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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石

[穿越重生]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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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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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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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事后很长一段时间,郑航都不愿意回忆当天的事情。从小到大,哪怕再沦落再辛苦的时候,也没象那天那么丢脸。

    当时,郑航觉得虽然自己的感情被迫暴露很尴尬,但看着程希在自己手上不能挣脱的样子,又觉得很过瘾。这丫头从小到大就充大人,训人训惯了,逮谁都能说出个一三五来。经常被她训得低头认错,或者自我反省,难得有这样反击她掌控她的机会,郑航觉得自己心里那点小暧昧一瞬间就沸腾起来了,几乎忘了眼前的小丫头才十二岁。自己之前一直想等到她十六岁再进攻的。这些想法,在眼对上眼的这一刻,郑航全忘了。

    郑航话一说完,看着程希粉润粉润的唇动了动,似要反驳说话,可爱极了,就没忍住,低下头亲了过去。之后……就发生了一系列悲剧。

    郑航亲上来的时候,程希吓了一跳。她怎么也没想到什么都没说明白呢,就一下跳到了这个层面。以前言语上逞能惯了,程希下意识地就没想过郑航会对自己如何。所以,郑航这个突如其来的吻让程希一下没反应过来。

    程希第一个念头就是:很软,还有点凉,并不讨厌。第二反应就是伸起手给了郑航一巴掌。

    “啪!”

    脆响。郑航脸上多了个漂亮的巴掌印。这一巴掌没惊着郑航,倒把程希惊得怔住。她手比脑快,其实本意从未想过要去打郑航:“那个,我……”

    程希一下心虚起来,看着那个粉红的手印,结巴了起来:“你,你不该亲我。我,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说到这里,程希抹了抹嘴,似乎想把刚才的感觉抹掉:“郑航,虽然我很想谈恋爱,但我真的没兴趣加入到你的女友花名册里去。今天、今天这次就算了。以后,你要是还当我是朋友,就好好的,象以前一样就行了,别过线!”

    “女友花名册?!”郑航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但猜也能猜到这是什么意思。被程希打了一巴掌,郑航倒不生气,毕竟是自己强吻过去的,以程希这性子,打一巴掌太正常了。而且,显然她还留手了呢,不然一巴掌非把他的牙打掉半数。郑航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地挑起眉:“谁给你说我有这种东西的?!我明明还是……”郑航一口气噎住,“处男”两字怎么都说不出口,咬了咬牙:“我还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呢!你就是第一个!我什么时候在你心目中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了?!谁跟你诬陷我的?!”

    这个问题立刻让程希语塞,打死也不能把武振邦供出来啊。程希拧拧眉:“这还要谁诬陷?!一看就看得出来啊。”

    “从哪儿看出来的?”郑航委屈不愤。

    “你长得就是一脸桃花相!”程希恼羞成怒:“你回国之后,有很多女孩子围着你转,这点没错怪你吧?”

    郑航一听,立刻笑了:“希希是在关注我吗?”见程希的眉毛一下竖了起来,知道她爱面子的臭毛病又发作了。于是直接打断她想说话的冲动,接口道:“希希,你对自己诚实一点会死吗?想谈恋爱总要找一个自己能爱上的人再谈吧?不然谈到死也没有火花,岂不是浪费时间?!你这样抗拒自己踏出你自己设定的圈圈,你什么时候能在感情上有所长进?!一直这样纵容自己的懦弱,你就永远只能是个匠师了。”

    一句话,直接打中程希的要害。这是她最害怕最害怕的事。她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攀上高峰,而不是有一天走到死胡同。程希再没了刚才恶狠狠的表情,愣了愣,看着郑航好一会儿,突然指了指自己的唇:“来,再试一下。”

    这回,轮到郑航愣了。不过,他只愣了一秒,就笑了起来。过去轻轻俯头下去,贴上去,辗转。

    辗转,辗转,还是辗转。程希开始还觉得磨磨叽叽挺享受,过了一分钟,还在磨叽,程希开始皱眉了,推开郑航,严肃地问:“之前的那个吻,是你的初吻吧?”

    “……”

    以上,就是郑航的悲剧。二十岁的初吻被十二岁的预备女友一眼看破,而且,还在女友的调教下学会法式深吻……悲剧至极!以至于后来的岁月里一直被嘲笑——也许不是嘲笑,是欢喜也有可能。可是,在郑航的心里,只要程希想到这件事在笑,那就是嘲笑。如果她想到这件事没笑,那就是在心里嘲笑。OK,事情就这样被定性了。

    学习接吻的过程不必细说。两人都气喘吁吁,心脏狂跳,谁也不敢说那只是因为感情或者只是因为**。身体的接触,在感情的发展中很重要,程希和郑航都不是卫道士,自然愿意享受这一点点乐趣。虽然还不能更深入,但拥抱与吻,已经是可以探索的了。

    交流了吻,算是间接承认了郑航的地位。

    “从今天起,郑航,你的头衔就是程希的男友了,在头衔没有卸下之前,你从身到心都要属于我程希。我也一样,属于你。同意吗?”程希脸上还没褪去刚才因为亲吻而带来的红晕,已经开始发表这种剽悍的占有式言论了。她紧紧地盯着郑航,只要他敢有一丝犹豫,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把刚才的话收回。虽然决定踏出这么下,但程希依旧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这点无法改变。

    “那你也立刻拒绝那个什么奥德耶!”郑航心跳尚未平息,第一时间想到自己不远万里跑来的原因,立刻反击。

    “当然,我对脚踏两只船没有任何兴趣。也没那精力。郑航。”程希认真地看着郑航,此时才发现,郑航果然象武振邦所说的那样,帅,很帅。高大,阳光中带着一丝邪气,是女孩子会喜欢的类型。

    程希眨了眨眼,收回花痴的心思,认真道:“郑航,我把长笛当做我的终生事业。我可能与你认为的普通女朋友不一样。我也要奋斗,我也要顾忌自己的发展成长。我可能没办法长期放弃自己陪着你,甚至,我有时候还需要你牺牲来陪伴我。但我保证,我只要在你身边,就会温柔待你,全心待你。这样的我,你真的能接受吗?你不要冲动,认真地思考一下再说。”

    郑航看着程希,这丫头从红鞭炮长成现在优雅俏皮的少女只是短短七八年时间,从开始的不设防到没办法放手,郑航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没有办法忍受程希倒在别人怀里的画面,哪怕是解信诚他都觉得很憋屈。更何况还是一个名为程希男友的陌生人?郑航只是在电话里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就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那样的结果。

    传统意义上的女友吗?郑航摇了摇头:“希希,我是那种沉浸在卿卿我我里就没个完的小男人吗?我当然选择你。我也有自己的事业要做,真要有一个天天守在身边除了照顾我就没别的事的女友,反而让我觉得束缚呢。我就喜欢这样执着的你。你要是没有了这份执着之心,就不是我心目中的程希了。希希,保持你自己,让我牵挂你,想念你,舍不下你。我也努力,让你真的爱上我,舍不得我,在事业之余时时念着我。你看,这样不是挺好吗?”

    两人互相签下对方规定的N条纪律,比如,不许和任何非直系亲属的异性说任何无关工作的话,不许与任何异性做出肢体接触三秒之上之类的古怪条件。看似很强横、蛮不讲理,可是两人心里却莫名觉得粉红泡泡冒个不停。每说出一条,对方就笑个不停,脸红红心跳跳,这种管束,其实是一种吃醋的表现吧?郑航很舒服地把程希抱在怀里,亲来亲去,喃喃地说了一些智商严重降低的傻话。程希想起解信诚的话:“女孩子耍流氓总是耍不过男孩子的。”不禁深以为然。

    当晚,郑航又急匆匆地飞了回去。在机场,郑航打破了他才说过的不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的话,用衣服遮着,亲了程希很久,直到他喘不过气来(因为程希的气实在太长,不能和这个变态比),还是不满足。用舌尖在程希的唇边描摩了半天,声音低哑地嘟哝了一句:“希希,我舍不得离开你了。”

    程希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在这句听起来充满爱意的表达之后,程希听见两个丧气的字:“可恶”。这个埋怨,让程希莫名地心情一下甜了起来。用咒骂抵抗诱惑,程希对这种程度的依恋很满足。进通道之前,郑航把程希紧紧地抱在怀里,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回来的路上,程希忍不住笑,虽然心里因为郑航的离去有微微的失落,但更多的是关于这突如其来的感情而冲出来的甜蜜。唇又红又肿,麻麻的还有点痛,显然是使用过度。这让程希略感羞涩,一直用袖子半掩着脸。

    回来之后,程希一个人在庄园里回忆那些过份缠绵的片断,谱出一段段让她自己都脸红心跳的乐章。如同圆舞曲一般轻盈的旋律,还有不断回转的主旋律,卡农一般的曲式很美妙。程希手指不受控地敲在键盘上,好象是另一个自己在说话。乐随心声,程希不只一次这样感受。而这次作曲尤其如此。

    这一次,因为交稿不再是交给教授,而是交给付钱的一方,所以,程希特别谨慎,光修改润色就足足用了两周,然后又用一周做了个简单的钢琴小样,先请罗伯特听过,罗伯特一味地称赞:“大好大好。希希,你的钢琴进境很大。要不要主修两门?”

    “诶?不用不用。”从音色上听起来,并不是程希更喜欢长笛,只是因为长笛可以随着带着。钢琴虽然程希也能随身带着,但也要不吓着人才行啊。再加上长笛跟她的时间最长,她对长笛的感情远非别的乐器所能比拟的了。听了罗伯特的这番话,程希吓得连连摆手,主修和副修的标准可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柯蒂斯的钢琴系是专门一个系,可见有多强大,她可不打算去蹚这个浑水,好好地在管乐系里混出头就不错了。

    罗伯特听完,又倒回去,重新再听了一遍。再听时,罗伯特眉头微动,按住暂停键,转头看向程希:“好久没听希希吹奏了,来,吹一段……唔……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

    程希一愣,这首曲子并不难,本来是小提琴曲,后来改编成了长笛曲也非常优美。三拍子的节奏,还有奥地利民间舞曲风格的旋律速度,都让这首曲子算不是困难的曲目。如果非说它有什么困难之处的话,那就是曲调中那种恬美又带着淡淡忧伤的感觉很难描绘。弄不好,三拍子的节奏就显得太欢快了,和曲调风格不搭,整首曲就糟蹋了。

    程希拿出长笛,闭上眼把乐谱回忆了一遍,感受了一番曲目中的那种怀念的感情,才把长笛放在唇边,吹出第一个音。

    这种节拍分明的曲子,程希忍不住踮着脚尖轻轻打着拍子,闭着眼睛,感受着音符中的忧伤。这种淡淡的忧伤是最难把握的。不象完全的悲伤,反而更容易一些。程希想着郑航离去时的情景,背影越坚定,越显得脆弱。

    啪啪啪!这罗伯特在程希落下最后一个音时,拍起了手:“希希,好,好极了。你终于突破了!在布拉格之春比赛上,如果你是这个水准,肯定不只是那个古斯塔夫奖了!不错不错,很不错啊。”

    罗伯特听得大感心爽,赞扬起来没个完。程希愣了愣,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到底哪里突破了,登时脸红了起来,讷讷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就说嘛,我的弟子怎么可能卡在这个坎上!”罗伯特哈哈大笑,拿出程希的样带:“没问题,我看,这曲子配他那破电影真可惜了呢。配《两生花》都不差什么。”

    程希囧了一下。夸人夸到这份上,简直就是骂人嘛。《两生花》的配乐可是波兰大师普瑞斯纳的大作。程希每每听得头皮都觉得炸开了的那种美,怎么可能是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能够比拟的?程希知道,罗伯特这么说,其实是一种激励。自己离那个境界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远。不过,确实如罗伯特所说,配那部肥皂爱情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过了两天,程希才和罗伯特的经济人一起约了那位导演出来,把乐谱与小样带递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那位导演听完样带,立刻收起了轻蔑懒散的表情,激动起来。握住程希的手,一个劲儿地赞美,简直和罗伯特差不多的赞美水平,让程希尴尬不已。不过,因为实力得到尊敬,程希很得意,当晚就打电话回去,向郑航和解信诚大肆显摆,并说,如果可以出原声带的话,一定寄回去让他们一起分享。

    事情并没有完。因为写出配乐只是一个开始。还要开始为配乐找乐队,录音。这是程希第一次正式录音。以前的音乐会与比赛虽然都有录音,但从没有真地录成磁带发行过。这次,却是有了商业价值的可能。程希一下就精神振奋起来。来吧,所有的挑战都来吧!</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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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刽子手
    给解信诚和郑航打完报喜电话之后,程希挂上话筒时还是一脸笑意。转头看见自己写的乐谱,程希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伸手拿起话筒,拨起另一组滥熟于心的号码。

    “你好,奥德耶宅。”对方是个嗲嗲的年轻女声,让程希愣住。她打的可是艾凡自己房间的电话,并不是他家楼下客厅的电话。而且,奥德耶太太的声音可完全不是这样的。

    “你好,我找艾凡。”程希虽然心中有些奇怪,但还是把话说了出去。之前因为灵感泉涌,两周来,全身心耗在钢琴边上,别说艾凡,连解信诚和郑航都没空搭理。拿到合约之后才想起来,应该把事情对艾凡说清楚,她可不是那种爱搞暧昧的人。更何况,她还是很喜欢艾凡这个朋友,为了这种事失去他的友谊可太不值当。

    听见这个女声的时候,程希有一秒比较卑劣地松了口气。虽然不存在什么负心不负心的,但之前自己确实有把艾凡当□情实验品的想法,现在想来,实在是自私了点。如果,艾凡愿意让一个年轻女孩子进入他的私人空间,说明,她在他的心中还是占有很大地位的。为此,已经成为别人女友的程希,偷偷吁了口气。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的。

    “哦~艾凡啊~”女声突然变得犹豫起来:“你是哪位?和艾凡什么关系?找艾凡什么事?”

    听了这咄咄逼人的问话,程希突然对刚才的想法产生了一丝动摇。这样有失仪态地盘问男友朋友底细的做法……已经不是情商的问题,而是教养的问题了。艾凡那样对礼仪吹毛求疵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女性朋友?程希皱皱眉:“你好,我找艾凡,请问他在吗?”程希才懒得理会这种自以为是户警的人呢,口气跟着也冷淡下来。

    “喂,我问你话呢!”女声显然被程希的态度惹怒了。

    程希看了看话筒直接挂了电话,和这种人浪费时间不是程希的习惯。程希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电话簿,翻了翻,找到艾凡新签的经纪人的电话,打过去:“威廉先生,你好,我是艾凡的同学程希,请问,你知道艾凡在哪里吗?我找他有点事。”

    马可·威廉做为艾凡的经纪人,对这位程希可是久仰大名,甚至他在艾凡的钱包里也不只一次见过这个小姑娘和艾凡的合影。私底下也偷偷了解过自家乐手放在心上的这位小姑娘的来历。在马可心里,这位程希可不是艾凡的同学这样简单。甚至于,马可还在想,等有机会,可不可以把这个程希也签在手下。

    她虽然没有艾凡的音乐世家的背景,可是,她可是师从话题性超强的长笛大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而且进柯蒂斯还是里希德霍芬的绯闻女友斯泰莎·玛汀写的推荐信。她自己也实力不俗,长得也可爱,最近听说,里希德霍芬还帮她拉了个作曲的小活。可见是个多面手呢。至于乐手谈恋爱这种事,马可可是不管的。古典乐手又不是流行歌手,这方面没什么限制。甚至闹点绯闻还有利于宣传呢。金童玉女不是更有噱头?只要她再获个大奖,打出名声来,到时,如果她在自己手下……

    想着,马可立刻热情起来:“哦,程小姐啊,你好你好。叫我马可就可以了。艾凡今天在家,他最近有一个与歌手合作的案子在做。程小姐,你找艾凡有什么事?不知道我能不能帮上忙?有什么需要尽管说,马可一定帮忙的。”

    程希被马可的热情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纳闷,但还是笑呵呵地回道:“多谢马可。没什么麻烦事。你能帮我联系到艾凡吗?我刚才打到他家,没联系到他。可以吗?”

