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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石

[穿越重生]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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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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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城到上京的十几个小时,程希怎么都睡不着。

    照林立新所说的,林强需要的药品大部分都是处方药。没有处方,就算有钱在药店也买不到药,尤其程希还是个未成年人。这一点,对此不了解的林立新是完全没想到的。不得已,程希求上了地头蛇查理。查理倒是很帮忙,找了他家的私家医生给开的处方,程希才由莎拉陪着,买了大量的药品,连后车厢都差点装不下。

    就这样,程希还是担心,最后又花了一大笔钱,找这位私人医生咨询。有钱,这位私人医生倒是非常地尽责,也没想着替程希省钱,指导程希买了大量的保健品、康复辅助药品,足足堆了半屋子。所幸,这种非处方药与贵得惊人的处方药相比要便宜得多,看着体积足是处方药的两三倍,可价格还不到处方药的三分之一。看着这样的成果,程希才算有那么一点安心。

    如果这么多药想要上飞机出国,必要经历重重关卡,成功率很小。幸好程希有庄园,不然的话,就算程希有心,也很难执行到位。这些,可能就算在美国呆了两年的解信诚和郑航也是不知道的,这俩人被程希养得实在太健康了,从没吃过药,甚至程希怀疑他们可能都忘了药这个概念。

    林强上战场足有四年多的时间了,中间只有零星的消息传回来,让人知道他还活着。在程希的印象里,林强还是那个黝黑壮实的爱笑爱吃爱和自己斗嘴的十几二十岁的楞头青。可一想到解信诚都已经二十九岁结婚了,他只比解信诚小一岁,已经二十八了。他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都放在了战场上,经历过生与死,灵与肉,情谊与背叛,坚强与懦弱的洗礼,现在的林强会是什么样呢?

    对于林强,程希可以说是重生之后最喜欢的最信任的人数第二个。第一个自然是舅舅解信诚,第二个就是他。也许是他来车站接自己和解信诚时的笑脸吧,也许是他抱着自己傻呵呵的样子,也许是解信诚讲过太多关于他与他小时候相到扶持成长的故事,在最艰难的岁月里,是他偷偷地把自己的口粮里省下来给解信诚,才让解信诚熬过了那两年。也许是他始终毫无算计真诚的眼神,也许是在大杂院里一起生活嬉闹的那两年,让程希知道,他有一颗赤子之心。真诚、坦荡、甚至有一点天真执拗。反正,程希信任他,数第二位。就算是郑航,程希在心底里知道,那也是排在他之后的。

    所以,听到林立新努力装坚强的声音,程希第一时间就觉得心里堵得慌,闷闷地跳着,直想落泪。当晚一晚上都在做噩梦,梦里都是林强满身是血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吓坏了程希。

    程希看过许多关于战争的电影,无论用什么形式表现,骨子里无一不是残酷的,从场面的残酷,到漠视生命的理念的残酷,哪怕是带着笑声的喜剧,也常常让程希看得从心里发冷。电影中常常提到那些退伍的老兵们,无法再适应平静的生活,与现实格格不入,天天做梦还在血肉横飞的战场,慢慢性格就扭曲起来。程希很害怕林强也会变成这样。到时,林奶奶得多伤心?林立新得多伤心?解信诚得多伤心?自己得多伤心!

    飞在上京的上空,从窗口向下看,如同星光洒落地面,梦幻的玩具小城的感觉。不知道这样平安宁静的一夜,有多少象她一样,因为战争的遥想,不能寐。程希心思沉重,惯性地拿出纸和笔,在空白处划下几个脑海中飘过的音符。直到广播里甜美的女声提醒,上京马上就要到了。

    来接程希的是郑航。解信诚在位上没办法随便请假。他只在林强刚回来的时候特地回来看了看,留了钱就又匆匆离去。倒是王胜男虽然不认识林强,但因为解信诚的关系,经常去帮林奶奶的忙。不然,以林奶奶的年纪,要照顾林强这么个大小伙子还真是件力气活。

    “林老师,你怎么?”程希一见到明显比几个月前老了的林立新,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直接把手中的行李箱丢在地上,扑进了林立新的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此时的她,一点也不成熟,也忘了要成熟这件事。倒是林立新错愕了一下,程希虽然跟他学了这么久的长笛,但她其实没对他怎么撒过娇,更别提这种投怀送抱了。所以,这个信赖的拥抱让林立新愣了一下,不由也微笑起来:“我挺好的。强子能活着回来,我就已经很高兴了。丫头,别哭了,到时见到强子,再这么哭,他会笑你的。”

    “嗯。”程希反应过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抹抹泪:“老师,我带了两箱子药,在……”程希这才想起来,刚才出了厅才拿出来的两箱子药被自己刚才丢在地上,正要下车找,就见郑航从车后走过来:“我都装后备箱了。赶紧坐好,走吧。关上门,大冷天的,别让林老师冻着。”

    郑航出身军队,对军人,对战场有着与平常人不同的感情。这次看见林强满身是伤,也感慨不已。所以,也就不追究程希一见到林立新就把他给忘了的事实了。这种真情流露,其实让他更喜欢。以前的程希太装模作样了,难得这样的不顾脸面的哭泣,也算是另一种对自己理念的认同。

    探病时间要到早上九点之后,所以,程希就被郑航送回了茶叶胡同。药被林立新带了回去。王胜男不在,没有解信诚在,她一般周末才回来一趟,平时都住在报社的宿舍里,偶尔也会回上京大学王教授的家。

    “其实,外伤什么的都好说。”郑航口气沉重,他与林强虽然相交的时间不长,但出于对英雄的崇拜,他对林强也很关心:“主要是被嵌入身体的弹片太多太碎,现在的技术很难完全清除。以后,就算活着,恐怕也……”

    郑航没说完,程希也明白了后果。自己费劲买来的那些药能起到的作用其实不大。一个弹片就能形成宿疾,更何况那么多?恐怕到时连站起来都困难了吧?而且,就算一直这样不站起来生活,恐怕也活不了几年。才二十八岁的林强,难道要面临那样痛苦又短暂的后半生吗?!

    程希突然觉得自己很难面对林强,她害怕面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她害怕自己会掩藏不住自己的忧心,反而会影响林强的心绪。程希坐在那里沉默,很久都低着头。郑航也陪着她不说话。

    “休息一会儿吧,天亮了还要去看强叔。不要让他看见你这么疲惫的样子,让他担心你。”郑航揽住程希的肩,程希顺从地被他半抱着上了床,黑暗中,竟真能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一直到电话铃声响起来。

    “希希醒了?那你接下电话,我在做饭。”郑航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向正揉着眼睛起身的程希,说了一句。

    “希希。”是解信诚的声音。

    “舅舅!”似乎找到了主心骨,程希一下从不知所措的状态清醒过来:“郑航都跟我说了,强叔的伤……”

    “我正要跟你说这事。”解信诚在电话那头口气冷静,让程希安心下来:“国内的技术达不到,国外……他也出不去。希希,所以,就靠你了。郑航在你旁边吗?”

    “在厨房。”程希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这个问题的转换。

    “好。是这样,希希。我想着,如果连我的小儿麻痹症都能治好的话,说明你的小庄园的食物和水真的有治疗的作用。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对这种外来伤害有用。但我们总要试一试,对不?”

    “那可是弹片!”难道还能融解金属?!程希说实话,没太相信,所以才在昨晚那么不知所措。

    “所以,只说是试一试。就算不能根治,但能……能强子活得不那么受罪也是好的。你说呢?”

    “当,当然。”程希一听,自然无有不允,点了点头:“那我向柯蒂斯请假吧,这两年就在国内陪强叔了。”

    “不,不用。”解信诚连忙否定,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轴呢?说风就是雨:“记得你给先生留的茶叶吗?还有给我的果脯?就这些东西,能放的东西,比如鱼干,干菜,蘑菇干,还有庄园水,酒,蜂蜜,咸蛋,这一类的,你都留下来,我让王胜男分批给强子做了吃,不够你再寄回来就是。实在不好寄,你就回来一趟,反正这点钱咱们还是花得起的。怎么样?”

    “当然好!”程希一听有希望,就乐了起来:“对了,舅舅,我在庄园里还种的有中药,人参,何首乌,田七什么的,还有好多我都不认识,不知道有没有可以用的?算下来,除了我晚上呆的时间,再加上一倍,大概有五十几年。就是年数短了点,行吗?要不,过两天我去趟安徽,你帮我看看呗?”

    “中药啊?”解信诚在那边挠头,他也不懂。可偏偏还不能让别人看。想了想,才道:“你一样取点样品,让林叔去问问,有用的,你就摘给他。就说是我从这边给他弄的好了。”

    “明白。”有了这样的计划安排,不论成不成功,但程希心里都充满了希望,人一下就活了起来:“那我到时还是去一趟你那里吧,不然那么多食物也不好说。”

    “好,到时我给你派车。”解信诚也笑了起来,又叮嘱了一遍:“见到你强叔一定要笑。他这人最怕人在他面前哭了。听见没?”

    “知道啦!”挂了电话,笑盈盈地跑去厨房:“小航子,怎么今天这么勤快?”

    “想哄你开心嘛。”郑航一边切松花蛋,看了眼程希,撅了撅嘴:“早知解叔的电话这么有用,我就不费这劲儿了。”

    “喂,你想哪儿去了?!”程希好玩地看着郑航计较:“舅舅跟我说,他给强叔带了不少上年份的中药,应该有用。还有很多食物,食补配合药补,强叔肯定没问题的。”

    “哦?解叔倒是手快。我也还正想着呢,还没找着合适的,他就……说起来,解叔从运动的时候就有办法,别人家吃不饱饭的时候,咱们那时候就天天吃肉,到现在当了官更了不得了。”

    “喂!舅舅绝不会当贪官的!你别胡说!”程希不愿意了。

    “没说他是贪官。你现在这么有钱,他完全没必要贪。只不过是觉得他手段高,路子多,会来事罢了。就算他不进体制内,在外面做生意的话,就没我什么事了!”

    “嘿,那当然,你解叔是谁啊?那是我舅啊。”程希立刻高兴了,得意地扬了扬下巴,一脸臭屁样,逗笑了郑航,弹了她脑门一个暴栗。

    两人吃完饭,上车的时候,郑航见程希还背着她不离身的长笛,不由笑道:“不会吧?你难道要在医院吹长笛给强叔听?”

    “当然啦。强叔最喜欢听了。以前我刚学的时候,他就常叫我吹绿袖子,说是为了调节高考压力。”

    “强叔有耳福了。”说着,笑眯眯地郑航就踩了油门,冲了出去。他倒是一点也没说假的。他经常回美国,自然知道程希现在的身价。经历过国际比赛冠军,五重奏冠军之后,又出了专辑,在程希的经纪约里,在美国,程希一般的商演都已经不会参加了,更别提国内。私人聚会倒没有规定,但是,一般人谁请得动程希呢?

    进了军区医院,办好了探视手续,两人空着手就往病房走去。一推开门,程希就看见两鬓斑白的林奶奶,刚才还兴冲冲的心情一下就沉了下来。说到底,最伤的还是亲人。

    “林奶奶。”程希声音小小地过去抱了下林奶奶。林奶奶昨天已经从林立新那里知道了消息,所以并不惊讶。只是看见程希,还是觉得心下一松,她带回来的两箱子药虽然还没见到,但这份心也足以让林奶奶记在心里了。

    “乖。”林奶奶摸了摸程希的头发。

    程希转过眼去看向床上沉睡的林强。满身都是管子,头也剃成了光的,比她记忆中的那个强叔要沧桑许多。很瘦,眼窝深陷,完全没了当初那个圆实透亮的脸了。皮肤还是黑的,却因为失血虚弱,还透着白,猛一看,竟是灰的。这沉寂的颜色,着实让程希心不由一颤。

    “没事,林奶奶,我带了好多药来,强叔肯定没事的。而且,舅舅还给强叔弄了好多中药,还有营养食品。到时,食补药补一起补,强叔肯定恢复得快。”

    “好好好。这时候,还是大诚和你这丫头管用。”林奶奶声音压得很低,一边拍着程希的手,一边看着自家完全不同了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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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国事

    “强叔!”

    程希一回头,就看见林强睁开了眼睛,看见她的一瞬,迷茫了一秒,瞬间就笑开来:“希希!你长得太高了,我差点都没认出来。唉!没看见你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挺年轻,一见到你,我立刻觉得自己老了。”

    林强的声音有些哑,不高,而且说一句还有点喘,但他的笑容却一点病人应有的虚弱都没有,精神得很。要不是脸上没有血色,就跟个健康人没两样。就这样喘着,还要开玩笑。

    “哪里有老?”程希笑起来,想扑过去抱一下,但这满身的管子,她最后只能隔着被子抱了抱林强的腿:“舅舅比你还大一岁呢,可我见着老有人夸他年轻。你这叫什么老?对了,强叔,我有舅妈了,你这终于回来了,啥时候给我找个强婶啊?林奶奶早就想抱重孙了,是不是,林奶奶?”

