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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石

[穿越重生]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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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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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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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看了眼程希的选曲单,罗伯特大概就知道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的心理定位,微微一笑,不得不说,这孩子虽小,还挺有自知之明。

    能得到柯蒂斯面试机会的演奏者们可以说是多多少少都有些名气的,无论是比赛还是音乐会,都参加过不少,舞台经验丰富。虽然面对教授们的耳朵,依旧会紧张,但怯场的却几乎没有。所以,在这一点上,程希并没有更多的优势。她最大的优势在于两世历练沉淀下来的感情,在于属于成人的,更成熟的对曲目的理解。当然,技巧的熟练也是一方面。但程希自己知道自己并不是天才,缺少天才的那种光辉的灵性。这是她学长笛至今,心底里最深的阴影,她也会因此而恐惧。害怕学到最后,也不过是个匠才,到不了巅峰。

    所幸,她历经两世,知道恐惧,也知道如何抗拒恐惧。她喜欢舞台,所以她不能允许自己因为恐惧而退缩。她站得笔直,站在舞台中央,空荡荡地听见自己第一声吹响的音符,心跳瞬间平静下来。既然开始,就来吧。

    罗伯特和其他几位面试教授听着程希的吹奏,虽然程希的技巧在此次面试的学生中算是上游,但以教授们的水平,自然能听出不少瑕疵来。只是罗伯特和几位面试教授却微微舒展了眉头,他们竟然在技巧之外听见了音乐。这种演奏者是在唱片业商业化之后,越来越难得的品质了。

    他们听见了在那些炫技的背后,还有些青涩的感情的表达。明亮的,开阔的,轻盈的,全用音符表达出来了。虽然有的时候表达得有些傻乎乎的,却还是让教授们眼睛里染上点点笑意。

    这一次,是程希在台上表演,艾凡在后面擦着长笛细细聆听。如果那个人真的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那他虽然认识了程希,应该也不会收下程希这样风格的弟子。艾凡知道程希的强劲之处,因为,他在她那个年纪还在努力模仿,可是她,已经有了自己风格的雏形。那种圆润的丰满的音色,带着诗意的宽广的意境,正在慢慢形成。艾凡知道自己的风格与她截然不同,自己的长笛更富丽,更有力,更有穿透性。如果说,程希将来的风格是风,那艾凡就是电,炫目而且震撼人心。

    艾凡给自己下了个定义,虽然很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与那位干瘦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风格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自己还远远不如他气派十足,傲气凌人,却又让人心服口服。

    这让艾凡也有些担心,因为台下的那位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恰恰就是那天那个胖老头,他的变化这么大,如果听到与从前的他如此相似的自己的演绎,真的能不产生厌恶感吗?骄傲的人总是不喜欢别人与自己相似的。艾凡擦长笛的手不由紧了紧,拿起自己选定的曲谱,垂下头细细读了起来。无论如何,不能在程希面前失败。绝不允许!

    解信诚不懂这些。在他听来,自家外甥女的演奏简直已是天籁,那些教授如果不把她这样的天才收进学院,那就是有眼无珠!只是程希这孩子倔得很,不肯同时面试多家音乐学院。解信诚很担心,如果今年没有被柯蒂斯录取,明年的程希要面临的局面会比今年糟糕得多。到时可怎么办?

    因为程希的关系,解信诚也打听过各大音乐学院的信息。柯蒂斯与茱莉亚的竞争非常激烈,无论是招生还是出唱片,办演奏会,还有与电影之类的媒体合作,各个领域都是竞争对手。如果今年程希没有被柯蒂斯录取,那明年面临的是,茱莉亚很可能也不会录取一个柯蒂斯不要的学生。这就平白地毁了程希前进的路了。别的音乐学院应该也差不多。只要有这个履历在,后面的路会难走得多。可惜,这种事,没办法与程希讲得太明白,只怕那样会打击她的自信心。其实,就算她不走这条音乐的路,在解信诚看来也无关紧要,她这么聪明,想做什么不能成功呢?

    解信诚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在为程希找借口,心里反复地都是这些念头。反正他现在紧张得胃里直翻腾,程希的每处高音都让他心揪得疼。等待是最折磨人的事了。

    一共五首曲子。不但考验技巧,感情表达,还考验体力与精神状态。就算程希这种从来不觉得气短的身体,到最后,还是因为强大的压力,感觉到小腿有些微微颤抖。收起长笛,深鞠一躬,程希微笑着抬起头来,看向台下的几位教授,却在他们讳莫如深的表情里看不出任何端倪。稍稍顿了下,程希说了句谢谢,才转身下台。

    几个教授与罗伯特当初在乐器店听到时的心情很相似。说是惊艳,不如说是困惑。每个天才都各有所长,而程希的长处却让教授们大为不解。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却生生地在眼前发生了。这小丫头才十岁,怎么象个历尽沧桑的小老头在演绎音乐呢?

    那回旋曲交替出现的节奏,应该是热情洋溢的,可她却处理得好象怀念,隔了一层夕阳的余辉在看回忆中美丽的少女的舞蹈一样。那种连欢喜都带着淡淡怅然的感情,只有他们这些老头子才会有的吧?这……难道她只是过于真诚地模仿?可是,未免也太过真诚,如果是模仿,那她能体会到的音符流转间的不同也太细微,她的耳力也太强大,技巧也比她被人认识的部分要更复杂得多。

    程希并不知道,她的演奏让教授们困惑不已,尤其是在困惑之余,看见她的推荐信竟然是在茱莉亚任教的斯泰莎·玛汀的推荐之后,众人更是齐齐看了眼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别有意味地沉默下来。

    “怎么样,希希?”解信诚快步迎过来,充满希望地问。

    “很棒。”回答的是同样走过来的艾凡·奥德耶。他伸出手去:“你进步很大,恭喜你。程。”

    程希抿抿嘴一笑,没有谦虚,也没有认同,伸出手去,握住艾凡的手:“加油,奥德耶。”

    其实,她心里很没底。虽然她的表现自认不比平时的练习差,但下面教授的表情实在让她没有勇气说肯定。那些表情虽然不是明显的不喜,但其中的古怪,也绝对不是赞美。这让程希的心情一下就沉重了起来。

    舅甥俩毕竟一起生活了五年,解信诚自然也看得出程希微笑面孔下的惶然。上前握住程希的肩,声音低低地说道:“我们回去吧。”

    “好的,舅舅。”程希顺势把头靠在解信诚臂弯里腻了腻,算是找到一点温存,整个心情软下来,应了一句。

    在解信诚那辆二手雪佛兰里,程希擦着长笛,沉默不语。在解信诚面前,她不想掩饰什么。

    “小航最近忙于他的投资公司,不是四月才能收到录取函吗?希希不如跟我去普林斯顿住一段时间吧。我跟着教授做课题,也有了一些积蓄,有钱租房子了。要不,你跟我住宿舍也行。”

    程希笑起来:“那怎么行?你又不是一个人住。我在这里住得挺好的。由房东太太监护,她这人不爱多事,我挺方便的。”程希收好长笛,转过头,头靠在解信诚的肩头:“而且,我到了普林斯顿也没事做,在这边还可以卖鸡蛋卖菜,没想到比卖水果还挣钱呢。我已经存了两万三了。”

    “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爱钱?真想不通。”解信诚也笑了起来:“那我每周末过来看你吧。郑航那小子我看是靠不住。和你一样,满脑子都是钱。”

    “谁要靠他?”程希想了想,抬起眼睛:“舅舅,要不,就用你的身份,把这两万三投进股市里去,让我玩一玩吧?这一个月,我不想把自己逼得那么紧。”

    “好啊。”解信诚并不是那种把钱放在眼里的人,无可无不可地应着:“你之前让小航投在股市里的钱呢?要不要让他给你,一并投进去?据说,钱多了才好玩。”

    “不用啦。”程希好笑地看着自家舅舅:“那钱投到远航投资公司了。五万块美金,拥有二十分之一的股份。等以后他们发了财,我也能不劳而获了。”

    “真的?那我可得好好支持支持他们。”解信诚也开起了玩笑:“到时我这个舅舅也能占占便宜。”

    “那当然,那可是我和舅舅的共同财产。”说着,程希一抬手,拿出个桃子,用小刀划成了小块,塞到开车的解信诚嘴里,就听见解信诚嘟哝着嘴还在说:“还是庄园的桃子好吃。前几天在教授家里吃的水果,简直味同嚼腊。”

    “夸张。”程希知道庄园的水果比普通水果要好吃一些,但象解信诚的这种说法就绝对算是修辞过头了:“回普林斯顿的时候带上两箱吧,反正有车。还有鱼干和茶叶。咖啡豆也带点去,送给教授吧,他对你这么照顾。”

    “喂,希希,你上次还说,你坚决不当老妈子,怎么又犯了?”解信诚挑眉看向程希,果然见她一听这话立刻郁闷起来,不由在心里忍不住想笑。

    回到公寓,刚掏了钥匙,门就从里面被一把打开。舅甥俩还没说话,就听郑航急匆匆地问:“怎么样,希希,面试怎么样?”

    “那哪儿知道?要等到四月呢。”程希也不想打击自己的自信说不好。

    “咦,小航今天不忙了?竟然会大白天看见你。”解信诚过去锤了下郑航的肩:“让你照顾希希,到最后竟然都是希希照顾你。你这家伙,有没有一点当监护人的责任心啊?”

    被解信诚这么一说,郑航立刻脸红了,看了眼程希,结结巴巴地辩解了一句:“对不起,我,我确实太忙了,程希自己也很独立……唔,说到底还是我不对啦。”见自己的道歉,程希没什么高兴的表情,赶紧又加了一句:“希希到四月都没事呗,不如每天跟着我一起去公司,也有个伴陪你玩。怎么样?”

    程希眨了眨眼睛,刚才说自己要投股票,还在想,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该怎么炒股呢。现在瞌睡就送了枕头,投资公司里,应该很方便操作这些,就不用挤到证券公司了。而且,说不定证券公司不让未成年进入呢。想了下,程希笑起来:“好啊,但郑航你不能管我做什么,还得提供我方便。”

    “诶?没问题,没问题!”郑航兴冲冲地答应下来,能让程希开心,有什么麻烦不能接受呢?更何况,程希也从来懂事,根本没有麻烦过任何人的。郑航对此很放心。更何况,有程希的地方就有美食……哦,郑航赶紧压下自己这个肯定会让程希不快的心思,笑得却更甜蜜了。

    “说实话,我觉得希希你的面试一定没问题的。你不必太妄自菲薄。”郑航顿了一下,说出这一句算是鼓励的话。他没有了刚才的紧张之后,回想一下,自然也能发现,从开始到最后,程希的兴致都不太高,显然是不太满意今天面试时她的表现。

    “为什么这么说?”程希好奇地抬起眼来。她很想听听夸奖,哪怕是象郑航这样的外行人。

    “希希,音乐上我说不出什么。”郑航坐在桌边上,表情认真起来:“柯蒂斯我也认真研究过,他们要求的是天才,但他们的学生最终最好的去处依旧是光芒四射的舞台,是让观众,听众认同,买账。他们并不是要教出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人,而是要真正地走向商业。而你,希希,说句你不爱听的,平时你就占一可爱,在这些鼻高眼深的外国人里,挺不起眼的。可一上台,你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光彩,站在那儿很安定,也很醒目,好象天生属于那里。不象有些孩子,上台好象一只格格不入的小动物,战战兢兢,或者是张扬做作,都让观众会不喜。柯蒂斯不但要教他们音乐,还要费大量的时间磨练他们的台风。可后一点,在你身上已经完全不用。你对自己很了解,对舞台的定义也很了解。希希,我相信,那些教授绝对不会错过你的。”

    程希半张着嘴,她没想到会受到这么一通长长的赞美,而且,并不空洞,从他所能了解的那方面把自己的优势说得明明白白。虽然感觉得到他有些夸张,但还是让自己一下就舒畅了许多,安心了许多。

    好一会儿,程希笑开来,张开双臂,抱了下郑航:“谢谢赞美,郑航。无论错没错过,我都会继续努力。”

    解信诚不满意地过来也抱了下程希:“希希,你都没抱我。”

    程希大笑,转过身来狠狠地抱住解信诚:“舅舅,你说,等我长到一米五就不抱我了,我现在好象有一米五了呢。”

    “呿,这种话你也信?你就算长到两米五,舅舅想抱你还不就抱了?哪儿那么多话?!”

    程希愣了一下,突然笑得前仰后合:“舅舅,我如果真长到两米五,你就只能抱到我的腿了!”

    “唉……那给你做衣服可就费布了。”

    “喂,你们俩个,不要这么无聊了好吧,都什么对话啊?我们出去吃饭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当然是庆祝希希面试成功啊,还能庆祝什么?!”

    “哪儿有成功?!”

    “总会成功的!走啦走啦!我都订好位置了,你最爱的鹅肝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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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选择
    程希对股市对金融了解得都很少。前世虽然在同事的撺掇下,买了几支股票。但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都是工作之余,偶尔想起来看一眼,涨了就卖掉,跌了就放那儿。属于无为而治型。

    这次,她突然起心要炒股,是因为她突然想起来,日本好象从八零年暴发经济危机到现在八二年,马上,到年底这场让日本从头跌到底的经济危机就要结束了。这个信息的印象还是来自于以前看过的一本重生类种马文。她想,这样的经济变动,如果操作得好的话,应该可以大幅度增加她的资产数字吧。

    于是,她来到远航投资公司所在地。其实也就是在费城租的一间小小的套间,看着挺简陋,郑航和查理在里面身兼多职,忙得不可开交。

    郑航一进门,就指着一个一头红发,很漂亮的女生,笑眯眯地对程希道:“希希,这位是莎拉·怀特,查理的女友,远航的行政。你跟着她好好玩吧,有什么要求就跟她说,我早晨还有事要做,就不能陪你了,可以吗?”

    “好的,郑航。”程希在外人面前习惯性地装乖,转向莎拉·怀特,笑开来:“怀特姐姐,你真漂亮,我叫希·程,你可以叫我希希。”

    “哎呀,长得跟洋娃娃似的,真可爱。”莎拉显然性子很直爽,听见程希说她漂亮,就立刻笑得开了花似的。过来就拉住程希的手,嘻嘻哈哈地说了起来:“多大了?你就是郑常说的那个宝贝吧?我在他的钱包里见过你的照片呢,你真的跟他说的一模一样呢,看着就觉得亲切可爱。听说你特别会吹长笛……”

    程希还没见过这么能说的女生,不由有些傻住,被她源源不断的问题炸得反应不过来。不过,她的口音很可爱,T都发成D,听上去有点大舌头的感觉,配着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嘟的唇,显出一种另类的性感,有点傻乎乎的劲儿,偏偏身材还很火辣。

    见程希一脸傻样,郑航忍不住心情大好。自己初见莎拉也是被她的语言攻击得很久才能脱身,这回轮到这个总是一派镇定的小丫头了。郑航拍了下莎拉的肩:“我家的宝贝就交给你了啊。”

    “放心啦。”莎拉连头都没回,拉着一脸古怪表情的程希往她的桌子走去,自顾自噼里啪啦地说着。

    程希没有搭话,实在是被郑航的那句“我家的宝贝”给雷着了,什么时候郑航已经学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程希对炒股感兴趣,就童言童语地问了起来。莎拉别看闲话多,但毕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知识还是很扎实的,说得头头是道,程希听得认真,莎拉就越发地有劲起来。

    两人很对盘,虽然年纪相差了七八岁,却很有话聊。从开始的程希问,莎拉答,到后来聊起了家长里短,两个女生说得兴致勃勃,一会儿小声笑,一会儿大声笑,很快地就聊开来。

    程希这才知道,莎拉来自德克萨斯,让她觉得很可爱的口音一直她心口的痛,因为在很多美国人眼里,这就是乡下人的标志。虽然,她家是经营农牧场的,在美国来说,确实是乡下来着。不过在程希看来,农场主是再好没有的职业了,地主啊!

    程希眼珠一转,突然想到庄园里畜满为患的状况,也许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呢。于是开口问了起来:“莎拉姐姐,那些倒卖农牧产品的贩子都把那些鸡呀猪呀的,卖到哪儿去啊?”

    程希问的这些问题都是莎拉从小看大的事,自然知之甚详,卖到哪儿,需要什么手续,税务,检疫什么的,问一答十,没半个小时,程希就把大概流程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程希还顺便询问了一下各类禽蛋猪羊的价格。莎拉一看就是未来的好农场主,知之甚详,问什么都知道,让程希大为欢喜。

    有了方向,程希就开始了主动地询问与学习,从庄园物资的去向,到金融、股市的大致的理论,还有如果日本经济复苏,抄底操作的可行性的分析。程希三天时间和莎拉絮絮叨叨,学到不少知识,大致知道了自己脑中的这条信息,该如何操作才能赚进钱来。

    周末,解信诚来费城,程希把解信诚拉进庄园,把自己的预测与这些日子以来学到的东西一一一说明,听得解信诚直皱眉头。

    “你如何知道日本在年底会经济复苏的消息的?”解信诚莫名地有些无力。对于程希的庄园,解信诚早已习惯,可现在她又冒出一个预知,这让解信诚越来越……害怕。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终有一天不再是自己的希希,不再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外甥女。

    程希倒不是不想当普通人,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瞒着所有人把这件事做成。她的年纪还太小,很多事她没办法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只能想到她全心全意相信着的解信诚。她倒是想过,放过这次机会,但是,出于对金钱的热爱,程希没办法说服自己。反正都怪了,再怪一点也没关系……应该是吧?