    没联系到?这词说得真是朦胧。马可在电话的另一边也纳闷了一下,虽说只带了艾凡两个多月,但马可也知道,艾凡比起其它的艺术家来说,虽然表面冷
漠了一些,骨子里是个很乖的乐手,给再多的工作都是会努力完成的,怎么可能联系不到?

    “啊……当然当然。我这就帮你联系。一会儿联系上了让他给你电话,怎么样?”

    “那就麻烦你了,马可先生,多谢。”虽然叫的是名字,可还是加了个先生,听上去有点古怪。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才挂了电话。程希笑了笑,艾凡那样别扭的个性遇着这么个热情的经纪人,算是好事吧?而且,从签了经纪约,艾凡的工作就没停过,看来这个马可也是个经纪能力很强的人,真是不错。

    程希从庄园里端出一杯奶来,才喝了两口,就听见电话铃响:“我是程希,哪位?”想也是艾凡,但程希一向谨慎,万一遇着某位爱吃醋的男友,听见艾凡的名字,非又从国内飞过来不可。

    “希希,是我。你刚才找我?”艾凡显然心情很坏,虽然已经尽力温柔,但僵硬的口气还是告诉了程希这个事实。

    “嗯。刚才给你打电话被拦截了。”程希小心眼地告状:“你的新女友吗?”

    “当然不是!”艾凡彻底怒了:“就是合作的一个歌手,不知道发什么疯,刚才还泼我一身果汁!又趁我去换衣服跑到我房间接我电话!可恶!一定要换了她!再也不跟她合作了!”

    ……还真是很恶劣呢。虽然程希不否定一见钟情,但总要有点策略吧?这手段完全是刁蛮的小孩子嘛。可惜,艾凡需要的也许是御姐形的女生?

    “艾凡,你什么时候有空吗?我们见个面吧?学院外的咖啡厅怎么样?”程希听艾凡一个劲儿地碎碎念,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能把艾凡得罪得这么透的,这女歌手也算是有另一种能力吧?

    艾凡沉默了一秒,才应道:“现在就有空。”艾凡的声音低沉下来:“为什么约这么正式?希希有什么事?”按说,两人见面,约在各自的家就是了,根本不需要再跑到什么咖啡馆去。除非是……有事不适合在各自的家里谈。

    “艾凡。”程希对艾凡的敏感有些惊讶:“有两件事,其中之一确实是关于上次你来对我说的话。但,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对你说吗?”

    电话里一阵安静,安静到程希调整良好的呼吸都变得有些僵硬起来,这才听见艾凡的声音幽幽地传来:“好,我们咖啡馆见。”

    挂了电话,程希感觉手指很冷,不由抱在怀里暖了暖,连手中的热牛奶也变得毫无温度起来。原来拒绝一个人并不象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艾凡这么简单的一个“好”字,就让程希半天喘不过气来。说不上愧疚,只是感受到了艾凡的低落之后,程希也没办法开心得起来。

    程希走到咖啡馆时,隔着玻璃就看见艾凡面无表情地坐在窗边,正凝视着她。那目光……以前她读不懂,现在读懂了却宁愿读不懂。心里莫名地揪了揪,程希也走过去,隔着玻璃与他对视。阳光下,两个人一个屋里,一个屋外,都没有说话,对视良久,直到有一个侍应生走过来,对着艾凡说了句什么,艾凡才机械地转过头去,看向侍应生。笑盈盈的侍应生被艾凡过于冰冷的目光给吓到,笑容生生地僵在脸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一杯曼特宁。”程希走进来,解脱了不知所措的侍应生。本来,以程希的口味,她是爱喝卡布奇诺的,只是,现在的心情,还是用苦和酸来沉淀一下比较合适。

    两人面对面坐着,艾凡让程希意外地穿了一身黑,更显得他苍白削瘦,如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般英俊,少了平时的那种王子气质,沉静又阴郁。他一直没说话,程希突然也不知该如何开口。过了一会儿,咖啡端了上来,让程希稍稍喘了口气。

    端起曼特宁,啜了一口,不由眉头就皱了起来。自己果然还是吃不得苦。于是又放下。还没来得及放稳,就见艾凡伸过手来,拿起程希的曼特宁站了起来。程希愣愣地看着艾凡拿着曼特宁走向服务台,不知说了句什么,就见他走进柜台里面,一阵操作,往曼特宁里又是加奶又是加糖,最后甚至还加了个撮肉桂粉,这完全就是程希的喜好。

    程希怔住,心里涌出的不知是什么滋味,酸酸涩涩地,反正极不好受。到艾凡把变种了的曼特宁重新端到程希面前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突然明白那句“最难消受美人恩”的句子了,如果不用轻佻的眼光看它,它就完完全全地表现出了程希现在的心情。太过体贴,太过温柔,让她如何把拒绝的话说出口?

    “喝吧。”艾凡口气冷淡:“希希无论什么样的心情,也不应该为难自己的口舌的。”

    程希喝了一口,果然很幼滑醇美。程希眨了眨眼睛,垂下眼帘,把眼中的酸意眨去,才抬起眼来看着艾凡:“艾凡,我恋爱了。”

    艾凡没有看她,盯着自己手中的咖啡,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应道:“你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

    虽然说了很多次,不是邻居,可是艾凡显然没有改称呼的想法。就象郑航叫他洋鬼子一样,程希识趣地没有反驳。点了点头,努了努嘴,想说什么,却觉得自己这个位置说什么都不合适。解释?祝福?请求原谅?在失意者的耳朵里怎么听都象是变种的炫耀。程希顿了顿,索性不再开口,低头喝咖啡。

    程希喝得很慢,但也有喝完的一刻。一直的沉默让程希更觉痛苦。心里象堵了块千斤大石,要不是事实是她在拒绝,她真的想哭出来,发泄一场。可她也知道,她要这个时候真的哭出来,就太无赖了,抢了别人的戏码,还要让人来安慰自己。这种事,程希做不出来,只能忍着。

    眼见程希就要撑不住了,艾凡突然开口:“你这刽子手,你扼杀了我的初恋。”

    冷冰冰的口气说出一句囧话,程希一下觉得刚才压在心头的大石头变轻了许多,抬眼看向艾凡,只见他依旧是面无表情,皱着眉。他见程希看他,直接还了个白眼过去:“你不是还有一件事?一块说了吧。”

    这……就算揭过去了?程希茫然。傻愣了一会儿,才连忙从包里拿出乐谱:“我最近在给一个爱情电影写配乐。其中写了一段轻快中带着忧伤的小调,觉得特别适合法语歌词。所以就想到了你。请你帮我填填词,怎么样?”

    虽然跟艾凡同学这么久,法语程希也会说一点,日常对话没什么大问题,但读写完全不行。

    “哦?你写的?”艾凡一下来了兴趣,接过乐谱,读了起来,没一会儿就抬起眼来:“适合女孩子唱。”

    “是。很简单的感情。初恋的感觉。虽然忧伤,但不乏甜美。男声唱的话,有点幼稚了。”程希对自己很了解。

    “带笔了吗?”艾凡伸出手。

    “诶?现在就开始吗?”程希吃了一惊,立刻从包里拿出笔来递了过去。

    艾凡象默写一样,头都不抬,刷刷地就这么顺着写了下去。这速度让程希大吃一惊,连忙凑过去,想看看艾凡写些什么。但看见之后才想起来,自己看不懂法语……

    “好了。”艾凡写完,又看了一遍,随手改了几处,就交给程希。

    “好了?!”不到五分钟?!这速度……让程希实在难以相信。明知道艾凡的个性绝对不会敷衍自己的,可程希还是张大了嘴,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艾凡。

    艾凡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就这样吧。我需要时间缓和心情。再见,希希。”说着,一身黑衣的少年就利落地转身离去,没有回头。

    后来,程希请教了五重奏里的法国少女,才知道艾凡写了什么。

    他说:

    你是个刽子手,

    你杀了我的爱情。

    你是个刽子手,

    你杀了我的梦想。

    你是个刽子手,

    笑容是你的武器,

    甜蜜是你的伪装

    ……

    你是个刽子手,

    我永远无法忘却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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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程希看到这样的歌词,抿了抿唇,终是没说什么。没有得到回应的初恋的感情,终会过去,成为一段美好回忆。程希对这个有经验,还是不多做纠缠的好。于是,没有再给艾凡打电话,全身心地投入到配乐录制的工作中去了。

    电影一个月后就要上映,而罗伯特又在这个时间上和费城交响乐团一起参加巡演去了,没个小半年回不来。于是,负责任的罗伯特直接把程希的事交给了他的经纪人。程希对于要赶进度也有点挠头,如果是开学期间还好说,找人很方便,随便在教室贴张告示就能招到一群天才。哪象现在,放假期间,很多学生不在,演出的演出,回家的回家。不上课的话,就算留在学校的也都扎在琴房或公寓里,根本看不见人。无奈之下,程希只能找上系主任,请她帮忙。

    管乐系的系主任是个看上去病秧秧的小老太太,不过,对学生的事还是很上心的。见自己系里只有十二岁的程希有这个机会也很高兴,直接就张罗了起来。找钢琴手,找小提琴手,找大提琴手,管乐就由程希的五重奏团包圆了。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录了几次,也不愧是柯蒂斯,水准在那儿摆着呢,基本不需要多说什么,无论音准还是感情都非常到位。几乎次次都是把要求说清楚了就能一次过,一周的时间,大部分配乐就录制完成了。

    唯一有些为难的是声乐部分。那首表达初恋情怀的法语歌,声乐系的女生唱起来太……圆润过头了,少了几分随意的甜美。程希皱眉,最后无奈还是找上了罗伯特留给她的经纪人。经纪公司找人总是容易得多。唯一郁闷的是,出道了的歌手,费用比学生贵得多。虽然程希并不缺钱,但让她往外掏钱,她还是会心痛的。

    “甜美的小女生?法语歌?”罗伯特的经纪人看着虽然油滑,却是老行家,只这么一句话,不过十分钟,就给了一系列名单过来。程希看了一遍,直接挑了个价格最便宜的。倒不是她的水平差,只是她还没有正式出道而已。这时候的便宜不占,更待何时?

    只是程希没想到,她的这个选择捧红了一个歌手。当时她只顾着一个劲儿地对这位魁北克来的姑娘较音,喊停喊得嗓子都哑了。开始还客客气气,到后来,程希完全笑不出来了。半夜回到家倒在床上的时候,只觉得身体都累得完全没知觉了。临睡前还感叹:花钱少果然干活就要多,上帝从来都是公平的。

    如此忙忙碌碌,总算结果很完美,赶上了后期制作。开学的时候,电影上档,导演很客气地给程希送了一打电影票。

    程希兴冲冲地和五重奏少女们约着一起,怀着满心期盼去看了首场。开场前的黑暗里,程希觉得周围的人都能听见她控制不住的心跳声。不过,等她转过头看身边的少女们时,她就知道,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感受。少女们手中的爆米花全是拿来看的,个个正襟危坐,呼吸急促,紧张得不行。

    等电影开始,第一个音符出现的时候,五个少女都摒住了呼吸。可是,越到后面五位少女越笑不出来。配乐是熟悉的配乐,歌声是熟悉的歌声,可怎么配在这么一出俗套的爱情剧里就完全显不出她们当初想要的意境呢?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们当初还为了各个细节那么较真,又是何苦呢?

    电影散场的时候,因为是喜剧,所有观众都是面带微笑地离场,只有五位少女,表情僵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特别是程希,她心里甚至还存了一丝内疚。毕竟事情是她发起的,当初和各位少女们一起讨论时也是她充满了煽动性的语言,让她们拿了那么一点钱就拿出了超水平。现在……

    “程,别这付表情。”法国号的小胖妞过来拍了拍程希的肩:“这片其实也还可以,没那么糟。”

    可不是吗?这片确实没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一般爱情喜剧的标准。不然不至于其余观众都笑着离场。只是,这是她们参与的第一部电影,充满梦想地参与的第一部电影。当梦想变成了幻想,现实与梦想差矩太大时,心理的失落感结果可想而知。

    “嗯,我知道。”程希笑得和其余四人一样勉强:“就是……没想像中好,有点吃惊罢了。”

    “就是。”单簧管也点了点头,口气低落:“特别是我独奏那段,怎么能用在男女主角吃饭的餐馆当背景乐呢?那明明是代表着彷徨无助的心情,配着黑夜路灯烟圈什么的才对嘛。真是,这个导演太……”

    “是啊,还有那段,男女主角在海边,他们竟然用的是最温柔的钢琴那段!可他们明明是在吵架!真是……”

    一抱怨起来,五个女生就说个没完了。站在电影院外面,把爆米花吃完,汽水喝完,本来还说庆祝成功一起聚餐的,现在都觉得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匆匆地挥手告别,各回各家。

    工作的成就感很重要。一旦被打击之后,程希好长一段时间都提不起精神来。练琴没精神,倒饬庄园没精神,甚至写了两首曲子也懒得修饰,随意地丢在一边,再也没有了当初兴奋地找人看,等待夸奖,卖出去的动力。打心眼里,程希还是觉得那部电影糟蹋了她最美好的记忆。那可是她最初的感情,最真实的感情,最认真的感情,结果……程希心里始终觉得堵得慌,又发泄不出来。谁叫她是拿了钱的呢?连发泄的理由都没有。本来电影如何,与她这个配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上辈子也有过类似因为合作伙伴的不谐调而导致工作失利的经验,可是与现在这种郁结散不去的感觉相差甚远。做艺术的人,特别是象程希这样的新手,把每一部作品当作是自己的孩子,感情太深,期望太大,可世上哪有什么完美呢?特别这还是第一个孩子,程希想不通,不开心,偶尔反省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情有可原。

    郑航每月一次地来费城视察公司兼安抚女友,见她这样,又是好笑又是好玩,安慰几句不行,就直接上手上嘴,逗弄她,安慰她,实在没办法就拿出银行存单让她数上的面的0,花招用遍,让她沉浸在两人世界的甜蜜缠绵里,无暇顾忌其它,才算好一些。

    费城进入了深秋,罗伯特回来了,程希才心情好了起来。

    “教授,谢谢。”程希拿着罗伯特给她的各个演出的音像资料,笑得眼睛都合不上了。对于艺术家来说,了解艺界近况是很重要的一门课。而且,罗伯特的这次重出江湖,引来了大片赞誉,媒体的文章看多了,程希也很想听听他的变化呢。

    “希希,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看来过得不错嘛。”