    林奶奶在一边也笑开来,老人家虽然比前些年看着要老态不少,但孙子这一回来,精神头就立刻足了。眼睛亮亮地看着林强,直点头:“是啊是啊,我这儿有好多孙媳妇的人选呢,强子,早点好起来。”

    听到这个话题,林强刚才还精神着的笑脸立刻苦了起来:“我还没毕业呢,这回来还得接着把学上完,什么媳妇不媳妇的,早着呢。希希瞎闹,奶奶你凑什么热闹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这身体……”

    “身体没问题!”程希连忙接嘴:“我和舅舅给你制订了治疗加食补的计划,肯定好得快。不过,强叔可不能挑嘴,配合才好得快。”

    “就是。不好起来,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重孙啊?”林奶奶在一旁打了水,给林强洗脸。其实这些活护士都能做,但林奶奶就愿意自己做。她这年纪,能这样动弹的不多,能为孙子洗把脸,有时候都感觉是种幸福。

    一老一小两个女人把床上的林强从生理上到心理上都打击得无法分神去顾忌到其他人,一个帮忙擦脸,一个就擦手,明明是侍候人的活,两个女人都做得快活无比,嘴上还不停地调侃,媳妇媳妇地,似乎就想看林强脸红别扭的样子,压根没把他当病号的态度。林强虽然脸上苦笑,心里却觉得很松快,似乎连身上的痛都少了几分。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程希咧开嘴大笑的表情上,手上还拿着梳子,小小的一把,正小心细致地给林强梳着头。其实,林强就是个寸头,哪里需要梳?只是在场的人似乎都自然而然地忽略了这点,由着程希这样孩子气地一下一下。

    郑航看着这样的程希,似乎又回到了她小时候在茶叶胡同的样子,笑得没心没肺,傻乎乎的,却灿烂得让人睁不开眼。好久了吧?似乎自从学会了微笑,郑航就好久都没见过程希这样大笑了。这样的她,可真是美丽。郑航眯了眯眼睛,看着阳光在程希的头顶镀了层黄澄澄的亮色,把林奶奶的白发也变成了金发,把林强的笑容带上了灿烂的光泽,把白生生的医院生生染成了教堂的感觉。

    过份温馨了。

    郑航觉得鼻子有些酸沉沉的,恐怕这场面他再看下去,就要打破他一直以来努力维持的冷静自持的个人形象了。反正在这里也没自己什么事,郑航揉了把脸,转身出去。他的动静很轻,三人都没有注意。走出住院楼,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才算缓过劲儿来。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已经拎了豆腐脑和油条回来。很是知趣。

    这是第一天,之后,程希每天都来,而且还带了自己做的吃食,不但有林强的病号饭,连林奶奶和林立新的日常餐也不放过。每天,林强的病房里都飘满了食物的香气,让不少小护士大医生忍不住直咽口水。闻着味比饭馆里还好吃呢。

    每天,程希都趁林强醒着的时候,缠着他讲战场上的故事。林强讲的时候总是面带笑容,遇到无法忽略的残酷时,也就一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但就是这样,那些面临死亡时战士们所表现出的勇气与真诚,也让程希经常听着听着就忘了解信诚的话,忍不住当着林强的面就就双眼满蕴泪水。这些可都是真实事件,不象电影小说,在感动之余可以自己对自己说:“那不过是煽情”,这个不行,于是,感动之余,不由唏嘘。

    林强给程希讲故事,程希给林强吹长笛。面对林强,当然不可能吹什么巴赫莫扎特,这家伙别看父亲是长笛演奏家,他可没遗传到半分这方面的天份。古典乐什么的,都是给他催眠的。应他的要求,她吹的都是军歌。只是,这个时代的军歌,程希都没听过,程希熟悉的是前世大学军训时学的那几首,比如《当兵的人》、《说句心里话》什么的。程希还特地找到林立新拿了两首这个时代的军歌的谱子,第二天到医院显摆。效果很明显,不但林强半倚在床上跟着哼,连旁边的病人也跟着唱了起来。毕竟这是军区医院,到处都是子弟兵。

    不过,长笛确实不适合伴奏,它的音色太亮,太有特色,伴奏的话,就压过人声了。第二天,程希直接把她这几个月来练习的吉它拎来了,给林强唱《十五的月亮》《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这可都是刚刚唱起的新歌,众人都兴致盎然。

    一时之间,林强的病房成了病友们最爱的聚集地,唱歌,打混,说战场。每天都热闹非凡。开始,林奶奶和程希还担心这会影响到林强的休息,但过了几天,两人发现,林强在这种氛围下精神特别舒畅,似乎病痛都少了几分,于是就放下心来。老话怎么说的?快乐比药还有用呢。

    如此过了一周,见着过几次王胜。她好象没有受到刚结婚就分居两地的影响,虽然看上去风尘仆仆,脚步匆匆,但笑脸很灿烂,见着程希特别高兴,拉着她说了好半天的贴心话,一再叮嘱她在国外要好好照顾自己,解信诚总对她说起担心程希的起居生活云云。程希听着也觉得温暖。打定主意以后要对这个舅妈好一点,让她过得开心点。但显然,现阶段,她的舅妈的开心来自于是工作。她虽然性格绵软,但对工作的热情却并不比解信诚少。也许这也是她能理解解信诚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也是,因为她们这些记者的努力,关于英雄们的报导掀起全国的一阵浪潮,有多少姑娘燃烧着奉献与爱的精神,做梦都想嫁给这些战斗英雄。程希见了但笑不语,这样的话,林强媳妇的事就不用林奶奶那么操心了吧?现在这个时代,理想主义还当道。从某种层面上说,很幸福。

    后来,程希随着郑航一起去了安徽。程希直奔解信诚那里,郑航直奔他的工厂。在解信诚那里,程希还见着了罗新军。他似乎比解信诚结婚那会儿见着还胖了一圈,眼见着就要长成一个大胖子,初见时的青涩模样早已不见。不过,这胖度倒让他多了几分官威,笑眯眯地让人猜不透心思。不象解信诚以气场压人。要不是程希对解信诚太熟,而解信诚更是一见着程希,什么气场都没了的话,程希面对解信诚这样的人,恐怕也是放不开的。就象见着马德明一样。装乖是本能了。

    进市委大院时,程希生平第一次面对太多的谄媚的眼神,第一次发现了,原来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也成了一名衙内!这个认知让程希有些哭笑不得。好在舞台经验丰富,对目光有一定的免疫力。要是刚重生那儿,这些目光就足够让程希尴尬得了。

    解信诚利用职务之便,弄了一个大卡车,一晚上,舅甥俩在庄园里挑挑拣拣把卡车装了个半满。不是装不满,而是,程希发现自己庄园的东西很多都没有包装。不得已,解信诚又去找郑航要了很多瓶瓶罐罐袋袋,给程希拿来装各式的酱料,酒水,蜂蜜,茶叶之类的自制散装品。最后,程希想了想,还装了好几大麻袋大米。顺便给解信诚留了几袋,本来想多留些的,被解信诚止住。

    “可能要上调了。这里住不久,懒得搬。”

    “舅舅,你升官太快了吧?”程希大为吃惊:“你才三十出头!不怕,不怕……?!”遭人嫉?!程希虽然对官场不了解,但实际上哪个圈子都是一样的原理,只不过官场更集中更残酷些罢了。

    “怕什么?卑微时不懦弱,得势时不张狂。做好本份,就没什么可怕的。我既然做了官,当然要做大官。当官越大,做的事才能越大。要升官,就得趁现在这个大发展的形势,特事特办之下,才不显眼,才显得可以理解。等以后形势大好,一片稳定,就得熬资历了。”解信诚面对程希如同面对自己,一点也不隐瞒这些灰暗真实的想法。他是马德明的弟子,了解程希从小接触的都是些什么理论,自然不会象郑航那样在思想层面上护如珍宝的心思。一边帮着程希装罐,一边随口说道。

    程希目光闪了闪。好久没听见这样的话了。出国太久,几乎要忘了小时候常常被马先生提点要务实的时光了。学音乐这么些年,人在感性的环境里渐渐变得柔软而且情绪化起来,这突然的理性,让程希觉得脑子里似乎叮地响了一声,有什么被打动了。对待音乐感性,对待音乐道路的规划,似乎应该更理性一些,一心依靠罗伯特太懒惰太不成熟了。而且,解信诚的这份理性其实是有一个感性的核心。比如,他的理想主义,他的底线,他的原则,都是感性的基础。

    于是,当晚收拾好之后,程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规划。结合了前辈们的经验,结合了商业操作的轨迹,程希给自己订了一份非常清晰非常明了的职业规划。如果执行顺利的话,自己应该在二十岁之前就能成为一流的长笛演奏者。大师这个名号暂时还不要想,它和资历有很大的关系。

    跟车回到上京,把东西留了一部分在茶叶胡同的家里,是留给王胜男的。程希可不希望解信诚还保持着年轻,王胜男就老了。

    另一部分是送给马德明的,和马德明说起解信诚的升官,马德明观点与解信诚大同小异。怕娴嫉是成不了人才的。之后,马德明看了程希的职业规划,满意地点了点头,说:“终于算是有点大人样了”。说着,还大笔一挥,给程希的规划又改了几条,程希拿着一看,果然可行性立刻变强了。马先生就是马先生啊!程希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对马德明崇敬都不能减半分的。在行事手段方面,自己永远只能高山仰止。

    还有一部分是给王度教授家的,刚敲开王家门,就惹得王奶奶又是一阵希希宝贝地叫,又是抱,又是摸头,似乎完全没发现程希长得已经完全是个大人的个头了。程希也就配合着她装乖。王教授和他儿子都在,现在,程希也算是王家的亲戚了,而且还是很亲的亲戚,自然关心得很。几人围着程希问了半天,程希的生活啦,解信诚的近况啦,还有马先生的态度啦之类的,说起林强,王教授只是赞扬他是好孩子,而体制内的王敬堂则说了一句:“他只要身体能好起来,以后就是前途无量。”这句话,让程希大感舒了口气。

    林强做为男人,事业自然是他最大的精神支柱,如果能有这样的结果,也是给他的一个鼓舞,身体也能好得快些。那样的话,林家一家人,自然能更幸福些。前些年,他们都过得太隐忍了。特别是林奶奶,恐怕一直都在为孙子担心,不然头发不会白得这么快,这么彻底。

    在上京大学,程希还特地去了趟叶素素的家,虽然叶奶奶让她害怕,但叶素素是从小一起玩的朋友,总不能忘,给叶奶奶送了几瓶蜂蜜,还有从美国带回来的保养品。给叶素素的则是一套小提琴的保养品,还有好几张现代小提琴大师的唱片,叶素素固然是开心地旋转跳,但能哄得叶奶奶对程希的好不那么流于表面了,这才是程希觉得可以大舒一口气的重要事件。

    趁着在国内邮费便宜,程希又给向广星寄去了一个超大的包裹。不但有各式干果小吃,还有一整套高考的复习资料。这个时代,这种东西还没有盛行,程希可是费了老鼻子劲,让武定邦从四中给弄出来的。谁叫虎子今年就要高考了呢?打电话过去的时候,知道向广星已经升了职,升任了省级检察厅的检察长。显然,在升迁的道路上,他比解信诚更加顺利,谁叫他年纪在那儿摆着,之前在柳树村的生活更成了他的基层生活的资本,再加上学历,和已然算是马派一员的背景,升起来,毫无压力。

    向广星既然到了这个身份上,自然不会缺了程希的这些果脯鱼干什么的,就算是比别处买得好吃,也不过是就是个玩艺儿。但,这就是情份,程希愿意这样表示,他也乐于接受。在他看来,程希这孩子特别记恩,也特别记仇。与自己一向亲得很,和自家虎子又是打小的情谊,又是马先生的记名小弟子,怎么说,都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电话里,还和每一次电话一样,一点也没有平时在单位时严肃模样,絮絮叨叨,说着闲话,开着玩笑,完全象个老爸的态度,说个没完。

    不过,程希也很享受这一切就是了。解信诚虽然是她的长辈,但年纪毕竟太轻,有些过于长辈的话,他自己都还没有体会,更别说给程希说了。向广星则是当爸爸当久了,说起这些父亲话来,自然而然,亲到不行,让程希感觉很温暖。尤其是虎子还在一旁一个劲儿地抢电话:“爸,让我跟希希说几句,让我说几句!”说实话,听到这样孩子气十足的的话语,程希还真是不敢相信,虎子竟然都十七岁,马上要高考了!不会是被小琴养得心理上就没长大过吧?程希在心里囧了一下。继续说。

    一周后,程希接到罗伯特的电话,催她回费城,说是有个好消息等着她。程希去向林强告别,林强只是说了一句:“没有希希在,没人给我们伴奏了……哎呀,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一定听从你的安排,坚持食疗。一定一定,我知道了。喂,你这丫头,怎么小小年纪,这么啰嗦?!”

    倒是林奶奶万分不舍地摸着程希的手说:“经常回来看看啊。你看林奶奶都这么大年纪了,也不知道能看到你几次了。……好好好,我不说了。希希在外面要好好注意身体,别象立新一样,天天只顾工作,听到没……”

    林立新只是点了点头:“好好学,别给我丢脸!”

    带着一众温暖的话,程希带着微笑与林立新在住院楼前挥手道别。一回头,突然看见从停车场那边走过来四个人,其中三个,程希都认得。一个是佟姨,一个是佟爱国,另一个,自然是从未见过面却熟悉无比的裴启国,还有一个是只闻其名不识其人的裴兰,佟爱国的妹妹,比程希还要大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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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费城

    “希希妹妹!”佟爱国一下就看见了楼门口的程希,立刻笑开来,快步上前拍了下程希的肩。

    “佟哥好,佟姨好,两位好。”程希也笑着看了眼佟爱国,又逐个向到来的各人点了点头。

    “希希!几个月没见了,好象又长个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佟姨见程希眼睛就笑弯了,过来牵住程希的手:“你怎么在这里?”说着,突然看见程希身后的林立新,微笑地点了下头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在国内的专业老师,林立新林老师。”程希连忙后退一步,站到林立新的旁边,指了下佟姨,又指了下佟爱国:“这位是佟姨,这个是郑航的发小,那两位应该是他的家人。”

    “裴启国。我上个月在你们团在XX剧院的演出时见过你,林团长。”裴启国非常主动地过来握了下林立新的手,口气很客气:“您怎么在这里?有朋友……住院?”

