着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如果没有好地方的话,姐姐可以帮你的忙。我就住在楼上的宾馆里,宾馆房间很暖和,加一个你也够住了。”
  小猫迟疑着开了口:“姐姐……”  
  史丹凤拦住了他的话头:“你多大了?”
  小猫飞快的想了一下:“十岁!”
  史丹凤对他柔声说道:“那你应该叫我阿姨。”
  小猫很腼腆的笑了,抿着嘴摇摇头又点点头。而史丹凤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答,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便又和声细语的补充道:“你如果害怕阿姨是坏人,阿姨也不会勉强你。”
  小猫的耳朵微微一动,随即可怜兮兮的对着史丹凤开了口:“姐姐,我知道你是好人。”
  隔着一张乱七八糟的桌子,他怯生生的向史丹凤伸出了一只手。小手伸到半路,他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把手却又收了回去。抓起一张餐巾纸仔细擦净了手指上的油,他羞涩的忽闪着上下两圈黑睫毛,将小手再次伸向了史丹凤。
  史丹凤简直要被他的举动融化了心灵。轻轻接住了小猫的小手,她小心翼翼的握住了,心想世上竟然有个无主的小男孩,会像透了她的无心。
  小猫也回握了她的手。史丹凤的手薄而软,细长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熠熠生辉的钻戒。小猫用稚嫩的拇指蹭过戒指上的钻石,大眼睛随之亮了一下。  
  史丹凤带着小猫去了附近的自助银行,往史高飞的账户里转了几千块钱。
  然后他们出了银行大门,手拉手的在大街上走。正月十五的夜里,有些大街喧嚣至极,有些小街寂静至极。史丹凤握着小猫的手,遥遥的望着天际盛开一朵缤纷礼花。无心依旧是没有音信,没的像是死了。她领着小猫走在路灯黯淡的小街上,只感觉无比的寂寥凄凉,仿佛小猫是无心的遗腹子。爸爸没了,妈妈和孩子怎么办?
  史丹凤把小猫带进了宾馆。宾馆是家快捷酒店,环境不好不坏,倒是不辜负它的价格。史丹凤一贯省俭,如今心中没了精气神,她不省了。
  房间是大床房,史丹凤看小猫是个小不点,所以不但没把他当男人,甚至根本没把他当人。走去卫生间调好了水温,她让小猫脱了衣服去洗澡。小猫不情愿,磨磨蹭蹭的脱了鞋蹲在床沿,双脚没穿袜子,小小的脚趾头向下抓着被褥。史丹凤催不动他,只好亲自动了手。“嗤啦”一声拉开他的棉衣拉链,她三下五除二的把他扒了个精光,然后拎小猴儿似的把他送进了卫生间:“好好洗,一定要打香皂。如果自己不会搓背的话,你叫阿姨,阿姨给你搓。”
  小猫撅着嘴,在史丹凤的指导下拨弄冷热水龙头。花洒之中忽然喷出了暖而急的水流,劈头盖脸的正浇中了他。史丹凤向后一退,同时只听他惊慌的怪叫了一声:“嗥!”  
  此声一出,史丹凤没怎么样,小猫自己却是一哆嗦,如同犯了弥天大错一般,惶惶然的站在水流之中闭了眼睛。史丹凤笑了,安慰他道:“洗澡怕什么的?乖乖的快洗,洗干净了好睡觉。”
  安慰完毕了,她转身想要往外走,然而一股子冷而沉重的风由外向内和她擦肩而过,竟然把她冲撞得向旁一歪。手扶门框站稳了,她狐疑的回头向内看,卫生间里一如往常,只是多了个小猫而已。
  继续向外迈了步子,她感觉方才的风太重太硬了,简直不像了风。抬头向上望了望天花板,天花板上并没有换气口,史丹凤莫名其妙的进了房内,不知道屋里的风从何而来。
  一手摁了电视机的电源键,史丹凤一手掏出手机,打算再和弟弟通一次话。拨通号码之后静候片刻,史高飞的大嗓门骤然震痛了她的耳膜:“姐!什么事?!”
  史丹凤抓紧时间,赶着抢着告诉他:“我刚往你的账户里打了钱,你——”
  如她所料,史高飞果然不肯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姐,我知道了!现在我要进山了,不和你讲了,拜拜。”  
  史丹凤心中一惊:“进山?大半夜的你进什么山?”
  史高飞没头没脑的告诉他:“宝宝在山里,但是还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我手里只有一个指南针,早知道应该提前预备个GPS导航仪。”  
  史丹凤彻底听傻了:“你说无心在山里?谁说的?他怎么可能在山里?”  
  史高飞答道:“鬼说的!”
  史丹凤的声音失了控,尖锐的像是鸟叫:“鬼?”  
  史高飞又不耐烦了:“不说了!反正是鸭子他爸要害我的宝宝!我现在先去救宝宝,等宝宝安全了,我马上去杀了鸭子和鸭子他爸!”
  电话挂断,史丹凤站在原地愣了神。先前她以为弟弟纯粹只是疯,可是听了方才的一席话,她隐隐约约的感觉不对劲。被史高飞明确称为“鸭子”的人,只有丁丁一个。至于丁丁的阿爸,自己也是见过的,一个花红柳绿的小老头。叫什么名字来着?一时想不起了。
  史丹凤越是思索,越感觉弟弟话里有话,并非完全的疯。心中忽然一凛,她狠狠的一攥手机,心想莫非真是丁老头绑走了无心?丁老头据说是个有邪本事的,难道他看出了无心的来历?利令智昏,有人敢偷猎东北虎,有人敢偷猎大熊猫,自然也会有人敢偷猎无心——和东北虎大熊猫相比,无心显然是更为奇妙稀罕的存在。  
  史丹凤越想越真,心慌意乱的稳不住了。慢慢的坐到床边,她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随即把眼一睁,她很意外的看到了水淋淋的小猫。
  小猫耸着肩膀,细细的小胳膊紧缩着贴在身体两侧。大睁着眼睛望向史丹凤,他小声问道:“姐姐,无心是谁?”  
  史丹凤顶着一头冷汗,语无伦次的答道:“他……他和你一样,你是小男孩,他是大男孩。”
  小猫穿着一双塑料大拖鞋,十个脚趾头一起蜷着:“和我一样?”
  史丹凤皱着眉毛翘了嘴角,又像哭又像笑:“和你一模一样的,可是他上个月丢了……阿姨刚刚得到了一点新消息,明天要去云南找他,你……阿姨带你一起走,好不好? ”  
  小猫变成了一只六神无主的小白条鸡,微微张着小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冷不丁的向前踉跄了一步,他紧接着做了回答:“好,我和阿姨一起走,去云南。”
  史丹凤看他踉跄得奇怪,像是被一只手从背后推了一把似的,是猝不及防的向前一仆。起身走到他面前俯下身,她嗅了嗅他热气腾腾的小脑袋,嗅过之后说道:“头发怎么不用洗发水好好洗一洗?快回去,外面冷。”  
  她在房内穿得简单,对着小猫深深一弯腰,她专心致志的检查卫生,没有留意自己领口大开,隐隐约约的走了光。扶着小猫的肩膀正要直起腰,她忽觉胸前一凉,像是被什么东西蹭了一下似的,猛然低头去瞧,小猫的双手乖乖垂着,一双大眼睛根本就没往自己胸前瞟。
  把小猫送回了水汽蒸腾的卫生间后,史丹凤自己掩着大圆领口,心想今天算是奇了怪,怎么房间里总像是多了个隐形人?
  趁着小猫在洗澡,史丹凤打开电视,急急忙忙的换了一身睡衣。而在哗啦啦的水声掩护之中,光溜溜的小猫抬了头,双手合什向上拜了拜,压低声音做着口型哀求道:“琉璃哥哥不要去不要去不要去啊!我们说好了只是出来玩的,你不想继续玩了吗?再说是他先丢下我们的,我们现在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云南很远的,路上一定很辛苦,你辛苦了我的心也会苦的。”他蹙起眉头撅起小嘴,很猴急的搓着双手:“如果真的找到了他,他狼心狗肺不识好歹的,一定也不会领你的情,兴许还会以为你离不得他。哎呀想一想我都要气死了。”  
  一具修长的人形影子悬在了他的面前,灯光透过人形,地面居然显出了几不可见的淡淡阴影。人形的一切都太清晰太真切了,最锐利的阴阳眼也不能立刻分辨出他是真实还是虚幻。居高临下的俯视了小猫,白琉璃眨了眨蓝眼睛,认认真真的一摇头:“不,他已经离开我们半年多了,我很想见到他。”
  小猫逃出了热水流,先是快速的晃去了头上身上的水珠,随即伸手向上去摸白琉璃:“我陪你玩不是一样的?他天天惹你生气,我天天哄你开心。你不要我要他?琉璃哥哥,求你了,不要去找他了。外面的姐姐有一枚很值钱的大戒指,等我夜里把它偷走卖掉。你不是喜欢看人间的热闹吗?我有了钱,就可以在外面多生活一阵子了,让你看个够!”
  手指穿透了白琉璃的鬼影,居然隐隐的会有触觉,像是触到了风,像是触到了水,阴凉的一下子,稍纵即逝,无法言喻。总而言之,白琉璃不再是虚无的了。凭着他的力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为自己修炼出一副不得见光的新皮囊。
  小猫作为一只两百来岁的猫头鹰精,在山林之中勤修苦练,终于在二十年前开了阴阳眼,得以见了白琉璃的真面目。他对白琉璃是死心塌地的又爱戴又崇拜,然而白琉璃不领他的好情好意,一根筋的只和无心纠缠。猫头鹰本来是个没脾气的妖精,起初作为一名旁观者,还不敢多言多语;及至在山中住得久了,他渐渐的大了胆子,再听到无心对白琉璃出言不逊,便义愤填膺的想要拔刀相助。在无心和白琉璃之间坚持不懈的挑拨离间了二十年,他终于在去年取得了一点小成绩——无心揪着他的羽毛将他毒打了一顿之后,气冲冲的自己下山了。
  对于无心这根眼中钉,猫头鹰拔得委实不易,所以万万不想让白琉璃轻轻巧巧的再把钉子扎回原位。眨巴着一双泪光晶莹的大眼睛,他尿急似的夹着两条细腿扭来扭去,自认为已经可爱到爆,白琉璃只要稍有人性,就必定败在自己这一双勾魂摄魄的大眼睛前。
  然而白琉璃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扭,看到最后回头穿透了卫生间的薄墙,他向房内一瞟,随即一边转向小猫,一边歪着脑袋一垂眼帘,自言自语似的微笑说道:“很奇怪,总是会有漂亮女人喜欢他,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给我谈一场比较好看的恋爱。”
  小猫快要哭了:“白琉璃,你听我的话嘛!”  
  白琉璃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听一只妖精的话。  
  因为小猫仿佛是陷在了卫生间里,所以史丹凤只好亲自出马,把他揪回了房内。他太像无心了,史丹凤怜爱的用棉被裹住了他,生怕他受了冻。他小小的躺在大床正中央,成了个沮丧而又茫然的棉被卷子。
  史丹凤洗漱过后,另展开一床棉被躺在了小猫身边。她对小猫本是十分好奇的,然而此刻心中存着明日远行之事,乱纷纷的没有头绪,让她也就无暇再去询问小猫的出身来历。她不说话,小猫恨透了自己,也不肯说话——早知如此,他饿死也不会去向史丹凤讨东西吃!
  史丹凤沉默良久,末了大概盘算出行程眉目了,这才转身去给小猫掖了掖被子,又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大男孩子失踪一个月了,失踪得很蹊跷,怎么想都像是遭了绑架。阿姨一看到你,就想起了他。别的我也不奢望了,只盼着他在受苦遭罪的时候,也能有人可怜可怜他。”  
  小猫瞄着她手上的钻戒,想偷,又不大敢。真希望史丹凤口中的无心不是他的眼中钉无心,可是对方名叫无心,又和他相貌相似,并且是个大男孩子——这不是他的眼中钉又能是谁?
  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史丹凤先到附近的火车票售票点订了两张去昆明的火车票,然后领着小猫出了门,给小猫买了一身合体的新衣裤。得把小猫带着,她想,小猫跟了自己,至少在吃住两方面是有了着落。再说她也舍不得离开小猫,如果当真是找不回无心了,她自己暗暗思忖着,收养了小猫做儿子也不错。
  下午她带着小猫上了火车,惶惶然的一路南下。与此同时,史高飞一无所获的退出荒山野林,正坐在一处集市的小摊子上连吃带喝。在骨神的引领下,他昨夜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了整整一夜,几次三番的险些坠崖。本来他就觉得骨神这只鬼有点不靠谱,经过了昨夜的探险,他越发的不想再理睬对方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摇晃着大个子给自己找了一家小旅店安身。再不睡觉就要支撑不住了,他躺在一张满是臭虫的硬板床上,一闭眼便沉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他没能起床,一身的骨骼像是全脱了节,两只大脚丫子高高的架在床头上,脚底遍布着干瘪瘪的血泡,还是前一夜彻夜奔波的恶果。挣扎着出门买了竹筒饭填饱了肚皮,他坐在床上长吁短叹。从书包里掏出无心的旧汗衫,他把汗衫铺在了枕头上。枕着枕头闭了眼睛,他想儿子,都快要想死了。
  旅店老板生了一大串泥猴似的小儿女,小动物似的在旅店外面摸爬滚打。史高飞听着小崽子们的嬉笑怒骂,听得他二十五岁的年纪骤然老成了五十二。抬起脏兮兮的粗糙手背一抹眼睛,他想老板的儿女要是丢了,老板还可以和老板娘再生养,反正天下全是他们的同类;自己却是不一样,在整个地球上,自己只有一个宝宝。  
  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开始流着眼泪抽抽搭搭。他想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给宝宝买过东西吃,买过衣服穿了。
  第三天,史高飞下了床,感觉胳膊腿儿又归自己所有了,便筹划着再次进山。据骨神说,关押儿子的监狱其实并不算十分偏远,只是位置刁钻,让人不能轻易找到。
  然而在他出发之前,他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史丹凤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拽着小猫,肩膀上挎着旅行包,腕子上吊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两盒方便面以及小猫喝剩下的半瓶雪碧。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高声大嗓的叫道:“小飞!我到昆明了,马上去昭通。你现在人在昭通的哪里?千万别走,乖乖等着姐!”
第二百三十四章、非人

  丁思汉站在阴霾的天空下,挂断了手中的卫星电话。先前的丁思汉一直是个大忙人,在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周游列国似的四处弄钱。弄了钱去养昆明的败家子,好个败家子,怎么养都像是要养不起,于是丁思汉快忙死了。
  先前的丁思汉,如今已经成了他心底的一抹阴影。新的丁思汉并不见钱眼开,更不会为了个败家子无原则的卖命。将找上门来的生意一一推掉,他向后一抬手,把卫星电话准确无误的扔进了保镖手中。
  双手十指贴着头皮,缓缓向后梳通了茂密的短发。十几岁的灵魂,几十岁的身体,他时常有些接受不了自己的老态。房内骤然传出一声惊叫,是保镖的大嗓门。片刻之后,人高马大的保镖跑出来了,用游戏的口吻小声笑道:“差一点被咬到了手。”  
  丁思汉没有回头,自语似的喃喃说道:“下次让岩纳去喂,岩纳的身手好。”  
  彪形大汉甩着手,嘿嘿的笑着答应了。丁老先生总是善解人意的,笑眯眯的永远是有话好说。虽然最近他老人家最近转了性,忽然变成了个阴森森的暴脾气,不过保镖们跟他许多年了,全能像体谅老爹似的不和他一般计较。
  丁思汉在山中住了小一个月,越住越是痛苦,先前从复仇中所得的快感也淡化到无。独自坐在客厅中的一把硬木椅子上,他自己检讨内心,发现问题还是出在无心身上。  
  他忽然很想让无心死,无心死了,他便能了无牵挂了,便能在老死之前也出去见一见天日和世面了。可无心不死!
  他不知道怎样处置无心才好了,酷刑已经施到了极致,凌迟日夜都在进行。日复一日的饱啖着无心的血肉,他简直吃到了将要呕吐的地步。
  留着无心,无法处置;放了无心,他又不甘。右手下意识的从衣兜里摸出一只烟斗,他没有烟瘾,可他的身体却是一具上了年纪的老烟枪。往烟斗中填了返潮的烟丝,他吧嗒吧嗒的吸了一下午烟。吸到最后熄了烟斗,他端着一杯滚烫的普洱茶站在客厅中,对着墙壁上的镜子慢慢喝。镜子中的老脸让他有了物是人非之感,该变的不该变的全都变了,唯有他的痛苦不变。眼镜滑稽的向下滑落到了鼻尖,视野中的一切全变成了朦朦胧胧。不男不女,不老不少,超凡脱俗的优越感消失了,他低头喝了一口热茶,随即端着肩膀一笑,想自己是受虐者,也是施虐者。
  喝光一杯热茶之后,他下楼去了地下室。地下室的房门大开着,岩纳正提着一只破竹筐往上走。无心的吃喝拉撒都在地下室中进行,隔三差五的就得派人进去打扫一次卫生。岩纳是个没有国籍的摆夷小子,生在边境,长在边境,起初是在雇佣军里卖命混饭吃,后来军队散了,他流浪到了丁思汉手里。手里攥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他每次在进入地下室干活之前,都会站在门口先发制人,三下五除二的把无心打到一动不动。
  对着丁思汉打了招呼,岩纳拎着破竹筐上楼去了。地下室内已经被打扫干净,前方十字架下蜷缩着一只红白相间的怪物,正是无心。  
  无心的一只手被上方垂下的铁铐锁着,另一只手却是自由,正托着一只煮熟了的土豆。土豆腾腾的冒着热气,然而他不怕烫,低着头慌慌的连咬带吞。吃光了一个之后,他从双脚之间又拿起一个,整个儿的全填进了嘴里。  
  丁思汉不敢贸然靠近无心,向内迈了一步,他站住了:“无心。
  无心舔了舔掌心的土豆泥,然后拿起了最后一个土豆。土豆太大了,没有熟透,嚼得他满嘴作响。耳朵虽然听到了门口的声音,但他神情漠然,眼里心里装着的只有土豆。
  丁思汉把他折磨成了一只麻木不仁的野兽。痛苦越深,回忆越浅。他所爱的人,爸爸,姐姐,已经全部淡化成了模糊的影子。坚固锋利的牙齿把土豆咔嚓咔嚓嚼成了碎泥,他低垂的眼帘随着他的咀嚼微颤。  
  土豆的汁水浸染了他半边面孔,半边面孔上面蒙着一层粉红薄膜,薄膜中钻出了参差不长的白毛。吞咽下了最后一口土豆,他缓缓的转向了门口。  
  丁思汉站稳了,一动不动的和他对视。他一直很喜欢无心的黑眼睛,天下苍生的灵气全汇聚在无心的黑眼珠里了,在最愤怒最痛苦的时候也是流光溢彩。然而自从他几天前对无心下了一次狠手之后,无心眼中的光彩便骤然消失了。
  他用一把刀子,把无心的半张脸刮成了骷髅。当时无心疼到了极致,几乎快要挣断铁链的束缚。待他停了刀子之后,无心身后的钢铁十字架已经微微变形。铁链嵌入他血肉模糊的身体之中,丁思汉以为他一定要哀号了,可他张开嘴,只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  
  从那以后,他就彻底的一言不发了。
  丁思汉默默的凝视着无心,看不够似的看。该报的仇已经报了——能报的,他全报了。还有一些报不了的,无法挽回的,他没办法,只好罢了。
  地下室里空气污浊,然而以甜腥为主,并非恶臭。丁思汉开了口:“吃饱了吗?”
  无心仰脸望着他,看他是个人,可怕的人。下意识的咬了咬牙,他的脑海中存了两个印象,一是可怕,二是人——人的可怕,可怕的人。  
  丁思汉转身上楼,取了两块面饼,又让岩纳去把无心重新绑回十字架。岩纳带着个帮手进了地下室,丁思汉站在门外,只听室内铿铿锵锵的乱了一阵,末了两名保镖一前一后的跑出来了,岩纳舔着手背上的一道浅浅擦伤:“先生,人绑好了。”
  丁思汉进入地下室,一直走到了无心面前。用带着手套的手把面饼送到无心嘴边,丁思汉在他狼吞虎咽之时,用另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身体。指尖蹭过腰侧的一片新生嫩肉,他虽然极力加着小心,然而可能还是力气大了,因为无心含着满口的面饼猛一探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套。他疼得叫了一声,立刻抽出了手后退一步。  
  他的叫声让无心眼中闪过了一线光芒。随即无心慢慢的张开了嘴,手套先落了地,嚼烂了的面饼后落在了手套上。
  丁思汉捂着掌侧痛处,不但没有愤慨,反而还有了一点隐隐的兴奋。他想自己的人生处处都是不可思议,他和无心互相折磨到了如此地步,自己对他竟然还是爱恨交织。
  渐渐的,丁思汉也不大敢亲手给无心喂食了。手套连着被咬破了好几副,他老了,手脚已经不够灵活,而无心的动作又总是疾如闪电。  
  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阴雨靡靡的一直是冷。保镖们偶尔下山去采购食物和日用品,中午出门,先向下走一段崎岖山路,然后拐入一处密林,林中停着一辆破旧的小皮卡车。有皮卡车做代步工具,他们到了傍晚便能满载而归了。  
  满载而过之后,是照例的一顿好吃好喝。本来丁思汉也时常和保镖们同乐,然而如今他转了性,天黑之后早早上楼去睡了觉。于是保镖们鸠占鹊巢的坐在客厅里,喝着本地产的白酒低声谈笑。  
  岩纳很贪酒,卤菜没吃一盘,白酒已经灌了一瓶。醉醺醺的起了身,他走到门口抄起了靠墙立着的铁棍,然后嘟嘟囔囔的一边诉苦,一边走去厨房,从大锅里挖了一小盆白米饭。端着米饭拄着铁棍,他下楼去了地下室。在头顶小灯泡的照耀下,他打开暗锁,然后在进门之前先扬起铁棍,一边向内深入一边又准又狠的敲打了无心的脑袋。  
  无心蹲在地上,依旧被铐镣高高吊了一只手。一声不吭的单手抱了脑袋,他照例是被铁棍打成了一团。而岩纳正是喝得周身温暖舒适,这时便很不耐烦的走到了无心面前,一手用铁棍横压了他的脑袋,一手将盆里的米饭倒在了地上。将盆沿在水泥地面磕了磕,他急归急,可是不敢大意,面对着无心一步一步的后退了,他的铁棍尖端悬在无心头顶,随时预备着狠敲下去。
  就在铁棍将要远离无心之际,变故陡然发生了!
  无心猛的抽出了那条被镣铐紧缠着的手臂,一跃而起扑向了岩纳。而岩纳一生中最后的记忆,便是一段附着些许淡红筋肉的臂骨。
  为了能够从镣铐中得到自由,无心用牙齿啃去了自己半只手掌,以及整条小臂的皮肉。双手捧住岩纳的脑袋,他一口咬上了对方柔软的咽喉。纤细的骨骼和滑韧的筋脉在他口中吱吱咯咯的断裂开了,紧咬牙关猛一甩头,他随即用手指扒住了对方的伤口狠狠一撕!
  岩纳的脑袋和身体立刻成了个藕断丝连的状态。无心松了手,一双手染透了滚烫的鲜血。伸长舌头一舔血手,他迈开大步冲向了门外的楼梯。
  赤脚踏过冰冷的水泥台阶,他在倏忽间上了地面,和前方客厅中的保镖们正打了个照面。保镖们端着酒杯酒瓶,捏着鸡翅鸡腿,冷不防的见了他,统一的一起静了一瞬。  
  下一秒,在保镖们的惊呼声中,无心对着半开的大门一闪身,瞬间没了影子。  
  丁思汉被保镖从被窝里掏了出来,保镖们都是经过风浪的,所以一边掏着先生,一边急而不乱的告诉先生妖怪逃了,岩纳的脑袋也被妖怪撕掉了。丁思汉睡得正酣,此刻光着他的老胳膊老腿坐在床上,他朦胧着一双近视眼面对周围一圈大汉,先是本能似的羞涩了一下,随即猛的睁圆了近视眼:“无心逃了?”
  不等保镖回答,他摸索着找到眼镜戴了上:“别围着我,快出去找!见到了用枪打,他死不了!”
  保镖训练有素的立刻出门去了,而丁思汉潦草的穿好衣裤。站在黑暗中咽了口唾沫,他弯腰系好短靴鞋带,咚咚咚的也跑出去了。
  在丁思汉漫山遍野的寻找无心之时,史家姐弟也出了发。
  史丹凤的思维到底是比史高飞缜密许多。跑去县城买了一顶小小的野营帐篷,她感觉此地虽然不是预想中的温暖如春,但是再冷也绝冻不死人,夜里在外露宿还是不成问题。她力气小,只背着野营帐篷;史高飞力气大,负责背负食物。小猫也跟上了他们,跟的时候态度很好,姐姐长姐姐短的嘴甜如蜜,及至离开县城真上了路,他约摸着史丹凤没有时间再把自己送回县城宾馆了,便露出本来面目,开始别别扭扭的没事找事,一会儿渴了,一会儿饿了,上一步崴了脚,下一步扭了腰,总之是困得史家姐弟寸步难行。史丹凤先前看他处处像无心,偶尔露出一点小小的贱相,也很有无心的风格,然而此刻再瞧,她换了观点,发现这个崽子有时候真是太烦人了。  
  她不能半路扔了他,所以只好捏着鼻子牵着他走。经过了一处村庄之时,两名青年围上了他们,一团和气的问他们是不是游客——本地很有几处好风景区,每年到了旅游旺季,前来观光的旅游团一贯十分密集。不过旅行团都是成群结队走大路,敢于单枪匹马往山林里走的,一般都是探险家一流,不是探险家,也是资深驴友,以及少数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大胆。
  两名青年一高一矮,讲一口好普通话,似乎并非本地人。左右夹攻的围住了史家姐弟,他们表示自己是刚刚从山中护送出了几名外国游客。其中一人紧跟着史丹凤,热情洋溢的搭讪道:“小姐,你们是想看石刻还是看悬棺?豆沙关的悬棺看过了吗?这边山里也有,一般人绝找不到也看不到,比豆沙关的更古老。”  
  史丹凤先是摆手拒绝,摆着摆着,她心中一动,转而问道:“请问,前边山里还有人家吗?”
  青年略一犹豫,随即答道:“差不多是……没有。”  
  史丹凤把史高飞扯到一旁,低声说道:“要是他们真认识路,我们不如雇他们做一段向导。你不是说那房子离山下不很远吗?”
  史高飞背着沉甸甸的新旅行包,脑子转了一圈,没有得出新主意,于是一点头:“行!”
  史丹凤又小声问他:“你看那两个人像不像坏人?说老实话,我有点儿不敢用他们。”
  史高飞看了看旁边的二位,依旧是没看出什么:“不知道。”  
  史丹凤抬手一指他的鼻尖:“你打起精神,万一他们是强盗,姐可指望你救命了。”  
  史高飞急着往山里走,听闻此言,他很不耐烦的一扭肩膀。
  史丹凤不敢多说,怕惹恼了弟弟。和两名青年又讲了讲价,双方谈妥了,便一起踏着山路进了密林。史丹凤一边拽着小猫,一边提防着身边的野导。小猫哼哼唧唧的又想偷懒,结果被史高飞兜头扇了一巴掌:“再闹就滚蛋!”
  小猫被他打得向前一栽,史丹凤心疼了,把小猫往自己身前一扯:“小飞!他才多大一点儿,禁得住你打吗?”
  史高飞很不忿的答道:“姐,我看你是老糊涂了,没事捡个野孩子养。你还说他像宝宝——宝宝是大的,他是小的,这么明显的区别你都看不出来?真是一双老花眼!”  
  史丹凤如今扯着青春的尾巴,最恨旁人说自己老,听闻此言,她伸手捂住了小猫的一只耳朵,同时翕动嘴唇,无声的骂了一句。
  姐弟二人嘀嘀咕咕的斗起了嘴,小猫垂头丧气的跟着史丹凤走。倒是一高一矮两名青年互相眉来眼去,一路走得东张西望。天色黑暗,史丹凤打开了一只小手电筒,向前照一步走一步,光芒微弱的可以忽略不计。史高飞跟着她走了一阵,走得磕磕绊绊十分气闷。背过一只手拉开了背包拉链,他摸黑乱掏了一阵,随即身前骤然大放光明,他双手握着一只炮筒粗的老式手电筒,一回身转向了旁边的野导,想要让他们走到前方指引方向。不料在他转身之时,两名野导正在互相耳语,冷不防的被他照了个正着。握着不知从哪里买来的超级大手电筒,史高飞暴躁的怒道:“你们敬业一点好不好?我们走出这么远了,你们屁也不放一个,由着我们往前摸黑!我雇你们是干什么的?你看你们两个的贼样子,有话不明说,非得咬耳朵,信不信老子棒打鸳鸯,在你俩中间挑一个宰了?”  
  史丹凤听他说话不着调,连忙出言阻拦:“小飞你别胡说八道。”又对着两名野导说道:“他不会说话,你们别往心里去。我们还是按照刚才说好的路线走——前头是不是该有平地了?”  
  两名青年脸上微笑,口中一边答应着,一边双手插兜走到了前方。弹簧刀的刀柄已经被他们攥热了,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回手一刀,今夜的财就算发了。
  然而没有走出多远,他们忽然听到身后起了窸窸窣窣的声响。下意识的回头一瞧,他们只见史高飞把大手电筒夹在腋下,一手握着一只小小的青苹果,另一只手从后方背包中缓缓抽出一把半米长的砍刀。  
  雪亮的刀身反射了月光,史高飞一边削着苹果皮,一边抬眼望向他们,一字一句的冷冷说道:“吃个苹果,补充维他命C。”
  两名青年张了嘴,吓得尿都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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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三十五章、本能   
  史丹凤绝没有阻拦弟弟补充维他命C的意愿,只是弟弟削皮的规模过于大了,她螃蟹似的横避到山路一侧,生怕无心没有找到,自己先被弟弟误杀。小猫迈着两条小腿紧跟慢赶,本来还思谋着再闹点事情来拦住史家姐弟的脚步,然而在见识了史高飞的大砍刀之后,他把小嘴一闭,老老实实的彻底规矩了。   
  和小猫一起老实的,是前方两名野导。他们在衣兜中松开了弹簧刀,手心潮腻腻的全是冷汗。一对落难鸳鸯似的互相搀扶了,他们泪眼朦胧,在身后手电筒的光芒之中向前走。好在虽然他们动机不纯,但认路的本事是真有。按照史丹凤事前的描述,他们颤巍巍的夹着尿,心慌意乱的把人领到了一片平地上。说是平地,其实并非真平,不过是相对周围的起伏山势而言。平地上的草木十分茂盛,史丹凤为了缓和弟弟散发出的恐怖空气,故作轻松的没话找话:“这一带的土地多平坦,距离山下又不远,怎么没有人家?”   
  前方的矮青年含泪答道:“山下有泉眼,用水方便。”   
  史丹凤很不自在的扭了扭脖子晃了晃肩膀,总感觉自己背上的小帐篷似乎是增加了分量:“山里有野兽吗?”   
  高青年出了声:“有是肯定有,去年还有人在山里被野猪撞了一下哩!”
  史丹凤回头看了一眼,没看到什么,抬手摸了摸后脖颈,也没摸到什么。而小猫扭了脸向她的方向仰望,就见白琉璃盘腿坐在史丹凤后背的帐篷包上。史丹凤把长头发挽了个圆髻,圆髻下面散落了几缕弯曲长发。白琉璃拈起一缕头发,一圈一圈的往手指上缠,当然是缠不住,然而他自得其乐,玩得很来劲。  
  小猫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永远摸不清白琉璃的心思。打起精神转向前方,他拉着史丹凤的手正要加快速度,冷不防视野之中忽然金光大作,一个火流星似的鬼影从远方瞬间冲到近前。可在即将抵达史高飞面前之时,鬼影一个急刹车,对着白琉璃“哇”的惊吼了一声,紧接着贴着史高飞的鼻尖一个急转弯,倏忽间又消失在了路旁密林之中。
  小猫以为对方不过是小鬼见了大鬼,自惭形秽的逃走了而已。哪知不出片刻的工夫,一个金光灿烂的大脑袋从前头树林中探出老长,探头缩脑的又开始窥视起了白琉璃。   
  然后,小猫听到了白琉璃的声音:“扎西贡布,不必看了,我是白琉璃。”   
  金色脑袋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一颤:“白琉璃,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白琉璃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嗯,记得。”  
  金色脑袋试试探探的向他飘进了一点:“白琉璃,你怎么来了?”   
  白琉璃清楚而又冷淡的告诉他:“我找无心。”  
  金色脑袋立刻睁圆了一双大眼睛:“无心逃走了!他被一个——一个比你还要邪恶的巫师扒了几层皮,现在巫师派出了保镖,正在漫山遍野的捕捉他。”   
  白琉璃一点头,同时松开了史丹凤的头发:“扎西贡布,你带我去找他。”   
  金色脑袋也跟着他一点头:“白琉璃,以后不要再叫我扎西贡布。西康的往事我已经忘记了,现在你可以叫我的英文名米奇,或者中文名骨神——不,骨神是我随口胡诌的。你叫我米奇好了。”   
  白琉璃在凌乱的长发之中垂下眼帘:“好的,扎西贡布。”   
  骨神又对着白琉璃一摆手,随即在史高飞面前现了形。金身罗汉似的悬浮在半空中,他扯着低沉动人的大嗓门叫道:“我终于找到了巫师的家!”
  史高飞刚把砍刀收回背包。此刻捏着一只细细的苹果核,他对于骨神的言语嗤之以鼻:“用不着你找,一边呆着去!”
  骨神知道史高飞对自己意见不小,但是自己的话不说不行:“无心刚刚逃进了山里,你们得赶在丁思汉的头里找到他!”
  史高飞很怀疑的盯着他:“真的假的?”  
  骨神急得一拍大腿:“爱信不信!”   
  话音落下,他的影子渐渐淡化在了夜色之中。前方的高矮二青年停在半路,愣了良久之后缓缓回过了头,颤着声音问道:“先生,刚才说话的大仙,是何方神圣啊?”   
  史高飞不耐烦的答道:“一只鬼。”   
  此言一出,两名青年怪叫一声,张牙舞爪的统一开始向后狂奔。不过片刻的工夫,他们已经没了影子,而史丹凤站在路边,一手拽着小猫,一手叉腰,张着嘴犯迷糊,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当场吓晕——按理来讲,自己作为一名年轻女子,该晕一晕;不过凭着弟弟的狼心狗肺,自己若是真晕了,很有被他抛在路上喂野猪的可能。  
  干巴巴的闭了嘴,史丹凤决定还是不晕为妙。低头看看小猫,小猫咬着一根手指头,兴许是年纪小不懂事的缘故,倒是堪称淡定。 `  
  居心叵测的野导半路逃了,史家姐弟面面相觑,有了点晕头转向的意思。忽然小猫出了声,细着嗓子的唧唧说道:“姐姐,我害怕。”   
  史丹凤没看他,自己摸着陡然轻松的后脖颈答道:“别怕,有阿姨呢。”  
  小猫的迷魂术没有施行成功。眼看白琉璃真是追着骨神远去了,他眨巴眨巴大眼睛,一转身又拉扯了史高飞的衣襟:“哥哥。”
  史高飞低了头,气势汹汹的问道:“又干什么?”  
  一声问话出了口,他盯着小猫的眼睛不动了。而小猫对他悠悠的一转眼珠,一个小脑袋又仰向了史丹凤:“姐姐,你看我。”
  史丹凤心不在焉的望向了他,本来只想扫他一眼,可是双方目光一触,她身不由己的出了神,陷在对方的黑色瞳孔中不能自拔了。
  把史家姐弟全迷住了,小猫从鼻子孔里出了凉气,撅着嘴又关了他们手中的手电筒——想找无心吗?等巫师夜里把无心重新抓住了,你们再找吧!   
  然后退到一旁脱了衣裤,他拍拍双臂向上纵身一跃。身体腾空而起,他化为一只大猫头鹰,双目如炬的追白琉璃去了。   
  小猫越是飞得远,越感觉林中空气不对。居高临下的扫视地面,他看到了许多鬼魂。   
  鬼魂的力量有强有弱,统一像要赶集似的飘了个漫山遍野。他的大眼睛放出贼光,一路东张西望的寻找白琉璃。正是入神之际,他“咣”的一声,一头撞在了前方的山石峭壁上。伴随着一声嗥叫,他和他的羽毛一起落到了下方的树木枝叶之中。
  在小猫收拢翅膀忍痛之时,白琉璃和骨神一前一后的拉开了距离。骨神还是畏惧丁思汉,面对着丁思汉手下的鬼奴隶,他生怕其中会有多事的坏鬼跑去给丁思汉通风报信。而白琉璃停在前方回了头,一脸天真无邪的大无畏:“扎西贡布?你不走了?”
  骨神有点怕他,所以在回答之前先瑟缩了一下:“我怕丁思汉。今夜的情况很异常,他好像是放出了他手里全部的小鬼。  
  白琉璃若有所思的又问:“丁思汉在哪里?让我去看看他。”  
  骨神被他问住了——收到了玛丽莲的警告之后,他现在真是不大敢靠近丁思汉。   
  白琉璃本来对骨神也没感情,骨神又是吞吞吐吐的一问三不知,于是他打算甩了骨神自己走。可是未等他真正前行,一个女鬼忽然出现在了他和骨神之间,正是玛丽莲。玛丽莲本是有话要说,然而此刻看了看骨神,又看了看白琉璃,她抬手一捂胸口:“哇!你俩放在一起真是帅得刚柔并济呀!”  
  骨神对她是一贯的不客气:“我问你,丁思汉在哪里?”  
  玛丽莲笑嘻嘻的:“主人还在家里,你可不要去冒险哦!”然后她转向了白琉璃:“敢问这位小哥高姓大名?鬼龄几何?看你也不像个淹死鬼,可是一身湿淋淋的宛如出水芙蓉,莫非死前还特地洗了个澡?”  
  白琉璃正在望着天想心事,并没有回答的意思。于是玛丽莲兴致勃勃的又面对了骨神:“米奇,我知道你为什么一直不近女色了,原来是你的性取向有问题。刚才我看你像哈巴狗一样苦追这位中性风小哥,可惜人家一直不肯理你。”
  骨神听到这里,当场崩溃:“玛丽莲,你少来恶心我!我虽然不是丁思汉的对手,但是收拾一个你还不在话下!”   
