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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石

[穿越重生]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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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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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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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林强走后,林奶奶反而安静了下来,整日里就是织毛线,织完毛衣织毛裤,全身上下都织完了,又织围巾手套袜子,全是林强的尺寸。这样安静的林奶奶让程希心痛却不知该如何安慰。林立新也沉默了许多,甚至笑容也收敛了起来。林立严的事象是一个魔咒,让两位长辈不自自主地就往最坏处去想。
  终于,某一天练习完,受不了低气压的程希有些冲动地开口:“林老师,要不,我们托托关系,请强叔的上级照顾他一下'或者把他调到后方来,行不行'”
  林立新还没说话,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林奶奶却突然大声地喝了一声:“胡说什么?  我们林家的孩子怎么能做这种事?! ”吼完,似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吼的是程希,声音软下来,看了眼程希,解释了一句:“虽然我这个做奶奶的是很担心他,但当兵就是当兵,去都去了,怎么能让他在战场上当胆小鬼,丢我们老林家的脸?! 这种话,希希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坏了我们家强子的名声,我可不跟你讲情面”
  程希愣了一下,没想到林奶奶的想法与自己完全不同。果然自己还是太自私,太势利,太小市民了。林奶奶看着没什么文化,可这思想境界却比自己大气得多。

“希希,我知道你一片好心。”林立新摸了摸程希的脑袋,声音低沉:“但奶奶说的对,如果真把强子弄回后方来,他的一辈子也就毁了。既然阻止不了,那我和你奶奶也能承受任何结果。其实  ”林立新突然浅浅地笑了一下:“做为父亲,我还挺骄僦的。”
    于是,程希没有再说任何话。面对这样的言辞,她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战争的走向程希从前世的经历中隐隐约约地知道一些,华夏胜利是必然的,但是,好象这一仗打得异常缠绵,拖拖拉拉地打了十年。不过后期似乎就是一些小规模的冲突了。主要的战场是前两年。
    前世做为对此一无所知的老百姓,程希对这场战争最大的印象就是歌曲《血染的风采》和电影《高山下的花环》,程希几乎没看过这部电影,但在父母的口中却听过很多次,尤其是老爸,据他说,是难得的一部让他一个大老爷们看着掉泪的影片。只是,战争片,程希一直没什么兴趣,并没有因为老爸的推荐就去看。不过,战争的残酷,程希很清楚。想到林强那张爱笑的脸,程希也沉默下来,好一会儿没出声。
    “行了,希希,你就安心在你的学业上吧。回去准备一下,下同,波士顿交响乐团访华,我给你弄了位置,去听一听现场。”林立新说到这个,表情也变得兴奋起来,眼睛亮亮地看着程希,其实是自顾自地说着:“这可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这次的机会可以说百年难遇,希希,你一定要做好准备,聆听学习。”说着,转身在抽屉里翻了下,拿出一张纸:“这是我抄的节目单,你回去先熟悉一…
    程希拿过来一看,愣住:“我们还要去沪城吗'”已经三月了,解信诚已经开学了。他不可能再陪自己出远门的。

    “是。怎么?”林立新微微挑眉。
    程希一看林立新开始严肃起来的眼神,本能地连忙摆手,努力笑着说:“没事没事,有些意外而己。”说完,看着林立新转睛的表情,才轻轻吁出一口气来。程希在心里鄙视自己,重生一次,竟然还怕一个人怕成这样,真是没用啊。
    “你这孩子,去沪城也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你担心什么?一会儿大诚来,我跟他说。你只管好你的长笛就行了。”谈话就这样样林立新下了结论。
    经过一同的专注练习,对相关曲目已经算是有了初步的印象,特别是长笛的部分,林立新还特地给程希准备了长笛谱。这对程希的理解有更大的帮助。
    三月十四号,林立新带着程希来到了沪城。甚至没有去看一看这个与上京比起来更女性化的城市,二人只是略为休自,就直奔剧场。剧场门口有重兵把守,虽然没有太严厉的把关让程希难受,但光是他们的严肃表情都让程希一直紧张雀跃的心冷静下来。
    能弄到首场演出票的观众,除了各方领导,大多都是国内文艺圈的国内人。程希跟着林立新走进去,就一直看着林立新与人微笑点头握手寒喧。圈子就这么大,做为总政文工团的领导,林立新自然大都认识。对于程希,那些人倒不惊讶,林立新的弟子并不是什么新闻。不过,这么小就带着来听这样的演奏会,可见非常宠爰。他们对程希都笑眯眯的,程希也微笑谨慎,扮好自己小孩子的角色就可以了。

    等拿到真正的节目单,程希的微笑面具就彻底崩了。她看见指挥后面写着四个大字:小泽征尔就算前世自己不是音乐界人士,但这个名字还是如雷贯耳。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有幸现场聆听大师的指挥,这这也太荣幸了程希不能免俗地处于一个追星族面见明星的一种兴奋状态中,满脸潮红,坐在那里还有些发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小泽征尔,是小泽征尔也!天哪,真的是小泽征   
    小泽征尔与波士顿交响乐团没有让程希失望。之前一周的准备也确实让程希受益良多。特别是长笛部分,程希有了别样的感受。之前,程希做的表演,大多是长笛独奏或者是协奏,这样大型的交响乐团中的长笛无论情感的处理还是吹奏技巧都有很大的不一样。程希听着倍感惊奇。
    如雷的掌声没有惊醒程希过份沉醉的神经,直到程希看见了那张在后世的电视上熟悉了无数次的脸的真人版上了台,才猛地清醒,吃了一惊。这个己然成为国家领导人的老人  哦不,他现在还不算老。这是程希第一次看见真人,但离得非常远,一般人只能看到个轮廓。所幸,程希的眼力还不错,大致能看清他的长相。比后世宣传的照片与电视中要年轻许多,也要清瘦不少。不过无论是表情还是作派已经很有后来的雏形了。那种万事皆在掌握的自信,让人完全忽略了他很普通的外在条件。
程希怔怔不语好一会儿,觉得这一切太过梦幻,很不真实。比自己重生以来的任何时刻都要不真实得多。
    一直到程希回到宾馆,躺到床上,程希还是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没有落到实处。无论是现场聆听世界一流交响乐团的演出,还是见到国家第一的领导人,都觉得太夸张了。这不是自己这个小民可能会身处的环境,甚至是从未想过的。看世界级的演出前世倒是可能的,只要愿意花钱,都可能实现。
但自己一个非音乐界,甚至算不上爱好者的老百姓,根本不会想到要去花这个钱。而看见国家领导人真人,这是程希前世想都没想过的事。并不是什么与有荣焉之类的感觉,只觉得人生有种微妙的荒谬感。
自己重生之后,变化真的这么大吗?与前一世的人生相比,自己己然踏入了另一个世界?程希在黑暗中纷纷乱乱地想了半夜,莫名地突然很想念解信诚,似乎只有在他身边,自己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可以随心所欲,还可以狭隘,还可以任性,还可以什么都不用想。这些过于深层的反思才不会跑出来折磨自己。如果解信诚在就好了。
    沪城的夜,在七九年还算沉静,程希盖好被子,在不熟悉的气味中台上眼,昏昏睡去。
    在沪城呆了两天,除了两场演出,师徒俩根本就没有出门。林立新除了要应酬之外,就是抓紧任何一点时间给程希讲析在演出中听到的音乐细节,让她来领悟。林里新自己似乎也觉得长进不少,时时沉思。这样的时候,程希就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一一在笔记中写下来,然后开始模仿式地练习。虽然还远远用不上,以国人的音乐素质教育的水平,程希如果想要进入乐团,最少还要等个十年。不象国外,还有什么少年交响乐团之类的民间音乐团体。不过,无论如何,程希都觉得很美妙,有一扇窗突然打开了,世界比她想的要大得多。
    十六号,随着波士顿交响乐团从沪至京,程希也跟着林立新返京。象两支疯狂的向日葵似地,追着太阳的方向一路奔波。
    一直处于兴奋状态的程希甚至没时间与心思给解信诚和二小好好做顿饭。三人吃鱼干卤肉已经吃了一同,看见这两样东西都开始吐了,程希才随着交响乐团的离去慢慢变得平静下来。不过,她把练习长笛的时间加得更长了,在庄园里彻夜吹奏,逞着她良好的身体素质,超长的气自,高强度地练习,反复地练习。直到解信诚发现程希小小年纪竟然已经开始有了黑眼圈,大怒之后,开始强迫她保持足够睡眠,她才不情不愿地压抑自己的热情,给自己定了张解信诚勉强同意的作自表,钉在了庄园的墙上。

  不过,程希和解信诚谁都没有想到,这张作自表会如此忠实地陪伴了程希半生。她的长笛自此,再没有放下过。虽然她的时间比别人多得多,她也没有任何一实偷懒的心思。长笛从某个层面讲,已经变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她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甚至也是她发泄压力的方式。她从听过这几场世
界一流水准演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放弃长笛了。
    七九年有不少的好消息,中央领导肯定了国内某农村实行的生产责任制。这个消息让一些敏感的人开始心思活泛起来,虽然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但风向确实已经明朗。顾伟祥就是这样一个敏感的人。
    解信诚是马德明老先生的弟子的事,四二八宿舍的人都知道。但意识到这个身份的作用的,也只有精明的顾伟祥一人。看到了那则新闻之后,顾伟祥第一个技的人就是解信诚。二人在程希的房间里嘀嘀咕咕连续讨论了两天,时有争执,但一致地不让郑航和武振邦两个过份括跃的小子旁听。周末的时候,程希去林立新家时,自行车是自顾伟祥骑的,车前坐的程希,车后坐的是解信诚。幸好这时代
的交警不管这么多,才让他们三人顺利地到达目的地。不过,程希是被进到了文工团,两个小伙子则兴奋异常,紧张异常地去了马德明老先生那里。
    那一天发生了什么,程希不知道。顾伟祥暑假并冲冲地回老家做了什么,程希也不知道。但她在九月开学的时候却收到了顾伟祥送给她的礼物  一台三洋的录音机。虽然很老式,却足够让程希吃惊的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水货”?他们做了什么,几乎昭然若揭。这让程希大为诧异,原来马德明与解信诚不如自己想像的那么有原则~~
    不过,无论如何,这台三洋录音机给程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无论是英语还是长笛,有了它,效率立刻提高了许多。只是这时代磁带都很难技,程希的货源只有一个,就是顾伟祥。顾伟祥对于这个能显示自己价值的机会也表现得非常乐意,经常会主动地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些长笛演奏或者是英文歌曲的磁带送给程希,要求的回报只是笑嘻嘻的一顿饭而己,这让程希对这个精明的男生更多了几分好感。

    此时,又值仲秋。程希已经八岁,开始上五年级,明年就要进入初中了。武振邦十四岁,上初三了。郑航也十五岁,高一学期完,开始上高二了。这个时代,高中只有两年,也就是说,明年七月,郑航就要面临考大学的机遇了。可是程希问起他的志愿来,他却一脸苦闷,他不是担心考不上,而是不知道该选什么大学。按武将军的意思,自然是希望他子承父业上军校,可郑航对此却非常犹豫。他的原话是:“武家有振邦一个当兵的小辈就行了,我还是想在外面给家里更多一个层面的支持。”
    小小年纪,说话这么绕弯,程希横了他一眼,但并没有否定他的想法。程希也并不喜欢军队那种纪律性超强,集体性超强的生括。也许无论是升迁机会还是福利权力都非常看好,但对于一个散漫惯了的程希来说,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让她过那种生括,她会觉得非常痛苦。所以,郑航说不愿时,她并没有象解信诚和武振邦那样表现出太多的不可理解来。
    程希一边擦着自己的长笛,一边很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改变郑航人生方向的话:“郑航,你以后想做什么?进军商业领域吗?学金融之类的专业的话,现在在国内学不到什么东西,不如郑航你就考美国或者英国的大学嘛,反正你英语也不错,也不缺钱。如果想技这些国家的大学资料,无论是请你武叔,还是请王教授,都是很方便的。”
    “出国?! ”
    “上国外的大学?! ”
    “怎么可能'  爷爷肯定不会同意的  ”
    三人齐声发出匪夷所思的腔调。只不过郑航是惊喜,解信诚是惊讶,武振邦是惊吓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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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学的考量

    程希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忙了起来。这个结果解信诚虽然有些意外,却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甚至还隐隐有些羡慕。不过,他早已成年,思想甚至比与他同年年轻人也要成熟许多。这种羡慕只是时情绪,他还有更多事要做,最后不过是微微笑,重新回到他紧张忙碌大学生活中去。

    只有武振邦时不时满含怨念地看程希眼,好象是把他小叔勾出似,看得程希好笑同时,又感觉有些发毛。武振邦和郑航从小起长大,感情不同于其它朋友,突然要分开,武振邦不情愿,不开心也很正常。可是他反对点用都没有,因为武将军听了郑航意愿,虽然沉默了许久,但到最后却说了句“走出去看看也好”话,下就让事情定下了调子。

    出主要手续都是武家在走,申请学校什么王教授帮了不少忙,虽然王教授当年学是文,但对各大常春藤大学还是非常了解,给郑航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还让他美同学给郑航寄了不少资料过来,过于丰富资源,过于强大学院名称,下就让小小少年郑航紧张起来了。

    这天,程希在外面打了半个小时拳,脸不红气不喘地又吹了半个小时科勒练习曲,这才回屋洗脸,准备做早饭。刚把米下锅,准备切咸蛋,就听见厨房外面有动静,以为是解信诚晨跑来了,就喊了声:“舅舅,今天怎么这么快?”平时可是要等自己都做好饭才会到呢。

    没听到应答,程希回头,就看见郑航苦眉愁脸地正站在厨房门前面:“希希,多做点,也要吃。”

    程希哦了声,转头边拿出鱼鳞冻切切切,边随口问道:“怎么就个,邦哥呢?”

    “他还在睡呢。”郑航不开心地哼了声。

    “怎么?他哪儿惹了?”程希把两个小碟子递到郑航手里,示意他放到外面桌上。心里有些纳闷,能从床上爬起来吃早饭,这可是来上京大学之后头遭。对于二小来说,睡懒觉可比吃早饭重要得多得多。难道武振邦这小子就因为郑航要出,跟他闹别扭了?

    “他没惹。”郑航乖乖地把碟子端了出去,转头回来就看见程希往蒸格上放包子:“多放两个,今天饿。”

    “哦。”程希听到郑航话,又往里放了四个。这是前些日子吃蟹吃得上瘾,而且发现庄园池塘里蟹实在太多,妨碍鱼生长,于是就和解信诚起忙乎了好几天,用网捕了好几批,做成了上百个正宗蟹黄包。蟹肉和蟹黄放得可比程希以前吃过要扎实得多,再加上庄园里特产木耳和猪肉,非常美味。平时就放在庄园里放着,偶尔早晨想吃就蒸几个,方便得很。郑航这是第次吃,肯定会翻倍加量,这在解信诚身上可是有先例在。要不是笼屉不够大,程希肯定会再放几个进去。

    又拍了两根黄瓜,粥熬好之后,刚刚关了火,就听见门响,这次是解信诚晨跑从宿舍过来了。

    “咦,小航也在。”解信诚边洗手边好奇地问:“怎么这表情?遇着什么难办事了?”