    罗伯特笑眯眯的,程希看不出他到底是在讽刺还是真心夸奖,一时间,只好咽了下口水:“还行吧,过完圣诞的比赛我都准备好了,应该没什么问题。”赶紧说好消息。

    “嗯,我也相信你没问题。等比赛完,如果机遇不错,你应该就能登上大舞台了。”相比与别的除了技艺万事不管的教授来,罗伯特对程希算得上非常悉心地照顾了。简单有把程希当自家孩子一样看待的倾向,程希感受得到,自然也铭记在心。

    “我会努力的,绝不给教授丢脸。”程希连连点头:“教授到我家吃饭吧。珍妮又学了几手新菜式,墨西哥风味,你一定喜欢。”罗伯特大病一场之后,胖也是虚胖,程希就记得没事就请他回家吃饭,多吃吃庄园菜,别的没什么,但提高免疫力却是实打实的作用。自己长了这么大,还没生地病呢。解信诚的腿更是,如果不拨开裤腿几乎看不出什么毛病了,郑航和武振邦也是长得比一般人壮实。程希一直觉得这都是庄园食品的原因。

    “好,一会儿就去吧。我把鲍伯叫上一起吧,他有好消息告诉你。”自从程希搬了新家离罗伯特的公寓特别近之后,罗伯特被程希窜掇着经常去蹭饭。开始还不好意思,去就带着礼物,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熟悉起来,就没了这份羞耻心了。尤其是,自家弟子还总记得他爱吃辣,经常让珍妮学各式辣菜,墨西哥菜是罗伯特的最爱了。

    程希一点都没意识到,只要是她认可的人,她就开始拿美食侵略,直把所有人都调教成吃货,她心理上似乎才能得到满足一样。连查理和莎拉都被她这样冲击过,只不过离得远,再加上远航现在发展步伐大,他俩都忙到不行,只在周末过来吃一吃,象罗伯特这样的,简直就被程希培训成家人了。

    可能是几个月没回来检查程希的功课,这节课上的时间特别长,完全超出了付费时间。不过,师生两个谁都没计较。罗伯特听了程希的演奏,直点头,最后给了个结论:“不错,算是初窥门径了。”

    这句话,程希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沮丧。没想到进境到现在,在罗伯特眼里只是“初窥门径”而已。看来,没有庄园的自己,上辈子与音乐无缘,是完全正常的事。

    这份古怪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晚餐时。珍妮本来以为给一个小姑娘当厨子兼管家是轻松的事,没想到,这小姑娘的客人那么多,还都那么大牌。她与程希现在的心情相仿,又是觉得兴奋,又是觉得有些为自己当初想找轻闲的心委屈。不过,珍妮还是很尽职的,再说,厨艺是她的爱好。程希拿来的食材又特别新鲜,每次看到客人吃得一脸幸福样,她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晚餐是墨西哥菜,口味浓厚,为了迎合罗伯特,辣椒放得很多,罗伯特一见就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吃得很开心,头都不抬。但经纪人鲍伯却对着红红的主食直发怵,程希见鲍伯没怎么动叉,立刻明白过来,直接让珍妮考了份不加辣椒的牛排来,才让鲍伯喜笑颜开。为此,鲍伯也给程希说了个好消息。

    “那部电影票房虽然一般,但是音乐原声带卖得不错,尤其是那首《刽子手》,上了排行榜呢。公司说,你要是同意想把这首歌收到波娅的第一张专辑里。你的版税明细明天我给你拿来。”

    波娅就是那个魁北克女孩,对于流行歌手来说,她的歌唱水平其实过得去,主要是长得甜美,声音也甜美,很有市场。但对于程希这双挑剔耳朵的人来说,她算是折磨程希的一个标志性人物,给她录音的那段时间,程希可是记得当时的痛苦情景。当然,波娅也一样会觉得程希这个小姑娘是个恶魔。两人互相不想再见,也是正常。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眼睛一亮,这算是被听众肯定了!压抑了几个月的心一下就有活力了起来。连连点头:“好消息,大好消息。鲍伯,你还想吃什么,说,家里的食物储备多着呢。”程希此时完全无视了珍妮在一旁听到这话之后郁闷的表情。

    欢喜的心情需要有人分享,于是,五重奏少女们刚吃过晚饭就被程希一个一个用电话通告了一遍,一时间,连管乐系的主任都知道了他们这个原声带销量不错的消息。

    给艾凡拿版税过去的时候,马可也在。马可一听到这个消息比艾凡还乐,看着原声带的词作者上写着艾凡·奥德耶的名字,他就一个劲儿地笑——又有宣传点了。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个经纪人?”马可笑完了不忘自己的本职:“以后再有这样的活,程你就不用自己来回折腾了,有人帮你接活,有人帮你谈价,有人帮你收款,什么杂事都有人帮你做,怎么样?”

    程希愣了一下,她还真是还没想过自己此时应该拥有一个经纪人呢。她自己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商业价值远远不需招一个经纪人的那么高。

    “你想走流行圈?”艾凡在一边皱眉。

    “诶?没有。我还准备过完圣诞参加比赛呢。”程希看了眼艾凡:“你是觉得我走偏方向了吗?”

    “没,作曲是好事。”艾凡喝了口咖啡:“只不过,没有得到古典圈的认可就走流行圈的话,很难走回头路,我只是提醒你一罢了。”

    “我知道。”程希点点头:“里希德霍芬教授也不会允许我走岔的。放心吧,艾凡。”

    “哼,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艾凡眼皮都不抬。他最近出了一张与歌手合作的艺术歌曲专辑,据说卖得也很好。马可就是拼足了劲儿要把他打造成古典王子,看起来很成功。他说出这番话,可能也是他最近在反省的事,是不是走得太偏流行了。再走下去,再想与十大交响乐团合作就会成为障碍了。

    其实,程希一直觉得流行与古典结合还能带来更多的听众,才能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这在后世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现在,才八三年,提出这个观念还有些早。程希不着急,她对商业价值的兴趣也不大,但被人肯定总是欢喜的。看着艾凡犹豫,程希想说什么,终还是没开口。因为她不敢保证,艾凡走那条路不会后悔。反正他也不缺钱,在古典圈努力争上游,也没什么不好。有背景,走哪儿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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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国
    “希希,过年你有什么打算?”解信诚趁着中午给程希打电话,声音温柔,完全不顾旁边支着耳朵听着的郑航。

    “舅舅,我可能没办法回去过年了,顶多过个圣诞。过年期间我要比赛。”说到这个程希自然而然地就撅起嘴撒娇:“真是的,舅舅,我好想你呢。”

    “我也想希希。”解信诚笑得灿烂,也许神色间还有点得意,主要是给某个一脸便意的男性友人看:“那就圣诞回来呗。我正好回上京过元旦。”

    郑航一听,耳朵就竖了起来,凑过来,却被解信诚推到了一边。

    “真的?!那我回去。还住茶叶胡同吧?”程希也好久没回家了,一听到可以回去,眼睛都亮了。在费城再怎么习惯,还是觉得没个说汉语的人在身边,时不时会觉得寂寞。

    “嗯,上次让小航都给装修好了。我们回去还住那儿。”解信诚听见程希这样说,觉得她还是把茶叶胡同当家,心里也是一阵暖,声音更温柔了两分:“希希什么时候回来,我去接你。”

    “一会儿我打电话订票,订了票我再给你说。”

    “好。”解信诚顿了顿:“希希,既然你回来一起过元旦,我就想着不如趁这个机会把婚事办了,你看行吗?”

    程希一听,愣了愣,听见解信诚在那边沉默,连忙点头:“好啊,好啊,到时正好可以和王教授,王奶奶他们一起热闹热闹。准备在哪儿办酒?”

    “你说。”解信诚笑眯眯的,心里叹了口气。怎么人生就过得这么快呢?转眼自己就老了的感觉。

    “其实有庄园在,在家里办酒再好不过了。可是很麻烦。回去几天,我也不想那么累,不然都没精力和舅舅好好说说话了……”程希絮絮叨叨地嘟哝:“不如就全聚德吧?怎么样?马先生最爱吃那儿的鸭子,林老师林奶奶爱喝那儿的鸭舌,再加上我算了算,要请的人还挺多的,包下来,办个十几桌差不多,反正我有钱,也算不上你F败。”

    “好啊,等你这个大款回来给舅舅办婚礼。”解信诚微微垂下了眼帘,唇边还带有微笑。只是这一瞬,突然有了种沉默的气质,郑航在一旁完全没了刚才的皮劲,看了眼解信诚,没有说话,头转向窗外,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沙发,再也不出声了。

    “嗯嗯嗯。”程希想了想:“舅舅,你长个了吗?”

    解信诚一愣:“没有吧,不过长胖了点,怎么?”

    “我想给舅舅和王姐姐带套结婚礼服,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中式的?西式的?唔……算了,跟你说没用,我就中式西式都带着,就算西式的不方便穿出去,也可以拿来照相啊,是不是?舅舅,把王姐姐的身高三围告诉我吧。”

    “喂!我哪儿知道那些?!”解信诚难得地脸红了一下:“别闹得太过!”

    “知道,知道啦。”程希笑嘻嘻的,此时,心里想了许多关于婚礼的细节,才算真正接受了解信诚终于会有另外一个亲密的人在身边的事实。虽然,程希不愿去深入地去想更多他们之后的生活片断,但这样的心态,程希已经觉得很满足。

    后来,打电话去王家,王胜男对于婚事比解信诚要真诚得多,说起这件事,害羞得声音都低细了起来,让程希狠狠地嘲笑了一番。虽然程希比王胜男小得多,但也许是那次揍强J男的时候表现得太彪悍的原因,王胜男在程希面前总显得很弱小,从不在她面前显示长辈辈份,经常被程希逗得脸红,也不生气。这样的关系,倒让程希心底里觉得舒服多了。她可是很害怕多出一个摆架子的舅妈来。

    不过,虽然程希在电话里让王胜男害羞尴尬,但给他们带结婚礼服的事,却是一点没敷衍。特地跑了趟纽约,请艾凡这位专家做的介绍,狠狠地花了一笔钱,订做了一套西式婚纱。中式的唐装婚服,是去纽约唐人街订做的,用料很扎实,很有质感。盘扣,云纹美丽极了。连程希看了都想像着以后自己结婚的时候也要来这么一套。

    不知是不是这代表着真正长大的开始,弄好这一切之后,回费城的路上,程希睽违了八年多的大姨妈再次来临。就算是庄园里也完全没准备的程希不得不贪污了飞机上的大把卫生纸,非常狼狈地回到了费城。

    有大姨妈的时候,程希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总要为它的存在让自己不舒服不方便的那几天,时不时会抱怨几句,恨不得下辈子托生成男性,就不必再每个月为这种事苦恼。可真等到下一辈子,与它再遇时,心情却并不是想像中那么糟糕,甚至有点喜悦,有份感叹,有种想要哭的复杂心情。

    为此,程希谱了首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起名《重逢》。之所以写成小提琴协奏曲,也是觉得再没有比小提琴的音乐更适合表现这种纠结复杂的心情了。程希特别中意其中的第二乐章,短歌,行板,那种沉思气质的旋律,完全是灵光一现,就算是让程希再想一段,都没办法实现。

    只是,等罗伯特看到这首《重逢》时,却古怪地看了程希一眼。

    “有……什么问题吗?”被罗伯特看得全没了自信的程希,不由问话都心虚起来。

    罗伯特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希希,也许你进作曲系更有前途。”

    程希一听,一头黑线:“教授,我知道你想夸我,但不用这么单调的夸张手法吧?上次学钢琴,你就说让我转钢琴系。这回不过是作了两首曲,你就说让我转作曲系……柯蒂斯没有那么不值钱地任我挑吧?我可是知道作曲系那些同学都过的什么日子,拿出过多少作品了。”

    罗伯特一下笑了起来,拍拍程希的脑袋:“跟他们比什么?你才多大?”

    程希也跟着笑了一下:“音乐界还有年纪小这么一说吗?莫扎特六岁就开始做交响乐和歌剧了呢,我这算啥啊?完全是不上档次的业余创作水平。教授,我知道自己,我喜欢长笛。”

    “跟莫扎特比……希希你真是志向高远。”罗伯特眯着眼睛笑,不等程希摆出哭丧的表情,就摆了摆手中的乐谱:“改成长笛谱,过两天拿过来。”

    “诶?”程希一愣,有些不解地看着罗伯特。

    “最近打算出张新曲专辑。我决定把它收进去。”罗伯特完全不顾程希变色的表情,一脸随意地拿过一支笔,在乐谱上划着,划了半天,递过来:“这几段,要稍稍修一下,你现在这样的表现手法太土了,要有点跳跃。”

    土……程希接过乐谱一看,读着读着,脸色立刻变得红了起来,不改不知道,被罗伯特这么一改,才发现自己的表现手法果然是太狗血,太条条框框了。

    这事,直到程希回去,才反应过来,自己遇着了一件什么样的机遇!竟然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要吹奏自己这个新手中的新手的曲子!!天哪!简直要疯了!程希后知后觉地在家里蹦了起来,吓了珍妮一跳。

    程希此时完全忘了,自己这首曲子的来源是如何诡异的一种心情。当然,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会说出去。真实,总是这么残酷。

    又按要求修改了几次,完全通过之后,正好是圣诞节前。没管罗伯特这几日练曲练得脾气暴躁的罗伯特,程希直接包裹款款地回家了。

    来接程希的不只有解信诚,还有她的乖乖男友郑航。只是,程希一看到解信诚就把郑航忘了,直接扑到解信诚的怀里,一个劲地用头在他的胸口揉来揉去:“舅舅,好想你。”

    “舅舅也想希希。让我看看,希希好象又长高了。希希,你怎么尽长个子不长肉?”解信诚也忽略了一起来的郑航。郑航只能咬着牙,铁青着脸,站在一边气哼哼地,也不说话。真要过来拆散这舅甥俩,恐怕这个假期都过不好。他也只能忍着了。

    “真的?我一直希望自己再长高点呢,最少长到一七五,才满足!”程希笑嘻嘻地把自己在解信诚跟前比了比:“还早呢。不过,舅舅确实长胖了点,在安徽吃得好吗?”

    “没你在的时候吃得好。”解信诚拉着程希往车边走:“希希回家给我做顿饭吧,特别馋希希的手艺。”

    “我也要。”郑航终于找到插嘴的地方了,非常自觉地过去坐在司机的位置上,转头对着程希说了一句。

    “呀,郑航!少不了你的!”程希心情好,站起来,凑过去,亲了郑航一下:“一个月没见,没什么变化嘛。”

    这一亲,郑航乐了,一下笑开来,手上拉,脚下踩,车稳稳当当地就开了出去:“一个月能有什么变化?”