  玛丽莲见势不妙,立刻逃跑。而骨神在追杀她之前一转眼珠,发现白琉璃已然自顾自的离去了。  
  白琉璃像一朵沉重的云,慢慢的飘向了树木环绕之中的二层小楼。小楼是座粗糙的建筑,水泥外墙上生着脏兮兮的青苔。一楼的窗口亮了电灯,从外向内望,可以看到室内摆着稀稀落落的桌子椅子,一名背着猎枪的大汉正在桌椅之间来回踱步。   
  于是白琉璃追着一抹鬼气,向上升到了二楼。隔着二楼紧闭着的玻璃窗,他没敢贸然的穿墙而入,因为室内窄窄的窗台上左右各立着一支巴掌长的小黄旗子。房内不该有风,然而旗子各自向着左右猎猎的飘动,倒像是一股疾风在窗台正中兵分两路了一般。盘起双腿悬在窗外,他将双手搭上膝盖,闭着眼睛垂下了头。   
  窗内的风似乎越发急了,并且乱了方向,小黄旗子盘旋乱转,扑啦啦直打窗玻璃。忽然起了“砰”的一声爆响,两扇玻璃窗猛的大敞四开,两支小黄旗子则是被房内鼓出的疾风吹飞了。   
  通过黑洞洞的窗口,白琉璃看到屋内的小老头。小老头穿着一件毛茸茸的连帽衫,在房间正中央席地而坐。抬手一推滑到鼻尖上的半框眼镜,小老头闭着眼睛一笑:“不得了,来了个大家伙。”  
  白琉璃进入了房内,在小老头面前也坐下了:“丁思汉?”  
  丁思安微微一点头。
  白琉璃又问:“能看到我吗?”   
  丁思汉摇了摇头:“看不到,也不必看。”   
  白琉璃力不能支似的向前俯下了身,轻声说道:“把无心给我。”   
  丁思汉笑了一下:“他刚逃了,逃得无影无踪。”
  白琉璃缓缓的偏过了脸,在黑暗中向上翻起一双蓝眼睛:“去找到他,然后给我。”   
  丁思汉终于睁开了眼睛,他没有修炼过阴阳眼。看阳界,他用眼;看阴界,他用心。自从以着丁思汉的身份重新复活之后,他用心的时间,远远多过用眼。准确无误的对准了白琉璃,他不把人放在眼里,同样也不把鬼放在眼里。
  “口气不小啊。”他闲闲的说道:“你和无心是什么关系?好朋友?有交情?”   
  白琉璃缓缓的一眨眼睛:“好朋友,有交情。”
  丁思汉抬起了一只手,当着他的面凌空画了一道符。示威似的横了白琉璃一眼,他随即猛一挥手,半空中竟是骤然爆出了一道火光。火光直奔了白琉璃的面门,一道雷似的要把他劈成魂飞魄散。然而白琉璃纹丝不动,火光掠过他的鬼影,竟是无声无息的熄灭了。
  小丁猫颇为意外的一挑眉毛,随即感觉膝盖一凉,低头看时,他预感到了不妙。   
  白琉璃的手介于虚实之间,是幻影,却又带着隐约的重量和温度,无声无息的搭上了丁思汉的膝盖。他缓缓的直起了腰,他的手也一路后退。手指恋恋的离开了丁思汉,他垂下头,声音轻不可闻的又道:“给我。”   
  然后不等丁思汉回答,他一路后退,穿墙而出。  
  丁思汉慌忙卷起了自己的裤腿,借着窗外的月光,他看到自己膝盖上黑了掌心大的一片。急忙用小刀子挑破乌黑的皮肤,他忍痛狠挤,竟然挤出了一股子浓稠的黑色油膏。心神不定的喘了口气,他知道自己是遇上对头了!   
  白琉璃决定自己去找无心。然而无心没找到,他先找到了小猫。  
  小猫缩着翅膀蹲在一根低低的树枝上,正在很警惕的四处张望。忽然见了白琉璃,他欢喜的一张翅膀:“琉璃哥哥,无心像只野猴子一样,没有人能找到他的!你找也找了,是不是找完了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白琉璃莫名其妙的答道:“我正在找。”
  小猫在树枝上搔首弄姿,连着换了好几个姿势:“我替你找过了,整座大山我也都飞过一遍了,没有无心,什么都没有!”
  白琉璃听了这话,感觉猫头鹰满嘴谎言,也是个骗子。心中忽然一动,他换了个话题问道:“无心的女人和女人的弟弟去哪里了?”   
  小猫张开了尖嘴,露出一条尖舌头:“他们——走了另一条路。”   
  白琉璃不再多问,也不理睬小猫,径自飘远了。而与此同时,史高飞抡着他的砍刀,正在山路上和一只纸人搏斗。原来他和史丹凤中了迷魂术,怔怔的在路上呆站了许久,直到两双手掐上了他们的脖子。他们被掐得如梦方醒,挣扎着回头一看,却是和两张描眉画眼的纸脸打了照面!   
  史丹凤尖叫了半声,另半声被纸人的手扼在了喉咙里。史高飞不知道害怕,此时反倒占了临危不乱的便宜,向后便是一胳膊肘,当即把纸人的白脸杵了个大窟窿。纸人全靠着一股子阴魂控制支撑,身体受了损,并不耽误它们行凶。史高飞又去用力撕扯了它的双手——一双手合在脖子上时,凉阴阴的很像人手。史高飞没能立刻扯开它的手,正是窒息之时,身边却是腾起了火光。原来史丹凤做好了露营的准备,随身携带着一块钱一个的打火机。此刻她手无寸铁,情急之下掏出打火机,噼里啪啦的乱摁一通,想要放火吓唬身后的东西。不料一点火星落到颈部的手上,腾空一团光焰过后,纸人竟是没了。   
  史丹凤吓了一跳,自己抬手摸摸脸,脸上不疼,五官也都还在。自知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她一把火燎了弟弟身上的纸人,然后张皇失措的去叫小猫。   
  未等她找到小猫,纸人又来了,而且一起来了三个。
  一块钱的打火机十分不做脸,无端的开始摁不出火。眼看纸人越来越近了,史丹凤带着哭腔问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怎么回事?”  
  史高飞抽出砍刀,略一思索,随即有了答案:“姐,不要怕,它们应该还是鬼。一般的鬼都是3D的,但是我们面前的鬼是4D的,更先进而已。姐,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史丹凤带着哭腔做了回应:“科技你奶奶个腿儿呀!这下可好,咱俩全交待在山里了,我也不用伺候你一辈子了。”  
  史高飞听了他姐姐的牢骚,心中暗骂:“这个粗俗的地球妇女!”   
  骂过之后,他呐喊一声,抡着砍刀冲向了最近的一个纸人,一刀削下了对方的一条手臂。然而纸人满不在乎,仰着一张喜眉笑眼的白脸,飘飘忽忽的包抄向了他们。史高飞并不是练家子,左一刀右一刀的乱砍一气,差点把他姐也给剁了。史丹凤被一只纸人抓住了头发,自己挣脱不开,眼前又是刀光闪烁,不禁吓得吱哇乱叫。正是要命之时,路边树上忽然腾空跃下一个人影,紧接着三团火光升了空,纸人已经灰飞烟灭。  
  史高飞和史丹凤气喘吁吁的站稳了,大睁着眼睛去看来人。在一轮惨白的大月亮下,他们想自己是看到了无心。
  夜色之中,看不清无心的面目,但他们对无心是太熟悉了,一看身形便能认出。无心赤裸着身体,胳膊和腿都是极端的细瘦,身体依稀是个斑斓的颜色。史高飞没有耐心端详他了,大叫一声冲上前去,他欢天喜地的喊道:“宝宝!”
  然而无心逆着月光,却是退了一步。   
  史丹凤越过了弟弟,连哭带笑的伸出了手:“无心,傻小子,过来啊!”   
  无心微微的侧了脸,半张面孔上的白毛在夜风中微微的抖。静静的凝视着面前的史高飞和史丹凤,他感觉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方才是凭着本能才下树救他们的,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手相助。   
  史丹凤史高飞一起向他迈了步,他们距离他越来越近了。周身皮肉忽然针扎似的剧痛起来,无心猛的一惊,一个转身冲入了路边密林之中。   
  无心一直跑,一直跑。四脚着地的跑,攀爬跳跃的跑。跑到最后他停在了一棵老树上。茫茫然的嚼了一嘴树叶,他瑟缩着转动了脑袋。   
  动物性压过了一切,支配了他的身心。他一边大把的捋下树叶往嘴里填,一边警惕的环顾四周。“咔嚓”一声咬碎了混在树叶中的一只硬壳大甲虫,树叶的绿汁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   
  当树叶填饱了他的肚皮时,他溜下树,继续疯狂的向前跑。一直跑到无路可跑了,他在一片石壁前仰起头,壁立千仞,草木不生,只稀稀疏疏的点缀了几个黑影,是千百年前留下的悬棺。   
  抬起尚且完整的左手抚上石壁,无心问自己:“他们是谁?”  
  “他们”已经成了个模糊的大概念,他只知道“他们”全是人。有坏的,也有好的,好的是谁?想不清楚了。  
  抱着肩膀坐在了石壁下,他在寒冷的夜风中瑟瑟发抖。他真希望有一个好人肯来抱他一下,不抱他,摸他一下也好。他太恐惧太孤独了,再次抬头看清了石壁上的一处小小洞口,他颤抖着站起了身,残缺的右手举起来扳住一块凸出的尖石,他开始向洞口攀爬。
第二百三十六章、中招

  无心蹲在石洞的边沿,右臂新生的一层粉红肉膜在方才的攀爬之中磨破了,淡红色的血水顺着胳膊肘向下滴答。他伸长了被草汁染绿的舌头,轻轻去舔自己的伤口。夜色之中有不知名的大鸟掠过,当空的大月亮已经有了西沉的趋势。   
  他舔了良久,直到疼痛的感觉渐渐钝化了,他才放下手臂,四脚着地的爬向了洞内深处。洞子的入口堪称干净,内中则是黑沉沉的深不可测。他抽了抽鼻子,忽然隐隐的嗅到了一股子恶臭。  
  于是他不动了,靠着石壁蜷缩成了一团。洞子不算宽敞,大概是一人来高一人来宽,不知是自然形成的,还是人工开凿的。无心闭了眼睛,有气无力的摸索着周遭——他想藏到地下去,先避一阵子再说。然而他现在虚弱之极,没有立刻上天入地的力量了。  
  他不敢回到地面上去,只想找个隐蔽地方,能容许自己慢慢的往土壤里钻。可是洞中石壁坚硬,连滴水都不能轻易渗入。
  夜风从洞口灌了进来,正吹在了他的后背上。他觉出了冷,于是瑟瑟发抖的继续往洞里爬。洞子起初一段是笔直的,地面也平坦,然而越往里越崎岖曲折,冰冷潮湿的空气也渐渐升了温度。无心小心翼翼的贴着一侧石壁向内行进,忽然半路停了动作,他那残缺不全的右手猛然在空中晃了一下。一瞬间的工夫,他已经从石壁上方摘下了一只大蝙蝠。
  不假思索的,他把大蝙蝠填进了嘴里。“咯吱”一声牙关紧咬,温暖的鲜血立刻溢满了他的口腔。他大口咀嚼着蝙蝠细脆的骨头和柔软的皮肉,舌头尝不出味道来,完全是出于本能在吃。在成长期间,他总是疯狂的索求着营养。
  吃掉了大蝙蝠之后,他继续前进,从靠近石壁的地面上蹭了一身的蝙蝠粪。不知拐了几个弯,他开始听到了隐隐的水声。嶙峋的洞壁滑溜溜的,也凝结着一层水珠。无心的精神当即一振——他需要水。
  进了肚的大蝙蝠给他增添了一点体力。他觅着水声又爬又跑又跳,末了在一面倾斜的石坡上打了滑,“咕咚”一声跌落进了一处水潭之中。水潭的水并不很凉,他一边下沉一边咕咚咕咚的痛饮,一直涨出了个大肚皮。水潭底部也是石头起伏,他在漆黑的深水中长长的伸展了身体,脑袋忽然甩出一道暗流,他用牙齿咬住了一条擦肩而过的水蛇。
  双手抓住扭曲盘卷的蛇身,他仰面朝天的把自己陷在了一处石窝子里。石窝子向上开口,宛如人的臂弯,稳稳当当的托了他的后背和大腿。他专心致志的吮吸着蛇血,吮着吮着,忽然感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不久之前,或者很久之前,也曾有人这样托抱着他,给饥饿的他喂食。
  蛇血从他的嘴角散逸开来,混于水中。无心正是放松惬意之时,心中无端的一凛,却是生出了不祥的预感。他此刻已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下意识的纵身一跃凫上水面,他嘴里叼着死蛇,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岸。结果未等他在岸上蹲稳,水声由远及近的激烈了,面前的水潭中骤然崩出了一朵巨大水花,不知是什么东西正在水下翻江倒海。
  无心连连的后退,一直退到了角落里,嘴里还叼着死蛇。原来水潭也不是他的安身之处,他可不是水中那大家伙的对手。至于大家伙到底是什么,那他还不能确定,希望是鱼,因为鱼不能上岸。   
  无心有些怕,沿着原路往外退。退着退着,他抱着脑袋躲到了一块突出的大石后面。与此同时,洞外起了铺天盖地的异响,正是无数大蝙蝠赶在黎明之前回洞了。
  蝙蝠密密匝匝的往洞子深处钻,洞内直乱了一个多小时才恢复了太平。无心不敢和蝙蝠大军抗衡,只能被蝙蝠挤到了洞口去。天还是黑,月亮也落了,简直黑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无心倚靠着石壁坐好了,茫茫然的用牙齿撕扯蛇肉。想要做人,至少得有个人模样,人模样连着他的人心。如今他不是很有人模样,连着的人心就也不知丢去了哪里。现在他的脑子里只有两件事,第一是吃,第二是躲。
  天边显出了一线鱼肚白,把群山与丛林映衬成了起伏的剪影。无心小心翼翼的从洞口伸出了一张红白相间的花脸子,眨巴着大眼睛往远方眺望。他吃饱了,肚子舒服了,然而心中依旧难过,仿佛是在思念着谁,可到底是在思念谁呢?不清楚了,不知道了。抬手轻轻挠了挠生着白毛的半边面颊,他感觉新生的嫩肉有一点痒。歪着脑袋在肩膀上又蹭了蹭脸蛋,他垂下眼帘,看向了自己搭在大石头上的双手。手很瘦也很脏,指甲缝里凝结着干涸了的蛇血。右手的一半是块粉红畸形的肉,手指的骨骼藏在肉里,还未生长成形。
  他呆呆的直了目光,右眼的睫毛挑着一缕灰尘。末了向着前方一抬头,他迎着地平线上喷薄而出的漫天朝霞,微微的张开了嘴。  
  他是想呼唤,呼唤一个名字。名字是什么,名字是谁的,他全不知道。他只是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孤单,他想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另一个人认识自己,关怀自己。  
  否则,自己怎么会在最痛苦的时候,感到委屈?  
  无心躲在洞口横生的一块石头后面,静静的回想着那个名字。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最后他垂下眼帘,默默的向后缩,一直缩进了洞中黑暗处。清晨的风在洞口盘旋而过,带着冰霜的凉和草木的香。无心冷了,有意往深处躲,可深处住着蝙蝠的大家族,上面黑压压,下面臭烘烘,让人不能轻易安身。脑子里一片空白,那个名字依然是想不起来。忽然咧嘴笑了一下,是给自己笑的,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他安慰自己,哄着自己,极力想要压下自身的野性,既然无论如何都死不了,那就还得好好的活。   
  洞口暗了一下,是一只大猫头鹰斜斜的滑翔而过。险伶伶的在石壁前方做了个急转弯,小猫紧紧的闭了尖嘴,强忍着没有叫出声音——他看到无心了,并且被无心的模样吓坏了。  
  在遮天蔽日的山林里,他收拢翅膀落在了一棵矮树上。树下坐着白琉璃,垂头发话问他:“有线索了吗?”
  小猫的小脑筋转了又转,随即扯着哑嗓子答道:“没有。”
  白琉璃喃喃的又说:“你找不到,我也找不到。算了,让丁思汉去找。”   
  然后他叹了口气:“可惜我死了,很多法术,我没有办法再用。”   
  把胳膊肘架在两边大腿上,他俯身闭了眼睛,一动不动的没了声息。他在巫术方面本来堪称全才,可惜如今没了身体和法器,他满心的花骨朵,硬是开放不出几朵来。以他为中心,周遭几米之内的花草树木全静止了,连小虫子都停了鸣叫。
  与此同时,远在几里地外的丁思汉,面孔忽然黑了一下。  
  他在家里实在是坐得心烦意乱,宁愿辛苦了老胳膊老腿亲自出马。一张纸符烧成灰敷上了膝盖伤处,倒也压制住了那一片乌黑。他和鬼打了几辈子交道,还没遇见过这么厉害的鬼爪子,算他一时大意,老马失蹄。   
  他提起了精神,决定从此开始谨慎行事。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脸,他又低头看了看掌心,人老手不老,他感觉自己的双手一直还算嫩,然而此刻粉白的掌心上却是笼罩了一层依稀的青气。用泛了青的手再摸摸脸,他明显觉出了异常——自己的皮肤在硬化!
  他吓了一跳,当即从怀中摸出一张纸符点了火。纸符阴燃出了淡淡的烟雾,被他拿着满脸满身的熏了一遍。这一遍是用来祛阴气的,如果体内体外附了蛊虫一类,蛊虫大多属阴,经了这么一熏,必定也该有所反应了。   
  可是直到纸符缓缓的化为了灰烬,他的周身还是不痛不痒。仰起脸承接了茂密枝叶之中透下的细碎光斑,他慢吞吞的抬起手,很轻巧的打了个响指。
  玛丽莲应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受宠若惊的唤道:“主人,有什么吩咐?”  
  丁思汉低声答道:“附近藏了一位鬼巫师,去找到他。”
  玛丽莲也看出他脸色有异了,不禁回想起了昨夜的奇遇。没敢当着主人的面提起米奇,她管住了自己的嘴,一路飘远找鬼巫师去了。
  丁思汉带着两名背着猎枪的保镖继续走,一股子凉气如影随形的纠缠了他,一波接一波的冲击骨缝关节。丁思汉顶了片刻,感觉自己有些支持不住,便咬紧牙关脱了外衣,又用刀尖刺破手指,龙飞凤舞的在外衣背后画了一道淡淡的血符。双臂打着颤重新穿好外套,凉气的势头果然立刻减弱了许多。  
  “这是什么招数?”他一边走一边开动了脑筋。鬼上身不是这个感觉,况且也不会有鬼敢上他的身;可若不是鬼上身,又是什么?他玩了几辈子鬼,玩得自己都成了人不人鬼不鬼,不过话说回来,术业有专攻,他也只会摆弄小鬼。
  血符是用来驱邪祟保平安的,符的图案很常见,符的力量却是取决于画符人的本事。点了一根香烟叼在嘴上,他探头做了个侧耳倾听的姿态,原来是玛丽莲回来了——她没有找到鬼巫师,但是在附近一条河边见到了史家姐弟。  
  史家姐弟对于丁思汉来讲,堪称一文不值。于是他一挥手赶走了玛丽莲,双手插兜继续走。  
  沿途不住的有小鬼给他通风报信,所以他也并非是乱走。末了停在一面峭壁之前,他仰望向上,口中轻声问道:“是在这里?”   
  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嘁嘁喳喳:“主人,我在洞口看到了他。”   
  丁思汉又问:“为什么不进去?”  
  那个声音含羞带愧的说道:“我……不敢。”   
  丁思汉盯着上方那开在一具腐烂悬棺旁的洞口,洞口距离地面足有二三十米高,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黑洞洞的莫测高深。很不最自在的耸了耸肩膀,他问身边的保镖:“我们能上去吗?”   
  保镖摸着下巴仰着头,很慎重的考虑了一分多钟,末了才答道:“能!”   
  丁思汉点了点头:“我们回去准备一下,设法进洞。”  
  丁思汉带着保镖回了家。上楼进了他的卧室,他急急的从床下箱子里翻出一沓纸符。纸符是前任丁思汉的存货,前任丁思汉倒是个乐观的过日子人,攒钞票,攒房产,甚至连鬼都攒。关闭门窗坐在了地面中央,他急急的将八张纸符在自己面前摆成了八卦形状。另取一张黄纸点燃了,他咬牙切齿的轻声念道:“九丑之鬼,知汝姓名,急速逮去,不得久停,急急如律令!”  
  话音落下,他手腕一转,八张纸符一起经了他手中之火,瞬间喷出一圈光焰。封在纸符中的凶鬼恶灵被他打成魂飞魄散,阴邪之气随之爆发向了四面八方。而一直追随着他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一股子寒意骤然受了零碎魂魄的冲击,及至阴气散尽了,寒意果然也跟着消失了。   
  丁思汉紧紧的一闭眼睛,又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他想自己真得尽快找到那名鬼巫师了,治标之法不能持久,自己须得把那巫师打成灰飞烟灭才行,否则,怕是要出大麻烦。  
  这时,保镖已经准备好了登山的设备。丁思汉起身出去一看,发现他们居然只带了一卷尼龙绳子和几只脏兮兮的登山镐。一个黝黑的小子笑道:“我们先爬上去,进了洞再用绳子拽先生。”   
  丁思汉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想起无心,心中一阵悸动,可是想过之后他的思维分了叉,把方才玛丽莲提供的消息又捡了起来:史家姐弟来干什么?来找无心?他们怎么知道无心会在这里?莫非白大千当真是有些神通?白大千来了没有?   
  丁思汉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结结实实的吃了几大块巧克力。最后对着保镖们一扬手,他率先走出楼门,且走且伸了舌头,很费力的舔着粘在牙齿上的巧克力。   
  楼内除了死了的岩纳之外,一共还有八名保镖,跟着他的是四名,余下四名留下看家。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抵达了峭壁之下。
  在丁家的保镖向上攀爬之时,几十米之外的大树上,史高飞眯着眼睛,将他们的行踪看了个一清二楚。自从昨夜眼睁睁的看着无心逃走之后,他和史丹凤先是沮丧了一场,随即重新振奋了精神——原来还是试探摸索着想来碰运气,没想到一切都是真的,无心也的确是在这一片山林里,既然如此,他们找人的决心反倒更坚定了。   
  回头望向树下,他小声唤道:“姐,我看见鸭子他爸了!在那边的石头山底下,正往上爬呢!”紧接着他对史丹凤居高临下的又招了招手:“你那边看不见,你到我这边往前看!”
  史丹凤拧着眉瞪着眼,蓬头垢面的站在三米开外:“你没拉完,我能过去吗?”   
  史高飞双脚叉开,蹲在两根平行伸出的粗树枝上,一个光屁股撅出老远:“我也是迫不得已,地上的虫子咬我的蛋!”  
  史丹凤没有好气:“别废话了,你快点儿!虫子怎么不咬我呢?”   
  史高飞答道:“因为你是女的,没有蛋。”   
  史丹凤听到这里,又颇想掐死他了。  
  三分钟后,史高飞提着裤子下了树。因为肚子里松快了许多,所以他立刻又向他姐要了一包干脆面。史丹凤动作缓步伐慢,但是更有韧劲。在他咔嚓咔嚓大嚼之际,她含了块水果硬糖,决定依从弟弟方才的指示,前去看看丁思汉到底在搞什么鬼。   
  丁思汉的保镖们,无论年龄大小,全是野小子一流,登高上远他们是行家。洞口既然不是封闭着的,想必里面也不会存着有害的气体。两个轻巧的小个子先爬进了洞口,没敢贸然往里走,而是把粗糙的尼龙绳子垂了下去,让下面的兄弟用绳子把丁老先生缠绑几圈。丁思汉生怕自己体力不足,路上又吃了不少甜食,被奥利奥糊出了一张黑嘴。这时他一边由着保镖给自己五花大绑,一边专心致志的舔牙齿舔嘴唇,越舔越黑。
  然后像要上吊似的,上面的保镖开始把丁思汉往上拽。绳子绑得不妥当,丁思汉刚一离地就感觉不对劲——身体快被绳子勒断了!   
  于是他落了地,让保镖给自己重新绑,怎么绑都不舒服。及至他终于舒服了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天光从明亮转为了黯淡。   
  心惊胆战的上了洞子,丁思汉因为恐高,所以吓得双腿软成了面条,坐在洞口喘息不止。保镖为他解了绳子,把一端绳头顺手绑在了洞边突出的一块大石头上——丁老先生是值得他们费一费力气的,而下面两位大个子兄弟,就无须他们亲自去拽了。
  两位大个子并没有全上来,留下了一个殿后。丁思汉见自己一方的人员已经齐了,便扶着石壁站起身,一边从裤兜里摸出一支小手电筒打开了,一边嘱咐保镖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想一想岩纳是怎么死的!”
  保镖一起答应了,知道无心是个厉害的家伙。同样拿出小手电筒打开,三个人各自抽出短刀,一步一步的试着往里走。   
  丁思汉加了十分的小心,小心翼翼的抬脚落步。如此走了没有多远,他和保镖一起停了脚步,只感觉洞子深处起了可怕的骚动,并且由内向外鼓出了一股子恶臭。   
  他疑惑了,回头去问保镖:“怎么回事?是不是洞里有野兽?”   
  保镖侧耳倾听,一脸的糊涂相:“先生,听着不像大野兽,倒像是……”   
  话音未落,洞子深处骤然刮出一阵黑风。丁思汉大叫一声卧倒在地,后方的三名保镖也惊呼哀嚎着滚作了一团——傍晚时分,洞中的大蝙蝠倾巢而出,成群结队的觅食去了。   
  一个小时之后,大蝙蝠散尽。丁思汉以及他的保镖们覆着一身的蝙蝠粪,东倒西歪的站起了身。众人抬手摸了摸脸,保镖们全受了皮肉伤,龇牙咧嘴的倒也罢了。丁思汉抬手一抹眼镜片上的蝙蝠粪,却是把腰一弯,哇哇的大吐了一场。  
  吐过之后抬起了头,他抬袖子一抹嘴,细着嗓子呻吟了一声。保镖陪着小心问道:“先生,还往里走吗?要不然,您今晚回家休息一夜,明天再来吧!”   
  丁思汉幽幽的叹了一声,花白头发散了满额:“走走吧,能走多远算多远。否则白天蝙蝠回了洞,里面的路更难走。”
  保镖们相视一笑,认为先生这句话说得娇声嫩气的,像个挺小的小姑娘。而丁思汉下意识的对着前方挤眉弄眼了一下,又抬手摸了摸脸——脸不舒服,皮肤发硬发紧,四肢百骸也像是灌进了凉风,冷飕飕的难受。太阳落山了,阴气随之浓重了,他硬撑着向内又走了两步,末了停在半路,他感觉自己又有了要中招的意思。  
  “不行!”他突然说道:“我们下去回家,明天天亮再来!”
  在远方史高飞和史丹凤的注视下,保镖们齐心协力,把一脸黑气的丁思汉从洞口吊向了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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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三十七章、洞中相聚  
  丁思汉派出了无数小鬼,漫山遍野的寻找白琉璃,然而大半夜过去了,游魂们一无所获,他所承受的痛苦却是越发剧烈了。独自坐在潮湿冰冷的卧室地面上,他咬紧牙关盯着前方的一点光明。房内没开电灯,全靠着一根蜡烛照明。火光如豆,在他的眼镜片上一分为二,跳跃腾挪。
  一线细细的黑血流出了他的鼻孔,他一动不动,额头皮下的毛细血管乌黑的肿胀硬化了,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张越来越淡的网,正在以着极慢的速度笼罩他。他隐约明白了,自己是受了诅咒。  
  对于咒术,他一直是知之甚少。此刻束手无策的坐在地面上,他所能做的只有放了自己的鲜血,在四面八方一道叠一道的画下血符。为了抵挡外来的邪气,他把自己当成了鬼来处理,用层层符咒把自己给封住了。  
  凌晨时分,他额头上的黑网慢慢消退了,干硬的皮肤也渐渐恢复了柔软。抬手堵住一侧鼻孔,他弯腰向地面用力的呼出了一团黑色血块。今夜是熬过去了,明天怎么办?白天倒也罢了,夜里鬼巫师的力量明显强了许多。白天可以对付,夜里可是将要对付不过去了。  
  丁思汉左右为难,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先去解决掉鬼巫师,还是先去捕捉无心。让保镖烧了一壶热水,他又洗头发又擦身。头发洗到一半,卫星电话在外面响了。保镖开了门给他递电话:“先生,小丁先生打来的。”   
  丁思汉光着膀子顶着满头满脸的雪白泡沫,因为被个壮汉见了自己的半裸体,故而羞得老脸通红。伸着湿手接过电话,他怒不可遏的发出一声尖叫:“干什么?”  
  电话那边的丁丁被他这一嗓子吓成了结巴:“阿爸,我、我想问你什么时候回、回家?”
  丁思汉听了他这一分钱不值的问候,当即把电话遥遥的掷向了保镖:“拿走,出去!”   
  保镖连忙接住电话退出卧室。丁思汉则是环抱双臂挡住胸口,始终是不习惯自己这老头子的外形与身份。
  丁思汉左思右想,末了理智败给感情,还是决定再次攀岩进洞,去找无心。一旦无心到了手,他满可以带着人立刻离开此地,把鬼巫师远远的甩开。鬼巫师的诅咒毕竟不是精确制导武器,只要自己跑得够远够快,对方的咒术再厉害也是无用。
  思及至此,他带领保镖们做了一番准备。留下两个最不顶用的小子看了家,他带着余下六人出了门。翻山越岭的走了许久,他们遥遥的望到了远方峭壁。一名保镖忽然大叫一声,伸手向前一指:“看!有人在往上爬!”   
  丁思汉举目远眺,果然看到光秃秃的峭壁上活动着两个人形黑点。小影子一上一下的拽着自己昨夜留下的长尼龙绳,其中上方一个已经用双手扒住了洞口边沿,正在扭动着身躯往里爬。下方的人影似乎是偏于笨手笨脚,双手抓着绳子双脚蹬着石头,蛤蟆似的向上连蹿带蹦。及至上头的人爬进洞中了,下面的蛤蟆向上伸出手,被跪在洞口的前锋军一把拽了上去。  
  丁思汉先不忙乱,从保镖手中要过望远镜,他通过望远镜凝神细看。远方情景瞬间近到了眼前,他一皱眉毛,发现进洞的二人竟是史家姐弟!  
  史丹凤他是见过的,虽然当时这具身体还不属于他,但他也有意识,也有记忆。史高飞给他的印象更深刻了,这个疯疯癫癫的东西居然自称是无心的父亲!想起来就要让人感到愤慨,因为他丁思汉都没有想过要给无心当爹!
  丁思汉总觉得凭着他们姐弟的智商与本领,没有千里迢迢找到此处的可能。幕后的指使者也许就是白大千——白大千时而像个人物,时而像个白痴,让人始终是摸不清他的底细。也许真是真人不露相?丁思汉越想越细,越细越糊涂。这么多人都在找无心,简直要让他酸溜溜的生气了。  
  丁思汉不把史家姐弟往眼里放,带着保镖继续赶路。而史高飞和史丹凤一前一后的在洞中站稳了,史高飞依旧背着大旅行包,史丹凤也依旧背着小帐篷包。昨夜他们在林子里商量了一宿,实在是很想爬到洞里看一看,然而洞子快有十层楼高,又岂是能让人轻易爬上去的?  
  到了凌晨时分,大蝙蝠们乱哄哄的回了洞。史高飞和史丹凤缩在小帐篷里打了个盹儿。再次清醒过来之后,两人做了决定,打算先过去攀爬一次试试看。  
  两人从来没做过极限运动,全都没有信心。然而扯着绳子踩上了石头,他们一点一点的往上蹭,却发现这一片岩壁是出乎意料的好爬,总有凸起的大小石块让他们踩着借力。两人险伶伶的越爬越高,末了出乎他们意料的,竟然真上去了。  
  史高飞有点懒驴上磨屎尿多的意思,越是要紧的关头,越是能吃能拉。转身背对了史丹凤,他开口说道:“姐,我又饿了,你给我拿点儿吃的。”
  史丹凤不但没能找到无心,还弄丢了小猫,上火上得心都满了,愁得食欲全无。从背包里掏出一小包饼干递给史高飞,她开口说道:“那些泡椒豆干你就别吃了,给无心留着吧,他最爱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史高飞乖乖点头,深以为然。一边咔嚓咔嚓嚼着饼干,他一边领头向里走。地上薄薄的一层蝙蝠粪经了一夜的风吹,已经没了气味。史丹凤掏出两只口罩,自己戴一只,给了弟弟一只,权当防毒面具。口罩是史丹凤在一家小学校门口的地摊上买来的,通体黑色,只在嘴巴的位置画了上下两排白色大獠牙。史高飞戴了口罩,又打开了手电筒,兴致勃勃的往洞中走:“姐,等我们找到了宝宝,就马上回家给他去办周岁宴。不过这个周岁应该怎么算呢?是从他落到地球开始,还是从他出土开始?”
  史丹凤经过了两日两夜的野人生活,一身的好衣服已经全没了好。伸着脖子弯着腰,她一边试探着往里走,一边不耐烦的说道:“闭嘴吧,怪臭的。”
  史高飞十分惊诧:“我只不过是两天没刷牙而已,你隔着口罩都闻到我口臭了?”
  史丹凤很无奈的转向了他:“我是说洞里臭,你看这墙根底下,全是屎。”  
  史高飞正想回答,可是话未出口,他忽然停了脚步,惊声叹道:“姐,看哪,好多蝙蝠在睡觉!”  
  史丹凤顺着晃动的手电筒光向前望,只见穹顶似的洞子上方密密匝匝挂满了大蝙蝠。身上骤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和弟弟一起龇牙咧嘴了:“哎呀,好恶心哪!”
  史家姐弟难得的达成了一次共识,然而光是喊恶心也没有用,该走的路还是得走。照例还是史高飞打了前锋,两人拱肩缩背弯着腰,挑着中间的道路穿过蝙蝠阵。史高飞皱着鼻子,暗想地球真是让人呆不下去了,居然藏污纳垢的养了这许多丑蝙蝠。史丹凤紧随其后,挑着地势较高的石头尖落脚。拖着两脚沉重的蝙蝠粪,她对地球倒是没意见,只在心中暗暗痛惜:“我这鞋啊……”
  石洞有个好处,便是没有岔路,只要胆子壮,便能心无旁骛的一条道走到黑。两人小心翼翼的经过了无数正在酣睡的大蝙蝠,竟是没有惹出什么乱子。连着拐了几个弯,史高飞握着手电筒,头也不回的小声说道:“姐,我都被臭味熏得麻木了。”  
  史丹凤缩脖端腔高抬腿,嘁嘁喳喳的回应道:“唉,别提了,我刚才差点儿陷进了大粪里。”  
  史高飞一晃手电筒:“前边的蝙蝠越来越少了,姐,我们要不要试着喊一喊宝宝?”
  史丹凤活了这么大,第一次冒这般的险。伸手扯住了弟弟背包的带子,她惴惴的不敢松手:“我早就想喊了,又怕他听了我们的声音会跑。小飞,你说他跑什么呢?”
  史高飞以一种很科学的态度,东张西望的答道:“孩子有孩子的心事,家长不要过分干涉。姐,你看那边有个倒吊着的石头尖,是叫钟乳石吧?哈哈,还挺好看的,真是桂林山水甲天下啊!”
  史丹凤听他说话东一句西一句的全不挨着,不禁感到十分烦恼:“桂个屁啊,别扯淡了。”
  史高飞和史丹凤小心避开了大大小小的石笋,一路走得东倒西歪,虽然是时常在滑腻的地面上摔跤,但跌倒之后一翻身爬起来,并不耽误他们前进的速度。一口气不知走了多久,史高飞停了脚步:“姐,前边有个湖。”
  史丹凤借着他的手电筒向前观望,手电筒不老实,光柱总是乱晃,于是她摸出了自己的小LED手电筒。手指拨动开关,一道细细的白光登时直照到了对面洞壁上。而在他们和洞壁之间,果然蓄着一大池水。  
  史丹凤比史高飞更有学问,此刻便忖度着说道:“这个……叫做地下暗河吧?”  
  史高飞转动了手电筒的方向,想要看清暗河的全貌。原来他面前的这一片水,比池大比湖小,应该算是个中等尺寸的水潭。水潭的三面全是石壁,其中对面和左侧的石壁直上直下,而他们脚下的一面却是个斜坡。圆圆的水潭在右侧收了口,缩成了一条细长的水路继续向深处流淌,倒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河了。小河一侧还有窄窄的岸,高高低低的全是石头,只适合身怀轻功的高人行走。
  史高飞试探着伸出了腿,想要沿着斜坡往水边走。史丹凤伸着手电筒往地下看,忽然发出一声惊呼,她一把揪住了史高飞的背包:“小飞,你低头看!”
  史高飞不但低头,而且弯腰。昏黄的大光圈投在滑溜溜的石坡上,他看到了一大条子黑色痕迹,是有东西从岸边一直滑进水中,蹭掉了一路的青苔。
  与此同时,史丹凤转身照向了来路——一路光顾着走了,竟然没想到看看地面有没有活物留下的痕迹。洞里黑漆漆的,单单薄薄的一道光线根本照不清远方的面貌。小心翼翼的横着挪了一步,她脚下忽然一滑。站稳之后向下一看,她看到了半截没了脑袋的死蛇。
  惊叫被她咽进了喉咙里,只挤出“嘎”的一声余音。一转身面向了史高飞,她怀疑水里有吃肉的猛兽,正要把弟弟从斜坡拉扯上来。不料抬头一看,她发现史高飞不知何时又向下走了好几步,此刻竟然已经险伶伶的蹲在了水边。伸长一只手去撩了撩水,史高飞回头说道:“姐,这水好像挺干净。”  
  史丹凤对着他疯狂的招手:“你快上来,水里好像有蛇!”
  史高飞把手电筒夹到腋下,想要摘了脸上的口罩喘口气,可是刚刚抬手摸到耳朵,他却是歪着脑袋骤然愣住了。  
  手电筒的光芒斜斜射入水面,在波光粼粼的清澈水中,他看到了无心的眼睛!
  无心悬浮在水潭的一角,面无表情的仰脸凝视着他,不知已经看了多久。史高飞怔怔的和他对视了一瞬,随即大叫出声,张牙舞爪的就扑向了水中。史丹凤吓了一跳,蹭下斜坡想要揪住他。然而她追不上史高飞,史高飞也追不上无心。一只脚踩进水中,他眼看着水下白影一闪,无心的黑眼睛不见了。
  史高飞发了疯。
  他在水中乱踢乱打,乱捞乱抓,又把口罩摘下来狠狠掼到水中:“姐,全怪你,非得让我带这个破口罩!宝宝肯定是被我们吓跑了!”
  史丹凤没有亲眼见到无心,所以不知道他疯得有没有理。手足无措的站在岸边,她被愁绪和弟弟内外交攻,恨不能一头扎进水里淹死。手忙脚乱的下了石坡,她试图拽住想要下水的弟弟,可是未等她拽着弟弟的背包带子发力,身后忽然起了声音:“史小姐,史先生,你们发现他了?”
  史丹凤和史高飞登时统一的做了个向后转。黑暗之中活跃着七长八短的光束,其中一道光自上而下的直射洞顶,中间正是托出了丁思汉的面孔。目光锐利的盯着史家姐弟,他点头一笑:“好久不见了。”
  史高飞本来打算对着他姐发疯,如今见了丁思汉,他立刻换了对象。抬手对着丁思汉一指,他高声咆哮道:“你这老不死的鸭子精!”  