    如程希预料那样,蟹黄包非常受欢迎,程希只吃了个,其余全被两个男生给消灭了。解信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人抢关系,也多吃了个,吃完了直叫撑,那种难得孩子气表情,惹得程希直笑。

    郑航吃饱了,终于算是表情平静了些,说出了心里话:“那么多学校,只听说过几个,牛津,哈佛,还有普林斯顿,其它都第次听说。可王教授说从商科专业来说,其实还有与这些旗鼓相当,给了划了十几二十个备选,现在根本不知道哪个更好。而且……”郑航低了低头:“听说很难考,不只是笔试成绩,最主要是还要有面试,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解信诚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看了有些忐忑郑航眼:“笔试过得去,口语也流利,年纪也小,只要把自己真实情况说出来,他们没道理拒绝这样有潜力商业人才。”

    程希看了眼解信诚,没想到自家舅舅也会夸人了,这是在帮郑航找回自信吧。程希看着郑航渐渐坚定表情,心思动,说了句:“学商话,就考沃顿商学院吧。”

    沃顿商学院在程希知道后世,是赫赫有名,有好几年在全美商科都是排名第。现在这个年代,人恐怕对此知之甚少。与传说中哈佛商学院相比,程希还更喜欢沃顿些。当然,程希这个提议多少是有些其它私心,只是现在还没有必要说出来。

    “沃顿商学院?”郑航愣了下:“怎么没印象,希希在哪儿听说?”

    程希嘿嘿笑:“王教授拿给资料上有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全美排行也不低呢,里面很多学生最后很多成了世界级商业集团执行长,非常有钱途。郑航要学商话,当然是去沃顿最好。”

    “沃顿商学院……”郑航几乎是立刻就从书包里倒出大包资料,开始翻找起来。

    自这天起,郑航就没了踪影,据说是搬回家去住了。想来也是,笔试,面试,也许还要推荐之类,两来回奔波,麻烦事很多,足够把高中毕业年仅十六岁少年忙得焦头烂额了。武振邦个人在上京大学这边,没有小叔郑航加持,武振邦每天来吃饭都显得蔫蔫,没精神。他未来已注定,出完全不可能。武家不可能让两个孩子都自由,尤其是,武振邦还是嫡亲孙子,与郑航这个干孙身份相去甚远。

    解信诚也突然忙了起来。七七年考上上京大学,这转眼七九年都将要过去,离毕业也不远了。何去何从,解信诚比其它人想得更远更多。特别是有了郑航这个刺激,解信诚直以来概念突然被冲击得有了个拐弯。毕业后直接进入体制,还是也象郑航样,走出门去看看再回来,解信诚有了丝犹豫。毕竟,真要进入体制,以后就不能随便出了。这几乎是他这生最后次可以随意自由机会。解信诚犹豫了再犹豫,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几晚,终于还是找上了马德明老先生,请他解惑。

    “说,想出?”马德明愣,放下手中茶杯,这是程希庄园里茶树种出来,专供几位老师,马德明是其中最爱喝这茶,喝了两年多之后,身体越来越好了,看着倒比前两年被迫害时还要年轻不少。

    解信诚被马德明这么反问,脸突然就红了。他不是没想过,这是不是他还不够踏实,不够务实,被虚荣所迷惑,才有了这样冲动。但这个想法冒头之后,直让他心头痒痒,无法压抑,这才鼓起勇气说出来。等真说出来瞬,又突然发现自己好象确实浅薄了。他知道,如果想在内做实事,往上走,他现在这个上京大学本科文凭已经足够,完全不必再加个外名校研究生名头,那样其实反而更容易让人把他往学究类人群归类,可是……

    解信诚在脑海中左右权衡着利弊,越想越没自信。端坐在马德明对面,不由有些手足无措。

    “郑航原因?”马德明自然也知道那小子事。

    解信诚抿了抿唇,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也不全是。”解信诚看向马德明,脸诚恳:“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也确实想去全世界看看,了解了解别人与们不同。将来可以做个胸怀天下,扎根华夏好官。其实,不喜欢当海瑞。”

    过刚则易折。马德明知道解信诚意思。他也直这么教他。在体制内,学会权宜,学会手段,才能为人民做更多事,而不是单单成就自己清官名声。

    马德明想了很久,把杯里茶口口啜尽,才微微叹口气,开口:“只要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世界里谨记最初梦想,两年,们还是耽搁得起。”说着,突然看向解信诚:“就算留学也是两年后事,到时,出,希希怎么办?!”

    解信诚愣,本能地回答:“当然和起。”说完,才猛地反应过来,思绪飞快地在脑中转了圈:“希希学是长笛,不是民乐。想要成就番事业,出深造是更好选择。这件事,会与林叔好好谈谈,听听他意见。”

    “行,那还是早些去谈,听说,学音乐留学不比普通专业留学简单。需要做大量准备。两年时间可能还不够呢。要是打定主意要出去,也要开始准备了。社会学,可以在寒暑假全各地走走,考察番。写几篇论文。这些都对通过考试有好处。”

    这些,程希并不知晓,在心里有自己打算。郑航经历了长期紧张学习与奔波,人瘦了圈,不知是不是有了不同经历,思想起了什么变化,郑航整个人并没有因为瘦而变得弱质,却意外地清俊起来。与武振邦相比第次有了不分轩轾感觉。他收到通知,出之前,与解信诚和程希又见了面。此时郑航意气风发,少年飞扬。连王教授看了都忍不住微笑点头。

    可惜是,郑航希望从程希嘴里得到赞美被程希忽略了,程希只是给了他五千美金,这是这些年来用各种方式累积存下来所有家财,幸好这时候兑率让程希大感RMB□,不然还真有几分舍不得呢。

    “怎么这么多钱?!”郑航惊讶地看着手中绿钞,他约略知道美元价值,不由大感意外:“有钱,武叔都给准备好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呿!”程希瞥了他眼:“这可不是给。这可是和舅舅全付身家,怎么可能都给?就算不为自己想,也不能让舅舅喝西北风啊。”

    “那这是……”郑航脸阵红阵白,被当面戳穿自作多情,还真有些尴尬。幸好,在程希面前,这种事已成了习惯,并不觉得气恼。

    程希把钱往郑航手里塞:“不是学商吗?这笔钱想请帮投进美股市,赚钱。”

    “股市?”郑航虽然有初步商业知识,但很纳闷程希是从哪里知道这些名词。看了看程希,突然想到马德明老先生,算是给自己心里了个解释。顿了下,手把这五千美元握了起来:“股市有风险,可不定只赚钱,说不定会赔钱呢,那怎么办?”

    “只许赚,不许赔。”程希很不讲道理地回了句让郑航啼笑皆非话。程希知道美在很长段时间内都是大牛市,虽然不记得有哪些股票上升势头强硬,整体看涨情况下,郑航学会定专业知识之后,赔可能性不大。停了下,程希又忍不住加了句:“适时就收,不要过份贪婪。”

    “诶?”郑航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程希这是在叮嘱他。不由有些好笑。虽然这丫头两年间长高了不少,身条也不再象小时候那样胖得象个球,有了几分女孩子样子,但毕竟还是张娃娃脸,用这张娃娃脸如此严肃地说出这样妈妈口气话,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能这么信任自己,郑航打心眼里都觉得暖和起来。

    此时郑航完全没想到,程希是等不及到九零年上证交易所开张了而已。八零年代,舅舅要当官,自己又太小,还要兼顾学业,做生意条件实在不成熟。而正好郑航有了这个便利,大家又这么熟,而且也了解他人品,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选择而已,并不是他想那么伟大。程希是觉得在内来说,自己这点钱足够生活,真要是出,这点钱生活就困难了许多。程希可不敢想自己定能拿到全额奖学金。

    “好好学习,郑航。”程希笑眯眯地没有说出自己打算:“记得给和舅舅写信哦。”

    说到这个,郑航鼻子莫名地酸了起来。也许是和程希与解信诚他们生活得太久,性格中少了些军人自持,多了几分感性。场别离在际机场上演。在这里,程希意外地没有看见传说中武将军,甚至也没看见叶叔,而是由另外个陌生中年人为郑航办理所有手续。而武振邦则在边哭红了眼睛,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奇怪,叶叔呢?”程希有些纳闷地嘀咕了句。

    “他上了战场。”解信诚很明白地回了句:“只要他能平安回来,就能再升级。”

    “舅舅。”程希有些无奈地看了解信诚眼:“怎么能说这么势利话来?强叔可是真心想着灭敌。”

    解信诚看了程希眼,笑出来:“他们确实是最可爱人,但并不妨碍其中利益关系存在。希希,不要装单纯,好吧?强子……也很担心他。不过,前几天去了林家,他情况应该还好。只要坚持下去,等他回来,样会有很好前途。”

    “相信强叔绝对不会有事。再说了,才八岁,本来就单纯。说这些听不懂。”

    “可不信听马先生课听了两年,在这方面能单纯到哪儿去。”解信诚完全不给程希面子。

    “可不爱听,是强迫听。”程希憋屈。

    “问题是,听懂了。还写了让马先生赞叹论文。”解信诚好玩地看着程希不开心脸。这孩子有时候装成熟装得跟老奶奶似地,可真要说成熟,又死活不愿意,别扭得很。


    “哼,不说这个。今天想去趟林老师那里。”送走了郑航,程希小算盘打了起来。

    “正好,也正想和说点事,已经和林叔商量过了,今天起去吧。”解信诚笑眯眯地开始憧憬美好未来。

钱,或者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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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场离林立新家很远,解信诚和程希却并没有顺便地坐上武将军护送武振邦车回城。那个直打理事务陌生中年男人对解信诚很客气,很温柔地让武振邦和解信诚和程希做另次告别。

    “解叔,希希。”武振邦两眼红肿,说起话来也因为哭太久而含混不清。口气却依旧是有些依赖地,不自觉地撒娇。武振邦情绪低落,上前靠着解信诚。解信诚也安慰地伸出手臂揽住他肩。就听武振邦带着浓浓鼻音说出:“开学也该上高了。爷爷说让回去……”

    程希愣:“不是初三吗?”

    “爷爷说,小叔不在,个人在外面玩他也不放心,就让跳级。”说到这个,武振邦再次红了眼框。低着头,似乎伤心同时又有些不知所措。

    解信诚拍拍他肩:“好好学习,听爷爷话,玩了两年了,是该收收心了。振邦,在军人家庭长大,应该知道军人什么样,军人生活什么样。现在这样散漫生活能过足两年,已经是爷爷对最大宠溺了。振邦,男人,代表着责任。也长大了。”

    程希虽然不喜欢这种长辈似发言,但也知道解信诚话是从另方面解释武将军行为,武振邦也十五岁了,在武家,他已经到了不得不长大年纪。

    程希过去牵住武振邦有些冰凉手:“邦哥,别难过了。就算离得远,也可以给和舅舅写信。定给回信。”

    武振邦吸了下鼻子,点了点头:“嗯。希希有空,可以来看吗?”武振邦也知道,周末他有时间时候,这舅甥俩都不在家。只好退而求其次。

    这次,是解信诚回答:“振邦,这个要求恐怕希希没办法答应。”

    武振邦愣,抬起头看着解信诚,有些惶恐地解释:“是担心爷爷吗?没事,爷爷虽然很严肃,其实是很喜欢小孩子……”

    “不是武爷爷问题。”解信诚摸了摸武振邦柔软头发:“是和希希在未来年多两年时间里会很忙,很可能大量时间不在上京,应该是没有办法特地去玩了。”

    此言出,不但武振邦,连程希都愣了,傻乎乎地看着解信诚。不过,程希没有在人前反驳解信诚习惯,见解信诚微笑没有别解释时候,就转头看向武振邦:“邦哥,那把电话给吧。只要回上京来,就给打电话。”顿了下,又解释了句:“用王教授家电话。”

    听到打电话,武振邦笑了。与写信比较起来,武振邦显然更喜欢这个直接又快捷方式,抹了眼泪,笑开来:“随时可以打,多晚都行。希希个小丫头,可别玩两年把邦哥忘了!”

    “怎么会?”程希白了他眼:“和郑航吃了多少顿饭啊,想忘都忘不掉呢。”

    武振邦闻言嘿嘿笑起来:“唉,说起来,离开上京大学,最难过竟然是以后很难吃到希希做饭了呢。”

    三个人,会哭会笑,围在起说了良久,武振邦依依不舍地抱着程希揉了好会儿,最后狠狠地亲了下程希脸,转身离开。坐上车时候,再次流下了眼泪。

    “这家伙,这么爱哭,以后真能当将军吗?”程希也被突如其来双倍离愁击中,鼻音浓重地问了句。

    “谁告诉,将军是要味冷酷?”解信诚抱起程希,抹了抹自己都没察觉眼泪:“振邦为人真诚坦荡,性格又开朗向上,别小看他,他可是在长辈面前讨喜,在同辈里又很有向心力,在小辈面前又很亲切。这样人,再加上又很聪明,背景也够,看,他将军之路应该非常顺利呢。”

    程希没有反驳解信诚,看人方面,程希虽然经历两世,却也自认没有他来得透彻。出了机场,程希重生后第次坐上了士。这时候,这还是个高档享受。司机也隐隐有点傲娇劲头在里面。见程希哭得眼睛都红了,还扁着嘴,并没有象后世司机样开玩笑,只是微微笑,问了地址,听见文工团名字,略有些诧异地看了这大小两个平凡客人,就沉默地平稳离去。

    “舅舅,刚才说,有很多时间不在上京是什么意思啊?”程希哭得有点累了,懒懒地被解信诚抱在怀里。

    “是这样。”解信诚把自己也想要毕业后出留学事给程希细细说明了:“上周去找林叔问了情况。他说,两年后留学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之前会需要做大量准备。这些,林叔到时会跟说。”

    程希看了眼解信诚:“那不早跟说。”程希之前确实有自己构想,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

    “抱歉。从林叔那里回来之后,就直找教授询问去社会实践和写论文相关事宜。教授也对计划很上心,就……”解信诚拍拍程希已经被揉乱头发,软声道:“好啦,现在不是说了嘛。真是时兴奋就给忘了。这周来,看,都没什么时间回家,直在宿舍呢。这才没空说。”

    根本不是这个问题。程希微微皱眉,只是不习惯,这种有关于自己未来事被人直接地给决定了,连问都没问自己句。当然,程希也明白,解信诚定是知道,他只要说出来,自己绝对不会反对。毕竟,如果他出了,放自己个人在内,他绝对不能接受,自己面对堆长辈诘问也会很为难。

    最终,到达林立新家时,程希还是细细向解信诚问明了切,算是对事情有了个大概了解。只是在脑中对自己计划做出了相应调整。留学么,早就早点吧。反正,这段时间在内,以自己年纪也做不出更多事情了。

    等解信诚离开之后,林立新这才看了看程希今天看起来特别可怜样子:“都知道了?”

    “舅舅都跟说了。”程希点点头。

    “大诚这孩子也真是,说风就是雨。”林立新不满意地皱了皱眉:“原则上是不同意这么小年纪孩子去留学。”

    程希张了张嘴:“那……”可解信诚刚才给自己说,可完全没提到林立新没同意这件事啊。程希有点困惑。

    “不过,进度……”林立新抿了抿唇,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他直觉得自己这个小弟子很另类。说起来,这又爱做饭,又爱操心,有时候还爱唠叨,怎么看都象是未来贤妻良母。可是,长笛学习进度却异于常人快,而且基本功很扎实,点也不浮躁。这让林立新吃惊了很长段时间,也想不通。

    程希算下来才学了三年多长笛,可水平与那些学了十几年差不多,甚至于更好,更自信,更有感情。八岁,有这个水平,经常让林立新都咋舌。虽然他是眼见着步步从认识长笛开始到现在,可他还是常常在空闲时候想起来,依旧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说程希是天才,林立新又觉得完全搭不上边,程希这性格与天才相去太远了。不但不傲,甚至有礼到圆滑,哪里有点点传说中天才影子?@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也是最终林立新没有反对解信诚请求原因之。程希这样进度,如果进了内比较制式音乐学院,八成就会被压抑,被糟蹋了。需要更多火花与热情,而不是已经足够多循规蹈矩。

    还有个最终让林立新同意原因是,林立新发现自己再这样教下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他已经耽误了十年,很多技艺只剩下理论了。如果不能现场演示性教学,林立新很担心自己再过两年会无能为力,最后倒耽搁了自己这个小弟子。

    林立新顿了顿,没有把自己这些隐晦想法说出来,只是道:“内这方面资源也还不丰富,大诚不提出这个要求,也觉得以现在进度应该走出去看看了。不然,永远也进不了波士顿交响乐团那样流乐团。”

    程希点了点头。知道现在内西洋乐器教学是什么水平:“那,要做什么准备?”

