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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石

[穿越重生]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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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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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马先生那里过年?”郑航愣了愣,这几天的接触,他和武振邦倒是知道解信诚有一位很尊敬的长辈姓马。但他俩从未见过。这突然地说要去一个陌生人那里过年,就让郑航和武振邦微微有些失望。本来熟悉起来的四个人一起过年的话,是很随意的,可突然冒出一个长辈来,说实话,郑航和武振邦都有些不愿意。

    “不如请马先生过来吧?”郑航指了指到处摆满的菜和肉:“不然,这些东西搬都不够搬的。”

    解信诚自然明白这两个孩子的想法,笑了一下:“哪能让长辈出动?当然是晚辈上门才对。而且,马先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你们俩不必这么苦着脸。这些东西嘛……”

    “反正臭小子和邦哥都在,多搬几次就可以啦。”程希在一旁接话,一边说一边把各式食物打包,指着放在一边的包:“这个,这个,邦哥你来拿。那个,那个,臭小子你来拿。剩下的我和舅舅平分。用不了两次就搬完了。”

    主人都说话了,郑航和武振邦只能相视一眼,上前提起程希指示的袋袋包包,四人浩浩荡荡地向马先生家出发。

    马先生确实如解信诚所言,很好相处。除了进屋时对着武振邦的小白兔帽子多看了一眼之外,表现得都很冷淡,冷淡中又自有威势。不过,见马先生这样的态度,郑航和武振邦反而轻吁出一口气来。象马先生这等做派习惯的大人,二小是最习惯,最能接受的。也最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只要守好礼,就不会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发生。当然,如果想要得到这样的大人的赏识也是很困难的。幸好,二小不过就是想过个舒服的年而已。

    二小相视一笑,放下心来。武振邦稍稍有点脸红,因为所有的人看见他头上这顶兔子帽都会用别有意味的目光多看两眼,这让他很尴尬。

    武振邦戴上帽子的第一时间,程希脑子里只有一个字——“萌”!这孩子长得好,清澈灵透,程希一早就知道,谁知道这么搞笑的造型换到他身上,竟然意外地有质感。好象这些柔软的元素和他性格中温柔淳厚搭在一起,特别地有冲击力。连郑航在一旁都动了动嘴,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反对的话来。郑航的这个态度,也是武振邦接受这顶兔子帽的最大原因。

    郑航与程希的审美自是不同,在他眼里,其实武振邦长得太秀气了点,不象个男孩子,现在戴上了这个兔子帽更是比女孩子还醒目几分,实在是……郑航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看,只是觉得很别扭。但见武振邦看向他的眼神,可怜巴巴的样子,再一联想到今天是自己让他先剪,自己才逃过一劫的,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让他那颗坑坑头现世,戴着就戴着吧,反正也是过年。特别是当郑航看见程希换上鞭炮红装出来的时候,立刻觉得兔子帽完全不算什么了。

    马先生的屋子难得地烧得暖,天刚刚擦黑,五个人就围坐在桌上吃起了年夜饭——火锅。顾忌到上京人的口味,程希没准备辣的,就是牛骨头汤熬得又白又浓,再加了茶树菇,前些日子从供销社抢来的一个午餐肉罐头切了大块倒进去。其余的全是生料,摆了一桌。谁想吃什么谁就放。

    他们的火锅很简陋,就是一个火盆放在桌上,盆上再放个铝锅,幸好碳什么的都很现成,火大火小随便自己加减碳,吃起来倒别有风味。

    马先生开席,第一个吃。吃了一口之后,马先生露出笑意,看向程希:“不错,和东来顺味不一样,但一样很好吃。希希辛苦了。”

    “先生喜欢就好了。”程希毫不吝啬地嘴甜,自从背棋谱以来,就从马先生改成了先生。程希给马先生挟了一筷子羊肉片。虽然这羊肉片都是自家切的,有点厚,但绝对新鲜,昨晚在庄园里才杀的。

    “乖。”马先生很喜欢程希,这孩子虽然个性很杀很冲,却并不是不讲理。而且,还爱倒饬些吃食,不失一个女孩子的本份。再加上本性不坏,棋谱背得也快,虽然棋路与自己喜欢的棋路完全不同,可她很认真,真对弈起来,虽然稍嫌幼稚,却经常是另有一番感触。

    程希自然不知道马先生对自己是这样评价。她可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或者男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她不认性别,只认品性。倒饬吃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兴趣罢了。她前世可见过太多完全不会做饭,却温柔勇敢真诚大气的女孩。谁敢说那就不是个好女孩了呢?不过,她还是很喜欢来自这位长辈的宠爱,马先生一夸就笑眯了眼睛。

    “吃吧。”马先生话音一落,其余三个大小男生才开始动筷子。

    这一晚,大家都吃开了,程希偷摸从庄园里拿了三次肉才算把几个男性的胃口给填实了。程希最后撑得有点晕晕沉沉了,迷迷糊糊地想,老叶说得一点没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不是自己有点家底,这场年夜饭绝对会很难看。

    也就马先生相对吃得少些,主要是和解信诚对酒。解信诚吃得与二小差不了多少,可程希完全没看到他的肚子鼓起来,实在很神奇。

    三小先吃完,离了桌,围在收音机旁,郑航虽然算是个成熟的了,可面对这时代少有的电器,也难免地兴致盎然。转到短波,细细地从那些电波杂音里寻找一个不属于红卫兵的声音。

    武振邦和程希挺着肚子,磕着瓜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些什么,实在是吃得太饱之后,思维特别迟钝。

    “听!”郑航突然兴奋地把声音扭大了些。

    程希和武振邦一愣,侧耳听过去,一个绵软缓慢的女声说着:“神,是真与美的统一……”

    程希在这方面的见闻自然比二小多得多。听了一会儿,竟然是在讲诺亚方舟的故事。一个关于信仰救赎与惩戒的故事,一个圣经故事。果然,故事讲完,女声终于说出了“福音电台”的字眼。

    程希没把这当回事,毕竟听听圣歌在这个没有音乐的晚上也是种享受。尤其是还唱的英文圣歌,听不懂歌词,有时候是种享受。

    “这个女播音员声音怪怪的。”虽然是故意嫌弃的口吻,但郑航和武振邦表情里那种兴奋却难以掩盖。那种港人说普通话的绵软腔调在他们听来确实新鲜。

    一个福音故事,一首圣歌,很有规律,再加上女主播催眠一样的声音,程希听得昏昏欲睡。二小说着言不由衷的恶语,却死拼着不转台。还把耳朵凑到收音机的音箱处,听得特别仔细。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二小吓了一跳,郑航本能地“啪嗒”一声关掉了收音机,与武振邦对视一眼,武振邦表情一阵青,郑航上前去安慰地拉住了他的手。程希也被这个变故搞得一下清醒过来。很自然地把收音机抱到一边,放到了柜子的手面。那边马先生和解信诚也停下了酒杯。最后还是解信诚站了起来往门边走去。

    解信诚还没走到门边,就听见门口一个熟悉的声音:“请问解信诚,小解同志在吗?我是住他隔壁的老叶。”

    一听到这个自我介绍,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二小更是冲过去,站在解信诚的后面。

    “老叶,来来来,正好还有菜呢。大过年的可别在外面冻着了。”解信诚有了几分酒气,动作也比前些天时要粗放许多。

    老叶看见二小就在解信诚身后,吃得一嘴油光,见到自己笑得很开心,心也跟着咚地一下放了下来。跟着解信诚进了屋。

    “叶叔,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说不过来吗?”武振邦上去亲热地接过老叶的公文包,郑航则递过去一块热毛巾。

    “你爷爷不放心你们俩个孩子在外面。”老叶可能也是赶得急,或者是赶得很紧张,接过毛巾擦了手脸才算舒了口气:“这几天怎么样?看来吃得挺好,都胖了嘛……振邦你这头……”

    武振邦脸腾地一下红了,进了屋,怕热,就把帽子去了,反正这屋里的除了马先生都是见过他这失败的发型的。而马先生也绝不会笑话他。谁料到老叶竟然突然来了。

    “是我给他剃的。”解信诚哈哈大笑:“本来想理个新头好过年,结果我这手艺……”解信诚此时完全没了早上的尴尬,一派大气用长辈的口吻说这件事,倒让老叶也生不起什么生气的感觉来。老叶也跟着笑了几声,拍了拍武振邦的头:“挺好,糙点才象个男孩子了嘛。”

    “来来来,我们大人喝酒。几个小孩子让他们自己玩。”解信诚刚才被门口的冷风一吹,酒意有些上头,说起话来都有点大舌头了。

    老叶本来就是担心二小,现在见二小油光水滑的,甚至还一人给换了身新衣服。虽然料子样式都很一般,但也说明解信诚真的用了心。老叶对解信诚的印象一下好了起来,果然是个信人啊!

    放下心中的石头,又闻到了酒味,还有满屋子弥满了的肉香,老叶的肚子立刻就配合地咕咕叫了起来。老叶也不推辞,哈哈笑着与解信诚互相搭着肩往酒桌上走去。

    “希希,再去切几盘牛肉来,还有鱼丸。”解信诚向程希招了招手:“再给叶叔拿碟蘸水和酒杯来。”

    “好的,舅舅。”程希声音应得脆,老叶也向这个小丫头看了两眼,意外地,面相并不是讨厌的面相,看着很爽朗大方,完全没有小女孩那种羞怯。虽然那身红穿着有些滑稽,但喜庆确实喜庆。见她转身往案板方向去的时候,整个人圆滚滚的,左摇右摆,简直好象随时会倒下,在地上滚一圈似的,看得老叶也突然蹦出了几分笑意。无论怎么看,就是个奶娃娃啊。

    二小把头探到门外去四处搜看了一眼,没有人。马先生这套房子本来就是前不搭村后不搭店的,前后都是废房。一般不会有人在这么冷的黑夜里躲在那里的。二小赶紧缩回头,把房门栓上,迅速地把收音机拿出来,重新开始听新奇的福音电台。

    “这位老先生是……?”老叶看见马先生一愣,在他的资料里没有这个人的出现。而这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无论是作派还是气质都让老叶有一丝熟悉的感觉。这让老叶立刻严肃起来。这个时代被掩没的强人很多,老叶做为一个军人,一向习惯于向强大的人低头,无论是军衔,还是知识,或者是技能,或者是身份。

    “我的老师,马德明马先生。”解信诚虽然有点醉,但不妨碍他面对老师时的尊敬。

    “马先生好。我是叶伍,那两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叶伍向马德明略略躬了一身,自己的身份没法说,只好说了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坐吧,一起吃。”马德明也没有对他更热情或者更冷淡,只是微微点了个头。

    叶伍坐了下来,程希已经先把蘸水和酒杯拿了过来。解信诚给叶伍满上,叶伍也没多说什么,直接一仰而尽。酒桌上来晚的先三杯酒,这是规矩,三个北方汉子在这方面一点都不含糊。

    三杯酒下肚,叶伍感觉到一股热量从丹田从冲上来,整个人都松了下来。三人这才重新热络地说了起来。叶伍拈了块牛肉片,往蘸水里一蘸,往嘴里一塞,细细嚼了嚼,眼睛一下亮了起来。以前他还以为是郑航夸张,如果这涮锅是程希那小丫头的手笔的话,那这丫头的厨艺都可以当大厨了!这味道,层次多,而且很饱满。非常美味,而且还有回味!厉害!自己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三人是不同层次的人,说起话来自然是玄之又玄,不落于实处。无论是历史,兵法,或者是民生,经济,叶伍发现这位马德明马老先生果然象自己猜测的一样,知道的东西非常多。心里打了个突,突然把话题转了个圈,有意无意地提起国外形势啦,军事啦之类的一般人并不可能了解的事,叶伍没想到的是,就算是在这个自己比较有自信的领域里,马德明还是比自己了解得多,而且观点明确,理论扎实。叶伍一边喝,一边在心中疑惑,就算是军事什么的,马德明能够知晓,是因为看书看得多,但是国外形势,他又从何处知晓的?甚至是最近的国际形势?连自己都不知道呢。

    正想着,马先生突然放下筷子:“叶同志,你认为,总理过世会对当前政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叶伍一怔,筷子上的丸子一下落在了碟子里,溅起的酱汁沾到了他的胸前,他都一无所感。抬起头看向马德明,马德明也是一派清澈地回视他,好一会儿,叶伍才微微笑道:“马先生怎么认为?”

    马德明没理叶伍的失态,直接拈起一块豆皮吃了起来,咽下去才轻轻叹了口气,开口,只说了一句话:“主席还在。”

    此言一出,叶伍差点把桌子掀了。这句话的隐晦意味足以让这位神色清淡的马先生死一百次了。

    叶伍冷静下来,却立刻明白了马德明的意思,只要主席“以大乱求大治”的意愿不变,一时半会儿,很难有什么改变。这么一想,再想想自己首长现在的处境,叶伍蓦然沮丧起来,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没希望了?”