    解信诚看着两人的相处,表情很微妙。转头看了看程希,头发长长了不少,虽然还有刘海,但已经不是当初的蘑菇样了:“希希,你得有点心理准备。”

    “什么?”程希一愣。

    “文工团那边知道你回来,人心浮动。”

    “什么意思?我跟文工团的人都不熟的啊。要是演出的话,就这几天,应该没时间的。一般这种事不是有林老师应付吗?我要做什么准备?”其实在程希看来,演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回来的时间太短了,要是再演出的话,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是演出。”解信诚握着程希的手,由着程希靠在自己肩上,不知是不是很舒服,口气也悠悠懒懒起来:“就是好多人想留学,你这不是一个成功案例吗?想找你这个门道的人不少。连林叔都抗不住了。那几个领导还要找你做个典型,好好宣传一下什么的。”

    “啊?”程希一听,心里直腻歪:“留学这种事,找我有什么用?得他们的能力过关,难道我还能给他们走后门不成?那可是柯蒂斯,不是文工团。”

    郑航在前面嘿地笑了一声:“他们可不就是指望你给走个后门吗?国内上音乐学院走后门的还少吗?在他们在眼里,这种事还不是正常的?你真要这么跟他们说,他们肯定会在后面编派你的,怎么难听怎么来,你可以想像。”

    程希很想说“爱编派不编派”,可是一想到林立新还在团里,这样对他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这种话就说不出口了。顿了顿,撇嘴道:“那怎么办?”

    “容易。”解信诚笑了笑:“你才十二岁,装无知很容易的。所以,我说让你有点心理准备呢。可能还不只是文工团呢。”

    “Oh,My GOD!”程希敲了下自己的脑袋,最讨厌这种事了。钻营不是不可以,但用在这方面,实在是无用又讨人厌,连个假期都不好好地让人过。程希想着都头大。看来只有少去文工团了。总不至于找上门来吧。

    程希此时完全小看了那些人的脸皮。后来的日子几乎让她不得不天天天不黑不着家,痛苦至极。可是,有些人,你是想躲也躲不开,因为你根本没想到。

    比如,程希在上京大学认识的小朋友叶素素,她这些年也进了音乐学院附中,因为程希这个典范在先,留学柯蒂斯就成了她的第一位的梦想。她倒是看到程希很高兴,纯友谊的高兴。但让程希崩溃的是叶素素小朋友的奶奶,拉着程希就说个不停,话里话外地让程希帮忙给叶素素介绍导师。

    叶素素与程希一样大,不但捡起音乐的时间比程希晚,而且练习的时间更是比程希少得多得多,程希算下来练笛也练了有二十年了,可叶素素不过刚刚七年,况且也没有程希这么刻苦,再加上,也没有遇着明师,又算不是很天才。于是,她的水平,程希听了也知道,进柯蒂斯几乎可以说是无望。可这种话,怎么能对满心盼望的长辈听呢?你要直说了,她不定以为你怎么心思卑劣,不想帮忙呢。

    于是,程希只能听着,装傻,直到最后落荒而逃,逃走的时候,还能感受到叶奶奶充满怨气的眼神。如果她真象叶素素那样不识愁滋味,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尴尬。可是,她是完全明白世事的,遇到这种情况,就变得无比被动起来。现在,她才真正明白,解信诚所说的做好心理准备是件有多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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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承诺
    王胜男身材很好,笑容很甜蜜,比平时还要美上十分。解信诚也自有一派儒雅,工作历练之后更添了几分成熟自信。两人站在一起,一刚一柔,配上阳光灿烂的天空,再温馨不过。

    程希很想担任花童,但她现在实在是太高大了,比王胜男还要高几公分,不得已,只能眼巴巴地在一旁帮着拿衣服,拿水,拿各式零件,充当当摄影助手兼杂务。

    摄影师当然是郑航。对于程希的这个结婚外景拍摄的提议,他比谁都积极。三角架,蔡司镜头,再加上一身到处都是兜的导演马夹,看上去别的不说,装备是非常专业,技术怎么样,此时已经没人挑剔了。

    倒是武振邦在一旁不时地哇哇叫,“小叔,你这不对那不对”,两人又象小时候一样,热闹地绊嘴,说笑话,惹来一群人哈哈大笑。

    忙乎了一下午,虽然美丽,但也冻人。等摄影师郑航终于挥手说“完成”的时候,在场的几个年轻人都欢呼了起来,连王胜男都忍不住轻舒了口气,赶紧把羽绒服套在漂亮的婚纱外面。

    “你们两个,哼,瞒着我偷偷就在一起了!”武振邦酸溜溜的口吻,但眼睛里却全是笑意:“不行,不行,怎么也是我先认识希希的!怎么能让小叔抢先呢?希希,来来来,我们来拍张亲密照。”

    “要论先认识啊……”程希笑呵呵地接口:“我最先认识的朋友可是向虎,虎子哥呢。怎么也轮不到邦哥你~,不认你问舅舅。”

    解信诚在一旁跟着微笑点头:“说起来,这次婚宴我有请老向他们来,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时间。我有跟虎子说,你回来。他可高兴了,说是好久没吃到你寄的零食了。”

    “就是想零食吧?这家伙真是……顽固的吃货!”程希嘟嘟嘴,想想也是,相识几个月,离别却有七八年,友情更多地是维持在经常通信,互寄照片的行为上。两人之间更象是笔友,而不是从小的玩伴了。不过,笔友有笔友的好处,写信总是谈得比较深,对思想层面的东西讨论得比身边的朋友还要多些。只是不知道有机会再见面时,会不会因为长久不见而生疏呢?

    从照片上看,虎子也是个小伙子了,和小时候一样,虎头虎脑很可喜的长相。据向广星说,学习很不错,准备考上京的大学。

    程希想着虎子的模样,忍不住微笑,这家伙跟他爸一样,骨子里精明着呢,长成这样,是典型的扮猪吃老虎。

    “希希,你朋友太多了吧?这个虎子是你出国之后还在联络的那个吧?”郑航磨磨叽叽地凑过来,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伸手抱住程希,顶住她的额头,做不开心的表情。

    程希一下笑出来,一个大男人还跟自己撒娇呢。上手弹了下他的脑门,转头对着武振邦喊:“邦哥,来,跟你小叔背背你上次在电话里给我背过的他的女友花名册。”

    “什么女友花名册?”武振邦正好奇地拿着相机摆弄,听见程希的话,没反应过来。抬起头看见郑航吃人一样的目光,顿时一愣,连忙跳开来:“我哪有背过这种东西?!别看小叔长得一脸桃花相,其实骨子里可是个正人君子!别说女人,连男人都不带正眼看的!你可不要冤枉好人啊!”

    “桃花相?!”郑航咬牙:“武振邦!你给我过来!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桃花相?!你上军校天天就学的这些东西?!我今晚就跟武叔叔去讨论讨论!”

    两人开始还你追我跑,后来索性就打起了雪仗,又笑又跳,完全不象二十岁的小伙子。这时,王胜男换了衣服走过来,笑意盈盈地看着闹腾的二小:“他俩感情真好。”

    “可不是。要是一男一女,就可以叫欢喜冤家了。”解信诚微笑着说出一句让王胜男不知该怎么回答的话来,只能一笑带过。

    “舅舅,我饿了。”程希跑过来,身上还有雪球在身上留下的印子,双颊红扑扑的,头上带着毛线帽子,可爱又娇嫩,挽住解信诚的胳膊:“不理他俩,真爱闹。”

    “想吃什么?”解信诚笑容一瞬变得温柔,拍了拍程希身上的雪印,又捋了捋她散在一边的头发,问。

    “想吃恩元居的炒疙瘩。”程希说着,转头看了眼王胜男:“成不?舅妈。”

    一声舅妈让王胜男迅速脸红:“都可以。”

    婚礼前,一般都是五人一起行动,偶尔王胜男不在,因为新娘子有许多事要做要学,王胜男跟着王奶奶忙得脚不沾地,不比万事不管的解信诚。解信诚除了拜访长辈,就是天天跟着这几个小辈到处转。郑航当司机,带着程希三人满上京城玩遍。程希这还是第一次玩遍老上京的特色景点呢,一路上兴致勃勃,武振邦这样出门游荡的机会少,也跟着程希新鲜不已。倒是解信诚是老上京,从小就跟着林强到处玩过,当解说员非常专业,既有风俗典故,还有趣闻旧事,让三个小辈听得连连点头。

    婚礼当天,王胜男大出风头,那身唐装礼服让不少结婚的没结婚的女性羡慕得眼睛都红了。连林奶奶也一个劲地夸赞:“想当年,我结婚的时候,也有这么一件,还没这个做工好呢。真不错,真不错。王丫头与大诚就是相配。”

    全聚德此时还远没有后世那么贵,不过,手艺绝对不差。再加上程希供应的几十只鸭子,这场婚宴办得是宾主齐欢。这个年代,虽然在座的都不是缺钱的人,但吃这么满嘴流油的机会还真是不多。只有马德明先生吃得很少,暗自嘟哝:“没有希希做得好吃。”

    这话要是让程希听到,非乐晕过去。拿她比全聚德的大厨,是多大的肯定啊。不过,此时程希听不见,也没心思听。她虽然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心中纠结不已,完全没胃口吃这满桌她盼望已久的美食。

    刚才郑航偷偷把她拉一边去说:“希希,我武叔叔想见见你,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武将军?!程希吓了一跳,长辈相邀,自己还能没时间?!当然是第一时间点头:“什么时候都可以,看武爷爷方便。”

    等说完,程希才反应过来,这是见家长呢!一下头就大了。自己这还不到十三岁,竟然就要见家长了?!而且,对方虽然没见过面,其实是非常熟悉的,无论是照片,还是事迹,程希都知道得很清楚。相信关于程希的一切,武将军也是非常清楚的。可是,怎么会……

    程希拉住笑得藏不住的郑航:“那个,我都回来好几天了,怎么突然之间……武爷爷怎么想的?”

    “怎么想?”郑航愣了一下,看了眼一脸紧张的程希,不由笑了出来:“不用那么紧张。武爷爷人虽然严肃,其实对晚辈最亲切了。你又这么乖巧漂亮,他不过就是想认识认识我的未来的老婆而已,很善意的。”

    “未来的老婆?”程希觉得脸都在抽了:“这我什么时候答应过?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吧?”

    “早晚的事。”郑航揽着程希的肩,看了眼她吃得光润的唇,突然咽了咽口水,低下头:“希希,我们去那边说吧?”

    程希看了眼郑航指的方向,是拐角处的一个员工休息室。转头看着同桌的各个长辈,朋友,还有不远处给人敬酒的解信诚和王胜男,有些为难道:“不好吧?这么多人,我们突然走掉……舅舅看见会不开心的。在这里说不成吗?”

    “解叔才不在乎这些呢。他还不了解你吗?而且,对于结婚,解叔还没你热心呢。再说了,这事在这桌上说的话,叔叔阿姨们那么好奇,如果让他们……”郑航偷偷用手指了下在座的各长辈:“知道了,你可是想向他们解释?”

    “呃……”程希头皮一麻:“那我们偷偷走。”

    两人趁着敬酒的热闹劲儿没过去,拐过弯,手牵手进了员工休息室,程希还没看清里面什么样,突然被郑航在身后一撞,整个人就贴到了墙边,然后眼前就是郑航微微迷离的脸。

    “希希,好几天了,我们都没机会单独呆会。我早就想……亲亲再说。”说着,郑航的唇就落了下来。

    “唔……”程希扭了两下,开始还想挣扎,后来被吻得没了力气,索性就全身放松,整个人吊在郑航身上。不得不说,这家伙在某些方面还是天赋异禀的,当初,傻乎乎的连舌头都不知道伸,可才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经常会把程希吻得晕头转向,无法反抗。

    吻得郑航自己喘不过气来,才恋恋不舍地松了口。借着昏暗的灯光,可以看见程希微肿的唇,郑航忍不住又想低头吻下去,却被程希一把撑住头:“好了啊,我可不想一会出不去这个门。”

    郑航一听,也知道事不可为,不甘心地点点头:“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放手。”

    说是这样说,程希一放手,他就又俯下头来,在程希的唇上磨了磨舔了舔,好象在吃什么美味的果冻,直到程希伸脚踢他,他才抬起头来,一脸猫偷腥的得意表情,笑得很贱很欠扁。

    “快说!”程希哼了一声,瞪了这个不知收敛的坏蛋一眼。

    “说什么?”郑航脑袋还在转着“吻”字,听见程希的话,完全反应不过来。

    程希恨地又踢了他一脚:“说武爷爷要见我的事。是你窜掇的吧?!不然不可能我回来这几天了才想起来这件事。说吧,你到底想干嘛!”

    听了这话,郑航眨了眨眼睛,笑眯眯的:“希希,我就是想让长辈看看我选老婆的眼光而已,你想太多了。”

    “老婆?你想太远了吧?”程希一挑眉:“我还不到十三岁呢。你说这些,有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嫌疑。”表情冷淡,心里却莫名有点甜:“再说啦,你也才二十岁,急什么?说不定过两年,你见多了识广了,我们这个男女朋友就做到头了呢。现在说得太圆满,到时岂不是很尴尬?”

    说到这儿,程希才猛地想起来,这个要和自己山盟海誓的男人其实不过是二十岁的楞头青,未来的变数大得可怕。这世界初恋就能一辈子的机率,少得可怜。自己……程希突然觉得沮丧,深吸一口气,还是坚守住只谈恋爱的底线吧。结婚,一辈子什么的,太早妄想,除了伤神,没有任何好处。

    想到这儿,程希突然很想要有一张纸一只笔,她想把心中回转不停的旋律写下来,虽然它有些忧伤。

    “希希,你不许为你要离开我找理由!我不允许。”郑航的声音阴沉下来,抓着程希肩头的手劲不由自主地变大起来。直到程希皱了皱眉,郑航才陡然反应过来,放松了手,把程希压进怀里,放低声音喃喃道:“希希,永远这种东西,光靠说,确实让人很难相信。就算是我,也一样怀疑。可是,我长这么大,这一次真的想要永远呢。永远在一起。我们一起努力,不放弃,行不行?别说那些丧气话,你的这些话让我害怕。希希,永远就象之前那样,哪怕是分隔两地,心里也只有对方,无论快乐痛苦都可互相支撑,不好吗?”

