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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汤圆儿

[玄幻网游] 《无心法师》作者:尼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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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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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鬼迷人

  白大千换了内裤洗了澡,又把脏床单卷成一卷扔进走廊。梳起分头擦亮眼睛,他敲开了隔壁的房门。   
  史高飞和无心也已经醒了,两人正在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说话。无心让史高飞以后不要当着外人叫自己“宝宝”。史高飞不以为然,还问无心:“你进入叛逆期了?”   
  不等无心回答,他张开大嘴,气吞山河的打哈欠:“长得真快,你还没满周岁呢!”   
  无心没听懂“叛逆期”三个字,还要继续和他讲道理,然而白大千不请自来,站在床边问他们:“你们昨夜……睡得怎么样?”   
  史高飞向后一躺,闭着眼睛又要睡:“挺好,比家里舒服。”   
  白大千又问:“夜里……什么都没看见?”   
  无心东张西望的环顾了房内:“睡觉嘛,闭着眼睛,能看见什么?”   
  白大千抬手摸着下巴,心中十分疑惑,暗暗的自问:“莫非是我夜里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噩梦做得太真?”  
  白大千没敢妄言,怕把史高飞父子吓跑了。史高飞和无心虽然不大正常,但毕竟活生生的带着热气。白大千昨夜惊魂一宿,如今看到人类,感觉十分亲切。
  到了上午八点钟,李光明出现了,手里捧着高高一摞方便饭盒,正是要送给白大师及其弟子享用的早餐。找机会和史高飞搭上了话,他似乎也是颇为寂寞:“哎?你怎么又来了?我明白了,你还真不是来玩的,可你怎么和白大师混上了?史叔不管你了?”   
  史高飞不爱搭理他:“别和我说话,我现在没钱。”  
  李光明夜里在网吧过了一宿。如今黑着眼圈,精神不济:“飞哥,我问你件事,你们昨晚睡觉的时候,楼里没别人吧?”   
  史高飞摇头:“没有。”  
  李光明心中一动,笑嘻嘻的不再说话了。   
  自从白大千等人进驻E区之后,原本留守的保安们就清闲了,唯一的工作便是轮班给楼内的半仙们送饭。时光易逝,转眼间一天过去,又到了天黑时候。白大千在外面散步完毕了,背着手慢慢的往楼内走,心里一边惦念着远在金光寺的女儿,一边惶惶的不知今夜又会出什么幺蛾子。本来他自诩为无神论者,以为凭着自己这样光辉的形象与气质,就算真有鬼魅魍魉,也会被自己的气场镇住,自惭形秽的退散。没想到事情不那么简单,如果今晚还是一个惊魂夜,白大千在电梯门前停住脚步,心想自己也许应该去史高飞的房里挤一挤。   
  电梯门一开,白大千迈步进去,随即转向门口,伸手一摁控制面板上的数字三。电梯门缓缓合拢,白大千对着锃亮的电梯门照了照,感觉自己太帅了。  
  电梯轿厢微微一颤,随即下方发出“喀喇”一声巨响。轿厢内的灯光忽然灭了,白大千惊叫一声,就感觉电梯正在直线下降——可他此刻人在一楼,电梯还能降到哪里去?  
  他向后一步靠在了壁上,慌乱的安慰自己:“应该是有地下负一层——负一层是停车场,是仓库……是什么都合理!”   
  不知过了多久,电梯依然是保持着下降的状态,而且是高速下降。白大千在黑暗中抱住了头,想要拼命的吼叫,然而在极度的惊恐之中,他的呼吸暂停了,声音也哽在了喉咙里。肠子忽然一绞一绞的做了怪,白大千呜咽一声,心想自己真是人间奇葩,都到了这般时候了,居然还有心思闹肚子。  
  他弯腰抱头夹腿提肛,浑身肌肉一起抽筋。周遭漆黑如墨,他想要掏出手机照照亮再看看时间,可是手脚统一的不听使唤,而且依着他的胆量,他其实也不大敢弄出动静。大眼睛在眼镜片后快闭没了,他简直无法面对此刻的现实。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双脚忽然感觉到了震动——电梯停了!  
  强大的惯性让他浑身一哆嗦。黑暗之中响起了一线细声,十分高亢的拐了个弯。白大千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听自己把屁放成了小调,不禁有些脸红。   
  电梯门无声的开了,迎面吹入一阵冷风。他向外一瞧,登时大吃一惊。原来电梯之外竟是一片连绵的荒冢,荒冢上方的夜空中,还悬挂着一轮苍白的明月。  
  “怎么搞的?”白大千捂着肚子想:“电梯把我送到荒郊野外来了?”  
  这样的情形,单单的想是想不通的,况且白大千还有更急迫的事情要做。一只脚迈出电梯,他在外面找到了一块颇为沉重的大石头挡住了电梯门,然后一侧身出了电梯,他掏出一小包香喷喷的面巾纸,解开裤子蹲到了一处小土丘后。度假村提供的伙食实在是好,而且一人给了两人的量。他认为自己在外面多吃点,回家就可以少吃点,所以仿佛将要冬眠似的,也不管能否消化,一味的只往嘴里填。   
  声势浩大的拉了一通,白大千提着裤子起了身,顺便看清了电梯的位置。电梯居然是开在了一座巨大的山岩表面。两扇电梯门正在一下一下的磕打着大石头。神清气爽的揉了揉肚子,白大千略略镇定了,开始思考现实问题  
  在头顶月光的照耀下,他环顾四周,发现这片荒野无边无际,远远近近的鼓着小坟头,有的坟头竖着残破墓碑,有的坟头则是光秃秃的一个土馒头。白大千见最近的坟头距离自己不过几步远,便壮着胆子走上前去,弯腰去看碑上文字。碑是青灰色的石碑,斑斓破败,字迹模糊。他一时好奇,把怕给忘了,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此手机外壳金光灿烂、设计清新霸气,虽然价格只有九九八,但是汇集天下手机功能之大成。手机屏幕上已经没有了信号显示,电量倒是满格。他轻轻一摁手机侧面的摁钮,手机顶端立刻射出一束白光,强度可以和普通手电筒媲美。白光自下而上的照过碑文,白大千一边看一边不出声的念:“墓之奶三王母慈。”   
  念完之后他愣了愣,心想:“奇了怪了,我妈也叫王三奶。”  
  他想再去看看立碑人的姓名,可是未等他调转灯光,碑文上方嵌着的小小遗像已经映入了他的眼中。鼻孔瞬间哼出两道凉气,他手指一紧,几乎攥碎了手机。   
  他看到了他妈的黑白照片! ?|L)!LYx  
  他妈年轻时不是美人,老了之后越发堕落,奔着丑陋的方向一去不回头。阴惨惨的苍白背景前,他妈微微低头面对前方,一脸怪笑,松弛的大厚嘴唇横贯下半张脸。眼睛部位却是模糊了,看不清黑白眼仁,只能看到眼角翘得喜气洋洋。   
  “不可能啊……”白大千此刻肠子里没了存货,所以只勉强在裤裆里挤出了几点尿:“我妈是葬在老家的,电梯再怎么快,也不至于一下子把我送回老家吧!”   
  双掌合十夹住他的手机,他慌里慌张的对着墓碑拜了拜,决定还是回电梯里想办法上楼去。可就在他将要抬脚之时,身后忽然掠过一阵凉风,吹来了一个苍老的女声:“大千啊,你个不孝子,怎么来了就走?”   
  白大千一回头,差点没把肠子拉出来——不知何时,他妈出现了!   
  他妈还穿着当初下葬时的装裹衣裳,模样和表情都和墓碑上的遗像一模一样。一头白发在风中飘乱了,她笑眯眯的白眼上翻,竟然已经没了黑眼仁。对着白大千伸出一只手,手指腐烂得露出了白骨。一条黏腻的长虫瞬间隐入她的袖口,她一步一步磕磕绊绊的走向了白大千:“我儿,你大哥不来,你也不来,妈想你们啊!”  
  白大千向后退了一步:“别,妈,让爸陪您也是一样的,我们兄弟两个……四十年后再来找您吧!”   
  他妈缓缓的摇了摇头,嘴角流出了乌黑的口涎:“不行,妈等不得了。”   
  白大千眼看他妈越逼越近,自然不肯老老实实的坐以待毙当孝子。转身一大步越过一座小坟头,他撒腿要往电梯里跑,哪知脚踝忽然一紧,他低头一看,只见土中伸出了两只白骨手掌,死死的锁住了自己的左脚。  
  白大千吓得一晃,抬起右脚狠狠踩向了探出地面的骨头腕子。几脚踩出一地零碎骨头,他无暇往电梯里躲了,只能慌不择路的背对着他妈逃命。前后左右的地面无端的一起颤动了,远处一座坟头忽然裂开,一具不成人形的腐烂尸首爬上地面,东倒西歪的也追向了白大千。  
  白大千攥着手机,终于爆发似的喊出了声。汗湿的右手死死的握着手机,也不知是碰到了哪个按键,手机背面的八个喇叭骤然爆发出了一阵激昂音乐,随即一个女声唱道:“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漂泊……”   
  身后的腐尸越来越多了,在王三奶的带领下紧追白大千。白大千来不及关手机,只能合着节奏东逃西窜。正是走投无路之时,前方忽有一道白光从天而降,他猛然刹住脚步,只见无心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而未等他开口求援,无心一手抓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高高扬起抡圆了,“啪”的抽了他一记大耳光!
  白大千被他打得脑袋一晃。短暂的眩晕过后他回了神,眼前骤然大放光明。月夜、野地、荒坟、厉鬼、乃至他妈,全不见了。他发现自己正坐在三楼光滑的走廊的地面上,身后靠着墙壁。旁边哐哐的总有声音,他扭头一看,看到了挡在电梯门间的铁皮大垃圾桶,以及走廊正中央的一泡屎。   
  气若游丝的张了嘴,他对着无心开了口:“你怎么来了?”   
  无心一指他的手机:“我被它吵出来了。”   
  白大千虚弱的关了手机,脑子里还是一团乱麻:“我怎么了?”   
  无心迟迟疑疑的摇了头:“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白大千不敢再隐瞒了。一手抓住无心的手臂,他哼哼唧唧的答道:“我糊涂了……我刚才一直以为我是在乱坟岗子里被鬼追杀,直到你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无心小声嘀咕道:“不会是真的有鬼吧?”
  白大千做了个深呼吸,想要说话。可没等他开口,无心又嘀咕道:“听说……鬼能迷人的。”   
  白大千问道:“什么是迷人?”   
  无心不看他,垂着脑袋低声答道:“让人产生幻觉……其实我随便说的,我也不懂。”   
  白大千带着哭腔开了口:“妈的,绝对是啊!我一定是被鬼迷住了,我明明人在三楼,怎么会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坟地里?幻觉,一定是幻觉!呜呜呜……无心,幻觉好可怕噢!”  
  无心扭头看了地面一眼,随即继续嘀嘀咕咕:“白叔叔,你随地大便也好可怕噢!”   
  无心把白大千带到了自己的房内。史高飞正坐在床上看一部奇长无比的老韩剧,白大千见了他的大个子,忽然感觉很有安全感,当即抛弃无心,主动挤到了他身边坐下。   
  史高飞十分擅长把自己和外界隔离,想要把谁忽略,就真能对谁一眼不看。但是白大千泪水澎湃,一定要和他讲一讲自己方才的历险记。及至白大千哭哭啼啼的说完了,史高飞漠然的答道:“你们地球人真是麻烦,几个死掉的同类也能让你们又哭又叫,一群精神病。”  
  白大千愣了愣,随即试试探探的问道:“史老弟,你……你是在自嘲吗?”
  史高飞不看他,心不在焉的反问:“自嘲是什么意思?”   
  无心怕史高飞一旦明白了自嘲的意思,会把白大千暴打一顿。于是走到两人中间,左撅右挑的用屁股拱出了座位。三人并肩坐在大床上,白大千不住的打激灵,无心一言不发的装傻,只有史高飞一派恬然,对着电视嘿嘿发笑。  
  笑着笑着,他忽然不笑了。他眼中的电视机自动关了,四面的墙壁上却是缓缓渗出了鲜红的血字。   
  他看见了,白大千也看见了,两人一起瞪圆了眼睛。只有无心还处在一如往常的世界里。只是在天花板的角落处,他发现了一张铁青的鬼脸。   
  鬼脸是个女人的形象,轮廓面貌十分清晰,可见她颇有力量,绝非新鬼。鬼脸瘦骨嶙峋,一双眼睛深深陷在了黑眼窝里,一侧颧骨裂开一道伤口,能够隐隐看到外翻皮肉下的白骨。对着床上三人,她满意的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断裂残缺的牙齿。
  无心的目光一放即收,也效仿史高飞和白大千,做了个瞠目结舌的惊讶表情。正是要观察女鬼下一步的动作之时,冷不防身边的史高飞忽然先动作了。   
  史高飞一跃而起。高高大大的站在床上,他双手叉腰,怒不可遏的大声吼道:“是谁弄脏了我的墙?!”   
  他真生气了,一边晃脑袋一边跺脚,大脚丫子踩得床垫悠悠乱颤:“我要在这间屋子住满七天的,今天刚到第二天,就被你们把墙壁画得乱七八糟!到底是谁?给我站出来!你们这帮低素质地球人,老子今天非揍扁你们不可!”   
  话音落下,他眼前一花,随即看到了一只漂浮在半空中的人头。他看到了,无心和白大千也一起看到了——这回不是幻觉,是女鬼借着夜间阴气盛,自己现了形。  
  白大千嗓子里咕咕嘎嘎,是个随时要晕厥的样子。无心咬着手指头,蓄势待发想要驱鬼。而史高飞抡起拳头向前击去。拳头在鬼影之中打了个空,他气得大骂:“操!3D效果挺好哇,我还以为是个真人呢!”   
  无心正要咬破手指放血,万没想到史高飞会发此高论。张着嘴仰望了史高飞,他和女鬼一起傻眼了。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进入了E区大门。  
  一身保安制服的李光明走得蹑手蹑脚,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生怕被人发现行踪。听闻E区现在日夜都没人管了,他决定趁夜潜入楼内,偷点值钱的东西做福利。至于鬼不鬼的——反正他是没亲眼见过鬼。和鬼相比,穷更可怕。
第二百一十四章、破土
  
  李光明蹑手蹑脚的穿过院子,穿过了一楼半开半掩的大玻璃门。一楼大厅的喷泉早停水停电了,他怕乘坐电梯会有声音,所以想要绕过喷泉,走正前方的主楼梯步行上楼。微微弯腰踮了脚尖,他无声无息的走到了楼梯口。一只脚刚要踏上第一级台阶,他忽然听见身后起了“嗤嗤”的水流声音。   
  他停了脚步,一边回头一边心想:“莫非喷泉的水管子漏水了?”  
  一楼没开灯,三楼住着半仙,或许是该有光亮的,然而亮度有限,决计照不到楼下。借着玻璃门外的月光星光路灯光,李光明伸着脖子眯着眼睛细瞧,先没瞧出什么,随即感觉空气变了味道,血腥气渐渐的浓了。   
  “怎么回事?”他心里打了鼓:“莫非我还赶上了凶杀案?不会是飞哥把大师宰了吧?妈呀,飞哥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大师白死了!”  
  正是胡思乱想之际,状如莲花的喷泉底部忽然“咕咚”一声冒了泡。随即莲花之中充当花蕊的一束水管汩汩的开始向外喷涌液体。液体流淌得沉重而又平稳,不像是水。李光明奓着胆子转了身,走上前去想要细看。然而未等走近,他忽然脚步一顿,感觉自己已经看明白了。   
  喷泉之中,正在喷血!   
  李光明站在原地做了个深呼吸,并且狠狠的咽了口唾沫,顺便把快要蹦出口的心脏一并咽入肚中。解开制服衣领扯了扯,他露出脖子后面的撒旦纹身,紧接着双手合什对着喷泉低声说道:“神仙鬼神,不管你是什么吧,总之你忙你的,我忙我的,咱们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我不耽误你闹,你也别耽误我偷。好不好?实不相瞒,兄弟我十三岁混社会,江湖上人送外号赛撒旦,一贯心狠手辣狼心狗肺。和我合作只有好没有坏。你自己想想吧,我先走了。”  
  话音落下,他硬着头皮做了个向后转,明明两条腿都硬了,可还是坚持着往楼上走。楼里闹鬼,据说,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他今天不下手,明天再来恐怕也没有好果子。择日不如撞日,既来之则安之吧!  
  抬手抓住楼梯扶手,他走不动了,想要借力把自己往上拽。楼梯扶手是木质的,手触之处一片光滑。握着扶手合拢手指,他手臂刚一运力,手指却是一滑。扶手在他手中蜿蜒的动了,他扭头一看,吓得险些把眼珠子瞪出眼眶——不知何时,扶手上竟然缠满了蛇!   
  他猛的收回了手,同时发现在无数下垂蠕动的蛇尾之中,隐约仰着一张苍白的大脸。此脸阔大如盆,一时间也看不清五官。对着李光明张开了嘴,大脸露出一口锯齿獠牙,颗颗都是青中透紫,齿间还挂着黏涎。  
  李光明大叫一声,慌不择路的撒腿狂逃。因为楼下正有一座血喷泉,所以他索性头也不回的冲向了上方。脚下的地板变成了粗糙肮脏的崎岖土路,他连哭带叫的一路往上跑,跑着跑着忽然脚下一滑。脑袋“咣”的一声磕上地面,他痛得眼冒金星,仿佛脑浆都被震成了碎豆腐脑。晕头转向的爬起身,他眨巴眨巴眼睛,又是一怔——土路没了,灯光有了,看着雪白墙壁上的指示牌,他发现自己已经上了三楼。手扶墙壁起身低头再瞧,他登时苦了脸——怪不得滑了一跤,原来是一脚踩到屎了!   
  他想不出谁能在走廊里大便。白大师风度翩翩,没有在走廊里方便的可能性;无心应该也不会,凭着他能把史高飞骗得团团转,他的智商也不该低到随地大小便;唯有史高飞最可疑。现在楼里没有勤杂工了,如果有了大事小情,全得由保安负责,比如处理一堆屎。   
  李光明拼命的蹭了蹭鞋底,上楼不敢,下楼也不敢。思来想去的,他决定还是暂时终止行动,找个人类陪伴自己等天亮。他知道白大千等人所住的客房号码,一边试试探探的往前走,他一边左思右想:“我找谁比较好呢?照理说应该去找飞哥,可现在大半夜的,万一他和骗子正在互爆菊花,我在一边看还是不看?不看的话不自然,看的话又太尴尬。虽然我外表狂野,但内心还是很清纯的。”  
  思及至此,李光明决定去白大千的房内躲一夜。白大千气度不凡,又是一身温文尔雅的派头,必能大发善心收留他。   
  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白大千的客房前,他本来想要敲门,可后脖颈忽然掠过一阵阴风,吓得他慌忙抬手推门。一推之下,他发现门没有锁,只是虚虚的掩上而已。   
  一只脚迈入门内过道,他为了显得自己有礼貌,故意轻声呼唤:“白大师,睡了吗?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楼下的保安哪。”   
  房内没有开吊灯,只在卫生间里亮着一盏小灯。过道墙壁上钉着几枚衣钩,其中一枚钩子上挂着个锦绣灿烂的布口袋。李光明抬手捏了捏口袋一角,感觉里面装的仿佛都是书籍一类,不是有钱的样子。往前再走几步,他发现大床上一片狼藉,并没有人,心中不禁又生了邪主意。暗想大师吃得好穿得好,必定穷不了。悄悄转身走到电视机旁的立柜前,他想要在大师身上发点小财。  
  手指刚刚攥住立柜的门把手,李光明还未用力,耳朵却是听到走廊外面有了门响。他吓了一跳,本意是想放手,然而手比心快,居然先人一步的拉开了柜门。端端正正的面对了立柜里面,他倒抽一口冷气,只见立柜内的一层搁板之上,正放置着一只半腐的人头。   
  人头披头散发,眼睛似闭非闭,屋中黑暗,越发显得人头肤色泛青,嘴唇却是鲜红,两道眉毛也黑得奇异,竟像是死后多时重新出了土,又被人粗略的化了个妆。收回开门的手送到嘴边,李光明咬着手指,转身要逃。与此同时,白大千摸摸索索的从外面走入过道,正要抬手去摘他的布口袋。两方来了个顶头碰,未等李光明出声,白大千先嚎叫了:“嗷!”
  然后他拎着布口袋转身冲出门外,走腔变调的高喊:“来人啊!救命呀!有个鬼要用板砖拍我啊!”   
  隔壁房门一开,无心伸头拦住了他:“鬼在哪里?”  
  白大千一侧身,“刺溜”钻进了无心的房内。李光明紧随而至,嘴里还咬着自己的手指头,呜呜噜噜的说不出话。无心莫名其妙的将他打量了一番,然后问道:“你拿板砖了?”   
  李光明疯狂的摇头。   
  白大千听无心语气淡定,忍不住转身走回了门口。上一眼下一眼的看了李光明半天,他恍然大悟:“哦……我看错了。他脸方,我还以是砖呢!”   
  李光明求援心切,所以特别自觉。在门口把踩过屎的皮鞋脱了,他光脚挤入房内,一边挤一边哭哭啼啼:“飞哥,不得了,白大师的柜子里有个人脑袋!”   
  白大千提前经过了一场风浪,所以倒是比李光明镇定许多:“我知道,昨夜我已经见过一次了。”   
  李光明问白大千:“大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白大千长叹一声:“唉……我想回家。”   
  为了防止再次坠入幻境,四个人盘腿坐上了床,分别面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史高飞正对着电视机——墙壁上的血字无端出现又无端消失了,他解释不了,也懒得深想。   
  紧挨着他的是无心,无心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不知道如何出手才既能助人,又不暴露自己的秘密。   
  无心的另一边坐着白大千。白大千把他口袋里网购的纸符以及图解易经全摆到了床上,想要找到速成的驱鬼大法。而李光明一言不发,只是匀速的打着哆嗦。
  如此过了良久,史高飞忽然大叫:“妈的!又在我的墙壁上乱涂乱画!”
  无心回头狠捶了他一拳。他后背一痛,定神再瞧,墙壁上的血字果然不见了。十分得意的笑出了声,他扯着大嗓门叫道:“谁要是再见了鬼就出声,我儿子会把人打清醒!”   
  此言一出,李光明颤声哼道:“蛇来了!”   
  无心回身对他也是一拳。李光明被他打得向前一栽,眼前的蛇随之暂时消失了。   
  白大千察觉到了问题,转过脸问无心:“你没有幻觉?”   
  无心一脸茫然的摇头:“我……我什么都没看到。”   
  然后他又用胳膊肘一杵白大千的肋下,抬手捂了嘴嘁嘁喳喳的耳语:“白叔叔,活不好干,你该让黄经理加钱了。”   
  白大千惊讶的压低了声音:“你认为我还有实力把活干完吗?实不相瞒,我现在看你是只女鬼的造型,只是因为不想挨打才一直没出声。”  
  无心没打他,只在他的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来都来了,空手回去多不合算?”   
  白大千来了精神:“你有办法?”   
  无心对他伸出一只手掌:“我不会被鬼迷,肯定比你们有优势。我可以帮你的忙,但是赚了钱我们得五五分。”
  白大千揉着胳膊,心中算了笔账,末了认为五五分也行,五五分总好过一分没有。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史高飞等人东倒西歪睡成一团,只有无心依然坐着。   
  无心知道史高飞是真没用,而自己既然做了他的儿子,少不得就要为他负起责任。活了无数年,好像还真没给谁当过儿子,无心发现父爱也挺动人,如果能够平平安安的当上几十年儿子,倒是不失为一段幸福生活。   
  然后他又想起了史丹凤。史丹凤一身熟透了的女人味,从波浪卷发到高跟凉鞋,无一不美。无心抱着肩膀笑了一下,忽然浑身骨头做痒,想跑到史丹凤面前讨好卖乖的贱一贱。可惜在史丹凤面前又暴露的太早了,给了她一个奇丑无比的第一印象。无心感觉史丹凤好像一直不愿意搭理自己,虽然还给自己买过好几条粗糙的便宜内裤。  
  坐在清晨第一束朝阳光芒之中,无心盘算着自己的小心事,想得津津有味。还是人间好,他想,在山上隐居了四十年,他几乎活成了一块石头。好些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往事,都被他一点一点的忘怀了。   
  他的历史是无人记诵的,忘了,就没有了。即便有过,也像没有过一样了。   
  白大千本来没把无心当人看,不过不由自主的,他还是听从了无心的建议,跑去找了黄经理抬价钱。他别的本事没有,唬人的派头却是天生就的,死的能说成活的,有的能说成没的,何况这回不是信口胡说,他是当真受了大惊。
  黄经理决定同意他的要求。并且两人正式签了合同。而在白大千运动三寸不烂之舌时,无心带着史高飞在楼内散步,史高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楼上楼下的走来走去,不过儿子要走,他身为父亲,自然应该跟着。无心一边照顾着他,一边猎犬似的到处又看又嗅。最后停在了楼下的干涸喷泉前,他抬手拍了拍大莲花瓣。  
  午饭过后,黄经理带着一队工人赶来了E区。一楼大厅变成了乌烟瘴气的工地,工人各显其能,想要把喷泉拆掉。黄经理站在院子里,问白大千:“大师,问题真是出在喷泉下面吗?”   
  白大千也是上午受了无心的撺掇,此刻答得并无底气:“到时便见分晓。黄经理,你刚才说你也不知道喷泉的来历……”   
  黄经理答道:“你们外人不知道,度假村的名字虽然十几年没变,其实里面人事变动很大,都被转卖过好几手了。我是去年来的,来的时候E区已经动工了,听说是前一任钱不够,把E区盖成了烂尾楼。现在的董事长看楼还不错,所以把工程承包出去,接着先头的基础,把楼盖完了。谁知道是白搭钱,盖了一座凶楼。我们用的图纸,都是原来的老图纸,格局和喷泉都没变,只把装修的风格换了一下。”  
  白大千点了点头,然后趁着黄经理不留意,他火速找到无心,把黄经理的话复述了一遍。不知不觉的,他把无心当成主心骨了。   
  到了傍晚时分,一楼大厅的喷泉已经无影无踪,光亮的地面被凿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大坑。喷泉下方纵横的水管该截的截该堵的堵,也都收拾利落了。从黄经理到工人一起垂手肃立,对着大坑发呆——修喷泉不是复杂工程,尤其是装饰性的室内小喷泉,何至于还要在地下挖个无底洞?   
  黄经理最先清醒了,听到白大千问自己:“黄经理,你原来不知道喷泉下面有洞吗?”   
  苦思冥想的沉默良久,黄经理最后摇了头:“烂尾楼到我们手里时,喷泉已经修好了。我们当时还以为是占了便宜——”   
  话未说完,他继续摇头,显然知道自己是彻底吃了亏。  
  白大千刚才又受了无心的嘱咐,所以此刻胸有成竹:“黄经理,不要惊慌。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我想洞内必有玄机,但是亲自下洞的话,未免风险太大……”   
  他沉吟不语,同时肋下被无心捅了一下。不动声色的抬眼望向黄经理,他摇了摇头,一脸悲天悯人的庄严相:“黄经理。”   
  黄经理正在感受洞内喷出的阵阵凉风:“大师,怎么?”   
  白大千笑而不语。  
  黄经理明白了,大师又要加价了。   
  黄白二人忍着一洞的阴风,非常含蓄的讨价还价。末了两人都把话说到山穷水尽,总算勉强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先给工人全下了班,黄经理带着李光明等保安留在了现场,倒要看看白大千的本事。   
  不料白大千做佛陀状,脱了鞋在楼内尚存的前台桌子上盘腿打坐。他的两个徒弟却是一人腰间系了一根绳子,一前一后的下洞了——依着无心的本意,是不让史高飞插手。但史高飞哪能允许儿子单身赴险?   
  洞是口小肚大,要说深也不是很深,坑底积着浅浅一层水。史高飞落地之后两眼一抹黑,什么也看不见。在他伸手摸索之际,无心已经弯腰开始动了手。手掌没入积水,他开始去刨水下的稀泥。等到史高飞渐渐适应眼前的黑暗了,无心已经水淋淋的抱着一捆东西直起了腰:“爸,上去了!你先上,别碍手碍脚。”
  史高飞小声问道:“当着黄经理的面,我可以叫你宝宝吗?”   
  无心答道:“不可以。等黄经理走了你再叫。”   
  史高飞失望的“哦”了一声,拽着绳子开始往上爬了。  
  史高飞一露头,白大千立刻下了桌子。走到坑旁向内一望,他打了个激灵,怀疑自己看到了一条摇头摆尾的大蜥蜴。摘了眼镜揉揉眼睛,他定睛再瞧,蜥蜴没有了,只有无心带着一身淋漓的泥水,抱着一堆白骨爬上了地面。   
  把骨头往地面一放,无心坐在地上脱了鞋,倒出了两鞋的积水。黄经理大惊失色:“白大师,这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什么骨头?”   
  白大千被他问了个哑口无言,只好背着手叹道:“天机不可泄露。趁着太阳没落山,黄经理,请你速速退下,免得惹火烧身!”   
  黄经理一听这话,吓得屁滚尿流,也不客气了,带着保安即刻撤退。楼内瞬间恢复寂静。白大千站在夕阳余晖之中,怯怯的把目光投向地上的骨头。骨头长而笔直,类似动物的腿骨,然而表面凹凸不平,仿佛是浅浅的刻了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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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一十五章、骨神

  无心盘腿坐在大坑旁边,手里拿着一根骨头翻来覆去的研究。史高飞和白大千分别蹲在他的左右,直着眼睛看热闹。看着看着,白大千开了口:“上面刻的不是甲骨文吧?”  
  无心摇了摇头——骨头上面刻的应该是某种咒文,不过他没见过,也读不懂。  
  史高飞也出了声:“宝宝,你饿不饿?爸爸给你拿酸奶喝呀?”  
  无心继续摇头,心想此刻若有白琉璃在场就好了。白琉璃藏着一肚皮稀奇古怪的知识,正常人懂的道理他全不懂,正常人闻所未闻的谜题,他则是基本全能解答。把骨头和自己的大腿比了比,他确定了骨头的来历——全是人的大腿骨。  
  大腿骨虽然粗壮,但是经了雕刻,自然结实得有限。无心看了看骨头的颜色,又掂了掂骨头的分量,开口对白大千说道:“我看不明白,你能看明白吗?”  
  白大千把两只手缩进了袖口,一个脑袋摇得左右乱晃。  
  灰蒙蒙的玻璃门外,天色越来越快的黯淡了。太阳将要下山,大厅内的黑洞中,则是喷涌出了越来越强的阴气。史高飞和白大千一起打了个寒战,随即听无心说道:“你们把眼睛闭上。天快黑了,鬼也快要出来了,闭上眼睛才不会被它们迷住。如果听到了怪声音,也千万不要睁眼。我不怕鬼,我会保护你们的。”  
  白大千立刻就把眼睛闭紧了,还用两张面巾纸缠住了眼镜片。史高飞却是不以为然:“宝宝,要保护也是爸爸保护你。爸爸也不怕鬼。”
  无心无暇理睬他,继续摆弄手里的骨头。因为实在是找不出头绪,所以他攥住骨头一端,随手向地面敲了一下。只听轻微的一声脆响,无心大吃一惊,万没想到骨头竟然应声断为两截。一段中空的骨棒落在无心面前,骨中迅速逸出几团惨绿鲜红的光芒。无心仰起头,就见光团在半空中聚为一体,竟是迅速融合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巨大鬼魂。  
  鬼魂渐渐显出人形,朦朦胧胧的一身赤金颜色,形象类似一位练过健美的金身罗汉,其中头脸眉目最为清晰,从腰部往下开始渐渐模糊,及至过了大腿,干脆模糊成了一抹红绿交错的绚烂光芒。一双眼睛骨碌碌的左转右转,此鬼先看了看白大千,又看了看史高飞。白大千双目紧闭,史高飞还在对着儿子絮絮叨叨,于是金色鬼魂最终把目光射向了无心。  
  无心顾不得旁人了,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是……一直被封在骨头里的?”  
  金色鬼魂生前想必是个威风的相貌,大眼睛高鼻梁厚嘴唇。听了无心的问题,他张开大嘴哈哈大笑:“没错,是你给了我自由。所以我要报答你。”  
  无心又问:“你是……”  
  金色鬼魂傲然答道:“你可以叫我骨神。”  
  无心站起了身:“骨神,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骨神居高临下的笑道:“我会满足你一切愿望。”  
  无心不出声了,同时一脸狐疑的拧起了两道眉毛,心想你以为我没读过《天方夜谭》吗?  
  正当此时,骨神忽然对他做了鬼脸,随即高声笑道:“哈哈哈,骗你的!三个小东西,让我吃掉你们的魂魄吧!”  
  未等他话音落下,无心一弯腰抱起了散落在地的完整骨头,紧接着一手扯起史高飞,大声叫道:“爸爸,拉住白叔叔!”  
  史高飞猝不及防的被他拽起了身。不假思索的握住了白大千的手,他一边跟着无心往玻璃门的方向跑,一边吼着问道:“宝宝,你刚才在和谁说话?”  
  白大千晕头转向的调动了双腿:“还用问?你儿子肯定也是被鬼迷了!”  
  眼看就要到达大玻璃门了,无心忽然刹住脚步,一个急转身逃向了通往楼上的主楼梯。他身后的尾巴也跟着东倒西歪的做了大转弯。在绕过大厅中央的深坑之时,无心一边狂奔一边斜眼一瞥,只见骨神的双腿也在缓缓的现形。而坑底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惨呼,一双双的鬼手向上扒住了坑沿,可见正有冤魂在争先恐后的往地上爬。  
  无心加快了速度,抓着史高飞发疯的跑。在一行三人全部踏上楼梯之时,后方忽然起了一声巨响,竟是大玻璃门无端的爆炸,尖锐的大块碎玻璃四处飞溅,白大千只觉脊背一痛,正是被一块碎玻璃浅浅的划破了衣服和皮肉。史高飞也意识到了危险,迈开两条长腿拼命往上蹿:“是霸天虎来了吗?”  
  白大千下意识的睁开了眼睛,可是眼镜片被面巾纸缠住了,导致他眼前一片白茫茫:“霸天虎个屁!你看我们谁像汽车人?”  
  史高飞随着无心拐了弯,三步两步的跨上了二楼,同时还有闲心气喘吁吁的嚷道:“其实我比较喜欢狂派!宝宝,你喜欢哪一派?”  
  无心一手抱着骨头,一手死死的抓着史高飞往上跑:“我喜欢香芋派。”  
  白大千的胳膊快被史高飞拽脱臼了。直着眼睛张着大嘴,他喘成了一只蹦蹦跳跳的风箱:“我们要、要往哪里去?”  
  无心首当其冲的踏上三楼地面:“回房间!”  
  白大千一侧眼镜片上的面巾纸随风飘落,一只眼前骤然清晰,他和一名现了形的女鬼来了个顶头碰。怪叫一声直冲向前,他骤然开始了爆发式的狂飙,以惊人的高速超过史高飞和无心,一马当先的把两个晚辈带进了房内。无心莫名其妙的殿了后,“咣”的一声用后背顶住房门,他急急忙忙的做出指挥:“爸,快搬电视机堵门!”  
  客房虽新,电视机却是四四方方的老款式,而且还是大屏幕,十分沉重。史高飞毕竟年轻,能有余力继续干活。白大千坐在床上喘了几口粗气,挣扎着问道:“堵门干什么?鬼还走门啊?”  
  未等无心回应,摆在电视柜上的遥控器忽然凌空飞起,狠狠拍向了白大千的面门。白大千当即抬手把遥控器抓了个正着,一张白脸开始泛青:“怎么回事?你们看见没有?遥控器自己会飞了!”  
  无心先帮着史高飞把电视机放好了,然后走到立柜前拉开柜门。柜子里藏着个小小的鬼娃,正在试图操纵一副衣架,显然是还想继续行凶。  
  无心没言语,抬手咬破指尖弹出了一滴血。鲜血穿透鬼娃的身体,随即凭空消失。鬼影僵在半空闪闪烁烁。鬼娃做出了一副狰狞面目,作势要去抓咬无心,然而鬼影迅速变得疏淡,最后化为几点魂魄光芒,流星似的散逸了。  
  为了防止白大千和史高飞被鬼附身,无心用自己的鲜血在两人眉心间分别抹了一指头。两人面面相觑,然后一起问他:“你干什么?”  
  无心仿佛很惊讶:“辟邪的,你们不知道吗?”  
  史高飞立刻把手指头塞进嘴里,狠狠的咬了一口,然后连口水带鲜血的在无心额头上也画了一道。又扭头告诉白大千:“下次轮到你咬啦!”  
  白大千摘下眼镜擦了擦,带着哭腔嘀咕道:“我说回家,你儿子说不回。现在可好,闹鬼闹大发了,想回也回不了了。我要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佳琪可怎么办?白大万不会让她当姑子去吧?”  
  无心不理他,只让史高飞和他一起坐好了,不许乱动。自己捡起带上楼的一堆骨头,他席地而坐,心想原来骨头之中封着恶灵。一个骨神已经十分难缠,自己无论如何不能给他再添帮手。背对着床上二人垂下头,他把手指上的伤口压上锋利牙齿,忍痛来回锉了几锉。
  用力挤了挤加深扩大的伤口,他用鲜血涂抹了骨头表面。鲜血实在是充足,通红的渗入了骨头表面的浅浅纹路之中。一根骨头涂完了,他再涂第二根骨头。  
  五个手指肚很快全有了伤口,他拿起最后一根骨头,刚想要设法再挤一点血,哪知未等他行动,正前方的房门上方忽然探进了一个金光灿烂的大脑袋,正是骨神。
  骨神望着整齐摆在地上的一排骨头,先是一惊,随即对着无心怒吼了一声。无心手中的骨头登时断裂,然而逸出的红绿光团经过了无心伤痕累累的血手,升到半空之时虽然也试图融合,但是光团交错,总不能汇成一体。不出片刻的工夫,红绿光芒渐渐消失,光团黯淡成了普通的零碎魂魄,萤火虫似的没了踪影。   
  骨神怒不可遏的瞪着无心:“巫师小子,你杀了我所有的朋友!”  
  无心对着他微微一笑,同时抬起了一只手。垂下眼帘望着身前的一排骨头,他忽然大喝一声,运足力量向下拍去。手掌触及之处,骨头竟是腐朽极了一般,沿着带血的纹路破碎成了骨渣。无数零散魂魄平地飞升,同时骨渣硌破了无心的掌心皮肉,给他放了淋淋沥沥的一手血。扬起手挥向骨神,无心满拟着一掌把他打成魂飞魄散。不料骨神动作更快,瞬间消失在了半空中。  
  在他消失的同时,门窗一起嗡嗡的发生了震动。无心起身冲回床前一抖被褥,把自己和史高飞白大千一起盖了住。近在咫尺的爆炸声骤然而起,碎玻璃溅上了柔软的厚棉被,只有露在外面的双脚受了害,但史高飞和无心穿着运动鞋,白大千穿着皮鞋,都有厚度和硬度,倒是抵御住了玻璃碴的袭击。  
  窗子一碎,无心立刻钻出棉被,在满地的碎玻璃前蹲下身,他扬起双手满地乱拍,东一个西一个的留下血手印。史高飞见了,几乎心痛欲死,慌忙冲上去阻拦他:“宝宝,你干什么?”   
  无心站起了身,心知碎玻璃已经沾染了自己的血,旁的作用不敢说,至少有力量的鬼魂无法操纵碎玻璃来伤人了。两只手滴滴答答的流着鲜血,无心想要趁着血多再画一道符保护史高飞和白大千,可是绞尽脑汁的想了又想,他发现自己把画符的学问忘光了。  
  窗户已经没了玻璃,房门却是又发生了状况。一声闷响过后,雪亮的刀刃突破门板,无心用血手在史高飞和白大千的脸上身上又分别乱抹了几把,紧接着跑向窗口,一个箭步飞身而出。  
  史高飞和白大千望着窗口,一起傻了眼。史高飞先清醒了,踩着一地碎玻璃跑向窗口往外望,又对着夜空纵声喊道:“我儿子是超人!”  
  楼下一片空荡,无心已经不知所踪。楼上的白大千抱住了想要跳楼的史高飞:“你儿子是超人,你不是超人!史老弟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怎么办哪?我不死也要吓死了!”  
  无心带着两手未干的鲜血,悄悄的走大门进入了一楼大厅。  
  他发现自从自己毁了那一大堆骨头棒子之后,楼内阴气好像渐渐的有所消退。游荡着的鬼魂也像失了元气似的,只是飘忽,不再伤人。  
  他伸了手,一边走一边打鬼。打出身后一溜明明暗暗的小光点。凭着直觉向上找到了五楼,他越走越感觉不对劲。阴森森的鬼气重新变得浓重了,然而一路上却是几乎不见完整的鬼魂。心中忽然一凛,他想莫非骨神真的开始吃鬼了?
  自己是来驱鬼的,骨神却是要闹鬼的,双方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讲和。无心弯腰脱了鞋,穿着袜子贴着墙根快走。走着走着脚心一痛,他低头望去,发现不知是哪扇窗户被骨神震碎了,地上散了一大片极其细碎的玻璃渣。  
  无心本想绕道,然而心思一转,他把牙一咬,俯身竟在玻璃渣中抓了两大把。蹑手蹑脚的继续前行,他最后在通往天台的楼梯拐角处,看到了悬浮在半空中的骨神。
  骨神盘腿而坐,双手扶着膝盖,是个垂头沉思的模样。无心望着走廊一侧的大玻璃窗,心中十分犯难——一旦骨神发现了自己的行踪,对方非用碎玻璃把自己崩成筛子不可。但是自己此刻距离骨神又太远,不是个发动攻击的好位置。静静的将骨神又打量了一番,他忽然发现对方的造型很眼熟。  
  意意思思的咳嗽了一声,他惊动了骨神。骨神抬起头,虽然只是鬼魂,然而目光如电,恶狠狠的望向了无心:“怎么?小巫师,还不甘心等着死吗?”  
  无心不动声色的走向了他:“你生前是哪里人?”  
  骨神看着他脚上被血染红的白袜子,脸上显出一丝狞笑:“怎么,想用你奇怪的血消灭我吗?”  
  无心摇了摇头,攥着碎玻璃的手垂在身体两边:“不,我是看你很像我的一位老朋友……”  
  攥着碎玻璃的手指合拢进了,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流淌。两条手臂蓄势待发的运足了力气,他慢慢的把话说到最后:“你认不认识白琉璃?”  
  骨神一瞪眼睛,脸上露出了惊恐神情。而与此同时,无心已经向前撒出了手中的玻璃渣。细碎的玻璃渣被鲜血浸透了,红色雨点一般穿透了骨神的鬼影。无心满以为骨神在魂飞魄散之前至少嚎一嗓子。不料骨神的金色光芒只是剧烈一闪,随即连光芒带鬼影一起消失了。  
  无心忍着疼痛站在原地,自己咧了咧嘴,感觉骨神应该是彻底死了,不过死得未免太安静,辜负了他光芒万丈的形象和山崩地裂的脾气。  
  无心一瘸一拐的回了房。门板上嵌着一把未砍透的大菜刀,不知是哪位厉鬼行凶未遂。满脸是血的史高飞和白大千见了满身是血的无心,史高飞自不必提,连白大千都瞠目结舌的痛心了。  
  三人进了隔壁白大千的房间,白大千的房内除了床上没有床单被褥之外,其余一切都齐全。史高飞把无心拦腰抱到了卫生间里。用毛巾蘸了水为他擦拭伤口。白大千战战兢兢的站在门口,探进脑袋问道:“无心,我有点儿糊涂——你刚才干什么去了?我怎么感觉现在好像是天下太平了呢?”  
  无心疼得直发昏,咧着嘴不住的吸冷气。于是史高飞一把将白大千搡出去了。  
  史高飞脱下自己贴身的长袖T恤,又用小刀割布料挑线头,将T恤撕成了绷带,将无心的两只伤手缠成熊掌,一只伤脚也捆成了大粽子。光着膀子穿了外套,他背着无心走入房内。房中的吊灯和电视全开了,白大千惶惶然的仰头望着无心:“无心,你说句话,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们是不是安全了?”
  无心低低的“嗯”了一声。  
  白大千登时有了喜色:“真的?你把鬼给灭了?”  
  无心沉沉的又一点头:“嗯。”  
  然后他枕着史高飞的肩膀,开始装睡。史高飞弯腰把他往上掂了掂,随即对白大千说道:“你不要缠着他说话,他刚才流了好多血。”  
  白大千立刻闭了嘴,心想自己真是走了天大的运,居然真把买卖干成了!不管事实如何,反正成绩归了自己。以后要对史高飞和无心好一点,他想,等到自己把无心的本事学会了,以后大发其财,也去金光寺做一次大施主,让汇丰老秃驴傻眼!
第二百一十六章、大事业
  