    “裴局长。是我儿子,刚从前线回来,受了伤……”

    两个男人在一边说了起来。佟爱国把程希拉到一边,小声道:“有空呗?咱们找地练练?我最近感觉又有长进呢。”

    程希用余光看着裴启国,这是她第一次见着真人,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看活人比看照片年轻一些,气派一些。确实与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家的男人气质有所不同,稳重而深邃。程红对他一见钟情真得说程红这眼光挺犀利。此人很适合上财经杂志封面,自信,踌躇满志。自有一番迷人之处。

    光从长相上看,不得不说,自己和他还真挺象,要不是自己剃了眉型,恐怕见到他的第一时间就得转身跑,不然的话,谁都看得出来。换了眉型之后,只要不往那方面想,就没那么明显了。

    糟糕!程希突然发现林立新和裴启国寒喧时有点心不在焉,时不时地瞟自己一眼。当然,这是对林立新非常了解的程希才能感觉得出来。对于陌生人来说,林立新的热情度恰如其份。但正是这份了解,才让程希猛地想起来,自己虽然剃了眉毛,但林立新可是从小把自己看大的,见到裴启国不起疑才奇怪呢!

    还有林奶奶和林强!程希一下就觉得头都炸了。林立新当领导当久了,自有分寸。可林奶奶和林强那可是一个比一个莽撞!见着裴启国,而且还是在他家全家人面前,说漏嘴的话,那那那……那就完蛋了!可自己也不可能现在突然去提醒。

    程希摇了摇头,暗自着急。其实,程希完全把林家祖孙俩想左了。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精,一个经过战场洗礼的稳重大男人,哪至于象她想得那么分不出轻重?只是事到临头,程希自己乱了阵脚。

    “摇头?不想去还是有什么事啊?”佟爱国不太开心地出声:“上次你还答应我,回来就跟我比呢。怎么现在……?!”

    听见佟爱国的话,程希一愣,才反应过来他在跟自己说。连忙摆了摆手:“不是的,佟大哥。这次实在对不起,我急匆匆地回国,是因为从小看我长大的叔叔受伤住院,所以一直在忙这事。现在,我订了晚上的机票,要回费城了。你看,实在是没时间和你对战了。下次只要闲一点,我一定约你,怎么样?对了,你们也有朋友住院吗?怎么一家子一起来啊?这是你妹妹吗?”

    程希看向唯一的那个女孩子,长得像佟姨,面目清秀,只是可能年纪还小的关系,远没有佟姨那种难以描绘的风韵,青涩得狠。只是奇怪的是,这个血缘上应该与自己算是姊妹的女孩看向自己的眼神似有敌意,从开始听见佟爱国叫自己名字的时候就瞪着自己,连佟姨在旁边拉着她都不管事。这个敌意让程希有些莫名其妙,又觉得有些好笑。看她这样,似乎是想用目光当枪把自己射死呢。想来想去也是第一次见面,哪里惹着这位大小姐了?

    “我妹妹,裴佳佳。”说着,佟爱国转头向裴佳佳招了招手:“佳佳来,给你介绍个妹妹来认识。航子的女朋友,程希。”

    开始,裴佳佳冷哼了一声,不理不睬,可一听到佟爱国介绍的后几个字“航子的女朋友”时,愣了一下,眼睛立刻亮了,刚才的那丝敌意瞬间不见,充满热情地过来握住程希的手:“你好,航哥和我哥还有振邦和我,都是一起长大的。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欢迎。常听振邦说起你呢,说你做饭特别好吃。什么时候让我和哥哥也能一饱口福?”

    听了这话,程希再不明白,就是傻子了。显然,这位裴佳佳很中意武振邦。之前不知为什么误会自己和武振邦有暧昧,所以才用“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眼神看自己。看着眼前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由充满恶意地想像了一下,就她这样,与武振邦站在一起,只论美貌度来说,武振邦如果算是钻石的话,她简直粗陋地象路边的小石子。武振邦倒不是漂亮,但不能否认,他的外貌太耀眼,那种清澈透明的气质搁哪儿都足够吸引人。再加上足够吓人的身家背景,这位裴佳佳,竟然有勇气看上他,那她以后可有得受了。

    “佳佳,这次是不行了。晚上就要回费城了。下次一定请你们一起来尝我的手艺。”程希笑眯眯地回应。又和这兄妹俩说了几句关于郑航还有武振邦旧事趣事的话题。场面看起来倒也和谐,只是程希现在根本没什么心思闲聊,尤其还是……在住院部门口这种地方。

    程希转头看了眼还在不知聊什么的大人,正打算上前去道别,那边就一起转过来:“爱国,佳佳,走了。”

    裴启国向程希点了点头,目光深沉,很难判断出他是否发现了什么。这是程希第一次与裴启国对视,两双相似形状的眼睛显得都很真诚,微笑着,瞬间又相互错开。自始至终,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

    林立新表情微现古怪地向程希再次告别,想问什么却终还是没出口。程希见到他这个表情,就放下心来。有林立新在,不可能出什么问题。看着他与那一家人说笑着一起进了住院部,才转身离去。

    第二天,回到费城的公寓,珍妮还贴心地给自己留了早点(夜宵?),程希随便吃了几口,觉得寡淡地味。回想起回国的这次经历,记忆最深刻的竟然是裴启国!这个认知让程希很不爽。自己一个重生者,总在意身世这种东西做什么?!也太不淡定了吧?也许自己只是介意对方比自己淡定?程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不要为这种人伤神,浪费表情。泡了会温泉,回屋倒下,强迫自己休息。自觉睡下还没闭上眼呢,罗伯特的电话就到了,他告诉了程希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学院交响乐团,首席长笛的人选,定在你和奥德耶之间。下周进行评较。”这是罗伯特的原话。

    程希愣了愣,其实这个结果程希一早就料到。长笛选手算下来,就自己和艾凡发展得还不错。自己一度还以为艾凡的机会还更大一些,没想到竟然是要评较。确实是好消息。能与艾凡再次同台较技,实在是很令人兴奋的消息。自己可绝不会因为这是艾凡最后一年在柯蒂斯就留手的。

    “那个,纽约的比赛,艾凡什么结果?”程希虽然没去成,却非常关心。

    “成功了。这小子又进境了。”说着,罗伯特冷哼一声,显然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毕竟这个结果加大了艾凡在评较中的筹码。罗伯特不知在那边嘟哝了一句什么,直接道:“希希,你这次一定要赢,不然我不认你这个弟子!过来拿纽约比赛的资料带,回去好好观摩一下。我九点出门,你快点。”

    “是!”程希知道罗伯特心情不好,不敢违命,现在已经八点五十,来不及换衣服,来不及梳头,只好随便戴了顶帽子,出门蹬上自行车就飞奔起来。

    “一周,足够你有所体悟。绝对不许失败!”罗伯特面无表情地把音像资料丢进程希的车筐,立刻转身开车走人,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甚至没让程希进门。显然,他的傲娇属性再次发作了。

    程希拿起资料看了一眼,封面上艾凡一身挺拔的西装站得笔直,很帅。程希第一次发现,艾凡真的长大了,十八岁了,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稚气。认真而执着的神情,程希点了点头,自言自语:“艾凡,以后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对手了。加油吧。”

    慢悠悠骑回公寓。珍妮正在做早餐,看着程希从外面拎了一个大麻袋进来,很自然地过来帮忙。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程希用麻袋的方式往家拿食材了。开始珍妮还纳闷主人家的怪习惯,现在已经习以为常。

    打开音响,前面是一段嘈杂的介绍声,然后才是艾凡上场的声音。莫扎特的G大调第一长笛协奏曲第1号。这是艾凡的风格,第一乐章虽然以庄严为主题,却轻盈优美,结束时更是以自由炫技完成。第二乐章很浪漫。虽然说是柔板,却节奏并不慢。结尾好象是为了让艾凡这样的长笛手似的,又是以一个华彩结束。第三乐章更是他的最爱,洛可可风格的回旋曲式,各插段都是以晶光璀璨的炫技开始,最后一个插段更是结束在自由华彩上。可是到了终了几个小节,又恢复成温柔的回复。

    既满足了华丽的需求,又满足了情感的表达。这首曲子能成为艾凡的比赛曲一点也不奇怪。程希听到第一个音,却微微顿了下,太沉静了,一点也不出挑。

    早餐,珍妮做的是草莓蛋挞,虽然不知道程希大冬天从哪里弄来这么新鲜可口的草莓,但珍妮还是第一时间就改了菜谱,先用上再说。因为程希不爱甜,特地调得很淡。还有牛奶。

    珍妮端上来的时候,看见程希正望着音响痴痴地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把盘子和杯子都放在她的手边,她才猛地清醒过来,拿了块蛋挞吃了一口,才转过来看着珍妮,问道:“好听吗?珍妮?”

    “诶?好听。”珍妮放下手中的叉子,认真听了会,点点头:“很好听。让我想到了以前丈夫还在的时候……”

    “是吗……?”程希吃完手中的蛋挞,又拿起一个,心中思绪盘旋不去。罗伯特说艾凡又进境了。指的难道是这种感觉?华丽不变,但在浪漫温柔的主题上沉下来了。似乎从恋爱电影变成了普通过日子的感觉,是这样吗?

    关了音响,程希拿起长笛,闭上眼把乐谱回忆了一遍,重新按自己的方式演绎了一遍莫扎特的G大调第一长笛协奏曲第1号。放下长笛,程希站在那里好一会儿,虽然心底里觉得,可以算是不分轩轾,但另一个声音又告诉自己,自己恐怕欠了点火候。甜蜜是有了,浪漫是有了,炫技也不差,可确实情绪浅了点。怎么办?

    一整天,程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进了庄园,就在琢磨这种感觉。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让自己难以释怀的程红与裴启国的事。以裴启国的角度,程希写出过《轻狂》,现在站在七零年代的少女程红的角度上思想,事情似乎变成了另一个模样。那种情绪……其实,程红一早知道这个男人不可能留在身边的吧?她却意无反顾地陷进去爱了,甚至最后发现怀孕,注定要成为一个被唾弃的角色,依旧孤注一掷。这是什么样的感情?虽然在日记里,她表达的都是甜蜜浪漫,可她难道真的不知道她选择的结果是残酷和无穷无尽的辛劳吗?她知道的。

    程希把艾凡的演绎听了一遍又一遍,这一刻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又拿出一张罗伯特当年的唱片,听了起来。更丰富,更庞大,更饱满。程希突然理解了艾凡这次成功的原因。

    “艾凡吗?”

    “希希?回来了?家里怎么样?”

    “还好。艾凡,祝贺你纽约之行的成功。我听了你的演出,很棒。在音乐的理解上,你总是比我前进一步,真让人嫉妒。”

    “可惜你没到场。我可真想看看希希嫉妒的表情呢。”

    “呵,不过,我不会认输的。下周是柯蒂斯首席长笛的评较。艾凡,我们依旧是对手。”

    “不胜荣幸。”艾凡微笑出声。

    “加油。”

    “你也是。”

    挂下电话,程希翻出自己的职业规划表,信心满满。拿起长笛,正打算重新进入庄园,继续练习时,突然听见电话铃响。

    “这里是程希,哪位?”

    “鲍伯。希希,好消息,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唱片大卖了?”程希刚刚燃起斗志,心情大好。

    “也是啦。不过,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你给那部电影做的配乐,入围金球奖了!”

    “什么?”程希没反应过来,这个名词怎么听着这么陌生呢?

    “金球奖!最佳原创音乐奖,最佳电影歌曲!一首是童声合唱《夏日》,一首就是那首配了词的《轻狂》!”

    程希愣了愣:“其实我个人更喜欢那首摇滚曲《胡说八道》。”

    “……喂,你的反应能不能正常点?!”沉默了好一会儿,鲍伯有气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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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较

    对于金球奖入围的事,程希并不在意。对于电影人来说,那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对于程希来说,得不得奖,无非就是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作曲工作的机会,或者是更更更多的作曲工作机会。这不是程希的追求,作曲不过是她的乐趣所在。本末倒置是程希不想看见的结果。所以,程希才这样的反应,希望给鲍伯一个提醒,让她明白自己的愿望。

    再说了,反正是程希只算幕后人员,不用表演,不用拍照,也没有新闻点,连红毯都不用走。如果到时拗不过鲍伯,非去不可的话,顶多小礼服一套就足够了。不用浪费心思在这上面,程希最在意的还是一周后的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长笛首席选择赛。

    对于赛前准备这种事,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习惯。高强度练习也不会造成程希的困扰。只不过,每次比赛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比如这次,侧重点恐怕就是合作。

    独奏的话,程希水准与艾凡差不多。合作的话……程希挠挠头,她与交响乐团的合作机会不多,顶多从前被罗伯特丢在学校各种小型的交响乐团合作过,不象艾凡,已经与十大交响乐团有过合作经验。但是,如果不论团体大小的话,程希的合作经验应该算是比艾凡多。毕竟她有另一个出身,就是五重奏少女组。五重奏也是合作演出的一种形式。程希算得上经验丰富。所以,总是说来,算是各有擅场吧。

    开始大量地听各大交响乐团的演出带,尤其是长笛的部分。听明白它们的变化与能量,然后试着假装自己是里面的长笛首席,开始参与到演出中去,然后再听结果,再比较,找到差距之后,再找办法弥补。如此反复。因为庄园里没有电,所以,这个过程全程都是在二楼琴房里完成的。虽然琴房已经设置了隔音墙,但隔音只不是减低音量,并不是屏蔽音波,珍妮依旧听得见。

    以前程希的练习大都是在庄园里进行,所以,珍妮还一度以为自家的小主人实在太过天才,不见怎么练习,就已经是柯蒂斯的高材生了。她没有经历过程希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的折磨。听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尚显乐趣,陶冶情操。从早上七点听到晚上十二点,一刻不停。而且,曲子还经常被程希的笛声扰得乱七八糟,要不就是来来回回那几个音地反复,听着简直象打摆子一样。这样糟糕的听音经历,一向自诩喜爱音乐的珍妮也大感受不了,连续两天做梦都有背景音乐的情况下,第三天直接塞了两个耳塞,换得片刻安宁。

    到了评较这天,程希第一次感觉有些惴惴。因为她感觉练习时间不够,仅仅一周的时间,能做什么?如果庄园里有电就好了。也许评教完,自己应该去问问太阳能蓄电池现在是否已经普及。如果能让庄园有电的话,事情就不会这么窘迫了。

    大冬天,里面穿着黑色小礼服,外面套着厚厚的羊绒大衣,背着长笛就出发了。刚到门口,就看见法国号少女正一脸紧张地低头赶路,根本没看见自己。

    “嗨!”程希过去拍了下法国号少女的肩,吓得法国号少女猛地向后一跳,见是程希才拍了拍胸口:“希希,你吓死我了。”

    “怎么了?”程希也被一惊一乍的法国号少女吓了一跳。

    法国号少女一撇嘴,拉着程希进门,一边小声道:“有点紧张。以前还不觉得,可一要和同校的法国号比赛,我感觉比在外面参加比赛还紧张。大家水平都很高啊。”

    “嗯。你还好,我的对手是艾凡!”程希一下就觉得同病相怜了。

    “哦~~”法国号少女抚额:“输给王子最少还有香艳的感觉。可我,可我的对手是那个黑屠夫!”