    林立新下笑起来:“还以为会问,有没有音乐学院会收这么小学生呢。”

    程希心里囧,不知该怎么回答。当初在心里计划目标是柯蒂斯音乐学院,程希对这个学院有所了解也是前世人为均知郎朗。不过,程希目标定为柯蒂斯却并不是因为郎朗,而是喜欢费城。这也是程希当初建议郑航进沃顿原因之。因为柯蒂斯音乐学院与沃顿样,都在费城。当初程希还想,如果自己真能有幸进了柯蒂斯,有郑航在,解信诚也能放心些。现在想来,可能连他自己都要在了。柯蒂斯可是不限年龄下限,要只是天才而已。

    “舅舅跟说过之后,有想过自己目标。”这是程希很谨慎回答。@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哦?”林立新来了兴趣,坐直了身体,看向程希:“说来听听,希希看中是哪个音乐学院?”

    “柯蒂斯音乐学院。”程希表情很梦幻,这不是做假,因为这个目标确实也很梦幻:“它没有年龄要求,而且还没有学费……”

    程希话还没说完,林立新就接过来:“而且,旦录取就能得到全额奖学金,连生活费都省下了。等于白上。是不是?”

    程希脸红:“是,是这样。”

    林立新无奈地抚额:“以为更在意是它几乎全大师级师资与硬件条件,还有艰难录取条件。在意竟然是钱……”林立新再次怀疑,自己这个弟子真是天才吗?

    “当,当然。这些也考虑过。”程希见林立新不善表情,连忙追加了句:“所以只是目标,也很担心考不进。”

    林立新不满意程希不自信。虽然自己总是怀疑自家弟子天才,但不代表他容许别人质疑,哪怕是程希本人也不行。

    “担心什么?以年纪和真实水平,进什么音乐学院不是抢着要?现在要做准备无非是打响名声,让真正踏入音乐界而已。”

    “诶?”程希对这个圈子说到底完全不熟,学习也不过是跟着林立新,演出也都有林立新照顾,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甚至也从未想过,这个圈子前进路线会与别职业有所不同。现在听见林立新话,不由吃了惊。

    “从今天起之后两年里,会安排参加大量际比赛。拿奖,是唯目。知道了吗?”林立新严肃下来:“水平拿奖机率还是很大,问题在于,态度。”@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态度?”程希愣了,态度难道不是直很认真?自认练习密集度绝不逊于任何个人,程希对于林立新这个指责,很不认同。

    “是,态度。”林立新黑脸露了出来,让程希下紧张起来:“以前虽然因为被丢去参加了大量演出,也算累积了舞台经验。练习也很刻苦,这些,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没有遇见过天才,没有和别天才级对手同台较技过。这与参加什么慰问演出,汇报演出之类演出是完全不同。态度,就是指,从现在起,要有好胜心,要有斗志。现在太平和了,这也让进境与练习度不符。真要竞争话,这样,哪怕比别人水平高,失败机率也很大。明白吗?”

    程希沉默了好会儿,才在心底接受林立新话。确实如此,如果就这样练下去,哪怕是练到自己老去,也达不到巅峰。自己心态业余,导致目标也业余起来,长此以往,最后结果几乎是可以相见业余。想要进任何音乐学院,不竞争是不可能。

    程希点了点头:“明白了。”

    林立新拿出笔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行程,写出了时间地点,甚至还有林立新为程希设计参赛曲目。还有比赛技巧。

    程希路看下来,神户,巴黎,柏林……路下来,果然自己象解信诚所言,能在上京呆时间果然是少之又少。

    “这些……应该都是自费吧?”程希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把钱都给了郑航,现在手头可是很紧。

    “希希。”林立新脸彻底黑了。

    程希抬头就看见地林立新地狱魔师造型,立刻安静下来。不敢说句话。

    “想,做为个长笛演奏者,看见这个比赛行程时,担心是应该是如何取胜,而不是……什么自费不自费问题吧?!”说到最后,林立新几乎咬牙了。

    林立新这个状态下,程希没有把心中“可是”说出口,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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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54、比赛之前

    把程希训斥了一番,又苦口婆心了一番。见程希端坐点头,一派认真聆听,认真记忆的表情,林立新算是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

    临了,林立新想了想,还是给了程希一个算是让她安心的答案:“这些比赛的前几名都是有奖金的,而且价格不菲,最少的第一名也有三千美金!不但能负担来回路费,还有剩余。而且,大部分比赛都会负担前几名的吃住。记住,如果你害怕没钱,你就一定要赢!否则,全部自费!”说完,见程希还有些懵懂的表情,狠狠地加了句:“到时穷死你!”

    一句话,程希立刻严肃起来,郑重地点点头。拿起林立新交给她的笔记本,还有乐谱:“老师,你放心吧。我肯定会赢的。”

    听了这话,林立新并没有笑,实在有点笑不出来。只是点了点头:“到时的曲目自选,不要选自己喜欢的,要选自己熟练的。明白吗?”

    “明白。”程希知道比赛不同与她从前的任何一场演出,不但台下有挑剔的耳朵,还牵扯到上千美元的利益关系。所以,失败,是绝不允许的!不能再象从前一样,选曲目时只随自己喜好,只为开心。现在一切为了赢。程希在心里给自己加了码,暗暗算了一下,两年下来,如果比赛都能赢,能挣多少钱。

    “为了比赛,我要给你集训几个曲目。都是比赛最爱用到的。这个巴赫的……”林立新开始讲析专业的比赛知识。虽然林立新那个年代参加的比赛不多,但他毕竟是过来人,再加上与音乐学院的教授们都很熟,相关的信息了解得着实不少。

    整个冬天,程希都沉浸在长笛修炼中。郑航不在,武振邦也不在,平日里根本没有人打扰。元旦过后,学校放假了,在解信诚的社会学教授的支持下,他的第一次社会考察活动也要开始了。

    本来,解信诚很想带着程希一起出发,可是林立新坚决不同意。因为第一场比赛就安排在了八零年的春节之后,三月份的莫斯科。林立新不认为程希还有时间陪着解信诚“游山玩水”。解信诚知道,怎么说林立新都不会同意,不得不把程希交给了王教授照顾。本来,林立新的想法是让程希搬到自己家里来,可是解信诚给的理由是,程希不能荒废了英语教育,不然的话,对以后的留学没有任何好处。这个理由,林立新不得不接受,最后只得妥协,让王胜男周末接送程希。

    当然,解信诚的极力反对,自然是为了为程希争取更多的练习时间。真到了林立新家里,晚上不可能上庄园的。那样,反而大大地缩短了练习时间,而且还休息不够,对程希的身体伤害很大,得不偿失。

    解信诚这样担心程希,程希也很担心解信诚。自己的行程安排与解信诚的行程安排一比较,就知道这一年多两年的时间里,自己与他也是聚少离多。倒不是担心别的,只是担心,没有了庄园食物的长期滋养,解信诚好容易已经看不太出来的病腿会不会旧病复燃。

    最后,程希只好在家里囤了大批的干货,还有让解信诚考察时带了一大罐子的庄园茶,还有果干、肉干什么的。这勉强算是维持吧。程希一边给解信诚收拾行李,一边腹诽,要是空间也能分解信诚一半就好了,不然他一个大男人出门恐怕一个月都不会洗澡!还会经常饿肚子,说不定还会生病!真是的!

    在心里自我唠叨了好一会儿,程希突然发现,自己平时把解信诚当舅舅看待,可真到了离别的时候,却有种把他当儿子的错觉……程希偷偷看了眼趴在桌上认真写大纲的解信诚,暗道,这种心情绝对不能让他知道,不然,以解信诚的性格,绝对不会让自己好过的。

    “舅舅。”

    “嗯?”解信诚头也没抬。

    “你的考察地定在哪儿的?”程希拿出个桃子给解信诚递过去。解信诚擦都没擦就咬了一口,很满意地啧吧了几口,才开口道:“还是在你的出身地。”

    “什么?你要去柳树村?!”程希大惊,其实打心底里,程希是不愿意回头的。虽然经常和向家书件来往,也互相寄了不少照片。虎子长大不少,因为上学晚,还在上小学,和程希差不多一个年级,长得越来越象向爸,很精神,依旧是虎头虎脑的小子,被向爸接到重庆去上的小学,人生地不熟的,就特别勤快的写信,一来二去地,与程希的感情意外地并没有因为离得远而消褪下来,反而很亲。就算程希很喜欢向家一老一少,但不代表,程希愿意重回柳树村,面对那些说她是怪物,并让程红葬生的人群。并且,也不愿意解信诚去。

    “不是柳树村,我是要去云南,西边。柳树村有什么好考察的?七五年去接你的时候,我都上下看过了,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解信诚三口两口把一个大桃子吃得只余个桃核,突然笑着加了一句:“如果非说有什么特别的,那也只是特别穷,特别愚昧而已。”说到这儿,看了眼程希:“希希还记得过去吗?”

    “当然。”程希有些闷闷的。

    解信诚伸手拍了拍程希的脑袋:“那么多乐谱,棋谱,菜谱,还没有塞满它吗?希希,没必要把所有的事都记得,该忘的就忘了,给以后的好的事情腾些地方。”

    程希点点头,没吭气。解信诚说的这些,她都知道,可是,有的事很难忘记。并不是记恨什么。柳树村并没有活着让她记恨的人。她只是觉得,自从遇见解信诚之后,所经历的都是好事。不记住点挫折,很怕自己会因为习惯幸福而忽略幸福。

    解信诚终于走了。临走前,对王胜男左叮嘱右叮嘱,唠叨得简直象个老太太。所幸,王胜男这女生性情很绵,听着过头了,也就抿嘴笑笑,与程希眨眨眼,并不让解信诚难堪。她其实还挺高兴的,在解信诚想到托付人的时候想到了自己。这种信任表达了一种亲昵。

    程希也猜测过一番解信诚与王胜男之间的感情。只是,解信诚表现得太光明正大,太坦荡磊落,反而让程希无从猜测起。在程希看来,这简直是比普通邻居还要清白的关系,其实是她误解了这个时代的感情表达方式。象后世那样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几近于耍流氓。更何况,解信诚是一个极重事业的男人,恋爱这个词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适合婚姻的对象而已。从各方面条件上来看,王胜男都是上上之选,解信诚没有理由拒绝。

    那个乔什么的女生呢?程希很好奇。眨了眨眼睛,看了眼王胜男,终还是没问出口。对于舅舅的感情生活的猜测就此打住。重新回到自己无比艰难的长笛之路上来吧。程希的“天才”是付出了比大部分人多得多的汗水,与两世经历带来的另类理解力和专注造就的。她不敢有半分马虎,她知道,说到底,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只有把技艺完全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最真实的。

    春节,程希是在马德明老先生那里过的。因为解信诚不在,程希主动承担起了“弟子服其劳”的责任。马德明又升官了,但升的什么官,程希不关心,也不知道。只是他搬出了原来单位的筒子楼,新居要宽敞得多,还配了个保姆,虽然做饭水平不如程希,但做起家务来却是非常利索。过年的时候,保姆被马德明放了假,直接换成了程小保姆。四岁就奴役过程希做年饭的马德明老先生,对于再次奴役八岁半的程希,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笑呵呵地,还时不时跟在后面偷吃两口。只是,他的偷吃都显得非常有风度,毫不在意程希的白眼。

    一老一小在桌上什么都说,马德明还因为程希带了一坛子酒,没抗住,多喝了两杯,话比平时多了许多。按说,两人没什么共同语言,可奇怪的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竟非常和谐。说起比赛,马德明比林立新要自信得多。从战略上战术上教了程希一个晚上。

    比如,对手选择什么样的曲目,程希应该如何应对,才让取胜的机率变大。比如,什么样的评委有什么样的喜好,要以什么样的感情去吹奏才能获得更大的好感。男评委怎样,女评委怎样……等等之类的话。这些林立新从未说过,只要求程我面练习练习再练习,吹好吹好再吹好。从未想过种几乎是有点投机的取胜方式。马德明的这些说法让程希眼睛一亮,在心里一一记下,在规则之下,手段也是实力的一种。程希一直都知道马德明不是死板的人,这一晚却有了更深的体会。

    马德明虽然接触音乐人不如林立新多,但他对人性的了解却远胜相对纯真的林立新。随口几句话就让程希茅塞顿开,几乎可以马上写出个《考场机变应对二十条》来。马德明显然也不因为程希年纪小,就故意把世界说得多清澈,他就是这样自我的人,或者说,他其实是不会与真正的小孩子相处的人。当然,程希这个假小孩例外。

    二人说得最多的还是解信诚。程希说起王胜男,马德明最后给出唯一的一句话就是:“那姑娘如果有希希你做饭一半的水平,他们的婚事,我就准了!”

    初一到初四,程希一直在马德明家,看着他被一批又一批的人拜年,看着他威严又客套地与人对话,程希只需要倒茶,甜甜地叫人叔叔伯伯就可以了。意外地,收到了不少压岁红包。比她苦哈哈地四处演出可挣得多得多。

    后来一直到元宵节前,都是在林立新和王教授家过的。也收了压岁钱。不过,更让程希惊喜的是,在王教授家时,收到了郑航的电话,一则是拜年,一则是告诉她,她的五千美元已经变成了七千。程希的眼睛登地就亮了。算下来,不过短短的半年时间,这个获利率,实在很让人满意啊。

    “春节没回来?”程希也不在乎国际长途贵,说着闲话,反正是郑航付。

    郑航在那边叹了口气:“以前在国内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远远不足。我这天天忙着给自己加码补课,都觉得不够呢,哪儿有精力回家过年啊。希希,现在,我才理解你天天吹个不停不嫌烦的劲头从哪里来的了。”

    “那你要加油哦。理论结合实际,争取本科毕业的时候挣出个千万富翁来。”程希在这边嘻笑,也幸好不是在林立新家,要是林立新听到这样的对话,绝对会对郑航生出极大怨念的。

    “好,我加油。”郑航也笑了起来:“希希,我很想你啊。没事的话,给我寄点吃的过来呗。我现在天天吃汉堡,吃得快吐了。”

    “没问题。一会儿就给你寄去。”程希非常豪爽的点头:“对了,我打算后年考柯蒂斯音乐学院,你帮我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资料,特别是各个管乐教授的喜好之类的绝密资料,搞点给我吧?”