    也许是郑航的声音太温柔,也许是他的话语太盅惑,程希闭了闭眼睛,点下头:“好,郑航。只是,别急着承诺什么。我可以接受……”

    说着,程希突然顿住,她想说,“我可以接受自然的改变,不能接受对承诺的背叛。”可是,话还没出口,就想到郑航刚才的那番话,于是住了口。说到底,见过太多无情的分离,或者是冷淡地结合,程希实在没勇气在感情上做一个无知的勇者。可是,面对这样渴望永远的郑航,她也不想让她的悲观影响他的热情。这种热情,太珍贵了,很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对象是自己,程希笑出来,心中暗道:我很荣幸。

    “我们努力让相爱更久更浓,在相爱的时候,也努力让对方更幸福吧。”程希笑出来:“一会儿我得去挑身合适的衣服,哎呀,想着要去见武爷爷我就紧张,真怕给他留个坏印象。”

    “你现在这样子就挺好的。我喜欢得很,武叔叔肯定也会喜欢的。”郑航来回打量了程希一番,心中对于程希的承诺满是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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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见武将军
    重生以来,程希面对过许多长辈,从开始的马德明,林立新,林奶奶,到之后的王度教授,王奶奶,叶奶奶之类的,甚至是到了美国之后的罗伯特,珍妮,鲍伯虽然比奶奶级的要年轻不少,但也绝对算得上长辈了。所以,程希除了卖萌装乖之外,也确实了解了一些面对老人家该如何自处之道。所以,程希虽然因为面见武将军的理由比较让她害羞之外,其实并不是十分紧张。

    往好里想,武将军这是想一家人早点认识,以后好相处,顺便叮嘱叮嘱成为郑航女友以后要注意的事项之类的长辈关怀。

    往最坏里想,武将军与当年的叶伍一样存在势利看人的习惯,程希也不怵。现在的她不再是四岁时的自己,明明知道被人白眼相看,还要装懵懂委屈求全了。更何况,她的现任男友并不是武振邦,不然,这一关肯定难过。郑航,虽是武将军从小看大的晚辈,但总是外姓,约束管束的迫切心少得多,程希不担心。见面无非是四个字而已:不卑不亢。

    婚礼完,解信诚又被当年上京大学的舍友们拉去喝小酒,王胜男也喝得有点醉了,宾客纷纷离去,后面就没程希这个小辈什么事了。她先回了趟茶叶胡同,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空白乐谱,迅速地把回旋在脑中的音符落在纸上。这只是粗稿,细致润色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程希现在没空,有些遗憾地先放回了庄园。在庄园休整了一番,换了身合适的衣服,让郑航来接她。

    之前,程希一直穿着一件亮色的短款羽绒服,窄管牛仔裤加长靴,看上去青春亮丽又保暖,这就是二十年后普通小女孩的打扮,但在这个时代,在上京哪个地方出现都是吸引眼球的装扮。不过,要见长辈的话,还是低调稳重些的好,可是又不能太成熟了。

    程希想了想,换了身最典型的灰白黑的欧式学院风,衬衫、领带、毛衣、短裙、黑袜,黑鞋,再加一个毛呢衣外套,OK了。程希对时装概念不强,只能往安全里打扮。她多年熏陶出来的艺术气质,雅致中不乏傲气,虽不是什么温和亲切的气质,但穿衣服却很占便宜,穿什么都自有风范,现在模板成这样,不过是要给出一个信息:“我认真打扮过”。

    郑航打开车门,程希还没进去,就意外地看见后座有一个陌生男人。说男人也许有点过,年纪应该跟郑航差不多大,他看着程希的目光一付好奇宝宝的样子,并不惹人讨厌。程希向他笑了笑,转头看向郑航。

    “佟爱国。我一个大院的发小。刚才在路上遇着,他要回家,就顺路了。”郑航笑眯眯的解释,看了眼佟爱国:“这是我女朋友……”

    爱国?哈,这名字,真有时代性。程希笑了笑,直接伸出手去:“程希,第一次见面,多关照。”

    佟爱国一愣,显然没想到被人这样礼遇,竟露出有些害羞的表情,伸出手跟程希握了握:“那个,其实是久仰大名,航哥和小邦以前经常说起你,没想到……那个……”

    “没想到什么?”程希坐好,系了安全带,郑航在一边笑着也不插嘴,直接踩了油门,往胡同外开去。

    “那个,你和他们形容的一点都不一样。”佟爱国见程希虽然看着不好接触,但始终微笑着,也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我还以为会遇着个又黑又壮的胖姑娘呢。没想到,程希你这么漂亮。”

    漂亮?程希自己一点也没觉得。就她这长相,顶多是浓眉大眼的英雄相,离程希心目中的漂亮差得远呢。不过,程希不知道,这些年,她经过庄园的一再改造,皮肤如玉,发黑如墨,身形挺拔,再加上气质气场与众不同,这站出来就给人以惊艳的感觉。不纯以长相的精致度计算了。对此,程希完全不自知,以为是第一次见面的抬高赞美呢。

    程希笑了笑,看向郑航:“你和邦哥平时都是怎么毁我的?怎么就成了又黑又壮的胖姑娘了?”

    郑航一听,连忙空出一只手来摆动:“可不是我,是振邦。那小子总说你又会做,又能吃,力气还奇大无比,还爱唠叨,脾气大……”郑航抽空看了眼程希,见她表情未变,心中一阵犯嘀咕,按说,平时这样说,她早怒了的,今天这是怎么啦?

    “邦哥还一点没说错呢。”程希转过头对佟爱国点了点头:“只是你想像出了问题。我真的能吃力气也大,而且军体拳也学得不错。就你这样的,能摞倒十七八个不成问题。”说着,手放在椅背上,随手一掰,哗啦地响了一下,椅背就被程希掰掉了一个角。

    佟爱国看见程希的这个举动,眼睛一亮,本能地向后仰了仰。郑航在一旁看着,也不由嘴角抽了抽,不敢说话。这还说不怒呢,这都怒成啥了?对于小女友怪力强大这件事,郑航倒是知道,毕竟以前程希没上小学的原因就是写的这个。郑航一直以为只是比普通成人要大一些,没想到远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强大。看来以前她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都比较克制的。不然,以自己的那点力气,想在她身上占到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儿,郑航突然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这么说来,其实程希早就中意自己了,第一次亲吻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反抗嘛。

    佟爱国惊魂稍定地看着程希,突然道:“武爷爷肯定特喜欢你。”

    “诶?”程希一愣:“就因为我力气大?”

    缓过劲儿来的佟爱国使劲地点点头,笑嘻嘻地凑过来:“武爷爷就喜欢身体好能打的,男女都喜欢。不喜欢娇娇弱弱的小姑娘。你这样,长得漂亮,看着也不朴实的,我还想着武爷爷可能不待见你呢。你这手一露,咱就服了。航哥,你这眼光,牛X!不服不行!”

    郑航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倒是程希一头黑线。这有什么可得意的吗?

    “那个……希希妹妹,我跟你说一事。”佟爱国小声:“你功夫不错,有机会咱们切磋切磋呗,怎么样?”

    程希愣了愣,看了眼郑航。郑航笑着摇摇头:“希希,你别小看这家伙,他手下功夫非常不错,据说学的是什么孙膑拳,是个武痴,被他留上心,那就不得安宁了。你虽然力气大,但经验上欠缺,说不定能打个平手呢。”

    听到“平手”两字,佟爱国眼睛更亮了,紧紧盯着程希。程希还真没有过和人较量拳脚的念头。和郑航学拳也不过是因为想自保。现在遇着这么一人,还真是让人头疼。可是佟爱国眼中这种**辣的执着,却让程希无法拒绝,这种热爱,她对于长笛也一样啊。程希笑眯眯地点点头:“不过,我过两周就回国了,之前,你有空就给我或者给郑航打电话,我一定奉陪。”

    “好好好,那明天吧?怎么样?明天我去接你,还在茶叶胡同吗?”佟爱国急急地问。

    “我去接。”郑航从后视镜瞪了佟爱国一眼:“赶紧下车吧,你到家了!”

    佟爱国一看,可不是嘛,都开到家门口了。连忙讪讪一笑:“航哥,再见。希希妹妹,明天见哦~”见程希点头,他才满足地走进自家门。程希看了眼佟爱国家门前的实枪荷弹的警卫,感叹一句,果然人以群分。

    拐了个弯,就到了武家。郑航先下车,转过车身过来给程希开了门,一边低头一边说:“希希,别紧张,真的没什么。”

    程希好笑地看他一眼:“是你紧张吧?我有什么好紧张的?难道武叔叔还会看不上我?或者是……”程希挑了挑眉:“这么急地把我拎出来,不会是之前给你介绍女友吧?”

    郑航脚步一顿,笑得讪讪地:“我不是就喜欢你嘛。介绍不介绍都没用。你怎么着都是我的女朋友,不来宣布一下领土主权么?”

    “好吧,领土先生,我们进去吧。”程希笑眯眯的,心道,原来真有这事。自己倒要看看,这位武家家主看上的是什么样的侄媳妇。

    也许是一直在锻炼的原因,武将军比程希想像得要年轻不少,红光满面,个头不高,但看着挺壮实,要不是一头银发,就是个中年人的外貌,真不敢相信已经七十挂零的岁数了。看他这模样,程希叫他叔叔一点也不心虚。

    “武叔叔好。”程希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把手中礼物递出去:“孝敬长辈的小礼物,请您收下。”

    郑航在一边一愣,刚才一直没注意程希竟然身边带着个礼盒。本来自己替她准备了礼物,现在看来是不用了。只不过,有点担心这份礼物是否合心,和希虽然有钱,但送贵了,未免小家子气。送便宜了,更是拿不出手。

    武将军看了一眼,就听程希微笑着解释:“是几斤螃蟹。送给武叔叔开开胃。”

    “好好好。”武将军一听笑开来,指着佣人:“拿下去蒸了,晚上大家一起吃。”说着,指了指沙发:“坐,小程,坐吧。我们也在电话里说过话的,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武叔叔人如其声,爽朗大气,又很慈祥呢。”程希甜蜜微笑,和郑航一起坐在了武将军的对面。

    “小程,今年才十二吧?”武将军等佣人端了茶上来,才笑呵呵地说道。

    郑航靠着程希的胳膊微僵,程希则面不改色点了点头:“过了年就十三了。”

    “这么早就谈朋友,合适吗?”武将军笑眯眯的,端着茶,看了郑航一眼,用目光阻止了郑航要说话的动作。

    “我也说不合适呢。”程希轻笑了一声:“但郑航说,他愿意等我到十八岁。我一想,我和他一起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知根知底的,以后要是能在一起,舅舅也放心,国内的那些长辈也能放心点。马先生还一直担心我,总是在国外,学习又紧张,到时一不小心找个黄毛男友,也极力赞同郑航的愿望。所以,就答应了。”

    “马先生?马德明先生吗?”武将军依旧笑呵呵的,随口一问。其实,他当然是知道马德明与程希的关系的。只不过,这个马德明升官太快,上面的关系也很硬,下面也有一批当年的学生跟从,马派已渐成气候,虽然与军方并不搭边,但也不能不重视。眼前这个气质独特的小姑娘的舅舅解信诚是马德明最喜欢的关门弟子,和罗新军在安徽也动作连连,还有广东的顾伟祥,与郑航一起经营的电子电器厂也是开门红。算是国内经济的一朵奇葩。而程希本身也是小小年纪就进了国外数一数二的音乐学院,老师也是大师极人物,未来一片看好。有这样身家背景的女孩子确实也配得上郑航。

    这些,武将军都知道。但他就是觉得郑航有点失心疯了,再怎么漂亮好看,这女孩子也不过十二岁,就是古代,也还没及笄呢,武将军觉得这事不靠谱。一直怀疑是不是郑航这小子心理上有什么毛病。所以,前阵子就给他介绍了个身份背景相当,才刚进大学,十八岁的女孩子。谁料到,郑航连人都没见呢,就直接拒绝了。还到处嚷嚷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一心一意什么的,说得武将军都觉得丢人。郑家就剩这么个独苗,武将军一直觉得得护好他才行。谁料到,好容易长大了,能独挡一面了,就给自己出了这么个难题。

    这才想把程希招来劝一劝。这么个小姑娘,思想还没成熟呢,说不定这种事也就是一时的好玩,再加上聚少离多,别到时把郑航耍了,双方又都不是好相与的,场面会很难看。可没想到,这丫头看着个子很大,长得还挺漂亮,进退说话之间也是个人精。自己还没说什么呢,她就立刻把马德明摆上场,再加上郑航那付没出息的紧张样,武将军不由顿了一下,又端详了一番程希。这丫头虽然长得顺眼,却不是那种艳俗的长相,在自己面前,微笑有礼又不谄媚,也许……让她配郑航也可以的。

    “是啊。我从小跟马先生学围棋。本来如果没有学长笛的话,我很可能进棋院呢。”程希笑开来,说得倒是实话。

    “咦,和马先生学的围棋?”武将军一下来了兴趣,站起来,一边走一边招手:“来来来,咱们手谈几局。”

    “长辈之请,莫敢不从。”程希笑着点头,跟着武将军来到旁边宽敞明亮的书房,围棋就罢在桌上,看来武将军也是个棋迷。

    两人一时间兴起,完全忘了郑航的存在。郑航傻了半天,才返身叫佣人送点点心进去。棋迷下棋可是不顾时间的。

    果然如郑航所料,这一老一少,从天正好的中午一直下到天都擦黑了,还没完没了,不得已,郑航过去催人:“叔叔,饭都做好,希希不饿,您还不饿啊?下次再弈吧。”

    武将军面色严肃,盯着棋盘,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气馁道:“我又输了……”

    郑航一愣,怎么程希不知道让人啊?看了眼程希,程希也是面无表情,其实她心里才苦闷呢,她怎么也没想到擅长打仗的武将军是个臭棋篓子,就算她想让,也很难让啊。真要她让,让到武将军赢,那让棋就显得太明显了,反而更显难堪啊。就这样,下到终盘才赢,已经是程希的极限了。这一下午下下来,程希感觉比和棋圣下还紧张,连衬衫后背都汗湿了。可还是得了郑航一个白眼。这也太委屈了吧?程希很无奈,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早知不提这个碴儿了。一定要找武振邦算账,他竟然给自己说武将军最爱的事是下围棋!

    “热吗?”郑航随着程希在武将军身后走,到了客厅,就发现程希额发都湿了。

    “还好。”程希还没说什么,武将军就招手让佣人拿了条毛巾来:“擦擦,要赢也不容易吧?”

    和希一愣笑起来,擦了擦头,把毛巾递给佣人。她没有看见武将军看见她的刘海掀起露出两道浓眉时不由一怔的表情。这一晚,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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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事
    程希对新认识的佟爱国印象很好。不只是因为他执着武学的劲头与自己执着音乐的劲头相似,让她产生激励感。第一眼看过去,程希就觉得他的长相挺顺眼。虽然有点白,但浓眉大眼,爽朗大方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是个可结交的人,程希甚至觉得,佟爱国比第一眼看到郑航还亲切一些。再加上他坦率直白的赞美,程希更觉得这个家伙可爱了起来,哪个女人不爱漂亮呢?郑航在这一点上就差了许多。于是,因为面对的是朋友,程希对于第二天的拳脚比赛也认真了几分,半夜在庄园里练了一宿。虽然功夫并没有丢下,但之前不过是练养生的,总没有那么经心,与这次的心态完全不同。

    木质地板的练武场,人不多,但差不多都认识佟爱国。见佟爱国要与一个小姑娘比武,顿时都围了上来。起哄的有,询问的有,很是热闹。这一世,程希上惯了舞台,对于目光倒不那么敏感。直等到佟爱国脱了衣服,才把程希吓了一跳。他穿着衣服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竟然是健美先生的身材。肌肉有型,没有一丝赘肉,以她摸过郑航的手感来看,应该比郑航还要壮一些。唯一可惜的是,别人是又黑又壮,他是又白又壮,这慑人的感觉就差了几分。

    “点到为止。”程希做好准备运动,向佟爱国点了点头。程希虽然手脚灵巧,力气奇大,又会些军体拳擒拿术之类的手段,可真没和什么象样的对手对阵过。要不就是学校里那些身无长物的小混混,要不就是匈牙利的小贼,一般都是一招致敌,完全显不出程希的手段来。所以,面对真正的高手,程希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

    佟爱国率先出手,第一下,他没敢使大招,只是简单的上步直击,想试试这位大力女孩的真正身手,却不料程希脚步轻巧,随身一转就避了过去,还顺手一个反肘,正推在他的侧肋。这时,佟爱国才亲身体验到所谓的怪力的滋味,差点一口气缓不过来,晕过去。眼前黑了黑,本能地矮身就地一滚,才算避开程希随之而来的狠厉一脚。至此,佟爱国已明了程希的优势所在,再不留手,速进速退,绝不让程希有贴身上前的机会。两人在场上一时间翻飞腾挪,看得场下的观众一齐的星星眼。万没想到一个小姑娘也这样厉害。

    在别人的感观里,程希躲闪之间一派轻松,显然是个高手,可程希自己知道,这已经是极限,再过五分钟,自己的肌肉都得跳出来喊停。爆发力尚可,持久力差了许多。由此,程希更是大为佩服起佟爱国来。他没有经过庄园的改造,一介普通人把自己练得如此强大,而且,继续打下去的话,自己最后肯定是必输无疑。做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子,得下多大的苦功才能做到这样的成果啊?!