  史高飞不肯放下自己未满周岁的儿子,宁愿背着无心满地走。白大千直挺挺的坐在床边,因为受了大惊吓,所以也是半晌不言语。无心垂着长胳膊长腿,在史高飞的背上打了个盹儿。清醒之后他来了精神,感觉自己有必要继续做完善后工作,否则凭着白大千的本领,一问摇头三不知,明天还是没法向黄经理交差。   
  史高飞从随身携带的粉红色小书包里摸出了酸奶和蛋黄派,一口一口的喂儿子吃。他也饿了,但是很有父亲的自觉,绝不肯和儿子抢食。等到无心把一杯酸奶喝光了,他才叼着吸管,很用力的又吸了吸杯中残余,吸出了呼噜噜的一片空响,顺带着把白大千震得回了神。   
  白大千心想自己不能干坐着发傻,起身挪到了无心身边,他压低声音问道:“你……你会法术?”  
  无心含着半块蛋黄派,一双黑眼珠子慢慢的转向了他:“我……”   
  蛋黄派落了肚,他把答案也想清楚了:“我是外星人嘛!”   
  白大千不动声色,顺着他的话头往下问:“可你爸爸也是外星人,他怎么什么都不会?”   
  无心抬起熊掌似的大手蹭了蹭头皮:“他在地球生活得太久了,被你们地球人同化了。”   
  白大千暗暗的感慨,心想上帝果然很公平。比如自己,一辈子又帅又穷,脑筋也不笨,然而永远不发财。再比如史高飞和无心,脑筋明明是百分之百的搭错了线路,可也都各有一点天赐的邪本事——无心会捉鬼,史高飞则是不怕鬼,并且给无心当稳了爹。   
  于是他改变作风,单刀直入的问道:“明天黄经理来了,我怎么向他解释?”   
  无心让史高飞背起自己,然后带着白大千出了门,一边楼上楼下的走,一边如此这般的嘱咐了一通。  
  一夜无话,到了翌日清晨,彻夜未眠的黄经理带着保安出了场,躲躲闪闪的在E区大门口探头缩脑。白大千洗了个热水澡,又换了一身洁净的新衣,把一张面孔也刮得干干净净。带着两个徒弟走过满地碎玻璃,他款款的出了一楼大厅,一边走一边扬起手,对着黄经理招了招。   
  黄经理如同见了真仙一般,登时被他的气场给震住了。颠颠的跑到白大千面前,他满含希望的仰望对方:“白大师,我昨夜听见这边好像发生了几次爆炸,您没事吧?”   
  白大千点头微笑:“谢谢关心,我没什么。”   
  黄经理看着碎成渣的大玻璃门,一时间来不及心疼,只是感觉不可思议。偌大的两块钢化玻璃,居然在一夜之间碎了一地,可见昨夜大师必定是大动了干戈。   
  白大千转身向楼内做了个“请”的手势:“黄经理,邪祟虽然已经除了,但是我还有几句话要交待给你。”  
  黄经理立刻跟上了他。白大千指东点西,滔滔不绝,先把此楼的风水描述的极其凶险,及至吓得黄经理要拆楼了,他才话锋一转,自吹自擂的提出了破解之法。黄经理被他说得晕头转向,一时间也想不得许多,唯唯诺诺的只是点头。  
  如此到了下午时分,白大千志满意得的带着史高飞和无心回了市区。进入市区之后,他直接去了金光寺接女儿,顺路又到一家自助银行查了查账户余额。余额数目本来十分可怜,然而如今再看,数目赫然拖出了一条长尾巴,堪称是亘古未有的盛况。白大千瞬间有了自信,一路昂首挺胸的奔了金光寺。   
  说来也巧,在金光寺的一扇侧门外,他和汇丰大师打了个照面。汇丰大师的俗家姓名是白大万,自从皈依佛门之后,已经修行得万念俱灭、四大皆空,唯独不能见白大千。一旦见了白大千,他必定大犯嗔戒。  
  此刻一僧一俗四目相对,当场互相嗤之以鼻。白大千一转念,心想自己如今已经是有资产的人了,应该表现出一点气度,于是耐着性子主动开口:“出门啊?”
  汇丰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白大千回头看了一眼,又道:“换车了?你原来不是坐奔驰吗?”  
  汇丰忍无可忍的迈步向前走去:“奔驰?哼,我丢不起那人!”   
  然后他一弯腰钻入车内,坐着他的新宾利走了。   
  白大千的热血登时有所降温,发现自己和汇丰比阔,简直是自寻死路。   
  白大千带着佳琪往家走时,天上飘起了半大不小的秋雨。白大千一路走得心事重重,想要把史高飞和无心利用住了,自己也好做出一番大事业。在风情老街的街口买了一些卤菜和热烧饼,他一手撑着一把雨伞,一手领着女儿。佳琪提着一塑料袋烧饼,且走且问:“爸,对门的哥哥也回来了吗?”   
  白大千光顾着思索心事了,没听见女儿的问话。  
  胡同最怕下雨,小雨稍微下久了,胡同里面就能积出一条细长的泥水河。白氏父女踩着水中的碎砖,一路险伶伶的跳跃腾挪,好容易才进了家门。把佳琪和食物一起送入房内,他独自去找了史高飞和无心。   
  史高飞和无心躺在床上,正在看一只摆在桌子上的旧电视机。电视机是史高飞下午在旧货市场中买的,除了岁数大长得丑之外,再无缺点。忽见白大千进了门,未等史高飞开口,无心先出了声:“白叔叔,钱到了吗?”   
  白大千没找到坐的地方,自己原地转了个圈,末了在床边挤着放了屁股:“到了。黄经理又不傻,赖谁的账也不能赖我的。万一我真是有本事的,他惹了我,我不报仇?”  
  无心伸出了一只手,手上的绷带已经除了,手指手掌的创口也已经愈合成了深深浅浅的粉色印记:“五五分,给我一半。”  
  白大千把他的手往下一摁,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件事情,关乎我们的前途命运,你们要不要听?”  
  史高飞忽然大叫一声:“白大千你别摁我儿子的手,他的手压到我的蛋了!”  
  白大千一抬手:“唉呀我的史老弟,满床都是你的腿,你能不能好好躺别劈叉?你看你像把大剪刀似的——你把腿合上!”  
  史高飞盯着电视屏幕,真把腿合上了。白大千得了清静,继续对着无心说话:“我想既然我们手里已经有了点钱,不如以它为资本,开一家真正的公司。”   
  无心来了兴趣:“真正的公司?做什么生意?”   
  白大千一拍手:“我们能做什么生意?当然还是降妖除魔看风水啰!史老弟你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一点,别影响我和你儿子谈大事,蜡笔小新有什么好看的。”   
  无心把眼睛瞪得溜圆:“现在……捉鬼的都能开公司了?”   
  白大千抹平了膝盖上的一道皱纹,踌躇满志的望向窗外:“除了降妖除魔看风水之外,我想我们将来还可以开展改名转运以及景观设计等新业务,顺便出售五行八卦福和太极八卦镜等辟邪利器。”  
  无心“哇”了一声:“你说的好像真的一样。”  
  白大千扶着史高飞的大腿转向了无心:“什么叫‘好像真的’?你当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吗?”   
  无心摇了摇头:“不是,我以为你想赖账不给钱。”  
  白大千拍着史高飞的大腿痛心疾首:“胡说八道,狗眼看人低!”   
  史高飞“腾”的坐起了身,对着白大千怒道:“你说谁是狗?再敢骂我儿子一句,我宰了你!”   
  白大千审时度势,当即服软:“唔,不骂了。”   
  史高飞“咣”的一声躺回原位,继续看动画片。   
  白大千压低声音,继续和无心嘁嘁喳喳。两人商议良久,及至到了入夜时分,他们移师正房,继续长谈,直到午夜方罢。   
  翌日中午,佳琪煮了一大锅大米粥,盛了半锅给史高飞吃。史高飞和无心正对着一口小钢锅吸吸溜溜的喝粥,白大千忽然推门走进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写满铅笔字的信纸。围着史高飞和无心走了一圈,他见二人猪吃食似的一味喝粥,头都不抬,便高声喝道:“停一停,住嘴!”   
  两人果然抬了头,汗涔涔的抬头看他。   
  白大千抖了抖手中的信纸,然后恢复了正常音量,笑嘻嘻的说道:“我给公司拟了几个名字,你们听听哪个好。第一个是‘大千世界易经研究中心’,第二个是‘大千国际周易风水研究院’,第三个是‘大千风水命理预测馆’,第四个是‘大千国学研究室’,第五个是‘大千文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个是‘大千国际易经研究协会’,第七个是……”  
  等他念到第十个名字,两名听众一致表示“哪个都行”,然后开始低头继续喝大米粥。  
  白大千很寂寞,感觉两个吃货全不是自己的知音,女儿虽然惹人疼爱,然而究其本质,也是个女吃货。捏着信纸回了正房,他洗脸梳头换衣服,然后独自出了门。施展轻功穿过遍布泥水的脏胡同,他直奔工商局去了。  
  下午他离开工商局,开始四处找房子。不能把公司开在龙潭虎穴似的贫民窟里,他得另找个体面地方。地方若是体面了,房租自然一定可观。他掂量着手里的几万块钱,越挑选离市中心越远。几天之后,他终于在城郊的一幢大公寓里找到了心仪之处。   
  大公寓刚刚竣工不久,原址是一片古老的乱坟岗子。公寓楼共有十几层,一到三层是写字楼,四层往上才是住家。因为周边地区还未开发,所以公寓楼也卖不出高价。白大千深一脚浅一脚的进入楼内,发现外面虽然乌烟瘴气,楼内却是窗明几净,装潢也是堪称时尚。一层二层已经没有空写字间,于是他在管理人员的陪同下上了三楼。三楼的写字间有大有小,最小一间不过六七十平方米。白大千在房内转了一圈,心中又惊又喜,当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白大千孤军奋战,奔波于事务所银行以及工商局之间。及至拿到执照之时,已经到了深秋时节。公司共有两名股东,一位是白大千,一位是史高飞;另有一名普通员工无心。佳琪也不闲着,负责全公司的后勤工作,主要业务是蒸大米饭。   
  白大千选了个阳光明媚的吉日,率领全体人员喜迁新居。小小的写字间被他用屏风分隔成了两间。前面一间对着两扇一尘不染的玻璃门,又摆了一副精致桌椅,算是前台,后面一间则是白大千的办公室。  
  一间办公室是容不下四个人安身的,所以白大千又在办公室正上方的四楼租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三室一厅,并且粗略的装修过,只要八百块钱一个月。房子里要什么没什么,他买了三张席梦思床垫,让大家集体打地铺。   
  史高飞和无心没意见。他们把床垫摆到铺了大块瓷砖的地面上,又将旧电视机放到了一只矮墩墩的木板凳上。还有最后一点家当,是两只粉红色的小书包,被无心放在了墙角。   
  放过了长长的一串鞭炮之后,“大千国际周易风水研究院”正式开业。先前白大千的‘易经研究所’坐落在贫民窟里,自然不招人问津;如今虽然改头换面的入驻了写字楼,然而酒香也怕巷子深,不做广告还是不行。打开电脑连起网线,白大千重操旧业,将自己的无数马甲全部穿起,日夜出没于各大论坛,对自己的公司正炒反炒混合炒,想要打个不花钱的广告。这天上午,他一时不察穿错马甲,闹精分时被人抓了个现形。正是恼羞成怒的要和人对喷之时,佳琪忽然进来了,笑嘻嘻的说:“爸,我想上楼去看电视。”   
  白大千在百忙之中看了女儿一眼:“电视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告诉你啊,你是大姑娘了,以后对于男孩,能不搭理就不搭理,能少搭理就少搭理。尤其是对待小史——他有什么好的?你总看他干什么?”   
  佳琪微微的红了脸:“我不是要去看哥哥,我是想看金三顺。”   
  白大千恨铁不成钢的一指女儿:“看金三顺也不行!以后你跟着爸爸,爸爸不上楼,你也不许上楼!”  
  佳琪开始左摇右晃:“爸爸呀,金三顺已经演了,我想看电视。”
  她并不是臃肿的身段,然而动作笨拙,摇晃了个东倒西歪。白大千如今没时间教训女儿,只好放了她上楼。而佳琪得了自由,先下楼去给史高飞买了薯片,又给史高飞的儿子买了油炸臭豆腐。自己叼着一根雪糕,她欢欢喜喜的上楼了。   
  白佳琪走后,白大千成了办公室中的孤家寡人。关了电脑站起身,他慢悠悠的绕过屏风踱到前台。一手摁在前台桌子上,他忽然发现公司里还缺少了一位前台小姐。   
  “可以再雇个人,试用期工资八百,转正之后一千二,供吃不供住,应该能招得到。”他沉沉的思索:“要求形象好气质佳,长得丑可不行。不知道史高飞有没有意见,其实小史倒是好打发,难缠的是他儿子。好在他儿子是个黑户,没法出面管理公司。不过话说回来,他儿子到底是不是真疯?”  
  白大千走回办公桌前坐下,上网发布了招聘信息。与此同时,楼上三人其乐融融,正在一起看金三顺。在插播广告的间隙中,史高飞扯过了无心的一只脚,扒了袜子给佳琪看:“当时玻璃把他的脚都要扎透了,喏,你看,就是从这里扎进去的,扎得那么深。可是还不到一个礼拜,就愈合得看不出来了。你能看到疤痕吗?看不到吧?”   
  佳琪四脚着地的跪在床垫上,低了头仔细瞧:“看不到。”  
  史高飞很得意:“我们母星上的人,都是他这样的。等我以后回家了,我也会变得和他一样。”   
  佳琪笑了,感觉史高飞说话太玄,但是玄得有趣,她喜欢听:“真的?你家在哪里呀?”  
  史高飞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我家在天上,很远很远,比赛博坦星球还远。我们星球的人都是粉红色的大毛毛虫,不过来到地球之后入乡随俗,就长成人的样子了。”   
  说到这里,他扭头征求无心的意见:“宝宝,对吧?”  
  无心正在偷吃史高飞的薯片,听了问话,他不大好意思的收回了脚丫子,又羞答答的点了点头。   
  佳琪很认真的为史高飞规划人生:“那你还是别回去了,毛毛虫不好看。”   
  史高飞刚要回答,然而电视屏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别说话,广告结束了。”   
  佳琪和史高飞并肩坐着,直着眼睛看电视。无心蹲到两人身后,低了头咔嚓咔嚓的吃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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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一十七章、欢聚一堂

  大千国际周易风水研究院斜对面的大写字间被租出去了,租客是一家半大不小的贸易公司,不知道具体是经营什么业务的,总之男女职员全都精神利落,面貌十分整齐。空荡荡的三楼立刻有了生机,同时把大千国际周易风水研究院衬托成了一方孤零零的小豆腐块。  
  贸易公司中的红男绿女们立刻对小豆腐块产生了兴趣,先是在经过之时左一眼右一眼的向内张望,及至过了三天五天,在白大千开了玻璃门流通空气之时,开始有活泼的青年和他搭话。可惜白大千忙着上网自炒,无暇交际;史高飞和佳琪在楼上忙着看金三顺,也无暇交际,唯独无心无所事事,是个饱食终日的闲人。自作主张的占据了前台的桌椅,他在桌子上摆了一盘子高级薄荷糖。到了午休时分,他倚着门框笑迎八方客,见了谁都打招呼:“吃饭去?吃完了?”  
  他像姜太公钓鱼似的,希望可以用自己的热情勾引个大姑娘小媳妇,然而不知怎的,大姑娘小媳妇不上他的钩,反倒是青年小伙子们时常对他连说带笑,并且把他的薄荷糖全吃光了。  
  于是无心把糖盘子收进了抽屉里——他的笑脸和薄荷糖不是喂男人的。  
  白大千面试了几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全不满意,嫌人家长得丑。他自认为满门英俊,连麾下的两个半疯子都是一表人才,所以决不能找个歪瓜裂枣装点门面。然而真正的美女又犯不上到他的小公司里低就,所以前台的位置一时无人,便被无心稳稳的坐住了。  
  隔着一层大玻璃门,无心从早到晚的对着走廊发呆。照理来讲,他如今的生活堪称幸福至极,然而饱暖思淫欲也是人之常情,他垂着双手俯身向前,把下巴撂在了桌面上,睁着两只大眼睛定定的往外看。偶尔看到个漂亮的,他来了精神,立刻一挺身,眼珠子追着对方的身影,能够一直斜到眼角里。如此又过了一个礼拜,他有了目标,盯上了公司中的一位卢小姐。  
  卢小姐正处在青春年华,生得美而多姿,终日花枝招展的在无心眼前往来。无心天天直着眼睛看她,她自然有所知觉。可惜恋爱并非一厢情愿的事情,无心越是像个鬼似的天天窥视她,她越感觉无心鬼头鬼脑的不招人爱。如此过了几天,这一日中午公寓停电,外面又是个浓浓的阴天。卢小姐独自下楼买了一份有汤有菜的午餐上来,穿过黯淡的长走廊往公司走。走着走着她一抬头,忽见前方靠墙悬浮着一个苍白的人头,正在死不瞑目的盯着自己——脸特别白,眼睛特别黑!  
  扯着嗓子尖叫一声,卢小姐当场把午餐抛了个天女散花。而前方的脑袋随之一哆嗦,却是无心将玻璃门开了一道缝,单单的只伸出了一个脑袋看人。
  卢小姐是最爱美的,如今被自己的饭菜洒了满头满脸,一时间几乎怔住。随即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她大踏步的走向玻璃门,要去找无心的上司论理一番。无心不明就里,把脑袋向后一缩,心中生了不妙的预感。玻璃门随即又开了,正是卢小姐和他擦肩而过,直接去找了白大千。  
  白大千正在网上和人联络生意,冷不防办公室中来了女客,并且女客还顶着一头两肩的米饭炒菜鸡蛋汤。惶惶然的起了身,他未等开口,已在气势上大大的落了下风。而卢小姐伶牙俐齿的开了腔,声音极其尖锐,语言极其犀利,狠狠的控诉了无心近日来装神弄鬼的恶行。白大千的生意没谈完,又没有勇气把卢小姐推出去,情急之下抄起电话打往楼上,让史高飞下来给他儿子善后。   
  史高飞到达之时,卢小姐骂过了瘾,已经离去。白大千和无心在办公室内相对而站,见史高飞进了门,白大千沉着脸怒道:“我告诉你,无心学会耍流氓啦!人家小姑娘刚刚骂上了门,羞得我一张老脸都没地方放!真是食色性也,我当你们两个只知道吃呢,原来还有更高的追求。该通的人事不通,不该通的人事无师自通。哼!你说你们算是什么东西!”  
  无心无话可说,站在角落里垂着头。而史高飞站在原地,身体一动不动,心中却是翻江倒海:儿子学坏了,要不要教训?应该是要的。养不教,父之过。自己虽然很爱他,但是不能没有原则的溺爱。溺爱等于害。做爸爸的,怎么能害儿子?  
  思及至此,史高飞把心一横。转向白大千,他先当胸挥出一拳:“老混蛋,你敢骂我儿子是流氓!”
  白大千猝不及防,当场向后飞出了一米远,后背结结实实的撞上了墙壁。捂着胸口落了地,他万没想到史高飞居然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然而正在他打算推开屏风逃命之时,史高飞转了方向,又气势汹汹的杀向了无心。  
  无心在他面前做久了宝宝,以至于对他毫无防备之心。此刻见他红着眼睛直奔自己而来,无心还想劝他讲点道理,不要再去追打白大千。哪知史高飞骤然出手,大巴掌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为什么要去骚扰女生?爸爸都二十五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你呢?你知不知道你刚满半岁,还是个小孩子?”  
  无心比他矮了大半个头,登时被他拎成了脚尖点地。翻着一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珠子,他缩着肩膀仰视史高飞:“爸……你不会连我也要打吧?”  
  史高飞拽着他一转身,不由分说的把他搡向了白大千的大办公桌:“打你也是为了你好!”
  无心身不由己,脚不沾地的被他拎着走:“爸,不要啊。我、我……我以后再也不骚扰女生了……爸,饶命啊……”
  史高飞不为所动的硬了心肠,非要履行严父的职责。而无心被他摁着趴在了大办公桌上,屁股骤然凉飕飕的见了天日。摇头摆尾的挣扎了一气,他开始向白大千求援:“白叔叔,救命!”  
  白叔叔捂住心口蹲在角落里,带着哭腔答道:“我自己都要被他打断气了,我还救你?”  
  无心还要饶舌,然而时不待人。史高飞抡圆了巴掌,已经对着他的屁股下了狠手。一声脆响过后,无心干打雷不下雨的发出一声长嚎,响彻了整层写字楼。  
  史高飞吓了一跳,以为自己把儿子拍死了。而屏风外的大门口也起了响动,是一双高跟鞋由远及近的叩击了地面。脚步声停在咫尺之外,短暂的静默过后,一个女声怯生生的穿透了屏风:“请问……是贵公司要招聘文员吧?”  
  此声一出,屏风后的三个人一起愣住了。白大千侧了脸,通过屏风的缝隙向外窥视,只见外面站着一位苗苗条条的佳人,化了妆烫了发拎着包,正经有着十分的姿色。而无心趁机活鱼似的一挣,提着裤子下了桌子。  
  意意思思的绕过屏风,他和来人打了个照面。双方都是一惊,随即他先笑了:“姐?”  
  史高飞追上了他,闷声闷气的也喊:“姐。” sj3[ny;b
  史丹凤本是站得亭亭玉立,冷不防的和弟弟见了面,她不知怎的,脸上登时灰了一层,本是披肩的大波浪,也忽然有了点披头散发要发疯的意思。肩膀上的小皮包一下子滑到了腕子上,她知道自己是自投罗网,把逍遥快活的好日子生生结束掉了。  
  一番相认过后,史丹凤被白大千让到了办公室内落座。白大千万没想到史高飞那样的弟弟,竟然上面会有个史丹凤这样的姐姐。一时间淡忘了胸口的创伤,他把自己的杯子用开水烫了烫,然后沏了一杯热茶送到史丹凤面前,又满面春风的搭话道:“史真是他的姐姐吗?哈哈,看着不像啊,不像姐姐,像妹妹。”  
  然后他紧挨着史丹凤坐了:“虽说不应该细问女士的年龄,不过你们年轻小姑娘,想必不会在乎。小史今年是二十五,你应该是二十六吧?”  
  史丹凤听了,心中暗喜:“我都三……都奔三了。”  
  白大千朗声大笑:“哈哈哈哈哈,越是年纪小的女孩子,越爱把自己往大了说。二十六岁也可以算作奔三嘛。我虽然不年轻了,但也经常爱在外面倚老卖老,装个年过半百的样子。其实,嘻嘻,我刚四十出头。”  
  话音落下,史高飞身后忽然传出了无心的声音:“白叔叔你不是四十七了吗?”  
  白大千当即恼羞成怒:“放狗屁!”  
  无心躲在史高飞背后放冷箭:“哦,我还以为你真四十七了呢。”  
  史丹凤有一肚子的话想问弟弟,可是在发问之前,她起身绕到弟弟身后,加意的先将无心审视了一遍。无心穿着一身柔软的衣裤,从头到脚都是彻底的人模样了。史丹凤对他看了又看,一颗心始终是悬着的——他既然能从一条大毛毛虫长成人,自然也可能从人再长成其它怪物。反正他本身就是个超自然的现象,又有谁能预料到他的变化?如果他有朝一日成了怪物,被人抓了或者被人杀了,弟弟必要闹个天翻地覆。史丹凤为了弟弟,不得不对无心特别关注。  
  无心被她静静的看了良久,几乎害羞。歪着脑袋靠在史高飞的后背上,他忽然抬眼对着史丹凤抿嘴一笑。
  史丹凤叹了口气,心想他真是和人一模一样。试探着抬手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她坐回原位,抬头对着史高飞说道:“算你有本事,不但没和他一起饿死,好像还都胖了。”  
  史高飞眼巴巴的望着他姐:“你是来抓我回家的吗?姐,我不想回家,我一个人也能照顾他。”  
  史丹凤摇了摇头:“不回家,你不回,我也不回。”  
  白大千当场拍板,录用了史丹凤为自己的女秘书。又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她住,自己夜里暂时在办公室内安身。史丹凤看白大千仪表堂堂,言谈举止之中毫无疯气,便是暗暗诧异,不明白他怎么会和自家弟弟合伙做了生意,而且弟弟居然能拿出几万块钱入股。  
  她强忍着没有明问,随着弟弟上楼谈话。及至进入房内关了门,她坐在白大千的床垫子上,又把高跟鞋也脱了。想当初她打着寻找弟弟的名义出了远门,又有钱又有自由,很是过了几天舒服日子。游山玩水的逛到了江口市,她花钱花得心痛,有心找份工作赚一点零花,不料甫一登场面试,便和弟弟会了师。  
  先前不见弟弟的时候,她活得很清静;如今见了弟弟,她明明知道自己的好日子要结束了,可是让她抛了史高飞不管,她又实在是不忍心。瞪冤家似的瞪着史高飞,她心中荡漾了一点母爱,同时又颇想掐死他。  
  无心爬到床垫一端,把白大千的新枕头拍了拍:“姐,躺下休息一会儿吧!”  
  他不出声倒也罢了,他一出声,史丹凤就忍不住要回头去端详他。端详过后她问史高飞:“无心还在变吗?”  
  史高飞一脸懵懂的摇头,不知道儿子还能变成什么样。  
  史丹凤继续发问:“你那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  
  史高飞终于有话说了,并且说得巨细无遗。史丹凤目瞪口呆的从头听到尾,最后心中暗打鼓:“白大千会不会是个骗子,哄得小飞做了他的同伙?”  
  思及至此,史丹凤认为自己真得留下做女秘书了——独自走,她担心弟弟会受骗子的连累;带着弟弟一起走,她又舍不得弟弟入股的几万块钱。  
  史丹凤身心俱疲,回头一看枕头摆得端端正正,便下意识的仰卧在了床上。一个哈欠没打完,她忽然发现弟弟和无心分列自己的左右,做瞻仰遗容状,正在一起低头对自己行注目礼。无可奈何的扫视了二人,她愁眉苦脸的问道:“我要休息了,你们到底是走还是留?”  
  史高飞想了想,一歪身倒在了床垫上:“现在金三顺已经演完了,我也睡吧。”  
  史丹凤刚要侧身给他让出地方,哪知未等她动作,无心也挤挤蹭蹭的躺在了她的身边:“姐,爸刚才打我了。”  
  史丹凤的动作停顿住了,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把无心当人看待,如果当人看待,是当男孩看待还是当男人看待。要是男孩的话,自己无须避嫌,可以继续休息;要是男人的话,自己再躺下去可就太不像话了。  
  对于无心,史丹凤始终是充满了疑问,可是若让她开诚布公的提问,她又不知道从何问起。接着方才的话头,她决定和无心谈一谈:“小飞为什么打你?”  
  史高飞带着睡意答道:“他不学好。”   
  无心不理会他,自顾自的把声音压到极低:“姐,你不要走了。”  
  史丹凤略略的生出了一点兴趣:“为什么不让我走?”  
  无心嘁嘁喳喳的和她耳语:“我能养家,我会养你和爸爸。我们在一起吧,不要走了,好不好?”
  史丹凤笑了:“好,那我就暂时不走。”  
  无心抽了抽鼻子,嗅到了一点淡淡的脂粉香。女人的颜色气味是他生活中的花,无须多,有一株可爱的就好。如果史丹凤肯留,他便可以把努向外界的一双眼珠子收回来了。      
  当天晚上,无心和史高飞一起出门,跟着史丹凤去了市区内的一家小旅馆里,取了一旅行袋的简单行李。
  背着弟弟和无心,史丹凤偷偷的和史一彪通了电话,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弟弟。弟弟执迷不悟,依然陷在同性恋的漩涡之中不能自拔,并且死活不肯回家。而她作为姐姐,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留在江口市照顾弟弟了。  
  史一彪肉山一样坐在家中,握着电话左思右想,末了认为与其让儿子回家丢人现眼,不如由着他在江口市疯。自己眼不见心不烦,还能落个清静。  
  他刚刚定了主意,史丹凤在电话另一端又开了口:“爸,我和小飞都没钱了。”  
  史一彪不能由着亲生儿女在外饿死,只好出钱。出的钱全被史丹凤转入了自己的秘密账户,史高飞丝毫不知,还大包大揽的告诉她道:“姐,你不要嫌工资低,有我呢,我会给你发奖金的。白大千说了,只要有鬼闹,我们就有钱赚。妈的鬼在哪儿呢?我都等急了。”  
    无心笑微微的跟着他们走,心里很有底气。现在的世界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好世界,他决心认认真真的做一番事业,正正经经的做一世人。  
  三人乘坐通往城郊的公共汽车回了写字楼。走到三楼办公室门前了,无心见办公室内灯光通亮,正是有客来访,便拦住了史高飞和史丹凤,直接带他们上了四楼。  
  再说白大千坐在大办公桌后,又惊又喜的面对着前方两位客人。客人之一是黄经理,白大千在网上百般造作,也没能骗来一单生意;不料黄经理骤然出现,却是给他带来了一位大客户。
第二百一十八章、重创