    “有。”马德明的这一夜从这时才算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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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匆匆忙忙的七六年


    叶伍当晚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三小偎在一起睡得正香。

    年,很快过去。程希再次陷入背棋谱,学长笛,天天忙不完的境地中。只是与二小关系不错之后,经常性就腾出时间来与他们一起玩。偶尔还要陪大孩子林强玩。因为解信诚自节后突然忙了起来。

    每晚,在庄园里,解信诚都会不隐瞒地对程希说自己在忙的事。其实说他忙,不如说,他现在是忙着跟在马德明先生旁边学习实战。以前都是理论教学,现在终于要应用了。这让解信诚紧张又兴奋,脑子天天满负荷运转,几乎吃不下饭,只能在兜里揣点程希做的牛肉干,随时可以补充点能量。

    程希重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奇妙的感觉。这种窥见历史隐闻的古怪感觉。她之前虽然知道大趋势,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那些个事件的背后有多少推手在角力,程希甚至从未想过。可现在,眼睁睁地看着一切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而出谋划策的正是那个没事总爱摸着她头说一声“乖”的小老头!这感觉……很诡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局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年前才上位的新总理,在主席的支持下,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批邓”运动。三月初,主席现任夫人更是私自召开大会批邓。谁料到,这个举动拍到了马腿上,主席亲自指示,某同志干涉大多了。

    听到这一段时,解信诚大笑,程希却在心里诡异地一抖。权力是毒,连枕边人都无法信任。当然,现在的这个例子中的枕边人也不值得信任。只是这种与敌人共眠的举动,实在让程希想唏嘘两声。

    到了三月下旬,解信诚跟在屁股后面奔波了近两个月的事情终于开始显头。全国各大城市的群众纷纷自发地悼念起了原总理。数以百万的群众被发动起来,这场悼念活动浩浩荡荡。并开始打出了“打倒四人帮”的口号。

    本党一向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这个手段早就运用得纯熟至臻。但不得不说,这个手段到什么时候一样犀利。

    四月,程希已经会吹浏阳河了。解信诚直接离开了家,拜托林强照顾三小。其实是程希照顾一大两小。程希与二小更是被解信诚严重禁了足,不允许出院门。解信诚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冲突越来越强烈。许多平头老百姓都象程希一样龟缩在家里,听见敲门声都吓得要死。具体的事,是事后解信诚跟程希补述的。

    四月五日,天/安/门事件。悼念活动被镇压,七日,政治局发出了撤消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

    这个消息,程希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这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小平同志不反抗都不可能了。不过,政见的不同,确实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政治从来都不是温情脉脉的。

    五月,枝头已经见了绿。屋里的炉子早就不生了。程希的衣服也换成了夹衣。二小都理了个能看见青皮的平头,又黑又结实,看上去与一月来的时候精神面貌完全不同。最少,武振邦已经是大变样。他天天跟着胡同里的一群小屁孩子出去疯玩,郑航担心他,偶尔也跟着去。一来二去,郑航倒成了胡同里的孩子王,说一不二,威风得很。

    解信诚回来了,瘦了很多,而且捂得更白了。程希心疼地埋头开始定下给解信诚和马德明补身体的计划。一天三顿地大补,差点把小老头马德明补出鼻血来。师徒二人虽然不再出门,但明显了有了为事业为理想奔忙的男人的架式,每日里一心扑在局势上,解信诚坦言,这两个月来,自己学到的东西比这两年来学到的还多,还要深刻。

    程希本来应该是欣喜的。但时常在晚上的庄园里看见解信诚忘着方方的湖水发呆,那种迷茫与隐痛的眼神却是骗不了人的。要适应政治的残酷,从清白人性的妄想中清醒过来,有多痛苦,程希虽然不能体会,却是完全可以了解的。之前关于他自己的报仇,那都是小打小闹,而且都是有对象的。可是现在,要成功一个目标,牺牲的往往是那些无辜的,不明真相的人。纵使这个目标再光明,纵使也告诉自己没有不流血的革命,可是,适应起来,却还是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倔强的解信诚甚至在自己的老师马德明面前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有在这里,这个明显不是现实的世界里,才能沉进心去,慢慢体会。

    斗争陷入了胶着。你来我往,你明我暗。似乎让人看不见希望。

    七月六日,全国人民耳熟能详的十大元帅之首朱元帅过世了。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总理,元帅,这才不过半年的时间!难道天要塌了吗?!

    这一次,新总理主持的追悼会,致悼词。之后立刻引发了四人帮的反攻。在全国计划工作座谈会上开始炮轰新总理。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只能冷笑。太沉不住气了。是十年的权力侵蚀让他们失去了智慧吧?真把自己吊里来,下面打,上面烘,完全没了支持,有什么好处?真以为自己是上帝,万能吗?十年就算是当年的红卫兵也长大了,热血早没了。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果然一点没错。

    七月底,刚过完生日,程希五岁的第一天,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发生了。在收音机里听见这个消息里,程希沉默了好久。她完全把这件事忘了。不过,就算不忘,她也什么都做不了。没人会信她的话,就算是解信诚也一样。而且,就算是解信诚信了,也于事无补。解信诚现在还太弱,人微言轻。

    二十四万人的性命,只换来四人帮一句“抹掉个唐山算什么”的话,并攻击党中央抓抗震救灾是“以救灾压批邓”。这种禽兽不如的话,让程希第一次恨得咬紧了牙关,对解信诚说:“舅舅,加油,一定不让他们有好下场!要快!”

    “好。”解信诚应得很沉重,很郑重。

    解信诚再次离开了家。这一次离开的时间很长。因为八月过后,燥热的九月来临,伟大的领袖,敬爱的主席,竟然接着朱元帅的离去,而离去了。

    如果说,之前,全国人民还能支撑得住的话,那是因为主席还在。在这个时代,无论他做了什么,但无法否认的是,他是全国人民的精神支柱。他突然倒塌,几乎是让所有的人都变得不知所措起来。连林立新都停了长笛课,抽起了难得的烟草,几日几夜地默默不语。孩子们似乎也被限制了出门,二小连玩的人都没有了,只能陪着程希和林强在家里玩数独,下围棋。

    蝉鸣声声,代替了人的语言。所有人都惴惴不安等待着结局的到来。

    十月,四人帮走到了尽头。很多人露出了真心的笑容。解信诚还抽空回来了一天,陪着林立新喝了半瓶酒,又走了。程希知道,四人帮虽倒,但批邓还在呢。新总理忌着小平同志也属正常,这已经是谁掌权的角力了,说实话,知道结局的程希并不太关注。

    十一月,解信诚回来了,笑嘻嘻的,显然心情很好。应该已经适应了斗争,也学会了如何在斗争中实现理想,学会了在斗争中找到成就感。不过,他在大杂院里还是一点没变微笑着,客气着,还是那个对程希溺爱得象个傻子一样的解信诚。

    这一年一直走到头,事情也没有好转。到了再次天寒地冻的十二月,程希的鞭炮装已经有点小了,程希一年之中长了三四公分,这让程希着实有些欣喜。不过,让程希不知道做什么表情的是,因为天天勤吹长笛的关系,她的腹部肌肉非常坚实,一摸足有四块。而且两颊的肌肉也变得有力起来,程希真怕自己长成一大方脸。完全可以想像,一个大方脸,配一双利眉,这长相太正气,完全是电影里的抗日英雄嘛,而且还是男的!

    十二月糟糕的消息是,开始了农业学大寨。果然,人坐到了高位,为了位子,什么都不顾了。相信新总理也不是傻子,他肯定知道农业学大寨是个什么屁事,但是,为了与小平同志的政见相反,为了反对而反对,结果可想而知。

    七七年的元旦,程希看着夜空一阵感叹。到上京竟然一年了。这一年前,除了长笛略有进步之外,其余的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但总的来说,程希是满意的。她想过的就是这种与亲人朋友在一起,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生活的日子。她只盼能快些改革开放,对于物质与精神的双份贫困的压迫已经觉得有些喘不地气来了。如果不是有长笛陪伴,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该怎么熬。

    七六年还有一个收获就是二小的友谊。虽然这二小是小孩子,程希自觉与他们共同语言少,但相处下来,竟不觉得痛苦,也不枯燥,真不知道是自己变幼稚了,还是这俩小孩太成熟。总之,这段情谊很真。程希无法拒绝自己的心意。

    虽然明知道,等小平同志上台之后,二小就会回归,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是各走各路,渐行渐远。照程希以前的个性,如果早知这样的结果,肯定不会下心思去经营这段友情。但到了这里,到了这个时代,程希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感动了,还是感悟了,变得圣母了起来。只要是她认同的人,总愿意掏心掏肺。就象现在,程希的愿望只是,希望他们在自己身边时,快乐一点,以后如何,不去管它。反正,他们有他们的路,自己也有自己的。珍惜每一个路过自己身边的朋友,才不枉一生。

    解信诚虽然还挂名工装厂的职工,但是办了病休。完全不去上班了。照他的话说:“不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事情上。”他很忙,这一年,他的变化很大。虽然面对程希时还是原态毕露,偶尔的孩子气,懒惰,甚至撒娇,他一点也不隐藏。可是他面对其他人,却藏得更深了,更沉得住气,更沉默了。如果是现在的他,程希不敢肯定他会不会跋山涉水千万里去接自己这个外甥女了。幸好,是当初的解信诚,与当初的自己。

    政局方面,群众的力量已经失去意义,此时只余下“权谋”二字。程希对这个完全没有兴趣。就算是解信诚说起,也是心不在焉。解信诚看出她的倾向,也是微微一笑,似乎觉得程希这样鲜明的喜恶很有趣。

    叶伍回来过几次。虽然小平同志还没有上台,但是,叶伍的表情却比七六年时光明很多。程希把二小养得膘肥体壮,头脑灵活,叶伍来过两次之后就完全放了心。第三次的时候,意外地带了个单反照相机来,说是要给二小和这个大杂院照张相,以后,做为留念。

    程希看向二小,就见武振邦笑嘻嘻的:“希希,其实去年我就想让叶叔给我们照个合影呢,可是叶叔一直很忙。最近叶叔心情好,说是爷爷心情也不错,我就旧事重提,果然,叶叔就拿来了。来来来,我们俩先照!”

    这时代,照相可是大事!武振邦还没把人抢过去,就被解信诚拉回了屋,丢了一句话:“我先给希希梳梳头,这丫头,疯了一天了,能照出什么好样子?”

    说是梳头,其实不只梳头。不但梳了两个经典小辫,还给换了身干净衣裳。这把程希别扭的,却一句反对的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解信诚自己也换了身新衣裳。等程希别别扭扭地走回院子,见到也被换了身衣裳的二小,顿时没了尴尬,哈哈大笑起来。最可笑的是,他们竟然还用水把头发往后扑了扑,看么看怎么怪。

    本来没什么,程希这么一笑,二小登时齐齐脸红,连郑航这厚脸皮都没幸免。倒是叶伍笑呵呵的,一点也没为程希的笑声不高兴。这俩小子变得开朗多了,这让叶伍打心眼里满意。他一直觉得,忧郁来忧郁去的,那是娘们。象现在这样黑黑壮壮的,才是小子样呢。不得不说,小解同志别的不论,教养孩子还是一流的。

    “咔嚓、咔嚓……”一声一声,把欢笑与小院的当时情留了下来,林立新正好赶回来,也和程希合了个影,林家还有张笑得合不拢嘴的全家福。阳光灿灿,一切看起来都很完满。

    三月,开始拨乱反正,陈云和王震开始提出小平同志复出的建议,被驳回。这,已然是个战争的号角。

    三月到七月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事情的走向越来越明显。解信诚连脚步都显得轻快了起来。

    七月,程希年满六岁,小平同志恢复职务,历史的大幕正式拉开。前总理的种种坚持不过是颓势挣扎而已。这一点,不只是程希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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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消息

    只要有了种子,尽早都会发芽。没有谁能阻止人们追求幸福。哪怕空气才露出那么一点点自由的鲜活,就有大批年轻人的心跳动起来了。

    解信诚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在一九七七年八月的这个炎热的下午。解信诚几乎是跳着进的院子,腿脚不方便的他,程希还是第一次见他做出这样不稳重的动作来。尤其是在经过去年一年的洗礼之后。

    “大诚回来了?什么事这么高兴?”林强从痛苦的数独中抬起头来,纳闷地看着自己的好友。

    解信诚不放心地又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关好的门,再回过头来,幸好隔壁那两个小子被胡同里的孩子拉出去了。这种事,虽然不怕他们知道,但被他们看见自己得意忘形的轻浮样总是不好的。

    见一切安全,解信诚才笑嘻嘻地坐到桌边,端起程希端过来的凉茶,一口干净,声音又低又小地说了出来:“据可靠消息:今年,有望恢复高考。”

    “高……唔!”就知道林强要喊出声,解信诚一说完就一把捂住了林强的嘴,非常及时。看着林强瞪大的眼睛,解信诚重重地点了点头。林强这才一把拽开解信诚的手,张着嘴想说什么,发现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话说。

    “太好了!”终于等到了这个消息。程希其实兴奋劲儿不比眼前这两个大小伙子弱。她还真怕自己这蝴蝶的小翅膀让历史在哪里拐个弯呢。幸好,幸好。最少这个机会还在!