    程希刚才那点紧张被法国号少女这句花痴的发言全散光了,一下乐了起来:“哪有黑屠夫,别人就是胖点。”吹法国号的,程希还真没见过几个瘦的呢。以为人人都象艾凡,那么天生丽质?况且那黑屠夫可是天才中的天才,随便一出手就是乐团级的,而且已经与大型交响乐团合作过,很成功。法国号少女的紧张确实不为过,对手太强大了。

    在别人眼里,自己也应该如此紧张才对吧?用天才中的天才来评价艾凡也并不为过。不过,自己也不差就是了。程希一下笑了起来,天才么,世界上多得很。有庄园的长笛手么,恐怕只有自己一个。和艾凡一比,自己不但不差,还占尽优势呢。这么一想,程希瞬间自信满满起来。

    乐队的视频,程希交的是五重奏少女组获奖的那段。两首协奏曲,一首现代,一首古典,程希不怵。柯蒂斯就这么三两个长笛学员,只有艾凡是可以一观的对手,其余一两个就是新生,不在考虑。余下的,就看视频是否能过评委的眼了。

    “希希。”

    程希从回忆乐谱中抬起头来,就看见艾凡一身挺拔地站在自己面前,确实象少女漫画中的王子。

    “艾凡,真是好久没见。”大概有半年了,只是打电话,一直都没时间见一面。都忙。艾凡飞来飞去当空中飞人,程希也是,电影的事,国内的事,让她无法分心。见到老朋友,程希很开心,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一起坐吧。”

    “准备得怎么样?”艾凡依旧是冷脸直白,没有拒绝,坐下来就问。

    “非常不错。”程希笑得眯起了眼睛:“我想你也应该和我一样。”

    “嗯。我准备得很充分。”艾凡挑了下眉:“我很希望到时在学院交响乐团演出的时候,我在长笛首席,你在我身边。”

    程希笑起来:“面对你,输赢我都可以接受。如果输的话,我会好好地当我的副席的。赢的话,也与你有一样的希望。”

    艾凡看着程希,愣了一下,也笑起来:“是的,面对你,输赢都可以接受。我们都是全力以赴的人,我知道。”

    程希正觉得对话很热血很温暖,很想狠狠地赞美他一番。却不料,艾凡的笑容不改,突然加了一句:“不过,我觉得我的赢面比你大。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我比你有名。”

    ……!

    程希一下说不出话来。什么热血啊,什么理想啊,什么温暖的夕阳啊,这些少年漫画中的影像全都从脑海里消失了。现在的程希很想骂人。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就听见叫自己的名字。

    拿起武器,程希站起来,看了眼艾凡,一字一顿地道:“我会赢的,你看着吧!”

    当技术伯仲之间,名声又比对方小的时候,程希只好让自己变得耀眼一些。两首协奏曲,古典的不变,现代风格的曲目,程希放弃了原来妥当的选择,她选择了自创曲。一首军乐。长笛的嘹亮本来就适合表现军乐的激昂。这首再合适不过了。这首军乐是程希听林强讲战场故事之后有感而发,写出来的,还从来没有给人看过。只是在听交响乐听得崩溃的某些夜里,在庄园里用它发泄过,算是比较熟悉。程希本来没想过让它现在就现世。不过,艾凡既然这么说了,表现所长,就无需顾忌了。现在,就是她的机会。

    协奏曲,需要钢琴。程希走了一步,又回来:“艾凡,帮我钢琴伴奏吧。”

    不是有琴手吗?艾凡愣了一下,没有多问什么:“乐谱。”

    幸好乐谱都放在庄园里,不然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谱去?程希从背包里摸了一把,拿出军乐的乐谱:“多谢。”

    艾凡接过来一看,愣住。这还是一份没怎么整理的乐谱,上面还有错了涂掉的地方,看着有些乱。

    “你确实用这首?”艾凡读谱的速度自不必说,挑了挑眉,问道。

    “确定。你可以吗?”

    没理程希的这句废话,艾凡直接走上台,挥开了琴手,坐在了钢琴前。那稳健的风格,简直好象与程希合作过无数次一样,倒叫评委们吓了一跳。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手合作的。

    带着怒气,带着自信,甚至带着点傲慢,这首大开大阖的军乐曲被程希表现得前所未有的饱满丰富,气势十足。评委固然欣喜,但艾凡更是吃惊不已,微微张了嘴,没想到程希会表现到这一步。

    一个绚烂耀眼的亮色的演出,与一个中规中矩的完美演出,往往亮色演出更具冲击力。这其实应该是华丽派的艾凡的风格,但却被程希盗用了。她想赢。在公平原则下使用手段,合情合理。

    于是,程希赢了。艾凡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没有笑,也没有沮丧,只是淡然开口:“如你所愿,我会坐在你旁边。”

    到这一刻,程希突然没有刚才的斗志,欢喜也减轻了许多。她这才想起来,艾凡打算今年毕业,这是他能在学院交响乐团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次学院交响乐团长笛首席的机会。虽然唏嘘,但让程希不去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艾凡这种人,输也要输得光彩,怎么可能接受被施舍的胜利?想要艾凡失落少一点,就只有更强大更强大,才有可能。输在一个大师手里,算是一个美妙的回忆。输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艾凡恐怕一辈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非把自己杀了不可。

    对于胜利的欢喜,罗伯特比程希这个当事人更盛。甚至于,他在电话里就直接发号命令:“晚上到你家吃饭,叫珍妮多放些辣椒。”

    “叫上鲍伯吧。咱们吃中国火锅好了。有辣,有不辣。”大冬天的,也好久没吃火锅了。

    结果,晚上不只是罗伯特和鲍伯到来,还有每周末都来的查理和莎拉。一见到火锅,两人都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就坐在席中,程希又拿出好多食材,让珍妮忙了个团团转。

    “珍妮,要不要我再请个人给你帮忙?”程希见珍妮忙得头都来不及抬,说了一句。

    “不用。就是周末忙点,平时闲得很。你还经常不在家,我就是打扫打扫房子而已。再请人纯粹浪费。”

    于是,这个话题打住。只能说珍妮是个很为主人着想的佣人。程希摸摸鼻子,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好象很没水准啊。摇了摇头,退开。

    “希希!”莎拉见程希从厨房走出来,欢快地大叫:“金球奖,金球奖是真的吗?!”

    查理和莎拉和罗伯特、鲍伯也很熟。两人现在都把钱让查理给代理投资,赚了不少。查理算是两人的财神。别看两人是音乐界的,但钱谁不喜欢呢?所以,罗伯特、鲍伯和查理三个大男人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却很谈得来。查理谈音乐,罗伯特和鲍伯谈投资。很有乐趣。

    男人们对莎拉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鲍伯知道了程希的态度,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下。再看莎拉这激动样,也能摆出“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了。一点也不记得当初他打电话时的激动劲儿了。

    “金球奖?哦,是真的吧?这事你得问鲍伯。都是鲍伯告诉我的。”程希坐在桌前,开始漏牛肉。

    “哎呀,真的是金球奖啊!希希,你能见到好多大明星了,太幸福了。能带亲友吗?带我去看看吧?我好想见汤姆·克鲁斯啊!”

    程希愣了愣:“汤姆·克鲁斯啊,今年应该没他什么事吧?”印象中他离让他成为大明星的《壮志凌云》还有两年时间呢。现在,他不过算是个刚刚露头的小偶像而已:“而且,据说他很矮。”

    “真的?!希希见过他吗?!”

    程希显然没想到莎拉竟然是个追星族!被她折腾的一顿好好的火锅没好好吃不说,还被迫大肆了解了八零年代的美国演艺圈,大量程希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被莎拉以崇拜的口吻说出来,让程希产生一种“自己生活在异世界”的诡异感觉。

    但是,这样的经历,也让程希对金球奖的入围事件,多了一点点重视。因为在太多人的眼里,它是一件盛事。自己如果不去,万一被哪个无聊的记者说成是古典乐手不屑电影圈之类的,就没必要了。还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专辑销量。到此时,程希才有了那么一点点身为公共人物的责任感。虽然她现在的受众还不广。

    反正也就一晚上的事。而且,自己又不用走红毯。看看明星也是好的。

    程希这样想着,根本没想到有什么新闻会落在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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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成名

    成为长笛首席之后,程希的日子变得比之前更辛苦。因为练习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程希没有把麻烦留给别人的习惯,再加上这是一个全新的体验,要学的东西很多,所以在每天实练之前,她会在庄园里里准备超过之前三倍四倍的时间。到了金球奖那天,程希眼下的青色眼袋连粉都遮不住。

    因为在练习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问题,再加上知道第二天不需去学院,所以,就没顾忌时间,沉浸进去,练到很晚。终于搞定之后,才猛地发现时间已纱够了。

    本来就累得直想睡,程希更没心思为妆容之费神,反正自己也不主角。索性几下加重了下眼线,画出一个又酷又坏的摇滚女孩的妆。涂上黑指甲,穿上典雅风格的黑色小礼服,加了几个冲突感很强的重金属佩饰,一双靴子,猛一看倒是颇有风格。只是走出饭店大厅的时候把服务生吓了一跳。

    坐上一身西装革履的制片人的车:“抱歉,让你久等了。”程希自知迟到了三分钟,连忙道歉。按说,今天应该是鲍伯这个经纪人跟随的。不过,今天罗伯特有事,程希自然不能与自家教授争宠。所以约了交情比较好的制片人。因为不在费城,所以,程希一个未成年人,为了让制片人放心,进了饭店就很少出门。这两天倒也与制片人更加熟稔起来。

    制片人见程希这样,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没事。不过,你这样太抢镜了。明天所有的女主角都会恨你的。”

    程希打了呵欠:“咱们直接进场,哪会有什么镜头?再说,这也不是我故意的。实在太困了。团练搞得我已经两周没好好休息了,实在画不出甜美妆来。没办法。希望今天早点完,早点回来睡觉。”

    “团练?”制作人没反应过来。

    “唔,学院交响乐团要演出了。”程希闭着眼睛,算是养神,随意解释了一句。

    “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演出吗?”制片人出乎程希意料地来了兴趣,声音都提高了几度。

    “唔。”程希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

    “哦,太好了,我要去买票。”制片人说了一句,发现旁边的小姑娘完全没搭腔,不由有些尴尬,转头一看,立刻释怀笑了出来——这位才这么三句话就已经睡着了。歪着头,一下一下地撞在车窗上,却完全无知无觉,睡得很香的样子。谁能想到,一个去参加金球奖颁奖典礼的人,会在半路上睡着呢?看到这么一幕,制片人也跟着轻松起来,吹起了口哨。

    到了场地,远远地看见已经有大批影迷和记者已经站在那里,热情汹涌。程希被制片人叫醒,跟在他身后,努力瞪大了眼睛,亦步亦趋。只是制片人可以看出来,程希的目光是失焦的,显然还没从困劲里苏醒过来。就停了下来,护在她身边,半扶着她从侧门进了场。

    进场之后,找到位置,直接坐下来就开始打呵欠。大牌明星还没进场,零星的几群都是幕后。制片人四处与人打招呼,应酬。灯光有些昏暗,程希在坐下的瞬间就睡着了。幸好,她这妆,看着也不好亲近,再加上完全是个新面孔,没人打扰她。一直到开场,她还没醒。

    所有的电影奖项都是一样,那些重要的奖项都是最后才颁布。象程希被提名的这两项,只是比技术奖项要好上那么一点,所以差不过只是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颁奖的时刻。

    制片人很警觉,提前就把程希摇醒了,免得灯光打到她这边时,抓到她熟睡的镜头。程希虽然被迫清醒过来,可整个人却无法精神起来。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转脸就看见导演和男女主演都用颇为新奇的目光看着她。

    “怎么?我有……什么问题吗?”程希被他们的目光看得有点发毛。

    “程,你十三岁?”导演先开口。

    程希一挑眉:“怎么?”