  然后他把身后的背包往下一甩,拉开拉链抽出砍刀。史丹凤一把从后搂住了他的腰:“别去,人家有枪!”  
  丁思汉压下了身后保镖抬起来的散弹枪枪管,倒是保持了良好的风度:“白大师来了吗?”  
  史高飞虽然满心狂怒,但是见了对方的枪口,他很识相的放下了砍刀,心中暗想:“我不能和这帮地球人硬碰硬,我要是死了,宝宝就变成孤儿了。等我以后占了上风,再剁掉老鸭子的杂毛脑袋!”  
  “他来个屁!”史高飞对丁思汉嚷道:“宝宝又不是他的儿子!”   
  丁思汉点了点头,显而易见的事实反倒容易让人心生疑虑,史高飞如此明目张胆的胡言乱语,让他怀疑对方也是个高人。手里拄着一根充作登山杖的粗木棍,他打算再酝酿几句话敲打敲打对方的底细,可是在他开口之前,水潭里忽然咕嘟嘟的冒了泡开了锅。史丹凤之所以一直没言语,就是因为感觉水潭里安静得不对劲。如今终于生了变化,她如同吞了弹簧一般,条件反射似的猛然一窜,力大无穷的推着弟弟往上跑。丁思汉等人也下意识的跟着后退了几步,可是站定之后再看,一潭的水哗啦啦的打了漩涡,可是并没有继续卷出大浪。  
  “怎么回事?”丁思汉喃喃自语:“难道水里有东西?”  
  史高飞拎着砍刀站稳当了,眼看黑沉沉的水面上,一个漩涡眼越转越浅,最后消失在了那条通往洞内深处的暗河之中。忽然把丁思汉抛到了脑后,他一咬牙下了决心。弯腰放下砍刀和手电筒,他解开鞋带倒了倒水,然后重新穿好直起了腰。
  “姐,我们沿着河走。”他抬手指向暗河:“宝宝一定是被我们吓得逃跑了。”  
  史丹凤感觉他这话完全没有准,不过因为走投无路,所以愿意试试弟弟的疯主意。丁思汉站在远处听得清楚,知道他们肯定是已经捕捉到了无心的影踪——既然无心的确是在这座洞中,那就一切都好办了。  
  在手电筒的光线边缘,他的耳朵耸了一下。通风报信的小鬼正在叽叽喳喳的向他说话,在洞子的极深处,在暗河尽头的石头岸上,小鬼发现了陌生的鬼魂。鬼魂已经快要修炼成煞,也许正是主人所要寻找的鬼巫师。  
  丁思汉蹲了下去,在四面八方的手电筒照耀下,他打开了随身携带的背包。虽然隔行如隔山,但是鬼巫师再厉害也只是个鬼。对于诅咒,他只有招架的份,可对于鬼,他素来很有手段。
  史家姐弟侧身踏上了暗河边的尖锐石头,丁思汉也在手电筒下摆开了道场。与此同时,暗河远方的水面上水花一闪,是水中的无心探出了头。
  仰起脸面向了前方拐角处的石壁,他静静的望着悬浮于半空中的白色鬼魂。他是水淋淋的,那鬼魂也是水淋淋的,带着生机勃勃的邪气。闭着眼睛抱住了肩膀,他在刺骨的寒意打了个冷战。
  那鬼魂很美,像是一轮温柔的明月化成了人形。可是他已经看不出美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只想逃只想躲。
  宛如堕入了饿鬼道,他如今最清晰的感觉便是饥渴与恐慌。在水中无声的退却了,闭上眼睛的时候,他倒是感觉对方的气息仿佛存有几丝亲切和熟悉。瘦削的脊梁骨划开水面,他向后一直退到了暗河一边的石壁上。  
  他想离开,想要沉入水中,鱼一样的迅速溜走,钻进更深更远更黑暗的地方去。可是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留恋让他留在了原地。肩胛骨轻轻磕打磨蹭着粗糙的石头,他怕到了浑身颤抖的地步。鼻尖掠过隐隐的阴风,是那鬼魂向下靠近了他。
  他再次睁开了眼睛,看到鬼魂盘腿降落到了水面。将右胳膊肘架在了膝盖上,鬼魂倾斜身体歪着脑袋,从凌乱披散的潮湿长发中向他一笑,然后抬起左手,作势摸他:“无心,你的脸怎么了?你被人扒了皮吗?”  
  无心姿态僵硬的微微一扭头,仿佛是想要避开对方的触碰。于是那鬼魂又说话了:“无心,你还在记恨我?”
  话音落下,他收回右手一拍膝盖,毫无预兆的笑出了声音:“扎西贡布在天亮之前告诉我你在洞里,我从凌晨找到现在,终于找到了你。不要生气啦,无心,你当然比猫头鹰重要。真是有趣,你竟然和一只鸟赌气。哈哈。”
  无心终于开了口,声音很轻很哑:“我忘记了你是谁。”
  鬼魂收敛了笑容,用蓝眼睛很认真的看了他半晌,末了答道:“我是白琉璃,我来救你,我还会给你报仇。”
  无心垂下眼帘,偏过脸面对着墨汁一样漆黑深沉的水面,口中轻声自语:“白琉璃……”
  白琉璃又对他伸出了手,他抖得厉害,仿佛是在害冷。白琉璃想给他一点温暖,可惜自己也没有热度,只是一团阴冷的鬼影。苍白的手徒劳的穿过了无心的头脸,他无能为力的叹了口气:“再过几个月,或者几年,等我有了身体,就抱你一下,再吃顿重庆火锅。”
  无心定定的看着他,不是很信他,也不是很怕他。身体缓缓沉入水下,他不置可否的藏在了一道石缝之中。
  白琉璃很孤独的悬在水上,声音很低的自言自语:“龟儿子,竟然不理老子。”
第二百三十八章、吸血鬼
  
  白琉璃言而有信,说要给无心报仇,就一定不会半路收兵。无心沉在水中,不理他,不离开,也不露面。他不知道对方这是在闹哪一出,也懒得问,更懒得哄。几十年相处下来,白琉璃发现无心仿佛是有点贱性,如果过分的善待他了,他很可能会得寸进尺的讨人厌。   
  他顺着水流的方向飘远了,想要找个清净地方,专心致志的作法念咒。把一个活人从有到无的活活咒死,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尤其对方也不是无能的善类。洞子里黑漆漆的永远不见天日,即便是在正午时分,阴气也重得如同午夜。白琉璃很喜欢这种环境,只是遗憾自己没有身体,好些本事都不能施展。如果他有身体——哪怕只有一只手呢,也能多出好几种方法来替无心报仇。   
  但是现在想不得那许多了,他只有念力可以运用。念咒实在是件耗精力的事情,当年在西康和扎西贡布斗法,因为双方都是有备而战无懈可击,他无计可施,只好硬着头皮足足念了十天的咒。等到扎西贡布通体乌黑的死去时,他累得气息奄奄,也算是丢了大半条命。如果当时他丢了整条性命,也不稀奇,也无话可说。横竖是个愿赌服输的事情,所以如今扎西贡布再见了他,也是一样的没怨气。   
  暗河的河床越来越高,河水越流越浅,最后断在了一片斜斜的石滩上。沿着石滩往里走,还有着深不可测的空间。白琉璃不肯再在路途上面浪费时间了,向上一直升到了洞顶,他停留在了几根尖锐的钟乳石间。摆好了架势正要开工,身下的暗河却是有了动静。白琉璃垂下头,看到一道乌黑的脊背在水面上一闪而逝,不像蛇,也不像鱼,体积仿佛是非常的大,然而很灵动轻巧,只让暗河涨潮似的漾了几波。  
  白琉璃望着水面出了一会儿神。一只小鬼在远方探头缩脑的窥视着他,看他始终是一动不动,便奓着胆子靠近又靠近。及至近到了相当的程度,白琉璃身形一闪,随即小鬼消失无踪,正是被他吞了。  
  然而小鬼是死不绝的,在他闭目凝神之时,又来了几只小鬼,远远的悬在洞顶,一声不响的静盯着他。  
  白琉璃开始念咒,念得前仰后合如痴如醉,如此只过了几分钟,遥远处的丁思汉便有感觉了。头脸的粗细血管一起肿胀硬化成了一张网,冷森森的束缚着他的血肉。于是他加快了速度。把刚刚画好的一沓血符摆在正前方,他又拿起最后一张黄纸摁在了地面上。刺破了的中指指尖往纸上一点,他随即“咝”的吸了一口凉气,同时像被烫着了似的,猛然高高的抬起了手。  
  他画符是画得太熟了,饶是手抬得快,可在方才的一瞬间里,他还是在纸上弯弯曲曲的抹了一下子,留下的痕迹不是红色,而是黑色。立刻掏出打火机把纸烧了,他心中一阵乱跳——血符借的就是鲜血中的一股子阳气,鲜血加上念力,算是双保险。可如今鲜血变成了毒血,谁知道会画出一张什么邪符?  
  让个牛似的大个子保镖割破了中指,丁思汉又抽出一张黄纸,蘸着他的鲜血把余下的血符画完。外人的血到底是外人的血,比不得自己的鲜血纯粹,堪称美中不足,但是无可奈何,只得如此。拿着厚厚一沓血符站起了身,他虽然没有照镜子,但是很有自知之名的避开了保镖的手电筒。征途刚刚开始,战场尚未到达,他不想提前吓走了自己的军队。   
  领着六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他人在前方,头也不回的说道:“走,我们去追他们。”   
  然后低着一张黑网密布的恐怖面孔,他返老还童一般,大踏步的率先前进了。保镖们当即不假思索的追上——跟着丁老先生混久了,他们什么没见过?   
  沿着斜坡向右走,直接能走到暗河右侧的石岸。石岸太窄了,大模大样的走肯定是不行,侧身背靠着岸边石壁横着走,也有困难。六名保镖加上丁思汉,一起效仿了螃蟹。手电筒的白色光束满洞里乱晃,没有一支是能照到点子上的。丁思汉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神火手电筒——他这一支是真货,保镖手里的全是山寨货。   
  手电筒的光芒直射前方,他想寻找史家姐弟的踪迹,然而前方影影绰绰的是一堵石墙,原来暗河在前头来了个急拐弯,史家姐弟如果没有掉进河里淹死的话,想必就是已然拐弯走远了。   
  丁思汉一挑眉毛,心想这两个资质平庸的货都能走得太平,可见前途道路崎岖得有限,只要小心一点,还是有路可走。心中燃起了一股子希望的小火苗,他来了精神。抽出一张血符平铺在左掌心中,他念念有词的用右手拇指重新描了血符一遍,随即猛一甩手。血符平平的飞过暗河,无声的粘在了对面的嶙峋石壁上。  
  丁思汉长吁了一口气,然后继续横着往前挪。一只鬼魂敢把自己逼到这般地步,显然是采取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术。自己先挺着熬着,等到真把他找到了,再和他当面锣对面鼓的打一场。到时候,他不逃,没有生路;他逃,生路却又被自己布了阵,逃命等于自投罗网。在无边无际的大石山中,鬼们穿墙遁地的本领全都等于了零。墙才多厚?山又有多厚?反正凭他几世的经历来看,他还没有见过能穿山的鬼魂。  
  险伶伶的走到了前方拐角,丁思汉往洞顶又甩出一张血符。面前水流平稳,脚下可以用来借力的石块石笋也多不胜数。他平平安安的拐了弯,这时用手电筒再往前一照,他看到了史家姐弟的背影。   
  史家姐弟距离他们太远了,不过也是同样的做螃蟹状,并且把背包全反背到了胸前,以便让后背贴住石壁,站得更稳当。丁思汉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先遣军,他们走得越快越远,说明自己的路途越平坦。  
  他因为年老体衰了,所以格外的小心,一步一步都是看清了才落。旁边的保镖们由于太灵活,反倒吃了粗心大意的亏。一名大个子一脚绊在了凸起的石笋上,摇晃着向前一栽,膝盖和头脸全都拍进了河水里。同伴成了他的救命恩人,一把揪住了他的腰带,把他硬生生的拽回了原位。大个子方才刚被先生选中割破了手指,如今又差点落了水,自己也觉着怪倒霉的,不由得一边挤着浸了河水的手指伤口,一边讪讪的苦笑。正当此时,河面忽然起了一溜波动,像是水底射过了一只长箭。丁思汉停了脚步想要看个分明,不料前方的水面上猛的爆发出了一朵大浪,浪花之中一只通体乌黑的活物昂然而起,七只手电筒的光芒汇聚到了一处,白光之中只见那活物长条条的足有水缸粗细,然而非蛇非鱼,周身软腻腻的乌黑发亮,一圈一圈有着无数的环节。高昂的头上无眼无口,笼统的只是一只边缘外翻的吸盘,吸盘中央活动着三瓣软颚。软腭本是围成一圈,可是居高临下的对准了岸边活人,那软腭骤然扩大到了极致,居然足有大脸盆大。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怪物目标明确的直扑而下,软皮管子似的直接套住了大个子。大个子攥着自己受了伤的手指头,呆呆的连叫都没有叫出一声,便被怪物吞进了肚子里去,只留下一双穿着运动鞋的脚伸在外面。而怪物的口颚立刻收缩,让那一双脚也迅速下沉入了它的腹中。在三瓣颚片合拢之时,口颚之中仿佛包不住了似的,喷出了一线细细的鲜血。鲜血从天而降,正好洒到了大个子的救命恩人身上。救命恩人的年纪也不大,顶着满头满脸的甜腥鲜血仰着头,他崩溃似的嚎叫了一声,随即举起手中的散弹枪扣动了扳机。弹丸打在柔软的怪物身躯上,竟是毫无杀伤力。而怪物再次昂首扑向下方,一口吞了这半身鲜血的新猎物。
  在这天下大乱的时候,丁思汉忽然压低声音喝道:“不要动,不要叫!”  
  他说话还是有分量的,保镖们立刻全噤了声。而那怪物沉入水中,也不知道是走没走,总之水面缓缓恢复了平静,仿佛先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丁思汉双腿打颤,继续横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咬牙说道:“你们说,它像什么?”   
  保镖们沉默了片刻,殿后的一个人伸着脖子作了回答:“像蚂蝗。”   
  中间也有人说了话:“蚂蝗不可能长这么大,也许是蟒蛇吧?”  
  没人搭茬了,于是丁思汉轻声说道:“我看……也是蚂蝗。”   
  后面的话他不说了——蚂蝗嗜血,而死掉的两个小子,无一例外的全都沾了血。当然自己身上也有伤,也会有血腥气,可是鬼巫师的诅咒让自己的血液变了质,也许自己因祸得福,反而捡了一条老命。   
  史高飞和史丹凤依稀听到了身后的狂呼乱叫,但丁思汉看得清他们,他们凭着手里一大一小两只粗制滥造的手电筒,却是看不清丁思汉等人。两人一前一后的横着走,走得还挺稳当,只是身后的石壁越发不平了,移动之时不是前仰就是后合。史高飞弯了腰,撅着屁股从一块凌空突出的大石头下蹭过。史丹凤瞟了他一眼,当即开始唠叨:“腿不能再往下弯着点儿吗?大屁股撅那么高,怕石头尖刮不破你的裤子?”   
  史高飞是副大骨架子,方才已经是极力的蜷缩了,听了史丹凤的话,他下降成了半蹲之势,同时不耐烦的作出答复:“姐你真烦人。”   
  两人全是个要吵架的语气,其实并没有要吵架的打算。史丹凤对弟弟是一贯的不肯客气,史高飞对于姐姐也从来不知尊敬。前方又出现了一根斜刺向上的大石笋,史高飞纵身一跃跳了过去,跳过之后自己纳罕,没想到自己轻功盖世。史丹凤没有他的本领,对着石笋做出种种姿势,怎么着都是过不去。史高飞正要伸手拉她一把,可是藉着手电筒的光芒,他忽然发现水中又闪过了白色影子。一大步跳入水中,他伸展双臂做了个自由泳的姿态,想要乘风破浪直追上前。不料双脚结结实实的落了地,他低头一看,发现河水竟然只没过了自己的腰。眼看白影蜿蜒着要游远了,他双腿运力向前一蹦,直挺挺的拍向了前方。手指下意识的猛一合拢,他紧紧抓住了无心的脚踝。一只脚卡在河底的石头缝里,他动弹不得,反倒占了便宜。运足力气大喝一声,他拼命的往回一收手。水面起了一线雪白的浪,他把无心搂到了怀里:“哈!宝宝!”  
  无心的上半身被他搂住了,实在动弹不得,只能活动下面两条赤裸长腿。双脚惊恐的蹬住岸边石头,他在史高飞的怀里摇头摆尾。史高飞的力量和温度都让他感到了无比的怕。水淋淋的双手推开了对方兴高采烈的笑脸,他怒不可遏的睁大了双眼,紧接着扭头一口咬上了史高飞的手臂。  
  史高飞穿着一件薄薄的棉服,如今挨了他这狠狠的一口,虽然隔着几层布棉,不至于受伤,但还像是被人掐了一把似的,疼得他扯着嗓子嚎叫了一声。无心仰起脑袋使劲一晃,从口中吐出一片碎布和几缕棉花。身体依旧被对方的手臂紧箍着,他困兽一般的再次抬头,这回一口咬上了史高飞的面颊。   
  史高飞方才被咬破了衣服,叫得声震云霄;如今被咬到了肉,反倒沉默了。紧锁眉头忍住脸上剧痛,他死死的抱着无心,就是不松手。温暖的鲜血顺着伤口流入了无心的口中,带着热度。无心吮了一下,然后缓缓的松了口,忽然感觉这个怀抱似曾相识。   
  他歪着脑袋去看史高飞的脸,史高飞的老式手电筒落进水中,已然熄灭。借着史丹凤的手电筒光芒,史高飞看不清他,他却能看清史高飞。怔怔的端详了对方的面孔,他没看出什么来,只见那张脸上印着一圈血红的牙印。鲜血慢慢的又渗出来了,顺着面颊往下淌。于是他下意识的凑上去,噙住伤口又吮了一口。   
  史高飞腾出一只手,去摩挲了他的脸:“宝宝,我是爸爸啊!你不要怕,爸爸来救你了。”   
  深深的低下头,史高飞亲了亲他的额头和眉毛:“爸爸来了,姐姐也来了。我们带你回家去。”   
  无心睁大眼睛瞪着他,忽然左右为难的痛苦了。对方是个人,而他不知道自己还应不应该继续和人在一起。本能似的战栗了,他还是想远离。  
  他抬手推了推史高飞的胸膛,推不动,胸膛湿淋淋的宽硬成了一堵墙。史高飞开始一步一步的向后退,一直退到了岸边。一屁股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他把无心的双腿也托上了岸。  
  史丹凤已然越过了石笋。小心翼翼的在弟弟身边蹲下了,她试探着抬手摸了摸无心的湿头发,然而她刚一摸,无心便在史高飞怀中猛然一挣。黑眼珠子向上翻去,他懵懂惶惑的去看史丹凤。   
  史丹凤看清了他的脸,惊讶的“哟”了一声。史高飞也看清了,双脚在水中有一搭没一搭的踢着水花,他柔声问道:“宝宝,你怎么不认识爸爸了?”  
  无心不回答,单是警惕的看着他们。史丹凤忍不住,又去摸了他的头发:“小飞,你看他的脸,肯定是被那个老不死的欺负狠了。”   
  史高飞用手背轻轻去蹭无心的脸:“宝宝,你不要怕。虽然你现在看起来像遭了核辐射似的,不过在爸爸眼中,你永远都像刚出土的那晚一样可爱。”然后他用手指一点无心的半边白脸:“牛奶。”再一点无心的半边粉脸:“草莓。”   
  话音落下,他自己嘿嘿的笑了,向史丹凤寻求共鸣:“搅一搅就是草莓奶昔了。”   
  史丹凤叹了口气,一瞬间把往事全想起来了。望着无心抚今思昔,她心里一阵难受:“原来都长得好好的了,现在被人祸害成了这样子,连我们都不认识了。”话音落下她忽然史一彪附体,粗豪的骂道:“就应该剁了姓丁那个老东西!做大孽的,不得好死!”   
  拉过无心推在史高飞胸膛上的右手,史丹凤细细的瞧,瞧到最后又送到了史高飞眼前:“你看,你看,手没了一半,气死我了!”   
  史高飞忽然明白了事理,一本正经的教训他姐:“你不要吵了,我们得先把宝宝送到安全地方去。他现在被吓坏了,万一一会儿又跑了怎么办?真是的,难道我不知道应该剁了丁思汉?事情总得一样一样的办啊,我先走后剁行不行?”  
  史丹凤被他说得哑口无言,于是只好迂回的进行反击:“你总拨我的手干什么?我不能碰他了?”  
  史高飞抱着无心一侧身:“我的!”  
  史丹凤嘴上不说,心中暗骂:“你的?他给你买结婚戒指了吗?”
  无心仰卧在史高飞的臂弯里,只感觉这个姿势很熟悉,头顶上方的女人散发着似有似无的甜香气味,这也很熟悉。于是他瑟缩着躺住了,并没有再挣扎。   
  史高飞把背包给了史丹凤,自己则是把无心背了起来。姐弟二人既然找到了无心,便打算沿着原路返回。然而想到半路上的丁思汉,他们又犯了难——对方人多势众,自己实在不是对手。  
  无心忽然开了口,他轻声说道:“白琉璃。”   
  史高飞没听清楚,侧过脸发出疑问:“嗯?”  
  无心趴在史高飞的后背上,茫然之中只感觉自己不能停留,应该顺着河流的方向往前走。暗河的尽头有个白琉璃,他隐约感觉自己和白琉璃之间有着很长久的交情,所以不能把白琉璃独自留在那里。   
  按照无心的指示,史高飞和史丹凤决定继续往前走。万一前方有好地方可以藏身,他们也可以等丁思汉等人走过去了,再偷偷的踏上归途。史丹凤依旧是背对着石壁,手里拎着弟弟的旅行包,胸前挂着自己的帐篷包。史高飞则是转换姿势面对了石壁,因为背后多了个无心。扭头面对着前方,一束光线从史丹凤举起的手电筒中射出来,遥遥的给他照亮了脚下地势。
  无心转过了脸,默默的去看史丹凤。其实在最初的时候,史丹凤根本没把他当个东西看,可是不知怎的,他从个吃货怪物变成了宝贝。他每遭一次难,她就要忍不住多疼他几分。此刻歪着脑袋面对着无心,她生怕对方真的再也不认识了自己,所以拼命的向他微笑,笑得龇牙咧嘴。再美的女人也禁不住这么自我丑化,于是无心收紧了环在史高飞脖子上的双臂,感觉史丹凤是要吃人。   
  史高飞一伸舌头,险些被他勒断了气。把背后的无心又往上托了托,他一步一步横挪得十分来劲。鲜血还在顺着面颊往下淌,他光顾着高兴了,也觉不出疼。无心嗅着淡淡的血腥气,忽然说道:“快走!”   
  话音落下,他伸长舌头,在史高飞的脸上又舔了一口。史高飞不介意,一边迈大步,一边问道:“宝宝,你像个小吸血鬼似的,是不是饿了?”   
  无心哑着嗓子,扭过脸望向了史丹凤:“吸血鬼在水下,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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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三十九章、攻击
  史高飞很听儿子的话,儿子让他“快走”,他横着调动了两条长腿,当真是把速度加快到了极致,因为方才在暗河中灌了两鞋的水,所以他踩得一步一咕唧,走得还挺热闹。史丹凤的身材比他小了一号,也比他更柔软苗条,走起险路反倒占了便宜。高抬腿轻落步的迈过一根根石笋,她分量轻,无论大石头小石头,全能禁得住她。   
  史高飞侧着脸往前头看,脸蛋痒痒的,是无心伸长了脖子和舌头在舔他的伤口。冰凉的舌头湿漉漉的拖过痛处,他忍不住想要笑,感觉儿子像只小狗。空气中弥漫开了隐隐的甜腥气味,是无心咬破了舌尖,要用自己的鲜血盖住史高飞散发出的人血腥气。   
  险伶伶的又拐了一个急弯,史高飞的立足之地细成了窄窄一道,双手托着无心的大腿,他极力的保持平衡往直了站,然而鼻尖还是将要蹭到粗糙石壁。正是摇晃着要落水之时,他忽然感觉手中一滑背上一轻,抬头看时,竟是无心摁着他的肩头向上一窜,猴子似的攀到了斜上方的石壁上。  
  史高飞和史丹凤一起惊呼了,史丹凤一举手电筒,高声叫道:“又要跑?”   
  史高飞同时也开了口:“不要跑!”   
  无心灵活的换了个大头朝下的姿势,壁虎似的贴在了石壁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们,他的嘴唇动了动,最终却是没能说出话。手指脚趾一起抓着凹凸石块,他猛的转身向前爬了一米多远,随即回头去看史家姐弟。   
  史高飞还在发怔,史丹凤出于女性的直觉,却是立时明白了:“走,小飞,他给咱们带路呢!也可能是怕你累着!”  
  史高飞立时感激涕零:“真是大孝子!”  
  经过了一段特别崎岖的石头路,史丹凤眼看河水似乎是越来越浅了,心头不由得一阵轻松。而史高飞一直眼睁睁的盯着上方的无心,生怕儿子再逃了。末了石头路实在是窄得走不成,史高飞试探着下了水,发现水面刚刚没过小腿。很痛快的踢出一溜水花,他出声唤道:“姐,下来走!”   
  史丹凤宁可踩蝙蝠粪也不愿意淌水:“你快给我上岸,水里也许有蛇呢!”   
  史高飞背对着史丹凤答道:“就不上就不上!”紧接着抬头对石壁上的无心张开了双臂:“宝宝,来,爸爸背你走!”   
  听了史高飞的呼唤,史丹凤也把手电筒转向了无心。无心雪白的缠在一根树干粗的钟乳石上,迎着手电筒的光芒,他的黑眼睛骤然一亮,随即低声吼道:“走!”   
  史丹凤看他像条蛇似的,正在担心他会掉下来摔出个好歹,冷不防听了他恶狠狠的催促,虽然心里没能领会意思,但是一双脚比脑子更有主意,自作主张的先加了紧。史高飞也噼里啪啦的由走变跑,然而没等他跑出几步,身后骤然起了一阵狂风暴雨,大浪劈头盖脸的把他浇了个透心凉。在史丹凤的惊呼声中转过身,他抹着脸上的水仰脸一瞧,当即叫道:“真他妈丑啊!”   
  类似蚂蝗的大水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潜随而来,居然始终无声无息。此刻它毫无预兆的亮了相,故技重施的张开三瓣口颚,居高临下的俯冲向了史高飞。史丹凤看在眼里,眼都红了,不假思索的就要往水里跑,可是在她动作之前,无心忽然挟着疾风从天而降,把手伸向了她拎着的大旅行包。旅行包里还存着大半包的零食,拉链没有拉严,一处开口中露出了砍刀的刀柄。无心握住刀柄纵身向上一跃。双脚蹬着石壁狠狠的借了力,他直接横窜出去,直奔了水怪张开的巨口。在落入巨口的同时,他将砍刀横架在了巨口两端,双手死死扳住刀背,他由着刀锋切上了坚韧滑腻的水怪口颚。身体陷入怪物的体腔,他只觉体腔内壁的软肉分泌了黏液,正在一点一点的把自己往深处吸。如同陷入了沼泽中一般,他把全部力气都运用到了双手上。趁着一个脑袋还露在口颚之外,他大声喊道:“走啊!”   
  史丹凤吓得面无人色,脑筋已经停了转,完全是依靠着本能跳入水中。一把抓住了史高飞的手臂,她尖锥锥的抬头高叫道:“无心,跳出来!快!”   
  无心手扳着刀背,极力想要把身体往上撑,因为将要力不能支了,所以他发出了一声怒吼:“走!”   
  史丹凤被他这一嗓子震得一哆嗦,随即像条听话的好猎犬似的,拽着史高飞扭头就往前跑。无心在水怪口中越陷越深,眼看刀尖已经斜斜的滑过口颚边缘要和自己一起落肚了,他正是无计可施,然而脚下忽然有了着力点,不知是什么东西堵在了水怪的体腔里,又冷又滑软中带硬。无心的两只脚有了着落,站稳之后拉长了身体,他把砍刀向上举了举,让它重新横架上了口颚两端。及至砍刀稳当了,他重新把力气全运上了双手,扳着刀背缓缓向上,拼了命的对抗水怪体内蠕蠕的吸力。  
  他赤身露体长条条的,类似一条水蛇,在水怪的体腔之中上下都容易。滑溜溜的从水怪的口颚中探出了上半身,他俯身趴在水怪的吸盘之上向下一溜。带着满身粘稠的液体,他“扑通”一声向下落入水中。一个鲤鱼打挺爬起身,他并不直接狂奔,而是斜斜的冲向了一侧石壁。后方水怪再昂着吸盘大口去追他时,他已经窜上石壁高处,隐没在了无数倒垂着的钟乳石中。  
  水怪似乎是毫无智慧,一味只是昂首去追,对着无心藏身的方向发出猛冲。尖锐的钟乳石以刚克柔的迎接了它的大口。水怪很快撞碎了几根奇长的钟乳石,而锋利的石头渣滓显然也没饶了水怪。水怪毕竟是肉做的,几个回合之后它趴伏回了水中,环节密布的后背忽然起了涌动,它张开大口,却是缓缓的吐出了两具结了茧一般的尸首。浑圆的身体渐渐的扁了,它像一片柔软的叶子一样,波浪起伏的向后退去,很快和漆黑的暗河融为了一体。   
  无心静候了片刻,见水中是真安静了,便跳跃着落了地。低头看了看躺在浅水中的尸首,他见尸首从头到尾亮晶晶的蒙了一层透明的黏胶,皮肤则是干枯的紧贴着骨骼,面部表情尤其狰狞,全是死不瞑目的样子。   
  无心看清之后不再停留,转而一路狂奔向前。在暗河尽头的石岸上,他和史家姐弟会了面。  
  史丹凤还在发傻,方才跑着跑着忽然不跑了,因为感觉自己跑得不对。史高飞糊里糊涂的被她扯出老远,如今她骤然刹了闸,史高飞也跟着停了步子。忽见无心鬼影似的追上来了,史丹凤像是服了一剂活血化瘀的猛药一般,周身经脉立刻畅通了,脑子里也有了思想。史高飞则是“呼”的长出了一口气。   
  两个人一起往前迎,都想第一个拉住无心。然而无心半路拐了弯,一边拐弯,一边又向他们招了招手。他不想让他们死,可若是由着他们自由行动,又会必死无疑,所以他打算找个好地方安置他们。石岸边的石壁上开了个离地两米高的孔洞,洞前有钟乳石垂下,堪称是天然的掩护。无心让史丹凤先上,史丹凤懵里懵懂的,一脚踩着石头,一脚没地方蹬,正是上得为难,冷不防一双手推了她的屁股。她回头一瞧,见无心半蹲着身体,正要咬着牙齿向上托举自己。   
  史丹凤笨手笨脚的爬上去了,心里特别的舒服,暗想:“别看他没和我说话,其实他还是和我好。”   
  随后史高飞也进了孔洞。两人在里面抱着膝盖蜷成一团,正要极力的给无心匀出空间,不料无心站在下方,将一根手指竖到唇边,向他们“嘘”了一声。
  史高飞会意,压低声音说道:“宝宝,上来呀。”   
  无心摇了摇头,随即答道:“危险,不要出声,等我来找你们。”  
  然后他一转身,鬼影似的瞬间一闪。史丹凤再拿手电筒去照耀,洞外地面上已经空无一物。   
  谨记着无心的嘱咐,史丹凤关了手电筒,拼命的让弟弟往里缩。孔洞实在是小,稍不留神就要露出胳膊腿儿。史丹凤轻声说道:“小飞,你把腿再往里收一收。咱们不能给无心帮忙,也不能给无心添乱。刚才多危险哪,你说那东西什么?是不是蛇?”
  史高飞答道:“姐你别说话,宝宝不让我们出声。”   
  史丹凤果然闭了嘴——刚才受的刺激太大,她居然麻木不仁的没有很怕。恐怖情景存在她的脑子里,此刻正好让她慢慢的消化消化。   
  知道史家姐弟会乖乖的窝在洞内了,无心仿佛放下了一桩大心事似的,从头到脚一阵轻松。理智已经失去了,他只好凭着直觉行事。直觉告诉他史家姐弟是好的,那么他就相信他们是真的好。   
  一个人走在黑暗中,他遥遥的望见了一抹白光。心中无端的快乐了,他连跑带跳的到了白光近前,仰起头小声叫道:“白琉璃。”
  白琉璃忙着念咒,和他也没有什么话说,于是闭着眼睛垂着脑袋,没有理睬他。  
  无心虽然还是一脑子乱麻,但是感觉对方是个很亲切的鬼魂。他不理睬自己,自己仿佛习以为常了似的,也并不生气:“我……我刚才遇到了我爸,我爸对我很好。”   
  白琉璃用一根食指轻轻一敲膝盖,算作回答。   
  无心抬手攥住一根倒垂下来的钟乳石,自顾自的又道:“我也想吃火锅了——我什么都想吃,我要饿死了。”   
  他很认真的向白琉璃征求意见:“你说,如果我去向我爸要东西吃,他会不会给我?”  
  白琉璃睁开了一只眼睛看他:“吵死了,走开。”   
  无心不走,执着的又问:“你在干什么?”  
  白琉璃把睁开的眼睛重新闭了上:“我在给你报仇。”   
  无心歪着脑袋想了又想,最后自己点了点头。一双眼睛忽然黑出了贼光,已经缓缓消退了的兽性重新复燃,他饿极了,不但想要生吞活剥,而且还要敲骨吸髓——只是不知道他的仇人兼猎物应该是谁。   
  无心喃喃的和白琉璃说话,因为自己的思路太乱,所以想要请白琉璃让自己清醒清醒。可白琉璃并没有爱心和他抚今思昔嚼舌头。对着嗡嗡乱叫的无心猛一挥手,他很不耐烦的蹙起了两道长眉。而无心身不由己的向后直飞,结结实实的撞到了一块大石头上。
  滚落在地伸长了两条腿,无心六神无主的坐起身,望着前方又道:“白琉璃,你知道吗?水里有一条大蚂蝗,那么大。那么大的蚂蝗还是蚂蝗吗?不是蚂蝗了吧?”  
  一句话让他说的颠颠倒倒啰啰嗦嗦,但是他自得其乐,说得甚至忘记了饥饿。白琉璃不肯分心,有一搭没一搭的告诉他:“是蚂蝗。”   
  无心摇了摇头:“太大了,还是蚂蝗?”   
  白琉璃第无数次的发现无心是真烦人,恨不能找块大石头一举将他砸晕:“不是普通的蚂蝗……是蛊中之精……此地属阴适宜养蛊……别和我说话。”
  无心听到这里,脑子忽然灵了:“蛊?既然是蛊,就必定有养蛊的人。养蛊的人在哪里?”   
  白琉璃被他问得愁容满面,简直快要发火:“不知道,如果活着,一定不会远;如果死了,就不一定了。”
  无心和白琉璃有问有答的说了半天话,感觉自己似乎是越来越聪明了,甚至已经能够开始思考:“不会远……对,养蛊不容易,养成了的蛊虫,谁会舍得随便抛弃?不会远……”他扭头望向了漆黑的洞中深处:“你说这座洞子会通到哪里去?里面会不会还有活物?一直走下去的话,能不能找到养蛊的人?我去走着试试看,如果能够走出一条新路,我就不必去杀蚂蝗了。”  
  说到这里,他一翻身爬起来,当真是攀援跳跃着冲入了黑暗。白琉璃面无表情的撩了他一眼,心想:“终于滚了。”
  然后将手指搭上膝盖,他集中了全部精力继续念咒。一团幽幽的寒气笼罩了他的全身,先前藏在附近窥视他的小鬼已经全不见了,有些是被他吓跑了,有些则是被他吃掉了。   
  他身上的光芒越盛,石岸上的丁思汉越痛苦。抬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面孔,他已经可以摸到一丝丝坚硬的毛细血管——血管已经枝枝杈杈的在他脸上显出了形状。  
  他的外套后面连着帽子,抬手掀起帽子扣在了头上,他不想让保镖们看到自己的异象。保镖们自从见识了大蚂蝗的胃口之后,先前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锐气全散尽了,变成了一小队肌肉发达的小绵羊,双腿打着晃横行。   
  小心翼翼的转过最后一道弯,丁思汉闭着眼睛停顿了一下,随即将手中的血符贴到了身后石壁上。前方的史家姐弟是彻底失踪了,他现在只能自己摸索着走。贴过血符之后,他在裤子一侧用力的蹭了蹭手指,生怕自己染了血腥气,会再招惹来大蚂蝗,虽然血符上的鲜血早已经干透了。   
  渐渐的,他感觉自己距离鬼巫师越来越近了。  
  他和鬼打了几辈子交道,完全的不怕鬼。鬼的气息他很熟悉,然而鬼巫师和一般的鬼不一样。一般的鬼都是阴气重,而鬼巫师则是邪气重。在偶尔的疏忽之时,他甚至会搞不清鬼巫师到底是生是死。说不清,与其揣测他是人是鬼,莫不如说他更像妖魔。
  丁思汉每每想到这里,都很庆幸,因为鬼巫师的确是鬼。幸亏他是鬼,否则自己就全无还手之力了。试探着将一只脚迈下石岸,河水只没过了他的鞋面。还是通达大路走着舒服,他趟起了水,一路哗啦哗啦的往前走。走到水与岸的交界处,他停下脚步,向后方的保镖伸出了手。   
  从保镖为他撑开的背包里,他拿出了两只小黄旗子。双手执旗单膝跪地,他把旗子立在潮湿的石坡上,口中低声念道:“天清地灵,兵随将令,兵随印转,将随令行,速速领令启程奉行,神兵火急如律令!”   