    “舅舅和林叔都可以考大学,一展所长了!”程希的声音不小,但这次解信诚与林强都只顾着兴奋没有阻止她。

    “林叔可以考军校,出来直接当军官啊!”程希笑眯了眼,凑到林强面前,果然见他眼睛一亮,整个人几乎是瞬间就充满了活力。

    “嗯,我,我,我这就学习,一定要考上军校!”林强这个冲动派人士,突然站了起来,直接趴到解信诚的床下,开始翻找复习资料起来。

    解信诚见好友充满干劲,也很开心,哈哈笑了两声:“不用这么着急吧?强子,从去年到今年,你跟着希希学了不少了,再加强加强英语,应该不成问题的。”

    “英语,哦,英语!!”林强从床底钻出头来,一脸的苦相,语数外三门,林强数学最强。程希教给他玩的数独,最后反而玩不过他了。但说到英语他就头痛。可现在,就是他这个苦相逗乐了解信诚舅甥俩。

    “快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解信诚和林强都掩不住笑,解信诚喝了口茶,转头对林强叮嘱:“别告诉林奶奶,那老人家的记忆,我担保,明天就能全胡同都知道了。”林奶奶没事的时候就爱串个门子,和胡同里的几个奶奶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小辈的都知道,在她们那个圈里,根本就不可能有秘密存在。

    林强嘿嘿一笑,连连点头:“这还用说。这事还是等文件下来,再让她高兴吧。对了,借我本英语书。”说着,根本不管解信诚点不点头,就一转身迅速出门了。解信诚张了半天嘴,无奈又好笑地摇摇头。林家没有这些复习资料很正常,他们可不象解信诚有个马德明撑着,几年来一直在垃圾站收旧书,资料丰富着呢。

    “舅舅,你打算考什么大学?什么专业?”程希凑过来,给解信诚又添了次水,关心地问。

    解信诚摸了摸程希的小辫子,微笑:“你还知道专业呢?不错不错。”说着,笑容微敛,轻轻叹口气:“其实,我也不知道……哪个学校会愿意收我。我以后能做什么。”

    程希愣了一下,才明白解信诚是在担心他的脚。他又何尝不想当军官?这个时代,进部队可是大部分男孩子的梦想。可是因为他的脚,他从来没提过。

    “可以做的事多了。舅舅,男人的力量可不完全表现在肉体上,更重要的是这里!”程希比了比自己的脑袋:“舅舅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人了,舅舅以后又不要当运动员,其它的想干什么舅舅肯定都会干出一番成绩的。”

    解信诚一下笑起来,把程希揽过来抱着,象对待婴儿一样摇了摇,“这天底下还是希希最贴心了。”

    “那马先生没对你的未来方向有什么提议吗?”程希坐在解信诚的膝上,转头问。

    解信诚摇了摇头:“先生说,希望我能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对未来有明确的目标。这次的机会就是给我的一个考验。我……”解信诚把脸在程希脸上蹭了蹭,有些气馁:“舅舅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我以为我已经足够自信,可是面对重大决择时,竟然还是下意识会自卑。”

    “才不是呢,舅舅最聪明了。”程希看着解信诚微微灰了的眼神,决定帮帮他。程希知道解信诚不可能去考理工类学院,想要最好的,那自然是上京大学。可是,程希了解的是几十年后的上京大学,现在的上京大学的院系到底是如何设置的,可完全不知道。

    想了想,程希说道:“舅舅,我听人说,其实上大学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还要做更多的是结识朋友,开阔视野,学习方法。所以,舅舅不用担心,你不管考什么专业,都要进最好的大学,认识全国最优秀的人才,激活你自己,等你蜕变完成了,你可能会发现,学什么专业其实并不重要呢。”

    专业真的一点都不重要。在程希前世的记忆里,别说那些小民,学航天航空的去卖当业务员,学工业设计的去当翻译,这一类的简直数不胜数。就是纵观国家元首的简历,那些专业相关性简直是一点都不沾边。比如,出名的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这可是完完全全的技术专业,结果呢,硬是出了个国家主席。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些话谁跟你说的?”解信诚怔了怔。

    “别管谁说的,舅舅,你觉得有没有道理?”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死读书,读死书确实不是我的风格。这个道理我明白。”解信诚点点头,皱着眉看向程希:“我这些日子没好好看着你,你这丫头一天到晚都混到哪儿去了?听着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以后不许在外面说,听见没?”

    “知道啦。”程希嘟嘟嘴:“不过,舅舅,我听人说,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舅舅就考它吧。社科部挺适合舅舅的。不过,在考虑这些之前,舅舅一定要考上哦。”

    “就你小丫头多话。这我还不知道吗?”解信诚笑着骂了一句:“对舅舅这么没信心?”

    程希嘿嘿笑了一声没说话,其实,她对解信诚再有信心不过了。她的印象里,七七年的考题在后世考生眼里简直是简单得令人发指。除了英语让人无语地全是文革词汇之外,别的就算是林强都能轻松拿下,更何况技高一筹的解信诚?程希一点都不担心。

    “我去做饭,舅舅。”程希跳下解信诚的膝,做饭去了。大夏天的,虽然不是闷热,偶有凉风从窗外的枝头吹进来,但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二小,肯定对热腾腾的食物难有胃口。这两年来养得二小一大三个男人对肉已经有一定的免疫力了。于是,程希就做了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配蕃茄蛋包饭。

    芦笋和山药一起凉拌,配点枸杞,又败火又清爽。用竹筒做粉蒸排骨,清香不腻人。鱼片豆花,放了几片泡山椒,程希和解信诚都很爱吃。剩下一个清淡的冬瓜汤,利水下火。程希的庄园里什么都有,可不管季节。幸好二小在这方面完全没有意识,只知道好不好吃,他俩都以为解信诚有门道呢,再说叶伍给钱很大方。理由看起来很充分,程希两年来,在吃食方面就放开了手脚。才把一群人养得各个头好壮壮。

    菜刚做好,两个玩惯了的臭小子就自动自觉地冲进了门,还没洗脸洗手呢,郑航就问:“晚上吃什么啊?”

    武振邦不用嘴问,直接冲到锅边去闻去看,还嘴甜地直夸:“希希做饭真是太好吃了。有排骨啊?太好了,我最爱吃这个。”

    “去洗了手,来端。”这种程度的夸奖,程希早学会了漠视,眼皮都没抬,一边小心地摊蛋皮,一边吩咐。引来郑航对武振邦的一番小小的嘲笑。倒是武振邦毫不以为意,非常听话地去洗手,来端菜。

    一顿饭象往常一样,吃得欢乐舒畅。吃完之后,武振邦自动自觉地收碗,郑航去洗。程希最讨厌就是这种收尾工作。当初二小完全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要做这种事,但在程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作风下,还是乖乖就范。这一就范就就范了两年,已经成了本能反应了。

    一切收拾完之后,武振邦习惯性地就想去开门。到了夏天之后,平常他们吃完饭之后都会开门开窗,通风凉快。再点上蚊香。所幸,这个时代蚊子并不多,一晚安眠不成问题。不过,今天武振邦的动作却被解信诚阻止了:“振邦,等会儿。过来,郑航也过来,我跟你们说个事。”

    “什么事?解叔。”郑航笑了一整天的嘴抿住了,表情也严肃下来。解信诚这么郑重其事地说话,总让他有不妙的预感。

    “我今天遇见你们叶叔,他让我通知你们,他这两天来接你们回家。让你们做个准备。”

    “回……家?!”如果是去年刚来的时候得到到这个消息,武振邦一定会感动地哭出来。可是现在……却突然有了种不确定。不是不想念爷爷,但要离开这里,离开这里认识的朋友,离开这里自由的日子,武振邦声音都抖了起来。

    郑航只是怔了怔,低下头好一会儿,觉得有点气闷。抬起头来:“也好。武叔肯定早就想念振邦了。”他嘴里的武叔是武振邦的爷爷,说着,转头看向武振邦:“明天,我们去和方头他们道个别吧。”

    武振邦知道别不过,低着脑袋,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不过,想起来能见到久别的爷爷又觉得很欢喜。这种悲喜交加的心情,武振邦小小的心灵第一次体会。他不知道该怎么排解,好一会儿才突然伸手把程希抱在怀里:“希希,以后我回家了,你要去看我啊。”

    程希心里也是舍不得,拍了拍武振邦的肩背。才一年多两年的时间,他已经从一个儿童成长成一名少年了。身量抽长不少,而且也壮实了。看这身板,这都是自己养的啊——

    程希突然有种“儿子长大,将要行走四方”的莫名其妙的感觉。赶紧甩了甩头,自己才六岁,可不是六十岁,才不要当大妈呢。嘿嘿傻笑一声,道:“还是邦哥来看我吧。我听舅舅说,你家门口还有警卫呢,我进不去。不象我家,你随时可以来。”

    “不怕,我不让警卫拦你。”武振邦连忙保证:“来嘛,希希,我家好多好玩的。还有电视呢。”

    “电视?……啊……”程希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失笑。许久没有了这个概念之后,突然提起,竟然觉得有些恍惚。

    “哦,对了,希希没见过。不过,没关系。到我家,我放给希希看。不但有声音,还有图画呢。”武振邦一个劲儿地诱惑程希,把他家描述得跟天堂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程希几乎要被武振邦的热切口气感动了,赶紧挑挑眉,嘿嘿笑起来:“邦哥,你这么舍不得我,不会是你家人做饭没我好吃吧?”

    此言一出,有些抑郁的郑航都跟着笑了出来:“还真没小丫头做饭好吃。”说着,还啧了啧嘴:“想想以后很久才能吃上一次希希做的饭,我都觉得生活痛苦起来了。更别说振邦这个吃货了。哈。”

    “你才吃货呢!”武振邦不乐意了:“我是真的喜欢希希,就算她做饭不好吃,我也一样喜欢她啊。是不是,解叔?希希不会做饭,你会嫌弃她吗?”

    看着武振邦一脸认真的表情,解信诚忍住笑,这孩子就是不经逗,什么都当真。有时候实诚到别人都不好意思拿他开玩笑了。这也是他先在外面认识的朋友,最后反而是郑航一去成了老大的原因吧。解信诚摇了摇头:“希希什么样我都喜欢。不过,我是舅舅,振邦,你是啥?”

    “我?我当然是哥哥啦。希希一直叫我邦哥,你们俩又不是没听见。”武振邦说到这里,得意洋洋地瞥了一眼郑航。郑航想听程希叫哥想了很久了,可是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成功。反倒是武振邦,什么都没做,就轻轻松松地得了个“邦哥”的称呼。这让郑航一直在心里有个疙瘩。武振邦很清楚,他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在这个时候刺刺自己这个差不多大的小叔。谁让他别的事情上都得意呢?

    果然,武振邦没看郑航还好,被武振邦这么一瞟,那其中的意味明显得让郑航想装不明白都不行,立刻脸就垮了。

    都快两年了,这小丫头一直叫自己臭小子,明明年纪只有自己一半,还天天四处充大姐,偏偏还真有人听话,比如眼前这位傻小子武振邦,还有林家那位叔级的傻小子林强,难道他们就没意识到,这是个六岁的小丫头片子吗?!

    可是,她对别人都温柔体贴,礼貌到不行,怎么就在自己面前这么冲呢?天生不对盘?不会啊。相处这一年多来,郑航知道得很清楚,程希对自己与对武振邦没有区别,虽然经常绊嘴吵架,但感情很真,很亲,很照顾。可是,为什么就不肯叫自己一声哥呢?如果实在不想叫哥,叫声叔也行啊……

    看着武振邦抱着程希,也不嫌热,亲亲密密地不知在说什么悄悄话,郑航想远了,想偏了。总之心里不舒服,不,应该说很不舒服。程希从来没这么对待过自己。甚至连自己抱她她都不太情愿,更别说和自己说悄悄话了。

    想到马上就要到来的离别,再加上眼前的情景,越看越不顺眼,越想越难受。郑航心里的别扭让他感觉晚饭好象全变成了苦水,很想从哪里翻出来发泄发泄。

    “振邦。”

    “嗯?”武振邦不知在跟程希说什么,正说到兴头上,笑得一脸花开,听见郑航的呼叫,只是应了一声,头都没抬。

    郑航更郁闷了,看了眼解信诚,发现他表情是微笑,但眼珠盯着程希一动不动,显然是发呆了。

    ——喂,程希怎么都是个女孩子吧?就这样被个男孩抱来抱去,还、还亲了一口!你这个当舅舅的都不管的吗?!