    “唔,没什么。很淡定,很好。”导演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这哪里是淡定,整个一个把金球奖当作开学典礼呢。是年轻到不理解名利吧。

    程希对着看向她的人都微笑了一下,又转回头去发呆。她倒不是故意装酷,实在是不熟。除了导演和制片人见得最多,其余的人根本连话都没说过呢。再加上刚睡醒,满脑子浆糊,想搭讪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索性用沉默来藏拙。

    宣布得奖之前,先是提名歌曲的演出。程希写的童声合唱也在其中。上台的正是中学男童合唱队。听见熟悉的乐音,程希变得精神了一些,跟着哼唱起来。

    “看到你今天的打扮,我想大部分人都无法相信,这样圣洁的声音是你写的。”导演突然转头说了一句。

    听了这样的评价,程希也笑了:“所以我说,我更喜欢《胡说八道》那首。”

    “这算是另类的消极反抗吗?”制片人也开起了玩笑。

    “这么成功吗?你都看出来了?”程希用夸张的表情继续着这个玩笑。

    随着急鼓声,灯光打在了程希头上。对这种灯光程希不怵,独奏还有五重奏的时候,灯光可不比这差。但她还是收了玩笑的表情,冷下来,这样的妆,如果还搞笑的话,就真的是没形象了。不过,她没有其余入围者那么强烈的得失心,所以,虽然冷了脸,却并不紧张。看上去一派自然。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她过于敏感,她觉得那灯光在自己头上呆的时间要比在别人头上呆的时间长了那么一点。

    整个金球奖对于程希来说,被光束照了两次,就结束了。因为她没获奖,所以,她连站起来都不必了。虽然她不在乎,可显然,旁边的制片人和导演都微有失落。也不开玩笑了,甚至连笑脸都僵了。

    此片本来就不是票房大卖的商业片类型,本来还指望因为获奖增加点票房呢,谁料到入围两项,一无所获。特别是制片人,他对程希本来还是很抱希望的。所以,没得奖之后,失落感比别人更深一些。程希甚至听到他叹气了。

    这可不是程希的责任。所以程希没有放在心上。别说自己一个华夏人,就是自己的未成年人的身份,组委会也得考虑一下,给自己奖项合不合适。如果自己是演员,年龄反而可能是优势。做为作曲家,一个在校生,在他们眼里,入围恐怕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妥协了吧?

    八四年的金球奖,无论是得奖片,还是最佳男女主角,程希一个也不认识,大感无趣。更何况他们的装束都很有时代风格。男士还好些,虽然不是帅哥,但打扮总算中规中矩。女明星们就可怕了,一个个夸张的头发,浓眉红唇,看得程希全无了审美之心。最郁闷的是,还要一坐三四个小时,制片人不走,自己可不想大晚上出门去找事。

    总之,这一年的金球奖给程希留下了一个很糟糕的印象。第二天不顾制片人的挽留,立刻搭机回费城。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因为一早就在飞机上,所以,程希错过了早报,错过了那篇关于女明星最有范的评选的报道,还有她冷着脸的大幅照片。幸好,她上飞机的时候,素颜穿着羽绒服,包着围巾,就是一个稚嫩的小姑娘的样子,谁也无法把这样一张可爱的脸跟报纸上那张酷劲十足的照片联系在一起来。

    直到她回到家,接到法国号少女和艾凡、鲍伯……和所有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竟然无意中一夜成名!红了!之前因为出专辑宣传的时间,在长笛的圈子里有一些名气,但远远不及金球奖的效率强大。她的资料被迅速地挖了出来。国内的情况他们不可能知道,但在美国的经历却象是有人与她一起生活过来似的。满满当当,还有细节。用辞夸张,什么“东方的天才少女”这样的词,看着珍妮买回来的报纸,程希觉得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这是她意料之外的生活。

    这还没什么,次日,程希背着长笛去学的时候,竟然发现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记者堵在路上拍照,被她好容易逃掉之后,又发现被跟踪。所幸,她的速度惊人,神识也比一般人强大,摆脱跟踪很容易。但是,这样的事的出现,还是让程希郁闷不已。

    到这里,还只是小菜。

    进团,就听到有人笑:“程!给我签名!签名!”、“看我也涂了黑指甲,漂亮不漂亮?”“天才少女来了~”

    拿她起哄。艾凡在一旁微笑,也不帮她。似乎看她尴尬很有趣。

    “喂,你们,够了哦!”她红着脸反驳。

    没人理她,笑得更大声了。一堆男生在那边喊:“天才少女,天才少女!”

    这话在柯蒂斯听起来跟骂人一样,程希又好笑又怒,站起来,叉腰转身对着起哄的同学,大吼:“你们才是天才少女,你们全家都是天才少女!谁再说这个,我跟谁急!”

    一下,全团都笑了。

    指挥老师进来,看见程希牛仔裤羽绒服站在中央,也微微一笑:“我还是喜欢你那天的打扮。”

    “教授……”程希无奈了。教授你一把年纪了,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幼稚/

    “好了,开始吧。我希望你的演奏象你的打扮一样,有自己的风格,足够出色。”指挥教授笑容一敛,扬手,众人齐静。开始了。

    意料之外的成名。程希知道,这事如果她不做回应,用不了两天热潮就会过去。毕竟,她不是明星,不会经常在电视上露脸刺激观众的神经。做为一个纯观众,程希知道,观众的热情有多热烈就有多无情。抛弃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所以,她打算忍耐两天。过了就可以恢复常态生活了。

    可是鲍伯突然给她打电话:“要不要趁现在,出张专辑?”

    趁热打铁?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象普通人一样逃避,自己是一个站在娱乐圈边缘的人。需要成名,需要眼球。

    程希顿了顿,迅速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事业规划,才道:“什么样的专辑?”

    “其实,内容无所谓。听众对你冷酷的样子更感兴趣。”这话听着真伤人。不过,程希知道这是事实。

    想了想,程希点头:“既然如此,我就多拍几张照片吧。曲目我来挑。”有着摇滚内心的古典美少女?或者是有着古典内心的摇滚美少女?程希想到这样的词,不由在心里吐了一下:“演出完吧。下周开始。”

    “好。”鲍伯答应得很干脆。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很明白自己定位的乐手,真是让人合作愉快呢:“不过,照片最好先出来,你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

    程希眉头一皱:“练习完都有空。下午三点之后。”

    “好的,到时我来接你。”

    下周,程希加入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之后的第一场演出之前,照片出来了,登在了某……时尚杂志上!这件事把程希完全囧了。时尚杂志!太让人崩溃了。难道让看时尚杂志的人去买自己的长笛专辑吗?鲍伯不是疯了吧?

    不过,幸好,照片拍得很不错。程希提了不少建议。无论是衣服还是化妆,程希有着离开这个时代太远的距离的认知,无法接受鲍伯找来的化妆师和造型师,最后还是自己搞定。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个酷少女太难搞,所以,摄影师为了这份不低的薪水,显得特别和蔼,程希的每个建议都认真听取,并执行。最后照片的结果就成了程希想看到的样子。

    悬崖,赤脚少女,黑色长发,银白长笛,宽松皱褶柔软的黑色长裙,狂风让一切凌乱,背景是乌云密布的天空。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着破旧皮靴破旧牛仔帽的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睛看着镜头。整个画面被处理成油画风格。

    这张歌特风的图片是专辑的封面。程希很想知道,买了这张专辑回家,发现是非常古典的长笛曲专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砸了音响。

    莫扎特,巴赫,这些流传了几百年的名字被配以这样的封面,程希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专辑的最后一曲放了一支自己做的幽灵曲,忽远忽近的,飘忽的音效,还有低沉到嘶哑的衬底音,专门用来吓人很不错。长笛表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其实此曲曲式做得非常严谨,编曲也非常有新意,完全可以用来交作曲系的协奏曲作业了。程希不觉得它会让自己难堪,只觉得好玩。

    如果有人能坚持听到最后一首的话,程希想着,忍不住在心里笑出声。他们还没从莫扎特的美梦中醒来,就会被吓得从凳子上跌下去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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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哗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历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叹了口气:“我没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历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情况下,接受了你的音乐,那才是更伟大的胜利呢。加油吧,希希。我个人觉得你穿着那样虽然不象你,但还真的挺……酷的!”

    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程希在学院乐团的表现。演出也非常成功。本来以前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每次的演出票也都供不应求,这次,更甚,第一天开票,在两个小时之内就销售一空。据说,很多人对程希这个突然在媒体面前曝发出来的东方长笛手感兴趣,很好奇如此另类的她在严谨的古典乐团里的表现。

    结果自然大出所料。程希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她还是乐团的首席长笛。这让很多慕名而来的听众与记者大为吃惊。吃惊之余,又觉得这样的组合实在很奇妙。

    也许是这种话题性,还有与前卫外表完全相悖的古典内在的矛盾性,报章杂志对程希的报道,无论是诋毁的还是立场中立的,都算是给程希的新专辑做了宣传,这张歌特风封面的古典长笛专辑卖得意外地好。挤进了非人声类音乐的前五名。

    于是,经纪公司对这个问题少女也有了别的想法。希望能迅速地压榨出她最大的能量,给她安排了大量曝光的机会。但程希并没有答应经纪公司的这种做法。当初,她的经纪合约签订得非常宽松。因为她不缺钱,那时的她也不那么渴望名声,所以,这样的经纪约并不能真的约束她什么。她不愿意,经纪公司也毫无办法。鲍伯做为她的经纪人,很了解她在某方面的执拗,打了感情牌无用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程希确实需要名气,需要眼球,但不需要为此变成真正的艺人,她要做的,是音乐家,是大师。过高的曝光量会让她变得廉价。这是她不想看到的事。

    所幸,一段时间之后,经纪公司就发现,程希这种不上任何访谈类节目,只出唱片,作曲,过一段时间就拍几组古怪的照片吸引话题的做法,让她的受众变得更忠诚。她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与众不同的穿着习惯,还有有钱高学历来自东方这些背景,都让她具有了强大的神秘吸引力。这种神秘感也使她成了听众心目中一个有质感的乐手,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流行明星。

    年中,程希安静地在自家公寓里过完了十四岁生日。而此时,艾凡已经从柯蒂斯毕业,学院乐团又招进一名长笛手。看起来一切照常。程希也渐渐适应这样经常性地演出,闲暇时拍照,作曲,录专辑的生活了。对她来说,虽然生活与从前那样肆意的态度有所有同,但一样按步就班,工作是她生活的大部分,笛艺也在各类演出中表现出稳中有升的状态,程希很满意。

    只有做为程希男友的郑航对于小女友突然在异国声名鹊起,大感不适。最少,他没有机会和小女友在街上时不时小甜蜜了。毕竟她还未成年。以前没人认识还好,现在随时担心某个角落里会架着部相机,真要亲密照上了报,结果可想而知。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名声,他肯定是跑不掉的。对于他这样一个注定的未来大亨,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污名的。于是,他只能在查理的嘲笑声中,一来费城要不就是工作,要不就是窝在两人的公寓里,着实郁闷。

    最让郑航介意的是,程希在她的世界里发展得太快太顺,而且,她还表现得太冷静。当程希的名字变成美国各类报刊杂志娱乐版时尚版的常见词组,当她的影像摆在音像店里被人追捧,当她走到哪里都有记者的时候,郑航本来认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的心开始忍不住紧张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中学生,甚至还在被程希照顾饮食。现在,她十四岁,却已经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下来。这样普通的自己在未来真的能和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程希永远在一起吗?在享受着与程希在一起的甜蜜与舒适的同时,郑航时时感觉害怕。

    这种不安全感,让郑航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前无论是在美国做投资还是回国内做实业,郑航总是忍不住怀着几分玩乐的精神在做。从前,他觉得,他努力赚钱固然是想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人,但乐趣,却是他最大的动力。所以,投资什么的,也常有在可控的范围内,纵容自己的主观情绪来选择。就算失败,他知道自己也承受得起。可是到了今年,见到了程希的成长,他突然醒悟,他既然选择了从商,而且渴望成功,就必然要让自己纯粹起来。

    这种玩乐的态度,随时可能被淘汰。这几年的发展看似很顺利,一部分是因为查理确实是一个非常专业非常有进取心的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当初在日本抄底的资本太雄厚,让他忘了有翻船的可能性。一旦自己继续以这种心态继续下去,没有了与查理同样前进的步伐,郑航知道,他必然会被丢下。这不是朋友的问题,是做为一个商人必然的选择。

    于是,他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为一个一切以利益为先的,真正冷酷的商人。因为他发现,只有真正的商人,才能更快更稳定地发展。就算是把金融当做游戏,也要用认真的态度来玩,才能玩得彻底。才能让他以后有机会可以匹配地站在程希的身边,而不会造成她的困扰。

    而解信诚,在国内虽然也收到了程希给他寄去的她的专辑,但他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程希的名气到底有多大。在他的意识里,恐怕会认为,学音乐的都得出几张专辑才算能对自己交差才是。所以,他对程希的态度依旧是把她当做是还未毕业的小孩子,时不时地提醒她要好好学习。程希就爱他这种宠溺又唠叨的态度,自然乐意当应声虫让他开心。所以,他对郑航突然刻苦起来的原因颇有些不解。不过他也乐见其成。在解信诚的观念里,踏入成人社会,可以抱有梦想,却不应孩子气。尤其是男人。

    解信诚做的唯一一件与程希相关的事,恐怕就是他成了一个彻底的长笛发烧友。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晚上的音乐就是程希的音乐。他的最爱,与程希一样,是斯美塔纳的《我的祖国》。

    很多人都知道,解信诚此人,不爱钱不爱女人,似乎练了金钟罩,浑身全无破绽,就这点喜好。赞美的时候说他音乐素养高,讥讽的时候说他留学两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崇洋媚外。体制内的人,对这点风波自然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对此根本不与应对,一笑了之。

    圣诞节前,艾凡来电话,告诉程希,他考进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程希惊讶之余,大感嫉妒。不过,这次的嫉妒是堂堂正正地,还抱怨给艾凡听。难得地,艾凡听着笑了起来。因为他也知道,程希当初既无交响乐团产生向往的原因正是因为在华夏听到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出。她对小泽征尔,对波士顿交响乐团有特殊的感情一点都不让艾凡惊讶。