    “我就是知道。”如果程希经济理论丰富,她可以用各类分析来打动人,可她是个金融废柴。被解信诚这样问,程希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挣钱什么的,如果让解信诚不喜欢,也是可以放弃的。可是,自己已经说出口了。程希有点不知所措,看着解信诚,希望他能放开心去,如往常一样对待自己。

    解信诚抚抚额:“希希,你费尽心思,挣那么多钱做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需要花大钱的愿望吗?”

    “也不是。”程希很难解释自己这种穷人贪财的心理,口气有点虚:“就是……觉得钱多了会安心。舅舅以后要当清官的,我给你做经济后盾不好吗?”

    “……”解信诚一脸无奈的表情看着程希好一会儿,见她一脸担心,不由笑起来:“没问题。希希喜欢的话,我就去帮你做。”说着,解信诚站起来,甩了甩胳膊,走出院子,骑上青驴开始巡视庄园,查看有多少可以卖的东西。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解信诚跳下意犹未尽的青驴,表情已不象刚才那么纠结了,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抹了把脸:“猪牛羊,鸡鸭鹅,鱼还有海鲜,确实有点太多了。清一清对庄园也有好处。可卖的东西不少,我们明天就出发吧。”解信诚已经在脑中形成了一整套的处理方案,无论是租仓库还是谈条件,签合约,都已经有了草案。能这样亲自处理实务,一直钻研理论的解信诚也感觉很兴奋。

    郑航虽然有些诧异,但舅舅要带着外甥女出门,完全没有他说“不”的资格,只能点了点头,表示知晓。一直到两周后,舅甥俩才带着五十万美金风尘仆仆地回来。郑航虽然不知道什么生意这么赚钱,但解信诚都推在了他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的身上,郑航也只能羡慕地啧了两声。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

    “你说,你的那位经济学教授预测,日本经济会在年底时复苏?”郑航的口气微微有些颤抖,这种消息,解信诚说出来,信不信都是他的权力。

    他也是学金融的,他如果相信这个结论,自然能为这个结论找出无数条理论依据来。但,如果不相信,同样也可以找出无数条驳回的理由。当理论在这里不可靠时,这份抉择瞬间变得困难起来。

    如果是真的,抄底可是一本万利的事,远航投资立刻就能扬帆万里。如果是错的,就会被套牢,那样的话,远航投资还没起锚就被搁浅了。这天上地下的境地,让他难以下这个决定:“我去找查理商量一下。”两个臭皮匠,也许可以顶一个诸葛亮。

    解信诚看着郑航为难,心里一阵痛快。他为这事也计算过很久,从经济学,社会学各方面的理论来推测,自己觉得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至于五十万美金,对他和程希来说确实是巨款,但来得太过容易,反而很难引起重视。就算失去了,也并不心痛。不象郑航这样,事关身家命运。

    “小航,你怎么决定没关系。这五十万我请你们远航帮我操作,成败不论,费用我都会给。”

    这虽然不是远航第一笔业务,却是成立以来最大的一笔业务。而且,此业务目标明确,如果解信诚有时间,完全可以直接自己找几个操盘手就做了。所以,解信诚此举,几乎算是义务支持。走过来的查理也是满眼星星,对郑航的这位象是亲人又象是邻居的人物,另眼相看了。

    以前只觉得解信诚算是比较优秀的学生,没想到没有任何身家背景的情况下,竟然这么快就拿出五十万美金。在八零年代的美国挣到钱不奇怪,让查理惊讶的是,他拿出钱来投资时的态度,非常随意,而且不是装出来的随意,一派自然。是投资就有赚有赔。他这表现,不是自信就是傻,。查理当然不相信能上普林斯顿的解信诚,能两周赚到五十万的解信诚会是傻。于是,查理从此对解信诚的态度变得发自内心地亲切热情起来。这是一种对同类人的认同感,如果只是亲戚什么的,得到的无非是微笑面具而已。

    事情忙到这一步,已经没程希什么可操心的了。如果重生的蝴蝶把日本经济复苏的事扇没了,那么,也不过是损失五十万,过几个月,等庄园再次繁殖满园,再卖一次就又回来了。程希与解信诚一样,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一直想的事转眼被解决了,程希现在,突然有些迷茫,开始认真考虑,如果柯蒂斯没有录取她,前方的路该如何走?之前一直不愿想这个问题,觉得有些没办法面对。经过两周的忙碌,自觉心态已经平和许多,于是放下心来,可以想一想未来了。

    她才十岁,改弦易辙是很容易的事。程希仔细计算了一番,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象很多人一样,上大学分配工作。或者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做老板,反正那时已是国内创业的黄金年代。甚至,她想更懒一些的话,也可以去棋院,以她现在的水平,当不了常昊之类的天才棋童,当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入段棋手总是可以的。亦或者,开个私家菜馆,当个大厨?租块地当个小地主?这些选择的结果都是唾手可得。重生之后,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可是……

    程希摸摸手中的长笛,发出一声叹息。可是,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没办法放弃长笛了。日日夜夜地跟随着她从庄园到现实,十几二十年,时光久远,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是深入骨髓。让她从此陷入杂务,长笛只做为爱好,她恐怕自己会日日惶然,什么都做不好。

    程希发现,是因为自己有成为长笛手的信念支撑,才可以在长笛之余自在自如。无论是做小买卖,做大买卖,都只是种乐趣而已。如果没有了这个信念,不知何去何从的自己,说不定EQ比艾凡还差,哪儿还有心思去做什么买卖?

    无论如何,都得成功吧。程希拿起长笛,站起来,闭上眼睛吹起一段《伏尔塔瓦河》。虽然没有了后面弦乐的部分很可惜,但她依旧吹得沉迷,一遍一遍。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曲子,忧思与愤懑都可以得到发泄,偏偏它却美得诗意,美得震撼。她总想着,有一天,也许有一天,她可以进入交响乐团,和整个乐团一起演奏这首让她沉醉的交响乐。

    主旋律是小提琴的部分,程希顿了顿,闭上眼睛,试图用长笛来表达,却磕磕绊绊,让她一口气被生生噎在胸口,不得抒发。气闷!程希放下长笛,自己的水平还是太……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请我母亲与你一起合奏。”程希睁开眼,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边的艾凡。他的表情有些奇异,见程希看他,他又加了一句:“主旋律部分用钢琴的四手联弹表现也很美妙。要试试吗?长笛你负责,钢琴我和母亲负责。”

    “真的可以吗?”程希有些吃惊,顿了一下才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房东太太不会是看见艾凡仪表不凡就直接放人进来了吧?也太不负责了。

    “当然可以。”艾凡没有回答她关于什么时候来的问题,直接上前拉住程希的手:“走,去我那里。有钢琴。”他似乎也是被程希刚才断断续续的演奏刺激到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洗耳朵。

    程希只来得及让房东太太给郑航和解信诚留言,就被艾凡拉走了。大黑车转过程希熟悉的几条街道,开到利豪斯广场,程希一愣,转头看向艾凡:“你住在学院附近?”

    艾凡对程希这个弱智问题不以理会,车向前开去,拐过蝗虫街,到了一个与柯蒂斯大门有类似风格的老公馆式模样的大门,停了下来。程希跟在艾凡身后,进到厅内之后,程希意外地看到一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胖老头正与奥德耶太太相谈甚欢,见到艾凡带着程希进到大厅,一点也不意外,甚至还向程希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程希傻了。在录取函下来之前见导师,算不算外国的走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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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抉择
    两个自以为专业的非专业人士杀起猪来,虽然揣着满腔豪气,但结果却……程希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不堪回首!

    第一步,把猪砸晕。这对程希不是什么难事。对这具身体的越来越适应,对于力道和准头的掌握,程希已经驾轻就熟。

    第二步,放血,就直接出了大问题。

    两人选的是离上工的伐木场最远的后山。当时,雨已经停了,但空气中浓浓的潮湿树叶的味道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老向拿着尖刀往猪脖子上一桶,利落地把刀拿下来,血扑地一声飙了他满脸,放在边上的桶却没接到一滴血,老向刚抹了把脸,那只猪就猛地尖嘶一声,弹跳起来,疯了一样狂奔而去。

    “追!”

    程希根本来不及说别的,率先跑出去。老向也吓得脸一白,虽然在血渍的遮掩下看不出来。猪嘶的声音非常大,相信就算是伐木场也会听得很清楚的。这私自杀猪的事要是被捅了出去,在这样艰辛的时代,结果可想而知。心脏比那濒死的猪不跳得快,老向不管不顾地也追了出去。

    只是,老向的脚程比疯猪和程希都要慢得多,等反应过来,那一人一猪已不见了踪影。只有循着一路飙出的血迹和远远传来足以让人耳膜受创的嘶叫声向前跑。

    老向从没这么累过。路上各种各样挡在眼前的树枝一下一下地划过老向的脸,没几下就在脸上留下了几道伤痕。只是现在的老向完全察觉不到。他心跳太快,所以也觉得累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腿沉如铅。

    急与恐惧,让时间过得很慢。老向拿着刀的手都有些颤抖了,突然听见,那个撕心裂肺的叫声突然停止了!

    老向眼睛一亮,脚步突然轻快起来,健步如飞,几下就跑了过去。走到血迹的尽头,一愣:“程希,怎么就你一人?”

    程希的样子也很狼狈衣服上都是绿叶汁,被划得乱七八糟,头发也全乱了,脸上也是红一道绿一道的。不过,她的眼睛倒是异常地灵活。看见老向微微松了口气,上前一步,声音放低:“向叔,猪我先收起来了。杀猪得再找个安全的地方。一会儿肯定会有人来的,我们先躲躲吧。”

    老向闻言一下笑了出来,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急傻了,这种事还要你来提醒。是,我们赶紧走。”顿了一下,老向道:“去你家。”

    顶着一张血脸,两人狼狈地窜回家去。路上倒是远远地看见有几个村民和这样窥探,但程希特别强的敏感度,让两人安全无虞地回到无人来的程希的家里。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关门。虽然关门这件事在村子里看来很不寻常,但两人实在太需要别有喘口气了。再加上,村民从来都没觉得程希正常过,再不正常一点,反倒正常。

    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在门板上,深呼吸了好几口,才算缓过来。对视一眼,见对方难得一见的脏样,不由笑了起来。

    趁着老向洗血脸血手,程希换了身衣服在自家门口转了一圈,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村里确实有动静,远远的,好些人站在一起议论。只是他们显然没有想到这样的声音会和程希这个小孩子有关。虽然程希是个怪物,但她的能力在村民看来也不过就是那两种,一种是收,一种是变石头和变桃子。如此而已。也幸好是这样的认知,完全没有受到怀疑。

    程希的耳力不错,装没事地窝在一边,听见村领导组织人正在说要上山去查看,心反而略略放下来。除了血迹和奔跑的痕迹他们什么都不会发现。而且,跑回村时,自己和老向俩人还特意是从村长家后院的地方进的村,怎么都不会查到老向和她身上的。

    走回自家院门,就看见老向皱着眉正在院内来回踱步,显然很焦虑:“怎么样?有什么情况?”

    他这样,程希倒是很理解。如果真被发现私自杀猪的话,长年没见过荤腥的领导和群众们肯定会眼红得怒气横生。这个时代的人把残忍当成正常手段。到时随便给他安个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反动派”“走资派”之类的罪名,就可以把老向丢到劳改农场去,而且冤都没处申去。到时,老向媳妇就成了走狗,虎子就成了狗崽子。到时,一家人瞬间支离破碎是很容易的。

    所以,程希也不敢怠慢,细细地把外面的情况说了。老向听着听着,眉头就舒展开来:“你这儿有没有我能穿的……”话还没说完,连忙打住。程希这里当年是孤儿寡母,哪还能有男人穿的衣服?这么一说,岂不是从侧面怀疑程红的名声吗?

    老向闭住嘴,当没事人一样,转身走向院门,打开一条缝,向外看去。犹豫了一下,正想偷偷沿墙根溜,却感觉上衣下摆被拽了两下。一低头,就看见程希举着一套灰色的旧中山装,一愣,听见程希有些不自然的声音:“原来那个主任的……你要嫌是死人的衣服的话,也没……”

    “不嫌不嫌。”老向一把抓过来,随手换上。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顶多新点旧点的区别。老向比原主任要高些壮些,但这快到中午了,外套敞着倒也合适。向程希笑了笑,也不再多说什么谢谢,就要跑出去。却被程希再次拉住,老向回头,看见程希递给他一个装着些牧草的背篓和一把镰刀,一下就大笑了起来。

    接过来,装备好,伸手摸了摸程希的头,小声说了一句:“真是个小机灵鬼。”没再说什么,迅速离开。

    程希坐在自家门坎上,看头上老向装着刚从这边山上下来的样子凑到人群里好奇地问三问四,没一会儿就被派着,和队伍一起上山了。

    经历了这些骚动,上工的人莫名其妙放了假,三三两两带着股兴奋劲议论着就回来了。程希不愿意看见那些厌恶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鄙视的眼神,直接回屋,把大门咣地一声关上,跳进了庄园。

    看了眼那只猪,血流尽已经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后院里,一派安详。一点也无法让人想到它就在刚才还叫出那么撕心裂肺的声音。其实应该立刻分解了它,但程希实在不喜欢杀猪的感觉,那一刀划下去喷出一腔子臭脂肪的热气,足以把人恶心死。再说,放在后院,自己只要不动它,时间在它身上就是停止的,不会跟放进来的那一刻有任何的区别。

    程希只是惯性地确认了一下它在,就转身往温泉里一跳,来回游了两圈,感觉累了才停在池边,闭上了眼睛,养神。

    前世,程希的性子也算不上平和,也和人吵过架,闹过矛盾,但是,被这样大规模地排挤却还是第一次。虽然在心底里告诉自己没关系,他们就算不排挤,自己也绝对会努力和他们保持距离,让他们产生畏惧的。不如此,就不能象现在这样一个人安全地活着了。但是,明白是一回事,亲身经历是另一回事。

    人毕竟是社会型动物,互相挤着取暖,互相挤着伤害才是正常的。自己这样,终还是太孤单了。

    不知怎的,程希突然想到老向摸在自己头顶的那个温热的手掌,心里慢慢暖了起来。这家子,儿子朴实憨厚,老子虽然精明世故,但就因为这种世故,反而有一种人情味,特别温柔。老向的世故而不势利,就算在几十年后,也是非常难得的品质。不会有死硬的天真,也不会有骨子里的冷漠,既不会过度好奇,又懂得尊重。接触没几次,但程希打心眼里喜欢老向这个爹。相信虎子长大后也会象他一样吧。真是件不错的事。

    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没一会儿,程希没留意间就睡了过去。

    傍晚,老向捧着衣服来到程希家时,没有看见程希,转了一圈,见也没出去的痕迹。也许是习惯了程希的这些奇迹,老向只是淡定地撇了撇嘴,在桌上放了一大罐自家自制的辣椒酱,才离开。

    今天的事,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最后,一队人上山看见那些血迹,联想到猪嘶,立刻都沸腾起来了,全都嚷嚷着要严查,非要把那个“小偷”、“挖社会主义墙脚的走资派”抓起来,以飱民愤。

    是得感谢这小丫头。全面排查时,自己这个今天没上班的人很快成了重点排查对象。要不是一背篓的喂兔子的牧草,还真不知如何解释呢。

    这酱是老向媳妇小琴叫老向送来的,她自己总转不过心思,不愿来见程希。但她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听了老向把今天的事详细说明之后,立刻就在家里转悠起来。转来转去,发现自家最值钱最金贵的竟然都是程希送的,不由脸红起来。想来想去,只有这辣椒酱算是有自家风味的东西,听说这丫头又爱吃个味,送她应该没错。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总还是个心意。

    老向笑眯眯地看着媳妇小琴似乎憋着一口气地做这些,心里却觉得美坏了。不只有死里余生的美妙余韵,还有对自家媳妇越来越满意的那股子……用文艺点的说法,这叫:“燃烧的爱意”。恨不得立时就抱到床上来纠缠三百回合。可惜天不时:还是白天;地不利:这是在堂屋;人不和:虎子那傻小子还在跟家至气呢。一切的一切,只能忍着。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小琴自己也知道自己不会再对程希出现什么反抗举动了,虽然不至于夸她,最少,从“那丫头是邪恶的妖怪”已变成“就算她是个妖怪,也是个好妖怪”这种想法了。

    这一切的事情,程希一无所知,就象她也不知道昨晚小琴还对她心怀恶意一样,她也不知道今天自己就成了老向一家子认定为朋友的范畴了。她睡得很香,很久。

    等程希伸伸懒腰睁开眼时,愣了一下。明明记得昨晚是在温泉里睡着的,怎么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庄园的小屋的床上,而且还是钻在被窝里,舒服得很的样子?

    难道自己竟然会梦游?睡到一半自己跑过来钻进被窝?想想也不可能。程希摇了摇头,温泉和床中间隔了太多的东西了,一座山,一大片农田,然后还有前院,这才到里屋,就算梦游也不可能做出这么复杂的动作吧?

    最最主要的是,程希把自己的脚底掰到眼前来看,干干净净,而床边又没有鞋子,显然也不是自己光脚走过来的……

    “到底怎么回事?!”程希吃惊了,好一会儿缓不过劲儿来。坐在床上,光着脚,半天没动弹:“难道是庄园里其实还藏着另一个人……或者是有智慧的东西?”

    程希心里虽然吃惊,但并不恐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己也是“有智慧的东西”的一种。坐在床上,闭上眼睛,细细用脑海里关于庄园的详细的信息做了个盘点汇总。前天搬来的一些物种已经大部分生根发芽,长高长大,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已经繁殖了。

    从自己住的这间屋子放射出去,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不一样的东西。程希闭上眼,纳闷不已:“也许应该亲眼去转转才能有所发现?”