    郑航终于忍不住了,哼了一声:“振邦,你这么喜欢希希,以后就娶她当媳妇好了,就不用分开了。”

    此言一出,第一个黑脸的不是程希,而是解信诚。自家外甥女才养活两年就被人盯上了!这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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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考
    解信诚和武振邦都还没有出声,程希就撅起嘴:“我才不要呢!”

    一听这话,解信诚乐了,没等程希说出理由,就把程希从武振邦怀里拉进自己怀里,一阵亲:“我们希希最乖了。这种臭小子有什么可嫁的……”

    闹剧至此,众人皆无语。不过,第二天,叶伍接二小离开时,郑航在军车后座上低着头,情绪低落,沉默不语。武振邦则眼框红红地趴在车窗前,抽哒着掉起了眼泪:“希希,解叔,一定要来看我啊……”

    叶伍坐在驾驶座上嘴角一阵抽动,知道的这是回家,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去坐牢呢。

    解信诚微笑着挥了挥手,倒是程希被武振邦哭得也不自觉地鼻子一酸,心里堵得慌。怎么说也相处了快两年了,天天在一起,这突然离开,纵使程希心理早就有准备,临到头上却还是升起强烈的不舍之情。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程希给自己在心里又加强了一下心理建设,抽了抽鼻子,抬起眼睛,还是笑了出来。

    “等等。”说完,程希不顾众人怎么想,直接小跑着冲回院里,再出去时,抱着个超大个的西瓜,颤悠悠地要递给武振邦。武振邦连忙开门跳了下来,接过西瓜。

    “拿回去给武爷爷吃吧。”程希眼眶里还润着,却笑得特别灿烂:“邦哥,你也知道我挑的西瓜最好吃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武振邦一下就哭了出来,要不是有郑航接着,那西瓜非跌在地上不可。最后,还是郑航把武振邦扶着上了车,车才算慢慢开走。车一直开到了胡同口,武振邦还在向这边张望,那可怜兮兮的样子,让程希心软得跟个浆糊一样。

    这份情,程希记在了心里。虽然她知道,小孩子情重也无情,说不定一个月后就只记得“陪了他们叔侄俩一年多的小女孩叫程希”这一件事了。

    悲情戏演完,还是要过平淡的小日子。自从解信诚带来可能恢复高考的消息以来,林强就立刻勤奋得象头骡子。当然,他不勤奋也不行,林立新看着呢。知道了儿子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当老子的自然把一生的精力都压了上去,连盯程希练习曲的时间都压缩了不少。

    而解信诚则是有条不紊,非常有效率地继续学习。不过,他因为有晚上庄园的时间,比较之下要轻松得多。甚至一个月的时间,被程希喂得又长胖了不少。顶着黑眼圈的林强看着冒出了双下巴的解信诚,嫉妒得整个脸都黑了。

    没多久,解信诚的消息就得到了证实。一时间全国沸腾。叶奶奶更是恍然大悟,自家孙子这些日子以来的辛苦终于找到了根基,喜得连拍了程希好几下头。但最喜的是林强。因为看见考试说明中,自己需要考的科目中根本没有英语,林强哈哈大笑两声,一下跳了三丈高,直接就把英语书给扔了。

    在这之前,程希也没闲着。叶伍这一年多两年来,给解信诚留下了不少钱票,但都没用着。除了给二小买了几身衣服,洗漱用品之外,根本没花钱的地方。现在,手上积了一大笔钱,干看着。既不象后世那样可以做生意,想花钱也没处可花。这次有了高考的事,程希一下想了起来,经常跑到书店里去看,看到任何相关的学习资料都买回来。积了一整套,在消息明确之后,就立刻给向广星寄了出去。毕竟这消息一出,学习资料一下变得紧俏起来,连上京都难以买到全科的了,更何况柳树村那样的小地方。

    其实,程希不知道向广星会不会想要高考。之前与他的相处中,发现他的底子其实不错。毕竟他上学的那些岁月文革还没开始呢,算是真正学到了些东西。后来又当了工程兵,数学就一直没丢下。后来在村里更是一支笔杆。从文到理,向广星都不差。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三十多了,而且结了婚。如果他没有心的话,谁也说不了什么。

    不过,在程希看来这完全不算问题。七七年的高考,三十多根本不算什么大岁数。有多少例子是夫妻分居个四年三年的,再次相聚时就已是一片新世界了?而且,还有带着老婆一起上的。反正这时候的大学生补贴比普通工人还要高一些,虽然口粮标准低一些。

    程希一直觉得,向广星思维灵活,心胸开阔,不应该一辈子当个农民。绝对不是歧视农民,而是这个时代的现实,如果能向上走,谁也不必要非要在底层挣扎。所以,程希非常多管闲事地在寄出资料的时候附上了一封信,详细地说明了此次恢复高考的消息,还有毕业后包分配的事情。有了这些信息,怎么抉择就看向广星了。

    解信诚看着程希寄出包裹,没说什么,一味地笑。倒把程希看毛了:“舅舅,你是不是觉得我多管闲事?”

    解信诚摇了摇头:“没有。我觉得很好。知恩图报,老向也会明白你的心的。老向怎么选择是他的事,但他绝对不会怪你的。”

    “那你一直笑干什么?”程希撇撇嘴:“怪怪的。”

    “希希,我有时候觉得你脾气挺坏的,上次你把方大头打得噢噢地哭,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威胁说是方大头要是回家告状,你就见一次打一打。是不是?可是有时候又好得让人不敢相信,比如现在。真是的。要论怪,希希才怪吧。”

    “舅舅,那哪儿叫坏?!”程希一听脸立刻就红了起来,难得欺负一次小孩就被解信诚逮个正着:“我那是学雷锋呢!”

    “胡说!雷锋哪有打过人?!”

    “雷锋哥哥说,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般地无情。方大头他打水插队,还掀别人小女孩的裙子,就是个坏家伙,就是敌人。所以我才打他的。他到处说芳芳的内裤是花的,害得芳芳都不敢出门,一出门那帮小坏蛋就笑她。你说我是不是该打他?”

    解信诚听见内裤花色的问题时,嘴角抽了抽:“你也小心点,方大头的妈妈可是个厉害人。真让她知道了,她得堵到咱家门上来骂的。”

    “方大头不敢告状的。我答应了,明天给他带煮鸡蛋。而且,我都打的是他的身上,没打脸,他妈发现不了的。”

    “……”

    上京这边,解信诚在考虑自己该怎么教育孩子,柳树村那边接到包裹之后,向广星又喜又愁,一直平静的生活突然混乱起来。

    恢复高考的事,向广星也听说过,毕竟,这个消息一传来,全村的知青都兴奋起来了,有资格报名参加的全都请了假在复习。这一次,主任倒没有为难知青们,也知道这种阻碍前程的事真要做出来,肯定会遭众怒的。但是,向广星一直都没有觉得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家儿子都十岁了呢,还有机会上学?

    谁料到,没几天就接到程希的包裹和信,告诉他了一个肯定的答案,能。而且机会难得,结果很可能很喜人!怎么办?!前些天还笑话知青们不稳重的向广星也一下不稳重起来,在屋里踱来踱去,拿着信看了一遍,又往桌上那堆学习资料看一遍,不知该如何是好。一直到媳妇小琴上工回来。

    “怎么这么多书?”小琴洗了手,有些纳闷地看了眼自家桌子。

    虎子啃了一块果脯,这一年多来,程希时常地寄些小零食来,都进了虎子的肚子里。这小子十岁已经一米六了,在村里看来,是个非常魁梧的小伙子了。不过,性子还是小孩子的性子,听见小琴问,就直接抢答道:“是希希寄来的。爹一收到这些书和那封信,一个下午就在屋里转来转去,问他啥他都不说,还不许我出去玩。闷死我了。哼。”

    小琴有些别扭地拧了拧眉:“信上说啥?”对于程希,小琴的心情很复杂。经过这一两年的时间,她自然也知道那孩子是真的对自家老公和儿子好,不论吃的穿的,过年过节都会寄东西过来。虽然没有自己的份,在信中也从来不提到自己,但自己当初和那孩子搞得那么僵,小孩子记仇很正常。但想让自己说她点好,小琴毕竟是个女人,还是忍不住有点小心眼,她可说不出来。

    一见媳妇回来了,向广星一下就有了主心骨,连忙把小琴拉着坐下来,拿起信把信慢慢念了一遍,然后一脸期盼地看着小琴:“小琴,你有啥想法?”和媳妇在一起时间久了,也学会了她的北方话,“啥”“啥”地说得很顺溜。

小琴不掩心中的惊讶,看着自家老公:“她说啥?上完学给分配工作,还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的工作?而且还给调户口?!你就能成城里户口了?!是这意思不?!”

    向广星狠狠地点了点头:“而且,你是我媳妇,等我工作安定之后,还可以给你再调动户口,到时咱们一家都是城市户口了!”

    小琴眼睛一亮。自己倒没啥,但自家的虎子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同了。这个时代想跳农门可不那么简单。小琴吸一口气,一拍桌子:“行了!这么好,不就四年的时间嘛,咱们干了!孩子他爹,你赶紧学习去,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补一补!”小琴超有行动力地就要去做饭,却被向广星一把拉住。

    “小琴,可是我都三十多了。和那些小年轻一起考,万一考不上,岂不是……”

    “岂不是个屁!”小琴怒了,直接一掌拍在自家老公的后背上:“所以,必须考上!你比那些尽知道谈情说爱的小知青们聪明多了,你要考不上,他们更没戏!听我的,我去给你做吃的。”

    这一次,小琴的离开很顺利。向广星早知道自家媳妇是这样的性子,他需要的只不过是小琴的一个肯定,一个支持,心里立刻就塌实了。坐在桌边,把书一一整理出来,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确实得抓紧了!

    这之后的半年,程希又给寄了不少核桃和奶酪过来,说是给向广星补脑的。接到这个东西,小琴对程希的印象一下好了许多。向广星虽然因为当上了村里的会计,活计要轻上不少,但是长时间的学习,还有大压力的紧迫感,却还是让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下就瘦了十几斤,把小琴心疼地,恨不得天天大补呢。所以,这次的核桃和奶酪小琴边虎子都给禁了,让虎子撅了一个月的嘴。

    上京的解信诚和林强都不缺这些,每天两人在一起学习,这些个东西就是零食。林强又到了天天以解信诚家当家的习惯中来,这一次,林奶奶倒是非常知道,她也知道解信诚的成绩比自家孙子可强多了,而且自制力也要强得多。自家孙子跟着他一起学,自然是好的。

    天气从闷热到凉爽,枝头的翠绿慢慢凋零,落叶在空中转呀转呀地落得院子里每天早上都一片金黄。秋天的时候,解信诚带着程希出去溜了一圈,带回了一辆自行车,把胡同里的人稀奇地,小孩子们全都追在解信诚后面跑,乐到不行。

    这是程希害怕考试当天公车太挤或者误点,这时候又没个出租车,误了考试就太不划算了。再说,叶伍给了解家不少抚养费的事,全胡同都知道,毕竟二小走的时候可是坐军车走的,这排场人人都记忆犹新呢。所以,买了辆自行车也解释得过去。解信诚也因为终于能把车骑到庄园之外的地方感觉很兴奋,当天没有学习,教林强骑车就教到半夜去,一群小孩子也跟着后面一起闹。

    程希再次穿上了棉袄,棋艺长进了不少,棋谱也背了近十本。长笛已经可以流畅地吹奏绿袖子的时候,十二月十日,高考的时间到了。

    那天早晨,天才蒙蒙亮,程希就从庄园里出来,很迷信地给解信诚和林强各煮了两个荷包蛋,外加一个人一根油条。祝愿他们都能考满分。吃得二人都撑起来了,才和二人一起出门。

    解信诚和林强是一起报的名,考试地点也在一起。就由林强骑车,后面载着解信诚,前面的横杠上坐的是程希。三人早早地出发,一路被路人惊讶观看的目光给了林强足够的虚荣,胸脯挺得老高,要不是解信诚在身后笑,他倒真想多绕几圈呢。