    程希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她知道,艾凡此举就已经成功让他挤身顶尖乐手的行列!这世界有多少人学长笛,又有几个能成为世界十大交响乐团的长笛手呢?做为一名乐手,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吗?这是她的梦想!这让程希想到后世一句恶搞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程希现在就有这种微妙的心情。自己的路被艾凡提前走完了!无话可说,只能咬着牙,在庄园里写满了嫉妒的音符,足够她凑成下一张专辑的曲目了。

    这一年的好消息也有,其一就是林强出了院。坚持了程希的食疗加医疗的做法,恢复得比一般人要快得多。虽然碎弹片的威胁还在,但已经得到了复学通知,以他二十八岁高龄开始了他军校的大二生涯。而且,他还被授了军功,提了军衔。王敬堂那句“以后前途无量”的话,已然成了标签,贴在了林强的脑门上。

    而向虎同学也打了越洋电话来报喜。他考上了上京大学,成了解信诚的学弟。受向广星的影响,他的专业是法学。程希很好奇,向虎这样愣头愣脑的个性学法律到最后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八六年的春天,程希回国只呆了一周,就被罗伯特招回了费城。

    罗伯特出了他人生的第二十三张专辑,算是非常玩乐化的一张非古典类专辑。曲目都是由程希所作,充满了激烈的冲突感,嫉妒或者是恨,长笛的余韵黑暗得象伶女绝望的嘶喊。让程希没想到的是,已经改变风格很久的罗伯特,竟然能把这种悲观负面的情绪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大师就是大师!明明是自己做出来的曲目,自己的演绎却远不如他。程希再次对自己这位脾气时好时坏的师父表达出佩服不已的表情,对此,罗伯特连笑容都没给一个,一付“这是理所应当的”的模样。

    既然玩,就玩到底吧。罗伯特对程希古怪又时时被时尚界拿出来讨论的审美感觉好奇,连专辑封面也让程希操刀。最近正在迷恋电影《教父》的程希见罗伯特如此有玩心,也就毫无顾忌,直接把罗伯特打造成一个黑帮教父的形象,隐晦压抑的杀气,睥睽天下的眼神,昏黄的灯光,沉重的沙发,严谨装束都是典型的七零年代风格,再加上非常大胆地对比型配色,照片的做旧效果,罗伯特梳着大背头,胖墩墩的身形把教父这个形象演绎得入木三分。罗伯特自己也很满意,把这张照片放大,放在了自己的客厅里。

    程希没有想到,罗伯特的这张出于玩乐,出于师徒情谊的专辑却意外地把她推向了一个与长笛手越来越远的位置上。有人认同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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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毕业
    “什么?”程希皱着眉,把话筒夹在脖间,一边在乐谱上划划写写,一边回道:“鲍伯,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化妆师,也不是造型师,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任何有关这样的工作,你直接给我拒绝掉就是了,不用再来告诉我。”

    鲍伯在电话那边嘿嘿一笑:“希希,别人我都可以拒绝,这个人我可不敢。我想,你也不敢。”

    “不敢?谁啊?”程希停下笔,好奇起来。

    自从两年前程希为罗伯特制作了专辑之后,未曾想为大师罗伯特走出了另一条路线,诡异的长笛风格,黑暗偏偏又很有质感的封面,莫名就吸引了另外一群年轻的听众,成为他忠诚的拥趸。这是连罗伯特自己也是万万没想到的。

    于是,当年,罗伯特成为大师之后,又重新再红了一次。甚至还为其中一首最具冲击力的长笛曲拍了支MV!这可以说是长笛界的开创者。而拍MV的导演也很好地模仿了程希的风格,在电视台播出之后,此长笛专辑,大卖大卖大大卖,甚至超过了许多流行乐专辑。包装力量的强大,由此显现,让古典音乐界之为震动。

    从此,程希就开始被人求上门来化妆造型。没完没了。程希无奈,只好拉出鲍伯,由他这个经纪人出面一率拒绝。好在,她真正的身份是长笛手,再加上一向以来的形象就不是和蔼可亲的,所以,被拒绝倒在其他人的意料之中。一来二去,这样要求的人渐渐也少了下来。

    今年程希已经十六岁,她决定要考柯蒂斯最难考的演奏家文凭,并毕业。所以,她把现在的课程和练习排得很满,每天除了睡觉,连吃饭的时间都极力压缩。电影配乐都没做了,更别说什么化妆造型。突然早上接到鲍伯的电话,说出这样的要求,程希才颇感奇怪,他可是知道自己的计划,也极力支持的,现在怎么会?

    “到底是谁?别浪费时间了,直说吧。”程希见鲍伯还在沉默,卖关子,呵呵笑了起来:“你再不说,我可要去练习了。你也知道的,我练习的时候都是不接电话的。”

    “好啦好啦。反正说了你肯定会吓一跳。”鲍伯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是斯泰莎·玛汀大师!”

    “玛汀大师?!”程希惊得一口水差点喷出去:“她、她老人家怎么突然想到要让我帮她出专辑了?真要有意动,一年前就应该说啊。怎么是现在?”别说,玛汀大师一开口,程希还真不敢拒绝。不但不敢拒绝,还要上竿子给她弄好,弄美,弄到大卖。不然,不只玛汀会对自己有意见,连罗伯特都会让自己不好过。

    “这个,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鲍伯打着哈哈。但这口气明显就是“他很清楚,他就
毕业
    “什么?”程希皱着眉,把话筒夹在脖间,一边在乐谱上划划写写,一边回道:“鲍伯,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化妆师,也不是造型师,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任何有关这样的工作,你直接给我拒绝掉就是了,不用再来告诉我。”

    鲍伯在电话那边嘿嘿一笑:“希希,别人我都可以拒绝,这个人我可不敢。我想,你也不敢。”

    “不敢?谁啊?”程希停下笔,好奇起来。

    自从两年前程希为罗伯特制作了专辑之后,未曾想为大师罗伯特走出了另一条路线,诡异的长笛风格,黑暗偏偏又很有质感的封面,莫名就吸引了另外一群年轻的听众,成为他忠诚的拥趸。这是连罗伯特自己也是万万没想到的。

    于是,当年,罗伯特成为大师之后,又重新再红了一次。甚至还为其中一首最具冲击力的长笛曲拍了支MV!这可以说是长笛界的开创者。而拍MV的导演也很好地模仿了程希的风格,在电视台播出之后,此长笛专辑,大卖大卖大大卖,甚至超过了许多流行乐专辑。包装力量的强大,由此显现,让古典音乐界之为震动。

    从此,程希就开始被人求上门来化妆造型。没完没了。程希无奈,只好拉出鲍伯,由他这个经纪人出面一率拒绝。好在,她真正的身份是长笛手,再加上一向以来的形象就不是和蔼可亲的,所以,被拒绝倒在其他人的意料之中。一来二去,这样要求的人渐渐也少了下来。

    今年程希已经十六岁,她决定要考柯蒂斯最难考的演奏家文凭,并毕业。所以,她把现在的课程和练习排得很满,每天除了睡觉,连吃饭的时间都极力压缩。电影配乐都没做了,更别说什么化妆造型。突然早上接到鲍伯的电话,说出这样的要求,程希才颇感奇怪,他可是知道自己的计划,也极力支持的,现在怎么会?

    “到底是谁?别浪费时间了,直说吧。”程希见鲍伯还在沉默,卖关子,呵呵笑了起来:“你再不说,我可要去练习了。你也知道的,我练习的时候都是不接电话的。”

    “好啦好啦。反正说了你肯定会吓一跳。”鲍伯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是斯泰莎·玛汀大师!”

    “玛汀大师?!”程希惊得一口水差点喷出去:“她、她老人家怎么突然想到要让我帮她出专辑了?真要有意动,一年前就应该说啊。怎么是现在?”别说,玛汀大师一开口,程希还真不敢拒绝。不但不敢拒绝,还要上竿子给她弄好,弄美,弄到大卖。不然,不只玛汀会对自己有意见,连罗伯特都会让自己不好过。

    “这个,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鲍伯打着哈哈。但这口气明显就是“他很清楚,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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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还要继续

    曹叔是个热情开朗的人,一见到程希就一个劲儿地夸“漂亮”“洋气”。来来回回就这两词,听得程希直想笑。

    曹叔笑呵呵地拎着程希从庄园里拿出来的一堆食材,带着程希上了车,往市委大院开去。路上曹叔只是说着些解信诚无关紧要的小事,并没有多嘴问程希什么,这让程希稍稍有些吃惊。没想到表面看来大大咧咧的一个人,性子竟还挺扎实稳重。不过,转念想想,能被解信诚看中,信任,放在家里当厨子的,想来也是得有些不同才是。

    晚餐,由程希准备大部分菜,只留了一道最想吃的水煮鱼交给了曹叔。程希当主厨,曹叔当助手,一边摘菜一边不知道在哼唱什么小曲。

    “咦,曹叔,你唱的是什么歌?”对音乐很敏感的程希本能地手上的刀顿了一下,转头问道。

    “什么歌啊?我这种老头子哪会你们年轻人的歌?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曹叔显然没料到被一个年轻小姑娘问起这个问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调子真熟悉,很别致的转音。曹叔,你家乡在哪儿啊?这是什么小调?”程希一边切切切,一边不忘搜集资料。

    解信诚下班回来就看到这样的场景,餐厅的桌上摆了色香味俱全的一桌菜,可是屋里的两人根本没人在乎这一桌菜,而是一个弹一个唱,气氛象开晚会。曹叔粗犷的嗓音在客厅里回旋,家乡小调被他唱得韵味十足。不知是思乡之情,还是音乐本身,让他忘了一直以来的克制,甚至解信诚回来开门的声音他都没有听见。

    “这么开心?”解信诚一边脱外套一边笑道。

    “舅舅,曹叔的家乡小调真好听。曹叔的嗓子也好,沧桑落拓,特别有感觉。”程希拿着自己记下来的乐谱过来向解信诚显示她这半天来的收获:“现在才发现,我以前听民乐听得太少了。”

    曹叔听见程希这样的称赞,有些不好意思,过来接了解信诚的外套和公文包:“是程小姐的琴弹得好,我一说她就能弹出来,特别灵。对了,书记回来了,可以吃饭了。程小姐做了一桌子菜,说是都是书记爱吃的。”

    “行啊,我先去洗一下,你们先摆碗筷吧。我早就想尝尝希希的手艺了。怀念啊。”解信诚一边往浴室走,一边笑着摸了下程希的头:“想要听民乐的话,明天我让人给你找来。别这么着急。”

    真等上桌时,只有舅甥两人。曹叔已经非常自觉地离开市委大院,回家去了。不过,他走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以前回趟家并不那么有时间,解信诚需要人的时间太多了,曹叔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市委大院这栋两层小别墅里,能在意料之外的时间回趟家,曹叔还是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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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番外:认亲
    “请喝茶。”程希把杯子放在裴启国面前,然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裴启国盯着程希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

    程希没有回答。

    “看来,你对我有很大的意见。”

    程希抿抿嘴:“意见谈不上。只是感觉很复杂,以至于无话可说。”顿了一下,程希放下手中的茶杯:“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没认亲的意愿。不知道你找我出来是为了……?”

    裴启国一直笑着,听了这句话,更是笑得露出了牙齿。不得不说,这个男人严肃的时候还有长辈的气派,严谨、稳重。可大笑起来就莫名地多了几分孩子气。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男人,确实有莫大的吸引力。程希眨了眨眼睛,别开头去,再次沉默。其实,说到底,她是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场面。很古怪。

    “我找你出来,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裴启国说着,喝了口茶,笑眯眯地:“如果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

    程希微微皱眉:“我相信你有好奇心,但不相信会浪费时间跨跃两省的距离来满足你的好奇心。你,应该已经过了这个年纪了。”看着挺正常一人,怎么交流起来这么费劲儿呢?程希有点郁闷。

    “你说的对。”裴启国依旧微笑着,一派悠闲。程希猜测是他多年体制内的生活造就了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习惯,他们这些人不需要个性,只需要手段,所以他才会把微笑当做日常表情吧。

    裴启国依旧慢吞吞地说着,好象领导说话都是这个速度,急也急不来,程希索性也学着他,背靠在椅背上,让自己的姿势更舒服一点,眼神微微放空。有点后悔答应和他见面了呢。难得回国一趟,竟然要面对这样不愉快的事,真是……个不怎么美妙的经历。

    “我有一儿一女,对于孩子,并不象有些人那么渴望。父爱什么的,没有相处过,我也很难刻意表达得出来。”

    “所以?”程希看了眼裴启国,不明白他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不想认亲,何必在这里罗嗦?如果想认亲,又说得这么冷漠,是为了什么?程希完全搞不懂这个男人。

    “所以,你说不打算认亲的时候,我还真是松了口气。”裴启国抬起眼来,笑了笑:“不过,只是松了口气罢了。你现在的身份,你的长相,你应该明白,只要你回国,甚至你不回国,以你和我儿子女儿的交情,以后肯定会经常碰面的。就算我们不认,也终究还是会被迫相认的。”

    程希努努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如果她不是郑航的女友,如果她不是解信诚的外甥女,不认就不认了。可现在,上京的官二代圈子就这么大,她能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想不被发现都难。现在还是因为她回国的机会少,才拖延到如今。不过,裴启国能发现,程希很怀疑,佟姨那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八成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叹了口气:“我对于妨碍你的家庭毫无兴趣。我有我的事业与人生。你也应该知道,没有你们,我生活得更好。”

    “确实如此。所以,我才找你出来。”裴启国闻言才稍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盯着程希:“所以,我才想告诉你那段往事。我不想因为你对我心存怨气,而让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反正,必然是要认亲了,请让我以父亲的身份,说出你的来历。我对于你的母亲没有丝毫感情,对于替她背一个负心人的黑锅,毫无兴趣。”