    看了眼床下,程希抿了抿嘴,小声嘀咕了一句:“既然把人都送来了,怎么不把鞋子也送来?”说着,正打算光脚下床,突然眼前一花,“啪啪”两声,床前就落下一双鞋。

    “啊!”程希本能地短促尖叫了一声,连忙捂住嘴,低头看去,果然就是那双被自己穿到温泉边上的鞋子,鞋边的泥还是湿的呢!

    “怎么……回事?!”程希眨眨眼,声音放大了些,一字一顿地清晰地说出来:“把、我、温、泉、边、上、的、衣、服、送、过、来!”

    应声而下,昨晚脱在温泉边上的衣服就哗啦啦落在了床头。

    “这……”程希眼中全是欣喜:“难道这庄园里的一切都是可以因为我的意念而动的吗?”

    程希想着,就再也坐不住了,随便地套上了衣服,撒着鞋就往屋外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农田边上去。自己种的稻谷早就成熟了,可自己这个身体小,虽然力气大,但拿镰刀实在是很不方便,就只试了一次收割,结果只割了一陇地就割到了三次腿。不想给自己的小腿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收割这件事就被程希完全地放下了。反正放在枝头,稻谷也不会坏,也不会再生长。程希一直在苦恼呢,不知道今天……

    “收割稻谷!”程希习惯性地向稻田挥了挥手。

    “沙沙沙……”好一阵响,稻谷才在程希的身边堆成了一座小小的稻谷山。

    “哦~~啊 啊~~~~~”这样才叫奇迹,看着金灿灿的稻谷山,程希尖叫起来,声音强度绝不低于昨天那猪临死前的惨叫。

    后面的事就简单多了。试验试验再试验。程希绝对不缺乏试验精神。

    收了稻谷,去稻壳,装袋。去稻杆,翻地,浇水,种上新稻。收菜,收果,收粮,没一会儿,被程希定为仓库的后院就堆得满满的。不得已,程希打起精神收拾后院,那些不知从哪家收来的杂物,一一归类,重新摆放,用意念来做,轻松多了。终于,一切安顺,看起来清新多了。

    想了想,程希在竹林中用意念砍了不少竹子,做成了架子,立在地里,以前懒得种的葡萄呀,葫芦呀,黄瓜呀,丝瓜呀之类的,都可以安心地种下去了。

    最后,程希索性就站在地中央,对着天空下起了指令:“全面积刮微风!”“全面积下小雨!”

    当一切实现时,程希已经乐得肠子都抽抽了。

    只有一项,程希做不到,她可以把庄园里的各类活物随意地叫到自己跟前来,却不能要求刀子自己去杀猪宰鸡。于是,那些活着的猪依旧活蹦乱跳,死了猪依旧安详。无奈,但并不遗憾。有了那么多的得到,自己还不满足,就太不知惜福了。

    人忙不知晚。等程希发觉到自己累了的时候,自己连钟都没有力气看,直接就倒下去再次睡着了。用意念做事……累得更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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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柯蒂斯印象
    那天,艾凡家的几人都自觉地没有提到面试的事。不过,程希还是很满意那次会面,因为她经历了一场非常美好的合作演奏,让程希在这个弱项上有了一丝体悟。特别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有意无意地提点,更是让她受益良多。为此,她很感谢艾凡,这小子真是让人激赏又无奈的坦荡。对对手,与对自己是一模一样的对待。知道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受邀拜访他母亲,他就立刻去找程希了。也许真如他所说,他不希望他选定的对手落队消失吧。

    也许是再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原因,程希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她要成为他那样的人,自信强大,眼界开阔,技巧至臻,感情多变包容,几乎每一项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长笛手的品质。于是,余下的一个月里,程希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留在了庄园里,吹呀吹呀,完全沉浸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寂寞又充实,甚至解信诚都没见过两次。

    四月来临。程希看着日历上那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4”,心一下紧张起来,甚至都不敢出门往柯蒂斯的方向多看一眼,生怕会认为每一个行人都是邮差,自己太过灼热的眼神会把人吓坏。程希长笛也练不下去了,坐在公寓里来回踱步,时不时伸头向下望去,看着那个孤零零的邮箱会不会遇见它的熟人。

    从忐忑到恐惧,从希望到失望,程希的心情在四月间如同高空弹跳一样,轮回了好几个圈。甚至连去看邮箱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有一天,程希郁气沉沉地坐好了晚饭,没有心情,什么都懒得做,郑航已经好几天连着吃蛋炒饭就鱼干了。程希刚把饭摆好,就听见门响起,回头一看,是郑航带着凉风走了进来。

    “回来得正好,吃饭吧。”程希有气无力。

    “又是蛋炒饭……”郑航撇着嘴,看了眼程希。

    “爱吃不吃。”程希心情不好,迁怒得很自然。

    “不吃不吃!”郑航站起身来,不但拿起了自己面前的盘子,连程希面前的盘子都一并拿起来,随便地搁在了厨房:“今天我们都不吃蛋炒饭!一定要吃顿好的!不但要吃好的,还要狠狠地吃顿好的!”

    “喂!你!”程希郁结在心,很想发火,但也知道这完全不是郑航的问题,所以顿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甩了甩头,低下声音:“我没心情。你要吃,你自己去吧。”

    程希没精打采地趴在自己手臂上,所以没看见郑航含笑的唇角。

    “可是……”郑航的口气放慢:“今天没有你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人生偶尔遗憾一下,也是种美。”程希惯性打嘴仗,其实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喜欢遗憾?”郑航挑了挑眉。

    “怎么这么啰嗦?!”程希本来就心如万蚁爬过,焦躁不安。再与郑航废话两句,更觉得烦闷,索性就站起身来,转身要回房。说不过你,自己寻个清静总可以吧?却不料手臂被郑航一把拉住,程希再也忍不住,一下就火了起来:“干嘛?!”

    “吃饭。”郑航笑得更甜了,眼见着程希就要飙起来,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往外掏出一封信往程希面前一晃:“想看的话,就请我吃饭吧,我一定要吃顿好的!”

    程希一愣,这个信封她熟悉,柯蒂斯面试函也是这样的制式信封。反应了好几秒,程希一下跳了起来,象树袋熊一样挂在郑航身上哈哈大笑:“录取了是吧?!是吧?!柯蒂斯给我来信了?!坏人!竟然敢耍我!”程希甚至没有意愿去抢来看,她需要的只是这个消息,对于录取函的格式毫无兴趣。只要拿到信的郑航点了头,就已经是狂喜地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郑航也笑开来,抱着程希转了好几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程希就突然跳下去,跑到电话机旁,开始吧哒吧哒地拨电话。

    “舅舅,舅舅,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老师,老师,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马先生,马先生……”

    “王老师,王老师……”

    “邦哥,邦哥……”

    “向叔,向叔……”

    程希把电话都打热了,所有的知道电话号码的人都通知道了一遍,和所有的人都说一样的话,每说一次都是那么兴奋,就象个傻子,也象疯子。足足耗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的电话打,才不情不愿地把电话放下来。表情明显是有些意犹未尽,脸上红扑扑的,比平时更可爱几分。

    只是此时的郑航对此可爱毫无欣赏的心思,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在一边饿得肚子咕咕叫,暗自猜想,程希要认识全世界的人,她非得把电话打爆不可。

    “喂,可以去吃饭了吧?”郑航扁着嘴:“今天一定要多吃点,已经吃了一周的蛋炒饭了。”

    程希觉得连身体都是轻的,走起路来都挨不着地,轻轻一触就跳了起来,特别轻快。笑得完全合不拢嘴,走上前去,轻轻抱住郑航。此时她才一米五,郑航已然一米八几,程希只能抱着他的胸,在他胸前蹭了蹭。

    她这个样子,郑航刚才的那点不甘愿的等待,此时全变成了温柔。这家伙,小小的,难得温柔啊。郑航伸手去抱了抱程希的脑袋,没说话。两人抱在一起好一会儿,程希才抬起头来:“既然以后要在费城呆好些年,那我们不如去普林斯顿吃吧。我想,这种时刻,能和舅舅一起。”

    郑航怔了一下,才笑起来:“好啊,我们这就找解叔去。”

    结果,这一晚,郑航只吃了两个干面包,一路都在奔波。因为等他们到普林斯顿的时候,解信诚的舍友说,解信诚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直接丢下做了好几天的课题,就急匆匆地开车出去了。程希与郑航对视一眼,知道和解信诚错过了。

    等他们再回到费城,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早就饿得全无力气,饿过头了。幸好解信诚机警,借了房东的电话打回宿舍,才知道这两人找他去了,又走了。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直到等到睡着。

    等三人聚首之后,已是繁星漫天。来回奔波,饿着肚皮的人们,再无心思进行狂欢啦,大吃啦之类之前想得很美好的庆祝活动。只想赶紧吃饱了,睡觉。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于是,这一晚的庆祝活动,就变成了在公寓里吃鲔鱼三明治,一人吃了好几大块,吃到打嗝,才随便地点了点头,各自回房睡了。也许是累坏了,两个男生齐齐发出难得的鼾声,震得门板直发抖。

    尘埃落定。看着录取函上面列出的所有费用均由柯蒂斯承担,而程希的专业导师正是胖乎乎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他的一对一教导的费用也由柯蒂斯出。每年还有不少的奖学金,这让程希立刻笑开了花。

    第二天,程希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电话过去给艾凡。

    “奥德耶,我被录取了。”程希没有多废话。与这个人讲什么语言策略完全是白费功夫,浪费表情:“你呢?”

    “你都被录取了,我的成绩你还用问吗?”艾凡又端起那种讨厌的腔调损人,显然是心情很好。

    “好极了。”程希已经学会在他的话里听重点,不听情绪了:“那我们学校见吧。”

    “喂……没礼貌!”艾凡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心情一下坏了起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还有两次别的考试,对程希来说都是小问题。还有一项任务就是,程希只有一张初中毕业的文凭,必须在柯蒂斯期间拿到高中文凭,才有可能在柯蒂斯毕业,所以,她就需要进入一所费城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程希本来想先去堪察一下各中学的状况再决定呢,结果就接到艾凡的电话:“一起上中学吧。”

    程希没有拒绝,有个人陪着,总不是坏事。后来,程希就为自己这个决定大呼幸运了。

    住进了柯蒂斯,程希很满足于柯蒂斯的硬件条件,一人一间公寓,从厨房到卫生间都有,很方便。远不是国内那种四人间,八人间的宿舍可比的。但满足之余,程希又忍不住嫉妒钢琴系的那些同学,一人搬一架斯坦福回公寓,想啥时候弹就啥时候弹,想咋弹就咋弹,最重要的是,那琴是学校的,自己不用花钱。程希可耻地眼红了。如果管乐系可以一人领一长笛回公寓——想到这里,程希一阵郁闷,长笛不象钢琴,用完可以收回去……所以,只能眼馋。

    柯蒂斯的教学很自由,几乎天天都有演出,校内的在各大厅都会贴出来演出时间,校外的还发 票,免费!程希觉得一下子就被拉进了音乐的海洋,差点被淹死,有点丰盛过度,不知该怎么安排自己了,更何况还要去上中学课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程希被迫在短时间内对现代音乐史学了个通透。因为时不时会在学院里见到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比如上个电梯就能被某某指挥大师叫你等一下,或者是作曲界的某位大拿在走廊里匆匆而过还撞了你一下。

    程希本来一个都不认识,但艾凡显然有普及知识的喜好,学院大约三四天就会出现一位大师甚至传奇级的人物,于是,一个多月之后,程希认了个全。而且艾凡对这些如数家珍,从他们的履历到他们的逸闻,事无俱细,一一说给程希听。程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大师大神们全是些怪物,连同自己的专业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也是一样,远不如自己原先想像的那么随和。

    罗伯特有洁癖,严重的洁癖。他有强迫症,他一定要到点吃饭,不然就会发狂。但,关于这一点他从不承认。

    无论讨论得多激烈,教导得多用心,甚至才刚开始教,程希只吹了几个音,只要一到吃饭点,哪怕屋里并没有时钟,他的生物钟也会提醒他,他立马没了任何精神,直接站起身来说一句:“哦,程,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还有事,下次再给你补上。”

    ——有事就是吃饭,而所谓的下次,从来没补上过。

    所以,吃过两次亏之后的程希每次上课前都得选定时间,电话约定,去之前一定要洗澡,换衣服,他的脾气才能好一点,不然的话,他根本懒得说话,让你吹了一首又一首,突然来一句:“对了,程,你会不会俄罗斯回旋曲啊?”或者是别的什么奏鸣曲之类的。

    “诶?练过。”

    “那周三下午去现场音乐厅演奏吧,乐队指挥是XX,你去找他要乐谱。”

    “今天周二,我只是练过,并不太熟,而且我一年级。”程希可知道去现场音乐厅是什么后果,那里可全是非一般的耳朵啊。

    “哦,没关系,谁没上过一年级呢。”胖胖的罗伯特甩了甩手,示意这个话题就结束了:“接着,下一首练习曲。”

    ——搞了半天,他今天不是来教学的,是来听自己演奏的。

    这种事常有,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程希就只能把他家当成演奏厅,别指望他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你说:“哦,你这里还有不足。”

    他不会,他听得摇头晃脑,或者忧思沉重。直到你停下来,或者他的吃饭时间到了,他才会站起来,说一句:“第三首的第二乐章,你回去听听某某大师的处理,下次告诉我你不足在哪儿。”然后就走了。然后,程希就得赶紧去学校借他指定的某某大师的演绎版本回公寓听,一定要听出个花来,才不至于在下堂课继续让他心情不好。

    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那简直比教幼稚园的孩子还要有耐心。程希就趁着这种时刻,把自己积累的问题全问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弊端,因为你一旦问了,他就会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下次再来,发现你没改,罗伯特会非常生气,非常不开心,于是,他不会让你走,他去吃饭了也不让你停,直到你反应过来自己哪里错了,并改正为止。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教,努力找空地学,一个多月后,程希竟然发现自己大有进展。这种诡异的状况让程希没办法理解,完全没办法理解。也许疯颠才是音乐人应有的品质?程希也在这种学习状态下变得有点神经质起来。

    当然,比罗伯特更疯狂的教授并不少,各人所疯不同。用程希的话说,柯蒂斯所有的教授都可以称之为“怪兽”。有的老师上课很随意,说着说起跳起舞来的也常有。教历史的教授更是经常讲着讲着课就走出教室,半天没见回来,有人去找,才发现他在吸烟室吸烟,边吸边踮着脚打拍子,快活得很,显然已经把等他的学生完全忘到脑后了。

    可是也有另一个极端,比如视听练耳的老师,一个德国女人,简直比华夏中学老师还要严厉。公共课,每堂总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她有诸多要求:不许喝任何饮料,不许带任何会发出声响的东西,没她指名,谁也不许出声,出声就扣分,扣呀扣呀,你稍微懒散点,扣到学期末,你都不用考试了,肯定过不去。可是,她很奇妙的是,她从来不点名。爱来不来,来多来少她都一样教。当然,她有这样的自信,因为她教得极好,谁也舍不得落课。

    柯蒂斯的教学环境就是这样,习惯了也觉得很有爱。但是,普通的高中课程却让程希吃尽了苦头。

    柯蒂斯……我卡住了,所以写得有点象流水,希望下章细节点……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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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院生活
    在费城生活了几个月,程希对英语有了许多自信,自觉只要不是要求写抒情性文章,都难不倒她。可真等她到了普通高中,却发现自己好象完全不会说英语了!那些极力张扬的高中生们,穿着大垫肩窄腿裤,烫着可怕至极的发型,在程希看来他们简直土得要死,而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英语,与他们的服装一样,完全象另一个世界的语言,程希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聋哑状态。幸好,老师们上课时说话,程希还是听得懂的。

    俚语,或者是他们的时尚用语?为了耍帅耍酷而故意的简略用语?程希才发现自己学的英语实在太正规了,以致于听不懂这些诡异的所谓“英语”。所幸,象她一样郁闷的人还有陪着她一起的艾凡。

    艾凡与程希一样,同上高一。程希算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同学,却出乎程希意料的,似乎并不招人喜欢。这一点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与眼神,很明显就看得出来。虽然她有点不明白,自己长得还算可爱,性格也很随和,成绩也不错,为什么会这么不受待见?

    直到一个月后,程希终于在摸索中听懂了那些中学生式的英语,才恍然大悟,然后愤起大怒。

    程希听懂的第一个让她愤怒的词是:Chink!然后,她在了然方向之后,几乎在一天之内听懂了大部分污辱性的词汇。比如:Chinaman,RedMonkey,Zipperhead,panhead……

    她装作冷静地听了一天下来,已经完全控制不脾气了。因为除了艾凡之外,其余人听到对自己这样的称呼,不是窃笑,就是漠然。程希连呼吸都沉重起来。于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当她再一次听到有人故意这样大声地污辱自己的时候,她猛地站了起来,指着那个出声的庞克头,完全忽视他是个比自己高二十几公分的男生,冷冷地说道:“你污辱了我,我很生气。道歉!或者,接受我的还击!”

    庞克头愣了一下,猛地与周围的同学一起笑了起来:“哇哦,还是个Bruce-Lee呢!来啊,来啊,我接受你的反击,让我看看Bruce-Lee的厉害!”话音一落,笑声更大了,还有不少学生跟着喊:“来还击来还击,我们扎克可绝对不会向黄猴子道歉的”之类的话,讲台上的那位男老师忍不住抿了抿嘴,想笑又憋住,但他什么都没说。

    毕竟一个月来,这个小姑娘听到什么话都一付默默的样子,显然很好欺负。庞克头却是个中产阶级家的孩子,父母都有很体面的工作。一个穷鬼中国人,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帮谁不帮谁,这不是很明显吗?