    解信诚本来想让程希在家里等的,可是程希不愿意。他们上午下午都考,程希担心他们中午吃不上饭。虽然有那么几个国营饭馆,但架不住人多啊。林强担心这么长的时间程希无处可去,又是个小孩子,这个解信诚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庄园里很安全,而且很暖。计算好时间出来就是了。到了考点,让林强去停车,解信诚把程希拉着去了个无人的小巷口,看她进了庄园,才往考点走去。

    “希希呢?”林强往解信诚来的方向看了看,纳闷问道。

    “别担心,我这儿有熟人,等我们考完出来,我会去接她。别担心,好好考。”

    “你也是。”林强充满了信心,向解信诚使劲地点了点头,各往各的教室走去。

    几天的考试下来,有人欢喜有人愁,马上就要填写志愿了,这个没难住早就在心里有目标的解信诚和林强,却难住了向广星一家。之前程希就陆陆续续寄来了不少的学校资料,还有解信诚关于各个专业的详细说明,但是,就因为资料太多,反而让这一家子挑花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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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二连三的好消息
    分数下来之前就报了志愿。对了答案之后,解信诚和林强都考得很好。应该是哪所大学都能录取。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欢喜。

    解信诚不用说,自然是早就想好的上京大学社会学系。不只是因为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也因为上京大学就在上京。解信诚还有一个外甥女要照顾,他从未想过在程希这么小的时候离开上京。在程希看来,这个社会学系简直是当官的万金油专业。什么都学,无论是法学,还是社会关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或者是英语,民俗学,心理学什么的,驳而不杂,非常有用。但如果不当官的话,这些东西就显得不够专业了。

    林强倒是想远远离家出去自由地锻炼一下,没有见过海的林强特别想去当海军。但是林奶奶一听到林强要选择外地的学校就哭,不得已,林强在林立新的胁迫之下,妥协了一半,报了颐和园旁边的空军指挥学院的空军作战指挥学指挥专业。为什么说妥协了一半呢?因为照林奶奶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林强报军队政治工作专业的。那就是个纯理论工作,一点危险性都没有。可是跳性极强的林强哪里肯受,直接就闹开了,真让他学这个专业,他宁愿不去上大学。就这么着,林奶奶才勉强妥协。

    定下来之后,就等着收入学通知和三月份开学了。林强的学校还有体检的问题,解信诚就完全没有任何后续问题了。

    “舅舅,你有没有觉得……”程希和解信诚吃了饭在外面溜了一圈,散步的时候,程希一直走到解信诚的身后,仔细观察。回来之后,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么?”解信诚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来,就要看。

    “那个……”程希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比起我第一次见到舅舅的时候,现在的舅舅好象跛得没那么厉害了。是不是?还是我的错觉?”

    解信诚一怔,放下书,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好一会儿,才道:“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你一说……”说着,解信诚又重新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真的,好象能使点力气了。”

    解信诚对程希从没有提防之心,说着就把跛的那支脚放到了凳子上,撩开了裤腿一看,愣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程希:“希希……”声音有些发抖。

    程希被解信诚的口气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在解信诚的残腿上摸了摸:“都好着呢呀,舅舅,怎么啦?哪里痛吗?”

    “不是不是。”解信诚有些激动,抱过程希在怀里揉了揉:“希希,我的腿粗了点了,真的。好象有点肌肉了。膝盖也觉得有力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儿麻痹症的有一种症状就是病腿萎缩,细而小。解信诚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也不把其它人的另类目光当回事,但是,真的有恢复的希望的时候,又怎么能忍住高兴呢?谁不希望做一个健全人呢?解信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急切地跳动,好象要跳出自己的嗓子眼来表达兴奋似的,让他有一瞬的眩晕感。真的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好事,舅舅,这是好事,你别伤心了。”程希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被突如其来的喜讯搅得有些伤感的男人,顿了顿,才分析起来:“舅舅,你说,是不是我们这两年一直在吃庄园里的菜的原因?你看,我力气很大,就是从小吃庄园里的桃子长起来的。所以,你的腿也在慢慢长力气,是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天天吃,总有一天会完全好起来的。舅舅,以后你就能抱着我走一整天都不累了。”

    “桃子?庄园?”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希希,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亲人,没想到竟然有这般机缘。桃子呢,快,拿出来,我口渴了。”

    “什么机缘?舅舅说话象和尚一样。”程希嘿嘿笑起来,一伸手拿出两个桃子,解信诚一个,她一个,程希笑眯了眼睛,看着同样笑眯了眼的解信诚,大啃了一口桃子。大冬天里吃桃子,别人可没这福气呢。重生大神对自己实在太好了,当然,如果真能让解信诚健全起来,那就更完美了。

    向广星也考得不错。但挑选学校的时候却为难了起来。他不想离老婆孩子太远,可是此时的云南也没什么好大学。他只能扩大范围,整个西南地区寻找。西南地区的教育,自然是四川的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七七年的高考主要是考虑重点大学重点专业。向广星最后就选出了两个,一个是川师,一个是西南政法。这两个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都可以算得上是旱涝保收的专业。虽然老师在前几年被批成了臭老九,但向广星对这个身份还是很尊敬很向往的。而且,当老师还一年有两大假期,照常发工资,这实在是很大的一个诱惑。另一个选择西南政法,多少是因为从前当兵的关系。虽然政法与当兵关系不大,但总是有一身制服,想着就觉得美。看来看去,不觉,就有些为难了起来。

    “小琴,你说,选哪个好?”一遇到重大决定,向广星就全赖上了自家媳妇。

    小琴让向广星把两个学校都细细地说明了一遍,有些迷茫地问:“这师范出来就是当老师,我知道。这政法出来是做什么的?”

    “可以做的多了。检察院的法官,书记官,或者是律师,就是这一类的吧。警察好象也属于政法系统的,但警察好象有专门的警察大学。差不多就是这样。小琴,你觉得怎么样?”

    “警察啊,爹,当警察吧!”虎子一下跳起来:“镇上那些派出所的警察多气派啊。爹,还有大盖帽呢!”

    “小孩子别胡咧咧,听你娘的。”虎子声音很大,但意见很小,被向广星直接就给忽略了。

    “我看虎子说得对。就去上这个什么政法大学吧。有制服穿得省多少衣裳啊。”小琴的理由虽然荒谬,但调子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西南政法在重庆,比起成都到春城要远上一些,但小琴既然这么说了,向广星就认认真真地在第一志愿填下了西南政法。后面的二三志愿也都是填了一溜地可以穿制服的专业。

    这一届,政法大学只有西南政法一个全国重点,上京的政法大学还没有复课呢。向广星算是占了个便宜。离家近,牌子也硬。

    七八年的元旦,大杂院里特别欢欣。虽然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如果没有意外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好事总是接连到达的。年前,二小通知终于下来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通知书这种东西,只是两个电报。拿着简洁的电报,两家人开心得一塌糊涂,围在一桌大吃了一顿,三个男人喝了两瓶高粱,醉得唱了一晚上拐调的歌。马德明知道这个消息后,给解信诚和林强一人送了支英雄钢笔,以示鼓励。林强虽然高兴,但没有林立新高兴,这笔很老派,却更显珍贵。林立新很识货。

    过了个鞭炮响彻的好年,马德明马先生也告诉解信诚,他的工作调动了,进了中央党委宣传部。马德明老先生理论扎实,理解上意,为人又灵活深沉。这是让他在最后的关头给宣传部把关呢,免得某些魑魅魍魉在最后的时刻利用党的喉舌。

    解信诚为马先生高兴,也有点伤感。因为马先生不得不搬离了旧图书馆,去了党委大院。走之前,马先生把大部分书都让解信诚搬回了家,还有他这些年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带走,只能都送给了唯一的弟子解信诚。解信诚把它们都让程希收进了庄园,放在外面,自己又要去上学,万一丢个一两件,会很不安心。

    三月就要开学了,这一天,解信诚拉着程希郑重地在桌前坐下来。

    “什么事,舅舅?”程希有点奇怪地问。

    “希希,我要去上大学,你现在也六岁多了,不如也去上小学吧,怎么样?”解信诚也是想了好几天,按说,七岁才到上学年龄,但这个时代也并不是那么严格的。很多双职工的父母,因为孩子没人管,就早早地把孩子送去上学。现在,程希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打听了一下,上京大学附小挺好的,虽然因为是上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所以不太容易进,但我请马先生给开个介绍信说明一下状况,再加上希希这么聪明可爱,一定没问题的。而且,上京大学附小就在燕东园,怎么样?”

    “上小学?!”程希这才猛地想起来,自己年纪小,必然会遇到的这个问题。可是现在,让自己上小学,每天跟一堆流鼻涕的小孩子学1+1=2?!不亚于浪费生命式自杀!

    “不,不,不!”程希摇头摇得很干脆,拒绝得很坚定:“舅舅,我不要上小学。”

    解信诚皱起眉:“为什么?和强子一起复习的时候,你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不是不爱学习,舅舅。”程希心思转了几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顿了顿,才学着小孩子的口气说道:“我和芳芳一起玩,她都上三年级了,可她学的那些东西都好无聊。舅舅,我不喜欢学那些。那些我都会。我听芳芳说,在课堂上必须要背着手,坐得直直地,一动也不能动。我不想上那样的小学,傻瓜一样坐着,可是老师讲的那些全都是我懂的东西。舅舅,我不要上小学。你要是担心我没人照顾,怕我惹事,我就呆在庄园里不出来,等你周末回来了,我再出来好了。”

    “胡说八道。”解信诚一拧眉:“小孩子就要和同龄人一起多交流交流,天天一个人呆在家里,人都呆傻了。”

    程希听这话,一愣,难道非要让自己和那些小屁孩一起说废话,玩无聊的游戏才行吗?想着这种可能,程希差点哭出来。她不是那么有童心的人啊,而且,也不会长久地装小孩子,太累了。程希睁圆了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解信诚。

    “舅舅,小学的课本我都会……”见解信诚不为所动,连忙加了一句:“林叔都考不过我呢。”

    解信诚听了这话,怔了怔:“强子考不过你?”

    “当然啦,不信你去问林叔嘛。每次他都输我。”

    “去。”解信诚笑起来,敲了下程希的脑门:“明知道强子他们提前开学,前一个星期就走了,现在让我到哪儿问去?他们那种学校,想进去看看都难。你就诓我吧。”

    “真的呀。”程希腻着趴在解信诚的膝盖上:“舅舅,你可以考考我嘛。”

    解信诚见程希一再地坚持,不由也就信了几分。拿出林强当初复习时的小学资料,随便地抽起一题问出来。谁料到,程希不但答得快,还答得很准。这让解信诚吃了一惊,这题,三年级的学生答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度的。也许是刚好看过答案?解信诚半信半疑地又问了一题,结果同样。一题两题三题,结果题题如此,解信诚不得不相信,自家外甥女是个天才。虽然以前也觉得她很聪明,那也不过是些为人处事或者是性格沉稳方面的。但没想到连学知识都这么快!和林强一起复习了几个月而已,竟然有这么大的进展,太让解信诚吃惊了。

    解信诚好一会儿不说话,程希有些担心,想了想,加了一句:“舅舅,难道你没觉得,吃了庄园菜之后,不但力气变大,也变得聪明了吗?我看舅舅现在背东西轻松得很啊。我背先生交给我的棋谱也是这样,越背越顺,越背越快呢。以后我要天天吃桃子。就能直接上大学了。”

    “胡说呢。”解信诚被程希的童言童语逗笑了,转过头一想考前的突袭阶段,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了许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三遍不忘还是有的。有了这个解释,解信诚就安下心来。有些为难地道:“可是,希希这么小去上初中的话,也不太好吧?”

    国人的中庸之道,马先生教的那些“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道理,都让解信诚觉得希希年纪尚幼,不适合如此被瞩目:“要不,就去小学装装样子?请个长病假什么的,到时考个试就行了,平时你想干啥干啥,反正练长笛也要花时间嘛,对不对?”

    “这个主意好。不过……”程希眨眨眼,一脸纯真相:“舅舅,我健康得不行,你到哪儿给我开个重病证明啊。”

    解信诚笑起来,伸手刮了下程希的鼻子:“中国人办事,讲的是情理。情字在先,理字在后。靠的就是关系。真相并不重要。懂不懂,希希?”

    “懂。舅舅,那咱俩都去了上京大学,咱家的房子咋办啊?”