    程希微微皱眉,心里不太舒服。虽然她对程红也毫无感情可言。可裴启国微现厌恶的态度还是让她觉得有些受伤。

    裴启国没理会程希的心情,自顾自说了起来。

    “你的母亲,我在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之后去调查,才知道她的名字。我不知道你对她记得多少。其实,我对她的记忆也很模糊。在很大的程度上,她算是我的一个恶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强迫自己忘掉她这个人的存在。实在是因为我遇见她的时候还年轻,虽然那时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但那时的我才二十多一点,无论事业还是生活,一直很顺遂。那是人生第一次挫折,心中一片惶然,很不成熟。再加上那时的我受了伤,又累又饿,无力反抗她。”

    反……抗?!本来生出些怒气的程希听了这话,不由一愣,怎么也没想到裴启国对程红的用词是这样的!半天反应不过来。

    “当时,我受了伤,后面又有人追,所以,只敢在那些偏僻的山林里奔逃。没吃没喝没休息,伤势越来越严重,后来,我就昏迷在柳树村外的那座山上。醒来之后,我发现我被你母亲救了。”

    “本来,救命之恩我是应该感激的。但现在想起来,我却怎么也无法对你母亲生出感激之情。”裴启国说着,停顿下来,显然在平息他难得的怒气。这个影像非常难得,因为谁都知道裴启国为人深沉,很难有情绪外露的时刻。

    过了好一会儿,裴启国才恢复气息,只是微笑已不在,面无表情地继续:“你也见过我太太,自然知道我的审美如何。象你母亲那样的女性,说句让你不爱听的话,我根本不可能看上眼的。但显然,你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她自觉很美,不知在我醒来之前她自己做了什么梦,反正,我自意识一清醒,她就开始莫名其妙地以我的未来妻子自居,而且一直认为我很爱她。这简直是发臆症也不过如此了。”

    “可是,我的话,她完全听不进。说多了,她就冲我发火,甚至动手,直接让我的伤势加重。当然,所谓说多了,也就那么一次。我当时身体很糟糕,说话很困难,只有那么一次,我听了两天她的自言自语,再也无法忍受,坚持说我与她毫无关系,结果就……就被她……就有了你。”

    程希完全没办法掩饰自己的惊讶。难道程红一直是个疯子?!竟然是霸王硬上弓的女霸王版!?

    “怎,怎么可能?!”程希结结巴巴地说出反驳的语句:“她,她还是个处……那个少女!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那个年代,哦不,就算这个年代,让一个处女做出强上的事,也是一种为难。更何况是那种封闭的年代?她的脑子里根本不应该有这根弦!

    “谁告诉你说她是处/女的?!”裴启国说出这个屏蔽词来一派自然:“她不但不是处/女,而且还很……”说到这里,可能终于意识到自己面前的是自己的血缘女儿,连忙停了下来。反正程希肯定明白其中的意思。

    “两天后,我趁她出工的时候,偷了她的粮票和钱,逃走了。怕她追,还特地拐了个方向。后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回归了我的正常生活。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不存在你想像的什么抛弃不抛弃的问题。说实话,我确实很惊讶,你会是她的女儿。”说到最后,裴启国已经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口气又象初见时那么领导范了。

    有那么几秒,程希的脑袋一片空白。被这个过份出乎常规的故事给SHOCK到了。到底是眼前的裴启国在撒谎,还是日记在撒谎?!程希无法把死人拉出来问。

    如果真如裴启国所言,那么,裴启国就从负心汉变成了受害者。而自己就是他受害的证据。故事也变成了另一个模样:程红少女,插队之后,孤身在外,年幼无知,在感情上被人所骗,**失心。也许这样的遭遇让程红少女联想到自己卑微的出身,多年来在她眼里算是寄人篱下的生活,种种偏激的想法产生,于是,程红少女平时一派正常,一遇到感情问题,就开始出现不正常的走向。

    这时,她偶遇年轻英俊,一看就出身不凡的伤病人裴启国。裴启国完全符合了她一直梦想的对象。于是,她的心理疾病发作了,把臆想当现实,发生了裴启国之前所说的事件。裴启国逃走后,程红发现自己怀孕,孩子的出现,让她失落的感情突然有了去处,她正常起来,坚强起来。所以,在小程希的心里,程红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而且很坚贞。以上,就是故事的全部。

    程希理清这样的脉络之后,虽然无法确认谁的是真话,但也知道,那段往事并不是让人愉快的。毕竟,佟姨的存在,从另一个侧面也确实证实了裴启国看上程红的可能性小到可怜。说恋爱什么的,就算存在,恐怕也是为了生存,为了养伤,为了被照顾而编的谎言。总之,没有什么日记里说的那些两情相悦的屁事。程希这具身体的存在,完完全全是不被期待的。

    “唔,明白了。我不怨恨你。”程希点了点头:“也希望你在今后也不要做任何让我怨恨你的事。”

    “比如?”裴启国对于这样的,不需要挖掘内心的谈话很适应,带出了一丝笑容。

    “不许干涉我的任何事,不许安排我的任何行程。就算你要对家人讲清楚,也请你说明白,我没有任何要与你认亲的意愿,希望一切能保持原状。我不想打扰到你和佟家的生活,也请你不要打扰我。当然,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非要想不开打扰我的话,我也绝不会理会你的打扰就是了。如果打扰到让我觉得被冒犯,我也不介意用别的手段反击。”

    “这么冷漠?”裴启国听了这话心中微恼,却也知道眼前的女孩子已经发展到自己无法影响她的地步了。她的背景与自己相当,她的钱财更是难数,再加上她的国际名声,自己都不得不顾忌几分。做像样做到这个份上,裴启国觉得很憋屈。

    “不过是和你一样,裴先生。我母亲是你的恶梦。同样,在我知道你的存在的那一刻起,我也觉得那是我的恶梦。不然,我不会这么努力的。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是要感谢你的。你赋于了我前进的动力。”

    程希的话毫不客气。就算故事真如裴启国所说,她也不喜欢裴启国对她的态度,那种故作的高高在上,再讨厌不过了。在华夏,还谈什么贵族?笑话!封建君主早就打倒,往上数个三代,哪个大官背后不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祖先?搞什么优越感?

    什么“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看到当时他的那张装模作样的笑脸,程希就打定主意不与之亲近。摆什么长辈谱?从伦理上来说,他不过是解信诚的同辈。这种屈尊降贵的姿态摆给谁看?如果他是在官场,这样对解信诚说话还有情可原,毕竟他的职位比解信诚高。但那也不是一个系统的。隔系统摆谱,那不是有病吗?

    程希不喜欢他,一点也没办法喜欢。虽然她找了很多理由,但程希自己知道,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对解信诚的轻视,虽然这种轻视表现得很优雅很隐晦,但程希没办法忍受。

    更何况,他轻视解信诚的理由在程希身上也成立。甚至更多。毕竟,程希的母亲是那个出身农民,最后成为童养媳,然后又神经了的程红,而非风华绝代的红二代佟姨。

    现在,他这么重视自己,不过是因为他没办法忽视没办法扼杀罢了。不然的话,程希还能够存在吗?如果解信诚还在茶叶胡同的小作坊里做裁缝工,程希被他发现,程希现在还能活得好好地坐在他面前吗?程希很怀疑。

    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儿女成双,对于另外再存在一个孩子并不期待,父爱更是不存在的。程希和他的关系,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张相似的,辩识度颇高的脸上。于是,才不得不承认这个关系。

    听了程希隐隐带着恶意的语言,裴启国皱起了眉。说实话,他生气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有敢对他如此不留情面。就算是他的父亲,对他也多为赞赏。万没想到,最后竟然要被一个说是自己女儿的丫头如此对待。裴启国沉默了一会儿,不是在思考什么,而是在压抑这他意料之外的怒气。

    他也不是傻子,程希都这样毫不顾忌地表现了,他自然也知道程希根本没把他当成父亲看待。那句“你的教养呢?解信诚就是教你这样对待父亲的吗?”就在嘴边,可是,看着程希与自己相似的眉眼间的冷漠,这话又被他咽了回去。他知道,说出口,也是自取其辱。这小丫头不知是不是面对记者面对多了,嘴皮子很利。

    “很好。我们在此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裴启国微笑:“但我希望,从今天起,你可以改口称我为爸爸。”一旦认亲之后,如果还被人抓住程希叫他裴先生,那可就是一个糟糕至极的事情了。这会让人质疑他的掌控力的。

    “父亲。”程希点了点头,见好就收是必须的。以武家和佟家还有马德明一派之间的关系,自己不可能去当那根挑拨的刺:“父亲,不是爸爸。”

    “可以,我的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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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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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婚
    “我们结婚吧。”

    程希和郑航第一次亲密之后,郑航一身是汗地倒在一边,声音中带着嘶哑与浓浓的鼻音。

    当时,程希也觉得很累,欢愉还在身体里留有余韵,没有更多的力气反驳,只是闭着眼睛,应了一句:“我可从没听说过有人**求婚的。”

    “现在听说也来得及。”郑航目光在自己和程希不着一丝的身体上溜了一圈,嘿嘿一笑,伸手要再次抱住程希,却被她推开来:“都是汗,粘叽叽的,不舒服。”

    不以为忤,郑航笑得合不拢嘴:“只要你愿意嫁,想要什么样的求婚都可以。鲜花,钻戒还是气球,情歌?或者蜡烛,海滩?”

    “无聊。我才十八岁。”程希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快睡着:“结婚……那是火星语吧?”

    于是,第一次求婚,失败。

    第二次:

    “嫁给我吧,希希。”

    从音乐厅演出完出来,应酬了一圈之后,程希坐进郑航的车里,没卸妆,没换衣服,瘫在座位上,放松地吐出一口气。从如雷的掌声中蓦然回到静谧,还没缓过劲儿来,就听见随后坐进车来的郑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诶?”程希一时没反应过来,有点呆。

    郑航探过身来,从身后拿出一束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好的火红的玫瑰,另一只手拿着一只戒指盒:“嫁给我吧,希希。”顿了一下,加了一句:“我今天穿得很得体。”

    程希眨了眨眼睛,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可是,我很不得体。”一身黑色曳地长裙是演出的基本款,程希懒得换,这一款已经穿了三四年了。再加上过于浓重的舞台妆,已经有些凌乱了的头发。程希有些尴尬。无论答不答应,这也是个求婚场面,自己这样子,实在有点对不起郑航的精心准备。

    听了程希婉转的拒绝,郑航气息摒足了一分钟,才慢慢舒出来。声音低沉:“希希,你不想嫁给我吗?”

    程希闻言,愣了愣,整理了一下思绪才道:“不是的,郑航。我只是……还没有准备好,不想现在这样仓促的心态下结婚。在我的认知里,结婚了就代表有太多的计划要改变,你的,我的人生都要有所不同。不只是一张结婚证书的事,更多的是责任与两人的共同的未来规划,甚至还有孩子。你想过没有?郑航,我才二十二岁,你也不过二十八岁,你到底在着急什么?”

    郑航低着头没说话,他没办法说,看见那个叫艾凡·奥德耶的法国小子站在她旁边过份地相衬,而且,两人有过多的话题,与过多的合作机会,还有过多的诽闻!就他都已经听过三四个版本了,所以他急了。

    “你一直叫我郑航。”

    “……那,”程希有点想笑,又觉得这样的孩子气计较的郑航好可爱,上去揪了下郑航的脸皮,看着他不爽的表情,心里直乐:“航航?小航?小郑,郑郑?”

    “郑郑。”郑航想了一下,说出决定。无论是航航还是小航都有人叫,只有郑郑是从未有人称呼过的。

    “好吧,郑郑亲爱的,来亲一下,安慰一下一晚操劳的女友。”

    郑航凑过去,伸手把程希唇上的口红擦干净,才亲了下去,深吻三分钟。松开口,头抵着程希的额头,低哑着声音:“要不,希希,我们就订婚吧,结婚以后再说。我喜欢未婚妻这种说法,不喜欢女朋友。”

    “这不麻烦吗?”程希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笑眯眯地伸出手去,由郑航给她带上了那枚戒指:“怎么办?我还没给你买。”

    “哼,现在去!”

    “现在是半夜!”程希大惊。

    “没关系,我有认识的人。”郑航难得地在程希面前霸道起来,开着车就在纽约的街头飙了起来,急得好象后面有一千条狗在追一样。

    于是当晚,郑航除了获得了一个程希的未婚夫的头衔和一枚与程希的订婚戒指完全不配套的订婚戒指之外,还收了足了六张超速罚单。

    从程希成为郑航的未婚妻以来,郑航一遇到一起,有事没事就会说一句“不如结婚吧”之类的话,久而久之,程希也把这句话当成了日常用语之一。直到她二十八岁这一年。

    第N次:

    希航实业集团的年会,办在希航连锁五星级酒店上京总店里。宾客如云,一时间香衣鬓影,柔和的灯光下,映照出一派繁华。郑航一早就到了,一身手工打制的西装衬得他更加英挺。已过而立之年的他,看不出半点浊态,甚至面容也一如二十啷当岁的模样,只是气质的沉淀是真正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学不来的。他保持着微笑与各式来宾谈笑风声。不少上京名媛远远地偷偷看他,郑航的名字可不是一般的富二代可比,他可是白手起家,年纪轻轻就打造出如此庞大的一个商业王国。再加上豪奢的背景,金灿灿的学历,英俊的面容等等等等,引人注目,惹人爱慕毫不希奇。

    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看得出来,今天的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经常会趁空档看向大门,一付在等待什么的样子。

    “别看了。看了也白看。郑总早说了,他可是有未婚妻的。”几个女孩子堆在一起,自然都是八卦。其中一个粉衣女孩子笑着对朋友说。

    “嘁,我看八成是借口。这话他都说了多少年了?可谁见过他的未婚妻?他这样的,不知有多少叔伯长辈想要让他当女婿,他要拒绝,找个这样的借口,也是情有可原嘛。”蓝衣女孩不以为然,眼睛依旧灼灼地盯着郑航。

    “就算他是借口,也说明他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更何况,郑总是圈内难得的洁身自好,你这样看着他也没用。他要那么好打动,当年那个李家小姐早就把他拿下了,哪还轮得到你动心思?”粉衣女孩似乎有被蓝衣女孩的说法打动,犹豫了一下,还是嘟着嘴反驳。她现在的心理很奇妙,对于郑航这样的偶像级丈夫人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希望,可也不希望被自己熟识的人抢到手。不如就永远当偶像好了。粉衣女孩在心里嘟哝了一句。

    “你们说,郑总……会不会是那个?”旁边一直笑眯眯的白衣女孩插话进来。

    “哪个?”蓝衣女孩说完,突然反应过来,转过头来瞪着白衣女孩:“怎么可能?!不要胡说!”