    程希看了眼讲台上的老师:“老师,你也和他一样,有种族歧视?很支持他,是不是?所以他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老师你一直保持沉默,还在笑是不是?”

    “怎么会?”这位男老师皱了皱眉,目光中却显而易见地流露出一抹不屑。

    程希没有给这位老师再说什么反驳的话的机会,只要他出声,表明他在就行了。程希利落地甩开艾凡拽着自己的胳膊,脚一蹬,整个人登时飞了起来,扬起一巴掌就向庞克头扇去。

    “啪!”随着响亮的一声巴掌,庞克头被打得飞出去两米,撞倒了一堆桌椅,又撞到墙上,头撞得发出“咚”的一声,让人听着就心寒,庞克头当时就晕了过去。只是脸上的小小的掌印却明明白白地肿了起来,被打落的牙齿也顺着血沫从嘴里掉了出来。程希则安然稳当地落地,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似地拍了拍手,好象手上有灰。

    瞬间安静。过了一秒,尖叫声陡然响起,教室里立刻大乱起来,一群女生甩着手跳着脚要往门外跑。

    程希一拍桌子,指着吓得有点呆掉的老师:“麦克老师,我会去法院告你,还有所有污辱过我的同学。我有证据。你们等着法院传票吧。”说着,从书包里拿出她为了听音乐特地买来的小型录音机,在众人面前晃了晃,然后转身大步离去。只留□后这下真的完全傻了的老师和同学。

    种族歧视虽然普遍存在,但一旦有人告,那铁定会受到制裁的。学生们还好点,毕竟未成年。这位老师等待他的只有失业了。至于以后有没有学校敢用有这项污点的他,就不在程希考虑的范围内了。

    那老师倒是想上前拦住程希,但一方面惧怕程希突然表现出来的强大武力,另一方面,艾凡也紧紧地跟在程希身后离去,这让那些有报复心思的人都收敛了起来。

    “我会帮你的,程。”艾凡与程希坐在自家大黑车的后座上,见程希依旧气哼哼的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无论是找律师还是做证,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

    “谢谢你,奥德耶。”程希到这一刻,突然发现了这位小帅哥的可贵。他心中的歧视恐怕只有长笛技艺的好与差吧。真是一个难得的,心灵纯净的人。

    “不要因为这事就忘记练习。”这是艾凡给程希的回答,程希一阵囧,只回了一句:“送我去远航投资。”

    等程希把这件事与郑航与查理一说,再把磁带一放,郑航的脸立刻红了,气的。

    “混蛋!希希,告,一定要告,告死他们!”郑航拍桌子,跳起来大喊。他来美国比程希早两年,自然也是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程度远没有程希面对的强烈,毕竟他上的是大学,纵使骨子里歧视你,那些人也学会了表面上收敛。这种表面的疯狂表现,青春期的中学生最多。这也多多少少是因为程希前一个月都没听懂,那些人没有遇到反抗,觉得你好欺负,自然而然就嚣张起来。

    查理稍稍拉了郑航一下:“冷静,冷静一下。”

    “让我怎么冷静?!”郑航看了眼查理:“你没经历过这种事,不能感受。”

    “也许吧。”查理摇了摇头:“所以,比你想得更远一些。你要想到,你把他们告倒了,又如何?他们倒了霉,是的。但是,之后,有哪一个中学会再有勇气接受希希呢?你冷静下来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郑航和程希一愣,齐齐说不出话来。

    “难道就这么算了?!”郑航咬着牙,一脸不甘。

    “当然不。”程希嘟着嘴:“我才不离开这个学校呢,好容易整治好了,我为什么要离开。根本不用考虑有没有学校接收我的问题。想来,只要我们赢了,学校了不敢开除我。顶多是找点小鞋让我穿,这根本不构成什么威胁。”

    “诶?希希有这个觉悟,不错不错。就怕希希受不了会主动退出呢。这样的话,就好办了。”查理一下笑起来:“那就让我们来斗倒这些渣人吧。最好能连同那个校长一起,嘿嘿。”查理笑得贼贱贼贱的,让程希怀疑,是不是他与那个校长有仇。

    “对,告得他们失业失婚!哼!”莎拉也在一旁愤愤然插嘴,让程希愣了一下,后来才知道,莎拉是墨西哥裔,也经历过这些。特别是德克萨斯州算是美国种族歧视比较严重的州了。她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还能长成现在这样品学兼优的样子,实在是很不容易。

    最后,事实表明,查理与那个校长没仇。他只是个性喜欢闹事而已,事闹得越大,他就越兴奋。不过,让查理颇感可惜的是,请律师的事,并没有让他插上手,因为直接让愤怒的解信诚解决了。解信诚的舍友正是法律系的,虽然他还没有资格上法庭,但这方面的关系却很深厚。请出他的导师,一个资深的大律师。当然,律师费也不便宜,但很值。再加上艾凡和罗伯特的大力支持,连媒体也来凑热闹。

    有人有钱有舆论支持还有证据,官司几乎是一面倒地顺利赢了下来。走完司法程序,这个学期已经到了期末。没有任何意外的,程希在没有成为长笛手之前就出名了。在这所中学里,这位才一米五几,天天笑眯眯的十岁女孩俨然成了老大中的老大,没人敢惹。这也让程希的中学生活寂寞了许多。所幸,这之后,程希再也没听到过任何不雅词汇,环境一片清净。

    按程希的水平,如果在国内的高中,可能还要费一番功夫才不至于被落下。可到了美国的高中,一切就变得简单起来,特别是数理化,对程希来说,简直象儿戏。只需要费点神学学美国历史什么的,就完全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长笛练习中去了。这倒让程希在这次种族歧视事件之后高兴了不少。

    因为常常被罗伯特打发去参加临时演出,程希虽然年纪小,但她娴熟的技巧已为一些常在一起演出的同学熟知。期末前,几个管乐系的女同学找到程希,希望与她一起组成一个纯女性的木管五重奏的组合。

    程希自然是欣喜不已。与人合作演出,正是她锻炼弱项的最好机会,她怎么会放过,连连点头同意。但是,这样一来,本来打算暑假回国的,计划也被迫改变了。幸好,解信诚也有事,他现在是他的专业教授的得意门生,暑假要随着教授去趟非洲,做社会学调查。

    如此,半年没回国的舅甥两人决定这次不回了,虽然会让很多人失望,比如林立新,比如马德明,比如……王胜男。但相对于这些感情来说,正处于热衷于事业的两人就自动把它们忽略了。而郑航更别提了,他一放假直接就奔日本去了,虽然他没对程希和解信诚说他在这次的日本经济复苏事件里投了多少钱,但光看他这么积极的态度,就可以想像,一定不少。

    知道程希参加了木管五重奏组合,罗伯特点了点头,还特地给她们选出了一些合适的五重奏的曲谱给程希,丹济的,尼尔森的,艾尔加的,程希数了数,足有七八份,厚厚重重一沓。让她们练,并承诺他给她们两周后,由他来安排现场音乐厅的演出。这一下,让她们立刻压力倍增。以前整个管弦乐团,总感觉有人陪伴。可现在,一个乐器只有一个,一下就显得孤单起来。特别是法国号的胖女生,听见程希的这个消息,甚至打了个寒颤,夸张的模样一下逗笑了其他人,倒让紧张的气氛一下散去不少。

    每天的练习,没有人迟到。这一点,程希很庆幸自己的组合里都是认真练习的学生。她可是见过不少柯蒂斯的学生,也许是太过天才的原因,个人技术一个比一个强大,试谱跟玩似的,合奏排练也懒懒散散,从不需要第三次,但一轮到走台和演出,却异常地认真,而且,都能超水平发挥,最后成功演出。程希已经被震撼过无数次了。如果真遇着这样的人,程希就头痛死了。那样的话,她肯定是拖大家后腿的一个。

    倒是艾凡知道了程希加入女子木管五重奏组合时不太高兴,几乎只一天之后就立刻来告诉程希,他也加入了一个四重奏组合,并半仰着下巴对程希说:“希望有机会和你的五重奏同台演出。”

    不就是想比一比嘛。程希看着艾凡简直有点无奈。这家伙一天不跟自己对着干就不姓奥德耶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麻烦的是,程希发现,木管五重奏的曲目中有时候要用到短笛,比如乔治·里盖蒂《六首木管五重奏小品》就是明显的例子。而短笛其实并不是五重奏组成部分,于是,这一项任务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长笛手程希的身上。

    谁也没料到,长笛手程希根本从来没吹过短笛。程希自己甚至也说不出口。谁考柯蒂斯没个副修呢,长笛副修短笛不是很普通的事吗?应该天生就会吧?这是大多数人对长笛手的印象。于是程希不得不又从自己的零花钱里肉痛地拿出一部分来,买了支短笛,突击了一下。幸好,会长笛,再吹短笛并不算太难的事,只是要稍稍适应一下而已。不然就丢脸丢大发了。而且,短笛出现的机会不多,不至于让她花去更多的精力与时间。

    现场音乐厅演出那天,让程希意外的是,她接到斯泰莎·玛汀的电话,说她刚好来费城办事,顺便想来听听她的演奏。程希自然兴奋地邀请她来柯蒂斯,本来,程希还有些担心合不合适,毕竟她是茱莉亚的教授,与柯蒂斯可是明明白白的竞争关系。可玛汀一点没推辞,半个小时之后就大大方方地来到了校门口。

    这是程希第二次见到这位长笛大师。与上次不同,程希这学期以来听过不少她的唱片,了解了她的强大。再看她时,目光中已多了份崇敬。这次因为是夏天,她穿了件非常漂亮贴身的宝蓝色连衣裙,配上一头漂亮的卷发,怎么看怎么迷人,甚至比初见时还要年轻些。

    程希见着她时,正诧异于她的盛装,而且也笑得也太灿烂,面对自己一个学生,至于么?结果一回头,看见自己的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那张陡然僵硬的脸,程希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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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爱相杀

    见罗伯特一句话都不说,却也不走,只是僵着脸在自己身后。这种别扭的状况让程希有些无奈,只好微笑着上前,向玛汀微微欠身:“玛汀小姐,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

    “小希希也越来越可爱了。长高了不少嘛。”玛汀虽然是对着程希说的,但目光却有意无意地看向程希的身后的罗伯特:“还是这么懂礼貌,不象某些人……”

    程希脑门子一阵冒汗,连忙侧身后退一步,把罗伯特让出来:“玛汀小姐,容我向你介绍,这位是我柯蒂斯音乐学院的专业教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说着,又转头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对着罗伯特说:“教授,这位是当年给我写推荐信的,斯泰莎·玛汀小姐,也是一位长笛大师。”程希知道自己说的全是废话,但废话也得说,谁叫自己是夹心饼干呢?

    “好久不见,罗伯特。”风度好的是爽朗的玛汀,说着就向罗伯特伸出手去:“人虽然长胖了,脾气还是一样别扭呢,罗伯特,你什么时候才能随和一点?”

    罗伯特依旧表情僵硬,程希真怀疑他是不是面部神经突然失调。只见他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来,握住玛汀的手,又迅速地收回去,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句:“我不是商人。”

    玛汀还要说什么,罗伯特明显不敢看她,直接转头看向大门:“赶紧进去吧,希希她们的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顿了一下,他偷偷瞒了一眼玛汀,又转回头来装没事地又说了一句:“我是说,如果你想听的话。”

    玛汀一下笑了出来:“当然,我就是专门来听希希的演奏会的。”说着,她上前两步,揽住程希的肩,一瞬不瞬地看向罗伯特,声音却沉了下几分,变得有些严肃:“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孩子的吹奏,我还想把她推荐到我们茱莉亚去。不过,希希说她想来柯蒂斯。所以,我写了那封推荐信。罗伯特,我觉得希希这样的孩子跟着你比跟着我有更好的发展。现在,我就来看看,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罗伯特转头瞪着玛汀:“你再没做过比这更正确的决定了,斯泰莎。”

    这是说了这半天来,罗伯特第一次叫玛汀的名字,程希几乎可以看见玛汀的眼睛一亮,立刻欣喜起来。这俩大师,看来是有太多的纠葛存在啊。程希有些无奈地打断两人火花四溅的相处:“那个……我想,我必须赶紧去后台了。教授,玛汀小姐就请你照顾一下,我的时间来不及了。”

    没等罗伯特点头,程希向脸带喜色的玛汀鞠了一躬:“玛汀小姐,对不起,我必须先走一步。”

    “应该的。一会儿好好吹。我在底下听着呢。”玛汀笑得酒窝都出来了。

    “是。”程希向两人又一欠身,才转身跑走。

    到了后台,几个女生已经一切都准备好了,见程希过来,连忙问:“发生什么事了?”

    程希知道被罗伯特把这次的演奏会做成了任务,五重奏小组虽然压力大点,但并不会太紧张。毕竟是在自己学校内,场地也熟悉,以前跟着校内各式的演出组合都演出过,算是比较有经验了。再说,之前练得也很有默契,五个女生还是很自信的。所以,程希不想让她们变得紧张。

    罗伯特虽然大师,但毕竟是自己学院的教授,就算不教她们,她们每周也能见个一两次。可是斯泰莎·玛汀却是竞争对手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一个大师。如果她们知道有这样一个人跑来听她们几个算得上生涩的演出,说不定会有怎样的心理变化呢。

    于是,程希闭了嘴,笑了笑道:“就是里希德霍芬教授给我叮嘱了几句。你们也知道,他经常神经质的。”

    “是啊。不只是他,我看学院里就没有不神经质的教授!”胖乎乎的法国号非常一针见血地给出了结论。

    “就是就是,象我们单簧管的威廉教授就……”女生不过都是十几岁,在上台前说起八卦来也毫不怯场,啪啦啪啦,五个女生各自都穿着一身典雅的黑裙,凑在一起,说得没一会儿就嘻嘻哈哈地笑开了。

    程希听着几个少女讲起学院教授们的秘闻栩栩如生的架式,比菜市老妇讲八卦不差,跟着也大笑起来。这样也好,最少,人很放松。没一会儿,演出前的铃声响了。五人面色一肃,各自提着自己的乐器,迈着优雅地步伐上前,没发出什么声音地就坐在了台中央。

    因为是五重奏,所以,只有舞台中央的灯是亮的,七张椅子摆成一个半圆型面对着观众。其中两个多余的椅子是给长笛手和法国号用来放乐器零件的。法国号放弱音器,长笛手程希则是放短笛的,方便交替使用。摆好谱,五个少女向台下一鞠躬,齐齐坐了下来,互相看了一眼,各自领会心意。法国号开场。

    台下一片漆黑,程希自然把观众们当成种在黑地里白菜,完全忽略。手握长笛,摆好姿势,认真倾听,盯着乐谱,找准时机准备插/入。合作演出,程希觉得锻炼的就是听,差不多是武侠小说里的耳听六路的功夫。

    这次的演出,因为是放假,学院的学生比平时要少一些,大部分都是买票进入的普通听众。程希满心都在乐音中,自然不知道黑暗的台下隐藏着很多她意料不到的人。比如艾凡。自从上次艾凡气哼哼地说,他也参加了重奏小组之后,程希因为忙于排练,就一直再也没见过他。偶尔想起来,给他家打过电话,可是没有人接。程希还猜想,他是不是趁着假期回法国去了,就没有再试着联络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演出给他送一张票这种事。

    从丹济吹到乔治·里盖蒂,都是少女们喜欢的浪漫风格,广板,快板,行板,少有慢板。喜爱加上勤练,程希少女们的木管五重奏在一片温暖又明亮的灯光中渐入佳境,心无旁骛,甚至闭上了眼睛。乐音随着乐谱就在心里流动。程希拿起短笛来用高亢欢快的声音来表达愉悦的节奏难得地没有半点瑕疵,单簧管的少女听到这一段也不由惊讶地看了程希一眼,练习时都没这水平呢。果然人来疯是天才演奏者的特质吗?

    台下也是鸦雀无声。看着台上五张稚嫩得如同花朵般的少女脸庞,听着古典乐曲的清新风格的演绎,观众们四十分钟内得到了双重享受。直到最后一个音落下,好一会儿,少女们才从沉浸的状态回归,站了起来,向观众鞠躬。小型的五重奏演奏会结束。这时,台下才象白菜们突然变成了炸弹似地,掌声炸开来。

    程希与其余的四位少女一样,满脸通红,因为听见了台下如潮的掌声,都忍不住微笑起来,低头鞠躬时,互相看了一眼,每个人眼里都写的是满足充实。是的,乐手需要舞台,需要观众。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

    下到后台,五个人击掌庆成功,哗地笑开来,再没有了台上的优雅气质。一下子恢复了少女们叽叽喳喳的个性。说起了刚才在哪个音哪个音的时候自己差点出错,说起了刚才在哪个节拍时听到了对方一个很新鲜很另类很唯美的处理,说起了……刚才演奏会的每个小细节都拿出来说,说的兴致勃勃,听的津津有味。程希一边笑一边迅速擦拭了长笛和短笛,提着两个乐器盒,向四位少女挥挥手告别:“各位,我先走了。”

    各位少女也知道程希肯定是去向罗伯特交任务,都嘻嘻哈哈地挥手:“回来带好消息哦。”

    “肯定是好消息啦。”程希和她们一样自信满满。这次的演奏会她们的自我感觉都很不错。无论是技巧还是意境,不说满分,九十分总还是有的。

    等程希跑到观众席时,VIP位置已经没人了。程希一愣,两位大师到哪里去了?竟然不给自己任何评价就离开,难道是自己的演出让他们觉得丢脸吗?!程希一下心就沉了下来,细细回忆,并没有发现自己任何值得如此对待的问题。但猜疑已在,刚才兴奋的心情完全回不来了。脚步也慢了下来,转过身,想一想,要不要给罗伯特打个电话?或者问问音乐厅的管事?