    “让林奶奶平时给看一下就是了。”解信诚倒不在意:“不过,家里有用的东西就打包进庄园吧。免得真遭了贼,多郁闷。”

    解信诚的话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没几天,林家就带来了好消息,林立新重新被文工团招了回去。所以,林立新和林奶奶都要搬到文工团的宿舍去了。这下,连林家都要空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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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天
    开学第一天,解信诚和程希早早地起来了。解信诚做早饭,程希在刷牙,一派和谐景象。突然,程希发出“啊——”的一声尖叫,吓得解信诚粥也不看了,连忙跑过来,急急问:“怎么,怎么啦?”

    程希表情古怪地伸出手来,小小的手心里,躺着一颗小小的牙齿,上面还有牙膏的泡沫,猛一看,还有点恶心。

    “牙齿掉了?”解信诚心放下一半,皱起眉,盯着程希的嘴:“张嘴看看,掉的哪颗牙?”

    “嗯~”程希捂着嘴摇头,她知道豁齿小孩看上去有多可笑了,自己真傻乎乎地张开嘴的话,解信诚非要笑自己一辈子不可。

    “这怎么行?这么小就掉牙,一定要去看医生的!反正医生看也是看,舅舅看也是看,怎么这么别扭?”解信诚拉着程希的手,和程希拔河。

    程希闻言愣了一下:“看什么医生?这是正常现象啊,舅舅。你小时候也掉过的。”

    “胡说,我怎么不记得?又是怕打针吧?”解信诚虎下脸来,使出劲儿来,一把拉开程希的手,掰开程希的嘴唇,就看见一个可笑的黑洞,是上面的门牙掉了一颗。看着程希不情愿的表情,再看看那颗傻乎乎的黑洞,解信诚明明在心里担心着,可又觉得她这个样子太可笑了。不由嘴角抽了抽,很严肃地拧着眉:“走,把嘴漱一下,我带你上医院。”

    一听解信诚的话,程希就知道,自己这个舅舅平时表现得再成熟再强大,其实本质上还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粗心大意,对孩子的成长更是一无所知。

    程希无奈地拽着要去拿钱的解信诚,向他普及牙科知识:“舅舅,小孩子都是要换乳牙的。掉了以后,还要长新的。不用看医生的。你也换过,你忘了?芳芳和方大头他们都换过了。我这还算晚呢,他们说,有的孩子三四岁就开始换牙了。”

    “真的?”解信诚见程希说得一本正经,倒也信了几分。可是在他的印象里,完全没有这段历史的印象。如果自己要换牙的话,应该是刚得腿病的时候吧。解信诚这个念头只是闪了一下就过去了。低头对程希道:“你等着,我去问问林奶奶。你可别想唬我。”

    这时候,林家还没搬家呢,只是收拾起了家具。解信诚一问出口,林奶奶就哈哈笑了起来,也不顾解信诚比她要高一头,直拍他脑袋:“你这孩子精明起来精明,傻起来怎么这么傻呢?连自己换牙的事都忘了?我去看看希丫头,别被你这郑重其事地吓着了。”

    林奶奶经验丰富,叮嘱了程希好多注意事项:不要舔牙,要经常漱口,少吃糖之类的,说了足有十几分钟。解信诚听得比程希还要专注些。最后,在林奶奶的主持下,解信诚把程希的那颗乳牙埋在了自家墙根底下,意味着牙要向下长,要长得快。

    放下了心里包袱,二人在一起吃早餐时,解信诚一边剥咸蛋,一边看着程希,到最后突然笑了出来:“希希,我们今天去照相吧?纪念我上大学的日子。”

    “哼!”谁还不知道你的小心思?!程希冷哼一声,别开头去,就不张嘴说话。平常没事的日子,自己这个小舅舅就喜欢没事找事乐,特别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习惯……糟糕至极!

    程希完全可以想像,解信诚今晚的日记里的主角绝对不是上京大学印象,而是自己这颗露风的牙齿!

    解信诚骑车,程希坐在前面。横杠上怕程希硌屁股,特地加了个小小的木板,上面还包了个小棉被,跟坐沙发似地。虽然三月天,但并不算暖和。解信诚给程希包上了厚厚的围巾,才放心骑出速度来。

    自从发现自己的腿开始有力之后,解信诚突然地热爱起了这种需要用到腿的运动。好象累一累,就更能体现它的存在一样。比如现在,上京大学离茶叶胡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要骑车的话,可也得骑个一个小时左右。是个费力气的事。可解信诚就不愿坐公交车,他想骑车。而且,他也发现了,这么运动到感觉累了,晚上去温泉里泡上半个小时,自己都能感觉到病腿上的血脉畅流的感觉。第二天一点都不受疲惫的影响,照样精神抖擞。

    解信诚舅甥二人到上京大学的正门的时候,还不到九点。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但并没有太多的热量。本来以为开学第一天,又是这个点,应该算早的,没什么人,谁料到新生接待处到处都是人。操着各式口音,提包的提包,背麻袋的背麻袋,也有用皮箱的,那是极少数。有人穿得少,打个哆嗦就又挺起胸来。有的穿得多,把大衣抱在怀里,只着毛衣。有的男女结伴,有的还抱小孩的!于是,解信诚一个微跛的年轻人,牵着一个豁着牙的小女孩的组合也就不那么显眼了。

    虽然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但最好的就是,人人都是笑脸,而且笑得很开心,个个都露出了牙,只除了程希,一直抿紧了嘴,看得解信诚真想笑。自家的外甥女哪儿都好,就是小小年纪太爱面子,爱美了。总把自己当个小大人看,谁笑她她跟谁急。哪知道她越这样,越是让解信诚想笑。

    报名很方便,很迅速,转户口也很快,这让更多一部分人差点掉下泪来。这个时代,吃商品粮对大部分农民来说都是一个很大很远的目标。结果,就在一刻轻易地实现了。大红色的公章,太有权威性了。

    不过,他们的失态并没有人投以异样的目光,因为人人都如此激动,连解信诚也有些难以自持,心怦怦地跳,虽然面上还是一派礼貌微笑。

    解信诚被分到了燕园35号楼428号宿舍。35号楼在程希看来还不错,虽然只有四层,但这个时候的宿舍楼最高也就差不多这样了,二十几号的宿舍楼才三层呢。而且,三十五号楼挨南门近,进出学校很方便,离食堂也近,拐个弯就是学一学二食堂。呃……虽然解信诚用不着进食堂吃饭,但离得近总让人觉得安心不是?

    四二八宿舍在楼道的中间,一间宿舍住四个人。解信诚去的时候一个人没有,刚把床铺好,哄着程希:“马上,我弄好之后,就带希希去办小学手续。”说着,门就被打开,进来了一人。

    程希回头一看,差点笑出来。应该是打扮过才来的。头发不知是上了油还是上了水,溜溜地梳了个大背头,偏偏长得并不是大气的长相,尖嘴猴腮地戴个了眼镜,他这样,无论是平头还是偏分都会觉得不难看,可偏偏梳了这么一个醒目的大背头。

    来人的个子跟解信诚差不多高,一身崭新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有点大,走起来一甩一甩的,完全没有派头。如果只看长相的话,可能是皮肤的原因,又粗又黑,程希觉得他足有三四十了,可是看他那傻乎乎的样子,有点怯的表情,尤其是眼睛黑亮黑亮的,挺可爱,又觉得好象还是个孩子。

    “你好,同志。我叫解信诚,二十一岁。上京本地人,社会学系一年级。”解信诚连忙过去帮这位不知是老兄还是老弟的提过行李,微笑着自我介绍。这人的行李是用绳子绑得很结实,象个行军包一样。提起来还挺沉。

    “你、你好。”来人把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我叫罗新军,二十岁,山西人。也是社会学系一年级。”

    “哈,小老弟啊。”解信诚挺高兴,虽然罗新军的口音不轻,但一路上就没遇着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同学,突然见着罗新军,解信诚觉得挺惊喜:“来,挑个床吧。家里人没送你来吗?”

    “我都这么大了,还送啥?”见解信诚很和气,或者是见他微跛的走路姿态,让罗新军的紧张慢慢舒缓下来,嘿嘿一笑,倒见了几分机灵。说话变利索了,可手上的速度却很慢,半天了,还是铺得皱皱巴巴,一看就是在家没干过这活。解信诚正要上前,却被程希拦住,自己上前去:“罗叔叔,我帮你铺吧,你看起来就不会,是不是?”说着,直接上去,左拉拉右拉拉,几秒钟,就铺好了一张整齐的床铺。

    “呀,这,这是你……女儿?”罗新军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我倒想。”解信诚有些心疼自家外甥女帮人铺床,过去揉了揉程希的脑袋:“我姐家的孩子,我姐不在了,现在跟我过呢。希希,来,问罗叔叔好。”

    “罗乎乎好。”程希笑眯了眼睛,嘴里还漏着风:“你真笨,连床都不会铺。”她可一点不喜欢自家舅舅照顾别人,而且对方还是年纪不小的男人。哼。这么刺你一下,看你还好意思让别人帮你动手不?程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点也没觉得自己小心眼了。

    “希希别胡说。”解信诚连忙拦住:“小罗同志,别跟小孩子计较,都是我平时在家宠坏了。”

    “没,没事。希希挺可爱的。”罗新军也有点脸红,而且听到了程希的可怜身世,再想到刚才她利落的手法,不由对程希更心软了几分:“以后我多练练,多练练。”说着,突然弯下腰来,一付稀奇样:“希希,你掉牙了?”

    看在罗新军脸红的份上,程希本来觉得对他的好感加深一点,她总觉得,会害羞的孩子没什么坏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偏见。可被他最后这一句砸得立刻不想理他了,把头偏向一边不理他,结果却换来罗新军开心的笑声。

    “咦,我以为我来得很早呢。”一个软绵绵的声音插进来。门刚才就没关,外面一直闹哄哄的,进来了一人,解信诚和罗新军直到对方出声才发现:“两位好,我叫顾伟祥,二十八岁,来自广州。经济学系。”

    从粤语转过来的普通话,无论男女说起来都软绵绵的,倒不是这位顾伟祥娘娘腔。程希趁着对方没注意,上下打量了一番他。这顾伟祥算得上程希这么久以来见过的最具现代气质的人了。长得挺帅,就是矮了点。穿了个短夹克,显得整个人很修长。虽然夹克是很普通的样式,但在这个不是中山装就是军装的时代里,已经显得足够特别了。更何况,还是拉链的!这是时髦的象征!而且,他提着的是个皮箱!

    不不不,这些都是外在,没什么。重要的是,这人对人的态度。大方自信,随随便便几句对话,就把对方的底细摸了个通透。这套话的技巧,就算是解信诚也得甘拜下风。不过,解信诚的嘴很严,他没问出什么,倒是罗新军,被问了个底朝天,说着说着,兴奋起来,罗新军甚至拿出了家里全家福,一个一个地介绍,唯恐不详。

    程希把他上下打量完,只得到一个结论——这家伙家里有钱。虽然看上去,他也很有骗子的潜质,但骗到上京大学的校园里来,在这个时代着实不太可能。

    程希在这边看,那边三人已经自我介绍完。这位被程希认为有钱的顾伟祥特别会带动话题,各自把家乡名产拿出来,吃吃说说,没过多久,三个人就熟悉得跟自家人似地了。

    “应该还有一个人啊。”解信诚给程希塞了块马蹄糕,看了眼罗新军的上床,纳闷地道:“怎么还没来?”他还想都认识一遍,就带程希去办小学的入学手续呢。

    “这个……应该就是了吧。”顾伟祥搭话,向门边看过去。果然,一个足有一米八的大汉,背着个小山一样的行李。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二十七八的高挑女人,还抱着个孩子。

    “四二八,就是这里了!”那大汉并不是喊,就是声音大,震得三人齐齐站了起来。那人也不客气,向着三人伸出手来:“都到了哈,俺是东北人。姓富,叫富安。这是俺媳妇小翠,和俺家小子东东。”说着,就把他媳妇从后面拉出来,给三位震撼中的舍友介绍了一番。再加上他媳妇小翠也特别豪爽,铺好了床之后,几个人就坐在床边,桌上摆满了各类零食小吃,你一句我一句,笑呵呵地把富安的那点子好玩的事给说了。

    原来这位爷已经三十有四。原来是炼钢厂的工人。后来,跟人打架,差点被开除。虽然没记处分,但工作给停了。他一来二去没事干,就跟着那些小年轻一起,备考,没想到,这位爷长得五大三粗,头脑却非常聪明,全厂的小年轻,就他一个上了上京大学,这么一下,把全厂都哄动了。厂长还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表彰,写在档案里。打架的事再没人提了。

    “怎么让翠姐送你呢?你这么个大男人,小孩子在火车上多累啊。”解信诚被富安拐得也有点东北腔了。

    “啥送!这是跟我一起来上学呢!”富安说到这个,突然得意地嘿了两声:“你们可别小看俺媳妇,俺媳妇考的可是上京医学院!以后你们想找个护士媳妇,还不得指着俺媳妇啊?”