    粉衣女孩也连连点头:“据说,上次有人这么说,那人现在已经不在这个圈子里了。”

    “啊……呀!这也太……太强悍了!”另一边一直跟着蓝衣女孩的紫衣女孩惊得张大了嘴,好一会儿才镇定下来,看着蓝衣女孩,凑到她的耳边小声说:“论门当户对,我们中间你最合适了。小小,我支持你!说不定你过去示好,再让你爸出马和长辈撮合一下,郑航就手到擒来了。说到底,他也不过是武家养子嘛。武家有继承人,他的位置很尴尬的。表面看着光鲜,其实应该不是那么高不可攀吧?大家都被表相吓到了。”

    虽然说是耳语,但这种场合,离得又这么近,粉衣女孩也听了个七七八八。听完,看了眼紫衣女孩,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蓝衣女孩的父辈是省部级要员,紫衣女孩的父辈正是蓝衣女孩的父辈的下属,无论是政绩评估还是升职都需要这方面的支持。甚至,紫衣女孩今天能进来,都有蓝衣女孩的功劳,不然,以她的级别,是没有机会进入这个层次的场所的。所以才会一心想讨蓝衣女孩的好。

    粉衣女孩皱了皱眉,本不想参和,但见蓝衣女孩似有意动,不由就半仰着下巴,不屑地瞟了紫衣女孩一眼:“你不知道就别胡说了,说出这番话来真是丢脸。不说郑总与武家关系密不可分,就是不提武家,咱们也惹不起。无论是佟家还是马派都是他的后盾,说句不好听的,小小要是惹怒了他,那翻船也不过是顷刻的事。”

    粉衣女孩的家人虽然论级别可能不如蓝衣女孩的父辈更高,但紫衣女孩家是世代上京圈里的,密闻总比外省的知道得多些。此言一出,紫衣女孩又是尴尬又是恼怒,却半分不能显,只能讷讷不语。倒是蓝衣女孩眼睛突然亮起来,但这次,她没有出声。

    郑航的份量在粉衣女孩的叙述中越显重量级,但蓝衣女孩对自己很有信心。一则,她长得非常漂亮,年纪又轻,才刚刚二十岁已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长期的音乐熏陶,让她的气质总是在同辈女孩子中是出众的那一个。虽然父辈的份量略低于郑航,但国人一向是娶妻娶低,嫁女嫁高的认知,由她来配郑航再合适不过了。

    她没来上京之前第一次见到郑航就被他所迷,所以才费尽心思考中央音乐学院,以求在上京能更加接近他。人人都知道,郑航是个古典音乐迷,经常为了听音乐会飞国外。投其所好,才能把男人抓在手心里。光想着门第什么的,那太愚蠢了。郑航还能找到比她更漂亮更有气质更年轻更带得出去的妻子吗?蓝衣女孩环视大厅一周,微微笑了,她是最眩目的一个。

    蓝衣女孩吸了一口气,摆出最迷人的微笑,挺直了背,鼓起勇气向着郑航走去。才走到一半,郑航突然停下了与对面人的对话,愣了一下,匆匆说了一句抱歉,向着蓝衣女孩的方向走来。

    蓝衣女孩吃了一惊,心中却又是一喜,果然,自己的魅力是不可挡的。郑航的这个举动,连在一旁冷笑的粉衣女孩也吃了一惊,难道……难道郑航也是一个肤浅的家伙?!

    正想着,郑航已走过蓝衣女孩身边,连余光都没有看她,直接走向大门。

    “解叔,希希呢?”郑航向解信诚的身后望了望。

    “别看了,她还在换衣服,一会儿就过来。”解信诚并肩和郑航走了两步,就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解信诚可是最年轻的中央大员,前途一片光明,巴结一下总没错。他能来希航实业的年会,这让很多人对希航实业的实力有了近一步的新认知。

    “换衣服?希希什么时候在意过这个?刚才发生什么事了?”郑航一门心思着急,完全没在意旁边试图搭讪的人。

    解信诚一边随口应答着上前的人,一边用客气过头的表现让人识趣离开。只剩他们两人时,解信诚才开口:“别提了,在路上,希希开车和一辆车发出了小小的擦挂,结果,车主是几个不知死活的纨绔,连说到上手,算是……呃,调戏希希,结果……希希就把他们打了……”

    “什么?!打了就算了?!怎么可能?!都是谁?你告诉我!”郑航的眉毛一下竖了起来。

    解信诚一下笑起来:“你不信解叔我吗?”

    “呃,当然。可是……”郑航有点不甘心。

    “行了,我保证,他们下半辈子会过得很惨。可以了吧?”解信诚拍了拍郑航的肩,他对郑航就这点喜欢,护短。和他一样。

    “舅舅,郑郑。”程希从后面走过来:“你们怎么两个人说悄悄话?郑郑,你这个主办人也太不这称职了吧?”

    “我算什么主办人?今天要不是听解叔说你会来,我才不会跑到这里来和一堆人浪费口舌呢。听说,你刚才动武了?身手怎么样?有没有退步?”郑航说着,过去很自然地亲了程希一下。

    郑航与程希都过于习惯于引人注目,所以一点也没发现郑航的这个举动让场中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纷纷猜测,难道这就是郑航久传未见的未婚妻?!郑航那个只要是异性就会保持三步距离的行为准则,此时完全失了效。自从见到这个女孩就一直粘着对方,那表情,简直称得上傻!

    “那几个人太不经打了。完全没办法试出身手来。”程希嘟了嘟嘴,不太满意地摇了摇头。说着,看向解信诚:“舅舅,看那几个家伙的浮夸作派,肯定平时干过不少坏事。家里教养也不好,嚣张成这样,肯定防范松懈,能找到不少证据。舅舅,就交给你了,让他们生不如死!哼,敢问我的价!简直找死!”

    “知道啦。”解信诚摆了摆手,离开两个半个月未见的小情人。

    “解书记,那位是……?”几个人围在解信诚旁边说了半天话,终于有一位太太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也不管失不失礼了。

    “哦,那是我的外甥女。郑总的未婚妻。”解信诚一点也没有瞒的意思,说得大大方方,还转头向程希和郑航招了招手:“希希,小航,来。”

    一番介绍下来,所有人都认识了这个身份太意外的新面孔。也有人联想到了希航两字的来历,不由对程希更是高看几眼。郑航虽然很想与程希去过二人世界,怎奈,这是他们的主场,只能拖着程希四处寒喧。

    “小小,我看郑总那个未婚妻也不怎么样。就是气质好点,而且不过是解书记的外甥女而已,又不是女儿,比条件远远不如……”

    紫衣女孩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蓝衣女孩小小就突然瞪了她一眼:“白痴!不许胡说!真不该带你来!你没常识也应该知道掩饰!谁都知道你长了一张嘴!那是程希!程希大师!你知不知道?!”

    紫衣女孩还真的不知道,她并不学音乐,也对古曲乐毫无兴趣。连电视里介绍古典乐都是迅速翻台的。在她看来,对程希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一无所知,那是很正常的事。就算是大师什么的,又如何?只是被蓝衣女孩这样骂,这样的场合,她只能忍着怒火,不发一语。她甚至无法知道程希是什么专业的大师。只是在心里一个劲儿地咒骂,不但骂蓝衣女孩不给她面子,更是连对此一无所知的程希一起骂了个天翻地覆。

    “原来如此!原来是程希大师!这样说来,郑总在留学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吧?都在费城嘛。青梅竹马啊!感情真好!而且,好配!两人都好漂亮!唉,这才是神仙眷属,普通人是不懂的。”粉衣女孩不知出于什么心思,一个劲儿地赞美,让紫衣女孩连平静的表情都有点撑不住了,咬了咬牙:“再什么大师,也不过是个技术工人,穷鬼!和富可敌国的郑总哪里配?!明明就是看中郑总是钱!”

    “说你是白痴你还真是白痴!”这下连粉衣女孩都忍不住用“白痴”来形容她了:“郑总早就说过,希航实业是他未婚妻占大部分股份,他只有一小部分股份,说到底,他是给他未婚妻打工而已。难道你没发现希航是希在前,航在后吗?如果程希都能被说成穷鬼,那我们就是连乞丐都不如了,白痴小姐。更何况,以程希大师的能力,就算是穷鬼,也完全配得上郑总。说起来,还是郑总有点配不上她呢!哼!无知,就不要出来现眼了!”

    听到这里,紫衣女孩脸上一会儿青一会黑,好一会儿,猛地转身,留下一句“我去卫生间”,说着,就迅速离开了。

    “喂,小小,你交友的水平越来越不行了。连藏拙都不懂。那张脸简直就是情绪直达表。在这种场合还用跑的。竟然因为情绪失控而失态,真是……”见紫衣女孩离开,粉衣女孩瞟了眼蓝衣女孩,道。

    “是啊,小小。”久未发声的白衣女孩拿了杯香槟啜了一口,享受地闭了闭眼才开口:“你接交什么层次的人我们不管,但要进这个圈子,你总要挑挑人品吧?做朋友又不是找奴才,你这什么眼神?”

    蓝衣女孩也懊恼地揪了下自己的手:“看走眼了啦。以后不拉她来这种场合了。”

    “好了好了。别提那么倒胃口的事了。”粉衣女孩打圆场:“看,郑总和程希大师上台了。”

    “欢迎各位莅临希航实业集团的年会。在此,我祝愿……”郑航站在台上一派自然地说着套话,足足说了三分多钟,才完毕。点了点头,下面掌声一片。但郑航没有下台,而是笑容满面地继续开口:“让我荣幸地为各位介绍我们希航实业的最大股东,也是我的未婚妻!程希女士!”

    台下暴发出更大的掌声。此时有更多的人认出这位看起来也就十**岁的少女就是经常在电视音乐新闻报导中看见的程希大师,不由齐齐大吃一惊。今晚看来真是来对了!

    “郑总的未婚妻?!郑总有三十多了吧?他未婚妻看样子还在上大学吧?不知道是哪个大学的?气质真不错。”这是没认出程希的人的感叹,程希在台上肌肤如水,黑发如缎,身材玲珑,眼神灵动,怎么看都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

    “什么呀,这位是程希大师,算下来……应该有二十七八了!那是别人保养得好!”这话说得有点怪怪的,二十七八的人可以用“保养”就能“保养”到十七八的样貌吗?

    “谢谢各位多年来对希航实业的支持。”程希看向郑航,笑了一下,又看向观众席:“今天我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想来各位有很多猜测。现在,我就告诉大家这个喜讯,是因为我与郑航先生即将完婚,请各位祝福。”

    此言一出,台下一片哗然,连郑航和解信诚都是愣了一下。所幸二人场面见得多,并没有表现失常,很自然地把场面圆了回来。

    然后,年会继续,但没有了郑航与程希两人的什么事。两人手牵着手貌似恩爱地走向旁边休息的小厅。

    “怎,怎么回事?!”一关上门,郑航就猛地把程希拉进怀里,抵着她的额头严肃地问:“我可不信你是心血来潮。明明,明明应该是我来求婚的!你,你怎么……”多年来的期望突然成真,这让郑航有一丝不敢相信的感觉。但又觉得自己竟然是被通知的那一方,觉得很别扭。可是让他说出不愿意的话,他又说不出口,只能非常别扭地瞪着程希。

    “怎么?你不喜欢?”程希挑眉。心里也知道自己这一下有些突然。要不是相信郑航与自己的感情,她也不会做这种逼婚般的举动。

    “喜欢,很喜欢!”郑航重重点头:“但我对你太了解,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做出这样有违常规的举动,必有原因,说吧,我绝不怪你。”

    “也没什么啦。”程希别开目光,有些难以启齿。

    “没什么,就说嘛。真的,希希,你觉得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当然是太好了,我才……”

    “说吧。不然,我没办法安心睡觉。你忍心这样对我吗?”

    “唔,真的没什么。就是上周我被检查出……怀孕了。”程希低下了头,越说越小声。

    “什么?!”郑航愣了一下,猛地松开抱太紧的手,目光在程希的肚子上转了一圈,当然,现在还什么都看不出来。郑航深吸了一口气:“检查出怀孕了,你前天还去演出?!还演整场?!两个小时?!程希!!你真的在乎我吗?!你真的在乎我们的孩子吗?!!”

    “诶?没事,我身体好。”

    “好个屁!”郑航多年没爆的粗口再次出现:“下周我们就结婚!然后你就休假!好好地呆着,哪儿都不许去!也不许再练长笛!钢琴也不许超过一个小时……半个小时!不许挑食,明天,对了,明天,我去再去找个厨子,家里的川菜厨子得停了,你不能吃刺激的,还有……”

    “喂,我只是怀孕,不是坐牢!”

    “对了,王奶奶肯定很懂这些……”

    准爸爸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自言自语,程希已经偎在沙发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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