     
  史丹凤在批发市场里精挑细选,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职业装。职业装被她带回家中又洗又熨又剪线头,末了穿上身一看,倒也颇能对付一阵子了。   
  批发市场成了她的乐土,因为天气越来越凉了,所以她又给史高飞买了一件略含几根羊毛的羊毛衫。给史高飞买了,自然也得带上无心的一份。好歹他是个人样子,史丹凤不好不把他当人看待。回家把羊毛衫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嗤之以鼻:“姐你又买便宜货,我不穿!”   
  史丹凤气得开始唠叨,冷不防无心走了过来,:“姐,爸不穿,我穿。”   
  史丹凤立刻得到了一点安慰。等到无心把自己的一件羊毛衫穿好了,她围着他扯扯领口拽拽袖口,嘴里嘀嘀咕咕:“这不挺好看的吗?”   
  史高飞大喇喇的答道:“好看什么呀!你把我儿子都打扮成小老头了!”   
  无心没言语,只对着史丹凤微笑摇头,又无声的做了口型:“好看。”   
  史丹凤看了他的言谈举止,心中不知怎的,竟然一酸——在个鸡飞狗跳的家庭里长到三十岁,没被人疼爱过,疼爱别人也没得到过回报,未曾想弟弟从土里刨出的小怪物却是知道哄人,乖巧得让她百感交集。   
  史丹凤恨起了史高飞,绵里藏针的甩闲话:“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是吧无心?”   
  无心点了点头:“嗯。”   
  史高飞没能领会到史丹凤的语言锋芒,自顾自的穿上外套:“宝宝,走,白大千要带我们去工地。”   
  出了写字楼,四面八方全是工地,工地之间夹着几条刚刚竣工的水泥路。白大千的新客户是位建筑公司老板,老板听黄经理对白大千百般推崇,故而恭而敬之的来请他出山。白大千为了保持神秘形象,所以也无须对方陪同,自己一路溜达着走去了工地。   
  工地距离写字楼并不远,已经起了几幢高高矮矮的楼,将来会是一所大学的分校校园。坟地上建学校,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十分合理。然而如今出了意外之事,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了。   
  白大千进入工地范围,先不惊动旁人,只问无心:“你看看这片地方,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无心东张西望,然后答道:“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只是鬼多。”  
  白大千打了个冷战,不知道他实话实说还开玩笑:“鬼多?”   
  无心百无聊赖的踢开了脚下一块碎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多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白大千转而又问史高飞:“史老弟,你看见鬼了吗?”   
  史高飞一摇头:“看不到,我可能真的是退化了。”   
  白大千停了脚步,伸手一指前方的大坑:“你们看到没有?整座工地一起开的工,别的楼都起了好几层了,只有这一片地方,连地基都打不成,一动土就出事,前些天还死了个小工。”   
  无心听了,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随即答道:“现在正是中午,阳气太重。我们回去吧,夜里再来一趟——我自己来。”   
  三人大白天的无计可施,只好班师回了公司。人在归途,白大千起了闲心,笑容可掬的问史高飞:“老弟啊,你姐姐一个人跑到我们这里上班,你姐夫放心吗?”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我姐没结婚。”   
  白大千的脸上刮起了春风:“哟,没结婚?怎么没结婚呢?”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因为我们镇上的人都说她生的孩子会得精神病,没人肯娶她。”   
  白大千听得心潮澎湃,心想史丹凤的问题到了自己这里,全都不成问题,自己已经有了佳琪,并不想再要小孩子。可史丹凤没了问题,自己倒是又有了问题——双方年龄似乎相差的略大了一点,当然,年龄的差距可以用金钱来弥补,然而自己的事业刚刚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有心弥补,却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心瞥了白大千一眼,心中暗暗说道:“别和我抢,你抢也抢不过我。”   
  白大千回了写字楼,进入办公室时正好和史丹凤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无所事事,正在读一本过了期的《读者》。见白大千回来了,她起身笑着打了个招呼,叫老板不合适,叫经理也不对头,于是她自己忖度着喊了一声:“白大师。”  
  白大千走得衣角飘飘,眼镜片是光芒闪烁:“我们是个小公司,关起门就算是一家人,你不要客气,叫我大千就好。”   
  史丹凤只是笑,万万不肯直呼他为大千。随后史高飞晃着大个子进来了,吊儿郎当的喊了她一声:“姐。”   
  史丹凤看了他的德行,懒得理他。   
  最后出现的人是无心。进门之后他直接走到了史丹凤身边,低头解拉链脱外衣。史丹凤若有所思的望着他,忽然想道:“如果他也是我的弟弟就好了,他比小飞通情达理得多。我要是有这么个好弟弟,也算我没有白白的当一辈子好姐姐。”   
  目光追着无心的背影走,史丹凤又想:“土里刨出来的……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他再变化了。”   
  她正是浮想联翩,不料无心忽然回了头。双方毫无预兆的对视了,史丹凤不假思索的问了一句:“冷不冷?”   
  无心笑着摇头:“不冷。”   
  然后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史丹凤旁边,又拿了史丹凤的旧杂志低头翻看。史丹凤没有撵他的打算,屏风后面的白大千却是有点坐不住——无心是有前科的,他敢狗胆包天的去骚扰对面公司的卢小姐,孰知不会纠缠本公司的史小姐呢?   
  隔着一座屏风,白大千开了口:“无心,你下楼去买三杯珍珠奶茶,一杯给我,一杯给丹凤,另一杯送上楼给佳琪,记得我那杯不要珍珠哟。过来,我给你钱。”   
  屏风后面响起了无心的回答:“我不去。”   
  白大千碰了个硬钉子,颜面尽失,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耍出老板的威风,因为无心属于公司的骨干,而且再过几个小时,自己还要派他去夜探工地呢。   
  无心在史丹凤身边坐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分下班了,他还陪着史丹凤去了附近的农贸市场。史丹凤花钱如放血,在市场里来回走了几圈,最后只买了一堆丑陋的苹果。   
  苹果拿回家里,被史丹凤狠狠的洗了一通。无心一直等着要吃,可是直等到天黑要出门了,史丹凤才把苹果彻底洗好。用干净毛巾擦出两个相貌最美的苹果,史丹凤对无心说:“给你,路上吃。”   
  无心答应一声,把苹果往外套口袋里揣。然后趁着史高飞未察觉,偷偷的出门走了。   
  夜风很凉,幸而他在山里野人似的熬了四十年,已经熬得寒暑不侵。多少年没穿过毛衣了?他简直想不起。掏出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他忽然很想念白琉璃。他想告诉白琉璃自己在人间找了个爸爸,还想告诉白琉璃人间有个漂亮芬芳的女人,给自己买了内裤,买了毛衣,还有苹果。她好像总是在为自己担着心,偶尔还摸自己的头。为什么要担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来历。所以自己很小心的接近着她,要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妖怪,和人一样。   
  无心在心里默默的和白琉璃说话,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了大猫头鹰。心底骤然泛起一股子怒气,他恨不能把大猫头鹰拔毛扒皮,烤了吃掉。   
  走过一条名为天仙东路的崭新大道,他到达了目的地。广袤的工地并未赶夜工,此刻四面八方基本全熄了灯,夜色是一片深深浅浅的黑。一只小鬼围着无心转了一圈,因为力量太弱,所以只转成了一道模模糊糊的鬼影。   
  无心拿着大半个丑苹果,继续往前方的大坑走。小鬼不转了,开始在他面前张牙舞爪,仿佛是要作势阻拦。他只作不见,一边吃苹果一边前进。及至将要靠近大坑之时,小鬼停了动作,开始慢慢的向后退。   
  因为刚刚动土就出了人命,所以此地暂时停工,挖出的大坑也不算深。无心停在了大坑边沿,发现沿途虽然鬼魂众多,然而鬼魂们的阴气加起来也没有此刻坑中的阴气重。可奇怪的是坑里干干净净,并未见到力量异常强大的游魂。沿着大坑边沿兜了圈子,无心白天对此处只是远观,看得不清不楚;如今身入其境了,才发现这地基实在是打得太匆忙,远的不提,大坑附近便有几座未迁的孤坟。孤坟大概是无主的,因为地面遍布了连环陷阱,可见有主的坟都已经早被迁走,所以会留下无数未填的深浅土坑。   
  高抬腿跨过一片腐朽的棺材板子,无心在一处坑里发现了一只圆圆的红萝卜。迁坟的规矩处处不同,也许此地的习俗就是要在旧坟坑里留个萝卜。无心看着萝卜,下意识的想要捡起来吃。然而拿着苹果的手指动了动,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今非昔比,不能像只野兽似的见什么吃什么了。   
  一大步跳过坟坑,无心又咬了一口苹果。正是打算找块石头坐下来歇一歇时,他眼前一亮,却是见到一只鬼魂从暗处仓皇飘出。那鬼魂是个老人家的模样,衣着穿戴堪称古色古香,显然已经死得有年头了。这样的老鬼都该有些本领,不知为何会被人撵成兔子。无心正要看个究竟,哪知一堆沙子背后忽然金光一闪,那老鬼嚎了一声,登时消失无踪。   
  无心含着一口苹果张了嘴,不知道沙堆后方埋伏着何方神圣,对于老鬼居然能够说吃就吃。蹑手蹑脚的向前迈了一步,他发现沙堆后方像着了火似的,金光越来越盛,光芒之中一个大脑袋猛然向上一窜,无心登时傻了眼——骨神!   
  骨神飘在沙堆之后,也没想到自己刚一亮相就能遇见熟面孔。此刻逃是来得及,不过未免偏于丢人现眼。蒙着一层光晕越升越高,他故态重萌的向左一转眼珠,又向右一转眼珠。看清无心是单枪匹马了,他居高临下的探了头,声音很柔和的说道:“小巫师,你好呀!”   
  无心弯腰捡起了一块棱角尖锐的碎石,随时预备着给自己放血。和初次相见时相比,骨神的形象朴素了许多,起码不再朝阳似的发出一身刺眼光芒。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石头,他颇有底气的问道:“你还没死?”   
  骨神咧嘴一笑,笑出一口方方正正的大白牙:“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你还想让我怎么死?”   
  无心上下打量着他,有感而发的说道:“你很厉害嘛,不会是真和白琉璃有关系吧?”   
  骨神倏忽间飘到了他的眼前:“你想不想知道我和白琉璃的关系?”   
  无心连忙点头:“想!”   
  骨神在半空中盘腿坐好了,然后俯身对他说道:“其实,白琉璃是我儿子!”   
  话音落下,他笑微微的俯视着无心。眼看无心惊讶的睁大眼睛了,他忽然扬起双手狠狠一拍膝盖,同时仰天长笑:“哈哈哈,我骗你的!”   
  随着他双手的起落,周遭的土木砂石瞬间暴起,如同遭了龙卷风一样急速盘旋飞升,劈头盖脸的尽数砸向了无心。不过是一刹那的工夫,骨神消失在半空中,地面则是多了一座一人多高的小垃圾山。   
  天地恢复黑暗寂静,只偶尔有风掠地而过。不知过了多久,垃圾山顶忽然伸出了一只血淋淋的手。手本是攥成了拳头,直直的在风中伸了片刻,手指一松,攥在掌中的石头滑落到了垃圾山上。小臂像蛇一样动了动,那只手开始搬运压在山巅的一小块水泥板。及至水泥板被掀开了,无心在一团铁丝之中抬起了头。   
  一根手指粗的钢条扎进了他的左眼,鲜血顺着他的面颊往下流,一直流到了下巴尖。抬手握住钢条,他用力向外一拽。钢条被他拔出来了,上面穿着他的眼珠。没了眼珠的眼窝空空荡荡,显得眼眶很大很深。无心把钢条横着送到嘴边,用牙齿咬住了自己的眼珠。晃着脑袋一抽钢条,他把自己的眼珠咽进了肚子里。   
  闭了眼睛歇了歇,他挣扎着继续向外爬。垃圾山随着他的活动渐渐瓦解,他最终蠕动着得了自由,从头到脚已经灰蒙蒙的肮脏成了一色。另一只手里的苹果早没了,手背上的皮也被蹭掉了厚厚一层,露出了几根雪白的掌骨。   
  艰难的站起了身,无心怒不可遏的睁大了完好的右眼。骨神实在是太过分了,他现在简直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见史高飞和史丹凤。   
  周身的剧痛让他战栗不止,他一边抹着脸上的血,一边随着直觉跑向前方——今夜他饶不了骨神!反正骨神能看见他,他也一样能看见骨神,双方势均力敌,非常适合决一死战。   
  骨神躲在坑边一座空板房里面,极力想要隐藏自己身上的金色光芒。他没想到无心居然没死——再高明的巫师也是肉*骨*凡胎,他没料到无心会是个例外。   
  外面响着无心的脚步声音,远一阵近一阵的,表明他正在疯跑。骨神上次在度假村里已经伤了元气,如今没有力量痛打落水狗,只能缩成一团小太阳暂避风头。如此避了良久,脚步声音却是不知何时消失了。骨神听了又听,始终只能听到风声。忍不住把个脑袋穿墙而出,毕竟耳听为虚,他想要眼见为实。哪知伸头这么一看,他虽然是个鬼,竟然也吓了一跳。   
  他看到无心趴在了坑底正中央,一个脑袋正在往土里钻。长条条的身体如蛇一样盘旋扭曲,末了他竟是向地下扎入了一米多深。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开始缓缓的向上退。最后双膝跪地直起了身,他的头脸全被泥土糊住了,两只手却是捧了一只小陶坛。低头和陶坛贴了贴脸,他仿佛是怔了一下,随即大头冲下的重新入了土,把陶坛又送回了地下。   
  最后将出入的孔洞填埋了,他起身爬出大坑,低着头往远走,一边走又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苹果,是个边走边吃的样子。   
  骨神缩回了脑袋,认为自己是逃过了一劫。   
  无心没有地方可去。等到吃完了一个苹果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回了写字楼下。城郊荒凉,连路灯都是隔三差五才亮一盏。无心的左眼窝还在针扎火燎的疼着,有心找个地方躲几天,可是两只脚钉在路面上,他真是舍不得离开史高飞。   
  十分钟后,他上四楼进了家门。屋子里一片漆黑,该睡的都睡了,只有史高飞的房间开着门。史高飞盘腿坐在床垫上,听见门响,连忙伸了腿找拖鞋:“宝宝,你回来了?”   
  无心钻进了卫生间里:“爸……你睡你的,我要上厕所。”   
  史高飞答应一声,转身爬到床垫子上展开棉被。无心关严了门,打开电灯细看自己——脸真是没法看了,左眼的眼皮都被被钢条扎豁了。   
  他窸窸窣窣的洗漱了一番,然后用贴身的衬衣包住了脑袋,只露出一只右眼。手背的伤一时处理不及了,他索性不管,又把脏衣服全扔进了一只大盆里。   
  无声无息的回了房,他钻进了被窝里。史高飞朦朦胧胧的看着他,十分好奇:“你怎么了?”   
  无心背对着他躺下了,不知道明天如何见人,又恨骨神恨得要死:“爸,我受伤了。现在……现在看起来不大像地球人,我怕你见了会怕。”   
  史高飞连忙欠身要去看他:“受了什么伤?让我看看!”   
  无心犹豫了一下,仰面朝天的抬手解开了头上的衬衫:“爸,你给我一点时间,我还可以再长一只眼珠,长好之后就和原来一样了。”   
  史高飞看清了无心的空眼窝,登时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鼻孔和嘴巴一起张大了。   
  无心面对着他这副见了鬼的神情,心中几乎怕了:“爸,眼珠那么小,长起来很快的,一个礼拜就够了。你别怕我,大不了我这一个礼拜躲起来不见你。还有……爸你多给我一点东西吃,我吃得多就会长得快。你别不要我,也别告诉姐,好不好?”   
  史高飞依旧是瞪着他不言语。   
  无心真恐慌了:“爸,原来我做毛毛虫的时候你都不嫌弃我,现在我只是少了一个眼珠而已,总比毛毛虫强吧?我已经在工地找到闹鬼的线索了,我们又可以赚到钱了。我不要钱,我把钱全给你和姐,好不好?”   
  史高飞气息一颤,终于有了反应——他没头没脑的死死抱住无心,张着大嘴嚎道:“嗷……我的宝宝啊……是哪个狗养的欺负了你……爸爸要去杀了他……”   
  无心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急得小声说道:“你别嚷,再嚷全屋子的人都醒了……求你别哭了……你藏到被窝里哭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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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一十九章、潘多拉的罐子  
   
  史丹凤夜里做了个噩梦,梦见无心长了满头满脸的白毛,又变回了一只非人非猴的怪物,并且还满屋里乱窜着咬人。一头冷汗的睁了眼睛,她掀开棉被坐起身,捂着胸口喘了半天的粗气。   
  佳琪起得早,下楼买了煎饼果子和豆浆给众人做早餐。白大千也上了楼,四个人相聚在空无一物的客厅里,各自坐了个小板凳吃吃喝喝。史丹凤天生一个好坯子,又用有限的几样化妆品将自己美化了一番,引得白大千不住的细端详她。史丹凤倒是不把他往眼里放,只是环顾了面前三人的面孔之后,开口问史高飞道:“无心呢?”   
  史高飞本来生着单薄清晰的双眼皮,如今却是双目红肿,连双眼皮都肿没了:“他生病了,不想吃饭。”   
  此言一出,听众集体纳罕,万没想到无心还会有“不想吃饭”的时候。纳罕完毕,白大千开口问道:“是不是昨夜在外冻着了?”   
  史高飞垂着眼皮,闷头闷脑的“嗯”了一声。   
  史丹凤放下手里的豆浆和煎饼果子,进房取了一盒感冒药。回来把感冒药递向了史高飞,她犹犹豫豫的问道:“他……能吃药吗?”   
  史高飞并不接药,只声音很响的吸了吸鼻子,是个欲哭无泪的模样。   
  因为无心始终不肯露面,而且又被史高飞描述成了重病患者,所以白大千的三人小队只好精简成了两人。史高飞夜里已经受了无心的指点,如今鹦鹉学舌一般把无心的话尽数转述给了白大千。白大千心里略略有了数,正巧他的大客户又打来电话,恭而敬之的催促他尽早动手,扭转工地的乾坤。于是他勉强摆出大师的派头,带着史高飞出发了。   
  白大千一去不复返,留下史丹凤一个人看守公司。中午她上了楼,见佳琪蹲在史高飞的房门前,正把耳朵往门板上贴。莫名其妙的站住了,史丹凤小声问道:“佳琪,干什么呢?”   
  佳琪抬起了头,声音比史丹凤更小:“姐姐,我听电视呢。哥哥说了,宝宝病了,怕吵怕闹,这一个礼拜都不许我进屋看电视了。我说我不吵不闹,我只看电视。哥哥说只看电视也不行。”   
  史丹凤听得啼笑皆非,凑到门旁侧耳听了听,房内一个男声侃侃而谈,正是电视机在播放午间新闻。   
  抬手敲了敲房门,史丹凤问道:“无心,你饿不饿?中午想吃什么?”   
  电视机忽然没了声音,无心的回答则是半晌过后才传出来的:“我不饿,我不吃。”   
  史丹凤早上就存了疑心,如今听他依然是“不吃”,越发感觉不对劲。用力推了推门,她提高了调门:“无心,你开门,让我看看你。”   
  房中彻底安静了,直过了好几分钟,无心才又结结巴巴的作了回答:“我……我睡了。”   
  史丹凤常年和家人斗智斗勇,自然有办法对付无心的消极抵抗。先找个借口把佳琪支走了,她在外面虚张声势:“无心,这种破门我一脚就能踹倒。你是自己开,还是我给你开?”   
  无心听闻此言,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左眼窝里新生的嫩肉随之抽筋似的一蹦一蹦。手足无措的在床垫子上爬了一圈,他无计可施,只得起身走过去将房门打开了一道缝。小心翼翼的露出右眼,他惶恐的望着史丹凤:“姐,我真的要睡了。”   
  史丹凤笑面虎似的对他嘘寒问暖:“你真没事?”   
  不等无心回答,她一晃薄薄的肩膀,已然侧身挤入了门缝。无心猝不及防的向后一退,门户算是彻底失了守。慌忙用手捂住面孔,他在史丹凤面前低头缩肩的蹲成了一小团。史丹凤见他并没有变成怪物,先是松了一口气,顺手关严了房门。   
  也在无心面前蹲下了,她伸手去拽对方的腕子:“手怎么了?让我看看。”   
  无心听天由命的松懈了身体。一只手被史丹凤摊平到了她的膝盖上,手背上明显是缺了一大块皮肤,然而也并没有结痂。一层薄薄的粉色肉膜覆盖了白色的纤细指骨,薄膜不算平整,依稀可见表面生了几根七长八短的白毛。   
  史丹凤又去拉他另一只手,拉了一下没拉动,第二下她用了力气,一把扯下了无心挡在眼前的手掌。无心闭了眼睛,低声说道:“姐,我昨夜在外面受了伤,左眼……没了。”   
  史丹凤瞪着眼睛看他:“没了?”   
  无心立刻补充了一句:“还能再长出来——我不会变残废的。”   
  史丹凤伸手抬起无心的下巴,让他仰脸面对自己。无心始终是闭着眼睛不肯睁,于是她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拨开了无心的左眼眼皮。左眼眼皮是凹陷着的,拨开之后空无一物,只在眼窝底部隐约有嫩肉鼓凸。   
  史丹凤屏住呼吸,半晌过后才松了气又松了手:“你可吓死人了。昨天夜里我就梦见你变成了猴儿,没想到梦的还挺准,你这模样比猴儿也好不到哪里去。你怎么受的伤?是自己不小心,还是被人打了?你说你要是只小猫小狗就好了,偏偏长成了个人模样。既然像个人,就得把你当人看待。唉,你知不知道疼?应该知道吧?厨房有鸡蛋,我给你做碗蛋炒饭?给小飞当姐姐是我上辈子做了孽。小飞干什么不好非要刨地?刨出来个什么不好非要刨出来个你?算我胆大,当初没让你活活吓死,现在你又来吓我一跳。你说你到底是不是被人打了?这地方这么荒凉,小飞就不该让你夜里出门……”   
  史丹凤语无伦次的长篇大论,把话说得东一句西一句,仿佛也要发疯。最后她又问了无心一句:“疼不疼?”   
  无心点了点头:“疼。”   
  史丹凤叹了口气,起身之前又在他头上摸了一把:“烦死人了。”   
  史丹凤心乱如麻的去厨房做蛋炒饭。用电磁炉炒出热腾腾的一大锅,她先给自己和佳琪盛出了两碗,然后把锅端进了无心房中。史丹凤有一手好厨艺,做蛋炒饭时能用一只鸡蛋炒出十只鸡蛋的盛况,看着满锅金黄,其实全是假象。然而今天她没有施展厨艺,把鸡蛋老老实实的炒成一大块藏到米饭下,她全给了无心。   
  无心来得蹊跷,伤得恐怖,让她生出了一种惶惶然的伤悲,仿佛无心随时可能消失,自己对他也是“喂一顿少一顿”了。   
  下午回了公司,史丹凤对着几本过期杂志,独自枯坐到了傍晚时分。上下三层写字楼中的大小公司都下班了,走廊里面空无一人。史丹凤正要锁门上楼吃晚饭,不料未等她起身,白大千却是满面红光的回来了。   
  史丹凤起身向他打了招呼,因见他是孤身一人,故而又问:“小飞呢?”   
  白大千正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如今又找到了和她独处的机会,越发喜上加喜:“他没和我一路走,下午直接进城去了。哈哈哈,丹凤,今天对我来讲,是个大日子啊!”   
  将手里的一只圆滚滚鼓溜溜的白布口袋放在桌子上,白大千打了个酒嗝,然后意犹未尽的对着史丹凤摆了摆手:“丹凤,你是不知道,我今天太帅了。”   
  史丹凤将他上下审视了一通,倒是承认他仪表堂堂,但不知道他做了何等大事,以至于自夸自赞到了这般地步。   
  白大千装着一肚子暖洋洋的酒肉,一边回忆着晚上的盛宴内容,一边向史丹凤大肆渲染了自己今天的大成绩。原来他上午在工地里装神弄鬼、百般做作,吓得客户与围观民工们一惊一乍。直到表演得差不多了,他在大坑之中停住脚步,猛然伸手一指地面,高声喝道:“给我挖!”   
  几名民工扛着铁锹当即上前开挖,挖了一米多深时,挖出了个小陶罐。陶罐一看就不是古董,分量还挺重。白大千见陶罐的模样和史高飞所说的丝毫不差,立刻仰天长笑:“就是这个妖孽在作祟了!”   
  把陶罐放在一只贴了符的白布口袋里,白大千命人填了深坑,又利用新近学习的知识,当众做了一场法事,震得观众们面面相觑。工地下午开了工,果然一切顺利。客户对白大千崇拜得五体投地,不但奉上丰厚酬金,而且设了丰盛宴席款待大师。于是,白大千很意外的扬名立万了。   
  根据无心的指示,白大千把陶罐带了回来。陶罐带着个盖子,四周不知是糊了什么,脏兮兮的很严密。白大千举着罐子摇摇晃晃,感觉里面似乎是有水,有心开了封看一看,可是无心不在场,他又不大敢动手。   
  史丹凤感觉白大千说话有点云苫雾罩的意思,不值一听,故而在他换气的间隙之中告辞而走。白大千瞬间成了孤家寡人,颇为扫兴的坐回自己的大办公桌后,他开始饶有兴致的摆弄陶罐。   
  史高飞是不许他打开陶罐的,要问为什么,却也没有明确的原因,只说“无心不让”。虽然大家是个有财同发的关系,但白大千藏了心眼,并不十分信任无心。无心,按照老话来讲,可以说是生了一双阴阳眼,是个能通阴阳的人。对于这种玄之又玄的货色,白大千真是探不明看不透。陶罐里的东西,可能是好可能是坏。但是无论好坏,无心总该是心里有数的,既然有数,为什么不说?莫非里面藏了宝贝,他想带着疯子独吞不成?   
  白大千思及至此,骤然醒了酒。侧着脸把耳朵贴上陶罐,他忽然一哆嗦,感觉陶罐里面好像有活物——小小的,软软的,轻轻在搔陶罐的内壁。一下子一下子,声音很软,似有似无。   
  白大千抬了头,用指甲轻轻去刮罐口的污渍。刮了几下,他心中悚然,暗暗的想:“别急,万一真是个邪东西,我可整治不了它。再等等吧,看看无心怎么说。”   
  白大千上了楼,希望和无心谈谈。然而无心把房门关得死紧,只说自己要病死了,拒绝和他交谈。   
  白大千感觉他病得太怪,十分狐疑。偏巧史高飞带着一身寒气回来了,双手各拎着一只大塑料袋,里面装的全是汉堡。原来他想起无心仿佛是很爱吃汉堡,可城郊偏僻,肯德基麦当劳一概没有,于是他特地因此进了一趟城。敲开房门之后一闪身,他头也不回的挤进了房内。   
  白大千冷眼旁观,越看越疑。史高飞的饭量,他是知道的。既然史高飞不会对着无心吃独食,那无心这位病人的胃口,未免过于可观了。   
  如此过了几天,无心依然是没有痊愈。史高飞出出入入都像贼一样,若是有谁胆敢向他房内张望,他必定怒不可遏的咆哮许久,好像他儿子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看死。   
  白大千心事重重的坐在办公室里,从早到晚的对着陶罐发呆。陶罐被他擦干净了,比骨灰罐大,比他的脑袋小,圆溜溜的一身大酱色。白大千几次三番的把耳朵往罐子上贴,越听越感觉里面是真有活物。心痒难搔的熬到了第五天,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中午时分,白大千决定上楼和无心见一面,开诚布公的解决罐子谜团。在他上楼之时,史丹凤和史高飞正在一起研究无心。三个人站在窗前,史丹凤扒了无心的左眼皮细看。新生的眼珠子黑白分明,湿润润的十分灵动。史高飞坐在窗台上,用四肢把无心缠到了自己身前,又低了头,在他头顶上不住的亲。   
  史丹凤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虽然感觉无心的存在是个大麻烦,可看他变回了人样,也没来由的感觉出了轻松:“小飞,你要养他就好好的养。以后大半夜的不要放他一个人出去——当然,也不许你一个人出去。”   
  无心靠在史高飞怀里,对着史丹凤嘻嘻的笑。史丹凤被他笑了个哭笑不得,忍不住又要去摸他的脑袋:“你笑什么?你知不知道你七天吃了多少钱?”   
  史高飞不以为然的一挥手:“姐,你不要这么吝啬好不好?他怎么说也是你的侄子,你怎么说也是他的姐姐,能不能别什么事都扯到钱上去?”   
  史丹凤一扬头:“怎么着?他七天吃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还说不得了?”   
  史高飞不屑于和他姐一般见识,低声嘀咕道:“恶俗。”   
  史丹凤听了弟弟对自己的评价,登时起了杀心。然而未等她反唇相讥,白大千上来了。进门之后和无心打了个照面,他见对方三人聊得热火朝天,心中不禁一别扭。皮笑肉不笑的咧了咧嘴,他开口问道:“好了?”   
  无心笑道:“好了。”   
  白大千单刀直入的奔了主题:“好了就好,那个罐子一直在我手里,我不知道怎么放置它才合适。既然你已经好了,我们就研究研究怎么处理它吧!”   
  无心说道:“把它给我,你不用管。”   
  白大千听了,登时火起:“让我不管可不行,谁知道罐子里藏着什么呢!”   
  无心不动声色的瞄着他:“里面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白大千压了火气,勉强保持了平静:“无论好坏,我作为老板,总该有知情权。现在大天白日的,就算罐子里有鬼怪也不能作祟,你们跟我下楼,我们把罐子打开,是好东西我们分了,是坏东西我们扔了,无论好坏都别瞒人!”
  无心万没想到白大千会闹起脾气。挣开了史高飞的胳膊腿儿,他向前走了一步:“白叔叔,我真不知道罐子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看罐子的样子,它不应该是古货,倒像是近些年被人埋进地下的。埋他的人总该有个目的,是要藏它还是要扔它,我说不准。总而言之,罐子阴得很,最好是不要碰。”   
  白大千一摊双手:“好哇,那我们把它扔了吧!”   
  无心连忙向前又追了一步:“怎么扔?扔到垃圾箱里?我告诉你,那种东西放到哪里都会害人,我得想办法毁了它!”   
  白大千冷笑一声:“好,别等着了,我们现在就去毁吧!”   
  白大千把无心和史高飞带进了楼下办公室。把陶罐捧在手里,他上下晃了晃,然后对无心说道:“鬼是怎么回事,我现在已经知道了。鬼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可罐子里面至少有半罐子水,这就证明里面应该不会有鬼。没鬼我就不怕了。实不相瞒,我已经预备了一瓶强效杀虫剂,没牌子,小作坊里配的,奇毒无比。无论罐子里面有什么活物,都受不住我这一喷。我——”   
  无心听他还是要打开罐子,立刻向他伸出了手:“把它给我!我这就点火烧了它!”   
  白大千侧身一躲:“不给!”   
  史高飞见他敢和儿子作对,立刻揎拳掳袖的上前应援。白大千骤然受了围攻,急得左右腾挪。忽然脚下一绊,他大叫着向前仆去。无心和史高飞拽他不及,只见他结结实实的迎面拍在地上,而手里的陶罐“哗啦”一声,也在地上摔成了几片。粘稠腥臭的黑色液体流淌开来,白大千一跃而起,随即对着地上情景傻了眼。   
  在黑液之中,竟然蜷缩了一个小小的婴儿。   
  准确的讲,不是婴儿,更像胎儿。小小的身体大大的脑袋,一身的皮肤是皱巴巴的青灰色。大脑袋上有着模糊的五官雏形,一双眼睛忽然缓缓的睁开了,白大千惊叫一声,发现婴儿的眼珠居然是通体腥红,没有白眼仁。   
  无心第一个有了反应,猛扑上去要抓怪婴。哪知怪婴手脚一动,竟然藉着液体的粘滑向旁一躲,随即四脚着地的冲向了大门口。怪婴的动作快,无心的动作也快,一把抓住了怪婴的一只小脚。小脚滑不留手,无心感觉它将要脱逃了,索性用指甲向下狠狠一掐。只听一声尖利的怪叫,他竟然是把怪婴纤细的脚腕掐断了。   
  无心绕过屏风,发现地面上长长一道黑色污迹直通半开半掩的玻璃门外,幸而史丹凤此刻不在,逃过了一吓。低头再看手中的小脚,他发现除了表面皮肤青白色之外,皮肤下的肌肉骨头,居然全是漆黑的。再用手指一搓小脚,他蹭了一手薄薄的油脂。低头嗅了嗅油脂的气味,他抬头变了脸色,对着追赶出来的白大千和史高飞说道:“尸油。”   
  白大千的脸也青白了,又悔又怕的望着无心,他一时吓得哑口无言。倒是史高飞还能出声:“刚才罐子里的东西什么?新物种吗?够臭的啊,看那又小又挫的×样,肯定不是我的同胞。宝宝你手脏了,快去洗一洗。记得用香皂哦,不用香皂洗不干净的。”
第二百二十章、怪婴

  史高飞从前台桌子的抽屉里翻出一块香皂,一心一意的要带无心去洗手。然而无心一闪身溜出办公室,顺着地面的黑迹直接冲向了走廊尽头的公共卫生间。大白天的,走廊两端的大窗户透入日光,把整条走廊照了个通透明亮。地面黑迹越来越淡,最后断断续续的无法辨认。无心四脚着地的跪伏了,探头去嗅黑迹的气味。气味腥臭微咸,停留在空气中长久不散,把无心引到了卫生间里。
  卫生间分成男女两部,房门相对而开,因为写字楼内的保洁人员工作不力,所以门口的空气永远是淡臭微臊。无心的追踪受了干扰,站在两扇门间踌躇了一下,他先走入了男洗手间。  
  虽然已经深秋时节了,可卫生间还开着窗户。无心手里还攥着怪婴的小脚,此刻低头看了看它,他发现小脚正在变色,从青白变为紫黑。皱巴巴的皮肤却饱满透亮了,用手指轻轻摁一下,触感一种浮肿式的柔软。漆黑的液体随着他的挤压从创口涌出,顺着他的指缝流成滴滴答答。
  小脚的肿胀越来越明显了,五个小小的趾头分了开,圆圆的脚背也高高隆起。无心一眼不眨的盯着它,只见脚背皮肤的颜色深浅不一,深深浅浅的竟是渲染出了一张人脸。人脸有着巨大的额头和模糊拥挤的五官,正是怪婴的模样。
  卫生间的窗户不朝阳,永远带着点阴风惨惨的意思。无心咬破指尖,将一滴血滴上了脚背的人脸。血滴落处,立时蚀出了细细的孔洞。鲜血渗入孔洞,将孔洞蚀得越发深了,而孔洞周围的皮肤一收一缩,隐约的人面随之扭曲变形。忽然向后一回头,无心没有看到什么,只捕捉到了一股阴冷的风。  
  无心不再找了,罐子里的小东西邪得很,应该不是他想找就能找得到的。握着小脚回了办公室,他对着白大千和史高飞低声说道:“我说我处理不了罐子里的东西,你不信。现在好了,它跑了。”  
  白大千一手扶着桌子,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了,说起话来也哑了嗓子:“无心,我向你道歉。早知道是这么个后果,我死也不会打罐子的主意。我是一时财迷心窍了……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自从把罐子带回来后,我这心里就一直七上八下的不安定,总忍不住要以小人之心度你们的君子之腹,其实凭着我们同生共死过的交情,我真是不该……”
  他知道自己是闯大祸了,把一席话说得哆哆嗦嗦,几次三番的要咬舌头,直到无心对他摇了摇头,他才暂时住了口。眼巴巴的望着无心,他揣着一肚子惊恐的疑问,简直不知要从何问起。  
  无心不许白大千和史高飞碰触地面的罐子碎片和黑色污渍。自己下楼找了个僻静地方,他用一块石头把小脚砸成黏腻的一摊黑糨子,然后划了一根火柴扔向它。火苗立刻在尸油上面生了根,在阳光下燃烧成了一团黄中透绿的光焰。片刻之后,火苗熄灭,地面无灰无烬,只留下了小小一块黑斑。  
  上楼回了办公室,无心撕了一本旧杂志,把地面擦了个干干净净,又把罐子碎片也全部运出写字楼,在太阳下用火将它烧了一遍。  
  最后用香皂彻彻底底的洗净了手,他关了玻璃大门,绕到屏风后去见白大千和史高飞。史高飞天真无邪,正坐在白大千的沙发椅上玩电脑游戏。而白大千自知理亏,不敢和无心之父抗衡,乖乖的站在了办公桌旁。  
  三人会了面,白大千和无心全没了精气神。白大千试试探探的问道:“那玩意……不会是藏起来了吧?”
  无心靠着窗台半站半坐,垂着头答道:“不藏起来才叫怪了。”
  白大千又问:“那它如果再出来的话……会不会害人呢?”  
  无心抬头望向了他:“你看它的德行,会不害人吗?”  
  白大千腿肚子抽筋,站不住了,全凭一双手撑着桌沿借力:“无心,你说它到底会是个什么东西?属于妖魔鬼怪中的哪一种?”  
  无心对他一笑:“我不知道。我说过我不知道。你不信,非要把罐子打开看个究竟。现在罐子开了,罐子里的东西也逃了。你现在急了?可惜,我还是不知道。”  
  白大千听无心阴阳怪气不是个好态度,越发惶恐:“别啊,你得知道,你要是不知道的话,世上就没人知道了。史老弟,你别玩了,你快哄哄你儿子,你儿子闹脾气了。”
  史高飞正在对着电脑屏幕入迷,忽然听到无心“闹脾气了”,当即起身揪住了白大千的衣领:“妈的你又惹我儿子生气了?”  
  白大千一愣,随即吓得四肢瘫软下垂,一双眼睛泪汪汪的:“我已经年过半百了,你还要对我动粗?”  
  史高飞不为所动,还是捶了他一拳。  
  当天晚上,白大千带着佳琪进了城,把女儿又安顿进了金光寺。夜里回到写字楼内,他爬楼梯要往四楼走。然而刚刚走到三楼,身后便响起了咚咚咚的一串脚步声。回头向下一望,他看到了一名西装革履的小伙子。小伙子拎着一份盒饭往楼上跑,经过白大千时点头一笑:“白大师刚回来?”  
  白大千认出他是对门公司里的职员,便也和和气气的做了回应:“今晚加班?”  
  小伙子匆匆答了一声,迈开大步继续往楼上跑。公司是一间几百平米的大写字间,此刻一眼望过去,正是黑茫茫的一片,只有几名留下加班的同事头顶还亮着灯。放下盒饭扯了一条卫生纸,他在大嚼之前,转身先奔了卫生间。
  在小伙子进入卫生间时,白大千也回了家。佳琪幼年曾经遇过一场惨烈车祸,虽然大难不死,然而被大卡车撞得智商与烦恼齐飞,从此永远笑嘻嘻的长不大。白大千知道凭着女儿的头脑,见了鬼都不懂得跑,只有把她远远的送去寺里避难才最保险。  
  “今晚我住佳琪的房间。”他讪讪的对无心说话:“现在让我一个人睡办公室,我还怪害怕的。”  
  无心正在吃一条烤鱿鱼,嘴唇淋淋漓漓的蹭着鲜红的辣椒酱,脸却是雪白,看着和鬼也差不多。大眼珠子横了白大千一眼,无心的脑筋转了一转,发现自己和史高飞其实还真离不得这个小心眼的老混混。呲牙咬下一口鱿鱼须,他的脸上露了晴天:“你吃饭了吗?姐晚上煮了一条胖头鱼,肉被爸吃光了,留下一碗汤可以泡饭。”  
  白大千长吁短叹的去了厨房,吃了剩鱼汤和大米饭。虽然今天闯了大祸,但他半生失败,已是身经百战,所以倒还没有影响胃口。回到佳琪的房间关了门,他先把女儿的凌乱物件收拾整齐了,然后心事重重的上了床。辗转反侧的睁着眼睛,他直到半夜也不能入眠。门外隐隐有了响动,他侧耳一听,怀疑是有人正在房内走动。  
  客厅里只有几个小板凳,不怕贼人光顾。白大千走兽似的翻下床垫爬到门口,想要偷偷的向外窥视。房门还是开发商留下的伪劣品,门板尺寸不合门框,关严之后下方正有一道缝隙。白大千撅着屁股伸着脖子,用一只眼睛向外看。然而外界迎接他的,却是一只腥红的眼睛。  
  白大千张了嘴,身体僵硬成了一座四脚兽似的木雕泥塑,喉咙口憋着一声惊吼。而腥红的眼珠子仿佛对着他转了一下,随即光点似的迅速熄灭消失。
  白大千慢慢的抱着肩膀坐起了身,“嗷”的一声开始狼嚎,把全屋子的人都震起来了。  
  听说怪婴来过客厅之后,无心立刻跑去了卫生间和厨房。卫生间和厨房未经装修,通往外界的孔道有好几处。用史高飞的旧衣服死死堵住孔道,他又让白大千拿了几张五行八卦福,用大米粥当浆糊,将其尽数糊在了孔道表面。白大千愁眉苦脸的说道:“无心,不行的,那都是骗人的东西,我自己买的我还不知道吗?”  
  无心没理他,自顾自的依旧是贴。史丹凤抓了史高飞问道:“怎么?你又刨出怪物来了?”  
  史高飞伸手一指白大千:“不是我,是他。”
  史丹凤抬头看了无心一眼,随即问道:“又刨出来个什么?”  
  史高飞眉飞色舞的答道:“哎哟,这回不是埋在土里的,是坛子里泡的,一个小婴儿,身体这么小,脑袋那么大,丑死了。和我的宝宝相比,简直就是一坨屎。”  
  无心忙碌一场,然而除了堵塞怪婴可以出入的通道之外,也再没有别的办法斩草除根。他想趁夜出去转一转,寻找怪婴的行踪,史高飞却又坚决不允。  
  如此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众人起床,各自洗漱。无心跑下楼去买烧饼和豆腐脑,然而刚刚下到三楼便看到了警察的影子。  
  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躲避警察。犹犹豫豫的走到一楼,他发现写字楼的一楼大门也被警察封锁了。在寒风中买齐了三人份的早餐,他开口去问买烧饼的小贩:“楼里出什么事了?怎么来了那么多警察?”  
  小贩一脸看好戏的神情,很向往的望着楼门:“听说是夜里出人命了,死了一个。”  
  无心拎着烧饼往家里走,结果在楼下被史丹凤拦了住。史丹凤一手拽着史高飞,急急的告诉无心:“你别上去,警察把白大千叫去问话了。”  
  中午时分,整座写字楼恢复了平静,白大千接受了一番问询,问过之后也就罢了。神情不定的坐在办公室里,他压低声音对无心和史高飞说道:“你们听说了吗?死的人是对面公司里的职员。我昨晚上回家时还和他打过招呼。”
  史高飞和无心一起点头——他们不但听过,而且已然听过了好几个版本。但是各个版本万变不离其宗,总而言之,死者死在了卫生间里,不但被人咬破动脉吸了血,而且半边面孔也被啃了个稀烂。如今流言四起,凶手的身份横跨妖魔鬼怪四届,已经吓得女职员们白天不敢上厕所了。  
  白大千的心理压力大了,喃喃的自语:“会不会是那个……那个东西在作怪?”   
  无心一侧身坐上了写字台:“我更想知道是谁把它埋进土里的。”
  白大千抬头面对了他:“有道理。罐子不会自己钻进土里,好比度假村里的骨头也不会自己长出花纹。骨头里的鬼很可怕,罐子里的婴儿更可怕,在最开始的时候,是什么人胆子这么大,敢和这些东西打交道呢?”
  无心沉默片刻,忽然跳下了地,转身对着白大千说道:“这地方原来是坟地,埋罐子的人,我们一定是找不到了。不过我们应该能找到埋骨头的人。有这种邪本事的人不会多,我们如果能打听到其中的一位,兴许就可以顺藤摸瓜的再找到新线索了。”
  白大千深以为然的点了头。放出的怪婴闹出了人命,虽然死的不是他,但他一颗心扑腾扑腾乱跳,颇有一点不肯承认的负罪感。抄起电话联系了黄经理,他匆匆出门,直奔度假村去了。  
  白大千一走,史高飞就又占据了他的位置,不但打开电脑看动画片,还让无心坐到自己腿上一起看。欢天喜地的看完一集,他高声大嗓的喊道:“姐,我想喝冰镇可乐。”  
  史丹凤坐在一扇屏风外,并没有伺候他的意愿:“自己买去!”  
  无心起了身,颠颠的下楼穿过一条街,去写字楼对面的一家小超市里买零食。片刻之后回来了,他不但给史高飞买了可乐,还给史丹凤带了一本杂志。史丹凤很意外的被他“伺候”了,感觉十分不习惯。抬眼将无心审视了一通,她心中暗想:“该给他添置冬衣了,又要花一大笔钱。”
  无心绕过屏风,回到了史高飞身边。史高飞抓起他的手翻来覆去的看,像真正的父亲在欣赏自己的小儿子。看够了之后,他张嘴去咬无心的手,嘴张得太大了,一口咬了无心半只手。  
  无心随他研究自己,魂游天外的思索着如何对付怪婴。而史丹凤侧身透过屏风缝隙,很好奇的也在观察无心——不知怎的,她特别喜欢看无心,喜欢看他像个人似的行动坐卧。凭着直觉,她认定他是个有情的活物,对史高飞有情,对自己,显然也有情。她也想像史高飞一样去摸摸无心,可无心毕竟是个男人样子,自己贸然的动手动脚也不好,所以,算了吧。  
    白大千傍晚打了电话回来,说是自己受了黄经理的盛情款待,今晚要在度假村过夜了。无心放下电话,立刻让史丹凤下了班。三人上楼草草吃了饭,无心以着去买烤鱿鱼的借口,独自溜出了家门。  
  现在写字楼里没有职员敢再加班了。贴着墙壁站在黑暗的三楼走廊里,无心闭了眼睛,决定守株待兔。  
  窗外的夜色渐渐浓重了,半空中忽然响起了一声婴儿的啼哭。无心觅着声音缓缓移动,最后走到了走廊尽头,他停了脚步,只见尽头的大窗台上,赫然躺着那只小小的怪婴。  
  怪婴像所有婴儿一样张牙舞爪,只是一条短腿少了脚丫,是根光秃秃的小棒槌,棒槌顶端还带着丝丝缕缕的筋肉骨茬。残肢向上一直伸到脸上,怪婴张开嘴巴吮住创口,随即面无表情的扭了头,青白的小脸上鼓凸着两只腥红的眼珠。
  娇嫩的啼哭声音又响起来了,怪婴松开了自己的残肢,露出了口中上下两对尖锐的獠牙。无心看了它的牙齿,心中立刻全明白了。  
  “昨夜是你吸了人血?”无心轻声问道:“是谁把你埋到地下的?”  
  一步一步逼向怪婴,他的语气十分柔和:“别怕我,我不会再埋你。只要你乖乖的,我会找处深山老林把你放掉。”  
  怪婴的脸上没有表情,然而啼哭声音依然低低的回响在走廊里。在无心将要动手的一刹那,怪婴忽然凌空向上一窜,瞬间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无心捕了个空,同时知道怪婴起了戒心,自己一时半刻是不可能再见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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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一章、无心与骨神