    此言一出,众人齐喑。看向小翠的目光完全不一样了,罗新军连忙凑过去:“嫂子,你太厉害了。混熟了,给我介绍个对象啊,我要求不高,能有嫂子一半好看就行。”

    “喂!”顾伟祥一把推开罗新军:“你也太快了吧?!”

    宿舍里一阵哄堂大笑。连程希也跟着笑开来。只有小翠怀里的孩子睡得沉,还冒着鼻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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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干亲
    那些428宿舍的人从家乡带来的零食,程希也有好些都没吃过。一边听几个大男人开玩笑,聊天,一边吃得很开心。

    “你家这个姑娘吃起花生来象个小老鼠似地,真是可爱。”突然小翠笑出声来,对解信诚说道。

    此言一出,程希一怔,正在剥花生壳的手停住,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这就是当小孩子的坏处,大人说你象小老鼠竟然还不是骂你,而是觉得你好玩喜爱。

    “粗姨,以吃。”程希抬起眼睛看了解信诚一眼,只见他也笑得很开怀,心里哼了一声,也就放下来。弯起眼睛笑起来,把手中的花生连同花生壳一起推到小翠面前,嘴里漏风地说了一句勉强能让人听懂的话。

    “哎,真乖。”小翠显然很喜欢程希这种粗眉大眼的爽朗长相,更何况连话都说不清楚呢?大人说不清楚话不招人喜欢,可小孩子却恰好相反,反倒比口齿伶俐的招人疼。本来就当了母亲的小翠正是母性爆发的年纪,看见这种小孩子都忍不住想逗一逗:“希希这么乖,以后给我家东东当媳妇好不好?”

    听了这话,程希差点黑脸。这种玩笑话在程希听来一点乐趣都没有,可是某些大人就是乐此不疲。尤其是如果小孩子不懂,问出类似于“媳妇是啥”之类的问题之后,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哈哈大笑。这种大人的恶趣味,程希严重鄙视。就算前世她是个大人的时候,也从不参与到这种聊天当中去。

    程希摇了摇头:“不好。”其实很不想理,拉了拉解信诚的手,没想到四个男人谈到国家未来发展,兴致正浓,解信诚只是习惯性地把程希的小手放进手心里轻轻抚摸,根本没注意程希的这个小动作的含义。

    “为啥不好?”小翠笑得更开心了:“给我家东东当媳妇可以吃好多花生哦。”

    程希看着这个笑得一脸慈爱的小翠,欲哭无泪。她这种用看着小猫小狗小兔子的目光看着自己,程希发现自己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一时之间,连刚才觉得很好吃的零食都没了味道。

    “我以后自己挣钱了,自己买花生吃。翠姨,东东弟弟是不是娶不到媳妇啊?真可怜,我们胡同的方婶就象你这样,因方大哥娶不到媳妇,就见一个女孩子就问人家要不要给她家当儿媳妇。方大哥都不敢出门了呢。”程希用手捂着那个洞,脸上装着天真,说出一段足够让当妈变脸的话来。

    ——这下,能堵住你的嘴了吧?

    可程希没想到的是,正聊的火热的富安突然转过来,哈哈大笑起来,对解信诚说:“你家这个姑娘聪明,我喜欢,哈哈。平时在家我可是拿我家小翠一点办法没有,可你家这姑娘随便说一句,看小翠那表情,哈哈,我喜欢我喜欢!行,希希不给东东当媳妇,当个干闺女行不?一样有花生吃。”

    解信诚在一阵聊天之后,倒是对这个富安印象不错,并不介意让程希让个干亲。更何况别人都说出了口,怎么也难以拒绝的。但是,解信诚一向认为程希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所以就转头看着程希:“怎么样?希希,给富叔叔当干女儿,东东就是弟弟了。”

    说不太得罪人了。程希无奈地笑开来,非常干脆地向着富安叫了声:“干爹。”

    “哎,乖!”富安绕过桌子,一把举起程希,向空中抛去。吓得程希“啊——”地尖叫,富安笑得声音更加响亮了。

    这一抛不但吓着了程希,把解信诚也吓出了一身汗,可又不敢上前阻拦,害怕富安一个分心,让程希掉到地上,只能脸白白地在一边说着:“富哥,富哥,别抛了,希希害怕……”

    程希一开始确实是害怕的,这种人工式的蹦极极度没有安全感,而且,抛得很高,差点撞到屋顶的灯。可是在富安一次一次地接到自己之后,程希放心之后,突然觉得这个游戏还挺有趣,象小时候荡秋千荡得很高时的那种刺激,不由发出咯咯地快活地笑声。程希这么一笑,富安来了劲儿,跟着抛得更高了。

    程希觉得富安这种爸爸就象是大家心目中的慈父的形象,有点大咧咧地孩子气,孩子说什么都认真听的爸爸,招人喜欢。

    “爸,我,我,我啦。”

    程希扒住富安的脖子慢慢从他身上溜下来,就看见小翠怀里那个吐泡泡的小子醒了,一见富安在抛别人玩,就急了,直向富安伸手。惹得小翠一阵笑。结果,富安又笑呵呵地来回抛了东东好几次,这孩子才算罢休。在程希看来,这富安的力气几乎可以比得上自己了。抛完自己抛儿子,他却一点都不见喘,这体格强悍。

    富东东才一岁多点,话说不清楚,走路也不稳当,正是最好玩的时候。醒了之后,眼珠滴溜溜地转,似乎在好奇怎么突然有这么多陌生人,一点不怕生,连程希看着都觉得好可爱。

    “东东弟弟长得象干爹。”程希仔细看了看这父子俩,真是象了个十足。宽脸大眼双眼皮,说不上漂亮或者帅气,但看着就觉得挺顺眼,尤其是东东,胖乎乎的两小脸蛋,一下就觉得,哎呀,这孩子怎么长得跟个馒头似的?太招人爱了。

    程希看着很想上去捏两把,结果,她还没动手,就看见富东东突然向她伸出双手,奶声奶气地说了一个字:“抱。”

    这一下,不但程希惊了,连富家夫妇都吃了一惊。自家儿子自家知道,虽然不怕生,其实只是不爱哭,而且脾气并不好,却也并不喜欢别人抱啊捏啊的。这还是富东东第一次主动要求一个外人抱呢。

    富安没想那么多,直接躬□,把富东东放在地上:“两孩子还挺投缘,行,去和姐姐玩吧。姐姐可抱不动你。”

    富东东一落地,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一把抱住程希,就不说话了,笑眯眯地,好象程希的怀抱有多舒服似地,把程希别扭地,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富东东一把抱起来,象抱个布熊一样,自己爬到床上坐着,让他坐到自己膝盖上。这么折腾,这富东东竟然一点怨言都没有,自顾自赖在程希的怀里,玩起了自己的手指。

    程希前世很少和孩子打交道,这一世交往的孩子们最少也有七八岁了,他们多多少少都是把程希当妹妹看待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个真的奶娃娃这么依赖自己。她并不知道,她被空间食物改造的身体,干净清透,浊气少,自然而然地让人亲近,对小孩子的吸引力更大。这么小的孩子识人还是本能,第一时间就感受到呆在程希身边的舒服感觉,自然不会掩饰。

    只是,这一番动作,却让富家夫妇对程希的印象更好了一些。他们总相信,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子喜欢的人肯定都是好人。富安一个劲儿地点头:“我眼光真不错,这闺女认得对,哈哈。”

    三个男人又聊了一会儿,富家夫妇还要去上京医学院报名,解信诚也还要领着程希去小学报名,四人就分开来行动,约好晚上一起吃饭,这才笑呵呵地一起下了楼。只是让富东东与程希分开时,富东东一下哭了,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流,声嘶力竭地好象生离死别,别提多伤心了,让一群人无可奈何之余又忍俊不禁。直到解信诚推出自行车,让富安载着妻儿一起去上京医学院,富东东才被这个新奇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等富安骑上出发时,甚至发出了哦哦地欢叫声。这小孩子的喜怒哀乐真是……程希摇了摇头,不靠谱啊不靠谱。本来自己刚才还有几分感动的,谁料到自己的魅力还比不上一辆自行车。

    “舅舅,虽然我晚上可以住庄园,但你要怎么跟你的舍友说啊?尤其是干爹,我看他那个性子,肯定会对我的事刨根问底的。而且,吃饭问题……”程希有点担心。如果没有这么多舍友的话,程希倒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可现在突然认了个干爹,这个时代,干爹还真是半个爹呢。尤其是富安那个急公好义的个性,再加上富东东对自己这么感兴趣,富安肯定会当真的。

    “没事。”解信诚拉着程希的小手在校园里漫步而去。偶尔可以看见几个高年级的学生低着头匆匆走过。这些,都是前些年的工农兵学员,他们都是七零年之后直接推荐来的,没有经过考试。之前,他们有着无尽的荣耀,任务就是“上大学,管理大学,用**思想改造大学”,虽然知识水平良莠不齐,但都自觉高人一等。可是有了这新一批的考试入学的学生,他们的日子立刻就变得比较尴尬。

    程希听说过不少,一提到工农兵大学生就嗤之以鼻的例子。也有虽然顶着工农兵大学生,可是非常努力最后得到大家承认的例子,这完全看自己怎么选择了。不过,也怪不得他们,他们在校期间,完全是政治挂帅,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学方法全部都做了相当大的改变,几乎学不到什么东西,更何况,本来大学四年的学制还被他们改为三年甚至两年。这样的情形下,他们顶着大学生的名头,却什么都没学到,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会被人歧视,也属正常。

    “这些事,舅舅早有准备。”解信诚弹了下程希的脑门:“你就当好你的小孩子吧,小小年纪就这么爱操心,小心变小老太婆。”

    程希捂着脑门揉了揉,看了解信诚一眼:“舅舅,我会被你弹笨的。”

    “笨点好。现在就是太聪明了,不可爱。”解信诚说着又弹了一下,弹完还嘿嘿一笑,看着程希,似乎在等她回嘴。

    程希哼了一声,才不要上他的当呢。索性不理他,由他牵着往前走去。燕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的上京大学还没有扩张成一付小资风格大财团的俗气模样,走一路,倒觉得清新可人。走了有十几分钟,二人就到了小学部。

    “舅舅,我是什么病?”程希想着先通通气。

    “病因未明的大力症。”

    “啥?”程希舌头都僵了,这叫什么病啊?!纯粹为了逗人玩的吗?小学部的老师又不是傻子,看见这样的病因,肯定会生气的啊。解信诚不是疯了吧?

    “没事。你想啊,希希,你这圆滚滚红润润的样子,说你有什么病,谁会信啊?咱们当然得实话实说。让你上学万一伤到小朋友,或者损坏公物就太不好了,是不是?我这是在为学校考虑呢。”

    “我当然没意见,但老师们肯定会生气的。”程希翻了个白眼。

    “不会不会。”解信诚自信满满,说着,递给程希一块木板:“一会你就在旁边玩这个。”见程希一脸迷茫的样子,解信诚加了一句:“使劲玩。”

    “……”

    结果出乎程希意料地顺利。校长看着程希小小个子,一脸甜笑地把木板随随便便地捏成木屑,做仙女散花状玩得开心,校长连嘴角都抽了,只是僵硬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同意了解信诚的请求。当然,解信诚开来的介绍信也有很大的作用。不然,你一个毛头小子谁理你啊。

    “看吧,我说了没问题的。”解信诚得意洋洋地带着程希一一拜会了各任课老师,并请他们测试了程希的水平,结果本来对于走后门很不爽的老师们在测试之后都露出了真心的笑脸,有些可惜地对程希说:“程希同学,就算在家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保持啊。期中期末记得来参加考试。”

    “好的,谢谢老师。”乖巧地说了三四遍之后,这趟小学之旅算是结束了。

    出了小学部,程希发现解信诚走的方向不是宿舍,不会迷路了吧?赶紧拉住解信诚:“舅舅,你走错方向了。”

    “没有。”解信诚拉着程希:“我给希希找了处住所,希希跟我来看看喜不喜欢。我可不想希希被当成怪物。”

    “没关系吧,反正可以住庄园。”程希对这个不计较房子,而是担心钱:“房租贵吧?”