    “好了好了,我认输。”程希猛地往后一跳,跳出争斗圈,连连摆手。虽然并不感觉气喘,但她已经能预见明天自己的手臂和腿肯定是酸得使不上劲了。平时每天只在早起后练一套拳,还是运动量太少了。突然这样大功率输出,肌肉能量跟不上。

    “程希,我不需要你让。”佟爱国喘着气不愿意:“你尽管使出全力来,我不怕受伤!也不怕丢面子!”

    “真的不是。”程希苦笑,不知该怎么解释她这样完全不喘的状态下认输其实是肌肉受不了了?说出来谁也不信啊:“我就爆发还行,持久战不成的。”

    “好啦好啦,爱国,你就别为难这位小姑娘了。非让别人象你一样失态才罢休吗?”

    佟爱国还没有说话,就听见身后一个温柔的女声,转过头来,看清来人,立刻笑眯了眼睛,嘴上还不情不愿地:“哪有,我只是难得遇着对手。妈,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妹妹呢?”

    程希见是佟爱国的妈妈,也连忙笑了笑,叫了声阿姨,见她对自己回了一笑,就退到一边,郑航赶紧给她递过一杯水去。

    “佟爱国的妈妈可真漂亮。”程希一边喝水一边感叹。三十岁左右,细眉顺目,温柔得很。典型的江南女子的秀美,谁看了都觉得舒服。程希感叹完,突然愣住:“真的是佟爱国的妈吗?怎么这么年轻?”

    郑航在一边嘿嘿贼笑了两声:“你以为佟姨多大?佟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本军区的第一美人了呢。今年……应该有四十岁了吧。”

    “什么?!”程希彻底惊了,这保养得也太好了!

    郑航向程希递了个得意的眼色,揽着程希的肩走过去:“佟姨,我女朋友程希。希希,这是佟姨,你刚才见过了的。”

    “佟姨好。”程希笑眯眯上前欠了欠身。

    “希希也好。哎呀,小航几年没见,眼光见长。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就被你盯上了?”佟姨微笑着上前牵住程希的手:“刚才爱国没打疼你吧?这孩子不知轻重,怎么能跟个女孩子下重手呢?”

    被她这么一说,程希才发现,刚才打得太激烈没注意,刚才被佟爱国碰到的手腕,青了。再加上程希皮肤本来就白,看着着实有些吓人,程希稍稍动了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

    程希连忙摆手:“没事没事,我就这种皮肤,就是叮个蚊子都要青肿呢,其实两天就养好了。没任何问题。”

    “哎呀,不行。”佟姨一脸心疼,想揉又不敢碰的样子,连程希这个受创者都觉得心里暖暖的痒痒的,很是受用。只见佟姨叫身边的一个随从不知道从哪里拿过来一管药膏:“希希,我替爱国说对不起。这个药膏是平时爱国用的,非常有效,你收下来,晚上睡前,擦上之后揉一揉,明天就能消了。”

    郑航在一边看得心疼,连忙把药膏接过来:“交给我。交给这丫头,八成是应得好,临头上都不做。”

    “好,是个知道疼人的。”佟姨拍了拍郑航的肩,正好看见佟爱国一边擦汗,一边走过来,不由微笑起来:“这孩子,就是爱武成痴,什么都不行。让人着急。”

    程希连忙趁此机会收回手,明明只是一小片青,再看下去,非让人看得重伤不可。:“佟大哥很厉害,肯定下过苦功,坚持练了很多年吧?这方面,我可完全不如他。”

    “喂,损我呢?”佟爱国不愿意了,擦完脸套上外套,过来就撅了个嘴:“今天我爸和我妹回来了,得回家了。下次有机会再来比过。”

    “好。”程希利落地和佟爱国击掌为盟。

    大家散去,程希坐到车上,终于把郑航那个看青肿处的那个让人肉麻的眼神给终止住了,一面喝水,一面还在想佟姨这个女人。真是好看,温柔到骨子里去了,而且绝对不会给人做作的感觉,真不是想学就能学得来的。别说男人,就自己一个女人都忍不住一直想着被她握着手那种感觉。美。

    “对了,佟姨……姓什么?”程希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母子俩一个姓的可不多。

    “当然姓佟。”郑航不以为然地道:“你别想歪了。虽然佟姨的丈夫比她小五岁,佟姨的婚姻幸福着呢。虽然我没怎么见过裴叔,但听说,当年裴叔能取到佟姨也是因为他答应第一个孩子归佟姓,佟老爷子才同意的婚事。所以,佟爱国才姓佟,不然,就得叫裴爱国了。”

    郑航在开车,他没有看见程希听完这备话突然皱起的眉头。过了好一会儿,程希才问道:“那,佟爱国到底多大?”

    “十七,怎么啦?”

    “看着,我还以为他二十多了呢。”

    郑航闻言哈哈大笑:“他打小就这长相。据说象他爸,少年老成。”

    “他爸……那个裴,岂不是十八岁就和佟姨结婚了?”

    “那有什么稀奇?那个年代,十六岁结婚的都多着呢。”

    “一个院里,你怎么会没见过那个裴……叔?”

    “不是没见过。就是见的时候太小,没什么印象了。裴叔又不是京官,那个时候在基层呢。只有过年过节地才回来一趟,那种时候,只顾一个劲儿地疯玩,谁理会一个大人长什么样啊?。裴叔现在……应该调到西南哪个地方去了吧?记不清了。前几天听爱国说过一嘴。”

    “西南?”程希抿了抿嘴:“那个……裴叔叫什么名字?”

    郑航哈地笑了一声,把车拐了个弯,才道:“这个我记得清。裴叔叫裴启国!”

    清清楚楚地听到这三个字,程希轻轻地舒出一口气,心中古怪地不知该怎么描述的心情,虽然再不想承认,也得承认,自己那个便宜妈妈程红,和佟姨比起来,除了年轻点,真是没一处比得上的。她和裴启国之间到底怎么会发生关系的?难道男人不论老婆怎么美,总会想出轨吗?是这种烂理由吗?心思涌动,整个人一下没劲了的感觉。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顺嘴问道:“为什么这个记得清?”

    “因为爱国的名字,据说是佟姨取的。所以那个‘爱国’可不是普通的爱国。”说着轻笑一下,转头看向程希:“以后,我们要是有孩子,不如就叫爱希吧,挺好听的。”

    程希一愣之下,翻了个白眼:“拾人牙慧。”

    听了这话,郑航笑得更开心了。这表明,程希在心底里认同了与他一辈子的想法,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单相思。孩子叫做什么这种事,谁还有心情计较?

    “郑航,去帮我订后天的机票吧,我打算回去了。”

    “这么早?”郑航一愣,差点把车开到路边去,连忙把住方向盘,车速慢下来,拐进了茶叶胡同,停下来,才看向程希:“你不是说,要一周以后吗?”

    不想和那个人同一座城市。

    这种任性又必须隐晦的理由当然说不出口。程希下了车,转头看着郑航有些受伤的眼神,不由笑开来:“舅舅马上就要销假回安徽了,这边没有舅舅帮我挡驾,我可应付不了那些想在我身上找路子的大叔大妈。而且,郑航,你不会给你也订一张吗?如果你最近几天没事,就陪我一起回费城呗,我正好谱了两首曲子,可以请你品鉴品鉴。”

    一听这话,郑航笑起来,锁好车门,拉着程希进了门,一边关门一边说:“希希,你发现没有?你现在说去费城,说‘回去’费城。你把那儿当家了?”

    “呃……可能吧。”程希笑着挠挠头:“那边就我一人,什么事都是我做主,觉得自在吧,所以想安静,想做任何事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那里。有被包容的感觉。这边……要顾忌的人与事都太多了。我有点懦弱了。”

    “才不是懦弱。”郑航拍了下程希的头:“你打小就是这种万事喜欢自己做主的人,有这种想法很正常。费城当家也不错。两层小房,有英俊的男主人,漂亮的女主人,有美丽的花园,勤劳的佣人,哪天再养条傻狗就齐了。这么说着,我都想‘回去’了。”

    “你早该回去了,来之前查理还跟我抱怨,远航越来越大,越来越忙,你却把所有的事都丢给他,自己享清闲。”

    “哪有!那家伙的话只能听一成……”

    两人笑闹着,解信诚王胜男这对新婚夫妇回来了。四人各说各的,程希故意引导话题,等郑航说出裴启国三个字,不意外地看见解信诚微微挑眉的表情,和带着微笑转过来的样子,眼里全是理解的目光。

    “早点回去也好。我也得回去了。这毕竟不是过年,再耽搁下去,就得惹人不满了。”解信诚很镇定地向程希点了点头:“来,希希,跟舅舅到书房来,舅舅有些私房话要叮嘱你。”

    程希把郑航和王胜男两个不情愿的人丢在了门外。

    “确实是他?”解信诚开门见山。

    “姓裴的本来就不多。在西南的裴启国,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了。”程希摸着桌边,有些无聊地叹了口气:“其实不影响什么啦,我只是挺喜欢他妻子的,不想让大家难做。还是早早避开的好。要是让郑航现在见着裴启国,他肯定会失态的。真是可恶,怎么会这么近呢?”

    “这事,就不要瞒着小航了吧。”解信诚抱过程希的肩拍了拍:“早晚要知道的事,早说早安心。”

    “嗯。”程希把头靠在解信诚的肩窝:“我回去就去买把剃眉刀,把眉型修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我实在不想认他。想来,他也一样。佟家的女婿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也好。”解信诚笑起来:“其实,除了眉毛,你跟他长得还是挺象的。照你们刚才所说,你说那位佟姨是不是看你面善,所以才对你这么温柔的?”

    “……哦,我不喜欢这个理由。”程希扁扁嘴。过了一会儿,才突然问道:“舅舅,你说,我妈……怎么会……?”

    “管她怎么想的?反正我觉得她这事做得挺好。”

    “啊?!”

    “她要不这么疯狂,哪会有你的存在呢?你说是不是?所以说,这是件多完美的事。”

    程希顿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解信诚弯起的嘴角,终于也笑开来:“如果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的话,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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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唱片
    “我猜到了。”

    飞机上,在程希对郑航说出裴启国可能是她的父亲的时候,郑航面色冷静,微微一笑,说出这么一句,让程希不由一愣:“你猜到了?昨天回去,你见着裴启国了?”

    “没。”郑航说着,站起来,从行李包里拿出一本装订好的打印纸。坐下来,递给程希:“希希可不是那种对什么都好奇的人。前天回去的路上却问了这么多关于佟家的事,甚至还问到裴叔的名字这么细的问题,我当然得好好查一查。对自己的女朋友不了解怎么能行?”

    程希傻住,看着郑航微笑的表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本来以为自己表现得很随意呢,竟然早就被人看在眼里。到头来,反而是他在自己面前装傻装得自己都相信了。想到这里,程希说不清自己什么心情,不过,这就是郑航,自己早就知道,因为从小的经历,让他对人对事从来都是戒慎恐惧的。一派天真的那是武振邦。程希微笑起来,低头看向手中的打印纸册子。

    是裴启国的资料。从家世背景,工作工龄到妻子孩子,这么一沓打印纸就包括了裴启国三十五年的人生。与程希想像得不同,虽然比佟家这样的军政要员相比,裴启国的家世算不上起眼,但在程希这个平头老百姓眼里,他就是个纯正的高干了。裴启国的父亲是省委大员,家里几个兄弟姐妹也都在体制内供职,职位都不低。

    只有到了这个阶层的人才有机会认识佟家唯一的女儿吧。程希往下翻,终于找到裴启国在自己出生之前遇到的事件了。当时他很年轻,二十二三岁,却已经结婚多年,是个父亲了。事件叙述得很简单,当时,裴启国受到一个冤假错案的牵连,被人打伤,逃走。一个月后,才重回的父亲家,东山再起。这一个月在哪里养的伤,怎么渡过的,这个册子上一个字都没提。但程希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知道了又如何呢?一段露水姻缘,不值一提。说不定裴启国根本把这事都忘了呢。自己也不是原人,如果不是她穿越了,这段事早就湮灭在尘烟里了。不过,程希对程红说不上感情,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全无用处。只是,这种事……程希微微吁了口气,想到程红那晚涨成紫色的脸,为她不值。男人付出一晚,女人付出一生。无趣啊。

    郑航看了眼程希的表情,暗自猜测程希的想法。她怎么看都不是想认爹的样子,逃得比谁都快。如果真是这样,她这付老气横秋的叹息又是为了什么呢?

    事情说开来,就坦荡多了。程希脑子里想着程红的模样,拿着空白乐谱和铅笔,打开座位上的桌板,开始写写擦擦。见程希如此,郑航也不打扰她,自己拿出公司的各式资料报表之类的,开始看了起来。

    回到费城,郑航被查理拉着一头扎进远航的扩张事务上去,程希则开始整理自己这段时间来写的曲子,扩展,润色,调整,一直忙到郑航回国,还没完成。这两个小情侣,几乎没什么时间相聚说说情话,倒是在送别时,因为分离在际,才多了几分柔情。

    终于把乐曲做到自己满意,程希才在罗伯特某天来吃饭的时候把它们拿了出来,罗伯特一边读谱一边皱起了眉,看得程希直惊心。难道是之前的成功让自己得意忘形了?罗伯特怎么是这个表情?

    “希希,来把你写的这曲《轻狂》吹来听听。”罗伯特手在乐谱上点了点,脸上没什么表情。

    程希愣了一下,其实这首曲子昨晚刚写好,没怎么练过呢。可这话要是在罗伯特面前说,那在他心里你就是个懦夫,找理由不敢迎战了。最可怕的是,因为对几个特别难以表现的技巧有怨念,程希有意无意地在轻狂这首曲子中加了不少“技巧”音。现在竟然要拿出来为难自己!程希眨了眨眼,没敢抱怨,硬着头皮,把长笛拿出来,谱翻好,先回忆了一遍谱和感情,才开始吹。

    这是程希以男主角的心理态度写的一段艳遇情事,以华丽表达轻浮,这种风格,程希以前没有试过表现。这次,为了符合曲目的情绪,程希必须要表现出锐锋来。程希闭着眼睛,想像着罗伯特多年前的样子,傲慢又矜持。

    罗伯特在一旁听,眼睛不由慢慢睁大。虽然自己很喜欢这个弟子,但她从行事到笛艺,甚至作曲,都自有主张,自己要做的只是给她一个方向安排而已。她与自己完全不同。这是罗伯特对程希的印象。他可从未想过程希有一天会这么象从前的自己!