  
  白大千在度假村里过了一夜,翌日中午启程渡江,不料刚刚上岸便赶上了初冬第一场雪。雪是大雪,落地即融。天地之间一片茫茫,路面又是水又是冰又是泥,交通一下子就堵塞了。   
  白大千瑟瑟发抖的在外面奔波了小半天,到达城郊写字楼时,天色已经见黑。逆着下班的人流往楼上走,刚到二楼周围就没了人。袖着双手低着头,他忽然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鼻孔之中一阵奇痒。张大嘴巴正是要打喷嚏之时,他偶然向上一抬眼皮,喷嚏立时没了。   
  他看见了一双腥红的光点。   
  光点悬于天花板下,借着楼道中黯淡的灯光,他认出了那光点的主人——怪婴!   
  怪婴的身体贴在天花板上,只将一个脑袋大头冲下的后仰着垂了,一双红眼睛定定的盯着白大千。它眼睛大,白大千的眼睛更大,几乎快要瞪出眼眶。嘴唇颤抖着张了张,他最后只呻吟似的“啊”了一声。  
  他以为自己今夜是必死无疑了,佳琪唯一的出路也只能是当姑子去了。下腹一松裤裆一热,他叉着双腿站在楼梯上,情不自禁的尿了一泡。天气冷,穿得多,他的内裤,秋裤,毛裤立刻全湿透了。两条腿各自为政的颤抖着,已经快要支撑不起他的身体。  
  正当此时,怪婴动了。  
  它的胸腹仿佛带了吸盘,能够稳而迅疾的在天花板上移动。四脚着地的骤然爬到了白大千上方,它忽然抬起两只小手用力一拍天花板,小身体应声而落,直直的掉到了白大千怀里。白大千下意识的一抬双手,正把怪婴托进了自己的臂弯。颈关节吱嘎作响的低了头,他近距离的面对了怪婴。怪婴扳起一条短短的残腿,张大嘴巴吮吸着少了脚丫的光秃脚踝。一双大眼睛正视着白大千,它从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叽叽咕咕,类似一串僵硬的笑声。   
  白大千晃了一下,先是放了个响屁,然后身体横着一栽,晕倒了。   
  午夜时分,白大千悠悠醒转。   
  身下起伏坚硬,硌得他从头到脚一起疼痛,两条腿也是冰凉的,冷到了彻骨的地步。哼哼唧唧的抬起头,他发现自己正趴在楼梯上。  
  冷不丁的打了个寒战,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前胸后背,没有摸到怪婴。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他发现此刻已经是十二点多了。连滚带爬的站起身,他单手扶着墙壁,东倒西歪的开始向上疯跑。及至到了四楼回了家,他哆嗦着敲开了史高飞的房门:“完了,完了,我告诉你们,我被那东西盯上了!”   
  史高飞开了卧室电灯,然后哈欠连天的发出疑问:“啊?”
  白大千用力推开了他,直奔房内床垫上的无心。一把掀开无心身上的棉被,他强行把无心拽了起来:“我刚遇见它了,它像蟑螂一样可以到处爬,还掉到我的怀里要我抱。吓死我了,妈的,吓死我了!”   
  无心穿着史丹凤买给他的老头汗衫和三角裤衩,因为房里暖气不热,所以冻得抱了肩膀:“它没伤害你?”  
  白大千重新将自己审视了一番,随即惶恐答道:“目前看来好像是没有。它那么小,想必也不会趁机非礼我。”   
  无心嗤之以鼻:“那你真是想多了。”   
  白大千无暇和无心斗嘴,忙忙的又问:“我放在办公室里的杀虫剂,你们拿上来了没有?”   
  这话倒是提醒了无心,盘腿坐直了身体,无心问白大千道:“你大哥不是一位得道高僧吗?他有没有什么辟邪的法器?我们借来抵挡几天也是好的。”   
  白大千一挥手:“别求他,他属于腐朽落伍学院派,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  
  无心抬手敲了敲脑袋,想要捡起自己那点画符施咒的学问,然而绞尽脑汁,硬是回忆不起来。怪婴其实已经不能算是鬼魅一类了,倒像是被巫师炮制成的妖魔一流。对待妖魔应该怎么办?他搜索枯肠想了又想,末了感觉自己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活成白痴了。   
  他一时没了办法,只好转移话题:“你在度假村里都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白大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黄经理告诉我,说上一任董事长是个南洋华侨。岁数不小了,想要回国投资发大财,可惜经营不善,大财没发成,最后只好撤资走了。”   
  无心没想到他如此言简意赅:“就这些内容?没了?”   
  白大千连连摇头:“没了,黄经理只知道这么多。据说那华侨就是个挺普通的老头,还总往南洋跑,一年在中国住不了几个月。”  
  无心听了,感觉白大千是白跑了一趟。忽然皱起眉头抽了抽鼻子,他满含疑惑的上下审视了对方:“你怎么这么臭?”  
  白大千听闻此言,当即起身逃跑,在床垫旁的地面上留下了一个潮湿的屁股印记。   
  史高飞关了房门和电灯,睡眼惺忪的钻进被窝继续睡。无心也躺回了原位,但是没有睡,手指一直在枕边画来画去。末了一掀棉被又坐起来了,他小声对史高飞说道:“爸,我下楼去公司拿杀虫剂。”   
  史高飞打着小呼噜,根本没听见。这倒是正合了无心的心意。穿好衣裤推了门,他无声无息的溜入走廊,蹑手蹑脚的直奔三楼。   
  在距离三楼还有几米远处,通过两扇玻璃门,无心看到了隐隐的金光。停在原地愣了一下,他随即反应过来——形象如此光辉的鬼魂,他只见过骨神一位!
  他不声张,一边掏钥匙一边继续前进。及至走到门外了,他骤然出手打开暗锁,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办公室内,正和骨神打了个照面。骨神悬浮在墙角落里,仿佛先前正在研究身下的一架大地球仪。地球仪乍一看像是铜制的,其实是座以假乱真的塑料品。猛的抬头面对了无心,他一挑眉毛,周身全是七长八短的光焰。   
  无心立刻把手指头塞进嘴里去了,呜呜噜噜的问道:“你来干什么?”   
  骨神的眼珠子骨碌碌乱转:“我一直很惦念你,想来看你的伤好了没有。”   
  无心暂时吐出了手指头:“你当初伤我太重,现在我阳寿无多,已经快死了。”   
  骨神把两道浓眉全扬起来了:“真的吗?”   
  无心把手指头又含进了嘴里:“嘿嘿嘿,骗你的。我已经去通知了白琉璃,他很快就要过来和你叙旧了。”  
  骨神的眉毛快要飞出去了:“真的吗?”   
  无心的舌头和手指直打架:“哼哼哼,骗你的。说实话,你到底来干什么?”   
  骨神心神不定的向下指了指地球仪:“我想回家去报仇,可是又不认识路……”   
  无心走过去拨了拨大地球仪:“你家在哪里?”  
  骨神看他手上没有见血,这才放心大胆的告诉他道:“我一直四海为家,不过近几十年一直住在这里——”他用一根灿烂的手指头指向中泰边境:“这里的人把我当成金光佛来崇拜,让我感觉十分温暖幸福。为了回馈他们的好意,我也经常显灵让他们乐一乐。”   
  无心带着口水的手指穿过了骨神的指尖,向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线:“那你为什么会被人埋到了这里?”   
  骨神的金色面孔登时显出了沮丧神情:“呜,别提了,一个阴险狡诈的老巫师捕获了我和我的手下,还把我封进了一根人骨头里。你知道,像我这样伟大的鬼魂,如果常年生活在阴气太重的地方,力量会越来越强的。”   
  无心好奇的看着他:“那你住在度假村里不是正好?”   
  骨神一撅厚嘴唇:“可我是个热爱自由的灵魂。奴隶再强也是奴隶,那老巫师很会折磨我呢!而且骨头里的生活很寂寞,虽然度假村里也经常有些鬼魂慕名前来膜拜我,但是——”   
  话说到此,骨神扭头望向窗外,语气苍凉的唱了两句闽南语老歌:“心事那没讲出来,有谁人会知。有时阵想要诉出,满腹的悲哀……”   
  无心一句也没听懂,双手合什对着骨神拜了拜,他很怕骨神会抒情不止:“唱得好,我很理解你的心情,真是举头望明月,高处不胜寒。不过我想顺便问一句,度假村里闹鬼的事情,和你有没有关系?照理你当时被人封在了骨头里,应该不能兴风作浪才对。”   
  骨神一耸肩膀:“和我没有关系。是那些鬼魂感知到了我的存在,不由得有些亢奋。这就是领袖的魅力,我也没有办法。”  
  无心听他一味的自吹自擂,不禁暗暗的有些鄙视。不过他作为一只鬼魂,本领的确是出乎其萃、拔乎其类,而且闲得要死,看他身上的光明程度,似乎元气也已经恢复了。略略的思忖了一下,无心转而问道:“骨神,我把你从骨头里放了出来,你却恩将仇报,几次三番的想要杀我。你说你对得起我吗?”  
  骨神很痛快的摇头:“对不起,只是我现在见了巫师就生气,十分想拧断你的细脖子再吃了你的灵魂。听你的意思好像是不打算找我报仇了,怎么?难道你是想让我帮你去杀那个小崽子?”   
  无心仰头望着骨神:“你全都知道了?”   
  骨神微微一笑:“我闲来无事,也经常到这座大楼里逛一逛,找个阴气重的地方,悠闲的度过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   
  无心忽然警惕了:“你一般都在什么地方?”   
  骨神答道:“女厕所。”   
  无心点了点头,心中暗骂:“妈的,姐姐肯定被他看光光了。我还没有看过呢,他先看了。”   
  骨神一边说话,一边用手轻轻去拍膝盖,拍一下,地球仪转动一点。对着地球仪瞧了半天,他皱着眉毛自言自语道:“我还是应该去找一张地图看一看。”   
  无心用手指摸着地球仪的表面,心里的念头一个接一个的乱转,同时心不在焉的敷衍了一句:“其实也不用地图,你直接往南飘就可以了。”  
  骨神饶有兴味的问道:“从这里往南飘,第一站会是哪里?”   
  无心随口答道:“城郊废品收购站。”  
  骨神的手指头在膝盖上来回敲起了鼓,犹犹豫豫的想要教训无心一下,然而无心忽然倒吸了一口气,随即蜷缩着蹲在了地球仪旁。斜着眼睛望向窗外,他看到了一只倒吊着的脑袋。  
  骨神也扭头向窗外看了一眼,随即口中“哟”了一声,仿佛是被怪婴贴在玻璃上的面孔吓了一跳。随即转向无心,他满不在乎的开了口:“这东西的怨气好重。”   
  无心怕被怪婴发现行踪,闭了嘴不肯说话。而怪婴向室内窥视了良久,末了用两只小手拍上玻璃,扬起脑袋向下爬去。   
  无心闭了眼睛,感觉它真是走远了,才开口去问骨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我认不出。”   
  骨神也特地思索了片刻,然后才答道:“想要养出这么一个小妖怪,必须先找一个有六七个月身孕的孕妇。这孕妇不能是壮年妇女,要么极老,要么极小,如果是乱伦所怀之子,就更好了。找到孕妇之后,就要剖开她的肚子取出胎儿。如果胎儿见了天日之后死了,还是用不得,非得活的才行。这就很难,也许剖了许多肚皮,也未必能找到一个活胎。”   
  无心开了口:“你这话我听着很耳熟。接下来是不是要用人血代替母乳,把婴儿喂养到足月?”   
  骨神点了点头:“是的。”   
  无心彻底明白了——这种炮制胎儿的方法,还是白琉璃无意中讲给他听的。总而言之,繁冗非常,把一个婴儿改造成非人非鬼的毒妖怪,几乎是件碰运气的事情。而巫师一旦成功,这小妖怪也足以供巫师使用几十年了。  
  无心又问:“它现在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骨神莫测高深的答道:“半死不活。”   
  然后他告诉无心:“在我的领地里,如果人们捉到了这种东西,一定要先请大法师念三天经,再挑个好时辰在太阳下把它烧成灰。烧过它的地面,几年之内不生寸草。”   
  无心听到这里,越发感觉事情难办。拢了拢身上的外套,他站起身,对骨神说道:“你和我回家吧,我穿得少,现在好冷。”  
  骨神没意见,一马当先的往前飘:“我还没见过像你这么娇气的巫师。除了冷,你还怕什么?”   
  无心翻出杀虫剂,一路轻轻的往外走:“你上次把我打出了后遗症,现在我不仅怕冷,还怕渴怕饿,怕疼怕累。脾气也变坏了,总想放了自己的血和别人同归于尽。”   
  骨神冷笑一声,心想你还敢恐吓我,可随即回味起对方鲜血的滋味,他又有些毛骨悚然。直接向上穿透楼板到了四楼,他一边高升一边丢下一句话:“小巫师你不要胡说八道了,没有信任的友谊是不会长久的。”   
  无心冻得脸都青了,一边拎着杀虫剂跑楼梯,一边暗想谁和你是朋友?你若不帮我把怪婴收拾了,我非把你打成魂飞魄散不可。  
  无心回房之后,先把杀虫剂放好了,然后脱了衣服钻进热被窝。史高飞照例睡成一把大剪刀,两条长腿左一条右一条的叉开来,占据了整张床垫。无心在他身边缩成一团,然后对骨神招了招手。   
  骨神一歪身,也在半空中摆了个侧卧的姿态,毫无预兆的问道:“白琉璃现在怎么样了?早死了吧?”   
  无心先是一点头,随后压低声音说道:“他做鬼做了几十年了,住在一片与世隔绝的山林里,和一只妖精一起生活。”   
  骨神一笑:“哈?是什么妖精,居然愿意和他一起生活?”   
  无心嘁嘁喳喳的告诉他:“是一只猥琐丑陋龌龊的猫头鹰。”   
  骨神被他说愣了,想了又想,想象不出猫头鹰精的真面目:“嗯?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妖精?”   
  无心一提起猫头鹰,就气得脑筋要短路:“懒得说,反正看着和我差不多。”   
  骨神笑了:“你太谦逊了。”   
  无心开始语无伦次的骂街:“谦逊个屁!我要睡了。你不嫌冷就出去找妖怪吧,如果找到了,别忘了拍拍大腿替我弄死它!”   
  然后他缩进被窝,一头拱到了史高飞的肋下。史高飞在梦里哼了一声,抬手夹住了他。   
  无心一觉醒来,骨神已经无影无踪。   
  他把杀虫剂给了史丹凤,想让她以后不要在三楼的公共卫生间里上厕所,可是这话又不好出口。史丹凤始终是不知道他们在闹什么,大冬天的白得了一瓶杀虫剂,也算不得占便宜。  
  四个人在客厅汇聚一堂,照例是捧着煎饼果子大嚼。客厅里拉了一根绳子,上面晾着白大千的内裤,秋裤,毛裤,外裤,袜子,鞋垫。史丹凤看了白大千的装备,忍不住在吃饱之后,伸手去摸了摸无心的腿。  
  无心坐在暖气管子旁边,还没有吃完。史丹凤摸过之后问道:“冷不冷?”   
  无心对她一点头:“冷。”   
  眼看白大千走去卫生间了,史丹凤低低的对史高飞说道:“你要养他就好好的养,不想养了就早早挖个坑把他埋掉。大冷天的,你忍心让他这么冻着?”   
  史高飞怔了怔,随即一把将无心扯过来搂进了怀里:“我忘了!姐,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感觉好冷哦!”
  此言一出,卫生间里忽然响起了白大千的大叫:“啊呀!无心你快来看,你贴的五行八卦福裂开了,是不是那东西夜里又来了?”  
  未等无心回答,白大千骤然换了话题:“天哪!快来看呀,楼下又来警察了!”   
  写字楼内的保安们集体提出了辞职,因为一名保安昨天夜里死在了一楼走廊中,死状与三楼公司中的职员是一模一样。  
  消息并未立刻扩散出去,起码是没有上报纸。白大千吓得抱着脑袋不敢出门,倒是史丹凤跑去看了热闹——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半条走廊都是干涸的血。
  把热闹看完了,史丹凤上楼回了公司。白大千不肯下楼,公司里就再没了别人。她守着电话和杂志,正是百无聊赖之际,玻璃门忽然开了,走进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史丹凤抬头一瞧,发现来者看着是三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点自家弟弟的意思,不但有副人高马大的好身材,面貌也堪称端庄英俊。
  此人对着史丹凤一笑,开口说了话:“请问,白大师在吗?”   
  因为美男子当前,所以史丹凤不由自主的要脸红:“白大师……我可以马上去联系他。请问您找白大师是有什么事情?”   
  美男子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而史丹凤一边说话,一边抄起电话打给了白大千。白大千正在裹着棉被发抖,只说自己身体有恙,连生意都不肯做了。史丹凤无可奈何的挂断电话,还觉得自己挺对不住美男子:“白大师有事外出了,今天可能都不会回来。要不然您——”   
  未等她把话说完,美男子从怀里摸出了一张名片放到了桌面上:“既然白大师不在,那我就先告辞了。明天我还会再来——或者今晚等白大师回来了,你按照名片上的电话通知我也好。”  
  史丹凤接了名片,一团和气的目送美男子离去,然后低头一瞧名片,登时哑然失笑,原来美男子姓丁名丁,名叫丁丁。
第二百二十二章、意外来客

  史高飞鸠占鹊巢,霸占了白大千的电脑玩游戏。无心陪着史丹凤坐在外间,两人对着吃话梅。吃着吃着,史丹凤忽然伸手托住无心的后脑勺,用一条香喷喷的小毛巾给他擦了擦嘴。无心的头皮热烘烘的,短发毛茸茸的刺着她的手心,一个脑袋随她摆弄,扭向什么方向是什么方向。史丹凤被他的乖巧激发出了一点母性,几乎想给他花点钱,买点小玩意儿哄他高兴。这种冲动在她的三十年人生之中极为少有,她没有什么依靠,安全感等于零,全凭着手里的私房钱撑着精气神。因为吝啬得太久了,竟然苦中作乐的成了习惯,以至于她素来是连自己都不哄。  
  “前一阵子不是又挣了钱吗?”她对无心说:“你让小飞去趟银行,取个千儿八百的出来给你买衣服。”
  无心被她擦得摇头晃脑:“姐,你要不要添衣服?我让爸多拿些钱。”
  史丹凤松手放了他:“别给我买,也别给小飞买。我早给家里打过电话了,妈会把我们的厚衣服邮过来。”
  无心歪着脑袋凝视史丹凤,看她的相貌和史高飞是一个模子,也有着清清楚楚的双眼皮,眼尾微微的往上挑,少年时代应该像是狐媚子版林黛玉,然而青春易逝,如今两道眼尾挑不起了,眉宇之间总缭绕着一团百无聊赖的寂寞气。这点寂寞气时常让她显出了一副褪色的旧相,仿佛快要一个人活成老照片似的。
  无心望着史丹凤出了神,史丹凤先还不察觉,后来意识到了,就莫名其妙的问他:“看什么呢?”  
  无心开口答道:“姐,你是个美女。”  
  史丹凤叹了口气,并无喜意:“这我知道,不用你说。”  
  正当此时,玻璃门忽然开了。白大千迈步进门,正赶上了无心和史丹凤的最后对话。心里别扭了一下,他没想到无心居然还有成为自己情敌的潜质。而史丹凤站起了身,将一张名片递向了他:“白大师,上午来了一位先生找你,听你不在,给我留了一张名片。”  
  白大千在楼上活成孤家寡人,故而心惊胆战的下了楼寻找同伴。接过名片看了看,他刚要说话,不想外面又来了一名快递员,送了一大箱子护身符吉祥物。史丹凤和无心有了工作,开始把箱子里的小玩意儿分类放置。而白大千好言好语的哄走了史高飞,坐在写字台后开始望着名片思索——依着他的心思,他真有心把生意停了。然而财路一断,手中的存款又实在是支持不了多久。  
  下午时分,史丹凤给丁丁打了电话,告诉他白大师已经回了公司。电话放下不久,玻璃门开了,来者正是丁丁先生。
  和上午来时一样,丁丁依然是西装革履,进门之后未语先笑,笑出一口将要反光的白牙齿。史高飞和无心正围着前台桌子小声聊天,忽然听得有人来了,史高飞扭头看了一眼,看完之后很笃定的告诉无心:“一只鸭。”  
  写字楼二楼有一家名气不小的演艺公司,常有俊男美女出出入入。白大千私自给楼下的男女们定了性,认定他们皆是失足青少年。史高飞从来不把白大千的话当话听,唯独这一句记住了,从此见了略有几分姿色的地球人,就必要将其归到鸡鸭一类。  
  丁丁听了他的评语,似乎是没听明白,还特地回头向后看了看。史丹凤不敢当众教训弟弟,迎着丁丁的笑脸,她以笑还笑,把他请到了屏风后面,等到他在写字台后坐下了,又找出纸杯,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然后退到屏风外坐回前台,她听到丁丁用很柔和的声音和白大千寒暄了几句,随即开门见山的问道:“我听说白大师前些天曾经在附近挖出了一只陶罐。”
  此言一出,房内立刻静了一瞬。白大千沉吟着微笑:“嗯……是的。怎么?丁先生对那个罐子有兴趣?”
  丁丁讲一口略带口音的普通话,口音很淡,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与其说我对罐子有兴趣,不如说我对白大师您更有兴趣。”  
  白大千莫测高深的微笑看他,心中直打鼓,怀疑对方是同行来砸场子:“噢?对我感兴趣?为什么?”
  丁丁微微的一昂头:“因为我没想到白大师的本领如此高明,不但能够找到它,而且敢于挖出它。”
  白大千淡淡一笑:“仅此而已吗?”
  丁丁答道:“仅此足矣。说老实话,我万没想到这个地方会藏龙卧虎,有您这样道行高深的大家。”
  白大千微微颔首,脸上神情不变:“多谢夸奖,但我看丁先生也是有意而来,所以不如省略客套,我们开诚布公的直奔主题好了。”
  丁丁一点头:“好,那恕我冒昧,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白大师。”
  白大千向他一伸手,是个八风不动的派头:“请。”
  丁丁望着他的眼睛开了口:“我想知道那只罐子,现在是否还在白大师的手中。”  
  白大千一时哑然,不知应该如何回答。正当此时,无心无声无息的走到了白大千身边:“在,怎么样?不在,又怎么样?”
  丁丁加意的审视了他,而白大千立刻淡然的介绍道:“他是我的弟子,可以代我说话。”  
  此言一出,丁丁点了点头,随即答道:“如果在,我愿意出钱把它买下来;如果不在,那请告诉我它为什么不在,是丢了,还是毁了。”
  白大千听了一个“钱”字,登时悔恨交加。早知道罐子能卖钱,他又怎会打碎罐子放个妖怪出来?而他身边的无心想了一想,却是答道:“罐子还在,但是我们不打算卖。你既然肯出钱买,想必也是知情人。罐子里面的东西,谁能控制就是谁的。凭着我师父的法力,兴许可以对它试一试。”  
  丁丁站起了身:“可它是我的!”  
  办公室内的温度不算高,于是无心把两只手揣进了衣兜里:“不可能,除非你是天赋异禀的神童,或者是保养太好青春永驻。否则凭着你的年纪,你绝对没有制造出那种小妖怪的本事。”  
  丁丁显然急了,两道眉毛拧了起来:“它是我家的!”  
  无心笑了:“你家的?你家里的谁?是谁的让谁来要,总之我不会把罐子直接给你。”  
  丁丁站起了身:“我付钱!你们开价好了。”  
  白大千眼含热泪面如死灰,悔得想要撞墙。无心则是满不在乎:“我们不要钱。”  
  丁丁把牙一咬,方方正正的额头上青筋直蹦。对着无心瞪了半天,他忽然扯着喉咙吼道:“给我!”  
  屋子里的人全被他低音炮似的华丽嗓音震了一下。无心摇头:“不给。”  
  丁丁攥了拳头,从头到脚一起使劲,想要旱地拔葱似的抻长了脖子:“给我给我!”  
  无心斜眼瞄着他:“就不给就不给。”
  丁丁原地做了个向左转,战车一样碾向大门,轰隆隆的撞门便走。史高飞和史丹凤并肩而坐,此刻他冷飕飕的发表了评论:“这鸭子脾气好大,疯了吧?”
  史丹凤第一次发现无心是个狡猾东西,话里话外带着股子气死人不偿命的阴险劲儿。而屏风后的白大千则是欲哭无泪的扭头仰视了无心:“贤侄,我们这样骗他好吗?为什么不实话实说呢?”
  无心俯身去看电脑屏幕,发现桌面被史高飞换成了自己的照片:“我还不是想让他们多来几趟。万一听说罐子碎了妖怪跑了,他们也跟着消失了,我们怎么办?谁来管我们?丑话说在头里,那妖怪爬得太快,我可抓不住。”
  无心把话说得斩钉截铁,导致白大千信以为真。然而如此过了一天一夜,丁丁却是再无音信。  
  写字楼内人心惶惶,因为白大千最近有了名气,所以许多人就近上楼,到他的公司里购买护身符等小物件,想要辟邪。白大千发了一笔小财,然而怏怏不乐。说来也奇,他独自坐在公司里时,一颗心总是冷冰冰的酸楚,时常悲观得想要自杀。然而无心等人一出现,兴许是气氛变得热闹了的缘故,他又立时好转许多,感觉自己还可以对付着活下去。这日到了礼拜六,史丹凤带着无心和史高飞进城购物,白大千想去看看女儿,又懒得动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办公室里,他算了算公司的经济账,发现自己正处在一生中最富有的时期,手中的存款虽然买不起宾利,但买辆夏利还是不成问题。
  窗外一片阴霾,白大千也是长吁短叹的不快乐。后背忽然一凉,他不由自主的向前一扑,仿佛是被一股力量撞了一下。连忙回头向后瞧,后面除了椅背就是白墙,却又并无异常。
  他坐正了身体,掏出手机想要听歌。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忽然弥漫开了音乐声音,他闭上眼睛向后一靠,百无聊赖的跟着唱道:“找个好人就嫁了吧,虽然不是我心里话,纵然情到深处——”  
  一句歌没唱完,他瘫在沙发椅上的身体骤然一抽搐。四肢猛的僵直伸开了,他神情痛苦的张嘴想要呼喊,可是一口气噎在胸中,他在天旋地转的眩晕和激荡之中狠狠转身撞向墙壁,只听一声闷响,他四仰八叉的滑下了沙发椅。金丝眼镜滑落在地,他的视野由朦胧变成了黑暗。
  赶在天黑之前,史丹凤带着两个弟弟回家了。这一趟购物经历堪称惊心动魄,因为史高飞在大街上发表了许多高论,没有一句是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史丹凤作为他的姐姐,虽然已经丢脸丢习惯了,然而江口市毕竟不是火星镇,她在镇里可以破罐子破摔,在江口市繁华的大街上,却是不能不要点脸面。  
  她费了天大的力气,总算哄住了史高飞的一张嘴。可史高飞别有一种出其不意的捣乱本事,嘴老实了,改为动手,缠着无心又亲又抱,几乎引起了路人的围观。史丹凤撕撕扯扯的想要把无心从他怀里拽出来,正是努力之时,几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从一旁经过,其中一人把嘴一撇:“我就看不惯这些腐女!”随即他的同伴表示异议:“不对,是三角恋,那个女的和那个男的抢那个男的。”
  史丹凤除了硬着头皮装听不见之外,别无他法。而无心处在史家姐弟二人之间,因为感觉自己很抢手,所以十分得意,嬉皮笑脸的任由他们撕扯自己。  
  史丹凤一路讨价还价,一路丢人现眼。及至购物完毕之后,她感觉自己以后再也没脸进城了。乘坐一辆黑出租车回了城郊写字楼,她提着大小购物袋率先上了四楼。掏钥匙开了房门之后,她迎面正是见到了客厅中的白大千。
  颇为意外的点头一笑,她开口说道:“白大师,吃了吗?小飞和无心买了晚饭,没吃的话正好一起吃。”
  白大千背着双手站在客厅中央,鼻梁上架着一副略显歪斜的金丝眼镜。似笑非笑的摇了摇头,他低而迟缓的答道:“不了,我很累,要去休息了。”
  说完这话,他转身进了卧室。  
  史丹凤对他一贯的没兴趣,转而去照顾弟弟和无心。无心的新衣服并没有穿上身,导致他一路把身体冻成了冰凉。进屋之后他饭都不吃,直接脱了衣裤跳上床垫,钻进了从来不叠的乱被窝里。  
  史高飞开了电视,盘腿坐在床垫一角看动画片。史丹凤换了拖鞋,先是大声催促史高飞去吃晚饭,见史高飞不动,她转而走到无心面前蹲下了,想要把他驱赶起床。然而抓住被子一角一掀,她骤然看到了两条光溜溜的手臂和一双蜷缩起来的光腿赤脚。  
  “哟。”史丹凤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不好意思:“脱得这么干净呀?”  
  无心耸着肩膀抱着小腿,是小小的一团:“被窝里暖和。”  
  史丹凤拍了拍他的脑袋:“先吃饭,吃饱了再睡。”  
  无心不情愿的推开棉被,而史丹凤双手撑地站起了身,就感觉后脖颈过凉风,可见房内的暖气真是热度有限,不怪无心要往被窝里钻。
  史丹凤意识不到骨神驾到,还打算再去劝史高飞吃饭。无心也不理睬骨神,起身弯腰去找裤子。而骨神不知去哪里逛了一天,如今兴致勃勃的看了看屋中三人,随即抬手一拍膝盖。  
  “啪”的一声,无心的三角裤衩应声而落,向下一直滑到了脚踝。史丹凤和史高飞若有所感的一起回了头。史丹凤愣怔怔的没看清,史高飞则是捂着心口大叫一声,仿佛受到了极大惊吓。及至叫过了,他吐出一口气,紧绷的面孔却是恢复了先前的松弛。  
  “看错了。”他拍着胸膛自言自语:“我还以为他又受了伤,肠子流出来了。”
  无心手忙脚乱的提起裤衩,又回头去怒视骨神。骨神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同时双掌合十又是一拍。无心只觉手中一松,裤衩已经再次滑落到了脚踝。
  史丹凤终于是看了个清清楚楚——第一次见了活人的真家伙,她“腾”的红了脸。真家伙和她在图片影片里看到的还不大一样,粉嘟嘟的软垂着,随着他下蹲的动作一甩,比她印象中的器官要温柔得多。
  心跳如鼓擂的转身出了门,她一边走一边说道:“还闹?再闹饭菜全凉了,没人给你们热。”
  无心害了羞,恨不能去打骨神一顿。骨神笑够了,对他抬手一指地面:“去看看你们的老板吧,他的灵魂正在楼下男厕所里游荡。他很笨,飘都不会飘,但是哭得很响,简直吵死了。我保护了他一下午,保护得很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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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三章、亲昵