  话音落下,他松开双手一拍地面,两只小黄旗子竟是自行立住,丝毫不动。一股子凉风瞬间从后方吹过来了,无形刀剑一般穿过了两只黄旗之间。周围的邪气太重了,吓得他的小鬼不敢靠前,于是他充当开路将军施了一道阴兵咒,在弥漫着的邪气之中开了一道小门,让小鬼们能够通过小门继续前行。   
  凉风穿过双旗之后,立刻就弱化成了似有似无。这一段洞窟已经被白琉璃的念力镇得密不透风,小鬼们即便有了通道,也无法长驱直入。
  丁思汉另有一番主意。拔了小旗向前走了几步,他故技重施,重新立旗念咒,引着小鬼们又向前行进了一段路途。感觉自己距离白琉璃实在是很近了,他收起小旗,从袋子里又掏出一只小盒子。盒子打开来,里面是满满一盒腥红油脂,乍一看仿佛印泥,其实是经过了炮制的尸油。挑了一指头抹在地上,他慢条斯理的描出弧线,最后正是画成了一个极大的圆圈。尸油是纯阴之物,这一个圆圈也就是他为小鬼们暂时划出的安身之处。有了尸油的安慰,也许小鬼们不会立刻急着逃跑。
  把小鬼们暂且圈禁住了,丁思汉面对着白琉璃所在的方向盘腿坐下,身边正挨着他的乌合之鬼们。保镖们则是远远的立在了一旁——在岸边一块大石头下,他们刚刚看到了两名同伴的尸体。
  把大敞四开的背包摆在一旁,他抬头对着前方冷笑了一下,随即把手伸入背包之中,摸出了一沓符。一招鲜,吃遍天,单凭着一手好符,他便可以在阴阳两界畅行无阻。手里的符干燥而又柔韧,是半透明的人皮,用烙铁在活人背上烫出咒文,烫到人死,符便成了。人皮主人的魂魄全被封在人皮符里,封得越久,怨气越重,一旦释放,必成凶灵。
  丁思汉此刻并不需要凶灵作祟,所以一手托着人皮符,另一只手从背包里抓了一把朱砂。将朱砂抹在人皮符上,符中的鬼是阴的,朱砂却是鬼的克星。将一张人皮符细细的抹匀了,他拿起第二张接着涂抹。一张一张的涂抹过了,他紧闭双眼定了定神——头脸的皮肤像是要被硬化的血管勒碎了,他的时间已经很有限。   
  最后在自己面前点起半截蜡烛头,他拈起一张人皮符在火苗上一燎,随即猛的挥向了前方。人皮符沾火即燃,在脱手而出的瞬间已经烧成了一团火流星。滴溜溜的直飞到了洞窟高处,人皮符在白琉璃面前彻底化灰,符中的魂魄受了朱砂与烈火的冲击,在自由的同时魂飞魄散。而在魂魄分崩离析的一刹那间,爆发出的凶杀之气直冲向了白琉璃。
  白琉璃本是不怕鬼的,可万没想到丁思汉会把鬼当成高射炮弹轰击自己。他稳住心神正想还击,然而第二张人皮符又到了。   
  他被第二张人皮符狠狠的“震”了一下。慌忙向后退却了,他无论生死,一直是个幕后的人物,从来没有明刀明枪的上过真战场。他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咒死活人,却抵挡不住一个小孩子的拳脚。先前他打了丁思汉的软肋,如今丁思汉也打了他的软肋。人皮符接二连三的对他紧追不放,他仿佛陷在了开花炮阵里,但是他没有慌。一甩袖子退入洞中深处,他想找个僻静地方重起炉灶另开张。
  火流星随着他换了方向。他集中了念力预备对抗,可在火流星穿越身体的一瞬间,他的影子忽然闪烁了一下。
  不是人皮符了,他想,丁思汉换了招数!   
  丁思汉的确是换了招数。白琉璃毕竟是个鬼,而他没有必要用鬼打鬼。将他的先遣队尽数祭出之后,他进入正题,一挺身起了立。对着白琉璃的方向迈上一步,他一边结着手印,一边口中诵道:“临兵斗者皆列阵前行!”  
  话音落下,他向前一甩手,发出的却是一张最普通不过的纸符。纸符是常见的镇邪祟符,但因画符人是他丁思汉,所以纸符拥有了名副其实的力量,当真是把白琉璃镇了一下——一下而已,并没镇住。   
  丁思汉是要穷追猛打,白琉璃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接连又挨了几张镇邪祟符,他有心立刻退却,可很快发现一味的退也不是长久之计,丁思汉明显是有备而战,怀里仿佛藏着无穷无尽的纸符。想到对方先是伤害无心,如今又要伤害自己,白琉璃忽然怒不可遏的高高举起了双手,大吼一声狠狠拍下。洞窟之中的空气骤然激荡了,一根尖锐的钟乳石锥断裂脱落,直刺向了丁思汉的头顶心。丁思汉侧身一躲,让石锥紧贴自己碎在了地面。与此同时,他从怀中掏出了最后一张符。口中低声念诵了咒语,他目中精光大盛——白琉璃已经乱了方寸,正好让他发动最后一击!   
  纸符平平的穿过了白琉璃的身体,白琉璃的影子随之一闪,紧接着凭空消失。纸符缓缓的落下,在它即将着地之时,洞中起了“啪”的一声爆响,纸符碎成无数细屑,白琉璃则是缓缓升回空中,鬼影已经变得忽明忽暗。
  丁思汉万没想到他如此难缠,凭着自己连珠炮似的打法,他居然既不就范,也没有魂飞魄散。正想对他再补一招,暗中却是无声的冲出了一个白影,炮弹似的合身冲撞向他。未等保镖赶来救援,他已经被撞了个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一歪脑袋,他又惊又喜的睁大了眼睛:“无心!”   
  不等无心回应,他一翻身扑向前方,两条腿还未站直,双臂却是先他一步的抱住了无心的腰。无心低头一看,正是面对了他恐怖的面孔。短暂的怔了一下,无心抬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又垂下头,一口咬上了他的额头。   
  丁思汉惨叫一声,在窒息的痛苦中断断续续的说道:“又来了……又来了……又来杀我了……”   
  无心合拢牙关一甩头,从他额头上撕下了一片黑血淋漓的皮肉。远方暗中灯光闪烁,是保镖们摇晃着手电筒赶来救主了。无心见到了“人”,不禁一阵心悸。松开双手转身狂奔向了洞穴深处。   
  丁思汉捂着喉咙站起了身——无心逃了,鬼巫师,本来将要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了,如今趁乱也逃了。额头显出了黑糊糊的血洞,虽然惨不忍睹,但是反倒比他先前的模样更正常,因为是个受了伤的人模样,不再像妖魔鬼怪。
  宛如中了毒一般,他的神经有些麻木,觉不出剧痛。转身向后走了几步,他放出了尸油圈中的小鬼们。小鬼们是没有价值的,但是可以给他通风报信,还可以冲淡鬼巫师留在此处的邪气。
  用纸符烧成灰糊住伤口,他不顾保镖们的关怀,只自顾自的悠然想道:“我刚才又抱了他。”  
  他想了又想,想得十分细致,并且还自作主张的横生出了许多枝节。及至他想过瘾了,一弯腰拎起他的背包,他握着手电筒,一步一顿的走向了洞穴深处。
第二百四十章、洞的主人

  无心一口气逃出老远,末了壁虎一样爬过洞窟的穹顶,他在一块凸出的大石上落了脚。白琉璃飘飘忽忽的悬在他的前方,鬼影时明时暗的很不稳定。无心伸手去触碰他,手指掠过他的鬼影,空荡荡的毫无感觉,一直阴冷浓烈的邪气也淡得几近于无了。   
  无心忽然恐慌了:“你会散吗?”  
  白琉璃把头垂到了胸前,低声答道:“不会。”  
  无心向他招手,让他靠近自己:“你虚弱的像只新死鬼。”   
  白琉璃一点头:“嗯,我伤了元气。”   
  无心像捧一轮月亮似的,把他拢到了自己胸前:“你不能抱我了,也不能吃火锅了。”  
  白琉璃蜷缩在一团微弱的白光之中,有了点落花流水的意思,声音也软了:“只是看你很可怜,才想抱抱你。其实抱不抱的,没有关系。”   
  他的鬼影闪烁了一下:“不过重庆火锅,是真的很想吃。上一次吃时我是十二岁,还没有进西康。”   
  无心忽然难过了:“对不起。”   
  白琉璃歪着脑袋,从湿漉漉的长发中去看他,看着看着,笑了一下:“等到出了洞,你谈恋爱给我看吧!”  
  无心的脑筋没有跟上他的要求,不过不假思索的点了头:“好,我谈恋爱给你看。”   
  看谈恋爱的快乐弥补了吃不到火锅的遗憾,于是白琉璃开始寻找藏身之处。无心想要像藏匿史家姐弟一样,找个洞把白琉璃封住。然而石壁上洞眼虽然不少,可他不会画符,无从封起。他的感觉最为灵敏,耳朵在暗中动了一动,他隐隐听到了远方一步一停的脚步声音。灵机一动有了主意,他让白琉璃飘进了一道又窄又深的石缝中。咬破舌头反复的舔了石缝两边,他的鲜血成了拦路门神,至少可以挡住普通的小鬼。   
  白琉璃缩在深处,也不敢靠近他的血。眼看无心伸长舌头左舔舔右舔舔,像只水鬼或者野猴,白琉璃一蹙眉毛,又有些讨厌他了。
  无心先是安顿了史家姐弟,如今又安顿了白琉璃。收回舌头落了地,他想了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心中无端的生出了一阵喜悦。从前的往事虽然还是影影绰绰不明朗,但是他把眼下的局面大致弄清楚了。向前又跑了一段路,他爬上石壁做了埋伏。在等待敌人逼近的时间里,他的眼前不断浮现出种种片段,有花有雪,有一望无际的林海,有温暖的怀抱,有堆积如山的奶粉罐子。抬手搭上一小块凸起的石头,他收拢手指抓了抓,然后自己一抿嘴——还有个又甜又香的女人。
  正当此时,脚步声音越来越近了。   
  声音很轻,显然抬脚落步都很有控制,然而一直不见有光出现,也许是他们在摸黑前进。无心静静的等待着,一直等到他们出现在了自己的视野中。对他来讲,丁思汉的保镖比丁思汉本人更富有杀伤力,因为他们身大力不亏,凶神恶煞奈何不了无心,他们却是能够三拳两脚的把无心打成俘虏。  
  所以无心一动不动,等他们走得更近一点。   
  在无心等待之时,丁思汉也在等待,等待无心和鬼巫师的出现。鬼巫师虽然没有被自己打散,但也弱到了半死不活的地步。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弱,丁思汉极力的集中了精神,却是始终觉察不出鬼巫师特有的邪气。身边围绕着的小鬼又太多了,几乎对他造成了干扰。
  他不着急,慢慢的往前走,头顶骤然掠过一道疾风,后方一名保镖发出了惨叫。几支手电筒瞬间一起开了,沿着地上一片细细的血点子瞧,他们在通道一边发现了濒死的同伴。同伴的颈侧动脉是血糊糊的一片,皮肉仿佛是被生生撕扯开的,鲜血滔滔的淌了一地。救人是绝对的来不及了,他们眼看着同伴在血泊之中抽搐成了一具尸体。  
  起初谁也没有说话,后来有人开了口:“难道除了水里,地上也有东西?”   
  丁思汉无言的摇了摇头——他不敢确定,也许是新敌人,也许是无心。有小鬼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嘁嘁喳喳指指点点。他猛的晃动手电筒照向了斜上方,一簇钟乳石中闪过了一条白影,他的手慢了一秒钟,甚至没能分辨出无心消失的方向。  
  关闭了手中的手电筒,丁思汉悠然神往的叹了口气。保镖的死亡并不能让他动心,让他念念不忘的还是无心。无心在的时候,他终日思索着如何折磨对方;无心不在了,逃了,他又像个贱种似的,开始饥渴的思念对方。他简直搞不清了自己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几辈子的光影记忆全重叠在了一起,男女老少四个字似乎也根本无法将他描述清楚了。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对无心又痴又迷,也像个身经百战的老色胚一样,恨不能垂涎三尺的一口吞了对方。羞涩而兴奋的回忆着自己方才对无心的一抱,他走了神,任由黑血顺着自己的鼻尖往下滴答。   
  小鬼们献媚似的挤到他的耳边,一个说无心在这边,另一个说无心在那边,他被小鬼们指挥得团团乱转,可是连无心的毛都没能觑见。正是茫然之时,身后又起了一声哀嚎。三束手电筒光芒一起向后转了,走在中间的一名保镖随即猛一闭眼,因为迎面被喷了满头满脸的热血。   
  无心又咬死了一名殿后的保镖。和保镖们相比,他的武器只有牙齿。锋利的牙齿咬断颈侧动脉,一断即逃,他在地面上几乎是不停留。有人开枪了,一边射击一边崩溃似的怒吼出声。潮湿的碎石屑应声飞溅,死去的保镖软软的瘫在地上,无心则是再一次不知所踪。   
  丁思汉身边只剩下了两个活人,一个活人在叱天骂地的开枪乱打,另一个活人则是靠了边,自作主张的想要沿着原路往回走。丁思汉其实一直很依赖保镖们的功夫和力量,可惜保镖们的精神不如他们的肉体结实,而且水中的蚂蝗和地上的无心,已经解决掉了他们中的三分之二。
  暗暗的叹了一口气,丁思汉蹲下了身,先是念念有词的在地上画出了两道符,随即双手一拍地面,口中轻声喝道:“起!”
  躺在地面上的两具新尸首,一具近一点,一具远一点,全有了反应,摇摇晃晃的先后站起了身。他让小鬼附上了他们新鲜的尸体,虽然行尸走肉总比不得活人灵活,但是聊胜于无,可以勉强一用。  
  死人活了,活人则是吓傻了。丁思汉用手电筒向他们晃了一下,声音轻而沙哑,在洞窟之中引出了空旷的回声:“不要怕,跟我走。”  
  死人跟上了他,活人犹犹豫豫的,不知要不要跟。不知怎的,他们忽然感觉眼前的丁老先生不再是他们印象中的丁老先生了。印象中的丁老先生虽然也有点神鬼莫测的意思,可是老头挺和气,不冒险。跟着老先生混饭吃,是个缺德不缺钱的太平差事。
  活人是有思想的,真到了紧要关头,他们不会给丁老先生陪葬。握着散弹枪不进反退,他们起了二心。洞子地面高低崎岖,上下还横贯着七长八短的钟乳石,撒腿狂奔是做不到的,但是只要够机灵,一路跳跃着还是能够逃出速度。互相对视了一眼,两个活人互通有无的交流了眼神。
  然而在他们即将撤退之时,一股子寒气直刺心肺。头脑瞬间晕了一下,他们的魂魄已被外界的小鬼冲出了身体。
  丁思汉带着四具活尸,一往无前的继续走。同时,他放心大胆、肆无忌惮的开了口:“无心,我知道你在附近!”
  在四具活尸的包围下,他料想无心没有办法从天而降的咬死自己:“无心,上辈子的事情,你还记得吗?你和我,我和你,还记得吗?”   
  无心没有回应,而他翻尸倒骨抚今思昔,却是自己把自己感动了:“无心,你看我——”他的气息颤了一下:“你看我为了找你,人都不要了,命都不要了。”   
  话到此处,他咳嗽了一声,震得额头黑血飞溅:“无心,你早已忘了我的名字,我却是想了你将近一百年!”
  尾音陡然上扬,他调出了尖利的嗓子:“无心!世上可有第二个人,能像我一样对你念念不忘一百年?爱之深恨之切,你懂吗?”   
  洞窟幽深,声音能够传出老远。躲在石缝里的白琉璃倾听良久,感觉自己是得知了天大的秘密。把秘密翻过来掉过去的细想了想,像被雷劈了似的,他骤然明白了,随即险些笑死在了石缝里。   
  无心攀在一根粗壮的钟乳石上,感觉十分尴尬。可是如果认认真真的下去批驳对方的歪理,结果一定不会美妙,兴许只会让他更尴尬。  
  丁思汉意犹未尽的站在原地,感觉自己还有千言万语要说——他想吞了无心,不是玩笑,不是赌气,他是真的想吞了无心。吞了无心,无心就永远都是他的了!
  “我恨你!”他毫无预兆的转了口风:“负心薄幸,你害死我了!”   
  双手攥成拳头,他额头的伤口像是开了闸一般,汩汩的向外涌出黑血。如同他的缠杂不清的灵魂一样,他的感情也是同样的缠杂不清。他对无心时而爱得要死时而恨得要命,无论爱恨,全是真的。   
  恍惚中忘记了自己衰老的皮囊,他上一世死于十四岁,于是这一世生于十四岁。苍老的声音被他扯得又细又高,他颠动着一头花白的短发,甩出了一片漆黑的血珠:“出来!你给我出来!无心,事情没有完,只要不合我的意,就永远不会完。这辈子死了,我还有下辈子,下辈子死了,我还有下下辈子。无心,你何其荣幸,能让我为了这么一点蠢事与你纠缠三生!”   
  说到这里,他咬紧牙关屏住呼吸,对着自己点了点头:“蠢啊,真蠢。”   
  洞窟之中漆黑如水,只有丁思汉手中的小手电筒放射出了长远的光束。他笔直的站在四具活尸中间,一番独角戏似的长篇大论过后,他仿佛是疲倦了,歪着脑袋望着前方,他面无表情的只是喘气。   
  无心始终是不吭声。没有声,没有光,他便无法确定无心的位置,连一枪把对方轰下来都不能够。突然深深的委屈了,丁思汉几乎要落了眼泪——他心里真苦啊,全是无心欺负了他!恨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无心对着开膛剖肚,互相的晾一晾肺腑。他自认为是一腔真感情,没掺杂,最纯粹。   
  他敢晾,无心敢吗?所以还是无心的错,全是无心的错!丁思汉提起一口气——对于无心,他的话还没说完!
  “我知道你恨我折磨了你,可在上一世,你又是如何把我送到死路上去的?无心,你够狠啊——”   
  话没说完,洞子深处忽然传出了柔和的男声:“大爷,你还唠叨没完啦?”  
  丁思汉一愣,当即抬头觅声望去:“谁?”  
  手电筒的光芒一晃,下方的丁思汉和上方的无心一起睁大了眼睛。如果没走眼的话,他们统一的认为自己看到了一只穿着运动服的直立大蜥蜴。
  无心依旧是按兵不动,丁思汉则是有些傻眼:“什么东西?”   
  来者站在手电筒的光束之中,不但头角峥嵘,露出的四肢也是鳞甲赫然。看个头它得有个一米七高,看模样,两个鼓泡眼一个长扁嘴,正是个典型的蜥蜴面孔。
  丁思汉意识到自己是遇到了成精的妖物,幸而身边立着四具活尸,纵算妖精敢袭击自己,自己也有还手之力。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站稳当了,他只听妖精坦然的答道:“我是一只蛇精。”   
  丁思汉没看出它像蛇精,不过也懒得刨根问底。暗暗做好了驱使活尸的准备,他一团和气的又问:“是不是我惊扰了大仙?”
  自称是蛇精的大蜥蜴用爪子扯了扯身上的运动服,言谈举止慢悠悠的,是个很讲理的模样:“可不是?您跟哪位大娘吵架呢?我可听你闹半天了。”
  丁思汉一咧嘴:“我……我没和女人吵架?”   
  大蜥蜴一点头,嘴边耷拉着分叉的细舌头:“不是女人,那就是男人啰?你们这些中老年同志的感情出了问题,应该自找地方解决,不该拿到我家里来吵嘛!你这样影响我的生活,我简直不知道要不要吃掉你。”   
  丁思汉皱起了眉毛:“这是你家?”
  大蜥蜴答道:“没错,我都住了二十多年了。”  
  丁思汉抬手向后一指:“那河里的大蚂蝗——”  
  大蜥蜴颇斯文的答道:“鄙人的宠物。”
  丁思汉的脑筋立刻左三圈右三圈的开始转动了。他没和妖精打过交道,不知道前面这蜥蜴会有多么大的力量。看蜥蜴的意思,显然是要让自己滚蛋。自己滚了倒是容易,可洞里的无心怎么办?无心是一步也放松不得的,天知道他有多么会逃,也许一眼照顾不到,自己这一辈子乃至下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   
  思及至此,丁思汉一言不发的抬起了手,对着大蜥蜴虚空画符。最后一笔收了尾,他紧接着向前狠狠的一挥手:“去!”
  大蜥蜴属于妖邪之物,自然也有符咒可以制它。而随着丁思汉的号令,一具尸首拖着双腿,直着眼睛直奔了大蜥蜴而去。大蜥蜴先是受了一道无形的符,如今又猝不及防的被一具活死人推了个跟头。张开大嘴“哈”的一声,它对着上方的活尸喷出了一口黑烟,随即歪着脑袋一嘴叼住了对方的脖子。摇头晃脑的一扯,大蜥蜴咬断了活尸的脖子,一个圆滚滚的人头顺着地势骨碌碌滚出了老远。再一口咬中活尸的臂膀,大蜥蜴力大无穷,把对方的胳膊也撕掉了。
  最后把活尸分了个七零八落,大蜥蜴站起了身再往前看,发现丁思汉和活尸们已经一起消失无踪。  
  大蜥蜴保持着人形,正想继续驱逐家中的不速之客。哪知未等它开始行动,沿着一根细长的钟乳石,一张雪白的面孔倒吊着缓缓伸到了他的面前。  
  无心为了表示恭敬,在说话之前先双手合什拜了拜,然后才小声开了口:“大仙,我是被刚才那个老头子逼到这里来的,早就想走了,一直没能走成。你老人家明辨是非,千万不要迁怒于我啊!”  
  大蜥蜴被他吓了一跳,张着嘴没言语。而无心伸手向着后方一指,小声说道:“他们刚往那边跑去了。”
  大蜥蜴将无心上下打量了一番,末了闭了大嘴,一个鹞子翻身腾空而起,扁扁的附上了洞顶。又因它着实是个蜥蜴的身体,且又穿着半袖运动衫和五分裤,所以一条尾巴无处安置,只好从一侧裤管中伸了出来。一瞬间爬没了影子,它显然是追丁思汉去了。而无心抱着钟乳石想了想,随后猴子似的纵身一跃,一路也悠荡而去了。   
  平心而论,无心在洞中的行动,比大蜥蜴更为灵活利落。细长的四肢全调动了,他闭着眼睛往前冲,忽然感觉前方阴气极重,应该是个鬼魂聚集的所在。他提起了精神,磨牙霍霍的向下一跳。   
  然而鬼魂们簇拥着的并不是丁思汉。他刚一落地,便被一名沉重的活尸压住了。未等他出手反抗,双臂已经被活尸紧紧的箍住。另一双干枯的老手从天而降捧住了他的脸,他听到了丁思汉低哑的笑声:“嘿嘿嘿,你往哪里逃?”
  与此同时,远方河边的孔洞之中,史高飞无视了史丹凤的强烈阻挠,自顾自的伸腿下了洞。他的大砍刀被水流冲到了岸边,此刻正静静的躺在浅水之中。他好了伤疤忘了疼,把大蚂蝗抛到了脑后。走过去弯腰捡起了刀,他回到孔洞前仰头说道:“姐,我去看看情况,你放心,我不和人打架。”
  然后他拿着一只备用的小手电筒,蹑手蹑脚的向前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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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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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四十一章、归于尘土

  无心对大蜥蜴的印象很好,感觉它虽然是个妖精,但是一张嘴就带着股通情达理的劲儿,而且已经和丁思汉结了仇,如今三方动了手,它必定会站到自己这一边来。然而大蜥蜴爬了个无影无踪,留他一个人在地上翻翻滚滚,死活挣脱不开活尸的压制束缚。咬破舌尖狠啐了活尸的面孔,他想让对方尝尝自己鲜血的厉害,可连着啐了好几口,唾沫里连点血星都没有。
  活尸已经是相当的有分量,偏偏活尸上面又压了一个丁思汉。丁思汉生怕他跑了,但又没有办法控制住他。一只手死死的揪住他的耳朵,丁思汉将另一只手拍在地上画起了符。石头洞子,不是土地,地下自然也不可能埋有尸骸,让他玩不成借尸还魂的把戏。手指肚在粗糙的石头地上磨出了血,余下两具活尸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丁思汉一边画符,一边感觉自己是有命无运——好端端的,岩洞里居然会藏着一只成了精的大蜥蜴。大蜥蜴不但打断了自己的真情告白,还嫌自己吵闹,要吃了自己。
  他画得太用力了,把手掌磨成了鲜血淋漓。眼看无心挣扎得越来越激烈,他垂死挣扎似的狠狠一拍地面,口中大声喝道:“起!”  
  一声过后,他凭着直觉,感到远方似乎有了回应。自己派出的小鬼必定是找到了宿主,虽然不知道那宿主是死人还是死狗。不管死人死狗,反正都是自己的帮手。稍稍的轻松了一点,丁思汉忽然意识到自己正抓着无心的耳朵,不由得心中一荡。手指用力拧出了无心的惨叫,他越过活尸的大脑袋,侧脸在无心的额角上亲了一下。  
  亲过之后,他从头到脚的一起发起了烧。黑血滴滴答答的落在活尸的后脑勺上,仿佛是刚刚意识到似的,他想自己中了鬼巫师的诅咒,其实也活不了多久了。活不了多久也没关系,反正他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盯紧了无心找个好人家投胎,也许十几年之后,自己和他可以真真正正、正正经经的相爱一次。
  他越想越对,最后忍不住嘿嘿嘿的笑出了声。老头子的苍老声音把他吓了一跳,他当即闭了嘴,因为自己也在嫌弃着自己。手指依旧死死的攥着无心的耳朵,把软软的一片耳朵攥成了奇形怪状。两人之间的活尸实在是太碍事了,丁思汉一声号令驱逐了他,只让他起身摁住无心的脑袋。无心的牙齿太厉害了,丁思汉不想再被他咬下一块肉去。
  这回结结实实的趴下了,丁思汉握住无心瘦削的肩膀。洞里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触觉是真的。身体忽然哆嗦起来,丁思汉骤然感到了无比的痛苦:“无心,别动,你听我说——”
  话只说到了这里,因为一束光线忽然打在了他的身上。随即上方响起了一声怒吼:“天杀的恋童癖老变态!竟敢非礼我的宝宝!”  
  丁思汉猛一扭头,只见史高飞双手高举着一把大砍刀,狂风似的席卷而来。立刻命令了活尸前去迎战,他虽然见无心已经反抗到了精疲力竭的地步,可是用尽力气压着无心的手脚,他还是不敢有丝毫的躲闪和懈怠。  
  史高飞跑得太快了,活尸刚刚起身前去抵挡,史高飞已经奔到了近前。一道长长的影子骤然斜刺里冲出,把活尸直撞出去了一米来远。而史高飞面前陡然没了障碍,高举的砍刀当即落下,只听“咔嚓”一声,锐利的刀锋沉沉的落上了丁思汉的脊背,竟然一举将他砍成了两截!刀身继续下切,把无心的胸膛也长长的割开了一道。无心本来已是耗尽了力气,此刻皮肉冷不防的剧痛了一下,他像受了一大惊似的,反倒重新生出了精气神。抬手推开丁思汉的上半截身体,他眼看一团光芒从对方身上缓缓的升起来了,连忙不假思索的纵身向前一扑——依他的意思,他是慌了,下意识的想要把那一团魂魄扑住,不让它再去转世作乱。然而他体内仅有的鲜血顺着胸膛刀口汩汩的流淌,像个血葫芦似的,他合身直冲进了那一团光芒之中。
  洞中仿佛响起了一声深长的叹息,丁思汉的魂魄一刹那间光芒大盛,随即越来越明亮越来越饱满,最后笼罩了无心的全身。
  在短暂的光明过后,阴气渐渐的由浓转淡,无心仰起头环顾四周,只见光团缓缓分散成了明明暗暗的小星星,星星很多,因为那是两个人的魂魄。  
  抬手捂住胸前的伤口,他知道对方终于是彻底的魂飞魄散了。丁思汉上一辈子到底是叫什么名字来着?真是记不得了。记不得就记不得吧,记得了又有什么用?纵算是记得了,迟早也还是要忘的。  
  抬头望向面前的史高飞,无心很甜蜜的委屈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走上前去,抱住了对方:“爸。”  
  史高飞方才行凶之时把手电筒扔了,并不知道自己砍出了什么成绩。此刻抬手紧紧的搂住了儿子,他耳听周遭万籁俱寂,便很笃定的认为自己是把敌人全砍死了。
  “宝宝。”他用他的大巴掌一下一下抚摸无心的后脑勺:“不要怕,坏人已经被爸爸杀掉了。”  
  话音落下,一束光芒照亮了他的侧影,一个男中音随即响起:“其实主要是我杀的。”  
  史高飞意外的一扭头,正和大蜥蜴打了个照面。对着大蜥蜴一瞪眼睛,他情不自禁的怪叫了一声:“哇操!什么玩意儿?”
  大蜥蜴握着史高飞丢下的手电筒,不急不躁的答道:“我是一只蛇精。”  
  史高飞把无心揽在怀里,又用巴掌遮了他的眼睛,生怕儿子会被对方的尊容吓坏:“蛇精?是不是——”他一清喉咙开始唱:“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啊……啊……勤修苦练来得道,脱胎换骨变成人……”  
  史高飞越唱越长,一本正经的唱到了最后:“嗨呀嗨嗨哟,嗨呀嗨嗨哟,渡一渡我素贞出凡尘。”  
  大蜥蜴起初似乎是想要打断他,但是大嘴张了一张,却是并没有真开口。及至史高飞唱完了,他才答道:“你唱得真好,不过我和白素贞不同,我是公的。”  
  史高飞紧紧的搂着无心,感觉儿子瘦得好像一根刺:“除了是公的之外,你还是一只四脚蛇吧?实不相瞒,我看你根本就不像蛇,倒像大蜥蜴。”  
  大蜥蜴眨了眨眼睛,没说话。无心怕史高飞把大蜥蜴惹恼了,连忙挣开了他的怀抱,转向大蜥蜴说道:“大仙,我们是被那些人追杀进洞的,现在那些人死绝了,我们也就要告辞走了。无端惊扰了大仙的山中岁月,我们真是有罪啊。”
  大蜥蜴收回了耷拉在嘴边的半截分叉舌头,态度十分和气:“好的,我送你们出洞。”
  大蜥蜴一边走一边收拾沿途的残尸,在拐角处将其堆成了一小堆,说是到时候可以喂给他的宠物蚂蝗吃。史高飞背起了无心,因见大蜥蜴的一侧裤管中伸出了一条长尾巴,就很好奇的弯腰伸手抻了一把:“你怎么不在屁股后面开个洞,直接把尾巴伸出来?”
  大蜥蜴礼貌的侧身一躲:“哦,我下山还要穿这条裤子呢,开了洞就不雅观了。”
  史高飞十分惊讶:“下山?你们蜥蜴星人已经在地球建立基地了?真厉害啊,我和我儿子还无依无靠的漂着呢!”
  大蜥蜴显然是没听懂他的话,不过彬彬有礼的作了解释:“现在社会发展很快,如果总是与世隔绝的话,我怕自己会被时代所抛弃,所以每个月末会下山到县里的网吧里包宿一次。在比较温暖的季节,我还会去工厂打打零工,赚点小钱添置生活用品。”  
  史高飞快把眼珠子瞪出眼眶了:“你这样的还能去打零工?你们已经和地球人结成联盟了?”
  大蜥蜴微微一笑:“我下山的时候,会变成人的模样。事实上我和人类的关系一直不错,遇到迷路的小朋友我一定会把他们送回家,见到摔倒的老人家也一定会去搀扶。不过最近行善的风险渐渐增大了,上个月我被一位老人家讹了两百块钱,还被她儿子揍了一顿。”  
  史高飞立刻义愤填膺:“妈的,要是让我遇上了这种老×,一定当场打死!”
  大蜥蜴笑了笑,显然是不甚赞同史高飞的暴脾气。
  无心趴在史高飞的背上,就听这二人且行且谈,居然聊得有说有笑。暗暗的抹了一把冷汗,他想看来这大蜥蜴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幸好丁思汉当初先起了杀机,否则大蜥蜴若是被他笼络住了,自己这边非彻底完蛋不可。
  这时史高飞又继续问道:“蜥蜴星人,你为什么要住在山洞里?你在山下不是有基地吗?”  
  大蜥蜴悠悠的作了回答,原来他十几年前和附近镇上的一位姑娘产生了爱情,姑娘密谋着要和他私奔,都筹划得清清楚楚了,姑娘却是死于了一场疾病。大蜥蜴痛不欲生,夜里偷出了姑娘的尸首,一路逃进了山中。而这座岩洞虽然漆黑恐怖,但是暗不透光,且通长河,正是一处极阴的地点。阴气重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保尸身不腐,于是他带着姑娘的尸首进了洞,还把自养的大蚂蝗扔进暗河,充当了看门狗。守着姑娘的尸首,大蜥蜴已经独自生活了许多年。
  这一段故事讲完,史高飞唏嘘不已,无心把下巴搭在史高飞的肩膀上,也跟着感慨了好几声。忽然抬头向上一看,他开口说道:“爸,你停一停,我上去接个朋友下来。”  
  一边说话一边溜下了史高飞的后背,他在攀爬石壁之前回头又问道:“爸,你有水吗?”  
  史高飞问道:“渴了?”
  无心摇了头:“不,不是要喝。”
  史高飞弯腰解了鞋带,把脚上一只圆头圆脑的大皮鞋递给了儿子:“我刚才在河里又趟了一次。”
  无心托着一皮鞋的河水,向上一直爬到了藏匿白琉璃的石缝前。用手蘸水细细的擦去了石缝两边的干血,他小声唤道:“白琉璃,出来吧,天下太平了。”
  白琉璃像一只半透明的糯米团子,从窄窄的石缝中挤了出来。对着无心一翘嘴角,他想起丁思汉那一番如泣如诉的告白,忍不住哈哈又笑了。  
  无心没理他,下到地面让史高飞穿了鞋,又自动的跳回了对方的后背上。史高飞自然而然的背过双手托住了他的腿,因为和大蜥蜴谈得正酣,所以也没想着问问他接的是什么朋友。而白琉璃跟在后方,看无心在史高飞的后背上趴得十分坦然稳当,便暗暗的纳罕,没想到世上还有人肯把他当宝贝。  
  一人一妖一鬼一无心走过长长的岩洞,末了在暗河岸边停了脚步。暗河边上躺着两具尸首,还是大蚂蝗当初的呕吐物。尸身全都伸展了胳膊腿儿,显然曾经一度被小鬼俯了身,可惜丁思汉一死,小鬼们也随之离了体。
  史丹凤无须呼唤,自动的踩着石头跳出了洞。远远的看见无心和弟弟了,她心中一阵狂喜,放心大胆的一路小跑到了近前,结果没等她收住脚步,大蜥蜴从史高飞的身后转了出来。  
  史丹凤和大蜥蜴迎面相遇,直着眼睛望着前方,她嘴上一声没出,一脑袋头发却是险些齐根立起。大蜥蜴见了异性,非常客气的一点头——可能还笑了,不过大嘴咧到太阳穴,史丹凤完全欣赏不了他的笑容。  
  对着史丹凤打过招呼之后,他两脚踢开尸首,自己慢条斯理的唠叨道:“回来之后有我忙的了,这些尸首都得处理掉才行,也不知道大黑肯不肯吃。”然后他蹲在河边,从裤兜里掏出一支折叠小牙刷。将牙刷头伸到水里涮了涮,他开始张着大嘴刷牙。
  史家姐弟和无心全傻了眼,站成一排看他刷牙。而大蜥蜴刷牙完毕起了身,挺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近一年一直在吃素,刚才咬了满嘴的血,感觉口气很不清新。”
  史家姐弟一起乖乖点头,史高飞是心悦诚服,史丹凤则是感觉自己在梦游。唯有无心蹲在河边,悄悄的捧起河水也漱了漱口。
  大蜥蜴直起了身,对着黑沉沉的河面发出了一串蛤蟆叫。水面由远及近的起伏了,正是大蚂蝗一路波浪式的游了过来。扁扁的浮在浅水之中,它成了一大片软腻腻的薄叶子。大蜥蜴率先趟水踏上了大蚂蝗的背,然后回头对着众人招手:“请上来吧,大黑游得又稳又快,会把你们一直送到洞口去。”  
  史高飞先上去了,一只手拉着无心。无心也跟着上去了,一只手拉着史丹凤。史丹凤依旧是一言不发,因为始终感觉自己是在做噩梦。  
  大蚂蝗的速度果然很了不得,众人在蚂蝗背上也没觉出乘风破浪,可是不过片刻的工夫,他们已经进了洞口的圆形水潭。史家姐弟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进洞的,在大蜥蜴的引领下向外转了几个弯,他们眯着眼睛,看到了洞口一片碧蓝的天空。
  能喘气的都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不能喘气的,比如无心,眼睛和心也随之一亮。小心翼翼的踏过长长一大片蝙蝠粪,一缕明媚阳光照在了领路的大蜥蜴身上。史高飞眼前一花,发现大蜥蜴居然瞬间变成了人模样。背靠岩壁侧身站在洞口,他对着面前这一队不速之客笑道:“我送到这里,就不出洞了。”  
  史高飞怔怔的看着他,发现他变成人后还挺帅,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模样,皮肤白皙,头发泛黄,清澈透明的灰眼珠中有着狭长的黑瞳孔。史丹凤也看傻了,情不自禁的“哟”了一声。  
  大蜥蜴对着他们微笑点头,又特地对史高飞说了话:“其实我并不是蛇精,我的确是一只蜥蜴。不过蛇精听着总像是更浪漫一点,所以你就当我是蛇好了。”  
  史高飞抬手和他行了个拥抱礼,然后神情坚定的说道:“虽然我们现在暂时留在了地球上,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还会回到蜥蜴星,我的母舰也会接我和宝宝回家。即便母星抛弃了我们,我想我们也还是能在地球上做出一番大事业的!莱因哈特说过,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说完了话,他又用力的拍了拍大蜥蜴的后背,拍得大蜥蜴浑身乱颤。小心翼翼的斜着眼睛瞥向史高飞,大蜥蜴很识相的没有多问。
  扯着丁思汉一伙当初留下的尼龙绳子,史高飞等人络绎的降到了地面。大蜥蜴跪在洞口,在春风之中向他们用力的挥了挥手。史高飞也仰头扬起了手:“再见,蜥蜴星人!”
  大蜥蜴大声的作了回答:“再见,外星人!你唱歌真好听!”  
  史高飞弯腰捡起一块石头,在地面上画出了浅浅的阿拉伯数字,画过之后扔掉石头拍拍手,他直起腰对着上方喊道:“蜥蜴星人,记住我的电话号码,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开机。有空的话找我玩!”
  然后对着大蜥蜴又招了招手,他把赤条条的无心扯到背上背好,带着史丹凤走向了密林之中。
第二百四十二章、回家去

  史高飞背着无心走山路,一步一步走得精神焕发;史丹凤紧跟在一旁,将一只手偷偷搭上了无心的光脊背。无心的两只大眼睛忙得快要不敷分配——双手搂着史高飞的脖子,他不是往左去瞟白琉璃,就是往右去瞟史丹凤。常年和鬼妖厮混在一起,导致他对“人”是特别的敏感,又因为他自己是个男人,所以越发的对女人有兴趣。兴许是心情轻松的缘故,他的脑子活络了许多,并不久远的往事一桩一桩的浮现在了眼前,忽然好像醍醐灌顶似的,他大喊了一声:“姐!”  
  史丹凤扭头看他,先是看,后是笑——无心总算知道叫她一声了。  
  白琉璃伤了元气,在阳光下虚弱得快要飘不动。灵机一动的升到了树梢,他附上了一只正在打哈欠的大灰雀。他没做过鸟,想当然的张开翅膀向下一栽,他在半空中连着翻了好几个筋斗,最后准确无误的掉到了无心的颈窝里。无心和他太熟了,一看鸟眼睛中的光彩,便知道鸟身体里住了白琉璃。腾出一只手拂去脸上的凌乱鸟毛,他张开手指,不松不紧的抓住了大灰雀。又把大灰雀送向史丹凤,用短短的鸟嘴去触她的面颊:“啄!”  