    “希希。”

    程希脚步顿住,转头一看,吃了一惊:“奥德耶,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回法国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艾凡挑挑眉:“谁说我回法国了?我一直都在。”

    程希没接这个话,总不能说是自己的猜测吧?程希看了眼,他并没有背乐器,于是开口:“奥德耶,你听了我们的演出吗?感觉怎么样?”因为罗伯特和斯泰莎的突然消失,让程希对自己的演出产生了怀疑,她希望从外人嘴里听到一些好消息。

    艾凡顿了一下,才缓慢开口:“很……意外。”

    “诶……”程希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样的评价,只能盯着艾凡的脸,希望看出些端倪:“怎么意外?”

    “风格。”艾凡抿了抿唇,皱着眉:“太少女了。温柔,而且注满了跳跃。有点孩子气,却让人意外地觉得漂亮。”

    程希愣了两秒,突然笑开来:“真的?!”虽然艾凡的表情看上去一点都不象是在表扬人,但程希了解这个人的表情与感情是脱离的,所以也完全不在乎,只是自顾自地乐了起来。

    艾凡不想理这种无聊的问题,嫌弃地瞪了程希一眼,边走边问:“你刚才是不是在找里希德霍芬教授和玛汀大师?”

    “是,是啊。”程希比艾凡矮不少,加快了步伐追在艾凡身后:“你知道他们到哪儿去了吗?”

    “去哪儿了不知道。”艾凡走到自己的黑车边,打开门:“不过,他们并没有听完,我看见他们听完丹济就一起离开了。”

    “啊?!”程希脚步一顿,刚才被艾凡夸奖有那点好心情顿时DOWN到了谷底,难道她们的演出就这么伤耳朵吗?

    “想什么呢?上车!”艾凡拉住兀自自伤的程希,把她往车上一塞,然后自己钻了进去,对着司机说:“回家。”

    “喂,我去你家干什么?”程希心中有更紧要的事,况且艾凡家离学院不过就是两条街的事,为什么还要坐车啊?

    “难道你想去找里希德霍芬教授?”艾凡没等程希点头,就“呿”了一声:“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只会讨嫌。而且,很可能找不到。”

    程希并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听到艾凡的话,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他们中途离席,不是因为我们的演出不好,而是有……别的事情?”

    “那当然。”艾凡用一付“你是白痴”的表情看了程希一眼:“谁不知道这两人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安静相处超过十分钟的?能听完丹济再走,已经是里希德霍芬教授很喜爱你这个弟子的表现了。”

    又是八卦。程希看了眼艾凡的贵族范儿的脸,纳闷这位少年为何对音乐家的八卦与逸闻如此了如指掌。实在不象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格啊。

    “那个,我不知道。”程希不耻下问:“里希德霍芬教授和玛汀大师之间……是怎么回事?”

    “情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艾凡不耻地看了眼对自家教授一无所知的程希:“也许是夫妻,谁知道。反正从他们小孩子的时候就互相认识,一直到现在。”

    程希不是没猜到这种可能,但竟然是青梅竹马,这让程希完全想像不到:“他们俩好像在互相闹别扭吧?”

    “什么闹别扭?”艾凡下了车,打开车门让程希出来,一本正经地八卦说道:“说闹别扭真是太小儿科了。这两位是完全的做对。里希德霍芬教授在柯蒂斯,玛汀大师就在茱莉亚。里希德霍芬教授在费城交响乐团,玛汀大师就在纽约爱乐。里希德霍芬教授出一张唱片,玛汀大师也会出一张。里希德霍芬教授开一场长笛独奏会,玛汀大师肯定也会办一场。而且,两人还要互相攀比,无论是听众人数,媒体评价,甚至连票价,友情演出的大师的名气,演出地点的豪华程度,无所不比。”说到这里,艾凡已经把程希领进了家门,最后还加了一句结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程希只好把自己不归在他的那个“众”里,无所谓地问了一句:“听上去好象是玛汀大师在挑衅里希德霍芬教授。更多的是较技,并没有什么情人的成份在吧?”

    艾凡斜了程希一眼:“怎么没有?不说以前经常被人看见两人在饭店开房的那些事了,就是大前年里希德霍芬教授生了场大病,全程都是玛汀大师在亲手照顾。大家都说等里希德霍芬教授病好了,肯定就是好事近了。谁知道,病好之后,两人又故态萌发,恢复从前了。”

    “喂,我才十岁。”程希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资料之后,立刻开始撇清:“你给我讲这些合适吗?”

    艾凡手中给程希倒的咖啡闻言一僵,脸红通通地直接把杯子恶狠狠地放在桌上:“你哪一点象十岁?!”

    “出生证明,长相,个子,骨密度,哪一点都很象呢。”程希端起艾凡牌咖啡,啜了一口,别说,这孩子除了音乐,也就煮咖啡的技巧值得夸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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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八二年
    艾凡的资料果然很准确。程希下次再见到罗伯特的时候,虽然他还是那付平时面对自己时的微笑随和的表情,但是,程希只从他过份滋润的嘴唇就大约能猜出他经历过什么了。

    而且,罗伯特此次见程希也并不是指导她长笛,而是丢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这是我经纪人的电话,我对你们五重奏组的演出很满意,所以就让他给留意一下少女五重奏的演出机会。一会儿,你给他打过去,他会告诉你如何安排。对了,这些是要付经纪费的。费用之间的事,你们自己商量,就这样。”

    然后,就把程希丢了出去。显然他的心思完全不在,没力气再应付程希,才会把自己的经纪人拿出来,算是一下就打发了程希整个暑假的时间不用来烦他了。

    当然,这个做法,程希也是很欢迎的。把五重奏组的成员约了出来,事情一说,四位少女的眼睛瞬间都亮了。商演与在学院内演出是完全不同的。就算上不了大舞台,在小舞台上修炼一下也是好的。而且,万一被某大经纪公司或者是某大师、某大型乐团看中,培养一下,那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福气啊。

    而且,商演是要给钱的。虽然柯蒂斯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缺钱的。因为学费生活费还有奖学金学校全包了,但是,能通过演出挣点钱,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然,小舞台一般挣不上什么钱,来回路费就差不多了,但总是种乐趣不是?多演出,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音乐圈是最讲关系的地方,出去一聊开来,都是说:“师从XXX,与YYY同台演出”之类的话。当然,等她们能混到XXX、YYY的层次时,又是另一番景象了。现在的少女们还都只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而已。

    后面的两个月程希和四位少女组成的木管五重奏团体四处奔波,很是挣了几个零花钱。不得不说,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经纪人确实是个能人,从纽约到西雅图,从亚特兰大到底特律,五个少女在美国飞来飞去,甚至还去了一趟加拿大,从开始的兴奋,到后来的疲惫。只有程希因为夜晚可以在庄园好好休息的原因,尚显出精力旺盛之外,其余四个已经露出疲态来了。

    七月二十七日,程希十一岁生日,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解信诚在非洲,郑航在日本,艾凡在费城,两位大师谁知道在哪里相爱或者相杀,其余的朋友长辈都在华夏。于是,程希只能独自在庄园里吃了一顿大餐,在俄克拉荷马城的大雨的咖啡厅里坐了一个钟头,没有练习,没有做任何事,只是放一杯咖啡在桌上,自己看着大雨倾盆,发呆而已,算是给自己放了一个假。

    晚上还有演出,到了时间,程希抹了把脸,收了沉思,微笑出来。把刚才那点过于缥缈的思绪重新藏在内心最底处。临走时,还提了五份特色甜点,准备给四位团员解解馋,尤其是法国号的胖妞,她总想减肥,却一看到甜食就走不动路。程希最爱逗她。

    暑假回去,听了一场艾凡与他的四重奏乐团的演出,程希这时才明白他说的“意外”是怎么一回事。风格这种东西真的说不清楚。明明都差不多的年纪,可对作品的理解却天差地别。在程希看来明媚甜美的莫扎特,由他们团演奏出来,却硬是透着股子傲气,锐利十足,非常有震撼力。完全不同的的演出,程希看完,把手掌都拍红了。

    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艾凡的那些团员与艾凡虽然样貌上相去甚远,但脾性却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合出来的力量才这么大。也许,这也是她们五个少女能接到这么多演出单的原因,气质相似,所以互相激发出的亮点也就耀眼了起来。俗气点说就是:团结力量大。

    秋天过后,程希再也没出去演出了,因为罗伯特让她停一停,准备明年的长笛比赛。只是,这时候的程希,被罗伯特要求,对于青少组的比赛已经不象从前那样不挑了,选择的都是奖金高,名气大,影响力宽的比赛。更关注的则是成人组的比赛了。很多成人比赛要求最低年纪,程希未必够格,但也有些比赛有不分年龄的组别,这就是考验程希水平的时刻了。成人比赛与青少年组的比赛相比,要残酷得多,竞争也激烈得多,但是,一旦得奖,名声也要大得多。

    做音乐这一行,赤/裸裸地求的就是名,因为没有了它,这世界就没有乐手生存下去的环境。程希明白得很,也很配合。罗伯特倒没有特别要求程希去获名次,更多的只是希望她去蹭蹭经验,见识见识真正的大家水准是什么样子。成天混在低水准环境里,进步会变得艰难,罗伯特也是担心程希在五重奏小团体里太出头,会过份骄傲,当然,他的这个担心完全多余。有他在程希面前矗着,程希怎么骄傲得起来?

    这期间,程希还选了副修,钢琴。程希本来想偷懒选短笛,结果被罗伯特骂了一顿,艺术需要多样性比较,才会有所感悟有所收获。象程希这样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能有什么出息?更何况,选钢琴还有利于加强手指灵活度的练习。这些话,由看着随和的罗伯特说出来就没那么好听了,程希听得尴尬不已,恨不得想抽自己一耳光,暗自心想,罗伯特开学以来就没心情好过,不知道有多少是因为玛汀小姐的离开。但,程希也只能受着。听着罗伯特连削带打地把自己训了一阵,再想到学院里免费的斯坦威,程希脑子一充血,立刻答应了下来。为此,上键盘课也比从前专注了许多,到了冬天的时候,程希的钢琴已经能骗骗外行人了。

    八二年底,天气冷得下起雪来,程希也穿上了大衣和皮靴,戴上了解信诚抽空给织的毛线帽,加上长到了一米六的个子,从背影看已经有点少女样了。每日里在柯蒂斯奔波于各个教室与演奏厅。生活倒也充实。

    这个时候的程希几乎已经把春天时拿出的那五十万美金给忘了,却不料,郑航突然给她带来一个惊喜。

    那天,刚进公寓门,就听见电话在响,程希来不及脱掉帽子,就跑过去接起了电话:“程希,请问哪位?”

    “希希,快来快来,好事!”郑航的声音很兴奋,让程希一头雾水。郑航已经两三个月消失不见,没有和程希联系了,突然这样毫无征兆地出现,对程希大叫,倒让程希吃了一惊。

    “什么好事啊?”程希也笑起来:“刚从日本回来?”程希只知道他这个学期的课都没好好上,一有空就飞日本,没两天又回来,照程希看,连路费都折腾进去不少。

    “是啊是啊,刚回来。”郑航显然也缓过劲儿来了,声音放慢下来:“你快来,我在办公室。解叔也在路上了。”

    “诶?”程希愣了一下,解信诚怎么没跟自己说呢?怔了一秒想起来,可能刚才打过,自己没在。他又急,就直接过来了。为什么这么急啊?不象解信诚沉稳惯了的性格。程希皱了皱眉,突然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臭小子,不会是要分钱吧?!抄底成功了?!”

    “废话,也不看谁出手!”郑航听见“臭小子”这个称呼,竟觉得亲切不已,人都轻了起来,笑眯眯地臭屁:“快来吧,让钱淹死你!要不我去接你?”

    “呿,没两步路,我自己去。”程希索性也就不脱帽子了,直接挂了电话,出门。刚走出柯蒂斯的大门,就看见艾凡家的大黑车停在门口,愣了一下,走过去,只看见司机,艾凡不在。

    “程小姐好。”司机见过程希很多次,知道是少爷的朋友,所以很有礼貌:“少爷一会儿就出来。”

    “哦,没事。”程希本来就是打算蹭个车,主人不在,还是算了。说着,微笑着向司机挥挥手,正要离去,就听见身后艾凡冷冰冰的声音:“希希。”

    “奥德耶,正好看见你的车,就过来打个招呼。”程希笑眯眯地看向那张冷脸。

    “进来吧。”艾凡没什么好气地打开车门。

    程希对他这个态度已经习惯,他有再好再柔软的心,也是这个表达方式。程希嘻嘻笑了一声,就钻了进去,艾凡也顺势就坐在了她旁边:“你去哪儿?”显然是对于程希蹭车的目的很了解。

    “远航投资。”程希也不客气。

    “你那个……邻居回来了?”艾凡挑了挑眉。

    “喂,”程希好笑地看着艾凡:“你八卦教授就算了,别想着八卦我啊。他是回来了,约一起吃饭呢。”

    艾凡看了程希一眼,程希没看懂他目光的意思,但他也没再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只是转过话来问道:“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里希德霍芬教授给你报名了吗?”

    “应该报了吧。”程希对这个没什么印象,以前跟林立新的时候,这些都要自己安排,自然记得。现在有罗伯特提醒,程希立刻就偷懒了:“急什么,还有半年多呢。”

    “初选入第一轮就不容易,才五十个名额。音像资料要好好挑一下,再寄去。”艾凡微微皱眉,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抬起头来,看向程希:“你试着可以争取下古斯塔夫奖。”

    程希愣了愣,才想起来这个古斯塔夫奖是怎么回事,古斯塔夫奖,就是指决赛中年纪最小的选手得的奖。奖金相当不错,克朗付款,有相当于一千多两千美元呢。程希在脑中换算了一番,心头大动。一千多美元,自己这个暑假一直参加商演,也没有这样一次净挣这么多的。因为大部分都用在路费和住宿费上了。不象这个比赛,这可都是纯利。

    艾凡当然没想到程希在算这些,见程希沉默,也明白她有所心动,顿了顿,说了一句:“加油吧。”

    “你也加油!”程希笑眯眯地开口:“一等奖奖金可是古斯塔夫奖的十倍呢!”

    艾凡闻言,眼睛一亮:“你觉得我有希望?”

    程希被问得一噎,但这时候也不能说没有啊,只能使劲地点点头:“发挥优点,掩盖弱点,我觉得还是很有希望的。”程希总觉得艾凡如果把华丽锐利的风格发挥到极致,那必也是一条通向巅峰的道路。可是艾凡最近不知道怎么想的,似乎一直试图想软弱自己的笛音,模仿出一种温柔的气氛来,听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头。象艾凡这种想把所有的风格都抓在手里的愿望,在程希看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所以,基于朋友的立场,程希说了这么一句。

    艾凡挑了挑眉,显然是没料到程希会这么说,沉默了好一会儿,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转过头来:“程小姐,远航投资到了。”

    程希拍了拍艾凡的肩:“我觉得你的风格很好的。艾凡,加油。”程希没意识到自己这是第一次叫出艾凡的名字。以前哪怕是艾凡都已经亲密地叫自己“希希”了,程希还是惯性地叫他“奥德耶”。今天见艾凡为比赛前程所困,程希突然起了一分同情心,不是可怜的那种同情,而是同样感情的同情,艾凡这个名字,自然而然地就叫出了口。

    见程希欢快地消失在门口,艾凡转回头来,依旧皱着眉,坐在后座,一声不吭。司机问了一句“少爷,去哪儿”,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自家少爷,只见他皱着眉,似乎在思索什么,但奇怪的是,明明是皱着眉,司机依旧觉得少爷似乎心情很好。

    十几分钟后,大黑车才无声地开走。它们前腿刚走,解信诚的二手雪佛兰就急急地冲了过来,解信诚被郑航说的那个数字震到了。再不把钱放在心上的解信诚,听到这样一个天文数字,也感觉很不真实。一年而已,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再想想国内人民的生活状况、消费水平,再想想这样一笔巨款如果在国内可以做多少事。解信诚忍不住深呼吸。资本的诱惑确实很强大。虽然难以动摇他的根本,却动摇了他的经济理念,和经济格局的理念。

    程希也惊讶,惊讶中带着欢喜。她喜欢那一长串数字属于自己。但相比之下,她比解信诚平静多了,她没有那么多的**,她甚至没有象解信诚那样渴望改变一方百姓生活的想法。这些钱,只是让她觉得人生安全了,如此而已。

    “希希,这笔钱,你打算做什么?”解信诚看着那一长串数字,转过头来问钱的主人。

    “唔……”程希歪了歪头,想了半天:“在费城买套房子,把上京咱家茶叶胡同的那个大杂院买下来好好装修一下,然后……就是把我需要的乐器都买全了,”顿了顿,程希咬着牙道:“要买最好的!”