  无心听了骨神的小报告,脸上不动声色。史丹凤在客厅里连绵的呼唤,力逼着弟弟和弟弟刨出的儿子快来吃饭,声音温柔婉转,带着以柔克刚的劲儿,显然史高飞等人若是不及时的出来填饱肚皮,她便能柔情似水的一直催促唠叨到深夜。
  史高飞把饭菜端进卧室里,心不在焉的边看电视边吃。无心穿上裤子,端着饭碗蹲到了他的身后。史丹凤站在一旁,食不甘味的大嚼。慌慌的把一顿晚饭对付过去了,她心乱如麻的回了屋。抖开棉被钻进被窝,她有滋有味的回忆起了无心的光屁股。怎么想怎么觉得有趣,并且认为自己当时毫无准备,以至于虽然看了两次,但还是没有彻底看清楚。   
  史丹凤回了房,史高飞也长在了电视机前。无心向骨神递了个眼神,然后走去敲响了白大千的房门。骨神笑眯眯的跟在他身后,算是他的临时保镖。  
  房门一敲便开, 白大千没有更衣,一身齐整的站在了门口。对着无心点头一笑,他没言语。
  无心一言不发的一侧身,从他身边挤进了房内。白大千随手关了房门,然后回头问他:“有事?”
  无心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最后转回了白大千面前。不是什么鬼魂都能操纵人身,一个活人的身和心乃是天配的一对,想要拆开了重组,总是比不得原装货。无心迎着白大千木然的眼神和僵硬的表情,感觉他身上虽然破绽不少,但毕竟灵魂和身体只磨合了一个下午,能够默契到这种程度,已经实属难得了。  
  骨神鬼在门外,只让一个金光灿烂的大脑袋穿墙而入,饶有兴味的窥视房内情形。无心瞥了他一眼,随即对着白大千瞪了眼睛:“我听说你去联系了那个姓丁的!怎么,你见利忘义,想要出卖我们了?”  
  白大千的脸上没有表情,只在瞳孔之中有光芒流转:“我……不明白你的话。”  
  无心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两道眉毛一起拧着立起来了:“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他妈的还敢对我装傻?白大千,你听清楚了,我给你一夜的时间,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还想活命,明天早上就把罐子交给我保管!否则别怪我翻了脸,找出罐子摔个鱼死网破!”
  白大千任他揪着自己的衣领,直挺挺的毫不挣扎:“怎么?你真能控制它?”
  无心对他咬牙切齿的狞笑:“能不能不是问题,问题是敢不敢!我敢,即便控制不了它,我也有办法消灭它!所以你死了心吧,我是不会允许把它卖掉的!”  
  松开白大千的衣领,无心又威胁似的指了指他的鼻尖,末了一甩手走了。出门回了自己的卧室,他把房门关了,对尾随而来的骨神吩咐道:“你下楼去,把白大千带上来。”  
  骨神很勤快的向下一沉,没入地面。同时史高飞回了头:“宝宝,你让爸爸干什么?”  
  无心走到他身边坐下了:“没什么,我刚才在对一只鬼说话。”  
  史高飞安心的转向电视屏幕,不再问了。  
  片刻之后,骨神携着一团微弱黯淡的灵魂上了楼。灵魂影影绰绰是白大千的形象,骤然见了无心和史高飞,他做了个抬手抹泪的动作,抽抽搭搭的开口问道:“无心,我是不是……是不是……死了?”  
  然后他的影子在空中一飘,飘成了头上脚下的姿势。乌龟似的将四肢划动了一气,他没能把自己调转向上,只好倒栽葱的认了命,继续哼哼唧唧的哭诉:“没想到我这样命苦,辛辛苦苦的熬了大半生,刚刚赚到了一点小钱,就莫名其妙的丢了命。我死了,佳琪怎么办?汇丰老秃驴狼心狗肺铁面无情,还不送她当姑子去?呜呜呜,我可怜的丫头啊,再也没人疼没人爱了……”  
  骨神伸出援手,把白大千的脑袋顺时针拨向了上方。无心不等他说完,也低声开了口:“白叔叔,安静,你听我说,你现在只不过是灵魂出窍了而已,你的身体还活着,被一个陌生的鬼魂占据了。他现在可能正躺在你的被窝里睡觉呢!”
  白大千抬袖子抹眼睛:“呜!气死我了。”  
  无心继续说道:“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地方躲起来,千万不要被别的鬼吃掉,也决不能魂飞魄散。一旦魂魄散了,我也救不得你了。”
  白大千放下手,抬起了一张模模糊糊的大脸:“什么是魂飞魄散?说老实话我现在感觉很困,只是内心太痛苦,所以睡不着觉。”
  无心警告似的向他竖起了一根手指:“千万不要睡,如果你睡了,佳琪就没有爸爸了。现在你可以想一些最能让你愤怒怨恨的事情,怨气重的灵魂总是存在得比较长久。”  
  白大千很老实的点了头,又嘟嘟囔囔的含泪说道:“好,我这就开始想汇丰。”  
  骨神把白大千带回了楼下的公共卫生间里。史高飞关了电视睡觉了,无心却是一直睁着眼睛。隔壁卧室里总有窸窸窣窣的响动,可见一墙之隔的假白大千一定没闲着,大概正在翻箱倒柜的寻找那只陶罐。可惜房里空空荡荡,没有足够的箱柜供他研究。忽然听到“吱嘎”一声,是客厅里有房门开了。一串沉重的脚步声移向了卫生间和厨房,无心缩在被窝里,倒要看看这个假白大千能找出什么宝贝。然而等了不过片刻,厨房里忽然有了大动静,仿佛是有人撕裂了一张干脆的厚纸,“嗤啦”一下子,紧接着天花板的一角响起了一阵叽叽咕咕的怪叫,叫声单薄而又低沉,是个诡异的婴儿声音。
  无心一掀被子起了身,忍着寒意迈开大步,打开房门溜了出去。一转身站到了厨房门口,他望着眼前情景,不禁发了呆。  
  他看到了怪婴。
  怪婴突破了贴着五行八卦福的排风口,一个青白色的脑袋从墙壁中突兀的探了出来。腥红的大眼睛死盯着假白大千,它的小脸虽然没有表情,但是一腔怒火全从眼中喷射出来了。漆黑的口涎顺着嘴角滴滴答答的流下,它忽然一张嘴,露出了口中上下四枚锐利的尖牙。
  假白大千站在厨房中央,显然也是愣住了,甚至没有留意到身后来了无心。于是在被怪婴发现自己之前,无心横着挪了一步,往暗处又躲了躲。可未等他站稳,假白大千忽然向后一仰,在厨房地上摔了个四脚朝天。而一道光芒一闪即逝,正是只鬼魂冲出了他的躯壳。
  无心暗暗算计着时间,倒要看看怪婴是何举动。怪婴的眼睛盯着鬼魂消失的方向一转,紧接着它向下钻出了排风口,大号爬虫一样飞快的蹿到了白大千身边。围着白大千的脑袋转了半圈,它扬起小手一拍对方的胸膛,同时张大了嘴,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婴儿特有的娇嫩啼哭。
  无心本想趁机将它捕获,可没想到它和白大千越来越亲,最后竟是撅着屁股跪伏到了白大千的肚皮上。无心深知它的毒性——哪怕只是它的尖牙碰破了白大千一点油皮,白大千的躯壳便能立刻硬成一具僵尸。  
  螃蟹似的慢慢移动到了厨房门口,无心忽然不知道怎样对待怪婴才好了。而怪婴本来还在拍打白大千,忽然抬头见了无心,它当即走兽一样向后撤了一步,随即猛的向上一跃贴了墙壁,蚰蜒一样瞬间钻回了排风口。
  无心下了楼,在男厕所里找到了怨气冲天的白大千。骨神飘在小便池上方,正在盘着腿似睡非睡。白大千坐在小便池里,独角戏似的讲述白大万如何卑鄙的勾引佳琪她妈。忽见无心来了,他抬头说道:“无心,我现在很生气,也感觉自己很有力量。明天我打算去趟金光寺,好好的吓一吓汇丰老秃驴!”  
  无心对他招了招手:“别想美事了,除了我之外,根本没人能看到你。你的身体刚被我抢回来了,现在你赶紧跟我回去,希望你还能活过来。”
  白大千一听,立刻不骂了,兴奋的抬头恳求骨神:“大神,求您帮忙带我走一程,我陷在小便池里出不来了。”
  白大千上了四楼,被骨神摁进了躺在地上的身体之中。灵魂渐渐和躯壳重合为一体,末了地上的白大千眨了眨眼睛,一挺身坐了起来。
  抬手捂着后脑勺,他开始感觉身体疼痛虚弱,仿佛大病初愈一般。摘下胸前衣襟上的一缕灰尘,他发现自己身上气味古怪,又咸又腥。  
  “妈的。”他嘀嘀咕咕的骂道:“好臭啊,莫非我下午是被一条带鱼附体了?”  
  无心略一犹豫,没有说出怪婴曾在他身上爬了好几个来回。  
  白大千拧了一把热毛巾给自己擦了擦身,然后自作主张的溜进了史高飞的卧室。在床垫上靠边躺了,他把无心一直挤到了史高飞的怀里。史高飞朦朦胧胧的抬起手,劈头盖脸的摸了无心一把,摸完之后确定了这的确是自己的儿子,便闭了眼睛又睡了。
  如此过了一夜,翌日清晨,史丹凤起了床,照例是下楼去买早餐。白大千额外向她提供了住处,她额外付出一点劳动,也属正常,况且在史高飞身边,她向来是偷不到懒的。  
  从写字楼到早餐摊子,一段路让她走得浮想联翩——做了一夜的梦,梦里无心光着屁股在客厅里跑来跑去,下身那条命根子甩过来又甩过去,甩得她眼花缭乱。忽然对方的脸孔变了模样,从无心变成了前些天光临过的丁丁先生。
  史丹凤拎着一口袋油饼,在寒风之中走得面红耳赤。真没想到自己会一下子梦到两个光屁股男人,可惜两个脑袋配了一个身体。她想丁丁实在是长得帅,和自己年纪也差不多,不知道结婚了没有,当然,他结不结婚都和自己没关系,自己也只是想想而已。  
  及至上楼进了门,她眼里有了无心,思绪随之换了内容:“有意思,真和人是一模一样。不知道他懂不懂得恋爱,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女孩子肯接受他。”
  思及至此,她忽然生出了一股醋意:“我弟弟把他刨出来的,我弟弟把他养到这么大,凭什么最后要把他给别人?谁要也不给!”
  然后她横了无心一眼,想他身上的一丝一缕都是自己亲手买的,心中便有了几分霸王般的得意。仿佛为了彰显主权一般,她故意把正在吃油饼的无心叫到自己面前,抬手给他理了理身上衣服,又想没话找话的训他两句,表明自己是说一不二的老大姐。哪知未等她开口,无心忽然微微俯身,很认真的和她贴了贴脸。
  史丹凤登时被他雏鸟一般的举动打动了,一颗心融化成水,软得提不起放不下。真说不清无心是男孩还是男人,似乎男孩的成分占了上风,而且还是个小男孩,无依又无靠,乖得不得了。
  史丹凤摸了摸无心的脑袋,嘴里无话可说,心里却是恨不能咬他一口,像新妈妈咬婴儿的小手小脚一样,轻轻的咬一口,让他疼一下,笑一下。
  无心察觉到了史丹凤的爱意,心中立刻得寸进尺的有了想法。  
  白大千的身心受了重创,一整天都是怏怏的没精神,然而让他独自留在卧室休养,他又死活不肯,非要投身于人海中才有安全感。写字楼里是没有人海的,所以他裹着一件旧羽绒服,垂头丧气的还是坐进了办公室内。   
  在办公室内坐了不久,前台的电话座机响了。史丹凤接了电话一听,对方竟然是丁丁先生。把电话转到办公室内,白大千抄起手边的电话话筒,无精打采的“喂”了一声。
  丁丁的态度堪称有礼,恢复了起初的翩翩风度:“白大师,我想,我们还是有必要再谈一谈上次的交易。”  
  白大千的精神瞬间紧张了,肉体却是依旧松懈:“哦……”  
  丁丁很好听的笑了:“昨天我们小小的试探了白大师一次,起初见白大师完全不设防,还以为您是浪得虚名。没想到一夜过后您安然无恙,才知道您是真有本事,竟然已经驯服了罐子里的小东西。白大师,坦白的讲一句,我们很佩服您。”
  白大千感觉自己气息微弱,仿佛随时都要眩晕:“嘤……”
  丁丁又道:“对于白大师您,我想再谈交易就不恭敬了。我们不谈交易,改谈合作如何?毕竟那个东西凝结了我们的心血,如果任由它逃了,终归是一笔大损失。实不相瞒,我们本来是想把它带走的,但是既然一时半会不能成行,那么我索性对白大师实话实说。这个东西,制出来就是为了用的,我们既然忙着要它,自然也是有急用。如果白大师这回肯配合我们的行动,我们不但愿意付您一笔酬金,而且还可以把它留在您的身边,只要在我们需要用它的时候,您能出手相助便可以了。”
  白大千满头满脸的出冷汗:“嗯……怎么相助?”  
  丁丁答道:“这个……恐怕要劳您的大驾,和我们一起出趟远门。”  
  白大千有气无力的答道:“我不要钱,也不出门。那个东西你爱抓就来抓,抓走最好。再见。”
  把电话一挂,白大千趴在了桌子上,哼哼的呻吟:“丹凤,你打电话给帝豪皇宫食府,定个晚上的包间。我现在虚得很,一点力气都没有,得吃顿大餐补充一下體力才行。”
  史丹凤绕过屏风,好奇的看了看他,见他真是面无人色,便给他沏了杯热茶。白大千常年穷困潦倒,许久没有得到过女性的关怀。如今小口呷着热茶,他赖唧唧的说道:“丹凤呀,来,坐到我身边,反正外面也没事情,我们正好谈谈心。你来公司也有一个多月了,生活工作都习惯吗?毕竟是一个女人离家在外,身边除了弟弟之外也没有别的亲人,会不会偶尔感觉空虚寂寞冷?”
  史丹凤没有坐,站着答道:“习惯,挺好的,也不冷。白大师你先养一养神,我去给饭店打电话定包间。”  
  然后她绕过屏风,急急的溜走了。一边溜一边想我弟弟也是公司的老板,难道你还真想拿我当女秘书消遣?
  一个电话打完,史高飞和无心从外面进来了。楼中保安队长养的大狼狗夜里死于非命,乍一看没有伤,仔细一找才从狗脖子上找到了小小的伤口。去围观的人不少,踩着满地狗血欣赏保安队长嚎啕。大狼狗直直的伸着四条腿,据说是一身的血全淌光了。观众们一边看,一边称赞白大师的护身符真灵。因为戴了护身符的保安队长安然无恙,没戴护身符的队长之狗则是死了。
  一个下午的工夫,白大千又卖出了无数护身符。四人晚上出门肥吃海喝了一顿,夜里醉醺醺的回了家。白大千依然不肯独处,非要挤到史高飞的床垫上睡觉。史高飞有子万事足,并不管他。只是史高飞和白大千虽然睡得酣然,但无心被他们夹在中间,别说翻身,甚至连动都都不得。身上压着史高飞的胳膊腿儿,面孔贴着白大千的后背,他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之中睁大眼睛,无论如何睡不着。脑筋一个圈接一个圈的转着,末了他忽然起了贼心,小心翼翼的起身下床,推门进了客厅。
  轻轻的敲响了史丹凤的房门,他压低声音唤道:“姐,是我,无心。”
  史丹凤的房内亮着灯,一阵轻微响动过后,房门开了,史丹凤穿着睡衣伸出脑袋:“干什么?”  
  无心还是一身短打扮,抱着肩膀小声说道:“姐,白叔叔和爸睡一张床了,没给我留地方。你带我睡吧,好不好?”  
  史丹凤一听,立时红了脸:“你怎么不上白大师屋里睡?”
  无心冻得皮肤蜡白,仿佛快要打哆嗦:“他屋里不干净。”
  史丹凤刚要说出一个“不”字,哪知无心动作极快,竟然在自己开口之前摇头摆尾的向内一钻,直接钻进了房内。蹦蹦跳跳的跑到床边跪坐下去,他很自来熟的掀开被子躺下了。  
  史丹凤回头看着他,虽然知道他不算个人,可还是感觉不大对劲。迟迟疑疑的把门关了,她转念又想:“反正我是单身,没人管得着我,我怕什么?”  
  走回床垫边蹲下身,她也上了床。倚着一个竖起来的大枕头靠墙坐了,她拿起方才翻到一半的杂志继续读。眼睛盯着书页,神经末梢却是伸展向了四面八方。两条腿直直的靠边放了,她生怕自己会不慎碰到无心。一直没想过给无心买睡衣,以至于无心现在光溜溜的,夜里离了被窝就要害冷。  
  心不在焉的翻了一页,她又意识到了新的一点:其实她很少单独的和无心共处一室,几乎少到了没有。试试探探的扭了头,她发现无心侧身对着自己,脑袋已经快要拱到自己的腰间。  
  “你好好睡。”她拍了无心的头:“别往我这边挤。”  
  无心仰了脸看她:“姐,你怎么不睡?”
  话音落下,他在被窝里换了个姿势,动作之际,小腿蹭过了史丹凤的脚趾头。史丹凤一惊,差一点就要抬腿躲闪,然而强忍着没有躲,因为自己心里明白,那不值一躲。  
  她的心还没跳匀,无心又出了声:“姐,别看了,睡觉吧。”  
  史丹凤放下了杂志,目光沉重而迟钝的又扫了他一眼,扫得结结实实,把无心的小白脸子和大黑眼睛全印在了眼里心里。再扫一眼,鼻梁和嘴唇也记住了,直鼻梁,红嘴唇,皮肤嫩得阴森森,是个好看的家伙。  
  史丹凤收起杂志,关了电灯,摆好枕头往被窝里一沉:“睡觉。”
  然后她大着胆子推了无心一把:“往那边去,咱俩一人一个枕头,谁也不许挤谁。”  
  无心果然乖乖的躺到“那边”去了,可是过了不过片刻,他磨磨蹭蹭的翻了身,又凑回到了史丹凤身边。  
  史丹凤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于是微微侧身去看他。窗外正好邻着路灯,史丹凤借着灯光,能够隐约看清无心的脸。无心很专注的凝视着她,一双眼睛睁得奇大。看了良久,他缓缓垂下眼皮,同时从被窝里抬起了一只手。手是雪白的,干干净净,在空中停顿了一瞬,随即深思熟虑似的慢慢下落,一直落到了史丹凤的胸脯上。手掌贴着一层睡衣,无心又抬了眼睛望向史丹凤,目光非常懵懂,非常无辜,同时又是非常的欢喜。
  垂眼再次看了自己的手,无心的手指轻轻合拢了一下,额头也向前触碰到了史丹凤的面颊。脑袋微微摇晃着,他用最小的力气去顶去蹭:“姐……”
  史丹凤在度过了最初的惊愕之后,胸腔里燃起了一团火。低头望着自己胸前的手,她下意识的来了一句:“干什么?我又不是你妈。”
  无心欠了身,把脸贴上了史丹凤的胸脯。胸脯波涛起伏,柔软芬芳,让他联想起了一切温暖香甜的所在。贴了一下,随即抬头,他依旧是大睁了眼睛望着史丹凤,仿佛两个人中,受惊的是他。  
  于是史丹凤又问了一句:“知道什么是妈妈吗?”  
  无心摇了头。
  他把史丹凤摇得立刻不忍心了。短暂的对视过后,史丹凤把他拉扯了上来:“好好睡,别乱动。”
  无心贴着史丹凤躺好了,一只手依然抓在对方胸前。史丹凤犹犹豫豫的扯开了他的手,然而扯开之后她刚一松手,那只手就又回来了。
  拉锯战似的撵了又来,来了再撵,最后史丹凤抓起无心的手,当真是在那手掌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
  这一口疼得无心出了声。及至她松了口,那只手鬼鬼祟祟的,又奔着目标去了。
  史丹凤不撵了,无心遂了心愿,也不动了。  
  翌日清晨,史丹凤照例早早醒了。睁眼向旁一看,她发现无心搂着自己的腰,还在大睡。  
  屏声静气的挣开了对方的束缚,史丹凤回想昨夜情形,感觉还是不对劲——不该收留无心的,不管他本质上是个什么,至少看起来是个男人。然而坐起身低头又看了看无心,她含羞带愧之余,又藏了一点小小的窃喜。还是那句老话:不管他本质上是个什么,至少看起来是个男人。自己老大不小的,无论如何,喜欢男人总不能算错。  
  她轻手轻脚的抱着衣服去了卫生间,关了房门悉数穿好。洗漱过后下了楼,她照例是去买早餐。等到她带着肉馅饼回来了,正赶上史高飞在卧室里发出了一声怒吼:“啊!好恶心哪!!”
  随即房门“咣”的一声开了,史高飞光着膀子穿着裤衩,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卧室:“宝宝!宝宝!”  
  史丹凤的房门也开了,无心揉着眼睛走进客厅:“爸,怎么了?”
  史高飞先是一把抱住了他,紧接着转身指向了站在门口的白大千:“我、我、我以为他是你,居然搂着他睡了一夜!早上我还亲了他的鼻尖!”  
  白大千的金丝眼镜歪挂在耳朵上,用手背把高鼻子擦了个东扭西歪:“我不嫌你就不错了,你还敢嫌我!你说,我怎么恶心了?”
  史高飞气得问道:“你为什么冒充我儿子,还到我的房里睡觉?”  
  不等白大千回答,他转身又问无心:“宝宝,你夜里到哪里去了?是不是白大千把你赶走了?”
  无心张了张嘴:“我……你们两个都挤我,所以我就到姐姐房里睡了。”  
  此言一出,白大千立刻瞠目结舌。而史高飞怒不可遏的抬手指点着白大千:“姓白的,你凭什么把我儿子挤到我姐房里睡?你自己怎么不去呢?”
  白大千听了他的奇思妙语,越发张大了嘴。而史高飞还要叫骂,冷不防史丹凤卷起一本旧杂志,“唰”的抽上了他的后脖颈:“放你的疯屁!”  
  史高飞捂着后脖颈,还和史丹凤嘴硬:“姐,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说白大千坏不坏?你不打他你打我?”然后他转向白大千,坚持把话骂完:“以后不许你再到我房里睡觉!要睡找我姐去,我姐一个人睡一张床,我们两个人睡一张床。你放着宽敞地方不去,非得挤我们,真是又愚蠢又讨人厌!”  
  史丹凤对于他是身经百战了,此刻用杂志卷指着他的鼻尖,她横眉怒目的质问:“还说?还说?我给你脸了是不是?信不信我打电话让爸来抓你回家?”
  史高飞很不忿的闭了嘴,又抬手指了指白大千,是个意犹未尽的样子。
第二百二十四章、相约

  白大千死了一回,自觉长了许多见识。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室里,他信口开河,开始讲述自己灵魂出窍之时所见的众鬼。史丹凤拿着一份娱乐小报,坐在一旁半听不听半信不信。无心端着一碗方便面,不早不晚的给自己加餐。唯有史高飞听得认真,不时发问,把白大千的讲述搅成了一团乱麻。最后白大千急了,对着史高飞怒道:“你还要我说多少遍才能明白?我见的是鬼,不是外星人,和霸天虎更是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史高飞听到这里,触动心事,当即转向无心一拍大腿:“哎呀宝宝,爸爸很久没有给你买过香芋派了。”  
  无心从方便面碗里抬起了头:“爸,姐中午给我买了栗子饼。”
  史高飞又转向了史丹凤:“又是要过期的便宜货吧?”  
  史丹凤恨不能活活掐死他:“又不是给你买的,怕有毒你别吃!”  
  白大千冷眼旁观,很希望史丹凤能够大发淫威,把史高飞揍一顿。然而史丹凤富有理智,不到忍无可忍的时候,绝不会轻易对弟弟动手。把一份小报卷成了卷,史丹凤无可奈何的去看无心。无心终日大嚼垃圾食品,尤其是把方便面当成美食,不但吃了面,而且还喝汤。要是再有地沟油炸出的油炸肉串佐餐,就更合他的心意了。史丹凤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体质,所以时常暗暗担心,怕他会被垃圾食品毒死。
  无心哧溜哧溜的吃面,呼噜呼噜的喝汤,导致满办公室都是方便面的气味。天气太冷,不宜开窗,白大千只好走去开了公司大门,又皱着鼻子回头说道:“无心,别吃了。不是我说,你有点儿影响公司形象。”  
  史高飞攥起了一对大拳头,在动武之前特地问了一句:“你是说我儿子长得丑吗?”  
  白大千立刻摇头:“不是不是,我是说方便面味儿太大,熏得我坐不住。”
  史高飞听闻此言,通情达理的松了拳头。  
  白大千拿了一张脸盆大的硬纸板,满屋里扇动空气,想要让方便面的气味快速流出办公室。史丹凤打开一本旧杂志,也张牙舞爪的帮忙。两人最后移到门口,将武器合力向外一挥。只听“啪”的一声轻响,旧杂志和硬纸板重叠出击,正好拍到了一位来客的脸上。  
  两人吓了一跳,连忙一起放下了手。来客高高大大的站在门口,脸上笑容不变,却是丁丁先生。  
  几日不见,丁丁剪短了头发,穿着带有裘皮衣领的短大衣,胸前挂着一排牛角扣,不但相貌英俊依旧,而且还比先前增添了几分青春气息。史丹凤见了他,不禁心中暗赞:“太帅了。”
  白大千也承认丁丁的帅,问题是对他来讲帅不值钱,他看自己也十分帅。带着一点敌意堵在门口,他开口打了个招呼:“丁先生。”
  丁丁满面春风的向房内一伸手:“白大师,我可以进去和你谈吗?”  
  白大千犹犹豫豫的侧身让出了通道。而史丹凤先人一步的绕过屏风,没收了无心的方便面。史高飞起身踮脚,目光越过屏风往外看:“哟,鸭子又来了!”
  趁着丁丁不留意,史丹凤把史高飞和无心全带到了外间前台,又低声呵斥弟弟闭嘴。丁丁对着无心点头一笑,然后随着白大千进了后方办公室。史高飞占据了前台的椅子,兴致勃勃的对史丹凤说道:“鸭子今天还扮嫩呢,是不是他觉得自己有点儿老,怕白大千不要他?”
  史丹凤听了个莫名其妙:“你说什么呢?”  
  史高飞理直气壮的告诉他:“白大千说了,鸭子和人好,都是为了钱。你看他来了又来,肯定是知道白大千发财了。”
  史丹凤抽出一张面巾纸,给无心擦了擦嘴上的油,然后说道:“无心,你带着他出去逛逛。再由着他胡说八道的话,客户能被他得罪光了。”  
  无心很听话的起了身,带着史高飞出门下楼。在路边摊里吃了几串烤鱿鱼之后,他们回了公司,发现丁丁还在和白大千扯皮。丁丁翻来覆去的劝白大师和自己合作,白大师口干舌燥的拼命推脱。小小的写字间里,丁丁富有磁性的低沉声音回荡不已,充分显示出了他的男性魅力,听得史丹凤如痴如醉,可惜内容略显空洞乏味,因为白大千始终是不动摇。
  无心听出了白大千没有还手之力,于是脱了外面的厚衣服,径自走进了里间的写字间:“丁先生,你们没有诚意。”
  丁丁一看又是他来了,登时有些头痛:“我们没有诚意?何以见得?”  
  无心站到了白大千身边:“我和我师父已经全在你面前了。可是你们呢?你们的人躲在幕后,只派了你一位说客露面。你说你们有诚意,我们会相信吗?”
  丁丁一听他说话就要生气:“怎么?在你们眼中,我只是一位说客?”
  白大千迟疑着没有回应,无心则很痛快的点了点头:“对,在我们的眼中,你只是一位说客,和我师父讨价还价,你不够资格。”
  丁丁一跃而起,一脸要吃人的怒容:“我也是有身份的,我——我阿爸——你们真是看低了我!”  
  无心把手插到裤兜里,向他一探身,笑微微的又问:“你是哪里的人呀?”
  丁丁的下巴在裘皮领子的包围之中向前一抬:“哼!我是哪里的人不关你事!”随即他低头望向了白大千:“白大师,恕我直言,你的徒弟很讨人厌,你应该尽早把他逐出师门!”
  白大千扶了扶金丝眼镜:“我感觉他还可以,也不是特别讨厌。”  
  丁丁对着白大千说得嗓子都哑了,结果不但徒劳无功,还被白大千的徒弟狗眼看人低、侮辱了一通。抬手系好领口的圆盘大纽扣,他用裘皮领子保护住自己的脖子,紧接着愤然转身,炮弹似的直接轰向了玻璃门,一边走一边又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好,你们等我阿爸亲自出面吧!”
  白大千最近卖护身符也挺挣钱,又被鬼魂和怪婴吓破了胆子,所以对丁丁提出的合作毫无兴趣。史丹凤坐在前台,则是偷偷的去问史高飞:“无心到底是和谁学的说话?我看他说话说得比你好。”  
  史高飞答道:“有其父必有其子,其实我也很厉害的,只是一直生活在地球人的家庭里,被你们拖累了。”
  史丹凤转向前方,心想自己得把这么个弟弟照顾到死,真是上辈子做大孽了。
  白大千穿衣戴帽,拿着一副皮手套出了门,要趁着天早进城去看望佳琪。他这个女儿倒是放在哪里都不会招灾惹祸,然而毕竟是脑筋太慢,让他永远不能彻底放心。  
  傍晚时分,他披着一身的雪花回来了。将一只十字绣钱包扔给史高飞,他不大高兴的说道:“喏,佳琪给你绣的。”
  钱包上面绣着几片绿叶和两只花狗。史高飞看了看,也不道句辛苦,直接将一沓子脏兮兮的零钱塞进了钱包。白大千看在眼中,气得要死,恨不能把钱包再要回来。  
  与此同时,无心正在厨房里给史丹凤帮工。史丹凤买了一些又丑又小的黄瓜,想要切成丝做凉拌菜。无心站在一旁,碍手碍脚的帮她拿东递西。史丹凤切着切着忽然停了菜刀,挑出一片黄瓜喂给了无心。  
  无心吃了黄瓜,然后张嘴还要。史丹凤切了一小块黄瓜头塞进他的嘴里:“不给了,再给你就不够做菜的了。” }
  及至把凉拌菜做好了,史丹凤走到电饭锅前打开了锅盖。在骤然腾起的热蒸汽中,她正要回身去拿饭碗,不料把身一转,她正和无心打了个照面。
  “姐……”厨房关着门,电灯被蒸汽熏得朦胧了,无心也像是站在了云里雾里。很忸怩的望了史丹凤一眼,他垂下眼帘小声说道:“摸一下。”
  然后不等史丹凤有所反应,他抬起一只手,当真在对方的胸脯上轻轻摸了一下。摸完之后他抿嘴笑了,一边笑还一边点点头,是个心满意足的模样。  
  史丹凤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表示,想了一想,也没想出答案,于是只低声说道:“当着别人的面,不许和我闹。”
  随即她自顾自的去拿饭碗,在盛饭的时候又后了悔,感觉自己话里有破绽——当着别人的面不许闹,难道背了别人就可以了?  
  史丹凤心里有些乱,本来想再炒个鸡蛋的,一乱,也就没炒,只打开了一个鱼罐头充数。马马虎虎的将一顿晚饭打发过去了,她在史高飞的卧室里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就想回房休息。临走之前她下意识的瞟了无心一眼,结果发现无心正在直盯盯的看着自己。
  她没言语,穿了拖鞋往外走。穿过客厅进了卧室,她没锁门,独自坐在了床垫上。昨天带着无心睡了一夜,虽然纯粹只是睡,但也像是有种隐秘的快乐在其中。想起无心的温度,气味,眼神、身体;史丹凤出了神,同时感觉心中空落落的,满怀的爱意无处发散,简直快要过保质期了。  
  正当此时,房门一开,无心悄悄的伸进了头:“姐。”
  史丹凤冷不防的见了他,情绪居然堪称惊喜:“你来干什么?”  
  无心轻轻巧巧的溜入房内,还是一身裤衩汗衫的短打扮。转身把房门锁好了,他欢天喜地的跳上床垫,一头滚到了史丹凤的怀里。枕着史丹凤的大腿仰卧了,他掀起对方的睡衣下摆,用一只眼睛从下往上看。史丹凤没先到他如此胆大手快,刚要出言阻拦,然而无心猛一抬头,一个脑袋已经钻进了睡衣里面。史丹凤“咝”的吸了一口冷气,双手托着无心的肩膀后背,本来运了一股子向外的力气,如今力气引而不发,潺潺的化于无形了。  
  最后她强定心神,硬是把无心推离了自己。无心没有远离,依然枕着她的腿,嘴唇湿漉漉的泛着殷红颜色。
  史丹凤把双臂环在了胸前,面红耳赤的说道:“好了,不许闹了。真把我当你妈了?”
  无心起了身,张开双腿跪坐在了史丹凤的大腿上。史丹凤看他撒娇撒来了劲,正要撵他,哪知他伸了手臂向前一扑,正把她抱了个满怀。柔软的嘴唇凑到史丹凤耳边,她听到他轻声说:“我喜欢姐。”  
  史丹凤双臂似抬非抬,不知道自己对待无心是该推还是该抱。一只手漫无目的的下落了,落的地方非常不合适——无心身上的劣质裤衩已经松松垮垮的没了形状,方才在他的动作中越发变了形,竟然尽数偏向一侧,让他露出了半个屁股。史丹凤托着他的屁股蛋怔了半天,半天过后猛一抬手,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喉咙口了。  
  然而无心却又老实规矩了,单是紧紧的抱着她,也不动,也不松。  
  等到电视剧演完了,无心自动的回了卧室。白大千抱着个枕头,站在门口探头缩脑。史高飞一边铺床,一边很警惕的瞄着他,无论如何不许他进门。
  无心侧身躺在床垫正中央,闭着眼睛浮想联翩。想着想着,他美滋滋的缩成了一团。史高飞蹲在床尾,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展开棉被,向上盖住了他。
  白大千在床垫旁强行打了个地铺,对付着过了一夜。翌日清晨无心睡了懒觉,起床之后他坐在床垫边穿袜子,耳边听到史高飞在客厅里对史丹凤嗡嗡的说话:“姐,以后不许你给宝宝买衣服了。你看你给他买的破裤衩,越洗越大,比面口袋还松。昨夜他在床上一躺,我抬头一瞧,发现他连屁眼都露出来了。”  
  话音落下,史丹凤没回应,倒是响起了白大千的笑声。
  无心登时抱着脑袋往床上一滚,感觉自己无颜走出卧室见人了。正是无可奈何之时,客厅里忽然又起了异常的陌生声音:“白大师,白大师……”
  无心先以为客厅里来了客人,可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对劲。穿上衣裤起了身,他打开房门向外探身,结果在吃早餐的三人身边,发现了一只女鬼。  
  此女鬼生得高颧骨大腮帮,一张脸堪称骨骼清奇。虽然不知道她当初是因何而死,但是死相挺干净。无心观望之时,她悬浮在白大千面前,一边呼唤一边手舞足蹈。可白大千捧着一套煎饼果子大嚼,除了感觉有些寒冷之外,并无其它不适。女鬼显出了无计可施的沮丧相,突然意识到了无心的目光,她当即扭头望向了无心。  
  无心没言语,只向她递了个眼神,然后轻轻的关了房门。果然,女鬼在几秒钟之内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你是谁?难道你也能看得到我?”
  无心小声反问:“你又是谁?为什么大白天的骚扰我师父?”  
  女鬼扬起骨感大脸,眼中流露出了崇拜的神色:“我的主人让我来给白大师送信,可是我没想到白大师的修为如此之高,定力如此之深,居然对我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我从凌晨他去厕所撒尿时开始尾随他,忙到现在也有好几个小时了,可他我行我素,硬是不肯鸟我。”说到此处,女鬼一挑大拇指:“真是大师风范,真男人!”  
  无心张了嘴,眨巴眨巴眼睛又问:“我看你也是有些法力的老鬼了,你没试过在他面前现形吗?”  
  女鬼不屑一顾的一撇嘴:“人家是大师,一双阴阳眼,两手乾坤术,还能看不到我吗?我何必还要多此一举的现形?”
  无心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女鬼的智商绝不比佳琪高:“你怎么认定他是大师的?”  
  女鬼答道:“主人说的。”
  无心指了指自己的胸膛:“我是白大师的大弟子,有什么事情你先对我说。如果师父今天心情好的话,我再把你的话转达给他老人家。说吧,你主人是谁?找我师父有什么事?”  
  女鬼颇为喜悦的点头同意:“好,好,其实我主人找白大师也没什么大事,只是久仰他法术高明,想和他会一会面。其实我家少爷已经和白大师见过好几次了,但总是谈不拢。白大师太超脱了,淡泊名利,连钱都不往眼里放。搞得少爷拿他没办法,主人只好亲自出山了。”  
  无心对着女鬼笑了:“行,我记住了。如果见面的话,时间地点谁来定?”  
  女鬼想了一想,随即答道:“谁定都行。”
  无心挥了挥手:“你们定吧,定好了来告诉我。记住,找我就好了,别惹我师父。我师父一生气,把你打成魂飞魄散就不好了。”
  女鬼很赞同:“对,那的确是不大好。”  
  女鬼清晨离去,下午又回来了,和无心约定了时间地点。  
  白大千听说无心代替自己做了主,要去赴怪婴主人的鸿门宴,当场吓得瘫在沙发椅上不能起立。史高飞在秋天里长了几斤肉,如今身大力不亏,索性把他背出了写字楼。写字楼前的大街上从早到晚总停着一排黑出租车,上车前要先讲明价钱。白大千落了地,不情不愿的先讲价后上车,带着两名伪徒弟直奔市区。  
  出租车开到半路,司机一踩刹车靠边停了:“你们到地方了。”  
  白大千奇道:“到地方了?不对呀,还有一半的路没有走呢!”  
  司机摇下车窗,点了一根香烟:“你给的钱只能开到半路,要不然不够油钱。”  
  白大千着了急:“事先都说好了的,你怎么——”
  司机悠然的吐了个烟圈:“事先你说要进市区,现在已经进市区了,我不往前走也不算错吧?”  
  白大千正要争辩市区边缘不算市区,然而未等他开口,眼前骤然一花。耳中听得“咚”的一声,却是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史高飞不耐烦了,一记直拳正中司机的下颚。随即抓住司机的头发,史高飞将对方的脑袋接二连三的撞向车窗窗框:“王八蛋!你是活不起了还是怎么的?居然抽这么次的烟来熏我!”  
  白大千和无心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去拦史高飞。
  半个小时后,一辆无牌黑出租车缓缓停到了市中心商业区一隅。车门开处,史高飞趾高气扬的下了车,而驾驶座上的司机一头乱发,抽抽搭搭的含泪扶着方向盘。白大千从后方探过脑袋,柔声问道:“要不然,我还是给你多加五块钱吧?”
  司机看了车外的史高飞一眼,随即恐慌的摇了头:“不,我不要。”  
  白大千和无心也下了车。其中白大千最认路,而且身已至此,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安心赴宴。领着史高飞和无心向前转了一个弯,在一座黑色的店面门前,他们停住了脚步。  
  店门口的空地上立着一座雕塑,是只又像马又像驴的卡通动物,穿着西装做侍者状。三个人一起抬了头,只见店面招牌上亮着六个大字:我爱骡主题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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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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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五章 、丁阿爸
  