  史丹凤扭头一躲,暗暗乐成了一只心里美的萝卜,口吻却还是一贯的:“哎呀,别烦人。”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的一棵老樟树上,一只猫头鹰含着眼泪,直直的望着无心等人越行越远——白琉璃又被无心拐走了!
  其实他早就知道白琉璃进了岩洞,可是岩洞里面有鬼气有妖气还有蝙蝠的粪臭,他在洞口徘徊了许久,茶不思饭不想的瘦了一圈,可硬是没敢进去闯一趟。悲伤的低头望着自己紧抓树枝的两只大爪子,他并不承认自己怯懦,反倒是更恨无心了。  
  史高飞在一块大石头前停了脚步,因为忽然意识到了儿子还光着屁股,山里的风也还带着凉意。他身上的衣服不是脏就是湿,唯有紧贴身的一件保暖内衣还算干爽。史丹凤到底是比他想得周全,眼看无心还是一张半红半白的阴阳脸,她解开身上的羊绒大衣,把自己的一件小毛衣脱了下来。  
  把小毛衣给无心套了上,她又让史高飞脱了身上的连帽棉外套。穿上外套戴上帽子,无心的面孔正好能被遮掩大部分。又把自己套在秋裤外面的羊绒保暖裤也脱了,史丹凤见无心正坐在大石头上,便要让他穿了保暖裤遮羞。然而未等把裤子递到他的面前,她忽然“呀”了一声,一直把头低到了无心的腿间。下意识的拈起了他的命根子,她大惊失色的叫道:“怎么少了半截?”  
  话一出口,她紧接着面红耳赤的松了手,感觉自己是办错了事说错了话。她不怕无心挑自己的理,可是担心弟弟因此胡言乱语。哪知直起腰一望史高飞,史高飞却是板着脸向她使了个眼色,是个不让说的意思。  
  无心接了保暖裤,抬脚往裤管里蹬,一边穿一边仰脸告诉史丹凤:“还能长的。”  
  史丹凤没敢再搭茬。打开史高飞的背包,背包里进了水,开了封的面包和饼干全泡烂了,倒是密封的几样零食还安然无恙。撕开一袋泡椒豆干给了无心,史丹凤正要换个话题开口,然而史高飞却是招手把她唤到了一旁。
  在距离无心三米远的一棵树后,史高飞把声音压到极低,对史丹凤耳语道:“姐,你不要在宝宝面前再提鸭子他爸。”  
  史丹凤抬头看他:“我还想问呢,姓丁的老不死到底是——”
  不等她说完,史高飞做了抢答:“鸭子他爸是个变态,已经被我剁了。不过在剁之前,我正好看到他在压着宝宝耍流氓。宝宝还小,被老变态非礼后会产生心理阴影的,所以你不要总提,让宝宝把老流氓忘记才好。知道了吗?”  
  史丹凤瞠了眼睛:“你杀人了?”  
  史高飞理直气壮的一点头:“对呀,杀啦!姐你是没看见,我杀得可帅了,‘嚓’的一刀,把老变态剁成了两截!”
  此言一出,史丹凤彻底老实了,不但自己不肯再提洞中之事,并且嘱咐史高飞也要把嘴闭紧,万万不可再对别人吹嘘他那“嚓”的一刀。  
  两人达成了共识,转身回到了大石头前。无心手里的泡椒豆干已经只剩了个空包装袋,一手抓着大灰雀,一手托着包装袋,他把舌头伸进了袋子里面大舔特舔,舔干净了抬起头,他辣得说不出话,只顾着咝咝吸气。白琉璃看了他的吃相,当即神情漠然的眯起了眼睛。  
  及至无心重新趴上了史高飞的后背,白琉璃不以为然的彻底闭了眼睛,心想:“还要背?”  
  然后他的身体一腾空,果然是随着无心一起升了高度。很笨拙的缩起了一对灰翅膀,白琉璃无论如何想不通。凭着他对无心的了解,他认为无心贱头贱脑,定会立刻被他们惯坏;紧接着他又思索道:“难道无心很讨人喜欢吗?”
  低头啄了啄无心的手指,白琉璃认定他们是受了无心的骗。  
  史高飞因为心中喜悦,所以力大无穷,越走越有劲。史丹凤在山洞里毫无发言权,见了天日之后却是机灵了。她引着史高飞绕开了丁家别墅,直直的走上了下山的路。走着走着,她忽然偷偷的叹了口气,因为想起了小猫。这一趟冒险之旅虽然是圆满结束了,但是细想一想,弟弟杀了个人,自己弄丢了个小孩,堪称是双料的犯罪。张嘴吸了一口气,她下意识的想和无心讲一讲小猫的故事,但是话到嘴边,她瞟了弟弟一眼,因为怕自己说错了话,会触动弟弟的逆鳞,故而还是没敢真出声。  
  几个小时的长路走下来,他们出了山林地界。穿过山脚下的小村庄,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他们挤上了一辆长途汽车。这一条线路乃是由私人承包了的,汽车直通县城。此刻车上乘客稀少,无心坐在了史高飞的大腿上,蒙着帽子趴上了前方的座椅靠背。两只赤脚垂在椅子下面,旁人乍一看,倒也看不出他的异常。如此颠簸了三个多小时,史高飞背着无心领着姐姐,在县城内的长途汽车站里下车了。  
  县城里宾馆不少,史丹凤挑了一家好的进去,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两间房。拿着房卡走出宾馆大门,她对等在外面的史高飞说道:“快进去吧,人家不查身份证。”
  史高飞背着无心就往大门里走,史丹凤紧随其后,生怕前台的服务员会对无心起疑。然而两名小服务员统一的在低头玩手机,对他们是一眼不瞧。做贼一般的上了二楼,史丹凤先把弟弟和无心护送进了客房。客房收拾得窗明几净,阳光洒了满床。史高飞先把无心放在床上,然后直起腰反手捶了捶后背。史丹凤把房门关好了,转身走进房内。看了看无心又看了看弟弟,她从鼻子里重重的呼出了两道粗气,感觉往昔的生活又回来了,天下真的太平了。  
  大乱的时候,她没主意,只能跟着弟弟跑;如今太平了,她的用武之地就重新浮出了水面。脱了身上的羊绒大衣,她先走进卫生间里检查了一遍,一边检查一边发号施令:“小飞,你别歇着,先带无心洗个澡。你俩慢点儿洗,我出去给你们买身干净衣服回来。脱了的脏衣服别往床上放,晚上想吃点什么?”  
  在确定了花洒之中的确能够放出热水之后,史丹凤没等弟弟回答,一阵风似的开门刮出去了。不出一个小时,她大包小裹的又刮了回来。进门之后向内一瞧,她发现弟弟和无心全都光溜溜的只裹了一条浴巾。无心瘦得像猴子似的,弟弟耸着两片肩胛骨,则是十分的像刀螂。下意识的照了照墙上的玻璃镜,史丹凤发现自己的形象也很成问题,正是介于猴子与刀螂之间,脸都成了锥子。   
  见她回来了,猴子和刀螂一拥而上,猴子看食物,刀螂看衣服。看过之后,猴子像发了疟疾一般,伸手捞起炒面就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浑身发抖。刀螂则是出言不逊:“姐,你又买便宜货,这玩意儿穿出去,不够丢人的。”  
  不等史丹凤回答,他又转向了无心:“宝宝,你怎么了?”  
  无心左右开弓的往嘴里塞炒面,同时含糊的答道:“爸,我饿死了。”  
  话音落下,他缠在腰间的浴巾自动松脱开了,顺着两条细腿滑落到了地面上。白琉璃蹲在枕头边的阴影中,看他吃疯了似的浑身乱颤,不由得要替他难为情。而无心被食欲刺激得头脑一片空白,凭着本能胡吃海塞。等他鼓着大肚皮恢复神智了,放眼往桌面上一瞧,他发现自己居然一人吃了三人的份,只给爸爸和姐姐留下了一摞油腻腻的空饭盒。
  颇为惶恐的抬起头,他的半边白脸隐隐泛了红:“我……”   
  史丹凤不怕他吃得多,只怕他不肯吃。快手快脚的收拾了空饭盒,她抢着笑道:“我再去买,楼下就有小饭店,买什么都容易。”  
  拎着空饭盒出了门,史丹凤急急的重新买了晚餐上楼。推门进房之后,她发现无心竟然已经睡了。长条条的仰卧在床上,他身上搭了一条薄薄的毯子。而史高飞坐在床边,本是在低头看他,此刻抬头将一根手指竖到唇边,他对着史丹凤“嘘”了一声:“姐,宝宝刚睡。”  
  史丹凤果然加了小心。放下饭盒走到床边,她做贼似的小声说道:“你也吃吧,好几天没正经吃饭了。”
  史高飞重新垂下了头,盯着无心的睡颜说道:“姐,我不饿,我先陪他一会儿。姐,你看他睡得多可爱,像死了似的,乖极了。”  
  史丹凤听了他这绝妙的譬喻,不禁一皱眉毛。蹑手蹑脚的走上前去,她也微微俯下了身,不敢出声,只用气流送出语言:“刚吃饱就睡呀?”  
  史高飞不错眼珠的盯着无心:“他说他累死了。”  
  伸手给无心拉了拉毯子,他又恶狠狠的从牙关中挤出了话:“不知道是哪个该杀的王八蛋——兴许就是鸭子他爸那个老变态——在宝宝胸前划了那么深的一刀,心疼死我了。”  
  史丹凤抬手把鬓边的碎头发掖到耳后,发现弟弟干什么都不行,唯独做父亲做得很合格。床上的无心翻了个身,右手搭在枕边,已经分化出了拇指食指的形状。史高飞轻轻的捏了捏他粉红色的新生手掌。他捏过了,史丹凤也伸手捏了一下,捏得很小心,然而史高飞还是挑了理:“姐你轻点儿,别把宝宝的骨头捏坏了。”  
  史丹凤心中登时燃起了嫉妒之火:“我捏一下能怎么的?他全是你的呀?”  
  史高飞理直气壮的睁大了眼睛:“他当然全是我的!”
  这一声嚷得高了,惊动了床上的无心。无心揉着眼睛欠了身,东张西望一圈之后却是问道:“爸,我的鸟呢?”  
  史高飞立刻起身走到窗前,把缩着脖子假寐的大灰雀抓到了无心枕边。无心看到了白琉璃,看到了史高飞,也看到了史丹凤。该在场的全在场,他安了心,倒下去又睡了。  
  无心算是从地狱一步迈进了天堂。足足的睡了一觉之后,他在天黑之后醒来了。客房是标准间,一张单人床上挤了三个大人看电视。无心上身偎在史丹凤怀里,两条腿横在史高飞怀里。史丹凤很细致的剥着一只猕猴桃,剥好了送到无心的手里。无心接了猕猴桃,仰起脸对着史丹凤笑。正在他讨好卖乖之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了。  
  史丹凤不敢支使弟弟,自己伸腿下床走去开了门。门前走廊上立着个小小的人儿,史丹凤睁圆了眼睛:“小猫?”
  小猫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大衣服,一手扶上门框,他抬头对着史丹凤,把一双黑眼睛眨巴得流光溢彩:“大姐姐,我回来了。”  
  史丹凤心中一亮,感觉自己算是洗刷了人贩子的罪名。伸手把小猫拽进了房内,她弯腰急切的问道:“这些天你去哪里了?”  
  不等小猫回答,坐在床上的无心忽然向外伸了脑袋。对着小猫打量了一番,他开口怒道:“卑鄙的东西,你怎么来了?”
  小猫撅了嘴,根本不想正视他:“我找琉璃哥哥。”  
  无心本来号称自己饿死了累死了,瘫在床上一动都不能动,可此刻他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一时间竟是忘了自己装娇弱博同情的大计。一抬腿跳下了床,他一把揪住小猫的衣服领子,劈面先左右开弓抽了对方十个大嘴巴。及至把小猫打得哇哇大叫了,他双手将对方横举过头,拼了命的往墙上乱摔。小猫的大衣服忽然瘪了,房内无端的飘出许多细软的羽毛。一只大猫头鹰钻出了领口,拍着大翅膀想要往天花板飞。然而无心一个箭步直窜而起,竟是单手抓住了他的尾巴。俯身把他摁到墙角落里,无心开始左一把右一把的薅羽毛。末了看猫头鹰和白条鸡也差不许多了(差不了許多?),无心走到窗前推开窗子,抡圆胳膊把他掷了出去:“滚!”
  史高飞上前关了窗子,然后问道:“宝宝,他是谁?”  
  无心气哼哼的答道:“是只猫头鹰精。”  
  史丹凤很淡定的答道:“哦,是猫头鹰精啊。”
  史丹凤给无心又剥了两个猕猴桃,切了一个橙子,洗了几只大梨。把客房里的鸟毛大致收拾干净了,她到隔壁的客房里睡觉。洗漱过后躺到床上,她终于有了时间和闲心。从弟弟刨出无心开始,她慢条斯理的一直回忆到了此时此刻。她的思想素来是有条有理的,没理也能让她捋个道理出来。  
  她心平气和的捋了一夜,第二天凌晨起了床,她建设了整三十年的世界观彻底崩溃成渣。但是凭着她常年和弟弟斗智斗勇的丰富经验,崩溃归崩溃,并不耽误她过日子。  
  她穿戴利落了,下楼买了六人份的早餐,以及一塑料袋很新鲜的桃子。敲门进了史高飞的房间,她发现史高飞和无心居然早醒了,此刻正偎在被窝里看电视。大灰雀卧在床头柜上的玻璃烟灰缸里,跟着他们一起看。二人一鸟的脑袋统一转向了史丹凤,史丹凤拎着沉甸甸的七个塑料袋,忽然感觉自己像是来喂猪的。  
  在史高飞和无心埋头大嚼之时,史丹凤打开了手机,看到未接来电无数,其中以白大千的号码为主。拨通号码打回去了,千里之外的白大千瞬间有了回应:“丹凤?你在哪儿呢?”  
  史丹凤迅速的斟酌了言辞,言简意赅的对他讲了实情。白大千一听他们居然真把无心找到了,当即骨酥肉软的瘫在了地上:“太好了,太好了……”他悠悠的呻吟:“快回来吧,我想死你们了。”  
  原来白大千自从失去了无心之后,仿佛被人拔去了主心骨一样,有心独挑大梁,可是本事实在不济,生怕会有不开眼的客户请他捉鬼,会让他又砸招牌又送命。思来想去的,他暂时关了公司大门,对外则是放出风声,说白大师去终南山做短期的修行去了,一旦修行完毕,法力必定更上一层楼。藏头露尾的带着佳琪,他窝在出租屋里,不到天黑都不敢出门。终日心事重重的翻着日历,他只觉自己命比黄连苦,刚刚发了几天便宜财,家里的摇钱树便凭空失踪了。
  史丹凤向他报了平安,允诺半个月内必定回家。挂断电话之后,未等她开口转述通话内容,手机忽然又响了。低头一看手机屏幕,她吓得一哆嗦——对方乃是史一彪。  
  硬着头皮接了电话,她很艰难的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爸……”
  史一彪对于女儿,一贯是肆意的咆哮:“臭丫头片子!你连着好几天不开手机,疯到哪里去了?”  
  史丹凤的小手机被史一彪震得嗡嗡直响:“爸,我在云南呢,我找到小飞了……”  
  她本以为能够将功补过,然而史一彪依然有理由骂人:“云南?你可真行,让你在江口照顾小飞,你可好,把人给我照顾到云南去了,你跟你妈一个德行,你……”  
  史丹凤憋气窝火,忍无可忍的把手机递给了史高飞。史高飞放下筷子,拿着手机开了口:“喂?爸?”  
  史一彪骤然听到儿子的声音,瞬间改头换面,细了喉咙做慈父状:“小飞啊,在云南玩得高兴吗?”  
  史高飞看了看身边连吃带喝的无心,不由得笑了:“很高兴。”
  他有好一阵子没理睬过史一彪了,史一彪是极端的重男轻女,从小把他当成龙崽子养,恨不能搭块板子把他高高的供起来,虽然后来他拗不过遗传病的力量,渐渐长成了一头人高马大的疯驴,但史一彪总像是怕他怕出了惯性,哪怕对他有着天大的不满,当面也不敢轻易的指责半句。此刻听他回答“很高兴”,史一彪顺势又问:“看到孔雀和大象了吗?”  
  史高飞答道:“没看到。”  
  史一彪宛如春风一般,温柔的告诉他:“喜欢玩的话就多玩几天,不用急着回家,钱还够用吗?”  
  史高飞抬头问史丹凤:“姐,钱够用吗?”  
  史丹凤,像啐一根牙缝中的肉丝一样,力道很足的啐出两个字:“不够!”  
  于是史高飞立刻答道:“爸,不够。”
  父子间的通话结束之后,史一彪立刻往女儿的账户里汇了款。而史丹凤本来是见钱眼开,然而如今查过账户余额之后,却是并未乐而忘忧。  
  她很想找个机会和无心说两句私房话。原来无心主动追求她时,她没把无心往眼里放;可现在形势发生了逆转,她对无心付出得越多,无心在她心中的分量越重。然而史高飞很彻底的霸占了无心,无心则是没心没肺,只知道吃。
  无心大吃了一个礼拜,吃出了个新新鲜鲜的人模样。其间白琉璃卧在烟灰缸里冷眼旁观,感觉自己是又一次的大开眼界了。  
  这一天傍晚,史丹凤带着史高飞出门去订返程的火车票。无心趴在床上,捏着一点小米喂白琉璃。正是一片静谧之时,地面忽然腾起一团金光,他定睛一看,却是骨神来了。
  骨神现形之后先是环顾四周,感觉蹲在烟灰缸里的大灰雀气味可疑,然而一时又看不出异常。于是转向无心笑出了一口大白牙:“终于找到你了。”
  无心捧着小米上下打量他:“你这些天都跑到哪里去了?”
  骨神支吾了一阵,因为没有出力去救无心,所以略感羞愧。而这不出力的原因,乃是他见白琉璃出了手——他的本领是不如白琉璃的,既然有了白琉璃这一棵葱,想必也就不需要他那一头蒜了。为了保持住自己刚刚恢复的元气和金身,他远远的遁到了县城里。而玛丽莲因为过于迷恋他,所以也开了小差,很执着的尾随了他一路。  
  这两只鬼在县城内的新华书店里扎了根,骨神对着半面墙大的中国地图研究了许久,末了终于确定了回家的路线。将一切主意都打定之后,他还是有些惦念无心,便偷偷摸摸的打算溜回山中探探风声。不料未等启程,他先在县城大街上看到了史高飞。  
  “我要回家啦。”他告诉无心:“你呢?”
  无心答道:“丁思汉死了,我也要回家了。”
  骨神扭头望向了大灰雀,怎么看怎么感觉它不对劲:“白琉璃还在吗?”
  无心伸手摸了摸大灰雀的脊背:“白琉璃上了它的身。丁思汉够厉害,差点打散了他。”  
  骨神听了这话,眼珠子立刻滴溜溜一转。心怀叵测的转向了大灰雀,他忽然抬手一指,破口大骂:“臭杂种,上辈子你咒死了我,活该你也短命死得早!我要回家做金光佛去了,你继续当你的孤魂野鬼吧!”  
  话音落下,他瞬间逃了个无影无踪。未等无心做出反应,天花板上却是又伸进来了一张骨感大脸,正是玛丽莲:“哟,无心?越来越粉嫩了啊,看见米奇了吗?”  
  无心仰头反问:“丁思汉已经死了,你要跟米奇一起回家吗?”  
  玛丽莲仿佛是很忙,忙里偷闲的询问,忙里偷闲的点头,说话的速度也十分之快:“主人死了?死就死了吧,反正我现在已经移情别恋了。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我发现米奇真是魅力爆棚。实不相瞒我已经向他告白了十几次,但是他一直冷若冰霜,别有一种禁欲的美。跟着我的几个鬼小弟都笑话我,劝我收手,但是我意已决,必要追他到家不可。没办法嘛,爱真的需要勇气,去面对流言蜚语。他到底去哪里了?”  
  无心没言语,笑嘻嘻的抬手向窗外一指。天花板上光影一闪,玛丽莲也慌里慌张的没影了。  
  无心很悠闲的继续喂鸟,喂着喂着,史丹凤带着火车票回来了,双手拎着无数塑料袋,全是正当季的新鲜水果。她累得弯腰驼背,两只胳膊被塑料袋沉甸甸的坠着,造型已经类似了长臂猿。然而史高飞双手插兜跟在一旁,并不知道帮姐姐分担一点重量。  
  史高飞是一贯的不干活,无心在这一个礼拜里被人惯坏了,懒洋洋的趴在床上也不肯帮忙。用一根手指点着大灰雀的脑袋,他小声唤道:“杂种,杂种!”  
  紧接着他挨了史高飞的一大巴掌:“宝宝,不许说脏话!”  
  白琉璃闭着眼睛,在烟灰缸里蹲成了灰扑扑的一小团。尖嘴搭在烟灰缸沿上,他和无心在患难之时所见的真情,几乎要在这一个礼拜的太平生活中消耗殆尽。白琉璃认为无心应该隔三差五的受一通折磨,否则在甜蜜的好日子里,他必会慢慢变得贱而聒噪。  
  史丹凤像个女苦力似的,吭哧吭哧洗了无数水果,用保鲜袋一样一样的装好了,又预备了泡面香肠以及各样零食。凭着一己之力装出两只旅行袋,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退了房,带着弟弟和无心往火车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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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四十三章 苦恼的姐姐

  从昭通到江口,没有直达的列车,所以史丹凤带着大爷似的弟弟和儿子似的无心,挣命似的上车下车再上车再下车。幸而无心越来越有人味,半路忽然意识到了史丹凤的辛苦,于充当了她的小跟班。
  让无心和自己一起坐在下铺的小床上了,史丹凤偷偷的伸了手让他看:“戒指漂不漂亮?”
  无心笑眯眯的点头:“漂亮。”
  史丹凤小声的问:“谁给我买的?”
  无心先不说话,单笑,笑着笑着抬手一指自己的胸膛:“我。”
  史丹凤谆谆善诱的继续问:“你为什么给我买戒指?”
  无心抓住了她的手,眼睛黑黑的亮亮的:“结婚。”
  史丹凤任他抓着自己:“我还以为你全忘了呢。”
  无心凑向她耳语道:“以后不会忘了。”
  下铺一端的枕头上摆着一只方方正正的纸盒子,盒子一面开了个窟窿,里面蹲着白琉璃。静静倾听着无心和史丹凤的来言去语,他听得饶有兴味,感觉他们全都柔情蜜意的话里有话,每一句都很值得回味。相形之下,白琉璃忽然感觉自己生前的性格好像一管直通通的哑巴炮,一言不合,当即无声的开轰,真太没有趣味了。
  白琉璃津津有味的做了一路的听众,直到火车到了站,无心夹着纸盒子下了火车回家。  
  北方的四月天还偏于凉,无心把纸盒子裹到怀里,自己站在火车站外东张西望。上一次坐火车什么时候?他想了又想,想起了去年的事情——史高飞硬说地球人要迫害他们,悄悄的带他离家出走上了火车。算着时间,他并没有离开江口市很久,然而不知怎的,竟有了再世为人的感觉。火车站外的广场上排着长长一大队出租车,史高飞拉开面前一辆的车门,一歪身坐上了副驾驶座。无心和史丹凤也跟着钻进了后排。搂着纸盒子靠了一侧车门,他把额角抵上了不干不净的车窗。望着窗外大街上的车水马龙,他听到史丹凤一边检查空瘪瘪的旅行袋,一边轻声细语的发牢骚:“在火车上让你们吃,你们都不吃。看看,桃没吃完,全都烂了,扔了可惜,拎着又沉……”
  无心很惬意的沉默着。他愿意听女人唠叨,尤其自己喜欢的女人。无论什么环境,豪宅也罢蜗居也罢,非得里面有个女人忙忙碌碌啰啰嗦嗦,对他来讲,才算家。拉开拉链掏出了怀中的纸盒子,他把有洞的一面对准了车窗,要让白琉璃也看看自己的新家乡。真对不住白琉璃了,他想,白琉璃做了几十年的鬼,一定很想化身为人过几天新鲜日子。然而为了救自己,他险些被丁思汉打成魂飞魄散。新鲜日子自然也过不成了,谁知道他需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
  无心抱着盒子,心想自己不会死,和白琉璃永远来日方长,将来总有报恩的时候。如果一直不报答的话,白琉璃个有一搭没一搭的性格,想必也不会在意。  
  出租车一路疾驰,把车上三人送到了城外郊区的大工地中。而在写字楼的楼下,白大千提前得了消息,已经带着佳琪等候许久。双方见了面,无心一方的三人全都愣了——白大千死去活来的煎熬了两个来月,居然脱胎换骨的变了模样。
  本来他生着一张体体面面的大白脸,背头永远乌黑锃亮,然而兴许最近终日愁苦的缘故,他的背头不梳了,偏长的头发未经修剪,很颓废的偏分垂下,发梢还打了几个似有似无的卷。大白脸的面积也明显缩小了一圈,导致鼻梁颧骨以及腮帮子全显出了棱角线条。裹着一件半新不旧的厚外套站在写字楼前的水泥地上,他模样一变,气质也跟着变了,好在灵魂还先前的灵魂。对着无心三人流出了一滴柔弱的热泪,他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身体又有了要瘫软的趋势:“回来了好。”
  佳琪穿着一身很鲜艳的运动服,则没心没肺的笑嘻嘻,依着次序打招呼:“姐姐,宝宝,哥哥。”
  史丹凤和无心答了一声,然后继续欣赏白大千的新形象。史高飞却老实不客气的说道:“你天天穿运动服,难看死了。”
  佳琪傻里傻气的继续笑,显然脾气很好:“新买的。”  
  白大千自从活活的愁瘦了二十斤之后,很意外的添了几分才子气,而且还位清高落魄的老才子,仿佛前半生一直怀才不遇。把无心等人向上一直带到了九楼,他自从得到了史丹凤的消息之后,立刻兴奋的重整旗鼓再造河山,退了先前的毛坯房,在九楼租了一套号称豪装的新房。新房依旧三室一厅,里面家具家电一应俱全。白大千像个盼儿归的老娘一样,提前把被褥都铺好了。开门把众人全放进去,他最后进门。搓着双手站在客厅里,他感慨万千的长叹一声:“唉,算我白某人还有几分运气,一生没有坎坷到底。年前我去金光寺接佳琪回家,发现汇丰老秃驴又换车了,凭他的熊样,妈的坐六百万的车,我日啊!看得我心都碎了,你们说我比他差什么?凭什么他做宾利私家车,我坐夏利出租车?唉,老天保佑,你们把无心找到了。今天晚上我们出去吃顿大餐庆祝一下,明天公司开门,继续做生意!”
  史丹凤听了他东一句西一句的言论,不知道怎么回应才好。无心还搂着他的纸盒子,屋里屋外的到处走。佳琪也不捧父亲的场,自顾自的问史高飞:“哥哥,我绣了好多十字绣,你要不要?”
  史高飞答道:“好看吗?不好看不要。”
  佳琪扑通扑通的跑进卧室里去了,要向史高飞献宝。白大千和史丹凤一起冷眼旁观,都感觉佳琪似乎对史高飞有点意思。史高飞对待佳琪的态度也很异常——非常的老实,以及非常的不客气。
  想象了一下史高飞与佳琪的组合,白大千和史丹凤又统一的皱了眉头。一个疯一个傻,组成的家庭会何等模样,简直让人不堪想象。正当此时,史丹凤的手机响了。
  她掏出手机接听了,对方乃她妈赵秀芬。说了不上三言两语,史丹凤的脸色就变了。原来赵秀芬不甘寂寞,居然又给她找了个相亲对象。说起这位对象,史丹凤还很熟悉。此人和她年龄相仿,乃她的高中同学,前几年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在外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所以回了火星镇,一时宣称自己要考研究生,一时又宣称自己要考公务员,狂言大话说了好几年,至今还家里蹲,偏偏自我感觉十分之好,不但认定自己美玉蒙尘,而且放眼天下,看谁都大傻×。
  握着手机顿了顿,史丹凤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勉强平静了语气答道:“妈,不用看了,我还不认识他吗?说实话吧,我看不上他,我不同意。”
  赵秀芬一听,勃然大怒:“哎呀你还看不上人家?你告诉我你想找什么样的?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还想耗在家里当老姑娘让我伺候你啊?上次给你介绍那个县里钢厂的,你嫌他岁数大不同意;这次给你介绍了个岁数小的,你还不同意,你想怎么着?你要活活气死我吗?你知不知道你自己什么条件?你有什么脸挑三拣四?你老大不小的没人要,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我告诉你……”
  史丹凤低着头,先一言不发的听,听着听着放下手机等了足有十分钟,拿起手机再听,发现她妈还在兴致勃勃的侮辱她。攥着手机的手指渐渐收紧了,她冷不丁的来了一句:“我有男朋友了。”
  她妈愣了一下,立刻换了话题:“谁?多大了?什么工作?一个月挣多少?有房子吗?带不带孩子?”
  史丹凤抬起头,发现无心不知何时站到了自己的正前方,正在紧张的盯着自己瞧。像忽然有了靠山似的,史丹凤渐渐的把话说流利了:“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吧,在一家文化公司里工作,我的同事。”
  她妈安静了半分钟,随即扯了高调叫道:“二十多岁?二十多岁的能找你?你不让人家给骗了呀?你啊你啊,你个丢人现眼的东西,几辈子没见过男人啊?二十多岁,你——”
  史丹凤从小到大,也不知怎的,在家里永远挨骂的靶子。赵秀芬在电话里叫得嗷嗷的,整间客厅里的人都听见了,然而她像已然麻木了,并不动气:“妈,他没什么积蓄,但很会赚钱,对我也好。我已经决定和他结婚了。”
  赵秀芬继续高叫:“结婚?呸!小凤我告诉你,你别把你那不三不四的玩意儿往家里领,你领回来了我也不让他进门!”
  史丹凤答道:“好,你让钢厂工人和家里蹲进门吧。”
  然后她挂断电话,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扭头望着史高飞,她轻描淡写的说道:“咱妈彻底疯了。”
  史高飞好奇的注视着她:“姐,你有男朋友了?”
  史丹凤对着无心一抬下巴,心里像被大风刮过了一场,满腔冰冷狼藉:“无心。”
  史高飞登时目瞪口呆:“无——宝宝?”
  史丹凤点了点头。
  史高飞抬手一拍自己的胸膛:“我的宝宝?”
  史丹凤“嗯”了一声。
  史高飞在刹那间跑到无心身后,一把将他搂到了怀里:“姐你开什么玩笑?他我儿子,又不你儿子,你凭什么喜欢他?”
  无心一直没言语,此刻却扭头给了史高飞一个侧影:“爸,我给姐做男朋友也不不可以啊!你看姐多可怜,天天被家里人逼着去相亲,还不因为她没有男朋友?如果她有了男朋友,岂不皆大欢喜,她也不用天天挨骂受气了?”
  史高飞紧紧的抱着他:“胡说八道,她你姑姑!”
  无心向着史丹凤一挤眼,随即一本正经的继续说道:“爸,我们不用按照地球人的规矩排辈分。”
  史高飞依旧不肯松手:“不行,你还小呢!”
  无心慢悠悠的苦口婆心:“爸,助人为乐不分老幼。你真忍心看姐天天赌气?你忍心我还不忍心呢!姐天天照顾我们,给我们买东西吃帮我们洗衣服,现在她遇到了困难,我们帮她也不也理所当然的吗?”
  史高飞无端的心酸了:“宝宝,爸爸不想让你结婚,爸爸养你还没有养够呢。”
  无心把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忽然感觉很幸福:“爸,我长大之后迟早要和女人结婚的嘛!我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她对你不好怎么办?与其如此,不如让我和姐姐结婚。姐姐肯定不会让我离开你的,你说呢?”
  无心侃侃而谈,史高飞听得心乱如麻,一时间竟没了主意。最后他低了头,对着儿子的后脑勺闷声闷气的说道:“宝宝,爸爸心里好难过。”
  无心笔直的站了,拼命的向史丹凤使眼色。史丹凤先还不明就里,后来恍然大悟了,她坐在沙发上叹息复叹息,又幽幽的甩闲话:“反正我要被妈活活的逼死了。家我不能回了,小飞,念在你我姐弟一场,哪天姐要一时想不开有个三长两短的了,后面的事情你就给姐办了吧!”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抬起头:“办什么?”
  史丹凤扭头去望窗外:“火化呗!”
  史高飞张了嘴:“啊?”
  史丹凤越说越真:“也不用把我往家里送。我在家挨了三十年的骂,早挨够了。再说我丢了他们的脸面,你真把我送回去了,他们也未必肯接收。”
  话到此处,她想再流几滴眼泪渲染悲情,可惜平时刚强惯了,眼泪不能呼之即来。史高飞怔怔的看着她,也知道姐姐像个奴才似的一直对自己照顾有加。很为难的垂下眼帘,他把双臂搭在无心的肩膀上,拧着眉毛思索了半天。
  末了抬起了头,他认认真真的对史丹凤说道:“姐,你别寻死觅活的了,我同意把宝宝借给你,但,只能借你一下下……”他神情严肃、举止幼稚的竖起了一根手指:“一下下哦!”
  放下了手重新勒住无心,他继续说道:“等到爸妈不再闹你了,你还得把宝宝还给我。刚才我心里难过死了,都要吐血了。真舍不得把宝宝借给你,可宝宝说得也对,做人应该知恩图报。如果我现在对你不好,宝宝将来也许会跟着我学坏的。”
  史丹凤听得有些迷糊,没有掌握他这话的中心思想。无心却有了主意。志满意得的向后一仰,他靠着史高飞的胸膛大声问道:“姐,怎么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结婚了呢?”
  史丹凤看了白大千和佳琪一眼,发现这二人全一脸懵懂。犹犹豫豫的开了口,问题来得太急了,她一时也没有准主意:“那……得回镇里办婚礼吧?”
  话说到这里,就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因为目前史丹凤还没有回家乡的计划。史一彪见过无心一面的,不知道他的记忆力如何,如果当真还记得无心,那她就还得再做一番解释。可该怎么解释呢?她目前仍然没有主意。
  无心挣开史高飞的双臂,偷偷溜进了卧室里。关上房门蹲到床边,他攥了拳头砸上大床,然后对着枕头上的白琉璃张大嘴巴,开始无声的大笑。
  白琉璃通过一双黑豆似的鸟眼睛,看清了无心的后槽牙以及嗓子眼。他静等着无心笑完说话,可无心从嗓子眼里往外出气,持久的哈哈不止。白琉璃等得忍无可忍,拍着翅膀向前跃了一步,他在无心的嘴唇上啄了一口。
  无心果然立刻闭了嘴,然而依旧挤眉弄眼:“白琉璃,我要结婚了!”
  伸出双手捧起白琉璃,他把声音压到了极低:“我又要有家了,家里有姐有爸,他们两个全都不会离开我。还有婚礼——我好像有好几百年没举行过婚礼了。白琉璃,你想不想看我做新郎官?”
  白琉璃躲在大灰雀的身体里,本来个百无聊赖的状态,可见无心说得眉飞色舞,像受了感染一般,他也跟着兴奋了。  
  无心很想和史丹凤做一对小夫妻,可同时又生怕伤了史高飞的心。第二天他随着白大千在公司里坐了半天,下午他告了假,要带史高飞去市区散心。
  这一趟倒不白走,史高飞在市中心的电子大世界里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到家之后开了机,无心左手托着大灰雀,右手在键盘上试试探探的乱摁,又问:“爸,你的电影呢?我想看一看。”
  史高飞没听明白:“什么电影?”
  无心的声音瞬间低了:“就男女在一起睡觉的……原来我看过一次,当时你不让我看……”
  史高飞当即“哦”了一声:“我没有下载,你当然看不到了——还有,你小孩子不许看。”
  无心以为电脑和电视机一类的货,频道列好了,可以让人自由选择。
  他很沮丧,小声问道“爸,我能看什么啊?”
  史高飞答道:“桌面上不有猫和老鼠吗?自己看吧!”  
  无心会用电视机,但永远不能理解电脑的工作原理。他不会打字,也用不好鼠标,只能看猫和老鼠,以及玩连连看。玩连连看的时候白琉璃出了大灰雀的窍,坐在他的肩膀上大肆指挥,吵得无心心烦意乱。
  后来趁着史高飞不在家,无心把史丹凤叫进了卧室。打开电脑摆在床上,他赖皮赖脸的笑道:“姐,你给我下个崽。”
  史丹凤立刻给了他一巴掌:“放屁!胡说什么呢?”
  无心把嘴唇撅到了她的耳边,嘁嘁喳喳的作了解释,然后又把史丹凤的脸扳向自己,用力的亲了一口。史丹凤象征性的躲了一下:“烦人,别闹。”
  在她操作电脑的时候,无心跪在了她的身边,从头到脚全不老实:“姐,摸一下。”
  史丹凤让他摸了一下,随即打开了他的手,因为感觉自己又要被他摸成大灰狼了。
  两人正动手动脚之时,客厅房门一响,史高飞从楼下的公司上了来。在门口换了拖鞋,他大声说道:“姐,爸刚才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过几天要来江口,顺便看看我们。”
  史丹凤听闻此言,登时傻了眼——史一彪富有智慧的,比赵秀芬更难对付。  
  史丹凤丢开电脑,开始绞尽脑汁的要为无心编个来历。第一天过去了,她没编出什么;第二天又过去了,她给无心编出了若干个漏洞百出的身世,没有一个合格的。到了第三天,史一彪来了。
  史一彪最近走出小镇,立足县城,放眼城市,事业有了大大的发展,座驾也从丰田霸道升级为保时捷卡宴。肉山一样坐在副驾驶座上,他身边兼任保镖的司机,身后满满登登的挤着一排美女,乃他近几年包养的二三四五奶。二三四五奶的年龄没有过二十三的,全都生得苗条风骚,四把小腰掐一块儿,也没有他一个人的腰粗。此行从火星镇开车到江口市,史一彪一想为二三四五奶消费一番,二听家里的黄脸老婆说女儿居然在外找了个小男朋友,他好奇得要死,几乎夜不能寐,非要亲自来看一眼不可。
第二百四十四章、皆大欢喜

  史一彪在城郊写字楼前下车之时,迎接他的只有史丹凤与史高飞——谁也没料到他心宽体胖之余还能来去如风,接到电话通知之时,他的汽车已经飞驰在江口市内的大街上了。
  二三四五奶全被史一彪卸到了市区内的宾馆里,所以他属于轻装上阵——也是对女儿太没信心,生怕她找了个浪里浪荡的小痞子,再惹得二三四五奶们私下笑话。一只大胖手推开车门,一只大胖脚踏上地面,史一彪找好着力点了,紧接着向外猛然一甩周身肥肉,算是使了个巧劲,硬把自己甩出了车。
  威武雄壮的站在一对儿女面前,他仰起头先看写字楼的全貌,随即笑眯眯的抬手一拍史高飞的肩膀:“小飞瘦了,小凤也瘦了。”  
  史丹凤惶惶然的请父亲进入楼内,一边等电梯一边又道:“不知道爸能来得这么快,要是早知道的话,今天就不让无心出门了。这一阵子客户特别多,他早上五点钟就起了床,和我们老板到郊县给人看风水去了。”  
  史一彪环顾着周遭环境,感觉虽然外面是个大工地,但是楼内的装潢还算有档次:“无心?你那个小男朋友啊?他还会看风水?”