    “这些,连零头都花不完呢,还有呢?”解信诚好笑地看着自己外甥女,明明这么爱钱的,可真要让她花钱,她却好象很为难似的。

    “诶……”程希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无欲无求了!前世自己的愿望何其多,什么世界各地旅游啊,买个私人小岛建城堡啊,拥有无数的华衣美服,每天换不重样的,吃不尽的美食,还要不长胖之类的荒谬想法都曾经有过。现在似乎可以实现了,自己却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自己最想要的,只是要在长笛的道路上,向上向上再向上,最后站上巅峰。其余的,全成了自己生命中的小节。可是,这条路,虽然也需要钱,但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甚至于,自己现在已经能挣钱了,向上的道路,唯一需要的只是自己的努力。

    到这一刻,程希发现,自己虽然还叫程希,其实已经改变得太多。

    程希看了看解信诚:“舅舅,我没有别的需要花钱的愿望了。你呢?舅舅,你有什么想法?这钱是属于咱们两个的。”

    解信诚看了眼程希,一脸的认真与坦荡,这孩子虽然越长越大,却还象小时候一样,全心地依赖与信赖着自己。这个想法愉悦了解信诚,他微微一笑:“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部分投在国内做实业。另一部分交给小航投资,继续生钱吧。其余的留给你慢慢花,怎么样?”

    “好啊。”程希不关心这个,她关心的是:“舅舅,你以后要当官的,当官的再去经商,恐怕最后会很麻烦的。”程希的前世可是知道,最后都被限制了。

    “没关系,写希希的名字就是了。”解信诚笑眯眯地说道:“反正希希算下来,也不是我的直系亲属,就算有人找麻烦也找不到这上面来。而且,希希的钱来历很清白,很明白,不怕人查的。怎么样,希希,愿不愿意担这个风险?”

    “那舅舅看着办吧。”对这个所谓的风险程希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办事,程希一向放心。她只是好奇而已:“是要和顾叔叔家合作吗?”

    “怎么这么伶俐?!”解信诚笑着弹了程希的脑门一下:“总要利用一下嘛,不然资源放那儿白浪费了。我看罗新军那里也不错,应该也可以用一下的。”

    “解叔。”郑航在一边突然插进嘴来:“你说的实业,我可以参一笔吗?”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看向郑航:“当然欢迎,有武将军做后盾,那真是太完美了。”直接把话挑明了。不过,这一下,也一下就让两年正式地搭在了同一条船上。

    如果说,以前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感情,现在,这件事一开始执行,就直接上升到利益,两家休戚相关已是必然。心路历程
    重生之后,程希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嫉妒。她一直自认经历两世,有坚韧的神经,坚定的信念,还有重生之后带给她的坚强的体质,无论如何,她都不应该产生嫉妒的情绪。

    可是,当她看着艾凡衣冠楚楚地站在台前,身后是世界十大交响乐团之一的捷克爱乐时,程希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嫉妒,它啃咬着她的心,让她甚至无法安心欣赏难得的十大交响乐团之一的演出她最爱的斯美塔纳。

    一直以来,也许是进柯蒂斯之前的青少组较技,程希与艾凡一直是各有胜负,所以,程希一直觉得自己与他是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的。虽然风格方向都相去甚远,但不妨碍程希的这种认知。

    可是,才半年,仅仅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在程希看来,艾凡应该希望不大的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他竟然取得了第一名。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程希会认为只是一场胜负,自己下次赢他也就是了。可是,做为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福利,就是可以与捷克爱乐同台演出,后续还有很多次与世界知名交响乐团演出的机会。这却是程希大大羡慕的。

    是的,到这里的时候,程希还是羡慕。可是,真等艾凡比平时帅了无数倍地站在舞台中央,吹起《勃拉姆斯长笛奏鸣曲》的时候,程希嫉妒了。

    ——他竟然突然之间,无声无息地上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程希觉得胸腔里被什么塞得满满地,让她有点喘不过来。是的,他还是华丽锐利的曲风,可是,不再是那么单薄,而是丰满了起来,有一些细微的情感,让他的句法变得圆润自然,整首曲子变得有血有肉起来,甚至让程希有些想掉眼泪。她没有感觉到艾凡的技巧比自己强大多少,可是作派已经完全不同。

    怎么办?!自己才刚学会塑造出一个完美的骨架,可是艾凡已经走向描绘美人的程度了!竟然差了这么多吗?无声无息的?!这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自己也没有放松,天天在练习,也能感受到自己的进步的。到底哪里出了错?!

    灯光把舞台照得好象另一个世界,黑暗中的程希不知不觉中拳头紧握。她嫉妒,她茫然不知所措,她恐惧。她害怕这就是天才与普通人的不可跨越的鸿沟。她很害怕。因为,如果真是那样,光靠努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八三年初夏,程希一身冰凉地从布拉格逃回了费城。她甚至没有与之后必将行程满满的艾凡道别,她害怕她露出嫉妒的丑陋嘴脸。

    “恭喜你,希希。古斯塔夫奖,很不容易。”罗伯特显然心情很好,笑眯眯地拍了拍程希的头。

    程希低着头,心中全无欢喜,被罗伯特拍了半天,才抬起头来,颇有点可怜巴巴地看着这张亲切的胖脸:“教授,我和艾凡·奥德耶差得好远。”

    罗伯特眨了眨眼睛,了悟地点了下头,拉着程希坐了下来:“没错,希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技巧比他不差,进步也很快,为什么吹奏出来的感觉却相差那么多?”

    程希点了点头:“回来的路上,我也试着模仿他的改变,可是……完全没用。”说着,程希有些气馁地再次垂下了头。

    罗伯特微微笑开来:“我曾经也和你有一样的感受。希希,当年,玛……”罗伯特说着突然顿了下,沉默了一会儿,释然地呼了口气,说道:“当年,你认识的玛汀大师与我水平不相上下,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变了。就象你发现艾凡变了一样。我无论怎么努力,技巧比她娴熟,谱子比她背得熟,都没用,她的作品能打动我,而我的只是漂亮而已。当时,我象你一样沮丧。直到,有一天……”

    程希睁大了眼睛,在要听到答案的时候,罗伯特突然停了下来,这让程希大为焦急,连忙扯住罗伯特的袖子。罗伯特别扭地抿了抿嘴,最后说出一句话:“希希,你还小,别着急。”

    ——喂,这算是人话吗?!

    程希怒瞪着罗伯特,明白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罗伯特看着自己的小弟子这番表现,不由好笑地摇摇头,索性就给她解释清楚:“感情,希希。我们所有的演奏者,都是在表达感情。所有的技巧都服务于感情。你觉得你的技巧不输于奥德耶,一点没错。可是,你现在才十一岁,没有经历过的感情太多了,没有十六岁的奥德耶表现丰富,这很正常。希希,等你十六岁,谈了恋爱,或许就是另一个场面了。”

    程希怔了怔,表情扭曲了一下,才问道:“你是说……艾凡这次突然变得如此强大,是因为他突然爱上了谁?!陷入了情网?!所以……?!”

    “当然,这很稀奇吗?”罗伯特弹了程希脑门一下:“那些传世名作的背后,哪一个不是有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在里面?不只是爱情,亲情,友情,或者是更博大的爱国之情,都可以成就一部作品。你不是喜欢斯美塔纳吗?他的《我的祖国》就是最明显的例子。现在明白不明白?我之所以说爱情,因为你们这个年纪,最容易遇到这样的感情而已。奥德耶太太可活得好好的呢。”

    心情很好的罗伯特教授开起了玩笑,可惜是个冷笑话。程希闲闲地看了他一眼,重新沉入到自己的思绪中去。

    爱情……么?程希突然感觉有点头大。上一世,因为肥胖,对于爱情更多的只是憧憬幻想,实践一直没有机会,暗恋倒是有过的。直到父母过世之后,程希要挣钱养活自己,也许是面对了人生过多的残酷面,少女时代的那点点粉色很快褪去,整个人变得麻木与面目模糊起来。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还真的是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呢?是电影中那样死死活活吗?小说中那样缠绵绯侧吗?自己会爱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会爱上自己呢?

    程希象是初生的孩子一般,迷茫。也许是憧憬什么的那种青涩的情怀被上一世用完了吧,程希现在完全没办法想像自己会陷入要死要活的爱情这种事,对于爱情可能的对象更加是没有想像力。也许是潜意识里在逃避?

    程希一晚上都在反省自己,笛声也显得惶然。如果一辈子无欲无求,岂不是,岂不是就彻底断绝了踏上音乐巅峰的机会?!

    程希的这些忧心并没有太多时间用来浪费,转眼,暑假的时候,解信诚和郑航都毕业了。正好因为国内新成立的希航实业也需要有人去主持,他们将双双回国去,远航这边就交给了查理,当然,时时通电话还是必须的。

    而且,因为在日本抄底的事,远航已非原先租一个小公寓的超小型投资公司,现在有钱了,员工就有四十几个,租了一整层楼,看起来气派非凡,生意也因为此时的精准计算,得到了业内的普遍认可,远航算是站稳了脚跟,开始一步一步向着巨无霸的目标前进。

    郑航和查理的远航投资这次在毕业前大大地为两人挣了脸面,所以,郑航和查理还有莎拉的毕业很快活,又是舞会,又是派对,那几天天天喝个烂醉,糜烂得惊人。程希未成年,自然没她什么事。

    倒是解信诚在普林斯顿的毕业颇具离愁,因为这一离开,可能就很难再见面。拒绝了教授再修博士的挽留,解信诚的毕业典礼要成熟稳健得多,参加了几个聚会,程希还见到了帮自己打官司的那位大律师,法庭之外,倒还挺随和。程希暗自猜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曾经是他的主顾的原因。服务业从业人员,微笑面对顾客,是他们的职业习惯。

    虽然知道自己随时可以回国,但解信诚离开的时候,程希在机场还是哭得连路都看不清楚,让解信诚也忍不住眼圈红了起来,抱着已经一□的程希,哽咽地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有郑航在一旁表情古怪地挑了挑眉,终还是没说什么。

    “你们舅甥俩感情真好。”上了飞机,郑航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解信诚看着地面越离越远,心里挂念着,程希一个人在美国不知道会如何。虽然监护人签给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但是音乐人随兴得很,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认真照顾程希呢?越这么想,越是心里难受。听见郑航的话,解信诚吐出一口气:“不是好。希希她,是我的感情世界的支撑。”

    说着,解信诚回忆起第一次见到程希时的样子,小小的,还没自己腿长的小丫头,包饺子,给自己端水,提水,洗衣服,做饭……一直的,这个自己一直说要保护她照顾她让她快乐的孩子,其实是她在保护自己,照顾自己,让自己快乐。现在,自己还拿她挣的钱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把她一个人丢在异国他乡。解信诚想着,觉得自己似乎也要掉眼泪了。眨了眨眼,转过头去,看窗外蓝天。

    “是吗?”郑航微笑着,声音低沉:“解叔结婚以后,生了孩子之后,这个想法说不定就变了呢。”

    解信诚闻言,转过头,微微拧着眉,看向郑航:“怎么?小航,你到底想说什么?”

    郑航垂下目光,看着自己的手指,声音不急不缓地回应:“没什么。我只是担心而已。希希这孩子有时候傻得很,就算对我对振邦,只要她认可的朋友,都实心实意的,更别说对解叔你,我感觉,这孩子对你……全心全意。我很担心,解叔你结婚之后,希希会觉得被冷落,会伤心呢。”

    解信诚看了郑航一会儿,突然笑起来:“放心。只有希希让我伤心的可能,我是不会让她伤心的。”

    郑航闻言并没有真的开心起来,顿了顿,抬眼看了会解信诚,动了动唇,终还是没有再开口。

    这些关于程希的讨论,程希并不知道。程希一个人躲在庄园里,大哭了一场。

    自从有了钱之后,程希就买了架她眼红已久的斯坦威放进了庄园。作曲课的作业用长笛还是太麻烦了,钢琴最方便。

    程希一边吸着鼻子,一边闭着眼睛照着情绪,用弹奏钢琴来发泄自己无处搁置的离愁。整整两个小时,程希累极了,直接倒在庄园里就睡着了。醒来之后,程希坐在那里呆呆地发了好一会儿愣,猛地站了起来,拿起笔,在空白谱上迅速地写下音符。一行一行,一节一节,一章一章,程希把昨晚随兴而至的曲谱认真地记录下来。又用了两天的时间修改润色。

    完成之后,程希把这首被她命名为《离别》的长笛奏鸣曲的曲谱送到了罗伯特面前。罗伯特读谱的速度飞快,看到最后一个音符,罗伯特看了眼程希:“意外,竟然很不错呢。希希,看来你在作曲方面比在长笛方面的进步要大得多啊,无论是技法还是感情的表达,都很有亮点。虽然调子过悲了点,不过,既然叫离别,也可以理解。”说着,罗伯特摸了摸程希的头:“舅舅的离开,让希希伤心了吧?”

    这样的评价让程希喜忧参半,算是……夸奖吧?程希笑了笑,有点勉强。一方面因为之前给解信诚打过电话,知道他安全到达,正在处理茶叶胡同的房子,看起来上京的生活一派平静,这样的描述也让程希的离愁没有了当时那么的凶猛。但总还是没缓过劲儿来。另一方面,自己的长笛经过上次被艾凡打击之后,一直处于瓶颈状态,再被罗伯特这么一说,程希实在有点笑不出来。

    “这样吧。”罗伯特把曲谱放下:“我给经纪人打个电话,我记得他上次说有个什么电影需要配乐,也许你的这个可以拿去试一试。不过,如果试成了的话,希希,配乐可是需要大量的创作,可不就是这么首奏鸣曲就算完了的啊,你行不行?”

    “诶?电影配乐吗?!”程希愣了一下,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是的。本来这些事都是作曲系的那些老头子们的事。不过,上次高尔随口提过这么一句,看到你这首,我突然想起来,也许可以为你争取一下,也不一定。怎么样?可别到时争取上手,你再给我丢脸!”

    “不会的,教授。请你为我争取吧,我一定完成任务!”程希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本来,长笛才是她的追求,但长笛一直瓶颈,一味地猛追反而失了分寸,不如改弦易辙,试试从别的地方突破,找回了信心,也许长笛就突破了呢?程希这才真正露出了笑脸:“教授,你放心吧。主旋律都做好了,就是扩展,我如果还做不好,就对不起柯蒂斯和你对我的栽培了。”

    “好极了!我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弟子正应如此。”罗伯特闻言笑了起来,信心是乐手前进的支撑,前一阵自家小弟子被打击得过了头,他还一直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一个天才栽到了这个坎上,这可大不值了。况且,程希对罗伯特的意义不同,不但是他病愈后的第一个弟子,还是玛汀认可的第一个弟子。这双重的加持,让程希得到了罗伯特与众不同的关心。

    “不过,你不要对那部电影抱什么太大的希望。只是你的一个练手,知道吗?”罗伯特深怕程希再受第二次打击,到时真爬不起来,就郁闷了。毕竟,很多电影配乐的成功是建立在电影成功的基础上的。如果是部烂片,再好的配乐都糟蹋了。所以,罗伯特才提醒程希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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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白X2
    有罗伯特出马,程希亲自演奏的长笛奏鸣曲《离别》的样带送过去,电影也不是什么大制作,电影音乐的制作权很快就落定在了程希手上。导演是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看见程希的一瞬,有一秒的失望。程希假装没看见,这个当口,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只有用作品说话才够格。

    交流电影情节,创作方向,导演表现得有些敷衍。程希没计较。一个美国导演,三十几岁就能有机会独立导演一部电影,他确实是幸运的,有点傲气不为过。所幸,他还很理智,没有对着程希问出“那首《离别》真的是你写的吗?”这样的问题,虽然他的眼睛已经完全表达出了这种怀疑。

    电影是个很老套的爱情故事。情节分类无非就是,被迫分别时的痛苦,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互相伤害时的伤心,各种误会与分歧之类的。这些都需要配乐。

    程希得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信息,还有一份剧本。程希回到有钱之后在费城买的房子,开始认真研读起来。

    程希在费城的房子是一栋两层小楼,离罗伯特的房子不远。还雇了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做厨子兼管家,说起来,这个珍妮单身一人,以前还在中餐馆做过很长一段时间,中餐做得也很不错,特别是潮汕菜,很擅长。这也是程希对她最满意的地方。珍妮胖乎乎的,对谁都一脸笑,可做起事情来进退有度,井井有条,当程希这个小家的管家再合适不过了。

    读剧本对于程希来说很困难,与读小说的感觉相差甚远,专业名词太多,让读者很难被情节打动。所以,程希不得把情节大致写了个提纲列在纸上,一一记录下来需要加入配乐的点,然后,闭上眼睛,自我想像了一番,才坐在钢琴前,试图用音符来描绘那些玄妙的情绪。

    有了《离别》的创作经验,程希以为自己已经不算个新手了。可真要到了眼前,需要凭空想像,程希才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把握,脑中空空一片,手指在钢琴上划出的音符,空泛轻佻,浮于表面。这样的东西,自己还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拿去交差。

    如此,磕磕巴巴地写了好几页的谱,就用去了好几天的时间,算下来,误会与分歧还有伤心的桥段相比之下都算比较好写的,激烈的情绪,失望的感觉,痛苦难挨的心情,程希都有过经历,前世在工作上受到的打击,父母过世带来的伤痛,这些经历都能引发程希的创作灵感。不敢说与爱情中的感觉完全一样,但音乐本来就是模糊性的表达,程希相信,自己的真情实感应该也能打动观众。

    但是,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这都是什么东西?!程希写一页涂一页,一个音符也无法让自己通过,看着钢琴上的黑白键,突然有些气馁,难道自己真的是太自大了吗?