  我爱骡主题餐厅共有二层楼,楼中装潢得有趣,处处都带有一点卡通风格,连门童的服装造型都和门前的骡子塑像一致。白大千带着史高飞和无心进了餐厅,由迎宾小姐引领着上了二楼。迎宾小姐拥有魔鬼身材,打扮成了兔八哥的模样,可惜是只穷困潦倒的兔八哥,因为脑袋上的兔子耳朵耷拉了一只,翘屁股上的短尾巴也脱了线,随着她的步子一甩一甩。   
  在二楼一间名为“蘑菇村庄”的包房门前,迎宾小姐停住了脚步。白大千见包房半掩着门,便试探着伸手轻轻一推。房门顺着力道开了,白大千身后的史高飞和无心一起伸了脖子向内张望,结果只见房内站着一高一矮两个人,正在动作一致的搓手呵气,看样子也是刚刚到达,甚至连身上的厚重外衣都还没脱。忽见白大千等人来了,高个子的丁丁登时抬手扶住了身边矮个子小老头的肩膀,不由分说的把人往前一推:“喏,白大师,我阿爸来了,我不配和你谈,我阿爸总能入你的眼吧?”   
  白大千猝不及防的和丁丁的阿爸打了照面,上下略一端详,他发现对方其实并不算矮,堪称中等身量,只是受了丁丁的衬托,才显得小了一号。看他一脑袋浓密的花白头发,应该得有个五六十岁了,可是头发虽然沧桑,一张脸却挺年轻,是个慈眉善目的娃娃脸老头。抬手一扶滑到鼻尖上的半框眼镜,小老头的眼珠从左至右转了一圈,随即瞄准无心,“嗤”的一笑。   
  无心打了个冷战,感觉对方有一点眼熟,可要说是谁,却又死活想不起。畏惧似的往史高飞身边躲了躲,他当儿子当得正幸福,真怕来个知情人戳穿了他的身份。   
  而在此时,丁丁爸爸已经笑呵呵的对着白大千伸出了手:“久仰白大师的大名了。免贵姓丁,丁思汉。”
  白大千立刻满面春风的和他握了手:“丁老先生,你好你好。大师二字我怎么敢当,叫我的名字就好。”   
  丁思汉和白大千四手交握,上下摇动:“称你一声老弟不介意吧?”   
  白大千配合着他的动作:“不介意不介意,叫老弟正合适。听丁老兄你的口音,也是北方人?”   
  丁思汉嘻嘻哈哈:“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说的就是我了。”然后他歪着脑袋,目光越过了白大千的肩膀:“后面两个小伙子是白老弟的高徒吗?”   
  白大千松了手,侧身让史高飞和无心也亮了相。要说体面,史高飞的形象最好,走T台都够资格了,只可惜状态太不稳定,未等白大千开口,他已经自顾自的走到一旁,看起了墙壁上的卡通画。无心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飞快的又瞄了丁思汉一眼,他怎么看怎么感觉对方似曾相识。正是心中打鼓之际,白大千已经将他介绍完毕。
  勉强对着丁思汉笑了一下,他无话可说。然而丁思汉却是开了口:“好,真年轻。”  
  此言一出,无心的脑子里拉了警铃。盯着丁思汉的眼睛怔了一瞬,他忽然认出了对方。   
  “你……”他颤悠悠的打了结巴:“你……你好。”  
  丁思汉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抬手一指无心的鼻尖:“小伙子,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吗?”   
  无心刺猬似的竖起了一脑袋短毛,脊背直冒凉气:“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丁思汉又搓了搓手,随即上前捧住无心的脸用力一挤:“年轻貌美啊,不错不错。”   
  未等无心反抗,包房内部忽然响起一声惊叫。丁思汉回头一瞧,只见史高飞不知何时转到了丁丁身后,一手掐着丁丁的脖子,另一手捏住了丁丁的面颊。双方遥遥的对视一眼,史高飞怒道:“老家伙,再不放开我的儿子,我就捏死你的鸭子!”
  丁思汉吓了一跳,立刻松了手。而丁丁被史高飞捏得嘴唇突出,有口难言。史高飞伸头看了看他的侧影,紧接着抬头对白大千和无心笑道:“哈哈哈,你们看,他真的很像鸭子耶!”   
  白大千讪讪的转向丁思汉,同时抬起手指点了点太阳穴。丁思汉登时了然,了然之余又很惊讶,不知道白大千作为一名新兴的大师,为何会收这么一位脑筋短路的徒弟。  
  白大千派无心出马解救了丁丁,包房之内暂时恢复了和平。外面天寒地冻,众人一起宽衣落座。丁思汉虽然上了一点年纪,然而并未发福。指挥丁丁把自己的棉外套挂到衣帽架上,他露出了里面的雪白衬衫和天蓝背心,绒线背心的领口镶着一道花格子边,胸前还织出了一张金黄色的笑脸图案。和白大千推让了一番过后,他理所当然的坐到了首席。抬手摸了摸自己花白的短头发,他得意洋洋的环顾四周,神情与形象都很像一名老男童。   
  丁丁本来就不甚高兴,在被史高飞捏痛了脸之后,越发的郁郁寡欢。在等待上菜的间隙里,丁思汉用一侧胳膊肘撑上桌面,托着面颊含笑发问:“你们两个,谁是谁的儿子?”  
  无心怕史高飞胡说八道,只得主动答道:“我是儿子,他是爸爸。”   
  此言一出,白大千羞愧的低下了头,心想对方一定以为自己两个徒弟全是疯的。   
  丁思汉点了点头:“有趣,虽然我还是没听懂。”
  白大千一伸脖子,用自己堂皇的大白脸阻挡了丁思汉的目光:“丁老兄,晚辈的事情姑且不要管它,我们既然有缘相见了,不如好好的谈一谈正事。”  
  丁思汉刚要回答,包房房门一开,却是到了上菜时间。史高飞当即抓起无心的一只手,将一副筷子塞进了他的手中,口中兴高采烈的欢呼道:“宝宝,吃饭了!”   
  白大千和丁丁一起叹了口气,无心则是将要脸红,喃喃的想要抽回手:“我不饿。”  
  史高飞知道自己的儿子一贯嘴馋,所以根本不信:“不饿?不爱吃吗?要不然爸爸带你去买香芋派?”  
  无心凑到史高飞耳边,压低声音急道:“爸!你不要当着外人叫我宝宝。”   
  史高飞恍然大悟,深深的一点头:“哦,爸爸忘了!”   
  史高飞由着性子连吃带说,无心想要倾听白大千和丁思汉的谈话内容,然而虽是近在咫尺,可因史高飞吵个不停,以至于他竟是一句也没听清楚。后来史高飞终于暂时安静了,无心在他专心致志剥虾壳之际,只听白大千笑道:“原来丁老兄还是在江口市长住过几年的。”  
  丁思汉点了一根雪茄,回答之前先深吸了一口:“当初来的还是太仓促了,以为可以在生意上发点小财,挣一点养老钱,没想到我不是经商的料,对于本地的情况也了解不深。加之身体不好,总要回家养病,所以才半途而废,没能把度假村经营到底。”   
  白大千做出同情神色:“丁老兄有什么病?”   
  丁思汉坦然的答道:“小病,精神分裂症。”
  白大千的心一哆嗦,暗想难道我今年命犯精神病?身边的两位已经是不正常了,来了个对头更是凶险,居然还会分裂。温柔如水的笑了一笑,他问丁思汉:“现在已经痊愈了吗?”   
  丁思汉咬着雪茄,先是抬手摁了摁胸膛,随即笑道:“没事,有事的话,我也不能坐在这里同你讲话。”   
  白大千很勉强的继续微笑:“好,老兄吉人自有天相。”   
  然后他招架不住似的看了无心一眼,无心随即看了丁思汉一眼。丁思汉接收到了他无线电似的目光,当即一手夹着雪茄,一手拿着餐巾,微微的一点头。   
  因为史高飞剥虾壳剥得入了神,所以无心得了机会,以去洗手间为名暂时离席。他一走,丁思汉把雪茄交给丁丁,紧跟着也出门包房。两人在外面大厅里会了面。厅角一株巨大的凤尾竹下摆着沙发圆桌,正好能供他们相对着坐下。周遭没了听众,无心立刻开了口:“你当年叫什么来着?丁小猫还是丁小狗?几十年不见面,我记不清楚了。”
  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无心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对,我记起来了,小丁猫。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丁思汉垂下眼皮,看自己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在圆桌下面摇来晃去:“你不觉得那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笑吗?”   
  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随即他挥了挥手:“算了,随便吧,反正我已经老了,下辈子再换个新名字就是了!”  
  无心对于故人的情绪总是难拿捏,有点高兴,也有点害怕:“你的儿子真够帅的,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大越像他亲生父亲,是标准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丁思汉在他身上耗费金钱心血无数,可他最终连个野鸡大学都没能读完。除此之外,他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很会对着他的阿爸发飙。丁思汉把他从小幼童养到了三十岁,展望前途,前途漫漫,只要丁思汉不死,恐怕还得把他养到四十岁五十岁。
  “报应啊。”丁思汉把被烟草熏黄了的手指插到一头花白短发里面,缓缓的向后梳去:“当初我拿顾基当奴才,现在轮到他儿子把我当奴才了。”  
  无心听得很有趣味:“顾基呢?”   
  丁思汉轻描淡写的答道:“他中了风,偏瘫,我把他送到老人院里去了。”  
  无心不知道老人院是个什么环境,想了一想,还是想象不出:“老人院……好吗?”   
  丁思汉一摊双手:“里面全是一些没人要的老家伙,应该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花了足够的钱,让他能够住单人间,吃的好喝的好,也不会受护工的虐待。”
  无心不再问了,改为专心审视丁思汉的面孔。对方眼角的皱纹和松弛的皮肤都让他感觉新鲜。他很久很久没有陪过一个人从小活到老了,对着面前这个一身娇嫩颜色的小老头,他双手做痒,恨不能去拍拍对方的脑袋。   
  丁思汉用鞋尖轻轻磕打着圆桌桌腿,对无心说道:“你想办法帮帮我的忙,让白大千把我的小儿子还给我。不肯还,借给我也行。我在云南揽到了一笔生意,急着用它。”
  无心盯着他的脸,忽然问道:“精神分裂症真的好了吗?”   
  丁思汉没言语,只抬手又用力的按了按胸口,仿佛随时会有活物破胸而出。望着上方一排极长的凤尾竹叶子,他沉默了片刻,末了答道:“她很麻烦。我真怕她会伤害我的家人。”   
  然后他望向无心:“我是说丁丁。我没有正式结过婚,只有丁丁一个儿子。”   
  然后他将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了大腿上,悠然神往似的去看远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没有钱丁丁会饿死。幸好我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否则做一个永远都不能退休的老家伙,真是太可怜了。”   
  无心低头对着桌面,看桌面倒映出了大厅天花板上的点点灯光:“我也不能退休,习惯就好了。”   
  丁思汉放下了腿,手扶膝盖向无心探过了身:“无论如何,尽快把我的小儿子给我。我拿到了它,好马上启程回云南。别让我在你身边停留太久,我对你没有恶意,可是她就不一定了。”   
  无心听到这里,忽然发现事态严重:“说实话,那个东西真不在我们的控制中。它行踪不定,根本没法子去找。”  
  丁思汉把双臂抱在胸前,很怀疑的看着无心:“你知道,我曾经让鬼魂上过白大千的身。他可在你家的厨房里见过它!”   
  无心前倾身体,因为极力想要压低声音,所以快要把嘴凑到了丁思汉的脸上:“谁知道它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出现?我只知道它不会伤害白大千!它就像——就像——就像已经认了白大千做主人似的!”   
  丁思汉一拍大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崽子!”然后他一指无心:“我们好像真是天生的冤家,过去的事情不提了,据我所知,我埋在度假村里的骨符也是被你们破坏的,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了抓住那几只鬼,费了多大的心思?”   
  无心毫无诚意的辩解道:“不知道是你埋的嘛!你也是的,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把它们一起带上?”   
  丁思汉咬了咬牙,脸上有了一点怒容:“我那个时候……状况不大好,顾不上它们了。”   
  无心和丁思汉在凤尾竹下密谈许久,末了初步达成协议,一前一后的回了包房。
  史高飞给无心剥了一大碗虾肉。白大千则是在和丁丁闲聊。见他二人回来了,白大千继续谈笑风生,根本不往正题上靠。及至酒足饭饱了,双方一团和气的出了餐厅,各自离去。   
  在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家之时,史丹凤正坐在史高飞的卧室里看电视。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她全然不知道。手里抱着无心的枕头,她正在魂游天外,可要说是在思念无心,也不准确。  
  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隐隐的感觉自己恐怕是要思春。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曾有过许多玫瑰色的美梦,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她在近几年里一直活得心如止水。好端端的,怎么就又活回去了呢?   
  把怀里的枕头又搂紧了一点,她忽然生出了一个新想法:“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莫非我要变成狼了?”  
  史丹凤并没有做母狼的意愿,不过缓缓揉搓着怀里的大枕头,她的内心的确是十分骚动。   
  正是心乱如麻之际,房门一响,白大千等人回来了。白大千一边往里走,一边回头对无心说话:“什么?让他亲自来抓?当然,我倒是没意见,可他会不会影响我们做生意?”   
  无心手里攥着一根奇长的糖葫芦,同时口中反问:“要不然能怎么办?他像狗皮膏药一样,你不让他抓,他一定缠着你不放。”然后他转向史丹凤,笑眯眯的喊了一声:“姐。”   
  史丹凤迎到客厅里站住了,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无心把手里的糖葫芦向前一递:“姐,给你买的。”   
  史丹凤接了糖葫芦:“你吃了吗?”   
  无心站在墙边,脱了外套往简易衣帽钩上挂:“没吃。” liU=5 BL  
  史丹凤听了,就一直拿着糖葫芦不动口。等到无心换了家常衣服,随着史高飞进卧室了,她才跪坐在床垫一角,举着糖葫芦对无心招了招手:“过来,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先吃。”  
  无心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她身边,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咬下了一枚山楂。嚼着山楂扭头望向史丹凤,他见史丹凤没有收回手的意思,便张开嘴,又咬一枚。  
  史丹凤近距离的望着他的额头、鼻梁、嘴唇、下巴,望着望着,忽然想起了小红帽的故事,并且感觉自己是故事中的狼外婆。   
  “怎么搞的?”她沉沉的思索,因为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性冷淡,所以对自己此刻的不冷淡,她感觉很是不可思议:“我总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可他连个人都不是,而且刚出生了半年,品种和年龄都不合适呀!我要是真和他好上了,是不是得算人兽?我的娘啊,我口味好重!遗传的力量真强大,可能我也要疯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反噬
  
  无心夜里不睡觉,蹲在厨房里守株待兔,想要尽快捉到怪婴送还给丁家父子。   
  凌晨时分,客厅里同时开了两扇门。史高飞和史丹凤一起裹着厚衣服出了来。两人在光线暗淡的客厅里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怔了一下,随即问道:“你睡醒了?”   
  史高飞把一根手指竖到唇边,鬼鬼祟祟的对她“嘘”了一声。   
  然后两个人心有灵犀似的,一起走向了厨房。并肩站在厨房门口,他们看到了睡在墙角里的无心。无心穿着单薄的新睡衣,整个儿的蜷缩在一件羽绒服里,只斜斜的伸出了一只雪白赤脚,睡裤的裤管微微卷了,露出的脚踝已经冻到白里透青。   
  史高飞蹑手蹑脚的走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弯腰把他托抱起来。等他转身走出厨房门口了,史丹凤迈步跟上,伸手为他拢了拢羽绒服的前襟,又顺便摸了摸他的脚。脚凉如冰,简直不是活人的冷法。   
  姐弟二人静悄悄的进了史高飞的卧室。无心睡得很沉,身体软绵绵沉甸甸,摆成什么样子是什么样子。史高飞把他送进了热被窝里,同时听到史丹凤嘁嘁喳喳的低声嘀咕:“要是真把他冻病了,我看你把他往哪家医院送!”
  史高飞把无心身上的羽绒服放到床垫边上,因为摸他的头脸也很凉,所以扯过一条枕巾蒙了他的额头耳朵。史丹凤看他忙得一言不发,忍不住又添了几句:“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傻了,白大千还没怎么样呢,你倒是先把无心贡献出去熬夜受冻了。到底谁是你刨出来的?亲疏远近都不分了?有活儿全让无心去干,有钱可没见分给无心多少,都让你们两个吞了。你这算盘可打得真精,明天我也回家刨地去,万一再刨个无心出来,我下半辈子都有依靠了……”
  她轻声细语唠唠叨叨,没有一句话是中听的,最后她做了总结陈词:“你要养就好好养,不爱养了挖个坑把他埋回去!”
  史高飞打了个哈欠,终于做了回应:“姐,你烦死人了。”  
  然后他俯身低头,在无心的脸上亲了一下,亲过之后他问史丹凤:“姐,他好可爱,你要不要也亲他一下?”
  史丹凤抬手把长头发掖到耳后,犹犹豫豫的答道:“行,那就亲一下吧!”
  跪在无心身边深深弯腰,史丹凤用嘴唇轻轻触碰了他的眉心,一触即收,不作停留,因为怕惊醒了他。   
  无心一觉睡到大天亮,睁眼之时已是日上三竿。屋子里只剩了史高飞陪着他,史丹凤和白大千早下楼到公司里去了。
  无心抱着棉被呆望窗外,看夜里下了一场大雪,覆盖出了一个起起伏伏的白世界。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抓到怪婴,抓不到怪婴,就打发不走丁思汉。丁思汉口中的“她”,到底是谁来着?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她”是个危险人物,很危险。
  无心的心中素来很少有恨,因为在无涯的时间面前,他的敌人们下场统一,迟早都会化为一抔黄土。死去元知万事空,人家死都死了,没都没了,他还恨什么?不过他想自己肯定是恨过“她”的,而且恨得要命。几十年上百年过去了,往事全模糊成梦里的影子了,“恨”却还在,可见是真恨,至少当初是真恨。   
  极力的伸长了一条腿,他蹬了前方的史高飞一脚:“爸,还有我的早饭吗?”   
  史高飞盯着电视屏幕答道:“厨房里有热粥,自己喝吧!”
  无心慢吞吞的穿起了衣裤:“姐煮了粥?”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她说你夜里冻着了,今天应该喝点儿热粥驱寒。”   
  无心听了这话,心中一阵欢喜。   
  粥煮得稠而滚烫,无心捧着饭碗喝出了一头的热汗,不知怎的,他忽然想起了白琉璃。白琉璃的不分好歹一度让他伤透了心,不过毕竟是老朋友了,哪怕在一起时是相看两相厌,分开久了,还是要惦念。喝着史丹凤给他煮的热粥,他格外想要献宝似的让白琉璃看看自己现在的好生活。
  正当此时,骨神出现了。
  骨神横眉怒目,光芒万丈的从天花板向下沉,经过无心时他没有暂停的意思,看势头是要继续往下穿透楼板。无心汗涔涔的抢着问了一句:“干什么去?”
  骨神翕动着鼻孔,做无敌金刚状:“去报仇。”   
  无心愣了一下,随即追着说道:“怎么着?你的仇人来了?不行,你现在可别去添乱。你的仇人有精神分裂症,一旦你把他惹毛了,他兴许会发疯!”
  骨神的大脑袋缓缓消失于地面,只留下一句气冲冲的怒吼:“不把他宰掉我也会疯的!”   
  无心留不住骨神,于是放下饭碗,他一转身冲出厨房,穿过客厅也开门下楼去了。
  骨神虽然可以直线下降,但是因为怒火攻心,一时失控,直接降到了写字楼地下一层。他在地下迷了方向,气急败坏的向上一窜,结果瞬间窜上了六楼。而无心目标明确,反倒先他一步的进了公司。   
  公司里果然是来了客人,然而白大千不在,只有史丹凤一人负责招待寒暄。无心进了里间办公室一瞧,只见丁思汉父子坐在靠墙的一排沙发上,史丹凤一边给他们斟茶递水,一边微笑着解释道:“白大师早上接了个电话,去市里给一家公司看风水去了,说是半天之内肯定能回来。两位先生要是不急的话,就请坐下稍等一会儿吧。”  
  丁思汉上身穿着一件花格子羊绒外套,下身配着卡其色裤子和低帮皮靴,头上戴着一顶圆圆的小礼帽,乍一看像个富有英伦风情的女学生。笑眯眯的对着史丹凤一点头,他随即转向了门口的无心:“来了?早上好。”  
  史丹凤放下茶杯直起了腰,认为丁思汉虽然造型奇特了一点,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可爱的小老头。给无心也倒了一杯茶放到办公桌上,她静悄悄的走回外间坐了。
  无心望着花枝招展的丁思汉,下意识的要冒冷汗:“今天……开始?”  
  丁思汉从丁丁手中接过了一只扁扁的牛皮书包。把书包放在腿上,他开始从里面一样一样的往外掏东西。沙发是新购置的,沙发前的小茶几也是新购置的,配着沙发上的丁家父子,正是鲜艳成了一团。把一沓黄纸端端正正的放在茶几正中了,丁思汉随即又掏出了两只精致的木头盒子,分别放在了黄符两边。最后从书包表面的小口袋里抽出一条丝绸手帕,丁思汉擦了擦手,恭而敬之的打开了两只盒子。原来两只盒子里面并无玄机,其中一盒是香烟,另一盒是红色的印泥。
  无心侧身退到床边站住了,倒要看看丁思汉的本事。丁思汉摘下眼镜又擦了擦,一边擦一边说道:“丁丁,给阿爸点根烟。”  
  丁丁依言点了一根香烟递给他。而他把烟叼进嘴里,正要伸手去摸黄纸,房间之内却是陡然卷入一阵寒风。无心看得清楚,正是骨神携着雷霆之怒来了。   
  光芒万丈的悬浮在丁思汉正前方,骨神歪着脑袋怒视了他,同时高高的抬起了双手。丁思汉漫不经心的向前扫了一眼,随即伸出右手食指,在印泥盒子里捺了一指头。暗红色的指尖落上黄纸,他龙飞凤舞的画了一道符,在骨神的双手将要落下之时,他抄起黄符向前一甩手,薄薄的黄符平行飞出,正中了骨神的鬼影。鬼影瞬间闪烁了一下,骨神大喝一声落下双手,只听半空中一声轻微爆响,黄符竟然自行破碎成了无数纸屑。   
  未等纸屑落地,第二张黄符飞向了骨神。骨神怒目圆睁,双手用力一拍。黄符悬在他的双掌之中,“啪”的一声又成了碎屑。然而未等骨神松手,第三张黄符又来了。  
  史丹凤坐在前台,只听办公室内噼噼啪啪响成了串。一片纸屑飘飘摇摇的落到了她的头发上,抬手摘了一瞧,纸屑一面是黄色,另一面是红色,带着股子甜腥的怪气味。她起了好奇心,正要起身去窥视一眼,可未等她动作,无心忽然发出了声音:“丁思汉,放了他吧!”   
  丁思汉咬着香烟低着头,充耳不闻的继续画符。将最后一道黄符向前猛地一挥,骨神向后一仰,要躲而没躲开。周身的金光骤然暗了,他求救似的扭头去看无心。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的光芒越来越微弱,不过片刻的工夫,他的影子彻底消失了。  
  半空中的纸符飘然而落。丁丁起身绕过茶几,想要去捡。不料无心忽然弯腰出手,在他头里抢到了纸符。   
  丁思汉用丝绸手帕擦净了手指,然后夹着烟卷深吸一口:“你要他有什么用?他很不听话的。”   
  无心攥着黄符不松手:“把他给我吧!”   
  丁思汉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白送给你?未免太便宜你了。”   
  无心把黄符揣进了紧贴身的衣兜里:“我不白要,以后有我帮你的时候。”   
  随即他抬了头:“你没感觉你现在有点儿奇怪吗?”
  丁思汉盯着他看了良久,末了缓缓的一点头:“无心,我当然感觉到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还不知道吗?”   
  抬手向外挥了挥,他又说道:“丁丁,你和史小姐回避一下,我有话要和无心说。”   
  等到丁丁和史丹凤都出门了,丁思汉站起身,开始在办公室内来回的踱步:“无心,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像小丑?”   
  无心摇了头:“不像小丑,像小姑娘。”   
  丁思汉狠狠吐出了口中的烟蒂:“妈的,不说了!我已经想出了捕捉小崽子的办法,现在只需要一个诱饵。你不是说小崽子很喜欢白大千吗?好,让白大千做诱饵吧!”
  无心紧张了:“你不能伤害白大千!”   
  丁思汉走到茶几旁边,弯腰又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伤不到他,只是要劳他出手,给小崽子加点料而已。”   
  无心想起白大千的手艺,心中暗道不妙。哪知未等他开口,公司门外响起一阵爽朗的谈笑之声,正是白大千外出归来了。  
  白大千带着一身寒气和一沓钞票,眉飞色舞的和丁思汉打了招呼。然而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他傻了眼。   
  “我?”他吓得快要站不住,扶着写字台坐到了沙发椅上:“我不行吧?我……我最近身体不大好,精神也不大好,见了太恐怖的小动物,会害怕的。”
  此言一出,丁思汉不禁愣了一愣,不知道白大千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弱智。   
  “白大师。”他不客气了,加重了语气说道:“一张纸符而已,凭着你的修为,贴张纸符总是不成问题。”   
  白大千暗暗的捂了肚子,感觉自己的肠子在咕噜噜作响:“纸符?丁老兄,实不相瞒,纸符这东西,我公司里有的是,各种图案一应俱全,每张纸符的成本只有几分钱。你让我拿着几分钱的东西去收拾妖怪,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丁思汉叼着香烟一耸肩膀:“白老弟如果不肯合作的话,就别怪老哥哥我翻脸无情啰!”   
  话音落下,他从胸前的小口袋里摸出一只小小的黄色纸鹤。手指夹着香烟烧灼了纸鹤的脑袋,一股青烟袅袅而上,不过片刻的工夫,一只面青唇红的吊死鬼凌空现了形。   
  白大千吓得瘫在了沙发椅上,裤裆之中隐隐有了湿意:“无心,怎么回事?救命啊!”   
  无心也急于捉住怪婴交差,所以此刻眼望窗外,装听不见。  
  在吊死鬼的注视下,白大千同意充当诱饵捕捉怪婴。丁思汉松了一口气,想让丁丁回到自己身边。不料出门一瞧,他发现丁丁和史丹凤一起没了。
  如此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丁丁和史丹凤才施施然的回了公司。丁丁神色如常,史丹凤却是垂头丧气。原来她对丁丁很有好感,陪着丁丁下楼散步。可是两人相谈不久之后,丁丁似乎是看出了史丹凤对自己存有几分爱慕之心,竟像一只公孔雀一般,浪头浪脑的一边耍帅,一边开了黄腔,表示自己愿意屈尊和史丹凤来一场一夜情。史丹凤本来看他是一尊美男子的标准像,没想到他其实是个绣花枕头,一肚子乌七八糟的野草。满腔的爱意付诸臭水沟,她感觉自己是受了侮辱,一路上强忍着没有翻脸。回到公司迎面见了无心,她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深呼吸,忽然感觉无心好纯洁。
  众人在办公室里消磨了半天的光阴。及至晚上写字楼内的大小公司都下班了,无心也下楼去买了一摞盒饭充当晚餐。白大千打开自己的盒饭,发现里面额外加了一根火腿肠和一只荷包蛋,和旁人的晚餐相比,丰盛的如同断头饭一般,不禁泪如涌泉。
  慢吞吞的吃下最后一口饭,他从丁思汉手中得到了一张符。符不知是由什么材料制的,脏兮兮的又薄又韧,上面印着古怪花纹。
  “白老弟,你放心,我不会拿你的性命开玩笑。”丁思汉压低声音说道:“我和无心会埋伏在附近保护你。你只要想办法把它贴到小崽子的脸上就可以,记住,一定要把它的五官全部盖住。”   
  白大千抖了抖手中的纸符:“丁老兄,你这是什么纸做的?手感还挺好,成本不低吧?”   
  丁思汉小声答道:“其实……它不是纸,是人皮。小崽子生身母亲的皮。”   
  白大千听闻此言,“哇”的一声,弯腰把一肚子盒饭全呕出来了。   
  漱了漱口擦了擦脸,白大千一个人站在了三楼走廊里。保安已经刚刚巡逻过了这一层,走廊内的大部分电灯也都熄灭了。白大千背靠了墙壁,右手用拇指和食指的指尖捏了人皮符。他希望怪婴不要出现,一旦出现了,还得劳烦自己行凶。他活了四五十岁,一直是连只鸡都不敢亲自杀的。可怪婴若是不出现,他明天晚上恐怕还是得站在走廊里值更。总而言之,不是短痛,就是长痛。   
  正在他心惊胆战的浮想之际,他的头顶忽然受了轻轻一击。心脏猛然一个大跳,他慢慢的仰起了头。
  在他的上方墙壁上,他看到了大头朝下的怪婴。
  怪婴先前不知是藏到了哪里,如今一身淋淋沥沥的臭水,头顶还粘着一片烂菜叶。对着白大千一咧嘴,它露出了上下四颗尖锐的小獠牙。喉咙里叽叽咕咕的响了一阵,它抬起小手拍了拍墙壁,紧接着张大嘴巴,“吧”的叫了一声。   
  一声过后,它小小的胸腔里传出一阵颤抖的怪笑。向下爬了一步,它的腥红眼睛发出光芒,小走兽似的弓起后背,它作势要往白大千的怀里跳。而白大千是无论如何都不肯触碰它的,趁着它的力量引而未发,白大千一闭眼睛一咬牙,抬手扬起人皮符,没头没脑的向上便是一拍。拍过之后睁了眼,他借着走廊里黯淡的灯光,发现自己把符拍歪了!
  怪婴的眼睛和鼻子全被人皮符盖了住。那符像有黏性一般,立刻和它的面孔溶为一体,撕不开扯不下。一刹那的愣怔过后,墙壁上黑影一闪,怪婴发出一声啼哭般的尖叫,纵身扑向了白大千的头脸。白大千毫无还手之力,当即摔了个仰面朝天。随即咽喉一凉,正是怪婴趴在他的胸前,已经张嘴咬上了他的喉头。   
  白大千吓得彻底痴傻了,流着眼泪预备等死。然而怪婴的尖牙轻轻点在他的皮肤上,却是始终不肯用力刺入。两只小手愤怒的抓挠着他的衣襟,怪婴的身体颤抖成了一块腐臭的嫩肉。   
  正在这时,无心和丁思汉从怪婴的身后包抄而来。从他们的角度望过去,白大千的手法堪称完美——他们并没有发现白大千把符贴歪了。
  丁思汉弯着腰伸着手,姿势类似在捉鸡。无心起初落后了一步,此时加快速度,想要和他齐头并进。可是未等他们靠近白大千,怪婴忽然抬头转身,一瞬间凌空而起,直扑向了无心。无心见势不妙,迎头飞出一脚把怪婴当成了球踢。而怪婴当即顺着力道横飞,竟是撞到了丁思汉的怀里。丁思汉抱住怪婴,先是暗喜,然而低头一看,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怪婴漆黑的口腔与四颗扯着黑涎的尖牙。大惊之下他一松手,想要把怪婴远远扔开,可是怪婴把头一扭,已经咬中了他的右手手掌!
  丁思汉哀鸣一声,然而左手托着怪婴却又不肯放了:“无心,快!”  
  无心会意,迅速转到丁思汉面前,用手去扒怪婴的嘴。怪婴的小身体里像是藏了一条蠕虫,顶着它的皮囊挣扎扭动不止。丁思汉的右手刚刚得了自由,立刻从裤兜里摸出一把小刀,只听噗噗两声,他用刀尖扎向了怪婴的眼珠位置。腥红汁水从创口中喷射而出,洒上了蒙面的人皮符。丁思汉把怪婴交给了无心,自己则是腾出左手抓了满手红汁,飞快涂抹了已经泛青僵直的右手。  
  怪婴周身的液体都是黑的,唯有眼珠含了两泡红血。丁思汉垂着血淋淋的右手,低声骂道:“妈的,养不熟的东西,敢反噬我!”   
  无心看了他的举动,料想他不会有生命危险,便开口问道:“你杀了它?”   
  丁思汉沉着脸答道:“它施的毒,只有它的命能解。”
  无心低头再看怪婴,见它上半张脸都被红血浸染透了,四肢却还在微弱的抽搐着。两只小拳头攥紧了,它一只小脚往外蹬着,另一条残腿蜷缩向上。一张嘴越长越大,最后它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悲怆的啼哭,非常稚嫩,非常凄凉。
  无心看了它的反应,忽然怀疑它是有思想的。   
  正当此时,丁思汉摇晃着依靠了墙壁,身不由己的缓缓坐下,右手在电灯的照耀下血光闪烁。忽然打了个极大的冷战,他抬起左手抓住了无心的裤管。手指用力使劲的拧绞了一下。
  无心蹲下了身,把濒死的怪婴放在了地上,同时问道:“你怎么了?”   
  丁思汉闭上眼睛,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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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七章、迷茫

  无心用白大千扔在办公室里的一件旧羽绒服包裹了怪婴。怪婴已经不动了,小小的胳膊腿儿也有了僵硬的趋势,显然是它作为小妖怪的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白大千捂着脖子爬起了身,在确定自己是安然无恙之后,他和无心合力,把丁思汉搀扶到了四楼家中。进门之时,史丹凤正在陪着史高飞看电视,丁丁独自坐在客厅里的小板凳上,垂着头自得其乐的玩手机。忽见丁思汉被人搀进门了,他连忙起身问道:“阿爸,你怎么了?”  
  丁思汉紧咬牙关,不说话只摇头。客厅里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无心只好让他席地而坐。史丹凤出了卧室,见丁思汉一手鲜血,吓了一跳:“哟,我有云南白药,你们用不用?”  
  丁思汉把个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然后也不要人照顾,自顾自的倚靠在了墙壁上。闭着眼睛喘息良久,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不要怕,我死不了。”  
  丁丁人高马大的蹲在一边,此刻吓得嘴唇都白了:“你是不是被你养的怪东西咬伤了?阿爸你真是个老糊涂,我早就说让你改行,你偏不听!万一哪天被鬼吃了,也是你活该!”  
  丁思汉听惯了养子的妙语,故而根本不生气:“不会的……”他气若游丝的说道:“阿爸不会的……”
  丁丁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只英俊的大猴子,满脸的恨铁不成钢:“什么会不会的,好像你能说了算似的!你如果遭殃了,还不是要拖累我?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该为我想一想呀!”
  丁思汉虽然早就看透了养子的本质,可是此刻听了他赤裸裸的心声,还是第无数次的寒了心。然而寒心归寒心,寒心也没办法。身体僵硬的瘫在角落里,他只感觉五内俱焚,自己使用了五六十年的身体忽然变得陌生笨拙了,他仿佛变成了孤魂野鬼,暂时藏匿在一具无主的躯壳之中。  
  丁思汉闭着眼睛,足足养了一个小时。右手的鲜血没有干涸,而是缓缓渗入了皮肤纹理之中。最后他扶着丁丁站起了身:“无心,把它给我,我要走了。”
  无心把包着怪婴的羽绒服包袱给了丁丁。白大千追问了一句:“我说……以后我们是不是算两清了?”  
  丁思汉没言语,拖着两条腿往外走。白大千眼看他出了门,心中猛的一阵轻松,精神也有了,扯着大嗓门叫道:“无心,去,下楼给丁老先生叫辆出租车。”
  无心果然出了门。不出片刻的工夫,他顶着一头小雪花回了来:“白叔叔,他们上车走了。”  
  白大千越想越喜,感觉自己是度过了人生一大关:“好啊,现在天下太平,我也可以把佳琪接回——”  
  话说到这里,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往史高飞的卧室里瞥了一眼。佳琪若是回了家,必定又要和姓史的小子狗扯羊皮。白大千虽然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家女儿有些问题,可是理智往往退居二线,慈父的思想占了上风,他认为女儿的迟钝和笨拙叫做“敦厚有福”。敦厚有福的女儿不是一般小子可以消受得起的,所以他已经做好了养女儿一辈子的准备。
  白大千闭了嘴,不知道要不要立刻把女儿接回家。不过自己除了一块心病,明天无论如何都要进城去看女儿一眼。掏出手机翻了翻日历,他发现明天乃是周六,进城的人潮必定十分汹涌,自己须得提早出发才能抢到出租车。思及至此,他忙忙的洗漱了一番,回房睡觉去了。
  客厅里关了灯,史丹凤也自去休息了。无心仔仔细细的洗净了手脸,然后回到卧室说道:“爸,别看了,我想睡觉。”
  史高飞兴致勃勃的盯着屏幕:“再等一会儿,快演完了。”
  无心自己铺开棉被,钻进了被窝里躺下:“我累死了,你还用电视吵我。明天再看不行吗?”  
  史高飞不假思索的答道:“宝宝别闹,今天晚上是大结局,让爸爸把它看完。”
  电视里是嚎啕大哭就是吱哇乱叫,烦得无心躺不住。一掀被子坐起身,因为史高飞对他素来是百依百顺,所以他得寸进尺的有了一点小脾气。一脚蹬向史高飞的后背,他气冲冲的大耍威风:“明天还有重播!”  
  史高飞猝不及防的挨了一脚,登时向前一仆。以手撑地坐稳了,他直起腰自己思索:“儿子打老子,这不对吧?”
  思索很快有了结果,他回身揪住不孝子的一条光手臂,把无心摁在床上打了一顿屁股。一阵响亮的噼里啪啦过后,无心提起裤衩起身便逃,一溜烟的穿过客厅,逃进了史丹凤的卧室。
  史丹凤还在回忆着白天丁丁的一言一行,越想越是睡不着觉。开门把无心放了进来,她小声问道:“大半夜的不睡觉,你们又闹什么呢?”
  无心脱了拖鞋,一步跳上了床垫:“爸打我。”  
  史丹凤想起了弟弟的大手大脚大力气,登时担了心:“怎么打的?打你哪儿了?”
  无心背对着史丹凤,一脱裤衩一撅屁股:“打我这儿了!”
  史丹凤冷不丁的看了个清,下意识的厉声喝道:“你给我穿上!”
  无心被她这一嗓子震得一哆嗦,立刻就把裤衩又提上了。  
  史丹凤自从察觉到了自己的狼化趋势开始,对于异性的一举一动便都留了意。此刻望着嬉皮笑脸的无心,她忽然感觉这个家伙有色诱自己之嫌。  
  “不回去啦?”她问无心。  
  无心钻进了被窝里,又将她摞起来的两个枕头并排放好:“不回去了,回去要挨打的。姐,快来睡觉啊!”
  史丹凤扭头望向窗外,窗帘很薄,可以看到天边一轮圆月,以及月光下高高矮矮的楼房与脚手架。这幅荒凉风景触动了她的神经,让她脑海中莫名的浮现出了一只对月长嗥的大灰狼。  
  关灯上床躺到了无心身边,她知道无心又在睁着大眼睛凝视自己。有心翻身把他抛到脑后,可是在她翻身之前,一只手忽然轻轻扳了她的肩膀:“姐。”
  史丹凤扭头看他,看他对着自己的胸脯微微垂下头,一脸认真的说道:“摸一下。”
  然后那只手便自作主张的移下去了,带了一点好奇和莽撞,抓她一下,揉她一下。忽然停了手,他抬起头小声说道:“我喜欢姐。”
  史丹凤迎着他的目光问道:“有多喜欢?”  
  无心探头枕上了她的肩膀,一粒一粒去解她的睡衣纽扣:“我想和姐结婚。”
  史丹凤叹了口气:“结婚是男人女人的事情,你连人都不是,又怎么能——”
  这句话没能说完,因为无心扭过脸注视了她:“姐,我和人是一样的。人懂的,我都懂;人能做的,我也都能做。”
  钻出被窝站起了身,他望着史丹凤的眼睛说道:“姐,你看看我。”  
  他穿得简单,脱了汗衫裤衩之后便是一丝不挂。高高的站在床垫上,他在月光中面对了欠身而起的史丹凤。静静的站了片刻,他转过身,又给了她一个清清楚楚的背影。  
  最后跪坐回了史丹凤身边,他拉起了她的一只手,侧了脸往自己的肩膀上放。而史丹凤在一瞬间的失神过后,发现自己已经把无心搂到了怀中。
  “好了,好了……”她轻声的说:“以后姐再也不提你的来历了,姐知道你是人。”
  无心歪着脑袋偎在了史丹凤的颈窝里。短暂的沉默过后,他仰起脸,开始亲吻对方的耳根。  
  史丹凤没有躲闪,她想如果自己再拒绝的话,无心一定要伤心了。
  她心一软,无心就狗胆包天了。
  翌日清晨,史丹凤起了个绝早,自己溜到厨房里煮大米粥。手指摁下电饭锅的煮饭键,她盯着小星星似的电源指示灯发了呆。长达三十年的黄花大姑娘生涯已于昨夜彻底结束,结束就结束了,这倒没什么的,根本早就该结束了。处女又不是专家和中医,总不会越老越值钱。问题是她现在有些糊涂,不知道自己对于无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她总觉得自己不能爱上无心——首先年龄上就不般配,其次,共同语言也没说出过几句。守着电饭锅思来想去的,她承认自己对无心的确是有独占欲,怜爱之情也不缺少,偶尔还想化身为母狼吃了他。但这就算是爱情了吗?
  大米粥都熟了,史丹凤还没想明白。史高飞推门出来了,似乎是刚刚意识到自己昨夜打跑了儿子,此刻慌里慌张的往史丹凤屋里冲。随即白大千也露了面,兴致勃勃的准备进城看女儿。房子里的人气立刻兴旺了,史丹凤以卖煎饼果子为名,匆匆的躲着人出了门。
  在白大千洗漱之际,史高飞正在摆弄儿子。无心也是刚醒,醒来之后伸手一摸,发现身边没人,不禁一愣。随即史高飞进来了,大呼小叫的宝宝长宝宝短。无心懒洋洋的不吭声,由着他又亲又抱。似睡非睡的闭着眼睛,他忽然一笑,害羞似的往史高飞怀里拱了拱:“爸,姐呢?”
  史高飞想都不想:“不知道。”
  无心认定自己是又要有家了,美滋滋的微笑不止。然而等他在客厅里和史丹凤见面了,史丹凤的态度却是平平淡淡,不但没有额外的高看他,甚至还带了一点不爱搭理他的意思。
  无心有些傻眼,等到众人喝完了大米粥之后,他借着刷碗之机,跑到厨房里和史丹凤凑近乎。把厨房门一关,他小声问道:“姐,你怎么不高兴了?”
  史丹凤还在翻来覆去的想着心事,越想越乱。多少年没有为情所困过了,没想到今天被它困了个走投无路。刚才在楼下被寒风一吹,她忽然发现其实无心比丁丁还要不靠谱。丁丁是个明摆着的草包,让人一览无余;而无心——无心在她面前像个小男孩,在白大千身边却又像个老油条。真不知道他那些本事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史丹凤忙着思考,无暇理睬旁人。而白大千早上出门,下午回了公司,正和无心相遇了。  
  无心知道白大千回来之后必定要到公司里玩一会儿电脑游戏,所以坐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好容易把白大千盼到眼前了,他扭扭捏捏的开口问道:“白叔叔,你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已经……已经有关系了,是不是就算夫妻了?”
  白大千听得一头雾水:“关系?什么关系?睡啦?”  
  无心点了点头:“对,睡了。”
  白大千又问:“领证了吗?”  
  无心摇了摇头:“没有,只是睡了。”  
  白大千一扬眉毛:“那怎么能算夫妻呢?睡一觉就算夫妻——想讹人啊?”  
  无心满以为自己已经领会了新世界的精髓,直到听了白大千理直气壮的回答,才知道自己和这个时代依然格格不入:“那怎么才能算是夫妻呢?非得领结婚证吗?”
  白大千脱了大衣挂上衣帽架:“哎哟,那可复杂了,首先男女双方得自愿吧?男女自愿了,两边家庭也得同意吧?然后彩礼,嫁妆,房子,车子……太多了,麻烦着呢!一个环节出了错,兴许就能把一桩婚姻搅黄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来了精神:“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把谁给睡了?还是谁把你给睡了?”  
  无心慌忙摇头:“不我,和我没关系。”
  告别了白大千之后,无心悻悻的一个人下了楼。在楼前的小推车上买了一根糖葫芦,他找了个背风的角落里站了,开始唉声叹气的吃。
  原来根本就没有大功告成,原来史丹凤依然是想不要他就可以不要他。无心低头吐出一粒山楂核,心里虚得很,脑筋也有些不够用,忽然又怨恨起了白琉璃——和白琉璃在一起生活久了,他简直快要活成白痴。先前积攒的那许多经验智慧也不知道全丢去了哪里,他一枚接一枚的吃着山楂,吃得大脑一片空白。末了手中只剩下一根又尖又长的竹签子,他没想出头绪,不想回家,于是蹲了下来,开始百无聊赖的用签子掘地面的冻土。  
  掘着掘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双大脚。仰起脸向上看,他看到了史高飞。  
  史高飞牢记自己昨天打了他一顿,所以十分愧疚不安。虽然不孝子的确是应该受教训的,可是教训的程度也分深浅,自己那大巴掌显然是抽得有些过火。弯下腰伸手捧了他的脸,史高飞向他咧嘴一笑:“乖宝,干什么呢?”
  无心没想到他会找到自己,张了张嘴,一时不知应该如何回答。而史高飞随即看到了地面浅浅的小坑,当即脸色一正,手指地面悄声问道:“有宝藏啊?”
  无心摇摇头,同时发现自己虽然有了一个爸爸,有了一个不知能否兼任妻子的姐姐,但还缺少一个朋友。他不明白史丹凤为什么会忽然冷淡了自己,她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一直照顾着自己的衣食住行,容许着自己对她的亲昵与亲热,可是亲近到了最顶峰,怎么却又冷了呢?
  无心重新垂下头,在寒风之中呼出了一团苍白的雾气。
第二百二十八章、承诺