  电梯门开了,史丹凤先让史一彪进,再让史高飞进:“他……不大会,看风水主要是我们老板的工作。”
  史一彪登时了然——女儿果然找了个一无所能的小混混。
  电梯上了九楼,三个人进入走廊。史丹凤掏钥匙开了房门,房内收拾得窗明几净,佳琪昨天去了金光寺没回来,所以此刻客厅里的活物只有一只大灰雀。史高飞知道大灰雀是儿子的宠物,所以小心翼翼的捧起了它,一直将其送到了卧室窗台上。
  史丹凤殷勤的招待着父亲,端茶递水嘘寒问暖,不说强说不笑强笑。史一彪看了她这副心虚的做派,越发不由自主的要起疑。将一盘切开的橙子摆到茶几上,史丹凤以着去卫生间洗手的借口,偷偷的叫出史高飞,暗暗的对他做了一番嘱咐。史高飞的思路素来异于常人,导致史丹凤说话说得十分费劲,正是急得她满头冒汗之时,外面房门忽然响了。
  她吓得一哆嗦,当即做了个向后转,两条腿长得无边,仿佛一个劈叉便迈回了客厅。而早归的无心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拎着个印了八卦阴阳鱼的黄绸子口袋。面对着沙发上的史一彪,他显然也是愣了一瞬。不过一瞬过后,他立刻笑着开了口:“叔叔来了。”
  史一彪的颈椎骨在层层肥肉中一拧,身未动,头已转。上下将他打量了一阵,史一彪忽然抬手一拍膝盖:“哎?你不是那个谁吗?”  
  不等无心回答,他飞快的面对了史丹凤,瞠目结舌的问道:“他原来不是小飞的吗?怎么?小飞把他转给你啦?”
  赶在史丹凤开口之前,他很灵活的又转向了无心:“我说小子,你又不搞同性恋了?”  
  无心张开了嘴,想要解释几句,然而史一彪自有一颗肥而不腻的七窍玲珑心,在没问够之前,根本无须答案。目光像网似的兜住了一儿一女,他自顾自的继续发言:“怎么回事?弟弟用完姐姐用?平时也没看出你俩有什么共同点,怎么在这事上面审美观这么统一?”  
  下一秒,他重新叨住了无心:“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说你——”
  话没问完,史一彪忽然感觉自己的逻辑出了一点小问题,想了一想,他不由得困惑了:“你是兔子还是草?你们三个之间,是谁先勾搭的谁?去年小飞是不是被你拐走的?”
  最后他对史高飞招了招手:“小飞,你是好孩子,跟爸说实话。”
  史高飞刚受了史丹凤的嘱咐,所以现在能够一言不发的保持沉默。无心的拖鞋被史一彪穿去了,光着两只脚站在地板上,他眼睁睁的望着史丹凤,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
  史丹凤度过了最初一阵的慌乱,此刻倒是渐渐的镇定下来了。她支使史高飞去厨房拿纸杯倒热水,又从鞋柜里翻出拖鞋给无心穿了上。无心走回卧室去放黄绸子口袋,一边走一边压低声音对史丹凤说:“姐,这太突然了。”
  史丹凤的头脑正在高速运转,简直无暇理他。忙忙碌碌的又搬出了三只塑料小板凳,她把史高飞和无心召唤到了客厅,隔着一张茶几,三个人并肩坐在了史一彪面前。史丹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着史一彪说道:“爸,其实有些话,我一直没和你说明白。无心和小飞的感情是很好,比亲兄弟还要亲,但并不是同性恋关系。而我和无心朝夕相处了几个月,互相产生了好感,他也不嫌我年纪比他大,所以……”
  话没说完,史高飞开了口:“哈?我刚听明白,原来竟然还有人以为我和宝宝在搞同性恋?哎呀他们内心太阴暗了!”
  史一彪不敢和儿子争风头,等儿子闭嘴了,他才对着史丹凤问道:“小凤,你说的话,爸可以信。但现在爸最想知道的是——”他用胡萝卜似的食指一指无心:“这小子究竟是个什么身份?他老家在哪里?父母都是干什么的?他跟你们在一起混了小一年了,你们不应该对他一无所知吧?说句老实话,我听你说了这么半天,现在就感觉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此言一出,史高飞嗤嗤的笑了,可是笑而不语,是个莫测高深的模样。
  史丹凤被父亲问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不动声色的又做了个深呼吸,她正打算给父亲讲故事,不料未等她出声,无心忽然出了声:“叔叔,实不相瞒,我是个孤儿,生在大兴安岭,不知道父母是谁,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因为是黑户,所以也没有正式上过学。您说我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同意。”  
  这一段话让他说得正正经经冷冷清清。史丹凤惊讶的扭头望了他,因为平日见惯了他嬉皮笑脸的贱样子,万没想到他也会严肃。而无心微微的垂了头,很平静的继续述说:“我一直生存得很辛苦,直到去年遇到了他们。”
  向着史家姐弟的方向一偏头,他笑了一下:“他们对我非常好。”
  史一彪的脖子将要有腰粗,脑袋陷在脖子里,他大幅度的点了点头,点得整个上半身一起颤了颤:“哦,原来是个苦孩子。”  
  无心察言观色,见史一彪已经摆出倾听的姿态了,他当即趁热打铁:“叔叔,我虽然没念过书,但是自学过文化,也有谋生的本领,结婚之后,绝对不会让姐跟着我吃苦受穷。”
  史一彪眨巴眨巴陷在肉里的一对眼睛,沉吟着不肯表态。照理来讲,姑娘大了不中留,尤其姑娘自身也没有大本事,离了家庭的资助,凭着她每个月的千八百块工资,很有饥寒交迫的可能。当然,姑娘无才有貌,然而话说回来,再美今年也三十一了。放到火星镇,至多是找个二婚男人,还得是条件不大好的二婚。如此一想,他恨不能一把抓住无心,把他和史丹凤捏成一对揉成一团。想他史一彪英雄一世,家里的一双儿女却是全打光棍,无论如何都是好说不好听,所以,嫁出一个是一个。
  史一彪不言不动,脑筋和心眼却是一起在飞转。两只眼睛被肉挤成了缝,以至于目光集中,分外锐利。一瞬间的工夫,他已经从婚礼酒席名单想到了无心婚后出轨的可能性。小白脸子要是出了轨,家里的臭丫头片子必定要找自己哭诉。自己怎么办?很简单,派几个人上门打断他的狗腿。他再不服,直接让他净身出户。
  冷不丁的,他忽然来了一句:“无心,当我家的上门女婿行不行?”  
  不等无心回答,史丹凤先发了话:“不行。要说将来生了俩孩子,选一个跟我姓史可以;但是不能让他倒插门。”
  史一彪虽然已经思索到了一定的深度,但在精神上还是有些恍惚——当真有人肯要自家的孩子了?家里的儿女已经被他四处推销了五六年,一直滞销,如今骤然出手了一个,让他不由得生出了难以置信之感。
  于是史一彪又不说话了,把一只不锈钢的小盘子摆在自己浑圆凸起的大肚皮上,他心事重重的吃光了盘中橙子。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他迟迟疑疑的想:“其实真把小凤给他也行。小凤不傻,也没和别的小子狗扯羊皮过。她说他好,必定是他真有优点。但还是太穷了,孤身一人,没有后盾,我是不是还得给他俩预备房子?”
  思及至此,史一彪下了结论:“丫头片子,真是赔钱货
  史一彪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喝光了一纸杯热水之后,他手扶大腿起了身:“走了,外面还有人等着我呢。你俩有时间回趟家,看看你们妈。”
  史丹凤很识相,满面春风的起了身,带着弟弟和无心恭送父亲的大驾。及至史一彪坐着汽车无影无踪了,史丹凤在楼下大厅中双手插兜,眯着眼撇着嘴长出了一口气:“哼哼,过了一关!”
  史高飞和她擦肩而过,直奔电梯,同时头也不回的说道:“姐你表情好猥琐。”
  史丹凤立刻恢复了原形:“小飞,你看出来了没有?爸至少是不反对了。 无心,你今天表现得也很好,我真怕你对着我爸说实话。”
  无心伸手在裤兜里掏啊掏,掏出了一块太妃糖。慢条斯理的剥开糖纸,他低头把糖填进嘴里,然后又用胳膊肘一杵史高飞:“爸,我们以后在地球不能随便暴露身份,你要向我一样,学会保守秘密。”
  史高飞认真的点头:“宝宝说得对,我应该向蜥蜴星人学习,纵算不能入乡随俗,起码也得能够自保。真是的,蜥蜴星人怎么总不给我打电话?难道他回他的母星了?不会吧,凭什么他运气这么好,想回去就能回去?”
  无心含着太妃糖安慰他:“爸,你不要羡慕他,他没儿子,很孤独的。”
  史高飞一听,立刻心悦诚服的又庆幸了。
  史丹凤上了三楼,直接去了公司。白大千为了能够有朝一日在经济层面上挑战汇丰大师,如今斗志极强,每天挑灯夜战苦读易经,并且终止了他单枪匹马的作坊式炒作,改为雇用网络水军,请职业人士为自己出谋划策。他新购置了一台电脑,把旧货淘汰给了史丹凤,并且让她勤于上网,留意各大论坛的舆论动向。
  史丹凤没了心事,一身轻松的打开电脑。片刻之后她起身绕过屏风提醒道:“白大师,今天你还没更新博客呢!”
  白大千还没来得及去剪头发,金丝眼镜前几天被佳琪一屁股坐扁了,他在附近的小眼镜店里配了副黑框眼镜。听了史丹凤的话,他愣了愣,随即却是问道:“丹凤,你会用PS软件吗?”
  史丹凤思索着答道:“会一点点,也就是美化照片的水平。”
  白大千立刻给她派了任务。而史丹凤逃之不及,只好乖乖坐回前台,在接电话卖护身符之余,开始处理白大千近几天所照的无数照片。忙了片刻之后,她隔着屏风高声问道:“白大师,你喜欢写实风格还是梦幻风格?”
  白大千扯着大嗓门答道:“写实风格,不用太帅。”
  史丹凤从早忙到晚,专门为白大千PS照片,小P而已,并不伤筋动骨。而白大千每隔一两天,必定发表新博客,博客内容除了东拼西凑故作玄妙的杂文之外,必定附加几张他精挑细选出的照片。如此过了不到半个月,一家大论坛中出现了关于他的帖子,标题为《阴阳师大叔你敢不敢不要这么帅!!!》
  帖子里面收录了他博客中的所有照片,照片中的白大千长发遮眼手指夹烟,时而行色匆匆时而静坐沉思,偶尔几张还蓄有稀疏的胡渣。帖子立刻被顶为热帖,白大千不但在网上出了名,连写字楼内的人们也开始重新审视了他。年轻的女职员们都说他有日系大叔的范儿,背地里给他起了个爱称叫欧吉桑,并且统一得了失忆症,把他先前油头粉面的唐装造型忘了个一干二净。
  白大千十分得意,还给史丹凤买了一套化妆品,以示奖励。本来他对史丹凤很有一点蠢蠢欲动的小意思,但是史丹凤既然有眼无珠的看上了无心,而他又是老树发新芽,帅得一塌糊涂,自然眼界就要高于先前,不能再天天对着自家的前台*小*姐思春。
  白大千的本事没有增长许多,但是名气一大,生意立刻就跟着红火了。史丹凤忙得坐在前台无暇起身,无心也是终日跟着白大千东跑西颠。家里只剩了史高飞和佳琪两个闲人。佳琪听见史高飞的房里有声音,便抱着一堆膨化食品走了进去:“哥哥,你干什么呢?”
  史高飞坐在床上,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我看动画片呢。”
  白大千总怕自己的女儿会被臭小子看上,所以佳琪不施粉黛,永远只有运动服穿:“我有好吃的,我们一起吃一起看吧!”  
  史高飞看了她一眼,又“嗯”了一声。
  佳琪欢欢喜喜的坐到了史高飞身边,一边用力去撕薯片的包装袋,一边伸着脑袋去看屏幕。正好一部动画片演完了,史高飞关了浏览器,自己仰起头揉眼睛。佳琪伸手去摸了触摸板,移动了鼠标箭头乱点。浏览器忽然重新开了,屏幕先是一片黑,黑了片刻之后,开始有动感音乐响起。
  佳琪往嘴里填起了薯片,史高飞也低下头睁开了眼睛。短暂的音乐过后,黑屏幕变成了一片肉色,佳琪莫名其妙的盯着看,没看明白,只听到了一个女人哼哼唧唧的叫了一长串。
  下一秒,镜头拉远,她看明白了。史高飞则是睁大了眼睛,不知道自己的电脑里怎么会有爱情动作片。  
  史高飞瞪着眼,佳琪含着薯片,两人全盯着屏幕呆住了。
  大家都很忙,所以没人去管九楼的闲人们。无心和白大千是在天黑之后才回家的,史丹凤比他们早一点,早不了几分钟,因为连衣服都还没换。
  白大千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算账,想要看看自己今天发了多大的财。史丹凤系着围裙进了厨房,一边洗菜一边对无心说道:“你猜怎么着?妈上次还往死里骂我呢,这回可能是听爸说你好了,竟然让我请假带你回一趟火星镇。可我哪有时间回去?”
  无心伸手端过了菜盆:“我洗,你切。”
  房中众人动脑的动脑,动手的动手。史高飞晃着大个子出了卧室,低着脑袋走去了卫生间。抬手搭上卫生间的门把手,他转动眼珠瞟了瞟屋中的三个人,同时下意识的一蹙眉头,随即垂头丧气的开门进了卫生间。
  白大千坐在茶几上,双手一起摁计算器,嘴里一五一十的念念有词。佳琪从史高飞的房中一闪身溜回了自己的卧室,他也没有留意。
  当晚众人吃饱喝足,各自回房休息,其中白大千是无房可睡的,只能在沙发上安身。无心是个懒人,今天奔波了一整天。上床之后把大灰雀捉到枕边放好,他闭上眼睛就睡了。而史高飞仰卧在一旁,枕着双臂望着天花板。双目炯炯的望了良久,他欠起身,伸了脑袋去看无心。无心背对着他,一手缩在被窝里,一手向上搭在大灰雀的后背上。大灰雀缩成了一块灰石头,显然也是在睡。  
  史高飞抬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心中暗叹:“幸好宝宝来的时候只是一颗卵子,没有妈妈。”
  低头亲了亲无心的短头发,史高飞蹑手蹑脚的下了床,把耳朵贴上墙壁,去听隔壁佳琪卧室里的动静。隔壁很安静,他赤着脚站在地板上,凉气顺着小腿往身上爬。
  天刚一亮,客厅里就热闹了。  
  佳琪从外面买回了馅饼,史丹凤站在厨房里煮米粥,白大千和无心蹲在地上,整理一箱子崭新的五行八卦福。煮粥的空当里,史丹凤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之后她出了厨房,对着无心又惊又笑:“妈说她给我做了八床被褥,当嫁妆。还说要把婚礼的日期定在六月,现在都快到五月了,六月怎么来得及?”
  无心仰起脸望着她笑:“也来得及。”  
  史丹凤做了一番心算,末了点头笑了:“是来得及。”
  白琉璃本来正蹲在窗台上啄小米,忽然听了无心与史丹凤的对话,他转动脑袋看了看无心,发现无心依旧低头整理着箱子,一张脸却是越来越红。一翘尾巴在窗台上拉了一点鸟屎,白琉璃横挪了一步,随即振翅一跃,扑啦啦的飞到了无心的后衣领里。无心抿嘴笑着一缩脖子,不出声。白大千忙里偷闲的瞟了他一眼,随即对史丹凤说道:“看给无心美的。”
  正当此时,史高飞出了自己的卧室。佳琪站在厨房门口,向史高飞打招呼:“哥哥。”
  史高飞不看她,换了鞋子推门往外走。佳琪的脑子永远比旁人慢好几拍,今天却是格外的机灵了,居然在半分钟后便意识到了史高飞情绪不对头。跑到门口趿拉了鞋,她慌里慌张的追了出去。
  史丹凤回到了厨房,通过窗户往外看,看到弟弟正在一蹿一蹿的在街上走,正是个火气不小的样子。佳琪飞快的从后方追上去,且从街边的章鱼丸子摊上买了一盒丸子。殷勤的凑到他身边,佳琪把丸子往他面前送,然而他驴头驴脑的一眼不看,走得却是越发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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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四十五章、大喜之日

  结婚这种事情,说复杂可以很复杂,想要简单,也能非常简单。无心把自己近来所赚的钱全给了史丹凤,而史丹凤给自己买了一根项链,一对耳环,以及几套鲜艳的裙装。这几样装备足以让她风风光光的回家乡,对于她妈赵秀芬,也算是有个交待了。   
  赵秀芬仿佛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一天三次的给她打电话,也不吵了也不骂了,心平气和的告诉她“饭店已经定了”,“迎亲车队凑齐了”,“婚礼司仪是你爸从县里找的”,“婚纱你不用管,我替你定了。你大表姨的二女婿的三舅母在县里做婚纱摄影,店里有全新的婚纱,没上过身的”。   
  史丹凤连着好几天没挨骂,很不习惯,堪称惶恐,同时发现她妈好像也不打嗝了。  
  史丹凤想把无心也包装一番,然而史高飞不肯。史高飞前一阵子闹邪脾气,总像是憋着要大疯一场,吓得家中其余众人全成了避猫鼠,连白大千都不敢在家高谈阔论了。然而邪脾气也是有保质期的,沉着脸过了一个礼拜,他渐渐的从阴转了晴。佳琪厚着脸皮再跟他搭话,他也肯理睬她了。  
  史高飞不让无心和史丹凤出门,自己却是带着他左一趟右一趟的逛大街。宝宝要结婚了,爸爸很忧伤,同时也很嫉妒,因为儿子还小,自己养他还没有养够。天气越来越温暖了,也不下雨,从早到晚永远是阳光明媚。史高飞疯狂的给无心买吃买喝买穿买戴。其中穿戴全是双份的,他自认为是在和儿子穿父子装,外人自然也管不了。史丹凤和白大千看他天天和无心穿着情侣装到处跑,统一的都愁死了,感觉他俩真是影响公司形象。   
  白大千给史家姐弟和无心放了一个礼拜的婚假,自己预备在公司里独挑一个礼拜的大梁。而在启程回火星镇的前一晚,史高飞带着无心去市中心吃重庆火锅。无心新得了个触屏手机,在火锅开锅之前,他调出了手机里的小游戏。白琉璃被他随身携带了来,此刻站在手机屏幕前,他开始用尖嘴去啄屏幕上的小飞机,小飞机四处乱飞,然而他一啄一个准,啄中之后发出“啪”的一声响,是小飞机四分五裂的爆炸了。   
  无心任着他玩,自己伸筷子从火锅里捞出了一块肉。先把肉塞到嘴里唆了唆红油,他用牙齿小小的咬下了一点肉丝,用手指捏着要去喂给白琉璃。  
  然而白琉璃忙着打飞机,不肯吃。   
  当天晚上,史丹凤和史高飞蹲在客厅里收拾行装。无心独自趴在卧室床上玩手机。白琉璃忽然脱了大灰雀的身,飘飘摇摇的悬在了他的正前方。无心抬头向他笑了笑,然后低头继续玩手机。   
  白琉璃开了口:“无心,很奇怪,你为什么要认一个年轻人做父亲?”   
  无心回头望了望房门,见房门是紧闭着的,便压低声音答道:“他对我很好,我愿意给他做儿子。况且对我来讲,年龄是没有意义的。”   
  白琉璃听得心悦诚服,乖乖回到了大灰雀体内。照理来讲,无心已经把话说得十分清楚了,本无须再赘言。可是盯着手机沉默片刻,他嘴皮子做痒,意犹未尽的又抬起了头:“白琉璃,算年龄的话,你也是我的灰孙子哩!”
  话音落下,他被大灰雀凶猛的啄了一头包。
  翌日清晨,无心跟着史家姐弟出了门。天气热了,三个人全穿着短袖T恤,又因为无心和史高飞的T恤前襟全印着一只愁眉苦脸的大狗,史丹凤看了不忿,也穿了一件同样图案的女款T恤。三个人上了火车,一名中学男生坐在他们对面,对着他们看了又看,怀疑他们是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因为胸前的狗脸苦大仇深,正是个受了迫害的模样。
  半天之后,他们在县火车站下了火车。史一彪驱车前来迎接,把他们一直送到了火星镇的家中。赵秀芬薄施脂粉淡扫蛾眉,风韵犹存的前来招待新女婿。没等无心在史家坐稳,史丹凤的七大姑八大姨闻听了消息,当即蜂拥而至,倒要看看史家的大姑娘在江口市找了个什么货色。及至进了史家的门,七大姑八大姨们围住无心,先是对着他一起愣了一下,随即笑眯眯的拐弯抹角,开始问他的岁数。无心坐在沙发上,因为从来不曾受过如此虎视眈眈的注目,所以几乎要脸红。史丹凤坐上了沙发扶手,替他答道:“二十二,还小呢!”   
  七大姑八大姨们知道她是找了个小女婿,然而没想到竟然小了将近十岁。欢声笑语的恭喜了一番之后,众妇女们络绎告辞。及至走远了,她们把史家的新闻重新嚼了一遍,末了达成两点共识:第一,无心肯要史丹凤,肯定是看上了史家的钱;第二,史丹凤找了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将来必定会被小白脸子抛弃。终上所述,史家大姑娘还是不幸福。
  赵秀芬并不知道老姐妹们的高论,忙忙的带着女儿试婚纱,又向家里人展示了她雇人缝纫的八床被褥。史一彪一句好话没有,说预备被褥之举纯属山炮行为。赵秀芬看了他一眼,见他穿着一身单薄的黑色衣裤,桥墩子似的站在屋子中央,身上肥肉一圈叠一圈,掐掉脑袋就是一大摞轮胎。   
  一声不吭的收回目光,赵秀芬忽然感觉自己不再爱史一彪了。   
  史一彪原地转了个方向,继续发言:“无心,有句话我早就想对你说了——你能不能把你那美瞳给我摘了?人家小姑娘爱漂亮,整俩大黑眼珠子还情有可原。你一个小伙子,跟着凑什么热闹?你说你把自己弄得像大眼贼似的,好看吗?”  
  无心没听懂,惶惶然的去看史丹凤。史丹凤当即伸手去揉了他的眼睛:“爸,你看清楚了再说话。什么美瞳啊,他是天生的大眼睛,天生丽质难自弃,要摘就得摘眼珠子了。”  
  史一彪在镇上另找了一套单元房做新房,无心和史高飞在新房子里住了两天,第三天到了婚礼吉日,他兴奋得失眠了整整一夜。凌晨时分起了床,他和史高飞在卧室里试穿西装。白琉璃蹲在床头,看史高飞蹲下去给无心整理裤脚,又听无心小声的叮嘱史高飞:“爸,千万记住了,今天当着外人的面,你别叫我宝宝,我也不叫你爸。”  
  史高飞抬了手,把两只胳膊肘架在了膝盖上。深深的垂下头,他用力的一吸鼻子,随即带着哭腔开了口:“你被地球人拐走了。”
  然后他开始吭哧吭哧的闷声哭泣,鼻涕眼泪淌了满脸。无心扯了一大团面巾纸,俯下身四脚着地的歪了脑袋,从下向上去看史高飞。史高飞的睫毛湿漉漉的,泪水大滴大滴的往下落,噼里啪啦的全砸上了地板。忽然察觉到了儿子的目光,他抬起双手一捂脸,索性哭出了声。   
  无心去拉他的手腕,拉不开,只好用面巾纸擦拭他指缝中溢出的眼泪。而史高飞躲在自己的大巴掌后面,哽咽着说道:“没想到……你还没满周岁……就被他们捉去结婚了……我自己也很失败,竟然和地球人……我们父子两个,在地球上真是全军覆没了……”
  无心听糊涂了,一时间不知如何安慰他才好,只好陪着他在地上跪了半天。幸而史高飞以大局为重,哭过一阵之后也就收了眼泪。红着眼睛和鼻尖站起身,他拉开窗帘站到窗前,在黎明的霞光之中给无心系领带结。
  史一彪虽然重男轻女,但是并不肯潦草对待女儿的婚礼。东拉西扯的调动来了二十辆黑色奔驰,他组成了一支整整齐齐的迎亲车队。装点车队的鲜花则是连夜从县里运过来的,每一朵花都鲜灵灵的带着水珠。无心坐在头车的副驾驶座上,手里捧着一束沉甸甸的玫瑰花。史高飞和伴郎坐在后排,史高飞双手托着儿子的宠物大灰雀,伴郎是个十八岁的英俊小伙子,腿上放着个大旅行包,里面装着无数红包。   
  车队开得很慢,无心每隔一分钟便要回一次头,看看史高飞,看看白琉璃。白琉璃卧在史高飞的手里东张西望,黑豆大的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及至车队到了史家楼下,在鞭炮声中,无心抱着玫瑰花下了汽车。听说史家的老姑娘终于出阁了,整座小区的居民们都起了个大早,来看看史家新女婿的真面目。新女婿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笔挺西装,宽肩长腿浓眉大眼,面孔本是雪白的,然而被胸前的玫瑰花烘出了满脸鲜艳的朝霞,黑色瞳孔中更是映出了点点红花瓣,花瓣随着他的目光闪烁流转。  
  观众们都感觉自己没白起早,不虚此行。如此漂亮的新郎,实在是难得一见的。   
  等到摄像师摆好机器镜头了,新郎率先进入了单元楼内,紧随其后的是全副武装的伴郎,史高飞排到了第三位,手里托着一只大灰雀。   
  史家房门紧锁,但是无心在伴郎的指导下只略求了几句,赵秀芬便让人开了门。史家装了一屋子大姑娘小姑娘,叽叽喳喳连说带笑,因为新郎是特别的年轻貌美,所以全憋着劲要狠狠刁难他一顿——直到史高飞托着鸟进了门,面沉似水的扫视了她们。   
  史家大姐可以不必怕,史家二哥却是不能不怕的。姑娘们立刻端庄了许多,也不堵着卧室房门逼新郎学狗叫了。无心有些遗憾,因为难得能有机会做新郎,他不在乎学狗叫发红包。   
  赵秀芬和颜悦色的叫了史高飞,让他去脱了西装外套擦一擦汗。想方设法的暂时把儿子哄走了,她很得意的让女孩子们继续闹。然而女孩子们闹着闹着又不闹了,因为史高飞拿着一条毛巾回了客厅。高人一头的站在正中央,他一手托鸟,一手擦汗,表情十分不善。   
  赵秀芬不敢再闹,开了房门把无心放进了卧室。而史丹凤穿着婚纱坐在闺房床上,因为凌晨被本镇的首席化妆师美化了一番,所以此刻脸蛋极其红,眼皮极其亮,眼线极其黑,睫毛极其长。羞答答的瞟了无心一眼,她微微扭脸垂头,一脑袋长卷发被发胶固定在了头顶心,从背后看,脑袋上下足有两尺多长。  
  无心一直认为史丹凤长得好,是天生的美人坯子,然而如今见了她如鬼似魅的新形象,不由得也有些腿软。史高飞从门口向内伸了脑袋,看清他姐之后惊了一声:“我的亲娘啊!”
  赵秀芬立刻殷勤答道:“儿子,叫妈有什么事?”  
  无心把史丹凤拦腰抱出新房,下楼送进了迎亲的头车里。又因为无心无父无母,所以车队直接开去了饭店。饭店和宴席自然也全是本镇最高级的,一共摆了一百多桌。典礼结束之后,史丹凤在饭店里脱了婚纱改穿旗袍。身体一苗条,越发显得她头型霸气。在她和无心挨桌给客人敬酒之时,史高飞追着她那个高耸入云的脑袋瞧,越瞧心里越难过,感觉自家宝宝被他姐这个老娘们儿给玷污了。   
  等到史丹凤和无心敬到了他这一桌,他端起酒杯碰了碰嘴唇,看他姐的面孔如同调色板一样,假睫毛也如同帽檐,脑袋更似大钻头,仿佛一个倒立就能扎到地里去了。   
  一句恭喜的话也没说出来,他低头对着手里的大灰雀,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宴席散后,史高飞跟着新婚夫妇回了新房。史丹凤钻进浴室对自己痛加涤荡,直洗了两个多小时,才洗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擦着头发走进客厅,她疲惫的说道:“我说我要自己化妆,妈偏不同意。结果可好,把我画成妖怪了。”  
  无心长长的躺在沙发上,对着史丹凤呻吟了一声,他颤悠悠的伸出了一只手,细着嗓子唤道:“姐……”
  史丹凤不为所动的说道:“别装了,哪有那么累!”  
  无心讪讪的放下了手,扭脸去对史高飞说:“爸,去切个西瓜,要冰镇的。”   
  史高飞本是席地而坐在看电视,听了儿子的命令,他打了个哈欠起了立。而在他往厨房走时,房内的手机响了。史丹凤走去接了电话一听,对方却是白大千。  
  她以为白大千是来向自己道喜的,然而白大千却是劈头问道:“丹凤,你弟弟呢?他怎么不开机?”  
  史丹凤懒洋洋的坐在了无心身边:“他那破手机可能又没电了,白大师,你找他有事?”  
  白大千答道:“对,有事,他在你身边吗?”  
  史丹凤去厨房把手机给了史高飞,然后拧开水龙头,冲洗一只绿皮大西瓜。在哗啦啦的水声之中,她忽然听到手机听筒中传出一声怒吼:“史高飞!你是畜生!我操你娘!”  
  史丹凤立刻关了水龙头,听白大千把嗓子都喊劈了,而史高飞握着手机呆站在厨房门口,却是愣怔怔的一言不发。伸手夺过手机,她开口问道:“白大师,怎么了?有话慢慢说。”   
  白大千在电话里做了个嘶哑的深呼吸,然后答道:“丹凤,史高飞把佳琪给欺负了!他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把佳琪给欺负了啊!!”   
  史丹凤一听“欺负”二字,顿时有了知觉:“他——他和佳琪?佳琪说的?”   
  白大千忍无可忍似的又怒吼了:“佳琪会说个屁!佳琪懂什么?”   
  话音落下,他勉强压了压脾气,开始讲起了来龙去脉。原来他对佳琪是常年的当爸又当妈,又因为佳琪着实是智商偏低,所以他对女儿照顾得格外细心,连佳琪每个月要用的卫生巾都是他亲自预备,约摸着时间快到了,他便提前买好放到卫生间里。
  然而上个月,他发现卫生巾始终是没开封。   
  他知道佳琪不会诉苦,生了病也不知道告诉人,于是带着佳琪去了趟医院——他以为女儿至多是内分泌失调,然而几个项目查完了,他得知佳琪已经有了将近两个月的身孕。  
  脑子里当场“嗡”的轰鸣了一声,他险些晕倒在了医院的妇科诊室里。强定心神带着佳琪回了家,他把门一关,开始逼问女儿“他”是谁。   
  佳琪害怕了,不是因为怀孕而怕,她是被白大千的凶恶神情吓住了。脑筋随之停了转,她怯生生的靠墙站着,白大千越是咆哮着问,她越是嚎啕大哭的说不出。白大千急了眼,抄起一把塑料刷子,把她狠揍了一顿。   
  最后,他终于从佳琪的嘴里揍出了答案。佳琪莫名其妙的挨了顿打,坐在地上哇哇的哭,嘴咧得像瓢似的,眼泪顺着脖子淌。白大千看着佳琪,又想起了佳琪她妈,心里一下子就苦死了——他只是一眼没照顾到,他忙着赚钱,真的只是一眼没照顾到。
  这事他没法对别人说,史高飞又是个疯疯癫癫的,于是他只能反复的问史丹凤:“我怎么办?你说我该怎么办?”
  史丹凤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因自家失身的是弟弟不是妹妹,所以她比白大千要轻松一些:“白大师你别急,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必定要给你一个答复。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好像一家人一样,小飞要是敢胡闹,我也不会允许的。”
  三言两语的先安抚了白大千,她挂断电话转向了史高飞,横眉怒目的问道:“小飞,你把佳琪怎么了?”   
  史高飞骤然抬手抱住了脑袋,歇斯底里的喊道:“我怎么知道电脑里会有A片?不让佳琪看,佳琪非得看!好,我错啦,我错了行了吧?!”
  史丹凤嗤之以鼻:“少跟我装马景涛!我告诉你啊,你跟我叫是屁用没有。反正佳琪已经怀孕了,你身为男子汉,不能不负责。”
  话音落下,她又暗地里偷偷一咧嘴,因为片子是她下的——全怪无心非得求她“下个崽”,结果下完之后,她和无心全忘了看。
  史高飞侧身一靠门框,一脸茫然的问道:“我怎么负责?”  
  史丹凤想了一想,忽然一拍巴掌:“小飞,要不然……你把佳琪娶了吧。你不总说她像李嘉欣吗?”
  史高飞摇了摇头:“林嘉欣。还有,我不想和地球人结婚。”
  史丹凤严肃了面容,正色问道:“和地球人睡觉的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会有今天呢?”   
  她转身走到料理台前,拿起菜刀切西瓜:“我不和你说了,我去和爸说。你也别装委屈了,你有什么可委屈的?”  
  史高飞缓缓的向外扭头,看到无心试试探探的走来了。天气热,无心已经脱了外面衣裤,只留了一条大红色的三角裤衩。精赤雪白的停在厨房门口,他先背过手挠了挠屁股,然后向史高飞一探头:“爸?”
  史高飞歪着脑袋垂下眼帘,喃喃的说道:“我不是委屈,我是后悔。我竟然和地球人□了。”   
  史丹凤把一大盘西瓜端给了无心:“无心你别理他,我看他是得便宜卖乖。我要是白大千,我都舍不得把佳琪嫁给他。”
  无心把西瓜端到了客厅茶几上,然后回来去拽史高飞:“爸,吃西瓜了。”   
  拽了第一下,没拽动,第二下拽动了,无心把史高飞牵进客厅,一边牵又一边回头,对着史丹凤做了个鬼脸。
  史丹凤给史一彪打了电话,如实讲述了弟弟的罪行。史高飞坐在沙发上听着,始终是垂着脑袋一言不发。入夜之后,无心说要和史丹凤同房睡觉,他“嗯”了一声,也不反对。直挺挺的躺在沙发上,他望着天花板不闭眼——其实也不是嫌佳琪不好,佳琪没什么不好的,可她毕竟是个地球人。他怎么能和地球人结婚?怎么能给小儿子找个地球人后妈?
  至于佳琪的智商问题,他倒是完全没往心里放。   
  心事重重的翻了几个身,他睡不着觉。卧室里面隐隐响起了扑通扑通的声音,是床垫子在上下起伏。史高飞听而不闻,继续思索着自己的心事。  
  史丹凤本来打算在火星镇住满一个礼拜,然而在新婚第二天,史一彪和赵秀芬便难得的同行而来了。  
  他们不敢招惹儿子,所以躲在卧室里偷偷的问女儿。问过一场之后,赵秀芬点了点头:“哦……姑娘是有点儿傻。你说她长得挺好?”   
  史丹凤点了头:“不是我说的,是小飞自己说的。小飞总说她像个什么明星——李嘉欣还是林嘉欣来着?”   
  史一彪又问:“生活能自理吗?”   
  史丹凤笑了:“洗衣服做饭全能,也会逛市场买东西。但你要是让她上学念书,她肯定不行。”   
  史一彪和赵秀芬对视一眼:“要不然,我们去亲眼看看吧!”   
  史一彪说到做到,当天下午便启了程。顺便带走了女儿女婿儿子以及糟糠之妻。从火星镇到江口市,大概是三百多里的路程,当晚天黑之后他们到了市郊写字楼,史丹凤率先下车往楼内走,正好遇上了三楼一家公司里的女职员。抬手向着楼上一指,她小声问道:“小张,我们公司关灯锁门了吗?”   
  张小姐答道:“没呢,你们欧吉桑现在天天晚上在公司里熬夜。”   
  史丹凤得了消息,便把父母带上了三楼,免得当着佳琪的面讨价还价,会伤了佳琪的心。到了公司门口,她让无心和史高飞留在外面,自己带着父母推门进了办公室:“白大师,是我,我回来了。”  
  她一边说一边绕过了屏风。而白大千本是坐在写字台后看书,此刻闻声抬起头,他扶了扶黑框眼镜,垂下的半长头发居然夹杂了几丝白色。   
  史一彪和赵秀芬睁大了眼睛,一起被白大千的沧桑风采震慑住了。
246 双喜临门



  白大千已经过了最愤怒的气头,又连着熬了几天的夜,精气神不足,所以在见到史一彪夫妇之后,并没有奔突咆哮。让史丹凤去凑了三把椅子,他请史一彪和赵秀芬坐了,然后自己把写字台后的沙发椅拽到两人对面,他一边落座,一边沉重的叹了口气。   
  史一彪身为火星镇的首席土豪,本来是轻易不把人往眼里放的,然而此刻面对着忧郁落寞的白大千,他紧了紧一身的肥肉,竟是不由自主的加了小心。赵秀芬坐在史一彪身边,则是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脸和头发——准亲家太帅了,导致她有一点自惭形秽。
  史丹凤走到了白大千身边,弯下腰低声告诉他道:“小飞也回来了,他不懂什么,只会添乱,所以我没让他进办公室。无心在外面陪着他呢。”  
  话音落下,没等白大千表态,史一彪紧跟着开了口:“兄弟,有话就让咱们做长辈的说吧,我那儿子你应该也了解,说实在的,凭着他的所作所为,我今天都没脸来见你。可是为人父母的,还不能真不管他。”随即他开始大打悲情牌:“唉,不瞒你说,我们两口子都要被他折磨死了。你看我媳妇,刚五十出头,都老成什么×样了?还不都是为他愁的?”
  此言一出,赵秀芬当场沉了脸,心想也就你个狼心狗肺的看我老,其实我老个屁啊!说我老,也不照镜子看看你那肥德行!
  史丹凤本想坐下旁听,可是听了个开头之后,她感觉父亲虽然语言粗俗,但是姿态挺低,不至于得罪了白大千,于是便起身绕过屏风,推开大玻璃门去看无心和史高飞。见史高飞在走廊里靠墙站得挺稳当,她放了心,转身又回去了。
  史一彪还在心平气和的侃侃而谈,每一句话都说得特别在理,语重心长的先道歉后负责,一边贬低自家儿子,一边抬高白家女儿,末了他起了身,一定要上楼去瞧瞧佳琪。   
  而在另一方面,白大千其实根本没想和史家结亲——他早下了供养女儿一辈子的决心,根本不需要再招一个精神病女婿。只是女儿肚子里的孩子不好处理,白大千真不忍心带女儿去做人工流产,但是更不忍心把女儿嫁给史高飞。
  史一彪看出了白大千的犹豫,于是开始不动声色的展望未来,话里话外的又亮家底又许大愿。白大千听着听着,听出了兴趣,心想莫非姓史的小子还是个富二代?  