    程希想了想,还是从琴房走出来,坐在自己房间里的沙发上,拿起自己一早买来备用的爱情小说,准备从这里面吸取些经验,也许间接经验也能成就一部作品?程希暗自祈祷,打开禾林出版社的招牌封面,开始读了起来。

    读不到一半,程希就忍不住咬牙,小白花与大种马真爱一生的故事设定也就罢了,偏偏这个故事从开始男女主角相识的过程就非常地……肉/欲。男主角一见女主角就想推倒,女主角是小白花,自然不肯,于是你来我往,半推半就,整个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所有的吸引力全来自于情/欲!程希不耐烦地翻到最后几页,直接看结尾,果然,就是床戏。

    ——我要的是爱情!不是肉情!

    弃之,换下一本。其实程希并不是多清高,如果有空的话,她很有可能会把刚才弃掉的那本拿起来好好欣赏一下,感受一下熟女的世界。可是现在……还是先找清水书吧。

    程希翻来翻去,不由对美国人的言情小说大感吃不消。情调与华文言情完全不同,故事性倒挺强的,但是不细腻,象程希这种从小被华夏文化熏陶过的,读这种言情,乐趣是有的,但要感动……却差得太远。

    正沮丧间,珍妮敲门走了过来:“小姐,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你。”

    程希一愣,谁会找自己?如果是罗伯特——哦,不可能,罗伯特要找自己直接打电话了。可除了他,还有哪位先生知道自己在费城新买的房子呢?这个消息也就自己五重奏团的少女们知道而已。

    “艾……艾凡!”程希看清楚来人,脸腾地一下红了。一想到自己曾经那么嫉妒他,而且,因为这个丑陋的嫉妒自己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联系他了,搬到这里也没有告诉他。他却找上门来了……做为朋友,程希在这一刻尴尬地脸都烧起来:“快,快坐。”程希掩饰地转头:“珍妮,泡两杯咖啡来。”

    等珍妮端上咖啡离开之后,程希喝了一口这才平静下来。到此时,程希才发现,艾凡似乎与从前有所不同,他竟然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是微笑的!这对于情商为0的艾凡·奥德耶来说,简直是奇迹!

    程希傻乎乎地看着艾凡一派优雅地喝着咖啡,情商也不太高的某人好一会儿才猛地想起来自己是主人,连忙微笑着开口:“艾凡,恭喜你,两个月来你的演出我都看了录相带,非常棒。听说,你已经签约经纪公司了?”

    “是的。”艾凡一说话,更把程希吓了一跳,这声音……也太温柔了吧?这真的是艾凡吗?

    艾凡显然没注意程希古怪的表情,盯着咖啡杯,好象那杯咖啡里装着另一个宇宙似地,目光很深沉,垂着眼帘兀自说着:“希希,两个月都没见你,也没你的消息,很想你。”

    “诶?”程希对今天的艾凡完全不理解,只能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我也很想你啊,特别是你进步这么快,我都自卑了。”

    艾凡突然抬起眼皮看了程希一下,凉凉地应了一句:“是吗?我还以为希希会嫉妒我呢。如果情况反过来,我肯定会嫉妒希希的。”

    “呃……”程希无言以对,但心里那块疑惑的大石却放了下来,一点没错,这就是艾凡。

    “今天没有演出吗?”程希放下心来,人就轻松起来,笑嘻嘻地吃了块松饼,问道:“我买房子的事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你从谁那儿知道的?”

    艾凡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程希,蓝色如海洋般迷人的眼睛意外地深沉,让程希无法解读:“希希是不把我当朋友吗?这房子是你那个……邻居帮你参谋着买的吧?我这个朋友却一无所知。”

    “呃……当然把你当朋友,正好你在忙……”程希被艾凡突如其来的咄咄逼人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坐在沙发上都拘谨起来了:“舅舅和郑航都面临毕业,所以事情多了些。结果就忘了通知你。”程希也觉得这个“忘了”的理由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自己在柯蒂斯最好的异性朋友非艾同莫属,如果连他都能忘了,实在不象自己的风格。可让程希承认自己嫉妒,那不如杀了她。

    程希结结巴巴地嘟哝了几句:“而且,郑航也不只是我的邻居,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艾凡,你怎么非要跟他比什么比?”

    艾凡挑了挑眉,收了这个话题。顿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低头看着惊讶的程希:“你等我一会儿,我给你带了礼物,在车上,我去拿。”

    程希傻了。艾凡也太守礼了,到朋友的新家还记得带礼物,自己却因为嫉妒而故意没告诉他。相比之下,自己还真是……渺小呢。程希自卑了一秒,决定好好招待艾凡一顿,算是暗自赔理吧。程希走到厨房,给珍妮一阵叮嘱,听得珍妮连连点头,才放下心来,重新回到客厅。

    刚坐下,就看见艾凡从门口走了进来,让程希惊讶地话都说不出来的是,他手中竟然拿着一大束红玫瑰!

    疯了吧?这家伙不会是离市井小民太远,而不知道玫瑰的含义吧?!程希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虽然她替艾凡找了好些理由,但怎么想都不可能成立,谁让艾凡是法国人呢。世人有谁会相信法国人不懂玫瑰的花语?

    “生日快乐。”艾凡这次没有笑,面无表情地走过来,把红玫瑰往程希面前一递,然后又从背后拿出一个长方型的大盒子,同时送了上来。

    程希哆嗦了一下,甚至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接这束烫手的玫瑰。程希甚至忽略了艾凡所说的是“生日快乐”,忘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七日,自己已经十二岁了,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束玫瑰全被程希忽略了。

    程希瞪着艾凡好一会儿,艾凡也就让她瞪着,依旧面无表情,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被这样的场景弄得有些尴尬了的程希只好抽了抽嘴角,假装是在微笑,咳了一声,问道:“艾凡,你知道送女孩子红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此言一出,轮到艾凡嘴角抽搐了,白了程希一眼:“我很清楚。希希,我是在向你表白,我喜欢你,甚至我爱你。请你接受我的爱。”

    “爱……”程希第一次被这个词雷了,抖了一下才开口:“艾凡,我才十二岁,离成年还早。你这么做,是不是太早了点?”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点了点头:“我本来也想等你十六岁再这么做。但想来想去,想了两个月,我觉得还是先让你明白我的心比较好。免得你会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陷入别人的情网。”

    程希突然想起来两个月前罗伯特对自己说的话,是因为艾凡陷入了情网,才让他的技艺突飞猛进的。难道那个情网的对象竟然是自己?!

    “可我对你……”程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看了看艾凡,只见他表情越发地青了起来,是僵硬了吧?

    “不要急着拒绝,你还小,满心都是长笛,我很了解你。你一定是还从未考虑过这种事。我现在只是想请你在想恋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我。想结婚也可以,等到年纪够了,就……”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这么执着,这让程希大感意外。如他所说,自己确实现在满心都是音乐,根本没想过浪费时间到爱情这种事中去。只是,程希想到罗伯特的那番话,就算为了长笛技艺,程希刚才一味想拒绝的心突然顿了一下,也许这是一次让自己享受爱情的机会?

    艾凡……程希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自己在心里认定的对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确实都很帅。艺术家气质与贵族范儿揉杂在一起特有的气场,加上英俊的面庞,挺拔的身材。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已经有足够的魅力吸引眼球。虽然他情商不咋地,行事也有些乖张,但从外在看,他好象确实是个不错的恋爱对象?

    程希动摇了。可是,面对艾凡表白之后过于炽热的眼神,程希就觉得连空气都凝滞起来。浑身地不自在,想要接受的话,却在嘴里转了一圈,怎么也说不出口。顿了一下,程希突然看见那个典雅时尚的青灰色的补盒,眼睛一亮:“这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什么东西?”还是先换一下气氛吧,这么暧昧着,实在不是程希的长项。

    艾凡一下笑了起来,这一笑,程希忍不住怔了一秒,以前从没发现艾凡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当然,他几乎从未这样开怀地笑过。冷冰冰的表情才是他的标志。

    “是我特地写给你的一首曲子,还有我自己吹奏的版本灌的唱片,送给你。”

    “真的?!可以听听吗?”程希一下欢喜起来,这几天为了作曲费尽了心神,竟然有人为自己做了一首,这实在太及时太让人感觉……幸福?是幸福吧?这种满心的欢喜,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的弧度,这应该是剧本中所说的那种幸福吧?自己有点动心了?

    沉浸在一种奇异状态中的程希来不及分析更多,她拆开包装,拿出唱片,一边往唱机上放,一边问:“可以现在听一下吗?”太过急切的程希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因为她这个微笑而突然脸红的艾凡。

    “当然。”这才是两人熟悉的领域,艾凡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音乐响起,刚才瞬间飞起的红晕,此时才淡了。

    程希站在音箱旁边,怔怔地,一动不动。

    好棒。这才叫甜蜜,这才叫美妙,层次分明,甚至有一些浅浅的心酸在某些音符的转折处一闪而逝,让人心动,让人沉醉。与自己磕磕巴巴写出来的那些甜蜜相比,自己的瞬间变成了垃圾!

    艾凡没有打扰她。爱音乐的人都知道听音乐的好习惯。可是,珍妮来打断了程希又是欢喜又是自卑的思绪:“小姐,有你的电话,是解先生打来的。”

    “舅舅?!”程希一瞬的不喜转眼变成了眉开眼笑,转头向艾凡点了点头:“舅舅的电话,艾凡你坐会儿。”

    音乐在客厅里流动,艾凡坐在一大束红玫瑰旁边,安定地喝着咖啡。程希蹦跳着跑上楼,进了房间,接起电话:“舅舅!”

    “生日快乐,希希。舅舅不在身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记得吃饭?瘦了可是要挨打得哦……”

    一上来就是一边串的问题,引来程希咯咯的笑声。两人聊了一会儿近况,解信诚问道:“怎么这么半天才接电话?珍妮说,有客人在?谁啊?”

    “诶?是艾凡。”程希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她不习惯向解信诚隐瞒什么:“舅舅,今天艾凡给我送了一大束玫瑰,向我表白了。”

    “什么?!”一声暴喝从大洋彼岸一直震到了费城:“那小子疯了吗?你才十一,哦不,十二岁!赶紧拒绝他!赶他走!再不许理他!这小子以前看着就不正常!原来是个变态!”

    解信诚气急败坏的声音让程希笑得前仰后合:“舅舅,只是做恋爱后备军而已,他并没有要现在开始的意思,你想太远了。他只是说要先把我订下来。而且,罗伯特说,做为乐手,应该多经历一些感情……”

    程希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听见话筒里传来一阵哗啦声,程希还没问,就听见一个冷意十足的声音:“订也不许!程希,你赶紧去拒绝他!就算要订,也是我订!要经历什么感情都有我在,哪轮得到那个洋鬼子?!”

    是郑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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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烦恼
    一连串的京片子说得又急又快,象倒豆子一样,一下全涌到程希的面前。程希在听清楚之后,怔住,有一刻觉得自己好象没有听懂,郑航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迷茫地把目光移向电话旁的日历,确实是七月二十七,并不是四月一日。

    郑航又急又怒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响着,程希想了想,猛地明白过来什么,皱了皱眉:“郑航,你喝醉了吧?!我不是狗骨头,也不是玩具,我只是想谈个恋爱而已,你不必这么没风度地要抢。唔,快把电话给我舅舅,我有话还没说完呢。”

    郑航在那边被程希的这番话噎住,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恶狠狠地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程希,我明白地告诉你,这不是抢狗骨头和玩具,我在表白!你个笨蛋!”说完,“啪”的一声,电话就被挂断,程希的话筒里只余下“嘟嘟嘟”的盲音。

    程希拿着话筒愣了一会,如果忽略她突然错乱了的心跳的话,她确实是在猜测郑航那句话的含义。是男性领地欲发作?还是……?

    “希希?”身后传来艾凡疑问的声音,程希转过头去,看向艾凡。他站在门边,正一瞬不瞬地看着程希:“珍妮的饭好了,我来叫你吃饭。”说着顿了一下:“舅舅说了什么?希希你怎么脸红了?”

    脸红了?!程希一愣,转过头去,看向不远处的全身大镜,镜中的女孩身材修长,一身宽松白裙,刚才因为要见客,才随便在腰间系了一条细细的红色腰带。笔直地站着,好象一只天鹅,有种淡然又不容冒犯的气质。身形已经长大,只是脸庞眉眼还留有稚气,能让人知道眼前的少女其实还算是个孩子。

    只是,此时的这个孩子一脸绯色,应该是羞涩的表情,眼神却带着惶然。拿着电话,半天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绯色褪白,程希愣了愣,猛地把电话挂掉,发出咣的一声,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希希?”艾凡上前,扶住程希的肩。其实他心中的忐忑比之程希更重。从开始他的表白没有得到回应,到刚才程希难得一见的红晕,和之后发愣惶然的表情,艾凡情商再低,此时也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在他心头酸酸痛痛地重击了几下。但他是男人,他是奥德耶家的男人,无论如何,都要有风度的。他所以上前,扶住被她自己吓坏的程希。

    程希转回头来对着艾凡笑,不知怎么地,怎么笑怎么觉得讪讪地,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连忙过去拉上他:“没,没什么。去吃饭吧。今天算是庆祝我生日,也算是新居招待朋友,我让珍妮做的都是你爱吃的,鹅肝准备了不少,还有红酒,走走走,我都饿了呢。”

    艾凡看了程希几眼,没说什么,过去把程希没接的玫瑰找了个花瓶,自顾自插了起来。看得程希刚才才白了的小脸顿时又红了起来。

    要说,珍妮的厨艺确实不错,食材更是庄园出品,美味度有保证。只是吃的人却有些心不在焉。

    “怎么?不饿吗?还是我的表白让你恶心到吃不下?”艾凡抿了抿嘴,索性放下手中的刀叉,看向程希快被她捣成泥的鹅肝,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诶?没,没有。”程希看了眼自己盘中的鹅肝泥,尴尬地脸都快烧起来了。讪讪一笑,也学着艾凡放下无心使用的刀叉,拿起一杯自制的葡萄酒,抿了一口,才缓过劲儿来。抬起眼睛,笑眯眯地看着艾凡:“艾凡,你向我表白,是觉得爱上我了吗?”

    “废话。”艾凡冷冷一挑眉,也拿起酒杯喝了起来,意料之外地好喝,让艾凡略略舒展了眉头。

    “那,艾凡,那你应该知道什么是爱情了?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你是怎么确定爱上我的?我可还算是儿童吧?”程希眼睛亮亮的,好象在问一个与自己无关的问题似的。总还算有点良心,没说出“恋童癖”这个词。

    不过,这样子的程希艾凡却没办法拒绝,明明她这付样子就是告诉她的拒绝,可她这个傻乎乎的表情让艾凡生不起气来。艾凡深吸了口气,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才开口:“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楚。只是突然有一天……”艾

    凡看了程希一眼,只见她笑得灿烂,两颊因酒精而现出一抹微红,让她平时总带着的那一抹疏离的气质淡化了不少,很是可爱。艾凡顿了顿,才接着开口:“突然有一天,你叫我的名字。认真对我的方向提出异议。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你太可爱了,好象会发光似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那时的笑脸都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就很自然地开始想念,开始想和你在一起,想到‘永远’这个词和你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于是,我想,我应该是爱上你了。就这样。”

    “啊——”程希的感叹中有一点点失望,看着艾凡好一会儿:“是突然的吗?只因为我喊了你的名字?”

    “笨蛋!”艾凡白了程希一眼:“那些感情早就存在,我刚才说的不过是打开它的一把钥匙而已。所以,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找到那把钥匙。”艾凡说得很自信,因为他知道在程希的生活里,除了他这个适龄男友,再找不到别人了。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程希的那个“好邻居”,那家伙与程希亲密得过了头!

    “是这样吗?”程希暗自怀疑。听了艾凡的一番话,程希对爱情这个被人说滥了的词越发地不理解起来。与艾凡的说法比起来,小说中那些生死与共缠绵绯恻的爱情还更象爱情一些。艾凡的说——“想在一起”,这叫什么话?程希完全感觉不出其中的甜蜜来。叹了口气,转换话题。

    一场晚宴在没有爱情的陪衬下倒也轻松地吃完了。艾凡显然也没有打算太逼迫程希,他的表白更象是小时候看露天电影占位置,先摆个小板凳,电影没开始就先去玩。在程希看来,艾凡这样,就是在等电影开始呢。

    重新回到钢琴边坐着,程希茫然地试图想弹奏什么,结果失败了。因为这番表白没给她带来任何欢喜……哦,不,也不是没有。程希歪身倒在琴凳上,看着屋顶发呆。最少,不是艾凡给她带来的欢喜。艾凡带来的只有惊讶。

    为什么脸红?为什么会脸红?!程希屈肘用手背遮住眼睛,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不敢相信。郑航那小子……是疯了吧?!竟然说出那些话来!小狗护骨头,小孩抢玩具,是吧,是那种心情吧?可是,他、他、他最后竟然说他在表白?!他,是不是气疯了,说起胡话来了?

    竟然说艾凡是洋鬼子!程希唇边溢出一抹笑来,他在沃顿的好友可全是洋鬼子呢!他什么时候计较过这个?竟然口不择言到这种地步,真是……还说她是笨蛋,其实他才是笨蛋吧?!

    说起来,几乎算是自己把他养大的,自己虽然比他年纪小,可在心理上可是他的长辈呢。他到底在想什么?!竟然说出那种话?难道不觉得尴尬吗?太丢脸了!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给自己找了这么多理由,程希还是觉得心中烦躁,在琴凳上左翻右转,无法安宁。

    郑航从小长大的样子,做的蠢事,笑脸,郁结的表情,甚至有时候深沉过头阴暗过头的眼神,一一在程希脑海中闪过。说起来,他已经二十岁了,是个小伙子了,早两年就成年了。竟然对自己这样一个……程希放开手看了眼自己的身材,脸色一黯,到底还是个直板。程希的印象里,郑航曾经和武振邦一起开玩笑的时候说过,他喜欢前突后翘类型的美女。自己这样,和他的妄想,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说到底……他只是在护食吧?