    “……你以为我是FBI吗?”郑航郁闷了一下,突然兴奋起来:“真的要来?!那太好了!希希来了,我就考研,好照顾你啊。”

    “哪儿那么容易啊?你以为是选大白菜吗?”程希翻了个白眼:“再说,舅舅也要过去,目标是普林斯顿,真要照顾的话,也是舅舅照顾,哪轮得到你啊。”

    “普林斯顿啊,那不还要一个小时车程嘛。我这儿多近,每天都可以一起吃晚饭……”说着,整个语调都变得憧憬起来。

    程希一头黑线,这家伙想自己过去,不会就是想着让自己做饭吧?不过,总之如果这两年能赚出一笔初始基金的话,也是件很美妙的事啊。

    “奇怪。”王夫人坐在不远处,看了眼说得兴致勃勃的程希,对王教授感叹了一句。

    “什么奇怪?”王教授自顾自看着自己的书,眼皮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你说郑航已经是个大学生,小伙子了,怎么跟咱们程希这么个小娃娃有这么多话说?又不是亲妹妹。”

    “这有什么稀奇,你都一老太太,当奶奶的了,见到希希还有那么多话呢。你觉得不奇怪?”王教授依旧眼皮不抬,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惹得王夫人一阵郁结。跟自家先生说话就是感觉难以沟通。

    和郑航通了电话,程希想起来,又与武振邦通了电话。接到程希的电话,武振邦兴奋得直跳,两人的谈话模式更象小孩子一些,你抱怨你的郁闷,我吐我的苦水,最后再各说各的离后近况,互相打气加油,这样叽叽咕咕也说了半个小时才挂电话。放下话筒的时候,程希几乎能感觉话筒是烫的。

    三月,解信诚回来,开学了。一回来,就抱着程希阵猛亲,果然如程希所料,一个月来,他没有机会洗澡,人已经臭了,又酸又臭……

    之后紧接着,程希出国参加比赛,解信诚开始了他的论文写作。最为难的是,因为想要发表在国外的专业杂志上,他必须得用英文写作。虽然他英文口语尚可,可真要写论文还差了一筹。不得不直接住在家里,随时向王教授提问。等论文写下来,还请王教授给校正润色了一番。就算是如此,解信诚的英语也进步非浅。

    因为年纪的原因,很多世界上级的比赛,程希都不够资格。只能先参加一些青少年组别的比赛。虽然这种比赛的含金量要低得多,但对于程希来说,由易至难,确实是个良好的开端。

    第一场莫斯科扶轮社国际少年音乐比赛,就是这样一场比赛。在青少年组别的比赛里,它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了。但与成人赛相比,还是有一段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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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

    这时,这里还叫苏联。国人亲热地叫它“老大哥”。莫斯科很漂亮,既有欧洲的人文气质,也有它别具风格的开阔的英雄风范。程希很喜欢这里,在红场和克林姆林宫门前特地照了好几张照片,以做纪念。宪兵们很帅,只可惜的是三月份的莫斯科,还有点冷,他们都还穿着军大衣。程希更喜欢他们皮靴皮带的帅气装扮。

    带程希来的,是团里经常与程希合作协奏曲的钢琴女老师温雅琴。因为合作得多,团里程希与她最熟。温雅琴三十多岁,本人与她的名字一样,人很温柔。虽然有点胖,但绝对不难看,甚至还给人一种珠圆宝润的感觉,很舒服。

    这次她能来莫斯科,其实也是林立新给开了后门。不然的话,以程希个人名义参加比赛,哪可能还有钢琴伴奏老师一起来?不过,温雅琴很珍惜这个机会,一方面是出国不易,另一方面,她虽然年纪不小,但能参加这样大型的音乐比赛也觉得是种荣幸。更何况还有钢琴比赛呢,不参加,多听多看也是种享受。这是哪个音乐人都不愿意错过的盛宴。温雅琴一路上都笑眯眯的,止不住好心情。

    到了饭店,程希见着不少少年少女,大都是略有矜持,少有笑脸迎人的。看见背上背着长笛盒子的,程希就多看两眼。十个里面倒是有两三个是亚洲面孔,但程希猜测,她见着的几个应该都是日本人。日本女孩子那种特别的表情,别国人学不会。男生程希没注意。当然,她看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看她。

    程希细思量过马德明老先生的建议,特地去剪了个日本娃娃头,前齐后齐,程希的头发又顺又亮,剪完之后,看着特别可爱,而且还把过份张扬的一双大刀利眉给盖住,希望能拔高自己在评委心目中的印象分。

    在家的时候,还特地请解信诚按照自己的设计,做出一条赫本风格的黑色裙子做为演出服。这种简洁优雅又不失庄重的裙子,既不会过份招摇,也不会让人觉得土气,反而强调个人的质感,很合适程希。

    评委也是人,自然有个人的喜好,程希对自己的外在设计尽量走最基本最经典的路线,尽量不触发任何可能的厌恶情绪。所以,程希就选择了奥黛丽·赫本为范本。程希前世的记忆里,也许有人觉得她算不上自己心目中最美的偶像,但绝不会有人觉得她丑。这,就足够了。

    程希虽然是个孩子,但她身上有别的孩子所没有的沉静的气质,再加上多年的音乐熏陶,现在的她比起前世的程希更多了份优雅。

    所以,程希打扮好出来之后,温雅琴愣了一下,突然说了一句:“要不,我给你照张照片吧?做为出场前的纪念?”

    “诶?哦,好吧。”程希微笑,她此时全部的精神都还在回旋即将吹奏的旋律,反应得有些无意识,由着温雅琴上上下下拍得开心。

    长笛比赛有二十五个孩子,都在十五岁以下。程希算是年纪比较小的。其实,别人大都已经在国内有了一个预选,程希却是直接到达主会场,看起来她似乎占了便宜,其实,程希知道自己是失了先机,没有先领略一下竞争的气氛,了解一下对手的强弱,一会儿的较技就全靠自己的调整了。

    程希排在第十五个出场,坐在后台一边最后一次检查她的长笛,一边听着台上的吹奏,心不受控地怦怦跳着。程希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这世界天才真多。

    也是,能进入主决赛的会场的,都是各国的青少年长笛手的精英中精英。水平自然不差。天才是他们的代名词。在音乐上,他们有程希难以企及的灵性,但程希有他们难以企及的理解力与表达力,程希虽然时时为他们吹奏中让她眼睛一亮的巧思而心折,但并不表示程希会因此而自卑。

    每个人有四支曲子需要演奏。因为有范围限制,所有常有相同曲目被选中。这时,就更容易被评委拿出来比较。所以,听见《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的笛音时,程希的精神一下就集中起来,这也是她的第一部分的选曲。

    快板—如歌的—快板,这是程希很喜欢的风格,练得也是最多的。可是,一共也就十分钟的演奏,听得程希心惊肉跳。这是听了这半天以来,第一个让她感觉到有压力的选手!最郁闷的是,他竟然与自己选的同一曲目!

    程希深吸一口气,又听完他的钢琴协奏曲,与自选曲,才慢慢把气舒出来。这位选手看来是位自恋狂,选的全是炫技派作品。可是,他的年纪限制了他的技巧成熟度,听上去,虽然很震撼,但并不是挑不出毛病的。这一点上,程希就比他占便宜得多了。程希的感情奔放程度不如他,但技巧上却略胜一筹。

    国际比赛,用的都是英语。这让程希放心许多。这位选手的名字被她暗暗记下:艾凡·奥德耶。只听这名字象是欧洲人的名字。程希听见报出下一位选手的名字,转过头,就看见一位金发小帅哥拿着长笛从走进后台。他应该就是这位艾凡·奥德耶。

    还真帅!程希眨了眨眼睛,不得不承认高加索人种在成年之前很养眼,长睫毛,深轮廓,无一不为他们的童年与少年增加了大量的魅力值。当然,他们长歪的概率也是非常大的。眼前的少年显然还不到长歪的年纪,大约十三、四岁?程希分不太出来外国人的年岁。气质如程希猜测的那样,有点傲慢,清瘦的身材,长手长脚,走动之间总是微微仰着下巴,看上去倒有点象丹顶鹤、天鹅之类的鸟类。蓝色眼睛的形状很漂亮,可怜就是太冷色调了,不是程希喜欢的颜色。

    艾凡·奥德耶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时,后台大部分选手都不由自主地在观察他。并不是因为他帅,而是因为他刚才的演奏,确实比之前的选手高出一筹,他的存在已然向他的对手们宣布了一个强大的障碍所在。

    程希没有在他身上多费注意力,她带上自制的耳塞,把自己选定曲目的曲谱重新细细读了一遍,直到温雅琴拍她的肩,提醒她,轮到她上台了。

    站在台边,程希深吸一口气,翘起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才抬脚迈了出去。与平时的演出果然不同,因为台下一共才七八个人,五位评委笑眯眯的,其中有一位女性。

    五位评委的资料在比赛之前程希都已知道。只是程希对于传世的大师还了解几个,其余的……特别是现代的,程希了解的程度几乎为零。所以,看了也是白看。只是明白这几位评委都是在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里任职,确实是堪称大师级的人物了。尊敬与崇拜他们绝对当得起。虽然自己一个也不知道……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好处。程希心想,如果台下坐的小泽征尔级别的,能让自己如雷贯耳的神级人物,那她表演失常的概率肯定会大大提高的。

    看了眼空荡荡的前面,寥寥几个人,头皮觉得有些麻了起来。人多倒不怕,这人少反而压力更大。程希突然有了第一次上台时的紧张感,偷偷把手放在身后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疼痛间,才让自己平静下来。没什么,没什么,目标是……三千美金!

    第一曲,正是之前艾凡·奥德耶演奏过的《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

    闭了闭眼睛,把长笛放在唇边,第一声起,很完美。程希的心为之一振,流水般的快板倾泄而出。艾凡·奥德耶有他的震撼,程希也有自己的意境。

    只要一开始顺利了,程希找到了状态,后面就都不是问题。温雅琴虽然在听了艾凡·奥德耶的演奏之后也有些担心,但见程希一派自信,也放下了一半的心。听了第一首演奏之后,温雅琴的信心一下就澎湃了,拿奖有希望啊!

    五个评委都有些意外,毕竟,当初拿到资料时,看到这位才八岁的中国女童,本能地都觉得这是来蹭比赛经验的,没把她放在心上。倒是对艾凡·奥德耶都十分期待,毕竟他之前也在青少组获得过不俗的成绩,家里也是音乐世家,算是熟人子弟。艾凡·奥德耶也确实没让五位评委失望,力度、情感都非常到位,已然有了一些自己的句法风格,很有潜力。虽然技巧受于年龄限制还有待提高,但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本来以为此次的冠军也定,谁料到会杀出这么一个黑马来?!

    五个评委都慢慢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喝咖啡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没了初时的轻慢,认真地聆听起来。

    八岁,真的才八岁吗?!

    当程希放下长笛鞠躬时,五位评委都略略停顿了一会儿,才面面相觑,在别人的眼中看到了与自己相同的看法。这技巧,这意境,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是一位八岁女童演奏出来的!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是在学了十几年之后才有了这样娴熟的指法技巧的。可这位……程希才八岁,她到底是怎么练的?!难道这世界真的有不靠苦练就能成功的天才?!这、这、如果真的是这样,上帝也太不公平了!

    程希下台的时候,受到了与艾凡·奥德耶一样的待遇,甚至更严重,因为奥德耶同学本人用一种将要把人烧着的目光死死地瞪着程希。程希只是微微一笑,就掉头与温雅琴说话去了。她实在太兴奋了,感觉到自己的超水平发挥,脸上发热,拿着长笛的手都一直在微微颤抖。实在需要用别的话题来缓和一下心境。所以,根本没在意除了温雅琴之外的任何人,连同恶狠狠的奥德耶。

    “你觉得我有希望吗?”程希很直白,用中文问温雅琴。

    温雅琴笑容很真挚,摇了摇程希的手:“我觉得有。”

    程希能感觉到温雅琴的手心有点湿,显然她刚才比自己还要紧张,这让程希的心里好受多了。不由心里放松下来,咧开嘴笑:“我也觉得。”

    温雅琴远比程希想得远,她可以想像,如果程希获了奖,回国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她虽然年纪小,在团里的地位也绝不会低了。不会再象从前一样,连个舞群的小姑娘都能为难她了。到时,连同她这位钢琴伴奏老师也会与有荣焉!温雅琴越想越觉得这次的比赛真的来对了,太对了!

    一人二十分钟,其实时间并不长。程希只不过把长笛保养好,在位置上微眯了一会儿,梦都没来得及做一个,就结束了。

    最后的结果出来了,程希得的第二名,第一名正是艾凡·奥德耶。对于这一点,程希倒觉得很公正。虽然她的技巧比奥德耶略胜一筹,但感情的奔放上,却少了那么股子充满灵动的冲劲,更象是沉寂的老人的处理方式。可是真要是沉寂的老人,技巧上又会更强大一些才足够与这种沉寂的感情和谐,所以,程希还欠些火候。

    现在的情况下,两人的演奏完全可以说是不分轩轾。在五位欧洲评委的眼里,不分轩轾的情况下,把第一名给艾凡·奥德耶再正常不过了。

    领奖的时候,程希正郁闷地念叨着从三千美金变成了一千六百五十美金的现实,突然遇见了一只伸出的手。程希一抬头,就看见艾凡·奥德耶认真严肃的脸:“你好,我叫艾凡·奥德耶。法国人。”

    程希愣了一下,连忙微笑起来,伸出手握住那只漂亮的修长的手:“你好。程希,华夏人。”程希一边说一边腹诽,又不是弹钢琴,手指头长这么长干什么?练指法时还容易互相打到,很不方便呢。真不知道怎么想的。虽然很好看……

    “希望下次比赛能再遇见你。你的演奏,我很喜欢。”奥德耶的言辞很客气,眼神很热烈,让程希一抖,果然是战意盎然,自己在这一点上与他相比差远了。不过,程希看了眼他的奖金包,再看看自己的奖金包,立刻眼神就冷了下来,手上使了点力:“我也希望,下次再遇见你的时候,情况会有所改变。”

    两人正在互相用眼神交火时,突然身边冒出一声轻笑。两人连忙收回手去,一起回头,就看见旁边站着的正是五位评委中的唯一一位女性评委——斯泰莎·玛汀。

    “玛汀女士。”两位小选手一齐躬身,用英语问好。

    “我就喜欢你们这种充满精神的样子,年轻就是好啊。”斯泰莎·玛汀应该才四十岁左右,就一付倚老卖老的样子,英语的腔调有点怪,但是听着越发地感觉很柔软。她一头波浪长发,画着蓝色眼线,算得上美艳的一个造型,却做出老人才有的表情来,一付老怀甚慰的架式,实在让人无语。

    眼前的事实让程希抿了抿嘴,把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忽略,毕恭毕敬地问道:“玛汀老师,我也听过你演奏过的《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非常完美。特别是音色,富丽丰满,我非常喜爱。请问,你可以对我的演奏指教指教吗?”程希哪儿听过这位美女的演奏,不过是看了简介,拿来一用而已。不过,知道她是大师级的长笛演奏家,如果能得到她的提点,程希也是非常渴望的。

    “哎呀,这可要与程你细细说一说了。”玛汀毫不客气地过来摸了摸程希的头:“走,我们去那边的咖啡厅说。”说着,对着小帅哥微微一笑就算是告别,拉着程希就往厅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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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岁了
    咖啡厅里,程希点的果汁。虽然没有庄园的果汁好喝,但聊胜于无,总不至于这么小年纪就喝咖啡吧。

    玛汀点了咖啡也没喝,拿着咖啡杯,盯了程希好半天,直把程希盯得表情都有点抗不住了,才微笑着出声:“听你比赛的演奏,在你这个年龄来说,技巧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程希笑眯眯地没否认:“谢女士夸奖,我会更努力的。”

    玛汀闻言笑容更灿烂了:“你的努力在我看来是毋庸质疑的。这世界不缺天才,缺的是足够刻苦的天才。”

    程希愣了愣,不知道玛汀这样抬举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于是没接话,只睁了双圆眼睛无辜地看着她。

    玛汀见程希这付表情,也自嘲地笑了一下,八岁就是八岁,再天才再刻苦,也没有成人的理解力的。自己说这些,对她来说还是太深奥了。于是,玛汀咳了一声,转换方式,声音柔软下来:“程,你在华夏的老师有没有对你说,以后想让你上什么音乐学院?”