  一行人等上了楼,进门之时正赶上佳琪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眼见家里骤然来了陌生客人,她怯生生的站起了身,还是运动服马尾辫的造型。史一彪热情活泼的先开了口:“佳琪看电视哪?”
  佳琪看他胖得有趣,不由得笑了一下:“嗯。”
  赵秀芬落后了一步,两只眼睛紧盯着佳琪看。依着她的审美,她感觉佳琪的模样其实比自家女儿更好——自家女儿细胳膊长腿的,不是个富贵的体格;而佳琪偏于白胖,胳膊腿儿都浑圆有肉,眼睛明亮,头发厚密,一笑还有俩酒窝。
  史一彪进入客厅,自来熟的继续和佳琪对话。佳琪虽然不认识他,但是看他笑眯眯的像尊大弥勒佛,故而也就不很怕生,他有问,她就有答。赵秀芬留着心眼侧耳倾听,发现佳琪的言谈举止都带着小女孩气,但是有条有理清清楚楚,并非胡言乱语。心里暗暗的有了计较,她转身一拽史高飞,又向佳琪的方向使了个眼色。   
  史高飞磨磨蹭蹭的走上前了,不情不愿的说道:“佳琪,我给你带了礼物。”  
  佳琪坐在沙发上,飞快的仰脸看了他一眼,然后撅着嘴低了头,小声嘀咕道:“哥哥,爸爸不让我和你说话了。”   
  史高飞想了想,忽然有些不耐烦:“其实也不是什么好礼物,是我们镇特产的芝麻糖,不大好吃,也不值钱。”   
  佳琪垂头揪着袖口上脱出的线头,略略的有一点委屈,因为前几天挨了父亲的打,而且怀孕了。怀孕之后就要生小孩,这一点她是知道的,但知道归知道,知道而已,并不能领会吸收。她不敢再和父亲提自己怀孕的事,要提只能和史高飞提,也并不是要和史高飞算总账,只是毕竟挨了一顿打,她想找个对象诉诉苦。
  史一彪坐到了佳琪身边,坐得半面沙发向下一陷。对于佳琪,他是特别的和蔼可亲,一是为了向白大千示好,二是想要考察一下佳琪到底傻到了什么程度。   
  满面春风的看着佳琪,他先是表示惭愧,说火星镇太小,没有什么像样的好土产可以往外带,紧接着话锋一转,他从火星镇的“小”,说到了江口市的“大”。城市这么大,人们上下班可就不大容易,尤其是城郊一带没有高档社区,将来小飞和佳琪结了婚,必定得搬到市区里住。他们两个是闲人,倒也罢了,但白老弟早晚来回太不方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买车的事情不能耽搁,须得和买房同时进行——买房子要买大的,白老弟是做学问的人,将来家里添了孩子,吱哇乱叫的吵到白老弟怎么办?自家儿子不争气,做父母的免不得就要多操心,等到将来孩子出世了,可以让做婆婆的过来伺候月子兼看孩子做饭。婆婆忙不过来,再雇个保姆也就够了。
  白大千听到这里,有些傻眼,心想史高飞一副欠揍的熊样,史高飞的爹却是如此豪爽。这么痛快的爹养出那么糟糕的儿子,真是可惜了史一彪这个人。   
  史一彪看出佳琪傻得有限,而且白大千不是很想把女儿嫁给自家的儿子。为了巩固儿子的胜利成果,他决定采取金元外交的政策——二三四五奶始终是没有为他再生出个一男半女,史高飞是他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儿子要结婚了,做父亲的还能在钱上打小算盘吗?   
  夜深之时,他和赵秀芬告辞离去,明天再来继续商量婚事。白大千对他挽留不住,而他临走之前去了趟卫生间,出来之后往佳琪手中塞了张信用卡:“叔叔今天来得太匆忙了,什么都没给你带。明天让你哥哥陪你出去玩,想要什么自己买。你哥哥要是不听话了,你告诉叔叔,叔叔替你教训他。”   
  白大千见状,立刻上前阻拦。哪知史一彪匆匆穿鞋,随即身形一晃,把自己硬甩出了门;白大千拿着卡再去追赵秀芬。赵秀芬也立刻做了撤退。白大千万没想到史家夫妇全都具有移形换影之术,居然说走就走了个无影无踪。  
  白大千一时没了主意,史高飞生出了负罪感,也悄悄的回了卧室。房内的人各就各位休息了,楼下汽车发动起来,史一彪和赵秀芬却是还有精神。赵秀芬感觉丈夫有些过于大方了,史一彪却是不以为然:“你懂个屁!我得先哄着他们白家,让佳琪把孙子给我生下来!”   
  怀揣着这个指导方针,史一彪向白大千发动了进攻。白大千前半生一直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除了穷困就是潦倒,如今虽然赚到钱了,但一身的穷气还未褪尽,见史一彪挥金如土,便神昏目眩的把持不住,看史高飞也顺眼多了。又因为佳琪实在是喜欢史高飞,挨了胖揍之后还敢偷偷摸摸的向他搭讪,所以白大千一咬牙一狠心,同意了这桩婚事。  
  史丹凤作为旁观者,本以为父母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已经够卖力气,还在暗暗的受宠若惊,哪知如今见了父母对待弟弟的卖命劲头,才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根本没有上升。她结婚时,史一彪只给了她十万块钱做陪嫁,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轮到史高飞结婚了,史一彪不但在市区给他买了价值上百万的精装新房,房子楼下的车库里还停了一辆代步用的帕萨特,虽然弟弟根本不会开车。   
  婚礼依旧是在火星镇举行,然而佳琪的化妆师是从江口市请来的,婚纱礼服全是订制的,迎亲车队的规模也比她那时候大了三倍。婚礼这一天,佳琪被化妆师装扮得千娇百媚,脸盘也小了,眼睛也大了,本来史高飞一口咬定她像林嘉欣,可是在典礼这天,年轻的宾客们一致认定她更像韩佳人。佳琪事先受了白大千的嘱咐,在典礼上一言不发的只是笑。她不说话,旁人以为她是新娘子脸嫩,也看不出她的异常。
  及至婚礼结束,史家的一双儿女算是一起出了名——一个老姑娘,一个精神病,居然一个嫁了小帅哥,一个娶了小美女,不由得要让人感叹金钱的力量。   
  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史丹凤和史高飞成了县里的励志姐和励志哥。   
  婚礼结束之后,众人各归其位。白大千没时间去驾校学开车,所以只好还是住在公司楼上的出租屋里。史丹凤想和无心在公司附近租一套小房子,但是史高飞又不同意了。
  “我们一起住!”他对史丹凤说:“你放心,佳琪在结婚前已经向我保证过了,她不会欺负宝宝的,将来她生了小孩子了,也不可以偏心。”   
  史丹凤正要回答,可话未出口,无心却是对她一挤眼睛。   
  史丹凤闭了嘴,在无心的授意下,她当晚回了公司去住。无心留在史高飞的新房子里,先是趴在大床上玩手机,调出了小游戏让白琉璃打飞机。等白琉璃把手机屏幕的保护膜啄出一片坑了,他扔了手机坐起身,对着正在看电视的史高飞和佳琪说道:“爸,我明天想去和姐住。”
  史高飞惊讶的回头看他:“为什么?当初说好只是借给她的,怎么,她还借起没完了?”   
  无心溜下大床,走到两人面前站住。先从佳琪手中的小果盘里拿了一颗小番茄扔进嘴里,他随即说道:“我想和姐睡觉,就像你和佳琪睡觉一样。”  
  史高飞登时起了身:“开什么玩笑?你才刚满一周岁啊!”   
  无心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我不管,我已经和姐睡过了,以后还想睡。你不同意,我就生气了。”  
  史高飞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宝宝,你这么不听话,是不是欠揍了?”   
  无心当即往地上一坐:“你敢打我,我就满地打滚给你看!”   
  史高飞俯身想要去把他拽起来:“不行!你跟爸爸和佳琪一起睡!”   
  无心的动作极快,不等他触碰自己,已经抱着脑袋滚向了门口——依他的原意,只是吓一吓史高飞而已,哪知地板光滑,他的力道失了控制。史高飞眼前一花,发现他已经滚没了影。紧接着前方黑暗中响起一声闷响,无心哀哀的发出了声音:“爸,我的头撞到沙发腿了。”   
  史高飞摸黑跑了过去,摸摸索索的在沙发前找到了儿子。无心捂着头上痛处坐起了身,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爸,我和地球人不一样,我长得很快,已经长大了。我……我要……我想……爸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史高飞蹲在黑暗之中,心里为难极了。起身坐上了沙发,他把无心也拉扯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从上到下摸着儿子的长胳膊,他低声说道:“我知道白大千为什么在婚礼那天掉眼泪了。”   
  无心给了他一个侧影:“爸,我结婚那天,你也哭了。”   
  史高飞抓起了无心的一只手,从手腕慢慢的捏到手掌,再从手掌一根一根的捏过手指。末了把这只手送到嘴边轻轻的咬了咬,他仰头望着无心又问:“那你以后不要爸爸啦?”   
  无心在他大腿上转了个身:“我只是和姐一起睡觉而已,你要是想我了,我就还回家来。白天你也不要闲在家里,你到公司和我一起做事赚钱。我要赚钱养姐,你也得赚钱养佳琪和小孩子啊!”   
  史高飞摇了摇头,小声说道:“我可以养佳琪,不过我不想养小孩子。那小孩子的血统不纯粹了,一定会长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地球人。宝宝,爸爸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无心不再说话了,只是向史高飞的怀里一靠。   
  佳琪穿着拖鞋,噼里啪啦的走出来了,将一只手机递给了史高飞:“有短信。”
  史高飞一手搂着无心的腰,一手打开手机短信。无心和他一起低了头,只见屏幕上面写着清清楚楚的一行字:“你是外星人吗?我是蛇精。”   
  史高飞本是悲悲戚戚的在发牢骚,此刻见了这条短信,却是当即乐得“哈”了一声。一把将腿上的无心推到一旁,他开始认认真真的回短信。从这开始,无论是无心和他说话,还是佳琪让他吃小番茄,他都一概不理睬了。  
  史高飞发了半宿的短信,无心在客房陪白琉璃玩了半宿的手机游戏。白琉璃现在从早到晚的打飞机,技艺已臻化境,只要游戏音乐一响,他便对准屏幕,发了疯似的狂啄三分钟,啄得手机屏幕一脸麻子。  
  无心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他,所以由着他玩。长条条的趴在客房床上,他一只手扶着手机,一只手垫在头下当枕头。昏昏欲睡的闭了眼睛,他忍无可忍的打了个打哈欠,顺便对着白琉璃展示了自己的嗓子眼。   
  “白琉璃,不要走了。现在猫头鹰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你一个人在山里多寂寞,不如跟着我混,看我现在混得多好。”他如是说道。   
  白琉璃啄中了最后一只小飞机后,离开鸟身现了形:“你什么时候回家?”   
  无心恍恍惚惚的答道:“总得再过五六十年吧?我得给爸和姐养老送终。白琉璃,不要走了,修炼算什么要紧的事?趁着我在外面,你也跟着我开开眼界吧。明天我带你去乡下捉鬼,我去把鬼打散,你去吃掉魂魄。好不好?”
  白琉璃向下沉,一直沉到了被褥表面。依着他的意思,他是想要尽早回家的,因为对于鬼神精怪来讲,他的家是一块风水宝地。不过想想地堡里的那种寂寞,也的确是有些难熬。   
  无心睡眼朦胧,挣扎着重新启动了游戏,然后含含糊糊的说道:“我多找些鬼魂给你吃,不也是一样的?和我在一起,多快乐啊!”
  然后他从鼻孔里呼出两道气流,彻底睡着了。白琉璃则是慌里慌张的附回鸟身,对着屏幕又啄了一气。
  翌日清晨,无心早早起床,吃了佳琪预备的热馒头之后,他匆匆下楼去赶公共汽车去郊外写字楼。站在公共汽车站旁,他忽然看到路边的绿化带里藏着一只非常小的猫崽子。灵机一动走了过去,他对着怀里的白琉璃问道:“你想不想做猫?鸟太小了,我真怕夜里翻身时会把你压扁,你不如改做一只小猫,或者小狗。”
  胸口凉了一下,是白琉璃现了身:“不好,这猫很丑。”   
  无心想了想,紧接着起了身,也不等车了,沿着步行道往前走——他记得前方有一家小小的兽医院,兼给宠物拉皮条以及代售小崽子。兽医院还没有开始营业,但是已经开了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里里外外的扫地。无心进去转了一圈,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东西,正是一只小小的虎斑纹猫。  
  白琉璃不肯去上小猫的身,因为小猫没有尖嘴,不能打飞机。无心饶有耐心的哄了他半个小时,正是口干舌燥之际,迎面却是 上了白大千。
  白大千刚下公共汽车,一路走得飘飘然,是个意气风发的模样。对着无心一点头,他开口问道:“佳琪和小飞怎么样?”  
  无心答道:“挺好!”   
  白大千又问:“从哪儿弄了一只猫?不会是买的吧?养狗多好玩,养猫有什么意思?你到办公室等我吧,我上午去趟金光寺,中午回家,下午我们一起下乡。”
  无心连连答应,然后两人分道扬镳。无心继续摆弄他的猫和鸟,白大千也在路边坐上一辆出租车,直奔了金光寺。婚礼前夕,汇丰曾经派徒弟给佳琪送了一份小礼物,是白玉的小挂饰,一尊观音一尊佛,有道是“男戴观音女戴佛”,正好把小两口全照顾到了。   
  平心而论,东西不算昂贵,无非是一点心意。白大千若是处在往昔落魄的时候,收就收了,不会道谢。然而如今他也算是小小的发达了,不禁一身皮肉做痒,跃跃欲试的想要跑到汇丰面前自吹自赞一番。   
  大清早的,商场尚未营业,他又不想空手登门。在金光寺外的一家花店里,他买了一大束火百合和马蹄莲。捧着这么一大束热热闹闹的鲜花进了寺门,他洋洋得意的,还感觉自己这礼物挺高雅。
  汇丰前一阵子去台湾访问了,昨天晚上刚回了来,夜里没睡好,如今又要强打精神接待冤家弟弟,不由得就憋了一肚子起床气。白大千还未开口,他坐在一把硬木椅子上,已经横眉怒目的犯了嗔戒。白大千看了他这副尊容,登时有了饱腹之感,先前预备的妙语也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了。扬着大脸站在屋子中央,他吊儿郎当的说道:“告诉你一声,佳琪已经结完婚了,多谢你送的那对小玩意儿。”   
  汇丰横了他一眼,又做了个深呼吸,是强忍着不咆哮的模样。   
  白大千把手里的鲜花往他怀里一搡,然后爱答不理的说道:“走了,再会。”  
  房门一开一关,他是真走了。汇丰大师因为在台湾住久了,对岸文化的余波还在他的心灵中荡漾,故而此刻拿起鲜花往旁边桌上一摔,他气急败坏的嘀咕道:“阿弥陀佛,真是有够讨厌的!”
  白大千离了金光寺,顺路又去看了女儿。家里只有佳琪一人在家,白大千问道:“小飞呢?”   
  佳琪现在变得很馋,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总是在大嚼:“他说他要去火车站接朋友。”   
  白大千一愣:“他那样的还有朋友?谁啊?”  
  佳琪摇了摇头:“我不认识,好像是蜥蜴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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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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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四十七章、蜥蜴来访

  史高飞在清晨时分就抵达了火车站,可是直到下午才等到了他的好朋友蜥蜴星人。大蜥蜴化为人形,混在一群十七八岁的小民工里,背着个长包挎着个扁包,手里还拎着一只小塑料袋,塑料袋里放着一根黄瓜。  
  虽然他和史高飞不是一个星球的同胞,但史高飞总觉得他和自己同命相怜,同为外星遗孤,应该联合起来在地球上做一番大事。手里举着白大千给佳琪买的小花伞,他人高马大的站在出站口外的人海中,热情洋溢的和大蜥蜴握了握手:“你们蜥蜴星球的时间和地球时间不同步,我等了你六个多小时,中间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快要热死了!”  
  大蜥蜴常年在阴暗潮湿的岩洞里过日子,如今站在烈日骄阳下,一双灰眼睛不禁有些要睁不开。先掏出一副太阳眼镜戴好了,大蜥蜴躲在镜片后面审视史高飞,同时回忆往事,认定自己在短信里把话说得很明白,绝不至于让史高飞误会到提前六个小时来接站。但他作为一只善解人意的蜥蜴,认为无论如何史高飞的确是吃了苦头,自己理所当然的应该表示愧疚与同情。把手里的塑料袋打开,他把黄瓜拿出来递向了史高飞:“要不要吃?洗干净的。”  
  史高飞其实不大爱吃黄瓜,但是此刻饥不择食。接过黄瓜咬了一口,他一边咔嚓咔嚓的咀嚼,一边把大蜥蜴带上出租车,直奔了自己的新家。  
  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们在小区门外下了车。史高飞夹着小花伞,把大蜥蜴一路带到了自己家中。在他们进门之时,佳琪正坐在客厅里吹着空调吃西瓜。忽见史高飞把朋友带回来了,她捧着一瓣西瓜站到门口,很好奇的上下打量大蜥蜴。史高飞随手关了房门,同时开口说道:“佳琪,他就是我说的蜥蜴星人,你看他现在这样子挺帅吧?变成大蜥蜴之后更帅!嘴那么长,牙那么大!”  
  大蜥蜴有好几年不曾到外人家中做客了,此刻颇为拘谨的在门口放下了自己的长扁两包,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只皮夹,又从皮夹中抽出了一张身份证:“外星人,为了便于在人间活动,我在上次人口普查的时候,设法上了户口办了身份证,所以,请叫我的人类名字吧!”  
  史高飞接过身份证一瞧,随即仰天长笑:“哈哈哈,这不还是蜥蜴吗?”  
  佳琪听史高飞笑得热闹,好奇的也跟着伸头去看。她几乎是连小学都没上完,然而大蜥蜴的名字太简单了,连她都能够流畅的读出:“易——西——”  
  大蜥蜴不为史高飞的笑声所动,正色解释道:“这个名字的高妙之处在于它既简明易读,又暗示了我的身份。”  
  此言一出,效果等于对牛弹琴。史高飞依旧是笑,佳琪也依旧是埋头啃西瓜。等到史高飞笑够了,佳琪的西瓜也吃完了,大蜥蜴才重获关注,得以受邀进入客厅。大蜥蜴赤脚穿着凉鞋,从南到北奔波了几千里,一双脚自然洁净不到哪里去。脱了凉鞋之后,他很自觉的想要贴着墙边溜向沙发,尽量不在史家锃亮的地板上留下脚印。然而史高飞并不能够体谅他的苦心,追着他大声嚷道:“哇!蜥蜴,你脚好臭!”
  不等大蜥蜴回答,他转身又对佳琪说道:“看来蜥蜴星人和我不一样,他们比较臭。你看我就不臭,宝宝也不臭。”  
  佳琪又端起了一大瓣西瓜,边吃边答:“你有时候也臭,宝宝从来都不臭。对了,宝宝上次放了个大屁,不臭,但是好响!”  
  大蜥蜴停在半路,靠墙站着,距离门口和沙发都还有着一段距离,前进也不对后退也不对,耳中只听史高飞支使佳琪道:“你去端盆水来,给蜥蜴洗爪子!”  
  佳琪站在茶几前一扭肩膀:“我还没吃完呢!”  
  史高飞把小花伞往门旁一放,换了拖鞋往里走:“你就知道吃!”
  大蜥蜴像条落网之鱼一样,屁股坐在了史家的大沙发上,赤脚踩进了史家的大水盆里。温水是史高飞给他端来的,不但端了水,还附带了一只塑料大刷子,因为看楼下邻居给家里的金毛狗洗澡时,一定会用大刷子将狗从头到尾的刷一遍。而他对大蜥蜴特别有好感,所以如果大蜥蜴需要的话,他愿意亲自出手,把大蜥蜴也刷一刷。
  大蜥蜴,作为蜥蜴,个子已经是相当的大,但作为人类,他只是中等身材,在史高飞的衬托之下,越发小了一号。史高飞抓过他一只手,将一只大水蜜桃放到他的手心里,随即问道:“你这回下山,打算在外面生活多久?”
  大蜥蜴托着水蜜桃收回手,神情有些茫然:“不一定,因为我已经没有家了。”  
  史高飞立刻开动了脑筋:“你的洞被地球人抢走了?”
  大蜥蜴垂下头,望着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叹了一口气:“说起来,还是你们上次留下了后遗症,搞得我现在无家可归了。”
  大蜥蜴对着水蜜桃长篇大论,史高飞侧耳倾听,倒也明白了十之八九。原来自从他们离开岩洞回归县城之后,大蜥蜴便开始打扫家园,想要把自己先前的好环境恢复起来。不料正是在他忙碌之时,躺在岩洞最深处的未婚妻却是骤然复活了。  
  说是复活,其实只是借尸还魂,而且还的还不是全魂——洞子里除了有些平常的小鬼在流连游荡之外,凭空又多了几股子零碎魂魄四处乱窜。大蜥蜴毕竟是成了精的,虽然不是很通阴阳之术,然而单是靠着直觉,他也能觉出那些零碎魂魄在拼命的往一起凑,似乎还想凑成一个完整的灵魂。一波接一波的怨气在洞内来回激荡,催动着那几道魂魄横冲直撞,末了,他的未婚妻作为洞中唯一一具囫囵尸首,别无选择的成了牺牲品。  
  几道魂魄在未婚妻的体内凑成了一个残缺的灵魂,没有思想,只有杀气,指挥着未婚妻东倒西歪的去抓大蜥蜴。凭着大蜥蜴的力量,满可以用牙齿和爪子把未婚妻直接撕碎,然而对着未婚妻,他下不了手。  
  他没了办法,只好开始逃。一步跳上大蚂蝗的背,他想要顺着暗河往外走。可是没等大蚂蝗开始游动,他的未婚妻已经鬼魅一般的追了上来。大蜥蜴躲无可躲,忽见浅水之中漂着一张纸符,上面依稀画着降妖除魔的图案。走投无路的一弯腰捞出纸符,他把水淋淋的纸符拍到了未婚妻的面孔上。
  未婚妻的动作立时变得沉滞了,大蚂蝗也顺着水流启了程。大蜥蜴一边和未婚妻搏斗,一边留意到岸边石壁上隔三差五便贴着纸符——有些纸符是端正的,有些则是东倒西歪,还有些干脆漂到了水里。   
  他不知道那是大蚂蝗在被无心催吐了一场之后,难受得在暗河之中翻江倒海,无意中破坏了丁思汉布下的阵法。手忙脚乱的爬上岩壁,他收集了一大团纸符,尽数扔到了未婚妻的身上。阵法虽然破了,但纸符本身依然具有一点辟邪的法力。附在未婚妻身上的几缕残魂被他强行驱逐了出去,而未婚妻面目狰狞的瘫在大蚂蝗背上,暂时不动了。
  大蜥蜴不知道是什么灵魂会如此顽强,散都散了,还能作乱。为了不让未婚妻再受操纵,他上山挖了个坑,让未婚妻入土为安了。而洞中既然没了他所爱的人,也就不成了家。把他的宠物大蚂蝗留在洞里,他带了自己所有的家当——两套衣裤和一把吉他——下山流浪去了。  
  在有家的时候,他通常只在山下的城镇里打零工赚小钱;现在没了家,他便可以无牵无挂的往远走了。坐在开往北京的列车硬座车厢里,他百无聊赖的想起了史高飞。试试探探的发出一条短信,他没想到对方立刻热情洋溢的有了回应。
  他并不是自来熟的人,所以很谨慎的和史高飞聊了小半夜,在确定对方并非虚情假意之后,才在列车到站之后直接买票,应邀赶来了江口市。  
  史高飞对于大蜥蜴的情伤不感兴趣,自顾自的问道:“你有什么计划吗?如果没有的话,就和我联手做一番大事业吧!”
  大蜥蜴在史高飞的注视之下,心里七上八下的,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其实我只想找份工作填饱肚皮……”  
  未等他把话说完,史高飞抢着又问:“蜥蜴,你说说你都有什么本领?我会跟着我儿子去捉鬼,你会什么?”  
  大蜥蜴终于敌不过水蜜桃的诱惑,低头咬了一大口。三嚼两嚼的吞咽了,桃子汁溅上了他的脸,伸出长舌头一卷鼻尖,他很客观的答道:“我会弹吉他,刷墙漆,修电脑,抻面条,还在工地食堂里做过大锅饭。”  
  史高飞这么一听,感觉大蜥蜴的特长仿佛全和“事业”二字扯不上关系。弯腰抬手托了下巴,他有些失望,心想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其余的外星人在地球上全都堕落了。  
  因为史高飞不再说话,所以大蜥蜴默默的吃了许多水蜜桃。  
  当天晚上,他留宿在了史家。客房里的空调坏了,夜里热得让人躺不住,于是大蜥蜴在客厅沙发上安了身。连着坐了几天几夜的硬座,他也累极了,一觉睡过去,竟是在不知不觉中现了原形。史高飞半夜起床出去撒尿,回来之后强行叫醒了佳琪,鬼鬼祟祟的带她出去看蜥蜴。大蜥蜴只穿着一条花布大裤衩,睡得仰面朝天张着大嘴,分叉舌头软绵绵的耷拉在了嘴角外。
  史高飞打开了一只小手电筒,一边从头到脚的照着大蜥蜴,一边小声问佳琪:“你怕不怕?反正我是不怕。”  
  佳琪愣怔怔的看了半天,末了答道:“壁虎嘛,怕什么?我小时候和爸爸住老房子,老房子里总有壁虎。”随即她弯腰抓住了大蜥蜴甩在一边的大尾巴:“你把他的尾巴掐掉,他很快还能再长一条。”  
  史高飞把手电筒交给佳琪,然后弯腰开始去掐大蜥蜴的尾巴,掐了又掐,始终是掐不断。大蜥蜴睡得太沉了,在梦里被他掐得痛不欲生,然而硬是醒不过来。最后还是佳琪阻拦了史高飞:“你别掐了,尾巴断了一定很疼。”
  史高飞松了手:“好吧,那我就不掐了。不过佳琪你看,有条大尾巴也挺好玩的,只是穿裤子不方便,幸好他白天还能变成人,要不然就得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但是又很容易露出屁眼和蛋。”
  佳琪基本同意史高飞的一切高论,狗腿子似的连连点头。哪知史高飞一转念,忽然又有了新想法:“不对,蜥蜴屁股和人屁股是不一样的!”  
  鬼似的缓缓伸出两只手,史高飞自作主张的扒掉了大蜥蜴的花裤衩。佳琪举着小手电筒低头研究了半天,最后抬头告诉史高飞:“什么也没有。”  
  史高飞跟着看了看,的确是没分出大蜥蜴的公母。抱着肩膀在客厅的冷气中打了个寒颤,他和佳琪心满意足的回卧室睡觉去了。  
  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白大千又来了。  
  他给女儿带来了许多新鲜水果,又嘱咐她不许再吃垃圾食品。因见女婿依然是无影无踪,他十分不满的问道:“小飞现在既不去公司上班,也不在家照顾你——他每天到底是在忙什么?”  
  佳琪坦然的答道:“哥哥和蜥蜴星人出门找工作去了。”
  白大千莫名其妙:“什么乱七八糟的?蜥蜴星人到底是谁?”  
  佳琪想了想,感觉自己说得挺明白:“就是一只大蜥蜴啊!”  
  白大千开动脑筋思索了一番,隐隐的明白了些许:“哦……小飞养了一只蜥蜴?”
  佳琪摇头笑道:“小飞没养,蜥蜴自己什么都能做,早上还给我们煮了皮蛋瘦肉粥。”  
  白大千听到这里,感觉女儿已经和女婿一起疯了,自己也有要疯的趋势:“蜥蜴还能煮皮蛋瘦肉粥?!”
  佳琪理直气壮的点头:“能啊!小飞不让他煮,他非煮。他说他不好意思在我家白吃白睡,还说过几天要找房子自己住。”  
  白大千抬手抓了抓半长的头发:“蜥蜴还能说话?!”
  佳琪猛的一拍巴掌,自作主张的改了话题:“爸!你记得去告诉宝宝和姐姐,哥哥说让宝宝今天回来睡觉,姐姐可以回来,也可以不回来,但是宝宝一定要回来。如果姐姐回来的话,让姐姐在路上买几斤甜瓜,让姐姐买,别让宝宝买,宝宝买的不甜,姐姐买的甜。”   
  白大千被女儿说出了一脑子乱麻。他叹息了一声,又环视了女儿的新居。看房子和车子,女儿是高攀了;可是看女婿,女儿又是下嫁了。这才结婚几天啊,佳琪也学得疯疯癫癫了。  
  白大千给女儿提前预备出了一顿午饭,然后回到了市郊写字楼。史丹凤中午吃了一顿盒饭,此刻正坐在电脑前给他PS照片。无心靠墙站在另一边,双手捧着一本翻开了的风水大全,直着眼睛盯着书页,半晌过去了,一动不动,一页不翻。他的脚下噼里啪啦响得挺热闹,是他的宠物大灰雀正在疯狂的啄手机屏幕,而一只稚嫩的小猫崽子蹲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正在盯着大灰雀瞧。
  背着手站在办公室里,白大千毫无预兆的开了口:“丹凤,无心,你们说我可怎么办?佳琪硬说小飞往家里弄了一只蜥蜴,蜥蜴还给他俩做了早饭,吃完饭小飞还带着蜥蜴出门找工作去了。”他痛心疾首的一拍胸膛:“佳琪原来不是胡说八道的孩子啊!”  
  史丹凤天天对着电脑,忙得头晕目眩,对于白大千的牢骚是充耳不闻。无心扭头看了他一眼,轻声反问:“蜥蜴?”
  白大千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对了,小飞好像是想让你们今晚去他家里一趟,路上还得给他买几斤甜瓜。”
  史丹凤盯着屏幕动着鼠标,心里不想去——一进弟弟的新房子,她就不由自主的要嫉妒兼伤心。眼不见心不烦,去了不如不去。放下鼠标抄起手机,她一心二用的给弟弟打去了电话。电话接通之后,背景声音十分嘈杂,史高飞显然正在大街上。史丹凤随口扯谎,说是今晚自己和无心都没时间过去作客。
  扯过谎后,她做好了和弟弟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料史高飞十分痛快,答应一声之后便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正是个要务缠身的模样。
  这一天是平安混过去了,第二天也还是风平浪静。第三天白大千拎着几样营养品又去探望女儿,结果中午他顶着一头大汗回了来,变脸失色的叫道:“不好了,小飞和蜥蜴跑到大街上卖唱去了!”
  史丹凤不在办公室,只有无心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怀里抱着猫和鸟:“你看到蜥蜴了?”
  白大千立刻摇了头:“我看什么蜥蜴!我连蛤蟆都怕,还看蜥蜴?是佳琪告诉我的!她还说那蜥蜴有一人多长——妈的你说小飞到底是往家里弄了个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孕妇吗?哎呀我操,气死我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他们的生活  

  白大千气得指天骂地捶胸顿足,越想越感觉女儿是受了委屈,每天孤零零的在家里连吃带喝,胖得可怜见儿的。甩着偏分刘海在办公室里大规模的发了一顿牢骚,末了他对无心说道:“今天没生意,你下午去一趟市区,替我看看小飞究竟是养了个什么东西,有没有毒吃不吃人。要是猛兽的话,你立刻想办法把它扔了。”  
  无心把手里的小猫托给了他:“行,你帮我照顾着猫,我走了。”
  白大千抱着猫,追着他做了个向后转:“鸟呢?出门还带着鸟哇?”
  无心穿了一条带有大口袋的短裤。弯腰把大灰雀塞进了口袋里,他来不及回答,直接推门走了个无影无踪。
  无心挤上一辆公共汽车,顶着烈日跑到了史高飞家。给他开门的照例还是佳琪,佳琪穿得挺整齐,正在往一只保鲜袋里装桃子。无心在门口脱了鞋,光脚跑到厨房喝了一通凉开水,然后抹着嘴走回客厅问道:“佳琪,你知不知道爸和蜥蜴现在在哪里?”
  佳琪装了满满两大口袋水蜜桃,装得干净利落:“宝宝跟我走,我去给哥哥和蜥蜴送水果吃。”  
  把水蜜桃和几瓶冰镇矿泉水放到一只大布兜里,佳琪又道:“蜥蜴喜欢吃樱桃,可是樱桃太贵了,哥哥舍不得给他买。我想给蜥蜴买,蜥蜴是只好蜥蜴,哥哥把他的尾巴扭伤了,他也不生气。”
  无心伸手掏了掏口袋,只掏到了一把零钱,无法资助佳琪买樱桃喂蜥蜴。伸手替佳琪拎了沉甸甸的大布兜,他跟着佳琪出门下楼。小区位于市区中的黄金地带,出了小区大门再走一站地的距离,便到达了市中心商业区。因为都是直来直往的大街,所以佳琪走得轻车熟路。十几分钟之后,她带着无心进了一条长长的地下过街通道。过街通道因为不见天日,所以脏兮兮的阴暗凉爽。在通道靠墙的一侧围了一圈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女,无心和佳琪走近了,只听到最后一声“嗡”的琴弦响。
  佳琪率先穿透了人墙,无心拎着大布兜紧随其后。当着一圈观众的面,他没敢叫爸,只对着大蜥蜴点头一笑,然后打开布兜放到他们面前:“我们带了桃子。”
  史高飞和大蜥蜴本是站在墙壁前,此刻见无心和佳琪到了,史高飞立刻有了笑模样,蹲下身在大布兜里挑挑拣拣。挎着吉他的大蜥蜴最爱吃水果,所以见状也跟着弯了腰。无心蹲在一旁陪伴着,只见两人面前摆了一顶小草帽,草帽里面扔了零零碎碎不少钞票,面额全在一元到十元之间。  
  围观的观众们站得很稳当,并未因为史高飞和大蜥蜴吃水蜜桃而离去。一个烟花烫齐刘海的女生开口问道:“帅哥,你们不唱啦?”
  史高飞吭哧吭哧的啃桃,咕咚咕咚的喝水:“累了,等会儿再唱。”
  女生笑嘻嘻的又道:“等会儿让我点首歌行不行?”
  史高飞一摇头:“不行,你点的我都不会唱。”  
  女生听闻此言,芳心大乱,被他我行我素的傲人风采所倾倒:“哎呀,我可以专点你会唱的嘛!”
  史高飞埋头吃桃,不回答了。吃着吃着他忽然抬了头,对着无心说道:“宝宝,天气太热了,你和佳琪回家吧,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大餐。”
  无心“哦”了一声,乖乖的拎着大布兜和佳琪回家了。  
  夏季的天又长又热,无心和佳琪无所事事,又没有一直胡吃海塞的肚量,所以吹着空调犯了困,他们东一头西一头的睡在了一张大床上。正是睡得舒服之时,史高飞和大蜥蜴却是提前回来了。
  佳琪睡沉了,无论如何不肯醒,并且伸胳膊伸腿的占据了大半张床,于是史高飞把半睡半醒的无心扛出了卧室,要和儿子亲热亲热。大蜥蜴热坏了,把身上的T恤一直向上卷到胸口,他肚皮贴地趴在了立式空调前方,想要截留冷空气。
  无心闭着眼睛歪在沙发上,含含糊糊的问道:“爸,你回来得真早。”  
  史高飞当他是个小婴儿,挠挠他的肚皮,挠挠他的脚心,同时眉飞色舞高声答道:“宝宝!爸爸明天不去地下通道了!下午有个酒吧老板带我们去了他的店,要我们每天晚上到他店里去唱歌!”  
  无心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嗯?”
  史高飞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他问我和蜥蜴以前是干什么的,还问我和蜥蜴是什么关系。嘿嘿嘿,我当然不会实话实说了,难道我要告诉他我和蜥蜴已经组成了银河系同盟军吗?”
  无心渐渐的坐直了身体:“嗯?”
  大蜥蜴也慢吞吞的瞟了史高飞一眼,但是涵养很好,并未作出反驳。   
  史高飞高声大气,连说带笑:“我呢,告诉酒吧老板,说我和大蜥蜴是好朋友,以前是在家里吃闲饭的,现在决定联手做一番事业,自食其力了!”
  大蜥蜴已经自食其力了好几百年,如今听了史高飞的话,他微微的感觉有些委屈。但是因为已经看透了史高飞的本质,所以他通情达理的继续保持沉默。
  无心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终于彻底清醒了。直愣愣的望着史高飞,他真怕对方是受了坏人的骗——反正他是从来没听史高飞正经的唱过歌,不知道凭着当今的市场行情,史高飞的歌声究竟能够价值几何。  
  史高飞迎着他的目光,抬手捧住了他的脸揉搓了一下,背对着大蜥蜴又道:“我儿子越长越像我了,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是大眼睛。”  
  探头在无心的眼皮上亲了一下,他望着儿子的黑眼珠说道:“可惜啊,后来爸爸的脸越长越大,眼睛却是不变了。”
  无心眯着眼睛望着史高飞,心里想象着他十七八岁的模样,想来想去,他末了只想象出了一个巴掌脸的大眼贼。
  “爸。”他懒洋洋的开了口:“明晚我陪你去酒吧。”
  史高飞把他揽到胸前左右的摇晃,晃了片刻之后忽然停了,推开无心说道:“我还得再上街一趟,给蜥蜴买双新鞋。蜥蜴的凉鞋太旧了,穿过之后脚好臭!”
  大蜥蜴猝不及防的又成了靶子,当即羞愧的爬起了身:“不不不,我自己去买。”  
  史高飞已经走到了门口:“算了吧,你又没什么钱。宝宝跟我一起走,爸爸顺便给你买香芋派。我的遮阳伞和太阳眼镜呢?宝宝你的裤兜里怎么一动一动的?哦,是鸟。”
  无心一手拿着遮阳伞,一手拿着太阳眼镜,裤兜里还探出了一只灰扑扑的鸟头。手忙脚乱的穿了鞋,他跟着史高飞出门了。而大蜥蜴独自坐在地板上,只感觉自己是落在了史高飞的手掌心里,于情于理都不能逃、也逃不脱了。
  无心随着史高飞去了一趟商场,吃过香芋派和汉堡包之后,他独自回了市郊写字楼,告诉白大千道:“没有什么蜥蜴,和他一起卖唱的是他的朋友。他朋友的外号叫蜥蜴。”
  屏风外面的史丹凤听了,立刻起了疑问:“小飞卖唱?”  
  无心立刻绕过屏风向她汇报:“还有一个酒吧老板,要请他和蜥蜴去店里唱呢!”