    史丹凤无论如何想不出头绪,于是在前往农贸市场的路上,她顺便到银行查了查自己的秘密账户。拿着一张明细单站在街边,她饶有兴味的数着数目字后面的零,一时数了个如痴如醉。末了仰起头望着天,她忽然像通了任督二脉似的,豁然开朗的呼出了一口长气。  
  她有钱,有自由,有时间,还有了一个送货上门不包退换的俊俏小情郎。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何必还要钻着牛角尖自找不痛快?
  史丹凤把自己劝解高兴了,一高兴,她斥巨资买了一扇排骨。拎着排骨往家走,她一边走一边掂量着排骨的价钱,掂量到了最后,她感觉手里的排骨不像是猪的,倒像是自己的,想一想都要心痛。
  拎着排骨回了家,她没有见到无心和弟弟,只看到了白大千。白大千心情很好,又闲得无聊,几乎起了一点调戏妇女的余兴。看了史丹凤手里的排骨,他大加赞赏:“好,今天开荤了。”
  史丹凤冻得脸红耳朵红:“今天的排骨钱不从伙食费里出,我请客。”
  白大千挽了袖子:“不不不,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要请也我请。”  
  史丹凤脱了外面的短大衣,抬手把头发挽到了脑后,忍着心痛强装爽朗:“几斤排骨的客,就让我来请吧!白大师要请的话,得请我们去吃大餐才行。”
  话音落下,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史丹凤掏出手机接了电话,那一头的说话人却是她妈赵秀芬。母女二人对起话来,先是一团和气,然而谈着谈着就变了味。几十分钟之后,史高飞带着无心回了来,进门之时正赶上史丹凤咆哮出了最后一句话。通过大开着的卧室房内,史丹凤把手机遥遥的掷向了自己的床垫,随即气冲冲的对着史高飞嚷道:“过年不回家了!反正我不回!”  
  然后她脸红脖子粗的拎起排骨进了厨房,叮叮咣咣的又切又剁。无心本来就是心虚,如今见识了史丹凤的雷霆之怒,越发吓得贴了墙壁,不知道她恨的是不是自己。  
  白大千本来预备着一肚皮的俏皮话,想要和史丹凤攀谈攀谈,如今也哑巴了。  
  当米饭和排骨全出了锅时,史丹凤恢复了平静。大概是感觉自己有必要对方才的震怒做一番解释,她一边给众人盛饭,一边牢牢骚骚的出了声。话没说出几句,史高飞插了嘴:“怎么?妈又要给你介绍对象啦?”  
  史丹凤答应了一声,忽见无心像个贼似的站在角落里,正在眼睁睁的盯着自己,便对他招了招手,让他把盛好的米饭端进客厅:“气死我了——是县里钢厂的工人,都四十三了,妈说四十三,肯定说的是周岁,也许是四十四五岁,带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全都是十几岁,一个读初中,一个读职高。那个男的好像是十年前死了老婆,之后找了好几个女的,全都没成,因为那男的爱喝酒,一喝醉就耍酒疯。”
  史高飞听到这里,摇了摇头:“条件是不怎么样。”  
  史丹凤端着一碗米饭,拿着一把筷子出了厨房:“就这样的货,妈还当宝贝呢。让我把这边的工作辞了,赶紧回家相亲,要是相成了,我下半辈子就有依靠了。我呸!我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一个人活了三十年,也没活丢了一块肉!再说我为什么不好找对象?是我自己的错吗?我是奸懒馋滑还是嘴歪眼斜了?还不是因为——”
  史丹凤并不打算迁怒于弟弟,所以及时把话打住了。装着排骨的精钢小锅摆在一张矮矮的简易小方桌上,四个人团团围坐,开始动了筷子。一阵似有似无的咀嚼声中,史丹凤忽然又来了一句:“妈说那男的还有个酒糟鼻子!”
  史高飞神情漠然的啃着排骨:“别说了,怪恶心的。”
  史丹凤忍不住:“妈骂我骂的可难听了,说我嫁不出去给她丢了人,还说我是存心要把她活活气死!”
  白大千叹息一声:“恕我直言,这就是家长的不对了。为人父母的,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虚荣,拿儿女一生的幸福当儿戏。丹凤,我支持你。过年你留下来吧,我和佳琪给你作伴。”
  史丹凤支吾着道了谢。没滋没味的吃了半碗饭,手机忽然又响了。
  她吓了一跳,以为是她妈要和自己打持久战。不料起身走去拿了手机一看,屏幕上显示的却是丁丁的号码。接了电话一听,原来丁丁是特地要向她道一声别——丁思汉的身体状况始终是不见好转,所以他要带着他阿爸回云南去了。
  史丹凤始终是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对待丁丁。高看他一眼?他不值得自己高看。不理他?他也没差劲到不值一理的程度。客客气气的闲聊了几句,她挂断电话转向小饭桌,忽然发现无心捧着满满一碗白米饭,面前桌上竟然一根骨头也没有。  
  弯腰拍了拍无心的脑袋,她惊讶的问道:“你怎么不吃呀?”  
  无心摇了摇头:“我不饿。”
  史丹凤骤然紧张了:“不饿?是这一顿不饿,还是一整天都不饿?”随即伸手一摸无心的额头:“是不是病了?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无心意外的回头看了她一眼,心想你到底是想不想和我好?一天没搭理我了,我凑到你眼前你都不看我;现在发现我不吃饭,却又一惊一乍的,仿佛是真害怕。
  “我没生病。”他告诉史丹凤:“爸下午带我吃了汉堡。”
  话音落下,他的后脑勺挨了史丹凤一巴掌:“你吓死我了!我告诉你我现在正闹心着呢,你别给我添乱!”  
  然后她直起了腰,嘴里嘀咕一句:“真烦人。”
  无心糊里糊涂的,还是一头雾水。  
  无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烦人,有心当面去问问史丹凤,可是史高飞父爱大发,缠着他不让他离开卧室。  
  一夜过后,无心讪讪的瞄着史丹凤,想要和她说话。可史丹凤忙忙碌碌洗洗涮涮,始终不闲着。他静静的等了良久,最后却是等来了一笔生意。
  生意是白大千出面接洽的,客户是位小富豪,自称家里闹鬼,愿请白大师出手为他这个人类主持正义。白大千摆出大师派头,居高临下的细问详情。小富豪被他的气质所折服,毫无保留的吐露出了自己那点不得见人的家庭隐私。原来小富豪并非富二代一流,乃是靠着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头脑致了富。致富之后一回首,他忽然发现家中的糟糠之妻十分糟糠,简直不堪入目。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他分别在外面发展出了二奶小三等若干情人。可是温柔乡中的好日子没过多久,他后院起了火——糟糠之妻上吊自杀了。
  “大师你到我家里看看吧,我总感觉不对劲。尤其是到了夜里,我在床上一闭眼睛,就能听见外面叮叮咣咣的有人做家务。你不知道,我那个死了的娘们儿有个毛病,每次和我吵完架,都气得不睡觉,在外面又擦又洗的胡折腾。自从我们家搬进小楼里了,她更来了劲,楼上楼下的乱走,一闹能闹一宿。”
  白大千淡然一笑:“小问题,我可以先派个弟子去看你那里看一下。如果不是厉鬼恶灵的话,凭我弟子一人之力,便足能降妖除魔,保你家宅平安了。”
  然后他抄起电话打往楼上,把差事推给了无心。无心干的就是这个生意,所以并不怕苦怕累。可在出发之前,他偷偷的问白大千道:“他能给我们多少钱?”
  白大千不敢骗他,向他比了个巴掌:“五万。”
  无心心里有了数。下楼上了小富豪的汽车,他直接奔了市区去。
  小富豪住在一座园林式的社区之中,社区住宅一部分是二三层的小楼,另一部分是三十层左右的大厦。小富豪的汽车在自家小楼门前停了,无心一路无话,下车之后他原地转了个圈,然后说道:“这里风景很好。”
  小富豪立刻炫耀:“是,值它的房价。”
  无心指着小富豪的小楼问道:“买一座这样的房子,要多少钱?”  
  小富豪笑道:“我买的时候是一百二十万,房价涨得太快,现在得要多少钱,可不好说了——还不得超过两百万?”
  无心暗暗的计算,发现自己捉一次鬼能从白大千手里分到两万块,两万块还是归史高飞所有。如果自己能和史高飞五五分账,那么想买一座好房子给史丹凤当家的话,至少要让自己不吃不喝的去捉两百次鬼。抬手摁了摁胸前口袋里的纸符,他想起被封在纸符里的骨神,心中几乎起了恶念,想要和对方联起手来为非作歹,好好的发一笔横财。
  迈步进入楼内,他迎面看到了他的猎物。
  他的猎物是个灰扑扑的鬼影子,藏在一株翠绿的发财树后面,面无表情的盯着他和小富豪。无心若无其事的向前走,同时盘算着如何故弄玄虚,让小富豪看出自己是真有本事和真卖力气。然而上到二楼时,他忽然嗅到了一股子新的鬼气。
  停住脚步望着前方,他背对着小富豪问道:“你有几个老婆?”  
  小富豪被他问愣了:“一夫一妻——一个啊!”
  无心不问了,在二楼各房中来回的又走了一圈。末了停在楼梯口,他望着楼下的发财树说道:“不是一个。”
  小富豪傻了眼:“我这可是新房子,难道除了我老婆之外,还背着我死过别人?”
  无心神情凝重的叹了口气:“不好说。给我一夜的时间,我要再看一看。”
  小富豪把家里的值钱什物都收藏好了,然后带着保姆撤离小楼,住到了附近一家宾馆里面。小楼大门一关,无心坐到了客厅的角落里。发财树后的女鬼形容枯槁,是个典型的郁闷黄脸婆形象,必定就是吊死了的前妻。无心感觉这位前妻身上并无凶气,似乎没有夜里作祟的道理。而那前妻可怜巴巴的扭头望了他一眼,似乎是看出他是个与众不同的,所以有了一点求援的意思。
  无心一动不动,只作不见。窗外天光渐暗,转眼间过了傍晚,屋里屋外全黑成了一片。无心正是坐得昏昏欲睡,不料身边忽然有光一闪。他扭头望去,只见一只女鬼探头探脑的穿墙而来。双方四目相对,女鬼登时乐了:“哟,你不是白大师的徒弟吗?几日不见,还是这么帅啊!”  
  无心认出了她:“你是丁思汉的——的——鬼奴?”  
  女鬼扬着电视机似的大方脸,摇曳多姿的对着无心一甩手:“什么鬼奴,这么难听!我是出于崇拜才自愿追随了主人他老人家。哎,帅哥,你家白大师有没有意向收些非人类做弟子?我这一阵子对他也有些崇拜。”
  无心立刻摇了头:“我们师父很挑剔的,一般的人类都不肯收呢,何况你这非人类了。不过你家主人不是要回云南了吗?怎么你没跟着回去?”   
  女鬼在他身边向下一沉,也摆了个抱膝而坐的姿势:“后天的机票,他老人家正在宾馆里哄丁丁少爷呢。丁丁少爷不想回云南,把主人的箱子摔了个底朝天,还把他老人家的小礼帽从十六楼扔出去了。”  
  无心深深的一点头:“于是你就趁机溜出来了?”
  女鬼扬手对他作势一打:“什么趁机,这么难听。主人很信任我的,我可以随便出入。我告诉你啊,这间房子我这一个月是天天要来一趟的,有两个女鬼在这里打架,每夜一打,十分准时,比电视剧好看多了。”   
  话音落下,楼上飘飘忽忽的出现了一个新的鬼影。大凡鬼魂的面目,都是临死之时的模样。后来的鬼影显然是死得够惨,因为一张面孔血肉模糊,五官已经基本分辨不出,只能通过衣着身材来判断她的情况。无心见她披着一头浓密长发,身上穿的短裙上露肩膀下露大腿,虽然上半身沾染了大片的殷红血迹,可是双腿肌肤光滑饱满,可见她死时的年纪必定不大。缓缓飘到了发财树下,年轻女鬼扬起了头,额前几缕长发想必是被鲜血打湿了,湿漉漉的贴在她那张惨不忍睹的烂脸上。
  对着树下的前妻扬起手,年轻女鬼作势挥下。这一巴掌若是打在人身上,兴许不会怎样,可是落在了鬼身上,结果就不同了。那前妻随着她的巴掌向旁一倒,口中哀哀的发出鬼哭,年轻女鬼抬起了脚,继续对她乱踢乱踹。   
  无心看了片刻,发现这是一场独角戏,前妻完全不还手,只是依依呀呀的哭,倒是年轻女鬼真卖力气,兴许是怨气太足的缘故,拳头过处,居然能够拂动树叶,树上挂着的几枚小铃铛也跟着发出了隐隐的响声。
  这样的打戏,对于无心来讲,实在是毫无趣味可言。从暗处忽然起身走了过去,他开口说道:“两位,停一停,请问你们为什么要打架?”
  年轻女鬼暂停了拳脚,转过身抬头去看无心:“你他妈的是谁?怎么会看得见我们?”  
  无心答道:“那个……我也是鬼,偶然路过,看你们打得热闹,所以比较好奇,想要问问原因。”  
  年轻女鬼上下打量了他,随即疑惑道:“你是鬼?我怎么看你不像?”说着她撩起短裙飞出长腿,对着无心的脑袋就是一个回旋踢。无心立刻抱着脑袋一躲:“哎唷,好疼呀!”  
  年轻女鬼飘稳了,还是对着无心审视不止:“是我见识少还是怎么的?难道你这样的也是鬼?喏喏喏,你看你还有影子呢!”
  无心双手合什对她一拜:“美女,别打了,我真是鬼。”然后他侧身对着角落里的方脸女鬼一指:“不信你问她。”
  方脸女鬼没有动,扯着嗓子笑道:“哈哈哈,他是鬼,只不过与众不同了一点。”  
  年轻女鬼感觉对方二人很不正经,所以沉吟着不肯回应。这时树下的前妻爬起来了,轻声哭道:“是我对不起你,可我也一命偿一命了,你还想怎么样?”
  无心立刻转向了前妻:“大姐,你说说吧,我看你一脸忠厚相,肯定诚实理智,不会胡说八道。”
  此言一出,年轻女鬼当即骂道:“放你娘的狗臭屁!这个老×最他妈阴险狠毒了!”
  前妻不理会她,开始自顾自的说起了话。原来她不但看着像前妻,实际上也是真是前妻。她说自己苦熬苦挣的帮助丈夫发了财,丈夫在外面却被小狐狸精迷了心。小狐狸精杀到家里来逼着她自动离婚滚出去,她不肯,两人就厮打起来。当时小富豪出了远门,保姆也放假也回了乡,前妻一时失手,就把小狐狸精给打死了。  
  “她说我要是不离婚,她就要一直闹下去,饶不了我更饶不了我丈夫,我当时气急了,才动了刀子……”
    前妻说到这里,捂着脸做哭泣状。而旁边的小狐狸精高声怒骂道:“你把我的脸砍成了这个样子,你还敢说你是一时失手?后来你在厨房里把我大卸八块喂了狗,也都是一时失手不成?”
  前妻哭道:“我只是不想给他惹麻烦。反正你已经死了,我拿我的命赔给你就是了。”
  小狐狸精听到这里,继续高叫。无心大概弄清楚了来龙去脉,转身走到角落里问方脸女鬼:“我问完了,你想不想吃掉她们?想吃就去吃,不想吃我可要动手了。”  
  方脸女鬼一摆手:“我从来不吃丑鬼。”   
  无心刚想给自己放血,可是一转念,他从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了一张纸符。“嚓”的一声撕开纸符,他的手中缓缓升起了一团昏黄的光芒。光团渐渐分化成了人体形状,朦朦胧胧的正是骨神。一脸倦容的睁开眼睛望向无心,他慢吞吞的盘起了腿。
  无心向着发财树下的两名女鬼一指:“骨神,我请你吃夜宵。”  
  骨神一言不发的飘向发财树。只听树下两名女鬼一起惊呼出身,随即鬼影闪烁着消失了,骨神面无表情的转向方脸女鬼,眼睛却是忽然睁大了些许。
  方脸女鬼欣喜的迎上前去:“米奇,好几年不见了,你还是这么高大威猛器宇轩昂!还记得我吗?我是玛丽莲啊!”
  骨神向无心一歪身,低声解释道:“米奇,我的英文名。”随即坐正身体,面对了女鬼正色骂道:“滚你的蛋!我和你们势不两立!你去告诉丁思汉,让他等着受死吧!”   
  无心向方脸女鬼递了个眼色:“别告诉你家主人哦,他吹牛的。”
  方脸女鬼挨了骂,但是丝毫不生气,还问骨神:“你是不是要追随白大师了?”
  骨神嗤之以鼻:“我是自由职业者,没老板!”
  然后他疏忽之间消失无踪,不知溜去了哪里。方脸女鬼悻悻的也想走,可是未等她一张方脸没入墙壁,无心忽然追上了她:“我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方脸女鬼的下半身嵌在墙壁里,只转过了上半身看他:“什么问题?”
  无心思索着问道:“如果有一只男鬼……爱上了你,那么他应该怎么追求你,你才能动心呢?”
  方脸女鬼不假思索的答道:“我是颜控。如果男方够帅的话,我可以直接倒搭。”
  无心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那要是他……他不大帅呢?”
  方脸女鬼想了一想:“那就得看他能否让我开心了。”
  无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忽然感觉自己的确是有些太消极了。自己在史丹凤面前活得好像儿子一般——哪个女人愿意要这种男人呢?
  一夜过后,无心出城回了郊区。白大千得知他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便打扮好了,又跑去小富豪家中做了半天的法。不料下午刚刚回了公司,他便被无心截住了。
  无心问他:“钱拿到了吗?”
  白大千连连点头:“拿到了。”
  无心又问:“是现金吗?”
  白大千一摇脑袋:“打到公司账户里了。”  
  无心立刻推着他往外走:“给我两万块。”  
  白大千扛不住无心的纠缠,迫不得已跑了趟银行,取出两万块钱给了他,因怕账目不清,史高飞会饶不了自己,他又让无心写了一张收条。
  无心拿着钱在外面野跑了一天。晚上天要擦黑的时候,他回家了。鬼头鬼脑的把史丹凤拉到卧室里,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只皮面小方盒子:“姐,送给你的礼物。”
  史丹凤挽着袖子系着围裙,正在盘算晚餐内容。此刻接过小盒子打开一看,她登时笑了:“谢啦,还挺好看。”然后她仔细看了看外面的盒子:“这么个小东西,倒是配了个好盒子。我看这盒子都得比戒指贵。”  
  无心愣了愣,随即小声说道:“姐,戒指……是真的。”
  史丹凤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低头又去看盒子里的钻戒。看完钻戒,她一抬头:“真的?你花了多少钱?证书和发票呢?”
  无心解开羽绒服的拉链,从怀里摸出一只压扁了的纸袋:“都在里面。”  
  史丹凤打开纸袋,从里面摸出一沓子纸票。一张一张的看过了,她骤然尖叫一声,随即弯腰抄起用来扫床的塑料刷子,对着无心就是一击,同时嘴里连珠炮似的叫道:“疯啦?不过啦?要死啊?一万九买个戒指,你欠揍吧?”
  无心被她打得很疼,抱着脑袋退到了角落里:“姐,我能挣钱……”  
  史丹凤常年吝啬,如今骤然得了一枚货真价实的大钻戒,她只感觉面红耳赤,心怦怦跳,把一柄塑料刷子舞出了风:“你能挣钱?你能挣几个钱?你能挣钱了不起啦?”
  无心被她打得抬不起头,只能结结巴巴的低声辩解:“姐……我们……结婚……”
  史丹凤立时停了刷子:“你说什么?”  
  无心直起了腰,怯生生的抬眼看她:“结婚戒指。”
  史丹凤这才明白了他的心意。扔了刷子双手叉腰,她先是啼笑皆非的哼了一声,随即一吸鼻子,扭了脸对着墙壁说道:“去你的吧,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呢,你知道什么叫结婚?”
  说完这话,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卫生纸飞快的一擦鼻子,又用手背匆匆一抹眼角。无心看了,试探着问道:“姐,你哭了?”  
  史丹凤没理他,低头把小盒子往纸袋里装。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她受不了。把纸袋递向无心,她先是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含糊的说道:“明天去看看能不能退了它。以后不许这样乱花钱了。”   
  无心背过了手,低着头不肯接。
  史丹凤弯腰把纸袋放在了地上,然后自顾自的出门去了厨房。屏着呼吸炒菜做饭,她眼里总像是含着一泡眼泪,非得控制再控制,一秒钟都不敢松懈。忙忙碌碌的把饭菜端进客厅了,她先呼唤了白大千和弟弟出来吃饭,然后一边解围裙一边进了自己的卧室。  
  进门之后,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角落里的无心——从她方才离去开始到现在,他连站立的姿势都没变过。
  她心里疼了一下,伸手拽他的胳膊:“走,吃饭了。”
  无心迟缓的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然后重新垂了头,又微微的一侧身,把胳膊从她手中抽了出来。
  史丹凤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一瞬,心里难过死了,后悔死了。活蹦乱跳的一个无心,被自己欺负成了什么样子?
  “吃饭了。”她一把又抓住了他:“先把外面衣服脱了,再去洗洗手。乖啊。”
  无心靠在角落里,紧闭着嘴摇了摇头。  
  史丹凤上前一步,停在了他的面前。仰起脸看着他,她抬手摸了摸他的脸,又扳了他的后脑勺,让他向下枕上自己的肩膀。
  “不生气了……”她拍着他的后背:“姐跟你闹着玩儿呢。知道你是好心……不许生气了,男子汉不能跟女人耍小脾气。”  
  无心喃喃的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想对你好,想让你喜欢我。”
  史丹凤下意识的搂了他的脖子,忽然发现自己不会谈情说爱——谈不出口也说不出口,只是很想咬他一下,让他疼一疼。  
  “戒指我收下了。”她在无心的耳边说道:“以后不许私自花钱了,听见没有?”
  无心用面颊蹭了蹭她的肩膀:“嗯。”
  史丹凤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后脑勺:“我们的关系,现在还不能公开,不怕别的,怕小飞闹,对家里也不好交待。你乖乖的,反正我又不会跑了,我们天天在一起,不也和结婚是一样的?”  
  无心熬到如今,终于从她嘴里听到了一句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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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九章、丢失


  史高飞回头一看,只见对方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剃着干干净净的小平头,却是他的老乡兼老友李光明。李光明换了个规规矩矩的造型,颇有清水出芙蓉的效果,一张大脸也方得顺眼许多。对着史高飞和无心嘻嘻一笑,他冻得抱着肩膀乱跳:“你俩挺浪漫啊,大冷天的压马路。”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度假村开到市里来了?”  
  李光明笑道:“不是,我早离开度假村了。”说着他抬手一指身后一座五光十色的大门面:“看见没有?夜色撩人Club。我现在在里面当服务生,比当保安赚得多。飞哥,你俩没事的话,进去玩玩吧,里面全是美女——哦,你俩不需要。”
  史高飞扭头问无心:“进去吗?”  
  无心不知道什么叫做Club,故而立刻点了头:“去。”  
   因为史一彪是靠经营夜店发的家,所以史高飞见惯不怪,对于此地毫无兴趣。带着无心在吧台上坐定了,他要了两杯甜甜的鸡尾酒。一杯推到无心面前,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宝宝,慢慢喝,别喝醉了。”
  无心捧着玻璃杯抿了一小口,随即抬头对他说道:“爸,下次也带姐来喝吧!”
  史高飞被周遭的舞曲声音吵得心乱如麻,忍不住在高脚凳上左摇右晃:“她?有她在的话,咱们谁也别想花钱买酒。”
  话音落下,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见来者是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女子对他粲然一笑,眼睛一眯,蓝色眼线快要延伸到了太阳穴上:“帅哥,请我喝杯酒吧!”
  史高飞坐怀不乱的答道:“一边呆着去!”
  然后他转向无心,继续说话:“姐太小气了,我们不和她在一起玩。”
  无心的感官十分发达,一只耳朵听着史高飞的话,另一只耳朵听到蓝眼线在后方骂道:“操!这个大傻×,真他妈没情趣!”  
  偷偷笑了一下,无心捧着高脚酒杯,低头伸了舌尖去舔鸡尾酒。舔着舔着,舞曲的节奏忽然越发激昂了,一名造型绚烂的长发青年跳上了后方舞池中央的台子,一手握着麦克风,另一只手蜷起中指和无名指,很来劲的向下东戳西戳,同时双腿半蹲,一边合着节奏向前走,一边高声叫道:“药!药!切克闹!黑喂狗!闹太套!”
  歌手在台上叫,听众在台下叫,一边叫一边跳。无心回头翕动嘴唇,跟着歌手默念歌词。史高飞伸手扳过了他的脑袋,不让他往舞池里看:“难听死了,不要学。”
  无心照例是很听话,捧了酒杯又要喝。而史高飞在吧台前坐得百无聊赖,便起身落地说道:“宝宝,爸爸去上厕所。你乖乖坐着,等爸爸回来带你回家。”
  无心点了点头。而史高飞探头又亲了他一下,随即迈开大步去找卫生间了。
  卫生间里人不少,是两拨人马正在对骂,颇有在小便池旁火拼的意思。史高飞等了半天,始终是进不去门。一转身忽然看到卫生间门口摆着一盆半死不活的万年青,他没犹豫,解开裤子瞄准万年青的大花盆,哗哗哗的尿了一大泡。尿过之后收回家伙,他高人一头的晃出走廊,直奔吧台。然而吧台前面只有一群女孩子在嘻嘻哈哈,无心竟是不见了。  
  史高飞的脑子里闹起了电闪雷鸣。一大步跨到了吧台前,他问调酒师:“我儿子呢?”
  调酒师没听明白:“先生,你带小朋友进来了?”  
  史高飞慌乱的摇了头:“不是不是,他看起来不像小朋友,刚才还和我一起喝酒来着!”
  调酒师一下子就懂了:“啊……您的朋友吧?刚往舞池去了。”
  史高飞原地向后转,一头冲进了不远处的舞池。狼入羊群似的打断了台上台下的歌舞,他翻江倒海乱推乱搡,扯过一个人看看不是,甩开了再扯下一个。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他大声喊道:“宝宝!宝宝你哪儿去了?你怎么没了?宝宝!”  
  夜店之内立刻乱了套,保安和服务生则是冲入舞池,七手八脚的去抓史高飞。史高飞无端的没了儿子,又见天上地下光芒闪烁,狰狞的面孔四面八方的包围了自己,全是一副要吃人的凶恶相。
  他瞬间崩溃了,嘶吼着左奔右突,李光明闻讯而来,伸手想要抱他,结果被他撞了个四脚朝天。
  混乱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史高飞才被众保安们押进后方的办公室里去了。
  李光明搜出了史高飞的手机,正要打电话通知史一彪,可是手指一乱摁错了按键,他一看手机屏幕,发现自己把电话打给了白大千。忽然想起史高飞和白大千也是有关系的,他将错就错,和白大千通了话。
  白大千听说史高飞忽然在夜店里发了疯,吓得心一哆嗦。一边穿衣服下楼往市区赶,他一边又把电话打给了史丹凤。史丹凤提着大包小裹,正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接了白大千的电话之后,她直接让司机调了头。她不是第一次去收拾疯弟弟惹出的烂摊子了,所以颇为沉稳,并不十分惶恐。
  可是通过夜店后门进了办公室后,她望着被人摁在椅子上的史高飞,不由得也愣了。史高飞怔怔的直了眼睛,嘴里轻不可闻的念念有词。史丹凤在他面前蹲下了,仰着脸去看他的眼睛:“小飞,姐来了。”
  熟悉的声音似乎是唤醒了史高飞。他木然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哑着嗓子说道:“姐,宝宝丢了。”
  史丹凤也跟着他眨了眨眼睛:“宝宝——丢了?”  
  史高飞骤然把嘴咧到了极致,呜呜噜噜的哭道:“我只是去撒了一泡尿……我没有带上他……他喜欢喝酒,我想让他留下喝酒,喝完酒好回家……宝宝没有了……”  
  李光明站在一旁,做了一番解释:“姐,他好像是说他自己出去上了趟厕所,上完厕所回来一瞧,发现他的……人,没有了。再找也找不到了。”
  李光明认为史丹凤是很理智的,必定能和自己做一番分析。没想到史丹凤勃然变色的起了身,嗓子都尖了:“小飞!!!”  
  把手里的大小袋子向下一掼,她又狠狠的一跺脚:“我说让你们跟着我走,你偏不听!那么大个人都能让你弄丢了,你还能干点儿什么?你去把他给我找回来!”
  史高飞一跃而起,抹着眼泪往外冲:“我找他去!”  
  史丹凤忽然感觉不对,拎起袋子往外追:“你上哪儿找去?回来!现在轮不到你疯跑!你要是也丢了,我就没法活了!”  
  史家姐弟一前一后的跑出办公室,留下的经理和众保安面面相觑。紧接着他们也追了出去,追到一半刹住了,他们又怀疑自己追得没有意义。毕竟史高飞是很明显的精神有问题,而且方才他除了吓人之外,并没有造成其它的损失。对于这种人搞索赔,难度之大,实在令人望而生畏。
  史丹凤在夜店门口拼命揪住了史高飞,并且正好遇上了刚下车的白大千。她手脚打着哆嗦,人快要吊在史高飞的身上:“白大师,无心丢了。”  
  白大千立刻白了脸——如果公司里没了无心,那他的财路也就基本走到了尽头。.
  “怎么会丢了?”他想不通:“是不是你们走差了路?”  
  史丹凤环顾着周遭的冰天雪地灯红酒绿,一颗心像是被油煎一样,恨不能也发疯撒泼的哭一场:“白大师你了解他,他不是不懂事的人,不会私自乱跑的。他……他……”  
  她两片嘴唇在寒风中颤抖得说不下去了,无心无端的来,自然也可能无端的去。她不敢深想,只感觉一颗心是被人生生的摘了去。
  无心想要养家糊口,想像老鹰似的把史丹凤和史高飞一起收到自己的羽翼下。可是鬼们仿佛窥透了他的心事,忽然一起奉公守法的老实了。他望穿秋水的等了一个礼拜,只等来了一笔看风水的生意。看风水自然也赚钱,但是所赚的钱归白大千一人独有。白大千抱着一本风水大全日夜研习,虽然水平可疑,可因他有个大名声,所以出场费是两千元起,上不封顶。
  无心隐约记得自己仿佛也是会看风水的,不但会看风水,还会算命。拿了白大千的风水大全摊开了,他蹲在地上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读到最后抬起头,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顺势把方才学得的一点知识全哈出去了。
  他把风水大全送回到了白大千房内,心想自己还是应该依靠先天的本事去捉鬼。问题在于他现在无鬼可捉。从厨房里切了一片绿皮红心甜萝卜,他一边吃,一边起了邪念。  
  他把骨神召唤到了面前,让他速去楼下的演艺公司闹鬼,要闹得大一点,别出人命就行。骨神听了,嗤之以鼻,根本不听他的话。无心在家闲了一个礼拜,本来就闲得心中烦躁,如今见了他的德行,不禁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想要把他打成魂飞魄散。
  骨神不肯坐以待毙,但也不肯真逃,故意流星似的满屋乱窜。无心捏着半片萝卜咚咚的追他,追着追着脚下一绊,他顺着惯性凌空飞起,正好扑向了前方的史高飞。史高飞一把抱住了他:“宝宝,你乱跑什么?”
  无心把萝卜塞进嘴里,无话可答。史高飞摸狗似的把他从头到脚摸了一遍,又很亲热的搂了搂他:“爸爸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无心含着萝卜答道:“不去,没心情。”  
  傍晚时分,公司结束了一天的营业。史丹凤先白大千一步上了楼,想要看看厨房里的青菜还够不够吃一顿。自从得了一枚钻戒之后,史丹凤开始闹起了心慌病。戴着钻戒怕丢了,摘了钻戒藏好了,依然怕丢了。钻戒的尺寸正合她的中指,戴着钻戒坐在前台,她先看看钻石,再照照镜子,末了只觉自己面貌衣着都黯淡,简直和钻戒不相配。
  为了不辜负钻戒的光彩,她在检查过了青菜数量之后,走出厨房对史高飞说道:“明天礼拜六,我想去市区逛一天。我不能像个灰老鼠似的过新年。你怎么样我不管,我得给我自己添一身新衣服。你去不去?你爱去不去,反正无心得跟我走。便宜羊毛衫是不禁穿,我再给他买件新的,和旧的换着穿。”
  史高飞本来已经过了进城的兴头,然而听闻史丹凤要给无心买衣服,立刻答道:“我去,我自己给他买,不用你。”
  史丹凤看他紧张的异常:“我买怎么了?”  
  史高飞老实不客气的答道:“你总买处理品。”  
  史丹凤深吸了一口气,因为没法和弟弟一般见识,所以只好拉着无心,忍气吞声的进厨房了。
  厨房的房门一关,自成一统。史丹凤站在水池边慢条斯理的洗菜,无心贴在她的身后,双臂环着她的腰,凑到她的耳边小声嘀咕:“姐,你夜里别锁门。等爸睡了,我去找你。”
  史丹凤侧过了脸,压低声音答道:“你少闹了,万一让白大师撞见了,算是什么事情?”
  无心把下巴搭上了她的肩膀:“那我干脆搬到你房里睡。”
  史丹凤想了一想,也感觉出了苦恼为难,牢牢骚骚的低声说道:“小飞能同意吗?他不同意,谁敢惹他?唉,你说我是个什么命?该找对象的时候,一个合适的也没有;如今好容易有了,可倒好,还得由着弟弟先霸占。早知今日,当初我先住到村里去好了。反正是先到先得,谁刨出来的归谁。我要是抢了先机,现在也不用天天看小飞的脸色了。”
  无心被她说得没了话。沉默片刻之后,他很不甘心的又道:“姐,摸一下。”
  史丹凤本来专心做饭,没想理他。然而他毛手毛脚的紧粘着她,不是摸一下就是亲一下。导致最后她在往锅里倒油之前,忍不住回头一扳无心的脑袋,在他嘴唇上狠狠亲了一口。
  然后在变成大灰狼之前,她强行把无心赶出了厨房。
  午夜时分,无心蹑手蹑脚的出了卧室。史丹凤的房门果然没有锁,他轻轻巧巧的溜入房内,无声无息的滚上了床。随即史丹凤一掀棉被,瞬间把他裹进了芬芳温暖的黑暗之中。无心紧紧的搂住了她,手臂硬如铁箍,嘴唇和腰却是活得让人把握不住,几乎要在被窝里游拱成了一条龙。
  一时事毕,史丹凤从被窝上方伸出了脑袋,满头满脸热汗涔涔。隐隐约约的心火全熄灭了,她仰面朝天的枕了无心的胳膊,先是默然无语,良久之后才轻声说了一句:“真好。”  
  无心笑了,史丹凤的评语让他十分自得。
  翌日上午,史家姐弟和无心一起出了门。起初倒也逛得融洽,然而到了下午时分,史高飞在一家电子大世界门前停住了脚步,无论如何都要进去。史丹凤一路挑挑拣拣,还有许多该买的东西没买,实在是没有时间和他在电子大世界里穷耗。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只好兵分两路。史高飞像牵驴一样,牵走了不情不愿的无心。
  大世界是座五层楼,五楼乃是游戏机专场,十分热闹有趣,不买看看也是好的。史高飞带着无心在五楼混了一下午,等到下楼重见天日之时,天已经黑了。
  市中心是不怕黑的,天色越暗,越显出霓虹的明亮。史高飞一手插在衣兜里,一手领着无心,攥得很紧,生怕他丢了。因为路上始终没有空出租车经过,所以他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慢慢的往前走。不知不觉的经过了我爱骡主题餐厅,他正打算站到路边专心等车,哪知未等他站稳,身后忽然有人捶了他一拳:“飞哥!”
第二百三十章、追寻