    程希灵光一闪,顿时明白了玛汀的意图。如果她没有记错,她看到的这位玛汀女士的资料上说明,她是现任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管乐系的主任,她现在的表情,难道是看上了自己的潜力?程希在脑海中自我陶醉了一会儿,微微笑起来。

    “有的,玛汀女士。我的老师对我说,他希望我去柯蒂斯音乐学院。”在程希看来,柯蒂斯音乐学院更象是她心目中真正的音乐学院,不象茱莉亚音乐学院中,音乐只是一个系,它还包涵了舞蹈系,表演系之类的系别。这样综合性的学院与柯蒂斯相比起来,程希更喜欢纯音乐的柯蒂斯,虽然茱莉亚也很强大。当然,茱莉亚学费不便宜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玛汀愣了一下,露出略微失望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微笑了一下:“柯蒂斯不错。如果你需要推荐信,我愿意为你写。”

    程希愣了愣,一下欢喜起来。进柯蒂斯可是需要除自己的专业老师之外的两名音乐人士的推荐信,程希虽然一直觉得林立新都没担心过,应该是没有问题。没料到现在竟然突然冒出个大师级的推荐信,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超级馅饼!只是她根本没想过,无论如何,在音乐领域,柯蒂斯与茱莉亚都算是竞争对手了。这封来自茱莉亚的推荐信会让柯蒂斯的教授们什么心情,程希一直到很久之后才知道。

    “当然,当然,玛汀女士,太感谢你了!”程希一下站了起来,真心诚意地向玛汀鞠了一躬。

    玛汀从刚才失落的心情中恢复过来,抚了抚头发慧诘一笑:“但有一个条件,程一定要要继续努力,可不许丢我的脸!”

    “当然!”程希连连保证。自己如果干出这么砸招牌的事,自己以后就别想在音乐界混了,恐怕连自己的老师林立新都会非常难堪的呢。无论如何,以程希死要面子的个性,这种事都是不可能的。

    “好好加油,让罗伯特那家伙纠结去吧。”玛汀不知想到了什么,嘿嘿笑了起来,一脸贼相,完全没有了女艺术家的优雅气质。

    后来,玛汀就再也没提过前面的话题,与程希热烈地讨论起了长笛这门高雅艺术的琐碎细节,一直到程希回国之前,玛汀才依依不舍地给程希留下了联系方式,还郑重其事地事先写好了那封两年后才用得着的推荐信。

    回国的途中,程希看着那枚银色的奖牌,胃里一阵抽搐。白比了,白比了。两个人的来回机票加一加,算一算,那一千六百五十美元的奖金就已经所剩无几。所剩的这个“几”,还要攒下来,为下一次比赛预付机票钱!

    程希咬了咬牙,不行!下次绝对不接受第二名这种名次!那个伪娘一样漂亮的艾凡不就是情绪奔放了点吗?不就是会在细微之处打动人吗?!这,咱也会!回去就练,在庄园里练个十天半个月,出来还不得个第一,咱就不姓程了!

    程希在这边咬牙切齿,温雅琴在一边心情却很好。国际奖牌啊,团里有多久没看见这么有含金量的奖项了?!虽然动不动就是全国金奖,国家首奖之类的名字,但比起这个银光灿灿的小奖牌来说,那些都有太多的人情政治成份了。

    温雅琴看了眼没什么表情的程希,这孩子一脸懵懂,真是幸福。幸好她没进国内的音乐学院,无论是附中还是附小,真要是进去了,再获这个奖,不定还要被怎么打压呢。说不定就给定个骄傲自满、崇洋媚外之类的大帽子扣着。这十年的运动下来,国人别的没学会,这种狗屁倒灶的手段可是纯熟至臻。音乐学院那个池子太深了,还是有林立新罩着的文工团更适合程希这样单纯的小孩生存。

    果然如温雅琴所料,文工团的领导看见这个银牌高兴坏了,大肆宣传了一番,文工团的宣传栏上全是关于此事的报道。生生把程希塑造成了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幸好外界有林立新挡着,不然程希那个一味想要超过艾凡·奥德耶的练习计划非得搁浅了不可。

    林立新也很高兴。林强上战场之后,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真诚柔软的笑意,拿着银牌看来看去,看了半天,最后拿着斯泰莎·玛汀的推荐信更是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林立新与国外的音乐界不熟,但对方的简历在程希的叙述下流光溢彩,称个大师绝不为过。这样有份量的推荐信自己都弄不来,自家小弟子一出马随手即得,可见潜力魅力魄力之深厚!

    看着程希斗志盎然,林立新大手一挥,就取消了她的许多关于讲话、表演、得奖之类的外出安排,练吧练吧,进步进步再进步,走上世界舞台才是正道!

    解信诚很怨念,因为他没有机会摸到那枚银牌。它一拿回来就被送到文工团展览去了。解信诚只能把程希揉来揉去表达自己的不满。不过,幸好照了很多照片,舅甥俩家里的墙上挂满了相框,从最初的茶叶胡同的大杂院,到上京大学,到东欧四国,还有全国各地的表演,现在又有了比赛照片,程希怀疑这样下去,家里的四面墙都不够摆的。

    不过一个星期,解信诚的论文才写了三分之一,与程希互相扑在怀里表达了一番思念之情之后,就迅速地重新扑回到桌前,一边摆着英汉大辞典,一边摆着社会学大辞典,开始用功。程希也回到庄园里开始死练,一定要胜过艾凡,一定要第一名!这个怨念在庄园的上空不停地回转着,连天空下一直悠闲度日的动物们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如此过了两个月,林立新欣喜地发现,程希的进境非常,特别是情绪的表达方面丰满了许多,以前进行曲、军歌之类的曲目,是程希的弱项,怎么使劲吹都让林立新觉得太过软绵绵,这将将两个月,精神面貌就大幅改变,铿锵有力,节奏分明。林立新不由感叹,比赛真是一项锻炼人的活动!好,实在是好!

    于是,程希又被林立新派去了日本,随行的依旧是温雅琴。一周之后的回航,程希不但拿回了金牌,还咧开嘴笑呵呵地就不说有多少奖金。其实,程希更高兴的是,庄园里一直空在那里的方形海第一次被利用了起来。她趁着比赛完的时间里,在日本的市场里买了不少海货生鲜,丢进方形海里,它们都生活得很好,活蹦乱跳的。程希决定等它们再繁殖繁殖,就拿出些给解信诚补补脑子,看他天天累的,人都瘦了。这次的日本之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再次遇见艾凡·奥德耶,所以,在程希的心里,这个第一名拿得有点……不满足。

    就这样,回家一阵,分析比赛,分析缺失,分析曲目,然后是大量的集中的练习,然后再参加下一次的比赛。程希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渡过,充实紧张也有收获,但偶尔会想念与解信诚以前在茶叶胡同里的温馨生活,没那么多目标,随便说点什么,吃吃喝喝的日子。当然,这只是偶尔,大部分时候,她没有精力想这些,她也很累。就连一向对音乐赛事很感兴趣的温雅琴在一再地随行之后,都开始对出国这件事麻木起来。

    初夏时,程希收到了一封来自西南政法的信。因为时时与向广星通信,收到信时,程希并没有在意,甚至连信都没有打开,就被信封上猴票吸引了。能吸引程希的当然不是猴票的漂亮设计,而是它勾起的关于前世猴票的涨价传说。程希眼睛一亮,跳起来,拔腿就往邮局跑去。

    程希一口气买了十几版猴票,顺带着又买了本集邮册,随手夹好丢进庄园里,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反正等它涨价也得等个几年呢,现在抱着毫无意义。

    得到满足的程希回到家里,解信诚上课还没有回来,程希这才把信拆开来。信封一拆,信纸还没拿出来,就倒出一张照片来。这个时代还都是黑白照,这张也是。

    照片是张合影,合影中两个人,右边那个明显就是向广星。笑得很灿烂,不知道是不是精神面貌的原因,看着倒比前几年当小村会计时年轻了不少。胸前扎了朵花,应该是得了什么奖时照的。

    程希好笑地摸了下向广星的头,心道,这算什么?报喜来了?这位叔叔级的男人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心情大好地程希打开信来,细细看了起来。

    谁知道信中的语气根本没有任何报喜的意思。语气甚至有些沉重,一字一句地看下去,程希脸色阴沉下来,抿了抿唇,重新拿起照片,端详起与向广星一起照相的另一个人,一个气质沉稳的年轻男性。

    “咦,希希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认真?”解信诚爽朗的声音进来,程希的手一抖,本能地想要遮掩什么,却又停住,转头看向解信诚。

    解信诚目光看向照片,笑了出来:“看起来老向混得不错嘛,竟然还跟领导合影呢。”

    程希顿了顿,终于还是说出口:“舅舅,向叔寄照片来,不是为了说明他混得不错,而是让我看照片中的另外那个男人,也就是你说的领导。”

    解信诚闻言一怔,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拿过信来一一读了,然后才皱着眉拿起照片看了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程希,突然微笑起来:“别说,遗传这东西还真靠谱。”

    “你就这感想?”程希的心情随着这句话也轻松起来,好笑地瞪了解信诚一眼,也凑过去看了看他手中的相片:“哪有多靠谱,就眉毛像。”

    “你不准备他这个父亲吗?”解信诚把相片与信都放下,转过去把程希抱起来放在膝上,温柔地问。

    程希坚定地摇摇头:“他应该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没必要去惹这个麻烦。而且,他现在将将三十岁就已经是重庆市某区公安局的党委书记,可见能力强悍,背景更是强大,我真要去了,他恐怕还要撇清呢,到时搞得大家难堪不说,还互相不愉快。完全违背了认亲的本来美好的意愿。”说着,程希把头靠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舅舅,我就你一个亲人,不好吗?”

    “当然好。”解信诚笑起来:“不认就不认。我只是担心希希你长得跟这位裴启国同志这么像,你们又注定不是默默无闻之辈,总会有互相有所认知的一天。就算你们本身没有交集,也会有身边的朋友之类的表达出这样的疑惑,就象老向这次做的一样。到时,你怎么办?”

    “到时再说啦。那时他官也做到够大,我也有足够的独立,无论相认不相认都没有任何影响。现在不行。向叔不是在信中说,他已经结婚了吗?说不定我都有个所谓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了呢。”说到这里,程希冷笑了一下。虽然当初的事,程希不清楚细节,按程希理智的性格应该不至于现在就急于要谴责他。但心中总有些不痛快。尤其是,前世都没有半个兄弟姐妹的,现在竟然要冒出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血缘关系来,实在让人不爽至极。

    听老向说,裴启国也并不是柳树村的知青,怎么和程红在一起的,老向也不清楚。但老向确实见过他,只见过一次而已,对那双眉毛印象深刻,所以这次一眼就认了出来。程希决定不追究这件事。反正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知道有这么个裴启国的血缘父亲的存在,也就足够了。亲人,程希只认解信诚一个。

    这事,就这样被程希和解信诚轻易地揭了过去,只叮嘱向广星,让他不要对任何人说出这件事,特别是虎子那莽撞孩子,别下次他见着裴启国当面喊破,就难看了。老向回信自然也一口答应。他也喜欢程希这个决定,不然的话,麻烦事他也要担一半。他可还没毕业,毕业后也要在公检法系统工作呢,和裴启国可不好弄得太僵。

    生活还是匆匆忙忙地过,八零年下半年,程希升上了初中。顺势地,请王教授做保,又跳了两级,考试通过之后,直接上的初三,希望能赶在进入柯蒂斯之前初中毕业。

    而这一年的好消息不少。

    一就是,程希每次比赛必有斩获。但她有进步的同时,艾凡·奥德耶也一样在进步,所以两人同时都在的赛事胜负各半。程希不满意,艾凡·奥德耶也一样不满意。是一对火花四溅的对手关系。

    二则是,解信诚的论文终于发表了,算是多了一份留学保障了。

    三是,郑航的金融课程越学越有劲头,程希在郑航手上的资产已然上万,这简直让程希眼红,虽然名义是她的钱,但她至今一分没见呢。

    八一年。程希十岁的这一年,一切都显得特别忙碌。忙着为留学做准备。解信诚还有程希,虽然根本不节食,吃得也再好没有,大鱼大肉,海鲜山珍,没一处缺的,可还是瘦了下来。程希甚至能见着她的尖下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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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至美国
    解信诚从八一年年初就开始申请普林斯顿的社会学研究生,忙得不可开交。不停地学习复习,参加各项考试不说,还得准备各种各样的可以打动人的资料。无论是申请论文,历年学习成绩,社会考察经历,还在在学校的社会活动表现,教授的推荐,每一项都做得非常完备,非常精细。在程希看来,在这个时代,没有哪个中国学生象解信诚这么专业地申请留学了。所以,经过风尘仆仆地赴美结识教授,面试之后不久,解信诚到普林斯顿的录取通知,程希一点都不惊讶。

    这中间,郑航出的力比程希想像得要大得多。他这学期几乎是每周都要开一个小时的车从费城跑到普林斯顿去,就是为了解信诚。不过,据郑航后来说,感动教授的是解信诚的个人陈述。解信诚在个人陈述中,详细地说明了自己的求学经历,没有经过高中,当过工人,完全靠着一个私人长辈的教导,考入了上京大学,并在其中毫不隐藏地说明,他将来毕业之后会回华夏来当官。这让教授觉得这位华夏学子是个真诚鲜活的人,经历非凡而且有企图心,这对于想要上进的人来说,非常重要。见面之后,发现解信诚认真负责,尊重机遇,手段灵活,于是对他另眼看待也就不是偶然了。

    解信诚去普林斯顿留学的消息传开,让许多人羡慕嫉妒恨,还不时有人在底下说黑话,类似于“不爱国,被帝国主义腐化”之类的大帽子扣得毫不客气。不过,没人理这些话。有发言权的师长们都很高兴。普林斯顿是什么样的大学,学者们谁不知道?有可以进入这样的大学学习的机会,又是自己教出来的学生,想着也荣耀。更何况,解信诚终究还是要回来报效祖国的,这一点,稍稍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所以,那些小风小浪的谣言自然而然地就被摒蔽了。

    接到OFFER之后,解信诚立刻变成了另一种忙。单独与马德明马老先生喝过一顿之后,又不得不在王教授家大摆宴席,把师长们、舍友们也请在一起,大吃了一顿。

    王夫人看见富东东的到来也非常开心,只是可惜这孩子已经不是奶娃娃了,几年时间,倒变成了调皮蛋。不过,富安一家还要在上京呆一段时间。因为小翠又考了研,富安不得不陪着她,准备在上京大学留两年,虽然他一早就想工作了。

    顾伟祥现在的他胸中自有丘壑,一派自信,与初来时那种精明的气质已完全不同。他分配回了广东分管某区的经济工作,算是专业与个性都非常对口。再加上前年与解信诚一起讨论执行过的事,他这次回去,比其它的学生领导要有方向有目的得多。可以想见,多年之后,顾伟祥也可以无比自然地说出一句“峥嵘岁月稠”的话来。

    罗新军与解信诚一个专业,目标也与解信诚初时很想像,他也是打定主意要当官。可惜的是,他一直想回山西老家当官,本质上是想衣锦还乡,满足一下虚荣心。这次却把他分配去了安徽,分管某县级市某区的行政思想工作,这让一直想家的他觉得又期盼,又有点委屈。