    不,也不是象。论起象,还不如那个叫艾凡·奥德耶的小子象。她只是……学会了在圆润与厚实基础上,加了一个华丽、有侵略性的表象。出发点不同,造就了表达出来的情绪就有了微妙的区别。曲调中的轻浮狂妄中多了更深沉的傲慢。

    一曲终了,程希转头看向罗伯特。

    “看来是准备得差不多了。”罗伯特笑了笑:“我有感觉,这次比赛,你能如愿以偿。当然,前提是你照平常的水平吹。来,我给你讲讲这次比赛的曲目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还有评委。”

    “那个……曲子呢?”程希虽然很想听关于比赛的事。但看到被放在一边的乐谱,不由有些心酸,这是被抛弃了吗?自己辛苦了好久才写出来的成果……

    “那个呀,你收好。等你比赛成功之后再做安排吧。现在……还是先讲比赛要紧。”

    程希在罗伯特笑眯眯的表情里看不出他到底怎么想的。只能按他说的,先收好。

    一月份整个月,都是在为比赛做准备。这种备战状态,程希很适应,毕竟从八岁开始到现在也有四年多了。做为长笛手,国际比赛就是她的使命。只是此时的她没有当初为了几千美元而产生怨念的心态了,一心一意地扑在比赛上,连五重奏少女组都受了她很大的影响,变得更严谨起来。

    程希知道自己不是天才,能够走到这一步,全是因为强烈的爱,所以,更加在心中自勉,努力,努力,再努力,无论如何,都要比那些天才同学们还要努力些。才不至于被抛下,才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二月,正式比赛开始。这一次,是罗伯特第一次亲自带着她,带顺便给她做钢琴伴奏。程希看着罗伯特自从到了比赛城市,就不停地被人打邀请,他卧室的电话更是每五分钟就要响一次,比他在费城的时候忙多了。程希暗自心想,这算不算一种另类的走后门方式?唔……也有可能是给自己压力的方式。于是,当晚,程希在庄园里多加了四个小时的练习。

    在上次嫉妒艾凡,意识到自己的丑陋之后,程希给自己做了很多心理建设,现在再遇到比赛,虽然很想赢,但不会失了稳定的心态。有这样的底子在,再加上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的加持,程希超水平发挥,不出意外地得了第一名。

    对于程希师徒是不觉得意外,但对于其余的参赛者却是真正的大意外,大黑马。这是程希在成人组别的第一个冠军,此时,她才十二岁半。古典音乐界的大事,在报纸上上不了头版。但程希依旧感觉被太多的目光扎得头疼。她还从来没有接受过那么多的羡慕嫉妒恨的负面情绪呢,一时有些适应不来。

    倒是罗伯特泰然处之,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兴奋的。被人到处夸,说是教了一个天才弟子,他的那张胖脸就笑得一颤一颤的。可是一回宾馆,就严肃下来,对程希说:“不要得意忘形。”

    “没有得意,只有恐慌。”被宣布第一名的时候,程希是满心欢喜的。得意什么的,绝对谈不上。她在柯蒂斯成长,她知道这世上有多少天才在后面追赶。她知道自己有多幸运。

    有个大师级的好老师,有个负责的大师级的好老师,有个偏爱自己的负责的大师级的好老师。这是多少人梦想一生都得不到的机遇,让自己给碰到了。既然遇到了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冠军,只是个开始而已。程希暗地里给自己握了握拳,打气。

    “希希,你该签一家经纪公司了。”回费城的飞机上,罗伯特这么说。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哪家合适?”程希不知道,她这一获奖,已经有好几家经纪公司已经找上门了,不过,都被傲慢的罗伯特大师直接给挡了。罗伯特对于合作多年的鲍伯很欣赏,为了不让自家弟子吃亏,决定回去跟他商量商量。

    商量的结果,当然是肥水不留外人田。程希签了鲍伯所在的公司,让后来知道消息的马可郁闷不已。

    寒假,程希没有回国,比赛完,程希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张长笛专辑的录制。按说,在古典音乐界,她的资格还远远不够。但她年纪太小,很有噱头。唱片公司只看销量前景,资格什么的,程希自己就把它忽略了,程希做得很开心,也很有信心。因为,她出的专辑不需要和别的名家比较,因为她出的是自作曲专辑。也就是之前她写的所有曲子,进行了精致的重新编排,形成了一张创作专辑。这样,她就避开了初出茅庐就与名家比较的可怕事件。

    演奏自己作的曲目,程希自有一番不同与旁人的理解,更得心应手,更打动人心。光是重新编曲,就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比如有的曲子是写的钢琴曲,现在全得改成长笛曲,这都是费神的体力活,为了让自己满意,让自己放心,只能她自己做。录音的时间倒比编曲的时间要短一些,大半个月就完成了。然后才是后期制作。

    这些倒没什么。为电影做配乐时,也接触过类似的流程,程希一点也不怵。程希真正怵的是,唱片上市时要宣传,纪纪人配合唱片公司为她接了不少宣传活动,既拿不上钱,还要不得不面对普罗大众。

    这与面对专业评委要让程希恐惧得多。毕竟评委的问题只限于音乐,可那些主持人,观众感兴趣更多的却是八卦!还有各类敏感问题。比如,对祖国华夏的看法,为什么千里迢迢到美国来学音乐……之类的,总之,想在她嘴里挖出些爆点,能顺便抹黑一下华夏,那更好。到时,他们只需摊摊手:“哦,这可不是我的问题。我只负责提问。”于是,程希不得不皱着眉,心里存着怨气,小心翼翼地和那些家伙耍机锋,玩太极。

    改了发型,改了眉形,程希密集宣传了一个月,象上个暑假和五重奏少女们跑穴一样,又一次把美国都跑遍了。等完成宣传任务的时候,程希第一时间跳进庄园的温泉,泡着泡着,又睡着了。不是身体的累,是精神上太累了。

    祖国现在不发达,国人在外受到这样的待遇,程希无能为力,可是气愤总还是有的。所幸,她外表的年纪尚小,被主持人这样逼问,装可怜装可爱卖萌,都是可以被接受的。更意外的是,偶尔气不过的发言,本色毕露的凌厉表达,反而刺激了专辑的销量。于是,到了后期,经纪人反而不象初期那样约束她的言谈了,既然脾气大点能卖唱片,就大到底吧。商人,都是这么直接的。

    没休整多久,又要被五重奏少女组拖着参加五重奏的比赛。五重奏少女们现在已经有了小小的名气,不趁热打铁可不是好的艺术家。其余四位少女都是柯蒂斯难得的又天才又刻苦的类型,水平绝不输程希。甚至程希在她们身上学到许多让人灵光闪动的火花。程希喜欢这个五重奏少女组。

    法国号少女的专业老师也是个大师。只是,她比罗伯特随兴多了。不过,因为程希的年少成名,刺激了她。自觉自家弟子不比程希差,甚至自己也与罗伯特名气相当,怎么最后能输在弟子身上呢?被激起好胜心的法国号大师最近□练了一番自己的弟子,把这次的五重奏比赛当做是法国号前进的热身赛,主动请缨当了领队。当然,也有因为比赛地在她的家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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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岁
    五重奏的比赛比单打独斗在心态上要轻松得多。 因为程希的提前出名,对少女们既是种激励,也是一种发酵剂,让气氛不由自主地就有点酸。

    巴松少女很郁闷,拿着比赛表,一个劲儿地嘟哝:“为什么巴松的比赛这么少啊~~~”

    程希也只能摸摸头望天:“这不能比,钢琴的比赛更多……长笛还算少得了。”

    倒是双簧管少女想得通:“单项比赛比较难获胜的话,我们把重心让放在五重奏上,只要能出头,哪种方式都没关系。”虽然钱肯定要少得多,但总比最后不得不离开古典音乐圈去做房产经纪的好。

    “程,你发了新唱片,会离开我们五重奏少女组吗?”单簧管少女看了眼程希。难得大家在一起默契有加,如果程希走了,来了新人,还得重新磨合,谁知道合不合适呢?单簧管少女想得比较细。

    她这么一说,其余几位少女都看向程希。程希摇摇头:“我挺喜欢五重奏的。只要我们的五重奏能获奖,打出名头,想来经纪公司也不会反对。说不定还有更多更好的演出机会呢。”

    程希虽然这么说,但她也知道,如果一直以五重奏组出道,那么,与各大交响乐团合作的机会自然就变得渺茫了了。这一点,想来各个少女都很清楚。所以,这算是她们的一条后路。如果各自成名,这条后路也可以变成美妙的花絮。如果不行,程希猜想,这样的组合也支撑不了多久的。音乐史上,她还没见过固定的,只做五重奏的组合呢。

    可以说,从事音乐与体育事业的人,都是万人齐过独木桥,成功不但要看本事,还要看机遇。机率小得惊人。多少人为此奉献一生,最后一无所获。尤其是在柯蒂斯这样的环境里,成功似乎就在眼前,离大师那么近,离费城交响乐团那么近,每一个人随时有可能一夜成名,可是,跨不过去这个坎的人大有人在。

    在程希看来,无法成名是不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些少男少女们,几乎是生来就活在音乐中,除了音乐,他们一无所长,甚至一无所知。象艾凡那样的,情商低智商高的人大有人在。这样的人,成名了,自然无需担心。可是一旦没有成名,就他们抛给普罗大众的社会,他们的无措,可想而知。

    他们有的人太骄傲,以至于,不愿意给小孩子教琴,不愿意在婚礼葬礼上为宾客演奏,他们不愿意站在街头,不愿意低下头。因为之前他们所有的教育都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在各大音乐厅,是在掌声和鲜花里,结果,过了十几年,虽然他不比任何同辈人差,却突然别人告诉他,“你在做梦!”

    程希了解这样的人的结局。但她什么都不能说。梦想不应死去。哪怕破灭时很残酷。再说了,比赛在即,打气,给予希望是组员的本份。

    看四位卯足了劲儿练,程希也觉得五重奏少女组这次比赛,成功有望。

    能来参加比赛的,水平都相差不远。除了临场发挥,后面的小手段,其余的就完全看评委的个人观感了。

    五重奏少女组不说演奏水平,就从外表上看,也是所有组中的翘楚。端庄中不失可爱,可爱中又带着那么丝俏皮。

    不知是不是青春无敌的原因,几位评委听演奏时都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少女们认真又随着情境变化的表情,水准不失的情况下,程希下台鞠躬时,看见了评委的微笑,程希更愿意相信,这是少女们超群的实力打动了评委,而不是外貌。最后的结果与少女们的愿望完全一致——第一句!

    “真的吗?”

    “刚才说的是我们的名字吧?!”

    “真的是我们吗?!”

    五个一直矜持的少女在听见“第一名”这个词时,都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时不停地互相询问,象个傻子。在法国号大师微笑着点头之后,五少女这才抱头痛哭起来,直到主持人请五位上去领奖时,少女们还是眼睛红脸红,微笑的眼中带着水光。甚至连程希也不例外。

    程希自己得奖都没有这样激动。这次拿到奖牌时连手都在发抖,程希自己猜测,其实是被少女们执着的热情打动了吧?尤其是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巴松少女,她最先哭,而且哭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的。蹲在地上,耸着肩膀,很没有形象,可是她打动了程希,跟着也哭了起来。

    虽然这只个开始,但,总是个好的开始,不是吗?程希看了看大厅外的阳光,不由抹了抹脸上的泪,笑起来。颁完奖之后,程希跑回宾馆打电话。见程希这么急切的模样,一点也不象她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么沉着,颇有几分孩子气,少女们不由都抿嘴笑了起来,虽然她们的心情也一样。只是,她们都不知道,今天是程希十三岁的生日。

    “舅舅,祝我生日快乐吧!”程希坐在床头,一脸笑意。

    “生日快乐!”解信诚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希希,你个笨蛋,你不会等我睡醒了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再这么说吗?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的生日啊。”

    “呃……”刚才太兴奋了,完全把时差这件事忘了。听解信诚这么说,程希这才想起来,华夏那边现在已经深夜三点了。程希连忙说:“那你睡吧,舅舅,我把时差这事忘了。对不起啊。再见。”

    “再见个屁!”解信诚被人半夜从床上吵起来,再加上这人又是最亲的程希,他可一点也不想掩盖坏脾气:“你都把我吵醒了,就想再见?!说吧,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总不至于只为了说句生日快乐吧?”

    “那,那……新婚快乐?”程希听到电话那边解信诚悉悉索索地起身倒水的声音,还有他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懒洋洋地拖沓的声音。这些再日常不过的声音,让程希听起来,都觉得刚才一直燥动的心,一下安静下来。这就是有亲人的感觉吧?永远,有个人在你身后,不会放弃你,不会抛弃你,永远做你的后盾。这种安全的感觉。程希笑起来,开了个小玩笑。

    “找骂?!”解信诚一口水差点呛到。这是小孩子该说的话吗?!

    “哪有。”程希嘟着嘴撒娇,索性躺在了床上,笑意盈盈:“舅舅啊,我跟你说,今天比赛,我们五重奏少女组获了冠军!不只是这样,我主要是觉得……”

    程希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来,直到解信诚说着说着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才猛地闭住了嘴。嘿嘿一笑,把电话挂上。

    看看手表,算了下时间,华夏那边应该快四点了。本来想打给郑航的,想想还是算了,就别折磨他了。他最近华夏美国两面跑,眼见着就削瘦下来了。亏得每次来费城,自己都可劲地给他补呢。不过,果然扑在事业上的男人最有魅力吧,程希意外地觉得郑航比从前那种浮夸样可爱可亲多了,算是认真地把他放在心上。

    想了想,罗伯特今天应该没有什么安排,程希拨通了罗伯特的电话。

    “教授,我们赢了!”

    “应该的。你们也合作了一年多了,再没点成就,就该被逐出师门了。”罗伯特的声音充满笑意,显然心情不错。没等程希再说什么,他接着说道:“正想给你打电话呢。刚才鲍伯跟我说,他刚才去了趟唱片公司,正好看到了你的唱片销量。”

    “诶?怎,怎么样?!”说起这个,程希突然紧张了起来。

    “很不错!进了古典音乐类的前十!”罗伯特与有荣焉,笑得特别爽朗:“斯泰莎那丫头这下该服了吧。”

    程希一头黑线,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玛汀大师如何反应,还轮不到她置喙。而且,罗伯特也太忘形了,这种事,他可从来不在程希面前说的,这次竟然随便就说出了口。

    “那个……”程希犹豫着开口:“我想知道一下,艾凡的唱片销量怎么样,你知道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才道:“他的比你早发行,又是人声专辑,自然卖得好。最少比你的这个卖得好。但是,希希,别为这个烦恼。他现在名气比你大,挣钱比你多,但他的方向不对。他还没达到巅峰,这样下去,名声越响,越不利于他与交响乐团合作。你也知道那些古典顽固们,壁垒很分明的。不过,他家世摆在那里,可以这样剑走偏锋。但希希,你没必要那样,你稳扎着向前就是了。我的弟子,怎么也不会差。”

    程希愣了愣,当然明白罗伯特在说什么。艺术家要名,是正常的事。但任何艺术都有流派,流派之间那些个猫腻说都说不清楚。就象拍电影的看不起拍电视的,做古典音乐的多多少少看不起做流行音乐的,跳古典芭蕾的也很多瞧不上跳街舞的,这些都是自然存在的歧视——说歧视其实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被看不起的对象往往受众要大得多,更容易赚钱,更容易生存。

    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内部有时候力量会很强大。一旦他们认定艾凡已经堕落,那么艾凡越受欢迎,越是他堕落的证据。就算以后他们迫于商业,不得不与他合作时,也会多多少少有些不利的流言。这里面最难做的就是艾凡了。

    不过,这种事,程希倒是不担心。如果前世的华夏爱乐都能随随便便地与国内某民歌手合作,莎拉·布莱曼也能风靡一时,可见,这种小心眼的自我保护意识,终将会败在商业的铁蹄之下。高高在上的一切艺术都将走下神坛。程希觉得艾凡提前走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引领风潮之人呢。

    “我知道,教授。我还想以后能被甄选进费城交响乐团呢。”程希使劲点了点头。

    罗伯特愣了一下,笑起来:“还是先从小乐团开始吧。现在的目标是,本校的交响乐团!长笛首席!和那个奥德耶竞争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因为友谊而手软!”