  白大千和史丹凤左右夹攻的牵着史高飞,在市中心的商业区内整整走了一夜。清晨时分他们回了家,身体不但累透了,而且也冻透了。  
  白大千提议报警,然而史高飞立刻又有了发疯的征兆:“不行!他们会把宝宝抢走的!”
  白大千已经大概掌握了史高飞的思维方式,所以顺着他的话头劝:“你不报警,无心也已经被人抢走了。你知道我最怕什么?我怕是有坏人绑了他去贩卖人体器官!要不然谁会平白无故的拐个大小伙子?丹凤你说呢?”  
  史丹凤的脑子里似乎结了冰,寒冷沉重的不能运转。她不肯把无心的来历告诉给白大千,抬眼去看史高飞,她希望弟弟也不要说。
  史高飞抱着膝盖坐在自己的床垫上,闭目垂头一言不发。
  屋子里忽然寂静了,静得让人要窒息。白大千走去打开了电视机,想要增添几分人声人气。电视里面正在播放早间新闻,某地警察破获了一个人贩团伙。史丹凤无意中撩了电视一眼,正看到一群丢了孩子的父母在撕心裂肺的哭。盯着屏幕愣了神,她一抽鼻子,也跟着落了泪。原先也知道丢了孩子的父母苦,可是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了苦有多苦,才明白了怎么会有爹娘砸锅卖铁找孩子,一找一辈子。  
  床垫上面乱七八糟,史高飞和无心的衣服混作一团,和从来不叠的被褥搅在一起。史丹凤用右手摸了摸左手中指上的钻戒,触感迟钝,进屋这么久了,手指还是麻木着的。天太冷了,这么冷的天,他跑到哪儿去了?
  身体一栽,她坐在了史高飞身边。长长的深吸了一口气,她对着史高飞狠狠捶出一拳:“我打死你得了!”  
  史高飞被她捶得一晃。弯腰把额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他闷声闷气的说道:“我一定要找到他。”
  史丹凤恨死他了。平时他再怎么混蛋,因为他有病,他不是故意的,所以她从来不怪他。但是今天,此刻,她恨死他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屑于再和他说话。
  白大千沉重的叹了一口气,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也知道无心丢的不对劲。
  “报警吧!”他单问史丹凤:“让警察再去搜搜那家夜店也是好的,万一能查出点儿蛛丝马迹呢?我早就听说那一片夜店都挺乱,经常出事。”
  史丹凤别无选择的点了头。手扶膝盖慢慢的起了身,她听见自己冻僵了的关节在吱嘎作响。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老胳膊老腿的,一压就垮,什么都承受不住了。  
  在史高飞魂游天外之际,史丹凤和白大千去了公安局。江口市是个大城市,人员流动性太大了,丢失个把人不算稀奇事。警察平平淡淡的给他们备了案,又平平淡淡的去了一趟夜色撩人Club,最后是平平淡淡的一无所获。
  史丹凤没过过几天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但是也没经过大风大浪。离开公安局之后,她又去了一趟市中心。坐在步行街边的长椅上,她看面前往来的年轻小伙子,看着看着,便是泪眼婆娑。和无心朝夕相处的时候,没觉出他多重要,如今他骤然没了,她才想起了他所有的好处。不是一对爹娘生的,又不是一起长大的,他没了,她却能难受的没法活。于是她明白了:她爱他。
  再不可思议,再莫名其妙,她也是爱他。哪怕他品种不明,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
  史丹凤歇够了,起身继续沿着大街小巷走。一边走,她一边盘算着如何找人。或许可以在市电视台发一条寻人启事,赏格定的高一点,白大千如果不肯出钱,自己出也可以,也出得起。
  她有钱。   
  史丹凤和白大千搭了伴,开始着手去登寻人启事。而史高飞独自在家,慢吞吞的收拾了床铺。把无心穿过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放在枕头上,他找出了自己的粉红色小书包。  
  将一件被无心穿薄了的汗衫放进书包底层,他又往书包里放了一瓶水,一包饼干,一只从家里带出来的数码相机。严丝合缝的拉好了书包拉链,他把佳琪给他绣的钱包揣进怀里,然后拎着书包走进了客厅。dC
  穿上羽绒服,戴上鸭舌帽,他背起小书包,正要往门外走。然而在他伸手推门的一刹那间,他眼前忽然金光一现,一尊金身罗汉从天而降,不高不低的飘在了他的正前方。
  史高飞不感兴趣的看了对方一眼,然后低了头继续去推门。骨神万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不禁大叫出声:“嗨!你去哪里?”
  史高飞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去找宝宝。”
  骨神连忙后退,想要阻住史高飞的脚步:“慢!你到哪里去找?”
  史高飞扶着门把手,红肿着眼睛扭头望向了他:“不知道。我没办法离开地球,要找也只能是在地球上找。”  
  骨神听了他的回答,有些傻眼:“地球……很大的。”
  史高飞伸手在他头上一挥,手臂穿过幻影,他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你是鬼吗?”  
  骨神沉吟了:“我……”
  他有点不甘心承认自己是鬼,总认为自己如此金光万丈的现了身,史高飞虽然焦头烂额,但也至少应该小小的对自己顶礼膜拜一下。不料史高飞一脸肃杀,仿佛是根本懒得理他。
  史高飞没有得到答案,对于答案也没有兴趣。垂下眼帘望着地面,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一个人在地球上生活了二十五年,我知道孤独的滋味,不能让我的儿子再尝一遍。现在我要出发了,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鬼,再见。”
  话音落下,他开了门就往外走。骨神万没想到他性子这么急,连忙一路飘着追到了走廊:“无心往南去了!”  
  史高飞本来正在锁门,听闻此言,骤然抬了头:“往南去了?”
  骨神抬手往北一指:“昨夜他在酒吧里乱走,被人绑架了。绑匪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总之他们把他缠得好像木乃伊一样,装进皮箱里塞进了汽车。汽车开到城北的配货站,他们又把皮箱送上了一辆大货车。”'
  史高飞当即立起眉毛:“你怎么不早来告诉我?”
  骨神也一拍大腿:“我没去过城北,我在城北迷路了!”
  史高飞无暇再问,拔了钥匙撒腿就往楼下跑。骨神被丁思汉伤了元气,至今也没恢复力量。短暂的现形已经让他感觉出了疲惫。慢慢收拢金光消失在了半空中,他快马加鞭的追着史高飞下楼去了。
  史高飞的脑筋虽然路数奇异,但是有着自成一派的体系。听闻骨神说无心是被人从配货站往南运走的,他在楼下路口的报刊亭里买了一张全市地图,一张全省地图,一张全国地图,以及一张世界地图。先是摊开全市地图和全省地图看了一分钟,随即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后说道:“去配货站!”
  司机回头问道:“哪个配货站?”
  史高飞答道:“城北的。”
  司机发动了出租车:“哟,那可远了。”
  市区白天总是堵车,在史高飞的出租车一点一点向前蹭时,无心已经在皮箱里蜷缩了一夜半天。回想起昨夜往事,他肠子都悔青了。可他其实也没有错,他只是在史高飞上厕所的时候,好奇的溜到了舞池旁边看了看热闹。震耳欲聋的乐曲声中,频闪灯光把人的动作分解成了不连贯的画面。旁边忽然有一只手狠拽了他一把,他猝不及防的一歪身,直直的跌进了两名大汉的手里。  
  他下意识的叫了一声——也许是叫了,也许是没叫,因为他的耳中除了音乐的巨响之外,再无其它声音。然后仿佛只在一瞬间,他被人捂着口鼻拖进了黑暗处的一扇小门。  
  未等他挣扎看清周围环境,气味刺鼻的厚胶布已经狠狠的压到了他的眼睛上。与此同时,一只大手将纱布塞进了他的鼻腔与口腔,动作是训练有素的快,一直把纱布推进了他的喉咙里。厚胶布一圈一圈的缠下去了,密不透风的封住了他的七窍。一双手缠胶布,另一双手扒他的衣服。除了这两双手之外,还有手。七手八脚来自四面八方,摁着他拗着他,简直快要捏碎了他的骨头。  
  他知道不好了,发了疯的又踢又打,直到双臂被厚胶布缠在了身体两侧,直到双腿也被缠成了一条长长的鱼尾巴。  
  胶布缠了不止一层,最外面又捆了几道绳子。最后那些大手把他抬进了箱子里。他蜷缩得好像回了娘胎。皮箱合拢上了暗锁。“咯噔”一声,他被那贴在层层厚胶布下面的耳朵动了一下,听得清清楚楚。
  后面的事情,他就糊涂了。大虾米似的被禁锢在黑暗之中,他难受得像是落进了炼狱里。敢于这样炮制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的底细。否则想要杀人直接杀就是了,何必还要活活的把人闷死——思及至此,无心心中忽然一亮:也许是自己无意中惹了人间的仇家,对方真的只是想闷死了自己再抛尸呢!
  但他随即又暗暗的摇了头。自己刚回人间不久,哪里会有仇家?
  知道他的秘密的人,再加上鬼,一个巴掌就能数清。白琉璃没有嫌疑,猫头鹰就算有嫌疑也没本事。只有丁思汉最值得怀疑,可真正的丁思汉和自己并没有深仇大恨,不至于要出手绑架自己,除非是……  
  无心不愿再往深里想了。
  身下一阵一阵的有颠簸,除了颠簸之外,他再感觉不到其它。人被封在厚胶布里,起初只是难受,后来竟是痛苦到了生不如死的程度。他是不怕黑暗的,即便是在地下深处也能生存,他怕的是束缚与憋闷。头顶抵住箱子一侧,他一动都不能动。想要大喊大叫,也是根本不可能。只有睡眠能让他得到暂时的轻松,然而处在与世隔绝的黑暗中,他的睡眠很快变成了断断续续的片段。扭曲着的四肢不会麻木,只是恒久的酸痛疲惫。不知道多久没有吃喝过了,他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减少。  
  身体受苦,心里更苦。他想史高飞和史丹凤一定为自己急死了。史丹凤头脑清醒,倒还好些,可史高飞在太平岁月里还要疯头疯脑,如今自己突然没了,他会不会闹到天翻地覆?他要是发起了疯,可没人能治得了他。
  渐渐的,无心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冻得通体冰凉,紧贴箱壁的皮肉已经从外向内结了冰。颠簸时断时续,停的时候越来越长。死心塌地的放松了身体,他此刻的感觉只有冷与痛。这一秒仿佛已经是难熬到了极点,哪知下一秒来势汹汹,铺天盖地的让他无处躲无处藏。在山里也没受过这样的罪,偏偏在受罪之前,老天特地让他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好日子,先把他养了个身娇肉贵。  
  在一个寒冷的白昼——他感觉应该是白昼,因为冷归冷,但是阳气旺盛,源源不断的从下向上升腾,骨神追上了他。  
  他的感官迟钝了,依稀感觉到了身边是有鬼魂萦绕,然而到底是谁,他分辨不出,只能依稀听到对方的声音:“无心,我是骨神,你还活着吗?”  
  无心想动一下给他看,可是胳膊腿儿全被缠了绑了,动弹不得。奋力的向上一抬头,他并没能真把头抬起来,但的确是微微的动了。  
  骨神看了他的反应,当即继续说道:“你现在是在一辆大货车上的集装箱里,你的周围全都是……”他特地向上环顾了四周:“冻硬了的大鲑鱼。”
  然后他向下沉入了装着无心的硬壳大皮箱:“我一直在追你,可惜方向感不大好,总是追丢。今天运气好,高速公路堵了车,我一共找了十里地长的大货车,终于找到了你。可惜我现在没有力量救你了,不过你不要怕,我马上就回去给你那个神头神脑的爸爸报信。”  
  话音落下,他调头便走。飘出老远之后他停在半空,发现自己又把方向搞错了,当即来了个向右转。
  与此同时,史高飞抱着他的粉红小书包站在火车站售票大厅里,正在很不耐烦的和史丹凤通话:“姐,我昨天手机没电忘记充了,你找我又有什么事?”
  史丹凤五天前得知弟弟离家出走,险些当场昏死,哆哆嗦嗦的拨通了弟弟的手机,然而话没说了三两句,电话便是自动断了。再重新拨号,那边已经自动关了机。如今她人在江口市郊的出租屋里,感觉自己真有要疯的可能性:“你跑到哪里去了?”
  史高飞答道:“我在山东呢!”  
  史丹凤扯起了泼妇的调门:“山东哪里?!”
  史高飞直接答道:“不知道!”  
  史丹凤在五天之内愁出了一嘴的火泡:“你赶紧给我回来!凭着你那个没头苍蝇的找法,你能找到个屁!”  
  史高飞对于他姐的一切意见都是不屑一顾:“姐你少管我!本来现在春运不好买票,我就够闹心了,你还跟着添乱!好了,不说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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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三十一章、百年情仇

  史高飞在骨神的指引下,走了无数冤枉路,同时花了无数冤枉钱去黄牛党手中买火车票。后来随着春节的临近,他实在是连黄牛党都抓不到了,只好换了交通工具,有什么车坐什么车。抱着他的小书包蜷在一辆黑大巴的行李舱里,他满面尘灰烟火色,从脏兮兮的羽绒服的领口里挑出细脖子,又瘦成了一只大刀螂。
  骨神也很着急,并且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个路盲。满载鲑鱼的集装箱大卡车的确是往南走的,然而往南的道路太多了,道路上的大货车也太多了。骨神终日飘来飘去,做鬼做了几十年,第一次比活着的时候还要忙。后来他疲惫至极,简直不想再管这档子破事,但是无心从丁思汉手中救过他一次,骨神扪心自问,感觉自己还是不能半路开溜。
  在除夕这一天的上午,无心身下时有时无的颠簸终于彻底停止了。  
  他还清醒着,感觉自己是平地悬了空,耳朵也依稀听到了人的话语声,口音浓重,依稀是在抱怨天冷路滑。声音此起彼伏的,可见护送皮箱的人并非少数。
  他还是冷,骨神很久没有出现过了,让他怀疑对方是跟丢了。跟丢了倒也罢了,横竖他只是一只无牵无挂的鬼,和无心没有太深的关系。无心惦念的是史高飞,因为骨神几次三番的告诉他史高飞到了这里、史高飞到了那里——史高飞越走越远,距离江口市已经有了千里之遥。  
  凭着史高飞对他的种种好处,他现在宁愿让史高飞无情的呆在家里。  
  身体时而向上升,时而向下沉,可见外界不是个平坦的地势。人声渐渐的停止了,忽然听到铿铿锵锵的几声响,紧接着他朦朦胧胧的感觉到了光明。上方有人含糊说道:“锁眼里面都结了霜。”
  回应他的是个一团和气的男子声音:“今年冻雨下得太厉害了。”
  无心的耳朵动不得了,甚至脑浆都已经结了冰。然而尚存的意识告诉他:回答的人是丁思汉!
  丁思汉的小别墅,位于云贵交界处的山林中。说是别墅,其实不甚恰当,因为周遭尽是穷山恶水,距离最近的村庄也有几里地的路程。由于环境条件都不好,故而他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前来居住几日,譬如此刻。
  坐在空荡荡的小客厅里,他把带着毛线手套的双手撂在了大腿上。南方的冬天越来越冷了,他此刻的衣着并不比在江口市时单薄。命令保镖抬起了大皮箱,他抬手向下一翻,跟了他好几年的保镖们心领神会,当即将大皮箱也向下一翻。箱中的白色人形“咕咚”一声砸在了地面瓷砖上,声音很响,堪称清越,因为人形是冻硬了的,重量与硬度都和一块石头差不多。
  最外层的尼龙绳子是可以解开的,厚胶布层层的冻在一起,则是需要暖一阵子。丁思汉很有耐性的盯着地上人形,看他的表面渐渐凝出了一层薄霜。薄霜缓缓融化了,一名保镖开始试着去揭厚胶布。胶布缠得很整齐,一圈一圈的由下往上揭。揭完一层还有一层。一层一层的揭到最后,里面终于露出了皮肤颜色。  
  无心依然是一大块从里冻到外的冰砣,动是不能动了,感觉却是依然敏锐。厚胶布和他的头发眉毛粘成了一体,随着保镖的撕扯,他的脑袋在剧痛中变成了光溜溜的模样,甚至连睫毛都没能幸免。他疼极了,冻硬了的眼皮似睁非睁,眼珠滞涩的转来转去。未等他熬过头顶的疼,厚胶布揭到下身,他又狠狠的疼了一下。  
  最后,他终于彻底的见了天日,从头到脚覆着一层黏黏的不干胶。一只眼睛的上下眼皮被粘住了,他睁大了另一只眼睛向上看,正遇到了丁思汉居高临下的俯视目光。
  在双方相视的同时,保镖扯出了他口中鼻中的纱布。纱布冻在了咽喉鼻腔里面,保镖没轻没重的用力一扯,扯出的纱布表面粘了丝丝缕缕的粉色黏膜。无心疼极了,眼珠随着保镖的拉扯向外一努,随即“啊”的叫出了声。  
  丁思汉没言语,手扶着膝盖对他微微一笑。
  无心不叫了,张着嘴巴直着眼睛往前看。看着看着,他慢慢的闭了嘴。喉结艰难的上下滑动了几下,他又张开嘴,用舌头推出了一块粉红色的血冰。
  保镖显然是特别的尊敬丁思汉,不但恭恭敬敬的一口一个“先生”,而且言谈举止都是轻轻巧巧静悄悄的,仿佛是怕吓到先生。在丁思汉的命令下,他们用酒精擦净了无心身上的不干胶。天气再冷,温度也在零度之上。无心体内的冰一点一点融化了,而在他的身体彻底软化之前,小丁猫起了身,命令保镖把他拖进了地下室。  
  地下室像个水泥盒子,天花板吊着日光灯。进门之后迎面的墙壁前立了一根钢筋焊成的十字架。十字架上面长长短短的缠了铁链。无心被保镖摁倒十字架上绑好了,不但手脚被锁了铐子,甚至连脖子都被铁环箍在了十字架的上端。无心的另一只眼睛也睁开了,定定的望着丁思汉。丁思汉一手环在胸前,一手托着下巴。花白头发梳得很整齐,眼镜片后的眼睛也很亮。及至保镖把无心五花大绑的固定在十字架上了,他先是向外一挥手,随即对着无心一歪脑袋一扬眉毛,又笑了一下。
  保镖退出去了,房门也关上了。丁思汉微微一点头,短短一叹息:“时光荏苒,无心。”  
  苍老的声音回荡在空空荡荡的地下室里,带着一点不怀好意的笑意。一切恐怖的预想都成了现实,无心垂死挣扎似的问他:“你是谁?”
  丁思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他摊开了一只手,垂下眼皮望着掌心,语气幽幽的很温柔:“他中有我,我中有他。我们都不是纯粹的灵魂了,我不是我,他不是他。”  
  合拢五指抬眼向前,他清清楚楚的说道:“无心,你杀了真正的我。”  
  无心又疼又冷又渴又饿,各种痛苦一起发展到了极致。伸出舌头舔了舔枯萎的嘴唇,他的舌头刚刚脱了一层皮,一舔之下,给他的苍白嘴唇染了一层粉红颜色。
  “我不是无缘无故的杀你。”他几乎瘫在了铁链的束缚之中,声音也是有气无力:“我从不滥杀无辜。”
  丁思汉对着无心摇了头:“不,我认为我很无辜。你当年竟然为了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女人杀我,你多么荒谬,我多么无辜。”
  无心呼出了一口带着血腥味的凉气,静静的思索回忆了片刻。片刻之后他开了口:“不对,当初你杀了我爱的人。你看她平凡不过,我看她却是天下第一。你杀了我的天下第一,我找你报仇,没有错。”
  丁思汉留意到了他方才的迟疑,于是忽然改换了话题:“无心,我是谁?”  
  无心抬起了头,头发眉毛睫毛全没有了,本应覆着毛发的皮肤呈现出了清晰的青色。虚弱的目光扫过了对方的面孔,他低声答道:“算你是丁思汉吧!”
  丁思汉凝视着他:“你一定是忘了我的名字。百年光阴,天大地大,你有自由,我没有。我很寂寞,只能想你。和你相逢真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幸好我还没有太老,还有力气和你谈一谈上辈子的往事。”
  话音落下,他抬起了自己的一只手,真正的丁思汉一生不干重活,所以一双手糙得有限,老得也有限。胸膛里活动着一股子不安分的力量,是真正的丁思汉要伺机造反。他活动了手指,一边体会着自己身体的灵活,一边在心中说道:“安分一点吧,老兄。你已经痛痛快快的活了几十年,现在也该轮到我了。”  
  “上辈子很糟糕。”他盯着自己的手指说道:“我只真正做了十四年的人,然后就是一百年的封禁。清清醒醒的一百年,难熬极了。一百年后我见了天日,不知变成了个什么邪祟,反正已经不能算人。所以我怕你,怕你的血。很喜欢你,可是不敢靠近你,就因为你流着一身可怕的血。”
  话说到这里,他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瑞士军刀。亮出刀锋走向无心,他抬起刀尖点上对方的眉心,虚虚的一路向下划。刀尖在咽喉处横着拐了弯,忽然斜斜的切进了皮肤。无心猛的一闭眼睛,颈部的血管已经被丁思汉割开了。
  丁思汉一手依旧握着刀,另一只手则是狠狠挤压了他的伤口。血液都在路上熬干了,丁思汉只从翻开的伤口中挤出了几滴淡淡的凉血。把淌着鲜血的手背伸到无心眼前,他忽然神情欢愉的露齿一笑:“看看,现在我是人,我不怕它了。”
  然后收回手送到嘴边,他伸出舌头舔了一口。舔过之后咂了咂嘴,他摇了摇头,依然是笑:“不好,不好,又甜又腥又涩。”扭头对着地面啐了一口唾沫,他双手扶着膝盖弯下腰,毫无预兆的笑出了声音。
  无心看着他乐不可支的模样,知道自己是落到了任人宰割的境地。天下太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他只记得自己曾经在很久很久之前被人当成妖怪放火烧过。火烧毕竟是场短暂的酷刑,虽然痛苦,但总能忍受;可是如今落入了老仇家的手里,恐怕自己的刑期就不只是“一阵子”那么简单了。  
  “你想怎么报复我?”他问丁思汉:“我死不了,不可能偿你上辈子的命。”
  丁思汉没理会他,单是抬手抚摸了自己的脸,同时喃喃自语道:“奇妙,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衰老过。我老人家,哈哈,我老人家。”
  他调门很高的笑了几声,笑过之后抬起双手向后一拢头发,他对无心露出了整张面孔:“上辈子我是个小姑娘,对你有爱,也有恨。没办法,小姑娘嘛,免不了要喜欢男人。不过如今我是个老头子了,对你也没什么爱了,恨倒还是蛮恨。把你从北运到南,花了我很多的心思和工夫。现在应该怎么炮制你呢?你可以给我一点建议。”
  无心始终是平静的,平静到了冷淡的程度:“把我剁碎了喂狗吧。”
  丁思汉抬起腿,对他当胸踹出一脚:“去你的!我正计划要吃掉你呢,你是不是故意想要骂我?”
  无心被他踹得一晃,脸上却是没什么表情:“老伯,你年纪大了,还是庄重一点为好。”
  丁思汉愣了一下,随即阴阳怪气的又笑了:“无心,你是一句接一句的骂我啊!我恨死你了。”
  正当此时,地下室的房门被人敲响了,有人隔着门板说道:“先生,小丁先生来了电话。”
  丁思汉开门走了出去,从保镖手中接过卫星电话。电话中丁丁的声音怯生生的,试试探探的问道:“阿爸,你最近身体好些了吗?”
  丁思汉沉了沉声音:“阿爸还好,你不必担心。”  
  电话那边的丁丁又小声说道:“阿爸,上次你突然对我发脾气,吓死我了。”  
  丁思汉仰起头,望着通往地面的狭窄楼梯:“阿爸心情不好,以后你要懂事。”  
  丁丁立刻答道:“我知道了。阿爸啊,你什么时候回昆明呢?我……我一个人过新年,钱不大够用了。”
  丁思汉冷淡的答道:“再等等吧,阿爸还有点事要做,最近大概都在山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他对丁丁的关怀,完全是出于一种惯性,丁丁是自己另一半灵魂的宠儿,被宠了足足三十年。尽管现在的丁思汉并没有什么耐心拿他当大宝贝哄,不过若是突然铁面无情的翻了脸,似乎也不大合适。
  把沉重的卫星电话扔给了保镖,他让保镖锁好地下室房门,随即自行踏上了楼梯。保镖锁了门后转过身,看到丁先生一步一步上得蹦蹦跳跳,要到楼梯尽头了,他忽然纵身一跃,“咚”的一声蹦上了地面,颠得花白头发一颤。
  无心很绝望的委顿在十字架前,全凭双臂吊着身体。正是木然之际,地面向上悠悠的飘出了一张骨感大脸,却女鬼玛丽莲。
  无心和玛丽莲打了个照面,玛丽莲开了口:“不要客气,你忙你的。我前些日子听主人说你是个妖怪,十分好奇,今天特来瞻仰一番。”  
  无心半死不活的歪着脑袋,翻开了脖颈一侧的新鲜伤口。盯着女鬼看了一眼,他突然问道:“玛丽莲,你喜欢骨——米奇吗?”
  玛丽莲爽朗的答道:“我对他一直是以暗恋为主。他那华丽的造型和不羁的性格,都深深的吸引了我。要不是他脾气过于火爆总想杀了主人,我非向他告白不可。”  
  无心没有力气点头了,只能闭了闭光秃秃的眼皮:“那我求你一件事,如果你在这附近看到了米奇的话,告诉他快带着我爸回家,千万不要过来救我。丁思汉出了问题,恐怕再见了米奇,会直接把他打散。”
  玛丽莲一口答应,又对无心说道:“我们有过几面之缘,相处的也算愉快,能帮的忙我一定帮;况且我也不想让米奇散在主人手里。不过正如你所说,主人自打从北方回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脾气忽然变大了,嗓门也变高了,从早到晚总沉着脸,但也别有一番魅力,如果把头发染一染的话,倒是不失为一名魅惑狂狷的帅大叔。”
  无心听她说话听得头疼,不想理会。然而玛丽莲谈兴正浓,将无心上下打量了,她又有了新话题:“哇,帅哥,你够瘦的!”伸手向着下方一指:“也够细的。” ,
  无心枕着自己一侧肩膀,对着玛丽莲苦笑了一下:“我是饿的,我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玛丽莲正要继续评价他的形象,可是话未出口,她骤然向下一沉,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与此同时,丁思汉夹着一只大铝盒子,叮叮当当的走回来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酷刑  

    丁思汉蹲在无心身前,用一把银色的长柄小刀子轻轻蹭着他的小腿。无心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干燥的蜡白色,仿佛将要自行脱水风干,刀背摩擦着他的皮肤,感觉皮肤已经类似皮革。
    用刀尖戳了戳关节清晰的膝盖骨,丁思汉抬头向上仰视了无心一眼,握着刀子的右手随即猛一用力,让刀锋斜斜的割开了小腿皮肤。瘦骨嶙峋的两条腿果然一起颤抖了,带出了一串脚踝铁链的铿锵声响。他不为所动的继续向下切割,艰难的滞涩的,像是切割一块坚韧的树皮,右手费了偌大的力气,也只用小刀子切下了薄薄的一小片。
    一小片皮肉到了他的手里,半透明的带着弧度。而无心的小腿创面上只呈现出了淡淡的粉色,连一颗血珠子都没能渗出。   
    丁思汉捏着那一片皮肉起了身,在日光灯的光芒下反复的看。看到最后他“嗤”的一笑,转向无心问道:“感觉如何?”
    无心仰靠在十字架上,一言不发的紧闭了双眼。丁思汉没有等待答案,于是随手把刀子丢进地上的大铝盒子里,然后伸手一捏无心的下巴,把手中的皮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无心含着自己的皮肉,先是不动,后来他缓缓的活动牙关开始咀嚼,面无表情的自己吞咽了自己。
    在此期间,丁思汉一直默默的凝视着他,花白头发凌乱的垂在额前,遮住了他的眼睛。
    丁思汉很想吃了无心。
    他认为自己早已超凡脱俗的不算了人,所以一贯认为吃活人不算什么。“食其肉寝其皮”之类恶狠狠的古话,对他来讲,也完全可以做到。对于不死的无心,他想不出哪种刑罚足够残酷。当然,杀人不成,可以诛心,问题是如今无心的心中好像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牵肠挂肚的“天下第一”可以让他去杀去诛。
    丁思汉没了办法。对于无心,无论是一百年前的“她”,还是此时此刻的“他”,都时常是无计可施。
    夹着他的大铝盒子出了地下室,他站在别墅门口,去看远方叠嶂的山。冻雨连绵许久了,浓绿的草木全挂了水滴冰珠。畏寒似的把手揣进棉衣口袋里,他又掀起了棉衣后面的帽子戴好。帽子边缘镶着一圈人造毛,黑白混杂,像他的头发。一名保镖拿着一把兵工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清除门前地面的冰。冰是半融化的,更像坚固的水,带着黏性,非常的滑。保镖是个黑黝黝的小个子,干活的动作十分利落。丁思汉望着身体前任主人给自己留下的家业和人马,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坐享其成的得意。
    几十年来他作为丁思汉的影子,一直只能做一名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好处,比如一旦有了机会,他可以即刻走马上任,毫无破绽的取代真正的丁思汉。
    转身走回客厅,他让保镖去弄一些热糖水,喂给无心。
    一名人高马大的保镖用大号的可乐瓶子装了满满一瓶糖水,进入地下室去喂无心。跟随老丁先生许多年了,保镖也修炼出了一脸不阴不阳的鬼气。举着可乐瓶子站在无心面前,保镖看无心像个饿极了的婴儿,眼睛都没有睁,完全是凭着直觉和本能一口叨住了瓶嘴。又因为无需换气,所以他咕咚咕咚的一味只是痛饮。糖水越来越少,瓶底越举越高。无心追着瓶嘴向下歪了脑袋,一瓶糖水喝光了,他还不肯松口。
    保镖强行从他口中拔出了瓶嘴,塑料瓶嘴变了形,上下带着清清楚楚的两道牙印。向下一瞟无心的身体,他看到了无心微微隆起的圆肚皮。
    无心的嘴唇受了糖水的滋润,隐隐透出了一层血色:“我还要。”
    保镖没言语,拿着变了形的可乐瓶子上去见了丁思汉:“先生,他说他还要。”
    丁思汉一点头:“给他,要多少给多少。”
    保镖不肯轻易解开无心手脚的镣铐,于是只用面粉调成了面糊,填鸭似的一次次灌饱他。而在无心饥不择食的大喝特喝之时,史高飞已经梦游似的到了昆明。坐在一家小饭店里,他一边吃着滚烫的豆花米线,一边看着一份云南省地图。及至把米线吃光了,他起身出发去了长途汽车站。粉红色的小书包已经脏的不见了本来面目,印着的美羊羊图案也脱落成了花脸羊妖怪。抬手摁了摁头顶的厚绒棒球帽,棒球帽是他在路上为自己添置的,左右两边各支着一只三角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边缘绽了线,露出了一缕白色太空棉。风餐露宿的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他晒黑了,上嘴唇长出了一抹小胡子的雏形。警惕而仇恨的注视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他随时预备着和邪恶的地球人决一死战。
    然而地球人见了他与众不同的形象,都纷纷绕着他走,连车站外面招揽旅馆生意的大妈和伺机行窃的小贼们都不敢招惹他。手里拿着几块刚出锅不久的夹沙荞糕,他坐上一辆长途汽车,一路吃得满手满脸全是豆沙。车上乘客几乎满员,唯独他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售票员喊破了嗓子,硬是没人敢和他并肩而坐。
    几番辗转之后,在骨神的引领下,他到达了云贵交界处的昭通市。
    骨神忙死了,忙得感觉自己简直不像了鬼。他的记忆力是好的,只是永远不辩东西南北,走了前路迷了后路。他忙昏了头,有时候对着史高飞长篇大论了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现形,史高飞根本听不到自己的鬼话;又有时候他急匆匆的飘在路上,忽然把迎面行人吓得高叫一声昏死过去,原来是他忘记自己刚刚现了形,竟然光芒万丈的在大马路上公然飘了老远。
    把史高飞引出昭通市区之后,他悬在一棵冷飕飕的老树下,又迷路了。
    史高飞抱着热水袋站在一座小山包上,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的苍翠群山。骨神远远的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的目光和神情都很沧桑。
    史高飞的身后,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村中的居民以汉人为主,余下的少数民族也早被汉化。骨神希望史高飞先回村中落脚,等到前途方向有眉目了再继续上路。然而史高飞抱着一只半热不冷的大水袋,很固执的向前走去了。
    骨神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可是还未等他们走下小山包,路边树木的枝叶之中忽然吊下了一个女人头:“咦?米奇?你真的来了?”
    骨神暂停在了半空中,因为一直看不上玛丽莲,所以很严肃的没有回应。
    玛丽莲无论生死,永远不知道愁。骨神不理她归不理她,不影响她个人的热情。欢欢喜喜的移到了骨神近前,她快乐的笑道:“米奇,你是来找妖怪的吗?不要急着走,妖怪托我给你带句话。”
    骨神很怀疑的审视着她,始终感觉她不是个正经鬼。
    在玛丽莲和骨神交谈之时,丁思汉带着他的大铝盒子,又出现在了无心面前。
    在狂饮了无数汤汤水水之后,无心的肌肤渐渐恢复了充盈饱满,被厚胶布撕扯掉的毛发也开始重新生长。丁思汉认为自己等待得够久了,如果再继续喂养无心的话,未免过于仁慈了。
    把铝盒打开摆在水泥地上,盒子里放着七长八短的雪亮刀子。先前的丁思汉只害人,不吃人;所以他如今也只好避人耳目的开斋。当然,吃不是目的,他并不是馋嘴的人,让无心疼一疼,怕一怕,才是目的。
    果然,无心真怕了。
    他新生的两道眉毛非常黑,黑得几乎带了潮湿的水意。随着丁思汉的逼近,他的眉毛微微颤抖,微微凹陷的眼窝中,两只乌溜溜的大黑眼珠也是光芒闪烁。丁思汉注视着他的眼睛,忽然满心欢喜,兴奋得要叫要笑。甩手一刀扎进无心的面颊,他手腕一转,剜下了一块血淋淋的肉。无心疼得周身一起抽搐了,喷涌而出的血液却是稀薄淡红的颜色。刀尖扎着肉收到面前,丁思汉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随即笑着一皱眉一扭头:“味道还是很不好。”
    用固体酒精烧开了一小锅山泉水,丁思汉蹲下了身,将刀尖上的肉放到水中涮了涮。滚水之中浮出了薄薄一层血沫。肉却是粉红的没有变色。丁思汉对它吹了一口凉气,然后起身面对了无心,缓缓的张大嘴巴,用牙齿衔住了肉。  
    紧接着向后一仰头,他把肉从刀尖上咬了下去。上下牙关结结实实的合拢了,他盯着无心慢慢咀嚼。最后“咕噜”一声把肉咽了,他笑微微的告诉无心:“应该把你煮了吃,煮过之后,你是甜的。”
    无心的一侧面颊陷下去了个血坑,隐隐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定定的瞪着丁思汉,他的黑眼珠仿佛正在涣散洇染,染得白眼珠泛了蓝。忽然猛的向前一咬,他没能咬到丁思汉的手,但是咬住了丁思汉手中的刀。丁思汉很识相的立刻一松手。他松了手,无心也松了口。刀子掉落在水泥地上,刀身已经变了形。
    丁思汉暗暗的心惊了,如果不是他躲得及时,也许他会被无心活活咬掉半只手掌。但是心惊之余,他又生出了一种别样的痛快。无心一定是疼极了,像他当年一样疼。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滋味真好,他一脚踢开废刀,弯腰掂起了一把新刀。挑选着无心身上的干净皮肉,他一边防备着无心的牙齿,一边好整以暇的下刀子。滚水除去了肉中的腥与涩,丁思汉慢条斯理的向无心描述着他的口感,同时看他的眼珠子越来越黑,看他被自己割成红白相间的身体抖得好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最后,他心满意足的剖开了无心的胸膛。用刀子向内拨弄着看了又看,他轻飘飘的说道:“你的里面,和人还是很不一样。”
    无心紧闭双眼,挤出了一滴黏稠的眼泪。他疼极了,在刀尖的翻戳之下,他终于忍无可忍,战栗着发出了一声惨叫。  
    丁思汉的动作在他的惨叫声中停了一下。抬眼望向他,丁思汉冷静的说道:“我还以为你转了性,要在我面前充硬汉。叫,早该叫了。上辈子我死前也叫过,撕心裂肺,不是假的。”
    话音落下,无心却是安静了。
    无心一直安静,一言不发,于是丁思汉收拾了器具,转身离去。
    无心站在自己的血泊中,不麻木不昏迷,周身始终是在针扎火燎的疼。地下室里的空气温暖甜腥,是他的余味。
    一场酷刑过后,他极力的想要给自己一点安慰,想要用一点美好的回忆来哄自己开心,可在剧痛之中回首往事,他所珍惜所渴望的尘世间的一切,忽然和他有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甚至在他的脑海中,连史高飞的面孔都模糊了。  
    他的手臂在铁链之中微微的动,全身的骨骼一起作痛做痒,他想狂奔,他想杀生。
    一夜过后,他周身斑斓的伤口分别覆了一层粉红薄膜。薄膜一生,痛楚随之减了些许。可丁思汉又出现了,先用刀子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乱画了一气,然后笑眯眯的阉了他。
    无心成了丁思汉最爱的玩具,横竖不会死,正好可以由着他随便玩。一天傍晚他进了地下室,迎面几乎被无心吓了一跳。无心的脸上生满了七长八短的白毛,每一根都出自正在愈合中的粉红伤口。抬眼望着丁思汉,他诡异的面孔上没有表情,眼珠却是特别的大和亮。
    丁思汉忽然嗅到了一丝危险气息,并且感觉他变得不大像人了。没敢贸然的再折磨他,丁思汉只是命令保镖给他的手脚加了一道铁铐。
    及至丁思汉离去之后,无心侧过了脸,开始去咬缠在臂膀上的铁链。在一盏日光灯的照耀下,他瞎了似的大睁着眼睛,无知无觉的单只是咬。
    不知过了多久,丁思汉又来了,手里端着一大碗晾凉了的汤圆。
    他带着很厚的手套,把大碗一直送到了无心面前:“今天是正月十五,过节了。”
    无心一头扎进了大碗里,连汤带水的狼吞虎咽。而丁思汉望着铁链上的斑斑牙印,知道他还是不服,自己没把他吃光,反倒吃出了他的兽性。
    正月十五也算是大节日。史高飞人在一处小小的县城里,也应景吃了几只大汤圆。真正连个景都没应上的,却是史丹凤。   
    史丹凤找不到无心,怎么找也找不到,并且还丢了弟弟。新年前夕她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她不敢实话实说,只讲自己要和弟弟在外面过年。她妈赵秀芬不敢和儿子论理,于是牢牢的抓住了女儿,在电话中嗷嗷的叫骂咣咣的打嗝,中气十足的号称自己已经被女儿气出了病,不但生病了,而且要死了。
    史丹凤被母亲骂得面红耳赤,忍气吞声的刚刚挂了电话,铃声忽然又响,一看手机屏幕,却是史一彪的号码。
    史一彪虽然在金钱上从不亏待儿女,但是性情偏于粗暴,电话甫一接通,他立刻开始咆哮,让姐弟二人赶紧回家。史丹凤走投无路,随口扯了谎,说弟弟去外地旅游了。此言一出,史一彪又将她臭骂了一顿,因为她身为姐姐,居然没有对弟弟寸步不离。
    史丹凤感觉自己是没活路了。
    大年初一她关了手机,自己拎着一只小旅行包去了火车站。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往北京去的,她漫无目的的买了票,直接奔了北京。
    到北京干什么?没什么可干的,她只是感觉天下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无心硬是没了,弟弟也联络不上。正月十五的晚上,她独自坐在宾馆下的一家肯德基里,要了一堆杂七杂八的食物。扭头面对着落地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她心里茫茫然的,长久的端详自己投在玻璃窗上的影子。她瘦了,本来也不胖,如今越发瘦得四肢细长,眼下时有时无的细纹也彻底永驻了。一身的好衣服,当初是为了要配手上的钻戒,现在配了,可是又配给谁看?
    史丹凤收回了目光,感觉自己是投胎投得有问题,往后再挣也挣不过命去。百无聊赖的正打算吃自己面前的一桌子零碎食物,她无意中一抬眼皮,却是骤然一怔。
    在空荡的餐厅里,她看到前方角落处站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着一身偏大的棉衣,白白的脸黑黑的眼,简直和无心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史丹凤愣愣的看着小男孩,看的眼睛都直了,气都不喘了。而小男孩留意到了她的目光,当即咬着手指对她一笑,然后迟迟疑疑的走向了她。
    他走得越近,史丹凤看他看得越清,一颗心像被捏住了似的,一阵一阵揉搓着疼。和颜悦色的对着小男孩一笑,她含着一点眼泪问道:“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男孩开了口,小模样生得如此乖巧,却有个堪称难听的哑嗓子:“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是孤儿。”
    史丹凤一听,热浪一波接一波的往脑子里冲。拿起一张餐巾纸按了按眼角,她低头又一擤鼻子。而小男孩垂下眼帘望着桌面的饮食,小声说道:“姐姐,我饿了。”
    史丹凤平素连条野狗都不舍得喂的,可是此刻听了小男孩的哑嗓子,却是立刻把托盘向前一推:“喏,姐姐给你东西吃。你叫什么名字,告诉姐姐好不好?”
    小男孩坐上对面的椅子,从长袖子里伸出了两只小手。仰起脸睁圆了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他不假思索的答道:“我叫小猫。”
    然后他张大嘴巴,将一整只鸡翅塞进了口中。
    史丹凤见了他的神情举止,活脱就是个小无心。搭在桌面上的手抬了一抬,她差一点就要扑上前去抓住对方——如果小猫真没有父母的话,那她愿意收养小猫。
    小猫低头吐出两根细细的鸡骨头,紧接着抬头对史丹凤一笑,伸手又去拿东西吃。史丹凤正是百感交集,手边皮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一个陌生号码,她接通了一听,对方竟然是史高飞。不知是哪一方的信号不好,史高飞的声音断断续续不清晰。史丹凤左听右听,始终是听不清他要说什么,正是着急之时,电话彻底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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