    对于解信诚的留学,几个舍友都抱着善意,但并不是都很看好。最少在罗新军看来,上京大学的文凭在今后的升迁途中已完全够用,浪费两年时间,得不偿失。等解信诚从国外回来,从基层干起时,罗新军最少已是升了一级了。这番感触,罗新军也对解信诚坦诚剖析过,让解信诚很感动。同学情谊可比以后工作中的同事情谊要深厚得多了。这番话也只有罗新军会对他说,别人只会在背地里偷笑吧。于是,年前,解信诚也把罗新军介绍给了马德明老先生认识。

    马德明对罗新军这个年轻人也挺有兴趣。他没有解信诚那么理想,却是个扎扎实实地体制中人的典型,性格够圆滑,也有些懦弱。政治觉悟欠缺,立场不坚定,看似都是缺点,但只要利益足够,站对了队伍,他又比其它人手段繁杂,放得□段,为人精明,大局观也很不错,是可以做事的务实之人。这样的人很难得。于是,马德明老先生很自然地做出一派高人架式,开始了他的诱拐计划。

    毕业时,罗新军已经从马德明老先生那里看到了什么是权力,什么是平衡,什么是政治。罗新军已经被马德明老先生的真知灼见震倒,为他的强大灵活的政治手段折服。坚定地认为,跟着他的指示走,肯定不会吃亏的。于是,马德明老先生为了不让罗新军在家乡过得太自在,消磨了意志,找了关系,把他丢去了安徽。

    这一顿饭吃得很开,程希特地拿出了几大坛果酒,还有大盆大盆的山珍肉蛋,海鲜河鲜,都假称是解信诚找关系买来的。王夫人带着媳妇齐芳,孙女王胜男,还有富家媳妇小翠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男人们在外面喝得脸红脖子粗,这是到了分别的时刻,快乐也带着淡淡的离愁。

    忙完解信诚的事,就开始忙程希的事。柯蒂斯音乐学院三月才开学,面试是在一二月份。可是解信诚八月就开学了,不可能把程希一个人丢在国内。于是,解信诚开学之时直接就打包把程希带走,惹得林立新怒气无处发,因为他一个文工团的领导,是不能随便因为私人原因出国的。于是,林立新一个人在家里担心那场传说中的面试。

    去费城的飞机票,对于解信诚和程希来说很贵。几乎到了费城就所剩无几。幸好,解信诚取得了全额奖学金,不然程希还真要担心未来两年解信诚的生活。

    飞了十几个小时,就算是程希也感觉到精神上的疲惫。解信诚抱着程希的手,自己已经睡着了,只是睡得很不安稳,皱着眉,时不时动一下动一下。眼下的黑圈表明这段时间以来的辛苦。程希睡不着,并不是兴奋,她只是觉得她与解信诚总应该有一个人是醒着的,虽然这个想法很老妈子,但她改不了。空中小姐很温柔,见她睁着眼睛,总过来问她需要什么帮助,这倒让程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索性就拿出一本书,打开头顶的灯,打发时间。

    到达费城的时间是凌晨,因为与上京是十二个小时的时差的关系,让人感觉好象飞机上的时间白过了一样,因为他们上飞机时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时间。

    临下飞机,解信诚还打了两个呵欠,睡眼惺忪的。舅甥俩没什么行李,该带的东西都放在了程希的庄园里,只是假模假样地装了几件衣服在皮箱里,算是不那么另类。出了机场大厅,程希就看见郑航也正在打着呵欠向这边张望。两年没见,郑航又长高了一些,虽然脸上还有些稚气,但身形完全是个成年男人的样子了。

    久未见故人,程希很高兴地大喊了一声,跑了过去。郑航毫不客气地把程希抱起来,转了一圈,放下来后,笑眯眯地看了程希一会儿,弯起了眼睛:“希希长高啦,象个女孩子了!不错,不错!”还没等程希回话,郑航又站直身子,转头看着解信诚:“解叔,一路顺利?”

    “顺利。”解信诚笑一笑,没多说话。从外表看,这个“叔”字叫得实在有点屈,解信诚不过是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而已。但二人是从少年时一贯的辈份,倒也都不尴尬。很自在地把行李箱放进后车箱,钻进车里,摸来摸去地看了一遍:“不错,小航这是自己买的?”

    郑航一边接过程希递过来的鱼干猛嗑,一边不在意地解释:“二手车,很便宜。过两个月,解叔你考个驾照,我帮你参谋参谋,也买一辆。”

    “好。”解信诚没拒绝:“也方便周末来看希希。”他在国内也查了一下普林斯顿与柯蒂斯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还是有辆车方便。

    其实解信诚在国内跑过不少地方,试开过不少车,从拖拉机到大解放,从伏尔加、拉达,到红旗轿车,都有机会试开过。但这个时代虽然有驾照之说,但那都是单位司机才用得着,象解信诚这种学生,根本没有机会考驾照。所以,解信诚可以算是有实践没理论的一族。

    郑航并没有开进费城,而是直接往普林斯顿开去。路上打开收音机,听的是深夜的民谣节目,听得程希很兴奋,跟着轻轻摇摆身体。程希发现,重生之后的自己,不知是不是因为系统地学习过音乐的原因,感觉比前世的自己对音乐更加敏感起来。在国内除了主旋律音乐,听得最多的是古典,这突然听见自由的正宗的民谣风,程希一下觉得打心底里都要冒出油来了,让人身软脚摇的音乐,真是舒服极了!

    “喜欢?”郑航好笑地把声音开大了点,反正大半夜的路上根本没什么车,被黑暗包围的三人象是沉入一个单独的世界里,心扉一下放得很开。

    “喜欢。”程希突然听到一首熟悉的曲调,不由跟着哼唱起来:“……Withinthesoundofsilence,InrestlessdreamsIwalkedalone……”

    这首《毕业生》的主题曲《TheSoundofSilence》,在后世算是经典老歌了,程希她们这辈人就算不会唱,也绝不会没听过。飘摇低缓的曲调程希哼唱起来,别有些怀念的味道。

    解信诚看了眼郑航,见他也跟着摇头晃脑,心底里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郁郁,那两个人的世界,他们互相明白,而自己……不会是老了吧?解信诚只一瞬就笑了出来:“看来小航你这两年在美国没真正地好好学习嘛,会唱歌,会打球,”说着,目光往后车窗的篮球看了一眼:“还会开车,还学会了什么好玩的?”

    郑航哈哈大笑了起来:“会得多了。解叔,别说我,你也要快点学会,才能融入这个社会,才能真正了解他们,学习他们。而且,你自己也会很快乐呢。说起来,到时你支持哪个球队,我们一起去看球赛。”

    “郑航支持哪个球队?”程希好奇问道。NBA程希虽然不迷,但也知道一二,毕竟在后世,这可以算是一个大型的偶像产业了。宣传力度与好莱坞电影明星不差上下,那些超级球员,想不知道都难。

    “当然是费城76人队。”郑航一派资深球迷的架式,一说起来说个没完,没一会儿,对此毫无兴趣的程希又回到音乐中去了,倒是解信诚听得津津有味。

    如果说公牛,湖人之类的,程希还知道那么一星半点,这个费城76还是75的,程希就是一片空白了。没有共同语言啊……其实,这个时候要是有人向程希提到马龙或者是艾弗森的名字,程希肯定能想起来,可惜,马龙同学现在还在火箭队,而艾弗森这位神奇小子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呢。于是,程希自然就只能成为费城76人队的队盲了。

    这个时候听着音乐摇头晃脑的程希还没有意识到,因为郑航的这个喜好,让她之后的业余生活变得多么单调,沃乔维亚球馆成了程希最熟悉的费城建筑之一,而她的常备装备中也多一一白一黑两件主客场的费城76人的球服。

    到达普林斯顿的时候还是半夜。但入住并没有受到阻碍。等三人折腾好,已经天蒙蒙亮了,郑航看见解信诚洗完澡出来穿了件细条纹的衬衫配条白色西裤,清爽干净又别有风度,不由吹了声口哨:“解叔,没想到你挺帅。这身衣服真不错。国内有卖吗?”虽然郑航之前始终觉得穿白色裤子的男人都有些娘,但意外地发现由解信诚穿来却完全没了这种感觉。

    解信诚毫不在意地一边擦头发一边回应:“我自己做的。希希设计的样式。”

    “诶?!”郑航彻底惊了,绕着解信诚转了几圈:“你自己做衣服?”

    “是啊,我舅舅以前是街道的缝纫工,你不知道吗?”程希很开心解信诚被人惊艳。解信诚的气质很难得,有一种学者的清澈书卷气,不会太阴柔,也不会太粗糙,穿白西裤刚刚好。解信诚这种不随主流的气质,穿成这样,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时尚范。不然,她还真不敢把这种娘服经典放在他身上。

    “给我也做两套吧。”郑航摸着下巴,一脸热烈。

    程希看了眼郑航一身自在的T恤牛仔裤球鞋,很美国风,很青春,摇了摇头:“郑航,你穿买的正合适。舅舅可不会做T恤。”

    “喂!”郑航不愿意了:“我也想穿订做的衣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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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遇艾凡
    程希和郑航绊了半天嘴,最终,解信诚还是笑眯眯地应下了,不过时间不限,只等着有空再做。反正郑航才大二,等他需要穿正装的时间还有一段日子呢。

    收拾整齐之后,解信诚带着二小又去拜会了他的教授。老头对解信诚挺热情,一见面就聊开了,从行程到学业,完全忘了时间,也忘了陪同而来的郑航与程希。幸好,教授的太太很喜欢两个机灵的小朋友,嘴甜,还会做华夏美食,三人围着厨房转了半天,算是折腾出一桌子中西合璧的菜肴来,色香味俱全,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郑航原先觉得自己并不是贪恋口腹之欲的人,来美国两年,世界完全不同,需要吸收的各种知识太多,忙得脚不沾地,天天三明治汉堡也就过了。只回过一次家,当时还正好程希出国比赛去了,没吃上她做的菜。却勾起了心思,时不时就觉得口舌寡淡,不满足。今天一见程希动手,立刻不顾在他人家做客了,直接追到了厨房,先闻着香味也觉得幸福,这种感觉……很微妙,很贪婪。郑航暗自怀疑,也许自己真的象程希所说,就是个吃货?!

    这顿饭吃得众人开怀。程希做的那几道菜更是连盘子底都干净了。这位老教授听说程希准备考柯蒂斯音乐学院,一下来了兴趣,主动要求给程希做钢琴伴奏,开起了小小的家庭演奏会。事后还直夸说“厉害,肯定能考上”之类的话,听得解信诚笑眯眯的,心里别提多舒坦了,对教授更多了几分亲近之情。

    一屋子人一直闹到华灯初上才散场。到了这个点,一放松下来,一直没怎么合眼的程希,和一直没睡好的解信诚都打起了呵欠,连带着也传染了郑航。三人回到解信诚的宿舍,倒床的倒床,倒沙发的倒沙发,没一会儿就没形没状地打起呼噜来。

    这边,普林斯顿还有几天才开学,就开始忙程希的事。先得给程希租房子,这一住就得几个月,也不能马虎。先开始,解信诚打算在普林斯顿附近租,但发现普林斯顿附近的房子不是一般的贵,程希可舍不得这钱。最后合计来合计去,还是决定租在费城。

    费城城市不大,开车半个多小时也能转一圈,与普林斯顿比起来,这里的价格还算可以接受。只是费城富人区和贫民区也很分明,很多街道的治安状况很复杂,据说晚上是根本不能出门的。所以选址让对此不熟悉的解信诚和程希头痛了好半天。直到郑航看笑话看够了,才笑眯眯,得意地宣布,之前知道他们要来的时候,就看好一处公寓,只等着他们同意就赁下来,很是方便。事情这才确定下来。

    当然不可能让程希一个十岁十一岁的女孩单独入住。就算他们愿意,房主也绝对不可能允许的。最后还是郑航以监护人的名义,也住了进去,才算是安全过关。不过,沃顿也开了学,大量的功课让郑航也没有什么时间陪伴程希就是了。

    程希也不需要人陪。她要做的事很多。之前大量的比赛让她在青少组有了些名气,但这些名气只不过是个阶梯,在面试时,必须要惊艳,才可能打倒来自世界各地的天才们。毕竟,柯蒂斯一年的录取名额只有一百六十名,而且大多是钢琴系,管乐系的名额的更少。这样下来,程希的对手不再只是少年长笛手们,只要是管乐,都是她的对手了。无论是单簧管,还是巴松之类的木管乐器,还是大小号之类的铜管乐器,全成了对手,程希想着头皮就忍不住一阵阵地发麻,时时都想练习了,不然没办法心安。

    所以,她很忙。再加上租房的钱是郑航暂付的,程希更感觉压力很大,如果自己住了几个月竟没考上,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解信诚和郑航。于是,每日里强迫自己在庄园里练习,吹累了就背谱。会背的谱越多,越心安。就怕到时被面试官随意问起哪只曲子,自己竟要说出个“不会”来,那可就太悲剧了。

    这可比当初想得第一名,挣那几千美元的奖金还要来得紧张。日日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程希觉得自己都有些焦虑了,不得不每天傍晚放下长笛,走出房门在附近人多的地方走一走,散散心,不然,很怕自己心态调整不过来,反倒误了进境。

    不过,这一走一转,程希倒看出些门道来。自己所住的这公寓是所红砖的三层楼的旧房子,门前就有个小小的广场,平日里空旷无人,只有个纪念碑之类的东西伫立在广场中央,供人瞻仰。

    每到傍晚,这里就会自动形成一个小集市,卖什么的都有,卖食品的居多,毕竟周围都是些居家。每到傍晚,那些小贩们,拿着自己的商品,给广场管理处一份租金就开始卖东西,一天一租,流动性非常大。而广场管理处也管理也非常松散,只要交钱,就发个牌子,其余一概不管。当然,如果产生纠纷什么的,他们还是要出面的。这,让程希觉得很有趣。

    郑航忙得每日早出晚归,虽然知道程希每晚都去集市转悠,也陪着她去过两次,见治安良好,离得又近,出门就是,旁边还每晚都有警察巡视,不存在什么危险。再加上每日见程希吹长笛吹得一脸菜色,去玩一圈回来又满脸喜色,也不忍剥夺她这个小小的乐趣,就也不再管她。只要求九点之前一定要归家。程希欢欢喜喜地答应了下来。

    这也是郑航从小和程希生活在一处,对她信任惯了才可能做出的决定。也可以说,之前在一起生活的几年,程希甚至更像是几人中间那个做决断的人。再加上程希跟他学拳之后,没两个月,郑航就发现自己不是她的对手了。种种强大的前例在先,郑航完全意识不到程希可能比自己弱小,也没察觉自己的这个想法不正常。要是换了旁人,是绝不可能让程希一个小姑娘单独傍晚在集市闲逛的,哪怕就在家门口。只是,郑航对此失误毫无意识。

    于是,趁着郑航的这个失误,程希在观察了几天价格之后,做了些准备,某晚就来到了广场管理处,排队交租金。管理处的人见程希是个小孩,愣了一下,程希拿出从房东太太的女儿那里借来的学生证在那人面前晃了晃,装可爱地弯起了眼睛,软糯糯地说了句“是社会实践”,管理处的人立刻微笑起来,收了钱,给了牌子还笑眯眯地摸了摸程希的头。

    于是,程希开始了每天白天狂练,傍晚摆摊卖水果的小贩兼艺术家的生活。程希嘴甜,人还可爱。再加上的庄园水果个头大,卖相漂亮,口感十足,程希索性也就不用称,论个卖,竟也每天能小赚一笔。尤其是形成口碑之后,回头客越来越多,程希每天白天在庄园里紧张了一天的心情,到了晚上数钱的时候,立刻放松不少。

    这样了过一个来月,天气渐凉,程希也穿上了外套。自觉长笛又有了几分进益,不由开心了起来。这天,卖完水果回来,数了数这些日子赚的钱,因为是无本生意,竟也给自己赚了近两万块。程希心头一阵狂跳,也许自己可以再买一只长笛了?应该足够了吧?