    “当然!那样的话,会让艾凡觉得被轻视的。我绝对会非常认真地对待的。什么时候开始甄选?”

    “还有几个月准备。”罗伯特顿了顿,说道:“对了,鲍伯说,他给你又接了个电影配乐的工作,问你愿不愿意。”

    “诶?教授,你刚才还教育我不要走远走偏了。现在又……”

    “作曲没关系。”罗伯特不以为然:“与你的专业不冲突。怎么样?接了吧?我看你上次做得挺好,就是电影太一般了。”

    “是什么类型的电影啊?”按说程希这个新手没什么挑的资格,怎奈她虽然要的钱少,但她无欲无求,不求钱,不求在电影圈出名,所以,挑一挑也无可厚非。

    “社会伦理片。”罗伯特干巴巴地说了个类型,显然是鲍伯在一边提示的:“是听了你专辑里那首轻狂,觉得中意,才过来的。而且,价格比上次高一点。”

    社会伦理片……程希立刻想到了什么《克莱默夫妇》之类的片子,于是点了点头:“可以,我接了。”

    程希答应得很干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后悔不已。原来社会伦理片的范围如此之广。

    挂了电话,程希看着话筒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拨通:“你好,我找艾凡。”

    “我就是。希希么?比赛怎么样?”艾凡的声音很冷静,和以往一样。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罗伯特那番话的作用,程希总觉得他有些疲惫。

    “第一名。”程希嘿嘿一笑:“艾凡,最近有安排比赛吗?我想去观摩一下。”

    “有,十一月,在纽约。你来吧。正好那几天纽约爱乐有演出,我很喜欢祖宾·梅塔,一起去看。”艾凡翻了下记事本,利落地安排。

    “好,我也喜欢他。等我回去。对了,艾凡,明年的柯蒂斯交响乐团的甄选,我会跟你竞争长笛首席,你要加油哦。”

    艾凡沉默了一秒,认真而冷静地回应:“一定,希希也要认真准备,好久没和希希一起比赛,我也非常期待你的成长。”

    挂了电话,程希露出微笑,感觉到艾凡的斗志,程希觉得罗伯特的想法也许并不会对艾凡造成什么压力,谁叫他是少有的情商低呢?也许他根本感觉不到吧?

    程希看了看表,晚餐时间到了。连忙起身,还没穿好鞋,就听见电话铃响。程希一愣,谁会打到这个宾馆里来?

    “你好。”

    “希希,生日快乐!”

    是郑航的声音。程希傻在当场,再次看了看表,华夏时间,这时应该才凌晨六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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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电影配乐
    “这是社会伦理片?!”程希拿着剧本直咬牙。

    如果非要分类的话,此片确实当属社会伦理剧,但是!但是!这部片的线索与所有的关键转折都是音乐!

    一个喜欢摇滚的的十六岁少女一直暗恋学校的篮球队队长,却发现此队长已与啦啦队队长打得火热。失恋中,因为父母婚姻出问题,家里闹得不可开交,暑假时被母亲送回了外祖父家。外祖父脾气倔嘴巴坏的糟老头,在附近小学做音乐顾问老师。最近正在给孩子们做校际合唱节演出的准备。一个失恋少女,一个脾气坏老头,从见面的第一瞬间就开始吵架,吓坏了练合唱的小朋友们,一时间,合唱练习室乱成一团,有人哭,有人吼。

    故事如此混乱,就开场了。摇滚乐与儿童合唱的碰撞,祖辈与孙辈之间理念鸿沟的碰撞,父母与女儿之间互不谅解的碰撞,还有夏日中遇见弹吉它少年的再次恋爱。这样一次一次地碰撞交流,最后融合理解,一个温馨的结局:合唱团演出大获成功。

    这几乎就是一部音乐片!片中,程希光儿童合唱歌曲就要作三首以上,还有女儿的摇滚乐,还有老头子缅怀往事时的钢琴曲,夏日吉它少年的民谣风,那首《轻狂》被制片人看中用在了父亲出轨时的场面。

    程希上上下下数了数,这作曲量是上一部的三倍有余!而且,风格复杂!很多都是程希从未涉及过的领域,比如摇滚!程希拿着剧本就想骂人!如果不是不肯示弱的个性,她非得打电话把鲍伯骂个狗血淋头,再把剧本甩到他头上!让他秃头!

    但,既然应下来了,程希也只能咬咬牙,一定要做到最好!如果非说这件事有什么好的地方,那就是留下的时间余地很宽,它还没有正式开拍。看导演那架式,是准备拍成精品,这倒让程希稍稍有些安心了。

    不过,以程希的个性,是不允许挂了自己名字的音乐不如自己的意的。所以,大肆扫荡了唱片行和书局。买了大量的各类型音乐的唱片和书,还去吉它行买了把吉它,回来自学。

    整日躲在庄园里啃书,学吉它,谱曲。出来听音乐,了解各个风格的不同与美感所在。这还是因为庄园里没有电的关系,不然,程希可能会一直呆在庄园里不出来。为此,珍妮大感吃不消。童声合唱和民谣也就罢了,摇滚实在是她所不能接受的类型,不得不一听见重节奏就赶紧出门。

    为了谱合唱谱,程希特地跑了趟儿童合唱团,还去听了别人的演出。为了民谣,更是偷偷把自己往大里打扮,进了几次民谣酒吧,听现场演唱。巨星什么的专辑,更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就差跑奥尔良去取经了。至于摇滚,程希只是去听了几场音乐会,气氛确实与古典音乐会大不相同,台上台下一样HIGH。

    当然,程希的这些举动都是瞒着郑航做的,只要他来,她就在家装乖,免得他叨叨。很奇怪的事,郑航以前在没成程希男友的时候,认定了程希做什么都可以,都是让人放心的。可一旦成了男女朋友,程希成熟稳重的形象好象遇到太阳的雾一样突然消失在他的脑海里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变成玻璃娃娃,需要捧着怕摔着,含着怕化了。这种转变让程希大感无奈。说了,他还强辞夺理:“不在意的时候,是珍珠也当钢球看,在意的时候,钢球也变成珍珠了。这不是正常的事吗?”

    这样忙了两个月,已是仲秋,树叶落了满人行道都是。电影已经拍得差不多了,只余下一些需要音乐配合的镜头,比如特写谈钢琴的手,小孩子对口形之类的,于是,制片人特地打电话过来:“程小姐,不知道进度如何?”

    程希顿了一下,她确实做好了,但她对摇滚的部分很不满意。从前世到现在,程希接触摇滚的机会并不多,顶多听听崔健、黑豹,外国的就是U2,Queen,Nirvana这些老牌摇滚乐队。怎么说,都是些男人,还是些大男人写出来的东西。也就Queen这个Gay团写出来的华丽风格与程希想像的有那么一点点相似。可是,那也太……怎么说,太成熟了,就象贵妇的绝望与少女的忧郁一样,完全是两回事。

    看了剧本,女主角才十六岁,所有的苦闷都是青春期的烦恼,爱情,友情,还有父母。她应该发泄的嘶吼的音符应该是一份有青春气息,可以迷幻,可以重节奏,但不应该绝望,甚至在某些地方可以带些甜美的调调,照程希的话来说,也就是歌特萝莉。程希对此自觉难以把握,实在是有些为难。但是,制片人来了电话,程希并不想拖工期,只好实话实说:“其余的都做好了,摇滚的曲目虽然写了,但我觉得不太适合女主角,正打算修改一下。如果合适,请你来一趟,听一下小样,提点意见。”

    制片人一听,连忙应了下来。这种事,可没人想过听他的意见呢。要听也会听导演的意见。制片人过来的路上,程希还在想着歌特萝莉这件事,对于电影人的工作划分,程希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出。此时,她坐在客厅里一边等人,一边一遍一遍弹着吉它,试图在漫天的幻想里找出那个她想像中的曲调。两个月的时间,对于一通百通的程希来说,吉它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算是一个可以在酒吧里演出的水平了。

    制片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一个女孩子生而蓬松着头发,穿着很随意的格子衫牛仔裤,坐在沙发扶手上,弹着散漫又带着丝焦虑的曲调。制片人一愣,这场景简直比女主角还女主角!脚步顿了顿,毕竟电影拍到结尾了,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完全无异。制片人说到底还是生意人。

    “先生,请喝咖啡。”珍妮很尽责,把人领进来,直接上了点心和咖啡。

    “制片人先生,你想先听哪部分?”

    “合唱部分吧。”制片人点了点头,这是重头戏。说实话,只要这关过了,这部戏也就差不多了。

    “好。”程希拿出录好的小样,放进录间机,开始播放。

    童声合唱有一种美,让人神圣,让人崇高。这一点,程希上一世在看《放牛班的春天》时已经有所感受。那张原声专辑是很长一段时间程希的最爱。可是,做为音乐人的程希不可能去照抄,她要有自己的想法。那种从天上掉下来的声音的感觉,程希在庄园里用意念调暗了光线,听水流听鸟鸣,足足在草地上躺了两天,再加上去了童声合唱团听孩子们演唱,看孩子们的笑脸,才终于写出了现在的这五首曲子。

    制片人拿着咖啡,从声音起到最后一个音符,他都没有把咖啡喝进嘴里。等程希把小样拿出来,问他感受时,他才猛地醒悟,直接把咖啡放在桌上,放大声音说:“太好了,太好了!要的就是这个感觉!这个,这个,程小姐,你真是……”他似乎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顿了一下,直接来了一句:“我很满意。这个,是哪儿的合唱团?水准还真不错。”

    程希微微一笑:“是我所在的中学的合唱团。你也知道,我刚从那里毕业,比较熟悉。”

    “竟然不是专业的?!”制片人大喜,这要少花很多钱呢。

    “嗯,不过,我觉得只要稍稍调教一下,应该没问题。”给学弟妹们争取点零花钱,程希也很开心:“既然这项过关了,听一下项吧,民谣怎么样?”

    “好的,没问题。”听完合唱曲,制片人对于程希的能力已经完全肯定,态度客气了不少。之前是因为导演的推荐,但看程希年轻,多少有些担心的。只是经费一直紧张,而这位不但出过自创曲专辑,而且价格很合适,他才放手一搏,谁料到真捡着宝了!他现在不停地暗地里大叹幸运。

    民谣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比合唱曲更出色些。也是因为程希对民谣更熟悉一些。而且,成人的世界,程希也更理解一些的原因。

    然后是各场景的钢琴曲与小提琴曲,这是程希的专长,自无话说。

    最后,程希拿着摇滚曲的小样抿了抿嘴:“这个,就是我不太满意的摇滚的部分。”

    “没关系,我相信程小姐的水准绝不会差了。”制片人觉得连咖啡都香浓了许多,还顺手吃了个糕点,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名字,非常好吃,不太甜也不腻却意外地顺滑。

    对于摇滚,制片人比程希听得多的多。毕竟在这个圈子里混,见多识广。听了程希的摇滚小样,制片人有些纳闷地看着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我觉得,挺好的。程小姐觉得哪里有问题吗?”

    程希又把她那个歌特萝莉的理念说了一遍,制片人眼睛一亮,这才发现了音乐中的问题。是的,如程希所说,她的这几首曲子交给任何一个摇滚歌手都不掉份,可是,交给一个十六岁的业余少女就有点不搭调了。制片人坐在那里想了想,抬头道:“程小姐现在有空吗?”

    “有的。”程希直起身来。

    “不如,程小姐和我一起去片场看看吧。也许你见着我们的女主演就有了灵感了呢。”那女孩虽然比十六岁大点,但确实有程希所说的歌特萝莉的气质。制片人就想了这招。

    “诶?好啊。那你先坐会,我去换件衣服,我们就出发。”

    程希去了片场,看见了那个带着几分颓废色彩的女孩子,那种文青特有的范儿,隔多远都能感觉得出来。程希自知永远不可能那样,她顶多走仙女款,高雅或者是疏离。这种带着黑暗色彩,自傲不羁,偏偏又很清纯的感觉,还是眼前的女主角更象那么回事。看到她,程希不由觉得,这部片也许有望成功。毕竟,选角选得很用心。

    远远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也许是因为一直被人看,那女孩子对目光很麻木,根本没注意有人这样观察她。自顾自地表演,发呆,与人说笑。每一处的表现都那么生动,在程希的脑海里有了一个生动的描绘她的音符冒了出来。有了第一个音,就有第二个。感触丰厚,程希谱曲很快。主旋律不过半个小时,至于润色,可能需要两天。

    制片人一看程希的速度,不由对程希大为赞赏。过了两天,听见程希新的小样,更是惊为天人。那种带有太多亮色的呐喊,青春而且带有强烈的艺术化的黑暗色彩,象是用各种深深浅浅的黑色画出的一付装饰画,美丽惑人,又带有强大的攻击力。尤其是其中的喝醉了一般的迷幻风格,这可是制片人第一次听到,根本不是玩摇滚的那些糙老爷们能做得出来的!

    电子迷幻风就这样被程希无意中提早亮世了。只是,现在的它还没有形成风潮,更别说这个名词了。

    “这,这位演唱者是谁?!”制片人的商业敏感度超强,第一时间就问出自己最想要知道的答案。

    “我。”程希打了呵欠,为了录这个小样,昨晚可是熬夜了的,所以录出来的声音中带了那么几分沙哑,制片人没听出来很正常。

    “你?!”制片人彻底惊了,他张了半天嘴:“你要不要亲自给我们的电影配唱?”

    “不要。”程希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对于演唱的兴趣不大,尤其是这种摇滚乐。长笛才是她的生命。她要是走上摇滚歌手的路,别说罗伯特,就是自己都得把自己杀了。

    “真的吗?那,好吧。”制片人去过程希家,自然也知道她不缺钱,而且知道她还在柯蒂斯上学,拿过国际大奖,根本不想走流行乐的路子。刚才说那么一句,也不过是抱有万一的心态。得到否定的回答也在意料当中。不过,要找一个能有如此表现力的声音还真得费上不少劲儿呢。制片人眉头都皱了起来,开始在脑海中飞快地翻找那些女歌手的名单。

    以至于之后只要是他制片的电影,第一时间都会约程希,除非程希没有时间,才会排别人。程希成了他首选的配乐人选。

    又忙了一个月,编排,录音。最后的成果甚至把罗伯特都吓了一跳:哇,自家弟子竟然会写摇滚呢!程希得意地顶着两黑眼圈,精神奕奕地哼着不知哪来的调子,跳着步子走回家去。

    程希一到家就接到艾凡的电话,说让她不要忘了下周去纽约看他比赛的事,她满心欢喜,当然笑嘻嘻地答应了。

    不过,这却是她平生第一次对人失约。因为第二天,她就接到了林立新的电话,说林强从战场回来了。可是带了一身的伤,林奶奶很伤心。请程希在美国帮林强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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