  史丹凤敲着键盘嗤之以鼻:“别听他吹,他会唱个屁。”
  无心没敢替史高飞说话,因为心里也是打鼓。翌日傍晚他又进了城,随着史高飞和大蜥蜴一起去了商业区的步行街。街上有一家“星野原咖啡西餐酒吧”,上下共有二层楼,正是史高飞和大蜥蜴的目的地。  
  无心始终只是尾随。史高飞和大蜥蜴进门之后去见酒吧老板了,他占了个小小的座位,点了一杯果汁慢慢的喝,一边喝一边留意店内环境。一杯果汁被他啜饮到了底,史高飞和大蜥蜴终于又露面了。从员工通道中走上了酒吧一角的低矮台子,史高飞和大蜥蜴分别坐上了高脚凳,另有一名年轻的小服务生弯腰为他们整理麦克风电线。大蜥蜴抱着吉他垂着头,衣裤全是灰扑扑的半旧货,唯独一双新鞋缤纷绚烂,姹紫嫣红之余嵌着荧光绿,并且还比他的脚丫子大了一号。此鞋凝聚了史高飞对他的关爱与友情,不穿是不行的,穿了又像个变态。无可奈何的缩到史高飞身后,他把两条腿扭成了麻花,极力的把脚往暗处藏。
  史高飞对着麦克风吹了口气,大蜥蜴一甩手也拨动了吉他琴弦。酒吧大厅里的人声静了一瞬,同时史高飞开了口,正是大蜥蜴最钟爱的一曲《青城山下白素贞》。
  无心静听了片刻,发现史高飞扶着麦克风浅吟低唱,竟还有着清澈的大男孩声音;要说唱功,谈不上多好,但是也绝不跑调,慢悠悠的把他和大蜥蜴全唱成了温柔迷离的背景。
  一曲终了,有人鼓了掌。史高飞回头和大蜥蜴说了几句话,又遥遥的对着无心一笑。
  如此唱一唱歇一歇,史高飞一晚上唱了五首歌。下了台子之后走进员工通道,他和大蜥蜴去办公室签了三个月的合同。  
  无心在史家住了一夜,翌日上午回到了写字楼。 独自进了九楼的出租屋,他把猫崽子和大灰雀一起放在了茶几上。
  白琉璃始终是不肯做猫,蹲在玻璃烟灰缸里,他东啄啄西啄啄,自得其乐的不理人。小猫饶有兴味的盯着他看,看着看着伸了爪子,想要碰他一下,哪知他猛然回头,一口正叨上了猫爪肉垫。小猫立刻缩了爪子,喵喵叫着对着他一呲尖牙。
  无心在茶几前席地而坐,心里默数自己的亲人:白琉璃在烟灰缸里,姐在楼下公司里,爸在市区新房里。天下太平,万物安好。  
  自然而然的盘起了双腿,他隐约记起自己似乎也曾做过许多年的僧人。双手扳着膝盖闭了眼睛,他效仿小沙弥念佛经,前仰后合左摇右摆的晃了一圈。  
  晃过之后坐正身体,他无声的微笑了。虽然永生不死,但在人间,他也有他的轮回。  
  俯身把下巴抵上了茶几表面,他轻声说道:“白琉璃,我心里真清净,真快乐。”  
  话音落下,他被小猫一爪子挠了个满脸花。  
  三道红伤纵贯了无心的面孔,他算是暂时破了相。史丹凤急急忙忙的上楼给他疗伤,他也不抚今思昔的发感慨了,哭丧着脸坐在沙发上,他一边骂猫一边把脸埋到了史丹凤的胸前。史丹凤捏着个小棉球,虽然知道他是个奇异的品种,不怕猫挠,但还是想要给他擦擦伤口。可他像滩烂泥似的瘫在她的怀里,搀不起扶不起的,并且宣称自己疼得厉害,晚上要吃一盘对虾补一补身体。
  史丹凤气得抬手打了他一巴掌:“吃对虾就说吃对虾,你少跟我装模作样!真是的,越来越烦人了。拱什么拱,一边呆着去!还拱?还拱?哎呀,还敢咬人……不许闹了,一会儿白大师该回来了……别闹……你别乱扯,我自己解……”  
  无心的兴致是忽然生出来的,而且一瞬间便野火一样把他烧成了身不由己。史丹凤要带着他回卧室去,可他急得抓心挠肝,竟是连一秒钟都等不得了。抓起沙发上的一顶大遮阳帽,他摸索着扣住了烟灰缸里的白琉璃,算是让他非礼勿视。  
  白琉璃蹲在乳白色的遮阳帽里,轻轻去啄帽子里垂下的线头。帽子外面正卷着惊涛骇浪,沙发吱吱嘎嘎,人也哼哼唧唧。通过透明的玻璃茶几往下瞧,他能看到无心的一只赤脚——那只脚踏在光滑的地板上,正在一蹬一蹬的借力。  
  无心是个懒蛋,很少做出如此卖力的姿态,所以白琉璃看得饶有兴味,甚至起了恶作剧的心思,恨不能在他的脚趾头上狠啄一口。
  良久之后,沙发上的两人鸣金收兵。噼里啪啦的互相亲了十几个嘴之后,史丹凤下楼去了,无心则是去洗了个澡。  
  白琉璃蹲在帽子里打了个盹,清醒之后发现帽子没了,窗外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无心裹着一条毛巾被躺在沙发上,睡得如同挺尸一般。拍着翅膀飞到了无心的胸膛上,他来回踱了两步,最后收拢翅膀,在无心的肚皮上蹲下了。百无聊赖的望着天,他一点一点的往前回忆,一直回忆到了上百年前。   
  他不是个很有感情的人,理智也匮乏。先前在山里和无心吵架的时候,无心总说他太任性。他不知道无心的评价值不值得相信,无心是总没个正经,谁知道他的话有几分准?  
  如果这话是别人说的,也许能让他信上几分,但他又从来不肯听别人说话。  
  白琉璃难得的做了一次自我检讨,可惜这次检讨并没能触及他的灵魂。他低头啄着毛巾被上的线头,越啄越来劲,最后就把检讨的事情给忘记了。
  无心当晚吃了半盘子对虾,把猫崽子捉住又揍了一顿,然后带着白琉璃出了门,专往人迹罕至的偏僻地方走,想要捉些不成气候的小鬼给他吃。  
  在回家的路上,他给史高飞打了电话。史高飞刚刚出了酒吧,向儿子讲述了两件事:第一,他发现了一家物美价廉的小吃店,现在正和大蜥蜴在店里喝啤酒吃烤蘑菇;第二,今晚在酒吧里,有个女的想请大蜥蜴出去吃夜宵,大蜥蜴不为美色所动,凛然拒绝了。
  他说这话时,大蜥蜴拿着一串烤蘑菇坐在对面,欲言又止的抬起头又低了头,感觉自己这点隐私全被史高飞出卖了。史高飞并不能体谅他对自己这种爱恨交织的心情,只自顾自的仰头灌了半瓶啤酒,然后对着他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大酒嗝。
  吃饱喝足之后,史高飞又打包了几串烤蘑菇,带回家去给佳琪吃。佳琪毫无孕妇的自觉,想方设法的四处寻觅垃圾食品往嘴里塞。史高飞给她什么,她就欢天喜地的吃什么。大蜥蜴又是太自觉了,大半夜的进了厨房,他把明天早餐需要的材料预备齐了,又轻手轻脚的擦亮了客厅地板。史高飞和佳琪全没有睡,一起在地板上打了个滚,然后坐起来对着大蜥蜴笑嘻嘻:“真干净。”  
  与此同时,远在城郊家中的无心也未入眠。他穿着一条紧绷绷的三角裤衩,蹑手蹑脚的潜入厨房,把晚餐剩下的半盘对虾偷偷吃光了。史丹凤睡得天昏地暗,毫无知觉;白大千在卧室规划着自己的大事业,也没留意到厨房里的动静。
  白琉璃睡了,猫崽子今天挨了几顿好打,叫得精疲力竭,也睡了。万籁俱寂的一夜过后,天上飘起了小雨星子,史丹凤开了窗户仰观天象,一边看一边打了个喷嚏:“降温了。”
  从这天开始,天气一天冷似一天,夏天连个尾巴都没留,让人一步跨进了秋天。几场秋风吹枯了绿叶,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小雪已经落了地。
  这一年的秋冬两季过得波澜不惊,公司的生意全做得顺遂,佳琪的肚子也越来越大。大蜥蜴顶住了史高飞的热情挽留,拼了命的搬了家——也没搬远,他直线下降到了史家所在高楼的地下室里。地下室常年对外出租,租客以商业区内的服务员们为主,租金十分低廉,房源也总是充足,唯一的问题是潮湿,但作为地下室,不潮湿就怪了,所以这一点也不值得挑剔。  
  史高飞抱着一床崭新被褥,跟着大蜥蜴下了楼,从楼外的一侧入口里往地下室走。大蜥蜴的新居只有六七平米大,进了门就得上床。史高飞把被褥往床上一扔,然后皱着眉头环顾四周,只觉得空气都是冷而湿的,让人一秒钟都不能忍受。大蜥蜴却是怡然自得的跳上了床——作为一只常年在岩洞深处生活的蜥蜴,地下室的温度与湿度都让他感觉十分舒适。铺好被褥之后抓过手机看了看,手机信号乃是满格,可见住在地下也不耽误他和地上的史高飞联络。  
  史高飞,因为是真心实意的拿他当朋友,所以心里有点难受,很直白的说道:“蜥蜴,你还是跟我回家吧。你看你的样子,惨兮兮的。”
  大蜥蜴打定了主意,在床上蹲得很稳当,无论如何不肯再回史家。等到史高飞悻悻的离去了,他跳下床去锁好房门,然后脱了衣服恢复蜥蜴原形。很快乐的甩了甩大尾巴,他关闭电灯趴上床去,自自在在的闭眼睛睡着了。
  大蜥蜴前脚一走,史家后脚又来了人——史一彪和赵秀芬带着无数礼物前来做客,一盆火炭似的笼络着佳琪和白大千,且给史高飞小两口一人买了一件貂皮大衣。史丹凤在旁边眼睁睁的看着,从头看到尾,连根貂毛都没得到。及至他们回火星镇了,史丹凤憋气窝火的回了家,连着对无心唠叨了好几天:“我倒不是眼红佳琪,我是看不惯他们偏心。平时那些小事我就不提了,可是这回——他们明知道小飞根本不喜欢貂皮大衣,还腆着脸非买不可,不要硬给。我知道我不能和小飞比,可都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他们就不能问我一句吗?”
  此刻正是夜晚,无心先钻进被窝里躺下了,陪着笑仰脸哄她:“姐,你别生气,把钱取出来,我给你买。”
  钱进了史丹凤的手,向来是有进无出,于是她对着无心一瞪眼睛:“买什么买!房子都还没有呢,也好意思穿貂皮?”
  在史丹凤嘀嘀咕咕之时,史高飞也正在家搔首弄姿。穿着他的貂皮大衣站在穿衣镜前,他看了又看,又抬手在肩膀和袖口之处比量了许久。最后他对旁观的佳琪说道:“肩膀改一改,就能给宝宝穿了。”  
  佳琪愁眉苦脸的捧着大肚皮,不是因为有心事,而是纯粹因为肚皮太大,搞得她坐立不安:“你像大熊。”
  史高飞耸了耸肩膀:“毛茸茸的,谁穿都会像熊,你也一样,你那件是白的,穿了会像北极熊。不过宝宝就不一样了,宝宝可爱,穿什么都好看。这件大衣又轻又暖,其实送给蜥蜴也不错。但是我想了想,又有点儿不舍得,还是给宝宝穿吧!”
  脱下貂皮大衣放进专用的大皮包里,史高飞是个急性子,立刻就想去找无心量量尺寸。无心白天总不得闲,他晚上又有工作,如果要见面的话,至早也是明天夜里。史高飞踌躇了片刻,越想越是等不得。抄起电话拨通了大蜥蜴的手机,他说自己夜里要出趟门,让大蜥蜴上楼睡一夜,权当是帮自己看家。  
  大蜥蜴一口答应,然后在三分钟之内敲响了史家房门。把大蜥蜴放进客厅里,史高飞提着大皮包穿了大皮鞋,转身向外就走。佳琪也回房上了床,大蜥蜴则是轻车熟路的找到一条毯子,静悄悄的躺上了沙发。
  如此过了许久,大蜥蜴睡得呼呼噜噜,情不自禁的又露了原形。佳琪在卧室里都哭出声音了,他还在一无所知的高卧酣睡。
  佳琪是在梦里被疼醒的,说不清那是怎样一种疼法,反正肚子里绞着拧着,连带着腰都不听使唤了。她慌了神,一边哭一边喊爸爸,糊里糊涂的滚到了床下。一路挣扎着往外爬,她先是小声的哭:“爸爸……爸爸救命啊!”
  不知爬了多久,她进了客厅。人在地上摸不到电灯开关,她忽然想起沙发上还睡着好心肠的蜥蜴,便一边哆嗦着往前蹭,一边换了叫法:“蜥蜴……蜥蜴救命啊!”
  黑暗之中,沙发上高低起伏,正是大蜥蜴仰面朝天,长嘴撅起了多高。佳琪一路哭哭啼啼的往前爬,也不知道怎么就爬得那么累,及至到了沙发一边时,她已经没了哭叫的力气,呼哧呼哧的只剩了喘。一只手颤巍巍的伸向上,她本意是要去推大蜥蜴,可是手伸到半路停住了,她在一阵锐痛之中慌乱一抓,却是抓住了蜥蜴的大尾巴。  
  这一抓,就放不开了。
  五根浮肿的手指拼命的攥紧了,她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惨叫。靠着沙发坐在地板上,她没经历过这个疼法。扯过尾巴往嘴里一填,她不假思索的狠命一咬,咬得大蜥蜴惊吼一声,一跃而起。
  愣头愣脑的望了佳琪几秒钟,大蜥蜴立刻反应过来了。从佳琪手中强行夺回了自己的大尾巴,他匆匆忙忙的化出人形,又把衣裤潦草的穿好。展开毛毯包住佳琪,他拦腰抱了她就往门口跑——跑了没有两三步,他猛的停了脚步向后转。把一头热汗一脸泪的佳琪放在沙发上,他抄起电话拨了120。  
  救护车即刻赶来运走了佳琪,随行上车的大蜥蜴把电话打给了史高飞。史高飞今夜留宿在郊外写字楼里,本来正在幸福的搂着儿子睡大觉。冷不防被手机震醒了,他抄起电话怒问:“谁啊?”  
  大蜥蜴太慌乱了,虽然是在勉强保持着自己的人形,可是嘴里的舌头已经长长的分了叉,说起话来很不利落:“你快回来,佳琪要生小孩子了!”
  史高飞大叫一声,扔了手机跑出卧室,在黑洞洞的客厅里高叫:“快来人啊!佳琪要生小孩子了!”  
  此言一出,两扇房门同时开了,出来的正是史丹凤和白大千。史高飞望着他们,把方才的话重复了一遍:“佳琪要生小孩子了,已经被蜥蜴送到医院里去了!”  
  史丹凤和白大千僵在了原地,异口同声的说道:“日子不对啊!”  
  紧接着他们在黑暗中对视了一眼:“早产了!”
  话音落下,史丹凤蓬着头发转身往回跑,将衣裤往身上胡乱的套。白大千尽管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然而要比史丹凤热闹得多——他一边穿,一边咧着大嘴开始哭,因为女儿早产了。早产和难产,听着多么的像,吓死他了。  
  四个人一窝蜂的下了楼,在天寒地冻的夜路上走了足有一里多地,才拦到了一辆出租车。夜里车少,显得道路特别的宽阔平坦。司机听说他们是往医院赶,很体贴的把车开得快要平地起飞。而白大千哭了一路,及至终于到医院了,他下车之后第一件事却是去了厕所。情绪太激动了,他已经快要尿裤子。  
  等他系着裤腰带走出卫生间时,史高飞和史丹凤已经全不见了踪影,只有无心站在一架正在上行的电动扶梯上,拼命的向他招手示意。他连滚带爬的追了上去,心里哀哀的痛骂史高飞,因为史高飞把家安在了繁华地带,导致佳琪把孩子生在了全市最豪华的医院里。豪华医院太大了,他要跑多久才能看到佳琪?  
  没等他跑出多远,史丹凤扯着史高飞,一阵风似的迎面冲了过来。白大千立刻停步问道:“你们干什么去?”
  史丹凤头也不回的答道:“你们往前走,我们交钱去!”  
  白大千平日里能说会道,百般的精明,如今真是事到临头了,却是只会坐在走廊长椅上哭。哭得医生护士纷纷侧目,不知道他一个半老头子,在妇产科嚎的是哪一出戏。无心手足无措的坐在一旁,也是没了主意。唯有史丹凤风风火火,牵驴似的牵着史高飞东奔西走,该缴费缴费,该签字签字。而大蜥蜴一时没了着落,只好六神无主的在无心身边也坐下了。
  凌晨时分,佳琪生了。  
  生了个三斤多的小男婴,一出娘胎就进了保温箱。佳琪是顺产,睡了几个小时之后也就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向外一看,她吓了一跳,发现单人病房里全是人,甚至连前几天来了又走的史一彪夫妇,也重新出现了。
  史一彪在清晨时分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听闻佳琪给自己生了个三斤多的活孙子,他在狂喜之下抛弃二三四五奶,带着家里的正房黄脸婆直奔了江口市。他和赵秀芬常年不和,唯独在重男轻女四个字上是一对知音。孙子,虽然只有三斤多,但单凭着他是个带把儿的崽子,就足以让史一彪夫妇对其顶礼膜拜了。
  白大千什么忙也没帮上,唯一的成绩是哭哑了嗓子,以至于现在望着女儿说不出话。史高飞在病床前弯下了腰,很认真的问道:“佳琪,你不会死吧?”  
  佳琪在枕头上摇了摇头,气若游丝的答道:“我好饿啊。”  
  史高飞又问:“你想吃什么?”
  佳琪气息微弱的答道:“我想吃烤鱿鱼……多放辣酱……”  
  史高飞转身就要出去买烤鱿鱼,在门口被赵秀芬拽住了。伙食从烤鱿鱼变成小米粥,佳琪一喝就是两大碗。看见自己的大肚皮平了,她挺高兴,想要看看自己生了个什么,可是小婴儿躺在保温箱里,而她又不适宜下床行走。
  然后,她和史高飞一起吃起了热蛋挞,暂时把孩子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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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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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四十九章、家人们(大結局)

  佳琪在医院里住了三天,史一彪夫妇很有一点卸磨杀驴的意思,天天只知道围着保温箱看孙子,对于佳琪是明显的不上心。白大千倒是怀有满腔父爱,可又没法亲自伺候女儿,只能是从早到晚的陪在病房里,一是给佳琪端茶递水;二是严防史高飞作乱——昨天众人一眼没照顾到,史高飞差点勾搭着佳琪走回了家。
  到了第四天,佳琪仿佛已经恢复了元气似的,开始有精神对着父亲和史高飞连说带笑。白大千很高兴,不是高兴自己有了外孙,而是高兴女儿平安无事;史高飞也很高兴,因为感觉佳琪鼓着肚子的样子很怪异,现在好了,终于不鼓了。  
  大家忙着高兴,零七八碎的琐事全压在了史丹凤一人肩上。她也没生过孩子,没有经验没有知识,但是史一彪和赵秀芬把她当成了万事通使唤,导致她终日奔波,又要雇月嫂又要买奶粉尿不湿以及一切婴儿必需的小玩意儿。圣诞将至,天寒地冻,陪伴她的只有无心。史丹凤偶尔得了一时半刻的清闲,必会不动声色的偷偷凝视无心,凝视到了最后,她暗暗的叹了口气,心想旁人对自己都没有真感情,要说好,还得是无心。
  第四天的中午,佳琪出院回了家,月嫂也就了位,站在厨房里给佳琪熬鲫鱼汤。佳琪始终是没有奶水,导致赵秀芬和史一彪背地里嚼舌头,认为儿媳妇太不顶用,既没有奶,生的孙子又只有三斤多。赵秀芬跃跃欲试的想要拿出婆婆的派头,甩给佳琪几句闲话听听;然而闲话甩是甩了,佳琪却是乐呵呵的完全没听出言外之意。她很失望,还想继续甩,结果同样没有听懂的史高飞不耐烦了:“行了,妈你吵死了!”
  赵秀芬怕儿子,史高飞一发话,她立刻成了属黄花鱼的,贴着墙根溜出了卧室。  
  佳琪一直没能见到儿子,于是干脆利落的把儿子忘了个一干二净。史高飞对于儿子更是毫无接收的意思——他可不想弄得家里满坑满谷全地球人!  
  于是在一个多月后,当他看到赵秀芬从医院抱回了六斤重的小男婴时,气得当众沉了脸:“怎么回事?全弄到我家里来啦?” i
  史一彪搓了搓手,没敢言语,使了个眼色让赵秀芬说话。赵秀芬捧金子似的捧着个小襁褓,也很打怵。白大千站在一旁,直着眼睛看着孩子,心想要是没有他,自己也不至于要把佳琪嫁给史高飞。  
  史高飞站在门口,摆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想要捍卫家园的纯洁。赵秀芬抱着孩子进退两难,月嫂站在厨房门口,也是犹犹豫豫的不知该不该迎接。忽然一眼瞄到了史丹凤,赵秀芬立刻有了目标:“小凤,你可真是的,傻站着等什么呢?三十多岁的人了,一点儿眼色也没有!”  
  无心正在隔壁卧室里和佳琪玩电脑,客厅说话,卧室里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史丹凤带着个小丈夫过日子,本来就心虚,如今听她妈说她“三十多岁”,心中登时腾起一股子恼羞成怒的火。一甩手走向卧室,她头也不回的说道:“我不会抱,要抱也轮不到我。”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叫道:“无心,别玩了,我们回家!”  
  史高飞不想让无心走,所以回头打断了史丹凤的命令:“不行,不许回家!”紧接着向前面对了父母,他义正词严的说道:“小孩子我们不要,送给你们了,你们带走吧!”
  赵秀芬和史一彪面面相觑,又求援似的一起望向了白大千。白大千手足无措的做了个深呼吸,忽然竖起一根手指轻声说道:“有办法了!”  
  白大千从卧室里请出了无心,让无心去和史高飞说话。无心对史高飞和佳琪有感情,对于他们的孩子却也是毫无兴趣。当着众人的面,他毫无诚意的劝了史高飞几句,结果被史高飞扯着衣领打了一巴掌,因为他“吃里扒外”了。
  史一彪夫妇见儿子真动了怒,立刻识相撤退。孙子太小了,没办法直接带回火星镇。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只好跟着白大千赶往城郊,连人带孩子一起去了写字楼上的出租屋。幸而出租屋够宽敞够明亮,设施家具也齐全,供暖尤其是好,暖气永远热得烫手。把大粽子似的襁褓放在沙发上解开了,赵秀芬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捧出了六斤多的孙子。白大千情绪复杂的凑近看了看,先前他不看倒也罢了,如今骤然和婴儿打了照面,他心中一动,竟是猛的生出了一股子爱意。婴儿明显是病怏怏的不健壮,但是眉目五官已经长清楚了,活脱是个小佳琪的模子,唯有细枝末节是随了史高飞。  
  “哎哟……”他很意外的惊叹了:“睁眼睛啦?”  
  他的气息扑到了赵秀芬的面颊上,赵秀芬飞快的瞟了他一眼,一颗沉寂了十几年的心灵生出了蠢蠢欲动的春意。毫无预兆的,她不好意思了。
  “可不是睁眼睛了?”她仿佛从更年期一步退回了青春期:“瞧瞧,他看你呢。”  
  史一彪刚撒了泡尿,此刻推了卫生间的门走进客厅,他望着赵秀芬和白大千并肩而立的背影,忽然感觉此情此景有些不大顺眼,但是又挑不出毛病。  
  因为儿子坚决不允许孙子进门,孙子又弱小得不能出远门,所以别无选择的,史一彪只好让糟糠之妻留在了江口市。完全把孙子交给月嫂伺候,是不能令人放心的,非得有个亲人在旁边照应着才行。史白两家的人口加起来,唯一合适的人选便是赵秀芬了。
  史一彪惦念着家里的生意,赶在年前回了火星镇。赵秀芬独自留在写字楼上的出租屋里,单枪匹马精神焕发,把孙子照顾得密不透风。她是得意了,史丹凤却是吃了苦头——赵秀芬如今有了孙子,越发的不拿她当人了。  
  于是不出一个月的工夫,她也搬了家。在市区边缘的一处小区里,她租下了一套三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也没做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想暂时避开他妈的锋芒。  
  偌大的出租屋里骤然只剩了赵秀芬和白大千两个大人,史一彪在家里得知了消息,依然是挑不出毛病,然而越想越是不对劲。坐拥着他的二三四五奶,他时不时的就感觉自己头上发绿后背发硬,很有当王八的征兆。但是话说回来,凭着亲家公的风采和身份,找小姑娘都能找了,又怎会青睐一个当了奶奶的黄脸婆子?
  思及至此,史一彪略略的放宽了心,认为自己还是想多了。转眼之间到了新年,他孤身一人又去了江口市。在出租屋里见到赵秀芬时,他吓了一跳,发现黄脸婆子居然脸也不黄了,嗝也不打了,从头到脚收拾得利利落落,堪称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他留了心眼,转而再去观察白大千。白大千前些日子又受了汇丰的刺激,如今彻底陷在了钱眼里不能自拔。百忙之中见了史一彪一面,他心底无私天地宽,一清二白坦坦然然。史一彪看亲家公神采奕奕,比上次相见时又帅了几分,一颗心便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悬在了半空中,不知道自己的隐忧到底有没有继续存留的必要。  
  一个电话打给了史丹凤,他吆喝狗似的,让女儿女婿马上搬回写字楼住。哪知史丹凤立下了造反的主意,不肯听他的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史一彪在用得着女儿的时候才发现覆水难收了。  
  史丹凤新租的房子不但狭窄,而且陈旧;说是个一室一厅的格局,其实厅小得虽有如无,唯一可以活动的场所便是卧室。晚上下班回了家,她照例是要在满壁油烟的老厨房里炒菜做饭。和先前单身时相比,她现在出手阔绰了许多,尤其在一日三餐上很大方,绝不肯亏待了无心的嘴。煎炒烹炸的预备出了三菜一汤,她干活干惯了,也不指望着无心帮忙。一样一样的把菜端到床前的圆桌子上,她一边忙一边说话:“现在房价越来越高,我们真不能再等了,再等连城外的房子都买不起了。无心,别玩了,起来吃饭!还玩?是不是想等我把饭喂到你嘴里?我想好了,我要挑个好地点,面积大小无所谓。反正只有两个人,一间屋子也住得开。”  
  把两碗米饭放到桌上,她转向大床,用女低音做出震慑性呼唤:“无心!”
  趴在床上玩手机的无心一翻身坐起来了,爬到床边面向了圆桌,他端起饭碗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史丹凤问道:“饭香不香?这米很贵呢。”  
  无心在腾腾的蒸汽中抽了抽鼻子,然后抬头答道:“香。”
  史丹凤搬了个圆凳子,也在旁边坐下了。抄起筷子给无心夹了菜,她一边吃一边又道:“下午是不是又跟着白大千放血去了?自己长点心眼,别让他对你起疑心。虽说他现在和我们是亲戚了,可万一他知道了你的秘密,谁敢保证他不会卖了你?”
  无心连连点头:“放心吧,我知道。”  
  史丹凤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真不知道再过十年,你会是什么样子。你说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无心一晃脑袋,皱起眉毛答道:“又来了。我是个人嘛!”
  史丹凤叹了口气:“你是不是人,我还不知道吗?”
  无心已经被她惯出了一点小脾气:“烦死了,吃饭!”
  史丹凤重新抄起筷子:“哟,小爷们儿,说你几句还不乐意了!”
  无心鼓着腮帮子一嚼一嚼:“总说我不是人……”往嘴里塞了一口菜:“我不爱听!”  
  他再闹史丹凤也不生气。感觉到自己快要惹不起他了,史丹凤宽宏大量的让了步:“好好好,不说了。”  
  无心把空碗向她一递:“再来一碗。”
  史丹凤接了饭碗起身去厨房盛饭,无心从桌面上捏了一粒大米饭,然后俯身弯腰,从床下的一只运动鞋里抓出了白琉璃。他一手扒开白琉璃的尖嘴,一手将大米饭粒往尖嘴里塞。史丹凤端着饭碗回来了,一眼看清了他的所作所为,当即叫道:“它是吃小米的,你别乱喂!放手!好好的一只鸟,都快被你抓死了!弄只鸟不好好养,弄只猫也不好好养,真是的,猫还挺贵!对了,猫呢?你又打它了?有意思,还对一只猫记了仇!吃饭,吃完了烧热水给你洗个澡。猫到底在哪里?你把它给扔了?” ~
  史丹凤长篇大论,一口气说了无数话,说得无心直发笑:“没扔,猫在床底下呢!”  
  他一笑,史丹凤也跟着笑了,因为意识到自己是个碎嘴子,居然一下子唠叨了一大串。  
  吃饱喝足之后,史丹凤端了一大盆热水进卧室,拧了毛巾给无心擦了擦身,又从床底下抓出小猫,给小猫也洗了个澡。小猫越长越漂亮了,见了无心如同见鬼,只跟史丹凤亲近。白琉璃站在窗台上,啄着浅浅一碟小米。无心光着屁股仰卧在床上,双手举着报纸看房产广告。看着看着架起了二郎腿,他一边晃着赤脚,一边说道:“姐,我给你唱首歌吧!”  
  不等史丹凤回答,他清清喉咙开了嗓:“青城山下啊啊啊白素贞……”  
  他平时说话并无异常,一旦唱出调子了,声音却是变得微哑苍凉,仿佛唱的不是青城山下白素贞,而是雪域大漠白素贞。一曲终了,他惹出了史丹凤一声叹息:“唱得像和尚念经似的,我都要听哭了。”  
  无心被她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登时闭了嘴。在大床来回打了几个滚儿,他不甘寂寞的又开了口:“姐,上床吧,我们一起看报纸。”  
  史丹凤洗漱完毕上了大床,和无心并肩趴着浏览房产广告,一边浏览一边点评,又在手边摆了个计算器加减乘除。无心的心思漂移不定,不是扯一扯史丹凤的头发,就是掀一掀史丹凤的睡衣。史丹凤一心二用的撵着他哄着他,最后撵也撵不走哄也哄不住了,她无可奈何,索性侧身一解睡衣纽扣:“小宝宝,给你吃奶,别闹我了!”
  无心如愿以偿,立刻向前伸了手,嘴里自言自语的小声嘀咕:“两只大兔子!”
  史丹凤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拿着计算器,被他逗笑了。
  下一秒,无心用双手抓住了兔子之一。张大嘴巴“啊呜”一口,他作势要咬,吓得史丹凤用报纸抽了他一下:“敢?!”
  无心既不敢,也不想。他只是一口叼住大兔子,亟不可待的开始吮,仿佛真是小娃娃在吃救命的奶。嘴里叼着一只,手里又抓了另一只,两只兔子,全是他的。  
  史丹凤天天看房产广告,从冬天看到春天,又从春天看到夏天。在大半年的光阴里,无心身边发生了以下事件:
  第一,天天挨揍的小猫崽子趁着无心和史丹凤不在家,把大灰雀咬死了。白琉璃走投无路,只好做猫。猫爪子拍在手机屏幕上,一架飞机也拍不碎。人生乐趣瞬间降至零点,他面无表情的蹲在窗台上,又想回家了
  第二,大猫头鹰历尽千难万险,居然找到了无心的家。无心并没有亲眼见到他,因为白琉璃直接隔着纱窗打发了他,让他自己先回大兴安岭。大猫头鹰可怜兮兮的听了他的话,拍着大翅膀继续往北飞。又因为据白琉璃描述,大猫头鹰形象极其狼狈,已经类似秃鹫;所以无心听得满心欢喜,别有一种幸灾乐祸的痛快。  
  第三,风头正劲的白大千在走夜路时,被本市一位鼎鼎大名的半仙买凶揍了一顿,半死之时偶遇英雄,英雄拔刀相助救了他一命,而他为了报恩,立刻将英雄聘为公司保安,月薪高达一千八百元。此英雄名叫李光明,即史高飞在火星镇的邻居兼校友。得知史高飞的儿子和史高飞的姐姐结婚了,李光明惊得张大嘴巴,一张面孔由正方变为长方,同时深感世事无常,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第四,史高飞和大蜥蜴的歌唱事业平稳进行,工资也涨了三成。史高飞的保留曲目是《青城山下白素贞》,每天晚上必唱一次,唱的时候时常能够在客人中带起一轮小合唱。照理来讲,他生得高大英俊,又是坐在台子前方,必能吸引所有目光。然而一名珠光宝气的小富婆眨巴着一双慧眼,却是看上了阴暗处的大蜥蜴。她想方设法的和大蜥蜴搭了好几次话,大蜥蜴温文尔雅,不冷不热的对谁都是一视同仁。小富婆遭遇了几次婉拒之后,反而越发的爱他了。  
  第五,史高飞的地球儿子已经有了乳名,叫做嘟嘟,是赵秀芬起的。赵秀芬和白大千朝夕相对,白大千冰清玉洁,不耽误她单方面的胡思乱想。但是慑于史一彪的剽悍和白大千的潇洒,她决定走保守路线,对亲家公过过眼瘾也就罢了。而史高飞和佳琪夫唱妇随,每天要么吃要么玩。白大千见女儿是真快乐,也就不甚甘心的认命了。  
  第六,无心跑了好几趟火星镇,终于上了户口有了身份。办好身份证后回了江口市,他在闲暇之时又去驾校学了一个多月。通过考试得了驾照之后,史家车库里常年蒙尘的帕萨特立刻归了他。
  第七,史丹凤下定决心,终于决定买房,并且还是全款买房。房子距离史高飞家只有一站地的距离,正如她所愿,的确是黄金地点,可惜只有五十多平方米,是弟弟住宅的三分之一。无心身为史丹凤的小爷们儿,深感经济压力巨大,可饶是巨大,他被白琉璃折磨得没了办法,还是向史丹凤开了口:“姐,你听说过IPAD吗?”  
  史丹凤直接告诉他:“没有钱,不给买!”
  无心讪讪的舔了舔嘴唇,抱着猫走出一站地,上楼去了史高飞家。  
  站在史高飞面前,他略略的理直气壮了一点:“爸,你听说过IPAD吗?”  
  史高飞翻箱倒柜的找了一通,末了从个乱七八糟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只长圆形的硬壳盒子:“宝宝,爸爸只有个PSP,你要玩吗?”
  无心打开盒子看了看,然后摇了头:“不行,它太小了。有没有大的?”  
  史高飞没听明白:“大?多大?”  
  无心一抬小猫的前腿:“按键要像猫爪子一样大。”  
  史高飞立刻摇了头:“没有。”
  无心伸出了一只手:“爸,我的钱都给姐了。现在我想去买个IPAD,你给我钱好不好?”  
  史高飞二话不说,当即从抽屉里翻出了自己的大皮夹。皮夹里面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粉红色的一大坨,任谁也看不出它是是什么,连无心自己都伸着脖子瞧了半天。末了瞧明白了,他抬手抓了抓头,忽然感觉很羞涩:“爸……”
  史高飞也是低头盯着照片看:“宝宝,你看你小时候,多像一条毛毛虫。”  
  无心难为情了:“我……”  
  史高飞一边从皮夹里抽出银行卡,一边温柔的低声说道:“还是小时候最可爱。你还记不记得爸爸抱着你喂奶的事了?”
  此言一出,无心怀里的白琉璃立刻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把脑袋探向了史高飞的皮夹。一双溜圆的猫眼睛盯住了照片,他一时间看清楚了,登时竖起了一身的毛。  
  无心捂住他的猫眼睛,把他强行摁回了怀里。接过史高飞的银行卡,他狼心狗肺的转身就跑。史高飞本来还想亲他一口,然而一步上前抓了个空,硬是没能亲到。
  无心抱着白琉璃下了楼,一路往市中心走。胸口隐隐的凉了一下,是白琉璃自下而上的现出了一个脑袋:“你是毛毛虫?”
  无心连忙否认。  
  白琉璃一脸狐疑的审视着他,无心迎着他的目光,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是神仙。”  
  白琉璃缩回了猫身之中,忽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很了解他。将一只猫爪子搭上了他的手臂,白琉璃抬头望着车水马龙的大街,耳听无心喃喃的又道:“白琉璃,今天我给你买新游戏机,以后不许你再往我的枕头上撒尿。我年纪比你大得多,你作为我的灰孙子,应该尊敬我,照顾我。我回家的时候你应该给我叼拖鞋,我趴上床了你应该给我踩后背。姐给我预备的水果你不应该偷吃,要吃也只能一个一个的吃,不能每个都只咬一口。还有……”  
  白琉璃静静倾听着他的长篇大论,越听越生气,恨不能直接把他挠死。  
  无心下午出门,傍晚回家。一手抱着白琉璃,一手拎着个纸袋子,他垂头丧气的站在门口,身上的单薄T恤破烂成了渔网,连肚脐眼都见了光。
  史丹凤正在厨房淘米,闻声赶来一看,登时大惊失色:“让人劫了?”
  无心慢吞吞的摇了头,委委屈屈的答道:“让猫挠了。”  
  史丹凤看清了纸袋子中的白色包装盒,明白他终究还是把钱花了出去。鼻孔呼出两道凉气,她转身走回了厨房:“挠得好!替天行道,大快人心,省得我亲自挠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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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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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心法师》这本书到今天终于大结局了,这是我第一次完整的搬完一本书。
  搬书的初衷是自己喜欢看,在看到第二部的时候,再三确认坛子里没人搬,我开始了这个工作。
  其实搬文很大一个原因,自己喜欢,也希望得到共鸣。但是这本书在开始连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孤独的看着发帖人是自己的名字,最后回复还是自己的名字。如果不是看到点击数不同,我甚至怀疑有没有人看这本书。
  感谢在连载过程中帮更的朋友,是你们的帮更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孤独的。虽然我最后说希望能独力更完一本书,这样,读者可以按“只看作者”就能不间断地看完一本书。但是我还是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动力。
  还有每天都回帖的朋友,每天只要想到你们还在等着,我就要抽时间出来搬文,家猪对此十分不解,为了一些不认识的人,你这么努力干嘛。
  怎么会不认识呢,我们都在爱着这篇文,不是吗?

  终于完结了,追文的时候希望作者写的多一点、再多一点,情节发展的快一点,再快一点,当大结局终于来临时,却怅然若失,大结局这一章文笔十分轻松温馨,无心有了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虽然不着调却极疼爱他的爸爸、有一个全心体贴照顾他的妻子,有了房子、有了车子,一切都在想好的方面发展,我却看得怔怔的掉下泪来,在前面的轮回里的月牙、苏桃就这样远去,岳绮罗也魂飞魄散,无心努力的成为一个普通人,经营着这个轮回的生活,作为读者,怅然若失,
  这本书吸引我的固然有离奇不俗的情节,但我更爱作者的文笔,即使在描写最痛苦、恶劣的时候,仍然有着淡淡的幽默,一路读来,或含笑掉泪、或含泪微笑,无心经历的每个场面从文字中扑面而来、栩栩如生。
  在看书的过程中,曾有无数的感概,曾很想写出来,但一个看文的闺蜜说,你是搬文者,搬文的过程中不要随便去写自己的感想,不然我们以为又更新了。
  到今天,曾有的无数感慨,只有一句话还记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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