    林立新给自己的那只长笛虽然意义重大,毕竟历经多年,再保养也有些缺损了。程希一心想买只新的,以前是国内不好买到好的,另一方面,对于程希来说,长笛并不便宜。现在突然有了进项,程希的心一下就活动了起来。不只是一只新的C调长笛,还有降D调的,降E调的,都需慢慢备齐了,到时演出时需要配合曲子,如果没有的话,就白白失了机会。只是费城自己实在不熟悉,在哪里买长笛合适,还需要专业人士指导。程希想了想,又把钱塞了回去,看来还是得等进了柯蒂斯之后再议了。虽然有些失望,但程希想进柯蒂斯的心却更强烈了。

    这种失望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只过了半个月,程希卖水果的时候,突然遇见了一位故人。

    当时,程希正笑眯眯地拿着牛皮纸袋给人装苹果,就听见一声带着惊讶的熟悉的声音:“程!你怎么会……卖水果?!”

    程希转头一看,意外地看见了金发碧眼的艾凡·奥德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位丰姿绰约的大美人,看长相,不是艾凡的姐姐,就是艾凡的妈。两人气派高雅,拿腔拿调,站在这个市场里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奥德耶,你怎么在这里?”他在费城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会在这么个旧城区里。以他的身家习惯,不住五星级酒店,也应该住富人区的独栋别墅才是。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小的平民集市里。程希眼中的惊讶不比艾凡·奥德耶少。

    “我先问你的!”艾凡收起了刚才掩饰不住的惊讶,皱着眉看着程希的一身牛仔装,还有她身前卖得七七八八的苹果和橙:“你不好好地练习,还有心在这儿卖水果?!”

    程希好奇地看了眼艾凡身后的那位美女,她好象看着艾凡变色的脸觉得很有趣似地,抿着唇,但笑不语。

    “我每天练呢。”程希也知道这小子脑子里就只有长笛这一件事,不把这事说清楚,他非得用眼刀把自己杀死不可:“这不过是晚上过来休息一下,顺便而已。”程希说着,又来了个买苹果的,程希立马不理艾凡,笑呵呵地上前鼓吹自家苹果去了。这样的程希让艾凡又惊又怒,站在那里半天没动,自己一直视为强敌的人,竟然有这么一张小市民的嘴脸!这让高高在上的艾凡如何能接受?!这简直是间接拉低了他的品质!

    对于艾凡这种恶狠狠,气哼哼的表情,程希在见过几次之后已经习惯。这人好象每次见到自己没一会儿就会露出这种表情,对于一个竞争对手来说,虽然情绪外露了些,也不是不能理解的。程希并不是很在意。另一方面,还挺羡慕这种情绪外露的性格,这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算是一种美德了。虽然不好相处。

    艾凡没想到程希的水果这么好卖,他站在那里没十几分钟,程希竟然就收了摊,笑眯眯地走过来,伸手:“能再次见到你很高兴,奥德耶。”

    艾凡嫌弃地看了眼程希伸出来的手,明显不太干净。顿了顿,还是降尊纡贵伸手回握了一下,风度翩翩地侧过身,介绍道:“我母亲,这次陪我来考柯蒂斯,也是我的钢琴伴奏。”

    程希一愣,向美女鞠了一躬:“奥德耶太太,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奥德耶太太似乎不太爱说话,只是微微一笑,声音柔软:“听艾凡说到过你,程小姐,你的长笛很不错。”

    程希连称不敢,奥德耶太太却不再说话,只是微笑。程希只好转头看向艾凡:“你上次不是说你可能会考巴黎音乐学院吗?”

    听见这句话,艾凡脸立刻红了,大怒:“我只说可能而已。”

    其实,他们一家子都从巴黎音乐学院出来的,艾凡当初也是打算遵从父母的意愿进入他们的母校,结果遇见了程希这个对手,这两年间,受程希的刺激之下,他自感进益良多,对比之下,艾凡就起了与程希同校的心思。有对手才有进益。艾凡是个简单的人,他有这样的心思一点都不奇怪。但是被人戳破这种心思,他还是一样会恼羞成怒的。

    程希干笑两声,这外国小孩就是难沟通。转移话题:“怎么会突然出来在这里?”

    “陪母亲访友刚出来。”说到这种事,艾凡立刻平复下来,应了一句之后,转过头来,狠狠地瞪着程希:“你一定要努力,我不希望柯蒂斯的开学典礼上看不见你。”

    程希一阵气噎,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就算知道你是好意,但这么说话,也足够让人郁结的了。

    “放心。”程希绽开灿烂过头的笑容:“我也希望不要在开学典礼上看见你是钢琴系的新生。”艾凡与程希这个过份单一的品种不同,因为家人的关系,艾凡辅修钢琴,钢琴造诣也不同凡响,不过他本人更喜爱长笛一些,所以一直以长笛为己任。被程希这么说,他虽然生气,却不如程希想像中那么生气。

    艾凡脚步顿了顿,冷哼一声,突然道:“你住哪里?我明日找你一起练习。”

    “诶?”这可不好。那样会缩短自己的练习时间的。程希心中盘算。可是真要拒绝这小子,他肯定会大怒,想了想,程希指了指前方的小楼,笑道:“可以。不过,我正好想换一支长笛,你知道费城哪里买长笛比较方便?”

    艾凡一听,看了他母亲才转过头来,看了眼程希,下巴立刻仰起来:“自然。明日九点,我派车来接你。”

    “哦,我只有两万的预算。”程希连忙把话说清楚,免得到时难看。

    “多话!”艾凡优雅地微微低头,算是行了礼:“明天见。”说着,转身走向一辆不知道在那边停了多久的一辆黑色的轿车,奥德耶太太也对程希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想了这么久的心愿即将达成,程希心情大好,蹦跳着进了公寓大楼的门。而艾凡坐进车内往刚才程希的位置一看,发现人已不见踪影,不由又是一阵气闷——真没礼貌!连目送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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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伯特
    在楼道里,哼着进行曲,随手把卖水果的家当丢进庄园,一边想着水果卖得差不多了,明天起只能先卖蛋类了。www.17duxs.com鸡蛋、鹅蛋虽然个个都个大黄足,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卖,想到钱,程希不由自主地有点担忧。不是不想卖肉卖禽,但这些东西检疫要求太高,还是不惹麻烦了。甩了甩头,算啦算啦,无本生意,就不要制造坏心情啦。程希笑眯眯地开门进屋。

    “郑航,今天回来得早。”程希随手丢给郑航一袋新鲜核桃:“我去给舅舅打电话。”每晚给解信诚打电话,这是这几个月来的惯例。

    郑航用余光看着程希兴冲冲地过去拨电话,手中的笔记翻了一页,一边用钳子钳开核桃,一边竖起耳朵听程希和解信诚通话。他倒不是有窥私狂,他只是有点纳闷,这天天打电话,天天都要打一个小时还是一脸不情不愿挂电话的样子,到底有什么话值得天天说不烦的?自己和程希住了这么久,说的话,还没这一个小时多呢,大多时候,这位小大人都把自己当成个吃货打发,比如……郑航看了眼手中的核桃仁,一把放进口中,细细咀嚼。新鲜核桃就是好吃,鲜甜味美。

    “嗯?进度还可以……有按作息表来,放心吧。”

    这是在报告每天的练习进度呢。郑航一边低着头使劲钳,一边分析。很正常。

    “那个啊,还挺顺利的,明天打算换品种了……好啦,好啦,我会小心的,舅舅,你还不相信我吗?……周末我去看你吧?我猜你肯定吃了半个月汉堡了吧?……好了,好了,我不废话。对了,舅。今天意外遇见了艾凡。我请他明天带我一起去买支新长笛。”

    郑航前半部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换品种?听到后面,不由一愣,艾凡?听着是个男性的名字,程希这样对解信诚报备,那说明解信诚认识?这人是谁?自己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郑航的手顿了一下,嘴里核桃的味道突然感觉有点闷。两年,可以造就这么多的秘密吗?

    后面,就听见程希跟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想这支长笛想了多久了,又在猜测明天那只将要属于自己的长笛会是什么牌子,什么样,多少钱……之类的,在郑航听来就是个小家伙孩子气的倾诉,没实质内容。但意外地感觉挺幸福的。

    郑航把精力重新放回笔记,趁程希讲电话再看几页。

    “艾凡,是谁?”程希放下电话的同时,郑航转过头去,看向她。

    程希愣了一下,才从与舅舅的对话中反应过来,笑起来,举了举拳头:“对手!敌人!他今年也要考柯蒂斯,用长笛。刚才听到了?放心,这人虽然讨厌,但人品不坏。不会有任何问题。”

    郑航闻言,怔了好一会儿,等回过神来,程希已经回房了。这表明,今晚的交流已经结束。郑航看着桌上后堆核桃壳的残骸,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以至于忽视了与身边朋友的交流,所以才会变得疏远了?以前自己与程希之间的相处并不是这样的。郑航想起了以前,和武振邦还有程希,三人腻在一起玩闹的日子,说的那些傻话,孩子话,却也是真话。或者……是自己长大了吧?郑航眨了眨眼睛,莫名有些心虚,没有下结论。

    第二天早餐是豆浆,三鲜蒸饺,和小碟嫩黄瓜,因为在美国,很多美食不方便拿出来吃,比如庄园里备有很多的蟹黄包,这让程希感觉很为嗜爱蟹黄包的郑航遗憾。不过,程希还是尽量不在外面买,只是去过超市看看超市有什么,其实所有食材都出自庄园自产,主要是为了省钱,其次才是为了口感。/一起读小说www.17duxs.com首发/

    郑航埋头吃了一笼十个蒸饺之后,突然抬起头来看着程希:“希希,做这个很麻烦吧?要不,以后还是做点简单的好了,要不就出去买着吃。我担心老做这些,你的时间不够用。”

    “不好吃吗?”程希把豆浆喝掉,回了一句。

    郑航看了眼晶莹剔透的蒸饺,终还是又拈出一个来吃掉,也许是最后一顿了……想着这种可能,郑航心中莫名有一丝名为“悲壮”的可笑情绪:“好吃是好吃。但……”

    程希咧开嘴,笑出八颗牙:“我吃不惯外食。练习什么的,没问题的,你不用担心。你要是想吃西餐,就跟我说哦,我也会做的。晚上吃法式炖牛肉怎么样?”

    “诶?好啊……”郑航点完头,才反应过来,有点别扭地加了一句:“我不挑嘴的,我是真的担心你,希希。”

    “我知道啊。”程希笑得一派自然:“不用担心我,我的时间有安排,进度也没有问题。不过,郑航,我看你最近特别忙,不是才开学没多久吗?”

    闻言,郑航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古怪,顿了一下才道:“其实,我在为一件事做准备。是我一直以来就想做的一个计划。那个,等我做成了,我再告诉你吧!”说着,再次埋下头去,一口一个蒸饺,速度更快了。

    中午程希给郑航准备的午餐外带是几块份量不小的鲔鱼三明治和一包麦当劳式的炸鸡块,顺带还有一只水果一壶水。为了模仿超市里鲔鱼罐头的味道,程希费了好一番功夫,调整了好几次配方,结果很令人满意。在程希看来,甚至比超市卖得还要好吃呢。

    等郑航急匆匆地开车走了,程希收拾收拾,也背了个包下去。走到楼前就看见那量黑色轿车分毫不差地停在了自己面前。程希还没出声,就看见车窗慢慢降下来,艾凡冷冰冰的,略有不耐烦的脸:“上车。”

    程希挑挑眉,钻了进去,坐在艾凡的身边:“我以为我们会在目的地会面。”昨天只说让车来接,没想到是亲自接。既然已经亲自接了,干嘛还摆出这张臭脸,尤其是在程希看了看表,自己并没有迟到的情况下,不由心下也有些不痛快起来。再说了,昨天也是他主动要带自己前去的,今天又这摆出这姿态。

    平白无故被人摆脸色,程希自认没有那么柔软的性情,热脸去贴冷屁股,所以,见艾凡冷哼一声不答话,索性也就面无表情地不再说话,和一青春期少年至气,不值当。程希看着窗外费城的景色一幕幕退去,心思早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吃早餐了吗?”一个别扭僵硬的声音突然打破了这种宁静。

    程希一回头,就看见艾凡努力摆出忽视自己的脸,意外地看见他耳根有微微的粉红,不由有些好笑。连示弱示好都表现得这么尴尬的家伙,情商已经低到自己不得不同情他一次的地步了。

    程希笑起来,打开包,拿出本来准备中午要是没时间吃饭的时候吃的,小块的鲔鱼三明治:“你一定没吃吧,来尝尝我的手艺,我亲手做的。”

    不出程希所料,艾凡虽然一脸嫌弃,却还是接过了三明治,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然后迅速地嚼了起来。程希的眼睛眯着,数秒,一、二、三……

    “再来一块。”一付理所应当的口气,艾凡用眼角高傲地看着程希。

    程希差点笑出声来,因为饭盒里不好放,程希就切得特别小块,给艾凡的那一块比一块饼干大不了多少。可程希的鲔鱼三明治的味道可比餐厅卖的好吃多了,毕竟那些鲔鱼都是程希庄园里自产的,本来就要鲜美得多,再加上多年来训练出来的手艺,程希非常有信心这家伙会吃上瘾。

    不过,这一次,程希没有嘲笑他,乖乖地把整个餐盒都递了过去。真把他惹生气了,谁带自己去买长笛呢?

    这一小段车上的时光,是艾凡觉得今天唯一一段让他还算愉快的经历。后面发生的一切,差点把他的面子都丢光了。他很后悔起意带这位会卖水果的敌手去买长笛,因为她对于长笛也象对水果一样,她、她、她竟然讲价!就为了不到两千块的折扣,絮絮叨叨和店主用各种修辞手段打嘴仗足足耗时四十五分钟。而且,这还不算完,终于讲下了价格,她竟然还要求赠品!

    艾凡的脸彻底青了。可人是他带来的,他甚至无法现在离开假装不认识。之前他有试图阻止这位敌手,不要再继续如此丢脸的行为了。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阻止的动作太阴晦,还是程希的故意忽略,总之,他的信号,程希没有接收到。事情还是进行到了这一步。程希不但折价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一支崭新的C调长笛,还得到了足够她用一年的赠品:装了一大盒子的保养用品。擦银布,擦银油,按键油,吸水纸,还有防粘粉,摆得整整齐齐,让程希看着就心花怒放。

    看着被自己视为敌手的家伙这张小市民的脸,艾凡决定以后除了比赛和上课,绝对绝对不会再与她同行,太打击人了。基于礼貌,艾凡向店主微微欠身,本来想小小地道歉一下,以示自己与某人不是同一类人,却听见店主笑呵呵的声音:“你的朋友真有趣。下次有需要尽管来,我给你们打折。”

    艾凡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世界与他想像的不同。

    “要不要吹一曲,试一下?”店主转回去,站在程希旁边,看着她兴奋掩不住的脸,说了一句。

    “可以吗?”程希已经忍不住了,刚才一直在试音色,没有机会流畅地演奏一曲:“不会打扰到你的客人吗?”