    程希眨了眨眼睛,坐起来,一串充满着焦躁自郁情绪的旋律响起来,程希皱着眉,弹一段,记一段,没一会儿就记下了一整张谱。但让她在这种情况下去修饰润色,却完全不能够了。甚至再听到都觉得很难受。程希站起身来,正要回卧室,突然听见电话铃声,叮铃铃——

    程希愣了一下,看了看电话,在它响过第五声后,才过去接了起来,声音故作轻松:“Hello~”

    “希希,生日快乐~”

    程希一听到这个声音,立刻笑开来:“邦哥,你不是进军校了?怎么会给我打电话?”打的还是国际长途呢。

    “我放假在家呢。”武振邦的声音一贯的撒娇,这跟他军校三年级的身份完全不符:“希希怎么都不回来啊?我很想你呢。”

    “想我做的饭吧?”程希连眼睛都带着浓浓的笑意,这家伙总是这么让人感觉亲切:“没办法,最近接了一个为电影写配乐的工作,所以离不开。我也想你啊,你这小子,我也好久没见你了。有没有在军校找女朋友?”程希此时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这个问题不适合她这个十二岁少女了。

    “喂,希希!你、你都跟谁学的?这都在关心什么啊?小心我告诉解叔!”武振邦突然结巴了起来,这让程希一下燃起了八卦之神。

    程希嘿嘿笑了两声:“你不告诉我,小心我告诉武爷爷。”程希从未见过武将军,但打电话给武振邦的时候,有几次武振邦不在,就被他接到,两人聊过几句,听上去倒象是个和蔼的长辈。

    “根本什么事都没有,你要告诉什么?!”武振邦急了:“我好心祝你生日快乐,你就来给我告黑状?!”

    “好啦好啦,饶过你。”程希笑嘻嘻地与武振邦又说了会各自的情况,聊起来象以前在家一样,随意得很,没什么隔阂。这一点叫程希很开心。

    “希希你不知道吧,小叔回来就直奔解叔去了,还跑到日本去考察了一个月,准备在华东解叔现在在的那地儿办个什么方便面厂。正红火着呢。我真想去看一眼。”

    程希听到这个消息,愣了愣,难怪郑航那家伙会跟解信诚在一起。解信诚回国后,在上京呆了不足两周,刚刚把茶叶胡同的房子买下来,装修还没完成,就被分配到了安徽,和早在那边扎下根的罗新军搭班,这也是马德明老先生的手笔。现在的干部对经济建设没印象不重视,马德明觉得需要一个树立一个典型。按说,安徽不是一个特别合适的地方,但是,相对于别处,那里好安排人。于是,就走了这么一条路。郑航走商,在华夏的国情里,自然要在上面有人的地方才方便行事,选择那里也很正常。

    “那就去嘛。顺便帮我看看舅舅。他一个人在那边,我挺担心的。”程希甩了甩头,甩开关于郑航的一切信息。

    “没啥可担心的。”武振邦很随意地说出一条爆炸性的消息:“我看解叔和王姐姐好事将近了。到时,解叔有王姐姐照顾,就用不着你照顾了。”

    “什么?!”程希说不出心里什么感觉,虽然早知道王胜男与解信诚之间有情谊,但这才回去两个月,就……,太快了吧?想到从此以后,舅舅身边就跟着一个王胜男,享用他的怀抱,他的微笑,程希揉了揉不太舒服的胸口,抿了抿唇:“舅舅都没跟我说……”

    说完,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解信诚十四岁失怙,就一直想有个家,不然也不会去十万八千里接自己了。现在他终于有了一个机会成家,自己还在这里别扭个什么劲?!独占欲怎么这么强啊?!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劣根性?难道不是应该希望他活得更好吗?

    在心里这样对自己喊话喊了半天,程希理智上接受了。可是,想着那个情景,还是有些笑不出来。只能皱着眉,尽量不去想。

    “诶?”武振邦被程希有点委屈的口气吓到,连忙咳了一声,加了一句:“我只是猜测啦。再说,就算结婚了,他俩还不是要分居两地?王姐姐现在在日报社干得好好的,据说十一过后就要升官呢,不可能跟解叔去安徽啦。”

    程希顿了顿,突然问道:“郑航那小子都二十岁了,是不是也该谈个对象,到时好结婚啊?”

    “嘿,你操的什么心啊?”武振邦笑起来:“不过,这事根本不用咱操心。小叔那样的,要长相有长相,要学历有学历,要背景也背景,要钱有钱,主动贴上来的多得很,春天的蜜蜂一样,嗡嗡地,只看他怎么挑了。想结婚的话,随便指一个,不用一天就能成,你信不信?”

    “信!”程希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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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耍流氓
    挂了电话,程希懊恼地拍了下自己的头。再傻,到了这个时刻也明白了,自己对郑航的感情变质了!或者说,正在变质中。这不是爱,这还远远不是爱。程希知道,这只是蠢蠢欲动的心发神经呢。

    程希拍在自己胸口半天才吐出一口气来,就象武振邦所说,郑航那样的人,注定要当花花公子的,自己何必栽进那个泥坑?真要恋爱的话,艾凡这个纯情男生要合适得多。虽然在程希两世的观念里,艾凡实在还太小,让她没意识没胆量下口,有种老牛吃嫩草的错觉。

    “舅舅。”程希在房间里踱步良久,还是拨了过去,完全忘了现在的解信诚应该上班呢。

    解信诚顿了一下,才回应:“希希。”

    “舅舅,我惹你生气了?”程希有点慌,因为从来没有过解信诚接到自己的电话只应一句名字就无话可说的时候。

    “没,没有。你等一下。”解信诚说着,放下电话,过去把门关上,才重新拿起电话,叹了口气:“希希,舅舅没生气。只是……有点不习惯你突然长大了这个事实。想想当初你还短短的几十公分,被我抱着到处跑呢,现在竟然……竟然被人表白了!”说到这个解信诚的牙就咬了起来:“先说好,我不喜欢外国人。”

    本来听见前面解信诚的感叹,程希也有一阵暖暖的心酸,可听到最后一句,不由地翻了个白眼,怎么跟郑航一样的口气啊?外国人竟然这么受歧视,真是……程希暗想,这就是他和郑航两人之前会声严色厉的原因?努了努嘴:“舅舅,只是谈个恋爱而已,又不是结婚。你和郑航都想太多了吧?而且,艾凡你又不是不了解,很纯情的,品性也不错啊。由他来让我了解一下爱情,受伤害的可能性很低啦。”

    解信诚留学两年,自然明白程希的想法在那样的环境下很正常。但是……解信诚不能够接受,他挑了挑眉,微笑起来:“希希,你不要耍流氓。”

    “诶?!”程希被这突如其来的话完全砸懵了,瞬间脸红:“哪,哪有耍流氓这么严重啊?连手还没牵呢。”虽然之前当朋友的时候,抱抱都是经常的,更别提牵手了。可是,现在一表白,这行亲密举动立刻就有了其它的意义,昨晚送艾凡离开时,真的是连牵手都没有,只是贴了下脸而已。

    “**说过,一切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希希,你不要因为人在国外,就忘了自己是华夏人吧?”

    这是语录后遗症吗?程希看着天花板,也并没有说解信诚说的错。甚至在某些时刻,程希也认为,**的这番话再对不过了。可是自己眼下……程希转过头又看了眼摆了一钢琴的乐谱,不由就头大起来。仰起头,程希想了想,回答出这样一段,自觉很符合心意的话来。

    “其实,舅舅,这辈子我没打算结婚。”听解信诚突然深呼吸,怕他暴发,连忙加了一句:“艺术家不结婚很正常。舅舅,我选择的事业需要我付出大量心力,实在没心思经营一个家庭。再说了,亲人的话,我有舅舅就好了,我不需要更多的亲密的人了。这样的情况下,谈个恋爱应该很正常吧?”

    电话那头的解信诚听到这样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程希听着解信诚的呼吸声,不由紧张起来。解信诚毕竟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虽然受的教授与众不同,但会不会并不认可自己的想法与做法呢?程希顿了顿,正想开口,就突然听见解信诚暴出的哈哈大笑声,让程希一头雾水,一头黑线。

    “舅舅!”程希跺脚:“有什么好笑的?!我说的都是真心话。你下次再这样,我就不说了!”

    “好,好啦。我不笑了。”解信诚虽然这么说,但显然口气中还带着残余的笑意,咳了一声才说了一句:“我家希希就是不一样哈,这是打定主意要耍一辈子流氓了?”

    “……”程希握着电话,哑口无言。她虽然知道解信诚爱逗自己急,可没想到自己觉得他应该正经的时候,竟然还是这么……程希真想用“顽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这位二十七岁的舅舅,怎么就这么喜欢出人意料呢?!

    过了一会儿,解信诚终于笑够了,小心翼翼地开口:“生气了?嗯?希希,舅舅逗你玩呢。希希?”

    “没生气。”程希拿着电话过去一屁股陷进沙发里:“只是觉得舅舅没认真听我说话……”

    “不是。希希。”解信诚也认真起来:“你现在还小,有这种想法不奇怪。我不知道别的艺术家如何生活,但希希你天生就不是放荡不羁的人,何必去屈从于他人的生活模式?还是等你成长成熟之后,再来讨论这个话题吧,那时的你,再想起你今天的话,说不定一样会象我一样大笑呢。”

    “如果不呢?如果到那时我还是这么想呢?舅舅会反对吗?”程希声音低下来,解信诚的劝诫对她来说完全适用。历经两世,自认已经成熟得要坏掉了。

    解信诚把头靠在椅背上,望着有些发黄的屋顶,顿了顿,才道:“如果希希是真的开心,不是为了别的任何东西而这么做的话,舅舅不会反对。”解信诚说着,唇边的微笑滞了滞,想起刚才某人的铁青色的脸,解信诚打心底里怀疑程希的话。想着,解信诚又加了一句:“希希,你才十二岁,别那么急着长大。”

    “我知道。”程希心中一暖,点了点头:“舅舅,刚才听邦哥说,你要结婚了?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诶?结婚?”解信诚怔了怔:“其实还没定。不过……”解信诚的声音很稳定,一点也没有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改变,平铺直叙:“我这次回来,与王家见了几面。确实有这个意向。我考虑着,王胜男与你认识,互相印象也不错,她对我们的状况也比较了解。再加上当初你还救过她。如果要结婚的话,她是我的第一人选。你觉得呢?”

    程希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不什么好话来,只能又闭上,转了个弯:“那个……问过马先生了吗?他怎么说?”
“马先生?他也觉得不错。”解信诚把电话换了只手,莫名觉得刚才那只手一手的汗:“希希,你不喜欢王胜男?”

    “也……不是啦。”程希低着头,顿了顿,才道:“舅舅要结婚的话,王姐姐自然是最好的。而且,王姐姐也不小了,二十五岁了吧?我妈生我的时候才二十呢。如果你们要结婚的话,记得给我电话,我肯定要回去参加婚礼的。”

    不知道为什么,解信诚觉得这番对话干巴巴的,很别扭。突然想起回国时,郑航对自己说过的那番话,希希这是觉得自己的领地被侵占了吗?所以,才这么谨慎懂事的回答?想通这一点,再听程希毫无激情地表达恭喜时,解信诚忍不住觉得挺高兴,这小丫头,没白养。微微一笑:“希希,无论我结不结婚,你都是我最亲的人。”

    “知道啦。”被这样直白地表达亲密,程希还真有些不习惯,但心里的那抹浅淡的酸涩还是被这句话给轻飘飘地吹走了,整个人都变得舒心起来:“我也最喜欢舅舅了。”

    “对了,希希。”解信诚和程希又说了几句“你最乖”“你最可爱”之类的肉麻对话之后,解信诚猛地想起来:“我提醒你一句,希希千万不要被感情冲昏头,把庄园的事告诉别人。可不是每个人都象舅舅这样通情达理。希希,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把自己放在危险的位置。会让舅舅担心的,知道吗?”

    “知道。”程希愣了愣:“这件事我这辈子就只告诉舅舅一个人。别人我都不信。”

    “乖。”解信诚看了看时间:“你那边天晚了,去睡吧。生日快乐,希希,谈恋爱……可以,要注意距离。”顿了顿,解信诚突然笑起来:“耍流氓你是耍不过男生的,吃亏再后悔就不划算了。记得马先生的教导,利益为先,哪怕是在感情上。”

    “嗯,我被他教大的,这些东西早印在骨头里了,不会忘。”程希和解信诚在电话里又粘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挂掉。看了看钟,果然已是半夜。程希再无心情做别的事,走进卧室,趴在床上,胡思乱想,以为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会失眠的,谁料到,没一会儿竟然就睡着了,而且还睡得很香,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中自己还是个小孩子,胖乎乎的,被解信诚抱着在上京城里四处转悠。微风,光明,还有温暖的怀抱,隐隐约约长笛的声音,一切美妙地超乎想像,程希沉醉在梦中,根本不愿醒过来。直到感觉到头一痛,才不得不带着被人打断美梦的怒气地睁开眼睛。

    “谁……郑航?!”怒气很快转换成了惊讶,转头看了看天色,已是中午:“我睡了多久?你怎么来了?”想到昨晚的那一番对话,程希控制不住地脸红了红。她知道,却不愿面对这个事实,直接虎下脸来:“郑航你先出去,我要起床。”

    “你这家伙就爱装模作样。”郑航并没有出去,反而很自然地坐在了床边:“明明脸都红了,还要做出拒我千里之外的表情,希希,你就不能诚实一点?”

    “诚实一点地说,”程希从薄被中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因为完全不顺从理智的生理反应,心情有些沮丧:“郑航无论你是怎么想的,但你都应该尊重我的**吧?如果真有话对我说,不如等我收拾好,到客厅说?”

    郑航很了解程希,见她这付表情,知道再拗下去,她就真的生气了,于是站了起来,还是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不是我不尊重你的**,是你自己睡觉没关门。”说着,不看程希的脸色,笑眯眯地自顾自下楼去了。

    等程希走下来,发现郑航已经开始吃起饭来。培根蛋三明治,还有一杯牛奶,显然他把中午当成了早晨在过。

    “刚到?”程希坐在他身边,也拿了一块吃了起来。味道不象是珍妮的手艺,程希看了看,没说话。

    “到了几个小时了。见你睡得香,就跟着睡了一觉。结果,你比我这个坐飞机的人还能睡。”郑航喝完,认真地看着程希,过于执着的目光让程希很别扭,连三明治都变得无味起来。

    “你昨天向我表白了?”程希主动出击,索性三明治也不吃了,一口把奶喝掉,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懒洋洋地问。

    郑航显然没料到程希是这个表现,挑了挑眉:“嗯。那个奥德耶也表白了?我们俩哪个更让你心动?”

    程希的手指僵了僵,这人还真是自信呢,自信地让人讨厌。程希没有看他,因为看着他的黑眼圈,想到他风尘仆仆飞了一夜,就为了见到自己。这样的想法非让她心理防线崩溃不可。程希看着自己的手指:“我才十二岁,艾凡表白我觉得还可信一点。毕竟我们年纪相近,之前又一直是同学。可是你,郑航,我完全看不出你有向我表白的可能性,虽然你确实那样做了,我却只能找出你是在争食争地盘的动机。你……让我无法相信。”

    “不相信……”郑航的表情依旧似笑非笑,盯着程希的目光一瞬不瞬:“不妨碍你动心。希希,国外的女孩子十二岁恋爱很正常。你生活在这里,在这个年纪产生这样的愿望,我也很理解。不过,如果你非要谈一场恋爱滋润你的生活的话,请选择我。我比那个洋鬼子会是个更好的情人。”

    “……”程希无语地抬起头来,说到底,她是觉得失望了。郑航的到来竟然不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而是真的来争取“程希的情人”这个头衔的!不是谈感情,而是,而是在谈条件?谈交易?这让程希心里一阵地堵。

    “我比那个洋鬼子更了解你,了解你的过去,了解你的脾气,了解你的需要,而且,我还比那个臭屁的小子体贴你,爱护你……”

    郑航还在那里说个不停,程希的眉头越皱越深,终于忍不住,一抬手,止住郑航喋喋不休的嘴:“郑航,我要的是love,不是sex!请你不要再扯那些什么狗屁条件了!我要的只是两颗心的交流,心灵的整合,哪怕是互相微微一笑也觉得甜蜜的那种感情,而不是你说的那些什么了解,什么体贴!你连这个都不懂,还说什么了解我?!郑航,你别说笑话了,你还是好好去做你的花花公子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别来烦我了!”

    程希说着就把言情小说中的爱情定义拿出来用了,虽然这种过于光明的事她自己并不是太相信,但真被郑航这么没有底线地糟蹋,程希真要为爱情叫屈了。她可不是打算结婚。昨天和今晨的那点点星星异样,随着郑航的这番话顿时化做了笑料,留给了程希当做不想面对的回忆。

    “爱么?”郑航突然站起来,过来紧紧挨着程希坐下来,抬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怒气冲冲的眼睛,忽略她一直试图甩开自己手的动作,声音低沉地说:“你确定,要现在就开始体验吗?你不是一直说自己还是小孩子吗?我可是依着你年龄的智商做出的反应。现在,反而惹得你不开心。可是,我真的跟你谈爱,你确定你能明白,能回应,而不是让我一个人演独角戏?希希,你真的确定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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