    “不贵。”解信诚知道自家外甥女就是一付管家婆的个性,也就很耐心地解释着:“其实,根本没花钱。”

    “啊?怎么回事?!”程希一惊,她可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没什么事,很简单的。学校有个老教授,他的儿子媳妇从外地调回北京,本来住在家里,但离单位太远,我听说之后,就提出拿咱们的房子跟他们换住两年,再说,我本来就是本校学生,你也不过是个孩子,他们自然就同意了。现在,我领你去看看地方,认认人。”

    “要住在别人家吗?”程希有点不情愿。

    “那倒不是。王教授的儿子回来之后算是自立了门户,虽然住在王教授家的隔壁,但还是有自己的门的。放心吧,把你放别人家,我还不放心呢。你这个马虎性子,什么时候被人发现了,就麻烦了。不过,就是房子有点小。”

    “小没关系,没关系。”一听自己有地方住,而且住在学校里,安全性完全可以保障,程希就立刻心满意足了,哪还在意那些小细节?直接就嚷嚷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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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教授与夫人

    王教授是英文教授,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发,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五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发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啰嗦的妈妈的味道。这感觉很矛盾。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 God, who called me here below,Will be forever min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mazing 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卤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卤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卤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爽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卤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著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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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见旧友
    解信诚回宿舍之后,程希灭了灯,进庄园。庄园里还是一片生机勃勃,鸟叫蝉鸣,微风阳光,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美美地睡了一觉起来,一看时间还早,就在庄园里的屋子前趴下来,一边想一边写自己未来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计划。写完之后,再一条一条地细读下来,发现自己小小年纪竟然还挺忙的呢。

    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个儿童自行车,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第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这种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常年的要求总汇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坛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的门?赶紧放下笔,从庄园里跳出来,把门一开,还没看清人呢,就被抱住,耳边是武振邦兴奋的声音:“希希,想死我了,你搬走了都不告诉我,太过份了!知不知道我和小叔找你找多久吗?”

    “能有多久?我昨天才搬来的。”程希从武振邦的肩头看过去,就看见郑航似笑非笑的表情,武振邦说着,他还伸手过来捏了下自己的脸,程希哼了一声别开头去。

    “你们没开学吗?”见到老朋友还是高兴,让武振邦放自己下来,拉着这叔侄俩坐到桌边,想了想,突然笑了一下,转过去,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拿出两杯漂亮的枇杷酒来,一人给递了一杯:“怎么周一来找我?”

    “咦,什么?汽水吗?真漂亮!”武振邦一点怀疑都没有,接过来就大口喝掉半杯,喝完还舔舔嘴:“真好喝,甜甜的,好象还有点什么水果的味道。希希,你做的?”

    郑航喝得比较斯文,但显然对枇杷酒的味道也很酒意,一口接着一口就没停。

    程希看着他们这么给面子,也觉得很开心:“算是吧,好喝就多喝点,我这儿还多着呢。”

    “我和振邦办到上京大学附中来上学了。他在初一,我在初三。”郑航没有武振邦那么激动,还有心思回答程希刚才的问题:“开学第一天,就有个开学典礼,没事,我们就过来找你了。”

    “上京大学附中?”程希嘴角微抽,在程希的后世印象里,上京的中学初中部,上京大学附中虽然也算是重点,可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呢。高中部的话,更是连前三十都排不进去,完全是个渣。

    初中部,如果非要想选离自己这个朋友比较近的话,人大附中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想选离家比较近的话,上京四中……好吧,这个时候,四中还没有初中部呢。但是,上京师大实验中学也是上上之选。在程希的印象里,以上三所中学算是上京中学里的前三了。偶尔二中也能排进去一次,但上京大学附中就没戏了,排到五六名去了。象他们这种条件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屈就”。

    “嗯。”郑航还在一口一口地抿着酒:“振邦非要来,我就陪他来了。他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没人陪你玩,怕你无聊。”

    这、这、这话也太甜了吧?!程希心跳了一下,转头看向武振邦,没想到那小子喝得上瘾,根本没听见郑航说什么,一口干净杯中酒,正回味呢。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的目光,笑嘻嘻地睁开眼,举了举杯子:“希希,我还要。”

    程希接过杯子,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你爷爷就这么容易同意了?”边说,边走进厨房,重新给他倒了一杯。

    “哪儿那么容易?”郑航冷笑一声,完全没任何不好意思地把空了的杯子递给程希,摆了摆,意思就是让她再给倒一杯。看

    “郑航!”武振邦脸一下红了,大声地叫着郑航的名字。这两人虽然年纪接近,但武振邦从来都是非常守份地叫郑航小叔,如果这样叫名字了,那就是表明他要生气了,要认真地生气了。

    郑航根本没理武振邦涨红的脸,嘿嘿地瞟了他一眼:“怕什么,早晚会知道。”说着,看着程希拿着一杯枇杷酒出现的身影,才满意地接着说:“武叔叔自然不愿意,想让我们进四中,或者是进子弟中学。振邦不愿意,结果就被武叔叔关禁闭关了半个月,在房间里,哪都不能去。可这小子硬气,硬是半个月不怎么吃饭,也不出房间,与武叔叔冷战,最后生了场大病,烧得人事不知。没办法,最后还是武叔叔投降,他才开始吃饭。希希,这小子可是很依赖你啊……”

    “哪有?!”武振邦脸更红了,瞪着程希:“别听郑航夸大其词?!我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里的厨师做的饭都好难吃,最后发烧也是因为感冒,哪有什么冷战半个月什么这么凄凉?!希希,以后,就请你收留我吧,好不好?让我在你这蹭饭,我让叶叔给解叔伙食费。”

    本来感动地眨了几下眼睛,一听到最后这几句,程希彻底没了心思,看来自己这两年来把这个吃货的胃给养叼了。来上京大学附中上学八成就是为了他那张嘴吧?

    “邦哥,你个吃货,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厨子吗?!”

    “不是啊!你是我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真的。几个月没见我特想你,还好几次做梦都梦见你呢。再说了,什么吃货啊,别光说我。”武振邦两杯枇杷酒下肚,很满足地放下酒杯:“小叔还不是在家不怎么吃饭?你看他,才几个月没见就瘦了这么多,他就是不说罢了,他比我隐藏得深多了。其实一样好吃!哼!”

    “两吃货。”程希撅撅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那就在这儿吃吧。一会儿舅舅就该回来了。多了你们俩个,我得多准备一些。”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走进厨房,刚放下案板,程希停下来,看看自己踩着凳子,手拿菜刀,包着围裙……突然觉得,怎么这么悲哀啊?难道以后要成为他们的专业厨娘?自己刚才心里的高兴是怎么回事?自己已经彻底向妈妈级妇女进化了吗?以养儿子的心态交朋友?不行,不行,不行!

    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气哼哼地走出去,叉着腰,正要义正词严地发表一次演讲,突然发现二小已经从竖直状态变成躺平。那张自己打算当摆设的婚床,二小齐整整地倒在上,睡着了!程希一口气憋住,看着二小齐头躺着的样子,心里的古怪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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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缝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呼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获?”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那个宿舍,厕所可是在走廊的尽头,不方便得很。

    放下碗筷,解信诚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似乎才想起来程希的惊讶,慢悠悠地解释道:“有两门课是以前留校的工农兵大学生主讲,所以……”说着,解信诚露出无奈的表情,微微叹了口气。

    “哪两门?”程希很担心自己才做好的新学期学习计划会因为这个受损。她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听照本宣科的课。说到这儿,程希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歧视的,毫无办法。

    等解信诚把科目说出来,程希顿时萎顿,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拿出计划表,轻轻地划掉一门课。这样的话,又空出不少时间了。到时也许混熟了可以混到图书馆去打发时间吧。程希只能这么给自己安慰。不知道现在的上京大学图书馆是不是象后世那样被称做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就算还达不到,应该也有很多别处找不到的书才是。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解信诚已经洗完了碗。提着程希一早拿出来的两瓶枇杷酒,牵起程希向王教授家走去。

    “你今天把枇杷酒拿回宿舍了?”

    “嗯。”解信诚好笑地摸了摸程希的头:“放心吧,他们都很喜欢。你猜谁最喜欢?”

    “肯定是干爹,他一看就是个爱喝酒的。”

    “错!”

    “啊?那是谁?”程希纳闷。

    “顾伟祥!”解信诚快活地笑起来:“富安是爱喝酒,但他爱喝老白干,二锅头。这个酒,他说不过瘾。倒是顾伟祥喝了就不放手,一个劲地夸,什么入口爽柔,回味绵长之类的。我下午过的时候,他还在喝呢。我说是你酿的,他一个劲儿地说,他也要当你干爹呢。怎么样,希希,成万人迷了,感觉如何?”

    厨艺征服天下吗?程希想到早上二小来时的理由,不由黑线一片,什么时候自己竟然逃不过这样的角色了?

    还没等程希埋怨,二人就来到了王教授的门口。解信诚节制地轻轻敲了三下门,几乎是一瞬间门就被打开了,果然是王夫人一脸欢喜地看着程希:“哎呀,希希,就等你来呢,唠叨半天了。小解啊,进来进来。”王夫人显然把解信诚当做是捎带的那位了,甚至没看见解信诚手上明显的两瓶黄澄澄的酒,拉着程希就笑呵呵地走了进去,把解信诚丢在门边关门。

    王教授见夫人这么高兴,就没有直接上去开教,把学生丢给夫人玩弄去了,自顾自拉着解信诚到一边,问起了学业。同样的,见到枇杷酒,王教授没推辞,当场打开,喝了两口,一付很喜欢的样子,并发了话:“以后再酿,多拿几瓶过来。”解信诚连连点头。

    王教授虽然是翻译界的大拿,但不代表他别的都不懂。和解信诚说起犯罪心理来也说得头头是道,还不时举出实例来,特别是他留学时听说的各类犯罪,一一分析,听得解信诚兴奋地甚至想回家拿出本子来做笔记。二人边说边喝,说到最后,王教授差点把自己今天收了个小学生的事给忘了。

    “来,小解,这本书借给你。一个月后还给我。不许给我弄坏了。”王教授脸上多了几分血色,起身在自家的书架上拿出一本硬皮书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看,从里到外的英文,就算解信诚在现在的学生里,英文算是不错的,也看得不由一阵头大。封面就认识几个单词,应该是关于犯罪心理的书。解信诚一阵感激与恐惧,连连感谢加保证,把书小心翼翼地抱在胸前,心里觉得突然有好大的责任,要看懂这本书,恐怕一个月完全不够,要不自己就先抄下来?解信诚想着,看看时间,就要告辞。

    解信诚看时间的动作让王教授警觉,也往时钟处看了两眼,果然已经九点半了。十点睡觉的习惯让他感觉有点困。可是……王教授看了眼与自己爱人相处得很和谐的程希,想了一下,在自己的书架上找了找,找到一本不厚的英文书,又拿了本英汉辞典,向程希招了招手:“程希过来。”

    听见召唤,程希连忙跳出王夫人泛着爱的光芒的包围,跑到相对冷静的王教授面前来鞠了一躬:“教授。”

    “嗯。今天时间晚了。这本书和辞典你拿回去查着看,什么时候完全看懂了,故事看完了,再来找我,我再和你一起总结,教你诵念。全部完成了,再换另一本。”说着,把书递给了程希。

    程希心里有点囧。这是正常教英文的办法吗?难道不是先从单词语法开始吗?直接就读小说了?程希接过书一看,封面上画的是个带着牛仔帽的小男孩,用花体印着The Adventure Of Tom Sawyer,看到这里,程希松了口气。好吗,以自己快忘光了的四级水平,用字典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是儿童小说,而且马克·吐温同学一向不爱炫耀词藻。

    “谢谢教授!”程希很认真地再一次向王教授鞠躬。

    王教授最后又叮嘱了一句:“看书要爱书,绝对不允许把书弄坏弄脏,特别是词典!”

    “是。我保证。”程希说着,又看了眼解信诚:“不然王教授就唯舅舅是问吧。”

    此言一出,只有王夫人抿着嘴笑起来,王教授和解信诚都是一脸地无语表情。解信诚不得不再次保证,王教授才挥了挥手让二人离去。

    刚一出王教授家的门,解信诚就蹲下来把程希抱起来,小声说:“希希,舅舅帮你做保证,舅舅对你好不好?”

    “好。”

    “那这个英汉词典咱们俩一人用一天,行不行?”

    听见解信诚小心翼翼的口气,程希不禁好笑,这年头买不到英汉词典,连借都要这么惶恐。程希把词典往解信诚怀里一揣:“舅舅,我晚上在庄园用,你白天用,行不行?”

    “哦,那太好了。”顿了一下,解信诚又道:“不如这几天我就在你这儿睡吧,怎么样?我也该洗澡了。”

    程希无语,学习的魅力竟然这么大吗?没从这个时代经过的人完全无法理解,比如程希。程希嘿嘿笑着:“当然好,我最喜欢和舅舅一起了。”

    二人刚打开自家门,黑黢黢中就听见武振邦略带委屈的声音:“希希,解叔,你们到哪儿去了?我和小叔饿到不行,还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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