    “放心,来这里的客人都是爱音乐的。”店主一派和气。

    程希毫不客气地举起长笛,深吸一口气,吹起了那首她最熟悉的《匈牙利田园幻想曲》。

    听见烂熟于心的快板响起,艾凡眯起了眼睛,程希这人虽然品质差了点,但挑的这支长笛确实不错,音色饱满,具有穿透力。而且……这家伙竟然又进步了!才多久,一个月多一点吧?!艾凡咬紧了牙,之前比赛,她的技巧虽然成熟,但绝没有现在这种举重若轻的感觉,高中低音都把握得刚刚好,不会张扬也不会干涩,完全没有刻意的感觉!这、这还是一支新长笛,她第一次接触!

    一直等到程希吹完最后一个音符,艾凡才慢慢舒过一口气来。恨不得赶紧冲回家去练习,看来,自己这次来柯蒂斯的决定没做错。

    “哗哗哗”,一致的掌声与笑脸,让程希空虚了好久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不由自主地笑得更可爱了些,向着围观人群鞠了躬,嘴上一直称多谢夸奖。舞台,果然是让人上瘾的东西啊。程希在心里给自己警惕了一番,并不妨碍她在几位围观观众与店主的怂恿下又兴奋地吹起了另一首。

    于是,不过是个买长笛的活动,最后几乎是开了个超小型的演奏会。好容易众人散去之后,程希抿着嘴,一边平复心跳,一边擦长笛,完全没注意艾凡站在不远处,表情奇特地一动没动地站了二十分钟。

    “小姑娘吹得很不错,气息足,技巧也还好,就是几句转折有点硬。你多大了?”

    程希听见一个老头的声音,转头一看,是个胖乎乎的,长得有点象肯德基老头的老头,穿了身普通的白衬衫黑裤子,外面一件休闲西装的外套,很和气,正低头看着自己。这样的评价,是个行家!做出判断的程希连忙点头:“你好,先生。我十岁了。先生也吹长笛吗?”

    “哦,”肯德基老头显然没料到有人会这么问自己,顿了一下才点头:“我也吹长笛。”

    “哦,太好了!”程希把长笛放下,转头认真地问了起来:“你觉得是哪几句转折不够好,能告诉我吗?”

    “诶?当然,当然。”老头的笑容似乎带点自嘲的味道,见程希给自己搬了凳子过来,索性也就坐了下来。一老一少就坐在别人店里开始谈了起来。

    其实,说是谈话,不如说是程希问,老头答。一来二去,程希大吃一惊。这老头理论之强大,算是程希接触长笛以来的仅见。有许多在林立新身上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他随随便便的一个例子,就能深入浅出地说个透彻,让程希有茅塞顿开之感。最后,就连一直想走的艾凡都凑了过来,一脸认真地听了起来。

    不过,他倒没有象程希那样不要脸皮地问个不停,卯足了劲儿占这种免费教课的便宜。这种程度的授课费绝不便宜,甚至比程希新买的这支长笛还要高一些。程希对此不了解,艾凡是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以他的经历背景,当然能明白眼前人肯定是大师级人物,怎么能错过?!虽然艾凡有些纳闷,这人为什么自己竟然会不认识,但不妨碍他的判断。程希能懵懂,他就能装懵懂。风度什么的,在长笛面前,还是败退吧。

    过了十分钟,老头略一停顿,程希立刻笑嘻嘻地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果汁,递给肯德基老头:“先生,我自己榨的。”

    老头愣了一下,接过去喝了一口,笑起来。于是,又讲了十五分钟。

    “先生,你太厉害了!听你的讲解,比我在家摸索两年都有用。”程希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两眼瞪圆了眨呀眨,毫不知耻地卖萌。到这个时候她要是再不明白对方的程度,她就太愧对自己的重生了。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去:“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先生,我叫希·程,来自中国。准备报考柯蒂斯音乐学院。”

    听见柯蒂斯的名字,老头并没有惊讶,这个时间,在费城,有这样功力的少年人,十有**都是为了柯蒂斯的。老头看了眼程希的小手,还是伸出去握住:“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德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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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流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再次声明一点:

    与程希有接触的人名全部架空,全是虚构的。明天有同学留言说,没听说过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我直接尴尬地想往地底下钻,这个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我编的啦编地啦~~~

    另外,鉴于某范也不是学音乐的,对于柯蒂斯音乐学院的面试全是YY,没一处真实,不要当真不要当真啊~不过,面试以演奏会方式进行,倒是我查到的资料……柯蒂斯官网上,这方面的细节资料太少了,只说了个时间,事务,两三个单词就说完了,实在是……我很无奈。突然很后悔让程希选择这个职业,实在是太生疏了啊~~~

    还有一点,前几章,有说柯蒂斯每年收学员160名,是我错了。其实是柯蒂斯师生一共就162人。每年收的人……大家可以想像,连最大的钢琴系,有时候也就收2个人,管乐系更别说了,这次开金手指让这两位进去,果然是架空啊~~寻求真实感神马的,浮云浮云之……

    三人分手各自离开之后,各有反应,相映成趣。

    罗伯特坐在车里,一路上都在自嘲,多少年了,没想到还会被人问“你也吹长笛吗”这样的问题。不过,那孩子确实有些不同之处。

    有的人一辈子没见过一个天才,有的人一辈子见到的都是天才。罗伯特就是后一种人。他本身就是个天才,生长在音乐世家,比程希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进入了音乐学院。在这个只招收天才的音乐学院里,罗伯特变得不再那么起眼。在天才云集的世界里,想要脱颖而出,靠得的比天才更天才的实力,还有运气。

    一点没错。运气甚至是古典音乐圈里成功最大的推手,而不是所谓的努力。当年有多少比罗伯特还要才华横溢的同学,最后因为没有舞台,没有表演的机会,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鼓励,自然而然地就被生活慢慢磨去光华,最终站在甚至与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交集的位置,再不能发出声音。

    要不是那一场大病,罗伯特根本体会不到这种残酷。如果不是那场大病,罗伯特依旧会生活在浮华之上,走向另一条路。而生活与生命的无情,让罗伯特改变了许多,他沉淀下来了。从他最近的几次练习的表现,自己就可以感受得到,他从华丽的风格变得更深沉更圆滑,甚至有些朴实了。

    心境决定外在。无论什么艺术都是表达自己的工具,只要你做这一行,你就没办法掩饰自己。就算骗也只能骗骗外行人。罗伯特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改变。他试着回归以前的风格,可是,他发现,自己努力模仿的华丽变得不那么尖锐有侵略性,就象是一种从亮金色到泥金色的转变。很漂亮,罗伯特自己很喜欢。

    可是,那个叫希·程的孩子为什么也会闪烁着同样的光芒呢?这是罗伯特最为诧异的,不然,只为一个天才笛手的话,他是不会上前询问的。

    才十岁的小女孩是如何拥有这种感情的?她的句法,与某些段落的处理,都让罗伯特感觉惊讶。那些细腻之处,不是靠模仿就能模仿得出来的,拨动了罗伯特的某处心弦。不过,他不着急,那孩子要考柯蒂斯,就总能见面的。

    程希没有跟让艾凡车送,这一次,艾凡也没有顾及风度地就答应了下来。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怎么可能?!这个名字,他听过很多次,可是,在他的印象中,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绝不可能长成眼前这个人这个样子。从所有人的描述中,他了解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一个干瘦,有洁癖,性格高傲的大师。就算冒充也绝对不可能找个完全相反的人来做这件事。刚才那老头,人胖就不说了,而且还接受了来自于陌生人的饮品,性格随和得不象话,随便坐在乐器店里就教人长笛?!这不可能,绝不可能!可他的理论,他的知识,他明明白白就是个大师,这样的人,怎么也没必要冒充别人才是!

    艾凡迷茫了,他急需要证明,今天自己遇见的一切不是幻觉。所以,他丢下了程希,急匆匆地回到住处,开始翻箱倒柜,终于从一大堆唱片中找出一张,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唱片的封面,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艾凡更迷茫了。因为他的印象一点没错。封面上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干瘦,表情冷淡,傲气外现,与他人描述的一模一样。那今天的那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又是谁呢?艾凡想了想,拿起了电话。

    程希没他们想得多。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这个名字对程希来说,完全是个新名字,对于他,她一无所知。程希所知道的一些长笛名家,都是上一代甚至更久远的大师。这也不怪她,因为她的专业老师林立新就是那个时代学起来的。而且国人信息与外界相通不多,象近十几年来已然名满世界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林立新在他成名时正经历十年运动,自然不知道。所以,程希很轻松,一路上还为自己今天学到了很多而感到开怀。

    程希并没有直接回公寓,而是拐到了邮局,把包翻出来,拿出了七八封信。马德明,林立新,王度,三位老师自然不能落下。还有向广星和武振邦。给武振邦写的信最长,还寄了好几张和郑航一起在费城拍的照片,打算馋馋他。几乎可以想见他收到照片和信的时候哇哇叫的表情,程希一边写地址,一边弯起唇角,微笑起来。

    今天真是个幸运的日子,程希满心欢喜地回到公寓,第一件事就是进入庄园,开始了与新笛磨合的过程。因为练得太过兴奋,差点误了时间,摆摊时只落了个不太好的偏僻位置。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把鸡蛋鹅蛋摆出来,各磕了一个在碗里,摆在摊前,就笑眯眯地等等客人上门了。想了想,又摆出两堆蕃茄和土豆,这才算收手。

    其实,程希并不愿意卖菜,卖菜的利润太薄,不划算。不过,今天是品种太单调,看不过眼,所以程希才摆出两样来充充场面。不料,半个小时后,程希发现,蛋没卖出去多少,蕃茄和土豆却卖得红火,这已经是她偷偷从庄园里第三次往外拿菜了。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呢。

    因为人多,程希感觉比卖水果累多了,人多手杂,还吵得要命。眼见时间差不多,赶紧把最后一次的菜品卖完就直接收了摊。也没心情暗自计算卖了多少钱,只想让耳朵清静清静。刚走到公寓门口,突然就看见了艾凡的那辆黑车,不由脚步一停,看了过去。

    “奥德耶?什么事?”程希愣了一下,见艾凡走过来,笑起来。

    艾凡也有些矛盾,走到程希面前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其实,程,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今天那个人,他、他应该不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

    听了这话,程希愣了愣,没明白过来,反问道:“那有什么关系吗?”他叫罗伯特,还是叫乔治,有什么问题吗?

    被程希这么一问,艾凡刚才纠结了半天,想找程希这位当事人讨论一下今天怪事的心思一下就尴尬起来,面上冷下来,丢了一句:“我是怕你受骗。”说完,不再理程希,气哼哼地转身坐上车离开了。

    看着黑车的离去,程希莫名其妙好一会儿,依旧不知道艾凡为什么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青春期少年果然是喜怒无常。”程希嘀咕一句,没再多想什么,迈步走进公寓。

    之后,发生了许多杂事。

    比如,周末的时候,解信诚开了辆二手雪佛兰,得意洋洋地在程希面前炫耀了半天,说是他帮教授做课题,劳动所得买下来的。三人在家里吃了大餐,说起了艾凡。程希撅了嘴嘟哝了一句“那家伙阴阳怪气的”,把两个大男人笑得前仰后合。

    比如,被郑航强拉着,三人去看了场费城76人队的比赛。也许是现场太热情,结果赢了之后,兴奋不已的两个大男人根本坐不住,直接把未成年的程希丢在了公寓,自顾自去了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回来,惹得房东一阵嫌弃。

    比如,十一月,程希递了申请之后,与斯泰莎·玛汀通电话,意外地获得了一次在纽约演出的机会。虽然只是小小的商演,得到的报酬与路费不成正比,但能重新站上舞台,还是给程希带来了极大的快乐。唯一遗憾的是,因为她与他人合作得太少,这样的机会相对之下就少了许多。比如青少年的交响乐团,管弦乐圆,甚至管乐四重奏,都需要配合磨合。自己缺失的部分还太多,还要加油。程希暗暗给自己打气。

    比如,解信诚也提过,问程希要不要多报几个音乐学院,他愿意带着她去各地面试。程希想了很久,还是拒绝了。她有点认死理。有那个时间,不如练习。如果柯蒂斯不收她,她可以回国再练一年,再考别的学院。反正她年纪还小。做出这个决定,程希也很郁闷,多少给自己又加了些压力。

    比如,圣诞的时候,程希又去那家店买了一支降E调的长笛。可惜没有再次遇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微微有点失望。

    比如,在程希面试的前一个星期,郑航突然宣布,他与他的同学查理一起成立了一间公司,做金融投资。这件事,一下成了三人的重大新闻。并与那位查理·马克斯见了面。一经了解,程希和解信诚就对视一眼,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位查理·马克斯与郑航非常相似,背景深厚,是一家上市物流公司董事长的侄子。这同时也是他尴尬的地方,因为马克斯董事长有儿子。而查理的父亲,也就是马克斯董事长的弟弟,只是管着田纳西州的一家分公司,实在是资质平庸,没什么前途。于是,聪明而野心勃勃的两个人凑在了一起,成立了远航投资公司。投的钱都是他俩这两年在股市里淘出来的,猛一看不少,可放进一个公司里,实在是有些捉襟见肘。

    在程希看来,这两人注定艰难。他们太年轻,在这个行业里,经验也太少,关系也不够……想着,程希都想为这两个充满热情与希望的楞头青哭一把鼻子,未来布满荆棘啊。不过,不能打击人,程希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肉食,让三个男人喝了个痛快。

    收到面试函之后,转眼,面试的时间到了。

    二月,华夏正是热闹的春节,这边的新年已过,开始了正常的生活。程希穿着大衣,费城还有点冷,由特地请假的解信诚领着,穿过利豪斯广场,蝗虫街,进了柯蒂斯音乐学院。

    一眼看过去,柯蒂斯音乐学院是典型的十九世纪的风格,只是其大门非常之不显眼,比之国内某中学的门还要差点气派。不过,进去之后,程希却感觉相当不错。特别是厅内,一派天然的木质色调,看着就觉得温暖。

    面试是以演奏会的形式进行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试谱,合奏都是问题。对程希来说,练了十几二十年长笛,此时以稚童的面貌来面试,实在是已经占了极大的便宜。于是,她决定在战略上轻视它,战术上重视它。

    第一曲就是巴赫的长笛奏鸣曲任一首。程希选的是《C小调长笛独奏组曲》。这个组曲第一部分有相当的难度,十六分音符和分散和弦不断的律动,就算是程希自认技巧不错的,也感觉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但是,让她选别的更困难,因为,其余的七首,都是需要与别的演奏者一起配合,这是程希的弱项。程希不得不迎难而上。

    第二曲是莫扎特的长笛协奏曲一首。程希选的是《D大调长笛协奏曲第2号K.314》,这首曲子很讨喜,旋律诗意又充满火花。最重要的是,它非常适合长笛的表现。面试正是要现的时候。唯一的问题是要与乐队的合作。

    另外还有三首,两首设定作曲家,一首自选独奏曲。程希也已经选定,一边深呼吸,一边平复突如其来的怦怦的心跳声。活动活动手指,程希全神贯注地想着乐谱,根本没注意不远处解信诚比她更紧张的表情。也没有看见另一个熟人,艾凡·奥德耶。

    终于,到了程希上场的时刻。程希紧张中还混有一丝兴奋,抚了抚手臂上窜起的鸡皮疙瘩,才微笑着迈出上台的步伐。开

    场应该不错,巴赫的风格一向严谨,正符合自己的个性。程希对此很满意。虽然第一部分确实有难度,但更是自我表现的好时机。如果都是简单的,就显不出自己来了。要在技巧之下听见音乐,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希站在台上,鞠了个躬,往台下一看,不由愣了一秒,那位被艾凡称作应该不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坐在正中间,微笑如那天一样,但没有对程希露出“任何我见过你”的表情来,这让程希微微松了口气,报出曲名,拿起长笛,吹出第一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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